------------ 第一卷 ------------ 第一章 半梦半醒之间 高枫一脸茫然的走在陌生的街道,眼前的景物令他满心疑惑。 一栋栋老式的四层尖顶红砖楼。一家人骑着一辆二八加重自行车,前驮后带招摇过市,挂着窄窄白色木牌门头的供销社、满街穿着蓝色中山装或是洗的发黄的旧军装的行人,广场中心巨大的老式钟楼???简直就像是电影中的长镜头。 高枫神情有些恍惚,似乎自己身处电影蒙太奇镜头之内,周围的人物景致快速的闪回,而自己则是用了慢镜头,突出在整个背景之外,如同游魂野鬼冷眼旁观。 高枫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误闯了横店影视基地,但是理智告诉他,这不可能是在拍电影,没有哪个片场有这么大的手笔,能用一整座城市作为电影的背景。 狠狠的咬了一下舌头,疼,真疼! 剧痛提醒高枫,自己没有做梦,梦境怎么可能如此的逼真。只是周围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无缥缈,似乎是从云端之上飘下来的。 路边的店铺招牌明明白白的告诉高枫,这里是西疆省的和田市,不远处钟楼上巨大的老式圆盘机械钟,显示出此刻的时间是:一九八七年四月三十日。 高枫远远望着钟楼的表盘发愣,他清楚的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手表上的时间是: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低头一看,高枫傻眼了,手表呢?手表怎么不见了? 高枫明明记得,自己出门的时候是戴着手表的!那是一块仿古式样的机械表,样子颇为类似二战时候德国的军用手表,款式颇为硬朗戴上去很显男人气概。 手表是高枫去年刚毕业的时候从淘宝上买的。为了买这块表,他给一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熊孩子当了两个月的家教。其中的艰辛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高枫之所以买这块表,除了喜欢它的样式以及价格比较合适之外,还看中了他的时间显示功能。一般的表,年份只能显示到两位数,也就是说,往前推最多是二零零一年,往后推最多是二零九九年,而这块表在年份显示上,向前居然可以出现公元零零零零年,往后则可以到九九九九年。高枫当时就是被这个看似牛逼实则鸡肋的功能吸引,在众多仿古军用手表中,挑中了这块表。 出门的时候还是二零一三年,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九八七年,足足差了二十六年! 高枫是踩着八十年代的尾巴出生,生日是八玖年五月。在八七年的时候,他本应该还是液体,厉兵秣马静静等待一年半之后,和数亿兄弟姐妹争夺一个游泳比赛的冠军头衔。 高枫生长在洛水城,毕业于当地的一所三流大学,专业是国际贸易。这个专业如果想找到合适的工作,对于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高枫来说,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在人才市场转悠了好几天,高枫才终于应聘到了一家名叫“集古斋”的古玩店。 “集古斋”开在洛水城的龙门商业街,这条街刚刚落成不足一年,“集古斋”的规模很小,拢共就老板赵德成和员工高枫俩人,别看店堂里摆的琳琅满目,在高枫这种纯外行看来也算的上是古色古香,但是却几乎没一件真东西。 今天上午,高枫按照老板赵德成的吩咐到了西郊,在一个经常和“集古斋”打交道的古币贩子手里收了两张旧版百元钞。初次打交道,古币贩子为了拉拢高枫,又奉送了一枚八一年版本面值一元的长城纪念币。 这个版本的纪念币发行量很大,时间也才刚刚过了三十多年,存世量相当多,价值不高,不过二三十元而已。 东西都不值钱,高枫也没太在意,随手就放进了钱包里,回程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在公交车上睡着了。 这一觉居然就睡了二十六年,而且还是反着来的,自己竟然从二零一三年的洛水城直接回到了一九八七年的和田! 商场橱窗里,十八英寸熊猫电视机播放着当地电视台的节目。电视里演的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回到家,他那个一百岁的母亲坐在椅子上在院子里等他,见面就问他现在饿不饿,八十岁的儿子满头白发蹲在一百岁的妈妈跟前,头靠在母亲的腿上,象个没长大的孩子。看到这个镜头,高枫站在大街上哭了,两行不争气的热泪忍不住的往下淌,来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哪怕自己凭借先知先觉的优势混的风生水起又能如何? 成功的目的是要让自己所爱的人快乐,没有亲人分享的成功,如同锦衣夜行,又能有多大的意义? 世界上最大的幸福是什么? 当你活到八十岁,儿女绕膝,子孙满堂,回到家里的时候,还有个一百岁的妈妈牵挂着你,捧着你的手问一声:“我的儿啊,你冷不冷,你饿吗?” 世间,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 二十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此时的高枫父母才二十多岁,正是新婚燕尔的时候,自己如果冒然出现在他们身边,告诉他们,说自己是他们的儿子???天性善良的他们会不会好心的通知精神病院? 已经回不去了,二十六年的时间将自己和父母亲情生生的割裂。高枫更加感觉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真的成了孤魂野鬼! 漫无目的的走了两站路,高枫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准确的说是已经绝望,想再多也没用,回家的道路已经断绝???好吧,既来之则安之。 从最初的恐惧、迷茫的心情中解脱出来之后,高枫只能是安慰自己,幸好是穿越到了一九八七年,如果扔到狂蟒、恐鳄横行的史前社会,恐怕自己只有自杀这一条路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肚子里汩汩的叫声和街边小饭馆里飘出的饭菜香气,提醒着高枫午饭的时间到了,他下意识的摸摸口袋,惊讶的发现钱包还在,里面安安稳稳的躺着两张旧版百元钞和一枚长城纪念币???这正是早上从古币贩子手里收来的,而且是旧版,在一九八七年也一样可以使用!至于几张新钞和银行卡,就只能是作为纪念品,在某个辗转反侧的夜晚,怀念一下另外一个时空的亲人。 高枫信步向前走,寻找适合自己口味的饭店,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家医院门口,只见一群人围在大门口,后面的人还在往前挤,一个个脑袋伸到极限,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鹅。 刚走到人群跟前,就听见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议论,高枫刚走到跟前,就被后面围观的人给挤到人群中央。 人群簇拥之下,一个年轻女人正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痛苦的呻吟,她肚子高高隆起显然是个即将临盆的产妇。围观的人除了说几句不咸不淡的片汤话儿之外,就是面无表情的看热闹。 从周围人群的话语里,高枫听出来,这个女人因为没有准生证又交不起押金,被医院拒之门外,而且眼看有难产的迹象???再拖延片刻,很可能就是一尸两命的惨剧。 八七年,正是计生执行最严格的时候,很多医院只要没有准生证绝不接收,而此时的社会风气也普遍歧视超生和未婚先孕。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周围人冷漠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家医院肯收押金,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 女人露出衣服之外的面部和小腿浮肿的怕人,似乎是一张薄皮包着一汪液体,给人一种身体随时都有可能爆裂的感觉。 她躺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不时发出凄厉的惨叫,尖利如刀子划过玻璃的声音令高枫的头发都竖立了起来。 “救救孩子,救救我的孩子!”女人突然伸手拽住了高枫的衣服,声音嘶哑的哀求,眼神却已经空洞无神,写满了绝望。 即使是已经绝望却依然苦苦哀求,这种眼神令高枫的心猛然皱缩起来??她说的是“救救孩子”,而不是“救救我”! 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高枫的心理变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柔软而敏感,这句“救救孩子”深深的刺痛了他???他不由自主的想起,另外一个时空里母亲的音容笑貌。 但凡是个人,遇见这种事儿就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至于围观的那些人,只能说是时代的局限性遮蔽了他们的双眼和良知! “你等着,我帮你交押金!”高枫毫不犹豫的从口袋里掏出仅有的两张旧版百元钞,飞一般的跑到收费处替那个产妇交了押金。交完了钱,看到医护人员将她抬上担架,高枫感觉心情轻松了许多,如果父母遇见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会这么做???肯定会的! 既然今生不能报答父母的恩情,就让自己用善行替他们祈福吧! “恩人,恩人,您就留个名字吧,今后我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感激涕零的产妇被医生抬上了担架,推到了待产室的门口。看到高枫微笑着摇头拒绝留下姓名,她用尽最后的一丝气力,艰难的从浮肿的手臂上褪下一串手环递给高枫:“恩人,这东西不值钱,您别嫌弃,就是留个念想!” 手环是由一颗颗蚕豆大的和田玉籽料穿成,没有经过雕琢和打磨,带着天然的黄褐色石皮,简单的打了个孔,用一条红丝线穿成了一串儿。 和田玉价格飞涨是九十年代之后的事情,在八七年的和田,籽料价格只有几百元一公斤,而且是品相极好的大料,这种小颗粒的籽料几乎是一文不值。 高枫本不想接受,但是架不住她再三的央求。突然,高枫脑海中闪过一个极为荒唐的念头,他接过产妇的手环,解开绳结,从口袋里取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又在钱包里取出那枚长城纪念币,飞快的用刀尖在钱币的正中央钻了个眼。 随着刀尖的转动,纪念币的中央渐渐出现了一个小孔。 “哎呦”,高枫不由自主的惊叫了一声。 一个在走廊上乱跑的小孩子撞到了高枫的手臂,他的手一滑,锋利的刀尖划过硬币的右下角,画出一道半月形的弧线,把高枫的左手也割了个不深不浅的伤口,鲜血顿时就流了下来。 产妇傻傻的看着高枫的举动,不明白他的用意。 高枫用嘴吮吸了伤口,看到不再流血,将打好孔的纪念币穿在手环中,极为郑重的递给了产妇:“我求你一件事儿行吗?” “恩人,您别用‘求’字行吗?您说什么我都听!”产妇见他神色凝峻,也紧张了起来。 “这串手环千万要保管好,到了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的时候,你到洛水城的‘集古斋’,送给一个叫高枫的人???记住,这事儿很重要,千万别忘了!” 就用这个荒唐的玩笑,来告别二零一三年吧???高枫心中暗道。 产妇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一阵阵宫缩带来的剧痛就让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就在此时待产室的门打开了,产科医生和护士走出来,将产床推进了门内。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是一次性救了两条人命,高枫觉得自己的形象从未有过的高大??? ???分割线??? “醒醒,别睡了,到终点站了!” 高枫感觉肩膀一震,然后就觉得一道道光线刺眼,使劲的挤挤眼睛???医院消失了,低矮的红砖楼也不见了,眼前是熟悉的六路公交车司机,窗外是更加熟悉的龙门商业街! “哥们,你还真能睡,已经到终点站了!快下车吧!”司机笑呵呵的拍着高枫的肩膀道。 高枫不禁苦笑,刚才不过是做了个逼真的梦而已???自己还是在二零一三年,这里还是洛水城,平淡无奇的生活依然要继续,一夜暴富总归是黄粱一梦! 同时,高枫觉得心里异样的惊喜,幸好那只是个梦,经历过如此真切的梦境,高枫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家庭和亲情的宝贵。 什么东西都要失去了之后才懂得珍惜,而高枫就真切的体会了一次失而复得的喜悦。 迫不及待的掏出手机,拨通了母亲的号码:“喂,妈?还在店里?别太累了。” “知道,知道,妈现在忙着呢,没工夫和你说话,晚上回家吃饭,妈做你最爱吃的椒盐带鱼和珍珠丸子!” 挂了电话,高枫突然感觉左手一阵阵的疼痛,他低头一看,顿时惊呆了,手背上一个半月形的伤口,还在缓缓的渗出血液???伤口的形状,和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高枫伸手从口袋里掏纸巾,却摸到了那把瑞士军刀,他心中一凛,下意识的打开,只见刀刃上赫然还有新鲜的血痕! 这一刻,高枫觉得一股凉气顺着后脊梁窜到头顶,梦中的一幕幕如同电影般飞速的在脑海中闪回,他惊的目瞪口呆! ------------ 第二章 梦境照进现实 “高枫,你抖什么啊?不就是丢了两张旧版百元钞嘛,至于吓成这个样?” 集古斋的老板赵德成是个四十五岁的中年男子,他一边品着茶一边苦笑着摇头,原本打算狠狠的训斥一下这个粗心大意的年轻人,但是看他那副惊惶的样子,又觉得有些不忍,只是轻描淡写的嘱咐了两句。 但是站在他对面的高枫,额头的冷汗一颗颗大如黄豆,还在噼噼啪啪的往下淌,赵德成猛然发现,高枫是手背上有一道深深的划痕,还在缓缓渗出血液。 “和人打架了?”赵德成问道。 高枫心不在焉的摇摇头,似乎依然在回想着什么,脸上透露出些许的惊恐。 “去,抹点碘酒,小心感染了???是不是招惹了哪个女孩,被人给挠啦?”赵德成拿着紫砂石瓢悠然的抿了一口,笑着问道。 高枫苦笑:“赵叔,没那事儿,您就别瞎猜了。连我都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受的伤。” 赵德成托着紫砂壶道:“不想说,我也不问了。年轻人,感情方面犯点错误在所难免,现在的女孩啊,厉害的很!一句话说的不对付,那就生生的挠你啊!” 说罢,心有余悸的摸摸自己的脖子,在赵德成的后颈上,还有几道新鲜的抓痕。 看着赵德成那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高枫哭笑不得,事实上,他真的没说谎,手上到底是怎么受的伤,他真的说不清楚。梦中的场景一再的在脑海中浮现,令他一阵阵的心惊。 “高枫,过来,陪叔喝茶!别发愣了,两张旧钞,撑破天也就是千把块钱的事儿,叔知道你刚毕业手头没钱,等回头你卖出东西了,从提成里扣。碘酒在二楼窗台上,自己抹抹,小心伤口感染。”赵德成非常大度的招呼高枫。 高枫答应了一声:“知道了,赵叔,你要不要也抹抹?” 赵德成尴尬的咳嗽了一声,低头喝茶掩饰。 紫色的碘酒杀着伤口,刺痛令高枫再次想起自己的梦境,身体也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 梦境如此真实,以至于高枫醒来之后把自己吓了一跳,从公交车上走下来的时候,他感觉到左手一阵阵的疼痛,低头看去惊出一声冷汗,手背上竟然有一道伤痕。 回到了“集古斋”,更令他惊悚的事情发生了,钱包里的两张旧版百元钞和那枚长城纪念币不翼而飞了???而钱包还好端端的放在口袋里,除了那两张旧钱和一枚纪念币之外,其他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 这样诡异的事情,令高枫冷汗淋漓。 “咱们店有个叫高枫的吗?有他的快递。” “高枫,你的快递!” 楼下传来赵德成的声音,高枫只得强压心中的惊骇,深呼吸两口平复了过度激烈的情绪,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下了楼。 “我的快递?我最近没在网上买东西啊!”高枫有些奇怪。 “这是龙门商业街一百五十三号吗?” “对啊!” “你们这个店叫集古斋?” “没错!” “你们这里有几个叫高枫的?” “就我一个。” “那就没错,签收吧!” 速递员不耐烦的递给高枫一个小小的纸盒子,高枫在快递单子上签名之后,发现这份快递是从燕京城邮寄过来的。 打开封皮,里面是一个精美的红木小匣子,看起来像是女人的首饰盒。 一旁眯着眼睛打瞌睡的赵德成,睁开眼瞟了一眼,会心的笑道:“给女朋友买的?叔跟你说,对女人也不能一味的哄,该收拾的时候就得收拾???话说,你那个女朋友,下手也够狠的,碘酒抹过了吗?” 这真是说不清了! 高枫苦笑着道:“抹过了,谢谢赵叔了。” 赵德成笑而不语,继续闭目养神。 一声轻响,红木盒子打开,高枫顿时惊呆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有托着盒子的手在剧烈的颤抖。 红木盒子里铺着黑色的天鹅绒,一串手环安静的躺在里面,十八颗蚕豆大小的羊脂玉籽料,没有经过打磨剖光只是用一根细细的红绳穿了起来???而在手环中,穿着一枚八一年版本的长城纪念币! 钱币的左下角,赫然一道半弧形的划痕,高枫战战兢兢的取出那串手环,将纪念币摆在左手的手背上。 钱币上的划痕和手背上的伤痕,完美的连接在了一起,浑然天成???高枫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梦境中的那一幕,瑞士军刀划过硬币的表面,锋利的刀尖飞快的掠过手背,带出一串殷红的血珠。 这一刹那,高枫全身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感到一阵阵的头皮发麻,伤口似乎也更加疼痛。 “现在几点了?该吃午饭了吧?”赵德成的声音惊醒了正在发愣的高枫。 高枫抬起手腕正要回答,突然,他再一次的惊呆了。 手表上的数字赫然显示: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六???? 见鬼,今天应该是二零一三年的四月三十日???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这不就是自己梦中在钟楼看到的的时间嘛! 这块表买了快一年了,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异之处???可上面那个数字,却一再的提醒高枫,让他脑海中不停的浮现出梦境。 使劲的揉揉眼睛,手表的表针开始滴答滴答的行走,数字显示: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活见鬼了! 这一刻,高枫的冷汗湿透了衣服。 ???分割线??? 燕京城的春天风沙漫天,灰蒙蒙的天空遮掩了市中心那些高耸入云的写字楼。 在寸土寸金的燕京,拥有一栋五十五层的大厦,本身就是实力的象征,且不说建设成本,光是地价就超过了十五亿。中国三十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成就了无数的暴富神话,很多人起家的速度之快,几乎可以和网络小说的主角媲美。 方雨薇轻轻的关上窗户,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前。安娜苏的定制女装,将她的娇躯牢牢的包裹,勾勒出完美的身体曲线,高高挽起的长发,令她粉颈如天鹅般修长。嘴角微微有些上挑,不笑的时候似乎也带着几分笑意。明明神态庄严,却偏偏能勾起男人心中潜藏的野性???凤凰只有浴火才能重生,这种经过时间打磨出来的韵味,哪怕生的再怎么倾国倾城的青葱少女,都无法企及这种境界。 作为女人,方雨薇自身就拥有足够令男人癫狂的资本,何况,她还拥有难以想象的财富???这栋大厦,只是冰山的一角。 办公桌上的石英钟,显示出日期: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 方雨薇看看这个日期,自嘲的苦笑了一下,自语道:“不管怎么说,东西还是邮寄出去了,希望妈妈不会责怪我!” 多年之前,方雨薇就听母亲讲过自己出生时候的故事,稍大一点就觉得这个故事荒谬无比。 也许,那只是那个好心人,在无法拒绝母亲谢意的时候,开了个善意的玩笑。 三年前,母亲出了一场车祸,弥留之际,她还拉着方雨薇的手,极为郑重的将那串手环塞到她手心里,再三嘱咐,要求她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那一天,将手环送到洛水城的龙门商业街一百五十三号“集古斋”,交给一个名叫高枫的人。 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方雨薇多次亲身赶赴洛水城,但是都无功而返。母亲说的那个名叫“集古斋”的古玩店,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甚至连龙门商业街一百五十三号,这个地址都是不存在的。 今天就是二零一三年的五月一日,这一天也是法定假日,公司的员工都放假回家,只有方雨薇依然留在办公室。 “滴滴、滴滴” 棕褐色爱马仕手包里,传来手机短信的声音,方雨薇打开手包,翻看着信息。 一条最新的信息顿时令她呆住了???这是快递公司的货物送抵信息! 难道,真的有一家“集古斋”,真的有那个名叫高枫的好心人? 经过商海多年浮沉,被大风大浪锻炼的心境如古井不波的方雨薇,此刻,也不禁惊呆了。 ------------ 第三章 何日君再来 捧着那串羊脂玉手环,高枫心里像是开了锅,梦境中的一幕幕再次清晰的浮现在眼前。 难道自己的梦是真的?自己梦境中发生的事情,都会在现实生活中一一实现? 高枫有种冲动,想按照快递上的地址找过去,验证一下自己的梦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否真的有那么一个产妇,自己是否真的帮她交过医院的押金??? 坐在“集古斋”二楼的电脑边楞了许久,高枫都无法平静下来,左思右想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才下定了决心,不能去燕京找那个梦中见过的女人。 梦境中是八七年,当时那个产妇大约是二十多岁,现在应该是五十多的老人了,她要是发现二十多年前见过的人,居然容貌没有丝毫变化的出现在她眼前,会不会把她吓出心脏病? 再说,这个事儿也太诡异了,如果传出去闹大了怎么办?自己和那块古怪的手表,会不会被送到某个秘密的研究机构,当做小白鼠来解剖? 想了半天,高枫还是决定,暂时克制下来,回头慢慢的研究这块手表的秘密,等到彻底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的那天,再做决定。 这串手环该怎么处理?家里正面临拆迁,父母因为赔偿款不够买房子整日忧心忡忡,高枫从电视节目中看过,这种羊脂级和田白玉籽料的价格,大约是四千元一克,这串手环的重量估计有二十多克,如果卖掉的话,能让家里买房的钱宽裕不少。 可是,高枫转念一想,也许这串手环,能揭开手表和梦境之间的关系呢???就这么卖了,是否太可惜了? “高枫,给女朋友的礼物回头慢慢看,现在干点正事儿!” 正当高枫左右为难的时候吗,老板赵德成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低头看一下表,时间显示: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表针指示是三点二十。 这块表是去年的时候,高枫在淘宝上买的,。大学毕业生找工作不容易,用人单位都要工作经验,可问题是刚毕业的学生哪有什么工作经验?于是,高枫也只得照着成熟点打扮,穿件式样保守的衬衣戴块手表会显得比实际年龄稍大那么一点点。 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点点的成熟,让他获得了在“集古斋”的这份工作。 “高枫,趁着店里没什么事儿,给旅游区的导游发一下名片,让他们带团到咱们店里购物,咱给他们???五五,不,六四分成,他们六咱们四,就这么定了。”赵德成再次催促道。 一天不死要吃,两天不死要穿,甭管心中再惊惶,工作还得干生活还得继续,深呼吸几口平复一下心情,高枫揣上一包扁盒“三五”烟,带上一叠名片,走出了“集古斋”的大门。 高枫每天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给旅游区的导游发名片,闲聊攀交情。旅游区的大部分文物商店,就是靠吃旅游团过日子。旅行社凭借低价作为幌子,把贪小便宜的游客招揽过来,然后半强制的带他们来购物。 旅行团一到,等候多时的卖家严阵以待,编出各种美丽的谎言,导游再从旁敲边鼓,游客往往就头脑发昏掉进他们早已挖好的陷阱里面。 转了两个多小时,谈了十几个导游,高枫口袋里的扁“三五”硬是一根都没散出去。这种烟很少有人喜欢抽,只要高枫掏出来给人敬烟,对方要么是推脱说是不会抽,要么是干脆拿出自己的烟,说一句“抽我这个”! 高枫不得不承认,老江湖就是老江湖,赵德成都精明到骨子里去了,连出门谈业务用什么牌子的招待烟,都在他的算计之中。 眼看太阳渐渐西沉,高枫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离下班只有半个多小时,索性也就不回“集古斋”,在商业街的小店里买了母亲喜欢吃的麻辣鸭脖子和父亲喜欢喝的原浆酒头。六路公交车四十五分钟一班,看看时间离下一班车还有半个多小时,高枫就在旅游区的纪念品摊位前闲逛。 一排排的小摊上,摆满了各种护身符、泥塑佛像、木雕、唐三彩等带有宗教和地方特色的商品。小贩要价最低三五元最高不过三四百元。买卖双方都知道,这都是些最低档的仿品,彼此不坑不骗倒也算是颇为公道。 在小摊附近的角落,三三两两的蹲着穿戴打扮极为土气,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人,他们神情紧张的窥探着过往人群,不时诡秘的叫住那些外地游客,从怀里或者是破旧的背包里掏出些许物件,然后将人拉到一旁窃窃私语。 高枫是洛水本地人,又在这里上了几个月的班,自然熟稔其中的诀窍,这些人别看外表憨厚,实则个个都是鬼灵精。他们拿一些低仿的瓷碗、陶俑,然后说是刚从自家农田里、老房子的墙根下挖出来的,专门骗那些听过几个捡漏发财故事的外行。 高枫每天都能看见这些家伙用同一套说辞,把那些假的不能再假的仿品,卖给看似精明的游客。 这些家伙和高枫也有些来往,他们平日是在旅游区行骗,闲暇时间在乡下收货,如果真是收到古董,他们会卖给“集古斋”这样的文物商店。那些一知半解指望捡漏的初学者,压根连根毛都看不到。 “高经理,抽一根?” 一个獐头鼠目的中年人老远就向高枫打招呼。 高枫抬眼一看,原来是一个摆旧货摊子的人。这个人姓黄,原本就在旅游区拿假古董骗游客,偶尔也在乡下替文物商店收货。因为面容消瘦长相猥琐,有个绰号叫做“黄鼠狼”,真名反而被人遗忘。 黄鼠狼的摊子一半放着各种旅游纪念品,一半摆放着各种旧书报。 “老黄啊,怎么摆上旧书摊了?”高枫客气的点了点头。 黄鼠狼苦着脸道:“这不是生意难做嘛,现在乡下人都鬼精鬼精的,我们看上的东西只要稍微露出一点想买的意思,他们就自己送到文物商店,连个跑腿钱都不让我们赚!” 说罢,他掏出一支烟:“高经理,抽一支?” “抽我的吧。”高枫客气了一句。 黄鼠狼笑眯眯的道:“您就别掏了,这个旅游区谁不知道,您兜里从来都是扁‘三五’,那烟没人抽。” 高枫不由得脸一红,自己那一套早就被人看穿了。 “您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书,我便宜点卖给您,您也照顾一下我的生意。”黄鼠狼笑盈盈的道。 旧书摊上摆满了泛黄的书报杂志,间或有几本旧日记本、旧海报,高枫有一搭无一搭的瞄了几眼,随手拿起一本古籍出版社的八五年版本的《太平广记》翻了翻。 “喜欢的话,您给十五块钱。”黄鼠狼笑呵呵的道。 书是厚厚的合订本,纸张已经发黄,而且书页中隐隐有发霉的味道,但好歹是正版书印刷质量不错,十五块钱的价格也算是公道。如果是买新书,起码要六七十块,这对月薪不过两千的高枫来说,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刚要掏钱,高枫就觉得手腕震了一下,从手表上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力,将他的手拉向《太平广记》旁边的一本硬皮本。 手指接触到硬皮本的瞬间,高枫顿时就惊了,他使劲的挤挤眼睛。 表针飞速的倒转,下面的数字也飞快的后退,高枫不敢置信的再次揉揉眼睛,表针已经停了下来,上面显示出的是数字是:一九三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莫非,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就是这个硬皮本的出厂日期?难道这块表能显示物品的制造时间? 如果真是这样,这岂不是说,自己从此拥有了鉴定宝物年代的能力???要知道,古玩行里,文物断代一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门功夫。 高枫再一次惊的目瞪口呆,一天之内经历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即使自己神经再大条,心脏也会难以承受。 黄鼠狼看见高枫拿起这本放下那本,翻来覆去的挑书,鄙夷的撇撇嘴,就发现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走了过来。 老人穿着白绸仿唐装式样的上衣,戴半框金丝边眼镜,步态不疾不徐气度俨然,黄鼠狼顿时失去了对高枫的兴趣,热情的对老人兜售起了假古董。 老人对这些一眼假的低仿品兴致勃勃,每一件都拿起来把玩片刻。以黄鼠狼混迹旅游区多年的经验,这个老者十有八玖是久居海外的华侨,回国之后对家乡的一切都充满感情???这种人的钱,最好骗! 黄鼠狼和老人在套近乎,高枫则掀开笔记本的封面,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黑色的钢笔字,还有些弯弯曲曲像蝌蚪的符号。 原来这是一本手写的歌谱,抄的是一首经典老歌《何日君再来》。笔记本只用了六七页,后面全是空白。 发黄的纸张上,隽秀的字体整整齐齐的四段歌词, “高经理,那本书你要不要?我头一天摆旧书摊,你也让我开个张!”黄鼠狼笑着道。 “十五啊?贵了点啊!”高枫故作平静的摇头道。 “十五块还贵啊?咱是老熟人了,我能胡乱要价?你要是买本新的,怎么也的五六十吧?书这个东西,就是用来看的,不像衣服皮鞋,这东西不在乎新旧!” “要不,你再饶我一本词典?”高枫故意拿起一本《古汉语词典》。 “高经理,您是做大买卖的人,三块五块的就别计较了!那本词典你要的话,给十块钱怎么样?两本加起来二十五,也就一盒烟钱!”黄鼠狼苦笑。 高枫双手一摊,同样也是一脸苦笑:“我做个屁的大买卖,我一个月工资多少,你还不清楚?不能你要多少我就掏多少,总得让我讨价还价吧?这两本我都要了,二十块怎么样?或者,这个破本子饶给我。” 高枫装作不在意,随手拿起那个泛黄的笔记本。黄鼠狼这家伙别看没文化,但是这种混迹市场多年的家伙,各个都是鬼灵精,只要自己稍微露出一点点的蛛丝马迹,这家伙就很可能看出来。 “啥都不说了,谁让咱们是哥们呢!今后记得照顾我生意啊!”黄鼠狼咬牙切齿,做出一副挥泪大甩卖的表情。 在便宜五块和饶个破本之间,黄鼠狼理智的选择了后者。 高枫掏出两张十块的一张五块的钞票递给黄鼠狼,将两本书和那个硬皮本夹在腋下,低头再次看看手表,上面的时间已经恢复了正常。 看上去依然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机械表,没有半点不寻常的样子! 在一旁挑拣兴致勃勃挑选低仿品的老者,眼角的余光扫过高枫手中的硬皮本,突然楞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神采。 ------------ 第四章 早听了九年的歌曲 “小兄弟,请留步!” 高枫刚走出市场,一个老人就叫住了他。他回头一看,正是刚才在黄鼠狼摊子上把玩低仿品的老者。 “您是叫我?”高枫环顾左右发现没人,指着自己问道。 “小兄弟,你刚才买的那个本子,能否让我看看?”老人微笑着道。 老人的笑容很温和语速不疾不徐,却透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威严,令高枫油然升起一种无法抗拒的感觉,这也许就是书中说过的上位者那种逼人的气势吧,不得不说,这老人的气场相当的强大。高枫刚刚毕业阅历甚浅,但是也感觉到他应该是久居人上的那种人。 “老先生,您甭看了,这东西我没打算转让。”高枫一口回绝了老人的要求。 自己正要研究手表的秘密,也许这个写着歌谱的硬皮本会是个重要的线索。 “小兄弟,这个本子有可能是我故人的东西,对我有很重要的意义,能否让我看一眼?”老人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的神情。 高枫犹豫了一下,万一这老者说的是真的,那他就应该了解这个硬皮本的来龙去脉,也许会对自己探究手表的秘密,有所帮助。 “小兄弟,一起喝杯茶吧?”老者指着旁边的一栋茶楼殷勤的道。 光天化日,难道他还能明抢吗?怕什么啊!高枫的好奇心再次发作,点头答应了老者的邀请。 龙门商业街的建筑都是仿古式样,这座“品茗轩”茶楼的内部陈设也是仿古的,篁竹帷幔茶香袅袅,倒还真是闹中取静的好地方。 高枫大大方方的背包里取出硬皮笔记本,递给了老者,他郑重的双手接过来,小心翼翼的打开封皮,眼光被扉页上的签名牢牢的锁定。过了许久,他才翻开笔记本,仔细的看了又看。 大约过了五分钟,他恋恋不舍的合上笔记本,一声长叹:“果然是雪庵先生的遗物!” 说罢,他再次郑重的用双手将笔记本捧到高枫面前,十二分客气的道:“小兄弟,这个本子能否让给我?” 高枫在“集古斋”上班的第一天,老板赵德成就教过他,收东西的时候哪怕是再喜欢,都要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否则的话卖家就会漫天要价???从这老者的态度判断,很显然他不是混古玩行的! “这个东西,我也很喜欢,实在不能转让,老先生见谅!”高枫语气平淡的听不出半点感情色彩。 老者亲手替高枫斟满一杯茶,苦涩的笑道:“对于喜欢音乐的人来说,雪庵先生的亲笔曲谱,肯定不会轻易转让,只是这东西对我有特殊的意义,希望小兄弟能忍痛割爱???你看,五千元怎么样?” 五千? 这个破本子居然值五千?虽然高枫压根就不知道他说的雪庵先生到底是何许人也,但是老人既然肯出五千,那说明这个本子有收藏价值,那就更不能随意出手了。 “这个曲谱,我是真心喜欢,实在是不能转让,老先生不要见怪。”高枫拒绝的更加坚决。 “七千如何?” “不是价钱的问题???” “一万,一万可以了吧!” “一万嘛???对,对不起了,这曲谱我没打算卖!” 老人出价越高,高枫就越不想卖了,没准这个硬皮本还真是个宝贝呢!否则的话,老头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提价! 听到高枫语气坚决,老人半晌不语,片刻之后嘴角浮现出了笑意,他抿了口茶之后,慢慢的道:“小兄弟可以到处打听一下,看看这个曲谱的市场价格,我想,除了我之外,不会有人再肯出这个价钱了!” 高枫也不搭话,心里在判断这个老头的话,到底有几分的可信度。 “小兄弟贵姓?” “免贵,姓高。” “高兄弟,不瞒你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和雪庵先生有一段缘分,所以对先生的遗物特别感兴趣。咱们萍水相逢,我一张口就要买你的东西,你对我心有疑虑也是正常的???这样吧,请小兄弟留个电话给我,等你打听清楚了市场行情之后,咱们再联络!”老人的眼神真切而热烈,有种孩子般的纯真。 高枫觉得有些诧异,一个老人能有这样纯净的眼神,要么是修炼千年成了精的老狐狸,要么就是真的保持了一份赤子之心的老顽童。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高枫也有些将信将疑,一半是好奇心一半是礼貌,高枫和老人互相留了电话。老人抢先一步付了帐飘然离去,高枫也带着满心的疑惑离开“品茗轩”,径直向公共汽车站走去。 公交车从龙门景区出发,在城区内转悠了一个半钟头之后才到了位于西郊的家里。 推开房门,入眼就是一棵硕大的桂花树。这棵树是高枫的爷爷在五十年前种下的。当年一棵高不盈尺的小苗,经过半个世纪的生长,已经有三层楼高,冠幅超过七米,翠绿欲滴浓荫如闭,每到农历八月金秋时节,整条街都飘荡着一股馥郁的香气,令人心旷神怡。 曾经有好几次,花木贩子循着香味兴冲冲的找上门来,想买走这棵桂花树,最高曾经出过八万元的价格,高枫的父母也颇为动心,只可惜街道太窄,吊车都开不进来,只能是悻悻的作罢。 这么大的桂花树,如果想运出去又能保证成活,根系的土球直径起码要挖到三米左右,树木加上土球的重量,最少也有三四吨,没有吊车是万万不可能的。即使人力能够搬运,这棵桂花树七米多宽的冠幅,也超过了老街的宽度,要想运出去,除非是把整条街都拆掉。花木贩子也只能是悻悻的作罢。 老街的墙上每隔十多米就能看到一个白色的圆圈,里面是个刺目的“拆”字,这条高枫生活了二十四年的老街,很快就会被飞速发展的城市吞噬,这块地方不久之后就会成为一片钢筋水泥的丛林。 拆迁这种事情,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处于黄金地段的城中村拆迁,家家都拆成了小土豪,人人喜笑颜开,而地段较差的地方,拆迁款根本就不够在市区买房子。 不幸的是,高枫属于后者,他家住的这一片是洛水城最老的工业区,离市中心太远,拆迁补偿的价格相当低,更倒霉的是因为那棵大桂花树占地面积过大,父母一直又舍不得砍掉它,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房屋面积也偏小,赔偿款就更低了!为了拆迁的事情,高枫的父母最近愁的头发都要白了,整天在打听别人家赔偿的价格。 高枫的父母在十多年双双下岗,俩人在附近小学的门口经营一家小小的文具店,能把高枫供养到大学毕业已经是倾尽全力,现在要凑钱买新房,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推开屋门,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 “回来了?快坐下吃饭,这是你最爱吃的椒盐带鱼。”母亲从厨房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盘香气四溢的炸带鱼。 “小子,把酒拿出来吧!”高跃进摆摆手兴高采烈的招呼高枫道。 高枫从背包里取出麻辣鸭脖子和装在瓶子里的原浆酒头,母亲冲父亲笑骂道:“你是属狗的?鼻子倒真灵,隔着包都能闻到味儿!” 高跃进笑着道:“儿子买的酒,当老爸的怎么能不喝?老太婆,你也喝点?小子,去拿三个杯子过来,陪老爹喝两杯。” 高枫的母亲董晚晴年轻的时候绝对是大美女,虽然现在年仅五旬,却依然收拾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眉眼间隐约能看出当年的几分风韵。高枫的老爸高跃进,则生的粗眉毛厚嘴唇,看上去非常朴实。幸好儿子像妈,高枫继承了母亲大部分的优点,倒也有几分小帅。 “小枫,咱家的桂花树找到买家了,人家出了六万。” “以前不是给八万嘛,怎么现在只给六万?” “此一时彼一时,人家知道咱的房子要拆,知道咱不卖不行了,就压价呗!六万就六万吧,好歹买新房的时候,手头还能宽松点???吃菜啊,别光说话不动筷子。” “小枫,你吃完饭把阁楼里的东西收拾一下,咱这几天就得搬家了。” 一家三口人简单的交流了几句,就开始边看电视边吃饭。椒盐带鱼、珍珠丸子、小白菜炒豆筋,热气腾腾香气四溢,都是高枫喜欢吃的家常菜。酒是本地酒厂的原浆酒头,味道浓郁清香扑鼻,老爸高跃进最喜欢这个味儿。 桂花树有了买主,买新房的钱多少又宽裕了点,高枫父母的心总算是稍微松快了些,俩人皱了多日的眉头也舒展了些。高枫原本打算把羊脂玉手环拿出来卖钱,贴补一下家里买新房的钱,现在暂时没这个必要了。 电视里正在热播《中国好声音》,一个学员用沙哑的高音演唱着经典老歌《花房姑娘》,高跃进和董晚晴漠漠相视一眼,同时浮现出幸福的笑意。 高枫觉得很奇怪,一般老夫老妻相濡以沫数十年之后,爱情都会转化为亲情,而自己的老爸老妈都一把年纪了,还经常像热恋中的少男少女一样拖着手逛街,更奇怪的是,每当电视中出现崔健的歌曲的时候,他们俩都是这种花痴的表情。 高跃进一边吃着带鱼,一边道:“这歌好听,八零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听见这歌,当时就听傻了。” 高枫给高跃进斟满了一杯酒,笑着道:“老爸,你可真够可以的!八玖年崔健才唱的歌,你八零年就听过!” 一旁的董晚晴摇头道:“你爸说的没错,这歌我八零年就听过!” 老爸一个人犯糊涂就算了,老妈居然也说胡话了???八零年,崔健还没出道呢,哪儿有这首歌啊? “爸,你的酒量真不行,两杯就喝晕了?”高枫笑着道。 董晚晴一本正经的对高枫道:“你爸真没胡说,这首歌我真是在八零年就听过。”她看了高跃进一眼,脸上浮现出少女般羞湉的笑容:“是听你爸唱的。” 高枫一口酒直接喷了出来,八零年就听过《花房姑娘》,还是自己老爸唱的?话说,自己老爸五音不全,还会唱歌? “不信是吧?不信是吧!”两杯酒下肚,高跃进从头红到了脖子,他站起身来走到隔壁房间,高枫就听见一阵梯子撞击地面的声音。 片刻之后,高跃进手拿一把沾满了灰尘的木吉他走了过来,傲气十足的递给高枫:“我当年就是靠这首歌,赢了这把吉他。” 董晚晴笑呵呵的道:“这么多年了,这把吉他,你还留着啊?” 高跃进笑道:“可不得留着!我这辈子就这件事儿最露脸了。” 老爸老妈说的热闹,高枫听的一头雾水,但是凭借直觉,他隐约觉得这把吉他和父母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 高枫非常清楚,父母都不是那种喜欢吹嘘的人,就算是一个人记错了,不可能俩人都记错。而且从母亲的话中判断,当初父亲对她唱《花房姑娘》应该是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更不可能记错了。 那么最合理的判断,就是崔健抄袭???但是,这可能吗?崔健可是一代人心中永远的偶像,开创了时代的音乐大师啊!说他抄袭,高枫真是不敢相信! 或者是说,《花房姑娘》和很多歌曲一样,来源于某个早已流传多年的民歌,父母当年听过的是最原始的版本?而崔健是它的改编者,将它提炼到新的高度,并且唱的家喻户晓???高枫想到这里,感觉就合理了! 人一到岁数就喜欢怀旧,酒过三巡,董晚晴、高跃进开始讲述当年的趣闻。电视里的选秀歌手唱了一曲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再次勾起了高枫父母的话匣子。 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被八个样板戏折磨的耳朵生了茧子的年轻人,突然听到了海峡对岸邓丽君的歌曲,一时间惊为天人。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哪怕是长成了歪瓜裂枣,只要会弹吉他,唱两首别人没听过的新歌,就会有大把的姑娘上杆子的倒贴。表达感情的方式也非常奇特,就是亲手编织一条白色的围巾,送给心仪的男孩。小伙子冬天脖子上绕着雪白的长围巾,走在街上迈着四方步个个都觉得自己是许文强。 原浆酒头的劲道十足,高跃进的酒量也不大,三杯酒下肚就红头红脸,他一边回味着当年的辉煌,一边打着酒嗝道:“那会儿,我们一帮人都偷着听邓丽君的磁带,我就成天做梦,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解放台湾岛,活捉了邓丽君!” 高枫又喷了一口酒,现在的年轻人,貌似是打算活捉林志玲来着???看来,梦想这个东西,也是有历史传承的! “老不正经的东西,两杯猫尿就开始胡说八道了!”董晚晴给高跃进的碗里夹了一块烧肉,宽厚的笑骂了一句:“吃肉还堵不住你的嘴!” 《何日君再来》???听着电视里的歌声,高枫突然脑海中一闪念,想起自己刚从旧书摊上淘来的那个硬皮笔记本。 “老爸,老妈,你们慢慢吃,我回房间去了。”匆忙推开碗筷,高枫急匆匆的沿着狭窄的木质楼梯走上了二楼。 董晚晴拧了高跃进的耳朵道:“叫你胡说,儿子都听不下去了!” ------------ 第五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打开电脑,高枫先是上了淘宝寻找当初卖给自己手表的卖家,却发现卖家早已没了踪影,那个网店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想从卖家口中了解这块表的奇异之处,看来是没戏了。 失望之余,高枫又搜索了《何日君再来》的背景,作者是刘雪庵,应该就是今天那个老者口中的雪庵先生。然后高枫又搜索了这一类旧歌谱、老笔记的价格,发现这类东西在市场很冷门,价格非常低。 看来,老者的话说的没错,他肯定是和刘雪庵有某种特殊的关系,所以才对这个歌谱有兴趣。 不过,高枫还是打算去古玩市场碰碰运气,毕竟自己的道行还浅,万一这曲谱真是价值不菲,随随便便卖掉就亏大了。 关了电脑之后,高枫用了两个钟头才算把阁楼的东西大致归拢整齐,这里许久没人上来落了厚厚的一层尘土。正所谓破家值万贯,说的不是东西的实际价格,而是其中蕴含的情感,每一件东西都是包含着一段深刻的记忆。 高跃进和董晚晴夫妻俩对这里尘封许久的东西,都充满了感情。满满一大箱的影集,从父母的青葱岁月一直记录到他们鬓角的华发,夫妻俩看到高枫小时候的光屁股照片更是笑的合不拢嘴。影集不稀罕,高枫居然从阁楼里发现了一箱子的歌本,隽秀的字体工工整整的抄着八十年代的流行歌曲,从八十年代初的邓丽君、刘文正直到八十年代末的张雨生、小虎队,满满装了一箱子足足有几十本之多???没看出来,老妈年轻的时候也追星啊! 更令高枫啧啧称奇的是,从一个破旧的皮箱里,高枫翻出来一条花格子喇叭裤,裤脚足足有三十多厘米,看起来像是一把扫帚。高跃进的老脸通红,从皮箱的夹层掏出一张百元面额的外汇券,啧啧称奇:“这东西居然还在,当年没舍得花,可惜了!” 说罢,一脚踢在高枫的屁股上:“赶紧洗澡睡觉去,刚上班没几天别迟到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睡在自己的房间躺在熟悉的硬板床上,看着窗外那棵硕大无比的桂花树,高枫感觉无比的惬意。 高枫又开始拿出那块手表翻过来倒过去的看。现在的时间显示已经恢复了正常,就是一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机械表。 说实话,高枫已经有些不敢看这块表,只要看一眼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奇怪的梦,以及刚刚收到的那串手环,心脏就会狂跳不止。 夜已深,感觉脑袋想炸了都没个头绪的高枫,终于被浓浓睡意打败,打了几个哈欠就沉沉的睡去。 “啪!” “哎呦” 一声脆响,高枫就感觉屁股生疼,本能的从床上一跃而起,第一眼就看见老妈横眉冷对,窗外已经是日上三竿。 “老妈,你怎么不敲门啊!”高枫忙用被子遮住身体。 看见高枫用被子紧紧把自己裹起来,董晚晴又好气又好笑:“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还不起床?不用上班了!” “饭在桌上了,你吃完赶快去上班,我和你爸去店里了!别忘了,把吉他拿到市里的乐器店修修。”母亲笑着走出房门。 高枫一看时间不早,急匆匆的洗漱完毕,随便吃了几口油条豆浆,就给老板赵德成打了电话请了两个小时的假。 然后背包里装着曲谱,兴冲冲的坐上十八路公共汽车,赶赴洛水西郊古玩市场。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甭管从哪儿淘来个破烂,都当宝贝!!” 头一家古玩店铺,就给了高枫当头一棒。 “这可是刘雪庵的亲笔曲谱?你看清楚了!”高枫气急败坏的道。 “我这手机还是秦始皇用过的呢!您该忙什么忙什么去,我还得做买卖呢,没时间和你逗闷子!” 高枫几乎是被人给哄出门的! “呦,曲谱?这东西您还是拿回去吧,小店不收这个。” “这曲谱有很重大的史料价值,您再看看!” “饲料能喂猪,史料有什么用,能当钱花吗?您去别家看看,没准有哪个不开眼的,给您个三十二十的,换包烟抽呢!” 一连走了几家,店主甚至都没兴趣仔细看一下那本发黄的曲谱,气的他七窍生烟。网上的资料没错,这种东西确实太冷门,市场压根就不认这个! 乘兴而来却败兴而归的高枫,看见不远处一家卖陶俑的摊位上聚集了不少人,正好是在高枫走出文物市场的必经之路上,他随意的走过去瞄了一眼,就被吸引了。 店主神情凝重的揭开红绸子,一个色彩斑驳的陶俑出现在众人眼中,是一尊身材窈窕的仕女俑。峨冠博带的仕女穿着低胸的宫装,宽袍大袖难掩动人的腰身,尤其是衣带飘飘,临风起舞一般。陶俑的色彩古朴厚重,造型上却有着浓重的异域色彩。 纵然高枫是个纯粹的外行,也看出这个陶俑的不凡之处。 围观的人颇多是懂行的,一个看似资深玩家的老人侃侃而谈道:“北魏自西北兴起,魏孝文帝倾慕天朝文化迁都洛水。北魏造像早期深受印度影响,带有浓重的犍陀罗风格,重视写实,有西方雕塑的肌肉感。这个陶俑,面相和手臂的肌肉感具有明显的写实风格,我判断,这件陶俑在北魏早期作品中,算是难得一见的精品???只是北魏早期,定都在晋省,这件儿东西怎么流入洛水,就不得而知了!” 老人说的头头是道,众人尽皆叹服。 一旁的买主不动声色的道:“这件东西,我要了,多少钱?” 这个买主的相貌有个很显著的特点,他的双眉之间有颗硕大的焐子,看起来怪怪的。 店主微笑道:“你是行家,你开价儿吧!” 买主伸出两个手指头,晃了晃。店主微微皱眉:“二十万?少了点,再加点就给你了。” 买主淡然一笑,再次晃晃两根手指。 店主横眉立目:“两万?你怎么不去抢!” 买主莫测高深的微微一笑,再次晃晃两根手指,店主咬牙切齿:“你不会是只给两千吧?兄弟,你是来砸场子的?” 眼看空气中聚集了太多的火药味,双方都不说话,空气近乎凝滞,过了许久,店主拍案而起,怒吼一声:“成交!” “新的?” 众皆哗然,刚才洋洋自得的讲解陶俑的老者顿时羞红了脸,挤出人群掩面而逃。 店主把陶俑放在柜台上,买家从钱包里掏钱,看到这件东西是新的,围观的人纷纷上前把玩。如果是真的,也没人敢随便乱摸,万一给摔碎了,那玩笑就开大了。 古玩行里,没有真货假货之说,只有新老的分别。尤其是高仿的物件儿,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准。那些名家的仿品就更不得了,张大千仿石涛的作品,市场价格甚至超过了石涛的真迹。只不过陶俑和书画作品不同,可以大量复制,仿品就不值钱了。 买主掏出钞票点出二十张百元钞递给店主,店主接过来放进验钞机里数钱,俩人对柜台上的陶俑连看都不看一眼。 高枫凑到跟前想仔细看看这尊陶俑,刚走到近前,就感觉手腕上一股巨大的吸力,将自己的手向陶俑的方向吸了过去。 放下陶俑,高枫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挽起袖子,只见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四百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 公元四百八十九年? 这东西是老的!陶俑是真货! 高枫在“集古斋”工作后,也买过一些相关的书籍看,尤其是对定都洛水的各个朝代看的比较仔细。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时候北魏孝文帝已经迁都到洛水了。 高枫看看正在掏钱给店主的买家,不禁暗暗敬佩这家伙的淡定。两千块钱买了一尊北魏陶俑中的精品,居然还能这么云淡风轻。 高人气度啊! 从手表上的时间,高枫知道了陶俑是真品,也不禁郑重起来,仔细的观看。 这件陶俑,仅就造型来说,绝对是一件精品。神态气度俨然,不像凭想象臆造的新仿品或神态怪异,或神情狡诘、面部生硬,目光里总掩饰不住一种当代造假者心术不正透出的邪气。 买卖双方交易完毕,店主换了一副笑脸,毕恭毕敬的问道:“我想问问,您是怎么看出来,这东西是新的? “我没看出这是新的。”买主云淡风轻的道。 店主愣住了,惊诧的道:“你在蒙我?” 眉间长焐子的买家淡然一笑:“在洛水买陶俑,就算是老东西,我也得当新的买!” 店主哭笑不得:“这话说的透彻,在洛水卖陶俑,哪怕是老的也得当新的卖!这东西,我当新的收,您也只当是新的买???兄弟,您是玩家,我这次是真心的服了!” 高枫直到此刻才恍然大悟,洛水城是千年帝都,而且自古还有生在苏杭葬在北邙的说法,洛水城的古董自然比别处更加丰富。文物市场的火爆,成就了无数的暴富神话,也造成了洛水城制假风气日盛一日,尤其是仿造陶俑和唐三彩的人多如牛毛,水平之高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更要命的是,造假高手们烧制陶俑使用的原料是来自北邙千年古墓的墓土,即使是用现代仪器分析,都无法辨别真假,如果造型符合时代特点找不出臆造痕迹的话,任凭是谁都保不齐要栽跟头。 别说一般的玩家和商家难以辨认,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燕京城里各大博物馆那些国宝级的老家伙们,都曾经一起被狠狠的打过眼。 有了这样的背景,洛水城的商家和玩家,都下意识的将自己吃不准的东西当做假货,尤其是陶俑和唐三彩。 一般情况下,这种思维模式都不会错的,放眼偌大的古玩市场,一百件东西里有一件是老的就不错了。有的店铺里,甚至整间铺面都没一件真东西。现在是卖家自己都不敢信东西的老的,买家也当新的买,就造成了真东西卖了个假货价钱的结果。 这个眉间生焐子的买家哪里是什么目光如炬的高人,分明是在行业内泡久了的老油条!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货多了,偶尔冒出一件真的,还就没人敢信了???比如这件陶俑。 这行里的水真深啊! 高枫悻悻的走出古玩市场,这个大漏被别人给捡了,而且是当着自己的面,未免有些遗憾。转念一想,只要有这块手表,今后有的是机会捡漏,倒真不急于一时。 出了文物市场的大门,高枫径直走向公交车站,只见那个眉间长了颗焐子的年轻人,手里拎着个塑料袋,晃晃悠悠的就往前走,那尊北魏陶俑半个身子露在袋子外面,随着年轻人身体的摆动而剧烈的摇晃。 在“集古斋”工作了半年多,听多了珍惜文物被外行不经意间损毁的故事,高枫不禁替那尊陶俑心疼起来。 “哥们,你那尊陶俑是魏孝文帝迁都洛水之后的精品,你捡了个天大的漏儿,宝贝难得,好运气要珍惜点!”高枫忍不住出声提醒。 眉间长焐子的年轻人楞了一下,手也下意识的停止了摆动,将塑料袋抱在了怀里,他迟疑片刻问道:“你怎么能断定这东西是真的?咱洛水城里玩陶俑的高手,被高仿打瞎了眼的事儿可真不罕见!” 高枫是通过手表显示的时间,知道陶俑是北魏的真东西,但是却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得淡淡的一笑:“我言尽于此,信不信是你的事儿!” 年轻人半信半疑道:“你既然觉得是真的,刚才你怎么不出价儿?” 眉间生焐子的年轻人,刚才也听见那个资深老玩家的话了,那个老人认为是北魏早期尚未迁都洛水之前的作品。而高枫则说是魏孝文帝迁都洛水之后的作品,年代上显然不认同老玩家的话。 高枫苦笑:“捡漏这种事情,手快有手慢无,你都拿到手里了,只要你不撒手,我既不能强夺,更不能抬价!没这点规矩,古玩行还叫古玩行?别人看东西的时候,在一旁起哄乱抬价的都是托儿!” 年轻人哈哈大笑:“哥们,你是个玩家!甭管这东西是新的还是老的,就凭您这人品,咱交个朋友怎么样?” 说罢,递给高枫一张名片。 “聚宝斋?白涛?”高枫拿起名片看了一眼,也客气的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了对方。 白涛很显然就是眉间长焐子的年轻人,他看了高枫的名片顿时笑了起来:“哎呦,同行啊,那更得留个联络方式了!今后我要是有什么东西吃不准的,还得请兄弟给帮忙掌掌眼呢!不瞒你说,我在‘聚宝斋’还不到一年,纯粹的外行!这东西,我就是随便买来试试眼力,反正就两千块钱,也不怕打了眼!” 高枫曾经听老板赵德成说过,“聚宝斋”是洛水知名的古玩店,和“集古斋”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店,绝对不可同日而语。聚宝斋有的是高人,说什么也不会找自己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替他掌眼,刚才的话,不过是客套罢了。 双方互相留了联络方式之后,白涛道谢后走向停车场,不过手中的陶俑不再是随意的拎着,而是牢牢的抱在胸前。 萍水相逢,说两句就得各自忙各自的,寒暄了两句之后,高枫背着吉他向公交车站走去。时间已经不早,自己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再耽搁就要迟到了。 离他大约五十米的地方,一个中等身材样貌寻常丢在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中年男子,默默的站在路边,若无其事的从德国蔡司相机里取出储存卡,装到手机里,按下了发送键。 “喂,方总,照片我已经发给您了,他的履历等资料我正在搜集,很快就会有消息了???他的兴趣爱好?嗯,他应该喜欢收藏,还有音乐???我看见他背了把吉他!” 中年男子挂了电话,悄无声息的走到公交车站,尾随高枫上了同一辆六路公共汽车,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 第六章 第一次握手 “死鬼,让你买个lv,你拿个高仿忽悠老娘!老娘昨天还兴冲冲的在姐妹们面前显摆,脸都差点被人打肿!” “燕子,有话好说,有话好说,你别挠啊!哎呦,抓人不抓脸啊!” “你还知道要脸?老娘的脸就不是脸了?老娘被人糟践的连狗都不如,脸都被抽成屁股了!” 高枫背着那把破吉他刚到“集古斋”的门口,就听见里面乒乒乓乓砸东西的声音,夹杂着老板赵德成的惨叫。 “小高,你先出去,今天我放你半天假!”看见高枫进来,赵德成急忙将他往外面撵。 赵德成满脸新鲜的抓痕,好几条都破了皮渗出了血,头发更是被揉成了鸡窝,衣服也被扯破,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赵德成样子凄惨的难以用语言形容。 “小高,别走,你也不是外人了,你来评评理,老娘十八岁就跟了这个老东西,他居然拿假货忽悠老娘,这老东西还有良心吗?”一个穿着吊带装裹臀短裙,生得狐狸脸,看起来颇为妖艳的女子从背后一把揪住了高枫的衣服。 高枫左右为难,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得劝慰道:“燕子姐,老板估计也是被人骗了,你想啊,他一个大男人哪懂得女式皮包的真假啊!” 赵德成听了这个话,点头如小鸡吃米,苦着脸道:“是啊,我也是上当受骗啊!我怎么会存心拿假货蒙你呢!” “小高,平时看你挺老实的,现在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男人都是一样的货色,哄你上床的时候什么好听的都会说,等到裤子提起来就不认账了!他就算是不懂行,去专卖店还能买到假的?这明明就是地摊货,摆明了是忽悠老娘!”妖艳女子越说越恼,把手包砸到赵德成身上,咬牙切齿的道:“这个破烂留给你妈装骨灰吧!” 赵德成脸上实在有些挂不住了,拍着柜台吼道:“闹,闹,再闹我就把这店卖了,反正也干不下去了!” 妖艳女子冷笑一声:“你爱卖不卖!”说罢,她扭着小蛮腰就要走,被挠的满脸伤的赵德成却一把将她拽住,陪着笑脸说好话。 看到这种情况,高枫自然是有多远躲多远:“我有点事儿,先走一步!” 来到“集古斋”的才几个月,这种场面已经是见过多次,每次赵德成都被冯燕打的遍体鳞伤,然后赵德成口口声声说要和她一刀两断,没过三天,就看见赵德成舔着脸给冯燕说好话,俩人又黏糊在了一起。 从他们吵架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赵德成以前是开仿古瓷器店的,冯燕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从农村出来到他店里打工,俩人一来二去就勾搭在了一起,而赵德成在老家有老婆孩子。赵德成的老婆死活不肯结婚,赵德成的老娘也站在儿媳妇一边,决不许赵德成离婚更不许他娶冯燕。 俩人就这么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的过了八年,赵德成对冯燕算是怕到了骨头里,见她如同老鼠见了猫。俩人经常吵架确实影响了生意,好几次旅游团的车开到门口,导游带着游客刚要进门,就看见里面正在上演全武行,车子立刻调头而去。 俩人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外人觉得赵德成挺惨,没准人家就好这一口呢!高枫也懒得操这个闲心。 背着破吉他在龙门商业街转了一会儿,高枫找到一家小的不能再小的乐器店,店主不在,只有店主媳妇在看店,高枫把吉他放在店里,让她给配两根琴弦。 刚走出乐器店的大门,高枫的手机就响了。 “喂,高兄弟,行情打听好了吗?我等你电话,等了一整夜都没睡着啊!” 电话里传来老人爽朗的笑声,他的声音特别的干净,如果不是亲眼见过他,高枫绝对不会相信这是个年过半百的老者声音。 “哦,您是要买那个歌谱吧?既然您是雪庵先生的弟子,他的亲笔曲谱由您收藏,也算是物归原主!就按您说的是价儿,一万块卖给您了!”高枫的声音尽量放平,显得很不经意的样子。 “那就太感谢高兄弟了!我现在临时有事儿去了燕京,我让我女儿去找你拿曲谱?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唾沫一个钉,你可不能反悔啊?您把银行账号发过来,我先打钱给你?” “行啊,曲谱就在我身上,您随时派人来取吧!” 高枫爽快的答应了老者的要求。老人得偿所愿,心情大好,在电话里笑的像个孩子。 刚过了五分钟,高枫就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接起来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年轻,说话的声音也极为悦耳,清脆如黄莺。 打电话的是女孩自称姓唐,是按照父亲的要求来买高枫的曲谱,电话里简单的沟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依然是上次和老者见面的“品茗轩”茶楼。 “集古斋”里,赵德成和冯燕这对欢喜冤家正打的热火朝天,高枫反正也没地方可去,就提前到了茶楼,点上一壶雨前龙井坐着等待。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高枫的电话响了,他站起来正准备接电话,就看见门口一个女孩笑着朝他打招呼。 女孩看起来大约二十出头的年龄,弯弯的眉毛俏丽的眼睛,穿一件乳白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显得颇为随性,利落的短发配上简单干净的穿着。她给高枫的感觉像是山间的一泓清泉,可爱的邻家小妹形象,令人见而忘俗。 “高先生是吧?我叫唐瑶,你可以叫我瑶瑶,朋友都这么叫。”女孩大方的伸出手。 “我叫高枫,唐小姐请坐!” 高枫和她握了握手,她的手绵软若无骨,握着手中的感觉相当的舒服,客气的让她坐下,亲手替她斟了杯茶。 “父亲说,您对雪庵先生的东西也很喜欢,他非常感谢您将这件雪庵先生的遗物让给他。他让我把这个送给你!”说罢,女孩掏出一张卡片递过来。 高枫一愣,这是什么?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张贵宾卡,不过既不是酒店的也不是宾馆、ktv,而是一家博物馆的贵宾卡,上面印制着:洛水市近现代音乐博物馆。 洛水是千年帝都,大大小小的博物馆甚多,但是高枫从来没听说过洛水还有这么一家博物馆。 女孩开门见山道:“我父亲一生致力于研究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他正在洛水建馆准备把毕生珍藏拿出来给公众欣赏,您的这本曲谱今后也将放在博物馆里展览!雪庵先生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史上是很重要的人物,而《何日君再来》这首歌的经历也非常奇特,这本曲谱有极为重要的史料价值!我父亲对您忍痛割爱的义举,非常的感激,所以,博物馆的第一张贵宾卡就送给您了,今后您可以随时免费到博物馆参观,如果您还有相关的藏品,希望能优先转让给我们博物馆,价格一定会让您满意!” 高枫压根对音乐没任何研究,不过对这些致力于历史文化保护的人,还保留着一份起码的敬意,对那个老者也有些肃然起敬了。中华五千年文明,历经重重磨难而能薪火相传至今,就是因为这种人的存在。 “滴滴滴滴!” 高枫一看手机,上面是银行的短信,卡上转来了一万块钱。 人家有诚意,先打来了钱,高枫也不含糊,从背包里掏出曲谱递给了女孩,她打开看了一下,笑着和高枫道别。 从见面到离开不足五分钟,简简单单三言两语说明来意,交钱拿走曲谱,女孩就翩然离去,留下一个曼妙的背影。 高枫虽然对这个女孩颇有好感,但也仅仅是好感而已,也许这次见面之后俩人的生命就再也不会有交集的时刻,没必要念念不忘???卡上的一万块钱才是真的,那可相当于高枫小半年的工资呢! 用一本白饶来的曲谱就换了半年的工资,看来收藏这一行,还真是大有可为啊???捡漏这种事儿,也不完全是行业内的传说,只是要货卖识家罢了。 如果这本曲谱不是碰见这个姓唐的老者,而是拿到文物市场,能卖五百块钱,高枫就得捧着鼻子笑了。 对于文物商人来说,什么艺术价值史料价值都是扯淡,只有市场价值才是唯一标准,他们追捧的只是能立刻换成钱,尤其是能换大钱的东西。 喝了一壶茶,高枫走出“品茗轩”,手机再次响起,是乐器店打来的,说是琴弦已经换好了。乐器店就在龙门商业街,和“品茗轩”相距不足二百米。高枫去的时候,店主还没回来,琴弦肯定是老板娘给装的。高枫看她干活笨手笨脚的样子,就知道她是外行,不过高枫也不在意,再外行的人装根琴弦还是没问题的。 出了乐器店的门,高枫的手机又响起来,高枫接了电话,听声音是大学同学黄胖子。 黄胖子毕业之后考上了公务员,俩人一向没有太多的来往。 “喂,高枫,今天晚上六点钟同学会,在会展中心一楼,记得准时来啊。” “我,我,我就不去了吧!今天晚上还有点事儿。”高枫迟疑片刻,推脱道。 “你是怕看见顾小楠吧?” 高枫沉默良久,顾小楠,这是个他久久不愿提起的名字:“我,我,我为什么怕见她?我是真有事儿!” “行了啊!别装孙子啦,说话都结巴了,还说不是!想当初你们俩爱的昏天黑地,结果大四的时候被人横刀夺爱,心里还过不去这个坎?哥们,你丫可够专一的,琼瑶剧看多了吧?甭废话,今天所有在洛水的同学都到,有些外地的也来了,杨小邪和四眼狗指名道姓说非见你不可,你别扯淡啊!” “今天晚上同学会,你到这会儿才通知我!我连换件衣服的时间都没有!” “你小子电话号码换了,我找了一圈人,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问出你的新号码,你还好意思说!都是老同学,谁不知道谁啊,还换什么衣服,甭废话,晚上六点准时啊!” “哎??哎??你妹啊!” 还没等高枫话说完,黄胖子已经挂了电话。杨小邪和四眼狗是高枫大学时候的死党,毕业之后到了外地,他们点名要见高枫,还真的没法推辞了。 杨小邪杨毅、四眼狗水善、恶贯满盈段刚,这三个家伙是高枫大学中住在同一个寝室的兄弟。 一起躺在被窝里畅想未来海阔天空的神侃,同分一根烟抽丝毫不会想起卫生的问题,为松岛枫和苍井空哪个身材更好争的面红耳赤???这种没有任何利益纠葛而显得纯粹的友情,在校门之外是再也不可能拥有了! 想起杨小邪、四眼狗、恶贯满盈,以及当年四个人在一起干的那些荒唐事儿,心情郁闷的高枫,终于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 第七章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杨毅,祖籍在江南人长的高高帅帅,看起来也斯斯文文,而且有个极为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和女孩说话的时候经常会脸红。 略显忧郁的眼神,俊美的外表,单纯而羞涩的笑容,一点点软糯的南方口音,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他是个标准的阳光大男孩。只有高枫等少数死党知道,这货的外表多么有欺骗性,这些年被他拿下的妞多如恒河之沙。从高中时代开始,一群群傻妞奋不顾身的向他扑过去,那股劲头堪比飞蛾扑火。 长的帅的人一般都自恋,杨毅这家伙也不例外,没事儿就拿着手机自拍,拍照的时候习惯性的将头微微偏过三十度,说这样小小的倾斜一个角度,拍出的照片最好看。 于是,高枫送了他一个绰号:杨小邪。 杨毅毕业之后回到老家,据说在注册了个皮包公司搞什么娱乐产业。 四眼狗是水善的绰号,因为他眼睛高度散光,一直戴个厚如酒瓶底的眼镜,所以就有了这么个绰号。水善毕业之后比较惨,他从上大一那年就迷上写网络小说,至今五年的时间也没写出名堂,就靠网站每个月一千多点的全勤奖励艰难度日,不过他也自得其乐。水善虽然混的不怎么样,但是在死党眼中,这货是个神人,高中时期就开始钻研易经、八卦、堪舆之类的东西,说话引经据典让人既不敢全信又不敢不信。真正令高枫等人佩服的是,他有一个绝招。他那双高度散光的眼睛简直可以和x光机媲美,能隔着厚厚的衣服看穿女孩的真实尺码,什么塑身衣、内衬文胸在他眼中都无处遁形,这一招高枫等人多次虚心求教,都被这厮断然拒绝。恨得高枫牙根痒痒。 只可惜段刚那贼秃没来,如果他要是来了,大学时候玩的最好的四兄弟就凑齐了! 去就去吧,该过去的事情总归是要过去,有些人命中注定只是对方生命中的过客???比如顾小楠! 顾小楠,那个大一的时候坐在高枫自行车后座上一起看夕阳,笑容比晚霞还要灿烂的女孩,那个大二的时候在篮球场边声嘶力竭帮高枫呐喊加油,比赛过后毫无怨言的帮他洗臭袜子的女孩,那个大三的时候突然变得絮絮叨叨,整日教训高枫要努力上进听得他耳朵起茧子的女孩,那个大四的时候毫无征兆的和高枫分手,跟一个追求了她许久,但是她却一直横眉冷对的学长迅速走到了一起的???分手的时候,她是那么决绝,甚至没有给高枫一个合理的解释。 顾小楠,时隔一年,想起这个名字,高枫依然觉得心口隐隐作痛,那是一种长好了的伤疤又被人生生撕开的痛! 人在一起久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就像是每只脚都有五根脚趾,平常感觉不到它的重要性,但是当少了一根的时候,就会觉得走路都是一种困难。 高枫和顾小楠,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从最初的激情如火到后来的渐趋平淡,高枫习惯了她在自己生活之中,就好像是身体的一部分,失去的时候才感觉到痛彻心扉。 坐在路边的栏杆上,高枫用了许久才将自己的情绪平复,原本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自己早就可以泰然处之,但是当听到顾小楠的名字的时候,自己的心潮就像是惊涛拍岸一般,一波波的猛烈撞击着胸膛。 妈的,真没出息,不就是初恋嘛,不就是四年嘛???大爷的,我为什么不能生气,为什么不能难过?人一辈子最好的时光不外乎是十八岁到三十岁这么短短的十二年。 四年啊,人生最美好时光的三分之一啊! 高枫感觉脑子有两个小人打架,打的自己头晕眼花。 他不由自主的想起杨小邪和四眼狗,杨小邪这货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对感情这玩意儿从来都是浅尝辄止,四眼狗则是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妞来了不拒绝,妞走了不留恋???自己这辈子恐怕都难以像这俩死党活的那么潇洒。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 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 脸庞!” 路边店铺里的电视,响起来这首熟悉的《花房姑娘》,打断了高枫纷繁的思绪。《中国好声音》正在热播,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这些选秀歌手的声音。 《花房姑娘》,高枫猛然想起,父母异口同声的说,这首歌是他们在八零年就听过了,而且老爸还靠这首歌赢了一把吉他。 在歌曲问世之前九年,父母就听过,这事儿有点匪夷所思! 吉他? 高枫下意识的从后背将吉他摘下,放在自己膝盖上,当他的手抚摸过琴弦的时候,就感觉巨大的引力将自己的手吸了上去。 高枫心中一惊,用右手将左手上的衣袖挽起,就看见手表的表针飞速倒转,足足两分钟之后才戛然而止。 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一九三四年四月二日。 这把破吉他居然有将近八十年的历史了?高枫惊诧异常。 他仔仔细细的观察这把吉他,琴身是暗红色,擦干净上面的灰尘,显现出优美的木纹,背部有金色的装饰,由琴颈一直延伸下去,在镀金的装饰物的中间,镶嵌着上百颗大大小小的水钻。 擦干净之后,这把琴看起来还是满不错的,应该值点钱吧?可惜高枫不懂这个,文物市场里搞玉器、瓷器、书画的人车载斗量,但是却没见过有谁是做古董西洋乐器的,想找人问都不知道该问谁去。 突然,高枫灵机一动???唐瑶,她不是搞近现代音乐博物馆的嘛,她应该懂这个! “喂,是唐小姐吗?” “叫我瑶瑶吧,您有什么事儿?” “我收了一把旧吉他,你要不要看一下?” “没问题,你能不能拍个照片,发给我先看一下?” “好的,你等等!” 高枫拿手机,翻过来倒过去的拍了十几张照片,然后用彩信发给了唐瑶,过了大约十分钟,唐瑶才回了电话。 “高先生,您在哪里?我现在去找您!” 电话里,唐瑶的声音显得极为激动。 “现在啊?”高枫迟疑片刻:“要不,明天吧,我今天晚上有个同学会,大家约定在会展中心见面!” “今天就真的不行吗?高先生,求求你啦,这把琴我很喜欢的!” 唐瑶的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像是可爱的小妹向哥哥,或者是女子向情郎撒娇一般。记得顾小楠以前想让高枫干一些他不是很情愿的事情,比如陪她逛街之类,也是这样拖着甜腻腻的长音。每每听得高枫心头一颤,情不自禁的答应了她的请求。 “今天真的不行,明天一定给你看!” 高枫有些后悔,这琴是老爸的,他不见得会舍得卖掉,而唐瑶听起来是志在必得,这就有点麻烦了。转念一想,自己和唐瑶又没什么关系,她想要就非得卖给她不可啊? 自己对可爱女孩子的要求,一向是不怎么懂得拒绝???这是病,得治啊! 归根结底,还是严重缺乏恋爱经验,自己只经历过一段感情,而且时间长达四年???大爷的,又想起顾小楠了! 高枫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巴掌,看看手表上的时间恢复了正常,已经是五点二十了。 这里离会展中心还有一段距离,再不去就要迟到了,高枫急匆匆的走向了汽车站。 ------------ 第八章 前尘往事如云烟 衣服上有血?不可能吧? 刚到会展中心门口,高枫就被高高帅帅的杨毅给拦住了,他这才发现早上穿的干干净净的外套上居然有一个恶心的血手印。 想了半天恍然大悟,肯定是早上在“集古斋”的时候,冯燕的手挠破了赵德成,又抓过自己的后背,把血印在了自己衣服上。 “哥们,几个月不见,你丫越来越有文艺气质了!背把吉他穿着带血手印的衣服,就是头发短了点,再弄一个凌乱的长发唏嘘的胡茬,就可以蹲在地铁站卖唱了!”杨毅冲着高枫坏笑。 “杨小邪,你丫的眼睛是数码的?连老子背后都能看见?”高枫又好气又好笑。 笑声未落,就看见一个眼镜厚如酒瓶底的家伙,冲着高枫满面春风的走来,热情的伸出了手。高枫也伸手准备和他握手,却见这厮目不斜视径直从身边走过,到放着饮料的桌上拿起了一瓶可乐。 杨小邪笑的几乎直不起腰:“高枫,你才几个月没见四眼狗,就忘了他是高度散光?你以为他是看你,其实这货是看别人,你以为他看别人,实际他是盯着你看!” 戴眼镜的自然是高枫在大学的死党水善,这厮高度散光,很难透过他被镜片遮挡的眼睛,搞清楚他到底是在看什么。 水善拿来三瓶可乐,丢给高枫、杨毅每人一瓶,仨人站在门口闲聊。老同学们三三两两的赶来,心不在焉的和高枫等人打个招呼,就自发的簇拥在以黄胖子为首的一群人中间。这些人都是考上公务员的,一个个志得意满的样子,周围的同学则是一片艳羡的目光。 “才毕业不到一年,人怎么就变得这么现实!”杨毅冷冷的道。 水善喝了两口可乐之后,淡淡的道:“刚毕业的几年,最不适合搞同学会。人在职场就像是爬树的猴子,向上看一个个的红屁股,向下看一张张的笑脸。刚毕业的人,在大树的最底层,整天摆出笑脸对上面,就想着往上爬。天天陪笑脸看屁股的人,心态不可能不失衡。等到人过中年天过午,肚子大了血糖高了小兄弟也沉睡了,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荣华富贵都是狗屁,年轻时候能吃能睡看到小妞能一柱擎天,那才是最大的资本,到那个时候就开始怀旧了,也会重新在乎同学间的友谊。” 高枫和杨毅想了想,觉得还真是这么回事儿,高枫笑着道:“你把事儿看的这么透,有意思吗?” 水善不屑的道:“我把小妞三围看的更透,你说有意思没有?” 高枫、杨毅异口同声:“有意思!” 高枫又转过头问杨毅:“现在忙什么呢?给你打电话每次说不几句就急着挂。” 杨毅笑呵呵的道:“搞了个娱乐公司,带一群野模到处跑场子呗!怎么?有兴趣,到我公司来当副总吧,今后调教这些小妞的事儿就全部委托给你了!考虑考虑?我那儿还真有几个长的不错!” 高枫不屑的道:“滚蛋,老子不用二手货,喝刷锅水的事儿,哥从来不干!” 杨毅耸肩如鸬鹚般奸笑,瓶里的可乐洒出了一多半。 水善突然冷冷的道:“高枫,喝你刷锅水的家伙来了!” 杨毅和高枫四处张望,却不见人影,过了片刻之后,只见一个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的男子昂首阔步走了过来。 杨毅和高枫大惊失色:“你丫真修炼出特异功能了?” 水善推推酒瓶底眼镜,傲然的指指路旁的一辆宝马x5:“我认识那家伙的车。” 切! 杰尼亚的浅灰色西服,古姿的皮鞋,大牌服装的好处就是能轻易的遮盖掉身体的缺陷,而将优点放大到极限,得体的穿戴配上一米八修长的身材轮廓鲜明的五官,高枫不得不承认,能从自己手里横刀夺爱,抢走了顾小楠,李杰这厮还是有几分资本的,。 李杰的父亲在洛水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不小的房地产公司,在本地商界也算是小有名气,听说还是市政协委员。 李杰和高枫、顾小楠等人是校友,比他们高两届,顾小楠刚进校的时候,他就穷追猛打只是一直没有得手,顾小楠却和高枫好上了。但是到了大四那年,顾小楠莫名其妙的就和高枫分手,和已经毕业两年的李杰又走到了一起。 李杰身旁,一个穿着黑色丝质长裙的女孩婷婷袅袅的走来,她的头高高的扬起,像是骄傲的天鹅。 “顾小楠,你怎么才来啊!” “哇,无名指戴戒指,订婚了?” “这颗钻石好大啊,有一克拉吧?” “这真丝裙子的手感真好,是意大利的丝绸吧?” 李杰和顾小楠的出现,立刻成为众人的焦点,一群女生叽叽喳喳的把他们俩围在了当中。李杰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高枫,嘴角挑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冷笑,转瞬即逝。 “各位,今天是你们同学会,大家不会不欢迎我这个不速之客吧?”李杰笑容满面的道。 “不会,不会,你是我们班的女婿,当然是自己人了!再说了,今天所有的酒水和食物,都是你赞助的,谁敢不欢迎你啊!”班长黄胖子笑呵呵的道。 李杰把手伸向顾小楠,顾小楠迟疑了一下没有拒绝,俩人挽着手向里面走,经过高枫身边的时候,李杰松开手,笑着冲众人道:“你们老同学叙叙旧,我去餐饮部看看,催一催点心和酒水。” 说罢,他特意向高枫点头示意之后,傲然离去。 顾小楠此时就站在高枫的对面,场面一下子变得尴尬了起来,班长黄胖子朝周围使个眼色,所有人会意的闪开,给俩人留下一个直径五米的空间。 杨毅悄悄捅捅水善的腰眼,低声道:“李杰这孙子,还算有点风度。” 水善鄙夷的冷笑:“没文化真可怕!这是胜利者故意装大度,用来羞辱失败者的一种手段,都市小说中,打脸的常用伎俩!” “操,有文化,你还本本扑街?” “闭嘴,看戏,看戏!” 高枫望着顾小楠,一年不见,她的皮肤还是那么白皙只是有些清瘦,手指上多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 俩人分手之后,高枫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和顾小楠偶遇,重新面对面站在一起的时候,自己会是怎样的举动。 也许有一天,她被人欺骗伤害过后花容憔悴,哭的梨花带雨向自己认错,而自己则挽着一个比她更美丽更高贵的女子,毫不客气的痛骂她一顿,甚至恶狠狠的甩她两个耳光,抑或是嘴角挑出轻蔑的冷笑静静听她无助的哭泣,却在她心丧欲死准备离开的时候,毅然推开身边的女子,头也不回的拉上顾小楠从此天涯海角。 也许,自己会和她街头偶遇,俩人擦肩而过,彼此若无其事的点个头,从此天各一方再无纠结。 也许,再见面的时候,自己和她都已经垂垂老矣,相逢一笑泯恩仇,一杯清茶讲诉一生的故事??? “你多大了?”顾小楠上下打量了高枫许久,突然冷冷的问了一句。 顾小楠冰凉的声音将高枫从纷繁的思绪拉回现实 “二十四,怎么了?” “还好,你还记得自己二十四了!你想干嘛?”顾小楠的声音冷的刺骨,每个字似乎都挂着冰凌。 高枫一愣:“不想干嘛!” “穿成这样,背把破吉他,你是在扮浪子还是在博取同情?你醒醒吧,现在已经没有傻妞会被人用一首情歌忽悠的满世界跑了!” “我穿什么,和你有关系吗?” “我看不惯你这种自暴自弃的德行!一个人穷点不丢人,丢人的是不知进取反而自怜自艾!你已经二十四了,不是十四岁的孩子了,该长大了!”顾小楠的拳头握的紧紧,指关节因为过度用力显得有些苍白。 “这是公共场合,请注意形象,我不聋你不需要这么大声。” “是你该注意形象,今天同学会,你看看大家穿什么,你穿什么?衣服上还印个血手印,你《神雕侠侣》看多了?学李莫愁啊!真替你觉得丢人!” 高枫从来没见过顾小楠这么歇斯底里过,一时间被她说的哑口无言。记得前两年,顾小楠也经常劝诫自己要努力上进,只是那个时候,她是苦口婆心的好言相劝,而今天则是刻薄挖苦。 此时的顾小楠,和高枫记忆中的顾小楠,判若两人。 周围的人鸦雀无声,一个个目不转睛的看着毫无征兆就发飙的顾小楠,和气的脸涨红的高枫。 “高先生,终于找到你了!” 一个笑声打破了沉寂,众人循着声音望去,就看见一个穿白色体恤扎马尾辫的女孩,笑呵呵的走了过来。 ------------ 第九章 不看僧面看佛面 高枫抬头一看,这不就是上午买走自己曲谱的唐瑶嘛! “这么多人,好热闹啊!”唐瑶笑盈盈的走过来,大方的伸出手:“总算找到你了!” 高枫也只得伸出手蜻蜓点水的和她的手碰了一下,挤出笑容道:“唐小姐,不是说明天见面嘛,你怎么现在就来了!” “有的女人抗拒不了珠宝,有的女人抗拒不了服装,我是那种对古董乐器没有一点点的抵抗力的人,听见有好东西,一分钟都不能等!”唐瑶俏皮的吐吐舌头,突然脸色一变,惊呼起来:“哇,这把琴怎么搞成这样?” 高枫一头雾水:“刚换了两根弦,怎么了?” 唐瑶白了他一眼,痛心疾首道:“纪念版马丁d28,你就给它换这样的琴弦?还有,这琴是怎么保养的,你看这上面的灰,这就好像是给一个绝世美女穿破衣烂衫,这是犯罪???天啊,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不得不说,唐瑶的眼神非常灵动,虽然眼中略有薄嗔却更加动人,这种清纯如水的女孩,一向是高枫喜欢的类型。 当年初识顾小楠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纯净如水晶。 “拿给我看看,看还能不能修。”唐瑶用不容拒绝的声音道。 高枫从背上取下吉他,递给了唐瑶,她看了看长舒了一口气,俏皮的吐出丁香小舌道:“还好,还好,只是背板上有点裂痕,不严重,还能修。” 不得不说,她这个吐舌头的习惯,还真是挺诱人的! 话刚出口,唐瑶就愣住了,她将吉他侧面朝上,仔细的看了又看,高枫也凑过去看了一下,琴颈上有几个蝇头般的小字,不过看起来是篆字,高枫不认识。 “高先生,你和我父亲还真是有缘,这把琴还真是雪庵先生的遗物!刚才在照片里,我还不敢相信呢!您能卖给我吗,我想用它作为父亲五十岁生日的礼物!” 这把琴也是杨雪庵用过的东西???芝麻掉进针眼里,这也太巧了!话说,自己冲着这把琴看了半天,也没注意到琴颈处有这俩小字,这小妞的眼力也太毒辣了吧! 高枫仔细的辨认了一下,琴颈上的小字似乎还真是雪庵二字,只不过因为是篆字,自己认不真切。自己随意的淘到一本曲谱,是刘雪庵的亲笔,父亲赢来的一把吉他,竟然也是刘雪庵用过的,不得不说,自己一家和这位民国时期的著名音乐家,还真是有几分缘分。 这把琴是老爸的,自己恐怕不方便做主???高枫迟疑了一下。 “纪念版马丁d28,去年纽约拍卖了一把,十一万,这个价格您可以接受吗?” “十一万?” 众人顿时倒吸了口凉气,所有人都用不敢置信的眼光看着唐瑶和高枫,一把看似平常无奇的吉他,居然能值这么多钱。 唐瑶的突然出现,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让紧张的空气舒缓了许多。她眉目如画,标准的瓜子脸配上一双大而圆的眼睛,简直就像是从漫画书中走出来的一样,清纯如水晶。 “哼!”顾小楠突然冷笑一声,她冲着高枫道:“听说你现在是在古董店上班?” “是又怎么样?”高枫今天被她无端发难,弄的火冒三丈,语气也变得生硬了许多。 顾小楠转过脸,冲着唐瑶冷笑,看的她一脸的迷茫。 “挺漂亮的小姑娘,干什么不好,非给人当托!高枫,你在古玩行别的没学会,找托忽悠买主的本事倒是学的挺快!你演这场戏给谁看呢?你以为胡诌两句,我就会信?就以为你已经发财了,然后哭着喊着求着要跟你好?大白天的,你做什么梦呢!” “什么当托啊?你在说什么呢?”唐瑶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满脸疑惑的看着顾小楠。 “高枫,你从哪里找来的群众演员,演技不错啊!不过就算是当群众演员,麻烦你也专业一点,装有钱人,起码弄个普拉达、lv撑撑场面,买不起真的龙门街有高仿,你瞧她浑身上下有超过一千块钱的东西没有???到这时候还装呢?一把破琴十一万,唬谁呢?” 高枫怒不可遏:“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么刻薄?” 顾小楠冷冷的道:“我一向就是这么刻薄,你发现的太晚只能说明你观察力不够!” 一旁的唐瑶摸不清状况愣了片刻,怯生生的问道:“我刚才是不是没说清楚?十一万,是美元!” 哇! 一言出口,举座皆惊,任谁都不会相信,一把看起来陈旧无光的吉他,居然能值那么多钱! 顾小楠鼻子里哼了两声,神情复杂的打量了高枫许久,声音低下了八度,淡淡的叹了口气道:“高枫,你真让我失望。” 高枫压抑了许久,此刻终于忍不住:“你爱失望失望去,关我屁事儿!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 顾小楠眼睛里似乎有泪花闪过,她咬着嘴唇发狠道:“你,你,你就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 “那您可离我远点,甭让烂泥沾到您那名牌衣服上!”高枫反唇相讥道。 “哎呦,怎么这么热闹啊?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李杰兴冲冲的从大堂走了过来,笑着道。 “我们走!”顾小楠上前拉住李杰的衣服就要走。 李杰一把将她拽了回来,用眼角扫了高枫一眼,玩味的笑道:“别急啊,咱们下个月结婚的消息,还没向大家宣布呢!” “结婚啊!小楠,你可是咱们同学中第一个结婚的啊,婚礼打算怎么办啊?去哪里度蜜月啊!” 几个女生一半是出于八卦的本性,一半是想打破现在尴尬的局面,将顾小楠团团围住。 “各位,到时候一定来参加我和小楠的婚礼啊!”李杰笑呵呵的道,突然,他笑不出来了,怔怔的看这唐瑶,惊呼道:“唐小姐,您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啊?”唐瑶的大眼睛转了几圈,似乎想通了什么,笑着将吉他递给高枫:“这把琴如果再不送回原厂精修,怕是要毁了!雪庵先生的遗物,存世的真不多了!” 李杰大惊失色:“唐小姐,你们认识?” 唐瑶眨眨眼之后,含糊的道:“高先生和我父亲,算是忘年交吧。” 李杰顿时傻了眼:“他,他,他和唐老先生是朋友?” 唐瑶点头道:“我父亲正在建的这家近现代音乐博物馆,高先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博物馆的第一章贵宾卡,就是属于高先生的!” 她的话模棱两可,高枫听起来和别人听起来就不是一个味道了。虽然大家还没弄懂唐瑶的身份,但是从李杰的态度上,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女孩绝对是大有背景的。 李杰站在原地半晌无语,片刻之后满脸堆笑,走过来冲着高枫的肩膀亲热的拍了一巴掌,然后揽住高枫的肩膀道:“哎呀,早就看出来你不是池中之物,但是实在没想到,才毕业不到一年,你就这么厉害了!这家会展中心马上就要改成近现代音乐博物馆,今后这里就是唐小姐的产业,你是唐老先生的朋友,又是这里头一号的贵宾,可得多多照应我这个老校友啊!咱们学校出了你这样的人中龙凤,那是咱全校的光荣!”说罢,他压低声音在高枫耳边道:“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怎么也得给小楠点面子吧?兄弟今后就靠你罩着啦!” 高枫哼了一声,不轻不重的将李杰推开,没有说话。李杰尴尬的站在一旁,用苦笑来掩饰内心的惊诧。 在场的众人顿时对高枫刮目相看,尤其是女同学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向他这边挪了过来,脸上挂满甜腻腻的笑容。 唐瑶凑到高枫的耳边,冲着顾小楠的方向努努嘴,然后用低如蚊呐的声音道:“那是你前女友?” 高枫不置可否,沉默不语。 唐瑶上下打量了高枫片刻,叹了一声气道:“你长的也不难看啊!怎么口味这么重,还真不挑食!” 这一声不大不小,刚好能让顾小楠听见。 顾小楠杏眼圆睁,指着唐瑶气的浑身颤抖道:“你????” 唐瑶笑呵呵的对高枫道:“想好了给我打电话,十一万美金,随时可以转账!” 她又转过脸冲着顾小楠示威般的挑挑眉毛:“穿名牌的,也不见得是好人!” 说罢,唐瑶扬长而去,高枫在一旁窘的满脸通红。 ------------ 第十章 漂亮女人会骗人 在高枫的母校洛水大学东大门外,有一间门面不大的饭店,门头上五个大字:阿梅土菜馆。 水善老远看见招牌就已经垂涎三尺,下了出租车之后脚下生风紧走两步,赶到门口。 “不许进,先对暗号!”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叉着腰挡在了饭店门口。 水善瞪着散光严重的眼睛,故作凶恶的样子:“小丫头,让路,我疯起来凶残没人性,连自己都害怕,别逼我出手啊!” 杨毅则笑呵呵的摸摸小女孩的脑袋,柔声细语的道:“丫丫乖,叔叔们都快饿死了。” 水善深有同感的道:“晚上吃的那叫什么啊!什么尼玛的冷餐会,东西冰凉分量还小,根本就不管饱!丫丫,给叔叔让路。” 小女孩倔强的嘟着嘴道:“不行,不对暗号不许进。” 水善无可奈何的点头:“好,好,怕了你啦!” 小女孩粉雕玉琢的小脸浮现出笑容,叉着腰用稚嫩的嗓音喊道:“天王盖地虎。” 杨毅、水善、高枫异口同声道:“小鸡炖蘑菇!” 小女孩这才满意的笑着拍拍手道:“暗号正确,可以进了。”说罢,她看看门外,疑惑的问道:“恶贯满盈叔叔呢?他怎么没来?” 段刚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法号延庆,和《天龙八部》中的四大恶人之首重名,中学时候就被冠以“恶贯满盈”的绰号。 “丫丫,怎么说话这么没礼貌?下次见面记得要叫段叔叔!”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妇走出来,微笑着将小女孩拉到了一边。然后笑着问道:“有段日子没见你们几个了,今天要吃什么?” 少妇大约三十四五的年纪,打扮的清爽利落,她的眉毛长的很有特点,如漆描墨画一般浓烈,衬托的双眸灿若晨星,为她清秀的面容,平添几分刚烈的感觉。 杨毅悄悄附在高枫耳边道:“下次见面,没准丫丫就给恶贯满盈段刚叫爸爸了。” 高枫偷偷瞪了他一眼,杨毅装作没看见,耸肩鸬鹚般奸笑。 高枫也不搭理他,笑着冲少妇点头道:“梅姐,有什么新菜没有?” 不待少妇回答,水善毫不客气的打断:“要什么新菜?野蘑菇炖土鸡做个锅底,豆腐皮、鸭血什么的搞几个配菜,好久都没吃梅姐做的小鸡炖蘑菇了。梅姐,甭跟这些家伙废话,听我的!” 野蘑菇炖土鸡,是这家土菜馆的招牌,虽然做法简单但是胜在真材实料,蘑菇是从东北送来的长白山野生菌,鸡是山东济南散养的红冠子大公鸡,记得当初,高枫第一次来这家土菜馆吃饭的时候,感觉这里的猪和自己平时吃的猪,不但不是同一个品种,甚至都不是同一个物种,口味简直是天差地别。 高枫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段刚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红烧肉和一整只鸡,边吃边习惯性的抚摸自己锃明瓦亮的光头大呼过瘾。光头沾满了油渍,亮晶晶的像是一百瓦的白炽灯,看的周围的人目瞪口呆???其中就包括饭店的漂亮女老板吴梅。 从那天开始,这家好吃不贵经济实惠的土菜馆,就成为高枫等人经常聚会的场所,每当学校食堂吃的嘴里淡出个鸟儿来的时候,就会有人提议,来土菜馆开荤。每次跑的最快吃的最欢的,就是绰号恶贯满盈的段刚。 时间久了之后,大家发现,这厮似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贼溜溜的眼睛总是瞟向漂亮的女老板吴梅。最早发现情况不对头的自然是水善,这厮那双散光严重的眼睛,却总能发现旁人难以察觉的细微之处。刚开始,高枫、杨毅还有点半信半疑,毕竟吴梅比段刚大了十一岁,而且还结过婚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直到有一天,高枫发现段刚在肩膀上纹了一支梅花,上面不多不少是五朵盛开的红梅,五梅,吴梅???高枫这才确定,贼秃是真的动了春心! 吴梅将高枫等人让进屋里,又朝外面四处张望。 杨毅贼忒兮兮的笑道:“梅姐,别看了,恶贯满盈今天没来。” 吴梅顿时脸颊绯红,用食指在杨毅脑门上戳了一下,尴尬的笑道:“谁看他了?我是看???我,我给你们弄菜去!” 吴梅是不惯说谎的人,话说了一半却语塞了,俏媚的脸颊更是艳如桃李。 大眼睛的女服务员摆上碗筷走了下去,杨毅戳戳水善的腰眼,朝女服务员的方向努努嘴,低声问道:“四眼狗,说说这妞的三围是多少?” 水善瞪眼道:“野模吃腻了,想换换口味吃土菜?这是梅姐的店,小心恶贯满盈知道了和你拼命!” 杨毅鼻子一哼,悻悻的道:“操,贼和尚真当自己是土菜馆的老板了!管的也太宽了!” 水善看都不看他,径直走向高枫,毫不客气的将高枫背上的吉他接过来,摆在上首的位置,然后恭敬的鞠躬。 “你这是闹哪样啊?”杨毅大惑不解。 水善郑重的道:“平时也没看出来,顾小楠那妞的嘴,比刀子还厉害!今天要不是这把吉他,咱哥们的脸就丢尽了!” 杨毅的小白脸上则写满了狐疑,他将头微微偏转三十度,低声问道:“高老大,那妞真不是你请来的托儿?” 高枫哭笑不得:“托,托你大爷啊!” 水善对杨毅嗤之以鼻:“切,高老大这辈子蒙谁,都不会蒙顾小楠。他和恶贯满盈一样,俩都是死心眼。” 高枫的心又是一阵触痛,四眼狗这双散光严重的眼睛,却看穿了自己的内心。 记得当年顾小楠偎依在他怀里,问一个所有女人都会问的问题:“你会不会骗我?” 高枫用手轻柔的抚摸着她绸缎般的长发:“傻妞,我就算骗全世界,都不会骗你!” 有一句话,高枫没来得及说,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去骗全世界,唯一的理由,那就是为了让你幸福! 可惜,这句话,再也没机会对顾小楠说了,今天发生的事情,令他最后的一丝幻想也彻底破灭???在顾小楠的眼里,自己只是个糊不上墙的烂泥而已! 刚才还一脸严肃做世外高人状的水善,眨眼的功夫就嬉皮笑脸的凑上去问道:“高老大,那个姓唐的小妞看着真不赖啊,盘靓条顺,说实话,你俩有没有一腿?我看你俩的关系不一般啊!那妞好像在吃顾小楠的醋,临走的时候说话都酸溜溜的。” “吃你的饭吧,话真多!”高枫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心情也好了许多。 不得不说,和这俩二货在一起,想自怜自艾放纵忧伤如秋水流淌,悲悲切切的扮小资是绝对不可能的。 阿梅土菜馆的土鸡是现杀现炖,速度比较慢。趁着菜还没上来,杨毅和高枫闲聊,水善则拿出手机浏览网页。 突然,他直勾勾的看着高枫,眼珠子一眨不眨,看的高枫毛骨悚然。 “你没事儿吧?”杨毅的手在他脸前晃了晃。 “滚,没你事儿!”水善毫不客气的把他的手推开,就像川剧变脸一样,瞬间满脸堆笑的冲着高枫,轻声细语的道:“高公子,您老想吃点什么?您老渴了吧,小的给您倒杯茶?” 说完,他还真的亲手倒了被茶,恭恭敬敬的用双手捧到高枫面前。 高枫被他那副做作的样子恶心到了,冲着他膝盖就是一脚:“你想死啊?” 水善的笑容更甚,细声细气的道:“能被高公子踢一脚,这条裤子也算是幸运了,今后不能穿了,回家得供起来。” 高枫顿时语塞,苦笑了半天道:“能不闹不?我今天心情不好。” 水善脸色又是一变,拍案而起道:“你大爷的,你心情还不好?老子要是有你的运气,凉水都能喝出蜜糖味儿来???你实话实说,这把吉他,你花多少钱买的?” 高枫不明所以,皱眉道:“这是我老爸的,怎么啦?” 水善拿起一个玻璃杯,小心的用杯壁划过吉他上亮晶晶的水钻,微微用力,只见杯壁上出现了一道浅浅的印痕。 高枫大惊失色,难道这把琴上面镶嵌不是水钻,而是货真价实的钻石?如果钻石是真的,那么上面那些金色的饰物,就很可能不是镀金,而是真金! “真金真钻!哥们,姓唐的那小妞蒙你啊,这把琴起码值三十五万美元!你要是十一万美元给卖了可就亏大发啦!”水善急切的晃着手机,拿给高枫看:“你看,这上面说的多清楚!” 高枫看着手机的屏幕,上面有详细的资历介绍这款纪念版的马丁吉他。 马丁公司的创始人克里斯汀。马丁出生在德国,在一七九六年就开始制作手工木吉他,他的儿子小马丁迁居到了维也纳,后来又在一八三四年再次迁移到了美国纽约。马丁家族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制造出全世界第一把十四品的吉他。 高枫的这一款吉他,准确的说不是马丁公司的经典d28,而是d28的原型d2,是马丁家族在一九三四年的时候,为了纪念位于哈德逊大道的马丁公司迁居到美国一百周年,特意制造的纪念版,由马丁家族的第四代传人弗兰克。马丁大师亲手制造。 吉他的箱体采用珍贵的巴西利亚玫瑰木,从琴颈至背板处,大量的镶嵌纯金和钻石。这是马丁公司的传统,几乎每一款的纪念版,都是镶嵌真金真钻,极尽奢华。 网上资料显示,这一款马丁公司百年纪念版,总共只制造了十把,除了马丁公司留下一把之外,剩余的九把都卖给了当时全世界最著名的吉他演奏家。其中有一把卖给了一位奥地利的著名犹太音乐家克劳德。 一九三八年,纳粹德国吞并了奥地利,克劳德流亡到了上海???高枫曾经在网上查过刘雪庵先生的资历,对他的生平履历还比较了解。 这把琴估计是当时已经穷困潦倒的克劳德卖给了中国音乐家刘雪庵,后来刘雪庵先生在某个混乱的时期受到迫害,珍藏的名贵乐器散失殆尽,这把琴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从他手中流失了出去。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老爸高跃进在一九八零年稀里糊涂的赢来了。 珍贵的巴西利亚玫瑰木制造,真金真钻的奢华镶嵌装饰,弗兰克马丁大师亲手制造,克劳德、刘雪庵两位大师都曾经使用过,这把琴无论是经济价值和收藏价值,都是极高的???十一万美金,听起来不少,但是高如果按照这个价钱给卖了,那唐瑶就算是捡个大漏。水善手机上打开的网页显示,在二零零一年,曾经有一款同样的吉他,拍卖成交价格是三十五万美元。现在又过了十多年,这把吉他的身价只会继续上升。 看来,唐瑶这小妞也不像外表看起来的那么单纯啊,差点被她给蒙了! 高枫不由得想起李连杰演的那部《倚天屠龙记》,张敏饰演的殷素素临死前说过的一段经典台词:“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顾小楠和自己分手之前,表现的若无其事根本没流露出丝毫的异常,分手时却如快刀斩乱麻,如此的决绝。现在刚认识的唐瑶,一脸的单纯天真,说起话来也是骗死人不偿命???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此言诚不我欺也! 两百万啊,这把初看起来不起眼的吉他,居然值那么多钱,高枫也不禁有些惊讶了! 破家值万贯,这话果真不假!如果不是这次搬家清理杂物,高枫做梦也想不到,就在自己家的阁楼里,居然有这么一件宝贝! 这次,老爸老妈该不会为了买不起房子的事情,再着急上火了吧! “菜上来了,咱哥仨先喝一杯!”水善笑盈盈的端起了酒杯。 “干!” 久未谋面的三兄弟,一齐端起了酒杯,“砰”的一声响,酒杯壁相撞酒花四溅,三人仿佛又回到了校园时代,那种熟悉的温暖感觉瞬间就重新找了回来。 ------------ 第十一章 你的世界我永远不懂 “啪!” 一声脆响,高枫感觉屁股上火烧火燎一般,抬头一看是老爸高跃进。 “小子,都几点了?还睡呢!”高跃进笑呵呵的道。 “你怎么和老妈一个毛病,叫人起床非得打一巴掌?”高枫苦着脸道。 话音未落,高枫突然傻眼了,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中午十二点! “老爸,你怎么不早点叫我起来,旷工半天,死定了!”高枫手忙脚乱的穿衣服,高跃进一旁幸灾乐祸的道:“十二点叫你,你还一肚子牢骚,昨天你喝了多少啊?吐了一床单,老子洗了整整一上午!” “不给你说了,我现在得赶紧去店里。”高枫一边提裤子,一边找鞋子。 “甭着急啦,今儿一大早,你老板就打来电话,说是今天盘点,让你休息一天,要不然我会这会儿才叫你?你们那个老板,也是个不着调的,三天两头的关门歇业,这做是什么买卖啊!”高跃进絮絮叨叨的道。 赵德成和冯燕俩人经常打的天昏地暗,“集古斋”也时不时就得关门歇业,高枫对这早已习惯,连父母都觉得“集古斋”很不靠谱,几次暗示高枫,让他另外找一份工作。 昨天晚上到底喝了多少,高枫已经记不清了,反正现在头还有些隐隐作痛。 “喝杯温开水暖暖胃,年轻时候仗着身体好没命的糟蹋,等到老了一身的病,后悔就来不及了!”高跃进端来一杯早已倒好的开水,试试温度正合适,才递给了高枫。 高枫喝了几口,感觉舒服了一些,好奇的道:“你今天怎么没去店里?” 高跃进笑呵呵的道:“现在是五一长假,学校的学生都放假了,文具店里闲的很,你妈一个人就行,我留在家里收拾屋子做饭。”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高枫,笑着道:“下个星期是你老妈五十岁大寿,给你妈买件好点的衣服,或者是买件首饰什么当寿礼。这钱老爸出,东西算是你送的。千万别告诉你妈,这钱是我给的啊???让你妈知道我藏私房钱,那还得了?” 高枫一阵心酸,自己在“集古斋”的收入实在是太微薄了,老爸是怕自己有心无力,偷着拿私房钱让自己买礼物。 二十四岁了,自己已经二十四了,早已是个成年人,大学毕业也快一年了,该是自己为这个家做点贡献,为父母日渐衰老的身躯挡风遮雨的时候了。 “不用,我有钱!”高枫断然推开父亲。 “你有什么钱啊?你一个月就两千多点,还得在外面吃饭,还得坐车,还得买衣服,年轻人总得交际一下吧,和朋友吃个饭喝个酒,三两百块就没了。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谈个朋友了,和女朋友出去看个电影喝个咖啡,哪一样不要钱啊?你那点钱还是自己留着吧???把这卡拿着,密码是你的生日,这钱,老子就是为你存的!” “我真有钱!前几天我替店里做了一笔大单子,老板给了我一万块钱的奖金,不信你看!”高枫不想告诉父亲自己捡漏的事儿,于是随口编了个谎话为了证明此言无虚,高枫拿出手机,调出了银行转账信息。 高跃进顿时笑逐颜开:“行啊,儿子真是长大了,有出息了!你老板对你不错,一次就给了这么多的奖金,好好的给人家干,别辜负了人家的信任。” 说罢,他乐呵呵的将银行卡又揣了起来,笑着道:“小子,既然你有钱了,那你下午陪你妈逛街去,给她买两身好衣服。” “老爸,你不去?” “我就不去啦,下午还得看店呢,你小子有多久没陪你妈逛街了?今天让你好好的表现一下,买完衣服,再带你妈去吃顿好的,让她高兴高兴,她这辈子不容易啊!”高跃进长叹一声,似乎有千般滋味涌上心头。 高枫想了想:“还是我自己去吧,要是老妈跟着去,什么都买不成了,她一准儿不许我乱花钱。” 高跃进点头:“给你妈搞个惊喜也好,不过,也别买太贵的,要不然你妈该舍不得穿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吱呀”大门一响,高跃进笑道:“你妈已经回来了,快起来吃饭。” 高枫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客厅里的小桌上摆了四个菜一个汤,闻起来味道一般,老爸高跃进的厨艺比起老妈那还真是天差地别。 “老太婆,你坐稳了,别一会儿乐晕过去。咱小枫长本事了,一次就拿了一万块的奖金!” “哦,这么多奖金啊?小枫,你可真是长大了,今后我和你爹就该享你的福了???不过,这钱还是别乱花,听说过几天就该轮到咱这一片谈拆迁赔偿的事情了,咱家怎么也得买两套房才够。现在的儿媳妇,都不愿意和公公婆婆住,这钱先攒着,万一到时候真是钱不够,也能派上用场。” 高枫把嘴里的菜咽了下去,笑着道:“老爸,老妈,你们还真得坐稳了,有两个事儿和你们说,一件好事儿一件坏事儿,先听哪个?” “先听好的。” “先听坏的。” “先听坏的,先听坏的,你妈说了算,先听了坏的,再听好的,就像吃甘蔗,从梢子上开始吃,越吃越甜。” 高枫咳嗽了两声,故作郑重的道:“坏事儿嘛,嗯,嗯,那就是那把吉他,咱市里的乐器店修不了,得送回原厂修。” 高跃进毫不客气的用筷子敲了高枫的脑袋:“就这事儿?我还当出了什么事儿,吓的心里哆嗦半天。” 高枫揉揉后脑勺,苦着脸道:“你让我说完,好不好?好事儿就是???” “就是什么,别拉长音啊!听你说话真费劲!” “好事儿就是,这把琴起码值两百万。” “啥?”董晚晴、高跃进面面相觑,半晌无语,过了许久高跃进才结结巴巴的问道:“多,多少?两百???万?你没说错吧,是不是多说了个‘万’字?” 高枫笑着道:“你还真没听错,真是两百万,这琴是古董,很值钱的!老妈,现在不愁买房子的事儿吧?” 洛水城是个中等城市,房价每平米大约是在五千到八千,不像一线城市动辄三五万一平米那么夸张。春风街这一片相对比较偏僻,房价也较低,大约是在五千五到六千之间,高家这次拆迁按照周边最近的行情,大约能赔偿七十多万,买一套当然是足够,要是想买两套就得添个三四十万了。 如果把琴卖了,有了这两百万,买两套房加上装修搬家的费用,绰绰有余了,还能再买个车位,顺便给老爸买辆车完成他周末带全家郊外远行的心愿。 确定高枫不是在开玩笑之后,高跃进、董晚晴俩人同时沉默,俩人倒吸着凉气,过了好半天,高跃进突然大吼一声拍案而起:“这琴不能卖!” 这一声是提着丹田气喊出来的,高枫就觉得耳膜嗡嗡响,老爸的嗓门也太大了! “你想当传家宝,一代代往下传啊?”高枫不解道。 高跃进一脸严肃的摇头:“当年,我赢这把琴的时候,做梦都没想过能值这么多的钱,我要是知道这把琴这么贵重,我说啥也不能要,当初输给我的那小子,肯定也不知道这把琴的价值。我以前不知道就算了,现在既然知道了,就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说罢,他冲着董晚晴道:“老太婆,咱家的事儿平时都是你做主,这次我当家行不?” 董晚晴毫不犹豫道:“你是当家的,大事儿肯定是你做主。” 高跃进斩钉截铁的道:“这把琴收起来,回头打听那小子的下落,知道人家住哪儿之后,给人家送回去。” 高枫脑袋摇的像拨浪鼓:“这是你赢来的,就是咱家的东西,凭什么送回去?” 高跃进平静的道:“当年,我们赌的时候,都以为是几十块钱的东西。这就好比说,小孩子玩弹球,结果把钻石当玻璃球输出去了,咱们赌的是玻璃球,拿了人家的钻石,说到天边也没这个道理!” 高枫皱眉道:“老爸???” 高跃进淡淡的一笑:“你别说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我和你妈这辈子,活的就是一个踏实。一颗汗珠子摔八瓣儿挣的是良心钱。晚上睡觉,外面打雷下雨,我呼噜打的比雷声响,为啥?我心里踏实,老天爷它不会用雷劈我!” 高枫苦笑:“爸,你这话也太玄乎了,这琴是你赢来的,不坑不骗的,这是你的运气好。” 高跃进一摆手,坚定的道:“我看过电视,知道你们古玩行里有捡漏这个说法,可那是凭本事吃饭,比的就是谁眼力好,眼力好的赚大钱,眼力差的就得认赌服输???你要是今后能三十五十捡来个值三五十万的宝贝,爹高兴都来不及,那说明我儿子有出息长真本事啦???但是,这和我当年赢这把琴的情况不一样,我那不是捡漏,是人家不懂咱也不懂,把人家的钻石当玻璃球给收了,现在既然知道了,就得给人家送回去,要不然,后半辈子心里都不踏实???小枫,你甭劝我,我和你妈一辈子就这么干干净净的活过来,将来哪天蹬腿了,就算不能留福荫给后辈,起码不能给子孙造孽。” 高跃进一套长篇大论说的极为坦然,董晚晴笑容里也充满了赞许的神情。平日里,俩人做小生意,每天回家之后,三块五块的小钱都要算的清清楚楚,可今天,两百万却没有让他们迷失。他们甚至没有犹豫就拒绝了这笔天上掉下来的横财,好像就是本能反应一样。 高枫只得叹息,老一辈人的想法,自己真的有点看不懂。 即使不能留福荫给后辈,也不能给子孙造孽???也许,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就是靠这么简单质朴的道理,才历经劫难而薪火相传。 只不过,煮熟炖烂的鸭子从锅里飞走,高枫实在是心有不甘???两百万啊,按照高枫现在的工资水平,得干两辈子啊! “小子,别再动歪脑筋了,赶快吃饭,时间不早了!”高跃进轻轻给了高枫一巴掌。 时间? 高枫下意识的摸摸手腕,感受着仿德国军用表坚硬的金属外壳。 堤内损失堤外补,到古玩市场碰碰运气去! 高枫不由得想起,前几天在古玩市场碰见的那个眉间长焐子的家伙???当着自己的面,大漏让别人给捡了,越想越憋屈啊! 高枫三口两口吃完了饭,碗一推就飞也似的跑出了家门,董晚晴追着他大喊:“喝碗汤再走。” 高枫头也不回的摆摆手:“不喝了。” 看着高枫远去的背影,一直背着手做慷慨激昂状的高跃进突然泄了气,哭丧着脸冲着董晚晴道:“老太婆,快帮我揉揉胸口,心疼的不行。” 董晚晴紧张的道:“你怎么啦?可别吓唬我啊!” 高跃进脸拉成了苦瓜:“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啦?我是不是说把吉他送还给当年那小子?” 董晚晴不解道:“是啊,你说的挺好的。” 高跃进拉着董晚晴的手,放到了自己脑门上:“老太婆,你摸摸我额头,我是不是发烧了?” “没有,脑门凉飕飕的。” “那就坏了,我肯定是失心疯了,两百万啊,我得干多少年???老太婆,你扶着我,脚软的不行心砰砰的乱跳,我得上床躺会儿去???哎呦,两百万啊,就这么没了!” 董晚晴笑着把高跃进扶到了床边,帮他脱了鞋,笑着道:“老头子,这么多年了,你就今天特别的有派,当年还真没看错你!” “那是,没点本事,能把你这邮电系统一枝花娶回家?” “越说越没溜儿了!好好躺着吧,晚上给你炖个猪心汤,养养你那颗受伤的心脏。你别说,我这会儿心也疼的厉害了,老头子,来帮我揉揉???你的手往哪儿揉啊?死老头子,越老越不正经了!” ------------ 第十二章 别拿我当棒槌 洛水城是千年帝都,又有无数帝王将相埋骨的北邙山,自然就缺不了文物古董,大大小小的文物市场星罗棋布,仅在市区内的就有四家。 高枫决定找个最大的文物市场碰碰运气,上次去的那个是比较小的,不成气候。这次,高枫选定了市内最大的白马寺文物市场,这里毗邻释源祖庭的白马寺风景如画,离市中心也较远空气不错,是洛水藏家最喜欢的去处。 白马寺文物市场的规模很大,涵盖了收藏的各种门类,木雕、陶瓷、玉器、铜器、漆器、书画、钱币,甚至还有小人书和被藏家称为“火花”的火柴盒。门口附近的流动摊位,卖小吃的吹糖人的捏泥塑的应有尽有,与其说这是个文物市场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巨大的民俗庙会更贴切。 今天五一长假还没结束,市场里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小情侣手拿一串糖葫芦你一颗他一颗的喂到对方嘴里,小孩子骑在老爸的脖子上瞪圆了眼珠子看小贩表演吹糖人。市场里临时增加了无数的散摊儿,小贩们在地上摊开一块红布就算是一个摊位,摆上锈迹斑斑的铜像、钱币就算是开张了,撑开小马扎稳稳当当的坐下,神态俨然如同姜太公钓鱼。 逛街的以年轻人居多,随意的在各个摊位前挑挑拣拣,买的大部分都是些连仿品都算不上的工艺品,中老年人则慢悠悠的在市场里打转,偶尔走到某个摊位前则会驻足片刻,拿出硬币大小的放大镜反复的甄别,翻过来覆过去的把玩。遇见这样的人,摊主就会立刻起身,滔滔不绝的讲诉藏品的来历。 古玩行里有一个铁律,那就是只看东西不听故事。好东西经过时光的淬炼,自有一份难言的美丽,有时候真不需要多么高深的专业知识,只要审美眼光足够,自然就能将老物件和那些造型呆板僵硬的新仿品区分开来。鉴定文物的真假,知识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比拼的其实就是审美能力。 混迹古玩行的卖家,都生了一张把稻草说成金条的巧嘴,只要让他们开了口,被他们讲的故事吸引,判断力就会直线下降,哪怕是行内的资深人士,也十有八九会打眼。道理说穿了也非常简单,归根结底就是俩字:贪心! 这些年,收藏热潮横扫华夏大地,古玩行里流传出了无数真真假假的捡漏发财故事,刺激的那些不知深浅的人纷纷投身收藏界,一个猛子就扎进古玩行的汪洋大海,结局当然是绝大部分悲催的淹死,偶有个别运气好的,一脑袋扎到了海底撞到珍珠珊瑚上。 淹死的万千大众自然是被忽略,古玩行里只留下幸运儿的故事,来忽悠后来者。 卖假货的小贩,摸准了这些人急于发财的心思,编出千奇百怪的故事,把那些毫无价值的低仿品兜售给那些自诩聪明的新手。更要命的是,那些一眼假的低仿品,往往还堂而皇之的带着各种鉴定证书,这就更容易骗人上当了。 古玩行的规矩,玩的就心跳,拼的就是眼力,买家捡了天大的漏,卖家也只能酸溜溜的道一声:“恭喜。”反过来说,买家打了眼吃了再大的亏,也得咬碎牙齿和血吞,不带找后账的。 “兄弟,过来看看,我这里有好东西!” 白马寺文物市场纵横交错着十几排摊位,最靠里面的一圈的独立的门面店铺,高枫刚转了不到一排,就有一个穿着洗的发黄的衬衣背一个老式军挎包的瘦子,悄悄的拽住了他的衣服,神秘兮兮的从将挎包打开一条缝,露出一个青铜器的一角,然后飞快的将挎包盖住。高枫大约的扫了一眼,应该是个铜鼎。 高枫哭笑不得,难道自己长的像不开眼的“棒槌”?这一套把戏,自己在龙门商业街见的太多了,卖给自己曲谱的黄鼠狼,原先就是吃这一路的,专门找那些看起来比较好糊弄的人下手。 “我这是从老房子的地基挖出来的宝贝,我现在盖房子急缺钱,兄弟,看你转了半天,肯定是个行家,我看你长的也像个实诚人,不会坑我这种没见识的老农民,您看看,我这个东西值多少钱。” 高枫在市场转了这么一会儿功夫,也没看见一件值得收藏的东西,手表依然是“滴答滴答”的按照固有节奏运行,似乎对各个摊位上的东西都不屑一顾。正是闲极无聊的是,就冒出这么个货色。 高枫存心和这家伙逗逗闷子,故意压低声音道:“什么东西?” “青铜鼎,我到铺子里让人给验过了,说是西周的,还带着铭文。” 西周的青铜鼎,还有铭文?高枫差点笑出声来,真要是西周带铭文的青铜鼎,这样送上门的宝贝,铺子的伙计还会轻易放你走? “哪家铺子?” “就是前面那家门面最大的‘聚宝斋’!他们老板给看过了,说是值五千块,我不信,这西周离现在都三千年了,咋也不会只值五千,起码也得一万吧?他们肯定是坑我呢,你是行家,看你也是个实诚人,你给估估价。”瘦子做出一副愤愤不平的神情,又朝着四周张望了片刻,才小心翼翼的从挎包里取出一尊遍布青绿色铜锈的青铜鼎。 高枫连看都懒得仔细看,只是约略扫了一眼,只见鼎的内部有几十个错金的篆字。高枫虽然在古玩行的资历甚浅,好歹也看过一些资料,在清末民国的时候,青铜鼎上但凡有铭文的,每个字就能值一两金子,何况是现在古玩市场火爆物价飞涨的时候。 真要是有几十个错金铭文的西周青铜鼎,那得是国宝级的文物了,五千块钱摸一下沾沾灵气,那都算是赚了!退一万步说,就算所有人都瞎了眼,有眼不识金镶玉,高枫手腕上的那块仿古军用表,可是绝对不会放过真正的宝贝。 “你确定是西周的,不是上周的?” “上周?有这个朝代吗?我咋没听说过呢?兄弟,你是开玩笑,你一定是开玩笑!”瘦子脸色微微一变,瞬间又恢复了常态,依然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样子。 “狐狸?又打算蒙谁呢?你那宝贝给‘聚宝斋’的哪位老板看过的?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儿呢?” 高枫听见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回头一看,是一个眉间长焐子的年轻人。 这个人不就是上次自己在南郊文物市场遇见的那个捡了大漏,两千块钱淘换回来一尊北魏陶俑的年轻人嘛!他曾经给过自己一张名片,好像是叫白涛吧! ------------ 第十三章 咱也是世外高人 “呦,小白爷,我这双眼真该抠了当鱼泡踩,怎么就没看见您呢!”瘦子见了白涛,点头哈腰的道。 白涛笑着道:“你吹牛皮蒙事儿我不管,可别拿我‘聚宝斋’来糟践!说起来,你这双眼还真该抠了,这位高先生的本事,连我家老爷子都服气,就你那两下子,还在他面前抖机灵?” 瘦子悚然而惊,“啪”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瞧我这狗眼,就没看出来这位兄弟是高人,我这不是在关二爷门前耍大刀,自找倒霉嘛???得勒,您二位聊着,我先走了。” 白涛冲高枫笑了笑:“甭理他,这家伙外号叫狐狸,在市场里蒙人混饭吃的。高兄弟好眼力啊,那尊陶俑我拿回店里,我家老爷子和几位长辈看过了,确认了是孝文帝时期的东西,我家老爷子和我说了,想请你一起喝杯茶,高兄弟,能赏我这个脸吧?” “聚宝斋”在洛水古玩行里大名鼎鼎,从道光年间算起,已经传了六代人,中间因为历史原因先是公私合营后来就收归国有,改名为“红星文物商店”。事实证明,古玩这一行真不是公家能干的买卖。古玩店的老板看中了一件好东西,能锲而不舍的耗上几年功夫,厚着脸皮拎着礼物一趟又一趟的上门去磨嘴皮子,被人拒之门外也有程门立雪的精神,反正是不弄到手誓不罢休。 吃公家饭的人,谁会有这份儿耐心,赚再多的钱跟自己也没关系,万一打了眼倒霉却肯定是自己的。操那份心,那不是有病是什么? 改革开放之后,“红星文物商店”已经资不抵债到了倒闭的边缘,市里文管系统的领导不得已,重新找到了白家后人,低价将它转让给了白家。条件是白家必须负担银行债务,以及妥善安置原来的职工,不能让他们失业。 有句名言,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珍宝。“红星文物商店”的老职工,都是在这一行里泡了几十年的老油条,虽然又刁又懒,但是浸淫古玩行数十年,被无数珍宝锻炼出来的毒辣眼力却绝对不容小视。 白家接手之后,按照祖宗传下来的老规矩,所有员工各自领一份儿干股,至于股份的多少,那就要考核眼力和工作态度了。如果不好好干的,那也毫不客气,拿了干股给自己干都不愿意卖力气,那就请您卷铺盖卷走人吧! 从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收藏热,白家几代人积累的底蕴,加上“红星文物商店”接收的那批眼光毒辣的老员工,迅速的让百年老店“聚宝斋”恢复了原气,成为洛水城里首屈一指的古董店。 如果高枫猜的没错,这个眉间长了一颗焐子的白涛就应该是白家的年轻一辈。 高枫有自知之明,断定陶俑是孝文帝时期的宝物,自己凭的是那块手表来作弊,真要是遇见高人的话,三言两语自己就露怯了,没必要去丢这个人。不过,高枫最近几天,对古玩行的兴趣大增,那些大部头的专业书籍啃起来也觉得津津有味,也不觉得枯燥了。 能结识行内的高手固然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但是高枫心知肚明,自己充其量就是小学生的水平,让大学教授来教,自己难受人家也不舒服。何必自取其辱。 “高兄弟,去‘聚宝斋’坐坐吧?我家老爷子最喜欢有本事的后辈。”白涛热情相邀。 高枫笑着婉拒:“今天不凑巧,过一会儿我还有事儿,改天,改天一定专程登门拜望老爷子。” 白涛听出来高枫的意思,也不再强邀,笑了笑道:“那就不打搅高兄弟了,哪天有空的话,一定要上门来指点指点我!” “您客气,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敢在‘聚宝斋’的各位前辈面前显摆,我是登门求教的,希望到时候能让前辈们耳提面命,我就受用不尽了!” “得勒,高兄弟,咱回头见!” 俩人道别之后白涛转身离走回了“聚宝斋”,高枫继续在市场里闲逛。偌大的市场里,也不是说就没几件老物件,只不过都是极为寻常的物件,存世量较大价值不高,手表一直安安稳稳的走着,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枫转了四排摊位,手表硬是没半点反应,他自知眼力不足也只能是走马观花。 “高爷,您还没淘换到中意的东西?” 绰号“狐狸”的家伙不晓得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从背后叫了高枫一声,吓了他一跳。 “我就是随便看看。”高枫懒得搭理他,随口敷衍道。 “狐狸”奸笑了一声,然后神秘兮兮的道:“高爷,我有好东西,您不瞜瞜?” 还来?这家伙是吃定自己了?高枫哭笑不得,难道自己脑门上刻着“冤大头”这三个字? 看着高枫的表情,“狐狸”苦着脸道:“高爷,您是小白爷的朋友,给我个天做胆,我也不敢蒙您啊,得罪了小白爷,我还敢在这个古玩市场混啊?我是真有好东西,想请您给掌掌眼。” 高枫实在是不敢相信他的话,淡淡的道:“你既然认识白涛,为什么不找他帮你看?‘聚宝斋’有的是高人,让他们给你掌掌眼,不是比找我强的多?” “狐狸”的脸拉的老长:“您是小白爷的朋友,他那两下子,就不用我说了吧?白老爷子和其他几位老爷子都不待见我,尤其是宝爷,看见我就来气,我去找他们,不是自找倒霉?不被宝爷一个窝心脚给踢死就算是运气了!刚才小白爷都说了,您的本事连白老爷子都称赞,他老人家能看上的人那绝对错不了,您帮我掌掌眼,我绝亏不了您!” 说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牌递过来塞到高枫的手上:“这是我孝敬您的,您别嫌弃。” 高枫接过来看了看,装作不经意的挽起衣袖,那块眼界颇高的手表,居然开始倒转,片刻之后戛然而止,下面的时间显示:一九二四???民国的东西,也算是老物价了。 玉牌色泽莹白,入手温润,对着阳光看去有粉粉的雾状,看样子应该是和田玉,只是白的过分有些返青,略微有些发干油性和水头不足,应该不是经河水冲刷千万年形成的籽料,而是高白色的山料。玉牌雕刻的内容是一棵桃树,树干上趴着五只小小的蝙蝠。雕工极为精巧,尤其是蝙蝠雕刻的栩栩如生,每只的形态都不一样。玉料虽然普通,雕工却真是不错,而且题材是五福(蝠)捧寿,蛮吉利的。 “无功不受禄,您还是收回去吧!”高枫毫不犹豫的将玉牌塞了回去。 “狐狸”这种人的德行,高枫实在是太了解了,他的东西绝对不是好拿的???这个便宜,高枫还真不想占! 古玩行里固然假货比真货多百倍,但是大家有个共识,那就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捡漏还是打眼各凭各本事,像“黄鼠狼”、“狐狸”这种满大街拉人行骗,就有些太下作了! “您就甭客气了,我这是真心孝敬您的,您不收就是瞧不起我!”“狐狸”急的小脸憋的通红,死活非把玉牌硬塞给了高枫。 根据高枫在古玩行里半年多的经验,这块玉牌也值个大几千块,遇见对上眼真心喜欢的人,卖个上万也不稀奇。 这个绰号“狐狸”的家伙,这次是真打算出血了! 到底他有什么宝贝,值得下这么大的本钱?高枫不禁有些好奇了! “我的铺面就在旁边不远,不会耽误您老人家太多时间。”狐狸谄媚的笑道。 高枫想了想,反正看看也不会有什么损失,真要是看不明白那就含含糊糊打个马虎眼算了,大不了把玉牌再还给他。 “前面带路!” “得嘞,您请!” “狐狸”满脸堆笑,小碎步紧倒腾了几步,跑到高枫前面,弯着腰低眉顺眼的引路。 高枫背着手飘飘洒洒的向前走???话说,被当做世外高人的感觉,还真是不错呢! ------------ 第十四章 其实我不是托 古玩行是出了名的三年不发市,发市吃三年的行业。高枫不禁有些好笑,狐狸已经有了铺面,在行里算是正规军了,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呆着等客人上门,居然还是改不了满大街抓冤大头的游击队传统。 “万宝阁”,名字倒是起的威武霸气,只是屋内的东西几乎清一色都是粗制滥造的低仿品,偶有几件能入眼的,也都属于在洛水城真假难辨的陶俑、唐三彩。很快,高枫就断定,这些陶俑和唐三彩也是仿品,手表压根没半点反应,上次在南郊古玩市场的时候,手表是牢牢锁定了那尊北魏陶俑。果然又是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店,高枫嘴角挑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真是什么都瞒不住您,您是知道的,好东西谁摆在这儿?”狐狸也是鬼灵精,一眼就看出高枫对这些仿品的不屑,对高枫更是格外的高看了一眼。要知道,这些高仿品都是采北邙山千年古墓的墓土,请高手严格的按照出土真品作为范本,一丝不苟的塑形,烧制的窑口也是按照古法修葺,燃料用的是北邙山原生的刺槐木。 从脱胎到烧制一切全部依照古法,就连做旧都没有采用惯常的高锰酸钾烧蚀或者是在原料中添加氧化锆,而是直接用墓土脱胚,放进窑口用木柴烧制。出窑之后专门请了农民工用汗津津生满老茧的粗手盘玩数月之久,磨去刺眼的“火光”,再用秘制中草药浸泡,最终出来成品之后又用x光机照射数次,使陶俑和唐三彩的表面快速老化。 这样做仿品的代价也不低,一次出窑几十件成品,每件成本也得几千块。 经过这么一番功夫之后,即便是浸淫古玩行数十年的高手,也不敢轻易判断真伪了。遇见那些仰慕洛水千年帝都专门过来淘宝,不明白其中的门道,却极为相信自己眼力的外地玩家,那真是一蒙一个准儿! 高枫在“集古斋”就亲眼看过,一个号称半辈子收藏陶瓷的外地玩家,被老板赵德成忽悠的一愣一愣的,一尊高仿的唐三彩胡人骑骆驼,四千五进的货卖了十五万。而那个外地玩家,还以为自己捡了漏占了大便宜,捧着那尊四十多厘米高的唐三彩出门的时候,笑的鼻子和眼睛都抽到了一处,险些被门槛绊了个跟头。 “你让我看的东西呢?”高枫进了门,见狐狸只是倒茶递烟,却没有拿出东西来,感到有些奇怪。 “不忙,不忙。您先抽一支!”狐狸恭恭敬敬的掏出烟递了过去。 高枫觉得有点不对头,不悦道:“没正事,我就走了。”说罢,伸手从口袋里掏出那块玉牌。 狐狸死死的按照高枫的手,然后望望门口,压低声音道:“有个女客户看中了我一件东西,等会儿她来了,您给说两句好话就行。” 闹了半天,是叫自己当托儿啊! 高枫疑惑道:“你为什么找我啊?” 狐狸低声道:“您不是和小白爷是朋友嘛!我那个客户最相信‘聚宝斋’的那几位老爷子的眼力了。等客人来了,您当着她的面给小白爷打个电话,就说您一会儿过去和白老爷子喝茶,我的客人听见电话里小白爷的声音,她一准儿相信您的眼力,你给我添两句好话,这事儿就成了。” 高枫有种想喷血的感觉! 人的名字有起错的,比如明明是个蠢蛋却叫聪明,明明是个丑女却叫美丽,但是绰号从来就没叫错的! 狐狸这家伙实在是太滑头了,刚刚听见自己和白涛的两句对话,就把自己和“聚宝斋”一起都给算计上了! 这种人便宜那是好占的?狐狸肯送给自己一块价值大几千的玉牌,那说明这个坑他挖的绝对不会浅,那个还没见过面的女客户,被骗个二三十万都是轻的。 别的行业的骗子蒙了人之后肯定是心惊胆战生怕被警察抓了,狐狸骗了钱之后还不用怕,这一行就是这个规矩,打眼是活该,不带找后账的。 “您找别人吧,这个忙我帮不了!”高枫毫不客气的将玉牌丢在桌上,转身就要走,却被狐狸按住了肩膀。 “高先生,您就帮我说句话的事儿,咱这行您门儿清,说句话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您还是另找别人吧,我丢不起那个人!”高枫冷冷的道。 高枫父母都是实在人,绝不肯昧着良心占人便宜的性格,高枫自幼耳濡目染也有几分这种性格。 水善就曾经这样评价过高枫:“你这个人今后好成什么样我不知道,但是你这人铁定坏不到哪儿去!” 高枫还有些不服气:“凭什么我就不能当坏人?” 水善极为不屑的道:“你脸皮不够厚,要是当坏人赚昧心钱,非饿死不可!” 看见高枫决意要走,狐狸也无可奈何,刚要将桌上的玉牌收起来,就看见门口走进来一个中年女人。 “胡老板,我今天可是带了高人了,你可不要动歪脑筋呦!”女人娇笑着道。 春末的洛水城,早晚温差还是挺大的,气温还不算高,而这个女人已经早早的穿上露出膝盖的红色短皮裙,上身是一件露肚脐的短上装。女人的身材保持的不错,眉眼倒也算端正,只是颧骨高耸嘴角下垂显出几分刻薄相。举手投足之间表情动作夸张,有种在戏台上表演的感觉。 这种清凉的打扮换在青葱少女的身上就显得很可爱,而这个女人脸上眼角的细纹抹再多化妆品也遮盖不住。 四十岁?四十五岁?五十岁? 老女人扮嫩无疑是最令人作呕的打扮,偏偏她说话的声音还嗲声嗲气,动作更是做作的令人难以忍受,更是令高枫有种想吐出隔夜饭的冲动。 在她身后还有两个跟班,一个是个穿中山装的中年男子,一个是十六七岁穿着牛仔上衣的女孩。女孩似乎和她很亲密,紧紧的贴在她身后,一只小手伸进了她的浅棕色爱马仕坤包里???? 小偷? 高枫刚要出声提醒,就看见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鼻子一哼,冲着自己冷笑道:“小流氓,看什么看?没看过女人大腿回家看你妈去!” 高枫顿时怒火中烧,拳头攥的紧紧片刻,许久之后却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 凭借二十四年的生活经验,年轻男人和老女人斗嘴,绝对是自取其辱,老女儿撒泼骂街的时候荤的素的一起来,年轻人的战斗力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如果要是动手就更显得自己没素质,大老爷们打赢一个老娘们,说出去有什么光彩的?而且很有可能自己还没碰到她,她就来一招沾衣十八跌倒在地上哭天抢地,大叫一声“非礼啦!” 栽赃自己是流氓倒也罢了,关键是非礼这种货色那是要遭雷劈的,旁人不明就里,肯定认为自己是那种饥不择食的色中饿鬼。 “王总,您的气质超凡脱俗,哪个男人能忍住不多看两眼的?这位高先生可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聚宝斋’的白老爷子都极为看好的青年才俊!连高先生这样眼比天高的年轻人,都抵挡不住王总您的魅力!”狐狸急忙上来打圆场,同时悄悄的朝高枫使了个可怜巴巴的眼色。 “你这张嘴啊,就是会说话,哄死人不偿命!”被称为“王总”的女人用手指戳了狐狸额头一下,转嗔为喜道。 “王总能光临小号,那是我的荣幸!我给您倒茶去!”狐狸转身去倒茶。 中年女子走进屋内,上下打量了高枫几眼,将信将疑的道:“这小流氓是高人?还真没看出来!” 高枫也懒得搭理这个女人,斜着眼看着门口,只见那个穿牛仔上衣戴着太阳镜的女孩,朝自己点了点头,示威般的晃晃一个钱包,转瞬间就消失在古玩市场的人流之中。 既然好心被当做驴肝肺,高枫也就不想再管这个闲事儿,同时也觉得好奇,狐狸到底打算靠什么东西来挖坑,哄这个“王总”往里跳。这个女人看起来应该不难骗,而她身后的那个穿中山装梳着可笑中分头的男人,小眼睛开闭之间隐隐有寒光,却不像是个轻易能糊弄的家伙。 “小方,一会儿帮我看看那个东西到底是不是真的,别人我不信,我就信你。”女子坐在椅子上,翘起兰花指,用杯盖轻轻的撇去浮沫。 中分头中山装男子无声的点了点头,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高枫一眼,就垂下头眼观鼻鼻观心做老僧入定状。 高枫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老女人扮嫩本来就够恶心了,手上、脖子上、耳朵上,但凡是块地儿,都戴满了首饰,把自己整的像棵圣诞树,表情动作还浮夸的如同蹩脚戏子。 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奇葩?穿成这样,简直就是给小贼竖起了广告牌,上面写着:欢迎来偷! 中国持续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造就了大批的新富阶层,很多人借着这股东风扶摇直上九万里,发财都发的糊里糊涂,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突然成了有钱人,感觉悬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一夜暴富的人往往会迷失自己,越是穷怕了的人有钱之后就越喜欢显摆,但是又没有足够的修养和底蕴,恨不得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骨子里又极为不自信,总觉得这场富贵来的太快像是做梦,生怕现在的好日子像冬天的冰雪一样,开春儿见了阳光就冰融雪消。 三代富贵才懂得穿衣吃饭???古人诚不我欺也! 闭门家中做祸从天上来,高枫和这个女人素昧平生,本来看见小偷还还打算好心提醒她一下,结果被她一口一句“小流氓”叫的火冒三丈。老子招你惹你了?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平白无故的被人当垫脚石踩,高枫脾气再好也受不了这个窝囊气! “高先生,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王总,房地产公司的大老板,王总的丈夫是咱洛水的政协委员,电视里经常能看到的。王总,这位高先生是‘聚宝斋’白老爷子的亲传弟子,您是知道的,白老爷子的眼光多高啊,连他亲儿子小白爷白涛,他都看不上眼,一门心思要栽培高先生做他的衣钵传人!”狐狸煞有介事的道。 吹,真能吹!高枫连白老爷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就被扣上了衣钵传人的帽子。 “这小流氓真是白老爷子的弟子?‘聚宝斋’我可是常去,你可别蒙我啊!”女子将信将疑的斜乜了高枫两眼。 这种居高临下斜着眼睛看人的方式,令高枫感觉极不舒服,更何况这女人左一句小流氓又一句小流氓,听的高枫心头冒火。这口气非出不可,否则的话肯定得憋出内伤来???高枫暗暗打定主意。 “不信是吧?不信是吧?我这就证明给你看!”狐狸抓起电话拨通了白涛的号码:“喂,小白爷吗?我是胡忠利啊!我这里有好东西,您不过来看看?高先生也在我店里呢。” 高枫这才知道,狐狸的真名叫做胡忠利。他估计,这个女人可能是“聚宝斋”的常客,所以认识了白涛,但是白老爷子是行业内的传奇人物,而且早已是半退休状态,神龙见首不见尾轻易不见外人,这个中年妇女恐怕也是只闻其大名却没见过白老爷子本人。所以,就给了胡忠利钻空子的机会。 胡忠利打电话的时候故意将手机扬声器打开,里面传来白涛的声音:“你小子憋什么坏呢?就凭你那两下子,要是能把高先生给蒙了,我给你磕头拜师傅!你就甭打坏主意了,该干嘛干嘛去!” “哪儿能啊!我是请高先生给我掌掌眼,我哪敢蒙他啊!” “既然高先生在你店里,你帮我转告他一下,我家老爷子想请他喝茶。我小叔宝爷也想见见他。” “得勒,您放心,我一定转达!” 胡忠利不失时机的挂了电话,笑着对王总道:“听听,是不是小白爷的声音?我没骗你吧?” 很显然,这个中年女人是认识白涛的,她听完了电话之后,脸色顿时一变,站起来满脸堆笑的对高枫道:“小兄弟,姐姐是和你开玩笑的,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高枫笑着站起来,客气的道:“大妈,哪能啊!到了您这个岁数脾气肯定有点变化,每个中老年妇女都这样,这点起码的常识我还是有的,怎么会生您的气呢?” “大妈?”中年女人的笑容僵硬了,半晌硬是说不出一句话,伸出的手哆哆嗦嗦半天缩不回来。 狐狸强忍着没笑出声来,这个高枫看起来斯斯文文,骂人都不带吐脏字的,他分明是在说王总是到了更年期的中老年妇女!装嫩的人最怕别人揭穿年龄,高枫却偏偏哪里疼就往哪里扎,话却又说的客客气气脸上一副善解人意的表情???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 “老胡,别扯闲篇了,东西拿出来过过眼吧?”一直没有说话的穿中山装的男人,平淡的的道,说完,冲着高枫笑了笑,恭敬的道:“高先生,回头请您代我向宝爷问好,就说方老三问候他老人家。” 宝爷?应该就是白涛的小叔吧?看来,他也应该是行业内鼎鼎大名的人物,可惜,高枫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自己在这行里的资历还是太浅了啊! “高先生,方三爷,王总,您几位上眼啦!” 胡忠利小心翼翼的从保险柜里取出一个方形的东西,上面遮盖着红绸子。 胡忠利慢慢的揭开红绸子,里面是一个红木匣子,当匣子上的铜锁被打开后,高枫的眼前顿时一亮! ------------ 第十五章 柴窑一瓯值万金 木盒中是一个纯银的四方盒子,长宽都是三寸许,高度四寸有余,顶部镌刻着四方圣兽,四面各镶嵌一块天青色的瓷片,底部工工整整的錾刻着大清乾隆年制六个篆书款识。 四方圣兽张牙舞爪振翅欲飞,在方寸之地能刻画的栩栩如生,工匠技艺之精湛可见一斑。在顶盖的四边还分别镂刻着“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隶书小字。字体虽小却气度不凡,银钩铁画很见功底。 四面镶嵌的瓷片大约是一寸见方,颜色如雨后青天般的爽利,高枫看过心情顿时为之一敞,心灵如同被洗过一般纤尘不染。 胡忠利一本正经的道:“高先生,方三爷,这是乾隆爷用过的银印盒,清宫造办处的精品,二位请上眼!” “高先生,您先请。”方老三客套了一下。 高枫虽然是头一次见到这个方老三,但是感觉这个人不简单,尤其是听他让自己代为问候白涛的小叔白宝,那就更说明他是行内的资深人士。在高手面前胡说八道,岂不是鲁班门前弄大斧,三言两语就会露怯,那可就是自找没趣。于是,高枫抱定沉默是金的信条,客气的请方老三先上手。 方老三接过来只是略看了看,淡淡的一笑,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冲着高枫道:“高先生,我看过了,大致心里也有个数,您给掌掌眼吧?” 高枫微微点头,戴上白手套将银印盒拿在手中,当手指接触到镶嵌的青瓷片的时候,突然感觉手腕一麻,就感觉手表用来上弦的表冠“吧嗒”一声细微的轻响,自动弹了出来,飞速的旋转。表冠旋转着摩擦肌肤的感觉,非常的奇特。 这是什么状况?高枫心中一阵惊骇,但是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古玩行里,越是中意的东西越不能表现出来,否则卖家就会借机抬价。 这块仿古军用表出现异状不是头一次了,曲谱、吉他、北魏陶俑,都曾经让表针倒转,显示出了宝物的年代,但是表冠自动上弦,这还是头一回。表冠足足自动旋转了一分钟的时间,才戛然而止,又“吧嗒”一声自动缩了回去。 高枫手里拿着银制印盒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撸起衣袖扫了一眼手表,上面的时间显示: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民国的?旧仿品? 高枫有些纳闷,一个民国的旧仿品,怎么会让手表出现表冠自动上弦的异状?要知道,这块破表的眼界颇高,古玩市场里那些艺术价值不高的东西,它一向是不屑一顾的。 除非???除非是另有隐情! 高枫的手指不经意间再次触碰到银印盒镶嵌的青瓷片上,手表上的表针突然飞快的倒转,当表针停止的时候,时间显示再次出现:九五六年八月十五 公元九百五十六年?那是什么朝代?高枫冥思苦想片刻突然心里一惊,这应该是后周世宗显德年间! 莫非,让手表出现表冠自动上弦异状的不是这个银印盒,而是上面镶嵌的四块青瓷片! “雨过天晴云破处,者般颜色做将来!” 令人心旷神怡的天青色,入手处温润如美玉平滑如镜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柴窑? 高枫最近狠狠的啃了些专业书籍,尤其是把帝王世系表背的滚瓜烂熟,他可以确定公元九百五十六年就是后周世宗显德年间。 柴荣自幼在在姑丈郭威家长大,性格敦厚谨慎,深受郭威喜爱,被收为螟蛉义子。郭威称帝之后,委任柴荣治理澶州,几年的时间,澶州就被治理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郭威死后,柴荣继位为帝。柴荣在位期间,整军练卒、裁汰冗弱、招抚流亡、减少赋税,使后周政治清明、百姓富庶,中原开始复苏。他又南征北战,西败后蜀,夺取秦、凤、成、阶四州;南摧南唐,尽得江北、淮南十四州;北破契丹,连克二州三关。可惜天不假年,这么一位雄才大略的君王,三十九岁就病逝了。后来他的心腹爱将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夺了柴家的江山,开创了大宋三百年基业。 柴荣一生崇尚节俭从不肯铺张,一生中仅有烧制柴窑这件事儿算是仅有的一次奢靡。当时宫廷中使用的白瓷有芒,钦天监认为不吉利。柴荣才下令烧制青瓷供奉宫廷使用,其中绝大部分是作为祭天用的礼器,为了表达对上苍的崇敬,柴荣破天荒的下令,以玛瑙、宝石等珍贵材料入釉料。看到皇帝如此重视,负责监制的官员不敢擅专,向他请示瓷器的具体颜色和标准。 当时正值雨过天晴,一道彩虹高挂天宇,柴荣心情大好,指着天空朗声道:“雨过天青云破处,者般颜色做将来!” 后周存续的时间很短,柴窑存在的历史就更加短暂,但是在收藏界的历史地位却极为显赫。 古人对柴窑瓷器有着极高的评价,说它有四大特点:“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 周世宗柴荣尚节俭,所以柴窑瓷器当时烧制的数量就很少,到了北宋年间就已经是一器难求了。宋朝一代文宗欧阳修在《归田录》中写道:“柴氏窑色如天,声如罄,世所希有,得其碎片者,以金饰为器。” 由此可见,在北宋年间,以欧阳修枢密副使、兵部尚书的高官身份,得到一件柴窑瓷器都极为困难,当时的人看见一块柴窑的残片都会如获至宝,用黄金来精心的装饰,可见柴窑的尊贵。欧阳修更是曾经叹息道:“谁见柴窑色,天青雨过时。汝窑磁较似,官局造无私。” 欧阳修的时代距离后周柴荣的时代,不过区区百年而已,世间就几乎看不到柴窑的影子,以至于当时的人都无法想象出柴窑瓷器的颜色,只能是凭借较为相似的汝窑瓷器想象柴窑的精妙。 高枫拿着银印盒看了有看,觉得瓷片比一般的汝窑青瓷稍微有些偏绿,颜色准确的说应该是介于青色和孔雀蓝之间。非常符合古人“青如天”的定论。更为神奇的是,这种天青色是随时变化的,在暗弱的光线下,呈现美丽绝伦的青色,但是对着光线变换角度,就能看到类似贝壳和珍珠表面的特点,初看是一种颜色,但是随着光线的强弱就会呈现出五颜六色流光溢彩的效果。 柴、汝、官、哥、定?????柴窑为天下名瓷之首,真是名不虚传! 看见高枫眉头微微皱起,胡忠利非常体贴的递上来一个硬币大小的放大镜,低声下气的道:“高先生,您可看仔细的。” 高枫注意到,这四块青瓷片远看上去光滑看不见半点瑕疵,凑近前却能看到极为细碎的开片,每个都不超过一平方毫米,但是和普通的开片又不相同,这种开片极为碎小致密,看起来是如同蝉翼般的密集网状纹理。这种纹理在距离三十厘米之外就一点都看不到了,依然是光滑如镜。正符合古人“明如镜”的说法。 至于“薄如纸”、“声如磬”,因为瓷片是凹陷的镶嵌在银印盒的四壁,就无法断定它的厚度,更无法体验敲击时的美妙声音了。 胡忠利紧张的看着高枫,过了许久才用低如蚊呐的声音问道:“高先生,看好了吗?” 高枫长舒了一口气,放下放大镜,一言不发,将印盒交给了胡忠利。 “高先生,您给断断代吧?”方老三微笑着道。 “还是您来吧,您是前辈!”高枫客气的道。 “高先生是白老爷子的亲传弟子,我这种野狐禅怎么敢在您面前献丑?贻笑方家了!”方老三笑着推辞。 “我是后生晚辈,长幼有序,还是前辈先请。” “要不?咱们把自己的看法写在手上?然后一起打开?”方老三显然对高枫的印象不错,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这么谦逊有礼的?他哪里晓得,高枫是不敢多说话,生怕说的多错的多,露了怯! 只是断断代的话,高枫还真不怕,于是点了点头:“好主意。” 一旁的胡忠利,看的满头大汗,手忙脚乱的找了两根黑色水笔,哆哆嗦嗦的分别递给高枫和方老三。 俩人快速的在手心写了几个字,然后伸出了拳头,摊开手掌。 “一???二???三,开!”俩人异口同声大喊道。 高枫和方老三看看对方手中的字,相视而笑! ------------ 第十六章 没文化真可怕 方老三的手中写着四个字:民国旧仿,高枫的掌心写了四个字:民国仿品。 “佩服,佩服!”两人异口同声道。 “假的?”王总顿时脸色一寒,冲着冷汗淋漓的胡忠利道:“你可真行啊?拿假货来蒙我!” 胡忠利可怜巴巴的冲着高枫道:“高先生,您再仔细看看,这怎么能是假的呢?明明是清宫造办处的工,你再看看这个款,写的没一点毛病。” 高枫说不出所以然,只能是做出莫测高深的微笑,一旁的方老三则笑着道:“仿的挺好,我都差点打了眼。” 胡忠利拿着银印盒上上下下的看了许久,小脸皱缩成一团:“这没毛病啊,看着就挺开门儿的东西,怎么会是仿的,仿品不可能这么精致。” 方老三淡淡一笑,指着顶盖上的隶书“玄武”两个字道:“你看看这个,还能说没毛病?” 胡忠利不明就里,还是一头雾水。 方老三斜乜了胡忠利一眼,用手点着“玄”字道:“如果这真是清宫造办处做的,就凭这个字,不知道要有多少人被摘了顶戴花翎,人头落地也说不定!这件东西当时就会被销毁,怎么可能流传下来?” 高枫先是一愣,片刻之后恍然大悟,古人都讲避讳,康熙皇帝的名字叫玄烨,如果真是乾隆年间清宫造办处出品的物件儿,怎么会不避先帝的讳?科举的举子写文章的时候,遇见需要避讳的字,最起码也要缺笔,或者干脆是换个相近的字。比如玄烨的“玄”字,最常见的就是去掉上面的那个点,但乾隆朝文字狱盛行,即便缺笔都有可能被考官挑剔,举子们为了避讳就大都用元字替代。 制造这个印盒的工匠虽然手艺精湛,但是显然忽视了这一点,所以方老三这样的内行,可以一眼就断定,这是仿品???高枫不禁汗颜,自己的功底还是太差了,断代全凭手表来作弊,今后如果真的想混这一行,还真是要多多学习。 方老三似乎对这个仿品颇为喜爱,又拿起了反复的把玩,嘴里还不停的絮叨:“工,确实是清宫造办处的工,料也是足纹官锭纯银,款识也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差别,仿品能做到这个程度也算是难能可贵了!只不过,用字不知避讳,这个漏洞实在是太过于明显。而且镶嵌汝瓷残片未免失了皇家的威仪。” 他说这是汝瓷?绝对不可能!公元九百五十六年的时候,汝窑还没建立呢,怎么会有汝窑瓷器? “老胡,你今天算是看错人了,方明可是咱中原省博物馆的研究员,首屈一指的鉴别金银器的高手,我特意请他过来帮忙鉴定,就是防着你拿假货蒙人!”王总冷笑着道。 胡忠利苦着脸:“我是真不知道这是假的,我也是打了眼啊!” 原来这个方老三的名字叫做方明,还是省博物馆的研究员,但是他怎么会把柴窑看成了汝窑呢? 高枫转念一想,随即释然了,术业有专攻,鉴定金银器的权威不一定就是瓷器方面的专家。再说了,千古以来有谁见过柴窑瓷器的样子?把柴窑当做汝窑,也就不足为奇了。 “方明,咱们走!看见这个老骗子就恶心!”王总气哼哼的转身离去,回头看了高枫一眼:“还有这个小流氓,更恶心!” 高枫差点喷血,真想问一句:“老子什么地方流氓了?老子流氓你哪里了?” 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的忍了下来,和更年期的老女人斗气儿,绝对不是明智之举。 “王总,我觉得,这东西还是不错的,艺术价值并不低,我估计这件东西是民国十三年的时候,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赶出紫禁城,清宫造办处被裁撤,内务府的工匠流落到民间打造了这个银印盒。” 王总头也不会,只是刻薄的冷笑:“我穿的衣服背的包,就是一个小小的钱包,我都要那用正版,买仿品?丢不起那个人,哎,我钱包呢?我钱包哪儿去了?今天真是倒了血霉了,流氓骗子贼都撞齐了!” 方明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跺跺脚长叹一声:“哎!” 俩人走出门,胡忠利已经是面如死灰,不停的擦冷汗。他冲着高枫诉苦:“高先生,你说我冤不冤,我花了八万块买了这个银印盒,当时还以为自己捡了漏,觉得工也对,料也对,款识也对,怎么看都觉得是件开门的老物件,没承想是仿品,还有个天大的漏洞,这回是亏大发了!” 高枫不禁好笑,胡忠利这种人精明的很,而且浸淫古玩行的时间也不短眼力并不差,想让他这种人打眼并不容易。一般行内的高手鉴定金银器,也主要是从工、料、款,这三方面来鉴别,只要这三方面没什么问题,大致东西就不会错。胡忠利也是这么断定的,但是他却吃了读书少的亏,忽略了古人有避讳的规矩。 “这东西仿的还算是不错的,我正好有一方寿山石的印章,配这个印盒正合适,不如匀给我怎么样?”高枫看见胡忠利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故作平淡的道:“甭瞎琢磨了,你这东西的漏洞比天大,哪儿有那么多不开眼的人,能被你蒙了?” 从见到胡忠利的第一面,就被这家伙算计,高枫对他也没什么好感,老实不客气的打起了这个银印盒的主意???当然,高枫真正看重的还是上面的柴窑瓷片。 宋朝的时候,就已经一寸柴窑一两金了,其身价可见一斑。而且,这四片柴窑的残片,能让手表自动上弦,这就更令高枫兴致盎然,对这件东西不弄到手誓不罢休了。 “高先生,您是行家,这东西您也给断过代,虽然是民国仿品可也算是老物件儿,刚才那位方先生也说了,仿的确实不错。这上面镶的是汝窑的残片。您肯定知道,现在汝窑全世界完整的也就六十五件了,就算是残片,价钱也不便宜,一片汝窑的残片也是大几千块,这东西我是八万收的,我不赚您钱,您给八万,东西算您的啦!”胡忠利一听高枫想要,顿时来了精神。 高枫淡然一笑:“你说八万收的就是八万了?汝窑残片确实是几千块一片,但是人家那是多大的片儿,你这镶的是多大的片?人家一片顶你五片???” “一片顶五片?呦,高兄弟,你给高钙片做广告呢?淘换到什么好东西了,让我也开开眼。” 门口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高枫抬眼一看,白涛笑呵呵的走进门来。 ------------ 第十七章 一片顶五片 看到白涛过来,高枫笑着掩饰道:“随便弄了件民国的仿品,给我家的一方印章配个盒子。”说罢又故作大方的把银印盒递给白涛。 白涛接过银印盒道:“哦,让我瞜瞜。” 他上上下下仔细的看了半天,笑着道:“高兄弟,幸亏你说透了这是民国仿品,我差点就打眼了,我第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清宫造办处的物件儿呢!”说完这句,他转过脸来对胡忠利道:“狐狸,这‘玄’字都不知道避讳,假的也太明显了吧,东西砸手里了吧?” 清宫造办处造一件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首先由宫廷画师设计图形,再交由内务府的官员审核,确定没有纰漏之后送交皇帝批准,皇帝看过之后按照自己的喜好提出修改意见,然后再由宫廷画师重新设计,内务府再次审核????如此这般周而复始数次之后,才能最终定稿交由工匠制作。 民国十三年,冯玉祥把溥仪赶出了紫禁城,造办处自然也落花流水春去也,工匠散落到了民间。这些工匠的手艺极其精湛而且见多识广,仿制的清宫内府作品惟妙惟肖,很受当时人的欢迎。 但是造办处是一环扣一环的关系,没有了宫廷画师设计图样,工匠就再也不能制造新的品种只能是仿造昔日的东西,失去了内务府官员的审核,文盲半文盲的工匠们就会在一些显而易见的地方犯错误???比如,这件仿乾隆款的银印盒上,玄字不知道避讳就是最典型的失误。 连白涛这种二把刀都看出是仿品,胡忠利再不奢望能碰到不开眼的当真货卖出去。他痛心疾首道:“可不是嘛,我这回丢人丢大了,小时候不好好读书,我这两下子都是在古玩市场泡出来的,哪懂什么避讳不避讳的事儿啊!这不,高先生喜欢这个,我一分钱不赚,八万卖给他。” 白涛鼻子一哼:“八万?你抢钱去吧!民国仿清宫的银印盒,能卖到两万,你就该念佛了!” 胡忠利脸拉的比马还长:“小白爷,我真是八万收的,当时我以为是清宫造办处的物件儿呢。” 白涛朝他翻了翻眼皮:“甭废话,你自己打眼了,想让别人替你顶雷?咱古玩行有这规矩吗?高兄弟已经看出你这是假货了,你还不实实在在的报个价儿?高兄弟,这一类的东西,市场上有的是,要不,你到别处再看看?凭你的眼力,怎么弄不到一件真家伙,和这仿品较什么劲啊。” 说罢,他扭过头狡黠的冲高枫挤挤眼睛,高枫会意的站起身来,作势要走。 胡忠利一把将他拽住:“高先生既然喜欢,我让让您添点,这买卖就成了!您也甭说什么真的仿的,有钱难买心头爱,这物件儿虽然是旧仿的,可架不住您喜欢不是?再说了,还有小白爷的面子在这里搁着,五万您拿走,我认赔,就当交您这个朋友?” 五万?高枫的心砰砰乱跳,只要五万块就能拿走这四片柴窑的残片???可惜,自己真没五万块! “这话说的透彻,有钱难买心头爱,凭您这句话,我给八千。”高枫强压着激动的心情,抿了口茶慢悠悠的道。 “多少?八千?高先生,不带这么开玩笑的!” “谁跟你开玩笑?就八千!”高枫看见胡忠利真急了,自己反而平静了下来。 你漫天要价,我就地还钱。古玩行比的就是眼力和耐心,谁要是心急谁就输了。 “四万五,不能再低了!”胡忠利苦着脸道。 “八千五。” “四万!这是最低价了,您要是不要就算了。”胡忠利嘴里磨牙的声音,高枫和白涛听的清清楚楚。 “八千八,多吉利的数字!” “三万八,这个更吉利,又生又发的,我又让了两千,高先生,面子我可给足您了,您还价儿不能那么离谱吧?”胡忠利咬牙切齿发狠道。 越是对方做出寸土不让的样子,自己就越要沉着,高枫慢条斯理的喝了口茶,又掏出一支烟点上,过了许久才道:“九千,我又加了两百,这可是看在白涛兄弟面子上,我才加的。” 难得见狐狸这种人吃瘪,白涛在一旁忍不住乐,又不好笑出声来,憋的自己肚子疼。 胡忠利也沉默不语,他也点上一支烟慢慢的抽,等到烟屁股烧了手才打了个激灵,脸色由刚才的瞬息万变,恢复了常态,平淡的道:“三万,您要是真喜欢就拿走,我亏多少自己认了,就当是为了交您这个朋友!高先生的本事我是真服了,怪不得白老爷子都高看您一眼。今后我免不了有麻烦您的地方。” 听话听音,高枫感觉到,这很可能是胡忠利的底线了,再要压价恐怕他真不卖了。但是高枫在龙门商业街和黄鼠狼这些人打过一段交道,深知道这种人只要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格,别说是让他们看出破绽,就算是让他们感觉到一丝丝的怀疑,他们就很可能立刻反悔。 “三万就三万,不过那块玉牌得搭给我。”高枫指指桌上道。 “高先生,不带您这么玩人的,这块玉牌就值大几千啊!”胡忠利气急败坏的道。 高枫诡异的笑道:“这个玉牌,刚才好像是你送我的,对了,我忘了,你刚才为什么要送我玉牌呢?” 胡忠利扫了一眼旁边捂着肚子的白涛,浑身打了个激灵,生怕高枫把刚才扯虎皮做大旗的事情说出来,只得咬牙道:“行,这玉牌就搭给您了,谁让我和您有缘分呢!您是现金还是转账?” 高枫双手一摊:“我现在钱不够,先给你一万块钱的定钱,东西我先拿走,三天之内我把剩下的两万给你送来。” 胡忠利顿时变了脸,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您先撇一万块钱的定钱,等您把剩下的两万拿来,东西您再拿走。” 高枫实在是信不过胡忠利,生怕夜长梦多这家伙变卦,可是自己卡上只有一万块钱,还是卖歌谱给唐瑶的钱。 “狐狸,高先生是什么人?能赖你两万块钱?要不这样吧,我来作保,高先生要是真不送钱来,这两万块的账我认了!”白涛拍着胸脯道。 高枫心里一阵温暖,自己只不过是提醒过白涛一次,告诉他那件陶俑是真品让他要爱惜,现在他就愿意为自己作保。 这种信任,远远比两万块钱可贵的多! “小白爷担保,我肯定放心了!高先生,东西你拿走!”胡忠利连连点头。 高枫和白涛素昧平生,实在不想欠这么大的人情,他突然想起自己包里还有一串羊脂玉的串珠,立刻从包里取了出来。 “白兄弟,担保就不必了,你帮我做个见证就行!胡老板,我把这个押给你,过两天拿三万块来赎。” 胡忠利打开红木盒子一看,原来是一串由十八颗和田白玉籽料穿起来的串珠,掂掂分量足有二十多克,色彩纯白中泛着油光,绝对是羊脂级别的和田白玉,这串手环的价值最起码是六七万。 胡忠利顿时笑逐颜开:“高先生,其实真没必要,小白爷作保,我一万个放心!您还押东西,这怎么好意思呢?不过高先生,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这串手环我给保管五天,五天之后您要是不来赎????您知道,我是小本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万一到时间你没来赎,我又缺钱周转,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白涛刚要劝高枫,高枫握住他的手道:“心意我领了,您就甭劝了。”随即,又对胡忠利道:“胡老板,手环五天之内我肯定来赎。” 见高枫态度坚决,白涛也只好作罢,冲着胡忠利道:“狐狸,高兄弟押的东西,你可保管好了,如果他来赎的时候,东西不见了或者是被掉包了,可别怪我不客气!” 胡忠利点头如小鸡吃米:“我怎么敢呢!”说罢,将玉牌和印盒一起递给高枫:“高先生,这东西是您的啦!” 高枫接过来,装到背包里,笑着向白涛道谢,转身离开了“万宝阁”,强忍着立刻研究民国银印盒上镶嵌的柴窑残片的冲动,招手在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 “万宝阁”门口的一个摊位上,一个穿着八成新的灰色夹克,相貌平平扔到人堆里丝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慢慢的走了白马寺古玩市场,望着高枫乘坐的出租车走远了,才拨通了电话。 “喂,方总吗?高枫在古玩市场买了一个民国的银印盒,他好像钱不够,押给卖家一串羊脂玉籽料手串。” 电话的另外一端,方雨薇愣住了,过来许久,她才结结巴巴的道:“你确,确定?他真的抵押了一串手环?那手环有什么特征没有?” 中年人低声道:“我确定!那串手环里,好像有一枚硬币!另外,我有种感觉,只是感觉啊???” “别吞吞吐吐的,有什么就直说。” “方总,我觉得这个高枫,眉眼似乎和您有几分相似。” “你是说,他长的和我有几分相像?” “对,我一直有这种感觉。”中年人缓缓的道。 电话的另外一端,方雨薇沉默不语,将手机上传来的高枫照片看了又看,又调出自己的照片进行比对,越看越是心潮澎湃。 良久之后,她拿起内线电话:“喂,我是方雨薇,给我订一张明天去洛水的机票。对,民航机票,不用公司的专机,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明天没有飞洛水的班机,最早的是三天后?那算了,我开车去吧!公司的业务由刘副总暂时负责,我会和他交代,如果公司有人问起我,就说我临时出差了。” 说完,她想了想,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喂,是宝爷吗?对,我是方雨薇,明天我到洛水,嗯,就是明天!不用,你不用接机,我自己开车去,到时候我可能有些事情需要你帮忙,详细情况见面之后再说吧!” 挂了电话,方雨薇自言自语道:“他怎么会把手环给抵押了?他怎么能把手环给抵押了!他怎么能这么不爱惜?那是我妈妈的手环啊!” 手机的屏保是一个中年妇女的笑脸,方雨薇目不转睛的看着,两行清泪夺眶而出,划过秀美的脸颊:“妈妈,你为什么那么狠心,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个高枫是我什么人?我爸爸到底是谁!你就让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片刻之后,方雨薇已经是泣不成声。 ------------ 第十八章 富贵小神仙 那串手环的价值远远超过两万,而且这东西的来历非常诡异,高枫还指望通过它揭开手表隐藏的秘密,尤其是今天这块仿古军用手表自动上弦,令高枫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真实的梦境,心中更是充满了疑惑。这串手环,说什么都不能丢。 坐上出租车,高枫就开始打电话借钱:“杨小邪,借我两万块,救急!” “高老大,出什么事儿了?是不是找小姐被公安抓了?” “别扯淡了,我看中一件东西钱不够,借我两万周转一下,过几天就还你。” “两万啊?高老大,我那公司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皮包公司,现在账户上满打满算还有六千,你说个账号,我给你打过去。别急着挂电话,四眼狗和你说话。”电话里又传出水善的声音:“高老大,我这个月的稿费刚发,两千五,我留五百交房租,剩下的两千也给你打过去,我帮杨小邪证明一下,这孙子连公司的房租都快交不起了,正打算关门呢!” 高枫苦笑一下,哥们都是好哥们,可惜都是穷哥们,尤其是水善的两千五,那可是一个月每天码字十几个小时的血汗钱,真要是自己把那两千拿走了,他恐怕后半个月连方便面都吃不起了。 “那算了吧,我再想想办法!” 高枫挂了电话,冥思苦想许久也没想好向谁借钱。父母那里倒是有点积蓄,只是他们是准备用来买房的,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子是他们一生的梦想,为了买房的事情,他们已经愁白了头发,不到万不得已,高枫真不想向他们张嘴。 同学之间玩的比较好的几个,也都是刚刚上班没几天,个个都是寅吃卯粮没有一点积蓄,不少人还得靠父母支援才能维持。 那把吉他倒是值两三百万,只要高枫一个电话,唐瑶会立刻打款过来,可惜高枫的父母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尤其是老爸高跃进更是固执到极点,绝对不会同意将吉他卖掉。 想当年一文钱就难倒了打遍四百军州的赵匡胤,鼎鼎大名的秦叔宝也曾经穷困潦倒要当锏卖马,人是英雄钱是胆,男人口袋里没有钱走到哪里都觉得胆气不壮。 高枫哭笑不得,自己凭借手表获得了给宝物断代的能力,这次用三万块买到这个镶嵌柴窑残片的银印盒,可以说是捡了个天大的漏,居然给自己造成了这么大的困扰。 古玩行里,眼力和财力同等重要,今天那个叫方明的人明显也看中了这个银印盒,却只是看没有出手,很显然是囊中羞涩,只能是望宝兴叹。高枫此刻,也深深的体会到财力对自己的重要性,今后要想在古玩行里闯出一片天地,就必须拥有足够的财力支持。 出租车上高枫正在为怎么凑够两万块赎回手环挠头,和他这种幸福的烦恼相比,古玩城的“聚宝斋”中,眉间生了颗焐子的白涛就倒霉的多了,他正垂头丧气的被老爹白老爷子劈头盖脸的臭骂。 白老爷子年近七旬,身材瘦消脸上皱纹密布,腰身佝偻如弓,一望可知是曾经遭过罪吃过苦的人,唯有一双眸子锐利如鹰隼般锐利丝毫没有一般老人那种昏花浑浊的感觉。 白老爷子坐在一张花梨木圈椅上,用手指戳着白涛的脑门训斥道:“玩物丧志,玩物丧志啊!你小叔那身本事,你学点什么不好,非要和他学熬鹰?你不想学鉴定古玩也就罢了,打理打理铺子总可以吧?你可倒好,天天泡在你小叔的‘听竹山庄’,我还以为你出息了找你小叔学本事去了,闹了半天,你是帮他熬鹰喂狗去了!” 白涛还有些不服气:“熬鹰怎么啦?前几年小叔熬鹰的时候,你还帮忙守过夜呢!你怎么不说他不务正业玩物丧志?” “你也不拿镜子照照,就凭你也敢和你小叔比?你小叔是行里出名的富贵小神仙,他玩什么都是拔尖的!他做的弓箭能五十步射穿三层重甲,铸的宝剑吹毛断发寒气逼人,能一次砍断二十枚摞起来的铜钱,这要是放在古时候那就是神兵利器!古画不用看款识单凭技法就能判定真伪,你要是有你小叔一半的本事,你别说玩鹰斗狗,你就是上房揭瓦,我都亲手给你搬梯子!”白老爷子越说越恼,伸出古藤拐杖毫不客气的照着白涛脑袋上就敲了过去。 这一下打的挺重,白涛脑门上当时就鼓起一个包,他气急败坏的道:“爹,你还真打啊?我是你的独儿子,你不怕把我打傻了,咱白家长房就绝后了!” “老子宁可当绝户,也不要你这种不肖的子孙!你说说,你说说,现在年轻人有几个像你的?就说上次你遇见的那个叫高枫的,人家一眼就断出了陶俑的年代,我都看了足足俩钟头,才敢断定是孝文帝时期!你怎么就不学学人家呢?” 白涛揉着头上的包,很是不服气:“从小到大,你总是觉得别人家的孩子好,人家的孩子再好也不给你叫爹!再说了,那个高枫有那么神吗?他今天就打眼了,从狐狸那里花三万块买了个民国旧仿的银印盒,那东西,充其量也就值一两万,狐狸是明打明的坑他,他连这都没看出来,临了钱不凑手,还拿了一串羊脂玉的手环押给了狐狸。要说这家伙也够拧的,我说替他担保,狐狸都没说什么,他非得押东西不可????我觉得他那臭脾气和老爹你倒是挺像,你又这么欣赏他,要不,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你认他当干儿子得啦?” “放屁!再胡说八道老子拐棍敲死你!”白老爷子举着拐杖作势要打,突然楞了一下,身上猛然打了个激灵,深吸两口气迅速的平静了下来,和颜悦色的道:“小涛,把今天的事儿原原本本的和我说说,就是那个高枫打眼的事情。” 白涛不明白老爹的态度怎么就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老爹火气消了不再骂人总归不是坏事儿,他也没在意就将下午自己在市场撞见高枫,然后自己和狐狸通的电话,以及自己后来亲自去了“万宝阁”,高枫如何和狐狸讨价还价,又如何抵押手环的事情竹筒倒豆子般统统说了一遍。 “你说,那印盒上镶嵌的是汝瓷残片?” “对啊,天青色汝瓷,要说那印盒的做工仿的真是不错,绝对是清宫造办处裁撤之后,那批工匠离开皇宫之后做的,要不是‘玄’字没有缺笔避讳,我还真以为是清宫内府的物件儿呢!” “天青色汝瓷残片?你确定是这个颜色?” “好像略略有些偏绿,介于天青色和孔雀蓝之间,就是开片看着有些不明显!” 白老爷子顿时精神一振:“是不是开片很细碎,像是开在釉子下面,像花纹又不是花纹,看起来像蝉翼的纹路?近了能看到纹路,远一点就看不见了?” 白涛连连点头:“没错,就是你说的那样。” 白老爷子恶狠狠的盯着白涛,咬牙切齿的道:“你小子就混日子吧,今后出去别说是白家人,老子丢不起这个人!” 白涛一头雾水:“我又怎么啦?” “怎么啦?你也不想想,清宫造办处出来的那些工匠,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会把汝窑瓷片当做宝贝来镶嵌印盒?用你那猪脑子好好想想,为什么你替高枫担保,人家不同意?” “那小子脑子缺根筋呗!“ 白老爷子气的捶胸顿足:“呸,脑子缺根筋的就是你,你那脑壳里装的都不是脑浆,是豆浆!你也不想想,高枫能一眼断出北魏陶俑的年代,这是什么样的功夫?他能让狐狸那种货色给蒙了?人家是不想让你沾了宝贝的边儿,不想承你这个人情!高枫为什么肯抵押价值远超三万块的羊脂玉手环,那是急着把印盒拿走,生怕夜长梦多!” 白涛听的将信将疑:“他没那么多的心眼吧?我看他挺实在的。” 白老爷子用拐杖敲着地板,痛心疾首道:“你以为别人都像你啊,都是猪脑子?我猜,那银印盒上镶的很可能是,是,是????” 话说到这里,白老爷子气的连连咳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是什么?” “是柴窑!” 白涛悚然而惊,腾的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结结巴巴的道:“你,你,你是说,周世宗柴荣的那个柴窑?” 白老爷子苦涩的道:“从你说的样子,我猜八成就是柴窑!一千年前的古人都知道‘柴窑一瓯值万金’,这样百年不遇的真宝贝,就这么从你那双狗眼底下硬生生的溜走了,人家当着你的面捡了个天大的漏,你居然还说人家打眼了?那是人家打眼,还是你被人打脸?你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居然还要替人家担保,你就不觉得脸发烧啊?” 白老爷子越说越恼,拐杖敲的地面邦邦响,白涛越听脑袋耷拉的就越低,垂头丧气的活像是斗败了的鹌鹑。 正在白老爷子气的连骂人都没力气的时候,门口传来一阵笑声:“哈哈,堂哥,你这里挺热闹啊?小涛,你又犯什么错了,把你爹气成这个样子?” “小堂叔,还不是因为你,我去‘听竹山庄’帮你熬鹰被我爹知道了!”白涛悻悻的道。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穿一件黑色上衣,对襟排纽,缎子面衣袖绣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银色凤凰,很有中式感觉的服装却又是西式的剪裁,腰身收的恰到好处,充分的将男人的精干、活力和一种内敛的霸气诠释的无以复加。 如果对时装有研究的人应该晓得,这是阿玛尼首席设计师伊万诺凯特琳的作品,吸收了足够多的中国元素,又结合了西方对人体结构学的理解,衣服剪裁的非常合体,这个款式在米兰的时装发布会上可谓是夺尽了眼球。 太装逼的衣服,往往很难有人穿出味道,如果这样的衣服不穿在最合适的人身上,就会有沐猴而冠的傻逼感。 上海峰会的时候,西方的元首一人一件唐装,看着活脱脱一群乡下进城的土财主。 毫无疑问,这个人的身材和气质完全配得上这件衣服,甚至比时装画册上的男模穿的更让人赏心悦目,虽然那个男模的身材无可挑剔,但是西方人穿中式味道的服装,总有种猩猩配马鞍的感觉,不是那么回事。 文化这个东西,看起来虚无缥缈,但是却是深入骨髓的。 看年龄,这个人大约三十出头,他长的很出位,即使把他扔在喧闹的街市,也会让人一眼就从人堆里把他认出来,就像锥子放进袋子里,想不露头都很难。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两道非常提神的剑眉,眼睛不算太大,但是眼角是向上挑的,修饰掉了脸上的煞气,挺直的鼻梁,微黑的皮肤,再加上一身傻子都能看出值不少钱的衣服,这个男人不但帅,而且帅的很有味道。 年轻男子从手包里取出一张单子,递给白涛:“小涛,下午开车替我跑一趟,到机场把我空运的食材拉回来。” 白涛眼睛一亮:“小堂叔,谁这么大面子,能让你亲自下厨?今天怎么穿的这么拉风,是不是有喜事儿,要去相亲啊?”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白涛的小堂叔,白家子弟中天分最高的白宝。白涛听说白宝要亲自下厨,顿时就有种馋涎欲滴的感觉。白宝不但鉴赏古玩的造诣很高,对于吃喝玩乐更是有一套,而且他不但懂吃会玩更有一手绝顶的厨艺。不过白宝这个人性格孤傲眼高于顶,想让他亲自下厨,那是千难万难。 白宝冲白涛的屁股踢了一脚,笑骂道:“小屁孩,该操心的不操心,不该操心的瞎操心。有你吃的就行了,瞎打听什么?” 白涛低声嘟囔一句:“你才比我大几岁,说我是小屁孩?” 白老爷子的岁数大了,耳朵却很好使,他厉声道:“怎么和你小叔说话呢?一点规矩都没有!你小叔进门半天了,你连杯茶都不知道去倒,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白宝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悠闲的盘起二郎腿问道:“堂哥,生什么气呢?” 白老爷子怒气难消,瞪着端茶过来的白涛道:“你问问他,让这小子和你说说,这么大的人了,屁本事没有净在外面丢人现眼!” 白宝笑呵呵的接过来茶杯,抿了一口道:“小涛,来,说说你又闯什么祸了。” 白涛苦着脸道:“哪儿有啊,我哪惹祸了?” 把茶杯放下之后,白涛原原本本的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又讲了一遍。白老爷子越听越气,又把白涛好一阵数落,白宝则笑呵呵的道:“就这事儿?堂哥,不是我说你,这天下的宝贝多了,都能被你一个人捞了去?你这不捡钱就算丢的毛病,也该改改了。故宫紫禁城里的宝贝最多,你总不能拎着枪去抢吧?你都已经该退休的年龄了,家里又不缺钱,像我一样养养狗遛遛鸟当个富贵闲人多好。” 白老爷子很不以为然:“那是柴窑啊,小宝,咱这辈子算是见过好东西的人吧?可你亲眼见过柴窑吗?这要是金银珠宝放我面前,我眼皮子都不眨一下,可那是柴窑啊,这种百年难遇的宝贝搁到面前了,要是连看都不看一眼,我死了都难闭眼!” 白宝哈哈大笑:“堂哥,你都快赶上《西游记》里的金池长老了,看一眼你就过瘾了?你就不怕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东西已经是别人的啦,你就甭惦记了,想多了伤身体。”说完,他又叹息道:“不过,那个叫高枫的运气还真是不错,眼力也确实厉害。那尊陶俑,我还是用了一两个钟头才敢断定是孝文帝时期的,他扫了一眼就能断代!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 白宝年纪不过三十出头,说话的语气却有种老气横秋的感觉,如果只闻其声不看其人的话,还以为他是个堪破世情的长者。 听见小堂叔白宝替自己说话,白涛也来了劲头儿,话也明显多了起来:“那个高枫也够奇怪的,好好的一个羊脂玉手环,非要在里面穿个长城纪念币。” “长城纪念币?”抖着二郎腿的白宝动作突然僵硬了,他沉默片刻之后问道:“是不是现在年轻人都喜欢这么做?” 白涛挠挠头皮:“好像没见谁有这个习惯。宝叔,你见别人这么戴过?” 白宝淡淡的道:“我有个朋友,手环里也穿了个纪念币。等会儿,你带我去看看那串手环。” 白涛不解:“一串手环有什么好看?” 白宝不动声色的道:“我就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串手环,居然能换到柴窑瓷器。” “这点小事儿还用得着您亲自去?你要是去了‘万宝阁’,指不定狐狸那家伙在外面得怎么吹呢!您等着,我去给您拿过来。”白涛兴冲冲的出了门,不多时手里拿着一串手环走了回来。 白宝接过来看了两眼,纪念币的右下角有个明显的刀子划痕,他的手抖了一下,随即云淡风轻的道:“羊脂玉籽料,倒也值几个小钱。小涛,还回去吧。” 坐在一旁的白老爷子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他清楚的看到白宝的左手接过来手环的时候,拿着茶杯的右手却抖了一下,溅出的茶打湿了他的衣服。 恐怕这串手环背后大有文章???白老爷子皱缩如老菊花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白家能有今天,除了祖上六代人的积淀以及白老爷子殚精竭虑苦行经营,白宝的贡献更是功不可没,虽然在不清楚内情的外人看来,白宝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贵神仙,但是白老爷子却比谁都清楚,白家可以没了自己,但是绝对不能缺了白宝。若是小堂弟白宝乱了方寸,那对白家很可能就是致命的打击。 小神仙毕竟不是真的神仙,终有跌落凡尘的时候! ------------ 第十九章 他妈像她妈 回到家里,高枫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脑,输入关键字“柴窑”,顿时出现了一大堆的资料。从文献来看,高枫手中的银印盒上镶嵌的四块瓷片,天青的色泽、细碎的开片、光滑如镜的表面,以及在强光下的色彩变幻都极为符合“柴窑”的特征。而且类似柴窑的汝窑,在手表显示的公元九百五十六年还没有出现,所以这四块瓷片必是“柴窑”无疑。 只不过“柴窑”许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了,所以市场上没有相应的参考价。但是自古以来“柴窑片瓯值千金”,高枫确信,这个银印盒上的四块瓷片,一旦被收藏界确认是“柴窑”,那么这件银印盒的出现,将成为震动整个古玩行的重大事件。 把玩了许久银印盒,高枫又在琢磨手表的秘密,今天发生的手表自动上弦的事情,更令高枫不解。手表能显示古玩的年代,这个功能令高枫惊喜,而今天自动上弦有什么意义?难道今后就不需要自己用手拔出表冠给手表上劲儿了?很显然,这个功能无比鸡肋! 高枫再三的将手表靠近银质印盒,但是手表再也没有异常反应,别说不再弹出表冠上弦,连年代都不再显示,就那么安安静静的“滴答滴答”的走着。 整整折腾了一下午,高枫也没琢磨出这个镶嵌柴窑的印制印盒和手表之间的关系。 高枫正在摆弄手表的时候,突然感觉鼻子发痒,“阿嚏、阿嚏”接连打了几个喷嚏,他悻悻的自语道:“谁在念叨我呢?” 看看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接近下午六点,高枫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给忘了,猛的一拍脑门大叫一声:“老妈后天做大寿!该死,该死,把订酒店的事情给忘了!” 订几桌呢?父母想请多少客人,高枫还真不清楚,如果订多了空空荡荡的既浪费又不好看,如果订少了,客人来了没地方坐,那就更丢脸了???这事儿得和老爸高跃进商量商量, 高枫急匆匆的把银印盒藏在床下的箱子里,飞也似的跑了出去,直奔一公里之外的春风镇小学。 高枫的父母开的文具店就在春风镇小学门口,小店摆满了文具、练习册、小玩具,十六平米米的店各种学习用具琳琅满目,过道只能容一个人侧身而入。五一长假没有还没有结束,平日熙熙攘攘的小店显得格外的冷清,只有三两个住在附近的小孩子在店里挑选玩具。 刚到门口,就听见里面传出老爸高跃进的声音。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高枫走进文具店,就看见老爸高跃进坐在椅子上,脑袋摇成拨浪鼓。 “你干嘛啊?老同学五十岁生日,人家特意通知咱们,哪怕不去吃饭,这礼是必须要送的!”母亲董晚晴一边笑一边拽高跃进,看见高枫过来了,笑着招呼道:“小枫,帮我把你爸拽起来,死沉死沉的。” 高跃进依然是摇头:“你和她是同一天生日,她怎么不过来给你送礼?你要是真想送礼随便,你自己去送,我肯定不去!看见她就烦,她那张破嘴逼逼叨叨的。” 董晚晴杏眼圆睁:“不许当着儿子说脏话!” 高跃进撇着嘴道:“你只要去了,她肯定是拉着你一通的臭显摆,你不烦啊?” 董晚晴白了高跃进一眼:“你不去,我让儿子送我去!我让小枫骑电动车送我去森林半岛。” 森林半岛是洛水城的高档住宅区,清一色的小别墅,里面的房客非富即贵,房价也比洛水的均价高出一倍有余,从高枫家到森林半岛需要倒两趟公交车很不方便,如果打车需要三十多块钱,一向节俭的董晚晴肯定舍不得,她又不会骑电动车,就让高枫骑车送她过去。 董晚晴拉着高枫做出随时要走的架势,骄傲的向高跃进示威:“死老头子,不陪我去拉倒,我有儿子!” 高跃进坐在躺椅上懒洋洋的道:“你厉害,你有儿子,有儿子了不起,要是没有我,你会有儿子?” 董晚晴眉毛一挑:“哼,没有你,我不会找别人生?” “老太婆,你这更年期综合症可又严重了啊,嘴上都没把门的啦!” “你才更年期,你一辈子更年期!” 从高枫记事儿起,就经常看见父母频繁的斗嘴,但是却极少真正的吵起来,斗嘴是他们单调平凡生活中的调味品,俩人数十年就这么乐此不疲的唇枪舌剑???也许,这种单纯的善良和简单的快乐就叫做幸福! 受到水善的影响,高枫在大学阶段也看了一段时间的网络小说,不过很快就厌烦了,情节严重套路化,人物高度脸谱化,这也都忍了,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很多小说情节中,主角都免不了家族内斗,血脉相连的一家人打的鸡飞狗跳杀的腥风血雨。 高枫真想问问那些作者,你们家就是这样爹杀儿子,哥哥杀弟弟,一家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甚至只是一句冷言冷语就拔刀相向?作者家里就是这么杀来杀去的过日子? “小枫,你现在过来有事儿?”高跃进问道。 高枫悄悄冲高跃进挤挤眼睛,然后笑着道:“有点事儿和你商量一下。” 高跃进会心的笑了笑,然后冲着董晚晴道:“老太婆,你要去自己去别拉着儿子,咱儿子是蔫豹子脾气,你那个老同学那张破嘴如果说出什么不好听的,儿子当场压不住火翻了脸,到时候你可难收场。” 董晚晴想了想:“说的也是,那算了,我自己打车去,又得三十多块!要不,我还是坐公交?” 高跃进摆摆手:“去吧去吧,你难得打一回车,别心疼这点钱。” 还没等董晚晴出门,就看见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从容不迫的走了进来,高枫突然一愣,他从来没想到,一个男人居然也会让自己眼前一亮。 轮廓分明的五官,得体的穿着,尤其是那双不算大的眼睛令高枫很难形容,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威严?懒散?淡淡的颓废?似乎都难以形容。 这双眼睛像久历风尘洞明世情的浪子也像堪破红尘心如枯井的高僧大德???这绝对是个有背景有故事的男人! 只是这样出位的一个人,怎么会跑到自己家的鸡毛小店来买东西? “您想买点什么?”高跃进热情的招呼道。 “随便看看。” “那您先看着!”高跃进显然也感觉到这个男人的气场十分的强大,不过这和他也没什么关系,随即冲着董晚晴道:“老太婆,你还赶紧走?这都几点了?” 董晚晴拽拽有些皱巴的衣衫,从狭窄的过道侧身而过,年轻男子的目光在她身上注目了几秒钟,嘴角挑出一丝笑意,轻轻侧身让开了道路。 看到董晚晴出门,高跃进急忙问道:“小枫,有啥事儿?” 高枫忙道:“后天不是老妈的生日嘛,我打算寿宴订在帝豪酒店,你们打算请多少人,需要订几桌?” 高跃进倒吸一口凉气:“帝豪酒店?那地方的刀可快着呢,宰人没商量!” 高枫笑道:“老妈五十大寿,难得奢侈一回,又不是经常去,你就说订几桌吧。” 高跃进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咬着后槽牙发狠:“七桌,把老邻居老同事都请上,咱让你妈风光一回。” 高枫点了点头:“那我就去订了啊。” 说罢,一抬头看见那个年轻人慢条斯理的迈着四方步走出了店门,走向路边的一辆白色的路虎揽胜。 一个年轻人开了车门,将这个气度不凡的年轻人迎到车上,随即关上了车门。 开门的年轻人眉心间长了一颗硕大的焐子,这个长相不用问就知道,他是“聚宝斋”的少东家白涛。能让他当司机的人,只能是他的小堂叔,白家天赋最高名气最大的白宝。 “宝叔,看你满面春风的样子,有什么喜事儿了?”白涛笑呵呵的问道。 白宝似乎压根没听见,嘴里喃喃自语道:“像,真像,像神了!” 白涛一头雾水:“像什么啊?” 白宝淡然一笑,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手机的屏幕,上面是一个中年妇人的笑脸。这张笑脸和文具店中董晚晴的五官逐渐重合,几乎是一模一样。手机的主人是生长在孔雀河畔,现在执掌“孔雀河珠宝集团”号称孔雀河公主的方雨薇,而屏保上的照片是方雨薇的母亲。 如果不是白宝知道方雨薇的母亲在三年前已经去世,他肯定以为在文具店中的人就是方雨薇的母亲。董晚晴和方雨薇的母亲,长的就像是用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怪不得雨薇急着要来洛水,怪不得她的手环在这个高枫手里,原来是这样,哈哈,我真是多心了!”白宝先是低声自语,片刻之后竟然笑出声来。 白涛看小堂叔自言自语,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的问道:“小堂叔,你没事儿吧?” 白宝很快恢复了惯常的那副懒洋洋的样子,淡淡的一笑:“没事儿啊!你和那个高枫,今后可以多亲近亲近。” “为什么?” 白宝食中二指并拢,毫不客气的在他脑门上敲了个脆响:“不为什么!” 白涛苦着脸道:“你怎么和我爹一个毛病,都喜欢敲头啊?” 白宝笑了笑:“回去告诉你家的那个金池长老,锦斓袈裟很快就会到他手中,让他准备开佛衣会大宴三天吧。” 白涛先是一愣,想到《西游记》中孙悟空火烧观音院的故事,随即惊讶道:“高枫会出手转让那个印盒?不可能吧,真要是柴窑,那可是百年不遇的宝贝,他怎么会卖?” 白宝哈哈大笑:“你什么时候见过我信口开河?照我原话转告你爹!开车,送我回‘听竹山庄’。” ------------ 第二十章 梦回一九八零 高枫骑着电动车,在下班高峰期的车流里穿梭了一个小时,终于赶到了帝豪酒店。看着金碧辉煌的装修,高枫就觉得后脖子凉飕飕的,总感觉门口的黑漆龙头牌匾的样子像是开封府包大人的龙头铡,进门肯定少不了挨宰。抱着伸头也是一刀缩头还是一刀的决心,高枫昂首阔步走了进去,门口两队身高一米七以上旗袍开叉快到胸口的迎宾小姐齐声“欢迎光临”险些吓了他一跳。 进到里面,一个大眼睛瓜子脸的迎宾小姐把高枫领到了前台。马瘦毛长人穷志短,高枫从小就没过过有钱人的日子,听到前台小姐报价包桌最低标准一千三百八的时候,好悬没当场腿一软就趴下。 一千三百八一桌,七桌就是九千七百一十六,高枫卖曲谱的一万块就这么轻飘飘的长翅膀飞跑了! 老妈辛苦了半辈子,节衣缩食供高枫上了大学,难得让她风光一次。高枫拿出储蓄卡,咬咬牙准备交定金,却被告知后天已经被订满了。 想花钱都不给机会?高枫的郁闷无法用语言表达,正当他转身要走的时候,一个半秃顶的矮胖子热情的把高枫请了回来,说是二楼还有一个小厅,正好可以摆下七桌。 高枫掏出储蓄卡要交定金,矮胖子坚决不肯收,高枫总觉得不交定金心里没底,万一到时候他们变卦,而客人都已经到了门口,这人可就丢大了。见高枫坚决要交,矮胖子千恩万谢的接过来,一边安排服务员倒茶,然后一溜小跑亲自替高枫跑到前台刷卡。茶肯定是好茶,很香很醇,只不过高枫对茶道没什么研究,又实在是有些口渴,一口气喝了两大杯,牛饮而已。 交完定金,高枫转身离开,矮胖子殷勤的把他送到门口,两队迎宾小姐也都出了门,一起鞠躬送行,齐刷刷的九十度弯腰,矮胖子更是目送着他骑着电动车远走,久久不肯离去。高枫不得不感叹,帝豪酒店就是高级,就算是宰人也送你一个舒服的死法。 回到家里没多一会儿,老妈和老爸一起从文具店回来。果然不出高跃进所料,老妈的那个同学一阵的臭显摆,尤其是夸自己儿子的时候,还不忘踩高枫两脚。气的董晚晴晚饭都没吃下去,直埋怨自己太实诚,何必告诉她,高枫在古玩店打工,一个月只拿两千块! 高枫倒也不在意,毕竟自己已经二十四岁了,早已过了听见“别人家的孩子”就头大如斗的年龄。此时,高枫还有更重要的问题要操心,那就如何能在三天内弄到三万块,把那串羊脂玉手环赎回来。 “好歹也是老同学了,想不到她说话那么气人,她怎么吹是她自己的事儿,她吹她老公怎么怎么有钱,儿子怎么这么有本事,找个女朋友还是跨国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她随便吹,就算她儿子娶了外国公主当了驸马我也不生气,可她别糟践人啊!她听说咱小枫是洛水商学院毕业的,还假惺惺的说她儿子和咱小枫是校友,说要提拔咱小枫一下,让小枫给她儿子当马仔拎包???我呸,咱小枫是给人拎包当狗腿子的人吗?我就不信,咱小枫没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董晚晴在一旁愤愤不平的道。 高跃进一脸苦笑的安慰:“早就告诉过你让你别去,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张破嘴不值钱,幸好今天小枫没跟你一起去,要不然他那爆脾气上来,看你怎么收场。” 听见高跃进提起儿子的脾气,董晚晴也有些心有余悸,这个儿子看起来老实巴交,但是火气上来的时候,那可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高枫长的斯斯文文,看起来不像是招灾惹祸的人,但是这种老实孩子一旦犯起浑来,比混蛋孩子恐怖的多。 高枫上初二那年发生的一件事儿,至今董晚晴、高跃进夫妇想起还不寒而栗????? 一家三口没滋没味的吃着晚饭,吃完饭高枫在厨房洗刷碗筷,就看见老爸手里拿着一张绿色的钞票走了过来。仔细一看,是一张早已退出流通市场的百元面额的外汇券。 “小枫,昨天收拾屋子找出了一张外汇券,你明天去问问,看看还能不能兑换。当年没舍得花,可惜了!”高跃进塞给高枫一张外汇券,然后冲着董晚晴道:“老太婆,别生气了,早点睡吧。” 从父亲手里接过外汇券,高枫就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研究手表和印盒的秘密,却没有一点头绪,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晓得折腾了多久,才终于被浓浓睡意打败,随手将那张外汇券放在枕边,打了几个哈欠就沉沉的睡去。 窗外,一股清风吹来,淡绿色的外汇券轻轻的飘到一旁,覆盖在那块仿古的军用机械表上。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射到床头,突然,手表的指针飞速的逆时针旋转,上面的数字飞快的跳动起来,片刻之后戛然而止上面显示的时间是:一九八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高枫感觉眼前一阵恍惚,使劲揉揉眼睛,眼前的景象令他心惊肉跳,同时还有一丝莫名的兴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狭窄的老街,红砖墙上涂写着硕大的“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标语,街上的人们纷纷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高枫。 高枫觉得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街道似乎还有些印象,但是行人要么是穿着蓝色的中山装,要么是草绿色的军便服。男人的发型几乎是清一色的三七分头,而且都是从左向右分。 “今天水产公司有带鱼啊!” 不晓得是谁喊了一嗓子,围观高枫的人立刻失去了兴趣,水产公司门口几乎是瞬间就排起了长龙,队伍比春运买火车票还要壮观。 这一声喊叫,令高枫感觉很奇怪,声音仿佛是远山的回响,有一些不真实的感觉。 围观人群散去,只剩下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孩子哄笑着围绕在高枫身边,那种表情和在动物园看猴子没什么两样。 高枫仔细的辨认着这里的环境,突然一下愣住了,街边的门牌号上显示,这里是洛水城的春风镇。 春风镇?这不就是自己家的地址嘛! 难道,自己又进入了梦境,来到另外的时空?这到底是哪一年? 高枫低头看手腕,发现手表不见了,他记得上次梦见自己给产妇交押金的时候,自己手腕上也没有手表。 难道,只要自己进入梦境,手表就会莫名其妙的消失吗?而且耳边听到的声音,都会变得空灵飘渺,如同远山的回响。 “滚,滚,没听见大喇叭里的通知啊,不许围观外宾!”一个年轻人笑骂着将小孩们驱散,径直向高枫走了过来。 这个人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留着乱蓬蓬的长发,穿一条印花格子的大喇叭裤,裤脚起码有一尺多宽,上身穿一件白色暗花的的确良衬衣,敞着怀没有系扣子,只是用两边衣角在腰间打了个结。 鸡窝头喇叭裤,这个人的穿着打扮,和周围那些蓝色蚂蚁般的人群,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高高的鼻梁、微微凸出的颧骨,粗眉毛厚嘴唇,此人的相貌高枫极为熟悉???他的名字,高枫几乎脱口而出。 这不就是老爸高跃进嘛! 高枫在家里的老照片里,曾经见过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只在旧画报上见过的八十年代不良少年造型,实在是有些重口味。 强忍和老爸相认的冲动,高枫怯生生的问道:“请问一下,现在是哪一年?” 高跃进先是一愣,过了片刻一拍脑门哈哈大笑道:“原来是台岛同胞啊!我听说,你们那里用的还是中华民国的纪年,和咱们的公历不一样,你们那里现在是民国多少年来着?” 高枫不得不承认,老爸也太自作聪明了,居然能把自己当做台岛人! 也难怪高跃进会误会,在一群蓝色蚂蚁中,高枫的牛仔裤和太阳镜,实在是显得过于突兀。 “我问的就是公历。”高枫苦笑道。 “公历啊!今年是一九八零年的九月二十五日。” 高枫不禁苦笑,自己是一九八九年出生的,一九八零年,自己原本应该还是液体呢! 他背过身,咬了自己手臂一口???疼,真疼! 高枫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极为古怪的念头,在二零一三年的时候,自己以为这是梦境,而在这个时空,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手臂上清晰的齿痕和钻心的疼痛提醒他,这是个梦,但又绝不仅仅只是一场梦! 高跃进望望四周无人靠近,偷偷将高枫拉倒胡同口,谄媚的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大前门,抽一支!” 这可是自己的老爸啊,怎么能让他给自己敬烟?再说了,老爸这副贼忒兮兮的样子,实在是看不下眼啊! 高枫急忙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我的,抽我的!” 高跃进眼睛一亮:“呦,三个五?我在友谊商店见过这个,四块钱一盒!那个还是方盒的,没这个扁盒的看着气派,你这烟起码得五块钱吧?这得尝尝!好家伙,顶我一个星期的工资了!” 他接过来一支,却没有叼在嘴上,而是顺手夹在了耳朵上。高枫又递上一支,掏出打火机点燃,他才喜滋滋的深吸了一口,呛的咳嗽起来:“咳、咳,这外国烟,就是他妈的够劲儿!” 高枫暗暗苦笑,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刚刚打开国门,被五光十色的外面世界晃花了眼睛,觉得什么都是外国的好,到了三十年之后,中国人对外界的一切都司空见惯,“三五”、“万宝路”这些曾经的奢侈品,已经被人不屑一顾,成为低档货的代名词。 高跃进叼着烟再次东张西望了许久,确定四周无人才压低声音道:“有外汇券吗?一块换一块三,保证不让你吃亏!” “外汇券啊?”高枫下意识的摸摸口袋,顺手就掏出了一张绿色的钞票,他定睛一看,顿时惊呆了???一张七九年版本的百元面额的外汇券。 这不就是睡觉前老爸给自己的嘛! 眼前这个贼头贼脑的年轻人,他不就是自己的老爸嘛! 这张外汇券,是做梦之前老爸给自己的,而老爸的外汇券,则是自己在梦中给他的,根据物质不灭定律,物质不会凭空产生和消失,那这张外汇券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高枫顿时有种凌乱的感觉,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这么大的面额?有十块的没有?我换三十块就够!”高跃进看着高枫手中的外汇券,苦笑着道。 高枫摇头:“就这张,再也没有了。” 高跃进的眼睛盯着外汇券就再也舍不得离开,只是不停的摇头自语:“票面太大了,我没那么多钱啊。” 这可是自己的老爸啊,高枫毫不犹豫的道:“我送你啦。” 高跃进脑袋摇的像拨浪鼓:“别,我可不敢要,回头别人还以为我出卖情报给台岛特务了呢!”他想了想,咬着嘴唇道:“你等着,我给你拿钱!” 高枫曾经听父亲说过,八零年的时候,他的工资只有十九块七毛五,一百块钱,相当于他半年的工资,对于这个时候的年轻人来说。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平白无故的送给“陌生人”一百块外汇券,确实会令别人误解,尤其是自己被认定是“台岛”人,那就更容易令人发挥想象力了。 高跃进在胡同口转来转去,看似也没想好向谁去借钱,他眉头紧锁的样子,令高枫哭笑不得。 他转悠了半天,从鞋垫里取出一张红色的存折,哭丧着脸道:“我就只有七十块钱!” 高跃进又把口袋里的零钱搜干,连分币也凑在一起,数了又数。 “这也不够啊,还差的远呢!”高跃进的眉头锁的更紧。 高枫对老爸也有几分敬佩,学徒工的工资只有十九块七毛五,他居然能在一年多的时间攒下七十多块钱???这得多节俭,才能做的到。 高枫实在不忍心让他为难,笑着道:“咱就按票面兑换,一比一。” 高跃进先是眼睛一亮,随即苦笑道:“就那也不够,还差二十七八块呢!” 说罢,他似乎是猛然想起什么,眼睛一亮:“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董晚晴肯定也发钱了,找她再借点!” 高枫忍不住问道:“你换外汇券干什么?” 高跃进苦笑道:“还不是为了董晚晴,哦,她是我女朋友,转正的事儿一直办不下来,我打算换点外汇券,到友谊商店买两瓶茅台一条甲级烟,送给他们邮电所的所长???现在办啥事儿,不都得烟酒(研究)烟酒(研究)嘛。一瓶茅台十一块五,一条甲级烟七块,本来想换个三十就够了的,你的票面太大了!” 说完这句话,他冲着高枫,歉意的笑道:“哥们,真对不住了,还得麻烦您陪我去一趟邮政所。” 哥们?高枫一阵冷汗,这都差辈儿了啊! 高枫曾经听说过,老爸和老妈是初中同学,俩人的关系一直很不错。后来老爸在十六岁的时候接班进厂,母亲则去了邮政所。 不过话说,老爸老妈十七八就开始谈恋爱了,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他们还一本正经的叮嘱自己,不许早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都跟谁说理去? 邮政所就在不远处的一条街上,俩人走了十分钟就看到刷成绿色的大门。 高跃进大大咧咧的走在前面进了门,老远就听见有人跳着脚的大骂:“是哪个缺德鬼,剪了老子的邮票?” “有没有别的邮票?我不要猴票!” 紧接着,柜台里传出一个年轻女子不耐烦的声音:“买不买?不买就走,就这一种不要拉倒!” 高枫听见这个声音,立刻就听出来,这是老妈董晚晴的声音啊! 咦? 高枫发出一声惊叹,柜台里坐着的女孩,白皙的皮肤窈窕的腰身,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一条乌溜溜的长辫子垂在身后显得极为清纯。 老妈年轻的时候,相当的迷人啊!怪不得老爸喝高了的时候,经常吹嘘,说老妈当年是邮电系统一枝花啊! 好白菜被猪拱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看看老爸的不良少年模样,高枫脑子里冒出一连串诸如此类的俗语。 罪过,罪过,如果老妈没嫁给老爸,哪儿会有自己啊???高枫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无比的惭愧! “小晴,怎么就你一个人啊?其他人都去哪儿了?你发工资了没有?快借给我,有急用!”高跃进笑眯眯的走了过去。 “工资?都在这儿啦!” 董晚晴怒气冲冲的从柜台里拿出几张整版的邮票,“啪”的一声,重重的摔在柜台上。 高枫扫了一眼,不敢置信的揉揉眼睛,惟妙惟肖的猴子造型,精美绝伦的印刷质量???这分明就是在集邮界声名显赫的庚申版猴票啊! 柜台上是整整三版猴票,在二零一三年,一枚庚申版猴票价值过了万元,这种整版的更是珍惜难得,一版的价格超过百万。 天啊,老妈真是大手笔啊,一甩手就把两辆路虎揽胜扔到了柜台上! 这一刻,高枫的眼睛已经充血涨红! ------------ 第二十一章 庚申版猴票 庚申版猴票居然没人要?竟然要用强行摊派给邮局职工的方式来完成销售任务!高枫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有些错乱! “现在的人真缺德!专拣好看的邮票撕,尤其是猴票,有多少被人撕多少!”董晚晴恨恨的道。 从她口中高枫得知。八零年的时候已经开始有人集邮,庚申版猴票因为图案过于精美,成为集邮爱好者的新宠,很多人邮寄的信件刚刚盖上邮戳还没等到投递,就被人撕掉了邮票,弄的信件被退回。 被撕掉邮票退回的信件过多,造成人们普遍不愿意买猴票,邮局无奈只得向本单位职工摊派,根据工资高低分摊到个人,卖出的钱用来顶工资,如果卖不出去就算是砸在自己手里了。 董晚晴也不例外,分到手了三整版外加几张零票,用来顶她这个月的工资。作为临时工,辛辛苦苦忙了一个月就那么点钱,却被告知卖掉邮票才有钱拿,偏偏这种猴票又非常难卖,她怎么能不恼火?不光是她一个人不满,所有职工都意见颇大,但是又没有办法。其他人都拿着整版的猴票找关系户推销,董晚晴年龄最小又刚刚上班没几天,没有关系户,只得一个人守着柜台零售,整整一天的时间,分给她的猴票硬是一张都没卖出去。 “这邮票挺漂亮啊!”高枫自言自语道。 一脑门官司的董晚晴顿时眼睛发亮:“你喜欢?那你多买几张,以后慢慢用!” 高枫点头道:“这三版,我都要了!” “都要?八分钱一张,一版八十张六块四,三版总共是十九块二!还有几张零的,你要不要?” “零的也要了,多多益善!” 董晚晴惊喜的道:“我帮你撕开吧,回家用着方便!” 高枫惊出一声冷汗,急忙道:“别,千万别撕!” “整版不好拿啊,还是撕开用着方便!”一旁的高跃进也热情的道。 “不用,我就喜欢整版的,看着顺眼,撕开我就不要了!”高枫坚决的道。 听见高枫说不买了,高跃进慌忙冲着柜台里面的董晚晴摆手:“别撕,别撕,外宾买邮票是留着玩儿的,人家那里不用咱的邮票!” 三个整版的庚申猴票顶了十九块二,外加十张零的,总共是二十块钱。高枫用报纸裹起来,卷成画轴的式样,高跃进飞也似的跑到隔壁的储蓄所取出全部存款,又把自己口袋里所有的钱掏出来,总共加起来九十二块,即使是按一比一的比例兑换,高跃进还欠高枫八块钱。 “晚晴,你还有钱没?借我八块,下月发工资还你!” “我刚上班才几个月,哪儿有钱啊?这卖邮票的二十块,可全都借给你了!”董晚晴不解的问:“你换这么多外汇券干什么?我可跟你说,倒腾外汇券要是被逮住了,你可吃不了兜着走,你没看报纸上说的,全国都在抓投机倒把的!” 七九年三中全会之后,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发展思路,沿海特区开始建设,各地纷纷招商引资,身处中原腹地的洛水城也不例外,来考察投资环境的外商络绎不绝,尤其是以港台商人居多,所以高跃进才会误以为高枫是台商。 但是与此同时,人们的习惯思维却无法在瞬间改变,也就在同一年,投机倒把罪出炉,仅仅一年的时间,就有三万多人锒铛入狱,其中大部分按照后来的标准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是在当时后果却极为严重。 一九八零年,正是新旧思潮的分水岭,也是人们思想最混乱的时期。一方面是人们对富裕生活的极度渴望,一方面又对发家致富有着巨大的恐惧。 高跃进存心想卖个关子,笑着道:“你就别问那么多了,回头你就知道了!” 董晚晴大辫子一甩,白了他一眼道:“臭德行,不说拉倒!你怎么穿成这样?不怕被单位保卫科的剪了裤腿儿?” “今天上午检修机器提前下班了,上班的时候肯定穿工作服了!晚晴,帮个忙吧,再借我八块就够了,下月发工资一准儿就还你!”高跃进嬉皮笑脸的道。 “我真没钱了,不信你看。”董晚晴把口袋翻过来,果然是一个硬币都没了。 在高枫的印象中,老爸高跃进是个循规蹈矩不苟言笑的人,只有喝多了之后才会有些啰嗦,实在和这个不伦不类死皮赖脸的形象联系不到一起。 果然是少年不流氓,发育不正常啊! 虽然高跃进的穿戴打扮和他中年之后大相径庭,但是骨子里那股倔强劲头却丝毫没有变化。高枫三番五次和他说,少的那八块不要了,他却死活不干,绝不占这个便宜。 俩人争执不下,高跃进灵机一动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要不这样吧,咱们这个镇没有涉外宾馆,普通的招待所不接待外宾,现在天也晚了,公共汽车也没啦,你晚上总不能睡大街吧?你看这么行不行,你晚饭到我家吃去,再在我家住一晚上,明天早饭也在我家吃,咱们算是两清,怎么样?晚晴,现在也该下班了,一起到我家吃饭吧?我今天上午排了俩小时的队,买到你最爱吃的带鱼!” “不行,我答应了我妈晚上回家吃饭。”董晚晴摇头拒绝。 高跃进不死心:“那吃完晚饭,咱一起去看露天电影吧?今天演《庐山恋》,听别人说可好看了。尤其是里面的插曲特别好听!” 董晚晴沉思片刻,一甩大辫子欣然接受:“行啊。” 高跃进喜滋滋的道:“那晚上不见不散啊!”说罢,他冲着高枫道:“咱们走吧,回我家吃饭去。” 高跃进的话正中高枫的下怀,他自然是没有意见,跟着高跃进沿着那条熟悉的老街往前走,老远就闻到一股馥郁的桂花香。 高枫光凭这股香气就知道,哪个门是自己的家! 推开大门,入眼就是那棵巨大的桂花树,此时这棵桂花已经初具规模,冠幅有三米左右,树高也有两米多,葱茏的枝叶间开满了金色的小花,香气沁人心脾。 三间低矮的平房,和高枫童年记忆中完全一样,直到高枫九六年上了小学之后,家里才重新翻盖了两层半的新房。老妈爱极了这棵桂花树,说什么都不允许砍掉,所以新房盖的比较小。 高枫爷爷身体不好提前退休让高跃进接了班,然后爷爷奶奶回了乡下老家,这里就只有高跃进一个人住。 高跃进熟练的在厨房弄了四个菜,椒盐带鱼、溜猪肝、油炸花生米、凉拌萝卜片。 饭菜准备好,高跃进又到供销社打了四两散白酒,乐呵呵的对高枫道:“尝尝这个,咱市酒厂的原浆酒头,够劲儿!” 高枫打小的时候,老爸就用筷子蘸着白酒喂他,所以酒量还算不错,二两白酒下肚根本就没感觉。高跃进属于典型的爱喝又没量,三杯下肚从脸红到脖子,话也明显多了起来。高枫一边和他聊天,一边给他敬烟,高跃进舍不得抽都夹到了耳朵上。高枫实在是看不过眼了,直接把整盒硬塞给了他,乐的高跃进小眼睛眯的几乎看不见了。 吃完晚饭,高跃进兴冲冲的出了门去广场上看露天电影,把高枫留在屋内。三间空荡荡的房子里就剩下高枫一个人。他倒真不怕高枫是个贼。高跃进的家里除了两张床一张三斗桌,就只有墙上挂的一把红棉牌木吉他了,除此之外再也没值钱的东西。纵然这个刚认识的“台商”是个贼,也没什么好偷的。 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高枫经常听长辈们怀念当初夜不闭户的好时光,然后开始抱怨现在人心不古坏人多,家家都得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把屋子弄的像监狱???亲自看了一眼八零年的生活才明白,这个年头的人,几乎都是家徒四壁,当然是既不怕贼偷也不怕贼惦记。 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高枫觉得这句话放在这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身上,绝对没错。 高枫现在的心思都放在那三版猴票上,脑子里不停的换算这三版猴票能换多少个平方米的房子,能买什么样的车。至于赎回抵押给胡忠利的那串手环????区区三万块,那还算个事儿? 从小就过没过一天有钱的日子,手中突然拥有了三版价值百万的猴票,总觉得放哪里都不安全。 突然,高枫想起一个极为要命的问题,根据经验,自己应该又是被那块古怪的手表带到了似梦非梦的梦境中,而这个时空是八零年,等到自己梦醒之后就会再次回到二零一三年???到那个时候,这三版猴票还在不在?如果这个时空的东西带不回二零一三年,岂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那该怎么办呢? 鼻腔中传来一阵阵的花香,高枫猛拍一下脑门,这棵桂花树直至二零一三年还存在啊! 在屋内找了半天,从厨房里搜出一个黑陶罐子,高枫从墙角弄了两把石灰放在罐子底部防潮,上面用油布盖紧,把卷好成画轴状的邮票放进罐子里。摸摸口袋里还有十张零散的猴票,高枫想了想还是又重新揣回了兜里。 把罐子口用油布细细的封好,又找出蜡烛,用蜡油将口沿彻底的密封,然后在罐子外面再蒙上一层油布。 拎起铲子在桂花树下挖了个直径三十厘米深一米的坑,把罐子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填土封好。再用铲子在土坑上的拍了拍,自己又在上面跺了一阵子,最后用新土把桂花树周围重新培了一遍土浇了一遍水,看到挖坑的痕迹被彻底消灭,高枫才满意的丢下铲子,回到床上睡觉。 躺在床上,看着月光透过屋顶的玻璃亮瓦洒进屋内,银白银白的闪亮,高枫下意识的将手伸进月光中,手也变成了银白色,他紧紧的把月光攥在手心,似乎手里是什么宝贝。 “咣!” 外面传来一声巨响,把高枫从床上吓的蹦了起来,脑袋探出窗外,就看见高跃进一脚踹开房门,气哼哼的走了进来,嘴里还骂骂咧咧。 高枫急忙穿上外衣提拉着运动鞋走了出去,就看见高跃进的脸色铁青,咬牙切齿的发狠。 “怎么啦?”高枫好奇的问道。 高跃进磨着牙恶狠狠的道:“会唱几首破歌了不起啊?女人心海底针,对她再好都没用,亏得我还打算帮她转正,气死我了!” “到底怎么啦?”看到高跃进杀人的眼神,而且言语里牵涉到董晚晴,高枫有些紧张了。 高跃进半晌不语,过了许久突然眼睛一亮,直勾勾的看着高枫,看的他心里发毛。 “你没事儿吧?” “我现在摊上事儿,摊上大事儿了!现在我得指望你救命了!”高跃进可怜巴巴的道。 ------------ 第二十二章 不要惹我 什么?老妈看上别人了? 高枫觉得脑袋上响起一个晴天霹雳,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回到未来》中的情节在脑海中飘荡。 上一次,高枫在梦境中帮一个产妇交了押金,半开玩笑的让她在二零一三把手环送到“集古斋”,果然就有快递把手环送了过来。 这说明,梦境中发生的事情都会对未来产生真实的影响,如果董晚晴没有嫁给高跃进,那自己岂不是就要化作一缕尘烟消失在时空之中?高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噼噼啪啪的往下掉。 从高跃进的讲述中,高枫判断出,此时的老妈还没有正式答应做他女朋友,董晚晴还在犹豫选择之中,也就是说高跃进随时有出局的可能性。 老妈,你一定要意志坚定,千万不能选错了人啊!高枫心中暗暗叫苦。 “那小白脸不就是有几个海外亲戚嘛,时不时的能弄几盘港台磁带,唱几首咱们没听过的歌,这有什么啊?”高跃进怒气冲冲的道。 高枫终于明白事情的原委。董晚晴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一直在追求她。他不但长的帅,而且有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在海外有亲戚,能给他弄来港台最新的流行歌曲的磁带。偏偏董晚晴又非常喜欢听歌,这就给那个同学创造了天赐良机。这对高跃进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他和董晚晴是邻居,自小两家就半开玩笑的说要结个娃娃亲。高跃进在穿开裆裤玩尿泥的年龄,就认定了董晚晴就是自己未来的老婆,而此时却面临董晚晴移情别恋的危险,怎能不让他气急败坏。 高跃进原本和董晚晴说好,要一起去广场上看《庐山恋》,刚到董晚晴家门口,就看见她早已在门前等待多时,见到高跃进之后,董晚晴歉意的表示另有事情去不了。高跃进还没来得及说话,一大群董晚晴的同学走到她家门口,拉着她一起去了洛水大桥,说是今天晚上老同学在那里聚会。 不和自己看电影也就罢了,令高跃进恼火的是,她居然是去听那个小帅哥同学唱歌????是可忍孰不可忍! 高枫曾经多次听父母说过,八零年前后是诗歌和音乐的黄金时代,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把音乐和诗歌当做宗教来崇拜。邓丽君、顾城等人,在他们心目中远远不是歌星、作家那么简单,而是被他们当做了艺术神教的教主来顶礼膜拜。这个时期大约延续到了八十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待开张的全民经商时代开始,拜金成了社会的主流,诗歌、音乐渐渐没落,到了二十一世纪,如果谁说自己是诗人,周围的人肯定会笑掉大牙。 高跃进长的五大三粗,董晚晴的同学是个小帅哥,高跃进是机修厂的学徒工,董晚晴的同学是军官子弟,高跃进五音不全,董晚晴的同学则能弹会唱???高枫周密的分析了两个人的背景资料,不得不承认他什么地方都不占优势。 “兄弟,你是台岛人见多识广,肯定会唱几首我们还没听过的新歌吧?教教我!”高跃进用祈求的眼光看着高枫。 高枫哭笑不得,自己会唱的歌倒也不少,而且可以肯定,绝大部分都是他没听过的,问题是,二零一三和一九八零的歌曲差距极大,时间相隔三十多年审美情趣的差距也是巨大的,类似周杰伦那种能把中文唱的听起来像外语的歌手,在八零年绝对没有生存的空间。 “我现在火烧眉毛了,你就别藏私了,帮帮忙吧!”高跃进苦苦哀求道。 高枫心中的郁闷几乎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此时干掉那个小帅哥的心都有,怎么会藏私?只是实在摸不透这个时代年轻人的审美趣味,生怕弄巧成拙。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看到墙上挂着的红棉吉他,高枫灵机一动:“你会弹吉他?” 高跃进脸憋的像猪肝,半天才道:“多少会点,能弹几个和弦。” 高枫一拍大腿:“那就行!我陪你一起去,先看看再说。” 高跃进也没别的办法好想,只得同意。高枫的t恤衫牛仔裤实在是太招眼了,高枫担心自己喧宾夺主抢了老爸的风头,像《回到未来》中那部电影一样,自己成了聚会的主角,招惹来众人倾慕的目光,甚至像电影中那样连老妈都被吸引,那玩笑可就彻底开大了。 换上一套高跃进的工作服,高枫打扮成机修厂工人的模样,高跃进则穿着花衬衣喇叭裤背上那把红棉牌的木吉他,俩人一起出了门,走向两公里之外的洛水河畔。 洛水上并排坐落着两座大桥,其中一座大桥只剩下南边的半截,北边只剩下几座桥墩孤零零的矗立在河水中。旧大桥始建于光绪年间,抗战时期日军为了打通南北大动脉发动了著名的“一号作战计划”,武装到了牙齿的日寇横行数省如入无人之境,十一万日军渡过黄泛区之后,兵分三路围攻洛水城。 旧大桥被日军的飞机炸塌,高枫的曾祖父就是在这里战死,被浊浪滔天的洛水带走。 直到十多年之后,洛水才有了一座新的大桥。 “那边坐在桥下的就是董晚晴和她的同学们,好家伙,来了这么多人!”高跃进有些心虚,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 桥下三三两两的聚集了上百人,还有人在陆陆续续的赶来。除了董晚晴和她的同学之外,还有不少是春风镇附近的年轻人,高枫估计,那个帅哥恐怕是个小名人。高枫对高跃进的信心又减低了几分。 “你也来了?”坐在河滩草地上的董晚晴看见高跃进背着吉他过来,显然有些惊讶。 高跃进显然有些忐忑,不过他一向是三斤鸭子两斤嘴,肉烂嘴不烂的臭脾气,梗着脖子道:“我怎么不能来?” 高枫注意到,董晚晴旁边坐着一个穿碎花裙子的女孩,她皮肤白皙长的也算不错只是颧骨高耸嘴角下垂,显得有些刻薄,她斜挑着眼睛瞅了瞅高跃进,嘴里一边吐着瓜子皮一边不屑的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凭你也配?” 董晚晴不满的瞪了她一眼:“王芳,说什么呢?” 王芳鼻子哼了一下:“本来嘛,像你这样条件的不找个归国华侨起码也找个机关干部,穷巴巴的臭工人,一身汗一身油,看着就恶心!” 高枫总觉得这个女的有些面熟,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小流氓,看什么呢?没看过女人大腿回家看你妈去!”王芳勃然大怒,冲着高枫吼道。 这一嗓子很耳熟啊! 高枫恍然大悟,这不就是在古玩市场见过的那个老黄瓜刷绿漆扮嫩的“王总”嘛!闹了半天,她是老妈的同学! 一个五十岁正值更年期的老女人撒泼还能理解,同样的话出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女孩之口,就相当恶心了。 董晚晴见高枫的脸色不善,急忙茬过话题:“王芳,你前一段不是谈过一个机关干部,怎么样了?” 王芳一听这话,“呸”的一声,把嘴里的瓜子皮吐出两米多远,冷哼一声道:“别提那个缺德玩意!那家伙见了我之后就死贴,像苍蝇一样撵都撵不走,非要和我结婚。结婚就结婚,我总得提点条件吧。” 董晚晴惊诧道:“结婚?你才多大就要结婚啊!你提什么条件了?” 王芳不屑的白了董晚晴一眼,又吐了一个瓜子皮:“大惊小怪的,姑奶奶都十八了,如果换在古代,娃娃都生了一炕了!我也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要求一堂家具二老双亡,三转一响???我才刚说了这三样,四五六七八都还没说呢,那缺德鬼就恼了,你猜他对我说什么?” 董晚晴好奇的道:“说什么?” 王芳突然“噗”的笑出声来:“他说,一堂家具没有床,二老双亡先死老丈人再死丈母娘???你说他缺德不缺德!” 王芳的嗓门颇大,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发出一阵哄笑,连高枫也忍俊不禁,拍着自己大腿狂笑,怒气飞到了九霄云外。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王芳冲着哄笑的人群吼了一嗓子,随即转过脸冲着董晚晴,神秘兮兮的道:“我算看透了,机关小干部一个月也赚不几个钱,装的人五人六的其实狗屁不是!我前几天找了个老华侨,他说了要带我到外国吃香的喝辣的!” “老华侨?多大了?” “才六十多!” 董晚晴惊的目瞪口呆:“才六十多?他都能当你爷爷了!” 王芳满不在乎的道:“六十多怎么了?人家有钱啊,抽的烟都是外国的,三分钟就得烧掉两毛五呢????那个老华侨你也见过啊,上次咱们和小天到公园划船的那次,旁边船上坐的那个穿花格子衬衣的,老是冲咱们笑的那个,你还有印象没有?你忘了?他对你印象可深了,昨天他和我说,他还有个弟弟刚刚离婚,比他小四岁,让我帮你们撮合一下!” 一旁的高枫听的怒不可遏,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起来。 王芳别说是找个六十的老头,就算是找个八十的,都和高枫没一毛钱的关系,自己愿意在泥坑里打滚谁管的着?但是这厮居然要拉老妈下水,这就令高枫无论如何都无法忍受了。 八十年代初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大批的国外老光棍蜂拥到国内找老婆,经常有十八九的小姑娘被六七十的老头子骗出国门。这些人在国外都属于社会的最底层,不少人都是靠社会救济过活,否则也不可能一把年纪娶不到老婆。 国内因为长期的贫穷,又加上消息闭塞,很多贪慕虚荣的女孩轻易就上当受骗,以为但凡是个外国人都有钱。到了九十年代,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愿意嫁给国外老光棍的女孩子就越来越少,这些人把目光又投向了越南、柬埔寨。到了二十一世纪,国内的老光棍也步他们的后尘,纷纷跑到贫穷的邻国讨老婆。 “省省吧!五六十岁的老头子,非要找年轻小姑娘,用脚趾头也能想明白,肯定是个老流氓!” 王芳的话,董晚晴听都不想听,又抹不开面子就这么走开,只得把耳朵捂了起来。 “老流氓怎么啦?老流氓有钱啊,不像那些小流氓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贼心不死!”王芳说话的时候,不忘用眼角的余光扫了高枫一眼。 高枫越听越恼,自己想作死别人没办法,但是想死还拉别人下水,这就是该死了! “小天怎么还没来?这都几点了!”王芳自言自语的一句之后,斜乜着高跃进鄙夷的道:“背了把吉他,会弹吗?” 高跃进早就想一个大耳瓜子抽她了,只是担心给董晚晴留下不好的印象强忍着,他冷冷的道:“我会不会弹关你屁事儿?” 王芳不屑一顾道:“腰里别俩死耗子,冒充打猎的,瓜子里的臭虫,你也能充个人(仁)!” 高枫终于明白,一个人到底能讨人厌到什么程度!不踩别人头上显不出你的光辉形象? 陆陆续续又有人向落水桥下赶来,其中有人认识高跃进,也跟着起哄,非要让他弹唱一曲。尤其是王芳,连损带挖苦,一串串的俏皮话脱口而出熟稔的不用过脑子,气的高跃进脸憋成猪肝色。 看见老爸受气,高枫实在是忍无可忍,脑子里灵光一闪,冷笑着冲高跃进道:“吉他借我用用。” 轻轻的拨动琴弦试试音准,感觉稍微有些高,又调低了些,王芳在一旁照例的说着风凉话:“会不会啊?装的倒挺像的!” 高枫冷冷的扫了她一眼,心中暗道,等会儿就有你好看的啦! ------------ 第二十三章 出奇制胜 高枫在中学的时候也曾经附庸风雅,学过几天弹吉他,此刻派上了用场。在场的人感觉旋律非常陌生,逐渐安静了下来,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音乐的痴迷是后来者无法想象的。 “洛水有个姑娘叫小芳????” 高枫刚一开口,所有人顿时竖起了耳朵,几个靠的比较近的女孩更是窃窃私语:“呦,唱王芳呢!旋律挺好听啊!” “人家唱的是小芳,不是王芳,别说话,听着!” 高枫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继续唱了起来: “洛水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的难看又窝囊????” 众人瞪圆了眼睛,竖起耳朵,女孩强忍着笑意憋得面部肌肉僵硬,男生的脸上则同时浮现出坏笑,王芳横眉立目想要骂街,被董晚晴捂住嘴巴没骂出声。 “一双眯眯的小眼睛, 辫子细又黄???” 高枫用的是李春波的《小芳》的曲调,这个时候的年轻人哪里听过这种改编歌曲?所有人都没想到,旋律如此优美的歌曲,居然能配上这么恶搞的歌词。 王芳挣脱了董晚晴的手,怒骂一声:“你就缺德吧!” 这一句骂声,算是坐实了,这首歌唱的就是王芳了,高枫心里暗暗好笑,捡钱的捡东西的都不稀罕,还有人专门捡骂的! 高枫看都不看她一眼,弹着吉他继续唱了下去: “结婚之前的那个晚上, 六十岁老头要当新郎, 心里激动手冰凉, 两腿一蹬倒在洞房, 嗝屁见阎王!” 听到这里,人群再也压抑不住了,爆发出一阵阵的狂笑。笑过之后,所有人都跟着高枫一起唱了起来:“结婚之前的那个晚上,六十岁老头要当新郎,心里激动手冰凉,两腿一蹬倒在洞房,嗝屁见阎王!” 《小芳》的曲调非常简单,高枫配的歌词又朗朗上口,大家学的很快,听两遍之后所有人就都会唱了。中国什么时候都不缺起哄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荷尔蒙过剩无处发泄,再加上王芳确实讨人厌,刚开始众人还是唱全段,后来干脆就是一遍遍重复最后一句:“嗝屁见阎王???嗝屁见阎王!” “你们就缺德吧!”王芳受不了上百人一齐起哄,捂着脸哭着跑了。 高跃进长出了一口恶气,冲着她的背影啐了一口:“活该,让你嘴贱!” 八零年代的人,比起在二十一世纪资讯爆炸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见识和眼界差的太远了,就连骂街的功夫都差之甚远???贴吧口水战的惨烈程度,绝对不是只会骂两句“流氓、缺德”的王芳之流可以想见的。 “够了!”董晚晴毫无征兆的厉喝一声,横眉立目怒视高跃进:“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这么小肚鸡肠。” 高跃进委屈的道:“又不是我编的,再说,这么多人唱,你怎么就单单针对我一个人?” 高枫没想到,老妈年轻的时候嗓子又亮又脆,怒喝一声竟然压倒了全场的喧嚣。看见高跃进那副不甘心的样子,高枫轻声在他耳边道:“她看你的眼光与众不同,所以才对你高标准严要求,你就偷着乐吧。” 高跃进顿时转嗔为喜:“有道理!” “小天来了,小天来了!”人群中传出女孩子的惊呼声。 众人立刻转移视线,只见一辆墨绿色偏三轮摩托车轰鸣着从河岸边驶来,卷起一道烟尘飞快的冲了过来。河岸边的道路崎岖不平,偏三轮几乎是在土埂上飞跃一般,简直就像是在看摩托车越野比赛,高枫惊得目瞪口呆。 “嘎” 一声车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巨响,偏三轮一个漂亮的甩尾,在人群前面不足五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小天,小天!” 人群发出一阵欢呼,尤其是女孩子的花痴表情,堪比后世明星的脑残粉。 帅气的飞行夹克,笔挺的斜纹马裤呢长裤,锃亮的牛皮军靴,刚毅的国字脸配上一副空军的护目镜???高枫不得承认,这副打扮即使是到了二零一三年,照样可以装逼泡妞而无往不利,何况这厮长的还真是挺帅。 老爸的竞争对手,实在是太强劲了! “这是空军小灶的瑞士巧克力,特意留给你的。”小天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径直走向董晚晴。 董晚晴犹豫了片刻,还是接了过去,高跃进的眼睛红的要滴血,在场的女孩子更是眼睛喷火,套用一句烂俗的话,如果眼神可以当做子弹,董晚晴此刻已经被无数双嫉妒的眼睛打的千疮百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相比较这个“小天”,高跃进的花衬衣喇叭裤的不良少年造型,简直是不够看的!即使高枫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也觉得这家伙和董晚晴更像是天生的一对儿金童玉女! 但是,哪怕是他们再般配站在一起再养眼,高枫也必须棒打鸳鸯把他们拆开,否则的话自己就会化作一股青烟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玩笑才真是开大了。 “小天,唱一个吧,唱一个吧!” 一群人众星捧月,争先恐后的央求小天唱一曲。 小天淡淡一笑,从背后取下一把木吉他,高枫顿时一惊,这把棕色吉他镶嵌着亮晶晶的东西,从琴颈到背板到处都有????这吉他好面熟啊! 这不就是那把镶嵌真金真钻,被唐瑶开价十一万美元要买,老爸却不肯卖的纪念版马丁d2嘛! 根据高枫查证的资历,这款吉他全球总共十把,流入中国的只有一把,所以不太可能是相同款式,如果高枫猜的没错,这就是老爸说过的,他赢来的那把吉他。 高枫冥思苦想怎么都想不透老爸是如何赢的时候,小天已经开始自弹自唱,对于高枫来说,他唱的都是些经典老歌,而对其他人来说,却都是听都没听过的港台最新的流行歌曲。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花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小天的声音很好听,磁性的男中音,吉他弹奏手法娴熟,和他的声音结合的尽善尽美,听的众人如醉如痴,令高枫心惊肉跳的是,董晚晴也不由自主的眯起了眼睛,一副陶醉的表情。 高枫筋转的比车轴都快,却死活想不出办法帮老爸对付这么强大的竞争对手。 麻烦大了,老妈恐怕是对着家伙动心了,高枫吓的手脚冰凉! 一旁的高跃进则面如死灰,手脚抖个不停。 一曲刘文正的《兰花草》唱罢,众人还停留在美妙的旋律中的时候,小天戛然而止,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平静的冲高跃进扬扬下巴:“你不来一个?” 高跃进尽管心丧如死,却倒驴不倒架,撇着嘴道:“唱的什么啊?娘们兮兮的!你先唱你的,我等会儿再说!” 小天也不生气,只是淡然一笑:“那我就洗耳恭听您那爷们兮兮的歌是什么样的!” “小天,甭理他,我们还没听够呢!”一个女生不耐烦的打断了高跃进,催促道。 小天继续弹唱,连唱了几首八零年台岛最火爆的邓丽君和刘文正的歌曲。听众的情绪越来越高涨,高跃进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何日君再来》,大家愿意听吗?”小天不失时机的鼓动着众人情绪,同时投送给高跃进一个轻蔑的笑容。 “愿意,愿意!”众人异口同声道。 高枫心里一惊,此时《何日君再来》还是处于禁歌的范畴,大家只闻其名却没人听过,而年轻人越是被禁止的事情就越是兴致高涨。小天祭出了禁歌这个大杀器,高跃进就更没有还手之力了! 小天声音悦耳音乐素养极高,高跃进嗓子嘶哑五音不全,和对方拼唱歌无疑是以己之所短攻敌之所长,几乎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 要是水善这厮在就好了,这家伙的脑袋里装满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没准他有办法???家贫思贤妻,板荡显忠臣,高枫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死党,真的需要有人帮忙出出主意了。 水善? 高枫灵机一动,他想起水善曾经和自己写网络小说的心得,什么文笔优美剧情紧张,比起代入感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如果读者有了足够的代入感,能把自己当做主角,再老套的故事他们也会看的津津有味。 俗话说,一俊遮百丑,网络小说中更是如此,只要营造出足够的代入感,所有的缺点都会被读者下意识的忽视,成绩必然大火! 现在小天占据绝对上风,高跃进只有出奇招才能扭转颓势???而奇招,只能是在代入感上做文章了! ------------ 第二十四章 是否我真的一无所有 “你跟我来!”高枫在高跃进耳边轻声道。 高跃进仿佛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跟着高枫向河滩深处走去,正在自弹自唱的小天,眼角浮现出一丝笑意。 “我现在教你两首歌,你记熟了唱给大家听!”高枫郑重的道。 “我嗓子不好,吉他弹的也烂,我怕不行啊!”高跃进苦着脸道。 高枫拍拍他的肩膀,一本正经的道:“要相信自己的潜力,现在不行也得行!不说废话了,我现在唱,你跟着一句句的学。” “现炒现卖,来得及吗?”高跃进惴惴不安的道。 高枫笑着安慰:“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你不要担心吉他弹的不好嗓子不好的问题,等会儿就扯着嗓子嚎,我保证你能压住场子。” 高跃进也没别的办法,只得是司马当做活马医,咬着牙道:“听你的!” 虽然高跃进五音不全但是记性还算是不错,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将两首歌记熟,反复唱了两遍给高枫听。高枫听起来,高跃进很多地方都跑调了,不过这两首歌肯定没人听过,即使跑调也不会有人知道,倒也无伤大雅。 “行了,这样就足够了!”高枫拍拍高跃进的肩膀:“去吧,我看好你!” 高跃进鼓足勇气,背着吉他气势汹汹的走了回去,走到距离小天和董晚晴不足五米的地方,却脚下绊蒜险些摔了个跟头,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高跃进,看样子你是准备好了?露一手给大家看看吧。” 高跃进强撑着底气,冷冷的道:“露一手就露一手,怕你啊?” 董晚晴深知高跃进的那两下子,生怕他当众丢丑,一挑柳叶眉道:“你逞什么能?一边听着吧。” 小天笑着道:“晚晴,这就是你不对了,高跃进要表现给大家看,你不能不给他机会啊?” 高跃进鼻子一哼:“你甭装好人!” 小天存心想让高跃进在众人面前现眼,故意煽风点火:“高跃进,你要是能唱的大家都喝彩,我这把吉他就输给你。可是,如果大家喝倒彩,你输点什么?” 高跃进死鸭子嘴硬,冷冷的道:“什么破吉他,花里胡哨的!你想赌我就和你赌,我要是唱完大家喝倒彩,瞧见没有,我这把正宗红棉吉他就输给你了!” “正宗”二字,高跃进咬的特别的重,有点发狠的意思。 董晚晴刚要阻拦,却被小天抢先一步,他冲着听众大声道:“各位都听清楚了,给我们做个见证!” 众人立刻开始起哄,大部分人都觉得高跃进很是没有自知之明,纯属是找不自在。但是有热闹看,还是不错的。 高跃进用僵硬的手指弹了开篇的过门,众人渐渐安静下来,感觉虽然高跃进的指法稀松平常,但是这个旋律还是很有特点。 “我曾经问个不休????” 高跃进扯着公鸭嗓嘶吼了起来,听见这一声,满场爆发出嗤笑,就这样的破锣嗓音不被喝倒彩,那才奇怪了! 高跃进也觉得心虚,求助的看看高枫,高枫点头微笑以示鼓励。 高跃进深吸一口气,壮着胆子唱了下去: “我曾经问过不休, 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这几句唱完,笑声立刻消失了,大家隐隐感觉到,这样的歌词似乎只有嘶哑的嗓音才能表达出来。 看见大家的表情变得凝重,嘲笑的声音也渐渐消散,高跃进的胆气壮了一点,扯着嗓子继续往下唱。 “脚下的地在走 身边的水在流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为何你总笑个没够 为何我总要追求 难道在你面前 我永远是一无所有???” 高跃进唱着唱着,发现所有人都沉默了,他心里一阵恐慌,搞不清楚为什么大家都是皱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开弓没有回头箭,高跃进尽管心里惴惴不安,但是依然得硬着头皮继续往下唱: “告诉你我等了很久 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 我要抓起你的双手 你这就跟我走 这时你的手在颤抖 这时你的泪在流 莫非你是正在告诉我 你爱我一无所有 噢??你何时跟我走 噢??你何时跟我走???” 高跃进唱到这里,发现有人跟着小声的哼哼“噢???你何时跟我走!” 刚开始是一两人轻声的哼唱,渐渐三个五个十个八个跟着一起唱,最后是上百人跟着高跃进一起撕心裂肺的狂吼,巨大的声浪压过了波涛滚滚的洛水。 八零年,正是中国急遽变化的前奏,一方面国人对了解外面世界的极度渴望,一方面是封闭的传统社会令他们呼吸窒息,一方面是对富裕生活的向往,一方面又对发家致富有巨大的恐惧。种种矛盾的心理令整个社会变得压抑逼仄,人们就像是玻璃瓶中的苍蝇,看得见光明却找不到出路。 在场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是待业青年,大学录取率不足百分之六,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必然是绝大部分人都掉进水里,国企效益持续下滑已经很少招工,干个体自谋生路又被社会歧视。 年轻人进退两难前途一面迷茫,事业爱情对他们来说,都只是水月镜花的奢望,前路如何走未来会怎样都一无所知。 困惑,迷茫,彷徨无助,欲挣脱枷锁却有心无力??? 《一无所有》的歌词,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柄重锤,狠狠的砸在了他们的心里,所有人都觉得,这首歌写的就是自己,他们就是一无所有的一代!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音乐教父崔健的这首开山力作,既不需要歌者华丽的演唱技巧也不需要天籁般的嗓音,直抒胸臆的嘶吼更能直指人心,狠狠的砸向听众心灵最脆弱的那根神经! 正如高枫的预期,所有的人都将自己代入了歌曲所表达的意境,他们怒吼、咆哮、潸然泪下,一遍又一遍的跟唱。 这首本应该在八六年才出现的歌曲,提前六年问世,禁锢之后的第一次释放,压抑之后的爆发,浓缩了一个时代的呐喊如同黄钟大吕,敲响出最激昂的声音。 当大家终于发泄够了,哭的泣不成声的时候,小天发疯一般的冲过来,抓住高跃进的肩膀剧烈的摇晃:“这首歌是你写的?还是最新的海外流行音乐?” 高跃进老老实实的道:“作者是咱内地的流浪歌手。” 他也曾经向高枫问过同样的问题,高枫的答复就是:“作者是一个大陆的流浪歌手。” 小天激动的摘掉空军护目镜,早已是泪流满面,他用颤抖的声音自语道:“咱内地也有这么好的歌?” 相比这首振聋发聩的《一无所有》,那些矫揉造作的港台流行歌曲,就是泰山脚下的一块碎石,萤火比之皓月简直是不值一提。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听众发出有节奏的呼喊,高跃进向众人点头致意,轻轻的拨响了吉他,第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所以人立刻安静下来,连大气都不喘一下,生怕错过了一个字。上百人的聚会,竟然安静的能听到清风拂过水面的声音。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 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 噢,脸庞????” 唱到“脸庞”的时候,高跃进有意的将目光投向了董晚晴,四目相对之时早已听的如醉如痴的董晚晴羞涩的朝他笑了笑,看的高跃进心神荡漾。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 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 噢,姑娘???” 看到所有人都沉迷在《花房姑娘》的歌声中,高枫从背后用力推了高跃进一把,让他站在董晚晴的身边,冲着她一个人唱。 高跃进也唱的入迷,抱着吉他深情款款的对董晚晴反反复复的唱着:“我明知早已离不开你,噢,姑娘!” 此刻,天地外物都成为背景,自弹自唱的高跃进和羞涩的摆弄长辫子的董晚晴成为仅有的主角,天地之间一切皆隐去,只有青涩的感情在两人心中传递。 感觉大家的情绪都已经到位,大家的眼眶里都有泪花闪过,高枫不失时机的跳上一个土坡,拍着巴掌打着节拍大喊:“在一起,在一起???” 众人热血沸腾,一起跟着高枫的节奏呐喊:“在一起,在一起!” 上百个声音汇聚成了一个声音,“在一起,在一起的”的喊声直插云霄惊天动地! 董晚晴的脸上红云密布,眉梢却有一抹压抑不住的幸福笑意。 “我今天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男人的歌,我输的心服口服!”小天走过来,将手中的吉他递给高枫,不由分说的跳上偏三轮,“轰”的一声发动,黯然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不得不说,这家伙表现的还是颇有风度! 在众人的呐喊声中,高跃进勇敢的抓住了董晚晴的双手,将她揽入怀中,随着一阵欢呼,董晚晴先是本能的抗拒,但是高跃进丝毫不给她逃跑的机会,将她紧紧的抱住。董晚晴的身体渐渐软化,不知不觉的将头偎依在高跃进的肩上。 这一瞬间,掌声如雷! 《花房姑娘》幸福的牵手,打破了《一无所有》的宿命。听众本能的将自己代入了歌曲的意境中,发自内心的祝福高跃进和董晚晴,分享着他们此刻的幸福。也为自己迷茫的青春岁月画上一个光明的尾巴。 看到高跃进和董晚晴幸福的相拥相依,高枫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看样子危机已经过去。提前六年横空出世的《一无所有》和提前九年问世的《花房姑娘》,将两个六十年代初出生的年轻人的心紧紧的拢在了一起,从此之后再也不会分开,俩人会沿着既定轨道,简单而幸福的生活下去。 高枫点燃了全场的气氛,成功的将高跃进、董晚晴撮合到了一起,悄悄的走下高坡到河边洗了把脸,让清冷的河水洗去满头大汗安抚狂跳不已的心脏。 滴答滴答 高枫耳边隐隐传来表针运行的“滴答”声,他好奇的看看手腕,手表并没有在那里,但是表针行走的声音在耳边越来越响,先是若隐若现渐渐变得清晰可闻,然后声音越来越大,压过了人群的躁动和歌声,高枫满耳朵都是雷鸣般的“滴答”声。 高枫觉得眼前的景物变得雾茫茫恍恍惚惚,然后意识也逐渐模糊起来??? 年轻人的情绪很容易被感染,大家被《花房姑娘》的歌声打动,忘记了自己还在待业前路一片迷茫的现状,在清凉的河风吹拂下开始唱歌,男孩子弹着吉他,女孩子轻声的唱歌。 董晚晴偎依在高跃进的肩头许久,俩人都不愿意分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董晚晴才想起来:“咦,那个今天和你一块来的人呢?” 高跃进四处张望,却没有看见高枫的影子,他笑了笑道:“人家是斯文人,不想当电灯泡。” 董晚晴羞涩的在高跃进的胸口轻轻打了一拳:“去你的。” 高跃进将她重新拽在怀里,又朝四处看了看,自言自语道:“那家伙还真走了?都忘了问他叫什么啦!” “高跃进,再唱一个吧?” 意犹未尽的人围拢过来,煽动高跃进再唱一支。 高跃进此刻哪里有心思唱歌,只得从口袋里掏出那盒扁三五,挨个散烟:“今天我高兴,来,抽一根!” 众人蜂拥过来,一个手快的人一把将烟盒抢到手里:“都拿来吧!呦呵,好烟啊!都过来,都过来,抽抽高跃进的进口烟!” 高跃进气急败坏的吼道:“别散光了,给我留两根!” 这一嗓子比刚才唱《一无所有》的时候,显得更沙哑了! ------------ 第二十五章 第一桶金 “啪!” “哎呦” 一声脆响,高枫就感觉屁股生疼,本能的从床上一跃而起,第一眼就看见老妈横眉冷对。 “老妈,你怎么不敲门啊!”高枫看见老妈董晚晴鬓角的华发,顿时觉得还是这样看起来顺眼。 看见高枫用被子紧紧把自己裹起来,董晚晴又好气又好笑:“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还不起床?不用上班了!” 眼前的母亲是五十岁的模样,床边是熟悉的电脑桌,高枫知道,自己已经从一九八零年的梦境里回到了二零一三年。 “饭在桌上了,吃完赶快去上班,我和你爸去店里了!”母亲笑着道。 看着母亲慈爱的笑容,高枫感觉自己在梦境中做的一切都极为值得。也许在外人看来,母亲年轻的时候是邮电系统一枝花,而父亲高跃进则粗眉毛小眼睛,感觉是一枝鲜花插到了牛粪上。但是父亲虽然长相平平又没有大本事,却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全家,让母亲一生过的快乐而满足。 人生追求金钱、地位等外在东西的目的,归根结底就是要获得幸福。而父母从相恋到携手白头的人生经历,不正是完美诠释了幸福这两个字嘛! 想到梦境中的场景,高枫不禁好奇的问道:“老妈,空军小灶的巧克力好吃吗?” 董晚晴一愣:“不知道。” 高枫奇怪的挠挠头:“人家送你的巧克力,你没吃?” 董晚晴听的一头雾水:“谁送我巧克力了?我看你是睡糊涂了吧?想吃巧克力了,妈晚上给你捎一块回来。”说罢,董晚晴一边向外走,一边笑着自语道:“再大还是孩子啊,这么大的人了,还像小时候一样是个馋嘴猫!”说罢,她冲着身后急匆匆赶上的高跃进道:“等会别忘了提醒我一下,给小枫捎块巧克力,要德芙的啊,他从小就爱吃这个牌子。算了,我还先买好了,现在记性不比当年了,别给忘了!” 高枫穿好衣服,简单的洗漱完毕,看到父母走远,急忙关好了大门,伸手一摸口袋,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本记得清清楚楚,兜里有十张零散的庚申版猴票啊,现在却空空如也! 坏了,梦不会仅仅就是个梦吧? 高枫赶紧找出一把铁锨在桂花树下奋力的刨土。随着一锨锨的泥土被翻出来,高枫渐渐不敢过于用力,小心翼翼的一点点挖土,“当”的一声,铁锨的前端碰上一个硬硬的东西。高枫顿时心中一惊,下手的力道也越来越谨慎。 慢慢的一点点将泥土剥开,就看见被泥土沤成深黑色的油布的一角。高枫丢下铁锨,用手将油布包裹的东西托了出来,小心的扯下外面已经被腐蚀的发黑发黏的油布,露出一个黑色的陶罐子。 高枫用小刀绕着罐子的边沿启开蜡封,将罐子盖小心翼翼的打开。 罐子里面,一个被报纸包裹成画轴状的东西,顿时映入眼帘! 洗净双手用毛巾仔细擦干,高枫才慢慢的剥开报纸,里面是三版完好无损的庚申版猴票,纸张依然是那么洁白,深红的底色上,褐色的猴脸灵动喜人,身上棕黑的毫毛栩栩如生。 不愧是黄永玉大师的作品啊,历经数十年人们审美观念的变迁,依然能令人怦然心动。 整整三版猴票,老子赚大发了???高枫惊喜异常! 正如高枫曾经担忧过的一样,他在梦中可以把二十一世纪的东西带入梦中,却不能把梦境中的东西带回现实生活。 高枫暗道一声侥幸,幸好在八零年的梦境中把猴票埋在桂花树下了,否则也会和兜里的零散猴票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人是英雄钱是胆,包里装着三版庚申版猴票,高枫的底气前所未有的充足。 大清早,高枫给老板赵德成打电话请了半天假,背包里装着庚申版猴票,兴冲冲的赶赴洛水集邮市场。 只要卖掉一版猴票,令父母忧心忡忡的房款就不再是问题。剩下点闲钱,就给老爸买辆车吧,他做梦都想买辆越野车。去年,他就和老妈商量,想买辆皮卡车,平时进货用,等到学校寒暑假文具店不忙的时候,带着全家到郊外踏青钓鱼,本来老妈已经同意了,结果遇上房子要拆迁的事情,计划只好搁浅。 至于赎回抵押在胡忠利那里的羊脂玉手环???区区三万块,那还叫个事儿? 怀揣着一夜暴富的喜悦,高枫趾高气扬的走进了集邮市场。 “兄弟,你这假货做的够像的啊!” 头一家卖邮品的店铺,就给了高枫当头一棒。 “这怎么可能是假的呢?你再看清楚了!”高枫气急败坏的道。 高枫承袭了老爸高跃进的遗传基因,最受不得被别人冤枉,这邮票是自己从邮局买的,亲手藏在桂花树下,刚刚挖出来???怎么会是假的! “我在这邮票市场混了几十年了,你拿个高仿忽悠我,你当我瞎啊?你还是到别家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不开眼好蒙的!” 高枫几乎是被人给哄出门的! “混了几十年都不辨真假,瞎了你的狗眼!”高枫气哼哼的走出这家店,又到了另外一家店。 “整版猴票?现在卖假货的胆子越来越肥了,你滚不滚?不滚我现在报警了!” “你报警啊!现在就报,我等着你!” “出去,出去!最烦你这种卖假货的骗子了!” 一连走了几家店,高枫都被当做拿高仿品蒙事儿的骗子,气的他七窍生烟。更令他气愤的是,这些店主甚至都没拿高倍放大镜仔细辨认一下,仅仅随便扫了一眼就断定这是仿品。 收藏界这些年来造假之风盛行,洛水地区尤甚。邮品界里,庚申版猴票因为价值不菲,所以造假的人更是多如牛毛,而且水平很高。经常传出老江湖被高仿品打了眼的消息,所以邮品市场的店主对庚申版猴票抱着极大的戒心,尤其是高枫年纪轻轻穿戴又普通,随手就是整版的庚申猴票,别人将他当做骗子也在情理之中。 天气也像高枫的心情一样,由晴转阴,出门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现在已经是彤云密布。燥热的空气中夹杂着丝丝带着腥味的凉风。 有经验的人立刻意识到,一场不期而遇的暴雨即将到来。 高枫加快脚步离开了邮票市场,刚走到公交车站就听见手机响起,接起来一听是“恶贯满盈”段刚的声音。 “高老大,我在长途车上,马上就到洛水了。” 高枫听见他的声音,不禁有些兴奋,差不多快一年没看见这个花和尚了,原本阴郁的心情一扫而空。 “正好我今天请了半天假,你说个地方,咱们一会儿见,” “要不,在梅姐的土菜馆,怎么样?” “操,我就猜你会选那里,行啊,咱们呆会在土菜馆见面。”高枫笑道。 “我在二十五路车站等你,咱们一会儿一起去吃土菜。”电话的另外一端,段刚兴奋的道。 潮湿的风吹进鼻孔,带着浓浓的土腥味,所有人都意识到,这种强对流空气将带来的很可能是一场特大的暴雨,公交车站迅速的挤满了人。 挤上一辆二十五路公交车,仅仅走了两站路,车子已经像沙丁鱼罐头。高枫左边站着一个身材健硕的胖阿姨,胳肢窝的味道熏的他头晕眼花,粗壮的手指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大钻戒。高枫不禁暗暗叫苦,能戴的起这么大的钻戒,你挤什么公交车啊? 右边是一个穿着登山服背着帆布背包的年轻人。他似乎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份,腰间还挂着两个登山用的不锈钢锁具。一路之上,他不停的打电话,吹嘘自己如何如何用一根绳索渡过飞涧,徒手攀登悬崖,声音之大令高枫耳膜生疼。 卡啦 闪电的火光撕破了密布的乌云,紧接着就是滚滚的雷声炸响。黄豆大的雨水几乎是同时落了下来,不到半分钟就化作了瓢泼大雨,路上的行人猝不及防,纷纷顶着暴雨四处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 这场雨来的太快,雨也实在是太大! 二十五路公交车,在路上晃了将近一个小时,好容易挨到了洛水商学院站,这里是高枫的母校,梅姐土菜馆就在商学院附近。 “都下车,都下车,前面的道路被水淹了,全都在这里下车!”司机大声的吆喝。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和城市的规模飞速膨胀,市政设施却始终无法跟上这种发展的脚步,内涝几乎在每个城市不停的上演,洛水城自然也不例外。 听说前方道路被水淹没,乘客也只得骂骂咧咧的下车,高枫挤开人群,顶着瓢泼大雨冲到路边商店的门口,这才深深的吸了两口气,觉得被狐臭味熏的有些混沌的头脑终于清醒起来。 从车上下来到冲进路边商店,不过是区区十几米的距离,就在这么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高枫已经被浇成落汤鸡????好大的一场暴雨! 高枫的肩膀被重重的打了一巴掌,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觉得胸口被抱住,呼吸为之窒息。 “高老大,你想死我啦!” ------------ 第二十六章 睡在我上铺的秃驴 段刚粗豪的嗓音,如同在高枫耳边响起一个炸雷。 被段刚一个熊抱,憋的透不过气,高枫努力挣扎出一只手,狠狠的冲着他的光头敲了个脆响。 “男人头女人腰,只许看不许摸!”段刚放下高枫,揉着脑门悻悻的道。 高枫呲牙咧嘴的揉着肩膀道:“你这个秃驴是属木鱼的,不敲不响。哎呦,不知道有没有骨裂,疼死我了!” “高老大,对不住啊,手劲儿大了点!”段刚挠挠光头,尴尬的笑了笑。 段刚身高大约有一米八五左右,骨架出奇的宽大,四肢奇长,黝黑的皮肤下是一块块板结如生铁的肌肉。泼墨浓眉棱棱铁骨,段刚给人的第一眼印象如同是一只黑铁铸就的猛虎。段刚的家就在少室山脚下的登封县城,六七岁的时候他就经常上山偷看和尚练武,结果被达摩堂的首座释仁惠大师一眼相中,说他小小年纪,却生就二十四面的罗汉法相。 仁惠大师看到段刚的模样如获至宝,不顾年事已高亲身三顾茅庐,苦口婆心的劝说段刚父母,想让段刚剃度为僧随他修行。段刚是独子,父母还指望他延续香火,哪里肯干?绕是老禅师舌灿莲花说的顽石点头也说不动心如枯井的段刚父母,最后仁惠大师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段刚以俗家弟子的身份拜入自己门下,赐法号:释延庆。 从此,段刚开始在庙里光明正大的习武,不过他除了对武道有兴趣之外,对参禅、打坐这些修心性的法门一概毫无兴趣,仁惠大师倒也不逼他,随他性子行事。 三年前,仁惠大师圆寂,临去世之前拉着段刚的手,怜爱之情溢于言表,老禅师笑着对众僧道:“将来光耀我少林山门,为我佛面上贴金的必是延庆!” 说罢,仁惠大师大笑三声魂归西天极乐。 段刚一边学武一边上学,高中毕业之后考上洛水商学院,和高枫同住一个寝室,睡在高枫的上铺。 这些事情都是段刚亲口告诉高枫的,不过高枫却不怎么相信,他实在看不出这个长的黑漆麻乌气死张飞赛过李逵的家伙,哪里像什么罗汉,即使是对着光各个角度的仔细看,也找不出他那张锅底般的脸上哪里有什么二十四法相的影子。 不过,段刚的功夫还真不是盖的。曾经有一次,商学院和体院篮球比赛,高枫等人迎战一群五大三粗身高两米的体院生。商学院本来就不是体院的对手,被虐成了狗,已经够惨了。体院生还不肯罢休,为了在本校女生面前显摆,故意在比赛中下黑手使坏。 四眼狗水善被打飞了眼镜,跪在地上到处乱摸,杨小邪杨毅的下巴被撞脱了环,脖子已经斜了,高枫太阳穴挨了一肘,头晕眼花大脑一片空白。看到同寝室的兄弟挨打。场下观战的段刚勃然大怒,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光了膀子,轮圆双拳就杀进场内,一个人单挑了十几个体院生。 主力、替补,连教练都没放过! 段刚现身说法,生动的给体院上了一堂实战课,让他们亲身体验了中华武术的博大精深。 高枫看的目瞪口呆,嘴巴张大到了极限,几乎可以塞进自己的拳头。 那个兔滚鹄翻矫健如猿凶狠如虎,一人单挑一群人的家伙,竟然就是睡在我上铺的????秃驴! 雨月下越大,而且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马路上的水没过了行人的小腿。公交车站前方的道路是个斜坡,最深处的水已经漫过停在路边的轿车的车顶。站在路边高处的车主看着爱车被流水慢慢淹没,跳着脚的发急却也无计可施。 高枫的鼻孔中钻过来一阵令人作呕的味道,抬眼望去,公交车上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胖大妈又被人群挤到了自己旁边,在她身边的是那个背着登山包的年轻人。 雨下的这么大,公交车都停发了,出租车更是没了影子,高枫和段刚眼看着土菜馆就离自己不到五百米,却也只能悻悻的等待雨停。 一辆白色奥迪q7飞快的驶来,到了公交车站附近“嘎”的一声紧急停下,电动车窗缓缓打开,一个长发女子探出头看看前方的道路,皱皱眉头重新将车窗升了上去。 “那妞长的不赖啊!”段刚眼睛一亮。 高枫不屑的道:“你一个秃驴整天马路上看美女,不怕被佛祖一个炸雷劈死?” 段刚嬉皮笑脸的道:“高老大,我是俗家弟子,佛祖才不会怪罪我呢!” 卡啦 天空中闪过一道电光,一个炸雷似乎就在耳边响起,震的高枫心惊肉跳,段刚的黑脸也有些变色。 高枫心有余悸道:“秃驴,过头饭能吃过头话不能说!” 还没等段刚说话,突然高枫的脸色大变,段刚顺着高枫的眼光望去,只见公路上一道涌浪卷着黑色的泡沫倾泻而下。 “不好,肯定是安乐水库垮坝了!”一旁有人惊叫起来。 安乐水库是一座小型水库,供应着洛水城南区十多万人的饮水,水库始建于五十多年前,年久失修早已应该重建,只是因为城南区人口日益增多,水库为了维持日常供应,连大修的时间都没有。 公路上波涛翻涌,水流像一条黑色的巨龙狂卷而来,将路边停放的汽车、摩托车无情的卷了起来,沿着慢下坡滑行。 “不好!”高枫大喊一声。 只见黑色的涌浪撞击到白色的奥迪q7上,汽车无力的摇晃着抗拒,却无济于事,转瞬间就被水流裹挟着沿着慢下坡滑行。 “车里有人,快救人啊!” “打电话,打幺幺零啊!” 路边的行人都发现了危险,大家声嘶力竭的喊了起来。还有人试图淌水去救,却被水流巨大的力量冲倒,险些被裹挟进去,艰难的爬到路旁惊魂未定的打哆嗦。 高枫的家就在洛水河旁边,他深知水流的力量绝对不是人力可以抗拒,哪怕水刚刚淹过脚脖子,只要流速够快,照样可以轻易把人击倒令人溺水而死。洛水河畔,每年夏天都有不知深浅的人被淹死,他们都是被看似很浅的水迷惑,却忘记了水流巨大的冲击力。 “快打电话啊,打电话报警啊!” “打电话有什么用?警车现在也过不来!” 在场的人心急火燎,却又无计可施,现在城内到处被淹,交通要道被堵的水泄不通,等到警车和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恐怕车内的女子早已断了气。 道路两旁站满了人,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白色奥迪车被水流卷着向下,车门被流水的力量封住,里面的人根本不可能打开,眼看一场惨剧就要发生。车内的女子先是摇下玻璃拼命呼救,不多时水就涨到车窗的高度,污浊的雨水猛的向车内灌去,在众人的视线中,车窗再次封闭。 千钧一发之际,高枫突然看见身旁那个焦急的搓着手的年轻人,高枫灵机一动,急切的问段刚:“你能不能把一根绑着砖头的绳子,扔到路对面去?” 段刚看了一眼,主干道加慢车道,大约是二十五米的距离,他点了点头:“没问题。” 高枫冲着背着登山包的年轻人耳边,扯着嗓子喊道:“哥们,你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 ------------ 第二十七章 夺走你的初吻 事实证明,很多人有胆量玩攀岩、蹦极等嘬死的极限游戏,却没胆量直面真正的危险。那个背登山包的年轻人说什么也不敢去救人。 高枫鄙夷的白了他一眼,不由分说从他背上抢下了登山包,取出尼龙安全绳,找了一根三十多米,攀岩爱好者专门用来练习岩降的长绳,在一头挽上一个结再套上一把救生锁具,又找了块半截砖头配重。 “秃驴,就看你的啦!”高枫将绳结递到段刚手中。 段刚在手里掂了掂试试分量,用力将绑着砖头的绳子抛向马路对面,砖头带着绳子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准确的落在了对面。高枫冒着瓢泼大雨一边喊叫一边比划,对面的人会意的捡起,同样冒着大雨跑向慢下坡的最低洼处,将绳结套在道旁碗口粗的银杏树上。 “帮忙把绳子拉紧!”高枫指挥着身边过来帮忙的路人,大家齐心合力将绳子扥的笔直,套在路边的灯杆上。 高枫冲到停在路旁的一辆公交车上,取下一柄挂在玻璃窗上的尖嘴安全锤,套在自己手腕上。 段刚对高枫道:“高老大,我来。” 高枫坚定的将他推开:“你体重太大,我怕绑绳子的树木承受不起,还是我来。” 背登山包的年轻人红着脸,帮高枫在腰间绑好了安全带,又用两枚不锈钢锁具链接成扣,再用一根一米五长的短安全绳,一头连接到长绳上一头挂在高枫的腰间。众人屏住呼吸,看着高枫在大雨中沿着绳子缓缓的滑向道路的中心。 豆大的雨点砸的脸上生疼,顺着脸颊滑进嘴里,带着一股浓浓的土腥气,眼睛被雨幕遮蔽几乎看不清东西。脚下是沿着公路倾泻而来的水流,高枫艰难的一点点滑行到了白色奥迪q7的附近,眼看着积水迅速的没过车体。隐约能看见一个长发的女子在车内挣扎,水顺着车窗的缝隙灌入车内,渐渐的将她的身影湮没。幸好q7是suv,车体较高,只刚刚淹到了车窗,如果是轿车早就被积水吞没了。 高枫将脚落在车顶,被水流撞击的几乎站不住,幸好有安全绳挂在腰间,这才勉强能保持身体姿态。 积水越来越高,将高枫的半截身体湮没在水中,身体在水中很难用上力气,“当当”的接连锤击,却无法击碎车窗的玻璃。 路边的人看的心惊肉跳,却又无可奈何,段刚急的搓手,突然看见旁边胖阿姨手上戴的戒指。 “这是真钻石吗?” “当然是真的!假的谁戴啊!” “借来用用行吗?” “拿去就是啦,什么东西能比人命值钱?”胖阿姨不假思索的褪下戒指,塞到段刚手里。 背登山包的小伙子,把戒指套在一枚最小号的锁具,扣在了横跨马路的安全绳上,段刚扯着嗓子大喊:“用这个划玻璃!” 段刚提着一口丹田气,声音大的惊人,哗哗的雨声都无法阻挡声音的传播。 锁具带着钻戒滑向束手无策的高枫,他艰难的探出身体解下锁具,用钻戒在车窗的一角死命的向下划。 镶嵌在戒指上的钻石很难用上力,只在玻璃上划出一道浅痕,高枫又沿着划痕反复几下,将划痕加深,然后用安全锤沿着划痕敲击。 “啪!” 一声闷响,玻璃裂开一道细纹,随即整块车窗玻璃发出刺耳的“嘎嘎”声,像蛛网一样碎裂成一块块蚕豆大的小片。水流的压力瞬间在车窗上冲击出一个大洞,浑浊的积水汩汩的灌了进去。 高枫急忙探身到了车里,扯着车内女子的衣服,艰难的将她拽了出来。好容易将她拖出车子,只见她头发披散在脸上,面色惨白已经昏厥过去。高枫解下腰间的安全绳,将自己和她绑在了一起。又朝着公路边爬。女子虽然昏迷不醒但是求生的本能令她死死的抓住高枫的手臂,十个尖尖的指甲深深的嵌入高枫的肉里,直至将他手臂抓出了血。 路边的行人不停的挥手,嘴里好像还在喊着什么,只是风雨太大,他们又没有段刚那种嗓门,高枫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俩人的重量显然比一个人大的多,栓绳子的银杏树弯成了一张弓,原本扥的笔直的长绳开始下坠,高枫半个身子都泡在水里。距离路边还有三四米的时候, 一声闷响,栓安全绳的银杏树承受不了两个人的重量,啪的一声拦腰折断,安全绳被甩飞到了半空中。 高枫看见快到路边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见众人一声惊呼,感觉身体失重腾云驾雾般和女子同时飞到了空中,重重的砸到了水中。 高枫嘴里猛灌了几口污水,呛的剧烈的咳嗽。俩人绑在一起被水流冲出了十几米,重重的撞到路边。 段刚和几个淋成落汤鸡的路人,七手八脚的将高枫和女子一起拽到路边的高地,公路两边同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谢了!” 高枫浑身抖成筛糠,将戒指递给了胖阿姨。 胖阿姨用衣袖擦擦满脸的雨水,大方的道:“谢什么啊!你用这枚钻戒救了条人命,你这是帮我积了大德,阿姨还得谢你呢!”她一边把钻戒套上手指,一边自言自语道:“救护车什么时候才能到啊?这姑娘还昏迷着呢!” 女子被转移到路边的一家商店里,平躺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秀美的脸庞苍白的吓人,嘴唇乌青,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胖阿姨急切的向围观的路人喊道:“谁是医生,有谁会急救啊?” 众人面面相觑,都无奈的摇摇头。 “我来!”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高枫一咬牙大喝一声:“段刚,拎起她的脚把她倒立过来。” 段刚伸出巨掌抓住女子的脚踝,像提小鸡似的,毫不用力就把女子倒提起来,高枫将她头朝下斜放在自己腿上,猛力掌击她的后背。片刻之后,女子嘴里吐出一股股发黄的液体,先是一点点的流出,然后是顺着口鼻猛窜。 过了一会儿看到女子不再吐水,高枫皱着眉思索了片刻,将她身体平放在地上,用左掌垫在女子的胸口,用右拳猛击自己的手掌,锤击了十几下之后,高枫又按压她的胸口,按压十几下再锤击个三五次。 看到女子还没有苏醒的迹象,高枫有些急了,顾不得额头冒汗,冲着胖阿姨道:“帮忙捏住她的鼻子。” 胖阿姨艰难的蹲下来,脚下一滑摔了个屁墩,她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用手捏住了溺水女子的鼻子。 高枫掰开女子的嘴巴,找了条毛巾清理了一下她的口腔,然后嘴对嘴的人工呼吸,冰凉的感觉顺着女子的口唇传到高枫的嘴上。 “醒了,醒了!” 在众人惊喜的叫声中,女子缓缓睁开失神的双眼,高枫这才注意到,这个女孩的眼睛长的颇为好看。 “啾啾???” 外面传来尖利的警笛声,守在店门口的路人惊喜的呼喊:“警车来了,救护车也来了。” 看到女子渐渐苏醒,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冲了进来,高枫默默的起身,朝段刚使了个眼色,俩人悄悄的挤出人群,冒着瓢泼大雨消失在人群之中。 女子被担架抬上了救护车,医生迅速的给她挂上吊瓶插上氧气管,警车在前面开道,救护车鸣响着尖利的警笛声,在齐腰深的水中劈波斩浪驶向医院。 女子挣扎的抬起头,望着窗外被雨幕遮盖的世界,一个迷迷糊糊的男人身影深深的印刻在她的心里。当她深陷在车中,无论怎么挣扎也无法推开沉重的车门,当浑浊的水流透过车窗和天窗进入车内,渐渐将她身体湮没的时候,她除了难言的恐惧之外,更多的是则是不甘。从十四岁开始,她帮着母亲做生意,先是在玉石市场摆小摊,然后有了自己的店面,后来又开了分店,直至成立了“孔雀河宝玉石集团”,那个曾经在玉器厂的废料堆里艰难的搬运沉重的玉石边角料的小女孩,终于成为业界鼎鼎大名的孔雀河公主。 为了让公司发展壮大,品学兼优的她牺牲了上大学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豆蔻年华拒绝了所有异性的追求???但是当死神到来的时候,这一切努力和成就都显得荒唐可笑。 她舔了舔湿漉漉的嘴唇,似乎还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她曾经最讨厌烟味,此刻却感觉到一丝丝的清香,那是一种只属于男人的香味。 从她出生那天算起,整整二十七年的时光中,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的亲密接触!她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未来夺走自己初吻的男人会是什么样,会在一个何等浪漫的场合???只可惜,所有追求她的男人,几乎清一色抱着各种极为现实的目的,令她避之不及。 “幸好有人懂得急救,给她做了人工呼吸,要是耽搁一会儿,哪怕是命保住了也会因为缺氧造成严重的脑损伤,这么漂亮的女孩变成了傻子,那真是太可惜了!” 听到护士们的谈话,女子就后怕的浑身颤抖,又有些暗自神伤,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以人工呼吸的方式,被一个陌生男子夺走初吻! “方雨薇,你一定要找到救你的人,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方雨薇,你要记住,你这辈子什么都不可以欠别人的!”女子在心底暗暗发誓。 吊瓶中的镇静安神药物渐渐起了效,方雨薇感觉头皮越来越重,慢慢失去了意识,沉沉的睡去,两行清泪顺着她秀美绝伦的面颊无声的流淌。 ------------ 第二十八章 好人有好报 “你们俩怎么淋成这样?”吴梅看见落汤鸡般的高枫和段刚,急忙拿来两块干净的毛巾递给他们。 高枫擦干头上的水,就感到身上一阵阵的发冷,吴梅急忙吩咐后厨:“赶快弄两碗酸辣汤来,多放胡椒多放姜片,让他们发发汗。” 喝了半碗酸辣汤,高枫感觉身上暖和了些,乌青的嘴唇也有了血色,这才打趣道:“都是这个贼秃,我说等雨停了再过来,他非要冒着雨赶过来,说是想早一点看见你,害得我跟着淋雨???阿嚏!” 高枫连连打了几个喷嚏,段刚一边喝汤一边哈哈大笑:“活该,说瞎话会遭报应的!” 吴梅早已看惯了他们之间的胡闹,笑着道:“高枫,这是有人想你了。” 段刚连声附和:“肯定的,肯定是你给做人工呼吸的那妞想你了。高老大,你在哪儿学的急救?一招一式看着挺像模像样的!” 高枫苦笑:“我家就住在洛水河边,哪年不见几个溺水的?一到夏天,差不多一两个星期就能看见一宗急救的。见的多了,看也看会了。” 吴梅惊讶道:“人工呼吸?急救?你们在说什么啊?我都听糊涂了!” 段刚听她提起这个,立刻精神大振,放下碗筷,将刚才发生的一幕添油加醋的讲诉一遍,听得吴梅心惊胆战。 段刚越说越兴奋,肩头纹的那支梅花显得更加红艳,他扯着嗓子道:“梅姐,你是没看见,摔绳子的那棵树‘啪’的一声断了,高枫和那个女的一起被甩到了半空中,好久才落下来!我当时吓的要命,你猜怎么着?咱高老大连根汗毛都没伤,搂住那妞上去就是一阵乱啃啊!那人工呼吸做的,一口接一口,都不带喘气的!” 段刚边说边比划,气的高枫把毛巾丢到他的光头上:“贼秃,我有那么下作吗?你那是人工呼吸,明明是啃猪蹄啊!” 吴梅忍俊不止,嫣然一笑,成熟女人的体态小女孩般的神情,融合的天衣无缝,段刚看的心动神摇,眼睛一眨不眨。 高枫心有余悸道:“今天多亏了那个胖阿姨的钻戒了,要没有那个钻戒,我也只能是干瞪眼。” 段刚点头道:“别说,那个胖阿姨虽然胳肢窝的味道能熏死人,但是人真是不赖,我找她借戒指的时候,人家想都没想就塞给我了。咱们临走的时候,我好像看见胖阿姨跟着上了救护车。” 高枫点了点头,继续低头喝汤。 段刚兴致不减,凑过来笑着道:“高枫,你救的那个妞,年纪轻轻就开奥迪q7,长的更别提了有模有样盘靓条顺,绝对是白富美,你说你急着走什么啊?没准人家清醒过来就以身相许了呢!你当了驸马爷,咱哥们也跟着沾沾光??????按压胸口的时候,手感怎么样?可惜四眼狗不在,他要是在一眼就可以爆出尺码!” 高枫没好气的道:“滚!” 话说,高枫还真没看清楚那个女子的模样,她被从车里救出来的时候,大半个脸颊都被湿漉漉的头发给遮住了,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面目挺清秀的。 段刚鼻子哼了一下:“狗咬吕洞宾,好心没好报!” 吴梅笑着他们斗嘴,过了片刻之后笑着道:“行了,闹够了没有?今天吃什么啊?” 段刚憨厚的笑道:“你做啥,我吃啥。” 高枫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抬头问道:“贼秃,你不是在少林寺练武吗?怎么突然跑回洛水了?” 段刚尴尬的笑了笑,过了许久才道:“我有个小师叔,有一手好厨艺,我想找他学点手艺。” “想开夫妻店了?”高枫恍然大悟,看了看正在店里张罗的吴梅,脸上浮现出坏坏的笑意。 段刚的黑脸顿时涨红,憋成了紫茄子颜色。 不多时,吴梅亲手从厨房端出四个菜,又拿出一坛子绍兴加饭酒。 “你们先吃着,这酒我特意给温了一下,你们刚刚淋过雨喝凉酒会伤胃。热菜正在做,一会儿就好。” “谢谢梅姐了!”段刚客气了一句,挥舞筷子就直奔卤水牛肉。 就在高枫和段刚吃的兴起的时候,洛水市中心的商业街上,“孔雀河宝玉石洛水分店”里,胖阿姨已经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这怎么好意思?救人是理所应当的事儿,谁看到那种场面会袖手旁观?你们公司是太客气了!” 胖阿姨身边的一个穿职业装的女经理,笑容可掬的道:“你就别客气了,我们方总电话里交代了,一定要好好的感谢您!她现在正在医院打点滴,她说等她出院之后再亲自登门致谢。这店里的东西,您看有没有中意的?如果没有满意的,过几天再来了新货,您再来挑选也可以。” 胖阿姨笑的眉眼开花:“哎呦,你们店里的玉器件件都好,咱中国人谁不知道你们孔雀河集团的羊脂玉啊?可让我白拿,这有点太不好意思了。” “您就甭跟我们客气了,今天要不是您的戒指打开了车窗玻璃,方总就有危险了!您是我们孔雀河集团的恩人,送您一件东西那只能说是略表寸心,您要是不收,那就是看不起我们!” “你这张小嘴就是会说话,这大公司的职员啊,素质就是高!要这么说的话,我不收就是不识抬举了,那阿姨可就不客气了!” “您千万甭客气,随便挑,如果看中不好拿的大件儿,我派人送到您府上去。” 胖阿姨在店里东挑西捡,终于选中了一对儿羊脂玉的手镯,喜滋滋的套在她肥硕的手臂上。 “阿姨,您真有眼光,这对儿镯子和您的肤色真配!来人,把这对镯子给阿姨包好。” 拿着那对标价十八万八千八的羊脂玉镯,胖阿姨更是笑的合不拢嘴,连声道:“这老话说的就是要道理,真是好心有好报,我当时要是舍不得借钻戒,这对儿镯子也轮不到我啊!乖乖,十八万八千八,我家老头子说什么也舍不得给我买啊!” 女经理笑道:“阿姨,您太谦虚了,您手上的那枚钻戒,起码有两克拉吧?看那纯净度和切工,怎么也得十好几万啊!” 胖阿姨苦笑道:“这是儿子给儿媳妇的订婚信物,放在家里还没送出去,我今天是偷着戴戴过把瘾,我家那死老头子可舍不得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 店里的服务员都不禁莞尔,同时也对胖阿姨由衷的钦佩,店里那么多价值上百万的大型玉雕,她看都不看,也没有故作清高选不值钱的东西,而是根据自己的心意选了一对儿玉镯???既不贪得无厌也不清高虚伪,果然是好人有好报! 女经理看着店员包好了手镯,笑着问道:“阿姨,今天那个冒险救了我们方总的年轻人,您认识吗?” “不认识。”胖阿姨摇头道:“那小伙子可真不错,这年头这样的好人可不多啦!” 女经理显然有些失望,胖阿姨猛然想起什么,拍了一下自己油亮亮的脑门:“看我这脑子,我当时用手机把全程都给拍了下来,发到我微博上了!要不,你看看照片有用没有?” 女经理大喜过望:“有照片当然是最好了!阿姨,您还真够新潮的,还会发微博?” 过了一会儿,胖阿姨将手机中的照片转发到女经理的手机中,她立刻将照片编辑成彩信,发送到病床上的方雨薇的新手机上。 “是他?”躺在病床上的方雨薇,看到手机上的照片的时候,顿时愣住了! 这张熟悉的面孔,早已被方雨薇看了千百遍,私家侦探发来的各个角度的照片,方雨薇都看过无数次。但是那个名气颇大的私家侦探社显然是徒有虚名,发来的资料在方雨薇看来,都是琐碎无用的表面文章。资料显示,高枫的背景非常简单,自小生在洛水的一个普通家庭,毕业后在一家名叫“集古斋”的古玩商店打工,高枫家人的社会关系也非常单纯,如此而已。发给方雨薇的资料不少,可是除了那些偷拍的照片之后,就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资料,更和方雨薇的生活轨迹风马牛不相及。 这样的资料,很难令方雨薇信服。她绝对不信,自己从小的时候,母亲就一直和她讲述的故事,以及临终前再三嘱咐要把手环送给高枫????高枫和自己完全没关系?别说方雨薇在商场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什么人都见过什么事儿都经历过,哪怕是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都不会相信这样的鬼话! “宝爷,您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这个人?”方雨薇把手机递给了守在病床前正在削苹果的白宝。 方雨薇这次亲身赶赴洛水,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深居简出行事低调却神通广大的白宝身上。为此,她几乎丢掉了性命! “叫宝爷就见外了,叫我小宝吧。雨薇,你今天可把吓坏了,现在我的腿还在抖呢!万幸的是救治及时,你只是喝了几口水受了点惊吓,吉人自有天相啊!”白宝把苹果递过去,心有余悸的道。 “小,小宝???这叫着太别扭了,我还是叫你宝哥吧!宝哥,你在洛水树大根深,帮我查查这个人,他的一切背景资料,我都要????这个人,对我很重要!” 最后的一句话,方雨薇咬的格外重些。 白宝接过手机看看上面的照片,觉得有些面熟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淡淡一笑:“放心吧。这点事儿交给我堂侄白涛,这小子三教九流什么人都结交,虾兵蟹将牛鬼蛇神就没他不熟的,他在洛水比我面子大,保证把你要找的人,祖宗八代的底细都摸的清清楚楚。” 方雨薇还是有些不放心,再三嘱咐道:“私下调查就行了,别惊扰了人家。” 白宝表面上神态自若,心里却咯噔了一下,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在心头弥漫,过了片刻才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这人是你男朋友吧?不放心他?让宝哥帮你摸摸他的底?” 方雨薇俏脸微微一红:“宝哥,别瞎猜了,总之,他对我很重要,我必须查清楚他的一切!” 模模糊糊的记忆逐渐清晰,方雨薇恍惚间感觉,手机上的照片活了过来,那个眉眼和自己依稀有几分相似的高枫,正深情的弯下腰,带着一股淡淡的烟草香味,火热的唇吻在自己冰凉苍白的双唇?????方雨薇被自己的想象力吓到了,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白宝把手机上的照片转发给了白涛,正要编一条短信说明情况,还没编写完,白宝就收到侄子白涛回复的短信,内容是:“宝叔,你把高枫的照片发给我干嘛?你不会真打算演一出金池长老火烧观音院抢锦斓袈裟的戏吧?” 这个人是高枫?芝麻掉进针眼里,再巧也没有了,怪不得看着有些面熟呢,原来是在文具店里见过啊???白宝情不自禁的浮起笑意。 在文具店里,高枫的母亲给白宝留下的印象实在是过于深刻,以至于他把别人都忽略掉了,竟然没记清楚高枫的模样。 白宝不由得再次想起高枫的母亲,她的长相和方雨薇的母亲几乎是一模一样。白宝是出了名的心思缜密,窥一斑而知全豹的人。他联想到方雨薇曾经谈起她自己的身世的时候,那种欲言又止的表情,再想想和方雨薇母亲长的活脱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董晚晴,其中的奥妙就不言自明了。 白宝自以为已经搞清楚了方雨薇和高枫的关系,眉梢浮现出一丝难以抑制的喜色,拍着大腿笑道:“大水冲了龙王庙啦!” 背转过身子,白宝轻声的自语道:“明天,我一定给你一个惊喜!” ------------ 第二十九章 自作孽不可活 洛水的天气似乎是专门和上班族作对,昨日是五一长假的最后一天,倾盆大雨将逛街的人浇成了落汤鸡。今天一大早却是艳阳高照,市内的积水经过一夜之后也无影无踪。 高枫早上八点四十赶到了“集古斋”,刚进门就看见冯燕的身影,习惯性的准备转身离去,却被老板赵德成叫住了。 “小高,干什么去?” “我出去发宣传单去,赵叔,燕子姐,你们聊。” 冯燕和赵德成相视一笑,冯燕亲切的对高枫道:“小高,这些日子姐的脾气不大好,得罪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 高枫顿时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刁蛮泼辣的冯燕居然笑的像个邻家大姐姐。 “小高,你在‘集古斋’也半年多了,我和你燕子姐的事情,你也都清楚。昨天晚上,我家里的那个黄脸婆给我打电话,终于答应和我离婚了,我和你燕子姐也算是熬得云开见月明了!”赵德成看着冯燕,轻叹一声道:只可惜,我半辈子攒的那点家底都归了黄脸婆了,燕子,你今后跟着我,可是要吃苦啦。” 冯燕娇笑着用手指戳了赵德成额头:“死相!要是图钱,我会跟你?钱没了咱再去赚,我就不信咱们俩有手有脚的,能饿死?” 这个冯燕和高枫印象中的冯燕简直是判若两人,记忆中的冯燕锱铢计较,经常为了钱和赵德成大打出手。现在却温柔贤良善解人意,而且丝毫不在意赵德成净身出户的现状,心甘情愿的和他同甘共苦。 女人心海底针???对于高枫这样恋爱经验极度欠缺的人来说,女人这种动物实在是太难理解了。 “赵叔,我今天还得请个假,中午我老妈做五十大寿。” 毕竟最近请假实在是过于频繁,高枫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阿姨做大寿?这怎么能耽误!小高,你也是的,也不早点打招呼!老赵,咱们也得表示表示,怎么也得随个份子啊!”冯燕一边提醒赵德成,一边埋怨高枫。 赵德成连声附和:“应该的,应该的!小高,你也不用请假了,你到旅游区发一阵子宣传单,就可以提前走了,算你正常上班。” 高枫再一次大跌眼镜,一夜之间冯燕就像是换了个人,几乎让自己都觉得不认识了。赵德成从二楼找了一尊麻姑捧寿的钧瓷摆件作为寿礼,虽然是仿品却也做的惟妙惟肖,一般人还真的难辨真伪。 古玩行本来就没有真假之分,只有新老的区别,高仿品原本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这尊麻姑捧寿的钧瓷,虽然仿品,但是造型栩栩如生颇为可观,尤其是仙桃上的红色带着自然的黑色斑点,看起来像是刚从树上摘下来还挂着早晨的露水。 “小高,我和你燕子姐今天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就不参加你母亲的寿宴了!”赵德成笑容可掬的道。 “谢谢赵叔了。” “都是自己人,同甘共苦半年多了,客气啥啊!不过,今后还是别叫赵叔了,我和你燕子姐马上要结婚了,一个叔一个姐的,这都差辈了!” “那就叫赵哥吧!赵哥,燕子姐,我先走啦!” “去吧,去吧。” 看见高枫出了门,眼尖的冯燕捅捅赵德成的腰眼:“老赵,你看见没有,小高的胳膊上有伤,血都渗过衬衣了!” 赵德成苦笑一下,心有余悸道:“现在的女孩子就是厉害,小高都不是第一次被挠出血了!” 冯燕娇俏的白了他一眼:“死相,想说我就直说呗,还拿别人来说话!今后我保证,再也不挠你了,不过你也得规规矩矩的,不能再勾三搭四的。” 赵德成嬉皮笑脸的道:“我当年要是规规矩矩的,咱俩咋能走到一起来?” “放心,你要是今后不规矩,我不会像你那个前妻一哭二闹三上吊。”她伸出食中二指,做出剪刀状:“我就这么轻轻的一下???” 冯燕配合着自己的动作,冷笑了两声。 赵德成大惊失色,“腾”的一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别!我绝对不敢胡来,保证对你一心一意的。” 冯燕温情婉婉的笑道:“傻样,吓唬你的,你以为我真舍得让你当太监啊?” 赵德成擦着额头的冷汗:“燕子,我岁数大了,受不了惊吓了,你一惊一乍的,早晚我非得被你吓成太监不可。” 冯燕再次变脸,媚眼如丝无限妖娆的扭着小蛮腰走到赵德成的身边,轻轻的偎依在他怀中,一只纤纤玉手顺着赵德成的大腿往下滑,嘴里还轻声道:“让我看看,小乖乖吓坏了没有。” 赵德成心惊肉跳同时又被摸的骨软筋麻,声音颤抖的道:“你什么时候学的川剧变脸?这会儿功夫都变好几回了。” 冯燕娇声细语的道:“舒服吗?” 赵德成脸色发青哆哆嗦嗦的道:“舒服。” 冯燕突然变了脸,横眉立目道:“舒服?谁舒服是这个样子?房子、车子、存款都被要你前妻拿走,你现在后悔了?现在你不还没办离婚证嘛,后悔还来得及!” 赵德成苦着脸道:“哪能呢?燕子,咱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懂我的心啊?我是被你一阵阴一阵晴给弄怕了,总觉得这命根子不保险。” 冯燕转瞬间又笑了起来:“死鬼,以前这命根子是和别人分着用,我有时候一想起你回老家的时候,还和那个黄脸婆睡一个被窝,我就恨不得一刀就割了它,我不用她也别想用!现在咱俩马上要结婚了,今后是我一个人用,我怎么会舍得伤了它?疼还来不及呢!” 说着,轻轻用手在上面捻了一把,赵德成如同过电一般,浑身打了个冷战,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那就好,那就好。” 冯燕的小手如同弹琴般,轻拢慢捻抹复挑,逗弄的赵德成身子酥麻一阵阵的过电,心头火腾腾的往头顶冒,他翻身而上将冯燕的身体压在柜台上,气势汹汹如跨马挺枪的大将军,掀起她的短裙就要剑及履及的将她就地正法。 “高枫在吗?” 外面传来一个女孩子脆生生的声音,吓的赵德成急忙缩进柜台下面,冯燕倒是不慌不忙的一边整理裙子,一边低声道:“死鬼,猴急什么?连门都不知道关。” 赵德成蹲在柜台里将裤子拉链弄好,站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谁找高枫?” 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礼貌站在门口,看见从柜台上冒出头的赵德成,又问道:“请问,高枫是在这里吗?” 赵德成眼睛一亮,这个女孩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和纯净如水晶的大眼睛,令人望而忘俗。 “高枫出去了,你是哪位?等他回来,我让他给你打电话?”赵德成笑着问道,偷偷的咽了一下口水,被打搅了兴致的怒气转瞬间烟消云散。 一旁的冯燕看的真切,恶狠狠的瞪了赵德成一眼,随即娇笑着对女孩道:“你是高枫的女朋友吧?高枫真是好眼力,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女孩犹豫片刻,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请问他去哪里了?” 冯燕好奇的道:“今天是高枫母亲的五十大寿,中午在帝豪酒店办寿宴,怎么,他没告诉你啊?” 女孩咬着嘴唇大眼睛转了转,狡黠的笑了笑:“谢谢了,我这就找他去。” 说完,甩着长长的马尾辫蹦蹦跳跳的走了。 赵德成探头探脑的追看她的背影,过了半天才发现冯燕站在自己身后叉着腰横眉立目的冷笑。 “好看吧?看够了没有?不怕看到眼里拔不出来?” “没有,我是觉得吧,这个小妞看着也挺斯文的,怎么下手那么狠,你看把高枫给挠的,三天两头带着伤,我都心疼。”赵德成急忙辩解。 冯燕揪住赵德成的耳朵,毫不客气的就往柜台里面拖:“你还是心疼心疼自己吧!别以为我像你以前的黄脸婆那么好欺负,今后再敢看别的女人,先挖了你的狗眼,再一剪子让你变太监!” 赵德成叫苦不迭:“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 第三十章 上流社会下流坯 龙门旅游区的导游,很多都是没证的野导游,隔三差五就换一茬。高枫在旅游区晃荡了半天,散出去几十张名片,和几个长相颇为乡村说话口音带着港台腔的妹子敷衍了几句。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半小时。 看看时间不早,高枫打了辆出租车赶赴帝豪酒店。刚到门口就看见这里停满了各种豪车,简直像是在开车展。在路虎、捷豹、奔驰、宝马的队伍中,一辆挂着十五路公交牌子的大公交车缓缓的驶向停车场,在一众豪车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高枫下了出租车,就看见老爸高跃进穿着簇新的西装精神抖擞的走了过来。 “老爸,什么时候来的?你西装怎么不撕商标啊?”高枫一边帮他扯掉袖子上的雅戈尔商标,一边笑着道。 高跃进忙不迭的阻止:“我刚到一会儿!别撕啊,这是名牌啊!打六折还得一千多,商标撕了谁认识这是雅戈尔?” 可惜,高枫手快,说时迟那时快,两根黑线虚连的商标已经被扯下,高跃进痛心的道:“你急什么啊?就不能让我显摆一下?” 高枫笑而不语,高跃进指着旁边正在停车场缓缓滑动的大公交,傲气十足的道:“今天,我把咱们老邻居老同事都请来了,专门到公交公司租了辆大公交,瞧瞧,就数咱这车最大了!” 闹了半天,这辆公交车是老爸租的! 公交车停稳之后,呼呼啦啦下来了好几十口子人,从白发老叟到抱在怀里的婴儿,都是高枫家的老邻居,还有父亲以前机修厂的老同事。 大妈们见到高枫,纷纷热心的关注他的个人问题,不少人当场就要给他介绍对象。几个谢了顶的叔叔大爷,见了高枫居然要抱着他用胡子扎扎,吓的高枫抱头鼠窜???哥已经二十四了,不是当年被你们用胡子扎着玩的小屁孩啦! 寿星佬董晚晴今天穿的里外三新,还化了淡妆,显得年轻了许多。 高枫急忙呈上五福捧寿的玉牌作为寿礼,亲手挂在母亲的脖子上。玉牌是绰号“狐狸”的“万宝阁”老板胡忠利送的,高枫毫不客气的当做寿礼送给了母亲。 众人交口夸赞高枫懂事孝顺,董晚晴听的极为受用,下巴高高扬起。只是众人接下来就七嘴八舌的问起高枫女朋友的问题,未免令董晚晴又隐隐有些不快。 众人扶老携幼走进帝豪酒店,立刻又是一阵惊叹之声。春风镇是老工业区,早已没落多年,高枫的邻居们大部分都是平生第一次进入这么高档的酒店,难免有刘姥姥进大观园之感。 高枫进到二楼小厅的时候,也觉得脚下一软,地上的羊毛地毯实在是太厚了,直接把脚踝都陷了进去。 小厅里的装饰比外面更加奢华,巨大的水晶吊灯熠熠生辉,墙上点缀着文艺复兴时代的油画,画做惟妙惟肖,显然是高人仿制。 巨大的餐桌上精致的白瓷定制餐具,纯银的筷子,都令众人惊讶万分,董晚晴也暗暗心惊,低声的埋怨高枫:“这也太浪费了,这一桌得多少钱啊?” 高枫自然不肯说出真实的价格,省的母亲心疼的睡不着,随口敷衍道:“不贵,才几百。” 董晚晴压低声音哼了一下:“二百也是几百,九百也是几百!妈知道你孝顺,可你赚钱也不容易,有钱也不敢这么糟蹋。” 高枫笑道:“老妈,你难得做个大寿,怎么能说是浪费?咱今后好日子长着呢,这种地方咱天天来吃,一天吃三顿不过瘾,咱再加顿夜宵!” 董晚晴眼中隐隐有泪花闪过,拉着高枫的手道:“你真是长大了,今后妈就享你的福啦!” 说完,她转过身背着众人偷偷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站起来对众人道:“你们先坐,我去个卫生间。” 高跃进走过来,拍拍高枫的脑门:“臭小子,说什么了?把你妈又给弄哭了?” 高枫苦笑着摇头,高跃进欣慰的道:“你妈是开心的,她这辈子跟着我吃苦遭罪,就盼着你有出息,甭看你妈嘴上说你浪费,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啦!” 穿着高叉旗袍的服务员排成整齐的队列鱼贯而入,在每个桌上摆上凉菜,高枫和高跃进挨个桌子分发自带的烟酒、饮料。几个小孩子喝了几口可乐,蹲在地上就要撒尿,服务员急忙推开被油画装饰的墙壁,显现出隐藏的卫生间。 大妈们对这里的一切都极为好奇,专门跑进卫生间看看,出来之后摇头叹息:“这里的厕所都比我家的房子大,咱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今天咱沾董晚晴的光,也算开了洋荤!” “董晚晴怎么还不回来,寿星佬不在场,这怎么开席啊?”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只见董晚晴脸色阴沉的走了进来,高枫一看母亲的神情不善,急忙迎上去:“老妈,怎么啦?” 董晚晴气哼哼的道:“今天真是倒霉,又撞上我那个同学了!你瞧这个寸劲儿,她今天也在帝豪酒店办寿宴,整个酒店除了咱们这个小厅之外,都被她给包了!” 高跃进走过来连忙打圆场:“碰见就碰见了呗,兴她做生日就不兴咱摆寿宴?甭搭理她!” 董晚晴余怒未消:“我刚才去卫生间想补个妆,正巧撞上她,她看见我就拉着我一通的臭显摆,说她男人多么多么有钱,说今天来的客人多么多么尊贵,说他儿子多么多么本事???你显摆就显摆呗,我刚走还没两步,就听见她冲着服务员大喊大叫,说是今天她把酒店给包了,请的客人都是上流社会的,怎么把那么多下等人给放进来,说和这些没素质的人在一家酒店吃饭丢人????她这是说谁呢?这也太欺负人了!” 高枫顿时火冒三丈,老妈做大寿是大喜的事儿,居然有人出言不逊来搅局! “妈,大家都在等你,先开席吧,我出去看看!”高枫冷着脸道,说话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发出磨牙的声音。 董晚晴见他那副凶狠的表情,顿时心里一惊:“你可别惹事啊!” 高枫冷笑一声:“没事儿,我就是去看看,那些高素质的上等人是什么样子!” 董晚晴正要阻拦,却被几个笑呵呵的老邻居给拽住:“寿星佬,你还不赶快过来,你不发话怎么开席啊?” 高跃进也被老同事给拉去入了席,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出了小厅的门,老两口脸上带着笑容心里却惴惴不安,生怕儿子的暴脾气发作惹出祸来。 高枫走出小厅的门口,就看见一楼大厅和二楼的包间已经坐满了人,这些客人衣着光鲜说话趾高气扬,只是谈话的内容却俗不可耐,很多人一把年纪了,怀里搂着比自己女儿岁数还小的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 “呦,高先生!”高枫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是一个穿着紫色大礼服脖子上戴着钻石项链的中年女人。 “高先生,我给白涛下了帖子,他怎么到现在还没来啊?是不是他有事儿来不了,请你代劳啊?”中年女子笑盈盈的道。 高枫略一思忖,终于想起这个珠光宝气的中年女子是谁了,这不就是在胡忠利的“万宝阁”见过的那个老黄瓜刷绿漆的王总嘛! 昨天在梦里,高枫还改编了一首《小芳》,好好的损了一通年轻时候的王芳。而王芳则在胡忠利的店里,一口一个“小流氓”把高枫气的七窍生烟。 真是冤家路窄啊!闹了半天,今天和母亲在同一家酒店过生日的,就是她啊! “高先生,您想什么呢?”王芳见高枫有些心不在焉,从侍者手中端起一杯酒递了过去。 高枫随手接过,冷着脸刚要说几句难听的替老妈出气,就看见一个矮胖子满脸堆笑的冲着自己走过来,走到跟前,他点头哈腰的道:“高先生,让您久等了!热菜马上就好,您先请回,这里闲杂人太多。” 高枫也客气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一个梳着大背头的中年男子,从背后拍了矮胖子一巴掌:“何老板,你的话听着不对味儿啊,难道我们都是闲杂人等?” 矮胖子何老板正是帝豪酒店的老板,他回头一看,立刻拍了自己脑袋一巴掌:“该死,该死,您看我这双狗眼,就没看到刘秘书长您在这儿,您是贵客,平时请都请不来,怎么能是闲人?” 大背头竖起食指在嘴边“嘘”了一下:“别乱说话,赵秘书长在那边呢!我是副的!” 何老板笑呵呵的道:“都一样,都一样,回头赵秘书长高升之后,您不就是正的啦!” 这个马屁正拍在大背头的痒痒肉上,他满意的道:“开酒店的都是八哥嘴,老何,你可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大背头旁边站着一个秃顶男子,他恶狠狠的道:“会说话能管饱啊?老何,你是怎么搞的,现在还不上热菜?” 何老板苦笑道:“马局长,真是对不起,今天宝爷大驾光临,说是要亲自上灶,后厨里的厨师说什么都要看看学两手,我说也没用!您再等等,再等等!” 一旁的王芳冷冷的哼了一声:“一个做饭的厨子,也敢称‘爷’?何老板,你店里越来越没规矩了啊!” 何老板扭过头,皮笑肉不笑道:“王总,这过头饭能吃过头话可不能说,宝爷如果都不够格称一声‘爷’,我还真不知道,咱洛水谁够分量!” 大背头突然倒吸一口凉气:“老何,你说的是不是白家的小宝爷?” 何老板点头道:“除了他,还能是谁?各位先聊着,我再去厨房催催去,这些厨子啊,真是管不了啦!” 马局长显然不知道宝爷是哪位,但是官场上混的都是人精,看见刘副秘书长的态度,自然知道宝爷肯定不是一般的厨师。 “刘哥,那个厨子是什么来头?难道是伺候中南海里那几位祖宗的御厨?”马局长低声问道。 “厨子?谁说他是厨子?你知道‘聚宝斋’吗?他是聚宝斋的二老板!” 马局长听罢,不屑一顾道:“不过是个古玩店的二老板,至于这么大的谱儿吗?还他妈的叫宝爷?我是堂堂商业局的局长,还不敢让人叫马爷呢!” “你嗓门这么大干什么?怕人听不见啊!”大背头脸色大变,急忙捂住他的嘴,在他耳边用低而恶的声音道:“你知道不知道燕京城的徐大少?” 马局长点头:“徐大少,谁不知道啊!开国徐老将军的孙子,燕京城有名的大少啊!” 大背头压低声音缓缓的道:“上次徐大少回洛水祭祖,王市长请他吃饭让我来作陪,徐大少喝多了之后,说他平生有两大恨事。” 马局长不解道:“还有什么事儿是徐大少办不到的?” 大背头低声道:“徐大少说,一恨结婚太早,无缘追求孔雀河公主方雨薇???” 马局长脸上浮现出会意的坏笑:“我在杂志和电视上见过方雨薇,那模样和气质真是没得挑了,也难怪徐大少惦记???还有呢?” “二恨资质太差,无缘做宝爷门下走狗!” 大背头的话一出口,马局长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身子抖的像筛糠半天说不出话来。 ------------ 第三十一章 门下走狗 洛水官场流行收藏古玩和读史书,风气如此上行下效,马局长这样的人自然也不例外。“走狗”在一般人看来是句粗话。但是在史书中,愿为“门下走狗”的偏偏都是学富五车的文人雅士。 宋朝书法以苏黄米蔡为尊,米芾以礼部员外郎著名书法家的身份却镌刻一印章,上书:羲之门下走狗!以示对王羲之的崇敬之情。清代的郑板桥和近代的齐白石,推崇青藤道人徐渭,俩人皆自称是“青藤门下走狗”,并以此为荣。 徐大少即使是在权贵如云的燕京城,都是排的上号的人物,却说出“无缘为宝爷门下走狗”的话,并引以为恨,可见他对宝爷的推崇! 俩人的对话尽数落入王芳的耳朵里,她这才知道白涛的那个小堂叔居然有这么深厚的背景,虽然还不知道那个“宝爷”长什么样子,也不禁喜笑颜开的炫耀起来:“我是‘聚宝斋’的常客,和白涛熟的不得了!白涛也真的是,不声不响的就把宝爷请来亲自下厨,弄的我措手不及,真是太失礼了!” 大背头的刘副秘书长和秃顶的马局长不由得肃然起敬,异口同声道:“王总,您这面子也太大了!” 王芳“咯咯”的笑的像母鸡下蛋,笑了许久才故作谦虚道:“二位领导拿我寻开心?我哪里有什么面子,就算有,那也是朋友给的。” 大背头刘副秘书长笑着附和:“那咱们算是朋友吧?今后可得多亲近亲近。” 王芳嘴一撇,搔首弄姿道:“讨厌啦!当领导的说话也这么不正经。”说着,朝远处努努嘴:“我老公还在那边呢!” 正在三人斗嘴的时候,马局长突然眼睛放光,看着走廊的方向眼睛一眨不眨。 “老马,看见漂亮妞眼珠子就不会动啦?”刘秘书长顺着他目光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正在打电话。 “那不是唐瑶嘛!上次开招商会的时候,她代表她母亲林秋月签的意向书。”马局长揉揉眼睛,转过头不敢置信的看着王芳:“王总,她也是你请来的客人?你这面子可真够大的!” 刘秘书长惊讶的道:“林秋月?你说的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华人女拿督林秋月?她是林秋月的女儿?” 马局长点头道:“绝对错不了!” 王芳看见唐瑶,更是得意洋洋,故作神秘道:“林秋月的老公要在咱洛水建一个博物馆,用的地就是我那个会展中心!瑶瑶这丫头和我儿子的关系,哎,不说了,年轻人的事情由着他们发展,我们这些做长辈的就顺其自然吧!” 马局长险些喷出一口鲜血,惊的眼珠子几乎掉出来:“王总,你这是要和林秋月攀亲家?贵公子要当林氏集团的驸马爷啦!” 刘副秘书长更是说话都有些结巴了:“宝爷为您下厨,林秋月派女儿祝寿!王总,您的面子可真是比天都大了,这洛水城都快装不下您啦!” 在一片艳羡声中,王芳洋洋自得,她不经意间看见大门口来了一对男女,突然脸色一冷,丢下客人朝着大门方向快步走去,三人站在门口说了几句,看样子说的不是很愉快,年轻女子转身要走,被小伙子硬给拽住。 刘副秘书长和马局长探头探脑的张望,刘副秘书长惊讶的道:“那小伙子不就是王总的儿子吗?他身边怎么还有个姑娘?” 马局长也撇嘴道:“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开放,女朋友还在呢,就把情人带过来啦!这要是让唐瑶知道了,那可不得了。她老妈林秋月可不是省油的灯,去年招商的时候,林秋月亲自来了一次,我看了她一眼就觉得胆战心惊的,和她说话都觉得舌头打结,整整一晚上都没敢用正眼看她……那娘们的气场太强大啦!” 刘副秘书长心有戚戚焉的道:“那是肯定的!一个华人女子能在华尔街混的风生水起,那能是一般二般的人?我看,王总这次闹不好要栽跟头!” 俩人正在嘀咕,王芳已经从门口又走了回来,笑盈盈的道:“两位领导说什么呢?说的这么热闹?” 马局长连忙敷衍道:“我和刘副秘书长急等着尝尝宝爷的手艺,这热菜怎么还不上啊?” 大背头的刘副秘书长看见何老板领着一队服务员,端着用金属罩扣着的盘子沿着过道走了过来,兴奋的道:“呦,热菜来了!能吃到宝爷亲手做的菜,那真是叫有口福了!” 马局长也垂涎三尺,却见服务员端着盘子绕过他们,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老何,怎么回事儿?要上菜也得按照顺序,一楼的雅间还没上菜呢!”马局长怒气冲冲的道。 刘副秘书长倒是比他有涵养的多,笑着道:“好饭不怕迟,服务员不是正在送菜嘛,你还怕吃不到宝爷亲手做的菜?” 何老板楞了一下,挠挠半秃的脑袋道:“宝爷做的菜是给二楼小厅的,各位的热菜厨师们正在炒,马上就好!” 马局长瞪圆了眼睛看着王芳道:“闹了半天,宝爷做的菜不是给我们吃的?” 王芳脸上的笑容僵硬在那里,嘴张了张,半天说不出话来。 何老板指指楼梯的拐角处:“宝爷是给那位高先生做的菜!” 突然,刘副秘书长的眼睛也瞪了起来,他看见楼梯的拐角处,唐瑶和一个年轻正在说话,离的太远酒店又比较嘈杂,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不过好像是唐瑶在央求他的样子,而年轻男子则一脸的不情愿。俩人聊了几句之后,唐瑶乖乖的跟在他身后一起走上了二楼。 大背头的刘副秘书长、谢顶的马局长同时斜乜了王芳一眼,然后异口同声的向何老板问道:“这小伙子什么来头?” 何老板摇头道:“不知道,我也不敢问。反正我就知道,能让宝爷亲手做菜的人,我肯定得罪不起!” 正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色高叉旗袍的女领班急急忙忙的从二楼跑下来,冲着何老板焦急的道:“老板,快去看看,二楼小厅的客人闹起来了!” 何老板顿时吓的面无人色,搓着手道:“哎呦,我的祖宗,怕什么就来什么,我不是交代过你们好好的伺候着,你们是怎么搞的?” 女领班委屈的要掉泪:“我也不知道啊,大家都小心翼翼的,不知道为什么客人们就恼了!” 何老板苦着脸自语:“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得勒,我去应付应付吧!” 说罢,狗撵屁股般的飞快的跑向二楼小厅,女领班紧随其后也跟了上去。 此刻,王芳的脸已经红的可以烙饼了,她看的清清楚楚,那个年轻人就是在“万宝阁”见过的高先生。 她心里也在纳闷,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背景? 突然,她倒吸一口凉气,二楼小厅不是自己同学董晚晴给包了做寿宴吗?姓高……莫非他是董晚晴和高跃进的儿子! 就在刚才,自己还把董晚晴狠狠的挖空了一顿! 王芳吓的腿脚发软,坏了,如果他真是高跃进和董晚晴的儿子,又有这么大的势力能让心高气傲的宝爷亲自做菜,能让家世显赫的唐瑶来祝寿,自己可就摊上事儿了,而且是摊上大事儿了! 嘴贱啊,这些年来吃嘴上的亏还少嘛?怎么就改不掉这个毛病呢!王芳恨不得抽自己的耳光。 ------------ 第三十二章 来碗鱼翅漱漱口 “这菜不对啊!我定的单子上就没有这道炒豆芽!一千三百八一桌,你就给我上这个?”高枫看见头一道热菜,顿时就火冒三丈。 硕大的盘子里,中间堆起一撮绿豆芽,虽然看起来卖相不错,可再好看也是炒豆芽啊! 服务员不明就里,委屈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带着哭腔道:“您别生气,我这就给您问问后厨。” “高先生,您先甭发火啊!抽一根,抽一根压压火气!”何老板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满脸堆笑的递烟。 听见儿子发飙,董晚晴和在场的客人才知道,这一桌子菜居然要一千三百八,心惊之余更是愤愤不平,半个月的工资才够一桌子菜钱,居然拿炒豆芽来对付……大酒店也太坑人了! “高先生,您先尝一筷子,这绝对不是一般的炒豆芽!” “何老板,现在已经不是拿盘萝卜当群英荟萃卖的时候了,你就是宫廷炒豆芽,它还是盘炒豆芽!” 高枫怒火难平,本来给母亲做大寿是件高兴事儿,先是王芳搅局把老妈弄的一肚子火,紧接着唐瑶又不请自来,而且大模大样的就送上一束玫瑰和一盒巧克力作为礼物,让老妈误会她是自己女朋友。唐瑶的来意,高枫太清楚了,她还在打那把吉他的主意,看样子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让老爸老妈误会之后,该怎么和他们解释? 原本已经是一肚子的脾气,结果上来的头一道菜,居然是一盘豆芽菜! “高先生,您尝尝,您尝尝,如果您要是不满意,我这就给您换去!”何老板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在打鼓,如果真把炒豆芽换下去了,不晓得在厨房里忙了一整天的宝爷会不会翻脸。 夹板气难受啊! “我尝什么尝,看看就气饱了!”高枫斜乜了坐在身边,笑的像一朵花的唐瑶,心里的郁闷简直是难以用语言表达。 “阿姨,这菜太好吃,您尝一口,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唐瑶倒是不客气,夹了一筷子炒豆芽吃到嘴里,脸上的表情都僵住了,嚼了两口之后眼睛都眯缝了起来,满眼的陶醉。 高枫很是不屑,国外长大的人哪里懂得吃中国菜?去年刚毕业不久,高枫有个同学到美国留学,刚去没几天就在网上向高枫诉苦,说国外的中餐简直比猪食都难吃。最可恨的就是各种菜的名字都见过,但是端出来的菜却都不认识。最寻常的蛋炒饭里,他居然看到了半碗糖水泡过的菠萝。 大爷的,糖水菠萝蛋炒饭……高枫想想就觉得反胃。 “阿姨,真的很好吃的,您尝一口。”唐瑶亲自夹了一筷子,喂到董晚晴嘴边。 盛情难却,尤其是这个漂亮的女孩还是儿子的新“女朋友”,别说是吃豆芽,哪怕是喂砒霜,董晚晴也会乐呵呵的吃下去。 一筷子炒豆芽吃到嘴里,董晚晴的表情也愣了,过了半天才道:“这是炒豆芽吗?邪门了,我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个味儿的豆芽!大家都尝尝,都尝尝!” 众人将信将疑的动了动筷子,结果都是一样的陶醉表情,令高枫不由得想起周星驰的《食神中》,吃了黯然销魂饭之后潸然泪下的女评委。 真这么好吃? 高枫试着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刚嚼了一口就觉得一股鲜味在舌尖上炸开,鲜味在味蕾间弥漫……大爷的,不是好吃,而是太好吃了! “高先生,这盘金钩钓虎鲨,是小店自己生的绿豆芽,用绣花针挑掉豆芽的芯子,用最上等的天九翅撕成最细的丝,用鸡清汤泡软,再以热油爆香,混以上好的南火腿丝裹上鱼胶,用针筒注射器注入豆芽里作为馅料……您这每桌一盘金钩钓虎鲨,小店里的厨师们光是抽豆芽芯子就用了十多个人忙了整整半天……就连做鱼胶用的鲈鱼,都是是从松江空运过来的四腮绝品。”看到高枫惊艳的表情,何老板感觉到危机已经过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忍不住显摆起来。 “一盘炒豆芽搞的这么复杂?听着比造原子弹还麻烦!”高枫有些不敢置信,却又不得不信,吃到嘴里的时候,感觉是一颗原子弹在味蕾上爆炸,鲜的要出人命!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管饱啊,有没有实惠点的硬菜?”高跃进的几个同事都是机修厂的职工,水牯牛吃豆芽总觉得很是不过瘾。 “有,有,马上就来!”何老板急忙道,正说着就看见服务员端着一盘盘热气腾腾的烤鸭走了上来。 “烤鸭好,烤鸭好!”叔叔大爷、姨娘婶婶们,显然对色泽金红油光锃亮的烤鸭兴趣更大。 “丫头,麻烦给片一下!”看见烤鸭囫囵个上桌,董晚晴笑着道。 何老板急忙取来一柄餐刀,递给了董晚晴:“寿星佬,这得您亲自动手。” 董晚晴笑着婉拒:“我这刀法不行,还是请厨师给片好了再上桌,这整只怎么吃啊?” 何老板神秘兮兮的笑道:“您顺着烤鸭肚子切开就行了,里面另有乾坤。” “阿姨,您切吧!”唐瑶笑着怂恿道。 看见唐瑶笑靥如花,董晚晴越看越爱,哪里会拒绝,,拿起餐刀扎向烤鸭圆滚滚的肚子。 一声闷响,刀口处蒸腾起一道白雾,随着雾气飘起的是一股扑鼻的异香。董晚晴顺着刀口划开,却没有碰到一根骨头,烤的焦黄的鸭皮和酥烂的鸭肉瞬间就分开了,里面赫然是三只小小的禾花雀。 呦,还真是另有乾坤! 何老板指指禾花雀,示意让董晚晴继续切,董晚晴拿刀将禾花雀的肚子剖开,一阵烤坚果的香味又扑面而来。 禾花雀的肚子里塞的满满的都是松子、榛子等坚果仁,混着肉香味,闻一闻已经是馋涎欲滴了。 令高枫惊叹的绝不仅仅是香味,烤鸭的脖子上有一个不足三厘米的刀口,而禾花雀的脖子上的刀口连五毫米都不到。整料拆骨是中国厨师的一个绝技,在食材的颈部开一个小口,用特制的刀具将禽类的骨头从开口处拆除。拆掉骨头的食材,还保留着完整的外形。 拆鸭子的骨头也就罢了,更难得的拆小小的禾花雀,不足五毫米的一个刀口,将整只禾花雀的骨头拆的一根不剩……神乎其技,神乎其技! 这已经不是菜肴那么简单了,把烹饪玩到这个程度,已经是精美绝伦的艺术品……这真是一千三百八一桌的菜? 相比前两道主菜的惊艳,第三道菜看起来就简单多了,每人一头用高汤煨制的鲍鱼,鲍鱼上面铺着黑珍珠般的鱼子酱。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话那就是鲍鱼实在是大了点,每一颗带着壳的鲍鱼都有手掌般大小,起码是一斤有余! 高枫前两天刚在探索频道看了一个叫做《深海捕鲍》的纪录片,这种大小的澳洲鲍鱼,每一个在当地价值六十多块美金,捕捉当日要用小型飞机运送到墨尔本,再用国际航班运到酷爱吃鲍鱼的亚洲……?这么一折腾,到了香港或者上海的时候,每只鲍鱼的身价已经翻了好几番,更别说到了酒店加工之后! 一千三百八……都不够这头鲍鱼钱! 高枫的心又悬了起来,不会是上错菜了吧?或者是酒店故意使坏,等到吃完之后再狠狠的宰自己一刀? “这日本鲍鱼发的好,吃着有‘糖心’!” 听见唐瑶的声音,高枫的心悬的更高了,日本鲍鱼的价格远超澳洲鲍鱼,这一刀不晓得要宰多狠呢……会不会是唐瑶故意和酒店串通,特意上一些珍稀的食材,逼自己卖吉他结账?这丫头不会下手这么歹毒吧? 法国白松露、俄国黑鱼子酱、泰国血燕窝……高枫看着一道道的菜,每一道都是难得一见的珍稀之物,高枫看的心惊肉跳,可是老妈兴致正高还不能表露出来,客人们更是兴高采烈吃的满嘴流油,在他们的想象中,一千三百八一桌的饭菜就应该是这么高档! 看到大家吃的兴致勃勃,高枫也只能是心里暗暗叫苦。 “窝窝头,窝窝头好吃,终于见到主食了!” 色泽金黄的栗子面小窝头一两三个,正好一口可以吃掉一个,小孩子们看见顿时来了兴致,兴高采烈的争抢。 高枫咬了一口,香甜绵软中有栗子面的细腻口感,又有玉米面的清香,还有桂花的香味,绝对不是小时候家里蒸的窝头味道……这是不是传说中慈禧太后最喜欢吃的桂花小窝头?估计错不了!甭管是不是老佛爷吃过的窝头,反正不会便宜! 到了这个份儿上,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老妈难得过一回大寿,只要把她老人家伺候高兴了,老子随便你们宰!反正包里还有整整三版庚申版猴票,大不了拿出一版抵押! 想逼老子拿吉他抵账,门都没有! 想到这里,高枫也不再纠结了,细细的品味这难得的珍馐美味,感觉每一道菜的菜式、滋味都非同一般,尤其是很多食材的搭配更是匪夷所思。中华饮食艺术的博大精深,辅以西式的摆盘技法,融会贯通的美食美器,无一不令人拍案叫绝。 不再担心被宰的问题,高枫沉下心享受,吃到最后兴之所至,牛逼哄哄的大喝一声:“来碗鱼翅漱漱口!” “鱼翅没有,香格里拉的松茸炖长白山的飞龙,能不能漱口?”门口传来一阵炸雷般的声音。 ------------ 第三十三章 人情债不能欠 一个身材矫健如猛虎的光头汉子,手里捧着一个托盘,兴冲冲的走了进来。 “恶贯满盈?”高枫惊讶的瞪圆了眼睛。 那光头汉子不是别人,正是绰号“恶贯满盈”的段刚!他怎么来了? “当着这么多人喊我外号,真不厚道!”段刚冲着高枫哼了一声,随即满脸堆笑的走向董晚晴,温顺的像只哈巴狗:“阿姨,这碗飞龙汤,喝了之后延年益寿青春永驻,是我特地孝敬您的!” “段刚啊?快来,快来,到阿姨身边坐!好孩子,一年多没到过我家了!”董晚晴喜出望外,一把将他拉了过去。 高枫不敢置信的道:“段刚,不要告诉我,这桌子菜是你的手艺啊!” 段刚瞪圆了虎眼:“就这么看不起人?” 高枫不屑的道:“你要有这个手艺,早就在梅姐店里显摆啦!” 被戳穿了牛皮,段刚不好意思的挠挠光头:“这一大桌子菜,也就只有这道飞龙汤是我做的,呵呵,其实也不能算是我做的,我就帮着看看火,不过,昨天晚上我挑豆芽芯子都挑成了斗鸡眼!不信你看,现在俩眼珠子还对在一块儿呢!” 说罢,段刚故意把头抬起来给董晚晴看,果然两个黑眼珠已经凑到了一起,真的成了斗鸡眼。 “傻孩子,用得着这么拼命吗?”董晚晴心疼不已。 段刚笑嘻嘻的道:“阿姨做大寿,我怎么也得尽点孝心,呵呵,我还跟着学了两招,这真是托了您的福啦!”说完,他转过脸,冲着高枫幸灾乐祸的道:“阿姨做大寿,这么大的喜事儿,你这个混蛋连声招呼都不打!呵呵,我一早就电话告知了四眼狗和杨小邪,你就等着他们骂死你吧。” “骂死他都不解恨,老子今天非吃穷他不可!” “对,骂他太便宜他了,吃到他破产为止!” 门口传来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和一个略带南方味儿的声音,高枫抬眼一看,说话瓮声瓮气的是戴着酒瓶底眼镜的水善,略带南方口音的自然是杨毅。 “四眼狗!杨小邪!”段刚兴奋的冲过去,打算给走在前面的水善一个熊抱,却扑了个空。 只见水善目不斜视,径直从他身边过去,和双臂张开的段刚擦肩而过,在场的人不知就里不知道水善是高度散光,以为他故意捉弄段刚,顿时哄堂大笑,段刚尴尬的定格了半天,才不好意思的挠挠光头:“这茬给忘了!” 杨毅一脸坏笑,拿出手机拍下段刚哭笑不得的表情。 水善走到桌前,抄起筷子就要夹菜吃,被杨毅毫不客气的在手腕上敲了一下,水善瞪着散光严重的眼睛正要发作,杨毅看都不看把他推到一边:“让让,我先拍个照片发微博。” 高跃进看的哈哈大笑:“你们这几个孩子,还是这么能闹!” 董晚晴冲着服务员道:“丫头,给他们再添几把椅子,拿餐具过来。” 水善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下,挥舞着筷子风卷残云,一边吃一边道:“饿死我了,大清早接到贼秃的电话就往洛水赶,到现在连早饭都没吃。” 说了两句之后,水善这个话痨再也不吭声了,只是拿着筷子埋头苦干。 杨毅看见每道菜都惊叹两句,不停的拍照发微博,嘴里絮絮叨叨:“我开了四个多小时的车,你在车上睡了一路,我还没吭声呢!” “别拍了,赶紧吃点东西,累坏了吧?”董晚晴疼爱的抢过杨毅的手机,塞给他一双筷子。 杨毅的吃相就比水善斯文的多,慢条斯理的夹起一块禾花雀,小口的慢慢咀嚼,脸上的肌肉如同抽筋,看他吃东西的样子简直是像是女人绣花。 吃了没几口,杨毅黯然的放下筷子,轻叹了一声。 董晚晴关切的道:“不合你口味?” 杨毅慢慢的摇了摇头,眼含泪花道:“这么好吃的东西,我怕吃过之后,今后就再也吃不进别的东西了。” 满嘴食物的水善头也不抬,含糊不清的骂了一句:“不装逼你会死?”说完,继续风卷残云。 水善吃东西的速度之快异乎常人,他那双散光严重的眼睛凝聚出神一般的准确性,筷子所到之处兼具稳准狠三字要诀,转眼间一大盘子鸭包禾花雀就被他干掉了一多半,又开始转换战场,对着一盘子葱烧辽参发起冲锋。 “给我留点!”杨毅再也顾不上形象,也抄起筷子据案大嚼,速度居然也不慢,和水善打了个旗鼓相当。 看着他们吃的香甜,董晚晴和高跃进夫妻相视一笑,心情无比愉悦。 段刚捅捅高枫的腰眼,压低声音耳语道:“坐在阿姨左边的妞是谁啊?是嫂子吧?长得不错啊!” 高枫嗤之以鼻道:“别瞎猜。” 正在低头吃东西的水善突然抬起了头,从高枫的角度来看,感觉他是在看自己,不过凭着对他的了解,天知道他那双散光严重的眼睛到底看的是什么。 水善擦擦嘴,一把将身边正吃的兴起的杨毅拽了起来,不由分说的拉到桌子对面高枫和段刚身边坐下。 “高老大,发展的挺快啊,前两天你还还不承认你们俩有一腿,今天就带回来见家长了?”水善贼忒兮兮的笑道。 一旁的杨毅,这才注意到唐瑶的存在,也耸肩做鸬鹚般的奸笑。 高枫无力的辩解:“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水善、杨毅、段刚三人一起坏笑,高枫无奈的摇头,这还真是说不清了! 笑了两声之后,段刚突然一本正经的道:“你们猜,我今天看见谁了?” “看见谁了?” “顾小楠!我在大门口看见他俩了,顾小楠好像还哭过,眼睛肿肿的。”段刚话刚一出口就后悔了,他看到高枫的眼角抽搐了一下,很显然时至今日,顾小楠这个名字,依然可以触动他心底最脆弱的那根神经。 长达四年却无疾而终的初恋,想要彻底忘记并不容易。 水善不满的瞪了段刚一眼:“你闲的没事儿了?说这个干嘛?”说罢,水善神秘兮兮的道:“我刚才也看见一个人,你们猜猜我看见谁了?” 杨毅、段刚急着要转移话题,凑趣的道:“谁啊?” “方雨薇!我在停车场看见方雨薇了!” “哪个方雨薇?” “还能是哪个?号称孔雀河公主的方雨薇啊!没想到,她也到了洛水,还和咱们来到同一家酒店了!”水善得意洋洋的显摆,同时不忘挖空杨毅:“杨小邪,你那双眼就是用来擤鼻涕的,下了车眼睛就不停的瞄迎宾小姐旗袍下的大腿,你天天看野模的大腿还没看够?我捅了你几下,想让你看看方雨薇,你连理都不理我!” 杨毅大呼可惜,好奇的问道:“方雨薇的三围是多少?在电视和杂志上整天看见她,好容易撞上活的啦,还没看见,真是太可惜了!” 水善的那双眼睛堪比x光机,只要扫上一眼,就可以瞬间报出女孩的三围尺码,而且能自动过滤到塑身衣、文胸等填充物。 看到杨毅、段刚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水善过了半天才沮丧的道:“我没敢看,我怕她身边的几个保镖揍我!” “切!”众人大失所望。 出生在八七年的方雨薇在八零后和九零年的眼中,那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尤其是商学院的女生,清一色拿她当做偶像。 没有任何家庭背景,仅凭着一双手艰苦创业,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方雨薇就开始帮母亲照顾玉石市场的摊位,十五岁的时候辍学开了“孔雀河宝玉石店”,短短三年之后就成为和田最负盛名的玉器店。 零八年全球金融危机,在所有人都拼命抛售商业地产的时候,方雨薇力排众议,将母亲和自己十多年打拼攒下的全部家当加上从银行贷款的八千多万元,又招募十多位合伙人,融资三亿五千万拿下了燕京城的一栋烂尾楼,创立了“孔雀河珠宝集团”。当时不少人都笑她,说她不知道天高地厚,准备看她如何起高楼再如何楼坍了! 事实证明,方雨薇的抉择明智无比,仅仅半年之后,随着国资委的四万亿资金进入市场,一举扭转了房地产市场的颓势,房地产市场比金融危机之前更加火热。方雨薇手中的这栋烂尾楼竟然成了香饽饽,每平米的售价当时就达到了两万七,比她接手的时候翻了两倍,五万多平米的一栋大厦,足足赚了十亿。 那一年,方雨薇年仅二十一岁……在别人大学还没毕业的年纪,她已经身价数亿了! 这栋名叫“孔雀河大厦”的大楼,到了二零一三年,仅仅地价就超过了十五亿,而且还在快速升值。 零八年金融危机过后,“孔雀河珠宝集团”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以狂飙突进的速度抢滩各地市场,在国内所有的一二线城市,全部开设了分店。方雨薇本人年轻、漂亮,自然成为时尚界的宠儿,在年轻一代的企业家中风头一时无两。商界名媛中,比她钱多的绝大部分年龄太老长的太丑,偶尔有几个有钱又漂亮的,却都是由父辈打下来的江山,没有她那么传奇的经历。 年轻、经历传奇,美的令人目眩……拥有这些资本,方雨薇本身就是“孔雀河珠宝集团”最好的形象代言人,渐渐在商界有了个响亮的雅号:孔雀河公主。 听说方雨薇也来到帝豪酒店,就连高枫也有些按捺不住,想去看看这个声名显赫的女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样子,是否也如在杂志和电视上那么光彩照人。 突然,高枫想起一个问题:“贼秃,你是怎么知道我老妈今天在帝豪酒店做寿宴?今天的菜明显上的不对头,不是我订的菜单上的菜。不要告诉我,说是你孝敬我老妈的,好家伙,鲍鱼、松露、鱼子酱,什么值钱上什么,把你卖了也不够这七桌菜钱!” 段刚撇撇嘴:“我就这么不值钱?” 高枫不耐烦的道:“没空和你扯淡。赶紧告诉我,到底是谁送了这么大的一份儿人情,这个人情债可是好欠不好还啊!” 段刚笑着道:“你等会儿啊。”说罢,他抓起电话拨通了号码:“小师叔,您上来一下吧!” 大约五分钟之后,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嘴角挑着懒散的笑容,迈着八字步慢悠悠的走了上来。 这个人好面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高枫恍然大悟,这个长相气质都很出位的年轻人,不是前天去过自己家文具店的那个人嘛! 有的人就如同锥子,放在袋子里也难掩其锋芒!这个人,就是那种让人过目难忘的人! “给寿星贺喜了!”年轻人微笑着拱手施礼,然后笑着道:“寿星不会嫌弃我这个不请自来的恶客吧?” 高枫总有一种感觉,觉得这个人如果换上古装,大概古时候的凤子龙孙天潢贵胄就应该是他这副模样。 “高兄弟,家兄白君山在‘聚宝斋’烹好了香茶,恭候高兄弟已经多时了!不知道何时能赏光啊?”年轻人笑盈盈的对高枫道。 白君山?这个名字好像听谁提起过! 高枫突然一惊,白君山,这不就是“聚宝斋”的白老爷子的名字嘛,白涛的老爸啊! 家兄?白君山好像没有亲兄弟啊……白涛的叔叔? 高枫脱口而出:“你是白涛的小堂叔宝爷?” 自己和宝爷八竿子也打不着,即使和白涛也只有两面之缘谈不上有什么深交,只是觉得白涛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性格很对自己的脾气而已……那么,宝爷送这么大的一份儿人情给自己,所为何来呢? 高枫一时间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是隐隐感觉宝爷的目的不单纯! ------------ 第三十四章 另有乾坤 在胡忠利的“万宝阁”,四十多岁的方明曾经让高枫代自己向宝爷问好,而且尊称他为老人家,所以高枫一直以为,白宝应该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没想到居然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一时间大跌眼镜,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白宝倒是自来熟,哈哈大笑:“宝爷二字愧不敢当,高兄弟还是叫我一声宝哥,我听着更顺耳些!你和我也不过差了六七岁而已,咱们兄弟论交如何?我叫你一声老弟,你叫我一声宝哥?” 还没等高枫说话,董晚晴首先站起来反对:“这不合适,你是段刚的师叔,就是小枫的长辈了,怎么能称兄道弟?” 白宝笑呵呵的道:“俗话说,江湖乱套,各随各的教!您今年是五十大寿,我三十出头,给您叫一声董姨是应当应分的,至于我延庆师侄、侄子白涛和高枫兄弟怎么排,那由得他们自己去论!如果大家都往前推辈分,倒到三皇五帝都掰扯不清,岂不是天下大乱?寿星佬请坐,小侄敬您三杯给您贺寿!” 看见白宝死活不肯充大辈儿,董晚晴也不好再说什么,觉得这个年轻人不仅形象出众,而且修养极好,立刻就对他很有好感。 水善一旁憋着乐,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偷偷对段刚道:“听见没有,你师叔和高老大是兄弟,今后你见了我们哥仨,记得叫叔叔。” “我叫你大爷!”段刚咬牙切齿的挥挥砂锅大的拳头。 “叫大爷也行,一个意思。”水善目不斜视不屑一顾,也搞不清他被镜片隐藏着的散光眼看见没看见拳头就在鼻尖前面。杨毅则把脸偏转三十度的坏笑。 高枫见他们窃窃私语,好奇的过来问道:“说什么呢。” 水善头也不抬的继续据案大嚼,左手从怀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嘴里含着食物含混不清的道:“一万块,密码是我生日。” 杨毅见状也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我这里有四万,和四眼狗加起来有五万了,够不够你用?” 高枫惊讶道:“你们哪儿来的钱?” 杨毅突然噗嗤笑出声来,笑的高枫一头雾水,过了许久才道:“四眼狗听说你要用钱,向他哥编了个瞎话,说自己嫖娼被公安抓了,如果不交罚款就要被拘留。” 高枫哭笑不得,水善居然能编出这样的借口,亏他想的出来! 水善鼻子一哼,没好气的道:“还有脸说我?你是怎么和你老妈说的?你说你被一个妞缠上了,不给青春损失费就要告你强奸!你老妈在电话里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我听的又想哭又想笑,差点就把真话告诉她了!” 高枫心里一阵温暖,感觉眼窝有些发热,能交到这样的哥们,这辈子值了! “蛋糕怎么没上?这寿宴怎么能没有蛋糕啊!”水善那双散光眼又发现了一个被忽视的细节。 “蛋糕来了,蛋糕来了!”一个身材窈窕的服务员推来了蛋糕车,旁边是半秃顶的矮胖子何老板。 何老板点头哈腰的问道:“寿星,今天的菜还合您胃口吧?” 董晚晴自然是连连点头:“蛮好,蛮好!” 何老板笑呵呵的道:“这七桌菜,我们酒店可是费了大力气了,后厨里里几十个人就专门伺候您的寿宴。本来我们是不想收钱的,宝爷亲自吩咐过的,我们怎么能收钱啊?可是架不住高先生非要给,我们就象征性的收了一千三百八一桌。”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董晚晴等人才算是彻底明白,刚才吃的绝对不是一千多的酒席,她一直也隐隐觉得菜式过于精致,用料也过于高档,本来还自欺欺人的认为独头鲍、鱼子酱、松露只是外界传闻非常昂贵实际并不值那么多钱,现在听何老板话说透了,才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份儿人情,今后可怎么还啊! 白宝冷冷的扫了何老板一眼,淡淡的道:“我今天做的菜,你们厨师都学的差不多了,如果没学会,改天我再来示范一次,这几道菜,你今后可以作为酒店的招牌挂出去了……怎么,还不值几桌子菜钱?” 何老板惊喜异常,鼻子和眼睛都抽到了一起,连声道:“那太好了,那太好了,我本来就是怎么想的,就怕宝爷您不乐意!这都不知道怎么谢您才好!” 白宝懒洋洋的摆摆手像是撵苍蝇:“你的厨师看都看了,学都学了,我还能挡住不让他们做菜?行了,没你的事儿了,该忙什么忙什么去。” 一旁的段刚鄙夷的插嘴道:“主料都是我师叔宝爷自己准备的,你们就出了点人工,还把手艺给偷学走了,没收你学费就不错了!” 何老板也不辩,点头哈腰的道:“宝爷肯赏脸关照小店,我怎么会不领情?” 说罢,喜滋滋的走了出去,白宝换了一副亲切的笑脸,亲手递过去一把长餐刀:“董姨,您今天是寿星,吹蜡烛切蛋糕吧。” 听到了何老板的话之后,董晚晴、高跃进夫妻都踌躇起来,平白无故的收了这么大的一份儿人情,心里总觉得忐忑。 “二老教子有方,高枫兄弟年轻有识人品上佳堪称人中龙凤,家兄派小侄白涛盛情相邀,只是高枫兄弟一直不肯给面子,今天我当着二老的面,舔着脸再次相邀,还请高枫老弟给宝哥一个面子,到我的‘听竹山庄’和家兄喝杯茶如何?”白宝的一席话解了董晚晴、高跃进的困惑。 老两口心中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儿子能被洛水最大最出名的“聚宝斋”老板白君山看重,说明他有出息了,被人当面夸儿子,这比吃龙肝凤髓还要有滋味。 白宝说话文绉绉的带着古意,如果换个人说同样的话,高枫会觉得酸的倒牙,但是从他嘴里出来却觉得非常的自然,感觉他就应该这么说话。 “小枫,既然人家看得起你,你就别端着啦!见见行业里的老前辈,让前辈指点指点你,也学点真本事。”高跃进笑逐颜开的替高枫答应了下来。 老爸一口答应,高枫也只得硬着头皮点头,反正大不了见到白老爷子的时候,只带耳朵不带嘴,光听不说就是啦! “阿姨,我想吃蛋糕。”唐瑶脆生生的在董晚晴的耳边道。 “好,好,吃蛋糕,我这就切!”听见唐瑶的声音,董晚晴立刻行动,吹灭蜡烛之后,拿起长餐刀就切了下去。 “咦?” 董晚晴感觉不对头,手下略略一用力,蛋糕只是表面的奶油被切开,里面却没被切开。 用餐刀剥开上面的奶油,露出棕色的油纸……蛋糕里面暗藏乾坤! 剥开包裹的一层层的油纸,里面是一个长方形的首饰盒,众人都围了上来观看,董晚晴笑呵呵的问道:“这又是你们哪个小鬼玩的把戏?” 唐瑶、水善、杨毅、段刚齐刷刷的摇头,众人开始起哄:“寿星,打开看看,打开看看。” 董晚晴在众人的催促下打开了首饰盒,里面是一串珍珠手环。 每颗珠子都是黄豆大小,浑圆饱满色泽洁白中泛着淡金色,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氤氲的光华。 十八颗珍珠用金线穿成了一串手环,每一颗大小、色泽都一般无二。珍珠是天然之物,这么多颗大小、色泽都完美无瑕而且一模一样,即使是不懂行的人也觉得这殊为难得。 “小宝,这不会是你送的吧?这阿姨可不敢收,实在是太贵重了!”董晚晴看见这串项链,断然的将首饰盒重新盖上。 白宝哈哈大笑:“这串东珠手环,我可送不起!这是我一个朋友,特意给您送的寿礼,答谢高枫兄弟的救命之恩!” 董晚晴、高跃进夫妻顿时惊的目瞪口呆,救命?这又是怎么一档子事儿? 白宝挑着大指赞叹道:“高兄弟不仅才华出众,人品更是万里挑一,您二老养了个好儿子!” 东珠?别人听了这话倒也罢了,高枫和水善俩人都是一愣,尤其是水善走上前来瞪着散光眼,惊讶的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东珠?” 东珠,又称北珠,松花江的冷水蚌产的天然珍珠,数量极为稀少,在清朝被视为国宝,只有皇室成员才可以佩戴,而且按照等级佩戴的数量都有严格的规定。和中国南方产的南珠以及从南洋进口的西珠不同,东珠是淡水珠。清廷为了采集东珠供应皇家,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叫做“珠轩”的机构。每年冰雪消融松花江开冻的时候,即为采珠季节,由打牲乌拉总管、协领率各“珠轩”所辖兵丁乘舟起航,按其预定线路,从南起松花江上游、长白山阴,北至三姓、瑷珲,东到宁古塔、珲春、牡丹江的广大范围内分头采捕珠蚌。采得的东珠在采官监督下包好,盖上印花封记携回。据载,“每得一珠,实非易事”,往往“易数河不得一蚌,聚蚌盈舟不得一珠。” 由此可见东珠的珍惜难得! 十八颗淡金色东珠穿成的手环,且不说其价值多少,即使是不计成本也难以搜寻到这么多大小、色泽一模一样的东珠! 高枫最近啃了大量的资料,而水善为了写小说熟读史书,在场的人中,只有他俩明白这串珍珠项链的真正价值。 这份儿大礼,送的太吓人了! “小宝,你说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不说清楚这份儿礼物,阿姨坚决不能收!”董晚晴斩钉截铁的道。 白宝朝段刚招招手,然后笑着道:“这事儿,他比我清楚,让他说给您听吧。” 段刚走过来,一五一十的把昨天和高枫约好见面,然后城市内涝安乐水库垮坝,看见一辆白色奥迪q7被水冲走,高枫攀着绳索救人以及给那个女子口对口人工呼吸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讲诉了一遍。当然,一向以大嘴巴著称的段刚,不可能不添油加醋渲染当时的紧张气氛。当听到栓安全绳的道旁树折断,高枫掉入水中的时候,董晚晴、高跃进夫妻的汗毛都吓的竖立了起来,两条腿不停的哆嗦,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妈,你别听贼秃胡说八道,哪儿有那么夸张,我掉下来的时候就在公路边,水还没脚脖子深呢!”高枫急忙打断口沫四溅说的兴起的段刚,再让他说下去,恐怕老爹老妈心脏承受不住。 “我哪儿胡说了?你掉下来之后被水冲出去十多米,我好不容易才把你拽上来!”段刚不服气的道。 高枫挑起一块蛋糕,恶狠狠的塞进段刚的嘴里:“你不吹牛会死啊?吃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 董晚晴、高跃进夫妇惊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他们俩做梦也想不到,就在昨天下午,自己儿子竟然经历了生死一线的危险,俩人越想越怕,手拉手抖做一团,牙关相撞的声音,听的清清楚楚。 ------------ 第三十五章 蔫人出豹子 董晚晴、高跃进夫妻俩被吓的面如土色,想说句客套的场面话都说不出来了,就只能听见牙齿打架的声音。就这么一个独儿子,万一出点事情那真是踏了天啦。高家就住在洛水河边不远,每年夏天都能看见几个溺水而亡的事情。他们非常清楚,只要水流速度够快,哪怕是刚淹没脚脖子的水,都能让人丧命,一旦被激流冲倒了,想再站起来那可就难了。 高枫从小到大,就挨过一顿揍,就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暑假,和几个小伙伴下河游泳,回家之后被两夫妻男女混合双打了一个多小时,小屁股都胖了足足两圈。从那以后,高跃进甭管是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带高枫到离家五公里之外的游泳池去游泳,生怕他再下河。 “没他说的那么邪乎,我身上绑着安全绳呢,出不了事情。”高枫温言抚慰。 “老高啊,小枫可是个好孩子啊!又有本事心眼又好,俗话说,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你们两口子就等着享他的福吧!” “可不是咋地,当年要不是小枫,老林家的那丫头可就遭了秧了,这一晃都十年了吧,也不知道老林一家去哪儿了!” “小枫这不是全须全影好好的嘛,你们俩至于吓成这样?老高,寿星,你们两口都喝杯酒压压惊!这好人自有天照应,老天爷不会让小枫出事儿的!” 众人纷纷说着吉利话,又一杯接一杯的劝酒,好半天总算是让董晚晴、高跃进夫妻平静了下来。 “哇,英雄救美,高枫还有这么光辉的历史?” 听见众人七嘴八舌的话语,唐瑶的大眼睛瞪得更大了,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像极了动漫中走出的人物。 “那个女孩漂亮不漂亮?有没有对你以身相许?你们俩后来怎么样了?”唐瑶兴冲冲的走到高枫面前,问题如同连珠炮一般。 高枫哭笑不得:“你能不能不这么八卦?十年前,我还是小屁孩呢,哪儿有那么多的心思?” “十四岁已经不小了,完全可以谈恋爱了!你是不是会武功?像布鲁斯李一样,一个打九个?”唐瑶兴奋的双眼放光,听的一旁的水善、段刚、杨毅窃笑不已。 十四岁那年,高枫刚刚在春风镇中学上初二。那时候一群职高和社会上的无业青年,整天在学校门口转悠,刚开始只是寻衅滋事敲诈初中生的早点钱,后来越来越嚣张,竟然效法黑道电影中的情节堂而皇之的收起了保护费,再往后看校方没什么反应,就在校门口围堵女生,见到漂亮点的女孩就生拉硬拽。高枫也被勒索过几次,当时父母双双下岗,家里正是经济最困难的时候,高枫实在是不愿意给父母惹祸,强压了怒火。 对于这种小混混,校方也很无奈,如果报警的话他们不过是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回来之后会加倍报复,这些人就像是癞蛤蟆上了脚面,咬不死人但是能膈应死人。 直到有一天放学,几个坏小子围住了高枫同班的女生林娇,硬要拽她上摩托车。林娇不仅仅是高枫的同班同学,她的父亲和高枫老爸高跃进还是同一个车间的工友,俩家的关系非常之好。 看到高枫,林娇就像是溺水的人见到了救命稻草,撕心裂肺的向他求救。这个时候,高枫想不出头都不行了,结果自然是极为悲催的。林娇被他护住了逃进了校园,而高枫则被打的鼻青脸肿。挨了一顿还不算完,小混混们临走的时候还放出了狠话,说是第二天要继续收拾他,而且今后要见一次打一次。 这还没完啦……当天晚上高枫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天还没亮,高枫蹑手蹑脚的从阁楼里拿出老爸高跃进的工具箱,取出一把三菱刮刀掖在衣服里。本来他是准备带把菜刀的,后来想想怕老妈中午回家做饭的时候被发现,所以就选择了不经常被使用的三菱刮刀。 放学的时候,果然看见一群小混混堵在了校门口。一个嘴里叼着牙签看起来像是个头目的混混踢拉着夹脚人字拖冲着高枫走过来,当着所有放学的学生的面,极为嚣张的用拖鞋底抽了高枫一个嘴巴,嘴里同时还骂道:“小崽子,敢跟老子装逼!” “啪!” 这一声几乎是打在高枫的心上,一瞬间他有些恍惚,如同电影中的镜头,所有的景物都被选择性的忽略,眼睛里只剩下小混混们的狞笑满耳朵只有刺穿耳膜的嘲笑声。 周围小混混的笑声令咬着牙签的混混头目很是得意,他手中的人字拖再次举起,准备接着表演拖鞋打脸的剧目,却感觉小腹如同被火烙般的疼痛,一低头看见一柄三菱刮刀直直的插进了自己肚子里,握刀的手上满是血污。 “我操你们的妈!” 全校师生就看见了极为惊悚的一幕,瘦弱的高枫手拿一柄血淋淋的三菱刮刀,噗噗噗连捅了咬牙签的混混三刀,直到他瞪着不敢置信的眼睛躺在了地上。 “我操你们的妈!” 高枫发疯般的冲进成群的小混混之中,每喊一句同样的脏话,必有一人被捅翻在地,然后追着下一个人继续捅……这些人毕竟只是些小流氓,看见高枫声嘶力竭的咆哮状如疯虎,一个个都吓傻了,不但没有人和他拼命,有的人看见同伙被捅之后吓得腿肚子转了筋连逃跑都忘了。 多年以后,周星驰导演的一部名叫《西游降魔》的电影中,饰演孙悟空的黄渤有一段经典台词:“我就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眼睛都不眨一下。”而扮演唐玄奘的文章好奇的问:“那么长时间不眨眼睛,眼睛会不会干啊?” 看到这个镜头的时候,高枫不禁回想起当年的一幕,他真的回忆不起来,当时自己眼睛眨了没有。 事后,高枫分析那天发生的事情,如果那个混混头目用拳头、巴掌打自己,很可能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让高枫真正不能忍受的是,那厮竟然用拖鞋抽自己的脸! 拖鞋底落到脸上的那一刻,高枫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一切动作都是出于本能,捅人的细节完全想不起来,反正就记得手起刀落手起刀落……后来。眼睛确实有些发干。 十分钟之后,警车和救护车几乎同时赶到现场。浑身浴血的高枫被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带走,地上横七竖八躺下的六七个小混混被送进了医院抢救,咬牙签的小混混头目受伤最重,被摘掉了脾脏,肾脏也摘除了一个。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校方也不可能不出头了,校长连夜召集被勒索欺负过的学生和家长开会,师生家长写了联名信递交警方。 事情的发展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这些小混混进了警局之后,什么哥们义气都抛在脑后开始胡攀乱咬,竟然被审出来六宗强奸案其中还有四宗是轮奸,至于那些鸡零狗碎的打群架伤人敲诈学生的事情则数不胜数。 当时正是国企职工大批下岗人心不稳的时期,公安部要求各地出重拳切实维护社会治安,这群小混混正赶上严打的风潮,迅速被定性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涉黑又赶上严打,自然是属于“从重从快从严”的范畴。用拖鞋抽了高枫一嘴巴的家伙刚被摘了脾脏和一个肾脏,直接从医院押赴洛水河滩枪毙。其他的成员为了洗清自己立功减刑,争前恐后的检举揭发,硬是被警方挖出一个四十多人的犯罪团伙,除了几个年龄太小的之外,其他人分别被判处三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警方则凭借这个案子,荣立集体三等功,并有多人立功受奖。 被羁押在看守所的高枫,此时还有十五天才年满十四周岁,不够负法律责任的年龄。教育之后让家长和学校领回去严加看管。 从看守所回到学校,校方对此事做了冷处理,受害的女生悄悄的转学换了环境,校长和班主任私下和高枫谈话,认定高枫属于见义勇为但是毕竟伤了人影响不好,让他不要在学校谈论此事。 尽管高枫也不想张扬,可是这种事儿怎么能瞒得住?众目睽睽之下,一柄三菱刮刀单挑十几个小混混,在学校里想不出名都难。高枫一战成名,成了学校里乃至整个春风镇的传奇人物。那天发生的事情也被一再的演绎,几番添油加醋之后,咬牙签的小混混头目本来是被枪毙的,却被演绎成被高枫一刀毙命。高枫原本是因为年龄不够十四岁,所以被放了出来。也被说成是警方被高枫崇高的人品感动,破例将他无罪释放。 春风镇中学的校长后来和高枫的班主任谈起这件事儿,倒吸着凉气道:“老实孩子要是犯起浑来,比混蛋孩子更浑,真没看出来这小子这么狠!” 高枫的班主任是教语文的,他用了一句文绉绉的话作为结尾:“鹰立如睡,虎行似病,蔫人出豹子!” 这段谈话不知道怎么就流传出去了,当时的高枫就有了个一个响亮的绰号:蔫豹子! 事情的余波持续了数年之久,直到高枫初中毕业到市中心上了高中,依然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小混混敢在春风镇中学门口耀武扬威。只要是外面混的,谁不知道春风镇中学有个“杀人不偿命”的蔫豹子! 高枫上大学报到的那天,睡在他上铺的段刚听说他是春风镇的人,立刻兴致勃勃的打听认不认识一个名叫高枫的人。 当高枫告诉他自己就是的时候,段刚从床上一个空翻就下来,顾不上脑袋撞在吊扇上的疼痛,兴奋的搂住高枫的肩膀大喊一声:“蔫豹子!”。当时他的那副表情活脱脱是梁山泊的好汉遇见了传说中的宋公明哥哥,恨不得纳头便拜。 人的名树的影,高枫凭借少年时的一段往事,被花和尚段刚、杨小邪杨毅、四眼狗水善当成了老大。 花和尚段刚是学校出名的大喇叭,没过几日,全校就都听说了大一新生里有一个“杀人不偿命”的高枫。 也就是那个时候,顾小楠开始注意到了高枫,没过几天就传出她拒绝了当时上大三的富二代李杰的追求,投向了高枫的怀抱。 愤愤不平的李杰,终于还是没胆量找高枫的晦气。从此校园的夕阳下,总有高枫和顾小楠相互偎依的身影,李杰则形单影只的熬了两年,毕业之后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外。高枫和顾小楠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公主和王子一样形影不离,直到大四临近毕业的那个晚上……? 怎么又想起顾小楠了……?高枫暗骂自己一句,真没出息! “怎么样,说说呗。那个女孩有没有你前女友漂亮?”唐瑶的好奇心打断了高枫的思绪。 林娇长什么样来着?高枫真有点记不清了,只是隐隐约约记得她白白净净的一张鹅蛋脸,两颊微微有点婴儿肥,很可爱的样子。 有没有顾小楠漂亮,这个高枫还真的很难比较。 林娇只是高枫生命中的过客,而顾小楠则是生命的一部分,伴随着他由青涩少年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青年人。 ------------ 第三十六章 清清白白有滋味 高枫被唐瑶过于跳跃的思维方式弄的头大,苦笑着摇头不语。这丫头也是够厉害的,居然打听到自己老妈今天在帝豪酒店做寿,带了玫瑰花和巧克力就来了。高枫明知道她是为了那把纪念币马丁d2,但是今天是母亲五十大寿的好日子,人家又是带着礼物来拜寿,怎么也不能将她拒之门外吧? 结果她可倒好,蹬鼻子上脸,被董晚晴误认为是高枫的女朋友,居然也不解释,反而在酒席间不停的给母亲夹菜,哄的老妈眉开眼笑……这今后该怎么解释? 老妈明显能看出来很喜欢唐瑶,如果高枫告诉她,自己和唐瑶没半毛钱的关系,老妈该多失落!这丫头,害人不浅啊! 寿宴吃到这个程度,宾客和主人极为满意,除了董晚晴高跃进夫妇刚才听段刚讲述高枫英雄救美的故事有些后怕之外,其他的都无可挑剔。到了这会儿傻子都明白,这绝对不是一千多一桌的酒席了。有些人偷偷问服务员菜品的价格,就连服务员也只知道有限的几道菜的价钱,大部分菜品她们连见都没见过。即使是几道菜的价格,已经令宾客们瞠目结舌了,随便一道菜都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 而且众人都知道,今天之所以寿宴如此奢华,都是冲着高枫的面子,不由得对他格外的高看起来。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凑趣的夸高枫,说是从他光屁股的时候就看出这小子与众不同,撒尿都比一般孩子尿的远,引得高跃进董晚晴老两口笑的合不拢嘴,听得高枫头皮发麻,水善、杨毅、段刚则掩嘴窃笑。 高枫如坐针毡,平生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被人吹捧也是一件苦差事,他恨不得宴席赶快结束,早一点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一个穿着唐朝宫装的女子推着一个带轮子的车子走了上来,不锈钢的台子上放着一个袖珍的金钟,在她身后是一个穿着太监服装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份黄绢卷轴。再往后就是两排穿着唐朝服饰宫女打扮的女子,举着宫扇、黄罗伞等依仗婷婷袅袅而来。 洛水的饮食文化始肇于西周,兴盛于汉唐,极盛于武周,所以洛水城各大酒店纷纷仿效武周时代的宫廷仪式。 几十个宫装女子战列两排,让人恍惚间似乎回到了武则天临朝称制,洛水被称为“神都”的时代,或者是到了《满朝尽带黄金甲》的拍摄现场。 推车子的女子屈膝半跪,脸上被一块金色的面巾遮住,看不出模样,她伸出纤纤玉手拿起桌上的一柄小锤,在金钟上敲了三下。 后面太监打扮的男子捏着嗓子,尖声细气的打开仿制的圣旨,装模作样的念道:“奉天承运,武皇诏曰:一品诰命夫人高门董氏,造福桑梓光耀门庭,年高德劭世人钦敬,今逢五十华诞,普天同庆,赐寿千秋……钦此!” 众人凑趣的异口同声:“谢主隆恩。” 饰演太监的男子却不肯走,伸出手讨要红包,高跃进的大方的递上一张百元大钞,太监立刻单膝跪地,笑眯眯的奉承道:“奴才谢大人赏赐,祝大人公侯万代!” 众人哄堂大笑,这一幕将寿宴的欢乐气氛推向了最高潮。 宴会到了此时已经接近尾声,服务员给每位宾客送上一小碗汤。按照洛水的习惯,酒宴最后一道菜就是紫菜蛋花汤。洛水人俗称为:滚蛋汤,吃完了之后擦嘴走人。 大家揭开汤碗的盖子,顿时愣住了,既不是海参鱼翅,也不是紫菜蛋花,而是一碗白开水中飘荡了几根白菜心,清汤寡水一滴油花都看不见。 “小宝,你这搞的又是什么名堂?”董晚晴笑着问道。 白宝神秘的一笑:“寿星,这道汤有个名堂,叫做清清白白有滋味。” 高跃进拍案而起:“说的好,清清白白做人一辈子活个心安理得,半夜不怕鬼敲门,这样才有滋味!” 最后一道汤居然是清水煮白菜,这也令高枫等人大跌眼镜,水善一个月有半个月吃方便面,嘴里早就淡出个鸟儿来了,看着碗里的清汤寡水泡着白菜心,拉长了脸道:“清白是够清白了,可看着就没什么滋味。” 一旁的段刚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吃你的吧,这么啰嗦。” 水善勉强用勺子舀了一口清水般的汤,喝了一口就傻眼了,这哪里是清水,分明是鲜美到极致的清汤,再尝了一口菜心之后,直接端起碗牛饮,喝完抹抹嘴意犹未尽的道:“还有没有,再来一碗!” 高枫也喝里两口,感觉汤味不淡不薄,菜色嫩黄入口即化,没有半点渣滓,真是极品的好汤。 “这是什么汤?有鸡汤味,还有鸭汤味,我还吃到了火腿味,好像还有点海鲜的味道!”宴会的主角董晚晴喝了一口之后,也傻眼了,这白开水中竟然有诸般美味,就是喝不出来到底是用什么熬制的,更搞不懂高汤怎么能像开水一样清澈见底。 白宝笑着对敲钟的宫装女子道:“你给寿星讲讲吧。” 女子不疾不徐的道:“这道菜名叫‘开水白菜’,用三年以上的老母鸡、老母鸭各一只,排骨两斤半,猪棒骨两斤半,猪里脊瘦肉两斤半,云腿三两,干贝三两,共同入锅熬制,等到汤锅滚开之后撇去浮沫,再加葱姜、绍酒、川盐继续熬煮。再用半斤猪瘦肉和三两鸡胸肉剁成茸加水半斤搅匀,放入锅内吸走汤内剩余的浮沫,等到肉茸浮起之后将它捞出,再取半斤猪瘦肉和三两鸡胸肉剁成茸放入锅内,反复数次之后,调至微火,使汤一直保持似沸非沸的状态…………” 董晚晴急忙摆手,深有感触的道:“乖乖,这比红楼梦里刘姥姥在大观园吃的“茄鲞”还麻烦的多!小宝啊,托你的福,我这回真是开了眼啦!” 白宝大笑:“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你有这么好的儿子,今后享福的日子长着呢。” 当爹妈的最听不腻的就是别人夸自己儿子,哪怕是再肉麻的吹捧,董晚晴都甘之如饴。高枫不由得想起了小学课本中《乌鸦喝水》的故事。此时的白宝就是那只巧舌如簧的狐狸,只不过,自己家哪里有这只狐狸能看上眼的“肉”?白宝这只狐狸的眼界可不会是一般的高,普通的东西绝对是难入他的法眼。 高枫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和白涛也就是一面之缘,谈不上有太深的交情,只是对他豪爽的性格颇为欣赏,至于和白宝就更是素昧平生,他下这么大的功夫来讨好自己,绝对不会没有所图。 莫非,他在打那个柴窑印盒的主意? 看看在母亲身边做小鸟依人状的唐瑶和侃侃而谈刻意逢迎的白宝,高枫心里暗暗叹息,这收藏界的人一个个都魔怔了,为了一件身外之物真是能舍得下身段拉的下脸! “哎,高枫,那个戴面纱的妞好像哭了!”水善一连喝了两碗汤,才意犹未尽的擦擦嘴,开始用散光眼四下梭巡,欣赏服务员高叉旗袍下雪白的大长腿,看了片刻之后,他捅捅高枫,压低声音道。 高枫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个穿着唐朝宫装的女子,面纱下露出的香腮,已经满是泪痕,身体似乎是在极力控制,却掩饰不住行走时微微颤抖的娇躯,似乎在默默的抽泣。经过高枫身边的时候,她似乎微微扭转了一下脖子,好像是隔着面纱看了高枫一眼,随即低着头推着蛋糕车走出了小厅。 高枫左思右想,刚才也没发生什么意外啊,她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能难过成这个样子? “哎呦,老同学,真是再巧也没有了,咱俩同年同月同日生,今天过生日都能巧到在同一家酒店!” 未曾见人先听见一阵矫揉造作的笑声,一个浑身戴满金光闪闪的首饰活脱脱像圣诞树的女人走了进来。高枫即使是瞎了,仅凭声音就知道,这是那个曾经在胡忠利的“万宝阁”见过,又被自己在梦境中的八零年狠狠损过一通的王芳。 闹了半天,今天和老妈在同一家酒店办寿宴的就是她啊! 王芳满脸堆笑的走进来,看见唐瑶之后大惊小怪的道:“呦,唐小姐吧?你也来了,这真是巧啊!” 唐瑶正在建设中的洛水近现代音乐博物馆用的地皮就是王芳的会展中心,自然认识她,王芳自打见到唐瑶之后,就时不时的套近乎,不停的吹嘘自己儿子如何如何的优秀,言外之意不言自明。 唐瑶见了王芳,礼貌而冷淡的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即又腻在董晚晴的身边。王芳眼中闪过一丝寒意,转瞬即逝,又是满脸堆笑的冲着门口道:“进来啊,你们俩怎么不进啊?董阿姨是妈的老同学了,今天她做寿宴,你们俩去给阿姨敬杯酒!”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董晚晴、高跃进虽然看见王芳就一肚子的火,但是又不便发作,只得勉强挤出笑脸。 三秒钟之后,董晚晴夫妇的笑容僵硬了,不但是他们俩,高枫、水善、段刚、杨毅四人也同时目瞪口呆。 从小厅的门口牵着手进来的两个年轻人,赫然正是李杰和顾小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高枫曾经无数次畅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和顾小楠都白发苍苍的时候,彼此牵手徜徉山水之间泛舟五湖,像父母那样数十年相看两不厌,简单而幸福的渡过一生。 只是,现在那只曾经被自己牵过无数次的手,和别人的手握在一起。 高枫的心如同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的捏了一把,痛入骨髓! “这位一定是宝爷吧?”不得不说,王芳的眼力很毒,一眼就从人群里猜出了白宝的身份。 “你是?”白宝生的七窍玲珑的心肝,早已从董晚晴夫妇眼中感觉到这个人是不速之客,平淡的问道。 王芳笑容可掬的道:“我和白涛是很熟的朋友,他一直给我叫大姐,你们家的‘聚宝斋’我可是常客。” 白宝淡然一笑:“白涛的大姐啊?那就是晚辈啦!”边说边指着董晚晴道:“这是我阿姨,这辈分该怎么论来着?” “这个,这,这个……”王芳被白宝一句话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是支支吾吾,隔着厚厚的粉底,都能看见红晕艰难的透过皮下脂肪爬了满脸。 一旁的水善暗暗挑起大拇指,低声对段刚道:“你这个小师叔厉害啊!” 段刚得意的摸摸滑不留手的光头:“不厉害,能当我师叔?” 杨毅习惯性的将头偏转三十度,冷冷的朝他俩使了个眼色,偷偷指指脸色铁青的高枫,三人同时摇头叹息,时隔一年之久,高老大对顾小楠还是放不下啊……没救了! ------------ 第三十七章 不速之客 看到顾小楠走进来,水善、段刚、杨毅等人立刻就沉默了,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高枫。 “小楠?”寿星董晚晴也愣住了,她做梦都没想到,在今天这个场合会看见顾小楠。 “董阿姨,生日快乐!”顾小楠苍白的脸上挤出笑容,只是眼角还隐隐有泪花闪动,一看就是刚刚哭过。 在顾小楠身边的自然是李杰,他满脸堆笑:“真没想到,今天董阿姨和我母亲在同一家酒店办寿宴。您和我母亲是同学,我和高枫是校友,小楠和高枫还是同班同学,咱两家真是有缘分啊!” 董晚晴迟疑片刻,恍然大悟:“你是王芳的儿子?” 李杰笑容满面的道:“是啊,阿姨,我给您祝寿了!” 董晚晴笑了两声看到顾小楠憔悴的样子,不由得一阵酸楚:“小楠,你瘦多了。” 顾小楠凄然一笑,嘴张了张像是要说什么,却只是低头一声轻叹。 李杰拉住顾小楠纤弱的手,笑着道:“阿姨,妈,你们聊着,我们就不打搅了。” 顾小楠走到门口的时候,很明显的停顿了一下,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说,却被李杰拽出了门。 看到顾小楠,李杰走出了门,董晚晴心中叹息道,小楠这丫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将来有个王芳那样的婆婆,可有的罪受了!” 往日的点点滴滴又都浮现在董晚晴的脑海中,她一直把顾小楠当做了准儿媳妇,对她疼爱有加,当听说高枫和顾小楠分手的时候,她心疼的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把高跃进吓的够呛。 高跃进在桌下拽了拽董晚晴的衣角,朝着唐瑶的方向使了个眼色,董晚晴会意的端起酒杯,想要转移了话题却只是憋出一句烂俗的:“大家吃啊,喝啊,都吃好喝好啊!” 高跃进看到唐瑶和高枫耳语,压低声音对董晚晴道:“老太婆,别难受了,我看这个丫头比小楠也不差。” 董晚晴苦涩的叹气道:“小楠和小枫在一起三年多,我拿她当亲闺女待,她和小枫分开也就算了,怎么找了王芳的儿子?我想想心里就堵得慌。” 老两口窃窃私语的时候,唐瑶狡黠的冲高枫挤挤眼睛,凑到高枫耳边道:“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要不要我帮你把她追回来?” 高枫没好气的道:“关你什么事儿啊?” 唐瑶笑嘻嘻的道:“看得出来,你对那个前女友余情未了,你把琴卖给我,我帮你把前女友追回来,咱们各取所需?” 高枫鼻子哼了一声,压根就不接这个话茬。 唐瑶俏皮的吐吐舌头:“生气了?大男人这么小心眼,我就不信这把琴我买不到。”说罢,她蹦蹦跳跳的走了回去,娇声细气的对董晚晴道:“阿姨,我要吃蛋糕。” 董晚晴疼爱的摸摸她的小脸,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好,好,吃蛋糕,吃蛋糕。和小枫一样,是个小馋猫。” 高跃进凑趣的大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唐瑶扭过脸,示威的朝高枫扮了个鬼脸,又习惯性的吐吐舌头,看到她冲着自己爹妈撒娇,气的高枫咬牙切齿又无计可施,总不能在老妈寿宴上揭穿唐瑶的心思,让老妈败兴吧! 这玩收藏的人都怎么啦?一把琴就能让这丫头魔怔了! 董晚晴还沉浸在伤感的情绪,高枫则被唐瑶弄的哭笑不得的时候,一大群人在小厅门口探头探脑,过了片刻之后蜂拥而入,董晚晴、高跃进夫妻大眼瞪小眼,来的这些人,他们没一个认识的。 “您就是宝爷吧?久闻大名啊!” 人群中挤出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左手搂着一个看起来给他当女儿都嫌小的女子,大喇喇的走过来,冲着白宝伸出了肥嘟嘟的右手。 白宝耷拉着眼皮子,看都不看他,活像八大山人水墨画中那只冷眼朝天的怪鸟,弄的胖子伸出的手僵了半天,悻悻的笑笑又收了回去,摩挲着手指上硕大的翡翠戒指,一脸的郁闷表情。 看到胖子受窘,其他人丝毫不受影响,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上来和白宝攀交情,有些人打着白涛的旗号,大部分人则自称是王芳的朋友。 刚开始,白宝还漫不经心的敷衍两句,没说两句就烦了,脸扭向一边只顾和董晚晴、高跃进夫妇说话,对其他人压根就不搭理你。 但是这些人丝毫不觉得热脸贴冷屁股是件丢人事儿,一个个热情的上来打招呼。 高枫越看越恼,今天是母亲的寿宴,这些家伙进来搅局,虽然不是存心来砸场子,却也颇为令人讨厌。 过了一会儿,白宝实在不耐烦了,故意大声问董晚晴:“阿姨,这些人都是您请来的客人?” 董晚晴摇摇头。 白宝大声冲着服务员吆喝:“把你们经理叫来,谁让你们把闲杂人等放进来的。” 何经理苦着脸被叫了进来,站在小厅门口看着里面满满当当的一干人等,最终还是没敢进门,顺着走廊悄悄的溜了出去。 开酒店的人,谁会平白无故的去得罪客人?这种场面,还是躲的越远越好。 董晚晴看着满屋子的牛鬼蛇神,感觉像是吃出了苍蝇般腻味,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这些人是冲着宝爷来的,直接也不好直接撵人走,只得闷着头喝汤。请来的宾客们也都沉默下来,闷着头吃喝,小厅热闹的气氛顿时冷了场。 王芳眼看气氛不对头,心里也一阵阵的发虚,急忙走到高枫跟前,笑呵呵的道:“上次在万宝阁,我就看出来,你不是一般人。今天才知道,你是董晚晴高跃进的儿子,原来是我老同学的孩子!我家小杰和你是校友,小杰的女朋友还和你是同班同学,你瞧瞧,你瞧瞧,这有多巧啊!” 高枫没好气的道:“我就想问一个问题。” 王芳急忙道:“你说。” 高枫故意把嗓门提高了八度:“一群下流坯子,凑在了一起,怎么就成了上流社会了?” 人家还记着仇呢!听见高枫的话,王芳脸色发白,半天说不出话来。 高枫这一嗓子声音颇大,满屋子都听得清清楚楚,众人脸色都不好看,不少人冷冷的看着高枫,其他人则面面相觑搞不清高枫是冲着谁的。 许久不说话的白宝,懒洋洋的站了起来,指着屋中众人笑骂道:“别你看我,我看你你的,说的就是你们这群下流坯子,人五人六的都成了上流社会!” 人群里顿时迸发出一阵哄笑,脸僵硬的如同死了爹妈的家伙们,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宝爷,我们算个屁的上流社会啊!” “是啊,宝爷,什么时候带我们见识见识上流社会是什么样呗!” 白宝手一摆,像撵苍蝇一样:“滚蛋,滚蛋,今天我大姨做寿,谁搅了我的兴头,老子跟他没完。有什么事儿,找白涛说去,我没那么大的精神头支应你们!” 众人笑嘻嘻的走了出去,看着这群贱骨头,高枫目瞪口呆,被人指着鼻子骂,有那么舒坦吗? 白宝走到高枫跟前,压低声音道:“同样的话,效果如何,要看从谁的嘴里出来。”说完,白宝笑着道:“明天,到我的山庄里坐坐如何?带上你的宝贝印盒,家兄已经眼馋许久了。” 高枫一本正经的点头:“明天一定登门求教!” 要学的东西,远远不止鉴定古玩啊!高枫心里暗暗的道。 ------------ 第三十八章 我的刀客基因 繁星点点,河风吹走了白天的燥热送来阵阵清凉,一道河堤拉开了和灯火通明的城市间的距离。初夏的洛水,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隔了一道河堤看洛水,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既不会令人产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恐惧感,也不会被城市的浮华喧嚣所打扰。 洛水上有两座桥,远处是最近刚刚建成的新桥,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高枫眼前是一座只剩下几根孤零零的桥墩的和两三片残破桥面的旧桥,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静静的向潺潺洛水讲诉自己的故事。 吹着和煦的风,高枫觉得呼吸为之一畅,坐了一会儿百无聊赖,开始用手机上网。打开贴吧,发现了一条新回复。急忙点开来看,原来是一条来自古董表吧的吧友的留言。昨天,高枫把手表拍了照片发到贴吧,想找出这块表来历的蛛丝马迹,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回复了。 “哥们,你的表仿的不错,挺像真的。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仿制一九三六年柏林奥运会的纪念表。” 看到留言,高枫急忙打了一段话:“能说的再清楚点吗?” 三分钟之后,贴吧再次有人留言:“我也说不清楚,我只是在硫磺岛战争纪念馆见过一块和你的表几乎一模一样的纪念表,手表的主人是个叫西竹一的日本军官。” 高枫听的一头雾水,急忙又打了一段话询问,但是却没有人回复,帖子沉了下去。 德国手表?奥运会?日本军官?硫磺岛……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感觉都挨不上啊。 “抽一根?” 正当高枫冥思苦想这几个互相不关联的词语,试图找出其中的逻辑关系的时候,背后传来了高跃进的声音,吓了高枫一跳。 看到老爸递来的烟,高枫有些傻眼了。很小的时候,高跃进就用筷子头蘸白酒给高枫舔,高枫的酒量就是从小被老爸给培养出来的,但是高跃进却不许他抽烟,上初中的时候,高枫偷老爸的烟抽,被高跃进骂了个狗血淋头。等到高枫工作之后,高跃进就不再管他抽烟的事情,但是自己抽烟的时候绝不会给儿子递烟。 这还是高枫平生以来,第一次老爸主动给自己递烟抽,弄的高枫不知所措。 “还让老爸给你点啊?”高跃进不由分说把烟塞到高枫嘴里。 父子俩坐在河堤上默默的抽烟,过了一会儿,高枫问道:“你怎么过来了?” 高跃进笑道:“怕你小子想不开呗,特意出来找找你。” 高枫困惑的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高跃进再笑:“知子莫若父,你从小只要是心里不舒服,就会跑到这里吹河风,我要是连这个都不知道,还配当你爹?” 高枫不再言语,继续抽烟,过了一会儿高跃进拍拍他的肩膀道:“过去的事儿就过去了,别再瞎琢磨了,人这一辈子早晚会碰见一个自己看中也看中自己的,爹相信,你早晚能碰见一个好的。顾小楠这事儿,都过去了。” 高枫微微点头,细一咂摸,顿时心里一惊:“你看出来我和那个唐瑶没什么关系?” 高跃进哈哈大笑:“你妈想抱孙子想疯魔了,她看不出你们是在演戏,你爹的眼可没瞎啊!孩子,记住了,爹也年轻过,爹可是知道这年轻情侣之间的眼神是什么样的……爹一看,你们俩的眼神,就知道你们是在做戏呢!” 高枫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高跃进又拍拍他的肩膀:“这男人活一辈子,活什么呀?就活一张脸!拿得起放得下,那才是真爷们!人活一辈子,就好比是坐车旅行,看见好的风景停下来坐坐,如果是错过这一站也别后悔,没准下一站的风光更好呢!这一阵子,我心里也不舒坦,住了几代人的老房子要拆了,这老邻居今后也得各奔东西,再想见一面也就难喽……可日子还得过下去,老邻居没了,咱结交新邻居,没准今后和新邻居处的更好呢!” 高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高跃进指着那座残缺的断桥道:“还记得吗?你小的时候,我和你说过,你太爷爷就是战死在那座桥边的?” 高枫点了点头。 高跃进长叹一声:“听你爷爷说,你的名字还是你太爷爷给起的。” 高枫顿时觉得不可思议,一般情况下,顶多是爷爷给孙子起名字,即使有曾祖父给曾孙起名的,那也是当曾孙出生的时候,曾祖父还在世,老人年高德劭给曾孙起名来添福添寿。 而高枫的曾祖父是一九四四年战死的,他去世的时候,高枫的爷爷才十多岁,直到他去世十六年之后,高跃进才出生,高枫是出生在八九年,那时候,高枫的曾祖父已经离开人间接近半个世纪了……提前半个世纪,给曾孙子起名,这简直有些匪夷所思了。 洛水潺潺,轻轻拍打着河堤,残桥断桩在河风中讲诉着一段七十年前的故事。 一九四四年,太平洋战场上的日军连连溃败,虽然日军困兽犹斗却无法改变被美军歼灭的厄运。日军为了打破美国的海上封锁,发动了“一号作战”试图打通南北交通线,从陆地支援困守南洋的日军。战事一起,日军数十万人兵分三路渡过黄泛区,如同蝗虫般扑向中国内陆。所到之处,势如破竹,转眼就打到了洛水城下。 负责守卫洛水的是十五军的一万五千人,这是一支洛水当地土著组成的部队,大部分都是从洛水周边山区招安的刀客。十五军属于杂牌军中的杂牌军,装备极为拙劣,飞机坦克根本没有,机枪、迫击炮也极为稀缺,甚至连人手一支步枪都做不到,很多士兵用的还是大刀、长矛这样的冷兵器。 十一万武装到牙齿的日军,面对一万五千连步枪都凑不齐的杂牌,在日寇眼中,洛水就是一座飘扬着中国旗帜的空城。 但是就在洛水,一万五千被围成了铁桶的孤军,用步枪、刀矛和日军苦战十五昼夜,打退了日军一次又一次潮水般的进攻,尤其是连接洛水城和后方山区的洛水大桥打的最为艰苦。日军飞机大炮的狂轰滥炸,守军一个团调上来用不了一个白天就伤亡过半,再调一个团又苦苦支撑到拂晓。入夜之后,守军趁着夜色反攻,双方白刃相加,战况之惨烈令风云为之变色,滔滔洛水成了一条血河。 这支由洛水城土著组成的部队,抱着“生于斯死于斯”的朴素信念,用血肉之躯硬顶了兵力数倍于己方的日军十多天。连日军司令官都为之惊骇,在给城内守军的劝降信中写道:“皇军自进入中国以来所向无敌,攻城鲜有一周不下的,将军和部下守城十天有余,已经尽到了军人守土之责,实令人钦敬……而今洛水周围百里没有中国军队,援军无望,贵军坐以待毙实属不智。” 十五军撕毁了日军的劝降信,擦干血迹整军再战,又坚守五日,日军调派大量的飞机炸毁了洛水大桥,将城内和后方山区之间的联系切断,彻底将十五军变成了一支没有后援的孤军。十五军战至弹尽粮绝,一万五千人仅有一千多人突围逃出生天,其余的一万四千人全体壮烈殉国。用生命践行了“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 被后人称为湘粤桂战役的大战中,以中国军队耻辱的大溃败闻名于世,惨烈的洛水保卫战是这场撵鸭子般溃败中,仅有的亮点。 在守卫洛水大桥的军队中,有一个刀客出身的高营长,苦战十五天身边的士兵换了三茬,自己也被日军的炮弹炸掉了一条手臂。在日军渡过洛水的时候身先士卒和敌寇白刃相加,高营长用仅存的左臂砍死两个鬼子之后,被日军的刺刀挑进了波涛汹涌的洛水中。 这个刀客出身的高营长,就是高枫的曾祖父。 高枫一直有种感觉,自己上初二那年,被小混混鞋底抽在脸上的那一刻,骨子里的刀客基因被猛然唤醒,才会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没有半点心理障碍……否则,高枫很难解释,为什么平日性情温和的自己,那一刻怎么会变得那么狂躁嗜血! 那个提前四十多年,就给自己起了名字的曾祖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高枫非常的好奇,只可惜家里没有他的照片,高枫只能是在心里默默的勾画。 那一定是个肩膀比龙门山还要宽阔,腰板比洛水的桥墩还要挺直的真爷们! ------------ 第三十九章 潜龙在渊 但凡是咖啡馆,都喜欢起那种很装逼很文青的名字,以强调自己的“小布尔乔亚”气质,让顾客获得一种精神上脱离普罗大众的满足感。 “布拉格的黄昏?这么恶俗的装修风格,真是糟蹋了布拉格。”白宝慢悠悠的摇晃着手中的咖啡,苦笑道:“更要命的是,这么难喝的咖啡,居然还有脸卖的这么贵!” 坐在白宝对面的是美艳不可方物的方雨薇,她嫣然一笑:“宝爷,如果听相声的都是郭德纲,那王自健就甭想卖出票了!我觉得这咖啡还是不错的。” 白宝尴尬的笑了笑:“真的这么快就要走?明天高枫到我的‘听竹山庄’,你不打算见见他?” 方雨薇笑着摇头:“不必了,见面除了说句谢谢,我还能说什么呢?对他,我不必说谢谢的。” 白宝会意的点头:“那是,以你们俩之间的关系,还真不用那么客套了。” 方雨薇轻叹一声:“来洛水之前,我只是怀疑高枫和我的身世有关,今天中午见到他的母亲,我就敢断定,他一定是我的亲人……宝哥,这事儿就拜托你了,一定要查清楚,高枫和我到底是什么关系,更重要的是查出我父亲是谁。” 白宝轻轻抿了一口咖啡,皱了皱眉头:“放心吧,白涛在洛水的关系很广,牛鬼蛇神三教九流就没他不熟的,用不了几天肯定把高枫祖宗八代的履历背景都摸的清清楚楚,这个包在我身上。” 方雨薇笑着致谢:“宝哥,多谢了。” 白宝嘴角浮现出一丝玩味的笑意:“雨薇,咱俩之间是不是也不用这么客套了?” 看到方雨薇笑而不语,白宝掩饰着心底的失望,神情自若的环顾左右,突然,他低声对方雨薇道:“你弟弟的前女友和现任女友在谈判呢。” “弟弟?”方雨薇一愣,顺着白宝的目光望过去,就看见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两个女孩子,看上去都有些眼熟,仔细一想,正是白天在董晚晴的寿宴上见过的唐瑶和顾小楠。方雨薇恍然大悟,白宝说的“弟弟”指的是高枫。 方雨薇虽然已经断定高枫是自己的亲人,但是却没有真凭实据,更没有搞清楚到底是自己的什么亲戚,感觉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和高枫见面,未免有些尴尬,于是她在中午董晚晴的寿宴上,用金色面纱遮脸,冒充服务员送菜。 当看见董晚晴的那一刻,方雨薇再也压抑不住情绪的爆发禁不住泪流满面……董晚晴的音容笑貌和逝去的母亲几乎一模一样,那一刻,方雨薇几乎无法按捺住悲喜交加的心情,差一点就要扑进董晚晴的怀里。 离开宴会小厅的时候,方雨薇的腿已经软的像面条,下楼梯的时候险些摔下去。 方雨薇看见远处唐瑶和顾小楠一边喝咖啡一边说着什么,但是听不见她们的谈话,不由得眉头轻蹙:“宝哥,高枫今后我就交给你了,好好的管管他。别把时间都浪费在女孩子身上!” 白宝心中一喜,方雨薇的言下之意是已经认定高枫就是她的“弟弟”,把高枫交给自己调教……其中的含义就差堪玩味了! 和方雨薇相识也有好几年了,她是这些年来唯一能令白宝动心的女人。也正是因为如此,白宝发现自己的心绪乱了,思前想后患得患失,好几次想要把话挑明,却还是没说出口。 现在方雨薇既然说出来,让自己调教高枫,岂不是天赐良机!方雨薇自幼被母亲一个人抚养长大,现在母亲又已经去世,这样的人生经历令她对亲情极度的渴望,如果搞定了高枫,“小舅子”在姐姐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那不是事半功倍! 想到这里,白宝的眼角浮现出难以掩饰的笑意,他压低声音神秘的道:“雨薇,知道你弟弟的女朋友是什么人吗?” 方雨薇摇头。 白宝笑道:“林秋月的女儿。” 方雨薇大惊失色:“女拿督林秋月?高枫怎么和这个女魔头的女儿纠缠在一起了?” 白宝哈哈笑道:“孔雀河公主方雨薇的弟弟娶女魔头林秋月的女儿,那不正是门当户对!” 方雨薇心惊肉跳的道:“林秋月可不是省油的灯,小枫如果和她女儿搞到一起,一旦有个闪失,我怕……” 白宝不由得好笑,方雨薇十五岁开始跟着母亲经商,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尤其是金融危机的时候力排众议买下燕京城的那栋烂尾楼,几乎是千夫所指,她都一笑置之,让时间证明自己的判断。 此刻的方雨薇却像个没见识的邻家女子,遇见一点事儿就神情慌乱手足无措。 关心则乱! 但凡是个人就必然有死穴,致命的弱点必然和成长经历息息相关,对亲情的极度渴望就是方雨薇的死穴! 白宝笑着安慰道:“放心吧,你那个弟弟不是胡来的人。林秋月也不是吃人的妖怪,再说了,真要是林秋月找他的麻烦,不还有你和我嘛!我就不信,咱们俩加起来双剑合璧,还斗不过一个林秋月?” 说到“双剑合璧”的时候,白宝不由得想起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和小龙女双剑合璧大战金轮法王,脸上的笑意更甚了几分。 “宝哥,我要走啦,公司还有很多事情,我必须连夜赶回燕京。”方雨薇歉意的笑了笑:“等过一段,我不太忙的时候,再来洛水专门拜谢宝哥。” 白宝满不在乎的笑道:“谢什么谢啊!你忙你的,你那个弟弟就放心的交给我吧,我肚子里的这点玩意儿,只要他看中的,绝对不藏私。” “那就谢谢宝哥了!” “这次你看到的高枫潜龙在渊,下次你再看到的高枫,就是飞龙在天了!我保证!”白宝握着拳头,信心满满的道。 方雨薇的眼眶有些发热:“我信!我期待那一天!” 俩人起身离去,方雨薇远远的看了看唐瑶和顾小楠,苦笑着摇了摇头,白宝则会心的笑道:“不吃饭的女人见过,不吃醋的女人还真没见过!前女友和现任女友能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喝咖啡!高枫这小子,还真是有一套!” 在咖啡馆的一角,顾小楠已经静静的喝掉了两杯咖啡,唐瑶则一脸好奇的看着她,俩人都沉默不语。 ------------ 第四十章 我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 “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请你喝咖啡吗?” 在一场比谁先说话的游戏中,还是唐瑶先忍不住了。 顾小楠凄然一笑:“你不就是想让我远离高枫嘛,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看到顾小楠的神情,唐瑶得意的笑了笑:“你错了!如果我是来劝你和高枫和好的呢?” 顾小楠一愣:“为什么?” 唐瑶大眼睛眨了眨:“不为什么,就是好玩,这个解释合理吗?” 顾小楠毫不犹豫的道:“很合理。” 这个回答显然出乎了唐瑶的意料之外,她沉默了片刻好奇的道:“你为什么不追问我的动机呢?” 顾小楠端起咖啡,又抿了一口,平淡的道:“林秋月的女儿,想做什么还需要理由吗?” 唐瑶顿时无语,过了许久才道:“李杰和你谈起过我?他是不是把我妈妈说成了女魔头?” 顾小楠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其实,我妈妈也没那么可怕的,你们只是不了解她。”唐瑶声音低了八度,显然有些底气不足。 俩人再次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唐瑶调整好了心情,继续道:“我看的出来,高枫对你余情未了,你对他也还有感情,你看高枫的眼神和看李杰截然不同,既然如此,你们俩为什么就不能和好呢?是缺乏沟通的桥梁吗?我帮你们撮合一下给你们当个红娘,怎么样?” 顾小楠只是闷着头喝咖啡,压根就不接这个话茬。 唐瑶有些急了,逼问道:“你是不是已经不爱高枫了?” 顾小楠凄然一笑,白皙的脸上泛起一丝红云:“你看的没错,我依然还爱着高枫,而且他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 “唯一”两个字,顾小楠咬的各位真切,笑容如凋残的花瓣,美丽而凄婉。 唐瑶不解:“既然你们都还爱着彼此,又为什么要分开呢?难道你看不出来,高枫有白宝这样实力强大的朋友帮助,出人头地只是个时间问题!” 顾小楠又笑了笑:“我一直都不怀疑,高枫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以前不怀疑,现在不怀疑,今后同样不会怀疑。” 唐瑶更加困惑:“那你为什么要拒绝幸福呢?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不能在一起,这该有多痛苦!” 顾小楠平淡的问道:“要添杯咖啡吗?你的杯子空了。” 看着顾小楠帮自己的杯子倒了满满一杯咖啡,唐瑶气急败坏的道:“你怎么能这么冷血?你难道没看出来,高枫今天看到你的时候,几乎把嘴唇都咬破了?既然你还爱着他,为什么就不能告诉他?放下你可笑的自尊吧,一生的幸福比虚伪的自尊重要一万倍!” 顾小楠平心静气的做了个“请”的手势,淡淡的道:“你说的没错,我为高枫有你这样的朋友,感到由衷的庆幸。”说罢,她微笑着道:“你有一个非常出名的母亲,是不是感到压力很大?” 唐瑶气哼哼的道:“现在不是说我母亲的问题。” 顾小楠淡淡的道:“有一个能干又强势的母亲,肯定会觉得很难受的,我相信你来洛水帮你父亲创建这个近现代音乐博物馆,肯定是想躲开你母亲的视线,找一下自由呼吸的感觉,我说的对吧?感觉当一个普通人的滋味不错吧?” 唐瑶默不作声。 顾小楠继续道:“你不是想知道为什么我和高枫会分手吗?我可以告诉你!在我上大三的那一年,我父亲得了尿毒症。我父亲的人缘很好,当他刚生病的时候,所有的亲朋都自发的找上门来,帮忙联系医院主动借钱给我们家。” 唐瑶不晓得顾小楠说这个话的用意,随口道:“那不是很好吗?” 顾小楠苦涩的笑了笑:“有句老话,久病床前无孝子,还有句话叫做救急不救穷……我父亲要做透析,一周两次每次五百块,医保报销三百自己负担二百。” 唐瑶困惑道:“那不多啊!” 顾小楠轻叹一声:“听起来是不多。但是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查费、医药费超出透析费用好几倍,而且绝大部分是都是不能医保报销的自费项目!父亲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他病了之后家里就断了经济来源。六个月,仅仅六个月之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开始躲着我们家的人,好像我们身上带着致命的病菌!我父亲的病也越拖越严重,他舍不得透析的钱,又被一些毫无天良的广告蛊惑,病急乱投医到处找一些偏方,不但没治好病,反而是越来越严重到了必须要换肾才能维持生命的地步!一年之后,医院终于联系到了合适的肾源,但是手术费和医药费,需要四十万……那个时候,我家连四千都拿不出来了!” 唐瑶不解的道:“这和你们分手有什么关系?难道是李杰趁人之危,逼你和他在一起?” 顾小楠摇头:“和你想的恰恰相反,是我主动找的李杰。那个时候,我认识的人中,也只有他有能力帮我。” 唐瑶更加不解:“那你为什么不和高枫说明白呢?” 顾小楠苦笑:“告诉高枫有用吗?我是和他抱头痛哭,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我父亲痛苦的死去?我做不到!逼着高枫卖血卖肾帮我父亲治病?我同样也做不到!……我只能去向李杰求助,也只有他,当时有能力帮我!” 唐瑶低声道:“对不起。” 顾小楠咬着嘴唇道:“不用说对不起,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对你来说,生病没钱医治是一种不可想象的事情,而那笔在你看来数目微不足道的医药费,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压在身上,令全家所有人都不能呼吸的一座大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选择爱情就等于放弃父亲的生命,爱情和亲情,我只能选择一种……感谢老天,我还有李杰这样的一个选择机会,还有一个有钱的追求者,让我没有失去父亲。” 说罢,顾小楠惨然一笑:“我曾经很羡慕高枫的父母,觉得像他们那样,能和自己所爱的人简单快乐的生活一辈子,就是最大的幸福。等到父亲病重之后,看到他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而全家又束手无策的时候,我才知道,穷人的幸福就像是草叶上的露水般脆弱,经不得一点点的风浪,一阵微风一道阳光,都能将它轻易的摧毁!” 顾小楠的语气很平静,似乎在说着不相关的外人的故事,而唐瑶则听的心惊肉跳,她从来没想过,除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外,在现代社会还有亲情与爱情的二选一的残忍题目。 唐瑶忍不住同情心泛滥,不由得问道:“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你和高枫还有感情,为什么就不能和好呢?如果是因为钱的问题,现在的高枫完全有能力帮你偿还借李杰的那笔医药费,你既然不爱李杰,和他在一起,难道对他不是一种欺骗和伤害吗?与其三个人都痛苦,还不如快刀斩乱麻,和李杰说清楚还清债务,你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就是……” “就是卖身?你想说的是,我用自己的身体当做抵押品,对吗?”顾小楠冷冷的接了一句:“你觉得,我和李杰之间就只有金钱关系,只要给他一笔钱,我就能心安理得的和高枫重归于好了吗?” “难道还有别的原因吗?你真的能这么轻易就放弃一生的幸福?”唐瑶莫名的激动起来,声音也高了八度。 顾小楠深深的吸了两口气,平复一下激荡的心情,重新用平淡如水的声音道:“李杰比你想象中高尚的多,只要我不愿意,他宁可自己一个人痛苦,也绝对不会强迫我和他在一起!你知道吗?李杰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已经改做顾杰了!他当时为了帮我筹钱,不得已改成了他继父的姓,他的继父才愿意拿出这笔救命的钱。李杰和他亲生父亲的感情极深,为了这件事儿,他每次喝醉之后都哭的泣不成声。为了我的亲情,却斩断了他的亲情,我欠李杰的,就只有那几十万块钱吗?这个时候离开李杰,对不起,我同样做不到……我和高枫,已经彻底没有可能了!” 最后一句话,顾小楠说的斩钉截铁,透着一股决绝。唐瑶却感觉到难言的凄凉,想要说什么却难以组织起词句,甚至自己的脑子也变得混沌,自幼被灌输的价值观变得支离破碎。 顾小楠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真诚的道:“谢谢你。” 唐瑶一头雾水:“为什么谢我?” 顾小楠长舒了一口气:“有些话憋在心里太久了,说出来感觉舒服多了。如果你认为,我和李杰在一起就不会幸福了吗?那你就错了!” “没有爱情的婚姻,怎么可能会幸福?” 顾小楠淡淡的道:“再浪漫的爱情迟早都会归于平淡,爱情沉淀为亲情,是爱情最好的归宿。我和李杰之间,虽然没有爱情但是已经有了亲情,我和他不过是将过程简化,少了爱情这一段的过渡。亲情没有爱情那么跌宕起伏惊心动魄,但是来的更加持久。只要我们之间能够相濡以沫,你又怎么知道,我嫁给他会不幸福呢?” 说罢,顾小楠站起身来:“我要走了,谢谢你的咖啡。” 唐瑶无言以对,顾小楠走出两步又转过头来:“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和高枫真的在一起了,对他好一点。他是个实心眼的笨家伙,如果爱上你,他会掏出全副的心来爱你……高枫,真是个值得你爱的好男人!” 唐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最蠢的事情,为什么要自作聪明呢?自以为懂得男女之间的感情,自以为看透了高枫和顾小楠余情未了,就自作主张来撮合他们。 为了得到一把心爱的吉他,却揭开了别人心里最疼的伤疤!唐瑶,你干的这叫什么事儿啊! 唐瑶暗暗的懊恼,柔顺的短发被抓的成了一团凌乱的枯草。 ------------ 第四十一章 土豪的世界(上) 早上八点半,高枫按照日常的生活轨迹,把镶嵌柴窑瓷片的印盒装在包里,然后坐着公交车赶到了“集古斋”。推开虚掩的大门冲里面瞄了一眼,二话不说转身就要走。 “小高,回来!”老板赵德成从背后叫住了他。 高枫迈出的脚步悬在半空中,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得背转身问道:“现在能进来不?” 冯燕坐在张德成的腿上笑的花枝乱颤,好整以暇的收拾好散乱的衣裙,然后道:“进来吧,都不是外人。” 高枫苦笑:“我怕长针眼。” 冯燕笑骂道:“去你的,让外人听见还以为我和你赵哥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 高枫一时语塞,自己刚才进来的时候,正看见冯燕衣裙散乱的坐在赵德成的大腿上,而老赵花白的脑袋拱在冯燕丰腴的胸口找奶吃呢! 吃奶这种事儿,到底算不算见不得人,那就见仁见智了! 高枫正在想如何开口请假,就看见赵德成吃力的把冯燕抱到旁边的椅子上,一只手撑着腰眼,吃力的喘着气道:“小高,你坐,哥和你商量个事儿。” 高枫难得见赵德成一脸的郑重,也不由得心里紧张起来。 “小高,哥和你燕子姐商量了一下,打算和她一起回她老家去,不瞒你说,你燕子姐已经有了。”赵德成的脸上浮现出喜色:“你燕子姐说的对,开这个店靠坑蒙拐骗不是个正经路子。我打算把这个店转让出去,到你燕子姐的老家开个小店。” 高枫笑道:“恭喜赵哥,恭喜燕子姐。” 赵德成歉意的道:“我这个店开了也就不到一年,刚开你就来了,现在要卖掉还连累你要重新找工作,我和你燕子姐心里都不落忍的。” 高枫笑着道:“没事儿,没事儿,我年轻,工作好找。” 赵德成欣慰的笑道:“你和白涛是朋友?怎么就没听你提起过?白涛的关系广,你看看能不能通过他的门路,找人接收咱们这个店。店里的东西我大致盘了盘,能值个三十多万。咱们这里的店面转让大概是十五万左右。小高,你看能不能这样,你找人帮忙接收过去,给我四十万就行,多余的就算是你的劳务费。” 高枫一愣:“赵哥,你也认识白涛?” 赵德成哈哈大笑:“洛水混古玩行的,谁不认识小白爷白涛啊!他昨天给我打了电话,说是今天想请你一起去‘听竹山庄’,他一会儿就开车过来接你。小高,你可以啊,宝爷那可不是一般二般的人物,他想见你还得派白涛亲自来接!” 高枫苦笑:“这里面的事儿挺复杂的,回头我慢慢和您解释。” 赵德成笑道:“甭解释了,你们年轻人自有年轻人的想法。反正这一行,我也算是混到头了,哥就最后求你帮这个忙,帮我把店赶紧盘出去。过两天,我就打算和你燕子姐去领证,能早点脱手我和你燕子姐,也能早点走人。” 高枫点头:“我帮你问问白涛。” 冯燕笑着接腔道:“小高,我和你赵哥的婚礼的时候,你可得参加啊!” 高枫点头如小鸡吃米:“一定,一定。” 正在俩人说话的时候,门口响起了汽车喇叭声,高枫冲着门外看看,就看见一辆白色路虎揽胜上,白涛探出头笑呵呵的冲自己招手。 “赵哥,燕子姐,那我就去啦!” “你去忙你的吧!别忘了,帮我问问白涛,他的路子广!”赵德成笑着目送高枫出了门口,突然想起一件事儿,冲着高枫的背影喊道:“小高,你先回来。我这有件东西。” 高枫急忙转身回来,赵德成从柜台里取出一张发黄的地图:“你上次不是说,你有个朋友想弄一张民国时期京畿一带的地图嘛。我昨天收了一张,好像是小日本的军用地图,你看有用没有?” 前一阵子,水善最近正在写一本民国时期的小说,需要一份儿民国地图作为参考,就给高枫打了电话,让他帮忙留意,高枫就随口和赵德成说了一下。 这是三个月之前的事情了,水善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高枫也都快忘了,没想到赵德成倒是留了心。 “赵哥,多少钱?” “什么钱不钱的!一张破地图能值几个钱,你小高的朋友就是我老赵的朋友,拿走就是啦!”赵德成爽快的拍着胸脯道。 高枫将地图揣进包里,笑着道:“谢谢赵哥了!“ “走你的吧,别让小白爷等急了!”赵德成笑呵呵的道。 高枫上了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路虎揽胜沿着穿过市区沿着城际公路一路向南行驶。 “高兄弟,你怎么在老赵的店里干啊?他那个土地庙,能装的下你这尊佛爷?难不成是他那里有什么宝贝?你在玩潜伏?”白涛笑着问道。 高枫苦笑,自己在古玩行完全就是个门外汉,连入门都还早着呢,就靠着一块手表作弊,却被当做了深藏不露的高人。 “赵哥这个人不错的。”高枫含含糊糊的打个马虎眼,没有正面回答。 白涛一脸坏笑:“这家伙人老心不老,昨天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说要过一阵子要请我喝喜酒,呵呵,有点意思。” 高枫突然想起赵德成交代的事情,本打算张口,突然转念一想,又憋了回去。自己的几个哥们,水善靠码字为生居无定所,杨毅那个狗屁娱乐公司也是有一天没一天的……不如,问问他们的意思,干脆把“集古斋”盘下来,哥几个重新凑一起。 “小白爷,我手里有三版庚申版的猴票,你有没有朋友是玩邮品的?”既然别当做高人,高枫说话也就不藏着掖着,更不用在白涛面前装穷酸。 “高兄第,你骂我呢?别人叫我小白爷也就算了,你也跟着这么叫?你要是看得起我,咱们就兄弟论交。我八六年的,你是哪一年的?” “我是八九年的。” “我大你三岁,今后我就叫你小高了!你叫我涛子吧,家里的兄弟们都是这么叫我的。” “涛子哥。” “别带哥字了,就叫涛子,听着亲切……你要卖猴票?如果你信得过,直接给我吧,我帮你盘出去。” 高枫沉思了片刻:“佣金给一成半,你看行吗?” 白涛哈哈大笑:“哦,还给钱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老规矩,成三破二!收你两个点,再收买家三个点,三版猴票三百多万啊!呦呵,我帮小叔接了你一趟就弄了十几万,今儿这趟腿还真没白跑,今后再有这种好事儿,可别忘了照应我啊。” 高枫特别喜欢白涛这种性格,既没有推三阻四的装圣人也没有贪得无厌的奸商相。高枫虽然在这一行呆的时间不长,但是古玩行成三破二是八十年代的老规矩,现在早就没人遵守了。现在的中间人,收一成佣金就算是客气了,碰见心黑的张口就是两成。 车子驶出市区,沿着公路跑了半个小时左右,到了伊滨开发区。这里是洛水刚刚兴建的一个新的开发区,到处是建设工地,天空中密密麻麻的塔吊如同巨人的手臂。 车子左转右拐,不多时就进了万安山的地界,这里是一片丘陵区,远山层峦叠嶂和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又开了大约十分钟,高枫的眼前一亮,一道红墙掩映之下是满目的青翠。 高枫惊讶的道:“这就是‘听竹山庄’?” 白涛笑着用手在空中虚划了一圈:“这,这,这,都是。” 高枫的下巴几乎都要惊的掉了下来:“那河滩的湿地,也是你小叔的?” 白涛笑着道:“这后面的山,前面的河滩,山后面的竹园,这一千多亩全都是。” 一千多亩? 土豪,土豪,有土才是豪啊! 就在高枫还没从惊讶中回过味儿来的时候,猛然听见一声尖利的长啸,一只苍鹰张开双翼飞了过来,两支苍黑如铁的爪子奔着车前窗的玻璃就撞了过来! ------------ 第四十二章 土豪的世界(中) 高枫惊恐的看着猎鹰的爪子直勾勾奔着自己的面颊撞过来,翅膀下白色的羽毛和那双冷冰冰的眼睛都看的清清楚楚,一瞬间几乎忘却了中间还隔着挡风玻璃,下意识的抬起手挡住脸,却看见猎鹰在空中扇了一下翅膀,翼尖扫着挡风玻璃横掠过车前,像离弦利箭般直插云霄。 白涛得意的看着高枫,眉心中的焐子不自觉的抖动:“我亲手熬出来的桃花垛子,和这小东西较劲,我二十多天都没上床睡过觉,只能隔一阵子坐着眯一会儿,好容易才把它给修理老实了!今年冬天就能带着它去抓野鸽子啦!” 高枫惊魂未定,平常总是在文章里看到形容某某人目光锐利如鹰隼,今天是亲眼真正捕食中的雄鹰是什么样的眼神,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冷酷和高傲。高枫感觉,它向自己扑来的瞬间,眼睛里根本就没拿自己当盘菜。 睥睨天下……对,只有这个词,才能真正表达出雄鹰眼神中的冷傲。 平时在花鸟市场也见过有人卖鹰,一个个懒洋洋像是没睡醒的样子,看着一点都不觉得可怕,感觉和家养的公鸡区别不大。高枫做梦都没想过,一只个头不大,翼展不过半米多的小鹰,仅凭着凶悍的眼神就能令人毛骨悚然。这和花鸟市场里那些似睡非睡的宠物,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 深呼吸了两口缓过来之后,高枫不由得升起浓浓的好奇心:“什么叫桃花垛子?是不是刚才那只鹰的名字?” “半大不小的灰背隼叫桃花垛子,成年的就叫兰花绣,游隼公的叫鸽虎,母的叫鸭虎,雀鹰母的叫鹞子,公的叫细胸,……” 听见高枫问起这个,白涛顿时精神一振,滔滔不绝的讲起各种猎鹰的俗名和用途,高枫也听的津津有味。但凡是个男人,谁少年时候没梦想过左牵黄右擎苍,跨马持枪钻进深山老林或者是大漠草原,追逐苍狼白鹿,被子弹击中猎物的瞬间而欢欣雀跃。 猎杀,大概是从人类远古就镌刻在男人基因中的梦想。只不过,现在绝大部分人没有这个机会罢了。 “哎,我现在也就能玩个黄鹰、桃花垛子什么的,我小叔在燕京城外的庄园里,养着一对金雕和一对海东青,是他亲手给熬出来的,别人碰都不许碰一下!什么时候你有空去燕京了,我带你去开开眼。训好的金雕抓狐狸那是一逮一个准儿,海东青别看个头小专门抓天鹅,那才算是真正的猎鹰……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我那只桃花垛子,比起来就什么玩意儿都不算啦!”白涛说的意犹未尽,又有些心有不甘。 车子开进山庄之后,高枫心里暗暗惊讶,这土豪的世界绝对不是平常人能想象的。 “听竹山庄”占地千亩有余,楼台水榭自不必说,从伊河引来的活水生生的在山庄里造出一片颇大的湖面。岸边湿地上仙鹤起舞,水面上天鹅高傲的游动,不时有鱼儿跳出水面。远处山边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楠竹,郁郁葱葱令人见而忘俗。 空气中传来一阵阵沁人心脾的香味,高枫循着香气的源头望去,西南边有一大片开着白花的广玉兰,在广玉兰林地的旁边是一片银杏林,林木间隐隐还有人头闪现。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花团锦簇竹海幽深。 高枫不由得赞叹道:“宝爷真是神仙日子啊!” 白涛淡淡的一笑:“十多年前,我小叔和镇上签了合同,免费帮镇上绿化这里的上万亩荒山,林木成材之后归镇里所有,条件就是把这一千三百多亩河滩地地划给他。当初这里荒凉的很,鸟不生蛋兔子不拉屎!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小叔布置的,看起来这地方够大吧,其实也没花多少钱。那边的三百亩广玉兰林子和一百亩银杏,当初都是小苗子,一块多钱一棵!现在长大了,也值钱了!”说罢,白涛指指远处的人影:“看见没有,我小叔又请了一帮人,用农民淘汰下来的老苹果树在嫁接西府海棠,一棵老桩子也就五六百块钱,嫁接成一棵西府海棠就是两三万!农民淘汰下来的老苹果树,原来只能当柴火烧,现在一棵卖五六百,农民也得了实惠。” 洛水最近这些年,为了加快发展旅游业,对道路景区绿化极为看重,大量引种了广玉兰、银杏等外地树种作为道路绿化树,而且要求“立地成景”,移栽过来就必须是胸径二十厘米以上的大树。 园林绿化中,树木越大移栽成活率就越低,尤其是外地树种更是如此。而“听竹山庄”里的树木,都是从小苗长成大树的,早已适应了洛水的气候和土壤,移栽成活率远远高于外地引种的树木,所以特别受园林公司的欢迎。 十年之前一块钱一棵买来的的小苗,现在长成了二十厘米粗的大树,每一棵都能卖到近万元。白宝光是这一项,每年就净收入两千多万。 这么多钱,养这个庄园足够了! 山庄的人工湖是引的伊河的活水,里面的鱼基本不用投喂饲料,而水里的小鱼小虾又成了禽类的食物。河边还种了十几亩的水稻和小麦,连粮食都不用从外面购买。 幸好洛水地处中原,如果是在南方的话,估计白宝还会种桑养蚕,连穿的衣服都自己解决了! 土豪,土豪,有土才算是豪啊! 洛水城自古是千年帝都,古人建都首先考虑的就是水源问题,洛水在内地省份中从来以水流丰沛著称。 改革开放之初,洛水也曾经混乱过一阵子,山上的林木被掠夺性的砍伐,造成了城市周边的山全变成了荒山秃山,一到刮风天城内就黄土漫天。但是只要不缺水,荒山绿化就不困难,洛水四周是山中间是盆地,受自然地形影响雨量本来就不小,再加上城市被河流环绕,就更不缺水。 白宝绿化一万亩荒山,当时投资并不算太大,而且是分期分批投入,却靠着这个功德给自己在洛水城边打造出了一个世外桃源,这个买卖做到值啊! 看着仙山洞府般的“听竹山庄”,高枫不由得再次赞叹:“梅妻鹤子,宝爷真不愧是富贵小神仙啊!” 白涛苦笑:“要想人前显贵,先得人后受罪。我这个人受不了那么大的罪,也就不指望显那么大的贵。” 听话听音,高枫一愣:“哦,宝爷也受过罪?” 白涛欲言又止:“我小叔受过的罪,恐怕你想都想不出来。他的命苦的很……哎,咱不说这个。”他指指远处的一座石桥:“我家老爷子在那里等你呢!收藏界的老家伙们,各个都是神经病,一会儿如果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你多担待。” 高枫笑道:“我是晚辈,能有被这些前辈高人当面指点的机会,已经是求之不得,他们肯指点一二,我就受用不尽了,怎么敢生他们的气?” 俩人边走边说,不知不觉就到了石桥边,石桥中央是一座凉亭,原木搭成还带着一些没有剥干净的树皮,古朴有致,和周围的环境契合的天衣无缝。 “说什么古玩承载文明?狗屁!要是哪天一把火烧了紫禁城,那中国人就不是中国人了?英法联军烧了圆明园,八国联军抢了燕京城,多少宝贝都跑到外国了,咱华夏文明就断根儿啦?要我说,只要孩子还管老子叫爹,小孩子还知道‘人之初性本善’,咱中华文明就能万古长青。这古玩啊,就是个玩意儿,和猫啊狗啊没什么区别,谁喜欢就买来玩玩呗,啥事儿都甭说的那么邪乎!” 隔着老远,高枫看见四个人正在烹茶聊天,说话的是一个七十多岁拄着手杖的老者。 “这是令尊白老爷子吧?这话说的真有道理!”高枫在古玩行泡了半年多,听了太多古玩是文明载体的话,太多的人危言耸听,似乎只要古玩损失了几件,华夏文明就有道统断绝的危险。而老者刚才的话,却令他茅塞顿开有了更深的感悟。 白涛不屑一顾的道:“切,别听我家老爷子瞎扯,他嘴上说的轻松,见了好东西马上就变脸了!这古玩行的人都魔怔了,看见好东西就走不动道!我家老爷子有一回看中了一件儿宣德炉,给多少钱人家死活就是不卖,请熟人送礼,人家原封不动就给退回来了!最后,你猜怎么着。” “哦,那白老爷子怎么办?” 白涛似乎想起什么,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家老爷子,趁着人家主人上班的时候,冒充家政公司的,跑去人家家里,给人家扫地擦玻璃来着!等人家主人回到家,看见一个七十岁老头灰头土脸站在梯子上冲人家傻乐,把人家的魂都快吓掉了,生怕被老头给讹了!” 高枫险些一口血喷出来,名镇洛水收藏界的白君山老爷子,居然还有这么戏剧性的一幕。 “小兔崽子,背后说老子坏话!让你瞎嚼舌头根子!” 一个黑影飞了过来。 黑影不偏不倚的打到了白涛的脸上,白涛的笑容僵硬了……脸上赫然印出一个鞋底! “给老子把鞋捡回来!” 凉亭里,传出来白君山老爷子的咆哮声! ------------ 第四十三章 土豪的世界(下) 在高枫想象中,白老爷子这种收藏界的泰山北斗,应该是须发皆白却精神矍铄望之若神仙,若是老爷子人老心不老,身后还会站着如花解语的曼妙女子,用纤纤玉手焚香烹茶。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白老爷子居然是个穿着大裤衩子踢啦着黑布鞋的干巴老头,和春风街上那些蹲在马路牙子上撅着屁股下象棋的退休老工人看着没什么区别。 高枫早已听说过白君山老爷子的名号,但是见过性格豪放的白涛和恃才傲物的白宝之后,下意识的将老人归入世外高人的那一类,见面之后却大跌眼镜。 果然是见面不如闻名啊! 在高枫的想象中,白老爷子这种人喝茶,肯定是应该是红泥手炉微微一点炉火,紫砂壶里的梅花雪煮的茶汤似沸非沸。但是入眼的却是电磁炉上不锈钢水壶咕咕嘟嘟的冒着热气,烹茶的水也不是隔年的梅花雪,而是桶装的纯净水。 “高兄弟,过来坐!”白老爷子看见高枫,热情的拍着旁边的一张椅子招呼道。 高枫客气的点头致意:“老爷子,不好意思,来晚了。” 白君山笑的满脸的皱纹挤到了一起:“没事儿,你们年轻人事儿忙,不像我这种老家伙整天喝喝茶晒晒太阳,没个正经事儿,坐啊!” 这边招呼高枫坐下,转脸看见白涛立刻笑容就僵硬了,抄起拐杖在白涛的屁股上抽了一下:“小兔崽子,背后嚼老子的舌根子!” 在场的人哄堂大笑,高枫也忍俊不禁,不得不说白涛的嗓门是大了些,而白君山老爷子的耳力也好的过分。白涛悻悻的蹲下来,替父亲把鞋穿上,刚要找把椅子坐下来,却看见白老爷子怒气冲冲的眼神,只得坐到一旁凉亭的栏杆上。 坐在白君山左右两边的都是高枫的熟人,左边负责泡茶的是白宝。他今天穿戴极为普通,一件淡蓝色的长袖t恤,浅灰色亚麻休闲裤,脚下一双同色的休闲鞋,只不过白宝的形象过于出位,常年运动令他的身材好的过分,即使是再普通的衣服也让他穿出不同一般的感觉。 白君山右手边是一个穿着中山装梳着可笑中分头的男子,两颊凹陷骨瘦如柴,唯有一双眼睛不时有光芒闪过,如同鬼火。这个人就是高枫在胡忠利的“万宝阁”见过,和他一起品鉴过那个柴窑印盒的方明方老三。 坐在白君山对面的是一个神态俨然衬衣扣子系的一丝不苟的老人,在他旁边坐着的是一个不停用纸巾擦汗的白胖子。 “小宝、方老三,这你都见过的,这位韩老是咱西夏省博物馆的馆长,我的至交老友。”白君山指着那个气度俨然的老者道:“咱洛水牡丹节搞了个丝绸之路文博展览,西夏省是丝绸之路上重要的一站,韩老带着馆藏的珍贵文物来参展,也算是让咱洛水人开了眼界。” 说罢,他又指着白胖子道:“这位是燕京城鼎鼎大名的松二爷,松二爷祖上的旗人,大内的一等侍卫。松二爷家学渊源,尤其以鉴定古画见长。” 韩老给高枫的印象,就是经常在电视里看到一本正经的坐在主席台上做报告的那种官僚模样,而白胖子松二爷圆滚滚的脑袋,总让高枫想起菜市场里摆着的整猪头……真是没看出来,这俩人哪点像古玩行里的高人。 高枫一直觉得韩老的手摆放的有些不自然,仔细一看惊的目瞪口呆。韩老的右手用一副手铐和一个密码箱锁在了一起。 “老韩,把你的宝贝拿出来,让咱们开开眼吧。”白君山介绍完之后,笑盈盈的冲着韩老说道。 韩老沉吟片刻道:“老白,你说过今天要让我们看看柴窑,我才把这件镇馆之宝给请了出来,要是蒙我,可别怪我翻脸啊!” 白君山笑的如同绽放的老菊花:“你放心,一会儿准保让你开眼。咱们几十年的交情了,我能蒙你?甭说废话了,把你的宝贝先拿出来看看。” “老白,我可是冒着被撤职的风险,把这件宝贝请出来的,你不会蒙我吧?”韩老看起来依然有所顾忌。 “废话这么多!不怕告诉你,这宝贝就在这位高兄弟的手里,他已经给带来了,赶紧打开你的密码箱,那么多废话!”白君山恶狠狠的瞪了韩老一眼,他的眼神让高枫不由得想起刚才扑向挡风玻璃的那只桃花垛子。 年过七旬的老者本应该是老眼昏花,没想到白君山的眼神竟然锐利如鹰隼,令高枫对他的印象瞬间就深刻了许多。 韩老再次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了钥匙,背转身剥动密码箱的转轮,又把附加的一把小铜锁用钥匙打开。 韩老取出一双白手套戴好,从颤抖的手从箱子里取出一个木匣,用另外一把钥匙打开了上面的小锁,小心翼翼的捧出一沓发黄的纸片。 高枫有些失望,原本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原来不过是几张纸而已,而且很明显是古代的印刷品。 仔细一看,高枫愣住了,感觉每个字似乎都有些眼熟,但是却没有一个认识的,白宝悄然的递过来一双簇新的白手套,高枫点头道谢之后戴在手上。 高枫虽然对古玩的鉴赏能力极为有限,但是从众人贪婪的目光中,依然感觉到这两张纸片绝对是非同凡响的。尤其是白君山,拿着一个钱币大小的放大镜,眼睛紧紧贴在放大镜上,令人有种他已经将每个字都看到眼里,再也拔不出来的感觉。 “真国宝,真国宝啊!《吉祥遍至口和本续》,这才是承载了文明的真国宝啊!”白君山一边看,一边喃喃自语。 一旁的白宝笑着道:“韩老,你这可是把我堂哥给坑了,我家这个金池长老,只要看到好东西就睡不着,唐僧的锦斓袈裟好歹还能让金池长老放屋子里看一夜,过一晚上的瘾,你这宝贝让我堂哥看了一眼,他这辈子都得念叨个没完了!” 韩老傲然道:“这件是改写了世界印刷史的国宝。以前大家都认为是毕昇发明了泥活字,到了元朝的时候王祯发明了木活字。这件用西夏文印刷的《吉祥遍至口和本续》第五册,把木活字印刷的历史提前了两百年!也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六十四件,严禁出国展览的国宝之一。” 高枫惊骇不已,原来这几张发黄的纸片,竟然是用西夏文印制的佛经。西夏文是西夏皇帝李元昊命大臣野利仁荣借鉴了汉字创立的文字,基本笔画,也有与汉字相同的点、横、竖、撇、捺、左拐、右提,但没有汉字常见的竖钩,对撇捺等斜笔运用较多。由于笔画繁多,结构复杂,多数字都在十画以上,认记、书写都有一定难度,就连汉字中书写最为简单的数字,到了西夏文里笔画也相当繁杂。 所以,高枫觉得每个字似乎都有些眼熟,却没有一个认识的。这部《吉祥遍至口和本续》的发现,说明在北宋年间木活字印刷术,已经由中原传播到了西夏。将中国木活字印刷术的发明时间,向前推了二百年。文物价值和史料价值,都无法估量。 “老韩,不,韩老,您看,这东西,是不是……”白君山看了许久,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放大镜,冲着韩老结结巴巴的道。 “少来!这东西能让你看一眼,已经是你的造化了!这种国宝都有专人专库保管,我这还是趁着到外地展出,偷偷的拿出来让你过过眼瘾,要是敢把这件国宝弄丢了,我不得被枪毙几个来回啊!”韩老一眼就看出了白君山的用意,断然拒绝道。 白君山撇撇嘴:“瞧你的小气劲儿,我就看一看,就至于弄丢了?” 高枫在一旁,怦然心动,下意识的摸摸手腕的仿古军用表,试探的问道:“能让我开开眼吗?” 韩老连连嘱咐道:“看看行,轻拿轻放!” 高枫小心翼翼的把手靠近佛经,就感觉一股难以抗拒的巨大吸力,将自己的手牢牢的粘在了上面,“吧嗒”一下,表冠弹出飞速的旋转。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高枫表面是在欣赏这部用西夏文印制的佛经,实际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手腕上。 表冠飞快的旋转,摩擦着手腕上的皮肤,高枫心里默默数数来计算时间。 足足过了三分钟,旋转的表冠才戛然而止,自动缩了回去。 以前高枫接触到的曲谱、吉他,陶俑,手表只是显示了时间,却没有表冠旋转上弦的异状。直到高枫接触到了那个镶嵌柴窑残片的印盒。高枫摸到印盒上的柴窑残片的时候,表冠旋转了不到一分钟,而这部佛经,竟然令它旋转了三分钟都不止……莫非,表冠旋转时间和文物的价值息息相关? 高枫的心脏,砰然狂跳起来。 “看够了没有?你那个宝贝也该拿出来,让我开开眼了吧!”韩老低声的提醒道。 高枫从惊诧中回过神来,郑重的将佛经交还给了韩老,随手从背包里取出装着印盒的木匣子。 众人的目光全部被吸引了过来,伸长了脖子瞪圆了眼睛,双眼如同被看不见的丝线牵引,随着高枫的手在转动,一个个神情凝重,连大气都不敢哈一个。 ------------ 第四十四章 不疯魔不成活 高枫苦苦思索手表和文物之间的关联,为什么当手表遇见刘雪庵的曲谱、马丁d2的纪念版吉他,北魏陶俑这些价值不菲的古董的时候,只是显示出了这些东西诞生的日期。而柴窑印盒、《吉祥遍至口和本续》就能令手表出现表冠自动上弦的异状。 莫非,只有这种国宝级的文物,才能给手表上弦?那么,上弦又代表了什么呢? 高枫突然想起,上次收到柴窑印盒的当夜,自己就在梦里穿越到了一九八零年……能量,国宝级古董给手表提供的是一种能量,能让自己在梦境中穿梭时空的特殊能量! 高枫的脑子灵光一闪,一种崭新的思路令他茅塞顿开。 就在高枫冥思苦想的时候,在场的众人已经完全被那个柴窑印盒吸引,尤其是梳着中分头穿着中山装的方明,更是眼红的滴血,拿起印盒轻轻的抚摸,感受上面柴窑残片特殊的手感,动作轻柔如同在摩挲情人的柔荑。 “粉翠胎金洁,华胰光暗滋!”方明低声吟诵着欧阳修赞咏柴窑的诗句,越念越觉得古人形容的分毫不差。 柴窑以“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著称于世,但是最令人着迷的其实是它在光线下千变万化的色彩。欧阳修在《归田集》中总结的“华胰光暗滋”,其中的“胰”字也有当做“腴”字的,其含义是指蚌类。 在阳光下,银印盒上的四片瓷片随着光线的明暗变化呈现流光溢彩的美景,非常类似珍珠或者蚌壳在强光下发生色彩变幻的效果。 釉面之下的花纹似开片而非开片,用手摸上去细腻柔滑,类似打磨到极致的软玉,稍微拿远一点就再也看不到上面蝉翼般的花纹。 白胖子松二爷把脑袋凑到跟前,仔细的辨认,一边看一边赞叹:“细润滋媚,细润滋媚,这种上好羊脂玉般的油脂光泽,绢丝般的纹路,也只有‘细润滋媚’这四个字才能形容,古人诚不我欺也!” 四块小小的瓷片,在不同的光线下变幻着不同一般的玄妙光华。在阳光的反射、折射、衍射的作用下,同时呈现出金属光泽、油脂光泽、丝绢光泽,有红宝石的星光效应、欧泊石一样的变彩,钻石版璀璨夺目的光芒。 一旁坐着的韩老突然拍着大腿大叫一声:“明白了,明白了!雨过天晴云破处,者般颜色做将来!周世宗御批的这段话,说的是要在天青釉中呈现彩虹光芒!” “各位,这东西是柴窑,还有异议没有?”白君山老爷子得意洋洋的问道。 众人皆点头附和,认为印盒上的残片是柴窑,应该是确定无疑的事情。 白胖子松二爷突然长叹了一声,擦擦额头的汗水,眼中似乎有泪花闪过。 “老松,你没事儿吧?被沙子迷眼了?还是想起哪位老相好的啦?” 白宝笑着打趣松二爷,他一年有半年多在燕京城居住,和松二爷极为熟悉,说话也颇为随便。 松二爷又再次长叹了一声:“要说这件东西,和我祖上还有点渊源。” 众人先是一愣,异口同声道:“哦,说来听听。” “我家祖上是蒙古旗人,我爷爷当年是大内的一等侍卫,家里排行老六,被人称为松六爷,负责守卫紫禁城……”白胖子松二爷望着远方,深情款款的讲诉了一段往事。 紫禁城西北隅有一座西花园,坐北朝南,建于乾隆初年,被称为建福宫花园。园子以延春阁为中心,周围环绕有玉壶冰、凝晖堂、妙莲花室、碧琳馆、敬胜斋、吉云楼、慧曜楼和积翠亭等建筑,这些亭台楼阁皆以游廊相连,错落有致,曲径通幽,既有江南园林之精巧,亦有皇家禁苑之优雅,是一处令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乾隆非常喜欢建福宫花园的清秀典雅,经常陪太后和皇后来此休息赏景。乾隆皇帝喜欢收藏古玩珍宝,他把收藏到的异珍都放在建福宫里,不时把玩。乾隆当了六十年太平皇帝,还做了好几年太上皇,他在这里藏了多少珍宝,谁也没有数,但宫里的后妃、女官、宫女和太监们却都知道建福宫是乾隆爷专门藏宝的地儿,知名度极高。乾隆皇帝驾鹤西去之后,他的儿子嘉庆皇帝命令将建福宫收藏的珍宝、玩物全部原样加锁封存,后来又经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几朝,谁都没有启封,更没有查库。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一九二二年,十六岁的清逊帝溥仪才打开了其中的一座库房。小皇帝被这些奇珍异宝惊呆了。 建福宫的藏宝不是一个库房,而是在建福宫一带所有的殿堂库房都被装满,有的库房装了满满一库房的漆器,有的库房是满库的瓷器,有的一个库房里堆满了古画。 溥仪生在醇亲王府,长在皇宫内院,自幼见惯了珍惜宝物,即便如此,重新开启的建福宫藏宝之多,珍宝等级之高,依然把他惊呆了。 惊诧之余,溥仪突发奇想,想要盘点一下库房,这一下把管库房的太监给吓住了。于是,就在溥仪下令盘库的时候,一场神秘的大火将建气势恢宏的建福宫化为一片瓦砾,其中数不胜数的宝物也随着火焰化为乌有。 事后内务府盘点损失,光是金佛就烧毁了两千六百六十五尊,其他宝物不可计数。 火灾过后一片狼藉,宫里宫外不少人趁机抢劫,担任大内侍卫的松六爷不但没有趁火打劫,反而带着几个侍卫提着马刀站在院门口盯着,几个人趁乱想从宫内揣宝贝出去的消防队员被松六爷给逮住了。后来,黎元洪大总统派马队前来弹压,把从宫里偷东西的消防队员绑在马尾巴上游街示众,才算稳定了局面。 大火过后,京城的一家票号用五十万银元,获得了处理这堆灰烬的权力。在当时,四百银元就可以买到一座四合院,五十万银元是一笔数目惊人的巨款。这家票号拿出五十万银元的同时,送给内务府官员的贿赂则数倍于此,最后的获利又是全部本金的数倍! 事后,溥仪要奖赏松六爷,问他想要什么,松六爷拍拍胸脯说是不要赏赐,就把烧剩下的灰烬赏给他,说是皇家的东西有灵气,送给亲朋护佑山墙,能驱邪避凶。 溥仪年幼,没想那么多,只当是蒙古汉子心胸耿直,当时还挺感动,就把灰烬赏给了他。 松六爷得了这个赏,雇了几十辆大车足足拉了三天,不久就辞了差事回家了,从此暴富。原来,他素知西花园存金宝无数,建福宫里烧融的金佛都清理出去了,但是这灰里面也有的是宝贝,先过筛子再拿水洗,第二年松家就重修了三进的大宅院,松六爷彻底发了。至于他从中捞来的多少好处,就再也没人知道,只是听说他把过了筛子的灰又卖给一家票号,那家票号又重新精炼,从里面提出来的金子,还造了两座一尺高的金塔。 白胖子松二爷絮絮叨叨的讲了半天祖上的故事,众人都听说过建福宫失火的事情,也都知道是宫内太监搞的鬼,但是却不知详情,而松二爷的祖上作为亲历者,讲起来细节更加丰富,也更有趣味。 “老松,你说了半天,这和柴窑有什么关系?”白君山老爷子好奇的问道。 白胖子松二爷擦擦汗,又长叹了一声:“我爷爷知道,在建福宫藏着一件宝贝,那就是乾隆爷收藏的柴窑碗。” “哦?”众人顿时瞪圆了眼睛。 “乾隆爷御制诗中就有咏柴窑碗,‘冶自柴周逐号柴,冠乎窑器独称佳。镜明低薄见诚罕,足土口铜藏尚皆。内府数枚分甲乙,夷门广牍类边框。都为黑色无青记,记载谁真实事谐。’我爷爷把烧剩下的灰筛了又筛,可惜只找出了四品残片。几年之后,冯玉祥的兵逼宫,溥仪出走天津,内务府造办处就散了摊子。我爷爷找到几位出宫谋生的造办处工匠,请他们按照内府的形制,打造一个印盒。”说罢,松二爷指着石桌上的摆着的银印盒,斩钉截铁的道:“我爷爷当年打造的,就是此物!” 众人惊骇不已,高枫更是惊的目瞪口呆,自己捡漏弄来的一件宝贝,居然就撞上本家儿了! 这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情? “哎,我爷爷千辛万苦弄来的宝贝,后来被人抄家给抄走了,我爷爷临去世的时候,还念念不忘!天可怜见,让我今天又看见这件宝贝,这是老天开眼啊,老天开眼啊!”松二爷越说越激动。 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人泪眼婆娑的样子,高枫也不禁心里有几分酸楚。 一声巨响,白君山老爷子拍案而起,怒喝一声道:“松老二,你甭在这里演戏!在座的个个都是单田芳,没人愿听田连元说书,要论讲故事,且轮不到你呢!老子大老远的叫你过来,好心好意让你过过眼瘾,不是让你小子编故事说书挖老子墙角的!” 松二爷怒目相视:“白君山,你别倚老卖老,这东西现在还是这位高兄弟的,今后是谁的,还说不准呢!” 白君山怒极反笑:“哈哈,说出实话了吧?我就知道,你是惦记上高兄弟的宝贝了,在这编故事装可怜。老子十二岁在古玩行当学徒的时候,师傅教我的第一句话就是‘甭听人讲故事’,松老二,你蒙人蒙错地方啦!” 两老互不相让,四目相对咬牙切齿的样子,活像是两只斗鸡。 高枫不忍亲睹,不由得再次感叹,古玩行的人一个个都魔怔了,见了心仪的宝贝就什么风度都不要了! 果然是,不疯魔不成活啊! ------------ 第四十五章 针尖对麦芒 “二位,坐下来喝口茶,半辈子的老朋友了,至于这么针尖对麦芒吗?”韩老笑容满面的做和事老,站起来分开白君山和松二爷。 “是啊,二位老哥哥,喝杯茶,喝杯茶!”方明急忙给二人倒茶,两人气鼓鼓的坐下来,谁都不用正眼看对方。 韩老见白君山和松二爷都已经坐稳,转过脸一本正经的看着高枫道:“小兄弟,这东西我们几个鉴定,一致认为就是柴窑。这可是国宝啊,这种东西不应该在民间买卖,而且在民间收藏也不利于文物保护,你最好还是捐献给国家博物馆收藏,当然,国家不会白要你的东西,会适当的给予奖励。当然,数目不会很大,重要的是难得的荣誉!” 高枫顿时就火冒三丈,最讨厌这种扯虎皮做大旗的家伙了,刚要出言讥讽,就看见不远处坐在栏杆上的白涛朝自己挤眼睛。高枫想起路上白涛的叮嘱,强压了怒火没有当面驳斥。 “小兄弟,我的话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因为收藏保管不当,造成文物的损伤,或者是造成国宝外流,那你的罪过可就大了!你应该听说过,当年燕京城最大的文物商人岳彬,就是私自把龙门石窟宾阳洞的‘帝后礼佛图’盗卖给外国人,被枪毙了!”韩老配合着语言,用手指关节敲着石桌加强语气。 高枫是洛水人,自然听说过奸商岳彬勾结美国文物贩子艾普罗盗卖龙门石窟宾阳洞“帝后礼佛图”的事情。但是韩老的语气,分明是将高枫也列入奸商的行列,听起来很是不入耳。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啊,高枫再也压不住火了,冷冷的指指韩老手边的密码箱:“你们对国宝,就是这么收藏保护的?” 《吉祥遍至口和本续》真迹就在韩老的密码箱之中,私自拿国宝给朋友赏鉴的事实摆在眼前,韩老被噎的哑口无言,一张脸憋的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白君山老爷子冷哼一声:“老韩,不是我说你,你也一把年纪了,怎么一点脸都不要呢?看上人家的东西了,那就拿出点硬货来,做买卖就要周瑜打黄盖,一家愿打一家愿挨,你靠着公家的名号逼人家贱卖,这算是哪一家的道理?我都替你脸红。” 松二爷急忙附和:“就是,想要东西就拿点真金白银,没钱啊?没钱一边玩去!打着公家的旗号就能明抢啊?你是博物馆的馆长,还是绑票的土匪啊?” “你,你们!”韩老被抢白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僵在一旁说不出话。 白君山不屑的数落韩老:“这古玩行,就是被公家给毁的!八一年,我在文物商店看中了一个康熙青花官窑碗,标价四百块,我想买结果人家只收外汇,我钻窟窿打洞到处找关系,好容易换来了外币,结果文物商店说,只卖给外国人,转过年苏富比上拍,五百六十万!……中国的文物,不卖中国人只卖外国人,好家伙,四百块卖给外国人,让人家拍了五百六十万,就没见过你们这么败家的!你说说,你说说,流失到海外的两百多万件文物,洋鬼子抢走的是几件,走私贩子卖了几件,你们公家又卖了多少?这古玩行只要粘上公家,就没个好!” 三老六目对视,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都翻了出来,吵的不可开交。 白君山、松二爷、韩老,最年轻的松二爷也年过半百,白君山更是已经七旬高龄,三老 高枫看到无语,刚才和斗得乌眼鸡一般的白君山和松二爷,此刻居然又成了统一战线,俩人异口同声的谴责韩老仗着公家背景强买强卖。韩老则怒斥奸商无良。 看到场面如此尴尬,白宝笑着来缓和气氛:“我说几位老哥哥,你们争什么啊?这东西是人家高兄弟的,人家还没说卖不卖呢,本主儿还没发话,你们争个什么劲儿啊?” 白宝话音刚落,松二爷就急忙插言道:“高兄弟,这东西是我祖上的,做子孙的没保管好,如果不能收回来,我对不起祖宗……” 白君山顿时火冒三丈:“松二,你编故事还上瘾了?” “我编什么啦?我句句说的都是真的!” 白君山冷笑:“好,你既然不要脸,就别怪我当场揭穿你的瞎话!乾隆御制诗不是有一首《咏柴窑碗》嘛!” 松二爷镇定自若的道:“没错,是乾隆爷写的!这个印盒上的四片柴窑残片,就是当初那只碗上的!乾隆爷亲自用过的东西,还能有错?” 白君山冷冷的扫了他一眼:“我看你家祖上是当奴才把脑子当坏了,乾隆放个屁,你都捧起了闻闻说的香的!柴窑瓷器,自古就说的清楚,是天青色。欧阳修是宋时之人,离后周不过百年,他的所见所闻比千年之后的乾隆,哪个更可信?乾隆的《咏柴窑碗》说的是海玳瑁色,海玳瑁是什么颜色?纯黑!雨过天晴云破处,你见过雨过天晴天空一片黑吗?清宫里,至今还有十几件瓷器,是当年乾隆认定为柴窑的,结果在民国时候,就被学者断定是宋瓷,皇帝就不会打眼了?皇帝就全知全能什么都懂?可笑……周世宗说的清清楚楚,‘雨过天晴云破处,者般颜色做将来’,你再看看这个印盒上的瓷片,孔雀蓝偏绿,这才是天青色,光线照耀下色彩变幻不定,这是雨后彩虹的效果。这才是真正的柴窑该有的色泽,不是什么黑漆麻乌的海玳瑁色!” 一番话有凭有据,说的松二爷哑口无言,他刚才一口咬定印盒上的残片来自乾隆收藏的所谓的柴窑碗,而且引用了乾隆的御制诗作为证据,却被白君山找出了御制诗中的纰漏,乾隆的碗是黑釉,而印盒上的残片是天青釉,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高枫今天算是开了眼,几位在收藏界鼎鼎大名的高人,为了一件东西争的面红耳赤,各自出尽法宝,有用公家名号强取豪夺的,有编故事博同情的。 被白君山当面拆穿了西洋镜,松二爷居然脸不红心不跳,大马金刀的坐定,冲着高枫笑道:“高兄弟,这件东西我看上了,能不能把匀给我?你开个价儿!” 白君山怒吼:“松老二,你这是呛行啊?” 松二爷镇定自若的道:“白老爷子,交情归交情,买卖归买卖!柴窑,这是百年不遇的真宝贝,我要是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从我面前溜走,我肯定后半辈子都睡不着。” 白君山深吸两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松老二,今天甭管你出什么价儿,我都奉陪到底,我就是拿出棺材本,也跟你斗到底!” 一旁的韩老默不作声的再次打开密码箱,取出一个暗红色的羊皮匣子,一本正经的道:“奸商,俗!你们除了钱还认识什么?”说罢,一改刚才居高临下的傲慢,笑容可掬的道:“高兄弟,我知道,柴窑这种宝贝,你肯定不会拿来卖钱的!我拿东西和你换,你看如何?” 说罢,打开羊皮匣子,傲然道:“这件东西,够不够资格换你的柴窑印盒?” ------------ 第四十六章 一夜暴富 陈旧的羊皮匣子里放着一个画册,白君山惊呼道:“齐白石寿桃册页?老韩,你疯了?你不是说要把这个东西卖了,给你儿子在沪市买房子结婚用吗?” 韩老平静如水的道:“柴窑,这是百年不遇的真国宝,我说什么也不能让它被不懂行的人损毁或者是流失到海外,必须由博物馆来收藏!”说罢,他冲着高枫道:“高兄弟,这东西是我个人的藏品,你先验一验看看真伪,去年有人给我开价两百七十万,应该够换你那个印盒的啦。” 高枫原本对韩老的人品很是不值一哂,但是听他愿意用自己的珍藏来交换印盒,目的只是为了将它收入博物馆,也不禁升起了三分的敬意。 白君山急吼吼的拍着桌子道:“老韩,你手里可就只有这么一件值钱的东西,你换了印盒捐个博物馆,你自己心里倒是舒坦了,可大侄子的房子还买不买,婚还结不结?你这老混蛋活的悖晦了,一点骨肉亲情都没了!” 韩老嘴唇哆嗦了几下,气急败坏的咆哮起来:“我不是穷嘛,公家不是没钱嘛!我要是像你这个老混蛋那么阔气,我至于拿它换钱吗?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 一旁的众人都沉默不语,公办的博物馆,经费审批要经过层层把关,从申报项目到资金划拨到账,往往要半年之久。这么长的时间,黄花菜都凉了,等到钱批下来,文物早就不知道到谁的手里了。 而且,博物馆购买文物,往往出价偏低,前些年市场不透明,老百姓对文物的真实价格吃不透,博物馆还可以凭借授予荣誉等手段低价购买到一些文物,现在压根就没人搭理这个茬。博物馆也颇为无奈,现在收藏热一天胜过一天,古玩的价格翻着跟头往上涨,而上级部门执行的审批价格,往往还是参考前些年,根本就和市场不搭界。各地博物馆,也只能是望宝兴叹了! 白君山也沉默了许久,突然大喊一声道:“三百万,我出三百万。” 韩老怒目相视:“你……” “你什么你?生意场上无父子!”白君山突然笑了起来,笑的狡黠如狐狸,拍拍气的颤抖的韩老道:“这东西如果到我手里,就算是到站了!我保证一不会损伤,二不会流失到海外。另外,如果你们博物馆想拿去做研究,只要打个借条,你随来随借,我保证不打个磕绊……老韩,我够意思了吧?” 韩老喘了半天气,最后还是长叹一声作罢。 松二爷贪婪的看着柴窑印盒,胖手不停的摩挲,口水几乎要流出来,眼珠子转了转,一咬牙喊道:“三百二十万,我出三百二十万!” 白君山老爷子刚刚摆平了老友韩馆长,却听见松二爷报价的声音,顿时怒不可遏:“松二,你没完了是吧?今天甭管你出什么价儿,我都奉陪到底,老子大不了棺材本都不要了,将来一把火烧干净,洒到洛水里,也不便宜你这个混蛋!” 松二爷不屑一顾道:“白老爷子,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拿硬货出来说事儿。总不能说出来的话又咽下去吧?我这可是真金白银,只要高兄弟答应卖,我立刻银行转账,保管一分钟都不拖延!” 白君山咬牙切齿:“好你个松二,真有你的!行,咱就拼到底!” 眼看着两老又要火拼,白宝笑呵呵的劝慰道:“松二爷,你是真打算逼死我哥哥,半辈子的交情真不打算要啦?行啦,这世上的宝贝多了,总不能都让你们搬回家去?松二爷,你就让我哥哥一回吧!” “生意场上无父子!”松二爷斩钉截铁的道。 “我收拾好了野鸡、野兔子,松二爷不尝尝我烤的野味?” 听到有吃的,松二爷不由得咽了口唾沫,眼珠子转了半天,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白老爷子,今天我让你一次,下回再有好东西,你也得让我一回!”说罢,冲着白宝道:“小宝,你烤的东西就是比别人烤的好吃的多,再平淡无奇的食材,到了你手里就能化腐朽为神奇,真是邪了门啦!” 白宝哈哈大笑:“高兄弟,东西是你的,卖不卖你自己斟酌斟酌。” 高枫毫不迟疑的点头道:“三百万,我把东西让给白老爷子!” 白君山一愣:“刚才说的是三百二十万。” 高枫淡淡一笑:“我只要三百万!” 一旁的白宝欣慰的点了点头:“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大哥,我前几天和你说什么来着。你这个金池长老总算是心愿得偿了吧?可以开佛衣会大宴三天了!” 白君山笑的山羊胡子撅上了天,大度的对众人道:“来,看吧,让你们好好看看,过足眼瘾!” 高枫把银行账号交给了白涛,时间不大,就看到手机短信上银行转账的信息。 三百万,就在这转瞬之间就到了高枫的户头,看到手机短信上的那一串零之后,顿时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刚才说起来三百万,三百二十万,高枫还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感受,当三百万巨款真实的打进自己的账户的时候,高枫才觉得有种半梦半醒的感觉,似乎旁边人说话的声音都有些虚无缥缈了。 几天之前,高枫还是个一名不文的穷小子,现在已经是账户上趴着三百万的小财主了! “你们几个老家伙继续喝茶,高兄弟,小涛,你们俩陪我走走,抓几只野鸡野兔子去!”白宝冲着高枫和白涛招招手。 白涛早就想离开了,从栏杆上跳下来一溜烟就窜了出去,高枫则被飞来的横财砸的晕晕乎乎,魂不守舍的跟着白宝就走出了凉亭。 “第一次挣着钱的感觉如何?”白宝笑着打趣道。 高枫老老实实的回答:“头晕。” 白宝哈哈大笑,笑声中却带有几分凄凉:“都一样,习惯了就好!我记得我当年跟着柯尔克孜老人学熬鹰的时候,在第七天的早晨,小鹰突然张嘴吃我喂的肉了,那会儿我也是这种感觉,就不敢相信是真的。总觉得这小东西会不会是在忽悠我!” 高枫也跟着笑,过了片刻之后觉得心情渐渐平复。 白宝平心静气的问道:“你刚才答应卖柴窑印盒的时候,好像是早就下定了决心啊,就没觉得舍不得?” 高枫苦笑:“舍不得又如何?不是所有人都像白老爷子那么厚道,如果被居心不良的人惦记上,我还真怕给家人招灾惹祸!” 白宝轻叹一声:“你今后就打算在古玩行里干了?这一行,可不比寻常啊!一头是天,一头是渊,一步踏错就是粉身碎骨。你听说过京城的马未都吗?” 高枫整天在电视上见马未都先生评点古玩,怎么会不知道,随口道:“听说过。” 白宝苦笑:“当年和马爷同时代玩收藏的燕京玩家,要么是死了,要么是进大牢了,还有吸毒吸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有俩糟钱之后包二奶三奶四五六奶,搞的家破人亡……偌大的燕京城,当年和马爷同时代开始玩收藏的,就剩下马爷一个人啦,再也没第二个啦!” 高枫悚然而惊! 白宝冷冷的道:“都说古玩有灵性,我看就是魔性!咱这一行,最容易结交达官显贵,也最容易被人踩的粉身碎骨!你要是真想入这一行,就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从今往后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高枫哑口无言。 ------------ 第四十七章 古玩的魔性 月明星稀,高枫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眠,齿颊中依稀还有白天烤野味儿的香气在口腔中徘徊。白宝的手艺真是没得说了,普通的野鸡、野兔,刷上一层特制的酱料烤制之后,异香扑鼻,令人馋涎欲滴。白宝倒也不藏私,一边烤制野味儿,一边把调制肉酱的秘方倾囊相授。 白宝配制肉酱的方子源自乾隆皇帝的亲弟弟,著名的荒唐王爷和亲王弘昼的家传之秘,原配方是以斗鹌鹑的舌头剁成肉酱,再混以珍珠粉炒熟调制。在乾隆朝,一只会斗的鹌鹑身价起码是一两银子,珍珠粉更是价格不菲,一只小小的斗鹌鹑的舌头才有多大一点?配一次肉酱所需斗鹌鹑往往需要数百只之多,和亲王府的穷奢极欲可见一斑。花销如此巨大,和亲王弘昼也有穷疯的时候,直接就把户部押运官帑的银车给劫到自己的王府里,气的乾隆差点把他给宰了。 秘方到了白宝的手里,他经过反复的试验,发现掺珍珠粉纯属是自抬身价的无用之物,而斗鹌鹑的舌头可以用禾花雀的舌头替代,而且风味更佳。 一道彰显王府豪阔的菜肴,经过白宝的妙手改造,不但大大节省了花销,而且味道更加鲜美。今天用来调制肉酱的原料,就来自昨天董晚晴寿宴上烤鸭肚子里填塞的那些禾花雀。 萦绕在心中久久不去的不仅是白宝妙手烤制的野味,他的一番话更是令高枫惊心动魄。 古玩有魔性!白宝的话掷地有声,令高枫不得不认真对待。 今天的事情就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白君山、韩馆长、松二爷,都是见多识广修养颇佳的人物,又有几十年的交情,但是却为了一个印盒争的脸红脖子粗,彼此各不相让,甚至韩馆长还使出以势压人的盘外招。 韩老的手段固然有些不堪,但是目的却并不是为了给个人牟利,恰恰相反的是,他甚至想把自己珍藏的齐白石寿桃册页来交换柴窑印盒,只是为了能将这件国宝级的文物收进博物馆。 如果说,白君山、韩老、松二爷今天的失态令高枫哭笑不得,而一旁垂涎三尺却一言不发的方明,则令高枫的心中五味杂陈。 高枫原本以为,方明是看走了眼,把柴窑误认为是汝窑,让自己从他眼皮子底下捡了个大漏。但是今天,高枫的看法完全改变。话痨白涛把方明揭了个底掉儿。方明有个怪癖,从来只买古董但是却一件也不肯卖。 一般人玩收藏,都会卖掉一部分藏品换钱,然后再买更心仪的藏品,如此这般钱生钱,藏品的等级也会渐渐升级。而方明则是买一件东西进来就再也舍不得卖掉了,为了凑钱买下一件藏品,宁可节衣缩食,他甚至把老婆给孩子攒的结婚钱都偷出去,就为了买一件古玩,结果弄的妻离子散,至今妻儿都不搭理他。 方明在“万宝阁”哪里是打眼了,分明是故意把柴窑说成汝窑,希望高枫罢手,好给他自己留下筹措钱款的时间,只是没想到,高枫下手那么快,当场就把那件印盒给拿下。 高枫很难理解方明这种只买不卖,弄的家里精穷不说,今后即使见到好东西都没有财力支撑。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方明走火入魔了! 白宝的话更是令高枫惊骇,和马未都先生同时代步入收藏界的那批人,居然只剩下马爷一个人,其他人都没落好下场。 这古玩,真的是有魔性! 高枫之所以那么爽快就答应卖掉柴窑印盒,除了想换一笔钱之外,更多的考虑也是怕这件东西给家里招灾惹祸。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白老爷子年届七旬,为了一个宣德炉,能舍得下身份拉地下脸面,灰头土脸的给别人家擦玻璃打扫卫生。天知道,如果高枫今天不把印盒卖给他,这老爷子能干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 白老爷子虽然痴迷古董,起码人品无可厚非,如果是一个心怀叵测的人,知道高枫手里有这件柴窑印盒,能干出什么事儿,还真的难以预料! 收藏界的人对珍惜古玩的痴迷程度,远远超乎高枫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压根就不是钱的问题,在吃饭的时候,白涛无意间提起高枫要卖庚申版猴票的事情。在场的人甚至连问一句的兴趣都欠奉,三整版价值数百万的猴票,在他们眼中远远比不上宝爷亲手烤制的一块野兔肉。 楼下的灯还在亮着,看得出来,董晚晴高跃进夫妻也是难以入眠。高枫回到家,第一件事儿就把自己捡了漏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又故作平静的把印盒卖了三百万的事情也和盘托出。松二爷喊出了三百二十万的价格,白君山老爷子也愿意跟进,高枫只要了三百万,少收的二十万,算是还母亲寿宴上白宝的人情。 柴窑固然是百年不遇,不过高枫手里的印盒上只是四块小小的残片,如果是完整的柴窑瓷器,拍出一两个亿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根据白君山老爷子的讲诉,完整的柴窑瓷器从南宋之后几乎就不见了踪迹,能见到残片已属不易,在民国早期,燕京琉璃厂的古玩店里,十年八载还能见到一块残片,当时的价格大约是一块残片四五百大洋。以当时的物价来衡量,四五百大洋可以买白米一万两千斤,或者是城中心一套不大不小的四合院。到了七七卢沟桥事变之后,古玩行就再也没看到过柴窑的影子了,直到高枫这个柴窑印盒的出现。也难怪白君山、松二爷、韩馆长这些见多识广的老江湖,都不顾半辈子的交情撕破脸的争夺。 高枫的柴窑印盒卖了三百万,这个价钱倒也算公道。如果按照现在的物价标准衡量,可以买大米一百万斤,或者是在燕京城的中心买个一居室的陋室……四合院,那是想都不敢想啦! 高跃进夫妻惊诧不已,半天都没说出话来,过了许久,高跃进狠狠的一巴掌拍到高枫的肩膀上:“好小子,真的长本事啦!老太婆,我说什么来着,今后就等着享儿子的福吧!” 董晚晴眼含热泪:“我知道,我知道,我早就知道咱小枫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我一直都巴望着呢!” 做父母的,各个都认为自己的儿女最有能耐,高跃进董晚晴夫妇压根就不会觉得事情有蹊跷,自己儿子在古玩行才混了几天,就能从众多高手的眼皮底下捡漏。他们只会认为,高枫是天才,有这样的本事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只是,三百万巨款从天而降,董晚晴夫妇就再也睡不着了。两口子商量来商量去,也没想出最合理的分配办法。只有给高枫买套自己的房子,这件事儿俩人达成了共识。但是高枫的房子距离自己的房子多远,这又成了问题。 这一夜,高跃进董晚晴夫妇,注定要彻夜无眠啦! 高枫躺在床上也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原本打算把赵德成的“集古斋”接手过来,把杨毅、水善、段刚这三个铁哥们也拢过来,哥四个一起打江山。 只是现在又有些犹豫了,古玩行确实是个很容易让人迷失心智的行当。本来是好心好意的想哥几个一起闯出点事业,别弄的大家都五迷三道走火入魔,像方明那样搞得妻离子散,那可算是把朋友都害惨了! 高枫和衣而卧,想来想去头脑一片混沌,看看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但是依然睡衣全无,高枫开始数羊,山羊绵羊数了上千只却越数越精神。百无聊赖之下,高枫想起今天早上赵德成送给自己的那份民国地图。随即从包里取出来,一个县一个县的数过去。这份地图不是中国人制作的,而是九一八之后,日军的军用地图,上面的地址全是日文。高枫一边看一边猜,费力的猜测上面日文的意思。这种猜谜游戏果然是颇为耗费心力,不久之后,高枫就感觉有些疲倦了。 又强撑着眼皮看了片刻,感觉屋内的景物有些模糊,连连打了几个哈欠之后斜靠在床头,沉沉的睡去。 片刻之后鼾声四起,高枫的手一松,那副发黄的民国地图,不偏不倚的盖在了高枫的手表上。 表针飞快的倒转,下面的时间显示也同时在飞快的倒退,足足三分钟之后才戛然而止。 时间显示:一九三三年三月三日! ------------ 第四十八章 民国孟尝君 冷,真冷,风刀霜剑侵袭入骨的感觉。 寒风卷起雪粉扫在脸上生疼生疼。天地间一片苍茫。高枫只是从书本上听说过,北地的白毛风的恐怖,现在看到旋风卷起一道道雪雾,算是真正领教了。单薄的衬衣如同一张纸,冷硬的寒风无遮无挡穿透外衣猛烈的撞击着身体,高枫有种身体即将被扯碎的感觉。 寒风怒号,路边的茅草屋挂着一尺多长的冰溜子……这是什么鬼地方! 从高枫清醒过来恢复了意识,不过区区两分钟,就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马上就要被冻僵,只有耳朵发热肿胀。 眼前的景物渐渐清晰,高枫看到前方大约二百多米的地方有一座茅草棚,烟囱里冒出阵阵白烟。 高枫全身颤抖着,飞蛾扑火般跌跌撞撞的在冰雪之中踯躅独行,区区二百多米的距离,好几次都险些滑倒。 “学生娃,你咋穿的这么单薄?遇见山上的胡子啦?” 茅草棚的门口挑着一块黄布酒幌子,这里是一家小饭铺,店里只有一对老夫妇。老头见高枫嘴唇乌紫,急忙把他拽进屋内。 老汉说话的声音似乎有些飘渺,如同远山的回响,高枫急忙低头看看手腕,手表已经无影无踪! 高枫不禁苦笑,自己又进入了似梦非梦的梦境之中,只不过这次够倒霉,穿着夏装进入冬天,没被冻死算是命大啦!更要命的是,高枫此刻身无分文,口袋里倒是有几张百元钞,问题是看老夫妻的穿戴打扮,颇为类似民国时期的老照片。 在民国的时候,递给对方一张印着毛爷爷头像的钞票……高枫还不如干脆直接去自杀算了! 老太太倒了一碗热水递给高枫,咬牙切齿的道:“这还用问啊?肯定是被当兵的给抢了呗!可怜的学生娃啊,细皮嫩肉的,哪遭过这罪啊!” 高枫喝了一碗热水,围着炭火炉子烤了半天,总算是缓过今儿来,有气无力的问道:“这是哪儿啊?今天是什么日子?” 老太太看看老头,长叹一声:“瞧瞧,把孩子吓成什么样了,连日子都不记得啦!这些当兵的啊,造孽啊!” 老头恶狠狠的瞪了老太太一眼:“死老太婆,少说两句没人拿你当哑巴卖!”说罢,转过头对高枫道:“学生娃,咱这里是碾子沟,离承德只有三十里地。今天,今天是什么日子来着?我这也都过糊涂了,都忘了日子啦!” “民国二十二年,三月三号!”门口的棉布门帘被掀开,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昂首阔步的走了进来。 来人大约三十多岁,肩宽背阔身材足有一米九开外,两道浓墨重彩的剑眉,一双炯炯有神的虎眼,高枫和他对视一眼,就感觉双眼有种刺痛感,似乎对面的汉子是一头正要择人而噬的猛虎! 好一个狮虎般雄健的汉子! “天真冷啊!”大汗身后闪出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贴着头皮的短发,圆团团的一个笑脸,笑容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一个猛虎般的大汉,一个圆团团的富家翁,而且穿戴都颇为不俗,高枫即使社会经验再匮乏,也能感觉到这俩人绝对不寻常。 富家翁打扮的男子摘下貂皮帽子,笑着冲大汉道:“赵大个子,你别吓住人家学生娃。你那双眼睛忒瘆人!” 被称为“赵大个子”的汉子,上下打量了高枫几眼,径自问道:“咋啦?被奉军给抢啦?” 高枫只得含糊的苦笑了两声,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这种事儿也说不清楚,总不能告诉对方,自己是从二零一三的夏天穿越过来的吧? 赵大个子以为高枫是默认,怒气冲冲的道:“这些狗娘养的东西,见了小鬼子跑的比兔子还快,欺负起老百姓,那是一个赛一个!”说罢,他又冲着高枫道:“我说你这学生娃也真是的,这里挨着承德,马上就是前线了,你一个学生娃轮不起刀扛不起枪的,你来凑什么热闹?你们喊两句口号就把小日本吓跑了?学生娃就好好读书,跑到前线裹什么乱?” 富家翁笑道:“行啦,人家学生娃千里迢迢跑来宣传抗战,鼓动民心也是一番爱国热情!赵大个子,去车里把我的大衣取过来,看把孩子给冻的!再给孩子拿十块钱的路费,看他的样子恐怕身上是没回家的盘缠啦!” 赵大个子笑着对高枫道:“你小子走运了,碰见小孟尝啦!” 穿上厚厚的皮裘戴上海虎皮的帽子,高枫不由得想起京剧《智取威虎山》中座山雕的打扮,不由得又是一阵苦笑。 “老爷子,给我们哥俩弄个热锅子,再给外面的弟兄们弄点热乎汤水,这都开春了,天还是齁冷齁冷的!”富家翁笑容满面的道。 “这位爷,咱这荒山小店也没啥好吃的,昨天下套子抓了只山鸡,还有春上晒干的野蘑菇,给您做个锅子行吗?”老汉也看出来,这是有身份的人,尤其是发现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轿车一辆是卡车,卡车上的车斗里满满当当的坐着一车的士兵,老头加了十二分的小心,毕恭毕敬的道。 “行啊,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有野鸡吃就满不错啦,有劳您啦!”富家翁客气的道。 赵大个子掏出十块银元递给高枫:“接着吧,甭摆你文人的臭架子啦,没这钱的话,你就得讨饭回老家啦!兵荒马乱的,学生娃不好好在家读书,出来捣什么乱啊!打仗的事儿,且轮不到你们呢!”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高枫就算不想接都不行,只得挤出笑脸冲着富家翁道:“多谢!” 富家翁皱皱眉:“听你口音像是洛水人?你是大学生还是中学生?” 高枫点了点头:“嗯,是洛水人,大学已经毕业了。” 富家翁和赵大个子对视一眼:“呦,那是大知识分子啦,大学里学什么的?” 高枫老老实实的回答:“国际贸易。” 富家翁倒吸一口凉气:“这可稀罕啊,这年头懂这个的可是凤毛麟角!先生请过来坐!” 称呼已经由亲切的“学生娃”,变成敬重的“先生”,富家翁热情的伸手,拉着高枫坐到了他身边。 赵大个子听说高枫是大学毕业生,又是学国际关系专业的,目光中顿时也多了几分敬意。 民国时期,知识分子的地位极高,很多民国要员放着高官不当,跑到大学当教授。而知名教授,又随时都有可能摇身一变成为民国要员。 其实,说起来也很容易理解,民国时期全国男性识字率不到百分之十,女性更是绝大部分都是文盲。中学生就算是难得的知识分子,大学毕业生更是天之骄子,至于懂国际关系的更是万中无一。如果是从海外名校归国的,直接进中央政府各部干个次长都有可能。 一九三三年的大学生和二零一三的大学生的社会地位,绝对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先生台甫上下怎么称呼?”富家翁客气的询问道。 高枫好容易才理解对方是问自己的姓名,对这种文绉绉的腔调,实在是有些不习惯,但是入乡随俗,也只好学着影视剧中民国时期的人,自谦的道:“不敢,敝姓高,单名一个‘枫’。” 富家翁继续问道:“先生表字如何称呼?可有尊号?” 幸好高枫曾经看过几本网络小说,其中水善写过一本清末民国的小说,总算知道“表字”是问自己的字,而清末民国的文人有取个号的习惯。 “在下,草字……香山!后生晚辈,不敢取号!请问,先生的高姓大名?”高枫想起来,字是名的解释,随口就依照“香山红叶”给自己起了个“香山”的字。 富家翁犹豫片刻:“小姓萧,虚长几岁,朋友们都叫我一声‘萧大哥’,香山老弟也如此称呼如何?” 萧大哥?高枫险些一口热茶喷出来,好像“萧大哥”是萧峰大侠的独有称呼。眼前这位圆团团肉乎乎的富家翁形象,哪里能和萧峰大侠扯上半点联系?倒是他身边那位龙行虎步的大汉,倒是颇为符合金庸先生小说中萧峰大侠的形象。 高枫也不客气,抱拳拱手:“小弟惭愧,若不是遇见萧大哥,连今天的饭钱都付不起!” 萧大哥哈哈大笑,抓着高枫的手道:“愚兄能在这荒郊野岭结识高兄弟这样的年轻英杰,那是喜不自胜,这是哥哥三生修来的福气,贤弟如果再说这些,那就是看不起我啦!” 高枫认识的人中,白涛算是亲和力极好的啦,甭管是三教九流都愿意和他结交,但是如果比起眼前这个萧大哥,那是天差地别。此人说话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而且施恩与人并不会令人尴尬,让人有种见面就想和他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的冲动! 估计,《水浒传》中的及时雨宋公明,就应该是这样的人,否则那么多江湖好汉怎么会一见了公明哥哥,就想纳头便拜? “香山老弟,哥哥有一事儿,想请教贤弟。” “萧大哥请讲!” “这外国的事情,咱也闹不明白,最近报纸和戏匣子里,总是说国联调停,国联调停的!你觉得,这国联能不能调停咱们和小日本的战事?”萧大哥放缓了语速,轻轻被杯盖撇去茶水的浮沫。 “调他奶奶个腿儿,洋鬼子都是一伙儿的,能安什么好心?小日本来了,打他个王八羔子的,要是指望洋人,还要我们这些当兵的干什么?”赵大个子怒吼道。 萧大哥收敛了笑容,代之以一脸的平静,只是冷冷的扫了赵大个子一眼,盛怒之中的赵大个子立刻就乖乖的闭嘴。萧大哥眼角的余光和高枫的目光碰了一下,令高枫心中凛然一惊! 如果说,赵大个子是猛虎,那这个萧大哥就是第一流的驯虎师。 在他面前,是龙得攀着,是虎得卧着! 不怒自威,大概就是这种样子! ------------ 第四十九章 士为知己者死 “国联没有兵,当然不能制止日军的侵略,但是也不能说国联就一点作用没有……” 高枫掰开了揉碎了,把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滔滔不绝的讲给萧大哥听,一旁的赵大个子听的哈欠连连,干脆跑到外面吹冷风,而萧大哥则竖起耳朵,生怕遗漏了一个字。 “高兄弟,按照你的说法,洋人是同情咱们中国的,但是国联无兵岂不是无能为力?” 高枫笑道:“同情谈不上,只是利益使然,西洋人是绝对不会允许日本独霸东亚,当然会给日本以压力。国联虽然无兵,但是代表着一种道义的力量,这种力量短时间看没有作用,但是长远来看,却有巨大的威力。” “哦,说来听听。” “西洋各国,从甲午战争之后就一直流传着黄祸论,德国皇帝威廉二世更是亲笔画了《菩萨骑火龙》的油画,其中菩萨代表日本,火龙代表中国。西洋人一直认为,如果日本占领了中国,彻底控制了中国的资源。那么,由五十万日军作为前锋,以日本军官控制下的一千万中国军队,将铺天蔽日的杀向西方,这一天将成为基督教文明的末日……所以,西洋人是绝对不会允许日本独霸中国的!一二八事变的时候,英国把巡洋舰的舰队从南洋开到上海,其实也是在威逼日本罢手,不得威胁到西洋人的利益。” 萧大哥眼睛放光:“那么说,调停还有希望?和平还有指望?怪不得我最近听说,日本政府要和咱们谈判,说是要把兵撤回去!” 这个时代的人,总还是对和平抱有幻想,觉得能不打还是最好不打,这个萧大哥也概莫能外! 高枫摇头道:“战场上失去的,谈判桌上又怎么可能得到?” 九一八事变的时候,奉军误判日军的意图,认为日军只是搞摩擦,奉军高层担心事态扩大给关东军以口实,所以才做出了不抵抗的决定。 奉军自打建立以来,就与日本政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张作霖当年就和日本的田中义一首相私交极好。张作霖被炸死在皇姑屯之后,少帅又拿出大笔资金送给日本政友会,准备资助床次郎竞选首相。日本政坛大佬们,很多都拿过奉军的贿赂,也都一再保证会支持奉军在东北的统治。 所以九一八的时候,奉军上下都没有做准备,眼睁睁的看着关东军占领了奉天城。 但是中国人很难理解日本独特的政治生态,更无法想象日军中“下克上”的习惯,总觉得日本政府高官拍着胸脯保证过的事情,应该有几分可信度。以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来揣度日本军人的想法,那绝对是南辕北辙。 看到萧大哥对中日和谈还抱有幻想,高枫只得把日本军队“下克上”的习气,以及军队控制政府的“海陆军大臣现役武官制度”详详细细的讲给他听,还把发生在半年之前,日本军人刺杀了首相犬养毅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和他讲了一遍。 萧大哥听罢,一声长叹:“这仗看来是非打不可啦,你觉得咱能打赢吗?” 高枫笑道:“打不赢也得打啊!尤其是你们西北军,想不打恐怕都不行吧!” 萧大哥悚然而惊:“兄弟,你看出来我们是二十九军?” 高枫笑道:“看看那位西北大汉赵长官,再看看外面那些要挂盒子枪背后背着大刀的西北汉子,只要我不瞎,就能看出来,这是二十九军鼎鼎大名的大刀队啊!” 萧大哥哈哈大笑:“大刀队!惭愧,咱是逼的没办法,二十九军穷啊……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儿,高兄弟不但知道咱中国的事儿,连洋人的事儿都懂!兄弟,咱刚才扯远啦,你就说这热河能守得住吗?” 热河?高枫的记忆中,热河开站不久就丢了,至于是怎么被日军攻占的,就记不清楚了。 高枫刚要想随便编两句敷衍过去,就听见外面一阵嘈杂。 赵大个子径直走了进来,压低声音道:“萧大哥,有人找麻烦!” 确实有人来找麻烦,外面乱哄哄来了一伙子穿黑衣服的警察。这些警察肩膀上挂着一个白布标志,上面写着“税警”俩字。 “有会喘气的没有?出来个活的!”一个细脖子上挑着个大脑袋的年轻人斜挎着盒子枪吆喝,他的脸色青灰,眼神黯淡,一看就知道大烟瘾不小。 这个小饭铺就只有老夫妻两个人,老头连忙跑了出去应声:“老总,有人,有人!您老进来喝口水!” 满脸烟容的税警撇着嘴不屑道:“你这里的茶叶沫子是爷喝的东西吗?老马头,缴税了,赶紧拿钱!” 老头苦着脸道:“老总啊,这前天不是刚交过吗?” “去你妈的,老东西!前天你还吃过饭了呢!今天就不吃了?” 老头哀求道:“老总,真是没钱交了!您这次又是收的哪门子税啊?” 税警拍拍老头枯瘦的脸颊道:“老东西,给你说明白,省的你说咱爷们讹你!这不是小日本要打过来了吗,这打日本人不得买子弹啊!这大军人吃马嚼的,不得发军饷啊!” 老太太扭着缠足的小脚艰难的走到门口道:“老总,这税都交到民国五十八年了,我这小饭铺一天也卖不了几个大子,哪还有钱缴税啊?” 高枫、赵大个子、萧大哥同时都楞了?现在才民国二十年啊,税都交到民国五十八年了,这连孙子辈的税都提前收了!赵大个子攥着拳头正要起身,萧大哥一扯他的衣襟,使了个眼色,赵大个子会意,咬着牙又坐了下来。 高枫冷眼旁观,就想看看这些人到底能干出什么来,让自己也开开眼界。 税警也懒得理这老太太,伸出手道:“少废话,今天收的是民国五十九年的!不交就烧了你这个草棚子!” 老头叹了口气,哆哆嗦嗦的抽怀里掏出几张纸子递了过去:“我们交,交,求老总不要烧我们的铺子,我儿子也在奉军当兵,要是没了这个铺子,他回来就找不到我们这俩老不死的了!我们这俩老货挺着不肯死,就是想再见见儿子。” 老头的话说的在场的人心都痛的滴血。 税警一看纸票子勃然大怒,一把扔在地上,劈手摔了老头一个耳光,把他打了个趔趄:“老棺材瓤子,你是活悖晦了!敢拿奉天票糊弄老子,这能当钱使吗?” 老太婆壮着胆子道:“这不是老帅发的嘛,收我家的粮食时候给的不都是这个,现在咋又不当钱使了呢?” 税警喈喈怪笑道:“老帅发的,你到阎王爷那里找老帅去啊!爷们不认这个,弟兄们,把这破摊子给砸了!” 一群税警张牙舞爪的要动手,赵大个子动如脱兔,闪电把将税警头子的驳壳枪抽了出来,熟练的顶上膛火指着他们道:“我看你们谁敢动!” 萧大哥熟练的从袍子下面掏出手枪,几个税警立刻就吓瘫了。满脸烟容的家伙跪在高枫脚下磕头如捣蒜:“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啊!” 高枫又好气又好笑,把自己当山大王了! 远处的卫兵也发现不对劲了,满卡车的士兵呼呼啦啦跑了过来,齐刷刷的张开盒子枪的机头,税警更是吓傻了,见人就磕头。为首的家伙抱着老头的腿道:“老马头,马大爷,我的亲爷爷!您替我说句好话吧!” 税警把头磕的砰砰响,前额都碰出血来了。 赵大个子一把薅住他的脖领子,狠狠的甩了两个漏风耳光:“瞎了你的狗眼!谁给你的胆子让你欺诈良民的!” 税警皮包骨头的脸立刻就胖了一圈,嘴里吐出两颗带血的后槽牙,赵大个子的手劲可真是不小。 “我的爷爷,祖宗啊!我这也是奉了上峰的命令,小的哪有自作主张的狗胆啊!这不是说小日本要打来了嘛,上面天天派粮派饷,小的也是没办法啊!” 饭铺老板见赵大个子还要打,也有些不忍心,叹口气道:“军爷,饶了他吧,他说的也是实情啊!” 赵大个子对着税警的屁股踹了一脚道:“滚!” 几个税警连滚带爬的跑了,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敢,就怕这些瘟神反悔。 老婆子见他们跑了,心里松了腿脚却软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这日子没法过了……小日本来了又能咋?小日本能把税收到民国五十九年?小日本能拿这擦屁股都嫌硬的奉天票,把咱们家的粮食都抢了去?小日本能把咱俩儿子都拉去当兵?自打这大清改了民国,咱老百姓哪有一天的安生日子过?” 老头吓的面无人色,捂着老太太的嘴道:“死老太婆,你不想活了?胡咧咧个啥呢!” 刘文典的脸色阴沉的怕人,冲着徐参谋恶狠狠的道:“你们就造孽吧!这民国都被你们败坏成什么样了,你们死了之后咋有脸进祖坟?” 一百多东北军士兵头都垂到胸前,没有一个敢抬头对视刘文典的眼睛。 高枫一时间心如死灰,这承德肯定是守不住了,整个任何,整个华北都够呛!真是日本人打败了中国士兵吗?只要这些把税收到民国五十九年的家伙还在继续荼毒百姓,中国就必然是一盘散沙,任人宰割!灭了大宋的张弘范、绞杀了南明永历皇帝的吴三桂,哪个不是汉人?五千年的中国历史证明了一点,打败中国的从来都是中国人自己! 高枫压不住怒火,冲着萧大哥吼道:“就冲着把税收到了孙子辈儿,你说,这热河还能不能守得住?” 赵大个子一拳砸在桌子上,咬牙切齿的道:“狗娘养的奉军,狗娘养的汤玉麟!” 卡啦 破旧的木桌经不起这一拳,颓然的垮塌,成了一堆碎木头,看到高枫眼中,却无端端的想起这个风雨飘摇的老中国! 萧大哥无力的垂下头来,双眼写满了悲凉,屋内一片死寂,空气冷的近乎凝滞。 不晓得过了多久,萧大哥突然一跃而起,冲着高枫声嘶力竭的咆哮:“别人靠不住,那就靠咱爷们!兄弟,好男儿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国难当头,投笔从戎,你敢吗?” 士为知己者死! 高枫不晓得是哪根筋不对了,还是祖上的刀客基因发作。一时间热血冲头,怒吼一声道:“敢!” 萧大哥冲着赵大个子吼道:“回宣化驻地的时候,补他一个上尉参谋。” 说罢,他眼睛眨了眨,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枪:“我这支勃朗宁给你,我想看看读书人的血是不是热的!” 一支手枪塞到高枫手中,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萧大哥一本正经的道:“高兄弟,我们二十九军上下都是土包子,多的是打仗不怕死的好汉,缺的是你这样通宵中外运筹帷幄的人才,大哥真心希望,你能到二十九军来,和咱们兄弟一起杀鬼子,收复河山!”说罢,他缓缓的自我介绍道:“我是二十九军总参议,我叫萧振瀛!” 萧振瀛三个字,说的一字一顿,透着一股自豪。 高枫大惊失色:“你是萧振瀛?西北军的小孟尝萧振瀛?” ------------ 第五十章 一脚踢出个盖世英雄 最近一段日子,高枫狠狠的啃了一大堆的史料,在民国的人物中,小孟尝萧振瀛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在长城抗战之前,西北军的一次重要的军事会议里,西北军的二号人物,三十八师的师长张自忠说出了一句挺不提气的话:“我病了。” 作为地方军阀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顾虑,生怕抗战的时候消耗掉了实力,被其他军阀吞并。 张自忠也是人,张自忠也是军阀,他有同样的隐忧,,尤其是经历了中原大战之后,显赫一时的西北军几乎解体,冯玉祥被逼出走海外,剩余的人员寄人篱下苟延残喘,有了这样惨痛的经历之后,曾经豪气干云的张自忠也变得怯弱起来,但是又不能直说自己不愿打仗,于是就用装病来敷衍。 这个时候,萧振瀛踢人了。 踢人不罕见,但是三号人物踢二号人物,就相当罕见了,而且这个二号人物是鼎鼎大名的悍将张自忠! 没有这一脚,也许张自忠只是诸多军阀中的一个名声不显的小军阀,张自忠这个名字只存在于史料的边边角角里,只是那些皓首穷经研读民国史的老夫子才晓得有这么一个人物。 “王八蛋,你给我装什么装?你他妈的就是怕死!” 平日温文尔雅的萧振瀛,如同暴怒的雄狮,在军事会议上冲着装病的张自忠愤怒的咆哮,毫不客气的对着他就飞起一脚,众目睽睽之下险些把张自忠踹了个跟头。 就是这一声振聋发聩的怒吼,就是这气急败坏的一个飞脚,激起张自忠骨子里的血性,踢掉了小军阀蝇营狗苟的这块心病,把他踢进了盖世英雄的行列! 民国历史上少了一个心怀鬼胎的小军阀,华夏大地上站起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萧振瀛是个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身为东北人却在西北军中纵横开阖,西北军上上下下的军官,十个有八个是他的拜把子兄弟。萧振瀛最为令人称道的是他的亲和力。民国时代很多要员的回忆录中都提到,见萧振瀛第一面就会觉得和他是多年故交,第二次见面就能托妻寄子,第三次见面啥都甭说了,直接磕头拜把子吧! 萧振瀛家中,拜把兄弟的兰谱之多,足足堆了满满一间房子,可见他的交游广阔! 中原大战打的最惨烈的时候,奉军出山海关从背后捅刀子,西北军分崩离析,冯玉祥被迫宣布下野出国考察,宋哲元将军带着十几个卫兵逃到山西避难,在阎锡山的地盘苟延残喘。眼看着曾经风光一时的西北军成了昨日黄花。 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宋哲元给老兄弟萧振瀛去了封信,想和他见一面叙叙旧。 就在这个时候,萧振瀛来了,不但来了而且振臂一呼,星散各地的西北军将军纷纷带着部众云集山西。 士兵有了之后,粮饷就成了大问题,萧振瀛再次使出纵横开阖的手段,从老蒋、张少帅那里弄来了编制,搞来了粮饷,更为难得的是,他居然给西北军讨来了察哈尔作为根据地。 已经濒临绝境的西北军,在萧振瀛手中起死回生东山再起,而且实力之雄厚不弱于中原大战之前。 一般来说,这种八面玲珑的人往往心思活络,而萧振瀛在抗战这一点上,比任何人都坚决。抗战之艰难,远远超过后人的想象,即使是大名鼎鼎的抗战英雄张自忠将军,都曾经有过犹豫不决的时刻。 而萧振瀛的做法是冲着张自忠的屁股狠狠的踹了一脚! 放眼全中国,也只有萧振瀛敢踹张自忠,也只有萧振瀛有这个资格踹张自忠!这一脚踹出了张自忠的血性,也踹出了一个在后世光芒万丈的抗战英雄张自忠! 史料中,圆滑如玻璃球的萧振瀛,一辈子好像就发过这么一次脾气,但是却如雷霆万钧,非常关键! 作为后来者,高枫对大人物的思维模式和心理状态的把握,比任何人都来的准确。对于萧振瀛外圆内方侠骨铮铮的人物,没必要藏着掖着。 高枫极为郑重的道:“萧大哥,我最后只想说一句,别人可以不抗战,二十九军不可以!别人的地盘是祖上传下来的的,或者是自己打下来的,二十九的地盘是中央给的,既然是给的随时都能收回去。萧大哥,菩萨只有在自己的庙里,才灵验!” “菩萨只有在自己的庙里才灵验!”萧振瀛反复的玩味着高枫的话,过了片刻攥紧高枫的手,神情凝重的道:“兄弟,受教了!” 说罢,转身冲着赵大个子道:“你和我立刻回宣化,考察热河防务和敌情的事情,就交给高参谋!” 赵大个子笑着点头,冲着高枫道:“兄弟,这里就交给你啦!” 然后走到门口,把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兵叫过来嘱咐道:“你们现在就听高参谋的指挥,他让你们去哪里,你们就去哪里!老油锤,我可告诉你,高参谋是咱二十九军的宝贝,他要是少了一根毫毛,老子回头拧掉你的脑袋!” 绰号老油锤的卫兵,嬉皮笑脸的道:“放心吧,咱啥时候误过长官的事儿?赵长官,把你的洋烟赏一包呗?” 赵大个子鼻子哼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包哈德门丢给老油锤:“敢误了事儿,你这辈子就甭想抽烟啦!” 老油锤喜滋滋的揣起来,笑嘻嘻的道:“放心,放心。” 萧振瀛丢下几块银元给饭铺的老掌柜,头也不回的上了轿车,带上赵大个子一溜烟就走了,把满满一卡车的卫兵和高枫给丢在了小饭铺。 高枫傻了眼,萧振瀛这算是什么作风?一句话就给自己安了个上尉参谋的官衔,又一句话把几十个卫兵丢给了自己!让自己去考察热河的防务,这不是开玩笑嘛,自己对军事一窍不通,考察个屁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用人不疑?还是军阀部队里江湖人物收小弟的惯用伎俩? 就在高枫和卫兵们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一溜烟开走的轿车上,赵大个子忍不住问道:“萧大哥,咱们就这么走啦?” 萧振瀛不动声色的道:“不走怎么办?想让小日本把咱们俩也抓活的?” 赵大个子撇撇嘴道:“汤玉麟不至于这么混蛋吧?就算是条狗,也知道护食啊!这热河可是他的地盘,他总不能一枪不放就跑吧?” 说起热河省主席汤玉麟,赵大个子一脸的不屑。对于这位张作霖的把兄弟的作风,军方人物都极为熟悉,汤玉麟在民国的军阀中算得上是一朵奇葩。这位仁兄挂在嘴边的一句名言是“雄师百万,发饷就散”,在他手下当兵是从来都别指望能领到军饷。既然汤玉麟不发军饷,热河的奉军就自行想办法解决,招数无非就是抢掠商民百姓。 奉军本来就是穿着军装的土匪,尤其以汤玉麟的手下,匪性最重,战斗力也最弱。汤玉麟为了中饱私囊,创新的搞了个“禁烟局”,让他自己的儿子当局长。而这个所谓的“禁烟局”的唯一工作,就是逼着老百姓种大烟,然后再收取重税。 整个热河省,烟馆娼寮遍地,兵痞土匪横行,田野里不见稻谷高粱,唯有红艳艳的罂粟花开的漫山遍野。军阀们虽然都不是什么好鸟,但是像汤玉麟玩的这么过火的,全天下还就仅此一位。 萧振瀛冷笑:“承德迟早要丢,有什么好考察的?自古以来失民心的失天下,汤玉麟把税收到民国五十九年,热河老百姓不帮着小日本打奉军,就算是他祖上积德啦!赶紧回去布置长城防线吧,恐怕日军攻占承德打到长城根,就是这两三天的事情,咱们打硬仗的时候到了……汤玉麟,他还真就不如一条狗!” 赵大个子回头看看,咧咧嘴道:“大哥,你可真放心吧,把考察防务的事儿就交给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学生娃!” 萧振瀛苦笑:“让姓高的这小子听听枪声吓尿两条裤子,杀杀洋学生的威风,省得今后瞧不起咱西北军的土包子们。咱二十九军缺钱缺枪缺粮缺饷,可是更缺的是通晓中外形势的人才啊,可咱二十九军要啥没啥,那些有真才实学的读书人,谁愿意趟咱的浑水啊?如果这小子尿湿裤子之后,还敢回咱二十九军,还敢挺着腰杆抗日,那就是个有血性的真汉子,今后好好的历练一下,没准是咱西北军的张子房呢……你把心放肚里,我把老油锤和警卫排都留下是干什么使的?有老油锤在,那小子出不了事儿的!齐鲁的响马巴蜀的贼,中原到处溜光锤……老油锤那家伙滑头的很,哪里有危险用鼻子闻都能闻的出来,只要形势不妙肯定能带着大家伙跑掉!你别说,姓高的这小子和老油锤还是洛水同乡!” 赵大个子笑骂道::“老油锤又刁又滑,多少次我都恨不得枪毙了他,可这混蛋会打仗啊,我忍了几忍,最后还是饶了他!这姓高的小子斯斯文文的,一样米养百样人,这话真没说错。” 俩人坐着车边走边聊,突然萧振瀛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窗外,半晌不语。 赵大个子问道:“大哥,怎么啦?” 萧振瀛鄙夷的道:“汤玉麟,他还真的不如狗,这王八蛋跑啦!” 赵大个子愣住了:“这话是怎么说的?” 萧振瀛指指着外面的公路,只见无数辆军用卡车逶迤而行,如同一条绿色的长蛇看不到头尾。 萧振瀛冷冷的道:“全热河省,谁能调动这么多辆卡车?几百辆卡车装的满满当当的往后方开,这还不明白吗,汤玉麟把热河省的百姓祸害够了,带着细软和家小跑啦。几百辆卡车,这老王八蛋把热河百姓骨头缝里的油都给榨干啦!” 赵大个子攥紧拳头,恶狠狠的骂道:“狗杂种!” ------------ 第五十一章 卫队长老油锤 “高长官,今后咱爷们就靠您照应啦!”老油锤嬉皮笑脸的凑到高枫身边,嘴里一股令人作呕的酸臭味儿。 高枫险些被他嘴里的味儿给熏晕过去,急忙捂着鼻子躲开。老油锤却不识趣,高枫退后一步他就舔着脸凑上前一步。 胡子拉碴军服如同油渍麻花,歪戴着个军帽,嘴里叼一支烟耳朵上面还夹着一支烟,脏兮兮的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在一群器宇轩昂的西北大汉中,老油锤格外的显眼。 看到老油锤的这副尊荣,高枫就不由得想把这货一个窝心脚踹死的冲动。他实在是想不通,萧振瀛怎么会找了这么一个货色来当他的卫队长。 高枫把手揣进口袋里,也想摸支烟出来熏熏,驱散一下老油锤嘴里散发的恶臭,却摸到一个圆滚滚的小瓶子,心里一动,拿出来一看是一瓶薄荷味的口香糖。 “接住!”高枫急忙倒出一颗,丢给老油锤:“好好嚼嚼,可不敢咽了啊!” 老油锤接过来看了半天,就是不往嘴里塞,疑惑的问道:“这是啥?” 高枫给自己吃了一颗,然后没好气的道:“三步倒!” 老油锤见高枫先吃了,才放心的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道:“高长官就是爱开玩笑,您又不是老鼠,咋会爱吃三步倒呢?” 操! 被这厮给骂了,可恨的是,老油锤骂人还不吐脏字,而且还满脸堆笑,让高枫想发作都找不到借口! 老油锤嚼着口香糖,陶醉的道:“这糖吃着软绵绵的,又甜又凉,比夏天吃的沙瓤西瓜还过瘾!” 一群西北大汉看见老油锤的表情,都暗暗的吞起了唾沫,高枫又好笑又心疼,二十九军实在是太穷了,这些战场上悍不畏死的好汉,往往到死都不知道糖是什么味道的! “老油锤,给弟兄们分分。嚼到没有味儿的时候就吐掉啊,咽到肚子里会粘到肠子上的!”高枫把一瓶口香糖丢给了老油锤。 老油锤小心翼翼的捧着,挨个给士兵分发:“一个人一颗,不许多拿!” 一个排二十多人,每人一颗,剩下的老油锤毫不客气的揣了起来,还冲着高枫笑道:“这帮小子馋的很,长官是读书人面子薄,他们一会儿再要咋弄?俺帮长官收着!” 高枫真是不在乎一瓶口香糖,但是这口气咽不下去,被人占便宜不说,更可气的是这货还满嘴的便宜话,拿高枫当三岁孩子糊弄! 高枫眼珠一转,笑着对老油锤道:“有烟没有?我的烟抽完了。” 老油锤恋恋不舍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哈德门:“就这一包了,还是刚才赵登禹旅长赏俺的,没舍得抽!高长官要抽,咱没啥说的,别说是一根烟,就是要俺的命,咱也得给啊!” 高枫顿时一惊,原来那个龙行虎步的大汉居然是鼎鼎大名的赵登禹将军! 喜峰口上,一柄大刀杀的日寇胆战心惊的超级猛男,怪不得一双虎眼那么吓人! 老油锤拍着胸脯说的是慷慨激昂,却半天没舍得摸出一根,高枫劈手夺过来,冲着卫队喊道:“来,兄弟们辛苦了,一人来一支!” “就这一盒,不够分啊!”老油锤气急败坏的大叫,可是架不住一个排的卫兵蜂拥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故意把老油锤挡在后面,让他干瞪眼没办法。 一盒烟是最好的黏合剂,士兵们嘴里嚼着口香糖,嘴里叼着哈德门,红黑色的脸膛泛起笑意,明显和高枫亲近了许多。只有老油锤在一旁嘟嘟囔囔的发牢骚:“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长官,吃他一颗糖就踅摸走我一包烟!” 高枫出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扁盒三五,随手丢给了在一旁自言自语的老油锤。 “呦,这烟好,这烟好!我说啥来着,长官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咋会占俺这老丘八的便宜!”老油锤顿时转嗔为喜,急忙把扁三五塞进贴身的口袋里。 三五烟是最早进入中国的洋烟品牌之一,老油锤在二十九的军部见过,只是知道这是萧振瀛专门用来招待考察西北军务的政府要员用的,只有大人物才能抽的起。见过归见过,可是没抽过,现在高枫伸手就扔过来一盒,老油锤乐的嘴都合不拢啦! “弟兄们,高长官体贴咱这些当兵的,咱们得知道领情,今后好好跟着高长官干,谁要是有歪心,谁就是鳖孙!”老油锤得了便宜卖乖,开始煽动士兵的情绪,突然脸上的笑容僵硬了,直着眼睛半天不吭声。 “油锤哥,油锤哥,你咋啦?”几个卫兵猛冲过去,摇晃着老油锤。 “哎呦,我的娘啦,活不成啦!”老油锤突然放声嚎啕起来。 高枫被他哭的心里发毛,也过来问道:“你没事儿吧?好端端的嚎什么丧?” 老油锤一屁股坐在地上,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俺活不成啦!俺再也见不到俺媳妇啦,可怜俺的孩才十二岁还没说媳妇啊!” 高枫见他不像是有事儿的样子,忍不住冲着他屁股狠狠的踢了一脚:“有屁放,装什么死!” 老油锤哭天抹泪道:“俺把长官给俺的糖咽下去啦,这回要肠穿肚烂活不成啦!哪位兄弟行行好,帮俺把钱捎回去,可怜我存了十多年就盼着给家里盖几间房,好让俺孩娶媳妇呢!” 高枫哭笑不得,自己刚才是怕他们把口香糖咽下去,所以故意吓唬他们,没想到这个老油锤这么怕死! “给老子爬起来,大老爷们哭成这个样子,连个娘们都不如,真丢咱洛水人的脸!”高枫气哼哼的又连踢了几脚:“你且死不了呢!” 刚打算说咽了口香糖不会有事儿,高枫又忍住了,这老油锤越看越讨厌,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吓唬吓唬他。 “这个糖是请龙虎山的天师做过法的,凡是吞过这个糖的人,战场上贪生怕死就会立刻肠穿肚烂……”高枫一本正经的说着瞎话。 民国时代的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大部分人都非常迷信,尤其是洛水人更是如此,横行中原省的红枪会和刀客,更是人人拜紧那罗王,上阵之前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焚黄裱吞符水。 老油锤听见高枫的话,立刻就不哭了,用脏兮兮的袖子抹了一把眼泪道:“早说啊!俺这人啥都怕,就是不怕打仗,隔几天不杀个人手就痒得慌!俺死不了啦,死不了啊!” 听完高枫和老油锤的话,所有的卫兵几乎是同时把口香糖咽了下去,那副义无反顾的表情令高枫哭笑不得又暗暗有些钦佩……都是舍生取义的好汉! 小饭铺的那对老夫妻,送来了热菜热饭,卫队士兵吃了饭之后,高枫一摆手招呼道:“出发!“ 司机用摇把转了半天,累出了一脑子的汗,总算是把卡车发动。高枫被几个卫兵推进了驾驶室,还没坐稳,就看见老油锤嬉皮笑脸的挤了进来:“长官往里面坐坐,咱们挤挤暖和!” 卡车继续向北行进,越走就越荒凉,一路上经过的村寨基本上都是一片死寂,没有鸡鸣狗吠更不见袅袅炊烟。时值隆冬季节,天地一片肃杀之气,衰草枯杨的破败景象令人不由得心里暗生凄凉之感,路上没有车马喧嚣,只有朔风怒号。世道乱成这个样子,哪个商贾还有胆量来这里做买卖? 坍塌了的土墙,倾倒的房门,有些还能清晰的看出刀砍斧剁的痕迹,有的墙上还有圆圆的弹孔。这里还不是和日军作战的战场,村庄成了这个样子不用想也知道,要么是奉军的乱兵干的,要么就是遭到了土匪的洗劫。路边的商铺更是全都关门上板,敲都敲不开,卫兵硬生生给砸开了一家,里面早就空荡荡,柜台上的灰尘能写字了,都不晓得多久没住过人了。好容易看见一间铺子的门是虚掩着的,卫兵刚刚进门就“嗷”的一声就跳出来了,趴在路边呕吐不止。高枫忍不住好奇心作祟也去看看,只见屋里横七竖八躺着几具尸体,女子的尸体一丝不苟,老鼠在上面爬,尸体的鼻子、耳朵等突出的部位全部被啃掉了,一股无法形容的恶臭熏的高枫也狂吐不止。 偶尔在路上也能看见几个高墙大寨,不过上面都有荷枪实弹的民团守卫,他们看见穿军装的人,直接就把洋枪、土铳对准了卡车,一个个咬牙切齿像是遇见了杀父仇人。想去寨子里讨碗水喝,那是想都甭想,想吃口热乎饭菜,那更是做梦。胆敢靠近一步,吃枪子是肯定的! 破车一路不停的熄火,走走停停,到了正晌午才走了不到二十五公里,卫兵们原本豪情万丈打算在前线杀敌立功,现在心都冰凉冰凉的,也不想去看老百姓的白眼,就着凉水吃口干饼子就凑合算一顿饭。 高枫一边啃着干饼子,一边恨恨的骂道:“这奉军连他妈的畜生都不如。” 老油锤在一旁懒洋洋的接腔:“高长官,依我说,这承德就不用去了。” “为啥?” “还用问为啥?兔子不吃窝边草,啃光窝边草小命长不了,再混蛋也不能在家门口犯浑,高长官,我敢打包票,只要这里开战,热河老百姓肯定会给小日本带路打奉军,倒时候把咱爷们也给捎带进去了,那可就不值当啦!” 这话听起来很不提气,但是高枫却无力反驳,九一八事变之后,奉军的表现简直是给中国军人丢脸,其中虽然有血战江桥的马占山将军这样的好汉,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土鸡瓦犬,往往连日军的影子都没看见,就一哄而散。 丢人现眼啊! “别废话了,吃完赶紧进城!”高枫把吃剩下的一块饼子扔到路旁的荒草中,气哼哼的拍拍屁股上的土,上了卡车。 ------------ 第五十二章 飞机下了个蛋 高枫闭目养神,车子颠簸的厉害,速度更慢的如同蜗牛,摇的人筋困骨乏昏昏欲睡。不晓得过了多久,高枫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突然,车子咯噔了一下喘了几口粗气,就再也不动了,被晃醒的高枫睁开眼睛梦呓般道:“到承德啦?” “妈了个蛋,什么破车,操你祖奶奶????” 司机翻来覆去的骂,意思只有一个,就是要和车子的女性长辈发生亲密肉体关系,老油锤也睁开眼问司机:“咋不走了?” 司机没好气的道:“这啥破车啊?岁数比我爹都大,抛锚了。” “那快修啊!” “修不了!” 老油锤瞪着眼睛道:“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修不了也得修,不然咋整?” 司机苦着脸道:“油锤哥,你就是把我杀了,也修不好,这荒山野岭的连个零件都没有,我咋修?” 高枫无奈的摇摇头:“算了,别难为这位兄弟了,要不我们走走吧,到承德看看有没有零件,那里好歹也是个省城。” 车子坏了,想不去承德都不行啦,好歹承德是省城应该能搞到零件。没有卡车就算想原路返回都困难,徒步走回宣化?好几百里的路程,恐怕还没到半途就饿死了! 司机一脸无奈的道:“哎,我在这里看着车,就不进城了!搁在这里,我怕被人给拆零散了。” 高枫觉得他说的也对,就下令留下两个人帮助司机看守车辆。其他人徒步随自己进承德。 车斗上坐着的卫兵纷纷跳下车,一个个被冷风吹的清鼻涕直淌,手蜷在袖筒里,跺着脚取暖,活脱脱一群叫花子。 下了车步行的卫兵一边用袖子擦清鼻涕,骂骂咧咧的往前走。 走了大约三五里,路上渐渐人烟稠密起来,军车的喇叭声、车把式吆喝牲口的声音还有军官斥骂士兵的声音不绝于耳,川流不息的士兵和物资向承德方向汇集。城口还有东北大学的学生站在子弹箱子上演讲,慷慨激昂的声音回荡在古老的城墙上。 轰轰的炮声和爆豆般的机枪响声,已经隐约可闻,空气中似乎有股硝烟的味道,呛的肺部火辣辣的,心却热滚滚的。 高枫心情激动中带着惊惧,自己终于第一次来到了血与火的战场了,古城墙的断壁残垣和城内人仰马嘶乱成一窝蜂的奉军士兵,都明白无误的告诉他,真实的战争已经就在眼前了! 承德城内乱哄哄,除了成群结队的奉军之外,就是一脸苦相的民夫,从他们的表情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被强抓来的!道路两旁杂乱的堆积着枪弹、被服等军用物资,摞的像小山一般。高枫看看路边墙壁上钉着的路牌,这里的地名叫做头道牌楼。 “东北军的将士们,你们是英勇无畏的战士,全国的人民都在支持你们???马占山将军大战江桥,歼灭了日本关东军的滨本联队,打残了长谷旅团、天野旅团的两个联队,江省还在我们中国人手里,前面就是日本关东军,拿出你们的勇气来,显示中国军人不屈的斗志,消灭所有的敌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还我河山,打回老家去!” 从东北各地流亡、从北方各省徒步赶来的大学生和中学生,满面风霜尘土,眼睛布满血丝,显然是风尘仆仆而来睡眠严重不足,但是依然情绪高亢呼喊着抗日救亡的口号,敲着震天的锣鼓,把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还有些学生则缠着东北军的军官给他们分发武器,要参加战斗。那些奉军的士兵则是一副阴死阳活的样子,歪戴着军帽朝女学生吹口哨、飞眼,吓得这些女孩往男同学中间躲。军官也是不胜其烦,说两句不咸不淡没营养的套话就赶紧的跑开了。 到了承德城的门口,卫队们立刻精神振奋起来,西北大汉挺胸叠肚背着雪亮的钢刀,腰间驳壳枪的木盒上的油漆也用袖子擦的锃明瓦亮,一个个腰板挺的像旗枪般笔直,黑红色的脸庞在夕阳显得格外精干。 这么一支小小的部队,和城内那些半死不活的奉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过往的奉军也感觉到来者不善,下意识的闪开道路。 “快看,是二十九军,看他们的大刀真威风!”一个女学生在路旁兴奋的大喊起来。 “西北军的兄弟们,来支援承德守军啦!”学生们欢欣鼓舞,锣鼓敲的更加响亮。 一个鹅蛋脸大眼睛,两腮微微有些可爱的婴儿肥的女学生,从人群里挤了出来,横在马路中央,双手捧着一束鲜花,低着头塞到高枫手中:“这个送给你。” 说罢,红着脸飞也似的跑回学生的队伍中。 一旁的老油锤嬉皮笑脸的道:“高长官,那妮子长的不赖,我看她八成是看上你啦。要不,咱一会儿把她也带回宣化,白天给弟兄们唱曲儿助兴,晚上给你暖被窝?” 高枫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闭嘴!” 老油锤吐吐舌头朝身后的卫兵们扮了个鬼脸,引来一阵哄堂大笑。就在此时,高枫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一辆胶皮轮子大车堵住了狭窄的街道,挡住卫队前进的道路。道路狭窄人又多,不多时道路就被堵死,运送士兵和弹药的卡车司机按着喇叭,甚至伸出车窗破口大骂,赶车的把式也是把皮鞭甩的山响,那匹发了倔脾气的骡子就是死活不肯挪动半步。迎头又过来一支车队,七八辆黑色轿车后面还跟着一辆后八轮道奇大卡车。卡车用草绿色篷布盖的严严实实,车头架着一挺马克沁重机枪,车队周围还有十几个荷枪实弹的士兵护卫。 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梳着中分头的瘦子从车里下来,冲着赶车的把式大骂:“瞎了你的狗眼,还不赶紧让路!知道你挡了谁的车吗?说出来吓死你,咱热河省府的胡秘书长!” 车把式点头哈腰的道:“不是俺存心的,是这牲口它不听话啊!” 他一边说好话赔不是,一边死命的用鞭子抽那头骡子。犟骡子的名字绝对没有起错,这头骡子任凭鞭子雨点般落下,就是直挺挺的呆在路中央,死活不动弹地方。 后面轿车里伸出个圆胖脑袋,横眉立目的道:“小赵啊,怎么还没疏通?你是干什么吃的?” 中分头连忙道:“这就好,这就好!”然后朝后面的士兵叫道:“都过来,把这辆大车给掀到路边去!” 看到这个中分头穿中山装的家伙,高枫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方老三。不得不说,方老三到了二零一三年还是这副造型,确实是够复古了。 一群士兵三三两两的跑了过来,扶住车沿就要动手,车把式惊慌失措赶紧伸手拦住,边作揖边道:“老总啊,可不敢啊!这是俺东家的车,弄坏了俺可咋向东家交代啊!把俺卖了也不值这辆大车钱啊!不敢啊,老总!” 车把式苦苦哀求,就差跪地磕头了,可那些兵却当没听见,嘻嘻哈哈打闹着把马车掀翻在地,那头倔强的骡子也被带倒,车子压在腿上,骡子哀鸣着,几经挣扎却起不来,躺在地上抽搐,看来腿是被砸断了。车把式蹲在地上抱头嚎啕,那几个当兵的却哈哈大笑。 中分头摆平了那头骡子,又跑到高枫等人前面,仰着脸嚣张的道:“你们退回去,把道给我让开!” 偏巧高枫身边就是老油锤,他翻着白眼鼻孔冲天道:“给你让开?凭什么?” 中分头冷笑道:“你们挡住了胡秘书长的车队,还不赶紧让开?耽误了公务你吃罪的起吗?” 老油锤依然是那副阴阳怪气的表情:“秘书长?秘书长是个什么东西?” 中分头勃然大怒道:“你放肆,我们秘书长是热河省汤主席的内弟,你们不想活了?” “哈哈哈……”老油锤似乎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笑的前仰后合,过了半天才道:“我当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原来是汤二虎的小舅子?” 热河省主席的绰号叫做“汤二虎”,在东北话中,“二虎”是形容那种脑子缺根筋的憨货,一般人都是背后这么叫,谁要是敢当面这么说,肯定是小命不保。 “放肆!这东北地界,什么时候轮到西北军撒野?不知死活的东西!”圆胖脑袋从车里伸出来,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高枫听的火冒三丈,冷笑道:“既然如此,那兄弟就把秘书长的话,回禀宋军长和萧总参议,我们西北军回师察哈尔,这东北地界,你们就自己玩吧!” 胡秘书长顿时傻了,看看高枫一身华贵的貂裘头戴海虎皮的帽子,身边的卫队更是清一色都是彪形大汉,心里有些含糊摸不出高枫是什么来头。热河省是奉军的最后一块地盘,一旦失守奉军就成了丧家之犬,张少帅到了这个时候也慌了神,严令汤玉麟必须死守热河,而且奉军也一反常态,主动邀请中央军和西北军帮助构建热河到内长城一带的防线。 胡秘书长感觉对方是话中有话,觉得西北军是在故意找茬,好借机开溜,到时候还可以一推二六五,把责任推到自己头上,说是被热河省政府给撵走的! “这位兄弟不要动怒,大家都是公务,请兄弟约束你属下的虎贲,把路让开如何?西北军从察哈尔开赴前线,帮助我东北军守土固疆,我热河上下军民同感盛情!贵军初到热河,我本应尽地主之谊,无奈军情紧急刻不容缓,等到局势稳定之后,在下一定亲赴贵部慰劳西北军的将士!”胡秘书长换了一副笑脸,摘掉帽子露出一个圆滚滚的光头,恭恭敬敬的深深一躬到地。 高枫向来是顺毛驴,看到对方说话客气也不好再说什么,万一这家伙真是有什么重要公务,自己耽误了抗战的大事儿,那真是百死莫赎了! “高长官,你就是太好说话了!”老油锤愤愤不平,高枫不动声色的拽了他一把,将他扯到一旁。 卫队士兵纷纷退到道旁,中分头自告奋勇的指挥交通,命令堵了路口的三辆卡车退出街口, 三辆卡车发动着,依次后退,后面的两辆已经退出了街道,最前面的一辆也开始缓缓倒退。 天空传来嗡嗡的声音,像是一群蝗虫、马蜂由远至近,高枫心里一惊,飞机?难道是日本人要来空袭? ------------ 第五十三章 送我鲜花的姑娘 老油锤大惊失色,大吼一声:“快卧倒,敌机!敌机!” “哈哈,瞧你们的兔子胆!西北土包子没见过世面,这是咱奉军的飞机,我在奉天机场干过一段警卫,听声音就知道!”路边一个奉军的士兵得意洋洋的笑道。 老油锤厉声喝道:“混蛋,你们奉军哪还有飞机?都在奉天送给日本人了!” “快卧倒,卧倒!”老油锤声嘶力竭的吼道,嗓子已经劈了。 正在演讲的学生立刻呆住了,怔怔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承德城里的奉军士兵则慌不择路,没头苍蝇般的乱撞。 高枫急忙指着前面一辆正在倒车的卡车大叫:“上车,上车,老油锤,让大家上车!” “不行,飞机轰炸的时候,汽车是最大的目标!”话音未落,老油锤已经抱着脑袋趴在了地上:“都趴下,趴下!学我的样子用手抱住头!” 高枫往东边的天空望去,一个个小黑点渐渐变的清晰,日本人真的来了,而且是开着飞机来轰炸了! “快,快,把车倒出去!”中分头的脸变得煞白,死命的催促最后一辆堵在路口的卡车。 远处传来爆炸声,城里的民夫和士兵发疯般的往城口跑,高枫也懵了,第一次见到战争的场面,和自己想象中血与火的拼杀完全两样,眼前的人就像一群没王蜂茫然的冲撞。一架轻型俯冲轰炸机越飞越近,马达的轰鸣声似乎就在耳边,亡命奔逃的人们就像听见催命鬼的锁链声一样,更是慌不择路的逃窜。 飞机越来越近,已经可以清晰辨识,几乎是擦着干枯的树梢过来的,一串子弹鞭子般抽向地面的人群,正在奔跑的士兵、民夫立刻就倒下一片。高枫突然觉得一切都变得模糊和不真实,耳边的马达轰鸣和眼前割稻子一样倒下的人群似乎都是幻象。 飞机从城门楼子处拉了起来,在天空盘旋一圈然后丢下一串炸弹。高枫就这么笔直的站着,傻傻的看着空中,一个个小黑点渐渐清晰可辨,打着旋摇摇晃晃的落下。 “趴下,趴下!” 老油锤一跃而起,抱住高枫的腰将把扑倒在地。 直到这时候,高枫打了个冷战浑身寒毛竖立,猛然意识到这是真实的战争,急忙用手抱住了脑袋,一瞬间汗湿重衣。 他这才回过神意识到,刚才是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啊!自己站的笔直,不正是活靶子吗?幸好日本飞机没有朝自己射击,否则肯定是玩完了!高枫从小喜欢看打仗的影视剧,被被各种国产战争神剧忽悠,一直觉得战争是个挺好玩的事情,从小到大无数次梦想过战场杀敌,即使不能做大将军虎帐运兵,也要做个孤胆英雄。可是真到了战场上,居然给吓傻了,魂游天外如同梦游一般。 但是,那种梦游般的感觉真是很美妙,让自己神游天外物我两忘,一切的景致和战场的形态,都比平时看得更加清楚了,思维也清晰而敏锐。 “轰隆、轰隆、轰隆”三声巨响,高枫虽然抱着脑袋捂着耳朵,却也感觉耳膜要被震破了。大地在摇晃,眼前一片刺目的血红,夹杂着刀片般尖利的嘶叫。 “咚、咚” 两枚航空炸弹落在街市上,一间铺子被掀飞了房顶,门脸前面的柱子轰然倒地,抱着包裹正打算冲出门的伙计哼都没来得及哼,已经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成群结队想逃出城的奉军中间落下了一枚,爆炸中心的人瞬间就被高温熔化成了灰烬,周围的人被气浪掀上了天空重重的摔成支离破碎的残片。 刹那间,血染长街。 更可怕的是,杂乱堆放在路边的手榴弹和机枪子弹发生了殉爆,“啾啾”四处横飞的子弹和手榴弹的弹片收割着士兵、民夫、学生们的生命,在战争中无论高低贵贱,生命都是同样的廉价和脆弱。 飞机已经走远了,马达的轰鸣声不再,只有火堆里时不时还爆出一声巨响。 高枫艰难的站了起来,腿不由自主的打颤,怎么努力都不受控制,牙关碰的嘎巴巴的响。现在就是想跑都没有力气,这一刻他突然对史书中看到的英雄们肃然起敬了! 没有亲历过战场的人,绝对没有资格说自己勇敢!想象中的勇气,是肯定靠不住了! 街道除了伤者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和手榴弹的殉爆声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响动,整条街道变成死蜮,人们都像中了魔法呆若木鸡。 过了许久,“哇……”的一声,回过神的女学生惊恐的尖叫起来,音量之高完全可以压住弹药的殉爆,没有受伤的奉军士兵和民夫也如梦初醒,努力的想让已经吓软了的腿能跑起来,争先恐后的夺门而出,尽快离开这个危险万分的承德城,稀疏的人流渐渐向城门口汇集。 老油锤拍拍裤子上的土,不以为然的大喊道:“都别慌,别慌!” 高枫也从最初的梦游、惊恐中缓过神,尽管还是大口的喘气,腿已经不抖了,他猛的发现,城门口外有两辆卡车在燃烧。 承德的防务真的是不用考察了,看看奉军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战斗力,或者是说根本就没有做过任何有效的战争准备。人群更加拥挤,民夫和败兵发疯一般的向城外跑。恐惧在人与人之间传递,现在仅仅是个开始,一会儿这场逃亡将更加的疯狂。 “高长官,咱们赶快走吧,晚了被溃兵夹住,想走都走不掉了!”老油锤催促高枫道。 高枫还没说话,就听见一旁有人声嘶力竭的吼叫:“都给老子让开,让开!” 黑色轿车里掏出一个白胖脑袋,高枫一看,这不就是中分头的主子,承德的秘书长嘛! 到了这会儿,谁还管他什么秘书长不秘书长?人群继续四散奔逃,各地汇集到承德宣传抗战的学生自发的组成一道人墙,试图拦阻逃窜的奉军士兵。 “回去,回去,你们是军人!” 溃兵毫不客气的用枪托、拳头砸开单薄的人墙,将这些稚气未脱的学生打倒在地。 就在乱成一锅粥的时候,高枫的耳边突然响起了枪声。 “镗、镗、镗???” 马克沁机枪特有的铜音冲背后响起,正在四散奔逃的人群发出惊恐的叫声,高枫一个激灵,急忙回头望去。 “畜生啊!” 胡秘书长车队后面的道奇卡车的车头上那挺重机枪开火了,子弹泼风般射向堵住道路的人群。转眼间,十几个人就倒了下去! 其中,大半都是学生模样,高枫看见一个大眼睛鹅蛋脸的女孩,被一串子弹打进胸膛,上本身几乎被拦腰截断! 那个女孩,正是刚才给高枫送花的女学生! “王八蛋!”高枫眼睛通红,牙齿磨的嘎嘎响,像是要吃人的野兽,下意识的掏出勃朗宁手枪,手指扣在扳机上,却没有打响,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没拉开保险。 西北军的卫兵们也都怒火中烧,高枫大叫一声:“给我打,打死这些没人味的禽兽!” 还没等高枫的话音落下,老油锤的盒子枪搂出了一串火光,马克沁的射手打着滚就从车上翻了下来,副射手压根还能弄清状况,他压根就没想到对面的那伙子西北军会朝自己开枪,傻愣愣的捧着子弹带发呆,卫兵们齐刷刷的掏出驳壳枪,抬手就是一串火光,其中一发子弹正中额头,副射手脑袋像个被锤子砸烂的西瓜,硬挺挺的栽倒下去。 “王八蛋,给我下车!”老油锤带着卫兵,冲到黑色轿车跟前,倒拖死猪一般把胡秘书长给拽了出来。 胡秘书长此刻也再没那股骄横劲儿了,跪在地上连连自己抽自己嘴巴,片刻间白胖脸变成了酱猪头:“我该死,真不是我下的令,都是手下人自作主张,我赔钱!赔钱!” 胡秘书长说话的声音带着哭腔,看着这些眼里冒火的卫兵腿肚子转筋,不停的哆嗦。 远处不断有逃逸的士兵经过这里,他们丢盔弃甲狼狈不堪,高枫心里明白,如果再纠缠下去,恐怕败兵大批涌来,想跑都难了。 那个大眼睛鹅蛋脸的女学生被子弹切成两截的画面,不断的在脑海中闪回,高枫觉得自己的大脑里一片空白,只有漫天的血光一片刺目的红! 高枫一言不发掏出手枪顶上膛火,黑洞洞的枪口顶在胡秘书长白胖的额头上,眼神冷的结冰。 ------------ 第五十四章 我不会让你长大 老油锤急忙拽住高枫,托住他拿枪的手道:“高长官息怒,息怒啊!” 高枫目眦欲裂:“我怎么能息怒?这都是未来国家的栋梁啊,他们千里迢迢跑来宣传抗日,挨饿受冻跋山涉水好容易才到了承德,侥幸逃过日本人的炸弹,却死在政府官员的枪口之下,你让开,我崩了这个畜生!” 学生们更是愤恨不已,齐声吼道:“毙了他,毙了他!” 跟随胡秘书长的十几个奉军士兵,不晓得什么时候,已经悄悄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溜之大吉。 老油锤急的脖子上的青筋都爆起来了:“使不得啊!这王八蛋是汤二虎的小舅子,你杀了他,咱回去咋向萧总参议交代?” 高枫薅住老油锤的脖领子外后面一扭,指着倒在血泊中的学生和民夫道:“那你怎么给他们一个交代?” 老油锤咧咧嘴苦笑道:“真要杀?” 高枫冷冷的道:“真要杀!” 老油锤突然笑了起来:“那就杀吧,我躲远点,别溅我一身的血!” “杀了他,给我们的同学报仇!” “长官,不能放过杀人凶手!” 群情激奋,老油锤饶有兴致的揣着手看热闹,胡秘书长看着这些眼里冒火的西北军和学生们,吓得腿肚子转筋,不停的哆嗦。 远处不断有逃逸的士兵经过这里,他们丢盔弃甲狼狈不堪,高枫心里明白,如果再纠缠下去,恐怕败兵大批涌来,想跑都难了。 “学生们,赶紧上车,你们是国家的未来,读书的种子,不能白白的牺牲!”事到临头,高枫倒有些犹疑了,杀人这种事儿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他回头冲卫兵道:“赶快,把学生们安排上前面的轿车,咱们坐卡车走,再晚就走不掉了……把车上的人都拖下来,除了司机之外,都撵下来,敢抗拒的格杀勿论!” 胡秘书长还想说什么,却看见黑洞洞的枪口正冲着自己的脑袋,就把话合着唾沫又给咽下去了。 如狼似虎的卫兵们把七八辆轿车上的人都给托了下来,稍有迟疑的,拳头和驳壳枪的枪柄对着脑袋就上去了。轿车上拉下来六七个满头珠翠的女人,从三十多岁一直到十五六的都有,年轻点的全是浓妆艳抹,一看就知道这些是胡秘书长的妻妾们。还有三个孩子,大的十岁出头,小的那个还在怀里抱着。 一个学生领袖模样的人带着十几个学生,抱着受伤和死去的同学,怒吼道:“长官,今天不给我们一个公道,我们绝不上车!” “对,要是不给我们一个公道,就请长官从我们身上压过去!您必须要给我们一个交代,我们的同学不能白死啊!” 两个学生把身体几乎别子弹拦腰截断的女学生抬到高枫面前,她的脸上依然能看出那副不敢置信的神情。 那双大大的眼睛瞪大到了极限,透着惊恐和不甘! 这个花一样美丽的女孩,就在几分钟之前才刚刚给高枫送过一束鲜花,自己的生命就已经如花瓣般凋残! “别杀我爸爸,求求你们了,不要杀我爸爸!” 那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冲了过来,用胖乎乎的身体挡在胡秘书长身前,胡胖子赶紧把孩子推了过去:“你赶紧走,不要管我。” 老油锤晃晃悠悠的走过来,把小胖孩挡在自己身后,双手捂住他的眼睛:“小孩子别看,没啥好看的!” 真的耗不起了,再拖下去谁都走不了!高枫一咬牙,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高枫眼前爆起一朵血花,胡秘书长肥嘟嘟的脑袋突然炸开了,天灵盖被掀掉,血液混合着脑浆喷溅,高枫粘了满身满脸。 所有人都惊呆了,老油锤摸摸胖孩子的头,笑眯眯的道:“好了,现在没事儿了!”然后对旁边那个穿着翠绿色旗袍吓傻了的中年女人道:“回头改嫁的时候嫁个本分人,这样的爹会教坏孩子!” 他说话的语气极为温和,而且一直挂着微笑。中年女人已经吓傻了,木呆呆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你们杀了我爹,我长大之后要杀光你们!”小胖孩拼命的挣脱中年女人的怀抱,指着高枫愤怒的咆哮。 老油锤用一种好奇的眼光看看小胖孩:“咦,这熊孩子脾气不小咧!”说罢,老油锤脸上浮现出残忍的笑意:“既然这样,那你就别长大了!” 砰! 一声枪响,小胖孩脑袋开花,瞪圆了眼睛直挺挺的栽倒在地。 高枫惊的目瞪口呆,片刻之后怒不可遏,一个飞脚将枪口还冒着青烟的老油锤踹倒:“你混蛋,连孩子都杀,你还是不是人?” 老油锤坐在地上,理直气壮地的道:“这熊孩子说他长大要杀我咧,那我能让他长大?” “我和你们拼啦!”中年女人由最初的惊骇中反应过来,像一头失去幼崽的母兽,疯狂的扑向高枫。 砰! 老油锤坐在地上开了一枪,又是准准的一枪爆头,把中年女人的天灵盖掀掉。 “妇道人家拼啥啊?寡妇死儿子,你也没啥指望了,活着也是遭罪,油锤爷爷送你一家团聚,下辈子嫁人的时候要长眼!” 高枫几乎要崩溃,老油锤这家伙刚才还在劝自己不要杀胡秘书长,转眼间就把他的老婆孩子都给宰了!这家伙下手也太狠了! “杀的好,杀的好!“ 学生们爆发出一阵阵的欢呼,老油锤站起来向四方抱拳拱手,洋洋自得的表情如同舞台上演了一出好戏的名角儿! 杀死妇孺,这绝对是超乎高枫做人的底限,无法接受的事情,但是在人群一片欢呼声中,高枫也无可奈何。 “上车,赶紧上车!”顾不得再和老油锤多说废话,高枫招呼学生们上了前面的轿车,一辆车塞进去七、八个人,门都来不及关上就命令司机立刻开走。 学生们有些非要把死去的同学尸体带走,高枫也真是火大了,命令士兵枪托和拳头伺候,这才让他们眼泪吧嗒的上了轿车,然后哭哭啼啼的离开了承德。 前面七辆轿车都开走了,就剩下二十多个西北军的卫兵,高枫招手道:“都挤挤,一个不拉咱都上去!” 老油锤头一个攀上道奇卡车,揭开蒙的严严实实的帆布,里面全是木头箱子,推了一下死沉死沉的。 老油锤对着箱子开了一枪,木屑四溅,子弹撞击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哇,都是银元啊!” 下面的卫兵惊得合不拢嘴,拼着命的往口袋里军帽里装。还有人两人抬一个箱子就往车子下面搬。 高枫心急如焚,这败兵马上就要大规模冲下来了,要是日军尾追而来,抬手就对空放了一枪:“都不许拿,全部扔到车下,赶紧走!没命了再多钱有个屁用!” “长官,俺都六个月没见者饷了,自己不吃家里娃娃女人不能不吃啊!” “长官,你不能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啊,咱二十九军穷成什么样了?” 西北军的卫兵理都不理高枫,继续哄抢银元。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这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高枫气急败坏的拿打带踢,那些兵任凭鞋底踢到脸上,依然不管不顾的抢银元。有些败兵也看见了,纷纷加入抢钱的队伍,他们用枪托砸,刺刀捅,装银元的箱子一个个的被打开。西北军的卫兵纷纷抽出大刀,凡是敢向卡车攀爬的,一概是剁手。 转瞬间,车沿上就鲜血淋漓,惨叫声怒骂声震耳欲聋。 “赶紧走,出了承德城,追上前面的车队,我一人赏三百大洋!”高枫扯着嗓子喊道。 这一声比刚才皮靴管用多了,正在乱哄哄争抢大洋的卫兵停了手,老油锤一手提着血淋淋的大刀,一手攥着一把银元,瞪着圆眼睛问道:“长官不是哄俺吧?” “都火烧眉毛了,我哄你做什么?只要到了宣化,立马一人三百块,当天就发!谁骗你天打雷劈!不想走的人也随便,让小日本宰了,有钱你也带不回家里去!”高枫指天赌咒。 卫兵们见远处的溃兵越来越多,也知道前方很是不妙。勉强的推下去几箱子银元,就再也不肯动手了,下面的败兵发疯般的争抢,那个死了骡子一直抱头大哭的车把式也往自己的褡裢里装了小半口袋。 “司机呢?司机在哪里?谁会开车?”高枫扯着嗓子喊。 他突然发现了一个要命的问题,刚才乱哄哄的,不晓得什么时候,卡车司机偷偷溜了。 几十个人大眼瞪小眼,这些士兵当兵之前见过汽车的屈指可数,更别提会开了。 老油锤摇摇头对高枫道:“别看我,我也不会!” 现成的汽车,居然因为没有司机就要丢掉?高枫真是很不甘心,用两条腿跑恐怕前景不会很美妙。 “这可咋办,这可咋办!”老油锤愁眉苦脸的道。 高枫咬着下嘴唇道:“我来开!” 董晚晴的文具店的隔壁是一家批发糖酒的商店,高枫中学的时候经常过去玩,批发部有一辆皮卡,高枫和店主混熟了偶尔也上去摸两把,勉强算是会开车。只是开的不熟练,至于这种大卡车,那是从来都没碰过。 现在是生死攸关的时刻,拼了吧!第一次开这种重型卡车啊,老天爷可要保佑啊! ------------ 第五十五章 奥运冠军西男爵 一九三三年,三月四日下午 一百多日本骑兵艰难的穿梭于千沟万壑的丘陵地带,很多道路坑坑洼洼很容易扭断战马的蹄子,骑兵只能是下马牵着战马深一脚浅一脚的慢慢往前挪,热河的初春依然寒风刺骨草木凋敝,强劲的朔风将联队旗吹的猎猎作响。 一辆意大利进口的野战吉普蜿蜒行进在冻土上,上面的人东摇西摆几乎要从车上掉下来,副驾驶位置上的,一个身穿大佐军服的中年人扬手道:“停下来!这是到哪里了?” 命令一人接一人的传递下去,骑兵勒住战马等候下一步的指令。 联队参谋拿起行军地图看了半天,这附近就没有任何作为参照物的东西,放眼望去就是没完没了的土岭山梁。 “联队长阁下,这里地图没有标示,我们是不是追的的太快了?” 仙台师团第二骑兵联队的联队长山口正雄大佐坐在车子上眉头紧锁,他正一脑门子的官司。满洲事变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日本关东军几乎是百战百胜,大部分时刻甚至是称不上发生过战斗,所到之处几乎全部是空城。关东军的参谋和军官人人加官进爵,个个眉开眼笑,可惟独自己倒霉。 按说山口正雄大佐的资历按说混个将官是没有丝毫疑问的,可惜他出身低贱,不过是乡下泥巴腿子的儿子,先天不足后天弥补,出身寒微的人只要读书好,一样可以出人头地,可山口正雄偏偏属于死用功成绩却怎么也上不去的那种,夜夜捧着书本用功可熬瞎了双眼都没考上陆大,眼看那些陆大前六名拿着天皇御赐战刀的“军刀组”,一个个没几年就飞黄腾达,轮到自己这种考不上陆大的“无天组”,累死累活就是升不了官。 在日本陆军中,没有陆大的毕业证就相当于中国古代官场不是科举出身的,仕途一片漆黑。要想出人头地,只能是建立不世的功勋。恰巧,滨本联队攻打江桥,原本以为马占山也和其他奉军的将领一样,随便听个枪响就拿下了,没想到这个土匪出身的家伙横的没边,而且心黑手狠,江桥一战几乎将滨本联队给全歼了。山口正雄心痒难熬,主动求战,带着骑兵第二联队就去增援滨本。 山口大佐决定,啃掉马占山这块硬骨头,也许能凭借这个功劳,把佐官刀换成将官刀! 为此,山口大佐特意选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踏着冰面溜到了桥对岸,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却钻进了马占山的埋伏圈,桥边的密林中不晓得布置了多少军队,机关枪、手榴弹、迫击炮一顿狠揍,大冷天还光着膀子的敢死队挥舞着明晃晃的大刀逢人就砍,那些受伤的奉军躺在地上还在用大刀去剁马腿,实在连爬都爬不动的就抽冷子抱住一个日本兵拉响手榴弹,一个个比号称皇军精锐的关东军还要凶悍。 这是传说中听到枪声就尿裤子的奉军吗?山口正雄差点给打哭了! 也难怪他倒霉,马占山已经是内无粮草外无救兵的绝境了,也不指望今后长期作战,他已经做了放弃江桥和省府齐齐哈尔后撤的准备,但就这么走也实在不甘心,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马占山特意将自己的亲兵卫队团都拉到了江桥,仅仅捷克式机枪就放了一百挺,子弹、手榴弹更是管够,今后就不过了! 谁说奉军不能打仗来着?让他自己到江桥去试试啊!看着满地的人马尸体和受伤哀嚎的士兵,山口正雄想死的心都有。 第二骑兵联队临时组建编制不及满员的一半,但是好歹也有五六百人,一下子就死伤三四百,全须全尾的就剩下一百多,这下不但没有救下滨本,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整个仙台师团死在江桥的就有一千多人,气得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大将七窍生烟,若不是看在都是兵库县的同乡,手里又确实缺兵少将非得让他切了肚子不可。 这次中国守军在热河省布下重兵,新调任为关东军司令的武藤信义大将把第二骑兵联队的残兵败将也给招呼过来一起攻打热河,又把司令部直属的一个骑兵中队也拨给他统一指挥。 山口正雄心里明白,这是给他最后一个机会,如果再不立下大功,天皇都保不住自己的命了!所以,这次攻打热河,第二骑兵联队是跑在最前面的,山口正雄亲率一百二十八名侦察骑兵打头阵,从望远镜里看到承德城外密密层层的工事和黑洞洞的炮口,吓得头皮发麻,他几乎可以断定这里将发生一场流血漂杵的大战,而自己和身边的一百二十八名骑兵,将毫无疑问的在这里战死。 打着十二分的小心到了跟前,却发现这些用钢筋水泥构筑的坚固堡垒居然是空无一人,而到了城下之后更是欣喜若狂,连承德城都是空的。传说中由两个旅一万多人防御的承德城,居然没有一兵一卒! 山口正雄欣喜若狂,这里不是江桥,对手也不是强横的马占山,凭借区区一百多人就拿下一个由两个旅重兵守卫的热河省的省府承德,这份功劳足够吹嘘后半辈子啦! 不过,现在是追击的过于远了,连奉军的人影都看不见一个,是不是回去呢?有了攻占承德的功劳,江桥的损失完全可以弥补,甚至大佐升少将都不是不可能的,不要再中了埋伏了! 山口正雄停下车,陷入了沉思。看看千沟万壑地形极为复杂的热河,感觉这里任何一个地方,都是打伏击的风水宝地,每一道黄土梁子的后面,似乎都有可能埋藏着伏兵,也许就在下一刻,无数挺捷克式轻机枪就会响起,轻易的把自己手下的这二三百人干掉。 不得不说,江桥的遭遇,已经成了山口正雄的梦魇,令他有些疑神疑鬼。 就在他陷入深思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他刚一回头,就看见一匹雄峻到无法形容的枣红马朝着自己的车子飞驰而来,道路的崎岖和坎坷,对这匹马没有丝毫的影响,速度快如闪电。 距离越来越近,枣红马依然是直线前冲,没有一点想减速或者绕路的意思,眼看几乎就要撞到车子上了,随军参谋下意识的闭上眼睛,马上的骑士一夹马腹,战马希律律一声暴叫腾空而起,如同插上了羽翼般从吉普车的上空飞了过去,马蹄子险险的擦着山口正雄的头顶过去,把他的军帽都给带落了。 “巴嘎!”山口正雄又惊又怒。 “联队长阁下,我们就不等您了,先走了,驾、驾……” 马上的骑士穿着中尉的军服,腰间挎着一把装饰的极为奢华的军刀,他面容姣好如女子般清秀。日本陆军的军规是必须剔光头,而他军帽垂下一缕黑亮的头发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 骑士扬鞭抽了一下那匹漂亮的有些夸张的西洋高头大马,回头招呼了一下身后阴沉着脸的军官道:“井上君,快一点啊!”趾高气扬的带着二十多名骑兵插过前面队伍扬长而去。 随军参谋舔舔嘴唇,不无艳羡的道:“真不愧是西男爵啊,真是无法无天!” 第二骑兵联队的士兵齐声欢呼,脱下军帽向西竹一挥手致敬,如同在东京的剧院见到最当红的大明星一般! 山口正雄鼻子哼了一下,满胸的怒火却无法发泄出来,谁让这家伙的名字叫西竹一呢,他虽然只是个中尉,却是世袭的男爵,更别提他死去的老子西德二郎担任过两任外交大臣,和政界、军界的大佬们都相交甚厚。西竹一的老婆家武子的家世就更是显赫,父亲是伯爵,祖父是海军大将! 即使山口正雄可以不考虑西竹一的家世背景,但是西竹一的另外一个身份,却令他望尘莫及。西竹一在一九三二年,骑着他那匹名叫“天王星”的名马,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夺得了马术障碍赛的冠军,这也是日本历史上第一块马术项目的奥运会金牌。 西竹一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长相又颇为讨喜,再加上奥运会冠军的身份,在洛杉矶受到了美国民众狂热的追捧,成为好莱坞女明星的座上宾。被誉为美国人唯一喜欢的日本人。 当时,日本因为侵略中国东北,正被全世界谴责,尤其是美国掀起了排斥日本人的狂潮,,被日本各界寄予厚望,希望能扭转日本在国际上的不利局面。 西竹一载誉回国,日本举国欢庆,平民百姓挑灯夜游,天皇在皇宫亲自接见西竹一,并御赐宝刀!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背景,这样一个令日本民众癫狂的全民偶像,山口正雄还真是得罪不起,尽管心里对他那种傲慢无礼的行为恼怒到了极点,也不敢当众发作,只能是悻悻的自嘲:“西男爵的马术,真是令人佩服啊,不愧是奥运会冠军啊!” 突然,山口正雄转怒为喜,也好,毕竟这家伙现在归自己统辖,如果立功自己也有一份,如果中了埋伏吃了亏,那也是他不服从军令咎由自取! “我命令,第二骑兵联队调头回承德!”山口正雄冷笑下了命令,最好让这些目中无人的家伙碰个头破血流! ------------ 第五十六章 兵败如山倒 钢铁怪兽般后八轮道奇大卡车发出沉重的低吼,宽阔的轮胎碾过沟沟坎坎,以每小时不超过十五公里的龟速爬行。 高枫手握方向盘,小心翼翼的开着车,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方连眨都不敢眨,手心里满是汗水。 道路状况实在是太糟糕了,坑坑洼洼又冻的像钢铁般坚硬。高枫从来没有开过卡车,只是开过邻居家的的那辆老皮卡,对这辆车的性能根本就不了解,刚刚起步就憋熄火了,车子一个趔趄,上面像下饺子一样掉下来六七个,一路上熄火多次,车斗里又装着银箱子、弹药箱加上二十多个卫兵,挤的像沙丁鱼罐头,稍有摇晃就有人摔落车下,幸好都是年轻人腿脚麻利,没有人受重伤,但是崴了脚磕的鼻青脸肿的大有人在。 跑出承德没多远,前面的轿车就无影无踪了,路况极差高枫又是新司机心情紧张,开了许久才猛然想起一个要命的问题,路好像走错了。来的时候,乘坐的那辆老破车就在离承德城不到五公里的地方,这都开了一个多小时后了也没见到那辆车。 车子跑了半天多越走越偏僻,路况也越来越差,几乎连个人影都看不见了。到了天黑,高枫实在不敢再走了,看看后面也没有人追来,就露宿了一晚。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天蒙蒙亮就又壮着胆子往前开,再开下去就更荒凉了,不是山梁就是荒坡,到了天光大量,居然看见了几个蒙古包,还有几头瘦骨嶙峋的山羊,在光秃秃的沙土地里啃食草根。 难道跑到蒙古了?不至于偏的这么离谱吧? 高枫连连挠头,派人下车去问了问,结果那个穿着蒙古袍子的牧民不停的摇头,叽叽咕咕说了半天谁也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人家压根就听不懂汉语。 “高长官,咱们弄点东西吃吧,这都一天多了还水米没打牙呢!弟兄们不吃点东西,在上面吹冷风实在是受不了啊!”老油锤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忍不住提醒道。 高枫也觉得已经是饿的前心贴后心了,想了想觉得日本人不可能追这么远,也就点了点头停了车。 在承德的经历,让高枫知道了什么叫做兵败如山倒,一支军队只要是丧失了勇气,那还真不如一群鸭子,起码鸭子不会屠杀自己的同伴,而败兵则会像决堤的洪水,将挡在他们逃跑路上的一切都毁掉。老油锤经历过中原大战等多次军阀混战,算得上是经验丰富,当时就觉得不对头,催促高枫赶紧逃跑,事实证明这是绝对明智的,如果当时高枫逞英雄不肯走的话,后面的溃兵一定会把这个小小的卫队裹挟进去,成为日本军队猎杀的目标。或者是整支卫队干脆就被后面的溃兵连皮带骨头的吞噬掉。 有了这样的切身体验,高枫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历史上有那么多的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也总算是体会到了八公山上草木皆兵是怎么一回事儿。一旦军队崩溃,恐惧在人群中互相蔓延,人数反而会成为障碍,人越多对方屠杀起来的效率也就越高。高枫也有点受感染,这一路开车过来,也开始疑神疑鬼,不停的看倒车镜,总觉得身后有人尾随,又觉得道路旁边的黄土梁子上可能有小日本的伏兵。路上不断的走走停停,只要是觉得有危险的地方就派人搜索一下。 士兵们倒也没有怨言,包括老油锤在内所有人都对高枫刮目相看,觉得长官这么做是天经地义。性命攸关的大事儿,小心一点总比傻大胆要强的多。 卫兵哆哆嗦嗦的下了车,脚早就冻的麻木,所有人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 当兵下车之后,眼睛就瞄着不远处的蒙古包,他们早就盯上那几只瘦的皮包骨的山羊,那对蒙族老夫妻一看他们的眼神不善,吓得立刻把羊吆喝进了羊圈。 高枫从兜里掏出五块银元,吆喝道:“老油锤,你去买两只羊,炖上锅汤咱们暖和暖和。” 卫兵一听长官掏腰包自然是兴高采烈,老油锤带着两个士兵一起跑了过去,嘀嘀咕咕连说带比划,蒙古族老夫妻先是摇头,等看到那两个当兵的已经跳进羊圈了动手自力更生,才无奈的点头接过钱。 两只羊被宰杀干净放进大锅里,当兵的自告奋勇找来枯柴生火,过了一个多小时,锅里飘出了羊肉的香味。又冷又饿的士兵来不及等羊肉熟透,就捞出来大嚼,有的甚至把手伸进锅里。 极目四望,这里是一片荒原,地上有些稀疏的枯草,对面不远就是一道土岭,虽然不高却很陡,几乎是笔直的拔地而起。 高枫也喝了一碗热汤,感觉身子暖和了许多,吹来的风也不是那么刺骨了,心里却七上八下的,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不知道日军打到了哪里,也不知道那些来宣传抗战的学生们,有没有逃出魔掌。 想起那个大眼睛鹅蛋脸给自己献花的女学生,高枫就心如刀割,再想起那个被老油锤杀死的小胖孩,高枫心里更加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不管怎么说,杀死妇孺都是自己难以接受的行为,但是老油锤的做法却得到了所有人的赞赏,令高枫五味杂陈人生观都有些错乱。 “砰、砰、砰”远处传来一阵枪声。 正在吃饭的卫兵立刻就扔下了饭碗,抄起了家伙。老油锤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听,惊叫道:“准备战斗,日本骑兵来了!” 高枫心中一惊也抄起手枪,惴惴不安的四处张望,看看四下无人,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是日本人的骑兵?” 老油锤竖起耳朵听了听:“枪声听起来应该是日本的大正四十四年式骑枪,错不了就是四四式,枪声是从山梁子那边传过来的!你是长官,你说咋办?要不,咱打吧!” 问我?高枫暗暗叫苦,自己又没打过仗,如何知道该怎么办?不过听起来,枪声很杂乱,而且也不算密集,估计日本兵的人数不会多。 手下的卫兵虽然也不多,只有二十多人,但是这些都是二十九军司令部的卫兵。二十九军本来就以作风凶悍能打能拼出名,这二十多人又从数万人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每人配备两支二十响驳壳枪,还有两挺捷克式,车头上还架着一挺马克沁,如果日本兵不太多的话,那是很可以打一仗的! “打吧,听枪声鬼子人不多啊!”老油锤低声自语道。 “打!”高枫摔掉手中的饭碗下了决心,这几天真的憋闷坏了! ------------ 第五十七章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上) 跑了三里多地,高枫气喘吁吁才到了土岭,看着就在眼前距离却也不算近,望山跑死马这话绝对有道理。艰难的爬上了土岭偷偷往下看,眼前豁然开朗,下面是一片平坦的山谷,往外有一条堪堪可以并行四匹马或者一辆卡车的黄土小道,道路被两道山梁给挡住了,从远处很不容易发现。 山谷里两支小部队正在厮杀。对阵的双方,贴着土岭一侧的是骑着低矮蒙古马的三十多个蒙古骑兵,另外一侧是二十多个日本骑兵,不远处还有六七辆蒙古人特有的勒勒车。 看样子蒙古骑兵吃了亏,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下几十具穿着蒙古袍子的人。他们的武器也确实太落后了,大部分都是老式的单发猎枪,居然还有从枪口装火药的前镗枪,仅有的几杆军用步枪也都是锈迹斑斑不晓得是什么年月的古董。 日本兵的坐骑清一色是改良过的东洋马,尽管从望远镜里看他们应该是跑了很远的道路,人马都是征尘未洗,但是战马高大雄健士卒斗志昂扬,一看就知道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这日本骑兵的数量确实不多啊,又没有携带重武器,应该是可以打一下子!来到承德,连前线是什么样子都没看着,就被日本人的炸弹给吓跑了,说出去真是丢人啊!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里,不论主角是什么出身一上了战场就立刻战神光环附体,而自己居然连日本兵的样子都还没看见就跑了,这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打吧!” “这些鬼子也太张狂了,几十个人就敢往西边跑这么远!” “呜呜”一个熊虎般健壮的蒙古汉子吹起了牛角号,蒙古马的蹄子刨着地面的沙土,鼻子喷出热气。 蒙古骑兵挂好了猎枪,抽出直线型刀身的蒙古马刀,刀刃很窄刀背却很厚,这种刀最适合劈砍。 对面的日本骑兵也把骑枪给挂在马身上,抽出了狭长的马刀。双方都在整装列队,等待即将到来的拼杀。在这群日本骑兵的正中间,一匹漂亮的有些夸张的枣红马上,西竹一男爵微笑着看着对面正在做冲锋准备的蒙古骑兵。 对面的蒙古骑兵整队完毕,随着一声号角,像一股狂风般飞奔过来,马蹄声和蒙古骑士的喊杀声回荡在山谷。 日本兵和蒙古兵几乎是同时咆哮着,挥舞着马刀发起冲锋,两只人数虽然不多,但是都凶悍无比的队伍终于撞到了一起。 战马的嘶鸣和兵器的碰撞声在山谷里久久回旋,日本骑兵和蒙古骑兵同样的悍勇,同样的视荣誉高于生命,被砍断了手臂,被捅穿了肚皮的人,都是咬着牙一声不吭,只要没有倒地就继续战斗。 没有丝毫的花俏,只有鲜血的喷涌、马刀的闪光、骑士声嘶力竭的吼叫,构成了一副惨烈却又无比绚烂的景象。 高枫咬着一根枯死的草茎,苦涩的滋味在嘴里蔓延,那种梦游般超然于物的感觉又浮现了出来,头脑也越来越清醒,过了许久终于可以确定这是一支日军的孤军,他下定了决心:“打!” 山下的蒙古骑兵尽管也足够勇悍,而且马术、刀法都几乎无懈可击,但是日本骑兵同样是训练有素,而且这些改良过的东洋马速度极快,高大的体型带来的冲击力更是蒙古马望尘莫及的。 骑兵对决,拼的就是马快刀沉,而骑兵的冲击力极大程度上取决于马匹的速度,《三国演义》里关二爷得了赤兔马之后,几乎是如虎添翼,往往敌将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大刀已经取了对方的性命。 仅仅一个回合,蒙古骑兵就倒下了十几个人,而日本骑兵却只死了两个,还有三、四个受了轻松。日本兵在马匹上占尽了优势,尤其是面容清秀的日本军官,他下劈直刺,几乎是一刀一个,那匹枣红马简直就是蛟龙出海一般,速度快如闪电,而且和主人心意相通,日本军官砍杀的时候,它则会主动的将身体起伏成最合适战斗的高度,而且会选择主动躲避蒙古骑兵的攻击。蒙古人中,也有一个手使双刀相貌姣好的年轻人,他骑的不是低矮的蒙古马,而是一匹通身雪白的河曲劲马,虽然没有东洋马高大,速度却丝毫不逊色,而且比东洋马更健壮,死了的两个日本骑兵都是拜他手中的马刀所赐。 这一轮拼杀之后,双方的领军人物都锁定了对方主将作为目标,各自暗下决心要在下一个回合干掉对方。 骑兵交锋一个回合自动交换场地,冲杀片刻,蒙古人到了远端,现在贴近山梁的变成了日本骑兵。 战马嘶鸣,刀光血影,又是一个回合,蒙古骑兵倒下去了七八个,剩下的也几乎人人带伤,但是日军也感到了压力,尽管被砍死的只有四个人,但是剩下的人也都成了血葫芦,连日本骑兵的指挥官的军服也被锋利的刀锋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贴在后背上呼扇呼扇的像翅膀。这个日本军官不是别人,正是关东军司令部直属骑兵卫队的卫队长西竹一男爵。 西竹一虽然被砍烂了军服显得有些狼狈,但是他却非常的兴奋,在刚才的战斗中,他和蒙古骑兵的主将战马交错,电光火石之间交上了手,他仗着马快一刀砍向对方的脖子,打算把敌人斩首,可是那人眼疾手快身子一矮,西竹一的宝刀贴着头皮扫了过去,砍掉了他的水獭皮帽子还带下一缕青丝。 女的?这个凶悍如虎杀了两个帝国骑兵的年轻人居然是个女人?西竹男爵刚一愣神,对方利用两马错蹬的机会,回手就是一刀,幸好西竹一的坐骑“天王星”号称是日本第一神骏,用力向前一窜,这才让西竹一躲过被一刀两断的命运。 尽管在阎王殿前走了一遭,西竹男爵依然兴致盎然,这仗打出味道了,竟然和一个女人交手了,而且还是个长相不错的女人。西竹一身边的井上中尉满身是血,脸孔都有些模糊了,搞不清是他自己的血还是蒙古骑兵的。 西竹一的身边是一个军曹,他的战马通身的透汗气喘吁吁,鼻孔喷出浓重的白烟,他咬着牙道:“西竹君,不过我们要迅速解决这些蒙古人,再打下去战马要吃不消了。” “井上君,你说的很对!”西竹一点了点头,蒙古马个头小速度慢冲击力不行,但是胜在耐力好。骑兵对决往往就是三、四个回合就要解决战斗,小说中双方大将大战三百回合那绝对不可能,即使大将都是铜浇铁铸的机器,但是战马却受不了这样高度紧张的作战环境。好马匀速奔跑可以日行三百里,但是在高速冲击中,几趟下来就要脱力。两个回合打过之后,东洋马的速度优势渐渐减弱,而蒙古马耐力悠长的特点也显露出来。 “这一次冲击过后,就用枪解决掉这些支那人!不过,我要先活捉了那个女人!”西竹一用戴着白手套的右手指了指远处长发飘散的女骑士,嘴角挑出玩味的笑意。 ------------ 第五十八章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下) 在山梁上观战的高枫悄悄的走回去,坐进了驾驶室里,身边一个精壮的西北军士兵把车窗玻璃摇了下来,头伸在外面,端着枪比划了几下,感觉不是很舒服但是勉强不至于影响射击。驳壳枪本身就不是以射击精度见长,而是靠半自动射击的火力压制。 高枫身边的卫兵都是久经沙场的西北军精锐,对各种武器都玩的精熟,一个满脸粉刺疙瘩的壮汉带着七八个人站到卡车上,他亲自操作马克沁,副射手捧着沉甸甸的帆布子弹带,眼睛注射着远方的土岭子,其他的士兵则悄悄的上了黄土梁子,穿着黄军装的卫兵趴在光秃秃的山岭上,几乎浑然一体,从远处根本发现不了那里还躲着几十个人。 山谷里的厮杀声隔着三里路和一道土岭都还隐约可辨,高枫握紧方向盘,卡车已经发动了,马达发出“踏踏”的轰响,他在等候老油锤发信号。刚才和老油锤商量的是在双方再次拼杀,日本人的战马已经跑到极速,不可能轻易掉头的时候,老油锤带人发起攻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自己则用卡车上的马克沁封锁住出山谷的道路,一定要将这一小股日本骑兵全歼! “哒、哒、哒”土岭传来急促的枪响,几乎是同时,埋伏在那里的十多个同时用驳壳枪发起了攻击,两挺捷克式也同时开火。 高枫一踩油门,自重达到十吨的道奇大卡像发疯的大象般冲向谷口,两、三里路对于汽车来说,就是轰两下油门的事情。到了谷口,道路立刻变得狭窄起来,枪声响的像爆豆一样,两挺捷克式守在土岭上死死的压住火力。老油锤带着其余的人丛上面冲下来,用驳壳枪点射日本骑兵。 这些日本骑兵也是训练有素的部队,发现不妙,不是四散奔逃,而是摘下骑枪跳下马寻找掩体还击。但是老油锤带的这些人不是一般的东北军,而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二十九军的卫队,各个都是好枪法,再加上二十响驳壳枪的射速绝不是普通骑枪可比的,又是早就找好了目标的偷袭,几乎是眨眼间时将这些日本骑兵打倒下七八个。 高枫的大卡车终于七扭八歪的从谷口冲了进来封住道路,“镗、镗、镗”马克沁特有的铜音响起,一道道火焰组成的鞭子像地狱饿鬼的长舌般舔过战场,高大雄峻的东洋马瞬间就被撕成碎片,躲在战马身后射击的日本骑兵则被拦腰截成两段,内脏洒了满地。 井上军曹见势不妙大吼道:“我们中了埋伏,西竹男爵,你快走!” 西竹一再也不复原本那种贵族特有的彬彬有礼的表情,而是眼睛血红,攥着宝刀的手因为过分用力指关节发白,他脸孔狰狞道:“我要杀光这些支那人!” 井上军曹厉喝道:“男爵,你是要参加奥运会的,全日本都在期盼你再为皇国带回一块闪亮的金牌!为了皇国和陛下的荣誉,你必须走!” 西竹一叹了口气,一拨马头掉头就跑,“天王星”就像一道枣红色的闪电带起一溜儿的烟尘向山谷的另外一侧飞奔。 道奇卡车巨兽一般在山谷里穿行,只要是敢于还击的日本骑兵,立刻用马克沁机枪轰成碎片。 “镗镗镗”的铜音在山谷回荡。高枫老远就看见西竹一和那匹矫若游龙的“天王星”,这匹马比其他的东洋马都更高大,毛色更是锦缎般顺滑,能够拥有这样的马匹,骑士的身份肯定不寻常。 高枫轰着油门在山谷里疾驰,道奇卡车荡起的黄土让后面的人睁不开眼睛,一匹战马和一辆卡车,一前一后的追逐着。 对面的蒙古骑兵一看西竹一要跑,拉开横队拦截,五六个人立刻舞动着厚背蒙古砍刀迎了上去。 西竹一和“天王星”心意相通,他用两腿夹住马腹控住战马,挥刀挡住一个蒙古骑兵的战刀,另外一只手里握着一把手枪,“啪啪”两枪将正前方的两个蒙古骑兵打倒。“天王星”速度不减,依然在飞驰。 车斗上的马克沁射手暗暗叫苦,这些蒙古骑兵和日本军官纠缠在了一起,机枪怕误伤也不敢打了,眼见西竹一就要冲破了包围圈。高枫也不敢往前冲的太狠,怕撞上了蒙古的骑兵。 井上军曹看见那辆满是尘土的道奇大卡正在追击西竹一,连忙招呼两个骑兵跳上战马朝卡车跑去。 三个人荷荷怪叫着,边跑边用骑枪攻击。车上一个西北军的卫兵猝不及防,中弹翻滚着从车上掉了下来。 马克沁架在车头,只能向前方射击,却不能打侧面来的目标。其余的士兵站在一侧用花机关枪扫射,但是他们都不太适应在颠簸的卡车上开枪,不但没有打到日本骑兵,反而又有一个人中弹。 高枫从车窗看到有三匹马斜刺里杀来,赶紧打了一把方向盘急转弯,这下车斗里的士兵噗通噗通的摔倒在车斗里,脚下像踩了棉花站都站不起来。 等到好容易爬起来,却发现三匹战马已经就在眼前不不远了,满脸粉刺的马克沁射手急忙抱起机枪就打,但是被车子摇晃的手软脚软,一串子弹全部放了冲天炮。 “啪”的一声,一发手枪子弹在挡风玻璃上穿了个圆洞,以圆洞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出一道道的裂纹,子弹正中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卫兵的肩膀,他手里的枪立刻就掉了下来。 玻璃的碎屑擦过高枫的脸颊,鲜血淌了下来,嘴里感到一股咸腥的味道。高枫把头趴在方向盘上,油门轰到了极限,眼睛的余光看见一个面目狰狞的日本军官一手拿着手枪,一手挥舞着马刀发狂般的迎头撞来。 “咚”的一声巨响,车子轻微的摇晃了一下,只见那个日本军曹已经连人带马被撞飞了十几米,战马重重的摔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扭断脖子死去了,而那个日本军曹手里的武士刀和手枪也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他的身体从空中落下砸在马的尸体上,翻了几个滚也躺下一动不动了。 高枫再次把车头扭转,却发现刚才骑着枣红马的日本军官已经突破了蒙古骑兵的包围,打马扬鞭疾驰而去了。 高枫叹息了一下,眼看是追不上了,让他给跑了,真是遗憾啊! 自己刚学会开卡车,跑的太快没准就能给开翻了,又搞不清这里是什么地方,再追下去万一迎头撞上日军主力,那玩笑就开大了。确实是不能追击了! 老油锤带着卫兵打扫战场,看见还有气的日本兵就补上两枪。蒙古骑兵将同袍的尸体搬上勒勒车,他们一边搬运一边唱着悠远的蒙古长调,虽然不懂他们唱的是什么,但是应该可以猜出来是安魂曲之类的东西。 一个熊虎般强壮的蒙古汉子,草原男儿特有的罗圈腿甩开,大步流星的朝唐毅走了过来。 摘下皮帽子右手捂着心口,一躬到地用生硬的汉语道:“尊贵的朋友,感谢你们英勇的义举,请到我们的帐篷里喝碗酒暖暖身子吧,喀尔喀左旗所有的牧人都会把你们视为最尊贵的客人!” 喀尔喀左旗?这是什么地名? 高枫一脑门子雾水,忙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蒙古汉子被他给问楞了,忙道:“这里是我们喀尔喀左旗的属地,再往西不到一百里就是我们王爷的官寨了!” 坏了,这里是蒙古人的地方,他们都是骑马的,到哪里搞汽油啊!高枫想起指针快到底的油表就头疼。 “这车好大啊!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车呢!就是省城承德也没有这么大的车子啊!” 一个女孩子不由分说上了坐进了卡车里,她东看看西摸摸,眼睛里写满了好奇。 说话的这个蒙古女孩不过十八、九岁的年龄,身量却不低,差不多到唐毅眉毛那里,和一般身材的男子相若。肩膀也比中原的女孩宽的多,腰肢倒是满细的,草原女孩那种普遍的圆圆的脸庞,大而圆的眼睛纯净的如同一汪清泉,眉毛浓浓的,好象是墨染的一般,皮肤不是很白,小麦一般的颜色,一般人马背上长大的人都是那种罗圈腿,她的两条笔直的腿在草原女子中非常的罕见,而且长的出奇,剪裁的非常合体的紧身皮袍将发育良好的胸部更是衬托的峰峦叠嶂,起伏有致,引人遐思。 高枫不由得暗暗佩服蒙古女人,果然草原民族都是粗线条的神经,这个女孩哪里有半点刚刚经历一场生死大战的样子? “汉人哥哥,感谢你救了我们,我叫博尔琪琪格,汉名叫做博尔瑾,我父汗的官寨里有喝不完的马奶酒!”女孩大方的自我介绍道。 父汗? 高枫心里一惊,居然救了个蒙古的格格! 博尔瑾把头伸出窗外,笑嘻嘻的对老油锤等人喊道:“汉人兄弟,带上那些坏蛋的人头,到了官寨,每颗人头赏银一百两!” 老油锤等人顿时精神一振,风也似的跑过来,西北军的看家绝活砍脑袋,此时就派上了用场。甭管是死的活的,一律都是一刀两断! 高枫看见老油锤熟悉的动作,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初中时候和小混混打架,那时候自己也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只不过,用大刀砍脑袋比用三菱刮刀捅人,显得有气势的多! ------------ 第五十九章 错失良机 “你叫什么名字?” “高枫。” “暴风?好奇怪的名字。” “高枫!不是暴风!” “嗯,知道了,暴风!” 一路之上,博尔锦叽叽喳喳像只快乐的山雀,偏偏汉语说的又不好,听的高枫头大如斗。 “听我父汗说,我刚出生的时候,请了喇嘛过来帮我看相,结果喇嘛看过之后就跪下了,说我将来是个王。你说好笑不好笑,一个女人怎么能当王呢?而且我父汗是努克图,用你们汉人的说法就是公爵,扎萨克才是王。父汗说那个喇嘛胡说,又请了最出名的活佛帮我看相。结果活佛都跪了,说我将来不但会是个王,而且是手拿双刀的武王……你说,这是不是很好笑?” 说罢,博尔锦自顾自的笑起来,声音如黄莺般悦耳,高枫被她吵的头疼,更丝毫没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地方。自古道,放屁不疼算命不灵,喇嘛说几句吉利话,不就是想骗几个赏赐嘛,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这个丫头将来能不能当王,这且另说,手拿双刀倒是说中了,刚才她在马上和日本军官拼杀的英姿,确实令高枫羡慕嫉妒恨! 高枫原本以为,草原上蒙古贵族应该是住帐篷的,到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一座硕大的碉楼,说是寨子其实就是一座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城堡,巨大的青石城墙包裹着一座小小的城镇,里面有铁匠、银匠作坊。官寨的中央是一座四层的石质建筑,是喀尔喀汗的住处。正当中还按照蒙古包的样子,仿制了一个半圆形的穹顶,上面竖立着一根三米多高的金色宝顶。 高枫下车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一大群奴隶赤裸着上半身趴在地上,两个蒙古女子站在两旁弓着腰,伸出手要搀扶高枫走过人肉地毯。 高枫实在受不了这种待遇,坚决的拒绝,博尔锦笑的花枝乱颤,命人换成了红色的地毯,一直从卡车铺到官寨的大厅门口。 进了官寨之后,博尔锦用蒙语叽叽咕咕说了半天,在场的人的表情瞬息万变,脸色一会青一会红,时而凝重如水时而又哄堂大笑,博尔锦边说边用俏媚的眼睛偷瞄高枫,众人也不停的向高枫道谢。天色渐黑,在官寨外面的草地上举行了盛大的晚宴招待高枫等人。 篝火映红了夜空,甘洌的马奶酒让整个草原都醉了,姑娘们两腮的“草原红”此刻也变的鲜艳和妩媚起来,大漠上的汉子更是被酒精刺激的不顾北地夜晚的寒风,敞开了皮袍,让风尽情的吹过赤裸的胸膛,随性的挥洒着男人的豪气。空气弥漫着烤肉的香味和春情萌动的人们荷尔蒙的气息。 草原上的娱乐基本上就是摔交,每个年轻男人都拼命的在向姑娘显示自己的肌肉和力量,然后获得晚上混到女人帐篷里的机会,享受马奶酒的芳香和火热的肉体。西北军的士兵眼红的不行,当着高枫的面又不好意思过于放纵,只得咽下口水继续大吃大喝。 一个满面虬髯狮虎般雄健蒙古老人捧着纯金的碗,端着满满的一碗酒,笑容可掬的献给高枫:“万能的长生天在上,我伟大的祖先成吉思汗保佑,让我的女儿遇见了汉地的贵人,英勇的汉地雄鹰击败了东边来的饿狼,请接受我这个老人家最诚挚的敬意,喝下这碗酒吧!” 高枫到了宴会上,才知道博尔锦居然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蒙古姓是博尔济吉特。 博尔锦和他的父亲博尔达特,更是由忽必烈一系流传下来的大元朝的皇族血脉。 在清朝时期,博尔济吉特氏荣宠无限,皇太极、顺治、道光的皇后都出自博尔济吉特家族。在清朝最出名的就是孝庄皇太后。 博尔达特老头敬完酒,博尔锦再敬酒,这父女俩敬完喀尔喀部族有头有脸的贵族们继续来敬。过不多时,高枫就已经满脸通红头重脚轻,虽然他酒量不错,但是汉人所谓的好酒量到了草原基本上就是白给。这里的小孩子清早起来放羊牧马,一般都是先来半斤烧酒暖暖身子。况且喝的可不是蒙古人自酿的低度马奶酒,而是塞外的烧刀子。 烧刀子绝对是名不虚传,高枫就感觉一口下去如同吞下一柄烧红的刀子,不停的绞着自己的肠胃,觉得胃里几乎要喷火了! 博尔达特老头给高枫敬酒之后,众人就开始给他敬酒,他毕竟是有年岁的人了,又不肯服老,只要有人敬酒就口到杯干,不多时就烂醉如泥。 酒喝到这份儿上,场面就开始混乱了,喀尔喀人不分男女纷纷下场载歌载舞,七八十岁牙都掉光的老人拉起马头琴,雄赳赳的蒙古大汉用传统的呼麦挑战着人类气息的极限。几个两颊泛着“草原红”的蒙古女孩笑呵呵的把高枫从座位上拉起来,围着他跳舞。酒至半酣的高枫晕晕乎乎的就随着节拍摇晃,周围的人哈哈大笑,过了一会儿高枫醉醺醺的眼睛看到蒙古格格博尔锦几乎是身体偎依在自己身上翩翩起舞,娇柔的身躯不时的摩擦着高枫的身体,令他呼吸变得局促,耳朵根通红。 不得不说,她修长的身材和被阳光洗过的小麦色皮肤,颇为符合高枫在二十一世纪养成的审美观。 酒为色媒人,酒上头之后人就容易失控,高枫也不例外。昏昏沉沉的边喝边唱,一曲《鸿雁》引得了满堂彩。虽然唱的是汉语,但是却是蒙古民歌的调子,喀尔喀人对高枫的好感倍增。 高枫不知道自己唱了多久,又跳了多久直到后半夜才在剧烈的头疼中醒来。发现自己在官寨外面的一个帐篷里。而博尔锦这个蒙古格格居然在高枫身边就这么睡着了,上半身趴在高枫的大腿上,两个丰满的胸脯身压在高枫的身上,那种感觉有点说不出来,随着她的呼吸,还在自己两腿间最敏感的部位摩擦。 摩擦起电这个说法,绝对有道理,高枫觉得自己的某个部位已经中电了,渐渐不甘于衣物的束缚,抬起头准备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 不能这样了,再压就压断了! 草原民族的女子,还真是奔放啊! 高枫有些尴尬,却又有些心跳加速,脸上开始发烫。用手托着她的胸口想将她翻个身,好把她放在沙发上睡。可好死不死的,博尔锦的皮袍上面的扣子不晓得什么时候开了,这一下正好摸到她那个大木瓜。 手感确实是不错啊!尽管只是碰了一下,却能感受到那种细腻的肤质和坚实的弹性。这下好了,连手都被电的麻酥酥的。 睡梦中的博尔锦似乎感觉到胸口被什么东西硌的难受,身子稍微动了一下,高枫刚松口气,正准备将自己身子下面的小小高枫重新放归位,省的这样直挺挺的不雅,更重要的是别被博尔锦胸前的两座山丘压断了自己这根可长可短,变化随心的金箍棒。 可是还没等自己动手,就觉得胯下那柄火热的铁棒,已经被她纤细的小手牢牢的攥住。又被她抢先一步! 博尔锦的身材无可挑剔,最惹眼的就是她那双笔直的长腿和丰满的胸脯,现在她的胸压在高枫的身上,两条腿还不老实,盘着高枫的双腿,简直像个蜘蛛。搞得高枫从腰部以下动都不动一下。 而且,她胸口的扣子还被绷掉了,大半个胸部露在外面,一只手抓着高枫的命根子,这简直是要了亲命。 高枫不是太监也不是柳下惠这种变态,对于博尔锦这样主动投怀送抱的美女也确实缺乏抵抗力。如果不是身处蒙古喀尔喀大汗的地盘,高枫一定不介意将博尔锦连皮带骨头一口吞下。 话说,拿下一个蒙古格格,貌似也是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事情! 但是转念一想,此刻她酒醉不醒,如果自己真的把她给拿下,到了半中央的时候她醒过来翻了脸,那玩笑可就开大了……高枫不由得想起,她手拿双刀砍杀日本骑兵时候的那股彪悍劲儿,头脑立刻清醒了许多。 哎呀,怎么裤子上湿嗒嗒的?不是博尔锦睡觉流口水了吧?堂堂的蒙古格格居然睡觉也会流口水? 毁三观啊! 想到这点,高枫忙低头看去,只见博尔锦粉嫩的脸庞上,两行清泪正无声的流淌着,顺着香腮,流到高枫的裤子上,睡着了还在轻轻的抽泣。 按照道理,高枫是应该坐怀不乱的,可是,道理归道理,被睡梦中的博尔锦攥在手心里的小高枫可不是讲道理的东西,它是属哪吒三太子的,见风就长,摇头摆尾的由一个小肉虫变成了电警棍! 高枫看看已经停止了抽泣,握着自己的命根子酣然入梦的博尔锦,心里暗自哀叹,你睡的满香的,老子可要一夜无眠了! 帐篷外面,酒宴还没有散去,而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远处的天空也映出一片火红,应该是也在举行同样的篝火宴会吧,这草原的风情虽然不够精致却别有一番情趣。 突然,蒙古汉子们荷荷怪叫起来,睡意正浓的博尔锦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大吼道:“快回官寨!” 高枫一愣,忙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快回官寨,有人偷袭,那是我们喀尔喀预警的烽火!” 高枫猛然意识到,博尔锦刚才是装睡! 错失良机!高枫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 第六十章 成吉思汗的苏鲁锭 官寨周围的牧民抄起马刀、猎枪纷纷进了寨子,原本显得空旷的官寨变得拥挤,空气里满是牧人身上的羊膻味。远处烽火四起,渐渐的可以听到稀疏的枪声。 “大人,敌人来的可不少啊!”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在寨墙上忧心忡忡的道。 即使在夜色中,也可以看到远方荡起的烟尘冲天而起。一个家丁把头趴在官寨外的地面上,神情凝重的听了片刻,跑了进来道:“管家老爷,起码有一千多骑兵朝咱们这里过来,距离最多不会超过二十里!” 用耳朵听敌人来袭的方向,看烟尘判断出敌人的数量,这是草原骑兵的祖传绝技,一般都能听个八九不离十。 管家叹气道:“大汗,从方向上来看,应该是科尔沁的骑兵!” 博尔锦俏丽的圆眼睛一瞪道:“怕什么?咱们有寨墙保护,科尔沁的骑兵难道会飞?” 管家苦着脸道:“郡主,不怕他打,就怕他围!科尔沁有三千骑兵,现在又攀上了奉天省的省长臧式毅,咱们喀尔喀就一千骑兵,官寨里现在能拿枪的有一个算不个,也不足三百人!他们不要说打,围个十几天就要断粮了!” 听说来的是科尔沁的骑兵,高枫有些奇怪,博尔锦的未婚夫就是科尔沁的王爷,怎么两边会打起来?而且看起来,博尔锦父女俩并没有丝毫感到惊讶的样子。 别人的事情,就别瞎操心了,现在还是想想怎么解围吧! 高枫站在墙上思忖了片刻道:“老油锤,把那两挺捷克式机枪架在城头上,咱们的弟兄机动防御,哪个地方吃紧就支援哪个方向!博尔达特大汗,把你官寨里的汽油拿出来,把车里加满油,万一要是顶不住了!我就用卡车帮你们杀一条血开一条血路!” 这辆道奇大卡自重就达到十吨,科尔沁的骑兵除非是冲着油箱和轮胎打,否则再多人也对付不了这个钢铁巨兽。蒙古骑兵恐怕见过卡车的人都不多,又有几个人知道卡车的弱点在哪里?再说了,在颠簸的马上打快速行进的汽车,还必须要打中轮胎、油箱,再好的枪法也很难办得到。到了紧急关头,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可能的! 现在已经不是成吉思汗的年代了,指望马刀和老式的前镗猎枪对付新式步枪,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像高枫身边的这些手拿两把驳壳枪的卫兵,一个人可以打十几个甚至是几十个蒙古人。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问题应该不是很大! 只是,这官寨里的老幼妇孺就可怜了,一旦打仗最苦的还是这些没有自保能力的人。 博尔达特连声道:“好,好!快去库房把汽油搬出来,给车里加满!” 官寨里还真有一大批的汽油,这还是前两年的时候,一支东北军过境热河,用汽油、枪支换取了喀尔喀的食物,博尔达特又没有汽车,汽油又不能像煤油那样点灯,于是就搁进库房锁了起来。 高枫看见几十桶汽油就那么随意的放在库房里,不禁汗毛竖立,这要是不小心失了火,那救都救不了!急忙下令,除了加满卡车之外,剩余的汽油立刻搬到了官寨的地窖里。 “轰轰”,大地在颤抖,烟尘席卷干枯的草原,尘头像海浪般翻滚,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土腥气。 高枫第一次知道千军万马是什么感觉,上千骑兵的马蹄如同雷声滚滚,让人不禁有些胆战心惊。 官寨点起了烽火,这是召唤所有牧民保护官寨的信号,见到烽火牧民都要拿起刀枪向官寨汇集参加战斗。可即使是喀尔喀所有能拿枪的男人都参与战斗,也不过是一千左右,而敌人则可以召集三千的骑兵。 官寨里的男人把黑火药、铁砂从仓库搬到了院子里,给每门土炮都装上了火药,几个表彪形大汉手拿着松油火把,随时准备点燃火绳。其他的男人都拿着枪趴在垛口,神色凝重的望着远方,博尔锦也手拿两支驳壳枪站在寨墙上,嘴角挑出一丝冷笑,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厮杀全然不当回事儿! 从东南方向无数的骑兵挥舞着马刀荷荷怪叫着冲了过来,后面则是两匹马拉的勒勒车,火光下可以看出,车上横七竖八的捆着大批的老幼妇孺,不少女人下身赤裸掩面而泣显然是受到过凌辱。 城头的喀尔喀战士牙齿咬的嘎巴巴响,攥着枪的手不停的颤抖。 寨墙外面,密密麻麻的科尔沁骑兵在官寨外面来回奔驰耀武扬威,马刀在头顶打着旋。 两个捷克式的射手不屑的啐了一口,这里已经进入了机枪的射程,只要一声令下,这些趾高气扬的骑兵立刻就会变成活靶子。 突然,手拿望远镜的老油锤惊叫道:“高长官,这里不光是蒙古人,还有咱们的人!” 高枫接过望远镜观看,远处火光下影影绰绰有穿奉军制服的人。 高枫感情复杂的吐了口唾沫道:“什么咱们的人!一群狗汉奸罢了!等会先打这些忘了祖宗的王八蛋!” 几十个蒙古骑兵护卫着一个穿着华丽皮袍的老人骑马慢慢到了官寨下面。 博尔锦冷冷的指着火光中的老人:“果然是巴图那个欺主的老狗,攀上了奉天省主席臧克毅就飞扬跋扈起来!臧克毅不过是日本人的狗罢了,巴图给狗当狗,真是丢尽了蒙古人的脸!” 巴图瘦刮刮的脸上浮现出残酷的冷笑,他冲着城头上面喊道:“博尔达特老爷,我们大汗说了,只要您打开寨门,宣布拥护大蒙古国,交出杀死皇军的汉人,就封你做亲王!我们两家还是姻亲,你今后是大蒙古的国丈了!如果执迷不悟,打破官寨之后,喀尔喀所有高过车轮的男丁都要被处死!” 博尔锦冷冷一笑,抬手就要开枪,高枫一把拽住她道:“不要冲动,看看再说。” 她被人抓住手,正要发作,见是高枫,乖巧的将枪放了下来。 博尔达特老头手按着垛口,哈哈大笑道:“石王怎么没来?我们两家本来就是姻亲,十五年前我就把小女博尔锦许配给了科尔沁的小王爷,怎么,小王爷继承了王位,现在女婿来打岳父了?咱蒙古人可没这个规矩!你们说的这个大蒙古国,今后是我们蒙古人自己说了算,还是听日本人的?我上个月拜见了扎噶活佛,佛爷说了,我就是个努克图的命,如果要是自不量力想当王爷,那就死无葬身之地,我还想再多活几年呢!这些汉人兄弟是我们喀尔喀最尊贵的客人,按照草原的规矩,任何人只要进了自己的家门就不许别人来寻仇,巴图,你是不是喝多了日本人的清酒,醉的连草原的规矩都忘了?” 巴图管家鼻子一哼道:“你不要妄想用活佛来压我们王爷,等我们王爷当了全蒙古的汗,活佛也得要王爷来册封!否则他什么都不是!” 博尔锦实在压不住火了,厉喝道:“混蛋,你竟然连佛爷都敢亵渎!不怕死了进阿鼻地狱吗!” 巴图在马上躬身一礼,然后哈哈笑道:“王妃,今后蒙古就是石王的天下了,等您和石王成了亲,您就是大蒙古国的国母!就是活佛见了您,也得行礼的!” “啪”的一声响,博尔锦抬手就是一枪,巴图的帽子被打掉,吓的在马上噗通一声栽了下去,城头的喀尔喀战士一阵哄笑。 巴图捡起帽子,哆哆嗦嗦的往回跑,边跑还回头骂道:“好,既然不识时务,那就不要怪我们科尔沁不念两家世代的姻亲了!” 巴图管家逃了回去,科尔沁骑兵的叫声则更加响亮了,马刀在火把的映照下寒光闪闪,一场真正的大战已经迫在眉睫了! “父汗,石王早已经被巴图这老狗软禁了,现在科尔沁有三千骑兵还有那些不要脸的汉狗给他们帮忙……”博尔锦话说了一半,觉得有些不妥,转过脸看看高枫。 高枫冷冷的道:“你说的那些是狗,我们是人,于我们有何相关?你继续说你的。” 博尔锦咬着嘴唇道:“父汗,喀尔喀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了,你下决心吧!” 博尔达特沉思良久,缓缓的道:“真的要动用那件宝贝?” 博尔锦点头:“不用不行啦,光凭咱们喀尔喀一个部族是绝对挡不住这么多人的,如果这件东西落到了日本人的手里,我们就是黄金家族的罪人!死了都没脸见祖先!” 博尔达特怒喝一声:“来人,砸开官寨的金顶!” 几个蒙古大汗把梯子搬到了碉楼的顶部,挥动锤子巨斧,不多时金色的宝顶被砸碎。里面赫然出现了一柄血迹斑斑的铁枪。 “成吉思汗的苏鲁锭?真是成吉思汗的苏鲁锭啊!” 蒙古人惊骇的大喊起来,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跪下,连博尔达特和博尔锦父女也不例外,只有高枫和卫兵一脸茫然的站着,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博尔达特的喉间发出低沉的吼声,众人随即效仿一起以喉音呼喝。 呼麦? 高枫曾经听过蒙古人的呼麦,但是上百人一起呼麦还是第一次听见,数百个声音汇聚在一起,却清晰的分为数个频率,如同从远处传来的海啸声,又像远处的春雷滚过大地,令人心惊胆战。 “这是我们蒙古人至高无上的珍宝,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它具有无比的神力,能庇佑我们战胜最强大最邪恶的敌人!”博尔达特老人傲然的道。 高枫不敢置信,这么一柄锈迹斑斑的铁枪,就是传说中蒙古人的圣物,成吉思汗的苏鲁锭? ------------ 第六十一章 自寻死路 啾啾 高枫的耳边响起了流弹划破空气的声音,科尔沁的骑兵开始攻打官寨,在高枫这个仅仅看过一些军事杂志的伪军事迷看来,他们的战法都乏善可陈。一排排的骑兵冲到官寨五十米处勒住马缰,在马上用老式前膛枪射击,打一发之后从两侧闪开,下一排继续冲到寨门附近开枪。 蒙古人自古就只擅长野战,不善于攻坚。而科尔沁的骑兵大部分都只是普通的牧民,并没有打过仗,这种沿袭自成吉思汗时代的战法,放到热兵器时代就是找死。当年僧格林沁和英法联军打仗的时候,三千铁骑就是这么个打法,结果是极为悲催的全军覆没。而此刻高枫的手下,有两挺捷克式和几十支可以连发的驳壳枪,还有缴获日本骑兵的大正四十四年式的骑枪。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老油锤这些千挑万选出来的西北军精英来说,那就是打靶训练。一排排的科尔沁骑兵冲过来就倒下一片,再冲过来又躺下一群。博尔锦也手拿双枪站在寨墙上,只听见“啪啪”的枪响,几乎是弹无虚发,每一枪必有一人倒下,看的高枫暗暗心惊。 这个蒙古格格实在是太强悍了,这要是将来嫁人之后,和丈夫起了冲突……不敢想了! 原本被吓的心惊肉跳的喀尔喀人也轻松起来,不少人在寨墙的垛口看着科尔沁骑兵一波波如潮水般来送死,频频的咋舌不已。科尔沁骑兵愚不可及的打法,也遭到了奉军的蔑视,不少奉军士兵指指点点,先是窃笑后来干脆是哄堂大笑。 离官寨三里之外的土丘上,骑在马上观战的巴图恨的咬牙切齿,冲着身边站着的一个嘴角生了一撮毛的军官冷冷的道:“大人,你的人马是不是也该动动了?” 嘴角长了一撮毛的奉军的军官满不在乎的道:“这女婿打老丈人的事儿,咱是外人怕是不好插手吧?再说了,就算是请我们兄弟出手,也得是你们科尔沁的石王亲自来请。你不行!” 奉军又是一阵哄笑,一撮毛回过头故意大声道:“这人也不知趣,自己拿自己当根葱,可谁他妈的拿他蘸酱啊?” 奉军上下笑的几乎合不拢嘴,几个骑兵生生笑的从马上掉了下来,气的巴图七窍生烟,他怒吼一声:“给我听着,谁第一个冲进官寨,我赏他一千两银子,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随便他挑,再赏给他十个奴隶娃子!” 一撮毛轻蔑的鼻子哼了一下:“自寻死路!” 战况略略轻松一点之后,高枫悬在嗓子眼的心也略略松了些,他开始注意到那柄所谓的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 枪身不到三米,宽阔的枪头有两处分叉,与其说是一柄用来战斗的长枪,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件用来祭祀的仪仗。 锈迹斑斑的铁枪,用黑色的马尾毛编织的缨子,显得极为朴素。但是其中的意义却极为不平常。除了那些驻守寨墙的家丁之外,其余的喀尔喀人都无比虔诚的顶礼膜拜,尤其是几个家庙的喇嘛更是把头都快磕破了。 博尔达特趁着战事的间歇,简明扼要的向高枫讲诉了这柄铁枪的来历,以及和自己家族命运的关系。 在清朝,博尔济吉特氏风光无限,孝庄皇太后执掌大清朝政数十载。但是博尔济吉特氏中,唯独喀尔喀这一支是例外,居然只是个努克图,连个王爵都没混上,而且喀尔喀不属于蒙古八旗,族人只能靠牧马放羊为生,没有世袭的钱粮。从大清入关之后,喀尔喀蒙古的大汗必须在京城居住,不能到自己的封地去。 凡此种种不可胜数,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因为传说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就在喀尔喀。而历代的喀尔喀大汗都不肯承认。 在蒙古传说中,成吉思汗西征花剌子模的时候曾经吃了一次败仗,军心即将崩溃。成吉思汗对着十万大军发表了一次著名的演讲,要求部众“心当如铁,骨当如炭,胸当如炉,血当如汗”! 但是败兵的气势依然很颓丧,正在此时,天上划过一道光亮,一颗巨星伴着彩虹坠落,成吉思汗带人寻找,发现一个似矛非矛的东西在闪闪发光。成吉思汗命人取来,因为此物过热,谁也拿不起来,而且还在众目睽睽之下飞了起来,眼看就要消失。成吉思汗忽然心里一亮,不想再捞取别人的功劳,于是,亲手解开红沙马的肚带,卸下雕花的金鞍铺在地上,顺手把金冠帽夹在掖下,把玉带搭在肩上,跪在马鞍上祈祷,并祈祷道:不该借他人之手捞取日月,不该食他人之心自补骨血 成吉思汗是这般的虔诚,双手合十跪地祈祷着。闪光体终于回来了,并落在他的手中。成吉思汗一看,原来是金光闪闪的苏鲁锭。于是,十万将士为之欢呼击掌,十万骏骑为之摇鬃长鸣。 成吉思汗说:“这就是万众之心,胜利的旗帜!“ 一时间军心大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长生天的恩赐,十万大军欢呼声震动山谷,虎豹为之战栗。成吉思汗趁热打铁,一举率军击败了花剌子模的大军,从此之后兵锋所指无不披靡。 数百年来,草原上的蒙古各部都对这个传说深信不疑,而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几乎都是文盲的牧人中,信仰更是能轻易的驱使他们为之而战。 黑苏鲁锭不但是成吉思汗的武器,更是蒙古各部共同尊奉的战旗,据说拥有巨大的毁灭力量,是蒙古人共同信仰的圣物。只要黑苏鲁锭还在黄金家族的手中流传,就很有可能重新统一蒙古各部,而这是大清皇帝绝对不能允许的。 如果不是因为博尔济吉特氏在大清的地位过于特殊,而蒙古人又生性彪悍,大清皇帝早就血洗喀尔喀部族,不找出黑苏鲁锭誓不罢休。 高枫对这个说法不值一哂,新版电视剧《水浒传》中,宋江和公孙胜挖出天降石碑的情节不停的在脑海中浮现。估计当时是成吉思汗看到军心萎靡,伙同木华黎等人搞的一出鬼把戏。 “高长官,能否派你的人用卡车上是机枪打开一条血路,掩护我的传令骑兵?只要将黑苏鲁锭出世的消息传出去,但凡是黄金家族的子孙,都会不惜一切来保护!如果单靠我们这些人,是绝对打不过科尔沁的三千骑兵的!他们不用打,就是围着不打也把咱们饿死了!”博尔达特郑重的道。 蒙古各部中,不少部族的大汗都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博尔达特有足够的信心,他们会率部来援。 高枫点了点头,这个时候也只能如此了。凭着自己手下的二十多个人,用道奇大卡上的马克沁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倒也不难,但是想要保护全官寨的妇孺一起突围,那就难如登天了,还不如派人求援,剩下的人依靠高大的寨墙固守待援。 “老油锤,你十个人保护喀尔喀的传令兵冲出去!冲出去之后,兵分两路,你亲自去二十九的军部,把这张地图交给萧振瀛总参议!” 高枫深知,此时的中国地图极为不规范,行军打仗的时候一旦地图失真,那往往就是要命的事情,而日军的地图则精确的多。而且这副军用地图上,还标注了日军的准确方位,对装备极为简陋的二十九军,极为有用。 高枫从背包里取出那张发黄的日本军用地图,极为郑重的嘱咐道:“记住,一定要送到!” 老油锤满不在乎的道:“放心,俺办事儿从不掉链子。” ------------ 第六十二章 草原亮剑 “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 科尔沁骑兵看见寨墙上高高扬起的黑缨子铁枪,立刻想起了草原上的那个古老传说,不少人翻身下马跪拜。 巴图一个个用鞭子把他们抽起来,一边斥骂:“那是假的,真的黑苏鲁锭已经埋在了成吉思汗的陵墓里面,那是博尔达特的诡计!” 科尔沁骑兵战战兢兢的重新上马,隔着老远就开枪,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向垛口上飘扬着黑色缨子的苏鲁锭长矛的方向开枪。 寨墙上的两挺捷克式将科尔沁骑兵再次打的人仰马翻,沉重的寨门缓缓打开,道奇大卡如同怪兽一般冲了出来。车斗里站着七个西北军的卫兵,一脸粉刺的机枪手搂开机枪,泼风般的弹雨将一切敢于阻挡在身前的生物撕的粉碎。车斗里的卫兵抄起缴获的四四式骑兵枪,绞杀漏网之鱼。 战马在自重十吨的后八轮道奇大卡面前,脆弱的如同玩具,老式的滑膛枪在喷吐着火舌的马克沁面前,更是不值一提。科尔沁骑兵自发的让开道路,只想离这头广铁怪兽远一点,再远一点。 高枫驾驶着道奇大卡开路,后面是十几个喀尔喀的传令骑兵,每人准备了三匹马,紧紧的尾随在卡车后面。 冲出包围圈的过程出乎意料的简单,令高枫一直担心的奉军只在远处笑嘻嘻的观战,却没有丝毫想要帮忙的意思。在奉军和科尔沁骑兵的目送下,道奇大卡护送着传令骑兵远远的驶离了战场,深入了草原的深处。 看看身后没有追兵,传令的蒙古骑兵也松了一口气,带着用镂刻着蒙汉两种文字的传令金牌,一人双马扬鞭而去,消失在茫茫草原上。 老油锤带了七个人骑上多余的马匹,向宣化的方向而去。高枫则带着满脸粉刺的射手和一个黑脸的副射手返身回来,远远的就看见科尔沁骑兵加大了攻打官寨的力度,不少人搬着梯子向城墙边靠拢,他们用马刀驱赶虏获来的喀尔喀牧民当做人肉盾牌,慢慢的向官寨的城墙靠拢。看到本部族的老弱哭喊着蜂拥而来,城墙上的喀尔喀家丁和十几个留守的西北军卫兵,也不禁犹豫起来,枪声变得稀疏。 就在巴图自以为得计的时候,远远的就听见了道奇大卡的怒吼,伴随而来的是一串串的弹雨。 马克沁如同地狱里的火鞭,将那些面目狰狞的科尔沁骑兵撕成碎片,雄健的蒙古马被子弹洞穿,躺在地上痛苦的哀嚎,守城的喀尔喀家丁和西北军卫兵同时欢呼,巴图在马上头一昏,险些栽倒,旁边的奉军又是一阵阵的冷嘲热讽,气的他七窍生烟又无可奈何。城头垛口的两挺捷克式也不惜子弹,拼命的延伸射击把砍杀牧民的科尔沁骑兵打的四散奔逃。寨门趁机打开,博尔锦一马当先冲了出来,带着西北军的卫兵和喀尔喀的家丁,把一部分妇孺接回了官寨。高枫开着卡车断后,马克沁重机枪的威慑之下,再也没有哪个科尔沁骑兵敢于靠近。 等到道奇大卡也进了官寨,寨门再次紧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喀尔喀妇孺老弱被救了近来,人数超过百人。这些人对高枫、博尔锦磕头如捣蒜。只是他们的惨状令人心酸,尤其是一个妇女下半身赤裸,身上到处是鞭痕,腹部中了一发子弹眼看是活不成了,她怀里抱着一个七八的月大的婴儿,可怜巴巴的看着博尔锦却已经说不出一句话。 博尔锦含着泪将婴儿从她怀里抱走,低语道:“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这孩子一定帮你养大。” 妇人听到这句话,终于闭上了眼睛,婴儿在博尔锦的怀里哇哇大哭,看的高枫心如刀割。 同一个民族,同样生活在一片草原,说着同样的语言,有着同样的信仰,为什么能对自己的同胞这么歹毒? “宰了那些狗娘养的科尔沁人!” 官寨内群情激奋,家丁们咬牙切齿的要替亲人们复仇,博尔锦也自告奋勇要再冲出去把其他人也救回来,却被高枫一把拽了回来。 “你怕了?外面的是我们喀尔喀人,不是你们汉人,疼的不是你们的心!”博尔锦怒斥高枫道。 高枫突然暴怒的咆哮起来:“你这个没大脑的笨女人,闭上你的嘴!” 这一下博尔锦愣住了,她没想到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高枫发怒的样子也颇为可怕,顺着高枫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的奉军队伍里开始骚动起来。 高枫深深的呼吸了两口塞外冰凉的空气,平缓了一下心情道:“记住,我们都是人,人和畜生的区别就是人有恻隐之心,不分汉人蒙古人!” “那我们就眼睁睁的看着我们的部众受苦?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杀而无动于衷?”博尔锦不服气的道。 高枫霸道的打断了她的话:“闭嘴,让我想想!” 博尔锦此刻突然安静了下来,虽然委屈的眼中含泪却一句话也不说了,悄悄的走到一旁,将婴儿交给家里的管家婆,吩咐她弄些羊奶给婴儿喝。 管家婆摇头叹息:“可怜的孩子,还没个名字呢,就没了爹娘!格格,喇嘛都说你是大富大贵的命,你给他取个名字吧。” 博尔锦不假思索的道:“叫他术赤吧,就让他姓博尔济吉特吧!” 管家婆点头道:“术赤好,术赤好!” 术赤在蒙语中是客人的意思,而且也是成吉思汗长子的名字,蒙古人历来有以古代英雄的名字命名的习惯。 博尔达特老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来一个老式的单筒望远镜,他突然大呼一声:“日本人!” 高枫接过望远镜,把眼睛凑到了镜筒上,调整了半天的旋钮,终于看见在远处的山坡上,站着一个奉军的军官,正在点头哈腰的说着什么,而在他旁边,是一匹雄健到难以形容的骏马,马上端坐一个穿日本军服的军官。 此人手里拿着军帽,一头三七分的头发,感觉似乎有点眼熟。 再看了一眼那匹宝马,高枫猛然想起,这家伙不就是在半途上遇见的那伙日本人的头儿嘛! 原来是这家伙捣鬼! 从望远镜里观看,下面的奉军大约有两百多人,清一色都是骑兵,有几挺轻机枪没有火炮。 而高枫原本有二十多个卫兵,派出去八个人去宣化,现在只剩下十几个人,官寨里的喀尔喀家丁的武器太差,而且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战斗力不值一提。 十几个人打二百多人,即使有寨墙作为掩体,也相当困难!而且卫队的弹药也不多了,一旦形成围攻局面,弹药耗尽之后而援兵如果迟迟不能到来,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扯龙袍是死,杀太子是死,索性就拼了! “老子看中了奉军的那几挺机枪了,好玩意儿留在他们手里也是糟蹋了,谁敢跟我去冲杀一回,把机枪夺过来!”高枫强忍着心中的惊慌,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豪迈相。 这一套,高枫是从电视剧《亮剑》里学的李云龙的作风,对付当兵的粗人就得有粗办法。经过这一阵子,西北军的卫兵也服了这个年纪轻轻的长官。高枫从来没有吆五喝六的让弟兄们给我冲,而自己躲在后面。不管是路上和日本骑兵的遭遇战,还是刚才护送喀尔喀传令骑兵,高枫都是开着卡车冲锋在前。 当兵的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却不傻,长官不冲让自己冲,傻子才肯去玩命! “我跟你去!”博尔锦毫不犹豫的道。 高枫想了想:“好,让那些废物看看,咱的女人都比他们强!” 话音刚落就是哄堂大笑,高枫一时不明就里,但是看到大家不怀好意的眼光瞄着自己和博尔锦,顿时满头黑线。 昨夜俩人同住一个帐篷,这是被众人看得真真的,现在高枫哪怕全身是嘴都说不清了。 不过,这一阵哄笑也扫荡了压抑的气氛,原本心存畏惧的喀尔喀家丁的心情也轻松不少,一个个自告奋勇要跟着去打奉军。 西北军的卫兵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看着身边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心里暗暗嗟叹,以区区十几人冲击对方的二百多人,而且对方还有好几挺捷克式轻机枪。 纵然凭着血气之勇打垮了奉军,这一战下来,不知道还有几个人能活着回来! 高枫这个长官,害人不浅啊! 就在高枫做战前动员的时候,西竹一正劈头盖脸的筹码奉军的军官一撮毛。 “混蛋,为什么不尽快拿下这个寨子?” 一撮毛战战兢兢的道:“那个寨子修的坚固无比,咱们手中没有重武器,打了也是白打!我是想,派人回去调两门大炮过来……” 西竹一怒不可遏,一马鞭抽到一撮毛的脸上,当时就是一条高高的血印子:“混蛋,等你把大炮调过来的时候,整个草原上的蒙古人都已经赶到了喀尔喀!我命令你,现在立刻发动攻击!”说罢,他神色稍微温和了一点道:“这里是喀尔喀大汗的官寨,打下来之后,所有的缴获都是你们的,皇军什么都不要……除了那个传说中的成吉思汗苏鲁锭!” 成吉思汗的苏鲁锭,这几个字,西竹一说的格外的重,说完又重复了两遍,特意的强调了一下。 “是,是!”一撮毛点头哈腰的道。 说罢,他转过脸冲着奉军的骑兵道:“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屠了这个寨子,银子和娘们随便你们挑!” ------------ 第六十三章 血染苏鲁锭 奉军骑兵在军官的手枪和督战队雪亮的大刀的逼迫下,战战兢兢的向官寨发起了冲锋,战马先是小步跑,然后是慢跑,到了距离寨门一百多米的地方慌慌张张的放了两枪,就急忙向后退却。第二批的骑兵依样画葫芦,等到前一批退下之后,第二批也是远远的乱枪打鸟。 战场上的勇气和敌军的变现息息相关,看到奉军的怂样,高枫的心也平静了下来,在寨墙上的两挺捷克式掩护下,寨门缓缓打开,道奇大卡傲慢的冲了出来。在卡车的护卫下,十几个西北军的卫兵和上百名的喀尔喀家丁也杀了出来。只是喀尔喀的家丁的装备实在是太差了,还有不少人用的是家传的弓箭。 道奇打开的前挡风玻璃在来的路上和日军骑兵的遭遇战中,已经碎了。高枫顶着凛冽的北风开着车营头向奉军的骑兵冲去,博尔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用两支驳壳枪点射奉军骑兵。 满脸粉刺的马克沁射手在摇摇晃晃的卡车上,专门寻找远处的奉军的机枪手,仗着马克沁的射程远杀伤力大,压制奉军火力。 博尔达特老头站在车斗里,亲自举着那杆锈迹斑斑的苏鲁锭长枪,腰杆挺的笔直,一张黑脸上遍布虬髯,威风凛凛的扮蒙古版张飞。看见老头如同一个活靶子,好像生怕子弹打不着他的那副样子。旁边的副射手几次三番的劝他,老头昂首挺胸就是不肯低下头。机枪手也无奈,只好作罢。 高枫发现自己冲出寨门是一个绝对正确的举动,当科尔沁骑兵近距离看到苏鲁锭长枪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是翻身下马倒头便拜。几乎是一瞬间,气势汹汹的科尔沁骑兵都变成了温驯的小猫。高枫开着卡车故意在科尔沁骑兵的队列前方转了一圈,感觉压根就不是打仗,而是在检阅队伍。 “黑苏鲁锭?真是黑苏鲁锭啊!” “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生天赐予黄金家族的战神之矛!” 看到博尔达特老头手中的黑缨子长矛,科尔沁的骑兵胆战心惊,对于长生天和对成吉思汗的崇拜,早已深入到每个蒙古人的血脉之中,科尔沁人也不例外,不少人远远的就跪地膜拜,磕头如小鸡吃米,哪怕是巴图把马鞭抽断了,都不敢抬头再看一眼。 奉军骑兵倒是装模作样的冲了一次,远远的放了两枪就退下来,一撮毛偷偷看了一眼脸色铁青的西竹一,咬牙切齿的吼道:“给老子冲,给老子冲!”奈何士兵压根就不听他的。 一旁的西竹一突然笑起来,和颜悦色的对一撮毛道:“你们的家是不是在满洲?有亲人吗?” “是,我们兄弟都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不,满洲人!老婆孩子爹妈都在满洲呢!” 西竹一温和的笑道:“哦,告诉你的士兵,皇军会好好的爱护他们的家人!” 一撮毛顿时浑身发冷,看着西竹一的笑脸如同看见一条口喷毒涎的毒舌!他仿佛看见日军狞笑着冲进自己家中,听到了妻儿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一撮毛冲到奉军士兵们痛骂道:“混蛋,你们都是冲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家里没有老婆孩子啊?现在给你们两条路选,要么死自己一个,要么是被皇军杀全家!” “小鬼子狠着呢,真能干得出来啊!” “这差事真不是人干的!” 一撮毛怒喝道:“现在不是说废话的时候,给老子冲上去!现在不是咱们杀光喀尔喀人,就是被皇军杀光咱们全家!” 奉军万般无奈,不得不鼓起勇气,冲着那辆正在检阅科尔沁骑兵的道奇卡车冲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在马上放枪。 啾啾 子弹声不绝于耳,跟着车后的喀尔喀家丁也在马上开枪还击,只是都是单发的老式前膛枪,打一发之后半天都装不好子弹,几乎成了烧火棍,反而不如弓箭好使。几个手拿弓箭的家丁倒是精神百倍,连珠箭频发,居然还射中了几个奉军士兵的战马。 道奇大卡也中了几枪,不过对于这种自重十吨的后八轮怪兽来说,只要不打中油箱和发动机,几颗骑枪子弹也就是挠挠痒痒。但是机枪射手却发现了一个极为要命的问题,马克沁的子弹快用光了。一旁负责护卫的西北军的卫兵,弹药也所剩无几。只能是精确的点射,再也不能痛快的一搂一溜火光。 高枫只能是加大油门,冲着人马多的地方狠狠的扎进去,撞的人仰马翻将奉军骑兵连人带马碾成肉泥。直接撞到道奇大卡上的结果还算是运气好的,飞到半空中还没意识到痛苦就失去了知觉,死的透透的。最惨的是被卡车的侧面挂上的那种,落马之后被巨大的轮胎压断了双腿,在寒风中哭嚎的声音如同是被铁夹子夹断了腿的野狼,听的人骨头发酸。 “太君,您先撤吧,兄弟们再顶一阵子!那卡车太厉害了,咱步枪打不了啊!”一撮毛冲着西竹一苦苦哀求道。 西竹一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两百多人的骑兵被一辆卡车和十几个拿驳壳枪的西北军打的抱头鼠窜,更可气的是连手拿弓箭的喀尔喀家丁都不停的开弓放箭痛打落水狗。 “混蛋,你们的掷弹筒是纸糊的吗?帝国的掷弹筒给你们用,真是太浪费了!”西竹一毫不客气的冲着一撮毛的脸上又是一鞭子。 奉军的武器很多是从日本进口的,骑兵为了保证机动性能,大量的装备了日制的大正十年式掷弹筒。 掷弹筒其实就是一种超轻型的迫击炮,自身的重量很轻适合骑兵携带,造价也极为低廉,甚至不超过一杆步枪的价格,在日军中每个班都配备两具,奉军的骑兵营也携带了不下十具的掷弹筒。 咚咚 两发榴弹在卡车周围爆炸,道奇大卡剧烈的颤抖一下,继续向前开,而旁边护卫的西北军士兵和喀尔喀家丁则有四五个人掉下战马。战马的腹部被弹片炸开巨大的窟窿,马匹痛苦的抽搐四蹄乱蹬。 “打掉奉军的手炮!”一个西北军的卫兵冲着卡车上的机枪射手吼道。 大正十年式掷弹筒的有效射程不超过两百米,被震的头昏脑涨的机枪手,立刻向目光所及之处的掷弹兵开火,马克沁的火舌拉成一道长长的火链,把几个倒霉的掷弹兵生吞活剥。两侧担任护卫的西北军和喀尔喀家丁也朝掷弹兵射击,只可惜驳壳枪的射程有限,喀尔喀家丁的老式前装枪和弓箭就更不用提了,只能是听听响助威而已。 “暴风,冲过去,冲过去,杀光那些放炮的奉军!”博尔锦焦躁的喊道。 高枫刚刚一脚大油门憋熄了火,耳边掷弹筒的榴弹爆炸声不绝于耳,已经是手忙脚乱,听见博尔锦的话,烦躁的吼道:“闭嘴!老子叫高枫,不叫暴风!” “知道了,暴风!” 这丫头的汉语真心是没治了! 看似平坦的草原,车子真开起来就感觉到到处都是沟沟坎坎,幸好道奇大卡的车轮巨大又是大花的低压胎,才没有陷进去,但是行驶速度怎么都提不起来。一颗颗的榴弹在车体附近爆炸,冲击的气浪将残存的几块挡风玻璃也彻底摧毁,一片玻璃从高枫的眉梢擦过,带出一道血痕,险些就刺中了眼睛。 鲜血顺着眼角往下淌,使得高枫清俊的脸多了几分狰狞,博尔锦掏出手帕帮他擦,被高枫不耐烦的一肘推开。 距离奉军越来越近,捷克式的弹雨如同飞蝗,护卫的喀尔喀家丁不时有人中弹倒地,战马恋主,用喷着热气的鼻子试图将倒地不起的主人拱起,看得令人心酸。 掷弹筒发射的榴弹几次险些击中道奇大卡,车身剧烈的摇晃,把机枪射手几次从车头甩到后面,差点就扔了出去。博尔达特老头手里拄着苏鲁锭长枪,几次险些摔倒却又努力的站稳,冷冷的看着那些跪地磕头的科尔沁人,嘴里用蒙语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 “冲过去,冲过去!”博尔锦不停的催促高枫,手里也不闲着,不停的用驳壳枪点射,只是在距离摇晃的车上,她的准头急遽下降,两梭子的子弹出去,只打中了一匹马。 咚! 从一百米开外处飞来一颗榴弹,在车头的左前方爆炸,高枫下意识的打了一把方向,一股气浪顺着空荡荡的前窗冲了进来,将高枫的身体紧紧的压缩在座椅上,令他顿时感到呼吸停滞。 高枫感觉车子距离的向一侧倾斜,使劲的打方向也无济于事,轰隆一声巨响,道奇大卡终于轰然倒地。车上的机枪手和副射手年轻手脚利索,趁着卡车即将倾覆的空档,跳出了车外。俩人第一时间就跑到了车门前,七手八脚的将高枫和博尔锦往外拖。 看到令他们胆战心惊的道奇大卡被掷弹筒炸翻,奉军骑兵一边射击一边靠拢,捷克式机枪的子弹打的道奇大卡火星四溅。 两侧负责护卫的西北军士兵和喀尔喀家丁,发疯一般的拼命射击,驳壳枪、前膛枪、弓箭一起上阵,试图阻止奉军靠近。打了没多久,大家不约而同的发现没有子弹了。 博尔锦被人从车里拖出来之后,立刻大喊道:“我父汗呢?我父汗怎么样了?” 众人这才想起,博尔达特老头刚才还在车斗里,高枫被人搀扶着躲到车后,就看见博尔达特老头满脸是血倒在地上,手中还紧紧的握着那杆锈迹斑斑的苏鲁锭长枪。 “父汗,父汗!”博尔锦泪流满面,声嘶力竭的摇晃着老头。 博尔达特满脸的血糊住了那双瞪得溜圆的虎眼,任凭女儿如何的呼喊摇晃,就是一动不动,只是手里还死死的攥住苏鲁锭的枪身,血顺着微微倾斜的枪杆流向了锈迹斑斑的铁枪头。 “弟兄们,抓活的,他们已经没有子弹了!”远处传来一撮毛的叫声,伴随着一阵阵的狞笑。 高枫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恍惚间又回到了自己十四岁,被小混混用拖鞋打脸的那一瞬间。 顿时血冲脑门,只觉得一片大脑一片。 ------------ 第六十四章 夺走格格的初吻 “跟这帮孙子拼了!”西北军的卫队揣起即将打光子弹的驳壳枪,抄起标志性的大刀,眼巴巴的看着摔的头破血流的高枫,就等着这个年轻的长官一声令下发起决死冲锋。 高枫此刻感觉自己神游天外,似乎站在云端俯视众生,将战场上的一切态势看的清清楚楚,只是西北军士兵近在耳边的喊声和博尔锦撕心裂肺的哭声,都不能令他为之动容。 在承德的时候,遭到日本飞机轰炸的瞬间,高枫也曾经处于这种状态,好像是灵魂脱离了躯壳,在头顶上冷冷的洞察一切。 高枫感觉自己的视力从未有过的锐利,他几乎能看清蜂拥过来的奉军,正在用肆意的狞笑来掩饰紧张到近乎崩溃的神经,他们在马上几乎坐不稳,那枪的手都在颤抖。 奉军,从九一八那天起,就已经是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何况这支奉军还是在为异族卖命的傀儡。 “以卡车为掩体,消磨奉军的斗志,争取一发子弹就干掉一个!”高枫冷静的下达了命令。 正准备冲出去玩命儿的西北军和喀尔喀家丁,彼此相视一眼,跳下战马,用卡车倾覆的车身为依托,用驳壳枪、前膛枪和弓箭精确点射着奉军的骑兵。 距离最近的十几个奉军转瞬间就成了枪口下的亡魂,奉军的掷弹手准备发射专用榴弹被西竹一摆手制止。在他从奉天到热河之前,关东军司令部交给了他一个秘密使命,寻找到传说中的成吉思汗苏鲁锭,并将它完好无损的带回日本。 凭借在陆大受过的训练,西竹一判断出对方的弹药已经到了枯竭的边缘,枪声越来越稀疏,几乎全凭弓箭来抵抗。 “高长官,我没子弹了!” “我也没有了!” 西北军的卫兵纷纷扔掉打光了的驳壳枪,抄起了看家的大刀。一旁的喀尔喀家丁也耸肩摊手,示意已经打光了所有的弹药。 高枫感觉自己的思维前所未有的冷静,仿佛战场上的生死都与自己无关,自己只是个冷眼旁观的看客。 旁观者清,高枫的这种状态恰恰令他头脑异常灵活,奉军有十多具掷弹筒,而己方已经没有能够压制掷弹兵的重武器了,如果真要是掷弹筒火力全开,顷刻间躲藏在卡车后面人都会尸骨无存。 而奉军并没有发挥他们的优势,退一万步说,即使奉军都是猪意识不到这一点,而他们背后的主子是最擅长使用掷弹筒的日本军官。日本兵一旦打不开局面,第一反应就是呼唤掷弹兵,就如同后世的美军只要被压制就会召唤空军支援。 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奉军投鼠忌器,而能让他们忌惮的那个东西只可能是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 “博尔锦,你给我听清楚了,我去和日本人谈判,用苏鲁锭长枪换取所有人安全撤离。” “不行,这是所有蒙古人的圣物,即使牺牲性命也要保护它!” 高枫抓住博尔锦的手,把她的手放在自己心口,让她感受着自己心脏的跳动,用低沉有力的声音道:“现在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就算是我们都战死了也无济于事,日本人想要的就是成吉思汗的苏鲁锭,这是我们唯一能够翻盘的筹码!我去和他们谈判,尽量拖延时间!” 博尔锦紧握着苏鲁锭的手渐渐放开,她坚定的道:“你走,我留下!” 高枫淡然一笑:“你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你是喀尔喀的格格,生下了就注定了要享受荣华富贵,同时也注定要背负起部族的责任。带着所有的人安全的离开,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这里的人听你的,你能做的事情,我做不到。”说罢,他拍拍博尔锦的手同时用霸道的眼神制止了她到了嘴边的话。 “高长官,我去!” “我去,你是长官怎么能冒险?” 西北军的卫兵争先恐后,高枫微笑道:“谈判这种事儿,就是读书人该干的。都别争了,我去还有一线生机,你们去,只能是白白送死。” 博尔锦含着泪,从胸口取下一块鲜红的宝石吊坠,塞到高枫手中:“这是大国师章嘉呼图克图赏赐给我护身符,灵验的很,你带着。” 高枫苦笑:“干嘛对我这么好?” “你救过我。” “只有这个?还有吗?” 美女格格看看他,又低下头,眼波如水:“还有……还有就是,除了小时候我爹和活佛搂过我,你是唯一抱过我的男人。” “闭上眼,转过头,别看!” 博尔锦一头雾水,正要发问,就听见高枫冲着一个西北军的卫兵道:“把你的裤衩脱下来。” 博尔锦立刻把头转了过去,乖乖的闭上眼。 高枫从卫兵手里要来一枚手榴弹绑在了腰间,然后用一杆老式的杈子枪把白裤衩高高的挑了起来,在空中摇晃了半天,用手拢住嘴,大声喊道:“别开枪,让你们管事儿的人出来谈判!” 一撮毛老远就看见了,顿时来了精神,扯着公鸭嗓喊道:“你们已经是瓮中捉鳖,老子和你谈个鸡毛?” “不谈是吧?不谈的话,我现在就炸毁成吉思汗的苏鲁锭,咱们一翻两瞪眼!” 一撮毛听罢,不由得一愣,随即冷笑:“呦呵,还是个光棍啊?跟老子耍这一套!”说完,看看西竹一,西竹一点了点头。 一撮毛大声道:“你出来吧,我和你谈!” 高枫大声道:“老子找的是你们那边当家管事儿的,和你这个狗奴才谈不着!让那个小日本出来谈。” 一撮毛刚要骂就看见西竹一已经点头,立刻换了一副笑脸:“那你过来吧。” 高枫回头冲着博尔锦道,万分郑重的嘱咐道:“记住,一旦发现我和小日本谈崩了,你就把苏鲁锭炸掉,决不能落到小日本的手里。还有,如果我和小日本谈妥了,你们什么都不要带,所有人立刻走的远远的。” 博尔锦含着泪点头,高枫蜻蜓点水般在她的嘴唇上啄了一下,博尔锦猝不及防愣住了,高枫笑着站起来,举着挑着白裤衩的杈子枪走了出去。 夕阳拉长了高枫的影子,在他的身上镀上一层金色,博尔锦不由得看的痴了,仿佛天地间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只有这一个狭长的影子行走在茫茫草原。她轻轻的舔舔嘴唇,似乎在回味刚才的那轻轻的一吻,嘴里喃喃自语:“你就是我的男人!” ------------ 第六十五章 意料之中 在高枫一步步的走向奉军的阵营,感觉脚底下像是踩着棉花,腿肚子转筋。却发现一旁的奉军只是在偷眼看他,而科尔沁的骑兵则连正眼看一下都不敢,仿佛自己是凶神恶煞。 勇气这个东西往往是相对的,当一个懦弱的人发现对方比自己更胆小的时候,软蛋也会变成金刚。 科尔沁人是因为世世代代对苏鲁锭的崇敬,以及对黄金家族的敬仰,使得他们没有胆量和手执苏鲁锭长枪的博尔锦作对。至于为虎作伥的奉军,一支失掉灵魂的行尸走肉,又何惧之有? 高枫的胆气立刻壮了起来,腿也不软了,昂首阔步走向奉军的队伍,远远就看见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日本军官。 好漂亮的马啊!高枫可以断定,这匹马绝对不是凡品,身材高大矫健四肢匀称有力,毛色如锦缎般顺滑,前额上一撮白毛酷似一个白色的星星。 高枫不禁赞叹:“好马,好马!” 日本军官没想到高枫会是这种云淡风轻的表情,而且还有闲情逸致欣赏宝马,随即抚摸着宝马的鬃毛,淡淡的道:“阁下也是爱马之人?这是大日本第一神骏,三二年洛杉矶奥运会上,我们共同夺得了马术障碍赛的冠军!”说罢,日本军官自嘲的笑道:“支那人,怎么会知道奥运会呢?又怎么会知道洛杉矶在什么地方?” 高枫一愣,没想到这个日本军官的汉语说的还不错。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日本明治维新之前,所有的日本贵族都会学习汉学,几乎每个人都能写汉文诗。而日本骑兵更是日军中的贵族兵种,如果这个日本军官是个贵族,那通晓汉语就没什么奇怪。 奥运会?马术冠军! 高枫突然想起,自己在进入梦境之前,曾经在贴吧发过一张帖子,把那块仿古军用表的照片发到了贴吧,曾经有吧友告诉过自己,在硫磺岛战争纪念馆里,见过一块同样的手表,而手表的主人是日本贵族西竹一男爵,此人是三二年洛杉矶奥运会的马术冠军。 “阁下莫非是西男爵?这匹马就是天王星?”高枫脱口而出道。 对面的日本军官愣住了,半晌之后他才道:“哦,阁下知道我?还知道天王星?” 高枫莫测高深的笑了笑:“我是过来谈判的,不是攀交情的,说正题吧。” 西竹一随即正容道:“我们有必要谈判吗?你们已经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连一只鸟都飞不出去。而且你们已经没有了弹药,现在我不是和谈判,而是通知你放下武器投降,大日本帝国会依照国际公约,给与你们人道的待遇。” 高枫似乎是听见了最好笑的笑话,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人道?国际公约?” 西竹一看见高枫的表情,愠怒的道:“我的话很好笑吗?” 高枫也懒得和他废话,和日本人讲人道、国际法,那简直是对牛弹琴,随即冷冷的道:“既然不想谈,那咱就一拍两散!” 说罢转身就要走,一群狐假虎威的奉军端起骑兵枪挡住了他的去路,高枫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摸出一支烟点上,悠然的抽了起来,权当这些人不存在。 西竹一也不禁被这个中国人的做派弄的好奇心发作,故作不屑的道:“装腔作势,你以为你们还能逃的掉吗?” 高枫笑着道:“没事儿,我有的是时间和你们耗!只要我在半个小时之内谈不出结果,我的人就会炸掉苏鲁锭长枪。” 西竹一心里一惊,眼角抽动一下之后,又平静的道:“那与我有什么相关?就算你们全部自杀,我也会当做欣赏一场经典的中国戏剧。” 高枫鄙夷的斜乜了他一眼:“真不在乎?那咱们就耗半个小时,我就想知道,如果你拿不到苏鲁锭长枪,你回去怎么交代?” 西竹一眼睛喷火,怒视高枫,却发现高枫只是笑眯眯的抽烟,西竹一深深的呼吸了几口草原上冰冷的空气之后,换做笑脸道:“哈哈,我就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说说你的条件吧!” 高枫扔掉烟蒂,用鞋底捻灭,拍拍裤子上的灰尘之后道:“很简单,让喀尔喀人和我的人撤离,当我确定他们已经安全之后,我会把苏鲁锭交给你。在此之前,只要让我感觉到你们有任何的异动,我会毫不犹豫的炸毁成吉思汗的苏鲁锭!” 西竹一用好奇的眼光看着高枫道:“你真的不怕死吗?” 高枫笑着道:“怕啊,我怕的要死。” “既然怕,还还敢和我条件,不怕我现在就砍了你吗?” 说罢,西竹一毫无征兆的抽出战刀,奔着高枫的脖子就砍了下来,一道冰凉的刀风掠夺高枫的鼻梁擦着皮肤劈了下来。高枫下意识的缩了一下脖子,一旁的奉军哄堂大笑。 高枫脸色一寒,啐了一口道:“下三滥!” 见自己没有吓倒高枫,西竹一感觉很是无趣,悻悻的将战刀塞进刀鞘,故作傲慢的道:“你觉得我有必要答应你的条件吗?你实在是太无知了,大日本帝国怎么会在意一柄锈迹斑斑的长矛?” 高枫对这种说法不值一哂:“既然不意,你可以下令进攻了。你已经知道了,我们弹药快用光了,也就剩下几颗手榴弹了。” 西竹一心里恨的痒痒,但是还要保持贵族那种从容不迫的气度,憋的肚子生疼。在昨天的遭遇战中,他的副手井上清一被高枫用卡车给撞死了。死了一个大尉,对于日军不算什么,要命的是井上清一不是普通的日本下级军官。他的妻子千代子为了不让即将出征的井上清一分心,在丈夫出征的当夜自杀,被天皇封为“昭和烈女”,皇后亲自给井上清一绣了“千人针”。 井上清一的死,给西竹一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如果再不能把成吉思汗的苏鲁锭带回日本,那西竹一在军方的前途将是一片黑暗。 “好吧,我答应你的条件!”西竹一咬牙切齿的道。 高枫平淡的道:“意料之中。” 西竹一被他这种态度气的心口疼,感觉局面似乎都在对方的掌握中,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对方控制,甚至连自己的反应都不出对方的预料。 在高枫的眼中,西竹一似乎是一丝不挂,简直就是透明的! “让这家伙再嚣张一会儿!等拿到成吉思汗的苏鲁锭之后,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恐惧!”西竹一心里暗暗的发狠。 ------------ 第六十六章 战神之矛 高枫坐在官寨的城墙上,通过垛口冷冷的望着下面的一切。喀尔喀牧人携家带口赶着勒勒车逶迤而行,渐行渐远。西北军的卫兵是被高枫手枪顶着脑袋,硬逼着走的。令高枫有些失望的是,博尔锦带着族人走的时候,竟然头也没回甚至连一句依依不舍的话都没有。在另外一个时空,高枫看影视剧的时候,每每到了关键时刻男女主角却还在哭天抹泪的道别都会想骂脑残导演,此刻孤零零的孑身一人却有些羡慕那些狗血剧的主角。 自己真是没有主角光环啊! 西竹一还算是言而有信,将奉军和科尔沁骑兵集中在一起,坦露在高枫的视线之内,让开大道任由喀尔喀牧人撤离。高枫心里明白,他根本不在意这些喀尔喀人的生死,他在意的唯有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一旦这柄传说中的东方战神之矛落在日本人的手里,那些首鼠两端的蒙古王公就很可能会投靠日本,东西蒙古、热河、察哈尔这些蒙古人聚集的地区,就很有可能落入日本人的掌握之中。 高枫腰里绑着手榴弹一个人坐在官寨的寨墙,手里紧紧的握着那柄锈迹斑斑的长枪,枪杆上满是殷红的鲜血,有喀尔喀大汗博尔达特的血,也有高枫的。道奇大卡倾覆的时候,高枫也摔的头破血流,现在身上到处都疼却不知道到底哪里受伤。 现在官寨下是成百上千的奉军和科尔沁骑兵,等到喀尔喀人走远之后,自己就要依照约定把苏鲁锭长枪交给西竹一。如果真的这么做了,那日本将轻易的控制各个蒙古部落,自己岂不是成了汉奸? 真是不甘心啊! 即使高枫把苏鲁锭长枪给了西竹一,又怎么能保证他会放自己安然离去?日本人的诺言,那还不如个屁! 高枫摘下挂在脖子上的护身符,苦笑的摸了摸,希望这东西真的能灵验。 前两次进入这种似梦非梦的情境,最多也就一天就梦醒回到二十一世纪,而这次已经两天多了,居然还在一九三三年,此刻的高枫特别希望耳边突然想起雷鸣般的钟表滴答声,然后自己眼前一黑,然后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 护身符是一块浑然天成的红色石头,有类似水晶的通透同时又有微微闪亮的金属光泽,搞不清到底是什么材质,估计是某种金属的矿石。形状如同一个具体而微的矛头,用一个纯银的链子穿着。链子上镂刻着古奥的字符,有点像是在寺庙里见过的梵文,反正高枫也看不懂。 太阳渐渐向西偏斜,高枫感觉越来越冷,喀尔喀部族的人也早已走远,离和西竹一约定的交接苏鲁锭的时间则越来越近。太阳落山之前,高枫如果不交出苏鲁锭长枪,奉军将攻打官寨。而此刻,偌大的官寨空空荡荡只有高枫一人而已。下面的寨门也是开着的,事实上关着也没用,就凭高枫一个人据守官寨,那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长河落日下,形单影只的感觉真是不好受啊!感觉好像已经被全世界抛弃,满眼望去除了荒草黄沙就是敌军。 哒哒哒 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高枫定睛望去,一匹枣花马上端坐着一个女子,竟然就是博尔锦。 刚才高枫心里还有些暗暗的失落,觉得博尔锦走的过于决绝,此刻看到她返身回来,顿时心就悬了起来。 博尔锦催马从敞开的大门进了官寨,沿着甬道策马上了寨墙。 “你回来干什么?找死啊!”高枫气急败坏的道。 博尔锦笑容如夏花般灿烂:“我是喀尔喀的格格,护送族人脱离险境是我的职责,现在族人已经脱险,我就该和心爱的男人死在一起。” 高枫一时间竟无语凝噎,片刻只看喃喃自语道:“你这是何苦啊?” 博尔锦一个漂亮的骗腿跳下马,走到高枫身边,无声的挽着他的手臂。 啪啪 官寨下面想起掌声,高枫往下看去,只见西竹一骑着马站在城墙下,笑着鼓掌道:“真是一幕情节曲折的戏剧啊!不过我现在没有时间欣赏,我已经按照约定放走你们的人,现在该是你们履行诺言的时候了!” 高枫淡淡一笑:“那你可接住了!” 说罢,甩手将苏鲁锭长枪丢了下去。 高枫的动作太快,博尔锦甚至连阻拦的动作都来不及做,就看见浸满高枫、博尔达特鲜血的苏鲁锭,从空中落下斜插在荒草中。 西竹一催马赶过去,正要拔起地上的苏鲁锭,就看见一个小黑点从天而降,他是职业军人心中一惊,双腿一夹马腹就跳了开来。 一声爆炸的巨响,一颗手榴弹在距离西竹一不足五米的地方炸开,雄峻的天王星哆嗦了一下,发出刺耳的嘶鸣。 “八嘎!狡猾的支那人!” 西竹一刻意显摆自己的贵族风范,自以为震慑住了高枫,当高枫将苏鲁锭长枪抛下来的时候,西竹一更是认定,那个中国年轻军官已经对自己俯首帖耳,就像奉军一样即将成为自己的鹰犬爪牙,就在他志得意满的瞬间,没想到被扔了一颗手榴弹。 啪啪啪 三声手枪的响声,子弹打入干硬的地面,吓的西竹一策马疾驰,却感觉天王星没有往日的速度,跑起来有些一瘸一拐。 官寨上的高枫遗憾的摇了摇头,自己的枪法实在是太烂,连开三枪却连西竹一的毛都没打中,只是刚才的手榴弹炸伤了他的宝马天王星。 西竹一一口气跑出两百多米,脱离了手枪的射程之外,这才跳下马,发现天王星的后腿已经满是鲜血,一路上也溅满了马血,看起来受伤不轻。 “八嘎,给我活捉那个支那人,我要把他绑在马尾上拖死他!”西竹一声嘶力竭面容扭曲,再不复原先那种贵族的淡定从容。 奉军一拥而上,冲着官寨冲了过去,高枫和博尔锦对视一眼,苦笑着将手放在了腰间,手指扣在了手榴弹的拉环上。 嘟嘟嘟 远处传来低沉的号角声,一只、两只,漫山遍野的号角声混合在了一起,伴随着号角的是蒙古人悠长的呼麦声。 博尔锦惊喜的大喊:“暴风,我们的援兵到了!” 进入喀尔喀人营地的山谷口,无数手拿老式火枪和弓箭的蒙古骑兵呼啸而来,从四面八方还有更多的人在向这里汇集。凡是属于黄金家族血脉的蒙古部族,都派出了全部的人马,不眠不休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喀尔喀大汗的官寨。 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决不能让苏鲁锭长枪落在外人的手中! 在山谷中,还有一支穿着土黄色军装的骑兵也在飞驰突进,为首的正是老油锤,他到了山谷口突然停了下来。 “油锤哥,你怎么不走啦?” 老油锤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上,笑眯眯的道:“你看看这漫山遍野的人,如果高枫已经死啦,足够给他报仇的,如果他命大还活着,也肯定能解围了!你们去吧,我就不跟着去啦,我得回洛水老家啦!” “油锤哥,你要当逃兵?” “咦,别说的那么难听!你想想,我杀了热河省主席汤二虎的小舅子,咱宋军长和萧总参议今后还得和汤二虎他们共事,我不跑的话,宋军长、萧参议咋办?杀了我给汤二虎的小舅子偿命,那咱二十九军的军心就散了,如果保住我,咱二十九军和奉军的仇就结的深了!我走了,对谁都好!” “油锤哥,那你走了之后咋办?” 老油锤笑着晃晃手中的驳壳枪,又拍拍鼓鼓囊囊的腰包,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有这,还有这,我哪里去不了?” 说罢,老油锤拨转马头扬长而去,一边跑一边自言自语道:“高枫,我可是把援兵给你带到了,咱老油锤来的可不算晚吧?你要是命不济已经死了,可不能怪我!”说罢,他又恶狠狠的抽了马屁股一鞭子:“高枫,你这个鳖孙,汤二虎小舅子家的那个小崽子说长大要杀我,那我先宰了他不让他长大,我做的有啥不对?你个鳖孙还踢了我两脚!这个仇老子记着呢,今后我给儿子,嗯,孙子,嗯,重孙子,对重孙子!我重孙子起名就叫高枫……今后,我是高枫的太爷爷!” 老油锤越想越得意,快马加鞭向南跑去。 官寨上的高枫看见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人群,精神为之一振,而官寨下的奉军和科尔沁人则吓的面无人色。西竹一又惊又惧,自打九一八事变以来,日本势如破竹几乎没有遇见过像样的抵抗,即使是在在江桥之战中遇见了硬骨头的马占山将军,那也只是一支孤军。马占山自始至终都没获得友军的支援。 而今天,西竹一看到了穿着蒙古袍子的牧民,土黄军装的西北军,还有穿着僧袍手执铁杖的喇嘛,所有人一边呐喊一边放枪,如潮水般杀了过来。 高枫看到援兵到来,从官寨里冲了出来,跑到下面费力的从地上拔起苏鲁锭长枪。 看到高枫将苏鲁锭长枪高高举起,各路援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 博尔锦站在寨墙上没有下去,只是骄傲的看着高枫,看着夕阳洒在他的身上,给他身上镀上一层金色,如同图画上身披金甲的古代武士。 “这是我的男人,我博尔锦的男人!” 援兵呼啸着冲向科尔沁人和奉军,早已吓的腿脚发软的奉军和科尔沁人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但是援兵并没有打算放过他们,西北军的大刀、蒙古骑兵的马刀、执法喇嘛的铁棍,毫不留情的将他们的斩首、打碎头颅,肮脏的血成了荒草的肥料。 西竹一见势不妙,策马冲出山谷,仗着天王星出类拔萃的速度以及奥运马术冠军的超凡骑术,从包围圈的缝隙里逃了出去。西北军和蒙古骑兵哪里肯放,纷纷追击,却只能看见西竹一和天王星的身影越来越小,渐渐消失在视野中。 滴答滴答 高枫刚刚拿起苏鲁锭长枪,就听到耳边隐隐有表针走动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从轻声的滴答变成震耳欲聋的雷鸣声。 高枫的意识渐渐模糊,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博尔锦和各路援兵却看得目瞪口呆,只见手执黑苏鲁锭的高枫,身子在夕阳下越来越模糊,当众人不敢置信的眨眨眼的时候,就发现高枫和黑苏鲁锭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个人一杆战神之矛,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消失了! 所有的蒙古人都跪了下来,僧兵一边磕头一边念经,天地间梵音佛唱和呼麦声汇成巨响,直插云霄! ------------ 第六十七章 世界的轴心 一九三六年柏林奥运会 奥运会马术比赛正进行的如火如荼,观众被骑手精湛的技艺折服,欢呼声不绝于耳。 “尊敬的元首,下面正在比赛的就是敝国男爵西竹一,他的父亲是西德二郎,曾经担任过驻德国的大使。西竹一男爵是三二年的洛杉矶奥运会的马术冠军,他的坐骑天王星是一匹意大利的烈马,从未没有人降服过,只有西竹一男爵才能够制服它!” 日本驻德国大使兴致勃勃的用德语向一旁的希特勒讲解着。 希特勒饶有兴致的看着正在跳跃障碍的西竹一和天王星,就在日本大使指指点点的时候,他却敏锐的发现正在比赛的天王星的步伐有些僵硬,似乎人和马配合的有些问题。 噢! 场上发出一阵嘘声,天王星在跳跃一个泥坑的时候,碰倒了栅栏一头栽了进去,上面端坐着的西竹一男爵一个跟头就掉进了烂泥塘。 希特勒哈哈大笑,拿过一块一九三六年柏林奥运会特制的手表交给了日本大使:“把这块表送给那位倒霉的骑士吧。”日本大使接过来悻悻的走开,脸色铁青。 站在希特勒身边的盖世太保头子希姆莱,低声对希特勒道:“我的元首,冯。贝克曼伯爵和他领导的小组,研究的结果认为,我们日耳曼人是神族亚特兰蒂斯人的后裔,而最纯正的亚特兰蒂斯人的后裔是在中国的喜马拉雅山区。另外,冯。贝克曼伯爵研究的结果,他认为真正的朗基努斯之矛早已到了东方,成为了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我们在东京的情报机构也获悉,日本人正在到处寻找苏鲁锭长枪。我们的盟友意大利的墨索里尼阁下,已经占领了埃塞俄比亚,正在到处寻找当年所罗门王赠与示巴女王的神圣戒指,看样子他会一无所获,因为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已经逃亡到了伦敦,我相信那枚神圣的戒指也会被他带到伦敦去。” 希特勒摆摆手,用不容置疑的声音道:“真正的朗基努斯之矛,不可能在东方,它依然存放在维也纳的霍夫堡博物馆!”说罢,他冷笑道:“所罗门这个犹太人和示巴女王这个黑鬼私通杂交的野种,也配叫做皇帝?也只有墨索里尼才会把犹太人的东西看做是神圣的!” 埃塞俄比亚皇室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皇族,在《圣经》和《古兰经》中,都记载了东非的示巴王国的女王和所罗门王的故事。他们的私生子孟尼利克一世是埃塞俄比亚帝国的第一任皇帝。在欧洲和近东地球,皇帝这个称号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可以叫的,没有教皇加冕的话,哪怕权势再大也不能称为皇帝。即使是不可一世的大英帝国的统治者,也只能称为国王。而埃塞俄比亚的皇帝,却不需要教皇来加冕,因为他们是所罗门王的直系血脉,血统足够尊贵。埃塞俄比亚的皇室一直保留着两件西方世界最神圣的东西,一件是所罗门王赠与私生子孟尼利克一世的戒指,传说中可以封印魔鬼和一切邪恶力量,另外一件则更为珍贵,那就是传说中人类和上帝签订《旧约》时的金约柜。 在十五世纪的时候,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王室,都希望和埃塞俄比亚皇室通婚,来提升自己的门第。而埃塞俄比亚却傲慢的拒绝了,因为他们认为这两国的王室身份配不上。 从十五世纪开始,埃塞俄比亚的宫廷就充斥着大批的西方冒险家和政客。埃塞俄比亚皇室对西方列强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一八六九年,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的时候,埃塞俄比亚军队中的精锐,用的都是新式的洋枪洋炮,而且皇帝的亲兵全都是由西方列强的职业军官训练出来的。这才有了击毙意大利士兵一万二俘虏四千的阿杜瓦大捷。 至于传说中埃塞俄比亚用大刀长矛打败全副武装的意大利军队,那不过是个以讹传讹的笑话而已。 朗基努斯是押送耶稣基督前往橄榄山行刑的狱卒。基督下十字架后,为了确认基督是否已死,朗基努斯被上司逼迫用随身匕首刺入基督肋下,匕首被救世主的血肉包围,便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暗红色神枪。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一百二十尺范围以内的人皆尽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特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 耶稣的圣枪,随者行遍欧洲与中东各地,从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到纽伦堡,好几个世纪以来,历史上有许多君主都宣称他们拥有这把圣枪,就可以战无不胜,包括了君士坦丁大帝、查理曼大帝。 朗基努斯之矛,所罗门王的戒指,金约柜,这都是西方传说中最神奇的圣物。 一旁的胖子元帅格林撇了撇嘴,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空军英雄,他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格林傲慢的道:“斯图卡轰炸机才是真正的战神之矛,只要元首一声令下,我的空军将把恐惧播撒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 希特勒满意的拍拍格林的肩膀:“我的元帅,很快就会有你建功立业的机会。”说罢,他冲着希姆莱道:“冯。贝克曼的研究还可以继续,但是我很快就会证明他是错的,我会让他亲眼看到霍夫堡的朗基努斯之矛!我很欣赏冯。贝克曼那种东普鲁士风格的固执,可怜的家伙,一直呆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研究那些发霉的东方古籍,连奥运会都没看到吧?我也奖励他一块奥运会纪念手表!” 希姆莱垂下头:“我的元首,您的智慧超过了所有人,我相信,您一定是正确的。” 赛场上,满身烂泥的西竹一沮丧的牵着一瘸一拐的天王星悄然离去,四年前被手榴弹炸伤之后,天王星的伤势就好好坏坏不时的反复,就在刚才的比赛中,天王星的旧伤复发后腿用不上力气,将西竹一丢下了马。 西竹一不由得想起四年前发生的那一幕,心中五味杂陈。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看见过苏鲁锭长枪。没有完成任务的西竹一回国之后被军部的大佬好一通臭骂,而这次奥运会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不能蝉联冠军的话,西竹一将被发配到前线充任一名中下级军官。 就在刚才,西竹一在日本大使和德国元首的面前丢了人,从马上狼狈的摔下来,成了德国观众的笑柄。 西竹一牵着马静悄悄的离开赛场,他心里清楚自己的命运已经注定。他的手腕上多了一块镂刻着德文和奥运会五环标准的柏林奥运会纪念手表。那是日本大使转交给他的,听说是希特勒出于同情给予自己的安慰。 ????????????????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下午 东普鲁士的拉斯滕堡有一个小城叫格罗德。从小城再行驶几个小时的车程,就会看到一座森林。 一条单线轨道通向森林深处,铁路两边是由希特勒警卫旗队的士兵守护的。因为要减少来自空中的注意,森林里没有高高的守卫塔和防空塔。铁轨在高大的树木中间伸向一个小小的车站“格尔利茨”。从那里下车,就会看见两座竖立在林间的特别的铁塔,那是通讯塔。在两座铁塔的中间,一小片空地上,可以看见一个由巨石和混凝土构成的巨大入口。从那里进去,就是希特勒的指挥所“狼穴”。 狼穴中,希特勒恶狠狠的将情报撕的粉碎:“该死的日本人,我相信现在丘吉尔正在开香槟庆祝!我的天啊,我怎么会选择这么愚蠢的盟友!” 就在当天早晨,日本联合舰队突袭了美军在太平洋上最大的军事基地珍珠港,战果丰硕,猝不及防的美军被打的一败涂地。 这个消息显然不能令希特勒开心,反而令他暴跳如雷。德国和日本原本约定,东西并进攻打苏联,而日本在诺门坎吃了败仗之后,就再不敢在陆地上挑衅苏军,却选择了南下攻打美军。 希特勒亲自参与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清晰的记得,在战争后期,双方都打的筋疲力尽,而美军的突然参战迅速的决定了战争的方向。自打二战开始以来,希特勒一直在尽量避免刺激美国,却没想到日本这个猪队友居然敢偷袭珍珠港。 惊醒一只沉睡的狮子,这个后果显然是难以预料的。 盖世太保头子希姆莱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他拿出一大叠资料递给了希特勒:“我的元首,这是冯。贝克曼伯爵的最新研究成果,他认为神族亚特兰蒂斯人最直接的后裔在喜马拉雅山区,只要将这些人一代代的提纯血统,他们就会恢复祖先的神力。” 希特勒迟疑了片刻道:“也许,可以让冯。贝克曼研究的深入一些,我们日耳曼人需要这些神力。我同意他派遣探险队进入西藏的计划。” ???????????? 一九四四年夏天 狼穴里的气氛异常的压抑,所有人的都噤若寒蝉,希特勒的头发变得更加稀疏,松弛的烟袋和布满血丝的双眼,说明他一夜无眠。 就在昨天,英美盟军在法国的诺曼底登陆,这就意味着德国本土即将受到攻击,曾经不可一世的第三帝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而德国的战争潜力已经耗尽,兵源接近枯竭,物资更是捉襟见肘。 “我的元首,您不必着急,冯。贝克曼伯爵的研究已经有了突破,他在人种学专家的帮助下,已经开始进行人类提纯计划,只要再经过两三代人,我们就可以获得纯种的亚特兰蒂斯人神力。” “我等不了那么久了,帝国也等不了那么久!”希特勒暴怒的咆哮道:“也许只要两年,英国人、美国人、苏联人的军队就会打到柏林!” 希姆莱壮着胆子道:“我的元首,还有一个好消息要报告给您。” “现在还能有什么好消息?” “冯。贝克曼伯爵的探险队,在西藏获得了一个重要的情报,据说在西藏有一个名叫沙姆巴拉的洞穴,里面埋藏着世界的轴心,只要逆转世界轴心,时间就会倒流……只要我们将时间退回到一九三九年,我们提前两个月攻打苏联就不会受困于莫斯科的严冬!” 希特勒的眼中闪过异样的神采:“哦,这倒是个真正的好消息!轴心国的命运,就交给世界的轴心吧!” ------------ 第六十八章 手表上的影子 太阳透过窗户照在脸上,热辣辣的发痒。高枫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下意识的看看床头摆放的电脑桌,心里一松长长的舒了口气。穿上拖鞋走下床照照镜子,脸上头上好几处淤青,还有两个地方破了皮微微在渗血。 高枫不禁苦笑,这种梦境实在是太可怕了。根据这几次进入那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中的经验,那个世界的东西,高枫是带不回来的。比如进入八零年教老爹唱歌追求老妈的那次,口袋里的几张零散的猴票就不翼而飞的了,而且在梦境中高枫穿的是老爸高跃进的工作服,醒来之后穿的还是自己的衣服。这次梦中进入抗战时期,穿的是一套威风凛凛的军官服,醒来也不见了。 但是高枫却可以把二十一世纪的随身物品带到梦境中去,比如曾经在八零年送给老爸,抗战中送给老油锤的扁盒三五烟。而高枫能从梦境中直接带回来的,只有肉体上的伤痕。第一次在梦中给待产的孕妇交押金的时候,高枫的手就被瑞士军刀划了个口子,而这次是从道奇大卡上摔下来,摔了个鼻青脸肿遍体鳞伤。 这一脸的伤,待会儿该怎么和老爸老妈解释? 高枫蹑手蹑脚的爬上阁楼,随手抄起一个旧提包扔了下来,然后发出一声惊呼。 片刻之后,高跃进董晚晴两夫妇立刻跑了上来,就看见高枫皱着眉头倒吸凉气。 “从阁楼上摔下来了?你没事儿爬那么高干什么?”董晚晴心疼的埋怨着。 高跃进默不作声的抓起高枫的手就往自己肩头搭,作势要将他背起。 “老爸,我腿脚没受伤,就是头上磕破了点皮,抹点碘伏就好了。”高枫挣脱了老爸的手。 “真没事儿?” “真没事儿,不信我走两步给你看看。” “都摔成这样了,还这么皮,你都多大人了?”看着高枫先是大步流星然后又装腔作势的学《卖拐》里范厨师一瘸一拐的走路,董晚晴又好气又好笑,心里也总算是松了下来,说明高枫并无大碍,确实只是擦破了点皮而已。 “这包里是什么?”高跃进拎起破旧的提包,赶紧里面有哗啦啦的响声,好像是碎玻璃。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旧镜框,正面是一幅领袖的老照片,很显然是当年高枫的爷爷奶奶住在这里的时候留下的,五六十年代,几乎每个人的家里都少不了这个东西。 “现在老的主席像都能卖不少钱,不知道这种老照片能卖几个钱。”高跃进自言自语道。 董晚晴柳眉倒竖:“儿子都摔破了头,你还操心钱?你这个老东西就认识钱!” 高跃进笑道:“儿子就得贱着养,男孩子不摔打摔打长不结实,这种事儿,你们女人不懂。” “咦?”高跃进突然发出一声惊讶的声音,抖落了镜框上残存的碎玻璃,揭开领袖照片,一张发黄的纸片赫然出现在眼前。 “委任状?”高枫和董晚晴异口同声的发出惊呼。 高枫更是惊的目瞪口呆,委任状上写着:兹任命高大勇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五军二师三团一营少校营长。 令高枫惊讶的绝对不是上面的文字,而是上面粘贴的发黄的老照片。一个嬉皮笑脸的男子头戴军帽的照片。那副死皮赖脸的尊荣,高枫简直是过目难忘。 这个人不就是自己在梦中遇见的卫队长老油锤嘛! 高跃进倒吸着冷气道:“高大勇,这是我爷爷啊!我还从来没见过他的照片呢!” 高枫第一眼看到照片的时候,心中就有隐隐的感觉,现在从父亲口中证实之后,感觉哭笑不得,那个脸皮比城墙厚的家伙竟然是自己的曾祖父。亏得自己从小就崇拜他,觉得他应该是个铁肩担道义的大英雄,没想到他竟然是那个连自己的一盒口香糖的便宜都不放过的老油锤。 这到哪里说理去! 梦境中的景象又一幕幕的出现在高枫眼前,老油锤打死热河省主席汤二虎的小舅子的时候,连他十多岁的孩子都没放过的狠辣,以及对自己说:“这孩子说长大要杀我,那我能让他长大?”时候的理直气壮。踅摸自己的口香糖、三五烟的时候,老油锤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依然清晰的在高枫脑海中。 高枫终于想通了,之所以老油锤跑回洛水当了刀客,肯定是因为杀了汤二虎的小舅子的事情,以老油锤的为人,他绝对不会再回到二十九军,大义凛然的伸出脖子给别人砍的事情,老油锤肯定不干。 可就是这么一个又刁又滑的家伙,最终还是战死了,他是死在洛水大桥上的……背后是他的家园,是他的妻儿! 老油锤的心里,依然有坚守,依然有比他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值得他义无反顾的为之拼杀,流尽最后一滴血,将身体托付给绵延的龙门山和亘古恒流的洛水河。 “高枫,过一段咱们就该搬家了,回头你到洛水河边,给你太爷爷烧几张纸钱吧!可怜他连个坟墓都没有!”高跃进长叹一声道。 高枫心情复杂的点了点头。 董晚晴笑着道:“咱搬家也不是坏事儿,小枫的太爷爷如果看见重孙子现在的样子,那肯定是喜欢的不得了。” 高枫挠挠头,老油锤会不会喜欢自己,这事儿真还很难说,恐怕自己是世界上仅有的一个,踹过自己曾祖父还指着鼻子把他骂的狗血淋头的重孙子。将来有一天,自己死了之后,在另外一个世界再见到老油锤,他会不会拎着自己耳朵揍自己一顿,还真的说不准。 正在高枫心里五味杂陈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高枫接起来一看是白涛的电话。 “高枫,你的猴票我帮你卖掉了啊!订金八十万我帮你先收了,明天下午对方把剩余的二百二十五万打过来。” “卖掉了?这么快啊!涛子,回头你把你的佣金扣掉,把剩余部分打给我就行。” “好咧,成三破二,呵呵,我就动动嘴就弄了十几万,下次再有这样的买卖,一定得关照我啊!” “涛子,你就糟践我吧,回头我请你吃饭好好的谢谢你!” 挂了电话,一旁的高跃进夫妇惊的脸部肌肉僵硬,嘴都合不拢了。 “小枫,你从哪儿弄来的猴票?三百多万,我的天啊!”董晚晴惊呼道。 高枫总不能说,这是自己老妈在梦境中卖给自己的,只能打个马虎眼道:“前一段,有人要卖猴票,大家都觉得是假的,我也闹不清到底是真是假,随便给了仨核桃俩枣就买来了,没想到是真的。” 高跃进恍然大悟:“哦,碰大运捡了个漏?” 董晚晴斜乜了高跃进一眼:“什么碰大运?这种大运你怎么碰不上?还是咱儿子有本事,眼力好!” “那是,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生的,遗传基因好!”高跃进得意洋洋的附和。 “爸,咱买个车吧?你不是一直想买个车嘛!” 高跃进看看一旁的董晚晴:“买个车?” 董晚晴坚定的点头:“买个车!” 高跃进眉开眼笑道:“现在就去吧?咱今天文具店不开门了,全家一起去买车!明天开着去店里,隔壁卖麻辣烫的那家伙,每次看到我用小电摩进货,都笑话我,奶奶的,这小子不就有个破二手车嘛,明天老子开个新车气气他!” 对于高枫这样的家庭来说,买车是个天大的事情,虽然最近高枫卖柴窑印盒和猴票赚了好几百万,但是董晚晴高跃进夫妻依然没有摆脱习惯性思维,总是下意识的认为那种钱来的太虚无缥缈,很不真实。 董晚晴自言自语道:“现在几点,不知道四s店开门没有。“ 高枫点头看表,却发现在表示一点的位置,那个亮晶晶的小方块上多了一个红彤彤类似矛头的东西,定睛仔细看看,惊出一声冷汗,那个东西的形状和颜色,和梦境中蒙古郡主博尔锦送给自己的护身符的样子一模一样,只是小了许多倍,和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的样子也是一模一样。事实上,博尔锦的护身符的样子本来就和苏鲁锭的矛头是一样的形状。 高枫不敢置信的再次看看,那个酷似矛头的影子又不见了,再次集中注意力盯着看,影子再次出现,几次试验都是如此。凝聚精神就能看见,松弛一点就看不见,屡试不爽。 几次之后,高枫就觉得眼睛发酸,不敢再盯着看了。 “我换身衣服去,穿这个人家卖车的该小看咱了。”董晚晴道。 高跃进也道:“我也去换一身。” 俩夫妇回自己房间换衣服,高枫急忙打开电脑,首先输入:西竹一 搜索结果显示,一九三六年,西竹一在柏林奥运会上落马,失去了冠军头衔,后来到了硫磺岛之战。 高枫又输入博尔锦的名字搜索,显示的结果是,博尔锦的未婚夫科尔沁石王被管家巴图和日本人软禁,很快就被害死。博尔锦凭借喀尔喀郡主以及科尔沁石王未婚妻的身份,联络了西北军和晋绥军,在国民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蒙古骑兵师,一直坚持在热河与伪满洲国和日本人作战,被国民政府册封为科尔沁扎萨克以及蒙古骑兵二师的中将师长。而在整个抗战中,中国仅有两个女性被封为中将,一个是博尔锦,另外一个则是赫赫有名的宋美龄。 博尔锦的老爸博尔达特是努克图,只是个公爵,而扎萨克就是王了! 高枫想起梦境中博尔锦和自己说过,她出生的时候,就有喇嘛断定,她命里是个王,而且是手拿双枪的武王……真被说中了! 高枫一向认为算命是胡说八道,但是博尔锦的命运真真实实的摆在那里,不由得高枫不信。 不过网上资料对博尔锦最终的命运没有说清楚,只是说四五年抗战胜利之后,博尔锦带着养子离开了蒙古草原,从此不知所踪。 高枫再次凝聚精神看着手表一点的方位,那个若隐若现的红色影子再次出现,表盘上仿佛出现了博尔锦小麦色的皮肤和纯净如水的双眼。耳边仿佛又想起她略嫌生硬的汉语:“暴风,你是我的男人!” “高枫,不是暴风!” “嗯,知道了,暴风!” 一刹那,高枫的眼睛发酸,两行泪水不经意间涌出。 ------------ 第六十九章 倩女幽魂 “进去!”高枫道。 “嗯,进去!”高跃进气势汹汹的道。 “那怎么不进门啊!咱有钱!”高枫道。 “我不是正走着呢!咱有钱!”高跃进趾高气扬的道。 “那你怎么光抬腿不走路啊?”高枫道。 高跃进突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苦着脸道:“小枫,咱买个普通的国产皮卡就行了,又能拉货又能装人,这合资车太贵,我和你妈赚的钱都不够今后修车的,没必要啊!” “这车不贵的,现在年中四儿子店冲量,优惠力度不小!这一片都是卖车的,咱一家家的看,肯定有合适的!”高枫不由分说将老爸拽进长安马自达的四s店。 董晚晴在后面忍俊不已:“四儿子店?就怕这儿子不孝顺啊!” 高枫笑道:“只要有钱,四儿子比亲儿子还孝顺呢!”说罢,指指附近的几家四s店:“这么多的四儿子,总有个把孝顺的。” 董晚晴锤了高枫一拳:“油嘴滑舌的,老娘只要有你这个儿子孝顺就够了。” 一家人笑嘻嘻的走了进去,宽大的店堂里摆放着几辆簇新的马自达3、马自达6,高跃进的眼睛被一辆白色马自达5吸引住了,他透过窗户看看里面,招手道:“老太婆,看看这个。” 董晚晴不屑的道:“这不就是个大面包车嘛,就这车也要卖二十万,太黑心了!” 高跃进撇撇嘴:“女人懂什么车?这叫mpv,就是商务车,你看看这车,七个座位,将来小枫结婚了再生俩孩子,咱一家人都能坐的下,平时把第三排放倒,就是个超大的后箱,比皮卡的后车斗还能装货!” 董晚晴摇头:“二十万的车,你用来拉货,亏你想的出来!” 高跃进点头:“说的也是,确实是有点贵了,拉货是有点心疼。” 正说话间,一个穿着西服的年轻人笑呵呵的走了过来:“几位买车?看中什么车没有?” 高跃进指着白色的马自达5道:“这个车能优惠多少?” 年轻人沉默片刻道:“这个车啊?这是全进口的,不能优惠,预交定金,等我们的电话通知。” 高跃进问道:“那交了定金,多久能提车?” 西服男摇头道:“这个没准儿,可能半个月,也可能三四个月,反正最长不会超过半年。” 董晚晴凑到高枫跟前耳语道:“小枫,这个四儿子不孝顺啊,咱换地方吧?” 高枫也觉得马自达的四s店很扯,不优惠就算了,居然连提车的时间都不能确定,真当自己是大爷啊? 西服男见高枫等人想走,急忙道:“各位,要不然你们看看其他的车吧,其他的车型都可以优惠,比如马六的优惠力度就很大。” 高跃进一摆手道:“其他的车都看不上,就看上这一款吧,你还不优惠。”说完,冲着高枫得意的挤挤眼睛:“走吧,还是听老爸的,买个国产皮卡,这全进口的有什么好的,钱都被鬼子赚完了!” 高枫点头称是,一家人转身刚要走,只见四s店的玻璃门被推开,一个穿着销售人员制服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两颊微微的一点婴儿肥,俏丽的杏核眼,淡扫蛾眉……高枫惊出了一身冷汗,感觉头发都炸起来了。 这个女孩的样子,高枫做梦都忘不了,那不就是自己在梦中在承德城见过的宣传抗战的女学生嘛!梦境中,她还给自己送过花,最后被热河省的省主席汤二虎的小舅子用机枪打死。 为了给她报仇,老油锤杀了那个小舅子和他的胖儿子! “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女孩子厉声道。 高枫一愣,还没见过说话这么冲的销售人员。 董晚晴则不满的低声道:“现在的女孩子,真是没礼貌!哪见过卖东西的说话这么难听的!” 女子婷婷袅袅的走到高枫等人眼前,先是翻了个卫生球给高枫看,然后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亲热的拽住董晚晴的手道:“今天我要去你家吃饭,我要吃你做的珍珠丸子。” 珍珠丸子是董晚晴的拿手菜,凡是去家里吃过的人都说好,眼前这个女孩突然说要吃珍珠丸子,弄的董晚晴、高跃进、高枫一起傻了眼。 “小枫哥哥,你真不认识我了?”女子挑挑眉毛笑着问道。 高枫看的汗毛倒竖,梦境中那个民国女学生苍白失血的面容在脑海中和眼前这个笑颜如花的女孩子重叠在了一起。 真人版的倩女幽魂?高枫又出了一身的冷汗。 “小枫哥哥,我是林娇啊!”女孩子冲着高枫抽抽俏丽的鼻子示威。 董晚晴、高跃进恍然大悟:“你是老林家的小林娇?” 高枫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这个女孩是自己在初中时候从小混混手中救过的同班同学林娇,高枫脱口而出道:“你是阿娇?” 林娇柳眉倒竖:“不许叫阿娇,再叫和你翻脸!” 高枫苦笑,俩家人的关系一直很好,高枫和林娇从幼儿园就是一个班的,从小学到初中时候,一直都叫她阿娇,那个时候这个称呼也没什么特殊含义,就像古人口中的小姐和现在的小姐,不可同日而语。艳照门流毒甚广,连董晚晴夫妻都听说过“阿娇”二字背后的含义,不禁同时苦笑。 都是摄影爱好者冠希哥给害的啊! 高枫挠挠头:“不叫阿娇,那叫什么?鼻涕虫?林妹妹?” 林娇白了他一眼,拉着董晚晴的手撒娇:“董姨,你看啊,小枫哥哥又欺负我!” 董晚晴笑着道:“等回家之后,我狠狠的揍他。” 林娇比高枫只小了半岁,但是从小就喜欢黏着高枫,小时候又喜欢哭,高枫给她起了个绰号:鼻涕虫。等到上了初中,高枫又给她起了第二个绰号:林妹妹。 只要高枫不带她她玩,她就哭着找董晚晴告状。每次董晚晴都会笑眯眯的哄她:“等高枫回家,我就狠狠的揍他。”而林娇则又会紧张的摆着小手:“不要打小枫哥哥,你打了他,他就更不带我玩了。” 看到眼前这熟悉的一幕,高跃进、高枫也不禁莞尔。高枫对林娇的印象还停留在十年前,那个时候的林娇就是个瘦瘦弱弱娇滴滴的林妹妹,而眼前的林娇长了一张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的脸,身材却发育的凹凸有致,成熟的身体萝莉脸极为吸引眼球。 只不过此刻的高枫可没心情欣赏美女,梦境中的民国女学生和眼前的林娇的形象,交织在了一起,令他有种恍惚感。他突然有个了奇怪的想法,也许那个民国女学生就是林娇的前世,在那一世,高枫反应不及,眼睁睁的看着她倒在坏人的枪口下,而到了这一世,林娇又遇见了坏人,而高枫用三菱刮刀捅了那些小混混救了她,算是对前生遗憾的一个补偿。 梦境中遇见蒙古格格博尔锦,听到她讲述的小时候被活佛算命,说她命中注定是个手拿双刀的武王,而后来的事实完全应验了这个预言。高枫再不敢认为,命运这个东西是子虚乌有的,对那些自己不懂的事物也多了几分敬畏。 林娇点了点头,随即问道:“高叔,董姨,你们看上那辆车了?我给你争取一个最大的优惠。” 高跃进指着那辆马自达5道:“嗯,其他的我都没看中,也就那辆我觉得还凑合。” 林娇有些失神,勉强挤出笑容道:“哦,那个啊?那个倒是适合大家庭用,小枫哥哥什么时候结的婚?孩子多大了?” 董晚晴叹气:“要是那样就好了,我就不替他操心了。是你高叔叔看上那辆了,说是把第三排座椅放倒用来拉货用。你爹妈现在还好吗?你们全家不是都搬到外省去了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娇的眼睛里顿时闪过异样的神采:“我去年毕业之后到了马自达的四s店工作,前几天刚刚调到洛水的这家分店,我正打算过几天安顿下来就去看董姨和高叔,没想到今天就碰上你们了。”说罢,她又娇声娇气的道:“董姨,我最爱吃你做的菜。” 董晚晴疼爱的刮了她的鼻子一下:“好,今天中午就到我家吃去,这么大的姑娘了,还是小馋猫。” 林娇俏皮的吐吐舌头,突然看见一个剃着平头的年轻男子和一个狐狸脸的女子走进来,林娇的笑容立刻就敛住了。 走进来的这个年轻人大约二十七八岁,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冷漠的直线,算不上英俊也说不上丑的脸庞,带着一股富家大少特有的傲慢,尖刻而自负。尤其是他看林娇的时候,好像是豺狼盯着猎物,那种志在必得的眼神,令高枫这个旁观者都感觉很不舒服。 “小娇,你的熟人来买车?要不要我帮你申请一个最大额度的优惠?”年轻男子笑着道。 林娇面沉似水的道:“不必了,如果真的有需要,我会自己向公司申请。” 狐狸脸的女子掩嘴窃笑:“赵总,人家林店长可不领你的情啊。” 剃着平头的年轻人无声的冷笑了一下,转身走进办公区域,走到门口又回过头冷冷的扫视了高枫一眼。 ------------ 第七十章 皮卡也装逼 林娇腻在董晚晴的身边,时光仿佛倒流了十八年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个时候林娇整天就是泡在高枫家里。尤其是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一准儿会端着自己的小木头碗来蹭饭。哪怕两家人做的是同样的饭菜,林娇也一定要来高枫家里吃。每到这个时候,董晚晴就会笑着说一句:“小孩子,隔锅的饭香。” 高枫记得小时候,父母带自己出去玩的时候,林娇也会跟着一起去,两个小人儿牵着走在前面,董晚晴高跃进夫妻则在身后跟随。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子引得周围人羡慕的声音:“瞧人家真会生,双胞胎还是龙凤胎!” 董晚晴、高跃进也不解释,老两口享受着周围人艳羡的目光,心里如同喝了蜜糖。林娇的父母刚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经常把林娇扔到高家,然后林爸林妈优哉游哉的逛街看电影。玩足玩够之后,回来的时候却从来没忘买两包饼干、两串糖葫芦之类的零食,林娇一份,高枫一份。接林娇回家的时候,林爸爸还不忘酸溜溜的打趣:“女生外相,娘家留不住啊,早晚是你们家的人啊!” 看到眼前这个风姿绰约的制服丽人,董晚晴高跃进夫妇不由得想起,当年那个捧着小木碗到家里蹭饭吃的瘦弱小姑娘,怜爱之情油然而生。林娇虽然已经二十四岁了,但是却生的一张萝莉脸,看面容只有十八九的样子,像小时候一样黏在董晚晴身边。说东说西叽叽喳喳的象只喜鹊。 “阿娇,你先忙着,别忘了中午下班到我家吃饭去,我和你董姨过一会儿就去买菜,保证有你最爱吃的珍珠丸子。”高跃进嘱咐林娇一声,回头冲高枫道:“我想了想,咱家还是买辆皮卡吧,这个马自达5的底盘太低,批发市场那边坑坑洼洼的路面,容易伤了底盘。” 董晚晴也点头道:“这车也太贵了,用来拉货确实可惜了点,还是皮卡实用。” “皮卡……”狐狸脸的女子鼻子里挤出笑声,其中的嘲讽意味哪怕是用脚趾头也能听的出来。 高枫也懒得和这种人废话,现在的社会上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如果要是和他们斗气,那还不把自己气死?况且,高枫也看出来了,那个赵总很显然对林娇有意思,而这个狐狸脸的女子则是在拈酸吃醋。 “高叔,董姨,好久没见你们了,急着走什么啊?柳秘书,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林娇毫不客气的支开了狐狸脸的女子。 高跃进坐下来用指关节瞧着桌子道:“阿娇,你这个领导当的不行啊,看看你的下级对客人是什么态度,我当年干车间主任那会儿……” 董晚晴白了他一眼:“行啦,你当车间主任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还拿过来说嘴!你当过车间主任不也下岗了?我看阿娇就不错,年轻轻的就当副店长了,比你当年强的多啦!” 高跃进尴尬的笑了笑,低头喝茶。 林娇不停的问着这十年来的事情,尤其是不停的旁敲侧击的打听高枫的私人问题,其中的用意不言自明。 高家和林家的关系特别好,高枫和林娇年龄相仿,俩家大人多次半开玩笑的说要结个娃娃亲。 看到林娇还像小时候那样喜欢黏着高枫,董晚晴夫妇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寿宴上,董晚晴对唐瑶颇为中意,但是听说唐瑶是富家女之后,心里就开始打鼓。董晚晴高跃进都是过来人,见过太多门不当户不对的年轻人,先是彼此爱的死去活来,硬顶着家里的压力结婚,但是结果都不怎么好。自幼生活的环境不同,造成了俩人的生活习惯天差地别,热恋的时候这都不是个事儿,等到结婚成家有了孩子之后,激情渐渐退却生活的琐事却无休无止的时候,矛盾就逐渐尖锐。曾经彼此相爱发誓要地老天荒的两个人,整日唇枪舌剑如同仇人一般。 相比唐瑶,董晚晴更愿意高枫和林娇走到一起,起码林娇是她看着长大的,俩家人知根知底。高跃进则秉承了“嫁女必强与吾家,娶妇必不如吾家”的古训,很不愿意高枫找个门第比自己家高的多的女朋友。所以,他内心深处也觉得高枫如果和两小无猜的林娇能在一起,那是最好的结果。 “高叔、董姨,小枫哥哥,你们先坐一会儿,我去换身衣服。今天我陪你们挑车去。”林娇自告奋勇。 高跃进、董晚晴自然也不能驳她的面子,就坐在店里喝茶。 高枫突然想起,白涛喜欢玩车,而且交游广阔,买车的话可以找他参谋一下,随即拨通了白涛的电话。 “高枫,我觉得你干脆买个皮卡算了,那玩意耐操。干咱们这一行的,经常要到乡下山沟里去收货,弄个皮卡算了。” 高枫不经意间碰到了手机上的免提,高跃进董晚晴夫妻听到电话里白涛的话,都一致认同。高家这仨人都不懂车,而白涛又是个玩家。 “上次你和我说,‘集古斋’的赵德成打算把店面盘出去,你打算接手,对吧?高枫,你要是把那个店接手了,一辆车肯定不够用,市里跑的话轿车就够用,搞个自动挡的省心省力,但是下乡钻山沟就不给力了。” “要不,我弄个suv开开?狮跑、汉兰达还是指南者?” “城市suv那种伪娘,上个马路牙子还凑合,到了山沟里或者是草原,那就是要命的东西!市里跑的车,你自己随便挑,弄个轿车就足够了……下乡进山的车,就得皮实耐操,你要是信的过我,我现在帮你淘换一辆皮卡怎么样?” 高跃进夫妻再次点头:“皮卡好,皮卡好。” 高枫皱眉道:“皮卡不让进市区啊。” 电话里传出白涛的笑声:“后斗加个高箱就行了,你放心,我有个哥们是干这个的,手艺不错。” 高枫对白涛的人品有足够的信任,况且自己也真不懂车,在这方面给白涛当小学生都嫌笨了点。高枫一向信任朋友,只要交了朋友就会推心置腹从不藏着掖着,而且高枫从初见白涛的时候,就很喜欢他那种豪爽四海的性格。 “涛子,这事儿你就自己做主吧,你觉得好那肯定没错。” “得咧,你在什么地方……哦,在长安马自达的四儿子店,叔叔阿姨也在那里?你们安心在那里喝茶,我开过去给你看看,别让叔叔阿姨到处跑了,跑腿的事儿就是咱们小辈应该做的。” 听到电话里白涛的话,高跃进赞许的道:“小枫,你这个朋友真不错,懂事儿!” 董晚晴想了想问道:“这个涛子,是不是白宝的侄子啊?” 高枫点头:“就是他。” 董晚晴挑大拇指赞叹:“这家人都不错,有家教。我看出来,那个白宝是有本事的,你回头好好的向他学习学习,谦虚着点,学到本事是自己的。” 高枫笑着点头,对于白宝,高枫感觉那就是个神人,不但鉴定古玩字画的神乎其神,而且对于各种玩的东西,甭管是雅的俗的,几乎是无一不精,简直是装逼犯中挑出来的极品。不过听白涛的言外之意,白宝能有今天恐怕也吃了一般人吃不了的苦头。 看来,想成为一个极品的装逼犯,也不是普通人能够胜任的。 等人是最考验人品的事情,等人的时候感觉时间过的特别慢,一分钟就像一年那么漫长,高枫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才又重新见到林娇,这几乎相当于耗费了半辈子的生命。 只不过,再见面的那一刻,高枫觉得眼前一亮,长时间的等待似乎也是物有所值。 洗去了职业性的淡妆,显现出天然的肌肤,林娇的肤质犹如婴儿般粉嫩,莹白似雪吹弹可破用在她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了。清雅的碎花长裙,柔顺的可以给洗发水做广告的长发,更是将她幼嫩的肌肤衬托的无以复加。 堪盈一握的小蛮腰丰腴的酥胸,不得不说,林娇真的会长,该瘦的地方肯定不胖,该胖的地方也绝对不瘦,这身材养眼极了。如果真是要挑剔的话,林娇的脸稍微有点圆,两颊有一点点的婴儿肥,笑起来的还是两颗小虎牙。可是配上她白皙温润如上好和田玉般的肤色,这些瑕疵却成了亮点,令她显得更加的可爱。 童颜巨乳!这简直是宅男们心目中完美女神的标准模板啊! “阿娇,这要是走到大街上,董姨都不敢认你了,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董晚晴惊喜的道。 “董姨,我给你家做儿媳妇,你要不要?”林娇半开玩笑的笑了笑,又不经意间瞄了高枫一眼。 董晚晴笑道:“那可感情好,你要是嫁到我家,董姨天天给你做珍珠丸子吃。” 林娇大方的笑道:“要是天天吃珍珠丸子,我该变胖了,到时候小枫哥哥该瞧不上我了。” 董晚晴佯嗔道:“他敢,看我不打断他的狗腿。” 俩人一唱一和,高枫在一旁苦笑着挠头,这都没影儿的事情,亏她俩说的这么热闹。 正在这时,狐狸脸的柳秘书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林副店长,旁边的长城四s店我熟,要不要我给他们的老板打个电话?你家亲戚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买个皮卡也不容易,能省一块是一块。” 这句话如果闭着眼睛听,倒也不错,可柳秘书那种嘴角向下的轻蔑表情,傻子都能看出来,她话外音中的嘲讽意味。 “皮卡怎么啦?”林娇刚要反唇相讥,却被外面的一阵轰鸣声压住了到了嘴边的话。 只见一辆巨大的蓝色福特猛禽伴着发动机的低吼声,门口停放的几辆马3、马6轿车,比的如同儿童玩具。 六点二升的排量,三百零六千瓦的功率,五米六的车长,两米一的宽度,配上二十寸的不锈钢轮毂,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这都是工业时代的钢铁怪兽……开这个上街,绝对比开一辆百万级的豪华轿车装逼的多! 车子熄火,只见一个眉间长痦子的年轻人跳下车,径直走了进来,看见高枫之后丢过来一把车钥匙,嘴里抱怨道:“本来想给你弄一个道奇公羊的长角号,那个车的内饰比较好,结果还没现车,只能是弄辆猛禽凑合着开啦。” 林娇冷冷的白了柳秘书一眼,大大方方的挽着高枫的胳膊:“带我去兜兜风,让我坐坐你的皮卡!” 一旁的高跃进看的嘴都合不上,苦着脸道:“开这个拉货,那得多费油啊!” ------------ 第七十一章 会过日子的林娇 崭新的蓝色福特猛禽停在长安马自达四s店的门口,顿时吸引了不少前来购车的人的注意力,有的女孩子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拍照留念同时转发微博。彪悍霸气又不乏精致的猛禽,在洛水城还并不多见,想不吸引眼球也难。 “涛子,这车得多少钱?” 高跃进虽然不懂车,但是看到这个大家伙也知道,肯定不会便宜。 白涛笑着道:“四儿子店不给力,才优惠了两万多点,六十万。阿姨、叔叔,你们觉得怎么样?不行的话,咱再换别的车。” 高枫本以为六十万这个价格会吓住老爸,没想到高跃进反而长舒了一口气,好像是这个价钱比他想象中低了不少。高枫想想也就释然了,自己第一次在街上看到这种车的时候,也感觉猛禽的价格起码应该是和路虎揽胜一个档次,起码是百万级别,当自己在网上查出猛禽价格在六十万到八十万之间的时候,也觉得不是很贵了。 董晚晴和高跃进相视一眼之后,异口同声的道:“涛子,就要这个了。这车就适合你们年轻人开。” 夫妇俩的想法如出一辙,第一是考虑到高枫在古玩行干,今后下乡钻山沟或者是远赴沙漠草原,路况肯定很糟糕,必须弄辆好车才能保证安全。在父母心目中,与儿子的安全相比,钱算什么?而且老两口心底深处,其实也是希望儿子能显摆一下。 儿子开好车说明儿子有本事,当爹妈的更有面子。 百公里油耗二十五升的猛禽,很显然不适合文具店使用,开这个车去批发市场进货,赚的钱都不够烧油的。猛禽自然是高枫来用,高跃进要买车的计划还是没有实现。 林娇灵机一动,想起前两天有人开了一辆2011款的马自达5前来置换,但是四s店出的价格太低,那个人就把车开到附件的一家二手车行寄卖了。 “那个车,我们店的技师都仔细看过了,一点毛病都没有,2012年5月才提的车,到现在才开了不到三万公里,内外崭新,如果不说的话,谁也看不出是二手车。高叔,董姨,要不咱们去看看?” 高跃进眉开眼笑道:“还是阿娇会过日子,二手车好,二手车好。” 林娇听了也是笑逐颜开,一旁的高枫满心的郁闷,老爸老妈一口一个“阿娇”林娇听着十分入耳,自己这么叫,林娇就不干了。 白涛、高枫、林娇、董晚晴、高跃进,五个人坐着福特猛禽驶向不远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林娇指着大门口第一家规模最大的店铺,示意停车。 车子刚停下,交易市场门口一大群黄牛就围了过来,高跃进目不斜视根本就不搭理他们,径直走进了二手车行。 猛禽虽然价格只有六十万,但是在国内玩这种车的人,普遍比开百万级豪车的人有钱。接待小姐不敢怠慢,客客气气的把高跃进一行人迎了进来。 高跃进一眼就看见在展厅的角落里,停放着一辆白色的马自达5,销售人员用远远的用钥匙遥控,电控滑动门缓缓打开的一刻,高跃进眼睛都亮了。 “这款mpv,宜商宜家,空间灵活可以随意变化,第二排第三排同时放倒就是双人床,单独放倒一边就是个单人床,适合长途旅行。操控性能良好,驾驶者的感觉和开轿车差不多,不像一般的商务车看着那么费劲。放倒第三排座椅的时候,就是一个超大的后备厢,打开后盖之后,空间不亚于皮卡的后车斗。这辆2011款的自动豪华版,配备了自动滑动门,高端大气上档次,而且性价比极高……” 销售人员侃侃而谈,高跃进听的频频点头。点头归点头,喜欢归喜欢,讨价还价的时候却不见高跃进有丝毫的退让,做了多年小买卖养成的锱铢必较的习惯,再加上林娇就是长安马自达的员工,对马自达5的性能优缺点了如指掌,一老一少配合默契,杀的销售人员节节败退冷汗淋漓。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双方达成协议,十四万五成交,高跃进依然不满足,又再接再厉费了足足一个小时的工夫,终于逼销售人员再让一步,卖方承担过户费用。 高枫刷卡交钱之后,老爸高跃进坐在那辆马自达5里面,爱不释手的到处东摸摸西看看,尤其是对电控滑动门更是喜欢,不停的关上打开,活像是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阿娇,这就是新车一辆啊!里里外外哪里都是崭新!还是你会过日子,这款车裸车十九万四,全办下来二十一万多,现在省了三分之一呢!” 高跃进挑着大拇指夸赞,随即看了高枫一眼,装作不经意的道:“这娶媳妇就得娶这样会过日子的。” 林娇听出了弦外之音,脸颊绯红,高枫则是满头黑线。 高跃进和车行约定,下午两点过来办过户手续,他开着心爱的二手马自达5,高枫则开着蓝色猛禽,一起到了车管所办入户。 刚到车管所,高枫就郁闷了。猛禽的车身上被喷上一行丑陋的字码:洛水轻型货车,荷载五人。一旁的白涛安慰他,说是手续办完就可以擦掉了。车辆检测的时候,车身长度是五千九百九十八毫米,差两毫米不足六米,高枫的c1驾照正好可以使用。拿到注册为轻型卡车的行车证,一行人将车开到了一家改装厂。 改装厂的老板和白涛是熟人,客气的敬烟倒茶,手脚麻利的擦掉车身上喷的字,然后安装电控升降踏板,换上天使眼大灯,轮胎被换成低压大花的米其林全地形轮胎,配上二十寸的防脱轮毂,附加的十厘米底盘升降,中控屏幕也刷成中文版本,最后装上原厂配备的高盖。后斗加上高盖看起来浑然一体,没有丝毫不和谐的感觉。 看的出来,他们弄这个经验颇为丰富,忙忙碌碌却又井然有序,不到两个小时全部搞定。 只是价格就令高跃进、董晚晴夫妻有些咂舌,光是一个高盖就两万多块,伺候这个野性十足的大家伙,那可是真不便宜。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过后,这辆蓝色猛禽更显霸气十足,高枫尤其喜欢那个凶悍的前脸,感觉这才是男人开的车。 “中午回家做饭吃来不及了,咱们去春风街吧?那里有一家板栗大盘鸡,特别的好吃。” 高跃进提议道。 众人一致赞同,两辆车一起驶向了春风镇的春风街。高枫心里暗暗好笑,那家卖板栗大盘鸡的,就在高家的文具店隔壁,店主是高跃进机修厂的老同事,当年和高跃进一起下岗开了这么一家小饭馆,他有一辆二手车,那家伙经常笑话用小电摩拉货的高跃进。 “高枫,我和你换换车。” 高跃进把钥匙丢给高枫,坐上猛禽一路风驰电掣杀向春风街。 中午十二点半,正是饭馆最忙的时候,高跃进特意加大油门,低沉的轰鸣声吸引了所有食客的目光。 在众人的注目中,高跃进昂首挺胸走向猛禽,站在门口用围裙擦手的店主惊的目瞪口呆。 “老高,这是你的车?你彩票中头奖了?” “嗨,这是我家小枫给我买的,你看看,这么大的车咋开啊?百公里二三十个油,再说了这车太大,我开不惯!” 高跃进故作谦虚的摆摆手道:“老张,上来兜一圈去?” 老张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我满身油脏兮兮的,别把你的新车弄脏了。啧啧,这车得好几十万吧?” 高跃进笑道:“不到一百万,也差不多少。” 片刻之后,高枫开的马自达5也到了门口,老张赶紧迎上去:“小枫,叔早就看出你是有大本事的,可我也万万没想到你才毕业一年就发达了!” 他又看见林娇,眼前一亮:“小枫,这是你女朋友吧?真漂亮啊!” 高跃进哈哈大笑:“老张,你那狗眼就没看出这丫头是谁?” 老张楞了半天:“眼熟,眼熟,就是认不出来。” 林娇大大方方的走过来,笑着道:“张叔,我是林娇啊。” 老张惊喜的道:“呦,老林家的小阿娇啊!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坐,进来坐,张叔今天请客。” 春风街不足一公里,这里住的都是老门老户,不少人都是机修厂的退休下岗人员,高跃进发财买豪车以及林娇到来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多时小小的饭馆就被挤满了。一群群的大爷大妈嘘寒问暖,很多人林娇压根就不认识,但是他们对林娇依然非常亲热。更多的人则在交口称赞高枫,说从他穿开裆裤的时候,就看出来这孩子将来肯定成就非凡……不信?老子当年亲眼看见,一大群孩子比撒尿,就数高枫尿的最高!还不信?咱有证据,至今我家墙头上还有尿印子,狗尿苔长的乌青乌青的一大片! 董晚晴心里有些发酸,低声对高跃进道:“过一段时间,这里拆迁了,再想见这些老邻居就不容易了。你说,几辈子的老邻居,住的好好的,非要把房子给扒了,那棵桂花树还是高枫的爷爷种的呢,老人家知道了,该多伤心。” 高跃进宽慰道:“旧房给你换新房,你还有啥不满意的?你这辈子不就是盼望着能住上新楼房,眼看就要圆梦了,你又说三道四的……你这就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矫情!” 董晚晴破涕为笑:“说的也是,看来我是真的老了,莫名其妙的就伤感。” 正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兴高采烈的时候,林娇的电话响了起来,接起来之后不久,高枫就发现,她的脸色变的非常难看,粉若桃花的脸颊变得苍白。 ------------ 第七十二章 国货当自强(上) 自从进了“听竹山庄”的门口,一路上林娇就不停的大呼小叫,这里的一切都令她感到惊奇。 “天鹅?这里还有天鹅?” 林娇惊喜的大呼,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灌注了白宝的心血,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莺声燕语恍如人间仙境。 高枫开着猛禽,白涛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指路,在一处竹园深处绕过一座假山,露出一个用火山岩修葺的大门,看起来颇像一个原始的山洞。车子开进去之后就别有洞天,居然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地下停车场。保时捷911、法拉利599、玛莎拉蒂……停车场里足足有二十多辆豪车,各款经典跑车十多辆,越野车有五辆,硕大的房车也是五辆。 “不就是房车吗?奔驰、gmc、福特f350,随便挑一辆。” 白涛跳下车,一手叉腰一手虚指,做伟人指点江山状。 高枫咂舌道:“涛子,这都是你的车?” 白涛尴尬的笑道:“我哪有这么多的钱啊,都是我小叔的。其实也不是我小叔买的,都是他那帮燕京城的纨绔子弟朋友送的。那帮家伙,换车和换女朋友一样勤。” 高枫听说过白宝在燕京城的根基颇深,现在看到这么多的豪车,对他的实力更是刮目相看。只是高枫感觉有些奇怪,以白家这种在古玩行里绵延六代的名门世家,怎么会给他起了个“白宝”这样可笑的名字,听起来像是乡下山沟里为了好养活,特意给孩子起的狗剩、铁蛋之类的贱名。 “小枫,明天你要用车?” 说曹操曹操到,高枫只是想起来白宝,白宝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后,吓了高枫一跳。林娇则是眼前一亮,感觉白宝的气质实在是太打眼了。 “宝哥,我朋友公司明天组织了一场房车聚会,听涛子说,你这里有,我想借一辆用用。” 白宝点点头,随手指了角落里一辆白色的长城风骏房车:“你用那辆吧。” 说完,转身扬长而去。 林娇压低声音在高枫耳边道:“你这个朋友,真小气。” 高枫不满的瞪了她一眼:“借你用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 中午吃板栗大盘鸡的时候,林娇接到了公司的电话,说是第二天公司要参与一次房车户外活动,要求林娇必须参加。而公司里只有老板的儿子赵山河有一辆奔驰房车,如果林娇去的话,必须坐那个家伙的车。孤男寡女,两天一夜共住一辆房车,林娇想想就觉得很不靠谱。赵山河是独子,他老爸是暴发户,这小子一向无法无天,做事风格极为的肆无忌惮。仗着老爷子有几个糟钱就自诩为情圣,觉得天下所有漂亮妞都是为他预备的。偏偏林娇对他不假辞色,赵山河却贼心不死,自恋的认为林娇是故意摆谱。 公司安排的活动,林娇作为主办方的副店长,有心想不去可又不行,林娇只得给租车行打电话,打算自费租一辆房车躲开赵山河。可是事有不巧,林娇一连给四五家租车行打电话,都没有房车出租。 “不就是找辆房车嘛,多大个事儿啊!” 白涛知道之后,满不在乎的就把高枫和林娇带到了“听竹山庄”看到白宝放着四辆豪华房车不给用,非让高枫用那辆二十多万的长城风骏,白涛有些不满,追过去抱怨道:““小叔,怎么让高枫用那辆风骏?这不是让他丢人吗?” 白宝冲他翻了个白眼:“是你说的,我这里有房车吧?多事儿!你带那个丫头到处转转,让高枫到靶场找我,我和他有话说。” 说罢,白宝脸色铁青的转身而去,临走还不忘冲着白涛用鼻子哼了哼。白涛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只得按照吩咐,带着林娇参观“听竹山庄”占地千亩有余的“听竹山庄”的西北角,有一座硕大的靶场,并排摆放着十多座箭台,前方二十五米至百米的位置,放置着各类标靶。圆环形木靶、人形草靶到披着铁甲描画的惟妙惟肖的的人形木靶应有尽有。 “会玩吗?” 白宝不动声色的丢给高枫一张复合弓:“怪兽xlr8,英国马修斯公司出品,拉力在六十到七十磅之间。” 高枫接过来看了看,这种现代科技的产物,已经和印象中的弓箭有了天差地别的距离。看到高枫一头雾水的样子,白宝淡淡的道:“干咱们这一行的,客户中十个有九个都是装逼犯,想把买卖做好,除了眼力和专业知识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会玩……客人不会玩的东西你得会,客人会玩的东西,你要比他们玩的更精。” 高枫试了试,六十磅的拉力令他非常吃力,勉强拉开身体严重的后倾,手抖的如同筛糠,根本不能瞄准。 白宝平淡的道:“你今后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别把时间都浪费在女人身上。” 高枫苦笑:“宝哥,我和林娇……” 白宝一摆手:“甭解释,你心里明白怎么回事儿就行,好自为之吧!” 林娇对高枫那股亲热劲儿,根本就不加丝毫掩饰,和小时候一样几乎是黏在高枫身边。几分钟不见高枫就找了过来,兴致勃勃的拉着高枫去看湖边看黑天鹅。白宝鼻子哼了一下,就再也不说一句话。 等到高枫和林娇走远了,白宝掏出手机拨通了方雨薇的电话:“雨薇,你那个弟弟可得好好的管教管教了。” “你是说高枫?他怎么啦?他没出啥事儿吧?” “现在是没出啥事儿,不过今后可就难说了。他和唐瑶谈着恋爱,又在外面勾搭一个小丫头,要是让唐瑶的老妈林秋月知道了,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哦?那女孩怎么样?” “女孩看起来倒是个好女孩,长的也不错,就是感觉出身应该很一般,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和高枫有点门不当户不对。” “那不就行了,我还真不希望高枫和林秋月的女儿在一起,将来有个那么强势的丈母娘,高枫的日子也难过……什么门当户对啊,倒退二十年,我连小学的学费都交不起,那会儿我们家连普通人家都算不上,宝哥,你可够封建的!” “雨薇,话虽然如此,可是如果林秋月知道有人甩了她的女儿,那个母老虎报复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林秋月是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头,又极为护犊子……” “宝哥,你怕了?咱们俩双剑合璧,还怕斗不过那个母老虎?哪怕她是真老虎,敢碰我弟弟一根汗毛,我也拔掉她两颗牙!” 白宝听见“双剑合璧”这四个字,顿时眉开眼笑:“雨薇,你和林秋月那母老虎有得一拼了,你比她还护犊子……有你和我并肩作战,什么样的母老虎,咱们也给她干趴下!” 周末的高速路口车流如织,喷薄的尾气和发动机的轰鸣汇成了城市永恒不变的咏叹调。 在车辆的海洋中,一队房车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奢华的钻石版奔驰斯宾特v9,拖着游艇的土豪挚爱的gmc商务之星,粗豪的福特f650。相比这些豪车,高枫开的长城风骏就很不起眼了。这次的目的地是黄河小浪底,距离洛水城不足百里。 高枫从白宝那里借来了车,临行的时候,白宝丢过来一个蝈蝈葫芦:“玩回来之后,把葫芦还我。” 打开葫芦就是一股异香,原来是白宝秘制的酱料,专门用来烤肉的。白宝的酱料自然是不同凡响,装酱料的葫芦也不是凡品。地道的三河刘的六块瓦蝈蝈葫芦象牙的塞子,光是这个葫芦就得三五万。 一大清早就被林娇堵在家里,死缠硬磨的逼他同行,董晚晴高跃进又在旁边帮腔,高枫无奈,只得给陪林娇同行。林娇大获全胜,笑的眉眼开花,董晚晴高跃进夫妇在一旁也暗暗窃喜。 上了高速路没多久,车辆的速度就明显缓慢下来,像蜗牛爬一般。而且是越来越慢,等候的时间也变的更长。 到了上午的九点左右,高速路干脆就彻底堵死,前后不见头尾,如同一条被抽了脊梁骨的死蛇烂鳝。到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高速路也没有疏通的迹象。眼看着不是一时半刻能够疏通的,人们纷纷从车里下来,在高速路边抽烟闲聊,排解一下郁闷的心情。 高枫没吃早饭,感到有些饿了,从冰箱里取出用腌制好的肉串,放到电磁炉里煎烤。甭看长城风骏的装潢不够精美,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排风扇瞬间将就油烟抽了出去,顺带把烤肉的香味也带出车外。 “什么味儿?这么香?” “这有钱人真会享受,堵车了还能吃烧烤。” “拉倒吧,那破车才二十多万,算什么有钱人?前面的奔驰、gmc,那才是土豪开的车!” 外面的人议论纷纷,高枫已经烤熟了好几块,林娇毫不客气的用手捻起一块,烫的她只吐舌头却也舍不得吐掉。高枫把一块牛腰肉刷上秘制酱料,不多时就香气四溢。高枫咬了一口,不老不嫩正合适,鲜的能把舌头咽下去。只可惜在车上,不能喝酒,如果再有凭红酒配着,那才叫完美。 ------------ 第七十三章 国货当自强(下) 邦邦两声敲车窗的声音,高枫探出头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中年男子,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粉红裙子的十二三岁的小女孩。 “兄弟,你车里有厕所吗?” 中年男子陪着笑脸道。 “有啊。” 中年男子尴尬的指指前面的那辆gmc商务之星:“我车里没厕所,孩子憋的受不了,能不能借你厕所用用?” 高枫笑道:“这有什么?进来吧。” 小女孩憋的脸通红,飞快的冲进来,过了一会儿传来冲水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满脸轻松的出来,冲着高枫鞠躬:“谢谢叔叔。” 中年男子深有感悟的道:“兄弟,还是你会玩儿,节假日出行开这辆车,简直他娘的太对了,我咋就没想起来,这高速路会堵车呢!” 高枫被提醒,突然恍然大悟,怪不得白宝借给自己这辆风骏,闹了半天,那些奢华的奔驰、gmc,原来都没厕所啊!估计白宝也曾经被堵在高速路上,担心自己也有同样的遭遇,所以才特意让自己开走这辆风骏。 白宝的心思之缜密,真是远非一般人可比,怪不得在藏龙卧虎的燕京城也能混的风生水起……每个人的成功,都绝对不是偶然的。 人们总会给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戴上光环,**丝们从来没想过,心目中的女神也得蹲坑,也会翘着脚丫子剪脚趾头。即使脑子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也会下意识的迅速摆脱。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煞风景了。 想想平日里举止淡定谈吐高雅,气度如凡尘谪仙的白宝,被一泡尿憋的脸红脖子粗的样子,高枫就暗暗好笑。小神仙毕竟不是真神仙,也得吃喝拉撒,离不开人间烟火。 “烤肉太好吃了,再弄几块,不要肥的就要那个小牛腰肉”林娇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粘着酱料,意犹未尽的道。 林娇说的理直气壮,高枫一边烤一边自言自语的抱怨:“我又不是你雇来的厨子,有的吃就不错了,还要点菜……” 话音未落,高枫已经被一块烤肉堵住了嘴。肉的温度不高不低,吃起来正合适。回头一看,林娇正端着盘子,用小嘴对着滚烫的烤肉细心的吹,吹到不凉不热的时候,又塞到高枫嘴里。 高速路越堵越长,根本看不出有疏通的迹象,下车闲逛的人越来越多,不少人被尿憋的难受,干脆就在路边当众解决,其中还有几个是金发碧眼的老外。人的素质往往取决于基本的生活条件,如果走三公里都找不到垃圾箱,就别怪大家乱丢杂物。活人就更不应该被尿憋死,经常有孩子随地小便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极难找到公厕。 中国连续三十年经济的高速增长,令一切配套设施的建设都显得落后,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中东部地区,修再多的高速公路也赶不上车辆增加的速度。在过去的十年间,中国修了世界上最长的公路,可依然是杯水车薪。而对二零二零年的时候,国民拥有汽车数量的预期,由一亿五千万辆调整到了两亿,又调整到了三亿辆。即使是三亿这个骇人听闻的数字,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些保守。 男人和小孩子固然可以就地解决,女人再奔放也不能在高速路边方便,长城风骏房车有厕所的消息在尿急的人群中不胫而走,不少人来敲门借用。这种时候不帮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只是高枫有些哭笑不得,感觉自己开的不是房车而是一辆流动公厕。心里暗暗思忖,是不是应该挂个牌子:收费五角,军人免费。 邦邦“能,能,不能……” 外面传来敲车门的声音,同时传来一个年轻女孩结结巴巴的声音,显然向陌生人借用厕所令她很不好意思。 “借厕所是吧?进来吧!” 林娇爽快的答应了。 几分钟之后传来冲水的声音,然后女子客气的道:“谢谢你了。” “客气什么啊,出门在外遇见点困难在所难免。” “好香的烤肉味儿啊!厨房里是你男朋友吧?你真有福气。” 听见外面的声音,高枫觉得非常耳熟,从厨房里探出头一看,俩人同时惊呼:“顾晓楠?” “高枫?” 林娇惊讶的道:“你们认识啊?” 顾晓楠沉默片刻,挤出笑容道:“嗯,我们是……大学同学。” 林娇大方的伸出手:“大学同学啊!真是巧!我叫林娇,和高枫是中学的同学。” 顾晓楠迟疑了三秒钟之后,也伸出手轻轻的拉了一下,勉强算是握手,惨然一笑道:“我听说过你,当年高枫为了你差点就进了监狱。” 听到顾晓楠提起十年前的事情,林娇嘴角弯出一道美妙的弧线,深情的凝望了高枫一眼。 高枫的心猛然的抽搐了一下,两个同岁的女孩都是那么白皙美丽,只是林娇略带婴儿肥的萝莉脸上,娇憨的笑容中带着浓浓的幸福,而顾晓楠则越加清瘦,手上的静脉血管看的清清楚楚,美的令人心痛。 如果是一年前,董晚晴会做一大盘顾晓楠最爱吃的锅巴肉片,高枫会亲手夹到她的碗里,看着她一块块的吃掉焦香的锅巴和滑嫩的肉片。可是现在,高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天天的清瘦下去,连说一句问候的话语都显得多余。 看着顾晓楠走下车,走向前方的一辆奔驰房车,高枫的心里五味杂陈。 “行了,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林娇拈起一块烤肉,塞到高枫的嘴里:“你们俩肯定有故事,是不是当年追人家没追上?被人横刀夺爱了?” 高枫嘴里含着喷香的肉块,却感觉味同嚼蜡,吃不出半点滋味,没好气的道:“吃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女孩子吃那么多肉,胖死你得啦!” 林娇鼻子一抽,骄傲的挺了挺胸:“我只胖该胖的地方。” 透过低胸装的领口,一抹白亮亮的沟壑晃的高枫有些眼晕,酝酿出来的伤怀悲秋的情绪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在前方一百五十米处,一辆奔驰房车里,狐狸脸的柳秘书憋的脸通红,半蹲着捂着肚子,怯生生的道:“林娇的车上有厕所……” “不许去”赵山河咬牙切齿的道:“没出息的东西!” “我真的忍不住了,早晨喝了两碗皮蛋粥……” 柳秘书两眼通红,带着哭腔道。 “憋不住尿裤子里!” 赵山河厉喝一声,径自走下车跑到路边,对着路边的一只屎壳郎狠狠的发射。抽了一支烟之后,咬牙切齿的把烟头碾灭之后,他重新走上车,抽抽鼻子:“什么味?” “嘤……” 一声抽泣,柳秘书垂泪从地上站起来,一道黄色的水线顺着热裤和大腿往下流淌。 “啪!” 赵山河甩手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你这个婊子,老子这是新车啊!” 小浪底水库位于穿越中条山、王屋山的黄河峡谷中,库区全长一百三十公里,总面积接近三百平方公里。小浪底大坝截流后,黄河峡谷与库区的柏崖山、红崖山、黄鹿山等二十多个风景点及雄伟的水库大坝交相辉映,形成湖光山色、千岛星布、“高峡出平湖”的自然景观,使得小浪底水库同时成为由山水自然风光和水利工程组成的大型旅游区。 小浪底水库区内大量的半岛、孤岛、险峰,使自然景观近有曲折蜿蜒的河湾,远有烟色浩淼的湖面。从码头登舟,击水搏浪,出入高峡平湖,观赏沿岸山水风光,尽情领略母亲河的风采,以景观上的美、幽、奇、胜、典满足人们高尚的享受和回归自然的追求,在风格上既有田园风情的古朴典雅,又有现代时尚的豪华气魄。 车队在路上堵了足足四个小时,区区不到百里的距离,硬是从早上八点出发到了下午一点半才到达。 到了库区之后,男人摆开烧烤架子开始做饭,女人和孩子则立刻换上泳装跳入水中。这次房车聚会是由一家汽车论坛发起的,长安马自达只是协办单位,所以也用不着林娇参与具体事务。别人正在生火做饭,而高枫和林娇在路上就吃饱了,俩人租了一辆摩托艇换上泳装套上救生衣纵情冲浪。 换上泳装的林娇令高枫的眼前一亮,她幼嫩如婴儿的皮肤布满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细弱的腰肢堪盈一握,而胸前却波涛汹涌。高枫不由得连连吞了几大口的口水,这丫头真是会长啊,肉都生在该长的地方了。 萝莉的脸,成熟如蜜桃的身体,这简直是宅男心目中女神的标准模板啊!这和高枫童年印象中,那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真是天差地别了! 林娇白了他一眼:“没看过?” 高枫老老实实的道:“没看过!” 林娇狡黠的笑道:“那你把我娶回家,天天让你看个够。” 高枫苦笑:“不用说话这么直接吧?” 林娇挺了挺胸,杏眼圆睁道:“本姑娘要什么有什么,你娶我很吃亏啊?” 高枫再次苦笑,虽然样子变了不少,但是骨子里还是当年的那个林娇,那个捧着小木碗理直气壮来高家蹭饭的女孩子! ------------ 第七十四章 跨越十年的初吻 摩托艇划过水面,犁出一道白色的波浪,速度快的吓人,惊的水鸟扑棱棱的振翅高飞。高枫是第一次开摩托艇,又是极速狂飙,几次和林娇翻身落水,俩人身上都湿透了,林娇一直惊呼狂叫,锐利的声音几乎要压住发动机的轰鸣,她长长的秀发贴在身子上,更衬托出肌肤的娇嫩雪白。 “看到前女友和别人在一起,心里难受?” 林娇再一次从水中爬上摩托艇,笑嘻嘻的问。 高枫没好气的鼻子哼了哼,却又下意识的回头望望岸边,只见李杰和顾晓楠正牵着手在水边漫步。 古龙大神说过:不吃饭的女人也许有几个,但是不吃醋的女人一个也没有。其实,这句话完全可以省略掉“女”字,男人也是一个熊样。看到顾晓楠和李杰在一起亲昵在河边戏水,高枫的心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的捏了一把,疼的无法形容。 发疯似的飚了一个小时,高枫的心情渐渐平复,觉得这个醋吃的实在是索然无味,显得自己很幼稚。 分手都快一年了,自己依然无法忘记顾晓楠,说起来也真是没出息……初恋啊,哪怕是那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风流浪子,想要忘记初恋恐怕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上岸之后,林娇贴心的用浴巾帮高枫擦干了身体,然后才给自己擦身子擦头发,擦完之后张开两张躺椅,像只猫一样慵懒蜷缩成一团,理直气壮的道:“帮我擦防晒油。” 高枫打开防晒油的瓶子倒在手心中,略带恶意的在林娇的后背揉搓,手劲用的颇大,把她娇嫩的肌肤都搓的微微发红,她却仿佛很享受,喘息如猫。 这妞不会是受虐型体质吧?高枫的心中油然出现一幅画面,自己在一间密室狞笑着,手中拿着燃烧的红烛,一滴滴的蜡油从烛心流淌,每落下一滴,林娇的身体就是一阵抽搐,发出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快乐的呻吟……太邪恶了! 墙上的背景应该出现一个头上长角,手拿三股钢叉的魔鬼,这才符合现场的气氛。 不得不说,林娇的皮肤好的有些令人发指,不仅光滑细腻吹弹可破,而且手感极佳弹性十足,高枫刚开始是掌心揉搓后来干脆就是五根手指一起上,用上了龙爪手。 “别太用力,我怕痒。” 林娇回头娇媚的朝高枫挤挤眼睛。 这是什么体质啊?用力捏居然不疼,而是痒? “行了,你的前女友在看我们呢。我有点饿了,烤点东西吃吧。” 林娇冲着高枫娇声细语的道。 高枫闻言,朝着顾晓楠的方向望去,四目一碰,顾晓楠急忙转过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难道她也在吃醋?高枫摇摇头,甩掉这个可笑的想法,如果顾晓楠真的在乎自己,为什么会在大四的时候,毫无征兆和自己分手,她走的那么决绝,甚至懒得找借口欺骗自己一下。 “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看到自己的旧情人和别人卿卿我我,心里难受?要不要找点刺激?” 林娇指指不远处的一座蹦极台。 蹦极台依山势而建,长长的过道伸入水面,不时有人从高空跳下,发出一阵阵海鸥般的尖叫声。 “不就是从高空往下跳吗?” 高枫望望远处的蹦极台,下意识的哆嗦了一下。 林娇突然从躺椅上蹦了起来,兴奋的道:“哦,我想起来了,你恐高!” 高枫确实有一点轻微的恐高,上中学的时候在四楼擦玻璃,抱着窗棂双腿抖的如同筛糠,当时林娇在一旁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怎么,过了这么多年还恐高?” 林娇笑道。 高枫一向是死鸭子嘴硬,倒驴不倒架:“跳就跳。” 嘴上说的硬起,高枫的心里却在暗骂,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发明了这种作死的玩意儿。 走上高高的蹦极台,工作人员熟练的把两人的脚绑在了一起,不由分说的将高枫和林娇推到一起:“抱紧点。” 俩人穿着泳衣抱在一起,彼此肌肤相接,高枫明显的感觉到林娇的呼吸变得急促了起来,身体如同火烧般的炽热。这种标准的情侣蹦极的方式,再加上俩人都是泳装,就显得格外的暧昧。高枫自从早上在高速路上遇见顾晓楠之后,心里就压抑着一团邪火没出发泄,憋的胸口疼,总有种侵入什么破坏什么的冲动。此刻怀里抱着一个身材凸凹有致皮肤更是如羊脂玉般的美女,青春女子自然的体香在不停的撩拨神经,更是令心中那团火由胸口烧到了咽喉,感觉嗓子干的冒烟。在如此情景之下,如果身体没有一点反应,那高枫也真就不算是个男人了。 “怕了?恐高症发作?” 林娇刚开始还打趣高枫两句,但是渐渐感觉到有些不对头,她轻声叫了一下,身体不自然的扭动起来。 俩人本来就是半裸,经过她这么一扭,高枫哪里还按捺的住,只得低声道:“别动。” 林娇原本就是非常敏感的体质,高枫说话的时候热气吹到她耳边,更令她腿脚发软,几乎是全部重量都转嫁到了高枫身上。 高枫已经是呼吸沉重心跳加速,再加上恐高神经高度紧张,哪里还受得了这种刺激,感觉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热血像沸水般欢快的在血管中奔涌。 “小枫哥哥,你怕吗?” 林娇的声音似哭似泣,软绵绵的似乎要把心都抖出来。 高枫拍拍她光滑的后背,示意让她放松,却不料这个举动令她抱的更紧,不但抱的越来越紧,腰部以下更是不自然的扭动起来。 “别乱动。” 高枫耳语道。 “你,你,你顶的我好难受。” 林娇的声音低如蚊呐,生怕被工作人员听见。 高枫顿时心情再次激荡,林娇那种近乎呻吟的话语,简直就是**的催化剂,令他身体的反应再次加剧。如果不是旁边有工作人员在场,高枫真想把这个身材和皮肤都好的令人发指的美女就地正法。 在蹦极台上足足呆了五分钟,高枫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因为恐高还是迷恋此时那种连绵不绝的肌肤相亲的快感,同时又多了几分不满足,既想让时间就这么停止,又希望立刻解开绳子不跳了,结束这种不上不下的煎熬。 “时间到了!” 工作人员不耐烦的催促了多次:“跳的时候要紧紧的抱在一起,如果一旦松开,就很可能互相碰撞发生危险……我数一二三的时候,你们同时向一侧倒下去,听明白了没有?” 林娇身体颤抖了一下,娇声道:“你听清了吗?” 高枫含含糊糊的嗯了一声,手上却加了几分力量,将她抱的更紧。感受着她胸部的弹性,心里暗暗赞叹,这丫头的本钱还真是够大! “一……” “二……” “三……” 俩人紧紧相拥,被工作人员推了一把,绑在一起如同连体婴般的高枫和林娇,才闭着眼睛跳了下去,只是姿态就没法看了,如同从蹦极台上掉下来一块巨石。 耳边呼呼的风声,俩人几乎是同时闭着眼惊声尖叫,不由自主的抱的更紧,林娇的指甲几乎陷进高枫的肉里,直到脚尖触痛到冰凉的水面,绳子再次弹起将他们抛到空中,高枫才睁开眼睛,而林娇则继续尖叫,刺的高枫耳膜生疼。俩人现在是零距离接触,尖锐的女高音对高枫来说,觉得耳朵正被一列火车碾过,不啻是一种巨大的折磨。 高枫觉得再不采取行动,自己后半辈子就会变聋子了,于是果断的堵住了林娇的嘴,此时他的手腾不出来,唯一能用的就是自己的嘴。 “呜呜……” 林娇不敢置信的睁开眼睛,满脸的惊讶。 她从小对高枫有七分的依赖,还有三分妹妹对哥哥那种理直气壮的欺负,今天故意逗高枫蹦极也是如此,而高枫对她那种小小的恶作剧也只是一笑置之。直到她十四岁那年,被小混混堵在校门口,生拉硬拽的往摩托车上拉扯的时候,她才看到这个自小被自己“欺负”的哥哥是何等的英勇。高枫用少年人瘦弱的身躯挡在自己身前,护佑着自己逃回校园,而高枫则被打的鼻青脸肿。 那个时候,林娇的心在隐隐作痛,同时也有一种幸福在洋溢。在少女的情怀中,哪个没做过被恶棍欺辱,白马王子从天而降英雄救美的梦?就在她懵懂的憧憬着初恋到来的时候,脑海中甚至勾勒出生涩的初吻,想一想就令林娇面红耳热。 高枫却做出令她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就在第二天,他居然一个人一柄三菱刮刀在校门口捅了一大群的小混混,成为名震春风镇的“蔫豹子”事情闹的如此之大,林娇的父母生怕她受到报复,林娇被迫跟随父母去了外省,俩人一分开就是十年……直到昨天,在马自达的四s店再次偶遇。 十年的时间,林娇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那个挡在身前的高枫,那个时候,他的那么的高大,巨大的身影将她完全遮蔽,那里没有恐惧没有危险,只有无尽的温暖和安全。十年的时间,有无数的男孩追求过林娇,其中不乏条件非常优越的,林娇也在父母和闺蜜的威逼怂恿下接触过几个,但是却连拉手的程度都还没到就戛然而止。 她的心中被高枫的影子装的满满的,实在是没有空间容纳其他人。 ------------ 第七十五章 红颜易老 蹦极的感觉有些类似看恐怖片,越是害怕还越想看,尤其是对有轻度恐高症的高枫来说,更是如此。 恐高带来的惊心动魄的感觉,加上接吻带来的刺激,令高枫的心情就像蹦极绳般忽上忽下,一时脚都粘到了水面,一时又重新弹上高空。而林娇似乎并不抗拒,片刻之后竟然开始回应高枫的侵略。 在这种情况下,想当圣人显然是不可能的,高枫胸膛中的火越烧越旺,熟练的挑逗着林娇的香唇。 林娇已经二十四岁,身体又属于那种极度敏感的类型,而且自小心中就一直被高枫的影子占据,对其他人极为抗拒。她在接吻这方面是标准的雏儿,菜的不能再菜,偏偏又是敏感性体质,不出数秒牙关就失守,任由高枫恣意妄为。心中那道由女性自尊构筑的稀薄脆弱的防线,被一浪高过一浪的春情潮水冲的瞬间崩塌。从心底绵延到身体每个神经的酥麻感觉,令她如醉如痴。她紧紧的抱着高枫,健壮的手臂和宽阔的胸膛带给她的安全感,让她心中的恐惧荡然无存,尽情享受蹦极和接吻带来的双重刺激。 俩人如同巨石做自由落体运动,**的双脚接触到清凉的水面,一股巨大而柔和的力量抵消掉了下坠的冲力,停滞的一瞬间,林娇的心几乎要跳了出来。紧接着又是一股力量,将他们再次抛向空中。林娇感觉自己的身体和心都在自由的飞翔,有了一种即将融化在蓝天碧水之间错觉。 俩人不停的在蓝天和碧水之间荡漾飞翔,林娇敏感的身体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不停的扭动着弹性十足又柔软纤细的腰肢,单薄的泳衣湿过水之后根本无法遮掩丰腴的胸部,高枫突然感觉到,她胸前的两颗小樱桃竟然变成绿豆般的坚硬,呼吸变得断断续续,被高枫堵住的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呻吟。 高枫感觉到了她身体的变化,内心深处被压制了一年的**在这种极为特殊的环境中膨胀到了极点。久久未被点燃的激情炽烈的燃烧起来,配合着林娇耳鬓厮磨。 一浪高过一浪的快感,令高枫忘记了恐高,这对十年未遇的男女,尽情的享受着自然而野性的快乐,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专心致志的享受着眼前的美妙时光。林娇的身体不停的颤抖,高枫更是用尽了全部的力量,几乎要将她揉碎融合进自己的身体里。 当绳子的势能彻底耗尽,工作人员淌着水解开捆住两人双脚的绳子,一切才恢复了平静。俩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默契的坐在沙滩上彼此相拥,闭着眼睛感受激烈刺激后绵延的余韵。从童年就养成的默契,没有被时间冲淡,反而像是忘记了许久的储蓄,多年之后却收获了意料之外的巨额利息。 高枫再一次的惊叹,林娇的肌肤堪比最上等的羊脂白玉,尤其是粘了水珠之后,散射着阳光,更是美的令人发指。羊脂玉又哪里有这样的弹性?高枫的手不由自主的从她肩头渐渐滑落,从腰际到翘臀反复的摩挲,体验着那种难以名状的温润滑腻。 下午四点过后,河风渐冷,林娇的双腿软的像面条毫无着力之处,略带婴儿肥的萝莉脸更是潮红欲滴,几乎要滴出水。高枫当仁不让的将她抱紧了长城风骏房车内,放倒在沙发上。 高枫抽了支烟平复一下心情,过了许久之后林娇才堵着嘴道:“坏蛋,趁人之危吃我豆腐。” 林娇的声音娇弱无力,眼神中带着浓浓的媚态,与其说是责怪倒不如说更像是新一轮的诱惑。 “那你好像也蛮享受的嘛!” “我那是和你绑在一起,没办法挣扎,只能是任你为所欲为。” 林娇的表情令高枫不由得想起李连杰版本的《倚天屠龙记》感觉吃亏上当的正是高枫自己。 “那现在已经松开了,你怎么还粘在我身上?” “我,我是蹦极被吓的全身发软没力气。” “没力气还把我抱这么紧?” 林娇语塞,既然说不出道理那就干脆不讲理,她不由分说将高枫已经松开的手拽过来,的垫在自己的脖子下面,舒服的调整了个最佳角度:“我睡一会儿,吃晚饭的时候叫我。” 高枫故作恶狠狠的道:“你就不怕睡着了,被我给拿下了?” 林娇笑嘻嘻的道:“没事儿,只要你敢,明天我就拿着你作孽的证据去找董姨,后天你就得娶我,而且还要写保证一辈子都听我的,否则我就告你强奸!” 高枫恨的咬牙切齿:“带套不算强奸,你拿不到证据!” 林娇妖媚的笑道:“我是第一次,肯定会有真凭实据。” 高枫将信将疑:“真的假的?” 林娇用无限妖娆的声音道:“要不,等我睡着了,你试试?” 高枫如同泄了气的皮球,悻悻的道:“算你狠!不上你的当!” 结婚对现在的高枫来说,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毕业不到一年事业刚刚有点起色,就被家庭拴住,而且还得给老婆写保证书,从今往后唯林娇的马首是瞻……这也太悲摧了吧! 高枫看得出来,自己的老爸老妈心中对林娇是一百个满意,只是碍于自己已经有了唐瑶那个所谓的女朋友,才不好直截了当的撮合。 如果高枫把林娇给办了,这丫头拿着带血的床单,哭哭啼啼的去找他们。老爸老妈肯定是劈头盖脸先臭骂高枫一顿,然后第一时间给林爸林妈打电话,四个老人一起商量俩人的婚期。 为了一时痛快毁掉半生的幸福,实在是不合算! 高枫的胳膊被林娇当枕头压了两个多小时,麻的几乎失去知觉,守着一个身材皮肤都无可挑剔的美女却只能看不能动,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失去。看看她睡的香甜,高枫冲着她挥了挥拳头,从沙发上下来走到了房车外面。 夕阳在水面上镀上一层金色,水鸟伴着浪花起舞,情侣在岸边携手漫步,初夏的小浪底的美景尽在眼底。高枫坐在河堤上抽烟,静静的吹着河风,享受着夏日难得的悠闲时光。 河堤上走来的一个老者吸引了高枫的注意力,老人须发皆白看起来有七旬左右,生的豹头环眼若狮虎般健硕,年纪虽老腰杆却笔直,不怒自威的气度令人过目难忘。老人推着一辆轮椅,上面坐着一个老妇人。现在是初夏,虽然水边的气温比失去低一下,但是也还有二十五六度,老妇人的腿上却盖着一个雪白的毛毯。 老妇人面容消瘦银发如雪,看起来年纪比老人还要大许多,唯独一双眸子晶莹透亮,灵动异常,看起来倒像是青春少女一般。风烛残年的摸样却有一双年轻人的眼睛,多少显得有些诡异。 “娘,咱们回去吧?” 老人瓮声瓮气的道。 老人嗓音粗豪低沉,穿透力却十足,隔着六七米之外,高枫都听的清清楚楚。 “我不回去,疗养院里都是老头老太婆,闷死了!” 老妇人摇头道。 豹头环眼的老人大约有七十岁,而这老妇人则是他的娘,那她岂不是九十左右了? “娘,这里有点冷,你的腿受不受的了啊?” “能有多冷?能比喀尔喀还冷吗?三四年的冬天,喀尔喀冰天雪地,你父亲一个人留下来和日本人周旋,保护了我们全族的性命,也包括你!” 老妇人凝望远方,悠长的道。 喀尔喀?听到老妇人提起喀尔喀,高枫的心立刻狂跳了几下,在梦境中,自己和博尔锦在喀尔喀相遇,夺走了那个蒙古格格的初吻,而自己也险些死在了那里。 “娘,老辈人和活佛都说过,说我爹是天神……” 老人摇头撇嘴,一幅不敢置信的神情。 “怎么,不信?当初你爹手拿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在全族人和章嘉呼图克图活佛的注视下,蒙长生天的召唤升入天界。当时,我就在你父亲旁边,他的身体沐浴着金光,化作一道金色的光芒消失……章嘉活佛亲口告诉过你的话,你也不信?就算是全族的老人都在说谎,难道娘也会说谎?就算娘说的也是假话,章嘉大活佛的话,你也敢不信?历代的章嘉呼图克图都是大清的国师,是大光明佛的人间化身,是蒙古草原至高无上的大活佛,难道他老人家也会对你说谎?术赤,你也太放肆了!” 老妇人声色俱厉道。 术赤?这个名字好耳熟啊! 高枫突然打了个寒战,成吉思汗的长子因为出生在敌对部落之中,所以被起名叫做术赤,蒙语的意思是“客人”而在梦境中,博尔锦捡了个遗孤,也给起名叫做术赤。 梦境中博尔锦小麦色的皮肤和灵动如水充满好奇的眼眸,再次浮现在了高枫的眼前,他看看越走越近的老妇人,那双如同年轻人般闪烁的双眼,惊的高枫冷汗淋漓。 “暴风?” “我叫高枫,不是暴风。” “嗯,知道了,暴风!” ------------ 第七十六章 蝴蝶效应的恶果 豹头环眼的老者羞的满脸通红:“娘,你看错了。” 老妇人看都不看他,冲着高枫大喊:“暴风,你为什么不理我?” 老者臊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哭笑不得道:“娘,咱回去吧?” 老妇人疑惑的问道:“你是谁?” 老者拽着老妇人的手道:“我是你儿子术赤啊!娘,咱回去吧?” “胡说,我还没嫁人哪里有什么儿子?你这个不要脸的死老头,敢碰我的手,你就不怕被我父汗大卸八块丢到草原喂狼吗?” 老妇人声色俱厉道。 今年是二零一三年,博尔锦出生在一九一五年,如果活到现在的话,应该是八十八岁……高枫心里咯噔了一下,刚才老妇人叫的那声“暴风”和梦境中博尔锦的声音倒有七分的相似,只是声音苍老了许多。 只是老妇人和老者的对话却听的高枫一头雾水,搞不清他们唱的是哪一出,但是心里隐隐约约的感觉道,这个老妇人的精神状态有些问题。 “我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把我的暴风叫过来。” 老者无奈的摇头,苦着脸走到高枫身边,结结巴巴的道:“小,小兄弟,求,求,求你帮个忙。” “什么事儿?” 老者偷眼看看老妇人,压低声音道:“小兄弟,咱们到一旁说。” 说罢,不由分说拽着高枫走出了十几米,这才长叹一声道:“小兄弟,咱们素昧平生求你帮这样的忙,这话我真的说不出口,可……哎,索性我就直说了吧!坐在轮椅上的是我母亲,她今年已经快九十了。现在脑子一阵清醒一阵糊涂,尤其是最近糊涂的厉害,总把自己当做十八岁……” 高枫强压心中的惊惶,一摆手打断老者的话:“直说,需要我干什么?” 老人脸烧的几乎能烙饼,过了许久才跺脚道:“说就说,为了我娘,我这张老脸也不要了!我娘十八岁的时候,我爹失踪了……” 老人侃侃而谈,印证了高枫的猜测,那个老妇人正是博尔锦!那个曾经把初吻送给高枫的蒙古格格! 抗战开始之后,博尔锦凭借喀尔喀大汗之女和科尔沁石王未婚妻的双重身份,在草原上组建了一支上万人的骑兵师,在西北军和晋绥军的支持下,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师长,从此开始在草原上对抗如狼似虎的日军,一直打到了抗战胜利,时间长达十二年。博尔锦因为战功卓著被封为中将,与担任航空委员会秘书长的宋美龄并驾齐驱,成为民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位女中将,而宋美龄的军衔多少带有一些裙带的意味,博尔锦的中将师长则是实打实的凭借战功获得。 抗战即将结束的时候,博尔锦受了一次重伤,双腿和头部都被炮弹炸伤,当时草原上的医疗条件极差,博尔锦又重任在肩不能到内地治疗,留下了隐患。抗战结束之后,博尔锦到内地治伤,到处寻找高枫。可是西北军中根本就没有高枫的履历资料,而高枫的上尉参谋的头衔,也是萧振瀛一时兴起封的,连他都不知道高枫到底是何许人也,只听高枫说过是洛水人。凭借着这么一点点的信息,博尔锦走遍了洛水周边的所有县市,却一无所获,而伤情却日渐恶化,最后双腿残疾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思维也变得模糊起来,尤其是最近几年,她经常当自己还是十八岁,和高枫正是情浓之时。 “我娘含辛茹苦把我养大,医生说她也没有多少日子了,她这辈子唯一的心愿就是找到我爹。我娘当年叱咤风云,跺跺脚整个蒙古草原都要震三震,现在连路都不能走一步,而且脑子也糊涂了,我看着心里难受啊!小兄弟,我求你帮帮我,让我娘完成这个心愿,让她老人家走的安乐一点。” 草原上多的是慷慨悲歌的真性情汉子,老人说到动情,一时间难以遏制老泪纵横。高枫听的心如刀绞,也不禁潸然落泪。 他径直走向白发苍苍的博尔锦,博尔锦看见他过来喜形于色道:“暴风,你来了。” 高枫强忍悲痛,故作平静的道:“我叫高枫,不叫暴风。” 博尔锦点点头,用带着蒙古口音的汉语道:“嗯,知道了,暴风。” “暴风,我出生的时候,活佛说我将来会是个手拿双枪的武王,你说,好笑不好笑?我是个女人,怎么能当王呢?大汗,还是应该男人来当,我父汗已经老了,我又没有兄弟,干脆你来做我们喀尔喀的大汗吧,我做你的王妃,给你生一大群小马驹一样健壮的孩子……你知道吗?我昨天夜里做了个好奇怪的梦,我梦见你手拿我们蒙古人的圣物,成吉思汗号令草原的黑苏鲁锭,然后像流星一样消失在空中。我拼命的去追,可我就是追不上,追不上!” 博尔锦拉着高枫的手不停的说话,好像生怕他跑掉一样,一直不停的说着不晓得说了多久。说着说着她的眼睛闭上了,靠着高枫的肩头睡着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采。 “现在太阳下山了,河边的风冷,我娘也睡着了,我这就推她回疗养院。小兄弟,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豹头环眼的术赤,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高枫无言以对,只能低头不语,两行不争气的眼泪却滚滚而落。 “小兄弟,你明天走吗?” 术赤羞红了脸道:“明天,你能不能……能,能不能?” 高枫点头:“明天我不走。” 术赤摸摸口袋却发现没有带钱包,从手腕上褪下一串念珠:“大恩无以为报,这个是藏地的枯木大活佛开过光的蜜蜡佛珠,带着能保佑家宅平安,你拿着。” 高枫坚决的推拒,术赤不由分说塞了过去,硬逼着高枫收下。 “明天上午,我还会推着母亲来河堤散步,如果老人家再犯糊涂,还请小兄弟能陪她说说话。” 术赤推着睡梦中的博尔锦走向半山腰的疗养院,渐渐消失在草木掩映的山麓中。 高枫坐在河堤上许久没有说话,自己在梦境中一时的情不自禁,却害的博尔锦终身未嫁,只有收养的孤儿术赤陪伴在她左右。 那个像喜鹊一样喜欢叽叽喳喳的快乐女孩,那个手拿双刀和日军血拼的巾帼英雄,却落得孤老终生的结局……一个黄金家族的天之骄女,一个威震草原的女将军,落得如此悲凉的晚景,都是自己一时动情的结果,高枫恨不得反反复复的抽自己的嘴巴。 那个似梦非梦的情境,不是电影中的平行空间,而是真实的过去,自己在梦中所做的一切,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都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就连高枫自己,在梦境中两次受伤,而且险些丢了性命。 这一次害了博尔锦的一生,下一次还会造成什么样的恶果?高枫真的不敢想象! 他不由得想起白宝说的一句话:“古玩这东西,有魔性!” 在这一刻,高枫深刻的认识到这句话的含义,自己那块古怪的仿古军用表,恐怕就是魔性的代表。德高望重的白老爷子为了一个宣德炉,以年近七旬的高龄,能舍下身份跑到别人家去擦玻璃,出身名门世家的松二爷、博物馆馆长韩老为了那件柴窑印盒,几十年的交情都不要了,争的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博物馆的研究员方明更了为了收藏,弄的妻离子散。 老一辈如此,年轻一代又何尝不是这样?唐瑶为了买到那把纪念版的马丁d2吉他,居然厚着脸皮跑到高枫母亲董晚晴的寿宴,大摇大摆的冒充高枫的女友! 如果说,他们是为了钱那还好理解一点,可白君山老爷子、韩老、松二爷、唐瑶……这些人哪个能把几百万放在眼里? 他们能视几百万的现钞如粪土,但是却能为一件价值几十万的心爱古玩夜不能眠。 归根结底,古玩这东西,真的是有魔性!能令人心神大乱,不弄到手誓不罢休! 高枫不由自主的低头看看手表,在一点的位置上,只要凝聚心神就能看到那个红色的护身符的影子,放松精神就会消失。 那个红色的护身符,正是博尔锦送给高枫的定情信物,形状和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一模一样。 在蒙古传说中,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就是一块从天而降的红色宝石变化的。这个红色宝石护身符和成吉思汗的苏鲁锭,本来就是一而二,二而一,不分彼此的东西。 根据高枫几次进入梦境中的经验,二十一世纪的随身东西,高枫可以带入梦境,比如卖给父亲高跃进的百元外汇券,送给曾祖父老油锤的口香糖和三五烟,而梦境中的东西则不能直接带回二十一世纪,比如从母亲董晚晴那里买来的几张零散庚申版猴票就在梦醒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这个和成吉思汗苏鲁锭一模一样的护身符,既没有带回二十一世纪也没有凭空消失,反而是成为手表上一个若隐若现的影子。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高枫百思不得其解。 ------------ 第七十七章 红嫁衣 高枫刚走回长城风骏房车,就看见林娇笑的花枝乱颤,搞的高枫不知所措,看看自己的衣服扣子也没系错,裤子拉链也没松开。 “你傻笑什么呢?” “没看出来啊,你还是中老年妇女之友。看不出来,你还蛮受女人欢迎的,老少通吃啊!” 林娇掩嘴吃吃的娇笑。 她早就醒了,下车去找高枫,却看见在河堤上,一个银发老妇人抓着高枫的手,满脸幸福的倚靠在他肩头睡熟了。林娇也没有打扰他们,而是悄无声息的回到了长城风骏房车里,弄好了晚餐等候高枫。 被林娇打趣,高枫却罕见的没有反驳她,反而是一言不发的抽烟,那副失神落魄的样子令林娇感到心惊肉跳,她走到高枫身后,轻轻的偎依在他的肩头,柔声道:“你怎么啦?” 高枫觉得心里堵的难受,压抑在胸口的块垒如铅锭般沉重。如果不找人倾诉一下,心脏都会被过于沉重的压力弄的停止跳动。 “给你讲个故事吧。” 高枫幽幽的道:“抗战的时候,在蒙古草原有个传奇女子,她是蒙古喀尔喀大汗的格格,刚出生就被活佛断定,命中注定将成为一个手拿双枪的武王……” 梦境中的情景再次浮现在眼前,一幕一幕真实的可怕,空气中似乎都能闻到青草的芳香和战场的硝烟,仿佛又看见炮火纷飞尘土飞扬遮天蔽日的可怕场景。 高枫一边抽烟一边江苏,从承德被日军攻陷讲起,一路上偶遇正和日本骑兵交战的博尔锦,以及喀尔喀的官寨被科尔沁骑兵和日军围攻,博尔锦护送部族突围之后只身返回官寨,西北军和蒙古各部在千钧一发之际突破重围解救了博尔锦……博尔锦组建蒙古骑兵师奋战十二年,被封为中将师长。 这个故事,几乎每个细节都是真实的,唯一不同的是,故事里没有高枫,被代之以某个不知名的西北军参谋。 身份高贵的黄金家族的格格成为英姿飒爽的女中将,风度翩翩的奥运会马术冠军西竹一男爵,蒙古格格和西北军参谋缠绵悱恻的爱情……这个故事里,包含了太多吸引女性的元素,林娇听的聚精会神,屏住呼吸生怕遗漏了一丁点的情节。 “那个老太太就是当年的蒙古格格博尔锦?” 林娇听完,惊讶的道。 高枫点头:“嗯,她的汉族情人在战场上失踪,战后博尔锦到洛水寻找他的下落,这一找就是六十八年。” 林娇不禁肃然起敬:“真是个痴心的女人。” 说罢,林娇大眼睛眨了眨:“博尔锦是不是把你当做她失踪的情人了?” 高枫苦笑,女人的直觉总是准确的可怕。 “明天再遇见博尔锦,能不能请她给我签个名合个影?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传奇的人物。明天,你一定帮我要个签名照!” 林娇激动如同粉丝遇见大明星,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高枫却满心的酸涩,对于生活在和平时期的年轻人来说,战争只是个类似网游的存在,尤其是自小看了太多的神剧,更以为战争就是个小孩子过家家般的游戏。而梦境中,那些肢体不全的尸首,空气中浓郁的化不开的血腥,令高枫想起来就胃部一阵阵的翻涌。那些头一天夜里,还和高枫一起喝酒唱歌的西北军卫兵、喀尔喀家丁,第二天就成了冰冷的尸体,令高枫想起来就心如刀绞。 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博尔锦以弱质女流之身居然苦苦支撑了十二年,其中的艰辛简直难以想象,令高枫对她更多了十二分的敬意。 一夜无眠,高枫心中五味杂陈,在沙发上坐着抽了一夜的烟,烟蒂堆满了烟缸,眼睛布满血丝红的可怕。林娇则兴奋的难以自持,天不亮就醒来梳洗打扮,把自己捯饬的光艳照人。早上六点不到,林娇煎了两个蛋烤了两片面包,高枫没有胃口摇头拒绝,林娇则随便吃了两口,就拉着高枫到了河堤等候博尔锦。 从天蒙蒙亮的早晨等到直到阳光炽烈的午后,也没见到术赤和博尔锦的影子。太阳晒的高枫和林娇的脸上发红发烫,林娇实在等不及了,硬拽着高枫走上了半山腰的疗养院。 疗养院被苍松翠竹遮掩,有两条道路可以通行,一条是盘山公路还有一条是青石铺的小径。高枫和林娇沿着小路走上山,刚到门口就看见救护车和忙忙碌碌的医务人员,还有一辆警车停在门口。 一群老头老太太在门口垂泪:“多好的人啊,说话和气待人也大方,怎么说没就没了。” “九十岁的人了,能安安乐乐笑的走,那是多大的福气?这辈子得积多大的德,才能走的这么安详!” “可惜啊,走的时候只有个养子在身边,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亲人没有。” “听说,她年轻的时候还是个女将军呢!” 听到众人七嘴八舌的话语,高枫悚然而惊,三步并作两步走进疗养院,就看见豹头环眼的术赤一身重孝,在走廊里默默垂泪,一旁围了几个老人在安慰他。 “小兄弟,你怎么来了?感谢你来送我娘最后一程!” 术赤看见高枫过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结结实实的磕起了响头。 高枫大惊,急忙上前搀扶,但是术赤虎老雄风在,一身的肌肉如铁一般坚硬,高枫压根就扶不动他。 一旁的老人对高枫道:“孝子头,遍地流,你让他磕吧,这是规矩。” 术赤磕完三个响头,站起来压抑着悲痛的心情,用尽量平静的声音道:“小兄弟,多谢你了!我娘去的很平安,她是笑着走的。昨天回来之后,我娘硬说,你就是我爹,第二天就要和你成亲,非要穿上红嫁衣。” 术赤说着说着,声音哽咽了:“她,她是穿着嫁衣笑着走的……” 高枫觉得一股血气在胸口翻涌,堵的自己上不来气,想说什么大脑却一片空白,只有两行清泪无声的流淌。 “我能进去看看她吗?” 过了许久,高枫才稍微平复了一点,声音却颤抖的连不成句子。 “嗯!” 术赤老泪纵横,只是点了点头。 高枫走进屋子,雪白的床单上静静的躺着博尔锦,她一袭鲜红的嫁衣,上面缀满了各色的珠宝,嫁衣上用金线绣着振翅欲飞的凤凰。头上戴着的蒙古式的牛角冠,也是用黄金和宝石镶嵌,显得极为奢华。 这套嫁衣很显然是蒙古格格出嫁的规格,嫁衣上的红绸显得有些陈旧,应该是压在箱底许多年的东西。博尔锦的脸上厚厚的涂了一层脂粉,脸上带着的笑容,就像是睡着了在做一个甜甜的美梦,显得那么平静和安详。 “小兄弟,谢谢你了,请回吧。待会儿,我就送我娘回喀尔喀了,族里的老人都说,我爹当年是化作一道金光消失在天空的。我估计,我爹当年在科尔沁人和日军围攻喀尔喀官寨的时候战死了,我娘和活佛为了聚拢人心鼓舞士气,所以就编出了这样的故事。我想把我娘送回喀尔喀……” 高枫心痛难忍,不顾惊世骇俗,飞也似的跑出疗养院,沿着山间小径冲到河堤边,蹲在一颗大柳树下,放声嚎啕哭的像个孩子。 林娇跌跌撞撞的追出来,看到高枫的样子顿时心惊肉跳,搂住高枫道:“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高枫哭了许久之后,一言不发的走回了长城风骏房车,林娇在身后紧紧跟随,生怕他出什么事情,心中却疑惑不已,搞不懂高枫为什么情绪如此的激动。 在一旁的沙滩上,顾晓楠的心情也久久难以平复,高枫情绪失控抱着柳树大哭的一幕深深的印入她的脑海,令她无比揪心。在她的记忆中,高枫一向是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乐天派,还从未见过高枫有过这样的时刻。即使是俩人分手的时候,高枫也只是神色黯然的离开,晚上和水善、段刚、杨毅等死党大醉了一场。 “如果放心不下,就过去看看。” 李杰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拍拍顾晓楠的肩膀道。 顾晓楠淡淡的摇头:“我和他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用不着我来安慰他。” 李杰苦笑:“何必骗自己呢?我没那么小气,去看看吧,他要是出了事儿,你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顾晓楠语气平淡的道:“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况且高枫也不一定愿意见我。他身边有人照顾,不会出事儿的。” “那你的腿抖什么?咱们在一起也快两年了,你心里只要极度担忧的时候,腿就会抖个不停,上次你父亲病危的时候,你也是这样。晓楠,你能控制的了声音,却控制不住身体的自然反应……其实,你对高枫余情未了,我并不生气,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心如蛇蝎的冷血女人!” 李杰斩钉截铁的道。 ------------ 第七十八章 螳螂捕蝉 夜深人静,月明星稀。 洛水河边,高枫烧了一堆元宝纸钱,还有一条扁盒三五烟、一筒口香糖,口香糖在火中燃烧发出哔哔啵啵的声音。 “老油锤,这都是你喜欢的东西。到下面做人大方点,别扣扣索索的让人笑话。今后每年,我都会给你送烟送口香糖,元宝纸钱也不会少了你的!” 河风吹过,纸灰打着旋飞向远方,飘落在波涛翻滚的洛水中,被潺潺的河水带走消失在视线中。 借着明亮的月光,高枫在河边的沙滩上挖了一个坑,从怀里拿出一张打印的照片,照片是用电脑合成的,一边是博尔锦身穿中将军服骑在高头大马,英姿飒爽令人敬畏,旁边站着的人则是高枫。 拜网络所赐,高枫居然在网上找到了博尔锦的照片,只不过都是一些发黄的老照片,而且清一色都是黑白的,全是抗战时期博尔锦留下的,雄姿英发一幅巾帼不让须眉之豪迈。 高枫把自己的照片和博尔锦的照片合成在了一起,看起来天衣无缝就像是一张普通的合影。 高枫用手挖开潮湿的沙子,坑挖的很深,足足挖了将近一米,才把照片郑重的埋了进去。做完这件事情,高枫感觉自己浑身无力,好像自己的灵魂也随着照片深埋地下,永远陪伴在博尔锦的身边。 做完这些事情,高枫坐在河边抽了一整夜的烟,听到鸡叫的时候,脚边已经是满地的烟蒂。 从河边回到镇上,感觉胸口生疼头重脚轻,烟抽多了又吹了一夜的河风,就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按照洛水人的习惯,高枫找到一家熟悉的驴肉汤馆,浓浓的一大碗汤配上焦酥的芝麻烧饼,多多的放了辣椒,喝了个满头大汗,觉得身上好受了许多。正喝的兴起,就听见电话响了。 高枫接起来一听,是“集古斋”的老板赵德成的声音。 “小高,你今天能过来一趟不?” “行啊,赵叔,有啥事儿?” “别叫赵叔,叫赵哥!你给燕子叫姐,给我叫叔,这差了辈啦……你小子也不地道,你说你想买‘集古斋’自己跟我说啊,怎么还让白涛给我递话呢?你在‘集古斋’都快一年了,哥拿你当过外人了?这店交给你,我比给谁都放心,钱的事儿好说,你要是不凑手那缓缓都行!” “赵哥,没那个意思。我就是前几天和白涛偶尔谈起来‘集古斋’要转手,他就自作主张去和你谈了,我是压根就不知道这个事儿。” “行啦,甭解释了,我还能不信你?你啥时候能过来一下?” “我马上就去!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吧。” “行,我和你燕子姐就在店里等你啦。” 高枫三口两口吃完饭,连最后一口汤都没舍得放过,这驴肉汤中的精华都在这汤水之中,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向家里走。 “你夜里去哪里了?一整夜都不回来!” 刚回到家里,董晚晴就埋怨道。 “行了,老太婆,赶紧去店里吧,不早了!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事儿了。” 高跃进不由分说拉着董晚晴就往外走,到了门口回头嘱咐了一句:“外面开房贵啊!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高枫无力的分辨了一句,高跃进冲他狡黠的笑了笑,高枫顿时无语……这真的是越描越黑了! 急急忙忙的冲了个凉水澡,洗去一夜的疲惫和满身的烟味儿,高枫换了一套干净衣服开着那辆蓝色的福特猛禽就上了马路。这种车在街上还比较罕见,一路之上,招来无数好奇的目光,六十多万的车比那些价值过百万的宝马七系、路虎览胜要拉风的多。 只是,早晨交通拥堵,油耗表显示的综合油耗是百公里三十多升,也不禁令高枫有些肉疼。 刚刚发财没几天,高枫还是有些难以适应角色的变幻,总还觉得自己只是个月入两千多的小店员。 “小高,这是你的车?” 冯燕老远就看见那辆嚣张的蓝色猛禽,看见车上下来的是高枫,顿时惊呆了:“你真行啊!在店里装了这么长时间,我还真当你是穷人家的孩子呢!” 赵德成则面带愠色:“怪不得心高气傲的小白爷白涛能亲自跑来,替你传话呢!原来小高是富二代啊!” 高枫发财的经历过于独特,其中的详情不足为外人道,高枫只得苦笑着敷衍:“赵哥,我家最近拆迁,赔了一大笔钱。我家老爷子特别喜欢皮卡,就买了这辆车。我可真不是装,拆迁赔偿就是前几天的事情……” 很多拆迁户确实发了财,城中村拆迁的时候每家每户基本上都是几百万的赔偿款,不少人拿到钱之后就开始挥霍。只可惜,高枫的家位于偏远的春风镇,赔偿款只有几十万,也只是勉勉强强够买一套新房子。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而且赵德成也曾经听高枫和家里通电话的时候,说过拆迁的事情。 “哦,是这样啊!不过小高,哥得说说你,这赔偿款再多,也经不起这么糟践。我可见过好多人,拿了赔偿款之后胡吃海喝买豪车,没几年就挥霍干净了!” “行了,小高不是那种人,人家不是打算买你的店做买卖嘛!再说了,有白涛在背后帮村,小高接手‘集古斋’肯定是稳赚不赔!” 冯燕拦住赵德成的话头,笑盈盈的道:“小高,你真的想买这个店?” 高枫点了点头:“我有几个哥们,毕业之后都没什么像样的工作,我想弄个店,把兄弟们都聚拢过来,在一起干点事情。不求大富大贵,只希望兄弟们能在一起混碗饭吃。” 赵德成拍拍高枫的肩膀:“我没看错你,你老弟是个重情义的!” 说罢,挠挠头不好意思的道:“只不过……” 看到赵德成欲言又止的样子,高枫问道:“赵哥,有啥事儿直说。” 赵德成用求助的眼神望望冯燕,冯燕把头扭向一旁,赵德成只得苦着脸道:“小高,这店的东西,你都清楚,没啥好玩意,不值什么钱。我盘了盘货,大概也就值个二十五万。这店面转让费是十五万,这是附近的公开价码,你都清楚。” 高枫在“集古斋”呆了快一年,对店里店外的事儿清楚的很,知道赵德成说的价格非常的公道,没有半点水分,于是斩钉截铁的道:“就按赵哥说,连货带店面四十万。” 赵德成干咳了两声,苦笑道:“可,可我只能卖给你八成的股份。” 高枫笑道:“赵哥,啥也别说了。为了开这个店,你也是操碎了心,这店里的老客户也都是你拉来的。就按你的意思,我买八成股份。” 赵德成就只有这么一间“集古斋”岁数也老大不小的,卖店的钱能花多久?留两成股份,将来用作养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小高,要么你再想想?” 赵德成没想到高枫这么爽快。 一旁的冯燕白了赵德成一眼,随即冲着高枫道:“小高都没意见,你还废什么话?就这么定了!” 赵德成也不再说话,从二楼电脑里打印了一张早已拟好的股份转让合同,上面除了转让价格之外,都已经填好。 “那咱们签字?” “签吧!” 双方签完了字,高枫用网银给赵德成的账号上打了三十二万,合同就此生效。 “小高,那我们走啦。哦,今后不能叫小高了,得叫高老板。” 赵德成心绪复杂,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已经易主的“集古斋”高枫笑道:“走什么啊?赵哥,你在这里还有两成的股份,这店还是你的啊!” “你赵哥还是跟我回老家开小店吧,留在这里,他前妻没准又来唧唧歪歪,还不够烦的。小高,我们走啦。” 冯燕拽住赵德成的手:“甭看了,看到眼里拔不出来!再看也是人家小高的店。” 正在此时,高枫看见一个女孩笑逐颜开的走了进来,清纯的马尾辫、干净的小麦色皮肤,正是唐瑶。 “你怎么来了?” 高枫看见她,没好气的道。 母亲寿宴的时候,唐瑶不请自来,弄的老妈一直以为她是自己的女朋友,造成种种误会。 “我怎么不能来?” 高枫冷冷的道:“这店现在是我的,我不欢迎你,这个理由合理吧?” 唐瑶居然不生气,笑着道:“哦,这店你买了?那得恭喜你了。” “谢了!既然恭喜完了,你可以走了!” 高枫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脸。 唐瑶笑呵呵的伸出手:“来,预祝今后合作愉快。” 高枫鼻子哼了哼:“谁跟你合作啊!我说了,那把琴不卖!” 唐瑶点头:“我知道。’高枫看她那副一本正经的表情就来气:“店里其他的东西也不卖。” 唐瑶摇头:“那可不行!” 高枫傲然道:“这是我的店,我说不卖就不卖。” 唐瑶坚决的摇头:“你一个人说了不算,这店里有我两成的股份,不做买卖可不成!” 高枫惊讶的嘴巴都能塞进自己的拳头,望望赵德成道:“赵哥,那两成股份是怎么回事儿?” 冯燕笑道:“今天一早,你没来之前,就已经卖给了唐小姐了!你们俩今后就开夫妻店吧!” 高枫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 第七十九章 黄雀在后 “聚宝斋”的老板,德高望重的白君山老爷子为了一件宣德炉,不惜以七旬高龄爬高上低的给人擦玻璃,唐瑶更是为了一把马丁d2的纪念版吉他,冒充高枫的女朋友,这次居然抢先一步买下“集古斋”的两成股份,为了一件心爱的藏品,手段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这收藏界的人还有没有节操啊! “高枫,不是姐说你,多好的姑娘啊,哪里配不上你了?别刚发了点小财就忘乎所以,好好的和唐瑶妹子经营这个店。妹子,你记住啦,今年店里千万别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当店员,这男人啊,最经不起诱惑。” 听见冯燕在传授驯夫经验,赵德成忍不住又干咳了几声。 “怎么,我说错了吗?当年我不是就被当店员招进来的……哎哎,你拽我干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赵德成闻言,拉着冯燕飞也似的冲出“集古斋”头也不回的跑了,转瞬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速度堪比博尔特。 高枫自小就是顺毛驴,吃软不吃硬,被唐瑶摆了一道顿时怒不可遏,再加上博尔锦孤老终身给他带来了太大的刺激,高枫忍不住冲着唐瑶咆哮道:“你就甭做梦了,那把琴说什么我都不会卖给你。” 唐瑶依然是那副气死人的笑脸,她一边笑一边道:“我和你提起过那把琴了吗?高老板,是你自己想多了。”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唐瑶抢先一步买下两成股份,显然是早有预谋。如果买的股份太多,高枫很可能就不会接手“集古斋”唐瑶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开店赚钱,而是通过朝夕相处,用水磨功夫逼高枫转让那把纪念版的马丁d2。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今后俩人在一个巴掌大的小店里,唐瑶整天在耳边絮叨,想躲都躲不开她。更要命的是,这丫头脸皮比城墙都厚,如果一直以高枫的女友自居,那别人想不误会都难。 赵德成之所以把两成股份卖给唐瑶,肯定是误认为这是唐瑶故意和高枫闹着玩,觉得是小两口的甜蜜游戏。干脆就配合着唐瑶演完这场戏,算是免费跑了个龙套,否则的话,赵德成肯定会告诉高枫,是谁买下来那两成股份,而不会让高枫以为是赵德成自己留下了那两成股份。 “高大老板,马上就到中午了,咱今天吃什么?” 唐瑶笑呵呵的问道。 高枫差点被气吐血,没好气的道:“你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关我什么事儿?” 唐瑶笑道:“咱们店里一直是有免费午餐的,你不会刚当了老板就不管饭了吧?” 高枫冷冷的道:“你也是股东,不是店员,我凭什么管你的饭?” 唐瑶狡黠的笑道:“真不管?” “真不管!” “不管也无所谓,我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你要不要去?” 高枫不屑的道:“你爱请谁吃饭,关我什么事儿!” 话音未落,就听见手机响了起来,接起来一看是死党水善的号码。 “高老大,我和杨毅、段刚在梅姐的土菜馆呢,你赶紧过来。” “你们真够意思啊,这会儿才通知我,我现在就过去!” 高枫挂了电话,坏笑道:“唐小姐,不好意思,我有朋友请我吃饭,就麻烦你看一会儿店,我失陪了!” 说罢,高枫径直走出了“集古斋”发动那辆蓝色猛禽,一溜烟的跑了,把唐瑶一个人给晾到了店里。 开到路上,高枫感觉到了麻烦,猛禽实在是太大了,在市区里开很容易就被堵住,看着油表上呼呼的蹦字,高枫肉疼不已。 看来一辆车是不行了,得再弄一辆小排量的车在市区内开,哪怕不为省油起码钻胡同绕小路的时候也节省点时间。 一个半小时之后,硕大的猛禽走一路堵一路,以近乎爬行的速度到了“梅姐土菜馆”的门口,六点二升排量的钢铁猛兽陷入城市拥堵的泥沼,速度堪比蜗牛。更可恨的是,一路之上无数的小车故意的挡在前面,死活就不给猛禽超车的机会,这就更慢的离谱。硕大的猛禽在市区英雄无用武之地,委屈的如同受气小媳妇。 高枫找了半天好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车子又太大,费了半天的劲儿才算是停了进去。高枫下车之后,刚走到土菜馆门口,就被粉雕玉琢的妞妞给挡在了门口。 “暗号!” “别闹,叔叔今天心情不好!” “不对暗号,就是不许进!” 高枫无奈,只得摇头道:“怕了你啦!” 妞妞叉着腰用稚嫩的声音道:“天王盖地虎!” 高枫随口道:“小鸡炖蘑菇。““错!不许进!” “什么时候改的暗号?我咋不知道呢?” 李梅走了过来,“妞妞,别闹了,让高叔叔进去吧!” 妞妞小身板拧的像麻花,执拗的道:“不行,暗号不对就是不许进。” 高枫苦笑:“妞妞的脾气越来越像段刚了,认死理儿。” 李梅白了高枫一眼:“好心当做驴肝肺,那你就门外呆着吧,等大家都吃完了,你进来付账就行了。” 被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堵在门口,高枫哭笑不得,却听见手机的铃音,原来是“恶贯满盈”段刚发来的短信。 高枫立刻大声道:“天王盖地虎,红瓤烤白薯!” 妞妞满意的道:“暗号对上了,进来吧。” 高枫在她粉嫩的小脸上拧了一把,笑着道:“这丫头,真是越来越像段刚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一个粗憨的嗓音:“像我怎么啦?” 身材健硕的段刚瞪着牛眼从包间里走出来,一把将妞妞抱起,甩到了肩头,妞妞坐在他肩膀上吃吃的笑了起来。 “等你半天了,快进来吧!” 段刚肩膀上扛着妞妞,一只手轻轻拽了一下,高枫就身不由己的冲了几步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包间,然后膝盖撞到沙发上又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 高枫不禁心中惊骇,段刚对力道的精妙控制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以前的段刚力道十足却失之粗莽……这家伙的功夫大有长进了。 “你认识湘湘吗?” 高枫的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他抬头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唐瑶?” 唐瑶轻描淡写和高枫点了一下头,算是打了招呼,随即扭过脸冲着水善道:“就是那个写网络的女作者湘湘,你们都在同一个网站发过稿子的。” 水善推推酒瓶底眼镜,摇头道:“听说过她,不过不熟。” “不认识,那有点可惜,她是北派四叔的关门弟子,也是他唯一的女弟子!” “你是说北派四叔?那个写《盗墓日记》的北派四叔?” 透过酒瓶底般厚实的眼镜片,都能看见水善眼中的红光。 北派四叔,从网络文学中崛起的一尊大神,又从网络走到实体出版领域,他的《盗墓日记》横扫了国内的畅销榜单,作品同时被好莱坞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和香港大导演吴宇森看中,买下了电影改编权。 北派四叔,目前是国内作家中,最炙手可热的一个! 唐瑶微笑着道:“你发在网上的,我已经让湘湘转交给了北派四叔,他很欣赏你的才华,不过他也指出了你的一些小瑕疵,这是他的企鹅号,回家之后加他一下,他一般下午和夜里会在线直接说你的笔名,他知道的!” “北派四叔看过我的,他看过我的?” 水善激动的叫了起来。 水善激动的难以自持,兴高采烈的道:“瑶瑶,今天这顿饭我请!” 话到嘴边,摸摸空空如也的口袋,又尴尬的咽了下去。 杨毅在一旁笑道:“你就靠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全勤奖过日子,还是省省吧,别把这个月的泡面钱花光了!” 水善苦着脸沉吟片刻,咬牙发狠道:“那,那等十五号吧,十五号我发钱,到时候瑶瑶姐一定赏光啊,咱,咱,咱去王府火锅!” 他说话的语气听起来不像是要请客吃饭,而是去龙潭虎穴一般。实际上,对于水善来说,王府火锅和龙潭虎穴也差不了多少,那里是洛水城最贵的火锅店,他每天码一万字日日不辍,眼睛熬的像兔子,每月可以从网站拿一千块钱的全勤奖,这点钱恐怕还不够一顿火锅的。 唐瑶善解人意的笑道:“我还是喜欢这个梅姐土菜馆,要不,你在那里请吧?” 水善感动的泪花闪现,频频点头道:“好,咱就在这里。瑶瑶姐,你可千万给个机会让我请一次!” “瑶瑶姐”叫的好甜啊!如果高枫没记错的话,水善比唐瑶好像大了四五岁吧……高枫忍不住一阵恶寒。 唐瑶点头道:“放心,我一定去!” 段刚、杨毅、水善和唐瑶,这四个人觥筹交错频频举杯,好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般,把高枫晾到了一旁。 靠,要是战争年代,这三个家伙肯定是汉奸,而且是自带干粮投奔皇军的那种! ------------ 第八十章 唐瑶的背景 高枫的到来丝毫没有引起几个铁杆的注意,他们和唐瑶聊的热火朝天,好像高枫是透明的一般,气的高枫七窍生烟。但是听了一会儿几个人的谈话,高枫却手脚冰冷暗暗叫苦。 水善从大学时期就开始码字,一心想要成为网文圈的大神,苦熬数年却一直扑街,偏偏又不甘心金盘洗手换个行当。而且高枫也看过水善的,感觉这厮的书写的也不差,甚至很多地方都挺吸引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十几万字很好看,看五十万字就感觉平淡,看到百万字之后就觉得味同嚼蜡。 唐瑶帮他联系上了北派四叔这尊横跨网文和实体出版的超级大神。水善本来就有些才气,只是苦于无人指点,摸黑走了不少弯路。如果能够得到北派四叔的指点,水善很有可能从此平地一声雷,由籍籍无名变得名满网文圈。 杨毅酷爱摄影,尤其是拍风景照和野生动物,唐瑶则通过关系,将他的作品推荐给了北美最知名的《地理》杂志。即使杨毅的照片不能被选用,但是能被那些眼光毒辣的老编辑们提点一二,杨毅也受用不尽了。 水善和杨毅心里都明白,唐瑶只是给了他们一个机会,能不能成功还在未知之数,但是这无疑是给他们多年的梦想开启了一条通往梦想彼岸的彩虹桥。剩下的事情,就看他们自己的天资和努力了! 花和尚段刚这货倒是属于无欲无求没心没肺的类型,所以自小就被少林寺的大师看好,说这货有二十四面的罗汉法相。但是段刚对梅姐那份心思,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而唐瑶不但送给段刚一本恭亲王府的秘传私房菜的菜谱,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和梅姐打的火热,俩人那份亲密看起来就像是亲姐妹。有了梅姐相助,段刚想不投降都难! 有备而来啊!这个妞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把高枫身边人的底细摸的清清楚楚,而且针对每个人的死穴有的放矢,出手狠辣令人无可抵御! 阴谋虽然可怕,但是只要有所准备就不足为虑,真正可怕的就是阳谋,对方的一招一式都明明白白的摆在你面前,可是却令你没有还手的力量。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是浮云!鸡蛋不管用多少计谋,都只能在石头上面撞的粉身碎骨! 要想打动一个人,投其所好是最有效的手段,喜欢女人的送美女,喜欢金钱的送钞票,这个办法几乎每个人都懂! 但是这些都还是低级的投其所好,最高端的是送给对方一个梦! 唐瑶,无疑就是送给段刚、水善、杨毅每人一个美梦,一个令他们梦萦魂牵多年的通天之梦。 而这,恰恰是高枫做不到的,高枫也不禁好奇,唐瑶这丫头背后该有多强大的背景,才能让她予取予求。 “行了,你们哥几个慢慢聊着,我还有点事儿。” 说罢,唐瑶朝着高枫得意的挤挤眼睛,在妞妞的脸上摸了一把,扬长而去。 唐瑶发动了一辆小巧的**art,从高枫等人的视线中消失,水善、杨毅、段刚则一直目送她远离,一个个白痴的表情如同粉丝见了大明星。 “你们,你们这些叛徒!” 高枫怒目相视,冲着水善等人咬牙切齿。 “驸马爷,今后小的们就跟你混了,您想吃点什么?菜合不合您老人家的胃口?” 段刚黑脸上浮现出谄媚的笑容。 “滚!狗太监,死远点!” 水善则瞪着那双散光眼,挑着大拇指赞叹:“高老大,有一套!能找到瑶瑶姐这么高段位的妞,佩服,佩服!” “瑶瑶姐?我没记错的话,你比她大四岁吧?” 杨毅拿出手机,站在高枫身后,将头微微偏转三十度:“茄子!” 拍完照之后,杨毅满足的道:“这张照片得保留下来,让别人看看,哥玩的朋友都是什么档次的!” “娘娘腔,你别恶心我,行不?” 高枫实在受不了他们三个人的嘴脸,感觉胃里一阵阵的翻涌,被他们给恶心到了。 水善突然变了脸色,怒目圆睁道:“高老大,你在我们哥几个面前装什么逼?这么长时间了,你连瑶瑶的真实身份都不肯说,咋啦?怕哥几个跟你抢?” 段刚举起沙包大的拳头,在高枫面前示威般的晃晃:“操,哥们是那种人吗?哥又不是杨小邪那色鬼!” 杨毅横眉立目道:“我怎么啦?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我会干夺高老大所爱那种事儿?再说,瑶瑶这种人也不是我能搞定的,我听见她老妈的名字,就腿肚子转筋。” 高枫被他们说的一头雾水,傻愣愣的看着他们,怯生生的问了一句:“你们在说什么呢?” 水善冷笑:“说唐瑶的老妈,你未来的丈母娘呢!” 高枫皱眉道:“唐瑶到底是什么来头?” 水善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高枫半天:“你是真不不知道,还是在装逼?” 高枫苦笑着,双掌交叠在一起,做出一个乌龟的形状:“我真不知道啊!骗你是这个!” 水善将信将疑的道:“那你知道好莱坞大片……” 水善像是说绕口令一般,一股脑的冒出一堆经典片的名字。 高枫诧异道:“你说这个干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 水善冷笑道:“我的驸马爷,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这些片子,最大的投资方就是林氏基金,林氏基金现在的掌门人林秋月,就是唐瑶的亲妈!” “林秋月,你说的是那个人就是大马的华人女拿督?” 高枫顿时一惊,大学的时候,高枫等人学的是国际贸易专业,林秋月这个名字,那是如雷贯耳。高枫记得自己还看过一篇文章,杂志上通篇专栏报道在那位华尔街呼风唤雨的女华人基金经理林秋月。 林秋月出生在东南亚的华人世家,祖父是著名华人领袖,辛亥革命的时候曾用巨款资助海外的革命党,抗战的时候又多次号召海外华人捐款帮助内地,东南亚被日军占领之后,林老太爷举家迁往美国。滇缅公路修建之后,国内奇缺卡车司机,林秋月的两个伯父放弃海外的优越生活毅然回国当了华侨机工,不到一年的时间先后被日军的飞机炸死,血洒南疆。林家三个儿子,抗战结束之后,就剩下一个幼子,也就是林秋月的父亲。他一手开创了林氏基金,并将它打造成著名的私募基金,成为好莱坞的重要合作伙伴。 林秋月哈佛毕业之后在华尔街执掌林氏基金,兵将它发扬光大,被视为金融界的奇才,三十岁的时候因为用巨额捐助慈善事业被授予拿督称号。 林秋月一方面到处撒钱做慈善,而在商场则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对于竞争对手从来下手不留余地,斩尽杀绝的风格令她有个响亮的绰号:辣手铁娘子! 看到高枫目瞪口呆的样子,水善端起一杯茶抿了一口,不屑一顾的道:“这就吓住了?你知道他老爸是干什么的?” 高枫想起那个买走自己曲谱的老人的气度,当时就觉得他不是平常人,现在听说唐瑶的母亲是林秋月,更觉得他不同凡响了。 “说出来吓死你,他老爸是北美作曲家工会的主席!” 杨毅嗤之以鼻:“工会主席啊?那和我老爸一样啊,平常发个电影票啥的,单位里谁家死了人,去慰问一下,平时就没个正经事儿。” “噗”水善一口茶喷了出来,不偏不倚给杨毅洗了个脸。 “发电影票?发你大爷的头,你知道里根当总统之前是干什么的,好莱坞演员工会主席,美国不论是总统候选人还是州长候选人,想要当选先得巴结各大工会的领袖,筹集竞选资金拉选票,都得靠这些工会领袖!唐经天不但是工会主席,还是北美华人同乡会的会长,华裔领袖啊!唐经天被认为是最有可能担任参议员和州长的华裔,如果不是因为出生在中国又不是基督教徒,和美国的主流文化有些格格不入,以他的资历和威望,没准就是未来的美国总统了……和你这种没文化的人真没共同语言!” 水善气急败坏的道。 杨毅惊的半晌无语,过了许久才道:“这么牛逼?” 水善点头:“就是这么牛逼!林秋月是什么人,能随便嫁个阿猫阿狗?” 高枫听罢半晌无语,以唐瑶的身份背景,如果真的想要强夺自己家的那把吉他,自己还真没办法。看来唐瑶还真的继承了她老妈林秋月的遗传基因,只要是看中的东西,一定要弄到手。 高枫现在应该庆幸,唐瑶对那把吉他只是巧取,而没有豪夺,如果她摆开车马炮来硬的,甚至以高枫家人朋友的生命来威胁,高枫除了拱手奉上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办法。为了一把琴,令亲人受到伤害,这种事情高枫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正义真理以及阴谋诡计,都是浮云。以唐瑶的身份背景,想要帮水善、杨毅、段刚完成梦想,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实力啊,真正决定命运的只有实力! 高枫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感觉到提升实力的重要性! ------------ 第八十一章 装逼是大学问 “听竹山庄”之下是波涛浩渺的洛水,河边一片巨大的草坡上,散落着几座箭靶,草靶、木靶俱全,还有身披铁甲看起来破像古代武士的人形靶。 白宝张弓搭箭,看都不看随手撒放,只听见一声轻响,箭矢正钉在草靶的红心。 “试试?” 白宝作势要将角弓丢过来,高枫尴尬的摇头,他刚刚试过一次,八十磅的传统角弓根本就拉不动,而白宝手中的这张弓很显然比刚才那一张更硬。 “拉弓是最锻炼身体各方面的力量的,拉弓靠的不单单是臂力,更重要的是要用好腰力。” 白宝给高枫做了个示范动作,随口道:“这男人,腰力顶顶重要。” 高枫苦笑着摇头,白宝从架子上摘下一张样子有些古怪的复合弓,丢给了高枫:“试试这个,英国马修斯的密刺,七十磅拉力最适合你这种初学者,再小的就是儿童弓了。” 一大早,高枫就来到“听竹山庄”想向白宝求教鉴定古玩以及古玩店的经营之道,而白宝陪着他吃了早餐之后,就给他带到了射箭场。白宝见高枫满头雾水的样子,笑着解释道:“咱古玩行,一步登天一步地狱,想提升实力和背景,没有哪一门生意比古玩行更容易了。咱洛水做买卖的人中,最有钱的基本上都是房地产开发商,但是他们也只是在洛水小有名气,在省城就没人知道他们是何许人也,他们如果到了燕京城,会有什么影响力吗?” 白宝拳头下压,斩钉截铁的自问自答:“丝毫都没有!因为燕京城有钱的人太多了,有个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土财主,出了洛水城就什么都不是。你想想,燕京城的房子就几万块一平米,一个亿充其量也就能买个十套二十套的房子。而在古玩行,全国没人敢看不起咱洛水的商家……古人说过,生在苏杭,葬在北邙,自古洛水就是文物最集中的地方。而古玩,这东西有魔力。那些豪门世家富商大贾,对几百万的钞票不屑一顾,但是往往一件古玩就能勾的他睡不着觉……古玩行,想把买卖做好,三分的眼力七分的关系。咱这行,甭管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接触的人大部分都是自视颇高的人。” 高枫试着拉了一下,七十磅的拉力自己还不算过于吃力,而且学着白宝的样子调整了一下拉弓的姿态,感觉轻松了不少。 “吧!” 一声响,白宝又是一箭正中靶心,这次射的是五十米开外的草靶,比刚才远了不少。 白宝一边开弓放箭,一边侃侃而谈:“咱们这个国家,因为历史原因,以前的豪门世家早就被翻了个几个跟头了,有钱的人都是最近几十年才发的财。外国人常说,三代出贵族。咱中国也有老话‘三代官宦,才懂穿衣吃饭’。几十年的时间,哪儿能造就真正的贵族?有几个人真懂古玩的历史底蕴、史料价值?说穿了,混古玩行的就两种人,一种是拿古董当房子炒,指望升值。另外一种,就是装逼犯!” 高枫险些晕倒,一向斯文有礼说话有些老气横秋的白宝嘴里,居然也能冒出“装逼犯”这样的词语,真是令高枫大跌眼镜。 “和装逼犯打交道,你就得比他们更装逼。他们会玩的,你不但要精通,而且要玩的比他们更邪乎,让他们觉得你这个层次,是他们可望而不及的。让他们高山仰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那你就算是装出一定的境界了!” 高枫恍然大悟,突然想起在一本网络中看到的一句话,脱口而出道:“有实力的装逼叫牛逼,没实力的装逼叫傻逼!” 白宝淡然一笑:“错!装逼是手段,牛逼是目的!装逼成功就是牛逼,装逼装大了,才是傻逼!要装的恰到好处,火候拿捏的炉火纯青……装逼,那可是一门大学问!” 看见高枫若有所思的表情,白宝笑着道:“知道京城的马爷吗?” “马未都先生?谁会不知道他啊!” 高枫点头道。 马先生整天在电视上讲古玩鉴赏,可以说是现在国内最知名的收藏家,别说古玩行的人,就是普通老百姓,也没几个不知道马未都先生的。而且高枫还曾经听说过,燕京城内和马未都先生同时期玩古玩的人,至今只剩下马先生一个人,其他的人要么是死了要么是进监狱了,幸存于世的也都纷纷退出了古玩行。 “国内混古玩行的人多了,比马爷早的也有,比他有钱的藏品更丰富的也有。为什么都没好下场?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 高枫摇头:“真没想过。” 白宝又问道:“你知道马爷原先是干什么的吗?” 高枫老老实实的摇头。 白宝笑道:“朔爷是马爷发掘出来的,可以说马爷对朔爷有知遇之恩。当年马爷和朔爷攒《渴望》、《编辑部的故事》的剧本的时候,冯小刚在一旁给他端茶倒水呢!” 高枫惊诧不已,王朔已经不是作家这么简单,而是和崔健一样,能够代表一个时代,可以说是上个世界末的时代标志。冯小刚现在正当红,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知名的大导演了。高枫怎么也想不到,马先生这个收藏家,当年居然是著名编辑,发掘王朔的伯乐,又慧眼独具提拔了冯小刚。 “马爷能有今天,就是因为他不把收藏当做买卖,所以他买卖做的比谁都好!马爷一直对古玩行若即若离,所以才有了今天在古玩行的地位……这才是装逼装出了真境界,现在的马爷,谁敢说他不是牛逼人物?” 马未都先生已经是收藏界的泰斗,更确切的说是收藏界的形象代言人,很多玩家都是因为看到了马先生的节目,才开始踏入了古玩行的汪洋大海。 而从白宝的讲诉中,马先生并不是职业的古玩商人,而是属于玩票的性质,结果却玩成了全国最知名的收藏家,并且拥有了海量的收藏和名闻天下的观复博物馆。 “我这些年在玩票,马先生也在玩票。我玩鹰玩狗玩烹饪,虽然在圈子里有点小名气,但是比起马先生来说,这都是不入流的小道。马先生玩出了《渴望》、《编辑部的故事》比比马先生玩的层次,比比马先生交的那些朋友,我汗颜无地啊!” 白宝感慨万千的道。 高枫终于想通了一点,白家之所以让白宝从小就学习熬鹰、斗狗、铸剑、造弓等技能,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白宝结交一大批有背景的朋友,为白家的生意撑起一把巨大的保护伞。 高枫小时候上几个业余兴趣班,就觉得苦不堪言,白宝自幼远赴天上向柯尔克孜老猎人学熬鹰,到藏地向牧人驯狗,所到之处都是渺无人烟的荒蛮之地,一个孤独的少年在苦寒之地受的罪,可想而知。 “要想人前显贵,先得人后受罪”白宝能有今天的成就和能力,遭的罪恐怕也是难以想象的。怪不得白涛就说,他这个小叔遭过的罪,是他无法承受的! 叮咚、叮咚白宝的手机传来了小桥流水的声音,白宝随手接了起来,他看看高枫,随即按下了免提键。 “宝爷,您那串康熙年的朝珠还在吗?” “在啊,你什么时候开始玩这个东西了?不过,那不是我的,是我堂哥的东西。我堂哥白君山那个人,你是知道的,就根本不像个买卖人。有了好东西,都给存着舍不得撒手,我对他也没办法。” “宝爷,你是知道兄弟的,我才不玩古董呢!是我家老爷子看到了我手机上的照片,死催活催的,非要弄到手不可。宝爷,这次你必须要帮帮兄弟,我家老爷子整天看那串朝珠的照片,整宿整宿的不睡觉,我是真怕他有个三长两短的!” “既然是这样,我就和堂哥说说……” “宝爷,钱不是问题,你老兄开个价,兄弟没二话。” 白宝拿着电话笑骂道:“滚你的蛋吧,这是钱的事儿?” 电话里传来一阵笑声:“宝爷,这么办吧。我在四环有一套三居室,一直闲着没用。干脆就用来换那串康熙的红珊瑚朝珠!宝爷,你一年也有多半年在燕京城住着,回头金屋藏个娇什么的,也方便不是……” 白宝尴尬的看看高枫:“你小子的狗嘴,能吐出象牙不?” 电话另外一头的声音,立刻变得谨慎起来:“宝爷,旁边有人?说话不方便?” 白宝又是一阵笑骂:“滚蛋吧,你当我和你一样,猫一嘴狗一嘴的,什么女人都往身边拽?” “那是,宝爷心里只有孔雀河公主方雨薇,胭脂水粉哪能入您的眼?朝珠的事儿就说定了啊,白老爷子那里一定要帮兄弟美言几句,求老爷子忍痛割爱!” “好,看在你是孝子是份儿上,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 电话挂断之后,高枫不禁咂舌,燕京城四环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起码也得三五百万,几百万的生意,白宝就这么在电话里闲聊几句就谈成了……名利,名利,有名了必然有利啊! 一道刺眼的阳光射来,高枫的手表发射着日光,直刺进高枫的眼中,令他睁不开眼,觉得双眼火烧火燎。 “你没事儿吧?如果没事儿,就继续练吧,这种进口的复合弓还是蛮好用的。” 白宝关切的问道。 高枫抄起那把两端带着偏心轮的马修斯密刺,一把将弓拉满,动作娴熟无比,带着一种难言的美感。 白宝看的目瞪口呆,感觉有些不认识高枫了! 嗖一支碳铝箭离弦而出,飞向八十米开外的人形箭靶! ------------ 第八十二章 釜底抽薪 啪啪啪三支箭鱼贯射出,相继射中了人形箭靶的双眼和胸口。 从最近到二十米靶到最远的八十米靶,红心处都插着几支碳铝箭,箭上的翎毛在轻风中微微摇摆。高枫伸手拿箭,却抓了个空,这才发现满满的一壶箭已经射光了。 “你真的从来学过射箭?” 白宝惊奇的问道。 高枫放下弓,老老实实的道:“这是第一次玩真正的弓箭,小时候用竹片做过弓箭。” 白宝不敢置信的摇头:“你小子也不老实,连珠箭都能射的出来,还说是第一次?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头一次就百发百中!” 现代的弓箭,比古代的传统弓箭容易掌握的多,凭借各色的瞄准线,一般人只要训练几个月,都能十中七八。而且偏心轮能弥补射手力量的不足,撒放器更是能修正掉击发时候,弓体颤抖带来的误差。 即便如此,头一次射箭就能百发百中,那也绝对是不可能的,而且高枫的射速惊人,连珠箭熟练无比。 “装逼犯!你小子也不老实!” 白宝瞪了高枫一眼,摇着头走开。 高枫离开“听竹山庄”一路上心脏狂跳,感觉自己连方向盘都握不住了。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半山腰,把车停了下来,哆哆嗦嗦的摸出一支烟,平复过于激动的心情。 连续抽了两支烟,高枫狠狠的把烟头在脚底碾灭。低头看看手腕上那块奇怪的手表,发现手表一点方位,那个形如矛头的红色暗影已经消失不见了。高枫闭目养了养神,再次凝神注视,还是看不到那个和成吉思汗苏鲁锭长枪一模一样的红色影子。而在以前,只要高枫凝神静气就能看到,现在无论怎么专心致志依然是不见半点踪影。 这块仿古军用表,就像是一块平常的手表,没有丝毫异样。 可是高枫却清楚的记得,在阳光射向手表的外壳又反射到眼中的时候,一股热流在身体里流淌,那是一种难以名状的舒服感。当高枫再次抓起弓箭的时候,感觉那张英国产的马修斯密刺就像是手臂的延伸,没有半点的生涩。刚开始,高枫还瞄准了才射,发了两箭之后,干脆抬手就射,根本不需要瞄准。 一直以来,高枫可以把现实生活中的贴身物品带入梦境中,比如口袋里的外汇券、划伤了手背的瑞士军刀,送给老油锤的口香糖、三五烟,但是高枫却不能把梦境中的东西带回现实社会,即使是装在随身的口袋中,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例如那几张零散的庚申版猴票。 唯独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是例外,那柄枪就像是一缕青烟,伴随着高枫一起消失在一九三三年的蒙古草原,而在手表的一点钟位置,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红色影子。 现在,那个影子不见了,高枫却莫名其妙的成了神箭手,虽然准确性可能不如那些奥运会的职业运动员,但是在射速以及击发的连续性上,又远远的超过了奥运射箭选手。高枫感觉自己,如果手拿一柄弓箭跃然马上,绝对是那种令敌人望而生畏的存在。 那种人与弓箭合二为一的感觉,真是令高枫心旷神怡。只是高枫的臂力不如,用现代的复合弓还没问题,如果是古人的那种强弓,就有些力有不逮。 高枫可以断定,自己这种浑然天成的射箭技能,肯定和那道射入眼中的热流有关,而这道热流,必然是来自于手表上的苏鲁锭长枪的红色暗影。 被一道热流射中眼睛,就由一个从来没摸过弓箭的菜鸟,变成娴熟的神箭手……这也太魔幻了吧! 高枫里不禁暗暗感叹,古玩确实是有魔力的! 一支烟接一支烟,半包烟报销掉之后,高枫终于想通了一个问题,一切的根源都来自那块从网上买来的仿古军用表。 这块古怪的手表,能把自己带入梦境,而这种能力是需要动力的,动力则来自古董,而且必须是周世宗柴荣的柴窑、西夏文木活字印刷的《吉祥编至口和本续》之类的国宝。也只有这样珍惜的宝物,才能令表冠弹出给手表上弦。但是仅有这个还是不够的,要想进入梦境中,还需要一个有时代代表性的物品,充当引子。 比如,那张八零年版本的外汇券,就把高枫带入了八零年,而将高枫带入民国的,则是那份民国时期的军用地图。 柴窑瓷片、木活字雕刻的西夏文佛经《吉祥编至口和本续》肯定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国宝级文物,但是比起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那就真是天差地别了。前者是珍惜文物,而后者则已经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圣物,是整个蒙古民族崇拜的图腾。 “该好好的查查这块表的来历了!” 高枫心中暗暗下来决心。 ?洛水南城的一栋别墅里烟雾缭绕,茶几上的烟缸堆满了烟蒂,蓬头垢面的王芳穿着睡衣,嘴里叼着一支烟,抽了两口烦躁的杵灭,片刻之后又拿起一支点上,眼睛红的吓人。 “姐,你少抽两根吧,对身体不好。” 坐在王芳对面的男子,是她的亲弟弟王志刚,现在担任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部的经理。 王志刚四十出头的年龄,头发梳的溜光水滑,他和王芳长的有几分相似,同样是下垂的嘴角,看起来是一脸的刻薄相。 “志刚,你倒是给姐出个主意啊!小杰那孩子鬼迷心窍了,非要和顾晓楠结婚。你说,那顾家穷的叮当响,找这么个老婆有什么好?我一门心思,想让他和唐瑶在一起,可那个唐瑶现在竟然跟高枫走到了一块儿,还一起合伙搞了个古玩店!那高枫是谁?那是董晚晴的儿子啊,董晚晴上学的时候就压我一头,现在我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哎,她儿子又压了咱家小杰!可恨的是,高枫背后还有个白宝给他撑腰……现在小杰不懂事儿,董晚晴、高枫这俩人我又报复不了,这真是气死我啦!” 王芳怒气冲冲的道。 王志刚倒了一杯咖啡递给王芳:“姐,你消消气,消消气。你说的情况,我早就知道了。你想啊,别人家的家底咱兴许不明白。董晚晴、高跃进,这两口子的祖宗八代的底细,咱都门儿清啊!高枫毕业刚刚一年,又在一个小古玩店打工,怎么可能和白宝这样的大人物结交?白宝一年的时间,有多半年是泡在燕京城的,他又怎么会有闲工夫和高枫这种虾米小鱼纠缠在一起?” “哦,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我亲眼看见了,董晚晴过生日的时候,白宝亲自下厨,面子都给到天上了!还送了一串大东珠啊,我的天啊,颗颗都有龙眼大小,滚瓜溜圆,光那串珠子没有上百万,就下不来!” “姐啊,你就是看的浅了。我估计,白宝之所以能给董晚晴贺寿,肯定是看在唐瑶的面子上!你想啊,如果高枫是唐瑶的男朋友,那未来就是林秋月的女婿了!白宝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林秋月的面子上,也得给足董晚晴和高枫的面子。” “那,那你说该怎么办?” “只要拆散了高枫和唐瑶,白宝肯定就不会给高枫一家子撑腰了!到那个时候,你想把董晚晴高跃进捏扁还是搓圆,那不都由着你?再说了,你看不上顾晓楠,林秋月就能看上高枫这个穷小子?” 王芳越想越觉得王志刚说的有道理,林秋月是何许人也,那是连王芳都觉得高不可攀的人物。林秋月会允许女儿和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谈恋爱? 开什么玩笑呢!林秋月肯定不知道这个事儿! “姐,过一段,唐瑶父亲搞的那个近现代音乐博物馆落成的时候,林秋月肯定要来参加典礼,到时候,你找个机会把这个风吹一吹,那就有好戏看了!” 王志刚狞笑着道:“林秋月动动小手指头,就能把高枫一家子给碾碎了!” 王芳一言不发,走到酒柜拿出一瓶干红:“来,陪姐喝一杯。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到了关键的时候,还是你这个亲弟弟靠的住。” 王志刚哈哈大笑:“小杰可是我亲外甥,他要是能和唐瑶结婚,咱家可就和林秋月是亲家了!到时候,我这个当舅舅也能沾粘光。” 俩人觥筹交错,转眼间半瓶红酒下肚,王芳突然又皱眉道:“这常言说,女大不由娘,如果唐瑶死活非要和高枫在一起,林秋月再厉害又能怎么样?就像现在,小杰非要和顾晓楠在一块儿,我不也是没办法!不行,你还得想个主意!” 王志刚贼溜溜的小眼睛转了转,过了一会儿诡秘的笑道:“如果高枫残了呢?毁容了呢?或者是高位截瘫了呢?唐瑶还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吗?” 王芳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会不会把事情搞大啊?别到时候收不了场,把咱们拖下去,那可就偷鸡不成蚀把米啦。高枫那小子,别看人长的斯斯文文,骨子里可狠着呢,我听说,十年前的时候,他不到十四岁就杀过人啊!” 王志刚冷冷一笑:“姐,你还记得这件事儿啊!你知道不知道,当年在春风镇中学门口,被高枫捅了的那个小混混,还有个亲弟弟?” ------------ 第八十三章 好兄弟讲义气 洛水城西“是一片大工地,到处是断壁残垣漫天的飞土扬沙,推土机和挖掘机吼的震天响,像一头头吞噬钢筋水泥的怪兽,凿开坚硬的地面,把仅存的几座房子推倒。 在施工现场不远处,许多村民站在路旁指指点点,各个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表情,很多人的脖子上都挂着沉重的金链子,一副土豪嘴脸。 这里离市中心很近,拆迁补偿的价格相当高,所有的村民都或多或少的发了笔财,人人都在盘算着怎么安排这笔天上掉下来的财富。 洛水的三线城市,房价还不算太高,每平米在五千至七千之间,而拆迁户原本的居住面积都很大,所以每家都分到四五套新房或者是几百万的现金。凡是离市中心较近的,都盼着早点拆迁,而远离市区的局面,就怕的要死。比如高枫家所在的春风镇,就没人愿意拆迁,理由非常的简单,离市中心太远,赔偿的标准太低。 在现代的城市中,拆迁本来就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的事情。 在拆迁工地中,一栋孤零零的房子被瓦砾包围,显得格外的突兀,几个气势汹汹的村民围在门口,冲着里面大喊大叫。 “张斌,你今天再不搬走,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等会儿推土机把你全家埋在里头,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一个胖妇女恶狠狠的道。 “胖婶,您就宽限我两天,再宽限我两天,等我找到房子,我立刻搬家。” 一个瘦刮刮的刀条脸男子,点头哈腰的陪着笑脸。 “甭来这套,你都拖了多少天了?这一片的房子都快扒完了,就剩下我家这栋了!这还真邪门了,人家都是户主当钉子户,我家倒是稀罕了,房子被租房的给霸占着,我想扒都还扒不掉了!张斌,我是看在你老婆有病孩子还小的份儿上,一再的宽容你,可你给脸不要脸……你自己说说,你都拖多少天了?你要是一辈子找不到房子,就占着我家的房子一辈子不搬出去?我还等着拿拆迁款,给儿子娶媳妇呢!” “娘,甭跟他废话,让他现在就滚蛋!” 一个黑脸壮汉咬牙切齿的道:“占着我家的房子,还有理了!别人家的房子早就拿到赔偿款了,人家买新房买好车,咱可倒好,连一毛钱还没见着呢!” “柱子兄弟,抽支烟,抽支烟,甭上火,我保证,只要找到房子,我立马就搬家。” “少来这套,弟兄们,把屋里的东西都扔出去!通知拆迁队,下午就扒房子!” 黑脸壮汉看都不看张斌。 “兄弟们,都给点面子,给点面子,我媳妇有病还躺在床上呢!孩子还小,别吓着孩子。” 一群村民冲进房内,将东西随意的丢了出去,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吓的哇哇大哭,床上躺着的一个面黄肌瘦病体伶仃的女子,强撑着爬起来,抱住孩子躲在墙角瑟瑟发抖。 张斌的刀条脸上不停的颤抖,哆哆嗦嗦的道:“你们,你们,你们太欺负人了!” “张斌,你说这话我可不爱听,咱好好的掰扯掰扯,到底是你欺负人,还是我们欺负人?这房子是我家的,我愿意让人扒,与你有什么相关?你占着我家的房子,挡着人家拆迁队,村委会和开发公司天天找我谈话,搞的好像我是钉子户,人家都以为我和你唱双簧呢……我已经容了你好些日子了,面子也给足了你,现在撵你滚蛋,我哪点做的不仁义?” 黑脸壮汉冷冷的道。 张斌无话可说,蹲在墙角的瓦砾堆里,把头深深的埋在了双腿之间。 从远处传来一阵刺耳的歌声,一辆加长悍马吉普无视满地的瓦砾呼啸而来,车上的高音喇还放着恶俗的神曲《爱情买卖》“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伴随着震耳欲聋的低音炮,悍马车径直驶到张斌租住的房子门口,跟在悍马后面是一辆面包车,从上面呼呼啦啦下来六个小混混,其中一个看似小头目模样的紧跑两步,拉开了悍马的车门。 从车里走下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他满脸横肉长的很野兽派,却穿着范思哲的紧身花衬衣,怀里夹个鳄鱼皮的公文包,走路的时候仰着下巴,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谁是张斌!” 一个小混混冲到前面,嚣张的叫道。 “啪”野兽派男子给他一个响亮的耳光:“操,敢跑到老子前面,活腻了?” 小混混捂着脸,悻悻的退到后面。 “张斌在不在?” 野兽派男子剃着仅露出头发茬子,黑黝黝的方脸的男子,用脚踢开一块挡路的混凝土疙瘩,傲慢的叫了一声。 “我是张斌,您是?” “斌子,你怎么住这儿啊!这让我可一阵的好找啊!” 野兽派男子在空中挥挥手,似乎要赶走无处不在的尘土。 “您是?” “我是赵明利啊,还记得不?我和你哥张帅是拜把子的兄弟!” “明利哥啊!” 张斌上下打量了几眼,觉得似乎有点眼熟,又看见赵明利脖子上硕大的金链子,以及看起来就值不少钱范思哲花t恤,艳羡的道:“明利哥,你发财了?” 赵明利也不答话,回头冲着扔东西的村民吼道:“你们找死啊?敢动我赵明利的兄弟!” 村民中顿时一阵沉默,有人打量了赵明利几眼,脸上现出恐惧之色,悄然丢下手中的东西,闪到了一旁。 身为房东的黑脸壮汉挺身而出:“这是我的房子,我让他什么时候搬,他就得什么时候搬!” 赵明利脸上的横肉抖了抖:“你认识我不认识?” “不认识。” 赵明利飞起一脚跺到了他的小腹上,将他踢翻了两个跟头:“老子让你认识认识我!” 黑脸壮汉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砖头,刚要冲上去和赵明利拼命,就被几个村民给拽住了,一个小平头低声道:“你不想活了?他是饿虎帮的金刚!” “金刚?哪个金刚?” “咱洛水有几个金刚?就是那个在洛水大酒店顶楼打飞机的金刚啊!” 黑壮汉的动作顿时停滞了,手中的半截转头,不知不觉的掉在了地上,到了嘴边的骂人话也合着唾沫咽了下去。 村民说的不是美国电影中的金刚,而是洛水南郊一个江湖人物的诨号。此人原本在南郊收废品,后来逐渐垄断了那一带的废品收购生意,成了有名的破烂王。等到手里有了点钱之后,就大肆招兵买马,控制了南郊工厂区的二手机器设备的买卖,渐渐也成了当地有了点名气,据说现在又攀上了独霸城南一带恶虎帮,成为恶虎帮的外围组织,现在金刚在城南一带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一股势力。 金刚的原名几乎被人淡忘,而绰号则人所皆知。他不是洛水最狠的江湖人,更不是是势力最大的,但绝对是最龌龊的一个。之所以拥有“金刚”这个诨号,就是因为这厮曾经在洛水大酒店的楼顶,大白天公然的打飞机。 而在当时,那家酒店正在搞少儿拉丁舞大赛,下面是成群的小孩子。 他不顾小孩子惊讶的目光,在四层高的楼顶脱的精光,旁若无人的用手做活塞运动,爽罢之后居然还用沾满粘液的手朝下面的小孩子挥手致意。 在众目睽睽之下站在房顶“打飞机”惊世骇俗的程度堪比电影《金刚》里的巨猿挥舞巴掌打飞机,禽兽指数绝对超过一万以上! 洛水人都觉得,给这家伙起“金刚”这么个绰号,本身就是对电影里那只巨猿的侮辱! “这地方还真不能住了!” 金刚抽抽鼻子,一股呛人的烟尘味道:“兄弟,这房子真不能住了。弟妹的脸色咋这么难看呢?有病吧!有病就得住院啊!” “明利哥,不瞒你说,我这不是正在找房子嘛。可市中心地带的城中村都快拆光了,租商品房又太贵……” “斌子,不是哥说你,有难处找我啊!我和你哥是拜把子的兄弟,一个头磕在了地上!你哥被人害死了,我就是你亲哥啊!” 金刚冲着身后的小混混吼道:“都是死人啊?给搬家公司打电话,帮斌子搬家。” 说罢,金刚和颜悦色的对张斌道:“兄弟,哥在市中心还闲着一套房子,两居室,正好够你们一家人住。” 张斌的嘴唇嚅嗫了几下:“那房租……” 金刚瞪圆牛眼道:“我是不是你哥?” “你肯定是我哥。” “既然我是你哥,你还和我提什么房租?你就安心的住,就当是自己的房子。弟妹恐怕病了不是一天两天了吧?市中心医院,哥的熟人多啊,等你搬完家,我就帮你联系医院的事儿。好好的给弟妹检查检查,医药费你也别担心,都包在哥身上。” “明利哥,这让我说什么好呢?我,我,我该咋谢你呢?” “谢什么啊,咱们是兄弟啊!我和你哥哥张帅,好的穿一条连裆裤,张帅不在了,我就是你亲哥啊!哎,你这个哥哥没用啊,你哥哥被人害死,我没本事帮你报仇……” 金刚说着说着,声音有些哽咽。 张斌也触动了情肠,眼圈有些红了,半晌无语。 不多时,搬家公司的卡车开了过来,小混混帮着搬家公司的民工一起,将张斌为数不多的家具搬上了车。 “斌子,你和弟妹、孩子坐我的车。” 金刚招呼张斌等人上车,看到悍马启动了起来之后,金刚嘴角挑出一丝冷笑,拨通了电话:“喂,王经理吗?恩,我是赵明利啊!您交代的事儿,我已经安排下去了……你放心,这事儿肯定不能牵连到你们,真要是出了事儿,那也是高枫的仇家干的,和咱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哎,您这是打我的脸啊,咱哥们还说什么钱不钱的啊!您把城西那片地的拆迁交给我就行了,兄弟保证给你弄的妥妥帖帖的!那就这么说定了啊,我立马组织人手准备城西的拆迁!” 挂了电话,金刚的得意的自语:“五百万到手了!想不到,张帅这个死鬼,死了十年了,还能帮老子赚钱!” ------------ 第八十四章 手表的秘密 七月流火,天气热的令人窒息,唯有“听竹山庄”草木幽深,热风吹拂过水面,带来丝丝清凉。白宝骑着一匹雄峻的阿尔哈捷金马,在河边的草坡上纵横飞驰,手中的一张牛角弓拉的满满,两个来回之后满满的一袋子箭矢已经射光。 土库曼斯坦的阿尔哈捷金马,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当年汉武大帝用金马向大宛国求一匹,却被无情的拒绝,气的汉武帝征发大军攻打,最后把大宛国灭国。可怜一个古国,就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大宛将汗血马当做国宝,视为国家的祥瑞,却又因宝马亡国。 通体雪白的汗血马,跑了一阵子,毛孔中渗出粉红色的汗液,将前胸的一片白毛染成了红色。 白宝射出的箭,大部分都中了靶子,也有几支飞到草丛中,深深的钉入地面。白宝射了一壶箭之后,感到索然无味,悻悻的跳下马。看着淌着血汗的白马,无奈的轻叹了一声。 这匹马是一位京城的纨绔交给白宝,求他帮助训练,经过几个月已经调教的差不多了。至于红色的汗液,那是因为阿尔哈捷金马特别容易感染一种寄生虫,微小的虫子钻进马匹的皮肤中,每当宝马出汗的时候,皮下的毛细血管就会微量出血。 对于阿尔哈捷金马来说,出红色的血汗,是极为痛苦的事情,偏偏这匹马的主人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治好它的皮下出血,否则的话,就没法在熟人面前装逼了。如果不能出汗血,怎么证明它是“汗血宝马”白宝拍拍宝马的脊背,深有感悟的道:“古人写过《病梅馆记》梅花以残病为美,说不定哪天,我也写一遍《病马馆记》为你正名!” 说罢,气哼哼的骂了一句:“这帮装逼犯,真他妈的造孽!” 汗血马打了个响鼻,似乎在回应白宝。白宝把射到草丛中的箭拔了起来,却听见手机响起。 “喂,宝哥,我是方雨薇啊……高枫现在怎么样?还在那个小古玩店当店员吗?” “高枫啊,他现在把‘集古斋’给买下来了,已经当了老板了”白宝接到方雨薇从燕京城打来的电话,苦笑着道:“你那个弟弟啊,要么是个天赋好的惊人的妖孽,要么……” “要么怎么样?” “要么,就是个演技好的连我都看不出来的骗子!” “宝哥,这话怎么说?” “这小子第一次射箭就百发百中,更玄的是这家伙居然能在奔驰的骏马上开弓放箭。而且懂得走马!” 白宝想起高枫在自己的“听竹山庄”里,一边纵马驰骋,一边开弓放箭的英姿,就不禁咂舌,幸好高枫的臂力有限只能使用不超过七十磅的弓,否则的话,那真的要把自己都压下去了。 第一次学射箭,就能百发百中,白宝当时还认为高枫是瞎蒙的,结果第二天高枫再来的时候,居然飞身上马,一边纵横驰骋,一边在马上开弓,而且同样百发百中,那不是妖孽是什么? 在马上射箭白宝没问题,但是那种人与马浑然一体,弓箭似乎是手臂的延伸,看都不看抬手就射,而且箭箭都能正中靶心。白宝扪心自问,连自己恐怕都达不到这个水平……这真是刚学骑马射箭的人吗?要知道,白宝从八岁就开始学骑马了,又在蒙古草原上跟着老牧民生活了整整一年,在弓箭上下的功夫就更大。 而高枫,居然自称是初学者……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但是白宝从高枫的语气和眼神中,又看不出有伪装的色彩,这就令白宝百思不得其解了。只能认为,高枫的天赋近乎妖孽! 电话的另外一头,方雨薇顿时沉默了,走马是驯马中最难的功夫。马匹天生就喜欢奔跑,让骏马长时间的快步走不许飞驰,那是违法战马天性的举动。马的耐力在动物界是相当出色的,但是奔跑依然是非常消耗体能的事情,骏马狂奔半个小时以后就会体力过度消耗。 成吉思汗时代,蒙古骑兵之所以能够横扫欧亚,就是因为掌握了独有的走马技术,让战马以小碎步行走,却不许马匹奔跑。这样的话,一匹马就能以二十公里的速度匀速行走十个小时,也就是说一个骑兵能够日行四百里。 压制了马匹喜欢奔跑的天性,却获得了更为强大的耐久力,从而令骑兵具有了更为强大的机动性,这是蒙古先民傲视寰宇的一项绝技。蒙古骑兵攻打欧洲的时候,经常是迂回千里的大包抄,打的欧洲重甲骑士晕头转向,感觉处处烽火,搞不清到底有多少蒙古人。 这项技术到了现代,因为战场上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走马这项绝技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只有那些执拗的保留祖先传统的老牧人中,还偶有人懂得。 方雨薇就是马术俱乐部的会员,自己也精通骑马,但是听说高枫居然懂得走马,也不禁暗暗心惊,同时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在方雨薇的心中,早就断定高枫和她有非常近的亲缘关系,否则的话,母亲去世之前为什么非要自己将那串珍藏一生的羊脂玉手环送给高枫。就算这个证据还不够充分,那为什么高枫的母亲董晚晴和自己的母亲长的几乎一模一样,就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只不过,每当想起自己溺水的时候,被高枫嘴对嘴人工呼吸的场面,就耳热心跳。 “宝哥,我让你帮你查的时期,有眉目了吗?” “这个,这个,真是不好意思,我让白涛去查过了,高家和董家祖宗八代的履历都查过了,他们这两家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洛水人,又是老门老户,家族关系非常的简单……我实在查不出,他们家和你家有什么特殊的关系……雨薇,你别着急……我估计,你母亲和董家有关联,高枫的母亲董晚晴和你母亲实在是太像了,说不是姐妹都没人信!现在我还没有证据,不过只要用心找,证据肯定是会有的。” “那就麻烦宝哥了。” 方雨薇挂掉了电话,心里五味杂陈,一直以来她费尽心力去寻找亲人,当私家侦探拿到高枫照片的那一刻,方雨薇看到高枫挺直的鼻梁和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顿时心中一惊。方雨薇第一时间就照了照镜子,高枫的鼻子和嘴,与自己实在是太像了。 当方雨薇看到董晚晴的那一瞬间,情绪更是几乎失控,差点就扑倒在董晚晴的怀里,叫一声“妈妈”可是此时,方雨薇心里却多了一分复杂的情绪,高枫给她做人工呼吸的时候,到了后来方雨薇已经有了意识,只是身体没有一丝力气,不能呼喊不能动弹,冰冷的唇在高枫的温暖之下,渐渐有了温度。 那带着淡淡烟草味道的男人味,令方雨薇有几分迷醉,直到现在,方雨薇还经常有幻觉,感觉那种令人陶醉的味道依然在身边萦绕。 到底希望高枫是自己的亲人,还是不希望他和自己有关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念头都在脑海中盘旋,同样的强烈! ?洛水城最大的古玩店“聚宝斋”外面照常营业,二楼的单间里,高枫正和白君山、白涛父子喝茶。 “阿嚏、阿嚏!” 高枫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小高,是不是感冒了?年轻人不能仗着身体好,就没黑没白的工作。刚接手‘集古斋’忙坏了吧?” 白君山老爷子亲切的问道。 高枫笑了笑:“没事儿,可能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着了凉。” “呵呵,是不是哪个漂亮妞想你了?” 白涛一脸的坏笑。 白君山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没出息?小高还没你大,可人家能一眼就断定古玩的年代。你整天都在瞎琢磨什么?” 白涛不服气的道:“我怎么啦?天天守在铺子里,店里一多半的买卖都是我做的。工商、税务、公安、文管,甭管是黑道白道的,还不都是我来应酬。” 白君山不屑的道:“那是正道吗?咱古玩行,最重要的是眼力,眼力好,人家才看得起你。你说的那些都是赚钱的门道,咱古玩行是比谁钱多的行当吗?” 高枫在一旁看着白君山训儿子,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尴尬的坐立不安。 “白老爷子,您这中气可够足的,老远就听见你的吆喝声啦。” 一个白胖子从外面走来,边走边用手绢擦汗,衬衣早已黏糊糊的粘在了后背上。 “松老二,等你半天了!” 白君山瞪了白涛一眼:“去,给你松二叔倒茶啊!一点眼力都没有!” 白涛被训了半天,撇着嘴去倒茶,松二爷笑着道:“俗话说,前辈子没有冤仇今生不成父子,我看你们这爷俩前世肯定是冤家对头。” “来,甭说废话。小高有块表,想让你帮着看看,这术业有专攻,鉴定古董表,你是行家里手。” 高枫从手腕上解下那块古董表,递给了白胖子松二爷。 松二爷接过来一看,先是一脸的不以为然,过了片刻,突然眼睛一亮,满眼的惊诧。 ------------ 第八十五章 时间的印痕 “真奇怪啊!” 松二爷拿着手表反反复复的看,眉头锁成了一个“川”字。 “怎么啦?” 高枫也不禁有些揪心起来。 松二爷把手表递给了高枫,摇头道:“看不懂,看不懂!” 白涛给松二爷续了杯茶,笑着问道:“您老也看不出这表的真假?” 松二爷斜乜了白涛一眼:“我要是连这个都看不出来,那我这双眼就该抠出来当鱼泡踩了。这表确定无疑是真的,一九三六年柏林奥运会的纪念手表,当时是希特勒下令制造的,送给获奖的奥运选手,以及德国的政要和纳粹党的骨干分子。二战结束之后,德国立法严禁买卖带有纳粹标志的古董,这种表就渐渐被人忘记。” 高枫可以凭借手表来断定古玩的年代,但是却没法给这块表断代,至今才明白,这块从网上买的表并不是仿古的,而是真正的古董军用表。 “我奇怪的是,这块表的后盖上,有金属微熔化的迹象。” “松二爷,什么叫做微熔化?” “在金属高速切削的时候,就是将金属物料固定在卡盘上高速旋转,切削金属的刀具,这些刀具一般都是用硬质合金制造的,刀尖以极高的速度摩擦过物料表面,就会在金属的表面产生极高的温度,能瞬间融化掉金属的表层。因为刀具和金属表面接触的非常浅,一般都是一丝半丝,一丝就是一毫米的百分之一,所以这种高温又会被空气在极端的时间内冷却。金属的外表层就会发生变化,有经验的老技工一眼就能看得出这种差异,这就叫做金属的微熔化。” 松二爷侃侃而谈,给高枫上了一课,虽然他讲的已经很详细了,依然听的高枫一头的雾水。 “您是说,这个表壳曾经被硬质合金车刀给切割过?” 松二爷摇头:“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表壳一般都是用精密铸造,不可能用金属直接切削,这块表也不例外,而且金属高速切削过之后,表面会有均匀而细微的刀痕,我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我现在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个表的外壳会出现金属微熔化的痕迹。” 松二爷喝了口茶之后,斩钉截铁的道:“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块表的外壳,曾经被高强度的射线照射过,瞬间将表面微熔化,但是照射时间极短,内部还没受热的时候就停止了。所以,手表的内部保持完好无损。” “说不定,这块表的外壳被激光照过呢!” 白涛插言道。 白君山毫不客气的用扇子柄在他头上敲了一下:“胡说八道,一九三六年的时候,哪来的激光?” 白涛揉着脑袋,不服气的道:“这块表在高枫拿到手之前,谁知道有多少人戴过,就算是刚生产的时候没照过,就不许今后被激光照过?” 松二爷点头道:“白涛说的有道理,很有可能是这样。” 高枫好奇的问了一句:“松二爷,您怎么会懂得这个?” 松二爷苦笑了几声:“年轻的时候,我在机械厂干过几年的车工,没想到这点东西,今天倒用上了,拿来向你们年轻人卖弄,惭愧惭愧。” 天下之事,处处都是学问,古玩这一行,更是保罗万象,活到老学到老都不见得敢说精通啊! 以白老爷子在古玩行的地位和浸淫古玩一辈子的经验,鉴定古董表的时候都不敢随便发言,还要千里迢迢的请松二爷来掌眼。 “小高,听说你开店了,老松给你道喜啊!” 松二爷笑盈盈的道。 高枫客气的拱拱手:“多谢松二爷,鸡毛小店而已,让您见笑。” 松二爷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个条幅:“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高枫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一幅字,上面是八个字:凤毛麟角龟鹤算龄,下面是一行小字:贺老友劲节公华诞。 看到署名之后,高枫吓了一跳:丙辰五月康有为。 松二爷笑着道:“我祖父自号劲节,这是他在一九一七年过生日的时候,康圣人给题的字。今天我就拿这个给你道喜了!” 高枫急忙推辞:“这不行,这太贵重了,不敢当,不敢当!” 白老爷子笑道:“松老二最是抠门的家伙,一个钢镚都得栓在肋巴骨上,得用钢钳子才能拽下来,能让松老二破财,这真是难得!小高,松老二的一番心意,你就收着吧,这也是咱古玩行的老规矩,新店开张,同行都要送件东西道喜。” 盛情难却,高枫也不再客气:“多谢两位老前辈的提携。” 白老爷子接着又道:“康有为的字,有两个最出名,一个是出了名的多,二是出名的难看!也只有松老二这些旗人后裔,才拿它当个宝贝……康圣人?就他的学问,也配的上圣人二字?” 康有为的字,在历代名人中确实属于一般的水平,年轻的时候多次科举都不能中举,和他字写的不好有很大的关系。等到康有为名满天下之后,他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儿就是给人题字,所以留存于世的东西相当多。不过,这件东西是康有为给松二爷的祖父题的,对于松二爷有特殊的意义,他拿这个送给高枫,正是说明不把高枫当外人,其中的深意耐人寻味。 松二爷被白老爷子损了一通,故意压低声音道:“小高,下次再淘到宝贝,先想着老哥哥我!上次,那件柴窑印盒被白老头给弄走了,哥哥我想起来就心疼肝疼。这老东西得了便宜卖乖,故意拿着印盒请全行的人给掌眼……柴窑这东西谁见过真的?就连故宫里乾隆御制诗中说过的那几件所谓的柴窑碗、柴窑枕都被鉴定为是汝窑,放眼全天下,谁能给柴窑掌眼?白老头这哪是让人掌眼,分明是臭显摆!那个柴窑印盒,现在全行里传的沸沸扬扬,都说白老头拣到宝了,气死我了!” 高枫也笑道:“一定,一定,下次要是再有好东西,一定请松二爷掌眼。” 白老爷子也不生气,反而是哈哈大笑。 从白家出来之后,高枫马不停蹄的到了装饰公司,看了看设计师电脑中的设计图样,感觉还算满意,就付了订金,约定第二天就重新装修。 出了装饰公司,高枫又匆匆忙忙的找了间库房,把店里的东西先搬出来,方便明天的装修工作。所幸店里的存货都是些仿品,没什么重要的物件,不需要过分小心。安排好了搬家腾房子的事情,已经是太阳偏西了。高枫感觉肚内咕咕响,这才想起来至今连早餐、中餐还没吃呢。就在这时,电话响了,高枫接起来一听,是林娇的声音。 “高枫,在哪儿呢?” “在龙门景区啊,有事儿吗?” “没事儿,晚上一起吃个饭。” 高枫考虑了片刻:“也好。在哪儿吃?” “沃尔玛旁边有家新开的自助餐环境不错,价钱也挺实惠,在那里怎么样?” “行啊!你等着我,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高枫开着那辆拉风的蓝色猛禽向林娇工作的马自达4s店进发,幸好时间还早不到下班的高峰期,一路之上还算是顺畅,只是在几个红绿灯处耽误了一些时间。这几天,这辆车弄的高枫头大如斗,拉风固然是够拉风,但是在市区非常的不实用,百公里三十升的油耗且不说,庞大的车身太容易被堵在路上了。 高枫打算等新店开业之后,再弄个小型车在市内代步,猛禽在市区就如同苍鹰入鸽笼,一点威风都显不出来,就是只病鸡啊! 到了马自达4s店门口,立刻吸引了几个来看车的客人,有人还凑到跟前拿出手机合影,在猛禽高大的身躯面前,轿车就像个儿童玩具。别人看猛禽,艳羡的直流口水,而高枫则欲哭无泪,恨不得立马就换车。 林娇穿着一件低胸的t恤,露出雪白的脖颈,头发挽在脑后,性感而又不失干练。高枫不禁吞了一下口水,林娇的皮肤实在是太滋润了,胸部和腰肢的比例,更是令人垂涎三尺。 童颜**,这正是无数宅男们心中标准的女神模板! “妈的,种了水善的毒了!” 高枫心里暗暗骂了一句死党水善,自从大学时候,水善就给高枫灌输童颜**的好处,听的多了也难免在心中扎根。 几个女销售员在一边窃窃私语:“怪不得林店长看不上老板家的儿子呢,人家男朋友是高富帅啊!” “听说啊,林店长的男朋友是开古玩店的,店里随便拿出一件东西,就能把咱这个四s店给买了!钱多的不得了呢!” “何止啊,我听说,林店长和他是青梅竹马,当年林店长上中学的时候碰见流氓了,他男朋友一个人干掉了一大群混混呢!” “英雄救美?真浪漫啊!那么年轻还那么有钱,这么好的男人,我怎么就遇不上呢!” 林娇和几个女同事道别之后,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登上了高枫的猛禽。 ------------ 第八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猛禽一路轰鸣着向市中心驶去,越走就越艰难,深陷城市拥挤的交通中,猛禽明显是空有一身蛮力却无处施展。 “高枫,最近几天,晚上接我下班啊!” 林娇理直气壮的道经过和高枫在小浪底两天一夜的独处之后,林娇和高枫的心理距离明细缩近了许多。 高枫一边开车,一边问道:“为什么?” 林娇笑笑:“我们店的那个小老板,挺烦人的,你来接我一阵子,让大家都知道我有男朋友了,能少很多的麻烦。” 高枫苦笑:“你拿我当托儿啊?你那么厉害,还收拾不住你们的小老板?” 林娇傲然一笑:“他就是个小土豪,想要占我便宜?他差得远呢!不过能少一事儿就少一事儿,何必搞的那么激烈。我在外面吹嘘一下,你如何如何有钱有势,小老板自己就会躲我远远的,这样不伤和气,多好!” 高枫恍然大悟,怪不得几个女店员看自己的时候,眼珠子都绿了……指不定林娇把自己吹成什么样了! 不过林娇的手段也确实厉害,轻描淡写的就令骚扰自己的人知难而退,这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水平还真不一般!这丫头刚毕业就当上店长,也确实不是侥幸。 看到高枫的表情有些不快,林娇嘟起嘴撒娇:“这也是没办法啊,穷人家的孩子找个工作不容易啊,还被老板的儿子骚扰,高大老板,你这种大老板哪知道打工的苦啊!” 高枫一撇嘴:“少来,我前几天还在打工呢!” 说罢,斜眼看看林娇露出的那一抹白皙的胸口,坏笑道:“穿成这样,换了哪个老板都想骚扰一下。” 林娇俏皮的抽抽鼻子,凑到高枫耳边低语,用慢慢慢慢慢慢的声音问道:“如果我去你店里给你打工,你会不会骚扰我?” 她的声音慢的出奇,拖着甜腻腻的长音,一缕秀发伴随着暖暖的香风往高枫的鼻子里钻,直钻进心窝里,每一个字都如同有虫子顺着耳道进入心底,咬着高枫敏感的神经,高枫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直抖的像筛糠,抖抖抖抖抖抖抖,抖到最后已经握不住方向盘,险些撞上前面的车。 林娇笑的花枝乱颤,气的高枫冲她挥拳,林娇则将身体迎了上去,高枫的拳头离她丰腴的胸部只有不到三厘米,下意识的缩了回去,林娇更是笑的直喘气。 如果换一个女孩,也许高枫心一横就来真啦,送上门的甜点不吃白不吃! 但是对林娇,高枫真不敢。俩家长辈有半辈子的交情,如果高枫和林娇真的发生了点故事,两家人肯定是乐观其成的……此刻,高枫还无法确定,自己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林娇,或者有几分喜欢,是否能由喜欢升华为男女之间的爱情。 这一切,高枫都不敢确定。而在初遇顾晓楠的时候,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只是彼此相视了一眼,高枫觉情不自禁的走向她。 高枫对顾晓楠的感觉,好像是前辈子就认识,自己生命的前二十年就在等着她,以至于初次相识就没有半点的陌生感。俩人恋爱的过程更是那种水到渠成的感觉,谁也没说出过求爱的话,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顾晓楠坐着高枫破自行车的后座上相伴到郊外放风筝,跑累了之后一起坐在草地上休息,顾晓楠不知不觉的将头靠在了高枫的肩膀上,而高枫则转过头,捧着她的下巴,俩人就开始一阵透不过气的热吻。 一切都那么自然,以至于过了很久之后,顾晓楠还威逼利诱高枫,逼他承认是高枫主动追求自己的。 平心而论,林娇的相貌不比顾晓楠差,皮肤和身材更是胜过顾晓楠,略略婴儿肥的面颊水嫩的如同大苹果,令人垂涎欲滴,腰肢柔弱双峰饱满,称之为尤物丝毫不为过。可高枫却再也找不到,当年初见顾晓楠时候那种心脏狂跳的感觉,俩人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彼此偎依着坐一下午看夕阳,都能心醉神迷。 时间是把杀猪刀,改变的不光是容颜,还有彼时的心境,那种纯美的感情,已经随着往昔的岁月成了一段难以抹去的回忆。 想再像少年时期那样,简简单单就爱上一个人,而且爱的纯粹恬美,那是绝对不可能了。 “你真没意思,连个玩笑都开不起。” 看到高枫那副落寞的深情,林娇坐直了身体,脸上的红晕犹存心中却感到索然无味,凭借女人的直觉,她断定高枫心中一定有别人。冲着高枫的侧脸,林娇抽着鼻子冲他做了个鬼脸,心中暗骂:瞎子! 自打十四岁那年被小混混骚扰,差一点就给拽上了摩托车,如果没有高枫出手相救,林娇真的不敢想象自己会面临何等悲惨的境地。从那天起,高枫的身影就牢牢的镌刻在林娇的心中,一刻都不敢或忘。 林娇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自己和高枫再次重逢的时候,俩人会如何的一见倾心,而且林娇对自己的美貌有着绝对的信心,可是没想到真的见面之后,高枫却忽冷忽热,令她不上不下有种身处悬崖边的感觉。 车子开到饭店门口,林娇先进去,高枫找地方停好了车,就看见林娇的盘子里堆成了小山,而且主要都是各种肉类。 服务员点着了火,林娇将预先腌制好的肉类房子啊烤盘中,不多时就飘出了香味。高枫想不到的林娇的饭量丝毫不比自己差。堆满小牛腰、羊肉片、骨肉相连的盘子转瞬间就空了,林娇拿着空盘子又去加菜。 “如果像你这种吃法,开店的不哭死啊?再说了,你就不怕发胖?” 高枫咋舌道。 林娇骄傲的挺挺胸脯:“我只胖该胖的地方!” 高枫一时语塞,低头开吃。 俩人都是穷孩子出身,在十多岁的正在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又都赶上了父母双双下岗的悲催命运,那时候吃个几十块钱的自助餐,对很多高枫这样的少年人来说,都属于奢望。 吃自助餐必须吃够本几乎是根深蒂固的融化在血液里的观念。 俩人比着吃,而且很少吃水果、蔬菜、主食,几乎是清一色的肉类,不多时,桌子上就摆了一堆的空盘子。 俩人刚开始是出于习惯的狂吃一气,后来就成了比赛,看谁先撑的受不了,高枫不禁想起童年时候看过的一本漫画书《西游新记》感觉自己有点像参加大胃王比赛。 高枫和林娇进入餐厅一个小时之后,俩人拿盘子取菜的步态都有些奇怪,挺着腰杆肚子前倾,俩人相视一眼同时大笑。 “这孩子明明不够一米二,为什么要掏钱?” 一个怒吼的声音吸引了高枫,只见三十出头的瘦弱男子,冲着服务员大吼大叫,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站在测量身高的尺子跟前,男子正和服务员争执。在男子的旁边,还站着一个同样脸色发黄的妇女,还有一个十七八岁的短发女孩。 “哥,算了,今天我请,你别吓着孩子!” 短发女孩拉着男子,柔声道。 男子执拗的道:“咱凭啥要吃这个亏,孩子明明不到一米二,说好了一米二以下不要钱,现在又要钱,这不是欺负人吗?” 服务员一脸不屑的道:“你自己看看尺子,肯定超过一米二了!” 男子气哼哼的道:“走,今天不在这里吃了,太欺负人了!” 说罢,拉着小女孩要走,小女孩却往墙壁上贴,看样子是既不想走又不敢不走,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旁边放食物的长条桌子。 高枫凑过去看看,小女孩的头发果然是超了一点点,看看那男子的穿戴,就知道对于这样的人家来说,几十块钱的餐费,也是有一定压力的。 “兄弟,让孩子把鞋脱了。” 高枫提醒道。 男子如梦初醒,对小孩道:“脱鞋。” 小女孩飞快的脱下破旧的球鞋,又站到尺子跟前,男子得意的冲着服务员道:“现在看清没有?够不够一米二?” 服务员白了高枫一眼,似乎在埋怨他多管闲事,然后悻悻的开了三个人的单子递给瘦弱男子:“交钱去吧。” 男子感激的对高枫道:“兄弟,谢了啊!” 然后转过头嘱咐小女孩:“一会儿啊,多吃点肉,别光吃那些薯条、面包什么的,听懂了吗?” 小女孩点点头,兴高采烈的跟着男子去收银台交钱。 高枫冲着男子点点头算是还礼,然后和林娇一起去取食材。刚走了几步,高枫就又转过头,仔仔细细的看那个十七八岁的短发女孩,越看越觉得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林娇用手肘捅捅高枫的腰眼,酸溜溜的道:“看不出来啊,你口味蛮重的,喜欢这种还没长开的柴火妞?” 高枫没好气的道:“别瞎扯,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 林娇鼻子哼了哼,正要打趣高枫几句,突然表情变得僵硬了,手也开始颤抖。 “你怎么啦?” “我,我觉得那个男的像一个人!” “像谁?” 林娇用颤抖的声音道:“像,像,像当年被你在春风镇中学门口捅死的那个流氓!” ------------ 第八十七章 主动进入梦境 高枫早就记不起来,当年被自己捅伤又被抓去枪毙的混混长什么样了。当时的记忆,就是一个硕大的拖鞋底抽到了自己脸上,然后听到一阵阵刺耳的狞笑,紧接着就是自己血冲脑子浑身燥热,头脑中一片空白,手拿三棱刮刀不停的捅人,直到力尽之后被警察带到公安局。 高枫不但记不起来那个混混头目长什么样,连捅人的详细过程都回想不起来。所以听到林娇说,那个瘦弱的男人长的像那个混混,压根就没什么感觉,反而是那个短发女孩令他觉得很面熟。 一边吃一边响,高枫突然想起,自己从绰号叫做狐狸的胡忠利那里捡漏,在胡忠利开的“万宝阁”买到那个柴窑印盒的时候,曾经遇见过情敌李杰的老妈,也是自己母亲的同学王芳。 王芳进门的时候钱包被偷了,临走的时候气哼哼的骂了一句:“今天真倒霉,流氓骗子贼都遇上了!” 流氓指的是高枫,骗子是胡忠利,至于那个贼……那个短发女子,不就是在“万宝阁”门口偷了王芳钱包的那个人嘛! 当时高枫亲眼看到,正准备出声提醒王芳,却被王芳误以为他在看自己的大腿,于是骂了一句“小流氓”气的高枫也懒得管闲事儿! 高枫想起这个也暗暗好笑,当时自己还觉得王芳挺倒霉的,等到在梦境中遇见八零年正年轻的王芳的时候,那个时候她长在怂恿十八岁的董晚晴嫁给一个五十六岁的老华侨,高枫才觉得,她倒霉是应该的,纯属是报应! 想起自己在梦境中篡改了李春波的《小芳》的歌词,在梦中损王芳的情景,高枫不禁莞尔。 “你还能笑的出来?” 林娇在高枫手臂内侧拧了一把,疼的高枫倒吸了一口凉气。 高枫疼的呲牙咧嘴,这个地方是他的死穴也是最为敏感的部位,虽然不至于受伤但是疼的钻心。 高枫有些愠怒,正要发作却看见林娇的脸已经吓白了,顿时心又软了,时隔十年之久的事情还能令她后怕成这个样子,可见当年受刺激程度之大。 “还掐这儿在!” 高枫苦着脸道。 林娇看他的样子,不由得想起小时候,自己每次掐高枫手臂内侧的时候,他都是皱着眉头倒吸凉气。林娇对高枫又心疼又生气,同时也恨的牙根痒痒。高枫对自己忽冷忽热,在蹦极的时候强吻自己,令林娇如处云端,却又在疗养院看到那个蒙古格格阖然长逝的时候哭的泣不成声,突然就对自己冷淡了下来而且没有任何解释,令林娇的心情像是坐过山车,又如同是蹦极中被绳子扯着忽上忽下。 很小的时候,林娇就喜欢捧着小木碗到高枫家蹭饭,两家人开玩笑说是要结娃娃亲。女孩子心智比男孩子成熟的早,林娇记不清楚自己从几岁开始就对高枫格外的注目。而十四那年差点被高枫救了之后,林娇的心里就满满的都是高枫的影子。那些小混混强拽女生侵犯的事情,其实早已在春风镇的女生中暗暗流传,只是所有受害的女孩子都讳莫至深,以至于校方和大部分男生,都认为小混混不过是在校门口犯浑而已。 当小混混头目拖着林娇往摩托车上扯的那一刻,传说中那些被拽上摩托车的女生们悲惨的命运,都浮现在林娇的脑海中,她吓的瑟瑟发抖。她本能的人校门口的人群中寻找熟悉的面孔,而众多熟识的同学老师都在此刻成了睁眼瞎。 林娇声嘶力竭的呼喊,却只看到师生们懦弱的眼神听到小混混们幸灾乐祸的笑声。林娇近乎绝望,直到看到背着书包走向校门的高枫。 在众多小混混中,高枫消瘦的身体就像是狂风巨浪中的一根脆弱的芦苇。可就是这根芦苇挡住了扑向林娇的惊涛恶浪。 十年后再次相遇的时候,林娇正被老板的儿子骚扰,正当林娇烦恼不已的时候,又是高枫神兵天降,虽然没有踏着五彩祥云披着黄金战甲,但是那辆蓝色的猛禽也确实够拉风的,而且还是在洛水名气颇大的白涛亲自给开过来。林娇顺水推舟以高枫女友自居,令小老板不得不知难而退。 这顿饭吃的前扬后抑,本来俩人拼饭量挺开心的,等到那个瘦弱男子和短发女孩出现之后,气氛就变得沉重起来。尤其是林娇每当看到那个瘦弱的男人,心里就像是吃了苍蝇般的腻味,俩人随便的喝了几口饮料之后,高枫和林娇就离开了餐厅。 开车将林娇送回家里之后,高枫也回到自己的家中,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路上车流稀少,猛禽总算是发了一把威,轰鸣着在路上飞驰。 高枫到家的时候,父母已经睡熟了,高枫蹑手蹑脚的进了自己的房间。一时间难以入眠,就拿出床头摆放是史书消磨时间。 随意的翻看各种人物传记,看到康有为的时候,高枫来了精神,想起包里还有一幅康有为亲笔的书法作品。 高枫用手机上网寻找康有为作品的拍卖价格,结果令人失望,普遍在五万到十万之间,价格与他的名气很不相符。 中国名人书画大致被分为两种,一种是书画名人,因为作品的艺术价值而名闻天下,比如吴道子,另外一种叫做名人书画,书画因人而知名,典型的例子就是康有为。 从史料上来看,这位“康圣人”的人品不敢令人恭维,其起家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是抄袭经学大师廖平的作品,戊戌变法失败之后,康有为在海外杜撰了所谓的“衣带诏”凭借这个子虚乌有的东西搞了一个不知所谓的“保大清皇帝公司”煽动爱国的侨胞捐款,很快就在海外华人中募得巨款,令他在海外过着帝王般奢华的生活,到处购置豪华地产,中外的小老婆更是娶了一大堆。 即便如此,康有为依然不知足,而那个“保大清皇帝公司”很快就蜕变成为最大的海外华人黑帮,所有华人向国内投资必须都要先给康有为交保护费。那些不给他交钱的人,则受到“康圣人”手下的威胁和打击,甚至是毫不留情的暗杀。 辛亥革命之后,康有为回国怂恿张勋复辟,结果弄了个身败名裂。但是却得到了清朝遗老遗少的拥戴,认为他对大清忠诚不二。而在当时,因为失去了生计的破落旗人流落天桥说书、说相声的极多,这些人很多怀念大清时候不劳而获的生活,又对民国有着切齿痛恨,于是纷纷歌颂起了康有为,幻想着如果当年戊戌变法成功,大清将会再次中兴,而他们也将继续吃着着铁杆庄稼,躺在汉人的身上吮吸膏血。 这些破落旗人开始美化康有为,竟然将他比拟为往圣先贤,于是乎“康圣人”的说法新鲜出炉。康有为之死也颇为传奇,这老爷子到老依然色心不减,年近七旬还娶了十六岁的小妾,那年头又没有“蓝色的小药丸”深感力不从心的老爷子从报纸上看到俄国医生给人换上猩猩的****,据说能够重振雄风。康有为顿时来了精神,花巨资请人做了手术,结果很快就因为排异反应而七窍流血而死。 康有为的一生,可谓是生的伟大死的憋屈! 康有为的人品不敢恭维,这一笔字写的也确实有失水准,多次科考不能中举,以及他的书法作品卖不上价钱,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枫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以他的经验,国宝级别的文物能够给手表上弦提供动力,然后再有一个古董就可以进入那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中,而这个古董就相当于时间坐标。 上一次,高枫从梦境中得到了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竟然意外的获得了骑射能力,这令高枫大喜过望。 镶嵌柴窑残片的银印盒、木活字印刷的西夏文佛经《吉祥遍至口和本续》都能给手表提供能量,那么成吉思汗的苏鲁锭是否有同样的功效? 进入梦境寻找手表的秘密,这种想法在高枫心中蠢蠢欲动,令他无法抑制。 如果进入梦境,那就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节点,如果真的跑到恐龙横行的史前,或者是战火纷飞的乱世,那高枫可就要欲哭无泪了。 高枫灵机一动,康有为给松二爷的祖父题字是民国十五年的事情,那时候还算是比较太平,而且高枫接手“集古斋”的时候,从藏品中找到了一张“大德通”钱庄的银票。 从网上查到的资料,以及在电视剧《乔家大院》中获得的信息,“大德通”钱庄一直经营到了一九四九年。 银票的票面是一百两,以民国十五年时期的物价,足够高枫生活个好几年的,而且是有鱼有肉胡吃海塞的好日子! 就这么干了!高枫终于下定了决心,将康有为的那幅题字塞进了背包,然后躺在床上,心情忐忑的幻想着梦境中可能发生的事情,久久难以入眠,直到后半夜才抱着背包,斜靠着枕头和衣睡去。 一阵清风吹来,枕边放的银票被风吹起,轻飘飘的落在了手表上。 当高枫睁开眼睛的时候,耳边听到的声音已经变得虚无缥缈,高枫又惊又喜,低头一看手腕上的那块手表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果然是进入了那种似梦非梦的。 “那个谁,给老子站住!” 高枫还没从惊喜中反应过来,听到一身断喝猛然一抬头,下意思的摸了一下后脑勺,立刻头发都吓的竖立了起来! ------------ 第八十八章 银票也有密码 一群戴着红缨子帽斜背着洋枪的士兵出现在高枫眼前,吓的他汗毛都竖起来了。 满街的长袍马褂,脑后拖着大辫子的人,别说高枫最近一段熟读史书,哪怕是生在山沟里的人,只要看过几天各电视台的辫子戏,也能判断出来,这是清末! 高枫暗暗叫苦,看看自己穿着的t恤仔裤运动鞋,摸摸脑袋上戴着的太阳帽,高枫的冷汗就擦不干净。 留发不留头啊……我的妈妈啊! 逃跑肯定是来不及了,清军中还有几个是骑马的,两条腿肯定跑不过四条腿,而且他们用的可不是大刀长矛,而是在最新式的德国毛瑟洋枪。 高枫就算腿脚比刘翔还快,也快不过子弹啊! “当、当、当”城头传出悠扬的钟声,崇文门外顿时骚动起来,人群向门口聚集,一时间人声鼎沸、骡马嘶鸣。崇文门是漕运的终点,又是税关,南来北往的船只都停泊在崇文门外的运河上,等候检查和缴纳税金。自打漕运改了海运,运河上的粮船就少多了,但是打钟的习惯依然。 几个税丁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晃晃荡荡的来当值。这些人穿戴相当的讲究,腰里挂着汉玉头子,宫缎的鞋面千层的底儿,府绸长衫外罩巴图鲁马褂,手里托着拳头大小的宜兴紫砂石瓢,边走还不忘凑着壶嘴嘬上两口热茶。这些税丁都是内务府的旗人子弟,不少腰里都系着红带子、黄带子,一望可知是清廷的宗室觉罗子弟。 税丁们走路仰着下巴眼睛朝天,身后带着一群斜拖着洋枪的兵丁,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样子。 京城九门的关税都得集中到崇文门,这里庙不大,菩萨可不小,乾隆朝的时候,大名鼎鼎的和珅就是崇文门的税监。 在崇文门收税,那是燕京城一等一的肥差,不是满洲权贵子弟,压根就凑不上边。 正当高枫为是否逃跑而犹豫不决的时候,几个税丁带着清军向高枫走了过来。 “随身带了什么货物?交税!“高枫听完这话顿时一愣,交税?不是砍头吗? “交,交,交什么税?” 高枫紧张过度,说话都有些结巴。 对面的税丁也楞了,突然换了一副笑脸:“爷,您不是留洋回来的学生?那,那您是哪一国的?” 狗急跳墙人急生智,高枫的脑子此刻转的比车轴还快,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这一副打扮,估计这些清军把自己当洋鬼子了!尤其是刚才因为紧张过度说话有些磕巴,更是让那家伙误会自己是外国人。 黄皮肤黑眼珠,冒充西洋人肯定是不行的,那只能勉勉强强的冒充一下小日本了! “八嘎!” 高枫扬手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打的税丁像陀螺一样滴溜溜的转了几个圈。 “爷,您怎么打人啊?” 税丁捂着脸道。 一旁走过来一个手托紫砂壶的男子,他冲着税丁就是一脚,边踢边骂:“妈的,总是老子惹祸!你的眼睛是用来擤鼻涕的?这位爷,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日本人!” 踢了税丁之后,托紫砂壶的男子转过头,谄媚的对高枫道:“爷,您请!咱这崇文门只收中国人的税,收不到您老的头上,手下人不懂事儿,您老人家多包涵!” “那二爷,您怎么知道他是日本人?” “你他妈的就是个吃货,没听见人家揍你的时候说的什么?八嘎!这话懂不懂?日本人打人的都喜欢骂一声八嘎!” 高枫趾高气扬的走过崇文门,那个手托紫砂壶的家伙骂完了手下税丁,又冲着其他人大喊:“都给老子精神着点,凡是进城的搜仔细了,少一个大子儿都不许进城!在燕京城这块地面上,除了洋人,老子谁都不尿!” 高枫回头冷冷的扫了他一眼,心里一阵阵的恶心,自己虽然侥幸逃过一劫,却是靠冒充小日本,想想也真是令人灰心丧气。看见那些冲着过路的行人客商张牙舞爪的税丁,更是鄙夷到了极点。 这样的王朝,这样的一群对内敲膏吸髓对外屈膝跪舔的统治者,如果大清不灭亡,那还真是没有天理了! 手托紫砂壶的家伙,看到崇文门车马拥挤,非常贴心的派兵给高枫开了条道,让他畅通无阻的进入燕京城。看到那家伙谄媚的笑容,高枫险些恶心的把隔夜饭给吐出来。 在人流中,高枫看到了一家镖局的旗帜,上面写的源顺的名字,似乎在哪里见过,等到走过之后才猛然想起,自己是在一本清末的中看过这个镖局的名字。源顺镖局是清末十大镖局之一,当家的名叫王子斌,就是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大刀王五。 可怜在江湖上声名远播的源顺镖局,可怜这些身怀绝技的镖师们,此刻在几个眼圈乌青满脸烟容的税丁面前,只能是低眉顺眼的说好话,背过身掏出银票塞到税丁的袖子里。 高枫自幼看武侠,心中竖立起来的江湖大侠的高大形象,此刻轰然崩塌……神话,只能是存在于想象之中,到了现实生活里就显得那么滑稽可笑。 进了燕京城,满地的污水横流,街道逼仄狭窄,小孩子当街便溺,空气的味道令早已习惯了pm2。5爆表的高枫也难以忍受。 在梦境中穿越到了清末,令高枫吃惊不小,加上天气炎热,高枫的嗓子眼快冒烟了,找到路边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凉茶铺子,高枫要了一碗冰镇酸梅汤,一口冰凉下肚顿时觉得好了许多。 铺子的茶客,看看高枫的那副打扮,都把他当做日本人,背后窃窃私语。还有人在打赌,赌高枫能否听懂中国话。 “瞧啊,这小日本长的和咱中国人一样,就是没辫子!” “我觉得不像日本人,小日本还没三块豆腐高,这位可比咱在坐的几个都高啊!” “矬子里就拔不出将军了?武大郎还有个身高八尺的弟弟呢!” “你说,他能听懂咱们的话不?” “肯定听不懂,要是听懂了,还不跟你翻脸啊?不信,我骂他一句……小日本,我操你姥姥……哈哈,他听不懂,听不懂吧!” 高枫也只能是装聋作哑,这个时候装小日本最安全,如果让人知道自己是中国人,就凭着脑后板寸长的板寸发型,高枫就得一命呜呼。 接连喝了两碗挂着冰霜的酸梅汤,高枫觉得好多了,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掌柜的,掌柜的接过来看了一眼就傻了:“一百两?我这铺子都不值二十两,这咋找的开啊?对面那条街就有‘大德通’的分号,您先去兑了银子吧!啧啧,一百两的大银票,我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呢!” 高枫转身离去,茶铺里一个源顺镖局的趟子手,咬牙切齿的道:“这小日本拿一百两银子来喝茶,分明是欺负掌柜的找不开钱!真他妈的不是好东西!” 这个趟子手生的瘦骨嶙峋,四肢奇长,颇似猿猴。坐在他旁边喝茶的是一个四方国字黑脸重眉毛的汉子。 形如猿猴的趟子手嘴角挑出一丝冷笑:“大牛,咱哥俩去看看,看这小日本还要出什么幺蛾子?“四方国字脸的大牛不动声色的道:“走,跟上去看看!” 俩人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跟在高枫身后,看见高枫走进了“大德通”燕京分号,过不多时就看见高枫又悻悻的走了出来。 形如猿猴的趟子手走进钱庄大门,伙计立刻笑脸相迎:“候三爷,哪阵香风把您给吹过来了?这趟镖走的还顺当吧?” “三爷这称呼,我可不敢当!我就是个卖命换饭吃的趟子手,您叫我三猴子,我还听着更顺耳些……顺当,顺当!咱们源顺镖局和你们晋省票号都是老主顾了,多年来就靠你们关照我们的生意,这路也是走熟的,咋能不顺当呢!……对了,刚才进来的那个家伙是干什么的?” 伙计冲着地上啐了一口:“呸,一个臭不要脸的小日本!拿着一张假银票来蒙事儿,幸亏我们掌柜的看出来了,差点就被他给骗走了一百两银子!” 三猴子满不在乎的笑了笑:“小日本哪有要脸的?要脸就不是小日本了!得嘞,各位忙着,我先走了!” 小伙计刚把三猴子送出了“大德通”的大门,就看见掌柜的脸色凝重的道:“关门!” “掌柜的,现在太阳还老高呢,怎么就关门打烊啊?” “叫你关门就关门,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小伙计刚把门关山,就听见掌柜的和几个老师傅在一起窃窃私语,声音虽然不大,小伙计却听的清清楚楚。 “那银票是真的!” “真的?真的怎么不给人家兑啊?这传出去可要坏了咱‘大德通’的名声啊!” “我是说,印刷银票的纸张、上面的画押、签字都是真的!可银票是却是伪造的!” “这怎么说的,我越听越糊涂了!” “咱银票的密语、花押,每个月都要换一次,不同的花押代表不同的时间。那个小日本拿来的银票,什么都是真的,可花押用的密语是下个月的!也就是说,这张银票应该是下个月才能开的出来!” 几个老师傅大惊失色:“这么说,咱们的密语、花押都已经泄漏了?那可怎么办?” 掌柜的脸色如铁:“密语、花押泄漏,倒还好办,可以重新制作!可怕的是,花押是咱东家的笔迹,我看的真真的,绝对错不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什么?” 掌柜的斩钉截铁的道:“咱总号有内鬼!” ------------ 第八十九章 大刀王五 绰号“三猴子”的趟子手阴沉着脸出了“大德通”票号,四方黑脸的汉子瓮声瓮气的问道:“那个小日本又憋了什么坏?” 三猴子鼻子一哼:“果然不出我所料,这小日本是个骗子,拿着假银票想蒙事儿。” 黑脸汉子不解道:“那咋不抓他去见官呢?让兵马司和顺天府衙门的巡捕打断他的狗腿!” 三猴子恨铁不成钢的怒视黑脸汉子:“牛大力,你就是头不长心眼的蠢牛。兵马司和顺天府能管的了洋人?洋鬼子犯了案子,咱大清的官不许管,这叫啥来着?” 三猴子挠着头眨眨眼:“哦,对了,叫领事裁判权!上次谭大人和五爷说话的时候,我在一旁伺候,听谭大人说过这个。” 牛大力咬牙切齿:“那就没法子治这个小日本骗子?” 三猴子冷笑:“官府治不了,咱爷们治他!小爷不惯他这个毛病!” 说罢,三猴子拽着牛大力三步并作两步,不多时就追上正在低头走路的高枫,俩人一左一右把高枫夹在了中间。 “这位爷,我带您去兑银子去!” 三猴子嬉皮笑脸的对高枫道。 高枫回头一看,这个人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略一思忖恍然大悟,这个人好像刚才就在“源顺镖局”的队伍里,给税丁塞银票的就是他! 一旁的黑脸大汉牛大力的一只胳膊顶在高枫的腰眼上,令高枫有种不祥的感觉,刚要出言拒绝,就觉得脖子被人击了一掌,顿时眼前一黑。 哗当头一盆冷水让高枫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睁开眼睛一看自己在一所陌生的房子里,屋内点着油灯。紧接着就觉得手臂生疼,略一活动就感觉到手腕被绳子磨破了皮。想要说话却发现,嘴里被人塞了麻核桃,只能呜咽。 “小日本,别以为官府收拾不了你,你就能在中国地面横行,这衙门不管你,小爷可不惯你的毛病!” 三猴子狞笑道。 一旁的牛大力不满的瞪着三猴子:“跟他费什么话,扔永定河里喂王八就完了。” 三猴子笑道:“小爷今天要演一出《狄公案》审一审这个小日本。” 牛大力鄙夷的道:“你审案?你能听懂日本话吗?你俩鸡对鸭讲,审个狗屁啊。” 被绑成粽子的高枫吓出一身的冷汗,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如果不是这个瘦骨嶙峋的家伙想要扮什么狄仁杰,自己早就被捆上大石头扔河里喂鱼了! 三猴子也不在乎,嬉皮笑脸的道:“牛哥,把他嘴里的麻核桃掏出来,让我过把审案的瘾,等我审完了,你想把他清炖还是红烧,都随你!” 牛大力气哼哼的走过去,从高枫嘴里拽出了打成绳结的麻核桃,还不忘对着高枫的肚子狠狠的给了一拳。高枫的腰立刻弯成了虾米,疼的脸色煞白,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流,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啪一声脆响,三猴子用半截砖头充当了惊堂木,重重的拍在桌子上。 “下面的人犯,你可知罪?” 三猴子学着戏台上的样子,装腔作势的道。 高枫喘了半天,总算是将一口气倒了过来,心里也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不免心惊肉跳,此时一个应对不好,立刻小命就报销。 “两位好汉,我有十万火急的事情,求见王五爷!” 高枫这句话一出口,三猴子和牛大力顿时就惊呆了,牛大力瞪着眼睛道:“这家伙会说中国话啊?” 三猴子则一脸凶狠的道:“五爷是什么人,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高枫也顾不得许多,大声喝道:“我有十万火急的事情,事关谭嗣同大人的生死,误了大事,你们担待的起吗?” 三猴子冷笑道:“小日本,事到临头害怕了吧?现编瞎话恐怕来不及了,你他娘的一个拿假银票蒙事儿的骗子,也不打听打听,老子眼里什么时候容过沙子?扯谭大人的虎皮做大旗,你小子倒也不傻,知道谭大人和我们五爷是拜把子兄弟。” 高枫现在也管不了影响历史,蝴蝶效应带给后世的冲击,此时保命要紧,只得硬着头皮道:“你们两个混蛋,老子冒死进燕京城,就是给谭嗣同大人报信的,如果晚了一步,谭大人就被你们两个蠢材给害死了!” 三猴子听完和牛大力彼时相视一眼,将信将疑的道:“你说的是真的?” 高枫见他们的表情大变,知道自己的话已经打动了他们,于是趁热打铁道:“你们打开我的包,拿出那个画轴看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俩人急忙打开高枫的背包,打开画轴之后,三猴子吓的脸都白了:“是康有为先生的字?没错,就是康有为的字!” 牛大力不解道:“你怎么知道是康有为写的?” 三猴子战战兢兢的道:“前些日子,五爷做大寿,康有为也送了一幅字,和这个一模一样!” 牛大力也吓傻了,过了半天才如梦初醒,急忙给高枫松绑。三猴子则抱着康有为的题字飞也似的跑出了房间。 “谁敢害我兄弟?” 高枫感觉耳边响起一个炸雷,只见一个满脸虬髯的大汉大踏步的走了进来,大汉头戴回民式的白帽满面怒容。 高枫隐约记得,史料中记载的大刀王五是个回民,急忙问道:“阁下可是王五爷?” 大汉抱拳拱手:“五爷二字愧不敢当,都是江湖朋友的抬爱。朋友叫我一声王五即可!” 说罢,他急匆匆的问道:“兄台从何处来,是何人要害我复生兄弟?” 高枫记得谭嗣同的字是“复生”按照古人的习惯是称呼人的字或者是号,直呼其名等于骂人,如果像那些狗血历史剧演的那样,对着谭嗣同叫一声“嗣同兄”估计那位“嗣同兄”脾气好的话能气的三天不搭理你,脾气火爆一点直接抡圆了大耳刮子就扇过来了! 高枫昨夜入梦之前,刚刚看过戊戌变法这一段的史料,所以脱口而出道:“我从天津来,荣禄调了甘军和武卫中军,将袁世凯的小站新军给团团包围了起来,小站新军的弹药也被收缴……” 王五的脸色顿时大变,以他在江湖上几十年的经验,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关系?就在前几天,光绪皇帝刚刚接见了袁世凯,赏给他一个兵部侍郎的头衔,而维新党最看重的一支武装力量就是袁世凯的小站新军。而且光绪还下令,过几日就要去小站阅兵。在这个时候,收缴小站新军的弹药,并派遣重兵把小站新军包围,其中的用意不言自明。 三猴子脸色煞白,哆哆嗦嗦的道:“五爷,荣禄这是要对谭大人他们下手了啊!” 王五围着高枫转了好几圈,虎眼逼视着高枫:“你说的,可是真话?” 高枫毫不畏惧的直视着王五,王五看了他半天,从外面走来一个年轻人,看样子应该是王五的徒弟,他附在王五身后,低声耳语了几句。 王五听着听着,脸色阴晴不定,突然噗通一声就跪在了高枫身前。高枫大惊,站起身搀扶,但是王五是成名已久的江湖大侠,自幼习武那是何等力气,高枫的小身板哪里扶的起来。 “五爷,你这是何意?” 王五沉声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义士为救我兄弟,不惜剪辫易服,古之侠士漆身吞炭差堪比拟,此等情义,我和复生兄弟没齿难忘!江湖人都说我王五是大侠,可比起义士,王五算什么侠士?请受王五三拜!” 说罢,王五坚决的磕了三个响头,当当当三声响,地上的青砖登时就碎了几块。 高枫这才明白,王五以为自己是故意剪了辫子乔装改扮成日本人混进燕京,而大清律法,留发不留头,剪辫子可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儿。 如果高枫被官府查出是中国人,那可真是要砍头的! “敢问义士尊姓大名?若是我兄弟谭复生能脱离大难,今后王五给义士建生祠,早晚三柱清香供养!” 高枫苦笑:“小姓高,单名一个枫,至于建生祠一事,那是要折小弟的寿命,五爷莫要再提,眼下通知谭大人早作防范才是正事儿。” 王五连连点头:“高兄弟说的极是,此番若是我复生兄弟无恙,都拜高兄弟所赐!” 说罢,冲着身后跟来的一个徒弟耳语了几句,徒弟点头之后离去,然后王五冲着牛大力吼道:“蠢材,给老子滚过来,说说吧,你是哪只手打的高兄弟?自己把狗爪子剁掉,别让我动手!” 牛大力也不含糊,抓起兵器架上的一把单刀,手起刀落冲着自己胳膊就要砍,高枫赶紧从背后抱住了牛大力,然后冲着王五大喊:“五爷,牛大力兄弟侠肝义胆,小弟很是佩服!若是砍了他的手,那我也只能砍一条胳膊赔罪了!” 王五见高枫求情,也顺坡下驴,踹了牛大力一脚:“还不给高兄弟磕谢恩?若不是高兄弟讲情,一定要砍了你的狗爪子!” 高枫擦了一把冷汗,这些江湖人物的作风,还真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说砍手就砍手,真当自己是八爪章鱼啊,切了还能再长出来? 牛大力打了自己一拳,不过这货给自己磕了三个响头,脑袋门都磕青了,也算是不亏了! ------------ 第九十章 翡翠与白石 高枫身穿一件瑞蚨祥的淡青色竹布长衫,脚下一双内联升的黑色千层底布鞋,头戴一顶马聚源的宝蓝色**一统瓜皮小帽,帽子正中央一块浓翠欲滴的翡翠帽镇,手拿一柄描金折扇。 高枫的这身打扮走到街上,全然是一派燕京世家子弟的派头,如果不说的话,谁也想不到昨天他还在冒充小日本。 看看街角没人,高枫不由得摘下帽子摸摸滑不留手的光头,这是头天晚上刚剃的。在这个留发不留头的时代,高枫的板寸发型十分的危险,为了安全起见也只得忍痛刮了光头,然后在帽子后面缀上一条乌黑的长辫子。 拖一条猪尾巴般的假辫子就够恶心的,三猴子还按照此时八旗贵胄的习惯,给假辫子喷了香水然后每隔两寸左右打上一个结,每个结上还恶俗的缀上一朵香喷喷的玉兰花。 高枫心中一阵阵的恶寒,幸好这个时代没有网络,否则的话谁把自己的样子拍个照片发个微博,那自己真没脸在街上走了。 昨夜,高枫整晚无眠,没有工业污染的天空显得格外璀璨,只是高枫却无心欣赏夜色,心里一直是七上八下。 高枫非常清楚,自己进入的这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之中,所发生的一切都会给后世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也许自己这个小蝴蝶闪闪翅膀,后世就是滔天巨浪。 昨天为了救命,高枫也只能随机应变,如果历史真的在此时发生了转折,谭嗣同没有死戊戌变法也没有失败,甚至是维新党奋起一击政变成功,说不定高枫一觉醒来,睁开眼会发现满街人都是长袍马褂瓜皮帽,脑袋后面全拖着一条恶心的辫子。 如果是那样的话,高枫宁可自杀……大老爷们留着辫子,还不如死了算啦! 王五办事能力绝对不是盖的,高枫在“源顺镖局”睡了一晚,到了清早起床的时候,全套衣服就送到床边,尤其是这顶帽子,看到上面那个翠绿的帽镇,高枫的眼睛就红了。光是这块帝王绿的帽镇,到了二十一世纪就得几百万啊! 按照儒家的观念,玉石比之君子,孔子说过“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粟,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好坠,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伊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 此语作为一道古训,为历代仁人君子所推崇,视为立世标准。 大清也是以儒家思想立国,所以一直喜欢温润的和田美玉,而对质地坚硬的翡翠没什么特别的好感,一直就把翡翠当做一种比较好看的石头而已。在清代学者纪晓岚的著名作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中,有这样一段记录:“记余幼时,云南翠玉,当时不以玉视之,不过如蓝田乾黄,强名以玉耳,今则以为珍玩,价远出真玉上矣。” 由此可知,在距今二百六十多年前,当纪晓岚还在年幼时,人们不认为翡翠是真正的玉,而是如同今陕西蓝田出产的黄绿色蛇纹石大理岩,因此一点也不珍贵。 清乾隆年间,有官员到永昌(今云南保山一带)买宝石,经人介绍见到了高档翡翠,认为比中国的传统玉石和田玉还要美得多,于是选择高档翡翠料精雕成玉器献给乾隆皇帝,乾隆大为欣赏,并命名为“帝王玉”这也是今天质量最佳的翡翠叫做帝王绿的起源。到了清末,慈禧酷爱翡翠,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乾隆和慈禧的个人喜好,令翡翠的价格一再攀升。 即便如此,直到清末,翡翠中最顶级的帝王绿,其价格也只是和上等的南阳玉或者是品相较差的和田玉相当,比起和田玉中的极品羊脂美玉的价格还是相距甚远。 高枫帽子上镶嵌的这块满绿的翡翠帽镇,在此时大约也就值个一二百两银子,按照购买力的话,折后二十一世纪的三四万元。但是如果到了二十一世纪,这块绿石头起码值五六百万,开价千万也不稀奇,而且是有价无市,拿钱都不见得能买到! 高枫卖柴窑印盒,也只不过卖了三百万而已,而柴窑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真宝贝,代表着中国古代制瓷业的最高水准,艺术价值无法估量,但是在市场上,竟然超不过一块天然形成的翡翠,也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虽然此时的翡翠价值不是很高,高枫也对王五心存好感,这个长相粗豪的汉子,做事儿真是心细如发,怪不得能在清末的江湖中闯荡出偌大的名声。源顺镖局忝为天下十大镖局之一,真不是侥幸得来。 吃过早饭之后,王五命令三猴子和牛大力,陪着高枫逛街,刚开始高枫还有些担心,王五满不在乎的告诉他,哪怕是江洋大盗来了燕京投奔源顺镖局,也照样横行无忌。在燕京这块地面上,黑道白道,哪个敢不买源顺镖局的面子? 果然,走到街上,顺天府的衙役五成兵马司的官厅巡捕,见了三猴子和牛大力,都客气的没边,如果不是这俩人要陪着高枫,早就被拽去喝酒了。 高枫信步在街上闲逛,看到各种小吃就买一点尝尝,味道比后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就连最普通的猪肉,都令高枫垂涎三尺,感觉和平时在超市买的猪肉,不但不是同一个品种,甚至都不属于同一个物种……这么鲜美无比的东西,真的就是最寻常不过的猪肉? 人是饮食动物,吃到美味之后心情就会变得格外愉悦,连满街的污泥浊水,高枫都不再觉得难受,空气中弥漫的臭味似乎也变的可以接受了。看到高枫喜欢吃燕京的小吃,三猴子和牛大力自告奋勇,分头去给高枫搜寻燕京城著名老字号的名小吃。 俩人飞也似的跑出去买吃的,高枫一个人闲极无聊在街上随意的逛,信步走到一家卖版画的店,随意的看了看,觉得雕工颇为精细,只是印刷水平比之后世还差了许多。有趣的是,版画店里居然还摆着一些水墨画,而且看起来画的还很不错,只是画风颇为凋零,有些八大山人朱耷那种小鸟冷眼朝天的感觉。 “这位爷,看画啊?” 小伙计看见高枫穿戴阔绰,立刻笑脸相迎。 “恩,随便看看。” 高枫随意扫了两眼,突然愣住了,只见那些画的作者,分明写着:白石居士、饿叟、老萍。 高枫好歹也在古玩行里混了一年,基础知识多少也有一些,这几个署名,全都是齐白石的自号啊! “这画怎么卖?” “爷说的是哪一幅?” “我是说,这上面的十幅画,一起包圆了得多少钱?” 小伙计顿时傻了眼,结结巴巴的道:“爷,您,您是,您是说统统包圆?” 高枫点了点头,小伙计丢下高枫,冲到了后堂,过不多时一个穿着破旧长衫胡子拉碴的中年人走了出来。 “先生要买画?” 中年男子的口音里带着湖湘味道,高枫的心顿时狂跳了起来。 “这画意境高雅,我很喜欢!” 高枫压抑着兴奋的心情,故作平淡的道。 中年男子苦笑了一声:“鄙人来京也有些时日了,一幅画都没卖掉,京师的人喜欢热闹浮华,我这种苦寒孤直的画作,从来就没人看上眼,摆了半年也没卖掉几幅……先生既然是爱画之人,请随意赏几个润笔的银子,在下绝不还价!” 高枫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指着画上的署名道:“请问先生尊姓大名,这白石山人,可是先生的号?” 中年男子谦逊的道:“鄙人湖湘野人,姓齐名纯芝,白石山人正是鄙人的号,贱名不足以污尊耳,见笑了,见笑了!” 高枫的心又是一阵狂跳,齐纯芝,不就是齐白石嘛! 齐白石的十幅原作,该怎么用金钱来衡量?高枫解下腰间的荷包,里面是大刀王五给他预备的十张银票,最大面额的五十两,小面额的十两,加起来大约是三百两银子,还有一点散碎银子方便在街上买东西。 高枫直接把荷包里的十张银票一起掏了出来:“先生大作本是无价之宝,在下区区之数有辱先生清名,惭愧,惭愧!” 齐白石接过来一看,大惊失色:“太多,太多!平日,我一幅画不过三五钱银子,这十幅画,您给个二三两银子足矣……数百两巨款,在下绝不敢领受。” 三百两银子,折合后世的购买力,不过是十万左右,买十幅齐白石的作品,高枫觉得自己这个便宜都占到了天上了,而齐白石则觉得这么大的一笔钱,把铺子买下了都有富余,也是坚决不敢收。 俩人一个非要给,一个不敢收,场面顿时僵在了一起。 过了片刻,齐白石灵机一动:“公子请稍后片刻!” 说罢,转身进入内室,不多时捧出一个木匣子。 匣子是用上等的紫檀木雕琢而成,带着一股淡淡的幽香,齐白石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方鲜红色的章料。 “鸡血田黄?” 高枫一下子惊呆了! ------------ 第九十一章 借花献佛 昌化鸡血石是中国特有的名贵石种之一,具有艳丽鲜红如鸡血般的色彩和亮晶如美玉般的光泽,被誉为“国宝”而驰名中外,是中国四大名石之一。鸡血石,首先就是“血”的红色,以其鲜、凝、厚为佳。鲜者红如淋漓之鲜血,凝者聚而不散,厚者指有厚度有层次深透于石层中。 鸡血石最早在宋朝开始受到文人雅士的钟爱,到了清朝因为受到皇家的喜爱身价扶摇直上,几乎可以和寿山田黄比肩。寿山田黄被称为“石中之帝”昌化鸡血则被誉为“石中之后”鸡血石中又以流光溢彩的冻石为上品,品种有:牛角冻、田黄冻、肉糕冻、桃红冻、玛瑙冻、羊脂冻、玻璃冻、朱砂冻、芙蓉冻、五彩冻、银灰冻、豆青冻。 在鸡血石中,最最上品和稀有的是鸡血田黄,被称为“帝后之缘”黄色的质地上,布满浓重鲜艳的鸡血,美轮美奂巧夺天工。 齐白石拿出的这块章料是极为罕见的六面血,也就是说章料的六个面都有鸡血的存在,而且都是鲜艳淋漓的“活血”血量超过表面积的七成,其他部分则是鲜艳的黄色。这已经是鸡血石中的极品了,价值难以估量。 七成血是鸡血石的极限,如果多于这个标准,那就不算是鸡血石,而是一块不值钱的辰砂了。 章料两寸半见方,高约四寸有余,印首雕刻狮子兽纽,雕工精巧绝伦,狮子身上的鬃毛都清晰可见栩栩如生。 “些许玩物,博公子一笑!” 齐白石捧着装章料的盒子递给了高枫。 “这,这太贵重了!” 高枫看的瞠目结舌,这么好的“帝后之缘”鸡血田黄章料,高枫连看都从来没看见过。 这么好的章料,体量又如此巨大,如果拿到二十一世纪,没有上千万想都甭想。 “红粉送佳人,宝剑送美女,公子雅士,这方章料配公子正是物尽其用!” 齐白石诚恳的道。 齐白石早年靠做木匠艰难谋生,后来学习版画雕刻,他平生喜欢书画,一边做木匠雕半环一边以《芥子园》残本临摹学习绘画,十年前拜了萧芗陔为师学画肖像,后来又在胡沁园的三雅堂学习,渐渐在湖湘一带小有名气。 齐白石在家乡成名之后就来到了燕京,和后世那些“北漂”一样,打算在帝都闯出名声。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齐白石那种清冷孤高的画风在燕京很不吃香,来了一年多就没卖出几幅画,不得不重操旧业卖起了版画。齐白石此时在家乡一带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不缺钱,但是要想名满天下,还必须要到燕京得到达官贵人和书画名家的认可。只是来了一年多都不被人赏识,齐白石也难免灰心丧气。 今天难得见了高枫这个知己,居然愿以三百两的巨款买自己十幅画,齐白石激动之余觉得这个价钱过高,干脆就拿出自己珍藏已久的鸡血田黄章料相赠。 高枫心里清楚,此时的鸡血田黄虽然不像二十一世纪的天价,但是这块章料的价值也远超三百两银子。 “公子请内堂叙话,来人,奉茶!” 齐白石客气的邀请高枫喝茶聊天。 高枫反正也闲着没事儿,能够和齐白石这种在后世享誉中外的大师攀谈,也是人生难得的际遇。 俩人喝茶闲聊,齐白石在燕京苦闷了许久,难得遇上知音顿时就打开了话匣子,怀才不遇之情溢于言表。 高枫也替齐白石愤愤不平,中国自古以来千古留名的艺术家,几乎清一色来自官场,不论是以书法传世的二王、颜柳欧苏,还是以绘画闻名的吴道子、顾恺之,都出身官宦。就连光耀千古的医圣张仲景,他的墓碑上镌刻的还是:长沙太守医圣张仲景墓。依然是把长沙太守写在医圣前面。 艺术成就和官位大小有什么必然联系不成? 齐白石出身寒微,所以连带他的画作也被人轻视……不过高枫非常清楚一点,齐白石成名虽晚,但是成名之后却名噪一时,力压清末民国的所有画家。 俩人做在靠近窗户的二楼喝茶,对面是一家名为“状元楼”的客栈,几个年轻举子意气风发的在窗前探讨八股文,指点江山意气方遒。 “我年过不惑,依然功不成名不就,只有马齿徒增,我想想,还是退居家乡免得将来死了还是游魂野鬼!” 齐白石看着对面的举子长叹了一声:“想我幼年寒微,做木匠勉强度日,三十五岁的时候才学了诗文。年岁不饶人,也就断了科举仕途扬名显亲的道路。” 高枫笑着道:“先生之才,远非对面那些做陈猫古老鼠的八股文章的腐儒可比,先生今后的成就,更非他们可比!” 齐白石苦笑着摇头:“公子谬赞了!” 高枫郑重的道:“我敢断定,白石先生必有名满天下之日!” 看见高枫语气坚决,似乎很有把握的样子,齐白石也有些含糊了,搞不清高枫到底是什么来头,凭什么说的这么斩钉截铁。只是高枫自己不说,齐白石也不方便直接询问。 莫非,他是公子王孙?甚至是微服私访的光绪皇帝……齐白石的脑子里一团混沌,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纷至沓来。 “我还想有一事要麻烦白石先生。” “公子请讲。” “先生送的这方章料,精妙绝伦,一事不烦二主,还请先生为我刻字。” “只要公子不嫌弃我的手艺不精,在下自当奉命!只是不知,公子想刻什么字?” 高枫凭借几次进入梦境的经验,知道在梦境中获得的东西是无法直接带回二十一世纪的,这么精美的鸡血田黄章料,如果平白消失在时空之中,未免可惜。而且自己在大刀王五的府中,白吃白住不说,王五还送零用钱,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不如借花献佛,把这方名贵的鸡血田黄送给王五。 齐白石不但是画家,更是名满天下的篆刻大家,让他刻印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大刀王五是谭嗣同的结拜兄弟,江湖上绰号:昆仑大侠,大刀、谭嗣同、昆仑……几个关键字在高枫脑海中萦绕,高枫闪过一道灵光,笑着对齐白石道:“请先生为我刻两句诗!” 燕京城半截胡同浏阳会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好诗!” 谭嗣同拍案而起,惊呼一声! 在他的桌前摆着一幅画,画的是王五手拿大刀起舞,画工极为精妙,王五须眉倒竖威风凛凛,身上的衣服在风中动感十足。 旁边写了两句诗: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题跋处加盖了一方印章,也是同样的两句诗。 “五哥号称是昆仑大侠,又以大刀名震江湖,这两句诗把哥哥的威名镶嵌其中,用的无比巧妙!这诗好,画好、印好、字也好!” 谭嗣同击节赞叹,捧着画作爱不释手。 一旁的王五倒有些不好意思:“昨日,高兄弟非要送我这张画,还有这方印章。五哥是粗人,要这印章有何用?但是高兄弟盛情难却,不收驳了人家的面子,我也只能收了。想想兄弟你是文人,干脆就借花献佛,把这方印章送给你。回头你把下面刻的字给磨掉,再刻上你的名号。” 谭嗣同连连摇头:“这鸡血田黄本就难得,这么大的就更难得,比着更加难得的是,上面刻的字鬼斧神工,若是给磨了,那才叫暴殄天物!” 王五也看不懂字的好坏,随即问道:“高兄弟说的事情,我已经派人打听清楚了,袁世凯的小站新军,确实被扣了弹药。荣禄派了董福祥的甘军和他自己的武卫中军,把小站新军团团围住。荣禄又把宿卫颐和园、紫禁城的兵全部换成他的亲信……高兄弟说的没错,这肯定是冲着你们维新党来的。” 谭嗣同长叹一声:“我何尝不知?皇上手无寸柄,一切都要听老佛爷的。维新党内部又激烈操切,好好的维新大计,现在搞成了党争。” 王五不解道:“既然如此,兄弟为什么不赶紧走?远离这是非之地?” 谭嗣同惨然一笑:“各国变法,无不由流血开始,我国变法至今尚无人流血,所以民众麻木新法不行。若变法必要流血,请由嗣同始!” 王五大惊失色:“兄弟,你这是要找死?这是何苦来呢?” 谭嗣同安慰道:“事情还没败坏到这一步,再说,不还是有高兄弟这样的好汉,不惜一死来报信吗?这说明我道不孤!” 王五捶胸顿足:“大厦将倾独木难支,你谭复生就算全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子?我听说,你那个老师康有为已经跑到天津了,看样子只要有个风吹草动,他就会坐船出洋,你又何苦呢?” 谭嗣同听他提起康有为,也只能是暗暗神伤。当初,自己看了康有为撰写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惊为天人。来到燕京之后就拜在了康有为的门下,成了他的弟子。 可是没想到,变法维新开始之后,康有为昏招频出,不但得罪了本应该成为盟友的各省督抚等实力派,更是提出了惊世骇俗的主张,要求中国和日本合并,并邀请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担任中国的宰相,来主持变法。 消息一出,举国震惊,维新党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甲午战败之后,那些本来已经苟延残喘的守旧派,却借机翻了身。 康有为,欺世盗名害人不浅啊! ------------ 第九十二章 天大的误会 南海子地区历史上曾是燕京城南最大的一片湿地,属永定河与温榆河两水系的冲积平原的交汇处。千百年来这里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湖泊,由于北方游牧民族常把湖泊称之为“海子”或“泡子”所以南海子因此而得名。辽、金、元、明、清五朝时,这里一直是皇家的狩猎场和明、清两朝皇家的苑囿。据《明一统志》记载:“南海子在京南二十里,旧为下马飞放泊,内有晾鹰台。永乐十二年增扩其地,周围一万八千六百丈。中有海子三,以禁城北有海子,故别名南海子。” 这处郊外湿地在明朝时,就以优美的环境被评为了“燕京十景”之一的“南囿秋风”到了清末,国家财力不足,南海子日渐荒废,而且清末的皇帝早已没了祖先的骁勇,咸丰、同治都是短命鬼,最喜欢的是和女人鬼混,对于打猎丝毫提不起兴趣。南海子就由皇家猎场,变成了一片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的荒地。 时值盛夏,燕京城内骄阳似火,而南海子却凉风习习,是一块闹中取静的好去处。 晾鹰台是南海子历史上最悠久、文化底蕴最深的一座囿台,始建于元代,至清末光绪年间已有六百多年历史。 早上天才蒙蒙亮,高枫就被王五从床上叫了起来,约他一起到南海子打猎。高枫跟随王五到了之后,却发现早已有人在这里等候。听见王五喊了一句:“复生兄弟。” 高枫这次恍然大悟,原来王五是让自己和谭嗣同见面。 王五骑着一匹健壮的乌骓马,左胳膊上架着一只苍鹰,右手拿一杆鸟铳,在晾鹰台上顾盼自雄。 高枫和谭嗣同则在给猎物拔毛宰割,在他们的身边堆满了山鸡、狍子、野兔等猎物。高枫对这个生活在神话中的传奇人物,充满了好奇。 长袍马褂面如冠玉目似朗星,真可称是浊世中的佳公子。只可惜,谭嗣同的眼神却总是笼罩着一股浓重的悲情味道,即使是大笑的时候,也带着一副愁苦之相,令人没来由的心痛。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说的大概就是谭嗣同这种人! 高枫和谭嗣同见面之后,谭嗣同却什么都不问,只是兴高采烈的陪着他一起打猎,弄的高枫反而有些不知所措,只得凝聚精神,不停的开弓放箭。 “我原本以为高兄弟是诗酒文人,没想到弓马如此了得,这猎物一大半都是你打的,别说我甘拜下风,就是五爷都佩服的紧啊!” 谭嗣同一边烤肉,一边挑着大拇指赞叹。 自从上次进入梦境,获得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之后,高枫就莫名其妙的成了骑射高手,除了臂力不足拉不开硬弓之外,用稍微软的一点的弓射猎,几乎是百发百中,即使是在奔驰的马上开弓射天上的飞鸟,也能十中七八。更令高枫诧异的是,自己看事物的角度也非常了巨大的变化,以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现在登高远眺,印入脑海中的却像是一幅无比辽阔的地图,哪里适合伏击,哪里适合野战,兵马如何布置,几乎是本能的反应。 成吉思汗目不识丁,根本就没看过什么兵法著作,却无师自通,蒙古铁骑战术灵活多变,诡异万分,令所有的对手都头疼不已,视蒙古兵如同鬼魅。 高枫猛然觉醒,自己莫非是从黑苏鲁锭上获得了成吉思汗的能力?若是自己回到冷兵器时代,岂不是个天生的名将! 谭嗣同点燃了火,将拔毛洗净的野鸡和野兔刷上油,放在了烤肉架子上。高枫猛然想起,自己包里还有没用完的烤肉酱料,连忙取了出来,薄薄的在猎物表面刷上了一层。 酱料在火烤之下,瞬间就传来了一阵扑鼻的异香,谭嗣同的脸色变了变,随即嘴角挑出玩味的笑意,在旁边手捻长须扮关公的大刀王五,抽着鼻子就过来了,扯着嗓子喊道:“好香,好香啊!” 王五拿起高枫装酱料的葫芦,拔开封口的象牙塞子,抽着鼻子闻闻:“好香的肉酱,这味儿都绝了!” 高枫的肉酱是白宝送的,葫芦里装了大概半斤多,上次去小浪底水库游玩烧烤的时候,还剩下多半葫芦。 “三河刘的六块瓦蝈蝈葫芦,象牙的嘴儿,用这个葫芦装肉酱,高兄弟好阔气啊!” 京郊三河刘,在清末已经是名噪一时,谭嗣同是官宦人家出身,见多识广,不由得赞叹起来。王五则对烤野味兴致勃勃,不待熟透就已经是一只野鸡半只野兔下了肚,顺便还喝了一斤多的烧酒。 高枫记得,自己头一次闻到这个肉酱的时候,也惊呆了,那种异香和自己平生闻见的香味相比,都要更加浓郁,却又没有半点冲鼻子的感觉。 白宝的酱料配方,来自于清末的恭亲王府,白宝本人心灵手巧又加以改进,比原先还要鲜美。头一次吃到的人,自然是嘴都停不下来。 “这葫芦,哥哥喜爱的紧,高兄弟能否割爱?” 王五话没说完,就毫不客气的将还有半葫芦肉酱的蝈蝈葫芦塞到了背上的褡裢里。 高枫不由得好笑,王五哪里是看上了葫芦,分明是舍不得没吃完的肉酱。 “高兄弟,在下和你一见如故,来的仓促没带什么见面礼,我有一块射箭用的扳指还算不错,高兄弟箭术惊人,这扳指配高兄弟最是合宜!” 谭嗣同擦擦嘴,从大拇指上摘下一块翡翠扳指,不由分说就套在了高枫的拇指上。 “这怎么好意思?” “哈哈,承蒙高兄弟厚爱,昨日我就得了一方鸡血田黄印章,无以为报,就拿着扳指回报兄弟了!” 谭嗣同哈哈大笑。 王五尴尬的笑了笑:“我是粗人,你送我的印章,我借花献佛就给了复生兄弟。反正你们俩都是我兄弟,好兄弟还分什么彼此?” 盛情难却,高枫也就不再推让,低头看看,这块翡翠扳指刀法粗犷,质地也只算是一般,比起王五给自己帽子上镶嵌的那块帝王绿,差了许多。 谭嗣同的父亲曾经担任过湖南巡抚,那是二品的大源,谭家是出名的豪富,以谭嗣同的身份,用这么普通的扳指,似乎有**份。 不过别人送的东西,高枫也不好挑剔,也就戴在了开弓的右手拇指上。 “今日一聚,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谭嗣同抱拳拱手跳上马,回头冲着高枫喊道:“把这扳指给六爷看看,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高枫一头雾水:“六爷,什么六爷?” 刚要问,却看见谭嗣同打马扬鞭绝尘而去。 华灯初上,浏阳会馆之内,谭嗣同换上一身便装,刚要出门就被王五给堵在了门口。 “复生兄弟,你今天的话说的不明不白的,为什么要让高兄弟把扳指给六爷看?六爷是不是指恭亲王?” 谭嗣同笑道:“今天的烤肉滋味如何?” 王五点头:“味道之好,平生仅见!” 谭嗣同又笑:“这味道,我曾经在恭亲王府上吃过,这种肉酱是恭亲王府的不传之秘!” 王五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说,高兄弟是六王爷的人?” 谭嗣同点头:“想必是如此,所以,我才把皇上秘密给我的扳指,让他拿给六爷,这东西六爷曾经戴过,一看便知。““那扳指,我看也寻常,皇上和六爷怎么会戴这么普通的东西?” 王五也实在没瞧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虽然说不是很懂翡翠,起码也知道要满足透、水、绿这三项基本要求的才是好东西。前几天,太后也赏过一个翡翠扳指,那家伙真是漂亮!拿白瓷碗里接上水,扔到水里,立刻就是满碗绿。这个东西别说放水了,就是拿到光线下看,也没觉得有多艳丽。 “五爷有所不知……” 谭嗣同侃侃而谈,一段宫廷秘辛听的王五冷汗连连。 这个扳指是努尔哈赤年轻的时候,一次出外打猎。一下子去了好几天,回来的时候就带来了这个东西。当时他似乎高兴地都快飘了起来,所以别人都猜测,这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他的定情信物。而努尔哈赤则自称,是神女所送,凭借此扳指,满洲将从此兴起。 努尔哈赤整日戴在手上,从来不舍得摘下。等到过了些年。他以“七大恨”告天地起兵。东征西杀。渐渐成就了后金的霸业,他也成了老汗王。慢慢的,他的子女也长大了,四大贝勒威震天下。他曾经对大臣和贝勒们说,将来谁得到这个扳指,谁就可以继承他的汗位。后来有一天,他病了的时候,豫亲王多铎抱着他哭的伤心。眼泪流到了他脸上,说来也怪,不几日病就好了。努尔哈赤就把这个扳指赏给了小多铎。 等到努尔哈赤死后,四大贝勒争立,年龄尚幼的多铎就曾经说过:“我亦当立。” 凭的就是这个扳指。但是当时谁也没搭理他,最后还是皇太极即位成了大汗。等到皇太极死了以后,多尔衮成了摄政王,多铎却病死了。临死前就把这个扳指给了多尔衮。后来多尔衮死后,就又到了大内,等到道光朝就传到恭亲王手里。后来大太监安德海得势,居然不知死活的向恭亲王讨要这个扳指,惹得恭王爷大怒。 后来慈禧向恭亲王要这个翡翠扳指,恭亲王不敢不给,结果几天之后,竟然看见扳指戴在了安德海的手上。 恭亲王怒不可遏,将此事报告给了慈安皇太后,然后就发生了安德海出宫,被山东巡抚砍头示众的事情。 这个扳指就重新回到了皇宫大内,到了光绪皇帝手中。就在前几天,光绪召见谭嗣同,将这个扳指偷偷塞给了他,把官宦出身熟知朝廷秘辛的谭嗣同吓了个半死。 谭嗣同讲完这个扳指的来历之后,长叹一声道:“皇上此刻危在旦夕,荣禄等人正磨刀霍霍,此刻能救皇上的也只有六王爷了!现在恭亲王派高兄弟来,我正好拿这个扳指向恭亲王表明皇上的心意!” 王五恍然大悟:“明白了明白了,原来高兄弟是恭亲王的心腹啊!怪不得弓马娴熟,原来他的来头这么大!” ------------ 第九十三章 乱葬岗埋宝 高枫信马由缰的跑到了城外,没有工业污染的天空一片蔚蓝,连空气都带着甜丝丝的味道,比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燕京城好了千百倍。 燕京城给高枫的印象糟糕到了极点,低矮压抑的房舍,狭窄逼仄的街道,满脸麻木面黄肌瘦的人民,这些都还罢了,更要命是脏,一种脏的令人没处下脚的感觉,空气中的恶臭味儿令人作呕。唯有街头小吃的味道不错,算是仅有的优点。 高枫走在燕京街头的时候,总有一股将这个城市一股脑推平重建的冲动。记的小时候,高枫曾经跟着父母去过燕京,参观过故宫、颐和园,皇家宫殿园林美轮美奂,那时候对燕京的印象好极了。高枫也曾经幻想过燕京旧城的景象,四九城在想象中如同梦想般的完美。 事实证明,幻想就是肥皂泡,美丽而脆弱,经不起丝毫的风雨摧残,而摧毁梦想最好的武器就是现实。当高枫真正的来到四九城,亲眼看见帝国都城的时候,幻想瞬间破灭。高枫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共和国成立之初,燕京城几乎被推平,只剩下几个孤零零的城门。 如果换了高枫自己,恐怕那几个城门都留不下来……老燕京的四九城,已经实在是不适合人类生存了! 高枫在燕京城举目无亲,大刀王五忙着镖局里的事情,整天脚不沾地,谭嗣同见了一面之后就没了踪影,只留下一句没头没脑的“给六爷看看”高枫也弄不清他说的六爷是谁。 源顺镖局里转了半天,高枫百无聊赖,就骑着马漫无目的闲逛,不晓得走了多远,感觉人流变得越来越稀疏,高枫想起一个问题,自己包里多了十幅齐白石先生的画作。齐白石先生大器晚成,他是结识了比他年轻许多的徐悲鸿先生之后,在徐先生的推举之下才名闻天下的,那时候他已经是暮年。齐白石成名之后,可能是因为早年家贫,给穷怕了,就难免功利心大了一些。传说中,他成名之后画虾,一只虾十两银子,有人求他作画,不晓得是不懂他的规矩还是故意和他开玩笑,给他三十五两银子。齐白石先生就画了四只虾,三只是在水中游曳,第四只则躲在水草中,只露出一半的身体。 三十五两银子,卖了三只半小虾米! 虽然这很可能是杜撰出来的故事,却也说明了齐白石先生成名之后的做派。当然,白石先生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买卖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齐白石先生真正的精品,是他成名之前的做品,尤其是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作品更是他艺术创作的巅峰,每一幅作品都精美绝伦。高枫拿到的这十幅,恰恰都是这个时代的,在二十一世纪的拍卖市场,白石先生最值钱的画作,也都是他在这个年龄段创作的。孤高冷傲,才华横溢,牛气冲天! 凭借几次穿越到这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中的经验,高枫知道,这些美轮美奂的画作,自己是不可能直接带回二十一世纪的,可是要让它们平白的消失在时空之中,高枫又实在不甘心。 高枫骑马走到一处洼地,这里到处是荒草枯杨一派衰败景象,四面望望都不见人烟,只有几座勉强算是坟头的黄土包,荒凉的怕人。 高枫心中一动,干脆就在这里把白石先生卖给自己的十幅画埋藏起来,等自己回到二十一世纪再挖出来……就像上次在梦境中进入到一九八零年做的一样。 十幅齐白石先生全盛时期的精品画作,绝对可以给刚刚接手的“集古斋”当镇店之宝了。 高枫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一边抽烟一边观察这里的环境,突然看见路边一个前额发髻掉光脑后只有一条小猪尾巴辫子的老人,骑着一头驴缓缓的来到这里。 老人艰难的下了驴,从背后的褡裢里取出纸钱、元宝、蜡烛,挨个坟头摆了一些,依次点燃纸钱。高枫有些奇怪,这里明明是乱葬岗,就算是有亲人在这里,也不可能所有的坟头里都埋着老人的亲眷啊! 高枫走了过去,低声问道:“老人家,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头低头烧着纸钱,头也不抬一下,有气无力的道:“你看不见?这是坟地!” 高枫不解道:“您怎么给所有的坟头都烧纸啊?这里的地面叫什么?” 高枫突然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这气味是从老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带着一股子陈年老尿的酸骚味儿,老人说话的嗓音尖锐刺耳,好像是刀子刮玻璃的声音,听着让人骨头发酸。 “地名啊?中官坟……可不是都得烧嘛,都是些没家没口的孤魂野鬼,今天我给他们烧,过些日子,我埋进来之后,还有像我这样没家没口的绝户,烧纸给我啊!” 老人长叹一声,似乎有无限的悲凉。 中官? 高枫猛然想起,中官不就是对太监的尊称嘛!再联想到老人身上那股味道,以及说话不男不女的嗓音。 高枫脱口而出道:“这里是太监的坟地?” 老人这才抬起头,一张惨白浮肿的脸如同鬼魅,吓了高枫一跳。 “小伙子,你有亲戚埋在这里?” “没有,我是偶然路过。” “我想也不会有谁来看他们,这里埋的都是最穷的太监,家里人都嫌弃他们,进不了祖坟,又都穷的连墓地都买不起,连盗墓的都不挖这里……这里埋的都是阴人,阴气重的很,你这样的年轻人阳气重,孤魂野鬼受不了啊!再说了,沾了这里的阴气,对你也不好。” 老人惨然一笑,佝偻着腰身上了驴,一边自言自语道:“这鬼地方,除了我之外,好几年都没来过生人了。” 说罢,老人骑着驴缓缓的走了,渐行渐远消失在高枫的视线中。 高枫心中一动,这里埋的都是最穷的太监,无儿无女无依无靠,没有任何的陪葬品,盗墓的都瞧不上他们……这里不正是埋藏东西的好地方嘛! 高枫骑马绕着这片位于洼地中的乱葬岗转了几圈之后,确定了一棵巨大的柏树,这棵树处于洼地的中心点,是个非常容易确定的坐标。 松柏千年长青,现在是一**八年,离二零一三年不过一百多年,这里离燕京城又很远,估计一百多年之后还能找得到。 拿定主意之后,高枫策马狂奔回到了燕京城,先是在一家古玩店花了十两银子买了一个道光年间的青花釉里红官窑罐子,然后找到一家敲白铁皮的铺子,找了一大一小两口白铁皮箱子。高枫交代伙计把铁皮箱子里里外外刷了三道油漆。 按照清朝的规矩,官窑是不许买卖的,哪怕是烧造过程中出的次品,都要砸碎不许流入民间,可到了清末,规矩就是一纸空文。别说是一个普通的官窑罐子,如果高枫出够银子,光绪皇帝须弥座、慈禧老佛爷的凤冠,没准太监都敢偷出来给卖掉。 在等候油漆自然晾干的过程中,高枫把那十幅画用油纸包裹的严严实实,放进瓷罐里密封好。等了一下午,油漆终于干透了,高枫把瓷罐放在小箱子里,然后在大箱子的底部撒上防潮的炭灰和石灰,用蜡油把大箱子和小箱子的周围都密封起来。 三层包裹又有完备的防潮措施,相信一百多年后,画作依然会保存良好,而且那个画十两银子买的官窑罐子,到了二十一世纪,起码也能值个一百多万。 十幅齐白石先生全盛之时的精品画作,加一个道光年间的青花釉里红官窑大罐,这一次在梦境中穿越到清末,比上次穿越到八零年,收获大了许多啊! 等到一切搞定,高枫再次骑马出城,顺便在路边的一家杂货铺子买了一张铁锨,再次到了中官坟,天已经快黑了,坟地里不时有黄鼠狼和狐狸出没,而且耳边似乎还有怪声,高枫也不禁有些胆战心惊。 强压着心中的惊恐,高枫对手心中吐了口唾沫,两手一搓之后开始挖土,乱葬岗的土非常坚硬,而且有很多的乱石,铁锨经常碰到坚硬的石头火星四溅,伴随着周围不时明灭的鬼火,更是令人胆战心惊。 等到坑挖了一半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万籁俱寂,只有铁锨挖土的沙沙声,极为阴森恐怖。骏马似乎也被这种气氛感染,不时焦躁的用前蹄刨着地面的沙土。 不晓得挖了多久,高枫终于挖出一个深两米,长宽一米的大坑,把铁箱子放进坑里,然后把土又重新填了进去。高枫把多余的土扬散到周围,又在土坑上面用铁锨拍了许久,看看地面高度和周围差不多了,高枫从远处的坟头上挖来一些草皮,铺在刚填平的土坑上面。 周围鬼火闪现,高枫冲着四面八方作揖:“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填平土坑铺上草皮,高枫又找来衰草枯枝、碎石土块随意的洒到周围,看看和周围环境融入一体,再也看不出什么突兀之感。 高枫这才歇了口气,就觉得胳膊都累发麻了。 坏了! 高枫一拍脑门,把一件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 第九十四章 我自横刀向天笑 高枫突然想起,自己右手大拇指上还戴着那个翡翠扳指,刚才心里太紧张,忘了把这个也埋进去了。有心挖出来把扳指装进去,工程量实在是太大,而且高枫也确实没力气了。 反正这个扳指的材质一般,不值太多钱,丢了就丢了吧……只可惜,这是谭嗣同送的啊,就这么不见了也确实心疼。 算了,等回到源顺镖局之后,把扳指送给大刀王五好了,总比凭空的消失在时空之中要强的多! 高枫斜倚在柏树上抽烟,又累又惊,心脏砰砰的狂跳,远处不时传来动物的吼叫声,也搞不清到底是什么东西。荒草中,时而又鬼火闪现,时而有寒光一闪而过,估计是野兽的眼睛。 在这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中,高枫听到的声音都有些虚无缥缈,似乎是从云端飘下来的,动物的吼叫声在这样的环境下,听起来格外的阴森恐怖。 高枫后悔自己忘记带弓箭了,凭借从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上获得的能力,高枫现在绝对是弯弓射雕的好手,只要弓箭在手射击五十米之内的目标,肯定是百发百中,而且抬手就射,根本不需要像射箭运动员那样长时间的瞄准。 滴答滴答滴答高枫的耳边响起了熟悉的表针走字的声音,先是低如蚊呐,渐渐就变得清晰,然后越来越响,如同雷鸣般令高枫的脑子都要炸开。 眼前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高枫的脑子也混沌起来,渐渐眼前发黑失去了知觉。 在距离中官坟乱葬岗三五里的地方,守坟的老太监晚上喝多了稀粥,走出门解手,突然发现在乱葬岗上冲起一道星芒,直窜云霄! ··············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戊戌年农历八月十三生肖属狗喜神在北财神在南诸事不宜养蜂夹道刑部大牢里面,谭嗣同形容憔悴双眼赤红,看得出很久都没睡过好觉了,衣服倒还干净,也没有带手铐脚镣等刑具。 牢房里有一张小桌一盏油灯还有文房四宝,这是天牢里难得的优待,为了让谭嗣同过的稍微舒服一点,结拜兄弟大刀王五把黑道白道的关系都用尽了,银子更是花的如同流水一般。 牢头皮笑肉不笑的推进来一个食盒,里面是四盘菜,一盘红烧肉一盘烧鱼一盘子韭菜炒蛋一盘子青菜,还有一壶酒。 “谭大人,小的给您道喜了!” 监狱里最怕听的就是这句话,谭嗣同关押进来之后,每次听见牢头说给某某人道喜,这个人就会吓的魂不附体,然后就会被拖出去押到菜市口砍头。 谭嗣同不动声色的道:“我的日子到了,对吧?还有谁陪着我?” “回谭大人的话,还有御史杨深秀大人,军机处行走杨锐、刘光第、林旭,还有康有为的弟弟康广仁,您听听,那边哭叫着喊冤的就是康广仁!” 牢头幸灾乐祸的道。 谭嗣同苦笑:“康广仁又没有参与变法维新,他这是无妄之灾啊!今天就杀我们六个吗?” “六个还少啊?往日菜市口最多一天也就杀三五个,当年太后老佛爷杀肃顺的时候,也没一次杀六个啊!” 谭嗣同心里暗道一声侥幸,好友梁启超和老师康有为算是逃脱虎口了,有他们在海外,维新事业还会后继有人。尤其广东神童梁启超,那是一支笔能横扫五千军的绝世大才子,笔尖儿长带感情,文章的感染力强大无比,令谭嗣同佩服的五体投地。 牢头也觉得奇怪,别人知道要被杀头的时候,要么是哭天抢地,要么是吓的瘫软成泥,谭嗣同却神色不改,一点异常的表情都没有……视死如归,估计那些酸腐文人说的视死如归,就该是谭嗣同这种模样。 谭嗣同看到牢头诧异的表情,心中暗暗好笑,如果自己怕死,就不会夤夜去天津找袁世凯,让他起兵勤王。如果自己怕死,在日本公使通知自己政变失败光绪被囚禁的时候,完全有时间逃跑。如果自己怕死,前两天五爷就派人通风报信,说是买通了守卫,五爷要里应外合劫刑部大牢。 大刀王五不是官,但是在牢狱这种地方,他的势力比那些官府的大多了,刑部里的差役不少都是五爷的徒子徒孙,只要五爷一句话,这些侠肝义胆的江湖好汉就会扔掉官帽,抄起大刀劫牢反狱。 江湖人物在清末的影响力,怎么高估都不为过,鼎鼎大名的天津飞贼吴秃子,劫了户部的饷银,这可是劫皇杠的大罪。清廷对他无可奈何,请来了更加声名远播的津门大侠尚云祥,这才抓住了吴秃子。慈禧从太监耳朵里听说了吴秃子飞檐走壁的本事,又看多了金镖黄天霸这样的戏文,慈禧一时头脑发昏打算御审吴秃子……一般情况下,如果老佛爷御审,那就肯定死不了啦,否则怎么体现皇恩浩荡呢?当年小白菜毕秀姑,就是在慈禧手下超生的。 结果慈禧审问吴秃子的时候,吴秃子居然用淫邪的眼光看着慈禧身边的那一群王府福晋等大清命妇们,而且说出一句令所有人胆战心惊的话:“咱天津卫的爷们,要劫就劫皇杠,要操,就操娘娘!” 光绪的皇后当时就“嗷”的一声背过气去了,当场昏过去的王府福晋有好几个,慈禧气的浑身颤抖,立刻下令,吴秃子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吴秃子被关进刑部大牢等候凌迟,可临死之前的日子却过的无比滋润,只要吴秃子不逃跑,想干什么都行。各路的江湖好汉纷纷给吴秃子送钱送衣服,也不忘给牢头们分上一份儿。 刑部的牢头们得了好处,又忌惮江湖人物报复,每天四菜一汤的伺候着吴秃子。北京八大胡同最知名的三大红倌人听说吴秃子的事迹,主动买通了牢头,进刑部大牢里陪吴秃子睡觉。这件事儿在燕京城传的沸沸扬扬人所共知,这三个妓女也被称为“风尘三侠”一时间名噪京师。 谭嗣同是官宦子弟,根本就想不到,在大清朝廷还有这么一个庞大的地下势力,到了刑部大牢听见牢头们闲聊,才不禁咋舌。谭嗣同不禁暗暗思忖,如果有朝一日,大清皇权最后的那点威慑力都没了,全国各地的地下势力蜂拥而起,恐怕大清王朝会像风中残烛一样,瞬间熄灭。 吴秃子的江湖地位和名声,比起大刀王五又远远不如,五爷在燕京城和整个北中国都如雷贯耳,他的徒子徒孙遍及京师各个衙门。刑部大牢的牢头,哪里敢得罪谭嗣同?若是惹恼了大刀王五,自然会有人让牢头死的不明不白。 所以谭嗣同进了大牢之后,好吃好住。 如果谭嗣同真的想逃出刑部大牢,靠着大刀王五的人脉,这绝对不是可能的事情。在外人看来,天牢是铜墙铁壁,可一旦这铜墙铁壁有了内应,那就是一张窗户纸。 可是谭嗣同冷静的拒绝了,刑场杀头,正是他一直期盼的,各国变法都由流血开始,而中国却无一人因为变法流血……如果变法维新必须要用人血来祭奠,那么就由我谭嗣同开始吧! “谭大人,这酒里下了‘鹤年堂’的‘鹤顶血’,您喝下去就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到时候出红差的时候,您一点痛苦都没有。” 牢头谄媚的笑道。 ‘鹤顶血’是一种烈性麻药,吃下去之后就成了活死人,不再有恐惧也不再有任何知觉,砍头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痛苦。为了送这瓶药进来,估计大刀王五又花了不少的银子,这些日子,王五为了谭嗣同,钱花的如同流水一般! 五哥啊,你还是不懂我啊……我谭嗣同要的是用自己的血唤醒麻木的民众,而不是让自己也变得麻木不仁! 最后一天在这个牢房了,留下点纪念吧!谭嗣同看到桌上的文房四宝,沉下心磨好了墨汁,拿起那管硕大的羊毫笔,蘸饱了墨汁,刷刷刷在墙上写了两句诗。 望门投趾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张俭是东汉名臣,被谗臣诬告不得不仓皇逃奔,就如同现在的康有为、梁启超,希望他们也能像张俭那样,所有的大门为他们打开,给他们提供庇护。 杜根也是东汉名臣,为了国家忍辱偷生,希望维新党的同道能忍辱负重以待来日东山再起,为国家留一些新生的种子。 两句写罢,谭嗣同的笔停了下来,后面写什么? “手掷欧刀仰天笑,留将公罪后人论?” 似乎豪气不足,而且维新事业功耀千秋,有什么罪可论? 突然,谭嗣同的眼睛亮了,他想起自己随身的那块鸡血田黄印章。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写罢,谭嗣同掷笔狂笑:“为国而死,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一连串的“快哉”之声在牢房里回荡,洞金裂石,令人心碎! 在牢房的外面,一个身披黑色劲装头戴斗笠,遮住容颜的虬髯大汉,闻言恸哭失声。 他边哭边喃喃自语道:“复生,你何其迂腐,高兄弟明明告诉你,袁世凯不可信,你非要去找他,高兄弟明明告诉你,朝廷不会放过你,你却偏偏不肯走……你这是何苦,这是何苦啊!” 王五不禁想起那个失踪了的高枫兄弟,高枫曾经对自己说过一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侠之大者,比起从容赴死的谭嗣同兄弟,比起剪辫易服冒死报讯的高枫兄弟……我这个昆仑大侠,真配的是大侠二字吗?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王五在天牢里,反复的咀嚼着这两句话的味道,两行热泪流干,目眦欲裂,虎目中流的不再是泪,而是殷红的鲜血! ------------ 第九十五章 五哥,走好 高枫睁开双眼,首先印入眼帘的是熟悉的电脑桌,高枫长舒了一口气,自己好歹算是从清末全须全尾的回来了。 留发不留头的可怕时代啊! 高枫下意识的摸摸脑袋,入手处光滑无比,急忙从床上跳下来,镜子里赫然出现一个锃明瓦亮的大光头。 好险,好险……高枫暗道一声侥幸,如果不是当时自己急中生智冒充小日本,那可不是脑袋上剃掉三千烦恼丝的问题了,而是脑袋都得搬家。 手腕上再次出现了那块柏林奥运会的纪念表,而大拇指上戴的那块质地普通的翡翠扳指却不见了。 虽然那个扳指的质地一般,翡翠不够绿,水头也不足有些干涩,但那是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大英雄谭嗣同送的,丢失在时空中,实在是有些可惜。 看看窗外月明星稀,天还没亮,高枫低头看看手表,才凌晨四点多。时间好早的很,但是高枫感觉自己的精神前所未有的好,觉得身上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 突然,高枫惊呆了,使劲揉揉眼睛之后,凝神静气观察手表,只见在代表两点的位置上,竟然出现了那个翡翠扳指的影子。 斜门了!凭借几次穿越到梦境中的经验,高枫知道一般的宝物是无法直接从梦境中带回的,比如穿越到八零年代的时候,那几张装在口袋里的零散庚申版猴票,这次穿越中,高枫戴的**一统帽上的那块近乎完美的帝王绿帽镇,也消失在时空之中。 上次手表中出现了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的影子,高枫觉得还可以理解,毕竟那是传说中的圣物,而这个看起来丝毫不起眼的翡翠扳指,居然也能成为手表上的影子。 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的影子从手表上消失之后,高枫获得了骑射的能力,而且看待事物的眼光都有了巨大的变化,感觉看山不再是山,看水不再是水,苍茫大地成为一幅巨大的地图,哪里适合野战,哪里适合埋伏,高枫都一目了然。 那么,这个翡翠扳指的影子,又会带给自己匪夷所思的能力呢?高枫既兴奋又忐忑,无限憧憬。 这种心情简直是无法形容,唯一差堪比拟的大概就是少年世代青涩的初恋了,那种无限美好又充满了各种不确定。 不确定? 这个词在脑海中闪过之后,高枫突然打了个激灵,自己在梦境中被三猴子和牛大力当日本骗子给劫持了,差点就被这俩家伙给宰了,当时为了保命,高枫谎称自己是来找大刀王五的,说是要给谭嗣同报信。 高枫见了大刀王五之后,对王五说,荣禄和慈禧要对谭嗣同下手……如果谭嗣同逃跑了,那也就罢了,如果谭嗣同等人先发制人政变成功,搞定了慈禧和荣禄,维新变法成功……现在不会还是大清朝吧? 蝴蝶效应的后果,绝对是不容小觑的! 高枫急忙打开电脑,搜寻谭嗣同等人的资料,发现历史丝毫没有发生变化,六君子依然是在菜市口被砍头,谭嗣同在刑场放声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戊戌变法按照历史的规矩失败了,辛亥革命如期到来,然后是军阀混战,接着是日本入侵,二战结束之后是三年内战,然后共和国成立。 一切都按照既定轨迹运行,没有因为高枫给谭嗣同提供的消息,而发生令人啼笑皆非的变化。 不知道五爷最后怎么样了! 高枫还真的想不起来,在历史上大刀王五的结局如何,在所有的影视剧和中,大刀王五都是作为谭嗣同的陪衬出场,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被杀之后,大刀王五的故事就算是告一段落。 高枫在网上搜了一下大刀王五的资料,看罢阖然长叹,半晌无语。 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清廷里那些守旧派和满洲亲贵得势,他们对一切新鲜事物都抱着刻骨的仇恨,又恰逢直隶、山东等地连年大旱颗粒无收。民间就开始传言,说是因为教堂和洋人的原因,老天爷才不下雨。 紧接着就是义和团兴起,刚开始还算是平静,团民烧香练拳,只是和教民有一些小规模的冲突。而当满洲亲贵们注意到义和团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吊诡了。 慈禧想要废掉光绪,立端郡王载漪的儿子溥隽为皇帝,连年号都选好了,如果不是各省的汉人督抚和西洋列强的反对,中国历史上就要出现一个名叫“宝庆皇帝”的小胖子。 因为洋人和地方实力派的反对,溥隽没有当上皇帝,只是做了储君,这使端郡王为首的满洲亲贵和守旧派十分不满,于是他们伪造了一份所谓的“洋人公告”杜撰出洋人要求慈禧下台等消息。盛怒之下的慈禧,立刻同意了载漪等人的建议,调义和团进京,指望着这些“刀枪不入法力无边”的大师兄们,能“洋鬼子都杀尽,大清一统靖江山”等到义和团进京之后,燕京城就成了人间鬼蜮,团民有了满洲亲贵撑腰,在燕京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家中有一张洋纸或是一根铅笔就被灭门的人,不计其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令人哭笑不得,十几万刀枪不入的义和团,在数万清军的配合之下,攻打只有四十个水兵守卫的西什库教堂,居然一个多月都打不下来。进攻使馆的更是死伤惨重,十多万义和团和清军,被区区三百多洋人士兵打的屁滚尿流。 义和团杀洋人肯定是不行的,但是杀中国人绝对是一把好手,燕京城无辜被杀的多达十余万人。庄亲王府邸的门口,就成了燕京城最大的屠场,每天杀人以千计。 偌大的燕京城,曾经无限繁华,仅仅一个多月之后居然是十室九空,街头上竟然有狐狸和野狼出现。 就在这个时候,大刀王五横空出世,以源顺镖局为首的十大镖局基本上都位于燕京城南的贯市。十大镖局组织了上千的镖师和趟子手,维持贯市的治安,保护普通百姓不受义和团的侵扰和杀害。 大刀王五一边凭借自己的江湖地位和义和团的大师兄们虚与委蛇,一边组织人手昼夜不停的巡逻,王五一时间成了万家生佛,凭借手中那柄大刀护佑了一方百姓。 庚子年夏末,八国联军打进了燕京城,一夜之间,那些头上裹着红巾的义和团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十多万人就凭空的不见了,居然没有任何抵抗。只有董福祥的甘军和八国联军有一些零星的战斗。 洋兵不到两天就攻占了燕京城,他们接过义和团的刀,继续在燕京城内烧杀抢掠,同样是无恶不作。 洋兵打到贯市的时候,等待他们的源顺镖局的血性汉子,大刀王五和他的徒弟们凭借手中简陋的武器,和武装到牙齿的八国联军拼命。一场血战下来,源顺镖局上下上百人战死,整条贯市街都被献血染红。 大刀王五死后,头颅被八国联军挂在城门上示众,他那颗不屈的头颅依然是须发戟张,那双虎眼早已是目眦尽裂,血泪染红了胡须。 高枫看完了大刀王五的资料,脑海中那个说话如同打雷,满脸络腮胡子威猛如狮虎的五爷,一直在脑海中萦绕,挥之不去。 大刀王五,对朋友侠肝义胆,活着护佑一方百姓,即使是死也死的轰轰烈烈。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像大刀王五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大侠的称号! 高枫强忍着悲痛,冲着电脑屏幕抱拳拱手,道一声:“五哥,走好!” 能与大刀王五这样的真豪杰共处三天,高枫感觉无比的骄傲,能被大刀王五这样的好汉当做兄弟,那是何等的荣耀! 电脑的键盘许久未动,屏幕上不停的自动更换着屏保的图案,时而是风景时而是美女。 高枫的思绪却始终不能平静,慷慨赴死的谭嗣同,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似乎还在和自己攀谈人生理想,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憧憬着变法图强幻想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那虬髯虎目的王五爷,似乎还端坐马上顾盼自雄,江湖大豪的霸气四溢。 三人共同打猎,烤肉架子上的野味的香气似乎还在空气中萦绕,还有那个矫健如猿满脸坏笑的三猴子,那个虎背熊腰说话瓮声瓮气的牛大力……每个身影都是那么鲜活,那么令人又敬又爱! 一切恍如昨天,却早已过去了百年。 高枫坐在电脑桌前,不知不觉的又睡着了,在梦中,五哥、谭嗣同、三猴子、牛大力都在冲着自己笑。 “高兄弟,你的烤肉味儿实在是太好了,哥哥吃不够啊,再给哥哥弄点啊!” 高枫突然打了个激灵,醒了过来,刚才那个梦实在是太真实了,王五的表情历历在目,王五手捻胡须,一边吧咂着嘴巴,似乎还在回味着烤野味儿的香气。 “五哥,你放心,我很快就会给你扫墓,肯定有你喜欢的烤野味儿!” 高枫对着电脑屏幕自言自语,似乎大刀王五就在里面,他正在和自己把酒言欢! ------------ 第九十六章 一事不烦二主 “你什么时候剃了个秃瓢?多难看啊!” 一大清早,董晚晴就发现高枫那个锃明瓦亮的大光头。 高枫苦笑:“天热,光头凉快。” 董晚晴揪着高枫的耳朵道:“凉快是凉快了,看着像黑社会!以后不许剃光头了啊,难看死了!” 高枫倒吸了凉气点头如小鸡吃米:“疼,疼啊!” 难看?比起拖着猪尾巴的清朝发型,光头好看多了! 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老妈亲手做的糖饼,高枫擦擦嘴站起身:“你们慢慢吃,我去看看店里装修的情况。” 高跃进一边喝粥,一边摆手:“去吧,去吧,这是大事儿,得盯紧了!装修公司最会投机取巧了,一不留神就钻了空子。” 看见高枫出了门,听到福特猛禽的轰鸣声渐行渐远,高跃进才忧心忡忡的道:“老太婆,高枫有点不对劲儿啊。” “是不对劲儿,好端端的怎么剃个光头?” “昨天夜里,四点多的时候,他屋里的灯突然亮了,到了五点多的时候,我打算帮他关灯,听见他在屋里自言自语的,好像还哭了。” 董晚晴埋怨道:“是吗?那你咋不问问他,发生什么事儿了?” 高跃进苦笑:“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心事了。问多了,怕他烦啊!” 两口子说了半天,也没猜出个头绪,没滋没味的吃了早饭,开上那辆二手的马自达5去文具店。 高枫开了一个小时的车,终于赶到了“集古斋”看见装修工人正在忙碌的做着木工活,墙上钉了许多的龙骨,还有人正在给龙骨上板子。 “高老板,来啦?哟呵,您的车可真拉风啊!” 装修公司的小工头笑哈哈的迎了上去,殷勤的掏出一支软玉溪。 高枫笑着接过来,工头掏出火机给点燃,高枫吸了一口之后问道:“大概还得多久能弄完?” “再有个七八天就齐活了。” “能快点不?” “最快也得六天。” 高枫点点头转身离去,从猛禽的后箱里取出一条芙蓉王,冲着汗流浃背的工人们道:“你们忙着,我走了,辛苦哥几个啦!” 工头笑着接过烟,冲着工人喊道:“都卖卖力气,不能白抽高老板的烟。” 高枫把车子重新反动,蓝色的猛禽发出低沉的轰鸣声,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疾驰而去,汇聚进入早晨的车流中,然后就威风不再,像蜗牛一样缓缓爬行着向“听竹山庄”所在的城南区进发。 在市区里“爬”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出了城,路上车流稀疏,猛禽好容易逮到撒欢的机会,六点二升的发动机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风驰电掣般奔向“听竹山庄”“小子,老远就看见你的车啦!” 刚到门口,高枫就看见白宝穿着一件白色纺绸衫,笑盈盈的站在大门口。 “宝爷,有个事儿求您帮忙。” “说吧。” “您上次给我的那个肉酱,能再给我点不?” 白宝听完哈哈大笑:“那还算个事儿?不过,你得帮我给禾花雀拔毛。” “没问题!” 白宝登上猛禽,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拨通了电话:“老杜,给我弄一百只禾花雀,对,现在就要……没有那么多?扯淡!你老杜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什么事儿办不了?甭说废话,赶紧的给我预备一百只,一个小时之内我来拿……你小子不地道,趁机敲竹杠是吧……就这么说定了,回头我帮你铸一把龙泉宝剑!” 挂了电话,白宝笑道:“老杜这家伙,一直想让我帮他铸一把剑,我太忙没工夫搭理他。现在为了这一百只禾花雀,还非得给他铸一把不可了!铸剑这种事儿,相当的费工夫。” 说罢,装作无意的问道:“想不想学一下铸剑?” 高枫连连点头:“当然想。” “正好,我回头要帮老杜铸剑,到时候你来帮我的忙。” 白宝平淡的道。 高枫早就听说过,白宝铸的剑,能一剑砍断二十枚摞起的铜钱,能一次砍透三层铁甲而不卷刃,这要是放到古代,那就是干将莫邪之类的神兵利器。 铸剑,自古以来都是不传之秘,白宝说是让高枫帮他的忙,实际上却是要传授铸剑的法门秘诀啊! 高枫对白宝又多了几分感激,也多了几分的亲近。 “宝爷,一事儿不烦二主,您那里有没有好酒?也给我弄点,多少钱都行。” 白宝哈哈大笑:“是不是白涛和你说的?我这里有两坛子四十年的桂花陈还有六十年陈酿的史国公,白涛这小子一直在打这几坛子好酒的主意,该不会是这小子嘴馋了,怂恿你过来占便宜?” 高枫惨然一笑:“不是,是祭奠我一个去世的朋友,我曾经答应过他……” 话没说完,白宝点头道:“不欺离世的旧友,就凭这个,等回到‘听竹山庄’,桂花陈和史国公,我各挖一坛子送给你……就甭跟我提钱了,这酒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车子开到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老杜早已将禾花雀装在笼子里,看见白宝到来亲热无比,高枫把笼子搬到了车斗里,向老杜致谢。 白宝则鼻子一哼:“谢他个屁啊,他花了半个小时的功夫,在市场收了这一百只禾花雀,我得用半个月的时间给他铸剑!” 老杜笑的眉眼开花:“说到底,该是我谢谢宝爷。” 白宝和老杜寒暄了几句,看高枫将所有的笼子都搬上了车,就也坐上车离开,走到半路的时候,白宝给段刚打了个电话,叫他也赶到“听竹山庄”“段刚想学做菜的手艺,我看这小子不是这块材料,手笨的出奇!段刚练武的天赋很高,烧菜,我看没戏!” 白宝摇头道。 高枫不禁好笑,段刚为了讨梅姐的欢心,一门心思要学厨艺,回头和梅姐弄夫妻店,但是却被白宝一句话判了死刑,判死刑也就罢了,还要被抓壮丁干苦力,临死之前还得劳改……段刚的命,真是够悲催的! 段刚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白宝早年也曾经在少林寺学艺,不过他比段刚高一辈,算是段刚的小师叔。 段刚的家就在少室山脚下的登封县城,六七岁的时候他就经常上山偷看和尚练武,结果被达摩堂的首座释仁惠大师一眼相中,说他小小年纪,却生就二十四面的罗汉法相。 仁惠大师看到段刚的模样如获至宝,不顾年事已高亲身三顾茅庐,苦口婆心的劝说段刚父母,想让段刚剃度为僧随他修行。段刚是独子,父母还指望他延续香火,哪里肯干?绕是老禅师舌灿莲花说的顽石点头也说不动心如枯井的段刚父母,最后仁惠大师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段刚以俗家弟子的身份拜入自己门下,赐法号:释延庆。 从此,段刚开始在庙里光明正大的习武,不过他除了对武道有兴趣之外,对参禅、打坐这些修心性的法门一概毫无兴趣,仁惠大师倒也不逼他,随他性子行事。 三年前,仁惠大师圆寂,临去世之前拉着段刚的手,怜爱之情溢于言表,老禅师笑着对众僧道:“将来光耀我少林山门,为我佛面上贴金的必是延庆!” 说罢,仁惠大师大笑三声魂归西天极乐。 因为仁惠大师的话,少林寺的僧俗弟子都对段刚高看一眼,白宝也不例外,他原本打算把自己的本事教给段刚,可段刚唯独想学的就是厨艺,偏偏这厮在这方面却没有任何的天赋,气的白宝七窍生烟,总觉得仁惠大师看走眼了,这货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罗汉法相! 光耀少林山门?不给少林寺的脸上抹黑,就算是段刚有良心了! 猛禽在市区的速度实在是太慢,庞大的车身经常被堵在马路上,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回去,又走了一个多小时。 高枫一大清早出门,赶到“听竹山庄”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还没开进大门口,就看见皮肤黝黑一脸傻笑的段刚站在门口。 “你们怎么才到啊?我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 段刚一边帮高枫搬笼子,一边笑道。 高枫诧异道:“你这么快?” 段刚笑道:“我接到电话之后,打个车就过来了。” 高枫不解道:“你从登封到洛水,怎么可能半个小时就到了?” 段刚黑脸一红,尴尬的笑了笑:“我是从梅姐的店里,打车过来的。” 高枫惊呼一声:“拿下了?都住一块儿了!” 段刚傻笑了笑:“没呢!本来昨晚上是有机会的,结果妞妞非要缠着梅姐一起睡,我就,我就……” 高枫幸灾乐祸的道:“后爹不好当吧?” 段刚不以为然的道:“有什么不好的?买一送一,不费力气就当爹,而且刚当爹,孩子就五六岁了,省多大的劲儿啊!” 高枫坏笑道:“省劲儿了是吧?既然有劲儿没处使,就来拔禾花雀的毛吧。” 段刚苦着脸道:“叫我过来就是干这个的?上次给禾花雀拔毛,我就拔了整整一天,眼睛都变斗鸡眼了!” ------------ 第九十七章 为了那遗忘的纪念 入眼处高楼林立,马路上车流如梭。 高枫坐了六个多小时的高铁,感觉就是睡了一觉就从洛水到了燕京。在车上也没感觉到有多快,等到到站的时候就觉得是真快。高枫只在小时候随父母来过一次燕京,那时候大概是做了十六七个小时,现在缩短了一多半。 下车之后,感觉燕京城和小时候的记忆变化太大了,马路比那时候宽的多,仰视楼宇能掉了帽子,街上的豪车如蚁,百万级别的车在洛水还能吸引眼球。而在燕京城,路人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就在前天夜里的梦境中,高枫还站在长安街上,清末的燕京便溺满地污水横流,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恶臭。相比而言,此刻燕京城内令pm2。5爆表的雾霾天,真的不算什么。 幸福感,都是比出来的,比起梦境中那个街道狭窄逼仄,满街拖着长辫子的燕京城,高枫觉得眼前这个帝都顺眼的多。 但是很快,这种好感就被出租车司机给破坏了。 “师傅,麻烦您,跑一趟崇文区西半壁胡同……” 高枫客气的对停在路边抽烟的出租车司机道。 司机抬抬眼皮,鄙夷的对高枫道:“你丫有病啊?” 高枫一头雾水,这货说话也太难听了,自己和他无冤无仇的,至于就出口伤人吗? “您这是什么意思?” 高枫忍住火气,好言好语的道。 “傻逼,头一回来燕京吧?知道不知道,往西半壁走是单行道啊?我拉你被扣车,罚款你交啊?不他妈的在家好好呆着,是人不是人的,都闲着没事往燕京跑,这燕京的大街就是被你们这些外地人堵了……” 高枫感觉一股血气涌了上来,似乎还有一道热流从手腕窜入体内。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们这样的,还嫌燕京城人不够多啊?猫三狗四的都往燕京城跑……” 司机喋喋不休道。 操蛋啊!高枫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一把将他从车里拽了出来,随手一丢就扔出了四五米远,司机腾云驾雾般飞到半空中,肩膀撞到了电线杆子上。 紧接着,高枫就听到“嗷”的一声惨叫。 “不拉就不拉,那么多废话干什么?你妈给你生了张嘴,是让你吃饭的,不是让你喷粪的!” 看见高枫要动手来真的,司机吓的缩着脖子不敢吭声了,抱着脑袋蹲在路边,摆出一副等着挨揍的样子。 “哥们,他不拉你,我拉你!” 一辆出租车停到高枫身边,一个年轻人伸出脑袋招呼高枫,高枫和司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只是觉得这货的嘴太臭,教训一下也就罢了。 “哥们,去哪儿啊?” “崇文区的西半壁胡同。” “呦,哪里有一段是单行道,咱得绕路啊,您要是嫌绕远的话,可以做826或者是729次公交,到珠市口下车走三百米,或者是坐地铁到珠市口站,两块钱就能到,这要是打出租车得绕路,小一百块可就没啦!” 年轻司机笑容可掬的道。 “您就开吧,我赶时间。” “得嘞,听您的!” 年轻司机发动汽车,车子在人流里穿梭,如同一条滑溜的鲶鱼。 高枫平时觉得洛水的交通就够呛了,比起燕京城来,洛水那就压根就不算堵车,好在年轻司机的技术娴熟,在车缝里钻来钻去,倒也不算慢。 “您的力气可真够大的,我刚才看的真真的,您就那么随手一丢,那哥们就坐直升飞机了,好家伙,那小子的块头也不算小啊,没有两百斤也有一百**,您扔的时候好像一点劲儿都没费……听您的口音,大概是洛水、登封那一片的吧?您是少林高手?” 年轻司机兴致勃勃的问道。 哦,是吗? 高枫这才想起,刚才扔那个司机的时候,似乎真是没费劲,本来是打算拽他一把,没想到那家伙轻飘飘的就飞出去了。 高枫的体能很一般,普普通通而已,上次在梦境中获得了成吉思汗弯弓射雕的能力,但是只能拉的动七十磅的弓,那种动辄拉力超过一百磅的传统硬弓,高枫根本就拉不动。 自己是从哪里来的神力,居然能把一个体重接近二百斤的壮汉,像丢沙包一样扔出去老远? 高枫感觉有点饿了,火车上的饭菜随便吃了两口就难以下咽,以前高枫可从来不挑食的……口味被白宝给养刁了啊! 怪不得白宝一向都是自己亲自下厨,估计是别人做的饭,他压根就吃不下去! 高枫低头看看时间,一下子就惊呆了,使劲的眨眨眼睛,手表一点方向那个翡翠扳指的绿影子不见了! 再次眨眨眼睛,凝神静气依然是不见踪迹,好像这就是一块寻常的古董军用表。 高枫原先只要养足精神,就能看见那个绿色的翡翠扳指的影子,放松精神就会消失,而现在无论再怎么集中注意力,那个翡翠的绿影就是看不见。 莫非,自己身体里真的注入了一股力量?刚才丢那个胖司机的神力,就是来自于那个翡翠扳指的暗影? “哥们,你是不是少林寺来的?” 年轻司机热情的过头,也让高枫有些难以承受,只得打个哈哈敷衍过去:“以前练过几天。” 年轻司机顿时精神百倍:“我就说嘛,一看您就不是凡人,想不到我今儿拉了个少林高手!” 高枫不禁挠头,早就听说过,帝都人的话多,只是没想到能多到这个程度。 年轻司机一边开车,一边道:“刚才那个胖子,您也别和他计较。这些年,外地人来燕京发财的太多了,好些个本地人就有点想不开。那个胖子我认识,他家以前住二环以内,老门老户的燕京人,那时候这些住皇城根的人,牛!谁都瞧不起,谁都看不上,尤其是看不上我们这些住南城的,以前南城不是穷嘛……后来燕京城开始改造,先拆的就是二环以内,十几二十年前的时候,拆迁的赔偿款低的很,胖子他们就从二环内搬到了五环外,又没捞着钱,当然心理不平衡……我们南城前年才拆,我家的老房子给拆了,赔了四套房子,还有小一千万的现金,呵呵,这下,没人敢笑话我们南城人穷了,姑娘都撒泼打滚的想嫁到南城呢!” 又是一出因为拆迁引发的悲喜剧! 中国社会连续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必然会将很多人抛到后面,也必然会有许多的幸运儿,发财都发的糊里糊涂,不管是穷人富人,都被这种高速度弄的头晕眼花,心里空荡荡的没着没落。 “四套房?燕京城可是寸土寸金,你有这四套房还有一千万的现金,还开什么出租车啊?” 高枫也不禁咋舌。 年轻司机心满意足的笑道:“咱就是图一乐,每天能接触各种各样的人,比如今天吧,遇见您这样的少林高手,回家之后咱又有资本和哥们吹牛了!我今年不到三十,做买卖咱也不会,可又总不能整天喝酒打牌混吃等死过一辈子吧?开个出租车,赚个生活费,家里的老本不用动,这日子就一个字——美!” 高枫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司机聊天,大约过了四十分钟之后,车子在一个胡同口停了下来:“这里就是西半壁胡同,您是来看源顺镖局旧址的吧?那您算是来着了,源顺镖局旧址,现在免门票……这年头,不收门票的地方,可真是不多了!” “谢您啦!” 高枫看看计价器上是九十二块,递过一张百元钞:“甭找了。” “呦,不愧是少林寺出来的大侠,就是有派!我这谢您啦,下次您来燕京,我还拉您!” 司机笑眯眯的开车走了。 高枫信步走进胡同,这里还保持了清末的原样,只是没有了昔日镖师、趟子手人来人往,镖车来往如梭的喧嚣,在浮华的燕京城中,西半壁胡同显得各位的冷清和沉寂。 源顺镖局旧址的门口,挂着红底白色狗牙边的镖旗,上面是斗大的一个“王”字,彰显出昔日主人大刀王五的赫赫威名。 镖局门口的石鼓、石狮子还如同往昔,只是房舍就显得异常陈旧。 门口立着一块木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枫信步走了进去,里面一个游人都没有,前后五十多间房屋廊柱的油漆都剥落殆尽,院子里一派衰败景象。走到后院,高枫看见两排的兵器架,只是大刀王五那柄用来练力气的大关刀早已没了踪影。在某个特殊的时代,那柄一百五十斤的大刀被拿去炼钢,结果钢没炼出来,只出来了一百多斤密布蜂窝的废铁疙瘩。 “三猴子,给哥拿个石锁,要大个儿的!瞧你那副怂样,没吃饭啊?” “牛大力,有种咱们在房顶上打一场,谁输了晚上请客,大酒缸的莲花白……” “高兄弟,你那个葫芦,哥哥喜欢的紧!” 高枫的耳边,似乎又想起了王五爷爽朗的笑声,三猴子惫懒无赖的表情,牛大力憨厚的声音,都历历在目,他们说过的每句话似乎还在耳边萦绕,久久不去。 后园里,一座砖葺的坟头,上面竖立着“大刀王五之墓”高枫再也克制不住情绪,潸然泪下。 大刀王五战死之后,头颅被八国联军挂在了前门的门楼上示众,用来吓唬中国人,尤其是那些敢于反抗的江湖好汉。 可就在当天夜里,天津豪杰霍元甲就趁着夜色掩护,爬上高高的城楼取下五爷的头颅,送回镖局和尸身一起合葬。 “五哥,这是我给你带的烤野鸡野兔,一路从洛水带到燕京,有点凉了,你到那边记得热热,别吃坏了肚子!肉酱,我给你准备了一瓶子,你想自己烤着吃也行……这是宝爷珍藏的四十年的桂花陈和六十年的史国公,兄弟一口都没舍得喝,都给你带来了!” 高枫坐在坟墓边自言自语,两行热泪忍不住的流淌! 源顺镖局的门口,一个满脸横肉的男子探头探脑的向里面张望,然后静悄悄的走了出来,拨通了电话:“金刚,那个叫高枫的,已经到燕京城了。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你着什么急啊?这种事儿,咱别亲自动手,让张斌来干!呵呵,张斌不是和高枫有杀兄之仇嘛,给他一个报仇的机会!” 电话的另外一头,金刚得意洋洋的道。 ------------ 第九十八章 再一次偶然相逢 “请问,中官坟在什么地方?” “中官坟?没听说过这个地名啊!你再找别人问问。” “请问,您知道中官坟怎么走?” “我是外地来的,不清楚燕京的地名,你找老燕京人问问,兴许他们知道。” “请问,中官坟在哪里?” “中官坟?燕京城就没这个地方,您就甭瞎打听了,我说没有就是没有,我是土生土长的燕京人,在这里跑了十多年的出租车,每个犄角旮旯我都熟,我说没有肯定没有!” 高枫祭奠完了大刀王五,打算去埋藏齐白石书画的中官坟把藏宝挖出来,可是现在的燕京城,和梦境中那个清末的燕京城,丝毫没有相似之处,入眼处只有数不胜数的高楼大厦。高枫坐着出租车在燕京城转了大半天,都没找到相似的地方,只得四处打听。 高枫问了半天,包括土生土长的燕京人,都没人知道中官坟是什么地方,更没人知道怎么走。 “中官坟啊?好像以前听老辈人说过,小兄弟,你甭着急,我估摸着,中官坟是当年的老地名,现在早就改名了!瞧见对面没有,那个胡同里有一座老茶馆,瞧见没有,就在对面那座大厦的后巷子里面,那个茶馆里面都是土生土长的老燕京人,又都是上了年纪的,他们整天泡在那里拉京胡,聊当年的一些事儿,您去那里问问,兴许有人知道。” 一个在路边带着红袖箍,帮助交警维持交通的中年志愿者给高枫提了个醒。 高枫走过马路,刚到大厦楼下,就看见几个老年人提着京胡、铴锣等乐器走了过来,估计就是从茶馆里出来的。 高枫客气的问道“大爷,我向你打听个地方。” “小伙子,说吧,这燕京城就没我不熟的地方。” 高枫急忙道:“中官坟,您知道在哪里吗?” “中官坟?呦呵,好多年没听人提起过这个地名了!你找中官坟干嘛?你祖上不会是太监吧?” 一旁的一个老太太瞪了老头一眼:“你这老东西,胡说什么?太监哪儿有什么后代?” 老头不服气:“太监怎么就不能有后代?李莲英,崔玉贵,他们不都有养子,有了养子自然就有后代!” 老太太不屑道:“你净瞎扯,李莲英、崔玉贵是什么人?大总管!能有后代的太监,都是宫里面有头有脸的,怎么可能埋到中官坟去?” 高枫一听他们的话,感觉有门儿,听他们的意思,他们肯定知道中官坟在哪里,不过瞧这两位老人已经争辩起来,没准再说几句就该吵架了。 “二位,请问您一下,这中官坟到底在哪里?” 高枫感觉插话。 老太太指指脚底下:“就在这里。” 高枫一愣:“这里不是中关村嘛,全国人都知道,这里是卖电脑的地方啊!” 老头哈哈大笑:“小伙子,没错,这里就是中官坟!现在叫中关村,那还是解放后才改的名,到了五五年的时候,还陆陆续续有死了的太监埋到这里呢!” 说罢,老头指指旁边的那栋大厦:“这里原先就是一个洼地,前些年把洼地给垫平了才盖的大楼,好家伙,那个洼地真叫一个大,光运土就运了十多天,才把这里垫平。想当年,这里还有一颗老柏树,我小时候还爬上去过呢!” 听过几位老人的讲述,高枫大致了解了这里的变化。 按照宫廷的规矩,太监不能死在宫里,到了年老之后必须出宫。而太监无儿无女,家族里的人也觉得他们的“阴人”弄到家里来晦气。 于是从明朝开始,太监们就开始在中关村一带购买“义地”形成了太监自己的墓葬地,也有历代皇帝的赏赐,这一带逐渐修起了一些寺院,年老出宫的孤苦太监就寄居在这里,他们生活上依靠富裕大太监的捐赠,平时则给埋葬在这里的太监扫墓上坟,烧香祈福。按照夏大伯所见,太监在别的事情上贪婪虚伪,唯独在此处捐钱的和烧香的都诚心实意,因为他们深信自己的归宿也在这里。不修今生,还不修个来世么? 这种奇特的祭祀一直延续到民国前期。解放初,幸存的太监已经寥寥无几,且大多老病贫困,无力维持。随着科学院的建设,“中官坟”便成了北京周边第一个消失的大片墓地,政府在这里修了科学院,就连地名也改了“中关村”的名号。 不过这里一直还是比较偏僻,直到改革开放之后,中关村成了电脑城,就变得异常繁华起来,真正成了寸土寸金的宝地。 高枫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哀叹一声:完了! 旁边这栋大厦,高二十五层,建筑面积大约是在五万平方米左右,这里的房价大约是六万元一平米,这栋大厦的价值不会低于三十亿! 三十个亿啊!别说是十幅齐白石的作品,哪怕是王羲之的《兰亭序》真迹埋在下面,也不可能把大厦扒了挖宝! 坑爹啊! 高枫在梦境中,整整挖了一夜的土,身边到处是漂移的鬼火,耳边听着各种不知名野兽的吼叫,吓出了一身冷汗,有累出了好几身的热汗,才算是把那十幅齐白石的精品画作给埋藏了起来。 现在居然被压在一座三十层的大楼下面! 就算是法海压白娘子,都没下手这么狠啊……雷峰塔,也不过才七层而已啊! 吱呀一辆白色的奥迪r8从高枫身边驶过,又缓缓倒退了回来,车窗玻璃摇了下来,一个白衣女子探出头来,惊讶的喊了一声:“高枫?” 高枫转过头看看,觉得有点眼熟,好像是哪里见过,正在沉思,女子从车上走下来,激动的拉住了高枫的手:“你来之前,也不打个电话,我好去接你啊!” 女子生的楚楚动人,撩人的凤眼挺直的鼻子,高枫越看越觉得面熟,就是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见过。 “上次,我走的太匆忙,还没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呢!你来燕京,是找我有事儿?” 高枫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子就是上次自己从城市内涝的时候,从水中救起的方雨薇啊! 救她的时候,她头发被水打湿粘在脸上,面容苍白又因为过度惊吓花容失色,当时高枫压根就没看清楚她长什么样子。按说方雨薇的模样,高枫不应该陌生,作为商学院的毕业生,在各种杂志上,高枫没少看见这位鼎鼎大名的“孔雀河公主”只不过,当真人走到面前的时候,就觉得那些照片拍的都是垃圾。 方雨薇,那种高贵中不失性感的气质,还真不是照相机所能涵盖的。 高枫笑了笑道:“我是来燕京玩的,刚巧走到这里。” 方雨薇不由分说拉着高枫的手:“来了就进来坐坐,一会儿咱们一起吃饭。” 说罢,冲着车里的坐着的女秘书道:“今天晚上,不管是什么活动,我都不参加了。” 女秘书狡黠的笑了笑:“知道了。您晚上有重要的约会,什么活动都不参加。” 约会,这两个字,女秘书咬的格外重了些。 方雨薇的俏脸微红,佯嗔道:“想什么呢?这是我的救命恩人!” 女秘书瞠目结舌道:“哦,哦,我知道了,这就是上次您到洛水,给您做人工呼吸的那位啊!英雄救美,太浪漫了!” 方雨薇无奈的笑了笑,脑海中却又浮现出刚张开眼的时候,看见高枫火热的嘴唇凑过来给自己做人工呼吸的场景,不禁羞涩的笑了笑,脸顿时红的发烧。 艳如桃李! 高枫的脑海中飞速的闪过一个词,心也不禁狂跳了起来。 怪不得连眼高于顶的白宝,都对方雨薇情有独钟,孔雀河公主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回眸一笑百媚生啊! 秋香三笑定情,令才华绝顶的唐伯虎为之倾倒,而方雨薇的一颦一笑,也可以牵动高枫的神经。 “方总,您的救命恩人来了,是不是应该举行一个盛大的晚宴?” 秘书提醒道。 方雨薇这才从过往的情境中被惊醒,想了想道:“先不用,今晚就我们两个人吃顿饭就好了。” 女秘书知趣的道:“知道了,我帮你们订好桌子,晚上,你们就好好的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吧。” 一句“方总”也击碎了高枫初生的迷梦,人家是赫赫有名的孔雀河集团的总裁,北中国名声最响亮的年轻一代女富商,而自己则是洛水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古玩店的老板……这之间的差距,简直不可以道里衡量。 孔雀河公主的段位实在是太高了,得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降伏的住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 高枫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白宝那种从容不迫的神情,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俩人在一起才是王子配公主,金童配玉女! 至于高枫自己,总觉得方雨薇有些高不可攀! 高枫也不得不承认,人这个东西,绝对是分阶级的,林妹妹不可能嫁给焦大,即使真的嫁了,也不可能幸福。 “走吧,跟我上去!” 方雨薇大大方方的挽着高枫的胳膊,几乎是半强迫的将他拽进了大厦的门口。 高枫到了此时才注意到,顶楼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牌子:孔雀河大厦! 这里是孔雀河集团的总部,而方雨薇则是名声显赫的孔雀河公主! ------------ 第九十九章 陪我一起疯 大,真大,真他妈的大! 方雨薇的办公室给高枫的感觉,就只有一个字:大! 高枫曾经在一本中看过,说是喜欢大办公室的人,都有极为强烈的控制欲和权力欲,超大的办公室往往能给下属制造精神压力。高枫不得不承认,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自从进入办公室之后,高枫就觉得心理上有种不适。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一个没有任何家族背景的女子,白手起家在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就拥有了自己的珠宝帝国。能够成为北中国最炙手可热的年轻一代女企业家,方雨薇的气场本来就足够强大,没有超强的进取心和权力欲,她是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 只不过,此刻的方雨薇就像个逢迎情郎的小女人,手足无措的招待着高枫。 “喝茶还是喝咖啡?” “随便吧,我没什么特别的爱好。” “咖啡好吗?印尼的富迭打咖啡,是由印尼特有的麝香猫吃了咖啡树上的浆果,通过消化道里特殊的一种消化酶,将果肉消化掉,同时令咖啡豆获得一种奇异迷幻的香味……” 高枫忙不迭的摆手:“你说的就是猫屎咖啡吧?我胃浅,别说了!” “那就五星蓝山吧?蓝山行吗?” “行,只要不是拉出来的,什么都行。” 高枫实在想不明白,从麝香猫屁股里拉出来的富迭打,居然还被无数人追捧,价格卖的堪比黄金……也许,**丝永远无法理解富豪们的生活品味。 方雨薇的办公室陈设非常的简单,硕大的办公室没有几件装饰品,显得空空荡荡。高枫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方雨薇磨咖啡豆,磨好之后开始煮咖啡,不多时屋内就香气扑鼻。 精致的英国白瓷杯雾气袅袅,牙买加五星蓝山的香味令人心旷神怡,轻酢一口之后,入口香甜中带一点微酸。尽管高枫对咖啡没什么研究,也觉得比超市买的鸟窝咖啡好喝许多。起码这咖啡是香味,而速溶的鸟窝咖啡则带着一股烧糊的鸟粪味儿。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古人诚不我欺也! “上次我老妈寿宴的时候,你送的那串东珠手环,实在是过于名贵了,老妈一直不敢戴,她说心意她领了,东西让我找机会还给你。” 高枫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儿,从背包里取出檀木匣子,里面静静的躺着一串名贵的东珠手环。 方雨薇看见手环之后,立刻变了脸:“上次阿姨寿宴的时候,我本应该过去亲自给她老人家祝寿,只是因为公司里有紧急事务,不得不提前回燕京,失礼的地方请阿姨原谅。送一串手环只是聊表寸心,莫非阿姨嫌弃?还是阿姨在责怪我没有亲自到场?” 说罢,方雨薇把手环重新塞进高枫的背包里:“请转告阿姨,过几天我会亲自登门向阿姨致歉。” 高枫有些犹豫:“这……” “什么这这那那的,如果不是你舍身相救,我早就被淹死了!我这条命,就不值一串东珠?” 方雨薇佯嗔道。 盛情难却,再推让下去场面就该变得难看了,高枫也就不再坚持。不过当知道这传东珠手环价值超过百万的时候,董晚晴确实是吓的够呛,压根一次都没敢戴过。 方雨薇此刻有些心不在焉,熟悉的文件怎么也看不下去,脑海中高枫给自己人工呼吸的一幕不停的萦绕,挥之不去。既然无法正常工作,索性就给自己放半天假,方雨薇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散乱在办公桌上的文件:“你先坐一会儿,我交代一下,咱们就出去。” 高枫点点头,满脑子都是埋在大厦底下的那十幅齐白石早年的画作……当初中官坟这里是一片低洼地,听人说运土填坑就用了十多天,估计孔雀河大厦的地基是建立在运来的土层上,如果从远处挖个洞,挖到大厦的地基之下,说不定还能把那个装画的铁箱子挖出来。 高枫使劲的摇摇头,甩掉这个不切实际的妄想,大厦附近全部都已经硬化,挖开坚硬的地面,打一个上百米长的隧道……这得请工程兵过来才有可能完成。 “你来燕京,我本来应该陪你玩几天的,可这两天公司有个重要的珠宝发布会,明天那个世界名模黛希儿将来到燕京,我得参加欢迎她的宴会,你知道,这种明星都挺麻烦的……” 高枫感觉方雨薇说话有些语无伦次,这种事情,她压根就没必要和自己说。再说了,中国名模自己都一个也不认识,更别说外国名模了,反正印象中各种时装杂志上的名模,都是那种瘦瘦高高浓妆艳抹的形象,感觉除了肤色不同之外,其他的方面就像是克隆出来的,高枫就算是亲眼看过她们走秀,第二次再见面也搞不清她们谁是谁。当然,如果是水善在场那就不同了,他那双散光严重的眼睛,能隔着厚厚的棉衣看穿所有女孩的三围,而且能让硅胶文胸和臀垫之类的填充物无所遁形。 脑海在出现水善这个名字之后,高枫就不由自主的打量方雨薇,她穿着一套安娜。苏订制的高级夏季制服,既不失典雅又不乏柔美的性感。短裙下被丝袜包裹的一段小腿,线条笔直流畅。 “为什么非得请个外国模特?中国的不行吗?其实,你真不必要请模特,你的身材比模特好多了。” 高枫由衷的赞叹道。 方雨薇无奈的笑了笑:“我们的品牌准备进军国际市场,当然要请有世界知名度的名模。黛希儿是目前世界上一线的顶尖名模,在欧美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力。而且黛希儿有五个国家的血统,比较容易被世界各国的顾客认同……算了,不说她了,晚上想吃什么?” “随便吧,听你的。” “西餐行吗?” “没问题,我吃什么都香。” 高枫话音未落,就听见方雨薇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接起来立刻脸色就沉了下来:“什么?黛希儿明天不能到?开什么玩笑,公司为了这个发布会筹备了半年,她说不到就不到……她的经纪人解释原因了吗?什么,没有理由?这简直是太儿戏了,堂堂的国际知名经纪公司,就这样对待客户!行了,你不用道歉,这又不是你的错!” 放下电话,方雨薇摇头苦笑:“遇上这种耍大牌的,真是没办法。” 她搓搓手之后笑了笑:“也好,这样我就有时间陪你在燕京城转转了,说吧,你想去哪里玩儿?明天我陪你。” 高枫还没说话,就感觉口袋里一震,拿起来一看是段刚的电话:“喂,什么事儿?” “梅姐今天过生日,水善、杨毅都来了,你也过来吧,晚上六点梅姐土菜馆见,等你啊!丫丫说了,你不来不许开席,大家可都还饿着呢!” “操,你早不说,我现在还在燕京城呢,现在都快四点了,这会儿我插翅膀也飞不过去……喂,喂,你个王八蛋挂我电话!” “丫丫是谁?漂亮吗?很可爱吗?” 方雨薇的脸色变了一下,转瞬间又恢复了平静。 “恩,漂亮,挺可爱。” “既然这样,就别辜负人家,现在好女孩太难找了。结婚的时候,别忘了请我喝喜酒。” 方雨薇的心突然皱缩了一下,疼的难以自持。 高枫突然狂笑起来,笑的脸上肌肉生疼。 方雨薇有些愠怒:“我很好笑吗?” 高枫笑了半天才道:“你要是等着喝我和丫丫的喜酒,估计你得等到头发白了以后。” “为什么?” “丫丫今年才六岁!” 方雨薇也笑了起来,感觉窗外的雾霾天都变得晴朗起来。 “打电话的是我大学的死党,他正在追梅姐,梅姐就是丫丫的妈妈。我们大学的时候,经常在梅姐的土菜馆吃饭……” 听完高枫的讲述,方雨薇惊奇的道:“你的朋友就不介意那个梅姐比他大十岁?还有个孩子?” 高枫撇嘴道:“段刚这小子说了,买个猪头还搭个猪尾巴,不费力不费力的就当爹了……这小子都快把丫丫给宠坏了。” 方雨薇笑的捂着肚子,几乎要岔气:“猪头,猪尾巴?你的朋友,真是太逗了。” 笑够了之后,方雨薇无限感慨的道:“真羡慕你。” 高枫一愣:“羡慕我?羡慕我什么?” “羡慕你有一个幸福完美的家庭,有疼你爱你的父母,有一群没心没肺的好朋友陪你一起疯……朋友,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奢侈了!” 方雨薇若有所感的道。 说罢,她的眼珠转了转:“你是不是要参加梅姐的生日宴会?” 高枫苦笑:“现在都四点了,我就算买最早一班的机票,也来不及了。” 方雨薇狡黠的眨眨眼睛:“你就说,你想去不想去?” 高枫无奈的摇头:“想去也去不了啊!只能是回头补一份儿礼物给梅姐了。” 方雨薇拽住高枫的手,不由分说的将往门外拖:“跟我走!” 高枫一头雾水:“去哪儿?你要干嘛?” 方雨薇回头冲他嫣然一笑:“我疯了,我要你今天陪我一起疯!” 笑容如孩子般纯洁,两颊上泛起一抹红晕。 回眸一笑百媚生,艳如桃李! ------------ 第一百章 有钱真好 “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 曾经有个女人说了一句实话,被各种道德帝口诛笔伐,险些给拍死。第一次听见这句话的时候,高枫还在上大学,当时自行车后座上驮着顾晓楠,俩人的笑声从校园一直洒向郊外。那个时候,高枫觉得,幸福就是一种感觉,和宝马、自行车没任何关系。而且,高枫自小生活的家庭,从来都不缺少欢笑,父母一辈子简单而幸福的生活,粗茶淡饭也甘之如饴。 等到家里面临拆迁,父母反复盘算,拆迁款无论如何都不够买一套新楼房的时候,家里的笑声变的稀疏,取而代之的是父母的长吁短叹,二老头上的白发每日都会多上几根。 钱不能带来幸福,但是钱可以带来便利,而便利正是幸福的基础。 一个女人坐在宝马里,也许还能哭的出来,如果是坐在私家飞机上呢?恐怕心情早就飘上云端,被幸福感冲击的五迷三道,即使再酝酿情绪,恐怕都很难哭的出来。 高枫和方雨薇到达机场之后,当高枫登上这架由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生产的挑战者公务客机的时候,一种不真实感充斥脑海。 试想一下,如果脚底下踩着两个亿,而且是属于自己的,那是什么感觉?可惜的是,这架飞机不是高枫的,它的主人是方雨薇! 机舱内有七个座位,酒吧、卧室、办公区应有尽有,而且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健身房。 平时高枫觉得自己那辆猛禽就算是够败家的啦,百公里二十五升的油耗令他心痛不已。而这架飞机,每小时的燃油就得一万五。 银色的私人客机腾空而起,高枫透过窗户俯视地面,感觉众生都在脚下,不得不说,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还真是蛮爽的。 “别这么看我,我可买不起私人客机,这是公司买的,算是公司的固定资产,还可以抵扣一部分的税款……除了公司自用之外,平时租赁给航空公司,一年收个一千多万的租金。” 方雨薇笑着解释道。 穿着短裙的女秘书端来一杯白开水递给了方雨薇,笑靥如花的问道:“高先生,你喝点什么?” “绿茶吧。” “好的。” 高枫一边品茶一边和方雨薇聊天,而那个身材凸凹有致的女秘书则知趣的坐到了不远不近的位置,既不影响高枫和方雨薇谈话,又可以随时注意到他们的需求。 “感觉怎么样?” 方雨薇见高枫不说话,笑着问道。 “有点晕。” 高枫实话实说。 “晕机?要不要吸氧?” “不是晕机,是适应不了这种土豪的生活,觉得心里发虚。” 高枫在哥们死党面前也算是很能侃的那种,但是一向在女孩子面前比较木讷,除非是很熟了才能打开话匣子,而和方雨薇在一起却能如沐春风,似乎是认识了许久一样。 “慢慢就好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人生之中,赚钱最难花钱最容易,而且花钱往往是赚钱的开始……” 方雨薇初创孔雀河集团的时候,在国内的市场根本就打不开局面,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又没有什么官方背景,很难获得同行的认可。方雨薇那时候,咬牙买了这架挑战者八五零客机,特意坐着专机去拜访各地的珠宝销售商。这一举动顿时成了新闻的焦点,全国数百家媒体长枪短炮的轰炸,这种高强度的免费广告令方雨薇迅速成名,孔雀河集团的业务也随着快速扩张。 高枫近一段时间接触了白宝,就感觉自己过去的眼界过于狭窄,现在和方雨薇聊了一会儿,更加觉得自己的见识不足。 每一个成功者,都有其必然性,尤其是像方雨薇这样白手起家的就更是如此。尤其是作为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漂亮女孩,能够洁身自好凭借本事成就一番事业,其中的艰辛是外人难以想象的,而每次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够出淤泥而不染,抗拒住那些唾手可得的诱惑,更是难能可贵。 客观的来说,方雨薇的成功不乏有被时代大潮裹挟的助力作用,最近三十年来中国持续的高速发展,才令她有了中游击水的际遇,如果她生在一个市场经济高度成熟的国家,她可能不会遇见这么多的磨难,同时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成就。 如果说刚开始看见方雨薇的时候,高枫对她的印象,就是个气场强大的美女,此刻则对她多了几分的敬意,尤其是高枫注意到,她的纤纤玉手的手掌有些粗糙,竟然有几处茧子。 一个十四五岁的幼质弱女艰难的穿行在在国营玉器厂的废料堆里,辛苦的将那些别人抛弃不要的边角料拣出来,吃力的搬上平板车,晚上在昏暗的灯光下寻找残余的一点点玉料,再辛苦的将它剥离出来加工……高枫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出现一个羸弱的女孩,吃力的搬石头的身影。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 梅姐土菜馆早早就打烊,中午营业之后就挂出歇业半天的牌子,屋内则人声鼎沸。段刚把丫丫顶在头上,兴高采烈的满屋子转悠。 “这都几点了,高枫怎么还没到啊,天都黑了!” 水善看着满桌子的饭菜垂涎三尺。杨毅冲着段刚的屁股踹了一脚:“你通知到了没有?高枫怎么还没到,我打他电话,这货关机!” 段刚笑眯眯的道:“绝对通知到了,我下午四点就给他打电话了。” 杨毅习惯性的偏着脑袋问:“你听清楚了没有,他在什么地方?按说高老大是个守信的人,只要通知了,他肯定会到,怎么现在连电话都没接。” “那会儿屋子里乱哄哄的,我也没听清楚他在哪里,反正我说了让他晚上到梅姐土菜馆,然后我就挂了电话。” 水善舔舔嘴唇:“要不,咱就边吃边等?” 杨毅毫不客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个脆响:“你丫是饿死鬼投胎啊?” 水善揉着脑袋,委屈的道:“我都连续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就等着这一顿了!” 丫丫从段刚的脖子上下来:“我去接一下高叔叔。” 段刚撇撇嘴道:“小白脸就是受欢迎,我这么疼她,她还是最喜欢高叔叔。” 一旁的李梅窃笑不语,看的段刚心里狂跳。段刚第一次偶然来到梅姐土菜馆,看到李梅的时候,她的笑容就令段刚的钢筋铁骨为之熔化,百炼钢顿时就化作绕指柔,从此之后痴心不改。 门口传来敲门声,丫丫大叫着急匆匆的赶了过去,紧接着众人就听见丫丫稚嫩的声音:“先对暗号……天王盖地虎!” “小鸡炖蘑菇。” “高叔叔,进来吧。” 众人看见高枫之后先是哈哈大笑,然后突然都不说话了,只有水善没有回头看高枫,而是趁机捏了一片牛肉塞进嘴里…… “大家好。” 方雨薇笑盈盈的打招呼,摸摸丫丫粉嫩的小脸:“你是丫丫吧?” 丫丫忽闪着萌翻全场的大眼睛:“你是高叔叔的女朋友吧?” 方雨薇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杨毅拽着水善道:“你掐我一下。” 水善嚼着牛肉,含糊不清的问:“干嘛?““叫你掐你就掐……哎哟,你小子下手真狠啊!我没做梦啊,高枫的身后是方……方”杨毅惊的瞠目结舌。 方雨薇大大方方的走过来,冲着杨毅伸出手:“你是杨毅吧?我是方雨薇,很高兴认识你。” 杨毅用裤子把手擦了又擦,才战战兢兢的伸出去和方雨薇的手碰了一下,就像是中电般的缩了回来。 水善正低头吃的兴起,听到方雨薇自报家门,急忙扭过头,刚要上下打量一下方雨薇,就看见方雨薇冲着自己道:“你是水善吧?大作家看女人,要有绅士风度。” 方雨薇一语双关,水善立刻就听懂了,脑袋立刻就耷拉下来,脸上顿时一红,嘟囔了一句:“高枫也真是的,什么都乱说。哥的光辉形象,算是彻底毁了。” 杨毅、水善、段刚都是商学院的毕业生,而方雨薇是商学院女生们的偶像,更是不少男生心目中的男神,只有高枫这种大学时期眼中只有顾晓楠的家伙,才搞不清方雨薇长什么样。李梅也认识方雨薇,倒不是她也是方雨薇的粉丝,而是在梅姐土菜馆对面的大厦上,刚刚竖立起一块硕大的孔雀河集团的广告牌,牌子上的模特,正是方雨薇本人。 方雨薇从包里取出一个精致的金丝绒盒子,微笑着走向李梅:“梅姐,生日快乐。” 李梅不好意思的道:“初次见面,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 方雨薇笑道:“不好意思的该是我才对,冒昧前来,梅姐该不是讨厌我这个来蹭饭的吧?” 众人哄堂大笑,彼此之间的距离迅速的缩短。高枫不得不佩服,方雨薇的亲和力果然不同凡响,怪不得能够年纪轻轻就创建出属于自己的珠宝帝国。 李梅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对儿翡翠耳环,白金的底托上镶嵌着两颗碧绿的翡翠。 “这个太贵重了……” “梅姐,你要是太客气,我也不好意思在这里蹭饭了,您这是想撵我走?” 方雨薇笑着将耳环重新塞回到李梅的手中。 “来,让我们祝梅姐生日快乐。” 段刚不失时机的举起了杯子。 众人同时举杯,正要等李梅这个寿星佬发话就可以开席了,就听见外面传来敲门声。丫丫又兴冲冲的跑了过去,打开大门突然愣了,半天没有说话。 “丫丫,叫爸爸啊,怎么连爸爸都不认识了?” 门口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屋内的热闹气氛顿时冷窒了下来,李梅的脸也瞬间就变的惨白。 ------------ 第一百零一章 洗洗更健康 看到一个中年男子走进来,段刚的黑脸阴沉了下来。 淡青色的阿玛尼衬衣,米黄色的阿玛尼裤子,黑白拼色的阿玛尼皮鞋。 高枫第一眼看到这个中年男人的时候,感觉这货是不是拿了阿玛尼的代言费。 “穷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玛尼!” 水善在高枫耳边,酸溜溜的嘟囔了一句。杨毅偏着脑袋冷眼旁观,段刚则脸阴的能滴水。 “丫丫,叫爸爸啊!你看,这是爸爸从国外给你买的正版芭比娃娃。” 中年男子笑呵呵的把手中的一个盒子递到丫丫手中,丫丫迟疑了片刻,还是接了过来,怯生生的叫了一声:“爸爸。” 穿阿玛尼的中年男子又走到李梅跟前,满脸笑容的道:“小梅,生日快乐。” 李梅寒着脸不搭理他,中年男子倒也不以为意,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满脸堆笑的打开:“看看,这是什么。” 说罢,他自己把盒子打开:“看,钻戒!小梅,这下好了,我和那个黄脸婆终于离婚了,今后咱们一家三口人就能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 段刚听见这个话,黑脸不再滴水,而是眼中结冰了。 李梅伸出手却不是接钻戒,而是一把推向中年男子:“出去。” 中年男子一把将李梅的手攥住,同时向高枫等人笑了笑,柔声对李梅道:“好了,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撒娇,多不合适。” 高枫几乎能听见段刚心碎的声音。 李梅猛的将手抽出来,愤怒的咆哮道:“我让你出去,听见没有!” 男子却不为所动,将丫丫一把拉到身前当了挡箭牌,笑呵呵的道:“小梅,咱们两口子吵架,别吓坏了孩子。” 说罢,他又冲着高枫等人道:“各位都是小梅的朋友吧?不好意思啊,这些年,我把她给惯坏了,让各位见笑了。” 高枫看见这货假模假式的表情,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欠揍的表情。如果不是认识梅姐好几年了,对她的为人很了解,还真会误以为梅姐是在无理取闹,而这个中年男子则对她万般呵护千般宠爱。 丫丫走到中年男子和李梅之间,一手牵着一个,看的段刚心里滴血,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血浓于水是无法改变的事情,哪怕亲爹再混蛋,在儿女心中的地位也是别人难以取代的。 中年男子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看似无意的坐在了方雨薇的旁边,大模大样的以主人身份招呼道:“各位,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阳,是丫丫的爸爸。感谢各位参加小梅的生日,我代表小梅敬各位一杯,先干为敬!” 说罢,扬起脖子滋溜一声喝了一杯酒,又把杯子口朝下,故做豪爽的甩了几下示意已经喝干净了。 周阳说话的语气比较缓慢,隔两句就故意停顿一下,好像是在等待观众鼓掌,身体动作也较为夸张,给人的感觉像是在舞台上演话剧,很有几分斯塔尼斯拉夫斯基的风格。 高枫等人面面相觑,虽然很讨厌这家伙,可他毕竟是丫丫的亲生父亲,这种事儿真不方便出头,有心想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今天又是梅姐的寿宴,尤其是高枫和方雨薇,还是坐着孔雀河公司的专机千里迢迢飞来的。 走也不能走,留也不能留,一屋子人感觉如坐针毡。 “你是做什么的?” 周阳脸上挂着浮夸的微笑问方雨薇。 方雨薇也感觉很不自在,不搭理他又有些不合适,随口敷衍道:“卖点饰品。” 周阳撇嘴道:“干那个可辛苦啊,又赚不到几个钱。我听说,在商场卖饰品,一天要站八个小时不许坐一分钟?” 说着,他伸出手装作无意的伸向方雨薇的手:“其实,以你的条件真不应该干这种工作,不如我帮你找一个清闲点收入好点的工作?” 他的手缓缓伸向方雨薇,正要落下就看见方雨薇的手已经抽回去了,他装出若无其事的表情道:“你是小梅的朋友,那自然就算是我的朋友,我肯定会帮你的。” 方雨薇淡淡一笑:“不用了。” 周阳舔着脸道:“你现在工资多少,够租房吗?” 话一出口,连黑着脸的段刚都想笑了,硬憋着没笑出声来。高枫等人都趴在桌上,努力不让自己笑喷出来。 周阳说话的时候,丫丫不停的扯他的衣角,他却浑然未知。 方雨薇想了片刻,慢悠悠的道:“马马虎虎够花吧。” 周阳步步紧逼道:“说具体点,到底是多少。” 以周阳的经验,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孩,因为生活过于艰辛,往往难以抗拒外界的诱惑,只要打掉她们脆弱的自尊,就可以让自己为所欲为。 虽然说男人不问收入女人不问年龄,但是现实社会中,直接问女人的收入也是非常失礼的,周阳语气中的傲慢溢于言表。 方雨薇淡淡一笑:“今年的还不清楚,去年的年薪是两千万出个头吧。” 周阳一下子傻了眼,瞠目结舌道:“两千万?” 丫丫在一旁,指指对面的那座大厦,周阳不明就里,目光顺着她小手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大厦的顶楼,在灯光的映射之下,巨幅的广告牌上赫然是方雨薇微笑的脸。 “你,你是孔雀河公主方雨薇?” 周阳一下子就吓傻了。 刚才**熏心的时候,只觉得方雨薇长的有些眼熟,但是却没有多想,此刻却是汗流浃背。周阳不是完全没有见识的人,他太清楚孔雀河集团的能量了,如果真的惹恼了方雨薇,她只需暗示一下甚至只是一个不悦的眼神,自然就会有人把自己收拾的求死不得求死不能。到了此时,他才注意到冷着脸的高枫,杀气腾腾的段刚,皮笑肉不笑的杨毅,眼神迷离的水善。 尤其是那个身材健硕如狮虎,皮肤黝黑脸上线条如刀削般冷硬的段刚,眼中的杀气丝毫不加掩饰,看周阳的眼神如同猛兽盯着猎物。 “小梅,我先走了,你们吃好喝好啊!” 周阳狼狈逃窜,在门口险些摔了个跟头。 丫丫追了几步,张张嘴想要叫住他,最后还是没有开口,大眼睛里噙着泪水,想哭又没哭出声,委屈的不停抽泣。 “来,大家开始!” 李梅强装笑脸招呼道。 段刚急忙附和:“对,开吃,开吃。丫丫,你来帮妈妈切蛋糕。” 丫丫接过来切蛋糕的长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众人顿时沉寂无语,再混蛋的爹,在孩子心中也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酒店顶楼的套房,高枫躺在硕大的浴缸里,热水把他几乎烫成了龙虾,也蒸掉了七分的醉意,只剩下两分酒后的亢奋和一分骨头泡酥了之后的懒散。 高枫一直舒服的泡着,直到浴缸里的水渐渐变冷,空气中还带有一股淡淡的臭味。他才睁开了双眼,立刻就被吓了一跳……满满一缸的水居然变成了粉红色,而且还带着一股高枫下意识的跳了起来,拧开龙头看看,里面的水非常清澈,没有受到污染,高枫抽抽鼻子,发现臭味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高枫打开淋喷头,冲掉粘在身上的红色液体,感觉已经冲干净了,用毛巾擦了擦,发现白毛巾也变红了。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高枫惊讶的发现,在自己的毛孔中一直微微渗透出暗红色的血液,带着难闻的腥臭味。 哥又不是汗血宝马,这毛孔里渗出汗血是什么道理?高枫心惊肉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得了什么怪病。 所幸的是,出血量不大,只是恶臭难闻,高枫把水龙头开大,又打开排风系统抽掉浴室中难闻的气温。渐渐的,毛孔中渗出的血汗越来越少,颜色越来越淡。高枫壮着胆子把浴缸里发红的水放掉,又放了满满一缸清水,然后跳了进去,仔细的观察着水中的变化。 过了许久,水还是清澈透明的,而且再也没有那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高枫瞪圆了眼睛,惊讶的发现,自己大腿上的一道深深的疤痕在以肉眼能够观察的速度迅速的变浅变淡,然后消失不见。 那是高枫上中学的时候,翻球场的铁门被上面尖锐突起物给刺的,当时流了很多血,落下一道深深的疤痕。而这道陪伴了高枫十多年的丑陋伤疤,就这么消失在眼前,令高枫又惊又喜。 虽然出血不少,高枫却没有感觉到头晕昏沉,反而是精神百倍,那点酒意也彻底清醒,觉得身体通泰,有用不完的力气,全身有说不出的舒服。 高枫脑子里不由得想起,自己在网络中看到的伐毛洗髓,莫非就是自己现在的样子? 这几天,高枫一直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在燕京城的时候,随手就把那个胖司机给丢出了老远,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这股子神力。 高枫在梦境中进入了民国,在喀尔喀蒙古获得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从此就拥有了骑射能力和对战场的直觉,而上次在梦境中进入清末,则得到了一枚翡翠扳指……莫非,身体内的这股子神力,就来自于那枚看起来很普通的翡翠扳指? ------------ 第一百零二章 脱胎换骨 方雨薇穿着白色真丝长睡衣,站在巨大的飘窗前,手拿一杯红酒,披散着长发任由夜风吹拂,如同暗夜的精灵。 白衣胜雪长发如夜……美丽性感中带着几分危险的诱惑。 兴冲冲的来参加李梅的生日宴会,认识了高枫的那几个死党,方雨薇本来是挺高兴的。自小,她就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小小年纪就辍学跟着母亲摆摊,等到经济状况好转之后,却又不得不背负起孔雀河集团。在别人看来,方雨薇年轻美丽又有巨额的财富,可谓是上苍的宠儿,殊不知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孔雀河集团和中国所有新兴的企业一样,发展的速度过快但是基础却不够扎实,好比是一辆飞驰的自行车,一旦减速就很有可能倒下来。 难得放纵自己一天,丢下所有的工作,坐着公司的专机千里迢迢奔赴洛水,方雨薇觉得自己就像是出了笼子的鸟儿,身心无比愉悦。偏偏又来了个搅局的周阳,他把生日宴会的气氛破坏无余,梅姐整晚上都强装欢笑,年幼的丫丫则哭的泪如雨下。 也许在别人看来,梅姐是自作自受,毕竟当年和有妇之夫的周阳搞在一起,才酿成了人生悲剧,甚至还可以被看做是卑鄙无耻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但是方雨薇却对她的遭遇感同身受。出身于社会底层,挣扎着向上爬有多么痛苦,只有亲历者自己才明白,如果又偏偏生了个漂亮的女儿身,又会面临多少的诱惑? 只要有一次心灵的软弱,也许方雨薇的下场就是和梅姐一样,带着满身的创伤和无辜的孩子,忍受世俗的白眼。 即使是深爱梅姐的段刚,面对周阳的时候都是那么的手足无措,哪怕是捏碎了铁拳咬碎了钢牙,都只能默默忍着不能做声……周阳,毕竟是丫丫的亲爸爸!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她对周阳的依恋和对段刚的喜欢,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情。 男女之间的感情,真的靠得住吗?这个问题方雨薇自小就在思考,母亲年轻的时候那么美丽,却依然栓不住父亲的心,在母亲怀孕之后他却一走了之。梅姐也是个美人胚子,而周阳这种坏痞子却将他弃之不管,丢下年幼的丫丫,让她们母女自生自灭。 席间,方雨薇问了一个问题:“有没有不论风吹雨打不论苦乐哀荣,都不离不弃的吗?” 水善不假思索就回答:“有!” 方雨薇听高枫说过,水善是个思想深刻言语锐利如刀的人,虽然说话不中听却往往能一针见血,于是竖起耳朵倾听。 “有,屁股!只有屁股分成两半却永远不离不弃,而且面对外来压力的时候,还能共同说一声‘不’!” 水善一句话把满屋子都笑喷了,方雨薇笑的一口红酒全喷了出来,给一旁的高枫洗了个脸。方雨薇虽然觉得水善的话粗俗,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比喻很形象而且似乎也有几分道理。而且,这种粗话听起来很有趣,在方雨薇的生活圈子里,正经或者装正经的人太多,正常的人却不多,正常而又有幽默感的人,就更罕见了! 只是这个笑话令人笑过之后,却又感到那么的无奈。回宾馆的路上,方雨薇打开车窗,让风吹拂如丝长发,方雨薇心中的寂寞如夜色般弥漫。当高枫将她送到宾馆之后,她鬼使神差的将他留了下来。 在梅姐土菜馆,方雨薇喝了很多酒,大部分都是陪着梅姐一起喝的,梅姐一会儿哭一会笑,逮着谁就和谁拼酒,尤其是和方雨薇喝的最多。离开梅姐土菜馆之后,李梅已经烂醉如泥被段刚和方雨薇扶到床上,她不停的喃喃自语听不清说些什么。方雨薇上了出租车之后就醉倒了,被高枫抱下了车,冷风一吹胃里翻江倒海,吐了个昏天黑地。吐完之后感觉嗓子火烧火燎的,头脑倒清醒了一些,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满了酒渍,胸口前面脏了一大片,高枫的衣服也被她吐上了,俩人浑身上下酒气熏天。走进宾馆的时候,服务生是掩着鼻子帮他们办的入住手续。 方雨薇的衣服都留在了飞机上,她只好洗过澡之后穿上宾馆提供的睡衣,然后高枫进去洗澡,方雨薇通知酒店服务生把俩人的衣服都拿到洗衣部洗涤烘干。 酒是情绪的放大器,方雨薇今夜赶到难言的孤独,于是身不由己的从房间的酒柜里拿出了一瓶红酒,喝了两杯平复一下心情,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喝酒了,上一次喝成这样,还是母亲去世的时候。 虽然隔着一扇门,方雨薇依然能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她不禁有些好笑……一个大男人洗澡,居然比女人还慢的多! 片刻之后,方雨薇的眼睛亮了,只见高枫腰间裹着浴巾出来了。紧绷的皮肤质感如黄玉,身材的线条流畅而欣长,宽阔的骨架上覆盖着一层肌肉,虽然不像健美运动员那么块块饱绽看起来那么夸张,但是每一块肌肉都感觉像是铜浇铁铸一般。 高枫裹着浴巾的样子,令方雨薇都为之心脏狂跳,她发现高枫不仅仅是身材完美,眼神中也多了几分坚毅褪去了曾经的青涩和迷茫,眼神变得沉稳淡定,周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溺水之时,高枫给她做人工呼吸的一幕再次浮现在脑海中,令方雨薇的俏脸微红。 记在十多天之前,方雨薇假扮成饭店服务员混进了高枫母亲董晚晴的寿宴,那是她第一次真正的看清楚高枫,那时候感觉她对高枫还没有太深刻的印象,觉得他只是个普通的年轻人罢了。 但是前两天,白宝和方雨薇通了电话,说高枫的骑射功夫十分的了得,令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白宝都感到震惊。 高枫给方雨薇的感觉,是一头矫健的猎豹,身体里充满了爆炸感。在方雨薇的印象中,高枫就是个皮肤白皙斯斯文文的模样,没想到他的身材这么劲爆**! 高枫气质上的巨大变化,令方雨薇也目瞪口呆,她直愣愣的看着高枫,把高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把身上的浴巾裹得紧了些。 方雨薇的眼神令高枫感到疑惑,难道自己脸上有什么脏东西没洗赶紧?高枫急忙走到屋内的镜子前,镜子中的形象把他吓了一跳。皮肤仿佛是抹了一层橄榄油,泛着玉石般氤氲的光泽,骨架好像变大了一圈,不但是肩膀宽了两寸,好像个子也高了两三厘米,俗话“二十三蹿一蹿”高枫今年可已经二十四了,身高早就应该定型了! 猿臂蜂腰的倒三角,充满力量感的肌肉线条,温润如黄龙玉般的皮肤,黑的发亮的短发,组合在一起,看起来极为赏心悦目。 高枫自问不是个自恋的人,平时连照相都懒得照,但是在镜子前,他也有些沾沾自喜。 男神,绝对是宅女心目中男神的标准模板啊! 就在十多分钟之前,高枫还被毛孔渗血吓了一大跳,此刻却为自己的身体的变化而惊喜。高枫凭借直觉认定,这肯定是那枚翡翠扳指的神奇功效。至于气质的变化,那就要拜几次在梦境中穿越所赐了。 经历过喀尔喀的战火,因为没有辫子险些丧命,和蒙古格格博尔锦缠绵悱恻的感情,与大刀王五和谭嗣同的相遇相知……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要么会发疯要么就会把神经锻炼成钢铁。所幸的是,高枫属于后者! “喝一杯吧?” 方雨薇给高枫倒了一杯酒,递了过去。 “还喝?今天喝的够多了!差点被梅姐给灌死!” 高枫迟疑了片刻,还是接过了酒杯。 俩人碰杯之后,浅浅的酌了一口,彼此都没有说话,可又分明能感觉到,情愫在俩人的心中像野草帮的疯长。 月夜、美酒,孤男寡女……这个时候如果不发生一些故事,那是不正常的,也是违反人性的。 只是,俩人的心里都有着难言的顾虑,方雨薇认定高枫必然是自己的亲人,最大的可能性是表姐弟,俩人的母亲实在是长的太像了。而且方雨薇母亲的遗命,让她无论如何也要将那串羊脂玉手环送到高枫手中,这令方雨薇绝不能相信,自己和高枫是没有亲缘关系。 高枫则一直觉得,方雨薇和白宝是情侣,朋友妻不可欺,更何况白宝对高枫的帮助可以说是全方位无微不至的,白宝几乎算是高枫的恩人了……从有恩于自己的白宝手中横刀夺爱,这种事儿,高枫干不出来。 虽然这种观念显得很不合时宜,甚至会被人嘲笑为迂腐,但是高枫自小受到的家庭教育就是这样的,这种观念早已融化在血液里。 过了许久,高枫才打破了这种沉寂:“什么时候,喝你和宝哥的喜酒啊?” 方雨薇笑了笑:“你肯定误会了,我和宝哥只是朋友而已。” “哦?你们不是挺般配的吗?” “宝哥活的太累,他应该找个能让他放松下来的女人,我不适合他!再说了,我一直拿宝哥当亲哥哥看!” 高枫心里不禁替白宝感到悲哀,如果那个女人说把另外一个男人当亲哥哥,那就等于说,那个男人彻底没戏了。 方雨薇这么直白的告诉自己,她和宝爷没戏……难道,她是在暗示什么? 高枫凝望着方雨薇,她的两颊绯红眼神迷离,睡衣的第一个扣子是敞开的,露出一抹亮眼的白皙! “那你拿我当做什么?” 高枫鬼使神差的冒出了一句! ------------ 第一百零三章 鹰猎 天光大亮,门铃响了许久,高枫才从宿醉中醒来,发现自己睡在了方雨薇房间的沙发上,身上盖了一条毛巾被。 穿着睡衣的方雨薇也是被门铃声唤醒的,她醒来的时候高枫还在睡着。她到卫生间整理了一下揉的皱巴巴的睡衣,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原来是服务生送来了洗好烘干烫平的衣服。接过衣服之后,发现高枫揉着惺忪的睡眼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醒啦?” “嗯,昨天喝太多了,现在还有点头疼。” “一会儿喝点粥就会好的,昨天怪我,非要让你陪我喝酒。” 方雨薇歉意的笑了笑,把高枫的衣服递了过去。 高枫接过来一看,不禁暗暗摇头,难道自己的人品差到这个程度?连洗衣服的大妈都看自己不顺眼了? 俩人的衣服是一同送去洗的,方雨薇的衣服焕然一新,而高枫t恤则被酒渍染的不像样子,胸口的一大片污渍怎么也洗不掉,已经是不能穿了。 高枫只得穿着酒店的睡衣下楼买衣服,此刻时间尚早,连一向拥堵的马路都畅行无阻。早锻炼的人还在街头挥汗如雨的跑步,买早餐的铺子里传来一阵阵油饼、包子的香气。 走了一整条街的服装街,却连一家开门的都有,只有几个在早市摆小摊的。高枫只得随便的买了一件俗称老头衫的白色圆领套头衫凑合着穿。锃明瓦亮的光头配上纯白的老头衫,方雨薇看到他的样子,笑的花枝乱颤。 高枫和方雨薇在酒店吃了简单的早餐之后,就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集古斋”装修公司一大早就开始忙碌,工头和高枫简单的聊了几句,眼角的余光不离方雨薇左右,当目光对撞之后又赶紧把头扭到一旁。 方雨薇的魅力对所有男性都具有极大的杀伤力,但是她的气场过于强大,又令绝大部分男性望而却步。几分钟之后,杨毅开着他的吉普指南者载着段刚、水善也赶到了“集古斋”“高老大,这就是咱们的店?” 水善和方雨薇打了个招呼之后,兴致勃勃的进入施工现场东摸摸西看看。 谁都知道水善那双堪比透视仪的散光眼,方雨薇自然也对水善保持了足够的警惕。不过水善倒也知趣,自始至终,他都背对着方雨薇,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敢扫过方雨薇的身体。 杨毅则和方雨薇不停的合影,然后兴高采烈的发到了微博上。几分钟之后,他就惊喜的大呼,说是瞬间点击量就爆棚,粉丝也攀升到了四位数。现代传媒的高速发展,令方雨薇这样的商界女杰也具有了明星般的知名度和认知度,何况素颜的她都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女明星漂亮。杨毅扯虎皮做大旗,把手搭到方雨薇肩头拍照,显得无比熟稔亲热,不明底细的人,肯定以为他和方雨薇的关系不是一般的铁,顺便也大大抬高了杨毅的身价,忽悠女粉丝的时候又多了几分资本。 高枫早就打定了主意,把这几个死党招呼过来,哥几个一起创业,自己多几个帮手不说,也顺便解决了几个死党的就业问题。杨毅从车里取出单反相机,向高枫要了仓库的钥匙,兴冲冲的和段刚去给店里的藏品拍照。 水善提议给“集古斋”办个网站,同时一改古玩行买卖古董全屏眼力,吃亏上当自认倒霉的惯例,把藏品严格的分类,普通仿品、高仿、真品分门别类,自己也吃不准真伪的藏品,就干脆注明:年代不详,让顾客一目了然。高枫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现在古玩行的水也确实太深了些,尤其在洛水更是如此,唐三彩、北魏陶俑,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品相较好的价格大约是二十万到一百万不等,过了二十年之后,文物价格打着滚的往上翻,而唐三彩、北魏陶俑的价格居然还保持在二十年前的水平。这显然就是高仿泛滥造成的结果。 事实上,这是唐瑶的主意,她安排了水善写软文广告,杨毅拍摄藏品的照片,段刚则负责一些具体的日常事务,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得不说,她的遗传基因里就具有强大的商业天赋。有这样一个精明强干又居心叵测的合伙人,高枫不知道到底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 昨天夜里,高枫鬼使神差的问了方雨薇一句:“你拿我当做什么?” 方雨薇躲开高枫的目光,模棱两可的回答:“不知道。” 不知道算什么意思?高枫还没来得及追问,就接到了白宝的电话,让高枫第二天早晨到“听竹山庄”去一趟,当白宝听说方雨薇也在洛水的时候,立刻邀请她一同前往。 高枫的车在去燕京之前放在家里没开,就开着杨毅的吉普指南者,在安排好了店里的事情之后,一路杀向听竹山庄。 砰砰两声闷响,高枫吃了一惊,凭借梦境中穿越到民国时候的经验,他判断出这是枪声,而不是爆竹! 方雨薇看见高枫紧张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下车!” “有人开枪!” “开枪的人我认识,这是宝哥给你介绍的新朋友,你现在开了古玩店,这种朋友必不可少。” 高枫和方雨薇下来车,就听见“啾啾”一阵阵尖利的鹰哨,高枫顺着声音望去,一只翼展一米五神俊无比的金雕擦着地面的青草掠地低飞,长开两只钢爪恶狠狠的向下飞扑。草丛中,一只土黄色的野兔平地蹦起一米多高,在空中灵活的将身体折叠后重新打开,扭转了一百八十度之后,堪堪让鹰爪擦着皮毛掠过。兔子躲过这凶猛的一扑之后,在草丛中七扭八拐的跑出一道毫无规律可循的曲线,然后消失在一个被青草掩盖之下的洞穴中。 失手之后的金雕,不甘心的清唳几声,拍打着双翼振翅高飞。 高枫这是平生头一次看见鹰猎的景象,虽然只是抓一只小小的兔子,却同样让人心惊肉跳。雄鹰的矫健神俊扑击时的迅捷凶猛,兔子躲避时候的灵活迅疾,逃跑时候路线的诡异隐秘,同样令人叹为观止。 高枫不得不承认,打猎和打仗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动物们进化亿万年的生存本能,几乎可以媲美人类军事家的指挥技巧。古代游牧民族凭借狩猎获得的灵感,一直成为农耕民族的噩梦,直到近代科技发展之后,热兵器的大量使用,才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 高枫一边惊叹于造物主的高明,一边暗自纳闷,金雕和兔子的动作自己似乎早就了然于胸,兔子逃跑时候的路线选择,自己也有非常明确的预感,而且极为准确,甚至自己在兔子逃跑的时候,就猜到了它洞穴的所在,而那个洞穴是被草丛掩盖之下,肉眼根本就看不到。 高枫觉得自己仿佛自己从童年就开始打猎,对动物的习性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莫非,这也是那个翡翠扳指带给自己的能力? 按照经验,上次从梦境中带回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长枪和护身符幻化成了手表上的一个暗影,当暗影消失在高枫的身体中的时候,高枫就拥有了成吉思汗弯弓射雕的能力,并且对山川河流等战场形势,有了本能的判断力。 这这次,从清末带回了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翡翠扳指,却令高枫身体发生了异变,力量剧增,而且对动物的行为有了本能的了解。 莫非,那枚扳指的主人是一个极为高明的猎手?而自己获得的就是他的能力? “来,给你介绍一下……” 两匹雄健的宝马飞驰而来,白宝一马当先,身后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短发男子。 白宝骑的是一匹雪青马,短发男子骑的是一匹枣花马。两人一路狂奔都不肯减速,到了高枫和方雨薇身前不足五米才勒住了马缰。 两匹战马“希律律”的暴叫,前蹄人立而起高高的悬在空中,许久之后才擦着高枫的鼻尖落下,惊出了他一身冷汗。 “来,给你介绍一下……” 白宝指着高枫刚要说话,就看见短发男子从马上跳下来,屁颠屁颠的跑到方雨薇跟前:“呦,真是有缘啊!在燕京城都有日子没见了,想不到在洛水见到了!” 白宝苦笑着摊摊手,突然看看高枫又看看那个短发男子,突然大笑起来。 短发男子一头雾水:“宝爷,我和方雨薇打个招呼,这有什么好笑的?” 白宝指指高枫,又指指短发男子:“撞衫了!” 高枫大光头白色老头衫的造型,已经算是够土鳖了,短发男子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居然是上身一件白色老头衫下面套一个花里胡哨的大裤衩,光着脚丫子站在草丛里。高枫注意到,他斜背着一把猎枪,左臂上绑着一块生牛皮,估计天上盘旋的那只金雕就是他的。 短发男子看看高枫的老头衫,不禁莞尔:“呦,真是撞衫了!” 他冲着高枫笑了笑:“穿个老头衫就敢和孔雀河公主同行,有点意思!” ------------ 第一百零四章 身价不菲的鸟笼 老头衫大裤衩光着脚丫子,如果不是背上那杆装饰奢华的猎枪,高枫肯定以为这是位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眼前这位徐大少的打扮还真是让高枫耳目一新。 燕京城的大少们怪癖多,高枫早有耳闻。这个传统由来已久,清朝末年的时候,八旗贵胄们就经常打扮成叫花子招摇过市,放着家里的燕窝鱼翅不吃,非要像穷棒子一样,蹲在街头喝大碗茶吃烂肉面,觉得这样才过瘾。 燕京子弟一向有自得其乐的习惯,只要自己开心,压根就不理会别人异样的眼光。 “宝爷,你家的兔子也太滑头了!” 徐大少看着金雕再一次扑空之后,无奈的摇头。 白宝笑道:“你那鹰都快养成猪了,鹰这个东西就得熬,不但要熬它的野性,还得熬它的脾胃,鹰就得饿着养,喂饱了就不抓东西了。” 徐大少扯起老头衫的下摆擦擦额头的汗,辩解道:“我怎么没饿它,昨天开始就没给它吃东西。” 白宝笑道:“饿一天两天顶什么用?今天我帮你给它刮刮油,你看你喂的,这鹰都胖成什么样了!” 说罢,白宝从身后的皮囊里取出一个个的小肉团,递给了徐大少:“拿这个喂它。” “这是什么?” “垫子,给鹰刮肚子里的膘。” 高枫凑过去一看,这些核桃大的肉团只是表面一层包着薄薄的牛肉片,里面则是成团的谷草。 “鹰吃这个?” 高枫不解道。 “鹰吃东西是生吞,‘垫子’一般是用谷草或者是毛麻裹上肉做成的,这个东西进到鹰的胃里,能把它的胃给撑住,令它感觉不到饥饿也吃不下别的东西,同时能促进它的肠胃蠕动……这个在行话里叫做‘下轴’,等到‘垫子’表面的肉被消化掉之后,鹰就会本能的把里面的谷草和毛麻吐出来,同时把胃里的脏东西带出来,这个叫做‘甩轴’。反复几天之后,鹰就饿瘦了,捕猎的**就会大大增强,而且多余的肥膘被减掉之后,鹰也会变得更加凶猛矫健。” 说罢,他对徐大少道:“喂几天‘垫子’之后,给鹰喂泡过水的肉,在多捞几次水给它清膛压膘。” “记住了!” 徐大少连连点头,然后一抖手臂,金雕扇扇翅膀飞到一旁的用碗口粗的木头包着麻绳做成的“”鹰杠”上休息。 远处河滩边的草丛里,白涛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跋涉,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不停的拍打,过不多时,一只野兔跳了出来,昏头昏脑的向高枫、白宝等人的方向冲了过来。 白宝不慌不忙的打了个口哨,一只身形小巧的灰褐色“桃花垛子”从空中钻了下来,仿佛是有预感般的迎头堵住野兔逃跑的方向,钢钩般的爪子狠狠的****野兔的脖子,然后振翅而起飞向正在“打草惊兔”的白涛,将半死不活的兔子从空中丢下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白涛喜滋滋的将已经摔死的兔子捡起来,伸开手臂让“桃花垛子”落在上面裹的牛皮上。然后架着鹰得意洋洋的回来。 徐大少看看那只趾高气扬的桃花垛子,再看看鹰杠上那只冷眼冲天的金雕,越开越是沮丧,冲着那只金雕恶狠狠的道:“操,连个‘桃花垛子’都干不过!今儿就把你给烤了下酒!” 众人在一旁哄笑不已,白涛更是丢了竹竿抱着肩膀如鸬鹚般的奸笑。 “桃花垛子”是雄性灰背隼的俗称,雌性的叫做“马莲”这种隼在北中国非常的普遍,调教好的“桃花垛子”也不过是几百块钱一只,撑死了超不过一千块,而金雕则属于非常罕见的珍稀品种,一只好的金雕价格动辄数十万。金雕被“桃花垛子”比下去,确实是属于很没面子的一件事儿。 “放我这,我帮你好好的调理调理,俩月之后你过来取。” 白宝笑着道。 徐大少转嗔为喜道:“那就有劳宝爷了,过几天我再给你弄几坛子好酒来。” 白宝笑道:“又偷你家老爷子的好酒?” 徐大少尴尬的笑了笑:“老头子现在脑子已经糊涂了,一阵明白一阵迷糊,医生让他戒酒。他当年藏了那么多的好酒,不喝也是浪费。” 说罢,他嬉皮笑脸的问道:“宝爷,我来洛水之前,老爷子那阵儿脑子还清楚,他让我问问,你帮他铸的那把剑怎么样了!老头子一直惦记着这事儿呢!” 白宝冲着徐大少狡黠的笑笑:“你家老爷子,那是最地道的一个人,从来不会让人白出力的,说吧,他老人家这次送我点什么?” 徐大少脸一红,强辩道:“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头子现在脑子都糊涂了,他就让我把那把剑带回去,别的啥也没说。” 白宝沉静如水的道:“既然老爷子都糊涂了,那就别让他玩宝剑了,万一伤了他老人家,那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徐大少黑着脸道:“别啊,老爷子一再嘱咐,说是宝剑拿不回去,我也就甭回去了。” 说罢,跺脚道:“宝爷,我算服了你啦,你呀,粘了毛比猴都精,一点亏都不带吃的!怪不得人家都说,奸商奸商,无奸不商……得嘞,老爷子送你一个道光年间内府造办处御制的鸟笼子,这下你满意了吧。” 一旁的白涛不以为然的插言道:“鸟笼子?我小叔的‘听竹山庄’里,没有一百个也有九十个,道光御制的有什么了不起的?满打满算不超过二百年的东西!” 徐大少冲着他屁股踢了一脚:“大人说话,小屁孩插什么嘴?我家老爷子送的鸟笼子,能是一般二般的货色吗?” 说罢,将车钥匙丢给白涛:“去,从后备箱里把装鸟笼子的木箱子搬过来。” 白涛悻悻的嘟囔着:“才比我大几岁啊,都来充大辈儿!” “听竹山庄”占地面积超过千亩,高枫来了几趟还有好些个地方没有逛过。白宝带着高枫、方雨薇等人走向听竹山庄的回廊,那里挂着成串的鸟笼,一个个制造的精巧之极。各种鸟儿的鸣叫声悦耳动人,毛色更是润泽光亮,看得出来白宝对这些鸟的照料是极为用心的。 “这鸟笼子虽然小,但是讲究多极了。一般来说,南方北圆,南方的鸟笼子一般作成方形,而北方则喜欢做成圆形……” 白宝有意无意的给高枫普及鸟笼子的知识,从他的讲述中,高枫了解到。在清朝民国时期,鸟笼和鼻烟壶是最著名的两种工艺品。工匠们在这小小的笼子上显示了竹编、錾刻等高超技艺。尤其是清朝的时候,天之贵胄的王爷贝勒们被皇帝当猪养,不奉旨不许离京,只许他们吃喝玩乐不许他们掌握实权。而这些王公们也只得用奢靡的生活来麻醉自己,同时也向皇帝表明自己没有异心,只求个荣华富贵即可。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清朝的王公大臣将鸟笼子这样的小玩意发挥到了极限,竹子、乌木、黄铜、黑铁的鸟笼子那是最稀松平常的,银制、花梨、紫檀、象牙、玳瑁的鸟笼子比比皆是。更有人用把几种珍稀材料都拿来使用,玳瑁的笼腔、象牙的笼底。 鸟笼整体的材料还不足以彰显它的贵重,京师贵胄们就开始在配件上下功夫。一般来说,配件大致分为:鸟钩、鸟杠、盖板、鸟食罐这几部分。 鸟钩一般是铜质,有钱人则用银夹紫,样子做成鸳鸯形状,讲究的盖板必须是用纯手工雕刻出来,用象牙、玳瑁等材料精工细作,而且要求每个图案都要不同,要做到蝎子拉屎独一份。 鸟杠是让鸟累了休息,或者是让鸟儿站在上面歌唱的一根细圆棍,要求形状大小都合适,让鸟儿抓着很舒服,普通的是竹木材料,好一点的也是以象牙居多。 鸟食罐的大小一般和酒盅差不多,这个是一个鸟笼子中最显身份的东西。一般以瓷器和石器为主,好的鸟食罐用的瓷器必须是手工拉坯,不用一点的机器设备。最讲究的人,鸟食罐用的都是历朝的官窑,一个青花官窑的鸟食罐价格就得上万,如果是完整一套的,到了现在的市场上起码也得十几万。 高枫听的不禁咋舌,如果一个清朝内府制造的鸟笼子,采用的又是象牙、玳瑁、紫檀等名贵材料,再用“银夹紫”的鸟钩、象牙的鸟杠、官窑的青花鸟食罐……一个笼子不得上百万啊! 白宝事无巨细的侃侃而谈,高枫则像一块海绵一样,贪婪的学习着其中的知识。能碰到白宝这样的良师益友,能将自己所学这样毫无保留的传授,高枫觉得实在是太幸运了。 “大少,你的宝贝。” 白涛扛着一个大木箱子,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徐大少笑着道:“涛子,你小子别不服气,让你搬箱子是看得起你!这个鸟笼子,原先可是王世襄大师的藏品,你小子能看一眼都算是运气了!” 话一出口,满座皆惊。 连见多识广的白宝都惊呼道:“王大师?莫非这是京城第一玩家王世襄大师的珍藏?” ------------ 第一百零五章 虎骨鸟食罐 高枫最近恶补了一阵子中国历史,对著名藏家也颇为了解。王世襄是国学大师,尤其是对古玩有极为高深的造诣,号称“京师第一玩家”王世襄先生一九四一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研究院,获硕士学位。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国民政府教育部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驻平津区办事处任助理代表,清理追还抗战时期被敌伪劫夺之文物。一年中,经过侦察调查,奔走交涉,追还、征购数批文物,总数达两千馀件,一律由故宫博物院接收保管。 一九四八年王世襄被派赴美国、加拿大考察博物馆一年。期满后,拒绝了弗利尔美术馆、匹兹堡大学的聘请,返回故宫任原职。王大师的拳拳爱国之心令所有人为之感动。 大师一生酷爱古玩,射猎种类遍及家具、漆器、竹刻、工艺、则例、书画、雕塑、乐舞、忆注、游艺、饮食,大师对玩鹰、训狗、养鸽子、斗蛐蛐都颇为钟爱,对美食更是有极深的造诣,他不但懂得吃而且精于烹饪。这一点倒是和白宝有几分相似。王大师玩的多是民俗的东西,却偏偏把俗文化玩到了大雅之堂,只可惜王大师一生命运多舛,在特殊年代多次受到打击。即便如此,他还是冒死保护了珍藏的大批古玩。天知道,在那个特殊年代,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这个鸟笼,是王老在建国初期,花了二十块钱从一个老妇人手中收来的。当时已经破烂不堪,被老妇人拿来给孙子养麻雀玩,王老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一点点的整修才恢复了旧貌。当年王老和我家老爷子一起被打倒发配劳动,俩人就那么认识了。改革开放之后,我家老爷子官复原职,王老到我家做客,看中了我家老爷子养的那一对儿‘雨点’鸽子。我家老爷子不肯割爱,王大师万般无奈才拿这个鸟笼子给换走了。” 王世襄一生爱好广泛,相比之下,他尤其是对养鸽子更是情有独钟,遇见心爱的鸽子哪怕是倾家荡产也会弄到手。 钉的严严实实的木箱被打开,白宝小心翼翼的取出一个鸟笼子。 美,真美,美极了! 高枫看见这个鸟笼,不禁由衷的赞叹。通体的笼腔是用竹子皮做的,经过一两百年的把玩,黄绿色的竹子上面完全被一层油润的包浆笼罩,红彤彤的好像是有了生命一般。银夹紫的鸳鸯嘴鸟钩,原本银光闪闪的颜色也罩上了一层黯淡的包浆,不但没有失去原本的光泽反而多了几分的沉稳、内敛。 每一根笼轴都同样的粗细,转动起来丝毫没有晦涩之感,尤其是里面的鸟食罐更是雕刻的美轮美奂,精致到了极点。 “怪不得能入王世襄大师的法眼,真是好东西啊!” 一向对古玩没有特别爱好的白涛,也发出了惊叹,眉间的痦子也不自然的抖动起来。 “这个太贵重了,我还真不敢要了!徐大少,你把这个鸟笼子原封不动的带回去还给老爷子,就说我谢谢他的好意,只是东西过于珍贵,我不敢收!” 白宝看罢,不动声色的把鸟笼子放下。 “宝爷,你就安安心心的收下,我家老爷子说了,他是个粗人,行军打仗还算内行这品鉴古玩就一窍不通了,好东西放在我家老爷子手里,他说那是王八吃大麦,全给糟践了……我倒是想要,我家老爷子不肯给我,说要是给了我,没准哪天就被我仨瓜俩枣的就给贱卖了!老爷子就相信你,说东西交到你手里,甭管你是自己留着玩,还是转送他人,都不会糟蹋了好东西也不会所托非人,他对你最放心……宝爷,我家老爷子就和你见过两次,可他对你是赞不绝口,可他一见了我就来气,我都怀疑,你才是他亲生的儿子!” 白宝听完哈哈一笑:“那我就不客气了,恭敬不如从命!大少,你也比心疼了,我前一阵子做了一张角弓,送你啦!” 徐大少立刻眉开眼笑:“那我这趟可没白来!” 一张传统弓的制造,程序极为繁琐,一张弓从开坯子到上胶、描漆要经过十几道工序,历时数月甚至数年之久。传统弓不光是制造复杂,选料更是要求精益求精,牛角要选用上好的水牛角,牛筋必须是贴近牛脊背的那一条,胶水不能用普通的化学胶水或者是皮胶,而是要选用热带出产的民鱼的鱼鳔制造的鱼胶。 制造的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定,每年的十月中旬到第二年的三月上旬,温度和湿度都适宜的时候才能制造。 燕京城著名的弓箭老字号“聚元号”每张弓的制造周期起码是四个月,售价数千元一张,这还是对外销售的低档产品,定做的精品起码要提前三年预约。 “这笼子好是好,就是用牛骨做鸟食罐有点不够档次了!” 白涛拿着鸟笼子看了又看,一边看一边赞叹,看了许久之后觉得有些美中不足。 笼子里的鸟食罐是一套五个,表面染成了翠绿色,分别是用来两个用来盛水、两个用来盛食、一个用来盛沙,算是全套的一堂。用手摸上去在包浆的滑腻之下还微微能感觉到一点骨质的沙涩。 按说,这么高档的鸟笼子,鸟食罐起码是手工脱坯的青花官窑,甚至是象牙、玳瑁等名贵的材料,用牛骨做鸟食罐,虽然雕工精巧也算是精品,但毕竟材料上差了好几档。 高枫隔着鸟龙门看了看,伸手摸了摸之后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脱口而出道:“这是虎骨!” “虎骨?” 众人闻言皆惊。 “涛子,去把那张弓拿来给你许叔叔,再拿个放大镜过来!” 白宝吩咐道。 徐大少将信将疑的看了看高枫:“行啊,你能一眼就敢断定是虎骨?” 高枫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疑问,反正摸上去的时候脑子里就闪过这个念头,仿佛自己是多年的老猎人而且杀虎无数,对虎骨非常了解。 不多时,白涛取来一张描漆角弓,还有一个比钱币大不多少的放大镜。白宝将鸟食罐从笼子里小心的取出,先是放在掌心中掂掂分量。然后皱着眉头戴上放大镜仔细的看了又看,片刻之后把鸟食罐放在桌上,用一种好奇的眼光看看高枫,慢悠悠的道:“你如果不是出娘胎就浸淫古玩,那你就是个天生的怪物!” 一直在旁边观看却一言不发的方雨薇忍不住问道:“什么意思?” “这真的虎骨雕刻的!你们来看……” 白宝拿起鸟食罐给大家讲解,众人都像被掐住脖子的鹅,伸长了往前凑着看。 “虎骨的分量比牛骨、鹿骨都要沉重,而且质地也更坚实,你们都上手试试分量,看看有没有坠手的感觉……虎骨的透明度远高于其他动物的骨头,在放大镜下能看到层层叠叠的丝瓜瓤状纹路,而且虎骨性温拿在手里把玩一下会有发热的感觉……另外你们再看,俗话说,‘虎死血不死’,虎骨都有血纹,随着时间会变黑。而牛骨、猪骨等其他动物的骨头是没有血纹的,只有鹿角也会有血纹,但是鹿角的血纹比较弯曲而且较长,你们看看这个鸟食罐上的血纹,都是很短的放射状牛毛状……错不了,肯定是虎骨!” 众人听完,纷纷拿起按照白宝说的方法鉴别,果然是和牛骨、鹿角等材料不同。 白宝看看高枫,大惑不解道:“你看一眼摸一下就知道是虎骨,难道你有什么特别的鉴定方法?” 高枫自觉失言,只得打个马虎眼道:“我原先见过一个虎骨的杯子,手感和这个鸟食罐一样,所以就信口开河了。” 白宝半信半疑,却又不好再继续追问,而方雨薇则用赞赏的眼光看着高枫,嘴角挑出一丝迷人的笑意。 术业有专攻,人力有穷尽。白宝尽管见多识广,对古玩鉴赏的造诣很深,但是他也不是全能的,白宝鉴定书画是专长,对金石杂项也有所涉猎只是没有那么精湛的技艺。一生都泡在古玩中的白老爷子在帮高枫鉴定手表的时候,也得千里迢迢的从燕京城请松二爷来掌眼。 而高枫年纪轻轻,踏入古玩行更是才一年之久,就能一眼断定白涛捡漏买来的北魏陶俑是真品,而且斩钉截铁的断定是魏孝文帝时期的精品,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如果说,高枫专精陶瓷,那也勉强说的过去,但是他这次仅仅是看了一眼隔着鸟龙门摸了一下,就能一口咬定,鸟食罐是虎骨制造的,这就太令人惊讶了。 白宝对高枫不禁刮目相看。最初他觉得高枫就是个肯上进的年轻人,后来认为高枫是方雨薇的弟弟,于是爱屋及乌萌生了提携之意,可是当高枫表现出对骑射超人的天赋之后,白宝就不再敢以前辈高人自居。 而今天,高枫仅仅摸了一下就断定那个鸟食罐是虎骨的,真正令白宝悚然而惊了! 白宝一直被人视为天才,可是他自己却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成功全靠勤奋努力,甚至是自虐式的苦学,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难道,这个世界真有那种任何事情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奇才? 这种人,是不是应该叫做妖孽呢! 正当白宝出神的时候,突然听见高枫说了一句:“这东西不是道光时期的!” 白宝心中一惊,自己明明看过这个鸟笼子,无论是造型还是款识,确定无疑是道光年间清宫造办处的精品,而高枫却说不是道光年间的东西,难道自己打了眼啦? ------------ 第一百零六章 受伤 道光年间宫廷内府的财力大不如前,这个时期造办处就不大制造大型器物,转而在小物件上下水墨功夫。而这件鸟笼子的型制完全是依照当时内府造办处的图样制造的。 清宫造办处制作一件东西,首先是由宫廷画师取样,然后送交内务府大臣审核,内大臣提出修改意见,再由画师修改,内务府大臣认为基本过关之后,再呈报皇帝审阅。皇帝再次提出修改意见,转发宫廷画师再次出图样,反复在三之后才定稿交付造办处下属的作坊制造。 因为审核过程繁复,所以一旦图样定下来,都会在内府留下图纸,每张图纸都会制作多件同样的物品,除了让皇帝本人赏玩之外,还要用来赏赐大臣和各个藩国。 这个鸟笼子的样子在清宫的内档中就有留存,而且还有完全相同的鸟笼子保存在紫禁城。 如果换个别人说这样的话,白宝肯定会不以为然,但是高枫说出来的,他却不能不当回事儿,毕竟这些日子以来,高枫妖孽般的资质令他多次惊叹。 “不是道光朝的?那是什么年代的?” 许大少好奇的问道。 高枫斩钉截铁的道:“笼子是道光的,虎骨鸟食罐是乾隆朝的。” 白宝思忖片刻之后,觉得高枫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清宫改造前朝旧物制作新玩物,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比如乾隆就曾经把北宋的汝瓷碗用金银重新镶嵌,当做了青花瓷坛的顶盖。 只不过乾隆时期内府制造的鸟食罐和道光朝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嘉庆道光朝很多器物是模仿乾隆晚期的风格,不像北宋汝窑和乾隆青花泾渭分明,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是旧物改造。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白宝盯着高枫的眼睛,将信将疑的问道。 高枫能够判断出鸟食罐是嘉庆朝的,原因极为简单。 当高枫的手摸到虎骨鸟食罐的时候,手表显示的时间是一七九四年,当时的皇帝还是乾隆呢! 高枫心里暗暗叫苦,自己的城府还是太浅了啊,怎么就脱口而出了呢? “对啊,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徐大少也逼问道。 高枫当着众人的面随口的一句话,却把自己逼到了墙角,如果说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就会被看做是大言炎炎欺世盗名之徒,这太丢人了! 突然,高枫脑子里灵光一闪,笑着道:“我是猜的。” “猜的?” 高枫笑道:“道光皇帝生性俭省,当了皇帝之后几乎足不出紫禁城,早年的游猎行为也基本杜绝……” 道光皇帝名叫爱新觉罗。旻宁,他早年酷爱游猎,箭法和枪法都不错,十岁的时候跟随祖父乾隆皇帝打猎,就开弓放箭射杀了一头鹿,乾隆大喜,赏赐给他黄马褂和花翎,十二岁跟随乾隆打猎,更是用鸟枪射杀了一头猛虎,深受乾隆的喜爱。 嘉庆十八年的时候,天理教攻打紫禁城,当时还是皇子的道光用鸟枪打死打伤天理教徒多人,守住了紫禁城。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等到道光当了皇帝之后,发现大清朝早已是千疮百孔,朝廷入不敷出,于是他一改早年的习气,节俭到了近乎吝啬的程度,而且在他当皇帝期间,几乎从来没进行过游猎活动,以至于作为皇家猎场的南苑都成了太监们的菜园子。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道光皇帝的龙袍打补丁,臣子们谁敢穿新衣服?皇帝不打猎,谁又吃了豹子胆,敢用虎骨这种材料制造器物? 高枫说出自己的分析,白宝听的频频点头,觉得这个说法合情合理,只是依然不解道:“那你是怎么判断,鸟食罐是乾隆朝的呢?” 高枫想起手表上的日期,又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些史料,顿时成竹在胸,淡然一笑道:“清史稿中曾经记载,乾隆五十八年的时候,当时年仅十二岁的旻宁跟随乾隆打猎,射杀猛虎一头,乾隆大喜,对十五阿哥颙琰说‘此子类朕’,命人将虎骨制成器物……大清历来有‘观圣孙’的传统,雍正皇帝之所以能登基,和康熙喜爱乾隆有很大关系。嘉庆登基之后,实权还掌握在太上皇乾隆的手中,而乾隆看重旻宁,这才有了后来的旻宁登基成了道光皇帝……而旻宁能够登基,和他十二岁射杀的那头猛虎有巨大的关系! “哦,你是说,那头虎被杀之后,虎骨就被做成鸟食罐以作为纪念?等到旻宁登基成了道光皇帝之后,重新做了笼子把原先的鸟食罐放了进来?” 徐大少问道。 高枫点头:“应该是这样。” 白宝哈哈大笑道:“虽然是猜的,但是猜的合情合理,而且和史料丝丝入扣,令人难以反驳。” 徐大少撇嘴道:“猜的啊?我是不太信。” 高枫平淡的道:“历史本来就是五分史料五分猜,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一直静静倾听不语的方雨薇眉头轻蹙,不悦的道:“徐大少,那你要怎么才能相信?” 徐大少刚要说话,就看见远处草丛里窜出一只土黄色的野兔,在草地中时隐时现,他灵机一动:“只要他能一箭射中那只兔子,我就信了。” 说罢,不由分说从桌上拿起一张传统弓丢给高枫:“接着。” “开什么玩笑?六七十米的距离,射中行踪诡秘的兔子……啊,真射中了?” 白宝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弓弦的轻响,一只羽箭嗖的一声飞出,将那只兔子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羽箭穿透了兔子,钉在了地上,箭羽在风中微微摇摆。 白宝最近看多了高枫惊人的天赋,尤其是对他的骑射功夫很是惊叹,但是他清楚的记得,高枫的臂力不行,最多能开七十磅的新式复合弓,而刚才的那张弓是一张用牛角牛筋制造的传统硬弓,一般人根本拉不开,更别说射中六七十米之外按照别扭的“8”字路线奔跑的野兔了! “高枫,你的手怎么啦?” 方雨薇惊呼一声,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将高枫的手指放在了嘴里吮吸,殷红的血顺着她的嘴角流下。 “涛子,快去拿碘酒药棉!高枫,你也真是的,这种传统弓怎么可以不戴扳指就开呢,手伤的怎么样?” 白宝看着方雨薇给高枫吮吸手上的伤口,心里有股莫名的酸涩。片刻之后,他苦笑着摇头,心里暗暗骂自己吃的哪门子干醋? 方雨薇和高枫,人家俩可是姐弟啊!姐姐关心弟弟,有什么不对吗? 但是,方雨薇的眼神中透出的那股温情,似乎又和姐弟之间的感情不同……万一,他们俩不是姐弟,那又该怎么办? 白宝的心重新又悬了起来。 白涛拿来了碘酒和药棉,方雨薇一把推开他,亲自给高枫擦洗伤口,确定不流血之后,抹上碘酒仔细的用药棉和棉纱包扎。 伤口很深,皮肉翻开几乎见骨,方雨薇心疼的眼泪几乎要掉下来,一边给高枫包扎一边不时用冷眼扫视徐大少,看得他心里一阵阵的发毛发憷。 白宝作为“听竹山庄”的主人,只得出来打圆场,他看看高枫的手已经包扎好,就转移话题道:“雨薇,你怎么突然到洛水来了?我前几天不是听说,你要办一场大型的珠宝发布会吗?” 方雨薇帮高枫裹好了伤口,这次抬起头道:“我在燕京,碰巧遇见了高枫,就跟着他过来玩玩。发布会的事儿就别提了,提起就来气。那个混血名模黛希儿,原本说的好好的,结果突然就通知,这几天来不了啦,连个合理的解释都没有,而且还没说什么时候能到……要命的是,我们老早就发出了消息,说是黛希儿会亲自参加发布会的走秀,各大媒体都是冲着她里的,她可比我们公司坑苦了。” “黛希儿?雨薇,你和她很熟吗?” 一旁的徐大少插言道。 方雨薇看见他就火不打一处来,如果不是他猛然丢给高枫一张弓,又出言相激,高枫怎么会受伤,于是没好气的哼了一声道:“不认识,只是通过她的经纪公司联系的。说起来,这还是世界第一流的经纪公司,也这么不靠谱。” 徐大少长舒了一口气道:“既然是这样,我就放心了。那个黛希儿的背景太复杂,你千万别和她搞在一起。” 正所谓关心则乱,白宝看见徐大少的表情,立刻紧张起来:“噢?说说看。” 徐大少压低声音道:“黛希儿和犹太复国主义者以及很多雇佣兵组织都有密切的往来,背景深的很。” 白宝突然笑了起来:“你就扯淡吧,以色列都建国半个多世界了,犹太还复什么国啊?” “我说的不是以色列人,而是非洲的犹太组织!你应该知道海尔塞拉西皇帝吧?” “知道啊,埃塞俄比亚末代皇帝,号称非洲的犹太雄狮,后来被手下人推翻给杀了。他是黑人啊,和黛希儿有什么关系?黛希儿是白人!” “我的哥哥啊!黛希儿就是海尔塞拉西皇帝的曾孙女,她是白人不错,可那是三代混血之后皮肤才变白的!” “海尔塞拉西都死了三十多年了,难道黛希儿还想冒天下之大不韪复辟帝制吗?” 高枫也来了兴趣,插言道。 ------------ 第一百零七章 所罗门王的戒指 徐大少听到高枫的话,很是不以为然,他淡淡的道:“海尔塞拉西皇帝是死了三十多年了!可你别忘了,从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的私生子孟尼利克一世算起,他们的家族统治这个国家长达三千年之久,一直被当地人视作神明的象征!他们的祖先所罗门王是被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三大天启宗教都当做圣人和先知……在咱们外人看来,复辟帝制是落后和可笑的,但是在埃塞俄比亚,忠于塞拉西家族怀念海尔塞拉西皇帝的人,还大有人在!政治,永远比普通人想象的复杂的多,历史也不是只有直线前进这一条道路!””徐大少冷冷的白了高枫一眼:“况且,据说她手里还有一件圣物!” “圣物?什么圣物?” “还记得你在中学课本中里学过的那一课,《渔夫和魔鬼的故事》吗?《天方夜谭》故事中曾经出现过的,所罗门王封印魔鬼的戒指!” 方雨薇和白涛听完,险些笑喷:“什么年月了,还有人信这个?” 一旁的高枫却笑不出来,他可是亲自见过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自己的骑射功夫,正是来源于此! 海尔塞拉西皇帝的一生极为传奇,他的皮肤是黑色的,但是他却不认为自己是黑人,而以犹太人自居。这一点也不算错,他的祖先孟尼利克一世本来就是犹太国最伟大的国王所罗门王。 皇帝年轻的时候致力改革发展经济和军事,国家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而古老的埃塞俄比亚也成为非洲大地上,唯一的**国家。海尔塞拉西皇帝获得了所有黑人的崇拜,甚至在遥远的中美洲,海地人甚至创立了一种新的海尔塞拉西教,把他当做神明膜拜。 二战爆发之后,海尔塞拉西皇帝组织坚决的抵抗,令傲慢的墨索里尼寸步难行,最后居然动用了毒气来占领了埃塞俄比亚。皇帝流亡伦敦之后,继续遥控指挥抗击侵略者的战斗,他把所有成年的儿子都派回国组织游击队,到了二战结束之后,他所有成年的儿孙全部战死在东非高原。 到了这个时候,海尔塞拉西皇帝的名声达到了鼎峰,他在整个黑非洲的声望无人可及,被尊奉为“犹太雄狮”只可惜盛极而衰,老皇帝晚节不保,年老的时候穷奢极欲终于被手下人杀死,在他临时的时候,还被人威逼说出所罗门王戒指的下落! ?天已黑透,老式路灯散发着熏黄的暖光,高枫提着个鸟笼子,背着一张一百一十磅的马修斯怪兽r8,袋子里装着一个北魏的陶俑和一个汉玉扳指,轻轻的推开大门。 鸟笼就是徐大少从燕京城带来的那个道光朝内府制造的,按照白宝的说法,算是他庆贺高枫的“集古斋”开业送的礼物,马修斯怪兽r8是搭头,送给高枫玩的。北魏歌舞伎俑是白涛送的,也是庆贺“集古斋”开张的礼物,这也是古玩行的老规矩。这个陶俑就是当初,白涛在古玩城捡漏花两千块买来的那个,白涛送这个当做礼物也算是有心了。 至于那个汉玉扳指,则是徐大少送的,算是给高枫赔礼。 “怎么才回来?你的手怎么啦?” 刚一进门,高枫就看见屋内的灯都亮着,母亲董晚晴就站在自己眼前。 高枫轻描淡写的道:“跟朋友学射箭,弓弦割破了皮,已经抹了药啦,没事儿。” “以后小心点,让我看看伤的重不重!” 董晚晴心疼的埋怨道。 高枫笑着宽慰道:“就擦破了一点点皮,而且已经上了药,没事儿的!” 董晚晴不放心,非要看看但是高枫的手包着厚厚的棉纱,又不能拆开看,只得怜惜的摸摸高枫的光头:“好端端的剃个秃瓢,搞的像个和尚一样,你是越大越不让人省心!” “老太婆,儿大不由娘,该是让他找个媳妇管管的时候了!” 高跃进从房间里走出来:“小子,要不要吃点东西?天天在外面吃饭,又不卫生营养也不够。” 高枫笑道:“我已经吃过了,你们都去睡吧,明天一早,你们还得去店里开门呢。” 董晚晴再三的问道:“手上的伤,真的没事儿?” 高枫再三的保证:“没事儿,就是破了块皮而已。” 董晚晴还是不放心,走回房间翻箱倒柜的找出一堆口服、外用的消炎药、云南白药的药粉,追到了高枫的房间里叮嘱道:“这大热的天,出汗多小心感染。别小看了这些小伤口,一旦感染了,麻烦着呢!” 高枫笑着点头,把所有的药都放在了床头柜上。董晚晴逼着高枫吃了两颗口服的消炎药,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回自己的房间,嘴里还念叨着:“还是老头子说的有道理,该让这小子娶个媳妇收收心了。” 手疼的钻心,高枫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刚被弓弦割伤的时候没觉得怎么疼,就是出血不少,被方雨薇的含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温暖的感觉令高枫有些心动神摇,更是忽略了手上的疼痛。 等到上了药止血之后,就觉得拇指疼的厉害,回到家里之后就更是疼的难忍。 既然睡不着就得找点事情打法时间,高枫躺在床上,打开了挂在墙上的液晶电视,半夜的节目除了声嘶力竭叫卖假货的电视购物,就是各种昏黄的老电影。 高枫百无聊赖的随便换台,电视里闪现出一个人影,他看了一下觉得面熟,仔细看了一下,原来是那个饰演皇帝的人是年轻的梁家辉,而和他演对手戏的则是大名鼎鼎的刘晓庆。 李翰祥版本的《两宫皇太后》拍摄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高枫没想到,梁家辉居然在那个时代就出道了。 “六爷,您那个扳指可真好啊,能不能让小的开开眼?” “放肆,这是太祖爷努尔哈赤的宝贝,你一个小小的太监,竟然敢向本王索要?” 电视里传来恭亲王和安德海的一段对话,这令高枫突然一惊。 高枫自从在梦境中穿越到了清末,从谭嗣同手中得到了那个扳指之后,就发现自己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但力量倍增,而且对野生动物的习性也了如指掌,比如今天开工射兔子的时候,自己本能的就知道兔子奔跑的路线,似乎是那只兔子奔着那只箭撞上去的,而不是自己瞄准射的! 莫非,自己的变化就来自那个扳指?高枫的记忆中,似乎在哪本书上看过一篇关于努尔哈赤的玉扳指的记载。 高枫急忙打开电脑,搜索努尔哈赤的扳指,在史料的一鳞半爪中,高枫获悉,在满人中一直有个传说,说是努尔哈赤年轻的时候曾经外出游猎,回来的时候拇指上就戴了个翡翠扳指。 据努尔哈赤自己的说法,这枚扳指是一个神女送给他的,只要戴上它就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而从此之后,努尔哈赤的命运确实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一个四处奔逃衣食不全的浪子,一跃成为整个东北的主人,建立了后金。 努尔哈赤曾经说过,谁拿到这枚扳指,谁就是他的继承人。有一次努尔哈赤受伤,幼子多铎在一旁伺候,努尔哈赤心里感动就把扳指赐予给他。后来努尔哈赤死了之后,四大贝勒争立,年幼的多铎曾经说过“我亦当立”凭的就是这枚翡翠扳指。只不过四大贝勒谁都没拿他当一回事儿。 多铎死后,扳指落到了多尔衮的手里,后来多尔衮死后,翡翠扳指被当做陪葬品埋入墓穴,顺治帝福临亲征之后痛恨多尔衮对他掘墓鞭尸,翡翠扳指再次落入满清宫廷。道光帝临死之前,痛惜最疼爱的六子恭亲王没有能够继任,把象征满洲皇权延续的翡翠扳指传给了他。大太监安德海觊觎这枚扳指,通过慈禧太后给弄到了手。恭亲王大怒,联合慈安皇太后杀了安德海,扳指再次进入清廷。直到光绪戊戌变法之后,这枚扳指诡异的失踪了。 看了这些史料之后,高枫才恍然大悟,自己在梦境中穿越到清末,被谭嗣同当做维新党的同道,托大刀王五将这枚扳指交给了自己。他的用意原来是希望如果变法失败,光绪被废黜,高枫可以凭借这枚扳指联系流亡的维新党人,另立新君,继承维新事业! 只可惜,谭嗣同所托非人,高枫拿到扳指的当天,就大梦初醒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怪不得自己的力量倍增,而且能精通狩猎技巧,原来是获得了努尔哈赤的能力! 努尔哈赤年轻的时候被大明太师李成梁看中,做了他的亲兵队长,而李成梁看重的就是努尔哈赤惊人神力和弓马娴熟。努尔哈赤又在深山密林生活了许久,靠狩猎为生,自然通晓野兽的习性。 那枚看起来不起眼的扳指,没准还真是一件宝物呢! 那么,比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名声大了千百倍的所罗门王戒指,又该是怎么的一件圣物? 高枫不由得对那枚传说中的圣物憧憬起来,神话故事中的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时的闪现! ------------ 第一百零八章 那一箭的风情 电脑中的风扇还在发出嗡嗡的响声,屏保上的图片时而是美女时而是风景,高枫却已经趴在电脑桌前沉沉的睡去,身上披着一张薄薄的毛毯。 桌旁放着一尊动感十足的北魏歌舞伎俑,这是白涛为“集古斋”开张送的礼物,高枫和白涛也是通过这尊陶俑才认识的。 靠在电脑桌边,放着一张充满科技感的马修斯怪兽r8的高速复合弓,这种弓通过两个合金偏心轮能令使用者省力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八十,拉力有八十磅、九十磅、一百磅、一百一十磅四个档位,通过三条颜色各异的瞄准线测距取准,同时配备了六倍光学瞄准具。 弓的旁边是配备的三壶箭,箭杆都是采用碳铝材质,箭头则各不相同,一壶是狩猎用的宽头刀片箭头,这种射入猎物体内,刀片型的宽头箭头会随着猎物的运动切断猎物的肌肉和血管,造成大出血等严重的二次伤害,一壶箭簇狭长箭头沉重的破甲箭,这种箭头的穿透能力超群,能撕破犀牛、大象等厚皮动物的皮肤,深入内脏,如果射中体型中等的动物则可以一箭射穿。在狩猎爱好者的网站上,经常有人发布用这种箭头将水鹿、野猪一箭射个透心凉,箭矢从一侧进入从另外一侧穿过。当然,这种箭矢还具有良好的穿甲效果,能轻易的射透水泥墙壁或者是古代的盔甲。 这两种箭矢都是比较常用的,每支箭的价格大约在十元到十五元之间,在桌上还放着一壶寒光闪闪的三犁飞鹰箭头。 这种箭矢的前端是一个小小的圆锥形箭头后面则铰接着三个三角形的刀片,刀片紧贴在合金箭身上的凹槽中,平常时候几乎看不见。但是当箭矢射中猎物的时候,随着箭头和猎物身体的接触速度下降,而贴服在箭身上的三个刀片则受惯性驱使保持原有的速度,两者合力的结果是箭头射中猎物体内的同时,三个刀片弹出深深的插入猎物身体内部造成致命的杀伤。三犁飞鹰箭头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它完美的将穿透力和杀伤力合二为一,成为猎人手中不亚于枪支的大威力杀器。 现代科技让古老的弓箭焕发了青春,射程和杀伤力都不是传统的牛角弓和桑木长弓可以比拟的,在狩猎者的网站上,用现代复合弓杀死半吨重的野牛和棕熊的视频比比皆是,而且往往都是一箭毙命。 在古代,一个优秀的弓箭手需要长达数年时间的培养,而且为了拉开沉重的硬弓,常年的训练令他们的脊柱骨都发生了严重的病变。而白宝送给高枫的这张复合弓,虽然最高拉力只有一百一十磅,但是力量经过偏心轮的放大,实际上产生的力量远远超过古代任何时期的强弓。而且现代复合弓的材料都是碳纤维和合金材料,外界温度、湿度的变化对它的影响都不大,不像古人打仗的时候,经常因为高温或者潮湿,令弓弦变软甚至是连接弓体的胶水自动溶解。 高枫趴在电脑桌前发出轻微的鼾声,隔着眼皮能看出他的眼珠不停的在转动,手表发出轻轻的“滴答”声,上面的时间显示:公元四九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此时的高枫早已进入了梦境,耳旁朔风猎猎,只是声音听起来却有些虚无缥缈似乎从云端飘落,空灵中透出诡异。 这种声音高枫很熟悉,每次进入那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中,自己听到的声音都会发生变化,再低头看看手腕,手表已经消失无踪,高枫确定自己是进入了梦境。只要自己进入梦境之中,手表就会不翼而飞。 眼前是一片荒草和黄土,狂风卷起沙土打的脸上生疼,高枫暗暗叫苦,为什么自己总是穿越到冬季?而自己在入梦之前却在夏季,自己只穿着短袖t恤和牛仔裤! 没有温室效应的古代,冬天冷的怕人,高枫披着一张毛毯瑟瑟发抖,幸亏了这张薄毯子,否则的话高枫用不多久就会被寒风活活冻死。 肯定是母亲看到自己趴在电脑桌前睡熟了,给自己披上了一张毯子。 高枫检查了一下,自己随身携带了一张马修斯怪兽r8速射复合弓,还有三壶碳铝箭以及放箭用的撒放器,一个随身的塑料袋里装着口服消炎药和碘伏、云南白药。 必须尽快找到藏身的地方,否则在这透骨寒风之中,用不多久人就会被冻的失去知觉,甚至会因为身体被冻的肿胀而产生一种虚假的温暖感,令人沉沉睡去从而再也醒不过来。 高枫用毯子把身体尽可能的裹起来,顶着北风艰难的前行,渐渐的风小了一点,太阳从厚厚的云层中钻了出来。高枫找了个背风的土坡,用荒草和枯树枝生了堆火,烤了一阵子才觉得身上暖和了过来。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什么年代?高枫看看空阔寂寥的荒原,欲哭无泪,自己不会穿越到史前时代了吧? 草丛里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高枫本能的抽箭在手张弓搭箭,“嗖”的一声响,一只胖乎乎的沙斑鸡应声而倒,被一箭硬生生的给钉在了地上。沙斑鸡的学名叫做斑翅山鹑,这个名字很少有人知道,但是它的绰号“傻半斤”却在北方人所共知,沙斑鸡体重大约半斤左右,飞翔能力很弱,生性好奇不知道怕人,被人用石头砸一下不但不飞走,反而会站在一旁看着。这种禽类在北方极为常见,而且很容易捕捉。 半个小时之后,高枫开始吃烤鸡,只可惜没有任何调味料的烤鸡实在是难以下咽,高枫几乎是闭着眼睛生吞下去的。 不知道时间不知道地方,除了风声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除了黄土和荒草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景物,这样的环境令人几乎要发疯。随着太阳渐渐偏西,高枫的心也不自觉的紧缩起来,给火堆里加了几把柴草,火烧的更旺了些。 吃了没油没盐的烤鸡肉,高枫觉得干渴难耐,极目四望也没有看到任何有水的迹象,连个小河沟、烂泥塘都看不见。在北风和篝火的双重夹击之下,高枫的嘴唇迅速的干裂,不多时就开始渗血。 找水,找水,高枫披着毯子举着火把把吃剩下的半只烤鸡装在随身的背包里,离开避风的土坡,漫无目的的四处梭巡,唯一的想法就是尽快找到水。 没有食物,人可以坚持七天,没有水喝,三天之内就必死无疑,而在这个又干又冷的地方,高枫绝对撑不到三天。 太阳快要落山,高枫的心情愈加焦躁,突然他揉揉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前方,一座破庙赫然出现在视野之中。 有建筑物的地方,附近必定有水源,否则人就不可能生存,高枫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原来是一座荒废许久的山神庙,庙门上的描金神像早已斑驳脱落,只有点模糊的影子,高枫一脚踹过去,朽烂的木门轰然倒塌。 这座庙的形制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四合院,外面有土墙,里面的建筑废弃已久,神坛上的尘土足有一寸多厚,脚踩在地面上顿时烟尘四起。 高枫穿过前殿走到后院,惊喜的发现居然有一口井,试试上面的辘轳,竟然还可以用,木桶居然还没有腐烂。 井水清冽甘甜,高枫咕咕嘟嘟的灌了个饱,狠狠的打了个冷战。回到前殿之后,高枫用打火机点燃了荒草生了堆火,拆下山神像前面供桌的木头当做燃料。 突然,高枫警觉起来,在地面上发现了两排脚印,一排是大人的脚印一排是孩子的,脚印很新鲜,深深的印在地面上的尘土中。高枫从翡翠扳指上获得的猎人直觉开始发挥作用,他敏锐的感觉到神像下破旧的幔帐中似乎有动静。 高枫张弓搭箭,冲着幔帐下厉喝一声:“什么人?出来!” 里面显然有人,幔帐无风自动,但是却没有回音,高枫再次大喊:“再不出来,我就放火烧帐子啦!” “别烧,别烧!” 一个衣衫褴褛的妇人从幔帐中钻了出来,在她身后是一个瘦弱的小女孩。 俩人的衣服都是古装,上面补丁摞补丁,妇人的头发已经花白额头和眼角密布着鱼尾纹。 “求求你,饶了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逃了,求求你了!你要杀就杀我一个,这孩子虽然小但是能干活,她能帮你们洗衣服煮饭,她是被我逼着逃跑的,你就大发慈悲饶过她吧!” 妇人将小女孩紧紧的抱在怀里,不停的出声哀求。 高枫心中一阵酸涩,在这个时候,做母亲的依然会尽自己微薄的力量保护孩子,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 “你们别怕,我是过路的,没有伤害你们的意思,刚才我以为你们是坏人,说话太大声吓住孩子了,对不住了。” 高枫收起弓箭,温声细语道。 “娘,他说的是汉话,他是汉人,不是蠕蠕人。” 小女孩惊喜的叫了起来。 蠕蠕?高枫猛然想起,北魏的时候,北魏太武帝拓跋焘蔑视柔然,把他们称为“蠕蠕“,意思是卑贱的虫子,从此中原人就把柔然称为蠕蠕,这么说,现在应该是北魏了! 高枫突然想起,自己入梦之前,桌上摆放着一尊北魏陶俑,而这尊陶俑就是时间指示器,那么此刻应该是魏孝文帝当政的时期。 “现在的皇帝是不是孝文帝?” 高枫问道。 “孝文帝?没听说过,咱大魏的皇帝是太和皇帝。” 妇人怯生生的道。 高枫苦笑了一声,太和是拓跋宏的年号,而孝文帝是拓跋宏死后的庙号,现在他还活的好好的,别说是问一个乡间妇人,就是当着拓跋宏的面问一声,他自己都不知道孝文帝是何许人也。想想在另外一个时空,狗血电视剧中康熙的祖母一口一个自称“我孝庄”高枫就不由得好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也犯了这样低级的错误。 “娘,我饿。” 小女孩低声道。 “孩子,你忍忍,等天黑了,娘去给你偷点吃的。” 妇人无奈的安抚道。 高枫从随身的袋子里取出已经冰凉的半只烤鸡,小女孩一把抢过来狼吞虎咽,高枫低声提醒:“别急,烤热了再吃,吃凉的容易生病。” 小女孩顾不得许多,三口两口就吃的只剩下一只鸡腿,这次猛然想起什么,递给母亲道:“娘,你吃,好吃着呢!” “孩子,娘不饿,你吃吧。” 妇人吞了一口唾沫,勉强挤出笑容道。 一只沙斑鸡本来就没多少肉,而且还被高枫吃掉了半只,剩下的一点点几乎连鸡骨头都被小女孩吃干净,她意犹未尽的舔舔手指,生怕漏掉了一丝肉,看的高枫不由得心酸。 “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从哪里来?” 高枫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里叫什么名字,我们是被蠕蠕人抓的汉人奴隶,白天让我们给他们洗衣服煮饭,晚上……他们不是人,他们是畜生是禽兽!” 妇人哽咽起来,压低声音尽可能的不让自己哭出声,但是全身却不由自主的抽搐。 高枫心痛不已,他可以想象得出,中原女子被北方蛮族捕获之后的悲惨境遇,那种非人的折磨哪怕是想一想都会令人毛骨悚然! “我本来是想死,可是我要是死了小丫也活不成,可怜那时候她才五岁啊!我在那里呆了三年,他们也对我管的不严了,我带着小丫趁着他们不注意,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一路向东准备到敦煌去。” “这么说,敦煌现在还在北魏,大魏军队控制中?” 高枫继续问道。 妇人点点头:“我们听最近被抓的奴隶说,蠕蠕人正在攻打敦煌,不过久攻不下。我们想逃回中原去,到祖先生活的地方。我们祖上是洛水人,三代之前戍边才到了西边。” 亲不亲故乡人,听说她们祖籍是洛水,高枫就不由得产生了一股亲近感。 可是,自己孤身一人在这个纷乱的时代,能给与她们的帮助,充其量就是半只冰凉的烤鸡! “和尚叔叔,你能带我们去敦煌吗?” 小女孩眨巴着眼睛问道。 和尚叔叔?高枫习惯性的挠挠头皮这才恍然大悟,古人都是留全发的,像自己这样的秃瓢,只能是和尚才有的发型。 “叔叔不是和尚,叔叔这样……嗯,凉快!” 高枫笑嘻嘻的道。 “这么冷的天,和尚叔叔穿这么少,不冷吗?娘,和尚叔叔的衣服看起来好奇怪啊!” 好吧,怕了你啦,她还认定高枫就是和尚了,一口一个和尚叔叔叫的极为亲切! 哒哒哒高枫突然惊觉起来,远处隐隐有马蹄声,夹杂着人的嘶喊。高枫急忙抄起马修斯复合弓,小女孩扯住高枫的衣角:“和尚叔叔,不要丢下我们,我怕!” 高枫温声道:“别怕,叔叔去看看。” 妇人急忙拽住小女孩,俩人再次躲进了神像身后的幔帐中藏了起来。 高枫爬上土墙,看见不远处有三匹马飞快的跑来,其中一匹马显然是受了伤,跑的一瘸一拐,马匹喘着粗气,突然一个趔趄将马上的人狠狠的抛了下来。 “马旗牌,张医师落马了!” 一个穿着黑色甲胄的男子猛的勒转马头,倒转了回去。 被称为马旗牌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他也拨转马头兜了回去,他冲着穿黑色甲胄的汉子大喝道:“你和张医师快走,我给你们断后……奶奶的,这些蠕蠕狗还跟咱爷们耗上了!老子今天就料理了这些该死的虫子!” “马旗牌,蠕蠕狗有十多个,你一个人怎么能行?” “孔三狗,你跟老子废什么话,将军伤重不省人事,就等着张神医给他诊治,我老马的这条贱命算的什么?” 马旗牌怒喝一声。 哒哒哒远处又传来一阵人马的嘶鸣声,一群骑兵嗬嗬怪叫着冲了过来,马旗牌张弓搭箭瞄了瞄,射出的两支羽箭都落了空。 高枫在墙头上看的真切,那些柔然骑兵一个个面目狰狞,令人不解的是,在高枫印象中北方蛮族士兵的装备一向比较简陋,而这十多个柔然骑兵却穿着精致的锁子甲戴着制造精良的兽面头盔,上面的花纹极为精美。 嗖马旗牌射出的一支箭正中一个柔然骑兵的胸口,但是对方却只是在马上微微晃动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的怪叫着冲了过来。 嗖嗖柔然骑兵射过来几支羽箭,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那个张神医立刻就变成了刺猬,当时就断了气,穿着黑色甲胄的孔三狗目訾欲裂,抽刀在手咆哮道:“老子和你们这些蠕蠕狗拼了!” 马旗牌看着张神医中箭死去,悲愤不已,也抽出马刀怒吼:“老子宰了你们这些蠕蠕虫子!” 俩人催马冲击,但是战马早已狂奔多时脱力严重,不论俩人如何用力拍打,马就是跑不快。 柔然骑兵狂笑着,像是在看落入陷阱中的无助挣扎的野兽,那种笑声无比刺耳。 高枫的心突然抽搐起来,这种刺耳的狞笑自己也无比熟悉,记得在另外一个时空,自己十四岁那年,堵在校门口的小混混用拖鞋底抽自己脸的时候,他们也是这种肆无忌惮的笑声。 高枫张弓搭箭,马修斯怪兽上一支寒光闪闪的三犁天鹰箭头,三支隐藏的刀锋映射着落日的余晖,显得格外狰狞! ------------ 第一百零九章 惨烈的古战场 啪啪柔然骑兵纷纷张弓搭箭,马旗牌和孔三狗的战马立刻就被射成了刺猬,俩人被抛出老远摔了个七荤八素。 射人先射马,这些柔然骑兵显然是深谙此道! 柔然人在一个身材高大戴着狮面铁盔的将领指挥下狞笑着慢慢逼近。马旗牌和孔三狗爬起来,背靠背拔刀抽刀相向,紧张的怒视柔然人。 嗖一支劲矢奔着戴狮面盔的柔然将领面门而来,羽箭的速度快如闪电,他猝不及防只是本能的偏了一下头。 当一声金铁碰撞的响声过后,柔然将领怪叫一声从马上栽倒下来,羽箭射穿了铁盔从他的右边脸颊贯穿了进去,他疼的满地打滚,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瞬间头盔就被污血染红。过了一会儿,他就蹬蹬腿再也不动弹了。 三犁天鹰箭头的前端射穿了铁盔,将长达一寸半的合金箭头全部拉进了头盔中,余力又将他的颅脑开花,而随着箭头速度减慢,惯性令后面的三个刀片甩出,造成了更加严重的杀害。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产物,岂是五世纪的盔甲所能抵御的? 啪啪啪接连几声弓弦的轻响,又有三个柔然骑兵被射落马下,精良的铁盔和锁子甲,在二十一世纪的合金箭头面前显得无比脆弱,一百一十磅拉力的马修斯复合弓在偏心轮的加力下,令碳铝箭的速度快逾流星,撒放器的使用又最大程度避免了拉弓之后,因为射手的手指颤抖造成的偏差。光学瞄准具的使用,更是令射手的精准度提升到了古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柔然骑兵很快发现了墙头上的高枫,纷纷开弓还击,几支尽力十足的箭矢竟然钉在了高枫身边的土墙上,吓了他一跳。 二十一世纪的人凭借科技,能造出古人远远不及的弓箭,但是古人却将人的潜能发挥到了极限,尤其是这些自幼生活在草原上以游猎卫生的北方蛮族,几乎是从会走路的时候就开始骑马射箭,箭法相当精湛。 柔然骑兵一边射箭一边策马飞奔,向高枫藏身的山神庙奔来。高枫则以最快的速度开弓放箭,凭借从成吉思汗苏鲁锭上获得的骑射功夫,加上马修斯怪兽r8的高射速和巨大的杀伤力,高枫每一箭必有一人倒下。 “嗷嗷”一个柔然骑兵冲到离高枫不足五米的距离,被一支破甲重箭连头盔带脑袋射了个对穿,像根木头一样笔直的栽倒下来。 高枫从墙头上跳下来,单手一按马鞍飞跃到马上,双腿夹着马腹策马狂奔,柔然骑兵在他身后穷追不舍,高枫一边跑一边回头放箭。 柔然骑兵是向前追,几乎是在用胸膛来迎接飞来的箭矢,而他们开弓放箭还击的时候,双方的距离却较远,箭矢到了高枫身边早已轻飘飘的失去了力量。 高枫是兜着圈子跑,马旗牌和孔三狗看的真真切切,马旗牌惊呼一声:“这贼秃好俊的骑射功夫!” “这和尚穿戴古怪,不晓得是什么人!” 孔三狗忧心忡忡的道。 马旗牌不以为然的道:“只要是打蠕蠕狗的,就是咱们的朋友!孔三狗,看见那几匹没主的战马了吗?咱哥俩上马助那贼秃一臂之力!” “哥哥说的是!” 俩人翻身上马,抽刀追赶柔然骑兵。柔然人也不是铁打的,被射死了七八个人之后也早已胆战心惊,看到孔三狗和马旗牌怒吼着冲过来,剩下的五个人纷纷作鸟兽散。 高枫哪里肯放他们走,追着他们又是一阵连珠箭,四个柔然骑兵应弦而倒,高枫刚抽出一支箭准备将最后一个人射倒,就听见孔三狗大喊一声:“好汉,留个活口!” 高枫将箭头压低半寸,一只狩猎用的宽头箭“嗖”的一声飞了出去,狠狠的钉在了柔然骑兵的战马腿部,高速狂奔的战马当时就翻倒了出去,把上面的柔然骑兵摔出去老远,半天爬不起来。 孔三狗追上去,将摔的半死不活的柔然骑兵捆了个结结实实,马旗牌则冲过来翻着怪眼上下打量高枫许久,瓮声瓮气的道:“你这贼秃,弓马好生了得!” 高枫习惯的挠挠头皮,苦笑道:“我不是和尚。” “不是和尚?那想必是自幼的赖痢头?听你说话是中原口音,看你穿戴却不伦不类,你是哪里人氏?” 高枫只得胡编道:“在下祖籍洛水,祖上到塞北戍边……” 还没等高枫说完,马旗牌长叹一声:“想必你也是被蠕蠕狗掳走的汉人奴隶,在胡人地界长大学了一身的好弓马!怪不得你如此痛恨蠕蠕狗,打扮又这般古怪!” 高枫哭笑不得,这家伙的脑补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自己就说了一句话,他就能替自己编出这么一大段的履历。 不过想来,被柔然人掳走的汉人应该非常多,所以马旗牌才会这么猜想。 “啊,啊!” 孔三狗在审问被抓的柔然俘虏,不晓得这家伙动用了什么刑罚,俘虏的惨叫声惊天动地,震的高枫耳膜生疼。 片刻之后,孔三狗了过来,将捆成粽子的俘虏拖到山神庙的庙门口,重重的丢在一旁,没好气的道:“这狗杂种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好像他说的不是蠕蠕话。” 马旗牌看看俘虏,皱眉道:“这厮长的高鼻深目,红眉毛绿眼睛,皮肤白的像死人,倒真不像是蠕蠕胡狗,而且蠕蠕胡狗咱们见的多了,大部分都是牛皮铠甲,这厮的甲胄都是精铁打造的。” “既然问不出什么,干脆就宰了他!” 孔三狗抽刀在手,恶狠狠的道。 地上的俘虏见势不妙,不停的叽里咕噜的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看表情好像是在求饶。 “这狗东西到底是什么人?” 孔三狗自言自语道。 山门里突然传出一个女孩子稚嫩的声音:“他是突厥锻奴,他说的是突厥话。” 孔三狗被吓了一跳,抽刀在手警惕的转身,却发现说话的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女孩,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小丫,你懂突厥话?” 高枫问道。 小丫点头:“我和我娘,一直给蠕蠕人当奴隶,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就有突厥工匠打造兵器的作坊。我从小就会说突厥话。” 孔三狗大喜:“丫头,那你帮咱问问,回头到了军粮城,咱家将军重重有赏!” “能赏我两个饼吃吗?我娘还饿着呢!” 孔三狗和马旗牌哈哈大笑:“两个饼?咱军粮城里多的是粮食,每年被鸟雀叼走的谷米,你们娘俩十辈子都吃不完。” 小丫惊讶万分,无比憧憬的道:“这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地方?” 在孔三狗明晃晃的短刀威胁下,俘虏竹筒倒豆子立刻全招,通晓突厥话的小丫母女给了孔三狗很大的帮助。马旗牌和孔三狗的脸色越来越凝重,渐渐变得面容如铁。 “蠕蠕狗有三万之多,还有这些突厥锻奴帮他们打造攻城器具,军粮城恐怕危在旦夕啊!若是军粮城失守,敦煌也将沦陷,敦煌一带有十多万的军民百姓,恐怕都要陷入蠕蠕狗之手!” 马旗牌忧心忡忡的道。 孔三狗苦涩的道:“若是咱将军无恙,再多的蠕蠕狗咱也不怕,可将军身受重伤,张神医又死了,这可如何是好!” 马旗牌长叹一声,半晌无语,过了一会儿他没话找话,冲着高枫道:“贼秃,呸,呸,看我这臭嘴!这位好汉,老马是粗人,嘴上没把门的,您别见怪!今天承蒙好汉救命之恩,还不知道恩人姓名!” 高枫不愿在古代留下姓名,生怕影响了历史,蝴蝶效应的恶果,他是有亲身体会的,上次在梦境中穿越到了民国,害的博尔锦终生不嫁。 高枫随口敷衍道:“敝姓……华。” 马旗牌顿时瞪圆了眼睛:“恩人姓华?那必是华佗神医的后人?好汉可会治伤?” 高枫哭笑不得,这厮的思维也实在是太跳跃了,脑补的能力也过于强大……姓华就非得是华佗的后人,而且一定也是神医? “恩人若有医术,请救救我家将军,军粮城三千兄弟,敦煌十万百姓的性命都要靠我家将军!若是好汉救了我家将军,军粮城上下三千弟兄,必对恩人感激不尽!” 马旗牌仿佛是找到了救命稻草,苦苦哀求道。 高枫刚要拒绝,突然想起自己包里还有消炎药和云南白药!那是高枫拉弓时候被弓弦伤了手指,母亲董晚晴给他准备的药。 古代战争中,弓箭刀矛的杀伤力远远比不上后世的枪炮,但是古代士兵的伤亡比例却比后世更高,究其原因主要就是战场的救治能力太弱。大部分士兵的伤口并不足以致命,真正令他们丧命的却是肉眼看不到的细菌。 伤口感染造成的二次伤害,才是战场上造成大批死亡的元凶! 抗生素?这可是对抗细菌感染的神器啊,放在古代战场那就是生死人肉白骨的灵丹妙药! 高枫来到了这个时代,亲眼看到了小丫母女的遭遇,他无法眼睁睁的看着十多万汉人沦落为异族的奴隶,像牛马一样被奴役,更无法想象蛮族一旦攻破城池之后,血淋淋的屠城。 古代的军队,一旦失去了统帅,几乎就意味着瞬间崩溃,而守军一旦溃散,那敦煌十多万汉人百姓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救的了你们将军的性命,我只能是试试。” 高枫犹豫再三,点头道。 ------------ 第一百一十章 冒牌神医 敦煌南枕气势雄伟的祁连山,西接浩瀚无垠的罗布泊,北靠嶙峋蛇曲的北塞山,东峙峰岩突兀的三危山。地位位置非常重要,一向是西域的重镇,也是北魏在西域的军事要地。 早在原始社会末期,中原部落战争失败后被迁徙到河西的三苗人就在敦煌繁衍生息。夏、商、周时,敦煌属古瓜州的范围,有三苗的后裔,当时叫羌戎族的在此地游牧定居。敦煌地区发现游牧民族留下的许多岩画至今历历在目。战国和秦时,敦煌一带居住着大月氏、乌孙人和塞种人。以后,大月氏强盛起来,兼并了原来的羌戎。战国末期,大月氏人赶走乌孙人、塞种人,独占敦煌直到秦末汉初。 西汉初年,匈奴人入侵河西,两次挫败月氏,迫使月氏人西迁徙于两河流域。整个河西走廊为匈奴领地。强盛的匈奴以“控弦之士三十余万“的威势,对西汉王朝构成了严重威胁,并且经常骚扰掠夺。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继位后,采取武力防御和主动进攻两者兼用的战略,于建元二年,首次派遣张骞出使西域,联络月氏、乌孙夹击匈奴。元狩二年骠骑将军霍去病统率万骑从陇西出塞,进军河西,大获全胜。不仅生擒了浑邪王的儿子,还缴获了匈奴的“祭天金人”给河西的匈奴势力以沉重的打击。 北魏兴起之后,敦煌有了一段时间的安定,只是在最近几年,孝文帝忙于迁都的事情,而鲜卑贵族反动力量颇为强大,北魏忙于内斗给了柔然可趁之机。 军粮城是早年北魏在敦煌城西百里建立的一座土城,当做了西进漠北的桥头堡,囤积了大量的粮草,本来是打算效法汉武帝征伐匈奴,给柔然一个致命的打击。但是因为迁都和汉化的问题,皇帝拓跋宏和守旧贵族之间矛盾重重,双方谁都顾不上遥远的敦煌。柔然人觊觎军粮城的粮草和敦煌的富庶,一再试探性的入侵。双方打了很多次规模不大不小的仗。 军粮城是守将就是在前几天和一支柔然军队的战斗中受了箭伤,而守将又有些讳疾忌医一直拖延,结果伤口感染不停的发高烧,现在是一阵清醒一阵糊涂。马旗牌奉命出城去找名医,听说附近有个隐居的张神医就把他给请了过来,没想到半路上遇见了突厥人,张神医中箭身亡。 马旗牌简单的和高枫说了一下情况,俩人就一路飞奔,孔三狗则带着俘虏和小丫母女在后面跟随。小丫母女在柔然人的地方生活多年,也都会骑马,只是速度就比不上高枫和马旗牌,片刻之后就落在了后面。 马旗牌心急如焚,一路之上打马扬鞭,高枫的骑射是从成吉思汗的苏鲁锭上获得的,马术无比精熟,骑在马上身体伴随着战马的起伏而自动的升降,飘飘然的不费力气,看的马旗牌暗暗惊叹。 从山神庙到军粮城大约六十多里,战马狂奔一个时辰就到了辕门口,老远就看见一群士兵守卫在那里。 “老马,让你找的神医呢?” “这个就是。” “你找死啊!将军危在旦夕,你找了个胡僧来给他医治!” “你哪只眼睛看见他是胡僧?人家好端端是汉人,只不过是秃子而已……我跟你们说,别看华神医年纪小,那本领大着呢,刚才来的路上我们被一百多个蠕蠕胡狗给追上了,神医开弓放箭一下子就干掉了一多半!” 高枫不禁愕然,马旗牌真敢吹啊,明明是十几个追兵,硬生生就加了个零。 “会杀人有个屁用,现在是要救人啊!” “神医一向是把人杀个半死,才又救活过来!要不然能算是神医?” 马旗牌理直气壮的道。 “甭废话了,赶紧进去吧,将军又发烧昏过去了!” 马旗牌拽着高枫,俩人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大帐,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穿着盔甲的将军,胸口处能隐约看到一小截折断的箭杆,从伤口处不停的渗出发黑的血水。 高枫诧异道:“怎么箭头还没拔出来?” 马旗牌苦着脸道:“将军怕受伤的消息传出来动摇军心,就把箭杆砍断,他一直装着没事儿,等到他伤情发作之后,他又不许军医给他诊治,还把咱军粮城仅有的两名军医给打发走了!” 讳疾忌医啊!真搞不懂这个将军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高枫摸摸他的额头,烧的烫手,估计应该有四十度的高烧,如果不立刻退烧消炎,就算是治好了伤,也很可能给脑部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用冰给他覆额头,小心烧坏了脑子!” 高枫虽然没学过医术,但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这点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 马旗牌赶紧去弄冰,幸好是滴水成冰的塞北,冰块还是随手可得。 高枫用一块毛巾铺在这个面容惨白相貌清秀的将军额头上,上面又覆盖上一块冰块。又撬开他紧闭的嘴,灌下去四颗口服消炎药。 希望抗生素在古代能比二十一世纪的效果更好吧!毕竟古人从未使用过抗生素,这个时代的细菌是不可能有抗药性的! “把他的盔甲解开!“高枫大声道。 马旗牌哆嗦了一下,苦着脸道:“将军有严令,大营之内的将官士卒,谁敢解他的衣甲力斩不赦!我家将军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我可不敢违抗军令!” 高枫怒斥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和我闲扯,你想看着他死吗?这衣甲不解开箭头不拔出来,不敷药止血,神仙也救不了他!” 马旗牌眼珠子咕噜噜的转了转,哀求道:“华神医,您不是咱大营的人,将军的将令再厉害,他也管不到您身上,这事儿还是您自己来吧,我在外面给您守着就是啦!” 高枫怒不可遏:“就玩我一个人啊?” 门口小丫母女也走了进来,小丫的母亲低声道:“妾身的先父也是行医的,贱妾也见过他给人治伤,能否让贱妾给恩人干点杂活,只求神医在将军面前美言两句,赏小丫一口饭吃。” 高枫是真不懂古代的盔甲怎么脱,所以才让马旗牌帮忙,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溜了,幸好有小丫的母亲自告奋勇,这才让他这个冒牌神医松了口气。 大帐内生了炭火,大帐内热腾腾的,高枫心情紧张不多时就额头见汗,小丫贴心的递上毛巾给他擦汗,高枫报以一个温暖的微笑。 “谁敢解我衣甲!” 昏迷不醒的白脸将军突然尖叫了一声。 高枫见他要挣扎着起来,死死的将他按住,他自从穿越到清末从谭嗣同手中获得了翡翠扳指之后,力气大的竟然,而那个白脸将军重伤体弱,根本就挣脱不得。 “不想死就好好的躺着!我是给你治伤的!” 高枫冷冷的道。 白脸将军厉声道:“来人,把这个人给我打出去!” 外面闻声赶来的亲兵被马旗牌拦在了大帐之外,他黑着脸道:“兄弟们,神医在给将军治伤,这个时候谁要是进去,那可就是害了咱将军!” 亲兵们迟疑片刻,呆在帐外踯躅不前,任凭里面的白脸将军几次三番的大喊,谁也不往里面迈一步。所有人都知道,里面是马旗牌大老远请来的“神医”给将军治伤,这个时候把“神医”打出去,那岂不是要害了将军的性命! “别叫了,留点力气,等会儿给你拔箭头的时候再叫!好歹也是个将军,多少也要在手下人面前留点尊严!” 高枫一边死死的按住白脸将军,一边冷冷的道。 “你,你!” 白脸将军眼看自己的衣甲被一个破衣烂衫的中年妇人解开,想挣扎又无法挣脱高枫钢钳子般的双手,气的眼一翻又再次昏厥了过去。 小丫在一旁给白脸将军换了块毛巾,又从铜盘里拿了块冰,再次覆在她额头上。小丫母亲则轻轻的解开他罩在外面的锁子甲,又解开一层被射透了的牛皮内铠,露出白色土布的内衣。 她的动作极为娴熟又十分的轻巧,带着三分的胆怯,高枫不禁有些心酸,估计她这是被柔然人虏获之后,被逼给柔然兵侍寝时候学的……高枫无法想象,她是在何等艰难的情况下,为了保住孩子的性命而苟且偷生,她这几年来遭遇了多少的苦难! 而一旦军粮城和敦煌被柔然兵攻破,又有多少汉人女子,要经受这样惨痛的折磨! 白脸将军的衣服上早已被血浸透,散发着刺鼻的味道,露出的小半截箭杆上更是被血渍浸泡的发黑,血腥味伴随着高枫几乎想要反胃。 都伤成这个样子了,还不许医生诊治……高枫真是想不明白,这个白脸将军怎么就如此的固执!这身体中箭的时候,难道脑袋也被战马给踢了? 片刻之后他惊讶的发现,这个白脸将军前胸被一层层的白土布牢牢的裹了一层又一层。 这是什么特殊的嗜好啊?不过这几层土布似乎也起到了点作用,令箭矢入肉的深度大大缩短,否则的话很可能那一箭就射中心脏了。 小丫的母亲也楞住了,只是她的手却没有停下来,一层层的解开裹在胸前的白布,她的手突然像触电般的缩了回来。 高枫的嘴张大到了极限,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白脸将军中箭的左胸口肿了老高! 天啊,那不是肿的,就算是胸口肿了,不可能胸口处还有一颗粉红的樱桃在空气中迎风挺立! ------------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我脱了花木兰的衣裳 “她是女人?” 小丫母女和高枫面面相觑,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一个堂堂的将军竟然是个女人假扮的! 高枫看过无数的狗血影视剧,里面经常会有女扮男装的美女,脂粉柳眉杏眼桃腮,所有观众都能看出那是个女人,只有男主角傻乎乎的不知道。直到某日,女主角头巾或者帽子被无意间打掉,露出乌黑油亮的秀发,那个弱智了许久的男主角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是个女人啊! 每当看到这些情节,高枫就像吃了苍蝇般的想吐,得智商多低的编剧和导演,才能拍出这样脑残的情节啊!古人都是留全发的,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满头长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眼前这个昏迷不醒的女将军,两道眉毛浓烈如漆描墨画,虽然是个小白脸,但是自打魏晋时代开始,这个男子一向是以阴柔为美,而且领兵打仗的将军多出自世家名门,自幼受到了极好的家庭教育,很多人都面容姣好气质儒雅。 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这个白脸将军并不算异类,所以才没人怀疑她是女人! 怪不得她死活不许人脱她衣甲给她治伤,原来是为了掩饰她是个女人的秘密! 高枫不由得想起中学课本上学过的一篇文章“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相伴走,安能辨我是雌雄”!小丫母亲熟练的用钳子拔出女将军胸口上方的箭头,她看了高枫一眼,高枫如梦初醒急忙从背包里取出碘伏,用药棉仔细的擦洗掉伤口处的污血,看到血液变成红色之后,才倒上止血生肌的云南白药,然后又拿出几颗外用的消炎药,掰开胶囊将药粉洒在伤口上。再用浸泡过酒精的棉纱覆盖,最后取出纱布包裹好。 高枫做完这些工作,刚想擦擦汗,就看见女将军被伤口刺痛弄醒,她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的衣甲完全被解开,伤口也已经包扎好,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惊叫。 这一声叫的尖利高亢,高枫感觉耳膜都要被震破,外面守候的亲兵感觉不对头,飞奔进大帐,高枫急忙抄起一张毯子将女将军半裸的身体遮盖了起来。 “花将军,您怎么样了?” 马旗牌冲过来,想要撩起毯子看看。 啪高枫毫不客气的用放在一旁的马鞭抽了他的手,然后怒斥道:“将军刚刚包扎好伤口,此时最怕见风!滚出去!” 马旗牌见高枫一脸怒容,也不敢造次,女将军见高枫替他掩饰,心情复杂的冲高枫微微点了点头。 “神医,我们将军无大碍了吧?” “将军伤情严重,虽然箭头拔了出头也用了药物,只是耽误了许多时间,此时我也只有七分的把握。” 高枫沉吟片刻回答道。 在这个时代,伤员的死亡率极高,即使是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伤口,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感染而令伤员丢失性命……高枫说有七分把握,所有人都觉得比较靠谱。 “小丫,你和你母亲留在帐内照顾将军,其他人都出去!” 高枫一副居高临下的命令语气,像极了世外高人的做派。 高枫背着手头一个走出大帐,其他人也老老实实的跟了出来,高枫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对马旗牌问道:“你们将军姓什么?” “姓花啊,在敦煌和军粮城,谁不知道百战百胜的花木兰将军!” 高枫一口老血险些喷了出来,那个白脸的女将军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 《木兰辞》北朝民歌……高枫再次想起中学课本,书上说的可不就是现在这个时代花木兰自从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之后,她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自备战马武器代父从军,这个传说中最著名的女英雄,打的就是柔然人啊! “老马,你请来的这个郎中行不行啊?看起来没多大,会治伤吗?” 一个士卒撇嘴道。 马旗牌翻着怪眼道:“行吗?你先把‘吗’字给抠掉了!这位神医那是华佗的后人,你说行不行?华神医不但艺术了得,弓马更是厉害!我和老孔去请郎中的路上,遇见了大队的蠕蠕狗,神医开弓放箭杀了上百名蠕蠕骑兵!” “你就吹吧,一个人杀上百人?” “不信?不信你问问老孔!” 马旗牌怒道:“孔三狗,孔三狗,你过来说说,咱们路上,神医是不是杀了一百多蠕蠕狗!” 孔三狗在一旁附和道:“何止一百个,神医箭不落空,杀的血流成河!草原上乌压压的躺了一片蠕蠕狗的尸体!” 高枫在一旁听的脸通红,没想到被人吹捧也是件需要极大心理承受能力的事情。 “确实啊,你看,神医背的那张弓,看起来好生的古怪!” “铁胎弓,你们看,神医背的那张弓乌光闪闪,必然是传说中的铁胎弓!能开铁胎弓的,都是飞将军李广那般的神射手!乖乖,我今天算是开了眼了,终于亲眼看到铁胎弓了! 一个士兵壮着胆子走到高枫身边,轻轻用指关节敲击了一下弓体,立刻就传出了碰撞金属的脆响。 “真是铁胎弓啊!” 高枫背后的马修斯怪兽r8弓体是由航空铝材制成,外涂着一层黑色的金属漆,看起来乌光闪闪,被误以为是钢铁倒也不稀奇。 “老马,让你去请张神医,怎么找了个胡僧给将军治伤?若是有半点闪失,你吃罪的起吗?” 一个年轻男子冷冷的道。 高枫回头一看,是一个四方国字脸的年轻军官,他穿一件拉风的明光铠,前胸、背后都是磨的光可鉴人的钢板,在营地的火光映照下熠熠生辉。 “这是华佗的后人,正经的汉人,哪里是什么胡僧!” 马旗牌辩解道。 年轻军官走到高枫身边,上下打量了高枫几眼,不由分说将高枫背上的马修斯复合弓取下来,在手中掂掂分量,又勾了勾弓弦,鄙夷的道:“徒有其表!此弓拉力不足一石,给三尺顽童当玩具尚可,上阵杀敌全无用处!” 北魏军队使用的角弓,普遍拉力在一石足有,大约等于后世的一百二十斤,高枫的这张马修斯复合弓,拉力有八十磅、九十磅、一百磅、一百一十磅四个档位,高枫现在用的是最高的一百一十磅的档位,拉开这张弓的力量还不到一百斤,远不及普通士兵使用的弓那么硬,更别说和神射手们使用的两石强弓相比了。 高枫也懒得解释,一百一十磅的拉力通过偏心轮的加力,能产生四倍五倍于这个数字的实际力量,杀伤力更是远超古代的弓箭。 “老马,老孔,你们过来!” 年轻军官大声的道。 马旗牌和孔三狗走到他跟前,年轻军官压低声音道:“那个突厥的俘虏已经审讯过了,这次蠕蠕狗来了三万人,打先锋的是五千突厥锻奴,其中有不下两千的铁甲骑兵!” 俩人听完同时倒吸了口凉气:“乖乖,咱军粮城只有不到三千弟兄,城池低矮护城河早已干涸,要硬抗这么多的蠕蠕狗,这回是够呛了!” “顶不住也得顶!军粮城一丢,敦煌无险可守,那十多万百姓可就全完了!” 年轻军官沉声道:“现在花将军伤重,这里就由我替他指挥!” 说罢,他指着高枫,一字一顿道:“治好将军,重重有赏,若有差池,定斩不赦!” 高枫气的七窍生烟,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横的病人家属,如果只要有病人死就要杀医生,那天下的医生就算各个都长三头六臂都不够砍的! “华神医,您别往心里去,李校尉和花将军同年被征调当兵,花将军救过他的命,他对将军的忠心是没说的,对兄弟们也是实心实意,就是嘴上不积德,您别在意,现在将军生死未卜,咱军粮城没了主心骨,大家都心里发虚啊!” 马旗牌点头哈腰的替李校尉赔罪。 高枫苦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在军队中挑战军官的威信,无疑是极为不智的举动,在这里军官就是阎王爷,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醒了,花将军醒了,头也不像刚才那么热了,还喝了一碗鲜羊奶!” 小丫的母亲满脸喜色的走了出来。 高枫长舒一口气,看来是消炎药起了作用,在从来没有使用过抗生素的时代,消炎药就是所有细菌的噩梦,再严重的感染也不在话下。 既然烧退了,而且能吃东西了,那就说明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去了。 我救了花木兰?我还亲眼看过了花木兰的身体……高枫的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总觉得有点说不出来的怪异。 平心而论,花木兰的皮肤还算白皙,眼睛不够大,但是显得有些粗糙,嘴唇也略厚,两道剑眉更是浓烈如刀,肩膀也比普通女子宽的多,四肢更是长了许多,如果按照中国传统的审美观点来说,她真的不属于美女的范畴。 只是高枫亲眼看过她脱掉衣服后的样子,身材的曲线充满了力量感,而且线条极为流畅,像一头矫健的母豹子,让男人看到之后就会产生强烈的征服**。当然,如果是弱势的小男人,则会立刻跪在地上顶礼膜拜。 一个女人是温情如水,还是飞扬拨扈,其实主要取决于她身边的男人! 古人云:女人像弹簧,你弱她就强。 “和尚叔叔,将军让你进去!” 小丫从帐内走了出来,拽着高枫的衣角道。 花木兰那么害怕别人知道她是女人的秘密,甚至不顾性命坚决的抗拒治疗,她醒来之后不会恩将仇报宰了我吧?高枫突然想起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顿时冷汗淋漓。 高枫战战兢兢的走进大帐,只见花木兰坐在床上,背后垫着一个厚厚的毯子,手中正在把玩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 这是要杀人灭口?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局面大大的不妙,高枫的腿不由自主的抖了起来。 “你刚才看见什么了?” 花木兰一边擦拭宝剑,一边冷冷的道。 “我眼神不好,什么都没看见。” 高枫知趣的道。 花木兰冷哼了一声:“既然什么都没看见,自然就不会胡说八道了?” “将军放心,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老实,没看到的事情怎么会乱说。” 花木兰斜乜了高枫一眼:“知道就好,我听说你的弓马颇为不俗,为什么不为国效力,却当了郎中?” 高枫随口敷衍道:“我这个人胆小,不适合当兵打仗。” 花木兰冷冷的道:“敢违我将令脱我衣甲,我看你的胆子大的很呢!” 说罢将手中明晃晃的宝剑举了起来,却不想牵动了伤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别乱动,你想弄崩了伤口吗?” 高枫厉声喝道,紧走两步抢过她手中的剑,放在了一旁,强硬的将她按倒在床上:“躺下休息,没有我的允许,不许乱走乱动!” “你!你竟敢抢我的剑?” 花木兰柳眉倒竖,不敢置信道。 高枫阴沉着脸道:“花将军,现在三万柔然铁骑瞬息即到,军粮城和敦煌危在旦夕,三千将士都以你为主心骨,你若是伤情恶化该怎么办?你一个人的生死是小,军粮城的三千兄弟该怎么办?敦煌的十万百姓该怎么办?小丫母女被柔然人掳走之后的惨剧,你想在军粮城和敦煌重演吗?军粮城的兄弟,家眷大部分都在敦煌,大家都眼巴巴的盼着你带着大家打败柔然骑兵解敦煌和军粮城的危机,我为了救你,将仅有的一点祖传救命灵丹都给你用了,你却丝毫不爱惜身体,真是令人心寒!” 高枫毫不客气劈头盖脸的“训斥”了花木兰一番,令花木兰倍感惊讶,她做梦都没想到过,一个郎中竟然敢这么和自己说话,可又觉得他说的句句在理而且这“忠言”似乎也不“逆耳”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哪个不会这一套,单位搞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时候,下属批评领导的时候,基本上都会义正词严的痛斥领导不注意休息不爱惜身体。 花木兰沉吟了片刻之后,坐起身来在床上冲高枫点头致意:“先生所言极是,本将军受朝廷大恩,身系军粮城和敦煌安危,明知先生医者父母心却无端怨恨先生,蒙先生教诲,花某羞愧难当!”高枫这次长舒了一口气,看样子小命无忧矣,不过他还是装出一副欣然接受的表情:“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将军能知晓爱惜身体,也不枉我的那些灵丹妙药。” 花木兰笑道:“先生的丹药灵验异常,我服药不过一个时辰伤口的肿胀就消了大半,此等神药是我平生仅见!先生可否将药方留下,或者是请先生屈尊为军粮城的兄弟治伤,朝廷必有重赏!” 高枫摇头道:“这些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药方早已遗失,我本来留下一点是想给自己预防万一的,听说将军受伤就都拿来了,看来效果还算不错!而且我这个人闲散惯了,军中多有约束,做官非我心愿,而且军中的规矩,我怕自己消受不起。” 见高枫断然拒绝,花木兰也不好过于步步紧逼,只是心里暗暗思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神医留下。对于军队来说,一个名医的作用不仅仅是能治好伤员,而且能给士兵莫大的心理鼓舞,觉得有神医在军中,战场上受伤也不用怕了,打仗自然就会更加英勇。 “将军是怎么受的伤?” 高枫转移话题道。 花木兰苦笑道:“前几日,蠕蠕人骚扰军粮城,我带兵打退了他们率兵追击。我的马快,追着追着就和后队脱离了,我身边只有十几个人。我们射杀了一些蠕蠕人之后,一个蠕蠕将领带人接应他们的溃兵,他一身铁甲刀枪不入,我连射三箭都射不穿他的甲胄,他带着几十个蠕蠕兵围住了我们,他们都穿着铁甲刀矢难伤,而且他们用的刀枪也比我们的锋利,不少兄弟的武器都被砍断!我让弟兄们突围先走,我一个人断后,没想到被一支冷箭射中……蠕蠕人自幼生长在马上,骑射娴熟,这倒也罢了,只是那些突厥锻奴,打造的兵器比我大魏的兵甲还要精良,今后恐怕要成为心腹大患啊!” 高枫这下算是听明白了,原来是花木兰贪功被人围攻,不过高枫对花木兰的判断力和直觉由衷的佩服。 高枫所知的历史证明了花木兰的判断,突厥人后来摆脱了柔然人的控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而且一举击溃柔然重兵,成为草原和大漠的霸主。突厥人凭借着精良的武器,甚至曾经打到了长安附近,逼得一代英主李世民都不得不搜罗了长安的珍宝送给突厥可汗,并且签订了屈辱的盟约。 大唐兴起之后,李世民一心要雪耻,终于打败了突厥人,把他们驱逐到了遥远的北方。被击溃的突厥残部在西方又开始兴风作浪,先后建立了塞尔柱突厥和奥斯曼土耳其两个强大的帝国,尤其是奥斯曼土耳其竟然夺取了基督教皇冠上的明珠:君士坦丁堡!并且建立了一个地跨欧亚非的强大帝国,彻底切断了欧洲和亚洲之间的联系,逼得欧洲人不得不进行大航海。 现在仅仅是作为锻奴和仆从军队出现的突厥人,在世界历史上却成为无法令人忽视的存在,而此时强横的柔然,却几乎被世界遗忘。 历史,往往就是这么诡异! ------------ 第一百一十二章 舌战柔然使者 花木兰伤的并不太严重,只是因为她一直拖延,才造成了严重的感染以至于发烧昏迷,在抗生素和云南白药的帮助下,她恢复的速度惊人,只是失血过多身体还比较虚弱,但是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 看惯了军中医官治伤的士兵们都对高枫肃然起敬,一般都是开几副汤药吃吃再说,就算是见效起码也是数日之后。哪里有这么立竿见影的神效?下午的时候,花将军还是一阵昏迷一阵糊涂,烧的像一块火炭,眼看就要断气的模样,到了晚上就醒过来而且退了烧,并且能喝羊奶等流食了,到了第二天就能正常吃饭,看起来用不了三五日就能彻底痊愈。 华佗后人果然不是盖的,神医就是神医啊! 军中将士将高枫团团围住,纷纷找他诊治,连多年前受的伤以及在西北边塞得的风湿老寒腿都找高枫治疗,弄的高枫头大如斗。只得推说药物用尽,等日后再调配灵丹妙药给大家治伤。 不过高枫也做了点正经事儿,他在马旗牌的陪同下参观了军粮城的医务所,刚进去一股难闻的恶臭就把高枫熏的头晕眼花。医务所里,伤兵和患病的病号混杂的居住在一起,受伤得病的军马居然也在这里治疗,脚臭味、马粪味和食物腐烂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地上老鼠满地乱窜,天寒地冻的时候屋内居然还有苍蝇。 这样的环境,简直是细菌滋生的天堂啊,到这里治病治伤,简直是拿伤病员的生命开玩笑。高枫毫不客气的将几个军医官训了个狗血淋头,他们倒也听话像小学生一样竖起耳朵倾听。 马旗牌请示了李校尉之后,带人将医务所内外打扫的干干净净,临时搭建起一堵土墙,将伤员、病号、军马分开治疗,再用艾叶、陈醋熏蒸清洁空气。伤员用的绷带和纱布全部蒸煮晾晒,他们穿的衣物也全部换成来用高温蒸煮杀菌。马旗牌还亲自带着一群人,满院子的打老鼠,厨房和存放粮食的库房里都洒下了鼠药。 伤员们大感新鲜,这个光头神医不给大家治伤,却在这里满院子的逮老鼠,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但是高枫顶着个“华佗后人”的名号,在崇尚祖上功业的北魏,倒是没人敢质疑他的权威,而且他医治花木兰的神效也是众人亲眼所见,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倒是没人从中作梗。 从医务所出来之后,高枫随着马旗牌登上土城参观,看见这座夯土而成的城墙,高枫心里就感觉不妙,而且是非常的不妙。 李校尉正在令人修葺城墙,这座城是数十年前所建,当时的目的是作为前进的桥头堡,囤积军粮所用,不是作为防御的要塞,所以修建的非常马虎。墙高三丈,厚一丈五,随着岁月的流逝,塞北的风和每年夏天的雨水,令土墙风化崩坍的厉害,入眼处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裂缝。 高枫心里暗暗叫苦,这样一座土城,别说是用云梯等攻城器具攀爬,就是士兵徒手攀登都不算困难,所有的裂缝和凸凹不平的地方都可以作为攻城士兵的落脚点。如果是后世的跑酷高手,或者是特种兵,那干脆就直接飞奔着就冲上墙头了。 “李校尉,这天寒地冻,土冻的比铁还结实,镐头敲在地上火星子乱冒根本就挖不动啊!” 孔三狗扛着一柄断了尖的镐头,哭丧着脸道。 李校尉面沉似水:“挖不动也得挖,你看看这座城荒废成什么样子,蠕蠕骑兵沿着城墙直接就能冲上来,如果不修葺的话,咱们都得把命丢在这里!咱们弟兄死了事小,敦煌还有十多万百姓呢!” 孔三狗摊开手,厚厚的老茧都已经磨掉,露出新鲜的嫩肉和斑斑的血迹:“校尉大人,你说的我都明白,可真的是挖不动啊!一柄镐头用不多一会儿就崩坏了,胳膊震的发麻都挖不下去!再这么下去,蠕蠕人来了之后,不用他们打,弟兄们自己就累死了!” 塞北的冬天滴水成冰,土层以下的地表水和土壤混合冻成了板结的整体,坚硬如铁,这这个时候挖土,那真是件极为劳民伤财的事情。可是大敌当前,土城如果不修葺,根本就无法抵御十倍于己方的柔然士兵的攻打,现在的李校尉也是左右为难。不修城肯定不行,如果修城效果不佳又徒劳的消耗士兵的体力,令他们在作战的时候没有体能御敌。 北魏孝文帝迁都之后,内部的反对力量空前强大,鲜卑贵族对他学习汉人的语言、穿汉人服饰,于汉人通婚的全盘汉化政策极为不满,很多人蠢蠢欲动试图推翻拓跋宏的统治。皇帝为了震慑内部的守旧派,就将精锐的边军调入京师洛水一带驻防,大大削弱了边疆的力量。这给了柔然天赐良机,更要命的是因为从太武帝拓跋焘开始,北魏对柔然一直保持着进攻的势头,所以对修建城墙这样的防御工事很是不以为然,城防工事低矮而且残破。而花木兰带兵进入军粮城不足三个月,一直面临柔然小股骑兵的骚扰,双方多次在城外野战。她也没有时间构筑防御工程,而且朝廷也没给她修城所需的城砖、石料等必备的物资。军粮城也只能是因陋就简,就地取土修城墙。 李校尉见士兵们懒懒散散,他一句话也不说,抄起一柄镐头,亲自到城下卸掉衣甲,挥舞镐头取土,孔三狗等人相视一眼,见长官都动手了,也只得继续挖着冻的像铁一般坚硬的泥土。 “校尉大人,蠕蠕人派来了使者,要求见花将军!” 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土墙上。 李校尉丢下镐头,沉吟片刻道:“花将军重伤未愈,把他带到我这里来!” 过了一刻钟左右,一个满脸虬髯的柔然人迈着八字步,傲慢的走了过来,身后还有几个魁梧的蛮族武士跟随,一个个都穿着亮晶晶的铁甲,战马也都是披着铁甲的高头大马,可算是武装到了牙齿,装备极为精良。 从秦始皇打匈奴的时候算起,中原王朝一直对蛮族保持着装备上的优势,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手拿弩箭身披锁子甲的汉军,令依然在使用原始武器的匈奴骑兵闻风丧胆。汉将李陵率领的五千步兵,在六万匈奴骑兵的围攻之下,杀敌上万直到箭矢用尽才不得已投降。充分说明了当时的汉军装备和匈奴之间的巨大差距。保守的说,当时一个汉军士兵打三个匈奴骑兵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到了北魏,事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柔然人控制了丝绸之路从而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又从当地汉人手中获得了打造兵器的技术,作为柔然人锻奴的突厥人又将中原的技术和祖传的冶金技术结合。凭借丝绸之路获得的财力支持,再加上冶金技术的突破性发展,柔然人的装备水平获得了巨大的提升,丝毫不逊色于北魏士兵,甚至犹有过之。突厥人原本就精于冶铁,居住的地区又盛产优质铁矿石,更要命的是,一直由中原王朝独有的双边马镫,也由汉人工匠传播到了柔然。双边马镫技术的传入,令蛮族骑兵可以仅凭双腿来操控战马,而腾出来的双手可以让他们的战斗力倍增,令本来就精于骑射的柔然骑兵如虎添翼。从秦汉以来,中原步兵战斗力不输给蛮族骑兵,中原骑兵战斗力远胜蛮族骑兵的局面,瞬间就被扭转。 “娘的,那些蠕蠕狗穿的都是明光铠啊!咱军粮城只有花将军和李校尉俩人才有,校尉大人整天当做宝贝,谁也不许摸一下,娘的,这些蠕蠕狗有这么多的明光铠!” “蠕蠕的明光铠比咱大魏的还要精良,花将军是怎么受的伤?他和一个蠕蠕将领对射,他连中对方三箭,都射不透蠕蠕狗的明光铠,而他的甲胄却被人一箭给射穿了!” “这些蠕蠕狗的本事倒也一般,就是刀枪铠甲厉害!” 士兵们在一旁窃窃私语,不少人眼馋的口水直流,恨不得直接把这几个柔然武士的铠甲拔下来,穿在自己身上。 柔然使者看到周围北魏士兵艳羡的神情,心中很是得意,傲慢的道:“你们哪个是花木兰?” 高枫有点意外,这个柔然使者的汉语说的还是蛮不错的! 李校尉冷冷的道:“我家将军有要事在身,你有什么话就和我说吧。” 柔然使者上下打量了他半天,轻蔑的道:“你能做主吗?我可不想和一个没有权利做主的人浪费时间。” 李校尉不耐烦的道:“有话说,有屁放,不想说就滚!” 柔然使者楞了片刻之后,只得道:“我是柔然使者阿史那刻勒,奉至高无上的伏名敦可汗之命,来传递大汗的旨意。” “直说,有什么事儿!” “我柔然大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高昌、于阗均被我大军攻占,现在我十万铁骑即将踏破敦煌,小小的军粮城岂能阻挡?我大汗无比仁慈,给你们一个出路。只要你们开城归降,为我大柔然汗国效力,大汗以他至高无上的尊严保证,不会伤害你们的性命,而且会给你们丰厚的赏赐!” “说完了?” “说完了!” “说完了就滚吧!” 李校尉不屑一顾的道。 柔然使者怒道:“你的意思是拒绝我大汗的善意了?就凭你这个小小的军粮城,就敢抗拒我战无不胜的柔然大军?” “战无不胜?哈哈,哈哈!” 李校尉似乎是听到了一生中最好笑的笑话,半天之后竟然才捂着肚子站了起来。 柔然使者不解:“你笑什么?” “战无不胜?七十年前,你们蠕蠕十万大军入寇,我大魏太武皇帝亲率大军迎敌,杀了你们的大将于涉斤,第二年,我大魏五路大军攻伐蠕蠕,一举攻破了你们所谓坚不可摧的统万城,你们的狗汗吓的丢弃汗庭仓皇逃窜!二十年前,你们又觊觎敦煌,趁我大魏国丧期间发兵入侵,我大魏九次出漠北,哪一次不是把你们打的屁滚尿流?你们的那个狗屁予成可汗,哭着喊着求我大魏饶命,情愿称臣纳贡,我大魏才饶了你们的狗命!这才刚过去二十年,就忘光了?战无不胜?你们蠕蠕和我大魏交战,你们百战百败,哪一次占到了便宜?” 李校尉不动声色的历数了北魏和柔然的交战史,说的有理有据,听的柔然使者脸色一阵青一阵红。 柔然和北魏交战了七十年,断断续续的战斗不下百余次,柔然人确实是赢的屈指可数被打的大败的却是数不胜数。尤其是七十年前,年仅十六岁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被柔然十万大军围了五十层,羽箭铺天盖地连天空都给遮住,就在这样危机万分的情况下,拓跋焘竟然杀出了重围而且还一箭射死了柔然大将于涉斤。北魏建国之后,更是多次出兵主动攻打柔然,几次三番的把柔然可汗打的丢弃汗庭逃亡沙漠。 “你们汉人不是常说,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不比往日,我大柔然汗国兵强马壮,看看我身边的武士,这样精良的盔甲你们有吗?你们的弓箭能射穿我大魏武士坚不可摧的铠甲吗?再看看你们这座小小的土城,能挡得住我大柔然铁骑的冲击吗?我十万穿着这样铁甲的精兵,你这个小小的军粮城能挡得住他们吗?” 使者用手敲敲身边武士的板甲,发出清脆的响声。 军粮城的士兵怒不可遏,但是心中却又暗暗心惊,花木兰将军弓马娴熟尤其是箭术惊人,能开三石强弓,却接连三箭都射不穿柔然将领的甲胄,而自己的明光铠却被柔然人一箭洞穿。 如果双方开战,己方弓箭射不透对方的盔甲,而对方却能一箭射穿己方的甲胄,那这个仗真就没办法打了。 高枫在一旁看到士兵们咬牙切齿愤怒的表情,顿时心中一寒,愤怒往往是由恐惧滋生的,真正的强者不需要摩拳擦掌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很显然,军粮食士兵的表情也被柔然使者阿土那看在了眼中,他淡然一笑道:“请问将军,您是汉人吗?” 李校尉点头:“军粮城的弟兄都是汉人。” 阿史那冷笑道:“汉人?那是无比光荣的民族啊!你们的祖先曾经远征匈奴封狼居胥,令漠北男儿不敢南下牧马,令漠北妇女脸上无颜色!现在呢?你们匍匐在鲜卑人的脚下卑躬屈膝,为了征服你们的异族而流血,我真的替你们悲哀,替你们祖先的英灵感到屈辱!” 厉害,厉害!高枫暗暗惊叹,这个柔然使者竟然有这样的见识,一句话就打中了在场众人的软肋! 果然,柔然使者的话一出口,士兵们握紧的拳头渐渐放松,眼中也多了几分疑惑,李校尉也半晌无语。 “你们汉人从秦皇汉武以来,一直是天下的主宰,我对你们的文明仰慕已久,所以我从小就学习汉人的语言和文字,越是学的久就越感觉自己的无知,我真的难以理解,你们这样伟大而光荣的民族,怎么会情愿跪在地上,效忠卑贱的鲜卑人?” 柔然使者趁热打铁,说的李校尉哑口无言。 再这样下去,军粮城的军心就要被瓦解了!高枫也不禁焦急起来,但是自己心底也隐隐觉得这家伙说的有道理。 这个柔然使者,好一张利口啊!铁嘴钢牙,堪称是柔然的苏秦张仪! 李校尉沉默许久之后才道:“我是粗人,只知道军令如山,我家将军让我打谁,我就打谁!” 话说的颇为强硬,但是仔细品味却觉得底气不足,高枫在一旁都替李校尉捏了把汗,觉得他也似乎被这个柔然使者说的有些心思活动。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就听见高枫怒斥一声:“一派胡言!”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柔然使者正在得意却被人打断,眼中寒光闪现,一瞬即逝,转而换了一副笑脸:“请问,大和尚有什么指教?” 高枫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咬着牙道:“老子不是和尚。” “中原人秉承孝道,不是和尚为何要削发?” “剃光了凉快!” 高枫气哼哼的道:“你既然精通汉家儒学,那我请问一下,你可知何为夷狄?何为中华?” “汉人是炎黄苗裔,自然是中华,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凡是不属于中华的都是蛮夷。你们现在以华夏侍奉蛮夷,不可笑吗?” 柔然使者回答问题的时候连消带打,不忘在打击一下在场众人。 高枫哈哈大笑道:“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看来,你还得多读几年圣贤书啊!” “这么说,只要是蛮夷占领了中国的土地,就算是中国的主人了?” 柔然使者轻蔑的道。 高枫冷笑:“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夷狄入中国,说的是夷狄仰慕中国文化,改披发左衽为蓄发右衽,说汉语读经书,拜孔孟彻底归化我大汉文明!大魏建国以来,尊崇儒教,现在的皇帝更是命所有鲜卑人改汉姓、穿汉服,写汉字,彻底放弃了鲜卑的服饰、旧礼,全身心的投入我华夏文明的怀抱,成为我大汉民族的一份子!夷狄既然已入中国,按照圣人教诲,此时已没有什么鲜卑,只有我大汉民族的新成员……若是有朝一日,柔然人也愿意剪掉头上恶心的猪尾巴,蓄发右衽尊孔读经,我大汉一定会敞开胸怀,收下柔然这个干儿子……放心,我华夏民族从来都是胸怀博大,亲儿子干儿子一样对待!” 高枫戏肆的笑道:“不过,你们首先得剪掉脑袋后面的猪尾巴辫子!” 柔然人和后世的满人一样,脑后拖着一条辫子,高枫一看见他们就想起后世的狗血电视剧,不由得心中恶心。 柔然使者阿史那气的七窍生烟,怒视高枫:“你,你……” “你什么你?你姓阿史那,应该是突厥人吧?你这个姓应该是突厥人的王族,堂堂的王族居然世世代代给柔然人当锻奴,当奴隶当出瘾了?自己当狗也就罢了,还想拖别人下水!” 高枫轻蔑的吐了一口唾沫,差点吐到了阿史那的脚面子上,然后冷冷的道:“滚吧!少在我面前卖你的狗皮膏药,想学古时候的纵横家游说,先乖乖的磕头拜师,好好的读几年书吧……不过,拜师之前,先剪掉猪尾巴辫子再说!” ------------ 第一百一十三章 千年前的一吻 猪尾巴?魏军士兵哄堂大笑,他们早就觉得剃发留辫的柔然人看起来很古怪,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形象的词汇,一时间各个笑的前仰后合。 柔然使者阿史那也被高枫说的哑口无言,他也想不出用什么词汇来驳斥高枫。 高枫在另外一个时空见过太多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很多人都否认元朝和清朝是属于中原王朝,而把他们看做是异族的殖民者。但是从古至今都没有人把北魏当做异族殖民政权,因为鲜卑族在彻底汉化之后,整个民族都融合进了汉民族的血液中,成为汉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民族的鲜卑族则从历史上消失。 鲜卑的消亡不是因为族人被杀戮殆尽,而是主动彻底的归化了中原文明,所有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认为孝文帝拓跋宏是蛮夷政权。拓跋宏出生在长城以内,自幼穿汉服说汉语写汉字,而且连鲜卑的姓氏拓跋改成了汉姓:元。 这就如同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不会有人认为奥巴马总统是肯尼亚人是同样的道理。华夏与蛮夷,自古以来就是靠文化认同来区分,而不仅仅是靠血脉来区分。 阿史那被高枫驳的面红耳赤,指着身后一个白熊般健硕的武士,恶狠狠的道:“战场上是靠实力说话的,你们魏国有这么强壮的武士吗?”他又敲敲武士身上的明光铠:“你们魏国有这样刀枪不入的铁甲吗?十万像他一样强壮,穿着同样铁甲的武士出现在军粮城下,你们能抵抗多久?” 高枫冷笑:“图穷匕见了啊!十万重甲骑兵?你还真敢吹,如果柔然有五千铁甲重骑兵,你们的大汗就不会派你和我们谈判了!” 高枫沉吟片刻之后,竖立了两根手指:“两千!你们充其量有两千的铁甲重骑!” 阿史那悚然而惊,柔然举国不过一千五百名铁甲重骑,而且几乎耗尽了柔然的国力,可是对面那个光头是怎么知道的呢? 重甲铁骑兵在这个时候的战场上,威力丝毫不逊色于后世的坦克。刀枪不入的重甲骑兵以整齐的阵列冲击对方战阵的时候,腾起的烟尘能有三丈多高,大地都为之颤抖,对方的士兵往往看见之后就会被吓的望风而逃。 重甲骑兵厉害归厉害,但是那也是吞金兽,首先普通的马匹就无法承受人和马双重铁甲的重量,必须是河曲的健马或者是从遥远西域引进的汗血宝马。而全副明光铠加上一副马甲的价格,就是一百户中等人家的赋税。 高枫在史册上看过,在大隋朝的时候,隋文帝末年倾全国之力打造重甲铁骑兵,以大隋之富也不过训练了五千而已。以柔然的财力,能有两千重甲骑兵就算不错了。 看见高枫和阿史那话不投机,站在阿史那身后的那个棕发碧眼满面虬髯的武士,自顾自的脱掉身上的铁甲。 “这家伙要干嘛?” “好家伙,比狗熊还壮啊!瞧那眼珠子绿莹莹的像狼一样,脸白的像死人!” 魏军士卒窃窃私语,搞不清这个虬髯巨汉想要干什么。 虬髯武士脱掉衣甲之后,活动了一下手臂,然后径直向前两步,伸手就要拽高枫的脖领子。 “大胆!” 一旁的李校尉大怒,冲过来挡在高枫身前,却被那个白熊般的武士一把推出老远。李校尉“腾腾腾”倒退了七八步,后背撞到土墙上才止住后退的势头。 推开李校尉,虬髯武士奔着高枫就过来,一把薅住了高枫的脖领子,想将他凭空提起。 “这是我们突厥勇士沙尔虎,想要和魏国武士切磋一下!” 一旁的阿史那嘴角挂着一丝冷笑,抄着手冷眼旁观,其他的魏军士兵想要出手相助,但是事出突然却来不及帮忙。 高枫的身材在汉人中算是比较健硕的,肩宽腰细四肢修长,但是比起这个魔兽般的虬髯武士,就显得颇为瘦小。 虬髯武士熊掌般的巨手一把就拽住了高枫的衣领,手臂用力向上拽了一把,却发现面前这个比自己低了半头的汉人就像是钉子锲进了土里,居然是一动不动。虬髯武士加了把劲还是没拽动高枫,他干脆两只手一起上,同时拽住高枫的衣领往上提,却发现还没来得及发力,高枫就被自己丢到了半空中。 虬髯武士一头雾水,这个汉人好歹也是五尺汉子,怎么比一只小鸡子还要轻巧?还没用劲呢,他就飞出去了! 高枫借着这个柔然武士的力量,腰肢灵活的一扭从他的头顶窜了过去,轻巧的团身落地之后,背对着虬髯武士将右腿****他两腿之间,挑起他的一条支撑腿,然后用背部发力,没等虬髯武士反应过来,就被高枫借力打力丢到了空中,然后像一根被伐倒的木头般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这么一个半截铁塔般的巨汉,竟然被高枫摔了个结结实实,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阿史那看得真切,高枫使用的是最纯粹的摔跤架势,动作娴熟流畅,就算是在草原上最厉害的摔跤手,充其量也不过如此了。而被摔倒的虬髯巨汉沙尔虎,是阿史那的同族突厥人,一向以力大无穷而著称,虽然高枫占了攻其不备的便宜,但是能一招就把他放倒,还是惊的阿史那险些把眼珠子掉出来。 高枫长开双手,用草原上获胜者的礼节躬身向四方行礼,阿史那的几个随从竟然一时看的入神,情不自禁的拍起来巴掌,气的阿史那七窍生烟回头恶狠狠的瞪了他们一眼,随从才如梦初醒。 “小心!” 李校尉发出一声惊呼,高枫从地上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只见被摔倒的虬髯巨汉沙尔虎不晓得什么时候从地上爬起来,从靴筒里抽出一柄短刀猛扑向高枫。高枫机警的侧身闪过,刀刃划过手臂,献血顿时喷涌出来。 高枫顾不得手臂剧痛,伸出一只脚,沙尔虎收势不住,被绊了个狗啃泥,被坚硬的冻土甭掉了两颗门牙,嘴里立刻流如泉涌,短刀也飞出了老远落在地上。 “沙尔虎,你疯了?” 阿史那大惊失色,按照草原的规矩,被摔倒的人绝对不可以攻击胜利者,而现在自己身在魏军的大营之内,沙尔虎的做法无疑是自寻死路。一旁的魏军纷纷抄起兵器,马旗牌怒吼一声:“奶奶的,打不过还动刀子?弟兄们,宰光这些蠕蠕狗!” 高枫一跃而起,用膝盖压住沙尔虎的后背,然后摆手制止魏军士卒:“慢,两军相争不斩来使!你们不要冲动!” 阿史那连声附和:“他说的对,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高枫用膝盖控制住沙尔虎,任他在地上怎么挣扎也爬不起来。高枫扭头冲阿史那挤出一丝残酷的笑意,猛的将膝盖抬高,重重的砸在了沙尔虎的脊椎骨上。 “啊!”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沙尔虎全身抽搐了几下七窍流血,像被宰杀的牲口般徒劳的蹬了几下腿就不再动弹。 “你,你不是说,两国象征不斩来使,为什么杀我随从!” 阿史那厉声喝道。 高枫云淡风轻的道:“你刚才说了,你们的武士要和我中原武士切磋一下!我这是按照草原摔跤的规矩,处置偷袭对手的失败者!看看,我用的是草原的规矩,正是表示对贵使者的尊敬!” 阿史那愤愤不平道:“按照草原的规矩?那如果按照你们魏国人的规矩呢?” “宰了喂狗!” 高枫淡淡的道。 阿史那顿时语塞。 在魏军士兵的哄笑声中,阿史那的几个随从将沙尔虎沾满泥土和血污的尸体丢在马上,一行人灰头土脸的离开了军粮城。 军粮城的城门缓缓关闭,吊桥拉起。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马旗牌和孔三狗将高枫抬起,所有的士卒一拥而上,抬着高枫在军粮城巡游。 “神医威武!” 一个士兵扯着嗓子喊道。 高枫不失时机的大喊:“魏军威武!” 众人同时跟着他大喊:“魏军威武!” 一时间,口号声惊天动地,在大营的一角,伤口初愈的花木兰站在无人的角落,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 “啪、啪、啪……” 一座华丽的金帐内传来一阵阵皮鞭的脆响,夹杂着阿史那低沉的呻吟。 柔然使者阿史那刻勒被脱光了衣服绑在帐内的柱子上,一个头戴金冠的柔然男子,恶狠狠的用马鞭抽打他的后背,片刻之后他的背上已经伤痕累累。 “你这个无用的锻奴,丢尽我大柔然汗国的脸!” 戴金冠的男子一边打一边怒骂。 “大汗,属下无能,求大汗饶命!” 阿史那苦苦哀求。 金冠男子打了半天累的自己气喘吁吁,这次丢下鞭子,一旁的柔然贵族也纷纷过来求情,他才气哼哼的道:“明天攻城,你们突厥锻奴打头阵,如果失败的话,全都砍头!” 阿史那刻勒被几个族人搀扶着,千恩万谢的离开了柔然大汗的金帐,一个十一二岁的突厥金发突厥少年,回过头冷冷的看着金帐,磨牙的声音清晰可闻。 “阿史那土门,现在不是时候!我们突厥人要忍,要像野狼一样,等到最好的时机!” 遍体鳞伤的阿史那刻勒,压低声音向少年耳语。 “我们要忍到什么时候?我们突厥人已经被柔然人奴役了两百年,还要被他们奴役多久?” 突厥少年愤愤不平道。 阿史那刻勒突然笑了起来,受伤失血惨白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红晕,望着远方军粮城的方向悠悠的道:“快了,快了!我相信,这一天不会遥远!” 月明星稀,塞北的夜空格外美丽,军营内一片沉寂,喧闹了一整天的士兵都已经入寝,沉沉的睡的香甜,只有巡哨的打着更鼓挑着灯不停的转来转去。 军粮城的中军帐内,马旗牌带着亲兵在帐外守卫,小丫母女则站在帐内堵着进口,帐内的大床上搭起了厚厚的幔帐,高枫轻手轻脚的帮花木兰换药。 “看不出来,你的武艺还不错啊!” 花木兰的伤口被触动,疼的钻心,她忍着剧痛和高枫说话来分散注意力。 高枫看见她眉头紧锁,笑了笑:“伤口疼,说明开始长新肉了,再过几日就能复原了。” 解开她的裹胸的时候,高枫迟疑了一下抬眼看看花木兰没有什么不悦的表情,才慢慢的将一层层的裹胸解开,浑圆挺拔的酥胸立刻弹了出来,不得不说,常年的习武生涯令花木兰的身体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矫健如母豹,肌肤的弹性十足。 高枫不由自主的吞了一口唾沫,专心致志的给她挤出胸口上的淤血,等到污血放尽流出鲜红的血液之后,又在伤口上撒上云南白药和外用的消炎药。花木兰的伤口在胸部,高枫给她挤淤血上药,就免不了要用手在她挺拔的酥胸上挤压,这个动作看起来格外的暧昧。两人的影子投射到幔帐上,小丫的母亲看了之后掩嘴窃笑。小丫不解的问道:“娘,和尚叔叔在干什么?” “小孩子不该问的别问!” 小丫母亲压低声音瞪眼道:“出去对任何人都不许乱说,要不然将军就不给咱们吃饭了!” 小丫吓的立刻闭嘴,在她的童年记忆里只有饥饿,对她来说,不许吃饭比任何事都要可怕。 高枫帮花木兰包扎好伤口,小丫的母亲将沾满血污的纱布拿走,帮花木兰穿好衣服戴上束发的簪子。 “这几天躺的骨头都酸了,想出去走走。” 花木兰淡淡的道。 高枫沉思片刻:“外面风冷,多穿件衣服。” 小丫吃力的抱着一件玄狐皮裘,花木兰在她皴裂的小脸上摸了一把,然后将狐裘披上,临行前从架子上取下头盔戴上,然后回头冲着高枫道:“你可否愿陪我上城墙走走?” 高枫点点头,跟着花木兰一起出了大帐,迎头撞上了巡营的李校尉。李校尉惊喜的道:“花将军,你能下地了?” 花木兰点头笑道:“白天就能下地了,我还看见你们和蠕蠕人比武。” 李校尉脸一红:“属下无能,失了大魏的军威,请将军责罚!” 花木兰平淡的道:“好勇斗狠,一勇之夫罢了!排兵布阵决胜千里才是真功夫,你不用自责!” 李校尉向高枫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继续带人巡营,花木兰边走边道:“李虎和我同年被征召从军,屡立战功临敌争先,只是性格莽撞了些,说话有些不入耳,你不要和他计较。” 高枫笑着道:“李校尉性格耿直,我倒是喜欢这样的好汉。” 俩人边走边聊,信步登上了土城,登高望远就看见远处柔然人的军营灯火如繁星。 兵到一万无边无沿,兵到十万彻地连天。高枫本来对军队数量没什么概念,此刻看见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也不禁头皮发麻。 花木兰看着远方,沉默许久道:“你觉得,咱们能打败柔然人吗?” 高枫一愣,在别人口中,都把柔然称为蠕蠕,或者是胡虏、胡狗,猛然听见“柔然”二字,高枫还有点不适应了。 花木兰看透了高枫的心思,平淡如水的道:“将敌人贬低为虫子,若是己方败给敌人,岂不是说自己连虫子都不如?为将之道,不在于争口舌之利!” 高枫点头不语,花木兰取下头盔,强劲的北方将她的长发吹拂,像一面黑色的战旗,配上她浓烈如刀的剑眉,阴柔和阳刚,英气和秀美,两种极端反差的景象在她身上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高枫看的入神,由衷的赞叹:“你真美!” 花木兰一愣,许久之后才惨然一笑:“你是第一个说我美的人!” 说罢,她拍拍土城墙的垛口,示意高枫坐下来,然后幽然的道:“我是家中长女,父亲到了四十岁还没有儿子,一直心有不甘,自幼就把我当做男孩子打扮,我家附近的乡亲也一直当我是个男孩。从小父亲就教我弓马骑射排兵布阵,后来柔然犯边,我父亲又重病在身,我家世代军户不能不出战,那一年我十六岁。万般无奈,我就顶了父亲的名册从军,结果这一来就是十年!” 高枫沉默不语,他无法想象一个女子是怎样在军营这个地方冒充了整整十年,而没有被人发现的。 花木兰苦涩的笑道:“时间太久了,我几乎都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只有军中弟兄们下河洗澡的时候,我才记得自己是个女儿身。” 高枫好奇的道:“如果军中兄弟拉你去洗澡,那你怎么办?” 花木兰痛苦的长叹道:“我一直说自己有怪病,不能沾水。在初入军营的时候,有整整两年时间,我从来没洗过澡,身上臭气熏天!直到有一天我受不了啦,躲开军中兄弟偷偷的在夜间下河洗澡,结果还被巡营的人看见,第二天营地里就传说,说是河中有女鬼!” 女鬼?高枫不得不佩服,这个年代的人的想象力真是够丰富的! 高枫笑着打趣道:“如果女鬼要是像你这样美的话,那恐怕全天下的男人都想娶个女鬼回家做老婆了!” 花木兰转过脸,用极为正式的语气问道:“你真的觉得我美?” 高枫不假思索道:“美极了!你这种美,不同于一般的女人那种水一般的柔美,而是像一团火焰,能烧到人的心里去!” 花木兰幽然长叹:“我自己都几乎忘了,自己穿女装是什么样子了!” 高枫一本正经的道:“就算是你自己忘了,可天下人不会忘,即使是千年之后,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有个叫花木兰的大美女代父从军大破柔然!你的英勇和你的美貌,将会被载入史册千古留名!” 花木兰惊喜的抓住高枫的肩膀,脸凑到高枫面前,盯着高枫的眼睛道:“真的吗?我真大很美吗?” 孤男寡女,月夜皎洁,这样的场景再不发生点什么暧昧的事情,简直就对不起天空的那一轮明月。 高枫不由自主的凑过去,霸道的将花木兰揽在怀中,火热的嘴唇盖在她的朱唇。 ------------ 第一百一十四章 困守孤城 最近一段日子,高枫走了桃花运,身边的美女层出不穷,时而笑容如阳光般灿烂时而又狡黠如狐的唐瑶,童颜**肌肤如凝脂的林娇,美艳绝伦气场强大令人不敢仰视,对别人冷若冰霜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方雨薇,形形色色各胜专场,但是她们都和花木兰不同,她们都是那种水一般的女子,区别就在于林娇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唐瑶是波澜诡诘的江河,方雨薇则是襟怀广阔的大海。 花木兰则是一团火,能将自己和身边人同时点燃的熊熊烈火,她的长发在风中飘舞也令高枫感觉,那是一面黑色的战旗,一团燃烧的黑色火焰。 刚开始是高枫主动,他凭借强壮的手臂霸道的将花木兰揽在怀里,狠狠的亲吻。片刻之后,花木兰则凶猛的还击,坐在高枫的腿上用生涩的唇齿猛咬高枫的舌头,疼的他倒吸凉气。正当高枫打算如何应对的时候,身上穿着的锁子甲的甲扣已经被花木兰解开,沉重的甲胄当啷一声解开了一环。 环环相扣的锁子甲穿起来很麻烦,脱起来就更麻烦,一般士兵上战场之前都会由袍泽或者是辅兵帮忙穿上,仅凭自己一个人穿起来极为困难。此刻锁子甲就成了横亘在高枫和花木兰之间的最后一道屏障。 十多年假冒男人生活,令花木兰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个女人,当她身受箭伤昏迷被高枫酒醒的时候,沉睡在心中多年的女人心理也在同时被唤醒,她才会在那个时候发出惊呼。花木兰的性格从不认输从不让自己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哪怕是在和心仪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不能允许自己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尽管她伤重流血过多身体孱弱,尽管高枫力大如牛令她无力挣脱,她也不能任由高枫摆布。于是,她选择了先下手为强,一边给高枫卸甲一边疯狂的亲吻高枫的脸颊、耳朵,主动的将舌头深入高枫的嘴里探索。 高枫感觉,花木兰就是一团火,一团要将自己和她同时烧成灰机的熊熊烈火。 当啷高枫的锁子甲终于被脱掉,他又笨手笨脚的帮花木兰脱甲胄,刚解开两个环扣,就听见一阵激昂的号子声。 随着一阵哗啦啦的甲片碰击声,高枫和花木兰终于头脑清醒起来,花木兰急忙起身用战袍遮掩已经半散的甲胄。 “将军,床弩修好了六具,兄弟们正在给床弩上弦,投石机大小二十部也安装到位。请花将军过目!” 校尉李虎还没走到墙头,就开始汇报自己的准备情况,从他不停的搓手的动作,高枫感觉到他心里非常的焦躁。 高枫看见李虎就火冒三丈,好死不死的家伙,花木兰这样的一个身材完美无缺的大美女摆在他身边十多年,这厮竟然都没发现是个女人,难道这厮鼻子上面长的是鸡眼?更该死的是,这货居然出现的不早不晚,正在自己准备将花木兰就地正法的时候,这厮出现了!知不知道,自己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时候了,此时罢兵休战简直是太痛苦了! 真的很想揍他,早就看他那张四方的国字脸不顺眼了,把他的脸抽成椭圆的应该看起来不错,凭借从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上获得的神力,从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上获得了骑射和摔跤的本领,单挑李虎肯定是没问题,不过这里是军粮城,这家伙看起来也颇得人心,连马旗牌和孔三狗都说他的好话,看起来这三千人都是这家伙的兄弟……一个人单挑三千人,想想还是算了。高枫又眯着眼看看花容凌乱的花木兰,一个是跟随她征战十多年的睁眼瞎弟兄,一个是刚刚勾搭成奸的奸夫,不知道真打起来的时候,花木兰会帮谁。 “床弩就不必再修了,有这六具充充样子也就行了。打起仗来,没那么多人手伺候它!” 花木兰努力控制自己的呼吸频率,尽量让自己显得正常。 北魏立国之后,一改历朝历代对北方蛮族防御的态势,从太武帝拓跋焘开始就不停的深入漠北主动攻击,这样做的好处自然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多次的打击,北方蛮族的势力被压缩到大漠以北,半个世纪都不能为祸中原。但是也留下了一个隐患,那就是北方的城池都没有得到修葺,大部分都残破不堪,而且守城的器具非常的简陋。床弩?这东西在古代就是大杀器啊,这种东西不是越多越好吗?既然有床弩这样的利器,为什么有现成的不修理之后,用来守城呢?高枫有些不解。 “将军又发烧了?莫非伤情又有反复?” 李虎看见花木兰的两颊绯红,关切的问道。 花木兰的脸更红了,高枫只得替她掩饰道:“将军吃的药物中发汗的成分,所以此时身体发热,李校尉放心,将军已经无大碍了。” 李虎这才深呼了一口气:“那就好!将军只要无恙,我等就有了主心骨。只是从俘虏的突厥人口中得知,此次柔然人出动了三万大军。而我方只有区区的三千人,床弩、投石机数量也很少。” 花木兰平复了一下情绪问道:“派到敦煌的信使回来了吗?朝廷何时派出援兵?” 李虎苦笑:“哪里有什么援兵?连敦煌的一万两千守军也裁撤到了不足五千,根本无力增援我们!守御敦煌的刘副将还想向咱们借兵!” 花木兰沉默不语,半晌之后苦涩的道:“我等深受国恩,也只能一死报国了。” 李虎用拳头砸在坑坑洼洼的土城墙上,一拳就砸下来许多的碎土。这里的城墙是黄土夯上麦草夯筑而成,年久失修之后被鸟雀掏出许许多多的孔洞。 “将军,喝口水吧。” 李虎从身上取下羊皮水袋,刚要递过去,却发现摇了一下之后没有半点水声,原本滚烫的开水一小会儿的功夫已经冻成了坚冰。 这个时代的塞北的冬天冷的怕人,厨房里的鸡蛋全部被冻裂,流淌出的蛋清还没落地就结成了经营的冰花。 “哎,军粮城残破如此,恐怕咱们兄弟都得交代在这里了!指望这座城墙挡住柔然铁骑恐怕是痴心妄想!” 李虎无奈的道。 花木兰也低声道:“守城,本来就非我大魏士卒所长,我大魏士卒擅长披坚执锐深入大漠和敌军野战。只是此次柔然人有两千的铁甲骑兵,刀矢难伤,连我的弓箭都射不穿柔然人的铁甲,就别说普通士卒了……李虎,你和我同年入军伍,苦熬十年好容易当了校尉,本打算过两年咱们一起解甲归田衣锦还乡,看来此次只能是用这条命报国了!” 高枫好奇的问道:“普通的弓箭射不穿敌军的铁甲,不是有床弩吗?我就不信还有什么铁甲能挡得住床弩!” 李虎苦笑着摇头:“神医,床弩固然无坚不摧,但是给床弩上弦极为困难。这床弩又名‘八牛弩’,虽然这说法夸张了些,但是一次上弦依然是需要两头犍牛才能拉动。普通士卒起码要八到十个人才能拉动。军粮城本来就兵少,光是这六张床弩就得数十人操作,而且一张弩一刻钟才能上弦三次射三箭。指望它挡住敌军迅若奔雷的铁甲重骑,不啻是痴人说梦。” 高枫记得自己看过央视拍的一个纪录片,一个古代兵器的爱好者复原了一张古代的床弩,高枫记得很清楚,操作的时候非常的简单,只需要一个人即可,哪里需要十个八个人同时拉弓上弦? 高枫沉思片刻之后恍然大悟,床弩是由数张弓叠加而成,电视里的床弩是用木头绞盘上弦,而军粮城的床弩则是靠人拉着绳子硬生生的将沉重的弓弦拽开。 将直线的力量转化为旋转的力量,只需要一个棘轮即可。高枫一拍脑袋:“军营中可有木匠?” “木匠?大营里就有一个匠作营,木匠、瓦匠、铁匠应有尽有,神医要木匠何用?” “如果一个人就能操作床弩,而且一刻钟能射二十箭,不知道李校尉能否挡住柔然骑兵?” 高枫笑着问道。 李虎不敢置信的道:“一个人拉开床弩?绝对不可能!若是真能做到,我就把大营里的二十张床弩全部修复好,这二十张床弩就能让柔然人的重甲骑兵不敢靠近城墙!” 花木兰忧心忡忡的道:“床弩射杀重甲骑兵和打击敌方的云梯固然厉害,可光靠它也不行,纵然挡住了柔然重甲骑兵,可他们的步卒和轻骑还有三万之多,这土城墙又朽烂不堪,只要敌兵钩住城墙,攀援而上。三万人瞬间就能将这小小的军粮城铺满……此战堪忧啊!” 高枫看看李虎手中已经冻成铁一般坚硬的羊皮水袋,莫测高深的道:“如果我有办法,让敌军攀不上城墙呢?” 花木兰的眼中隐约有火光闪现,她一本正经的道:“军中不是开玩笑的地方。” 高枫从地上站起来,拍拍手中的尘土:“你看我像开玩笑的样子吗?” 李虎则好奇的看着高枫和花木兰,偏着头满脸诧异的问道:“神医,你的锁子甲怎么解下来的?” 高枫顿时面红耳赤,身上的锁子甲解开了大半,只剩下两三个搭扣还虚连着,走一步就拖着地面哗啦啦的作响。 李虎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卑职这就去把匠作营的工匠都叫起来,我在那里等候神医和将军。” 说罢,狗咬屁股般飞快的从城头跑了下去,一边跑还一边自言自语:“想不到,咱们花将军居然好这一口,今后还是躲他远一点的好。” 高枫眯缝着眼看着跑的比兔子还快的李虎,咬牙切齿的道:“我很想揍这小子一顿!” 花木兰在一旁窃笑不语,巾帼英雄的那一点小儿女态,看的高枫如醉如痴。片刻之后,花木兰好奇的问道:“你为什么要揍李虎?“高枫咬着后槽牙发狠道:“我刚到军粮城,这家伙差点就把我宰了……木兰,有个事儿想问问你。” “嗯,什么事儿?” “我想知道,怎么才能用最快的速度脱掉锁子甲,刚才我脱你的甲胄的时候太慢了!” 邦 花木兰闪电般的一拳盖在了高枫的眼窝上,高枫捂着熊猫眼恶狠狠的道:“李虎,老子要揍你两顿!” “我打了你,你为什么要把帐算在李虎头上?” “你瞎啊?没看到刚才李虎走的时候,那种贼忒兮兮的表情?” 高枫气急败坏的道。 花木兰大惊失色:“难道,他看出我是女人了?” “你和李虎一样笨,这家伙以为咱们俩是一对儿兔子!” 花木兰揉着拳头冷冷的道:“揍他三顿,有一顿算我的。” ------------ 第一百一十五章 冰城拒敌 北方边地的冬日,懒洋洋的挂在半空中,高不高低不低的散发着昏黄的光,寒风裹挟着砂石,打得铁甲铮铮作响。城头上士兵们好奇的摆弄着匠作营刚刚修理好的床弩,人人都争着给床弩上弦,弓弦被绞盘拽开发出令人骨头发酸的声音。 城头下,一群士卒兴高采烈的看热闹,只见高枫穿着皮甲,手拿皮鞭趾高气扬,校尉李虎那张古铜色的国字脸则黑的如同包公。 “蹲好,手抱头,撅起屁股,让老子痛痛快快的踢两脚!” “要打便打,老子认赌服输,你用鞭子抽死我,老子都不哼哼一声,想踢我屁股?门也没有!” 李虎哭丧着脸乖乖的蹲在地上,只是死活不肯用手抱头,宁可让高枫用鞭子抽脑袋,都不愿意撅着屁股把自己变成耻辱的球形。 “怎么回事儿?” 花木兰在帐中睡了一晚,伤口刚刚痊愈身体乏力,这一觉睡醒居然已经是天光大亮。她刚出营帐,就听见外面的喧嚣声。 “回禀将军,李校尉和华神医打赌,赌神医不能一个人拉开床弩,李校尉输了,神医要用鞭子抽他!” 马旗牌幸灾乐祸的道。 “胡闹!” 花木兰斜乜了高枫一眼,冷若冰霜的脸上也不禁浮起笑意。她正打算说什么脑子里却没有措好词,昨晚也不知道是怎么鬼迷心窍了,差点就和高枫**胡天胡地的鬼混起来。现在想想还后怕,若是真的俩人剑及履及的时候被李虎等人撞见,自己还怎么做人,干脆一头从城墙上栽下去摔死算了,只不过这土城墙实在是不够高,恐怕是摔不死! 看看坑坑洼洼到处是被鸟雀掏出的洞的城墙,花木兰就暗暗一阵酸涩,这样的城墙怎么阻挡柔然人的三万大军?军粮城的三千兄弟,这一战之后又有几个人能活着和家人团聚。 “这办法好啊!冻住了,真的冻住了!” 土城墙上传来孔三狗惊喜的声音。 花木兰急忙抬眼往上看,只见孔三狗带着一大队士兵,正在给城墙上浇水。 “胡闹,你们在干什么?” 花木兰大惊,土城最怕被水泡,泡过之后的土就会变得酥松,很容易坍塌。 孔三狗轻盈的从墙头上跑了下来,不由分说就拽住花木兰往城墙上跑,指着一段刚刚浇过水的城墙道:“将军请看!” 花木兰惊讶的发现,被浇过水的城墙不但没有变得松垮,反而坚硬的如同铁石,一个士卒拿出爬城用的抓索,三只铁爪子刚刚挂在墙头就滑落,根本就勾不上去。 “神医真是厉害,把土城浇水变成冰城,这么好的办法,我怎么就没想出来呢?” 孔三狗自言自语道。 高枫在下面听的清清楚楚,不禁有些好笑,你要是能想出来,你就是彪炳史册的名将了!给土城浇水筑冰城,这一招还是杨文广抵御西夏人的时候想出来的。 堂堂的杨家将,岂能是孔三狗这样的大头兵能比拟的? 军粮城里摆开了大锅,士兵们从井中打水,从房顶、地面清扫积雪和坚冰,冒着热气的井水和一坨坨的冰雪丢进锅里,熔化成热腾腾的滚水,装进桶中挑到城头。高枫估计,此刻的温度应该是在零下二十多度,刚刚烧开的水到了城头就已经凉了,浇到土城墙上片刻之后就结了厚厚的冰。人多力量大,三千人一起烧水浇水,不到两个时辰就把这个小小的军粮城变成了晶莹剔透的冰城。 太阳渐渐升高,厚厚的彤云散开,阳光照耀在冰城上散射出七彩虹霓,美的令人目眩。 “好家伙,龙王爷的水晶宫大概也就这样了吧!” 李虎拿着锤子狠命的在城墙上敲,十五斤的大铁锤砸的冰面上冰沫子四溅,冰甲也掉了一层,震的李虎的手生疼。这样猛烈的一锤子下去,土城墙上也只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坑,其他的地方都光洁如镜。一个小兵对着被李虎敲过的地方倒了半桶水,水桶还没来得及放下,刚倒下去的水就在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迅速结冰。 北方边地的冬天,滴水成冰可不是夸大之词! “行了,这城墙坚不可摧!哪怕是被投石机砸过,也只需几桶水就能修补好!老子这两脚挨的不亏!” 李虎和高枫纠缠许久,最终还是在士卒的哄笑声中,屈辱的崛起屁股让高枫踢了三脚。当他亲手用锤子砸了城墙之后,自觉自愿的走下来崛起屁股。 直到眼窝肿的像熊猫般高枫得意洋洋的走开,李虎才恍然大悟,原本说是踢两脚的,他却踢了三脚……这不行,得踢回一脚,不能让那厮占了便宜。 花木兰不动声色的看着发生的一切,心里却充满了感激。大战在即,敌军十倍于己方,士兵难免心惊肉跳,而高枫轻描淡写的用筑冰城的办法令士卒惊叹,给床弩加装了几个带齿的木头轮子,原先需要十多人操作的笨重床弩,现在一个人就能上弦,而且射速提高了数倍。筑坚城制利器,这给士兵带来了战胜强敌的勇气,同时,高枫和李虎的胡闹,更是松弛了大战之前近乎凝滞的紧张空气,士兵们明显的轻松了许多。 看不出来,这个家伙不仅仅医术了得,还是个天生的将才!再想到昨晚发生的事情,花木兰心里又有一丝甜蜜,也只有这样的妖孽,才能令自己古井不波的心扉为之动情! 今年的冬天特别的寒冷,一场接着一场的大雪把草原彻底的覆盖了起来,厚厚的冰雪压住了草根,令牛羊无法用蹄子刨开坚冰找到食物。柔然人的牛羊所剩无几,这才壮着胆子攻打军粮城和敦煌。 大魏的兵威之胜,柔然可汗不是不知道,他也不会不明白,即使这次他侥幸得手,腾出手来的大魏皇帝也绝对不会放过他。明年开春的时候,处理完了鲜卑守旧贵族的大魏皇帝,就会把他多如星辰的军队派到西北边塞,三路、五路,甚至是九路大军就会横扫漠北! 当年柔然最强盛的二十万大军,都被大魏打的丢盔弃甲狼狈逃窜,这次柔然人集中了全部主力,也不过是区区三万人罢了! 柔然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控弦二十万的柔然了,即使是控制了丝绸之路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也无法弥补这些年来被大魏军队多次打击的损失。商队从遥远的西方来到高昌、车师、楼兰,他们能带来贵重的宝石、香料和妖娆的女奴,但是他们带不来柔然人最需要的粮食。而粮食,则牢牢的控制在大魏手中,哪怕柔然人拿金子都换不到粮食。除非是用骏马,大魏皇帝才会同意交换,而柔然人经过冬天的白灾之后,还能剩下多少匹骏马? 太武帝拓跋焘说的一点不错,他们不过是一群虫子罢了!他们之所以敢攻打军粮城和敦煌,就是因为大魏内乱,他们想趁机捞一点粮食过冬,草原的白灾已经把他们逼到了绝路。他们就是一群即将被冻死的虫子,冒着漫天大雪出来偷点吃的,哪怕被大魏的军靴踩成烂泥,也顾不得了。 想通了这一点,一直忧心忡忡的花木兰笑了,她甚至想到,只要打胜这一仗,被迫退回草原的柔然人无论如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的,必然是精锐丧尽,到那个时候随便来一个半桶水的将军,都可以把饿的奄奄一息的柔然消灭掉。 打完仗之后自己要干什么?解甲归田是肯定的,父亲越来越老了,弟弟妹妹也该到成亲的年龄了。而自己从十六岁那年替父从军到现在整整十二年,今年已经是二十八岁,在乡下的老家,别的女子到了这个年龄,早就儿女一大群了。 那个光头小白脸神医,会不会就是自己命中冤家,后半生的归宿呢?样貌看起来斯斯文文长的不错,宽肩细腰身量也没得挑,又会治病又懂得打仗,还能轻描淡写的把那个熊一般强壮的突厥武士摔倒。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就是急色了些,昨天咬自己嘴唇的时候,恨不得一口把自己连皮带肉的吞下去,幸好当时甲胄还没脱掉,如果让李虎看见自己光着身子和高枫妖精打架的样子,那真的没脸活了。 花木兰不由得再次想起昨夜的荒唐事,脸上红云遍天,冲着高枫的背影幽幽的道了一声:冤家! 嘟嘟远处传来号角声,由远及近,高枫感觉大地在颤抖,第一反应就是难道是地震啦?再看看身边士卒如临大敌,弓箭手张弓搭箭,弩炮手争先恐后的跑到床弩边吃力的摇动绞盘上弦,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柔然人准备进攻了。 原先听评书的时候总是听说“兵到一万无边无沿”看着远处高达三丈的滚滚烟尘,高枫才深刻的感受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是如此的恐怖。 战马迈着整齐的速度,以同样的频率敲击地面,印发了城墙的共振,地面随着敌军马蹄的速度震动,给人一种大地随时会崩塌的感觉。 久经战阵的李虎看着脸色发青的高枫,抱着肩膀坏笑道:“神医,感觉如何?” 高枫冲着城下,使尽全力吐了一口唾沫:“真他娘的壮观!” ------------ 第一百一十六章 狼族法则 吐出的唾沫还没落地就变成了坚冰,在铁一般坚硬的地面摔的粉碎。胡天八月即飞雪,西北边塞滴水成冰可不是夸张的说法,高枫身上穿着厚厚的皮裘依然是寒气透骨。 柔然骑兵荷荷怪叫着在军粮城下纵横驰奔,荡起的尘烟遮天蔽日,不过都在床弩的射程之外。魏军床弩的可怕,令柔然人永世难忘,六尺长的弩箭半尺长的箭簇,迅捷如流星一般……说是弩箭,其实就是加装了铁羽的短矛,只要被射中别说是人,就是一匹骏马都会被活活钉在地上,战场上一支床弩发射的攻城凿把三四个穿着铁甲的士兵串成糖葫芦的事情屡见不鲜柔然人虽然脑子笨了一点,但是记性却不差,能躲远点就尽量躲远点。幸好这种狠毒的武器射速不快,魏军一般是把它们当做攻城的利器,用一支支巨大的弩箭钉在城墙上,让士兵攀援而上。 万军簇拥之下,一座大的不像话的帐篷横亘在柔然军营中,巨大的纯金宝顶下垂着贵重的真丝编织的流苏。能用黄金装饰穹顶的,除了草原的狼王柔然可汗,就不可能还有别人。 波斯舞娘抖动着肚皮跳着奇怪的舞蹈,只要手鼓响起,她们腰肢上的肥肉就会随着鼓点抖动,层层叠叠的软肉有规律的波动,就好像是被春风吹拂过的河水。外面冰天雪地,大帐内青铜兽炉里炭火熊熊,地面上也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赤脚踩上去能没过脚踝,屋内暖意融融,舞娘肚皮上堆叠着晶莹的汗珠。 两个金发碧眼的突厥女子娇笑着用小刀切肉,每一块都是一寸长半寸厚,切的非常规整均匀。柔然可汗对这两个突厥王族的女子还算满意,这些愚蠢的锻奴终于学会伺候男人了。以前突厥人送来的几个女子连肉都切不好,这样的人怎么能留在突厥汗庭?于是,可汗非常温柔的让她们去陪伴自己珍爱的獒犬,那些从吐蕃运来的名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漂亮女人了。 一般来说,柔然人都会选择秋高马肥的时候掳掠中原,在零下二十度的严寒之下进兵,即使大获全胜也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老天爷冻死人的时候是不分汉人、鲜卑人、柔然人和突厥人的。 但是今年柔然可汗实在不能等了,草原上的雪就下个没完没了,秋天养肥的牛羊艰难的刨开一层冰雪下面是冻的更硬的冰雪,根本找不到草根的影子。漠北的寒风像屠夫的刀子,毫不留情的收割着牛羊马匹的生命,同时也带走了牧人活过冬天的希望。 柔然人实在是撑不过这个冬天了,到了第二年开春,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将会死在这个严酷的冬天。正当柔然可汗无计可施的时候,传来了一个令他兴奋不已的消息。驻守敦煌的五万大军撤走了,据说是大魏的皇帝要靠这些杀人如麻的刽子手来压制他那些野心勃勃的叔伯兄弟们。而在军粮城里,则有足足二十万石的粮食,足够柔然人吃一个冬天的。 舞娘是从丝绸古道上抢来的,不过柔然可汗不认为那是抢。作为草原上的狼王,他理所应当的认为一切没有柔然强大的部族都是羊,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 令人遗憾的是,近在眼前的军粮城里驻守的可不是一群羊,而是一群武装到了牙齿的虎豹。他们的首领花木兰,据说是个相貌英俊的小白脸,但是这个家伙的名字在草原却能止小儿夜啼。草原各部族的勇士,倒在她的弓箭和长枪之下的不计其数……这是个难啃的硬骨头,这次不知道又要有多少勇士,要倒在花木兰的三石强弓和精钢长枪之下,而站在花木兰身后的则是强大的无法估量的大魏帝国! 柔然可汗非常清楚,大魏皇帝也是出自草原,如果说自己是一头狼,柔然是狼群,那么大魏皇帝就是最强大的那一头狼,他的军队则是全世界最庞大的狼群。就算是大魏皇帝穿上汉人的宽袍大袖,他的骨子里也依然是狼,而且是最凶残霸道的那一头。 即使自己这次能打下军粮城和敦煌,也绝对无法对抗大魏军队的讨伐,到了明年开春冰雪消融,中原通往塞北的道路重新疏通的时候,大魏将亮出最锋利的獠牙,将整个草原上所有部族都撕的粉碎,用来惩戒所有敢于挑战他的权威的人。 大魏皇帝一怒,草原流血千里是肯定的,这种事情从太武帝拓跋焘开始就不断的重复上演,昔日控弦二十万的柔然,此时调集三万兵马已经是极限了。 进攻军粮城和敦煌的后果是严重的,但是柔然可汗顾不得了,如果不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柔然人必定元气大伤。就算自己不抢掠军粮城和敦煌,大魏也不会放过柔然,一山不容二虎,何况柔然这只老虎早已衰弱不堪。 控制了丝绸之路的好处不单单是可以获得财富,而且还能获得许多宝贵的信息,比如遥远的西方也有很多的城市,他们的军队数量也很少,而且战术也极为原始落后。如果大魏军队是虎豹,柔然是野狼,那么西方那些国家的军队就是绵羊,天生就是野狼的食物。柔然可汗打定了主意,等粮食到手之后就举族西迁,避开大魏这个可怕的对手,哪怕大魏军队再恐怖也无可奈何……惹不起你,难道还躲不起你吗? 再说了,草原民族被中原皇帝打击之后举族西迁的例子比比皆是。这块草原以前的主人是匈奴,他们被汉人打的屁滚尿流,牧人不敢南下放马,士卒不敢弯弓抱怨。后来他们西迁之后,照样混的风生水起。那些从遥远西方来高昌、车师做生意是西方商人就说过,西方人的皇帝被这些匈奴余孽打的俯首称臣,心甘情愿的送公主和黄金求和。 这块地是不能呆了,还是效法匈奴人远远的向西迁徙,欺负一下那些西方的部族吧! 不过,这一切都要建立在攻下军粮城的基础上,没有那二十万石的粮食,柔然人今年冬天恐怕要靠宰杀战马才能度过严酷的冬天,到了明年开春没有马匹的柔然靠什么远征西方? 太阳已经老高了,为什么花木兰还没带着他的士兵出城呢?和历朝历代的中原帝国不同,魏国的军队一向不喜欢守城,他们更喜欢硬碰硬的野战。魏国的军队里有鲜卑人、羌人、氐人,这些家伙原本也都是草原上的狼啊!魏军中的汉人也不含糊,燕赵之地自古就多慷慨悲歌之士,这些家伙在塞北生活久了,原本勤恳如牛的性格也变得像狼一样凶狠。 看样子,花木兰是打算死守军粮城了,既然他不肯摆开阵势野战,那只有攻城了! “来人,命令阿史那刻勒带着突厥人打头阵!一个时辰攻不进军粮城,我就拿他的脑袋做酒壶!” 这些突厥锻奴越来越桀骜不驯了,以前他们不是这个样子的。当年柔然全盛的时候,突厥人跪在地上磕头的时候极为虔诚,现在用鞭子抽打他们的时候,他们才勉强服从。这不好,很不好,既然他们学的有脾气了,正好借着魏军和花木兰的手消灭一批……柔然可汗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残酷的笑意。 军粮城下,突厥轻骑兵怪叫着向土城墙冲去,城头上摆放着阴森森的床弩看的令人胆战心惊,随着卡隼被敲击,一支支六尺长的攻城凿就会呼啸而至。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对于床弩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长达一尺的铁箭头穿过突厥兵的身体,将他们和战马牢牢的钉成一个整体,再也分不开。 时不时就会有人惨叫着落马,巨大的弩箭只要擦上就是严重的伤害,阿史那土门亲眼看见,一个士兵被呼啸而至的攻城凿射中肩膀,披着皮甲的手臂立刻就离开了身体,被攻城凿带着又飞出了二十多步,死死的钉在了一个小土坡上。一只手臂诡异的在土坡上摇摆,这一幕场景远比血流成河的战场更令阿史那土门胆战心惊。 “投石机为什么不发射?大汗的投石机为什么还不发射!” 阿史那土门稚嫩的脸上堆满了愤怒,双眼几乎要喷火。 “傻孩子,你还没看懂吗?咱们突厥人现在越来越强大,大汗已经害怕了,他是想借助魏军的手来消灭我们!” 阿史那刻勒不动声色的道。 “我们突厥人为柔然人效力了两百年,为他们打造兵器战甲,为他们出生入死,大汗凭什么这么对待我们?” “柔然人是狼,我们突厥人也是狼,头狼不会允许狼群有别的狼像它一样强大,这就是狼群的法则!” “那我们怎么办?” “忍,忍下去!在出征前,我把最精锐的武士和最好的铁匠都留在了大漠深处,大部分的存粮也留给了他们!” 阿史那刻勒双眼看着前方不断倒下的突厥骑兵,面容如水般平静,仿佛被射成刺猬不是他的族人一样。 阿史那土门惊恐的道:“叔叔,草原上的白灾让我们已经死了三成的族人,如果精壮再拿走大部分的食物,族中的老弱是没人能熬过这个冬天的。” “狼有狼的活法,只有最强壮的才有资格活下去,为了整个狼群的生存,哪怕是狼王也要做出牺牲!阿史那土门,你是未来的狼王,你必须活下去,哪怕柔然可汗对你施加的侮辱多么令人难以忍受,你都必须笑着接受,如果他命令你杀死我,你也要毫不犹豫的向我捅刀子,活下去就是一切!” 阿史那刻勒皱纹密布的脸上浮现出了笑意:“这一次柔然人即使获胜,也无法躲过大魏国皇帝的复仇。等到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大魏军队就会以泰山压顶的态势横扫草原,柔然肯定会被中原皇帝复仇的火焰烧成灰烬!到那个时候,我们突厥人的机会就真的到来了!” ------------ 第一百一十七章 真人冰雕 “投石机准备!放!” 沉重的木槌敲击着卡隼,巨大的投臂弯曲成弓集聚出的能量在一瞬间被释放,拳头大的石头从城墙内飞出,天女散花般砸向城外冲击城墙的突厥士兵。 李虎的情绪极为亢奋,每当开战的时候他都是这样,很多次都因为冲锋的过于投入陷入敌军的重重包围,而每次都是被花木兰从乱军中解救出来。李虎从军十二年来,战功卓著早就应该升将军了,但是他孤军冒进的次数更多违抗军令的次数也不少,立功受奖和挨军棍几乎贯穿了他整个军旅生涯。每次被花木兰解救之后,李虎都痛心疾首赌咒发誓今后不这么干了,但是只要战场上的号角吹响,他就会热血奔涌把所有过往惨痛的教训忘的干干净净。 这一次的战斗是守城,这令习惯了冲锋陷阵的李虎非常的郁闷,他只能把满腔的愤怒发泄到投石机上,一次次的命令士卒把拳头大的碎石装在羊皮口袋里,漫无目的的投向城外。每发射一次,他就怪叫一声,听的高枫耳膜都要穿孔。 “省点力气吧,柔然人轻骑攻击,你用投石机能砸到谁?等石头用完,难道你拿肉包子打柔然人?” 军粮城除了粮食多鸟雀多老鼠多,其他的东西都不多,包括石头在内都是如此。等到箭矢和石头用尽,没准真得用粮食包当武器砸那些饿红了眼睛的柔然人,那可真的就成了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了。 高枫制止了李虎乱扔石头的举动,就站到了土城墙上帮助花木兰守城。不得不说,草原民族天生就具备战争的天赋,负责打头阵的突厥骑兵只是远远的用箭矢射击守城的士兵,骑着马冲到距离城墙五十步左右的距离,弯弓搭箭射一轮乱箭,然后就沿着两侧跑开,然后下一轮骑兵再次按照同样的程序放箭,由两侧撤退。 “花将军,敌人是有意的消耗我军的箭矢,等到我军床弩的攻城凿用尽的时候,铁甲兵就要发动攻击了。” 高枫低声的提醒。 花木兰穿着全套的明光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简直是天然的箭靶子,柔然人只要不瞎就知道首先射花木兰,一支支遇见奔着花木兰就射过来,看的高枫心惊肉跳,几次三番劝她不要站在城墙最高点,可她就是不听,不但不听,还把高枫也拽到了身边,蝗虫般的箭雨在俩人的身边飞过,箭矢射在冰城上击碎了小块的坚冰,然后掉落到城下。 高枫的话花木兰也不是都听不进去,她久经战阵,哪里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她果断的命令床弩停止发射,只用士兵手中的弓箭和强弩射击。刚出发射了一阵子床弩,目的就是给柔然人一个教训,同时鼓舞一下己方的士气。 嗖一支羽箭擦着花木兰的耳根飞过,吓了高枫一跳,花木兰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顺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望去,一个突厥骑兵正在朝着城头放箭。 花木兰平静的取下背着的三石硬弓,搭上一支破甲锥,“绷”的一声轻响过后,那个突厥骑兵从马上就翻滚下来,一支红漆雕翎箭正正的插在了他的前额。 “好箭法!” 军中立刻响起一阵喝彩声,高枫却发现花木兰射完这支箭之后,手有些发抖,明显是用力过猛的缘故。 “花将军,你重伤刚刚痊愈,小心崩裂了伤口。” 高枫的劝解显然来的晚了一些,花木兰的伤口已经再次崩裂,她是强忍着钻心的疼痛拉开了硬弓射出了那支箭。此时胸口的箭伤火烧火燎的疼痛,她的手已经抖的连弓弦都拉不开了。 “节约箭矢,把敌军放近了再射,一箭就干倒一个蠕蠕狗!” 马旗牌不停的提醒袍泽,箭矢要省着点用。现在军粮城是不可能有援军的,也没有辎重的补充,除了粮食足够吃个三年五载,其他的东西都不多。 辎重兵要是兵,蜻蜓也能算老鹰。 军粮城的三千守军,绝大多数都是辎重兵,在北魏军中算是最让人瞧不起的军种。背黑锅有他们,干粗活有他们,遇见难啃的骨头需要炮灰的时候,大将军们头一个就会想到让辎重兵。等到战后封赏的时候,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把辎重兵忘到了脑后。 花木兰是军户之“子”出身寒微,却百战百胜功勋卓著,功劳薄厚的把那些老门阀压的喘不过来气。寒门之子又屡立战功,在门第观念浓重的北魏军方将领中,花木兰就成了异类。当皇帝下令征调西北强兵进入洛水,弹压反对汉化的鲜卑守旧贵族的时候,担任西北军中主帅的贺大将军头一个就把花木兰的名字划掉。这个做法绝对是正确的,如果花木兰率兵进入洛水,那就会进入皇帝拓跋宏的视野之内,以前被上司埋没瓜分掉的功劳都会水落石出,那军方这些门阀贵族们岂不是要人头落地! 拓跋宏的目标可不仅仅是那些反对他迁都的守旧派,皇帝的魔爪早就想伸进西北边塞,彻底打破门阀贵族对军队的边军的掌控,只是一直以来中原不靖,他还没来得及下手罢了。 花木兰这样的能打仗又不贪功的手下,本来应该是将军们最喜欢的类型,奈何现在时事逼人,皇帝对门阀贵族步步紧逼,一旦花木兰多年的功勋显露出来,皇帝正好拿这个来修理西北军方的门阀。 所以,当贺大将军含着热泪将五万大军从敦煌撤走的时候,他把最没有战斗力的辎重兵留给了花木兰。心怀慈悲的老将军希望等第二年开春回来的时候,军粮城和敦煌变成鬼城,那个时候他会用最隆重的仪式和最丰厚的祭品来祭奠这个曾经的爱将。 在家族利益面前,国家和百姓,就让他见鬼去吧! 那些军方重臣们的龌龊心思,花木兰不是不清楚,十几年的戎马生涯,她经历了太多的不公和猜忌。支撑她一直战斗下去的原因非常简单,她的家就在西北边塞。小时候听了太多蛮族入侵的故事,至今依然能看见城墙上刀砍火烧的痕迹,每到清明节的时候,小城内家家戴孝户户穿白,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亲眷惨死在异族的屠刀之下。更不要说,每年都有边塞的百姓被柔然人掳掠当做奴隶,过着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日子。 身后就是家园,柔然人如果想过去,就必须踏过军粮城所有男儿的尸骨……也包括花木兰这个女子!即使自己麾下只有三千被人蔑视的辎重兵,花木兰也必须撑下去,因为,身后就是家园! 这次柔然可汗把家底都掏空了,三万铁骑围攻军粮城,在冰天雪地的冬季攻打城池,柔然人做的也是一锤子买卖。要么鱼死要么网破,没有其他的选择。在饥饿的驱使下,攻城的柔然人显得各位的疯狂,而花木兰则不得不命令士兵节约箭矢,尤其是床弩更不能轻易施放。 看到城头守军的箭变得稀疏起来,担任先锋的突厥人开始架着梯子摇着抓索爬城。 抓索的三支铁爪只要勾住了城墙,突厥兵就有把握爬上这个高不过三丈的土城墙。突厥步兵在弓箭手的掩护下,将前端带钩子的梯子搭在城墙边,士兵用力的向上攀爬。 出乎意料的是,上面的守军并没有发疯般的射箭来阻止他们靠近,城头上的弓箭只用来打击突厥的弓箭手,而刻意的放过了用梯子和抓索爬墙的突厥步兵。 突厥人奋力向上攀登,手几乎已经摸到墙头垛口,只见一个瘦小的魏军士兵只是用叉杆轻轻的一碰,梯子就顺着土墙滑了下去。三丈高的地方摔到被冻的像铁一般坚硬的地面,即使不死也要骨断筋折。被摔断腿脚的突厥人痛苦的哀嚎,他们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土墙上被厚厚的坚冰覆盖,梯子上面的铁钩根本就搭不上去,刚才只是轻轻的倚靠在墙面上,根本就没有着力点。而那些拿着抓索的突厥人也在发傻,三支铁爪丢上了城头却又滑脱下来,一群人像傻子一样站在城头不知所措。 咚咚咚城头的守军用弓箭压制住后面增援的突厥人,在城下发傻的则眼睁睁的看着一块块城砖大小的冰块从天而降。冰砖长一尺宽半尺厚半尺,每一块都有二三十斤重,从三丈高的墙头丢下来,凡是被砸中的人无不头颅粉碎,砸中了手臂和大腿也会立刻骨折。 突厥人丢下梯子和抓索转身就跑,就听见背后一阵阵弓弦的响声,弓箭和强弩在这个距离几乎是百发百中,魏军士兵都是世代的府兵,从会走路的时候就开始练习弓马,哪怕是辎重兵都不是可以轻视的。 第一拨攻打城墙的突厥人大部分被射杀,还有些从梯子上掉下来或者是被坚冰砸断腿的突厥人贴着城墙痛苦的哀嚎。魏军显然是没有同情心的,他们从城头一桶桶的向下面浇水,突厥人浑身湿透艰难的向己方阵营爬去。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慈悲心发作的魏军又用一轮弓箭结束了他们的痛苦。 第一次交锋的结果,在军粮城下多了几百座冰雕,每一个都栩栩如生,最好的雕刻大师都塑造不出如此精美的冰雕,只不过他们表情都是同样的痛苦。 高枫不由得再次向城下啐了一口唾沫,惊呼一声:“真他娘的壮观!” ------------ 第一百一十八章 弓箭狙击 孤城不守,一座没有坞堡作为屏障的城池无论如何也是守不住的。首战告捷并没有令花木兰的眉头舒展,随着城下的尸体越堆越高,魏军士卒的士气也随之高涨,但是花木兰是久经沙场的宿将,她知道这样的情况不会维持的太久。 冰城固然可以阻滞柔然人的进攻,令他们的抓索和云梯失去用武之地,但是军粮城仅仅三丈的高度,护城河窄的可怜又早已被冻的结结实实,柔然人踏着坚冰就能直奔军粮城的城墙之下。 “来的好,老子还没杀过瘾呢!” 李虎的强弓已经扯断了两张,又抄起一张三石硬弓在城头射杀潮水般涌来的柔然步兵。 “校尉大人,你看!” 一个士兵惊呼了一声。 李虎顺着他指示的方向望去,只见一群群衣衫褴褛的妇孺在柔然骑兵的鞭挞下,哭天抢地的向军粮城的方向走来,凡是走的慢了些或者是摔倒的,都会被他们用弯刀砍下头颅。哭声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高枫能清楚的看见他们都背着麻袋,不用问也知道,他们是被柔然人掳掠来的汉人百姓。草原蛮族用对方百姓充当挡箭牌,同时让他们背负沙土垫平壕沟,这样的事情在史册上屡见不鲜。 高枫亲眼看见,一个面目狰狞的柔然士兵将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挑在了枪尖上,孩子的身体还在微微抽搐。 “床弩准备,给我射死那个没人性的畜生!” 随着高枫的一身怒吼,四张床弩同时发射,两百步的距离对于床弩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邦邦邦邦木槌敲击着卡隼,弓弦震动了空气发出颤音。 长达六尺的攻城凿将那个龌龊的身影永远定格,他被三支攻城凿同时射中,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从马上带着飞起,狠狠的钉在了一座小土坡上。还有一支攻城凿射中了他骑的战马,硬生生的穿过马腹,把那匹健壮的枣花马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正在耀武扬威的柔然人被突如其来的床弩吓了一跳,他们急忙跳下马钻进了被驱赶的妇孺群体之中,城头上的床弩也不敢再发射,妇孺们一边哭喊,一边靠近城墙,把背后沉重的麻袋丢在城下。不多时就堆起了一个一丈多高的斜坡。 “放箭,胆敢靠近城墙一步的,全部射杀!” 花木兰咬着牙下了命令。 邦邦邦一阵弓弦响过,被驱赶着堆沙包的妇孺倒下一片,他们哭喊着往回跑,却被后面柔然人一通箭雨又给射了回来,混杂在他们中间的柔然士兵也用刀劈砍,土城墙下的冻土被献血染红,妇孺的哭声震天动地,听的高枫心如刀绞。 “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俺看见俺爹了!” 一个士兵哭喊着在城头奔跑,冲到花木兰面前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抱着花木兰的大腿泣不成声:“将军,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俺爹和俺媳妇在下面啊!” 高枫的拳头攥的紧紧,指甲把手心扎破却浑然未觉,蛮族的手段千百年来都是这么的龌龊,上一次在梦境中穿越到民国时候的蒙古喀尔喀,那些投靠了日军的科尔沁人攻城,也是用妇孺开道。那一次高枫只是心痛,这一次则是心里在滴血,上一次被屠杀的是蒙古牧人,而这次则全是同文同种的汉人! 军粮城的守军基本上都是本地的军户出身,而下面背着沙包的妇孺也是本地人,城楼下面呼爷唤子的声音不绝于耳,城楼下和城楼上都是哭声一片。 “开城,杀出去!” 花木兰咬着牙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她看了一眼高枫,似乎想从他口中得到一点意见,但是高枫却一言不发,事实上,此时高枫也认为,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守军都是本地的土著,下面是他们的妻儿父母,如果花木兰硬逼着他们射杀亲人,那士气崩溃甚至哗变都是顷刻间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打开城门接应妇孺老幼,无疑是极为危险的举动,但是高枫和花木兰都别无选择,不仅仅是士气上的考虑,更重要的一点……我们是人,我们有恻隐之心,而柔然人和所有的化外蛮夷是禽兽,人比禽兽多了的也许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同情心! 城头上床弩和投石机同时发射,投石机扔出的火油弹落地之后,火油罐摔的粉碎,火油满地流淌,床弩发射的火箭点燃了火油,生生将柔然主力和被驱赶的妇孺中间划出了一道隔离带。 厚重的城门吱呀呀的打开,城头上的弓箭手用强弓硬弩射击火海之间的空白区域,将那些试图从缝隙中溜过来的柔然骑兵射成了刺猬。城头的守军不停的开弓放箭,但是开强弓是一件非常伤体力的事情,而且柔然人的数量实在是太多,守军不得不用最快的速度放箭,根本没有回一下气力的时间。一个人快速射出十多枝箭之后,臂力就彻底用尽没有三五天是不可能恢复的,勉强再拉弓不但会损伤身体而且手抖的像筛糠,射出的箭也绵软无力,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对柔然人构不成任何威胁。床弩的杀伤力倒是极为可怕,但是攻城凿的数量有限,而且还要对付至今尚未出现的柔然重甲骑兵,守军不敢轻易使用。 城门刚刚打开,被迫充当柔然人挡箭牌的妇孺们见到了一丝活着的希望,都纷纷涌向城门,冲出城门的守军不得不用枪杆砸刀背劈砍才勉强打开一条通道。混在里面的柔然人也蜂拥进城,城门口转瞬间就开始了一场血腥的肉搏。柔然人不停的砍杀妇孺制造混乱,一边向城门口聚拢,试图杀掉看守城门的士兵。 花木兰带着骑兵冲到火海的缝隙中,用弓箭和长矛顶住柔然人一浪高过一浪的冲击,而李虎则带着士兵在城门口苦战,身上早已被献血浸透,也分不清哪里是自己受伤流的血,哪里是柔然人的血,哪里是那些无辜老弱的血。他只是机械的挥刀劈砍,长刀被砍的到处是缺口,最后的一个柔然人是被他状如疯虎的样子吓瘫了,被他那把刀生生的把头给锯了下来。进入城内的妇孺也一拥而上,捡起伤亡士卒的武器,用拳头牙齿和柔然人拼杀,尤其是那些女人一个个像疯了一样,看都不看柔然人伸过来的刀枪,扑上去逮到哪里就撕咬,很多柔然人被杀死之后她们依然还在抓还在咬。 当城门附近最后一个混进来的柔然人被杀掉之后,李虎还拿着那柄满是豁子的长刀在人群中梭巡,满身的血顺着铠甲往下淌,吓的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藏在妇孺中柔然人已经被彻底解决,但是出城接应的花木兰和魏军骑兵却已经退不回来了,火油燃烧造成的火海来的快去的也快,他们被柔然人的先头部队牢牢的咬住,柔然的后续部队也抓住这个机会前进。高枫已经远远的看到铁甲重骑兵的身影。 高枫努力的平静着心情,倾听着战场上的各种声音,只要进入这种似梦非梦的时候,高枫听到的声音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显得虚无缥缈仿佛是从天际远远的飘来。高枫刻意的让自己停留在这种意境中,这会令自己脱离战场上真实的残酷,好像自己在玩游戏,自己只是站在云端鸟瞰着一切,所有人的命运都由自己这个玩家来决定。 这种冷血的做法无疑对他是有巨大帮助的,这样他才能把精神彻底的凝聚起来,而不会被战场的血腥和残酷动摇心神。从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获得的骑射功夫,从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上获得的力量都能发挥到极限,高枫坐在马上开弓放箭,成吉思汗弯弓射雕的箭法再配上二十一世纪高科技产物的马修斯怪兽速射复合弓,高枫化身为冷兵器时代最可怕的狙击手。那些所谓刀枪不入的明光铠,在合金箭头面前显得脆弱不堪。别人的三石强弓最多也就能杀伤一百步之内的对手,稍远一点就会被风吹的不知所踪,而且就算是神箭手开这种强弓也顶天射个十几之箭就会双臂脱力。而配备了光学瞄准具的马修斯怪兽,可以很好的修正风力带来的影响,偏心轮加力的结果是让高枫可以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百发百中,一寸长的破甲锥、凶狠的三犁天鹰箭头,能在体内造成二次伤害的宽头箭,每一支箭都射向柔然的贵人和神箭手。几个柔然人的射雕手发现了高枫的存在,策马奔来要和高枫一试高下。但是高枫的马术极佳,永远和他们保持一百五十步以上的距离,马修斯怪兽可以轻易撕开他们的铁甲,而他们的强弓却无法在这么远的距离洞穿高枫的甲胄。 一直以草原上无敌存在面目出现的射雕手,终于发现自己的箭法在对方面前不值一提。他们惊恐的发现,对手射来的箭矢杀伤力不亚于巨大的床弩! 一个柔然的射雕手被高枫射来的三犁飞鹰箭头穿了个透心凉,哀嚎着从马上翻滚下来,他挣扎着向己方阵列爬去,却看见一个头戴金冠的中年男子蹲下来冲他微笑。金冠上镶嵌着一支面目狰狞的狼图腾,这是突厥人的图腾。能戴这样的金冠的人,必然是突厥的王族。 “阿史那大人,救救我!” 柔然射雕手哀求道。 阿史那刻勒不动声色的注射着射雕手胸口插着的羽箭,那种奇怪的色泽和材质令他半晌无语,片刻之后他冷笑着伸出手,猛的拔了一下,却没有拔出来,箭头卡在了射雕手的身体里。 射雕手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阿史那刻勒毫不怜悯的发力,将带着三个刀刃的箭头生生的拔了出来,三个隐藏在箭簇中的刀片早已在他身体里弹开,当箭头拔出之后形成二楼一个巨大的伤口,血涌如泉。 雕手再次惨叫一声双腿弹了几下就断了气,阿史那刻勒看着这古怪的箭头倒吸了一口凉气,站起来自言自语道:“中原人的冶铁技术,竟然如此的可怕!” 话音未落,就听见嗖的一声响,一支羽箭插在了阿史那刻勒的胸口,他怔怔的看着直没体内,只剩下一寸多长箭羽的劲矢,就感觉身体里面好像是被烙铁烫了一样。 “难道,射中我的也是这种可怕的箭矢?” 阿史那刻勒的疑问没有得到答案,一支同样的三犁飞鹰箭头迅速的夺去了他的生命。 一百五十步开外,高枫自言自语道:“战场上还戴这么拉风的金冠,真是活腻味了!” ------------ 第一百一十九章 阿史那的遗言 啪啪啪连珠箭响起,高枫飞快的射出了三支箭,三个柔然将领应弦而倒。柔然人悚然而惊,纷纷勒马倒退。 魏军中发出一阵欢呼,花木兰也惊的目瞪口呆,一百五十步射杀敌将,这只是在传说中才出现过。要想让箭矢射到一百五十步,而且还能命中目标,运气和箭法都缺一不可,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臂力,能拉开五石的强弓。花木兰用的弓已经算是够硬的了,也不过是三石而已。 吕布辕门射戟,一百五十步命中画戟小枝被千古传诵,但是花木兰自己的箭术就极为惊人,她非常清楚,即使有人能开五石强弓把箭矢射到一百五十步开外并且还能命中,那也是强弩之末没什么杀伤力了,而高枫的那一箭不但命中而且透胸而入。要知道,那个戴金冠的敌将,可是穿着铁甲的! 古时候传说中的养由基、李广这样的名将,恐怕也不能在一百五十步开外射杀穿着铁甲的敌人吧!更加可怕的是,高枫一直在不停的开弓放箭,只要选中目标就能一箭夺命。他连连开弓,竟然丝毫看不出有臂力耗尽的迹象。要知道,一般的神箭手连续开十几次硬弓之后,就会耗尽臂力起码要歇个三五天才能恢复过来。而高枫看着就像没事人一样。 花木兰有点相信马旗牌和孔三狗说的话了,这样的箭法杀掉一百多人敌军,倒也显得合情合理。 只不过,花木兰不清楚的是,高枫用的弓,不但不是那种变态的五石强弓,连普通士兵使用的弓的拉力都不如,开弓所需的力量只有一百一十磅,还不到一石的拉力。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令冷兵器时代的弓箭焕发了青春,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可怕杀伤力。偏心轮可以减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拉力,令射手开弓的力量增大了四五倍,高速开弓射箭也不会消耗过多的臂力,光学瞄准具令射手的准确性大大增强,撒放器的使用则避免了开弓时候的颤抖,极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误差,无坚不摧的合金箭头令敌军的铠甲像纸板般的脆弱。皮甲、锁子甲、明光铠,统统都不在话下,马修斯怪兽用的碳铝箭使用的合金箭头,那是二十一世纪冶金技术和工程科学的巅峰之作,不论是材质还是样式以及制造的精密程度,岂能是公元五世纪的铁匠手工敲制的粗劣甲胄所能匹敌的! 高枫大发神威,每箭必杀,吓得柔然人引以为傲的射雕手都不敢对射,一百步是射雕手的极限,一百五十步外射杀敌人,只存在于草原上的传说之中,现实里还从没人见过。 柔然的将官们吓的从马上跳下来,躲在普通的士卒中瑟瑟发抖。花木兰心中油然的升起了自豪感,魏军也士气大振,柔然人则失去了指挥成了没头的苍蝇。这个年代还没有狙击概念,柔然大军里的将领普遍都穿着贵重的铁甲并且让突厥和波斯匠人用黄金和白银,把甲胄装饰的美轮美奂,女奴精心的将它们打磨擦拭的银光闪闪,简直是天然的活靶子,而且柔然将领不知低调做人,一个个耀武扬威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地位显赫。相比后世的战场,军官和士兵穿的都是统一制式的服装,连军衔都刻意用了最不起眼的黑色。如果有哪个士兵在战场上向长官行军礼,等待他的一定是上司的怒骂和老兵的暴揍……你想把敌人狙击手给招来,挨揍还委屈啊? 高枫对这些烧包的蛮族将领,自然不会客气,他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铠甲,简直是天然的目标指示器,在万马千军之中极为显眼,不射他们还射谁? 高枫在魏军亲兵的保护下,躲在人群后面放冷箭,花木兰则带着马旗牌、孔三狗等悍将等发起了一轮反冲锋,用锋利的马刀和长矛挡住了柔然人的大军,花木兰冲锋在前,将一杆一丈八尺的马槊使得虎虎生风挡者披靡,柔然阵列中竟无三合之将。魏军一鼓作气,将柔然大队骑兵打的倒退出三里之外,在督战队的弓箭和弯刀斩杀了上百人之后,才勉强重新集结起来。 趁着这个空档,李虎派一队骑兵出城接应,城头的投石机再次投掷出火油,床弩射出火箭再次烧出一片隔离带。高枫和花木兰带着士兵,在城头魏军的欢呼声中进了军粮城,城门又吱呀呀的缓缓关闭。 阿史那土门看见叔叔中箭,发疯一般的冲过去,把胸口血涌如泉的阿史那刻勒托上马,策马狂奔到了柔然的营寨,扯着嗓子大吼:“大萨满,大萨满!我叔叔中箭了!” 几个突厥武士急忙将昏迷不醒的阿史那刻勒抬进了帐篷里。 头戴用狼皮和雕翎编织的高冠,脖子下带着狼牙项链的大萨满手里拄着一根鸠杖,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阿史那土门一把拽住他就拖到大帐当中。大萨满蹲下来解开阿史那刻勒的胸甲,摸摸心脏勉强还能感觉到跳动,他无奈的摇摇头苦涩的道:“阿史那土门,唤醒你叔叔,和他说说话吧,让下人给他准备好衣服,挑两个他最喜欢的女人去服侍他吧!” 阿史那土门如同当头被浇了一盆凉水,一时间怔怔的站着不知所措。大萨满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这是要给阿史那刻勒穿上入殓的衣服,另外找两个姬妾给他殉葬。 “我叔叔真的没救了吗?” 大萨满用尽全力却没有掰开阿史那刻勒紧握的手,只好指着他手中的那支样子古怪的羽箭,倒吸着冷气道:“这是魔鬼的箭矢啊!只有魔鬼才能制造出这么凶狠的箭矢!” “阿史那土门……” 阿史那刻勒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他低声的呼唤着被吓傻了的侄子:“阿史那土门,你是突厥的王,金狼的子孙!不要流泪不要难过!” 阿史那土门的父亲是突厥的王,他父亲重病本来应该是他继承王位,但是他父亲却执意要把王位传给了弟弟阿史那刻勒。突厥是柔然的锻奴,这些年来柔然势力衰落,相对而言就显得突厥过于强大了。草原一直遵循狼的法则,最可怕的不是正值盛年的狼王,而是已经衰落日薄西山的狼王,这个时候的柔然因为衰落而缺乏自信,变得脆弱而敏感,对于任何可能威胁到柔然统治地位的部族,都会无情的扼杀。而突厥,暂时还无力和柔然人争夺草原狼王的地位,年幼的阿史那土门如果接任了突厥的王位,很可能会带来灭顶之灾。只有年长的阿史那刻勒才有能力应付眼前的局面。 阿史那刻勒临危受命,一边积蓄力量,一边不遗余力的讨好柔然可汗,子女玉帛骏马弯刀,只要柔然可汗看上的东西,他都会第一时间送到汗庭,绝不给柔然可汗攻打突厥的口实。渐渐长大的阿史那土门一直觉得叔叔太窝囊,心里一直有些看不起这个叔叔。直到前几天知道叔叔把族中精壮藏在漠北,才隐约感觉叔叔所谋者大,才不敢再小视他。 阿史那土门看着叔叔的眼睛越来越黯淡,咬牙切齿的道:“我这就带人打下军粮城,杀光所有的汉人给你报仇!” “都出去,守在帐外,谁敢闯进来格杀勿论!” 阿史那刻勒将所有人都撵了出去,只留下叔侄二人,又命人守在帐外才低声道:“绝对不能打下军粮城,我们突厥人一定不能进城,如果柔然人快要打进城的时候,我们也要制造混乱,不能让他们得逞!” 阿史那土门大惑不解:“为什么?” “柔然人打下军粮城,获得了足够的粮食,就会举族西迁,从草原到遥远的西边,要翻过雪山越过沼泽越过漫漫的沙漠,路上有吃人的猛兽还有无数充满敌意的国家。如果我们跟这走,一定会向那些被掳来的奴隶一样,给柔然人当挡箭牌,等到了西方,我们突厥就要灭族了!” “那就让柔然人走,我们突厥人不走!” 阿史那刻勒惨然一笑:“傻孩子,如果柔然人走了,我们就是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了。大魏皇帝是从草原崛起的,他才是真正的狼王。柔然人走了之后,我们就是大魏国的直接打击目标。我们的力量比起大魏,实在是太弱小了,整个草原所有部族加起来也不是魏国的对手。如果魏国皇帝把我们当做打击的对象,他的小拇指就能将我们部族和所有的勇士捻的粉碎!” “叔叔,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忍耐,忍耐一切难以忍耐的屈辱!” 阿史那刻勒警惕的看了帐外一眼,沉声道:“直到柔然人在军粮城和敦煌城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不得不撤军为止。到了明年开春,魏国皇帝就会把他的军队派到草原上狠狠的打击柔然人,那才是我们真正的机会……记住我一句话,到时候派出使者找到魏国将军,给他们指路给他们提供牲畜,帮他们把屠刀磨的更快一些!” “可魏国是我们的敌人啊,他们刚刚射伤了你!” 阿史那土门愤愤不平的道。 “孩子,相比突厥部族的存亡,我算什么?突厥人为了成为草原的主人,已经隐忍了两百年了,屈辱的活着比痛快的死去,更需要勇气和智慧!孩子,让你这么小就承担如此的重任,真是委屈你了!我死了之后,把年老不能生育的女人统统杀死给我陪葬,把宝贵的粮食留给能打仗的勇士和能生育的女人,我那些年轻还能生育的妻妾,你就全部接收了吧,让她们给你生孩子!突厥要想强大,需要生育出更多的勇士,我们的人口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 第一百二十章 魔鬼之箭 “他不是人,他是魔鬼,人间哪有这样的箭矢!” 柔然可汗的大帐内,将领们个个噤若寒蝉,暴怒的可汗已经杀掉了三个作战不力的将军,地面上躺着十几个被射杀的柔然军队将领,其中也包括突厥王阿史那刻勒,那三个畏缩不前的家伙则被砍了头,脑袋和身体离的老远。 柔然可汗杀人杀的手软,但是依然不能鼓舞起柔然军队的士气。就连柔然人的萨满都一口咬定,那个隔着一百五十步每箭必杀的汉子,肯定是魔鬼。如果不相信的话,那就拔出被射杀的将领身上的箭矢看看,人类能造出这么凶狠的弓箭吗? 柔然可汗亲自试验过,那种带着三个刀片的箭头,已经收拢在箭簇旁,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不会影响箭矢的穿透力,号称刀枪不入的明光铠变得不堪一击,箭矢射中人体之后刀片自动弹开,入口只有一个小洞,但是身体内部的创口却极为严重,如果射中要害当场毙命,即使是射在大腿和肩膀,也同样会致命,拔出箭矢的时候三个长开的刀片将产生一个巨大的开放性伤口,立刻就会让人失血而亡。 箭矢锻造的极为精密,每一个细节都无懈可击,而且银光闪闪像一件美妙的艺术品。更奇怪的是箭杆,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但是分量却很不重,敲击起来声音也不像金属,更像是石磬。箭矢本身的杀伤力就够恐怖了,而且能用强弓射出一百五十步依然还能洞穿铠甲,这令柔然各部的将领都胆战心惊,总觉得战场上没有哪个地方是安全的。 柔然人和大魏打了将近一百年的仗,而且又控制了丝绸之路,对东西方的了解都不是一般草原蛮族可比的,可是不论是中原还是遥远的西方,都没听说过哪个民族和国家拥有如此可怕的箭矢。更没有见过哪个部族出现过箭术如此惊人的神射手,那些草原上不可一世的射雕手,竟然被吓的连对射的勇气都没有了。 魏军那个百发百中的家伙是魔鬼啊,人怎么能够对抗魔鬼?在崇尚万物有灵的草原,这种说法很快就得到柔然人的认同,以至于柔然大军竟然不敢靠近高枫两百步的距离。 “用人堆,也要把军粮城拿下来!士兵敢后退一步的,本人杀掉,将军敢后退的,杀全家!给我抓住那个魏国的神箭手,我要用他的头来祭天!” 柔然可汗双眼血红,疯狂的咆哮着。 军粮城上,寒风将战旗吹的扑啦啦作响,几个士兵向城下倾倒火油,火把丢下去之后,柔然人的尸体烧的烟雾滚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恶臭。 士兵们擦拭着刀矛等武器,一天的激战已经令他们筋疲力尽,但是一个个神采飞扬精神振奋。厨师们笑呵呵的送来滚烫的骨头汤和烤的焦黄的糜子饼,士兵们一边吃一边兴高采烈的互相吹嘘自己的战果。 “华神医,看看你的神弓。” 李虎身上被医官裹的像粽子,连甲胄都被撑的满满,看起来颇为好笑。 高枫笑着将马修斯怪兽递给他,他轻轻的钩钩弓弦,感觉轻飘飘的,不禁疑惑道:“这弓这么软,怎么能射一百五十步还能洞穿铁甲?” 高枫笑而不语,马旗牌的络腮胡子上也被血浸透结了一层红色的冰霜,他笑呵呵的插言道:“校尉大人,这还不明白啊?人家华神医是华佗的后人,华佗那是什么人?神仙啊!被曹操砍了头之后,过几天又活生生的满大街转悠……神医是神仙的后人,用的弓箭是仙家的法宝,岂能是普通硬弓所能比的!” 说罢,他从李校尉手中夺过马修斯怪兽,用手指敲敲然后道:“这敲起来是金铁之声,摸上去也像精铁,可又银光闪闪,而且轻飘飘的,你们谁见过这样的铁胎弓?” 众人都围拢过来,小心翼翼的摸摸那张怪模怪样的弓,感觉入手很轻,甚至还没有士兵用的角弓的分量,比起花木兰将军的三石铁胎强弓更是轻了许多。而且配备的羽箭的样式也是见所未见。 神物,除了仙家法宝之外,很难解释为什么这样一张不足一石的软弓,怎么能射透一百五十步开外的铁甲。 咱军粮城有神仙相助,还怕他什么柔然人的三万大军!打仗有神弓射杀敌将,受伤的兄弟有神仙的丹药救助,那还怕个鸟啊?没看见前两天花木兰将军伤的就剩半口气了,华神医到了之后不到三天的时间,花将军就又冲锋陷阵了! 高枫也不得不悲催的默认了自己是神仙,这个时候哪怕自己亲口否认,也不会有人形象的,战场上每个人的命运都脆弱如蚂蚁,每个人都下意识的寻找精神支撑,而本方有神仙这种大杀器助阵,无疑是最有效的战场兴奋剂。 “华神医,你过来。” 城头上出现了花木兰不苟言笑的俏脸。 高枫觉得花木兰的长相是个奇迹,不像有些伪娘阴阳怪气的令人作呕,也不像某些女汉子恨不得胸口长一巴掌长的护心毛。花木兰的五官轮廓非常的鲜明,宽肩细腰修长的四肢,不像一般中原女子平板型的面孔,正面看美艳动人侧面则成了麻将牌中的白板。花木兰的侧脸非常动人,挺直的鼻梁如刀削般挺拔,微微凹陷的眼窝里一双黑漆漆的眸子,这样的一张脸穿着男装就是个英俊不凡的年轻男子,换了女装就是个英姿飒爽气质逼人的女王。 “花将军,你是汉人还是鲜卑人?” 高枫一直有这样的疑惑,此时才有机会问出来。 “我是大魏的军户,你说我是鲜卑人还是汉人?” 花木兰笑道。 高枫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怪不得花木兰的长相有几分异域风情。 “我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军户,我自然是鲜卑人。我祖母和外祖母、母亲都是汉人,说起来,我身上汉人的血统要比鲜卑人纯正的多。等到我脱掉甲胄回家之后,我就算是汉人了。” 花木兰淡淡的道。 高枫这才恍然大悟,此时的北方边境,鲜卑和汉人通婚已经百年有余,早已就分不清哪个算汉人,哪个算鲜卑人了,生活习惯和穿戴早就混同一起了。就在一家人里,哥哥是鲜卑人,亲妹妹是汉人的比比皆是,此时区分民族的,就只有军户和民户的户籍管理制度。军户家庭因为是朝廷分配的土地,所以适龄男子可以从军打仗的就算是鲜卑人,而家族的其他成员则认为自己是汉人。 这个也非常容易理解,北方边地的汉人远比鲜卑人多的多,鲜卑人也早就自发的改了汉人的姓名,废除了鲜卑的姓名,穿的也是汉人的衣服,说的是汉话,而且身上的血脉中汉人的比例也远高于鲜卑族。其实不仅仅是鲜卑人,凡是进入中原腹地的少数民族,鲜有不汉化的例子,傻子也知道绸缎、麻布比兽皮穿着舒服,煎炒烹炸的中原食物比烤的半熟的草原食物精美,砖瓦房子比帐篷更保暖舒适。而且这些少数民族自身的血脉就比较混乱,比如鲜卑人中就有金发碧眼白皮肤的白鲜卑,也有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黄鲜卑。 到了这个时候,北魏皇帝拓跋宏干脆来个绝的,命令所有鲜卑贵族必须和汉人通婚,改汉人姓名穿汉人衣服,如果可能的话,拓跋宏绝对不介意把身体里的血都换成汉人的。从此时起,作为**民族的鲜卑族将慢慢的消失在历史舞台上,彻底融汇进汉民族,成为华夏民族中的一股新鲜血液。 其实这样也蛮好,北地各民族大混血的结果是俊男美女层出不穷,中原汉人细腻的皮肤配上轮廓鲜明的五官,确实是非常的养眼。比如花木兰就具有典型混血美女的特征,脸上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有些粗糙,而身上的则白皙如玉细腻如凝脂,手感很是不错。 高枫不由得想起自己给花木兰换药的时候,她嫩滑的皮肤和胸部的弹性……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华神医,你说,咱们能挡住柔然人的大军吗?” 初战告捷固然能鼓舞士气,但是作为身经百战的将领,花木兰却没有这么乐观。 困守孤城外援断绝,城池低矮仅靠浇水成冰才勉强可守,而且大魏的军队擅长野战争锋,守城的能力很一般,守城的器具也很简陋和南方汉人国家千奇百怪的守御器具相比,差距实在是太远。 柔然人虽然败了一仗却未伤元气,三万大军尚在,作为北地长大的土著,花木兰深知此时草原白灾严重,这对草原蛮族几乎是灭顶之灾。军粮城的二十万石粮食,可以令柔然可汗彻底疯狂,可以令他无视部族勇士的损失……饿狼永远比吃饱的狼更可怕! 高枫看出她心底的不安,满不在乎的拍拍她的肩膀道:“放心吧,此战必胜!你将功成名就载入史册。” 花木兰嫣然一笑:“你的嘴真甜。” 高枫嬉皮笑脸的道:“甜不甜的,还得尝尝才知道,要不,现在到你的营房里让你尝尝?” ------------ 一百二十二章 耳光响亮 味道品出来到了,甜的,还带点腥味。 只不过,这是高枫鼻子的血流到嘴里的味道。高枫明明已经看到了花木兰的拳头,明明那拳头的速度也不算快,可就是避不开,被美人的粉拳轻轻敲在背上固然是种享受,但是如果这美人名叫花木兰,那就不妙了,更要命的是,她敲的是最脆弱的鼻子! “神医,你的鼻子怎么流血了?” 马旗牌好奇的问道。 “天干热气大。” “今年一场雪接着一场雪,天也不干啊,哪儿来的热气啊?对了,刚才我看见花将军的脸通红,看见我也不搭理,直接就跑回了营房,是不是他的伤还没好透啊!” 高枫招招手,示意让马旗牌走近一点,压低声音道:“知道为什么花木兰是将军,李虎是校尉,你混了那么多年还是个旗牌官吗?” 马旗牌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络腮胡子上的冰碴子甩了高枫满身满脸。 “因为你的话,实在是太多了!” 高枫说罢,背着手飘飘洒洒的离去,马旗牌一头雾水的自言自语:“我的话多吗?” “你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大战在即,城头的守御器械检修完毕了吗?夜间作战用的松油火把准备的够不够?伙房准备好御寒的姜汤了吗?” 花木兰悄无声息的出现在马旗牌身后,一声厉喝吓的他打了个哆嗦。 花木兰的脸依然是红彤彤的,搞不清是因为愤怒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马旗牌自然是认为那是因为将军怒火中烧。必须是怒火,难道说花木兰和华神医两个大男人还能欲火中烧不成。 啪马旗牌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耳光,神医说的对,自己这些年来汗马功劳也立的不少,可就是因为这张嘴不值钱,所以总是升不了官。这个坏毛病今后要改,必须改! 花将军和神医,这俩人谁攻谁受,还是互为攻受,马旗牌抑制不住心底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 再次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可脑子里依然浮现着两个大男人脱光了妖精打架的情景,马旗牌就有点想吐。 “老马,你抽自己干什么?” 孔三狗走过来,好奇的问“天干火气大,牙疼!” 马旗牌捂着腮帮子道。 “可今年一场雪接着一场雪,天气也不干啊!” 马旗牌招招手示意让孔三狗走近一点:“知道为什么花木兰是将军,李虎是校尉,老子是旗牌官,你混了这么多年还是个大头兵吗?” 孔三狗摇摇头。 “因为你小子的话实在是太多了!” 说完这一句,马旗牌得意洋洋的背着手走了。孔三狗一头雾水:“我话多吗?” 城头上士兵在城墙垛口上悬挂草帘子,上面抹了厚厚的泥浆,用木条支撑在垛口两边。安装起来很简单,把木条的两端裹上湿泥和垛口的两侧紧紧贴服,再浇上水,寒风自然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将二者融合在一起。 “神医,这东西有用吗?” “能挡箭,关键的时候能救你一命!” 高枫曾经在树上看过古代的守城装备,滚木礌石虎蹲炮直至红衣大炮,可惜军粮城的物资极为匮乏,而且大敌当前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让自己制造防御工具。所幸的是,军粮城的粮食不缺,拆下来的破旧苇席子要多少有多少,于是就灵机一动,按照书中的记载,给垛口增加了挡箭的草帘子。 湿泥被风吹过之后,草帘子冻的比木板还硬,士兵又一层层的浇水,准瞬间草帘子就增加到了三寸多厚。 “行了,别再浇水了,再浇水就太重了,两边的木条就支撑不住了!” 高枫果断的制止了士兵过剩的精力。 草帘子彻底失去了柔然的性能,变得坚硬如铁石,和地面接触的部分也冻硬了,牢牢的固定在了垛口边。高枫用手敲了一下,硬邦邦的没有敲动,连冰碴子都没敲下来。 天渐渐黑了,城头的松油火依次点起,如同星空般璀璨。士兵们激战了一天开始回营房睡觉,只是人不解甲马不卸鞍,值夜的在碉楼上瞪圆了眼睛极目四望,被朔风吹的泪流满面,脸上也结了一层冰甲,远远望去有种兵马俑复活的感觉。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这些军户家庭世世代代守卫边疆,不知道有多少春闺梦里人成了无定河边白骨。 士兵们打着更鼓巡夜,因为是守城战,倒也不太害怕柔然人趁着黑夜偷袭。草原上的牧民因为饮食中缺乏绿色蔬菜,到了黄昏以后基本上都是半瞎,让一群瞎子夜间偷袭敌人,那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此时的军队不仅仅是草原民族有这样的问题,中原人也同样如此,夜间偷袭的事情基本上都发生在黄河以南比较温暖的地方。 柔然人因为体质问题无力夜间偷袭,魏军人数太少也无力组织大规模的偷袭,双方的夜晚只能是这么单调无趣的熬过去,等到天亮之后再开战。 “孔三狗,你把这封信送给都护大人,请他代为转奏朝廷!” 花木兰取出一个用黄绢包裹的信筒交给了孔三狗。 孔三狗二话不说,骑着马就出了南门,向敦煌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花木兰已经派出了十几拨的信使,向内地求援,如果上司要是脑筋够灵光的话,就会同意她的构想,以军粮城为诱饵将柔然主力拖住,然后内地派出大军合围。柔然大军主力尽出,老巢势必空虚,魏军派遣部分精锐的偏师,顶风冒雪杀进柔然人的汗庭,一举将留守的柔然王族歼灭,彻底将柔然人从历史上抹掉。 柔然人被北魏军队打击了上百年,早已不是控弦二十万的全盛时期,根本就经受不起这样的一场犁庭扫穴的摧残。 真要是按照花木兰的计划,封狼居胥之功,可谓是近在眼前。只可惜,高枫心里清楚,此时北魏朝廷正在为是否全面汉化而争吵不休,守旧派蠢蠢欲动打算发动兵变,而皇帝拓跋宏则一边调兵遣将,把边塞的百战之师调到京师附近,一边冷眼旁观,等待合适时机将这些威胁皇权的鲜卑老贵族一网打尽。 这个时候,没人会注意到小小的军粮城,更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花木兰将军的报告。 花木兰心里也很清楚这一点,只是她总是不甘心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战成名封狼居胥的赫赫战功,是每个将军梦寐以求的事情,花木兰自然也不例外。 这是最后一次给朝廷上书了,如果还是石沉大海,那也就不再抱幻想了。 “神医,你怎么还没睡?” 花木兰看见高枫像幽灵般出现在自己身后,吓了一跳。 “鼻子疼,睡不着。” 高枫悻悻的道。 花木兰窃笑:“谁让你嘴贱来着。” “嘴贱打嘴啊,打鼻子干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嘴没挨打痒的难受?” 花木兰笑着晃晃拳头,作势要打。 开玩笑,花木兰是什么层次的高手,被她打一拳和被流星锤砸一下区别不大,高枫转身就跑,躲进自己的营房再也不出来了,只听见花木兰洒下一阵阵得意的笑声。 这娘们,没救了!不论什么事都必须由她主动发起,这算不算是强迫症啊? 高枫在床上苦熬,被窝冰冷冰冷的,这个时候俩人睡肯定比一个人睡暖和啊,花木兰的智商不够,肯定理解不了这个道理。老子一个二十四岁的处男都不怕,你一个二十八岁的老处女怕什么啊,就算是有人吃亏,那也是我啊……比你小四岁呢! 真的只小四岁?高枫突然冷汗淋漓,现在是公元五世纪啊,花木兰真实年龄比自己大了一千五百多岁呢! 啪高枫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让自己清醒起来。 万一她和自己哪一辈的祖先有血缘关系,这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一千五百多年的时间,能改变太多的事情。任何一点点微小的变化,都会令后世产生巨大的影响。那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在欧亚大陆一路播种下去,到了二十一世纪,据说子嗣达到了上千万之多。 高枫深知,自己不是像网络中描写的进入一个平行世界,而是真真实实的中国古代,蝴蝶效应的威力绝对不容小视。 如果等到梦醒之后回到二十一世纪,发现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甚至连父母都变了人,高枫不知道会不会有勇气活下去。 “华神医,睡了没有?” 屋外传来花木兰的声音。 高枫心里一惊,披着衣服坐起来:“已经睡了!” 雪地反射着月光,折射进了屋内,花木兰隔着窗子看的真切,高枫抱着胸口好像是被色狼猥亵的良家小女子。 “行了,装什么啊!到我营房去一趟。” 花木兰又好气又好笑,高枫的那幅模样简直是太恶心了。 去她的营房?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貌似也太直接了点吧! 月明星稀的雪夜,美人相邀,不去的话恐怕不太好吧,但是真要是发生了一点小故事,天知道会被一千五百年的时间放大到什么程度,对未来会产生何等巨大的影响,高枫真的不敢确定。 “出来!快点!” 花木兰在窗口低声道。 “我今天身体不适,要么咱们改天?” 高枫怯生生的道。 花木兰柳眉倒竖:“想什么呢?我伤口用力过度又流血了,让你帮我上药!” 高枫长舒了一口气:“上药啊,我还以为是上床呢!” ------------ 第一百二十三章 面条与馒头 草原蛮族攻城手段一向是乏善可陈,最常用的手段是利用内奸混进城去,冒充老百姓潜伏起来,然后利用机会里应外合打开城门,或者是故意诱使守军出城,然后在野战中消灭守军,柔然人也不例外。但是这两种手段对军粮城都没用,首先是军粮城没有老百姓,都是戍边的辎重兵,花木兰可以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最可疑的人肯定是高枫了。只不过,通过战场的表现,没有人会认为高枫是柔然人的内奸。至于诱花木兰出战野战,那真是想瞎了心思了。花木兰百战百胜的宿将,又是边塞长大的,北魏也是从草原兴起的蛮族渐渐汉化的政权,柔然人的那点小伎俩都是鲜卑人玩剩下的,花木兰怎么可能中计? 智取不成,柔然人只能是强攻,只是他们的攻城的器具和手段都单调的要命,无外乎是用投石机抛射石头轰击城墙,用火油罐和火箭在城内制造火灾。柔然人的投石机普遍偏小,扔出的石头砸在土城墙上,只能砸掉一层挂在外面的冰甲,守军泼几桶水就能修复完好。火油扔到城里根本就烧不起来,房顶上和地面上厚厚的积雪是天然的阻燃剂,火油罐落地之后烧不了片刻就会自动熄灭。柔然人射到城头和城门上的火箭,被包裹着厚实泥浆的冰甲挡住,大部分根本就射不穿,即使偶尔有几支劲矢能洞穿冰甲,火焰也会被熔化的冰水和泥浆湮灭。 柔然人的投石机发射了几次之后就弃之不用了,原因很简单,城内的投石机进行了坚决的还击。柔然人的投石机是摆放在旷野中,守军在城头看的清清楚楚,而城内的大型投石机都在城墙下,柔然人却看不见它们的位置。在城头观察哨的旗帜指挥下,守军的投石机抛射的巨石越过高高的城墙,砸向柔然人的投石机和床弩,而柔然人只能是漫无目的的胡乱投掷。 一个是有重点的打击,一个是闭着眼乱扔,两厢比较之下,效果也自然是高下立判。 到了这个时候,骑虎难下的柔然可汗除了再杀掉几个作战不利的将领,然后逼着士兵发起人海战术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可寻了。战斗进行的惨烈而乏味,柔然人在弓箭手的掩护下,扛着梯子贴近城墙发疯般的攀登,但是土墙被厚厚的冰甲包裹,梯子前端的铁钩根本就挂不上去,只能是虚虚的贴服在上面,守军用叉杆子一捅,就摔下去一堆。摔下去的柔然兵,守军连箭都懒得放,直接倒上几桶水。零下二十五度的气温,被凉水兜头盖脸的浇上那么几盆,从头顶湿到脚底板,绝对是清爽无法想象,刚要迈开腿就发现脚下的靴子已经和地面冻在了一起,勉强挪动几步之后袍子裤管和靴子冻在了一起,然后是整个人失去知觉蜷缩倒在地面……几乎没有人能活着爬回去。 柔然人的每一次进攻,都只为军粮城下增添几十上百尊的冰雕,林林总总的冰雕种类繁多,有趴着的,有跪着的,蜷缩成一团回到母体中胎儿状的最多。柔然阵营中的各族勇士,看着这些死相奇形怪状的家伙,就会从心底凉到脚后跟,哪怕是最勇敢的人也会从骨子里升起恐惧。 再恐惧也得继续作战,冻成冰雕死一个,如果退缩的死全家,这样简单的算术题谁都能算的过来,于是柔然人不停的发起攻击,刚开始只有白天攻城,到了三四天之后夜间也开始攻打。高枫都不禁觉得场面实在是太好笑了,一大群的夜盲摸着黑步履蹒跚的靠近军粮城,动作僵硬的好像上了岸的企鹅……让瞎子来攻城,您以为柔然人都是飞天蝙蝠柯镇恶?您这是来打仗,还是来送死的? 高枫看了两天都看不下去了,没有攻城器械靠人命来填,再多的炮灰也有用完的时候,打不下来长期围困也是惯用手段,问题在于,围困的目的是切断粮道和水源,造成城内饥荒混乱,可这座城的名字叫做军粮城!二十万石的军粮,城内的三千人吃半年都吃不完。 围城如果超过一个月的话,城内的守军没什么问题,柔然人恐怕早就饿死光了。至于水源就更不是问题了,首先城内的水井就很多,干旱地区筑城首先考虑的就是必须有河流和丰富的地下水。更何况,一场接一场的大雪,令城内积攒了厚达一尺多的冰雪,这本身就是最优质的淡水资源。 高枫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单方面的屠杀没有任何值得激动人心的地方,只要花木兰不出城,柔然人就没有半分胜利的希望。 既然战斗看起来枯燥乏味,那就改善一下伙食吃顿面条吧。擀的细细的面条,熬的浓浓的骨头汤,就上两瓣蒜,咬的咯咯吱吱吃的顺脖子流汗。冰天雪地的塞北,能够流汗简直是种至高的享受啊!美中不足是缺少辣椒,红油辣子是高枫的至爱,只能用同样有辣味的蒜瓣代替了。士兵们都蹲在地上吃面条,打出的嗝全都带着一股臭大蒜味儿。 “神医,再给您来一碗吧?” 小丫母亲笑盈盈的问道。 高枫笑着递过碗:“来碗面汤,原汤化原食,” 喝了一碗清爽的面汤,高枫心满意足。小丫的母亲来到大营,就被安排到伙房帮厨,可怜的母女俩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的粮食。瘦骨嶙峋的小丫吃了几顿饱饭之后,脸上终于有了几分血色,看起来还是挺清秀的一个小女孩。 受苦人心地善良,小丫母亲就变着法的弄些可口的食物,军营中千年不变的蒸麦饭,终于被热腾腾滑溜溜的汤水面条代替。 军营中原先的厨子是中原人,中原地区从商周时期就开始种植小麦,历史已经非常的悠久了,可要命是,中原人吃小麦的方式居然和吃稻米一样,麦子脱粒之后变成一粒粒的麦仁,直接就加上水蒸饭吃。高枫头一顿吃麦仁饭的时候,感觉清香扑鼻,第二顿就觉得拉嗓子难以下咽了,吃了三顿就抓狂了。幸好小丫的母亲在柔然人那里学会了将麦子磨成面再做成面条的技术,吃上了真正的手擀面,这才让高枫挑剔的胃得到了小小的满足。 当然,高枫也给予了一点点的指导,柔然人是把面粉用手搓成条的,高枫教会了小丫母女俩用擀面杖。三千人的大军,如果都吃手搓条的面条,哪怕把大营的厨子的手搓抽筋了也搞不出来,这也是魏军中不吃面条的原因之一。用擀面杖就快多了,如果不是时间来不及,高枫还打算让军中的铁匠打造几架饸饹床,直接把它架在大锅上面压面,放进一块面团出来就是面条,那就更快了。 吃了面条之后,高枫还想吃馒头,只不过寻遍了大营都没找到酵面,最后从库房里搞到了米酒,高枫大喜过望。把活好的面团撒上米酒盖上湿布,慢慢的发酵,边塞天冷发酵缓慢,醒足了五个时辰之后面团才变得蓬松。 把面团搓成圆形上笼蒸两刻钟,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就新鲜出炉了。军营的炉灶大火力够猛,馒头上炸开两道纵横交错的十字型裂纹。伙房的厨子和小丫母亲看的眼睛都不眨,生怕遗漏了哪个细节。 “这就是蒸饼?只有皇上和大臣们才吃的起的蒸饼!” 大营里的兵纷纷冲到伙房,瞪圆了眼睛看着白面馒头,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却没人敢伸手摸一下。蒸饼啊,无比珍贵的食物,只有贵族老爷们才能享用的好东西啊! 高枫对这个时代彻底是无语了,此时的南朝大臣萧子显做的史书《南齐书》中,将这种发面蒸的馒头称为“面起饼”作为祭祀天地祖先的珍贵食物。萧子显可不是没见识的小人物,他是皇族,他爷爷是南齐的皇帝萧道成啊! 晋朝最著名的富豪大臣何增,一顿饭要吃上万钱,史书上关于他最奢侈的描写是“蒸饼无十字纹不食”吃个带十字纹的开花馒头就算是穷奢极欲了?这要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农村,看到农民们做的龙凤花朵等各式各样的花馍馍,那古人不得吓的上吊自杀? 归根结底,是当时的人还不懂得如何让面粉发酵,更不懂得酵面的保存技术。 雪白的馒头带着米酒的香甜味儿,高枫一手抓一个吃的直打嗝,小丫端来热茶让高枫顺顺,高枫吃饱喝足之后,大方的将用剩下的一点生面团塞给她。 “小丫,把这块用剩下的面收起来,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阴干了,下次用它发面!每次做蒸饼的时候,都别用完,剩下一坨子阴干,下次和面的时候揉进去!” 小丫母亲激动的磕头如捣蒜:“这可是宝贝疙瘩啊,比金子还贵重呢!这孩子算遇上贵人了,有了这门手艺,世世代代都有饭吃了!孩子,傻站着干什么,给恩人磕头啊!” 学会做蒸饼,凭着这个手艺到大户人家当个厨娘,那就算是有口饭吃了,兵荒马乱的时候能不挨饿已经是不易了,如果嫁到小户人家,有这门手艺也会让婆家高看一眼。客人上门的时候,端出一盘子上面带着十字纹的雪白蒸饼,比大鱼大肉有面子多了! 最不喜欢看别人磕头了,多聪明的孩子,磕头多了如果把脑袋磕傻。高枫把小丫拽起来,又细心的叮嘱了她几句,看着小女孩眨巴着眼睛点头的可爱模样,高枫心中升起浓浓的自豪感。 当天晚上,高枫再次发了一次面,第二天一早全军将士都吃上了雪白的大馒头,而且都是上面带十字纹的,士兵们激动的像过年,齐声称颂神医的恩德。尤其是马旗牌,兴奋的络腮胡子抖个不停……神医,可是咱亲自给请回来的!没有咱老马,你们能吃上雪白的蒸饼?那可是皇上用来祭奠天地祖宗的好东西啊!吃一口都算是八辈祖宗积德,祖坟都要浓烟滚滚了! 咱们军粮城有神仙保佑,还怕什么柔然人啊! 马旗牌一边吃着白馒头,一边心里暗暗感叹,可惜好兄弟孔三狗被将军派出去当了信使,这么好的东西,他都没尝上一口。 马旗牌恋恋不舍的看着手中的白馒头,咬咬牙狠狠心揣起来一个。多年的好兄弟了,有好东西怎么也得给他留一个啊! ------------ 第一百二十四章 措手不及 北朝纷乱,中原战火不绝,遥远的敦煌竟然成了世外桃源,大批内地的饱学之士迁居于此,给这个西域名城带来了浓浓的中原风情。尤其是北魏灭了北凉之后,兵锋之盛一时无两,太武帝拓跋焘大破柔然,后来又九路大军出漠北横扫朔漠,令北方蛮族五十年都不敢窥视敦煌,即使是二十年前柔然大军进犯,也没能攻破敦煌。 柔然灭车师、高昌之后,西域各国的局面纷纷逃到敦煌避祸,更为这座西域明珠增添了几分异域色彩。孺子摇头晃脑的诵读儒家经典,僧侣们沿街化缘用信众布施的钱财装点佛像金身,开凿莫高窟的岩壁修建巨大的石佛,龟兹乐师打着手鼓波斯舞娘翩翩起舞。敦煌俨然成了一座国际大都市,长居于此的民众达到数十万之多。即使是柔然大军进犯军粮城的消息传来,也没能令敦煌百姓惊恐,依然是歌舞升平。 大魏,在敦煌百姓心中那是一个无比强大的庞然大物,草原蛮族遇见大魏,那就算是遇见克星了。 当年柔然控弦二十万的时候,都奈何大魏不得,此时凭借三万军队,就能打下敦煌来?再说了,在柔然大军和敦煌之间,还横亘着军粮城!花木兰将军,那可是威震西北边塞的无敌战神,区区三万柔然人,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呢! 敦煌百姓就在这样的自信和美梦中,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比起兵连祸结的中原,这里就是一块人间乐土。 孔三狗飞马进了敦煌城,此时已经是深夜,城内依然是灯火通明,不像中原的大城夜间要宵禁,敦煌一直都金吾不禁,真正意义上的不夜城。 金凤楼,敦煌最大的青楼,这里有敦煌最妖媚的胡姬,也有敦煌最好的乐师,巨大的气死风灯高高悬挂,把这里照的亮如白昼。 “这位军爷,有相熟的姑娘没有?” 龟奴热情的接过孔三狗的马缰绳,点头哈腰的介绍道:“咱们这里又新来了一批波斯娘们,一个个鲜灵水嫩!您要是没有相熟的姑娘,小的帮你安排一个可心的如何?保管把您伺候的舒舒坦坦。” 孔三狗面沉似水:“我找你们董管事。” “您来这里不找姑娘,找我们管事的有什么事儿?” 龟奴见孔三狗不像是找乐子的,脸立刻吊了起来。 “你废话太多了!” 孔三狗丢给龟奴几个铜钱,对他屁股踹了一脚:“快带老子找董管事。” 龟奴看见铜钱,立刻笑逐颜开:“您跟小的进去,管事的就在楼上。” 孔三狗在龟奴的陪同下走进一间不起眼的小屋子,房间内出了账本就是算盘,老远就能听见算盘珠子扒拉的噼噼啪啪响。 “董总管,您有个朋友来找。” “什么狗屁朋友,又是看中了哪个姑娘,想赎身带回家当姨娘,来找老子保媒拉纤的吧?” 一个胖子头也不抬,继续算账。 孔三狗换了一副嘴脸,谄媚的笑着道:“董总管,您老人家真是英明,小的还没开口,您就知道我的来意了。我家老爷特意让我来找您,说只要您老和鸨母支应一声,这事儿准成。这是小的主人的信物。” 说罢,孔三狗掏出一块牌子,放在胖子眼前飞快的晃了一下,胖子陡然打了个激灵,随即哈哈大笑道:“算你家主人开眼。这金凤楼我也能当半个家。” 胖子朝龟奴摆摆手道:“到外面支应买卖去,这会儿正是忙的时候。” 龟奴转身退去,胖子董总管脸色凝重起来:“三狗兄弟,你怎么来了?” 孔三狗压低声音道:“回候官大人的话,小的奉花木兰将军的命令,有紧急军情禀报都护大人。” 董总管不解道:“既然是军务,咱们内外候官恐怕不方便参与,你到我这里做什么?” 大魏设立内外候官制度,内候官监察百官,外候官则复杂刺探敌军情报,不过实际操作中并没有这么泾渭分明,孔三狗就是外候官,但是同时也负有秘密监督军中将领的职责。而这位以金凤楼董总管身份出现的胖子,则是敦煌地区外候官的头目。 “回禀候官大人,小的早已得悉,敦煌都护鹿大人是靖北将军贺大人的外甥,花木兰将军已经派遣了十多次信使,都石沉大海,小的如果把信送到都护府,同样也会是杳无音讯。” 孔三狗的脸色有些阴郁。 董总管淡然一笑:“军伍中的事情,难免有些嫉贤妒能的事情,花木兰将军的战功虽然被人隐瞒,不过我都秘奏给了陛下。只是目前陛下还要倚重贺老将军,所以不方便点破此事。你还是把花木兰将军的信尽早送到都护府,其实就算是鹿大人打算出兵帮助军粮城,此时敦煌兵不足六千,维持城内治安已经是捉襟见肘,哪里有兵可派?他就算是飞马奏报朝廷,等朝廷大军出兵漠北,也是明年开春的事情了!花木兰将军,也是立功心切了!” 说罢,他笑着问道:“花木兰将军一向爱兵如子,想来对你不错吧?” 孔三狗答道:“花将军对小人一向体恤,战场上还救过小人的性命。” 董总管说完,突然脸色一冷:“孔三狗,你好大的胆!外候官的规矩,你都忘了?你和我都身负重任,不到非常时刻不得联络。你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就跑到我这里来,你恐怕忘了,谁才是你的主子了!” 孔三狗悚然而惊,跪在地上单手指天:“小人永远不会忘记,内外候官都是皇家奴仆,只听皇上一人的命令!小人绝不敢因花将军的情谊,而忘了自己的身份。” 董总管冷哼一声:“既然知道规矩,又为何到我这里替花木兰鸣不平?” 孔三狗警惕的走到门口,推开门看看四下无人,才从头上拔下束发的竹管,从里面掏出一个密封的严严实实的蜡丸:“总管大人请看,这是从柔然军营里传来的密信,带着咱外候官的密印。” 董总管接过来一看,蜡丸中间带着一截折断的箭杆,很显然是用箭矢射进城里,在蜡丸上有一个红色的飞鹰。 董总管拆开蜡丸,看完之后脸色立刻铁青,低声道:“你可知,这密信中所写何事?” 孔三狗摇头道:“潜伏在柔然军营中的候官探子,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这种方式向城内传递消息,必然是十万火急的军情,小人接到之后心急如焚正要考虑是不是要交给花木兰将军临机处置,可巧的是花将军让我到敦煌当信使,我就把密信送到您这里来了。” 军粮城守御坚强,魏军的候官又不归军队的将领管辖,他们没有渠道也不允许直接把情报交给军队中的将军,如果不是万分紧急,他们是不会用把密信封在蜡丸中,用箭射进城内这样的笨法子传递消息。 “孔三狗,你立刻飞马回去,通知花木兰将军,派兵防守牤牛道。柔然人打算从牤牛道绕过军粮城,偷袭敦煌!” 董总管拿着密信的手开始颤抖,显然是吓着了。 孔三狗不解道:“牤牛道,那是山谷中的绝路,只要派一千人守在两侧山谷中,哪怕是千军万马过来也要死无葬身之地。自古以来,想打敦煌城,必须拿下军粮城走大路,从没人从牤牛道进入过敦煌的!再说了,敦煌城不是还有六千人吗?派出一千人守御牤牛道就足够了!” 董总管跺脚道:“敦煌哪里还有六千兵啊,那是鹿都护对外吹嘘的,实话和你说吧,整个敦煌城内,兵已经不足六百了,贺大将军走的时候,几乎把敦煌的兵都调光了……孔三狗,你还不明白吗?咱们这里也有柔然人的探子,甚至可能是都护府有人和柔然人暗通款曲,否则的话,柔然人怎么敢冒险从牤牛道进攻敦煌?” “不足六百?那可怎么办!” 孔三狗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大的敦煌城,六百人洒到城墙上几乎连影子都看不见,防线可谓是千疮百孔,柔然人可以从任何一点发动进攻。六百人守卫十多万人口的敦煌城,那就像大锅里洒了点胡椒,也就是个味道,根本就不济事啊! “现在就去通知花木兰将军,希望还能来得及,一旦柔然人顺着牤牛道绕过军粮城,那敦煌旦夕即破。敦煌被攻陷,花木兰将军就算是在军粮城的功劳再大,也难逃一死啊!死一个将军,咱大魏死的起,可如果敦煌十多万人被柔然人掳走当了奴隶,那麻烦可就大了!柔然人将彻底截断中原和漠北之间的交通要道,我军再远征塞北的时候就失去了落脚点。如果军粮要靠中原补充,万里迢迢,要想运来一石的粮食,路上车夫和驮马就要消耗掉十斤的粮食。这么大的损失,谁付得起这个责任?” “小人这就飞马回军粮城,通知花木兰将军!” 孔三狗起身就要走。 董总管惨笑道:“希望还能来得及吧!但愿花木兰将军吉人天相!但愿天佑我敦煌,天佑我大魏!” ------------ 第一百二十五章 双重危机 小丫穿着厚厚的羊皮袍子,像一只蝴蝶般飞奔着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条:“和尚叔叔,这是给你盛的,里面我特意还多放了几块羊肉。” 高枫接过来闻闻,羊肉汤的香气扑鼻,还带着一股蒜香味,肯定是里面放了蒜末了。高枫喝了一口汤,郑重的告诫道:“叔叔不是和尚。” “小丫,别和神医叔叔胡闹!” 小丫的母亲笑盈盈的走过来,拿着一个装了葱花的碗:“华神医,放点葱花吧,出味道。” 高枫点头致谢,拨了点葱花放在面条里,吃的津津有味,一大碗热汤面三口两口就下了肚。 “再来一碗?伙房里汤饼还多着呢!” 小丫母亲微笑着道。 这个时代,中国人把一切面粉做的食物都称为“饼”面条是汤饼,馒头则叫做蒸饼。 高枫打了个饱嗝:“吃饱了!” 他把碗还给小丫母亲,突然打了个激灵,随口问道:“你是谁?” 小丫母亲被他凌厉的眼神看的瑟瑟发抖,哆哆嗦嗦的道:“妾身夫家姓孟,是敦煌人。妾身本生父亲姓赵,祖籍洛水。” 高枫一刹那间有些恍惚,从见到小丫的母亲的时候,她一直是蓬头垢面脸上抹着锅底灰,看不清容貌,这几天吃了几顿饱饭脸上有了颜色,又洗干净了面容换了干爽的衣服。猛一看,高枫还以为是死党段刚迷恋了许久的梅姐,只是没有梅姐那么风姿绰约,也没有梅姐的皮肤那么细嫩。 别说,小丫的母亲和梅姐还真有七八分的相似。高枫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莫非她是梅姐某一代的祖先? “孟家大嫂,您别介意,你和我一个朋友的……朋友的妻子长的很像,把我吓了一跳。” “不碍的,神医对我母女恩重如山,如果不是神医救命,我们娘俩早就死在蠕蠕骑兵的刀下了。你又教会了我们母女做‘蒸饼’的手艺,给了我们娘俩今后谋生的本钱,你就是我和小丫的再生父母啊!您哪怕是要我们娘俩的性命,那也是应当应分的,我们怎么敢责怪您呢!今后我们会世世代代的供奉您,给您树长生牌位。” 高枫顿时无语,自己在土地祠杀柔然兵,那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教她们娘俩做馒头也不过是自己一时兴起罢了,而她们却把这当做天大的恩惠牢牢的记在心中……此时的人,实在是太淳朴了!人心,真的比金子还要珍贵! 高枫还没来得及充分的抒发对古人品行的感慨,就看见军粮城的后门的吊桥挑了起来,一匹马飞奔而来,战马的身上覆盖着霜花,很显然是出汗之后被冷风吹成这样的。骑兵一般都爱惜战马,不会这么拼命的狂奔,再强力的马匹也经受不起一路飞驰。 咚那匹被霜花覆盖,几乎看不清本身毛色的枣红马双腿一软跪伏在地,上面的骑手从它身上飞了起来,重重的摔着被冻的像铁石般坚硬的地面上。 “孔三狗,那是孔三狗!” 不远处抱着面条碗的马旗牌“腾”的一声从地上站起来,丢下碗飞奔而来,不停的摇晃着昏迷不醒的骑手。 高枫也赶了过去,翻翻眼皮立刻吩咐道:“快,冲一碗糖盐水给他灌下去。一碗水半勺子糖一勺子盐。” 小丫母女立刻到伙房去准备糖盐水,这个时代的糖还是那种黑乎乎的糖霜,七分甜中带着十分苦的东西,不过勉强也能用,撬开孔三狗的牙关把糖盐水灌进去之后,花木兰也闻讯赶来。 “花将军,蠕蠕,蠕蠕人,偷袭,偷袭牤牛道。” 孔三狗勉强说出这几个字之后,又再次陷入了昏厥。 在场的人立刻沉默了,片刻之后马旗牌哈哈大笑:“蠕蠕狗真是找死啊!牤牛道是两山夹一古道的绝地,一直有两千人马守卫!别说区区三万蠕蠕狗,就是十万八万来了,也得葬送在那里!” 花木兰却打了个冷战,她毫不犹豫的厉喝一声:“把李虎给我叫来!全体士卒披甲,整顿军马备战!” 片刻之后黑脸校尉李虎闻讯赶到,他在路上已经听兵卒说了情况,走到花木兰身边不解的道:“蠕蠕人偷袭牤牛道?那岂不是找死?孔三狗回敦煌当信使,他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再说了,牤牛道一直不是由贺大将军帐下的刘副将把守,这两千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许动的,哪怕是贺大将军的亲外甥鹿都护大人都不能调遣!” 花木兰苦笑了一下,掰开昏迷中的孔三狗的手指,里面赫然是一个铜质令牌。李虎看过吓了一跳:“候官的印信?这孔三狗是候官?” 李虎做梦也没想到,一直担任花木兰亲兵的孔三狗,竟然是朝廷安插在他身边的密探!而孔三狗是在八年前就来到这里,当时的花木兰还只是个右卫司马,小小的七品武官。才刚刚在军中崭露头角。 朝廷的手伸的真长啊,天知道军粮城里有多少人是内外候官……花木兰和李虎都有些不寒而栗了! 高枫给孔三狗做了胸部按压,又安排两个人给他活动四肢,过了许久他才再次醒过来,看见花木兰手中拿着候官的铜令牌,他的眼中闪过羞惭之色,花木兰一摆手示意周围人退下,高枫也准备走开,却被李虎给拽了回来。花木兰的眼神也暗示高枫,他有权参与机密。 “花将军,小人从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将军三次在军中救我性命,大恩没齿难忘……” 孔三狗的头几乎垂到了胸口,声音也越来越小。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说说你知道的情况!” 花木兰不动声色的道。 听完孔三狗的讲述,花木兰和李虎都半晌不语,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贺大将军居然把防守牤牛道的两千人也带走了,偌大的敦煌只有不足六百人守卫。 牤牛道是两山夹一条古道,这种地形自古就被视为兵家的绝地,没有哪个将军会吃饱了撑得从那里行军,但是如果两山没有守军,自然就不同了。只要柔然人绕过军粮城,通过牤牛道直奔敦煌城下,花木兰就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是出兵救援敦煌,还是死守军粮城。 军粮城只有三千人,还都是辎重兵,凭借冰城的坚固和足够的军粮,死守一个冬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敦煌则必然失陷。一旦敦煌失守,守卫军粮城就失去了意义。盛怒之下的大魏皇帝,肯定要杀花木兰泄愤。如果花木兰出兵援救敦煌,以军粮城目前只有三千辎重兵的情况下,能用来救援敦煌的兵马极少,野战中根本不济事,而且很有可能造成军粮城空虚,被柔然人钻了空子。 军粮城中的军粮,和敦煌的十万父老,都是不容有失,任何一个闪失都是花木兰所不能允许的,也是她无法承受的。傲慢的大魏皇帝的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出现,真要是出了这种问题,他绝对不会吝惜生命,他会在大军出漠北横扫柔然之前,拿花木兰的人头来祭旗! 哪怕大魏皇帝拓跋宏明明知道花木兰是冤枉的,他甚至知道是谁在陷害花木兰,他也依然会这么做,否则他做皇帝的权威就会受到质疑。 “现在没有时间了,立刻调动兵马,驻防牤牛道!” 花木兰斩钉截铁的道。 “末将愿带兵一千,不,给末将五百人,我来守牤牛道!” 李虎立刻请命。 花木兰摇头:“牤牛道全长近八十里,险要隘口有六处,五百人不济事,给你一千五百人!” 李虎一愣:“我带走一千五,那军粮城就剩下不到一半人了,这里怎么办?” 花木兰咬着朱唇发狠道:“不用你管了!只要你能在柔然人之前赶到牤牛道,牢牢的守住,就是头功一件!军粮城有我在呢!” 高枫一直沉默不语,眼珠子却转的飞快,过了许久之后冲着花木兰咆哮:“你当你自己是神仙?一千五百人守军粮城,你知道不知道,这样的话会让城头上处处空虚,只要柔然人找到一个突破口,那就会葬送掉军粮城!” 三千人守卫一座城,和一千五百人守卫一座城,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人数差了一半,但是实际上却是截然不同的事情。三千人勉强可以在城头铺开,一旦柔然人集中兵力攻打一点,会有士兵支援堵住缺口,还会有部分兵马可以组织反击。而人数一旦少了一半,柔然人攻城的时候,只要找几个点同时进攻,虚虚实实的攻打几次,就会令守军疲于奔命,很快就会耗尽体力。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士兵的体力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一旦力气耗尽军心就会不稳,而土城尽管被做成了滑不留手的冰城,但毕竟还是太低矮,只要柔然人攻上城头肉搏。军粮城人数上的劣势就会被无限度的放大。 “现在只有这么多人,你说怎么办?我花家世代为国效忠,大不了我一死报国!” 花木兰冲着高枫怒吼,如果是别人这么对她说话,她不会动怒,在军中担任将领已经快十年了,花木兰早已养成八风不动的性情。 但是高枫不行……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就是他不能冲自己咆哮,他就是不能!就像别人对自己说闲话自己可以不为所动,但是自己的至亲说两句,自己的难以承受。就像小时候的记忆中,娘亲在外面总是和风细雨,别人说什么也都是一笑置之,而回到家里却不能容忍父亲对她指手画脚吆五喝六。 可是当父亲受伤的时候,她却哭的像个泪人一般。 ------------ 第一百二十六章 战神风采 高枫冷冷的看着花木兰,一字一顿的道:“听着,你的命是我救的,你的命是我的!只有我有资格让你去死,除了我之外,哪怕是天王老子都不能让你去死!” 高枫的话听起来霸道之极,李虎在一旁都替他捏了把汗,还从来没人敢在军中这么和花木兰说话。 花木兰圆睁的双眼却渐渐垂了下来,满脸的怒容也渐渐消散,心中却升起一股甜丝丝的感觉。 高枫冲着李虎,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给我把牤牛道的地图拿来!” 他说话的时候,让花木兰和李虎的感觉,高枫就是个经历过无数大场面百战百胜的名将,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从容,让花木兰和李虎都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觉得他肯定能让自己度过这场危机。 从成吉思汗的苏鲁锭、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上,高枫不仅得到了骑射、摔跤功夫,同时也隐隐的触碰到这两个逆天的变态,那种对战局把握的灵感和坚韧如钢丝般的神经。尽管这种东西是玄而又玄的,但是却又是客观存在的,名将的气质就好比是宝剑的锋刃,都是用苦难和献血磨砺出来的。 “李虎,给你一百五十人,能不能在三里沟守半日?” 三里沟是牤牛道的六个隘口之一,也是牤牛道上第一个重要隘口,这里的道路相对比较开阔,两边山崖草木幽深可以藏兵,守军比较容易发挥强弓硬弩的威力。而此刻的牤牛道,因为贺大将军将守御在这里的军队调走,山上没有其他可以用来防御的武器,只能靠步兵带着弓箭来阻击。 李虎是个血性汉子,虽然平时有些鲁莽但是关键时候绝不掉链子,不过此刻也有些犯难:“单凭弓矢守半日是有可能的,不过三里沟下面的道路比较宽阔,柔然人能涌过来的兵也较多。两侧的山体也不够陡峭,柔然人也能打的着咱们的守军。守了半日之后,恐怕这一百多人都要交代在那里了。” 高枫不动声色:“慈不掌兵,你就说能否撑的过半日?” 李虎斩钉截铁的道:“能!若是辱命,请斩我首级!” 高枫淡然一笑:“真到那个时候,杀你有个屁用?我给你加点保险,一百五十人太少,我给你三百人,守半日没问题了吧?” 李虎连连点头:“没问题。” “好,你这就准备出发,无论如何在三里沟把柔然人挡住半日!只要能撑过半天,你就是头功!“说罢,高枫又冲着花木兰道:“把军中的匠作营的人都派给我,还有,按照我出的单子立刻给我准备这些东西……再给我派一百个身轻体健擅长攀爬的士兵!” “竹管、木棍、火纸、硫磺、木炭……” 高枫的单子列举了无数的东西,其中还包括破鼓、瓦罐、生牛皮等等物资,但是花木兰何等聪明,一眼就看穿了那些不过是障眼法,皱着眉头问高枫:“莫非你是打算在牤牛道火烧柔然兵?用火攻来阻断牤牛道?那肯定不可能,现在冰雪满地,火就烧不起来!” 魏军中早已有用硫磺混合火油做的燃烧武器,装在罐子里用投石机丢出去用来守城,不但可以烧出一片火海,而且硫磺燃烧散发的毒烟还能熏的对方士兵睁不开眼睛。只不过今年冬天,大雪一场接着一场,野外都是一尺多深的积雪,这个时候用火攻显然是不现实的。 高枫暗暗赞叹花木兰的直觉准确,脸上却莫测高深的笑道:“我自有妙用!定能阻断牤牛道!” 花木兰思忖片刻,指着羊皮地图道:“莫非,你是想在最狭窄的瞎子沟截断牤牛道?” 高枫点头:“正是如此!” 花木兰连连摇头:“不可能的!瞎子沟山高路窄容易截断,但是两侧山体都是接天的巨岩,根本就凿不动!如果时间充裕,可以在山上打眼塞进木棒,用火烧将石头烧的发酥,再木棒上浇水把它泡的涨起来,然后等着石头炸裂崩塌。只不过这样做的话,颇为耗费时间,现在柔然人的兵马就在城下朝发夕至,咱们哪里有这么多的时间……此计断不可行!” 花木兰看穿了高枫的心思,事实上如果时间充裕的话,截断瞎子沟倒不失是一种最有效的手段。这里两侧都是悬崖峭壁,只有一条勉强可供车马行进的古道。可问题是山体过于陡峭了,以至于守军都无法在半山腰据守,只能是呆在断崖的顶部。而这一带的山体全都是连成一体的石壁,上面几乎没有泥土连树木都极为稀少。要想截断这里的道路,唯一的办法是凿开山体的石壁,造成山体的崩塌,让滚滚而下的巨石彻底将这里封闭。 凿开这种接天的巨大岩石,这得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啊!几乎堪比敦煌人开凿石窟修建佛像了! 高枫莫测高深的笑道:“别忘了,我是神仙后人,自然有神仙的手段!” 花木兰和李虎相视一眼,异口同声道:“就依你!” 此刻的形势也只能让花木兰把死马当做活马医,况且这个“华神医”自来到军营之中后,先是用灵丹妙药令已经高烧昏迷的花木兰起死回生,而且身体恢复的程度出乎想象。开城门营救被掳掠的汉人百姓的时候,“华神医”百步穿杨箭不虚发,几乎是凭一人之力吓跑了柔然大军。将低矮松垮的土城浇上水筑成滑不留手的冰城,令柔然大军让城兴叹,将笨重的床弩加上几个带齿的木轮子,就变成可以单兵操作的守城利器……还有他那张拉起来软绵绵,却能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洞穿铁甲的神弓。 这一切都给了花木兰和李虎信心,他们在内心深处已经为高枫是个半人半神的妖孽。其实不止是他们俩,整个大营里都在私下议论,普遍认为高枫是上天派来拯救军粮城的神仙。 就然是神仙,自然就有凡人不能理解的手段,花木兰下定决心,高枫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于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被送到了匠作营,铁匠、木匠、石匠、篾匠忙的不亦乐乎,连在伙房帮忙的小丫母女也跑来帮助推碾子。看到小丫娘俩累的满头大汗,尤其是小丫头的手都磨破了皮,孔三狗不动声色的走过来,自己推动沉重的碾盘,让小丫母女换个轻松点的活计。小丫母女不敢违拗,却也不愿意闲着,就帮着几个老兵在营房的墙上刮硝土。 李虎带着三百名精锐弓箭手飞马赶赴牤牛道布防。从军粮城的南门出去就是一条不断攀升的小道。从军粮城南门可以从军粮城直达山顶的小路,这里是条断头路,只有从军粮城的南门才能过去,如果绕过军粮城,就只有走被山崖夹着的古道。两侧乱石林立古道又极为狭窄,从牤牛道进兵敦煌,是任何一个有头脑的将领都不会做的事情。而柔然人既然敢这么走,必然是大魏的内部有了奸细,知道牤牛道的守军都被调走了。 花木兰是从孔三狗那里才获得的信息,而孔三狗的信息来源则是来自于潜伏在柔然军中的大魏外候官。天知道柔然人是否已经顺利通过了牤牛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军粮城即使守住了,花木兰和李虎也难逃被大魏皇帝杀头的厄运。 李虎一边催马疾驰,一边心里暗骂那些没人味的魏国高官,牤牛道撤防这么大的事情居然瞒着花木兰,这是故意要陷害花木兰啊! 十多年来,花木兰历经百战每战身先士卒,而功劳则大部分都被那些世代为将的豪门上司给侵吞。花木兰和边塞的将士,用自己的命给这些不要脸的东西博富贵,他们得到的好处还少吗?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嘴里都是忠臣孝子之言,心里却一肚子的男盗女娼的龌龊心思,这一次竟然要借刀杀人害死花木兰。更可怕的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这些人居然打算把军粮城的三千士卒和敦煌十万军民百姓都葬送掉! 花木兰和你们有仇吗?军粮城的弟兄们把你们家的孩子扔井里了吗?敦煌百姓杀你们全家了吗……你们这些官老爷们,就至于下这样的毒手! 李虎越想越气,手中的鞭子一下紧似一下,战马在崎岖的盘山道上疾驰,几次前蹄打滑,幸好李虎从小在塞北长大马术娴熟才没从马背上掉下来。 看看山势越来越险峻,地面上的冰雪也令马匹寸步难行,李虎等人丢下战马带着弓箭徒步上山。 李虎一边爬上一边骂孔三狗,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是朝廷派来的探子,亏得花木兰将军还拿他当兄弟,几次三番的救他性命。这货看起来憨厚实则包藏祸心,一直在暗地窥探花木兰的一举一动,没准花将军说的梦话,都被他写成秘折奏报了朝廷! 山上积雪没膝,士兵们每走一步都极为艰难,累的气喘吁吁,冰天雪地的塞北硬是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李虎一边奋力爬山一边心里黯然,为花木兰和军粮城所有府兵弟兄感到不值。上司嫉贤妒能恨不得让柔然人杀光军粮城所有人才好,而那些和自己并肩作战的兄弟,没准又是朝廷派来的密探! 这都是他妈的什么事儿啊! 李虎恨恨的用马鞭抽打山道旁的松树,鞭梢卷下一块树皮,抬头一看不远处一颗巨大的油松从山石之间横横的伸向悬崖绝壁。 “校尉大人,咱们到三里沟了!” 李虎喘了几口气,往往山下古道依然被冰雪覆盖没有车马印记,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赶在柔然人之前到了! 但愿华神医真是神仙后人,有仙家法术护佑,否则的话就凭着区区三百人,说什么也守不住牤牛道! “愿老天爷开眼,保佑花木兰将军,保佑军粮城的兄弟,保佑敦煌的百姓……至于孔三狗那个混蛋,那就算了,老天爷一个炸雷劈了他算啦!” 李虎双手合十,虔诚的向上苍祷告。 咚远处传来一阵巨响,李虎惊出一身冷汗,顺着声音方向望过去,在草木掩映中隐隐感觉到是军粮城的方向。 这是什么声音?投石机扔出的巨石砸在城墙上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响声,难道真是老天爷听到自己的话,一个炸雷劈了孔三狗? “老天爷,我是随口说说的,孔三狗再混蛋,那也是咱军粮城的弟兄啊!” ------------ 第一百二十七章 装神弄鬼 高枫远远的站在校场,一根长长的竹管连接起来,直通到大校场西北角的一间茅屋。此时高枫穿着一件道袍,手里拿一柄桃木剑脚踩七星步,嘴里还煞有介事的念念有词。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高枫在桃木剑上穿起一张黄表纸,用火点燃凑近了竹管。 竹管的侧上方每隔三寸打上一个小小的圆孔,从圆孔里冒出一股股的黑烟,隐约能听到里面有嗤嗤的响声。随着一个个小圆孔陆续冒出黑烟,响声也渐渐微弱渐行渐远。众人屏住呼吸观看,不晓得这位“华神医”又在弄什么玄虚。 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一间低矮的土坯营房被炸飞了房顶,茅草和积雪漫天飞舞,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硝烟味道。 “行了,爆炸力还算马马虎虎!” 高枫满意的点点头,而军粮城中所有人则瞠目结舌,嘴巴张的再也合不拢。 “神雷啊,神雷啊!华神医把九天的神雷给请下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所有人都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的叩拜雷公。 花木兰也看傻了眼,高枫一个人躲在屋子里鼓捣了半天,出来的时候手上脸上都是黑漆麻乌,张开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在傻笑。 还没等花木兰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高枫就把军粮城里老君庙的道士衣服给扒了自己换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弄了一罐子东西放在一间废弃许久的空屋子里,又让花木兰召集了所有人到大校场。 高枫脱下道袍丢下桃木剑,换上了甲胄。装神弄鬼的手段在这个时代还是非常有效的,况且还顶着一个所谓神仙后人的名头,更适合当神棍了。 一硫二硝三木炭,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如果连这个都不懂,那真的可以去死了!高枫本来是想搞湿法制造黑火药的,但是时间紧迫来不及,自己只有半天多的时间不可能采用爆炸力更强的湿法火药,索性就用最简单的办法。 只是火药这个大杀器暂时不适合出现,否则的话历史没准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给二十一世纪带来不可挽回的扭曲。既然这个东西还不应该出现在世间,但是高枫又确实需要,那么用神秘色彩来掩盖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大家加把劲儿啊,把华神医交代的事情干的妥妥当当的,都别偷懒耍滑,神仙眼中不容沙子!” 马旗牌兴冲冲的吼道。 匠作营的工匠们精神百倍,按照高枫的要求粉碎木炭、硫磺、硝石,将细竹管打孔,一个个忙的不亦乐乎。高枫则在密室中将这些原料按照比例混合,填充进空心的竹管内,再将两头密封起来,片刻之后一张脸就变得堪比包大人了。这间屋子是严禁任何人进入的,好奇的马旗牌刚到门口就被几个脸比锅底黑的亲兵给踹了出去,气的他七窍生烟又无可奈何。神仙做法,岂能是凡人所能窥探的? 八卦之火别硬生生的憋的熄灭,马旗牌心中的郁闷难以言表,突然他发现孔三狗在帮小丫娘俩在推碾子,而在这具碾盘周围三丈之内,就没有其他人。军营内的士兵看孔三狗的表情也是怪怪的,那是一种夹杂着恐惧、好奇和厌恶的复杂情绪,唯独没有往日的亲近。孔三狗也一脸的沮丧,耷拉着脑袋在推碾子。 “老孔,怎么跟霜打了一样?” 马旗牌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拍拍孔三狗的肩膀道。 孔三狗头也不抬,一边继续转着圈的退碾子一边苦笑:“我都是臭狗屎了,你还来招我干什么?” 马旗牌笑着道:“滚你娘的蛋!老子和你一起出生入死,一个锅里搅马勺都搅了足足八年,你是什么人,别人不清楚我老马还不清楚?这当候官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只不过兄弟们心里别不过来这股劲儿,总觉得你小子藏的太深,大家心里襂的慌,等过一段时间大家适应了,也就好了。大家还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好兄弟!” 孔三狗苦笑:“马哥,打完这一仗,我就该回老家了。” 马旗牌一惊:“你要走?” 孔三狗点头:“我们内外候官的身份是绝密,既然身份已经泄漏,就不能再干了,等这一仗打完,我就回老家种地去。” 马旗牌沉默片刻问道:“你老家还有什么人吗?” 孔三狗摇头:“我是官府收养的孤儿,在官办的‘孤独园’中长大,和我一起长大的都当了候官。我们这些人是皇家奴仆,陛下的鹰犬。我是在山西并州的‘孤独园’长大的,并州就算是我的老家了……我们这种人,都是没爹没娘天不养地不收的货,哪里还有什么家人啊!” 马旗牌长叹一声道:“你小子的命也够苦的!一把年纪了连个家都没有,就算回到并州也是一个人,哥哥我好歹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你一个人回并州可怎么办啊?” “孔叔叔,糖盐水,神医说让你每天喝两碗。” 小丫从伙房出来,端着一个粗瓷大碗。 孔三狗接过来一饮而尽,又递给了小丫。马旗牌眼珠子转了转,压低声音在孔三狗耳边道:“兄弟,想不想讨个婆娘?” 孔三狗苦笑:“哥哥就不要消遣我了,我这个样子讨什么婆娘啊?” 马旗牌郑重的道:“哥哥跟你说正经的!” 然后偷偷指指小丫母亲:“你看她怎么样?小丫这娘俩是神医和咱哥俩给救回来的,和你也算是有缘!神医还传授给她们娘俩做蒸饼的本事,听说还给了个什么宝贝疙瘩,只要有了那个东西就能做出蒸饼……兄弟,你想想,有这门手艺,你今后一家人就等着吃香的喝辣的吧!” 看看孔三狗不语,马旗牌着急道:“你不会是看不起人家吧?嫌弃她被蠕蠕狗掳走过,身子不干净?” 孔三狗苦着脸赌咒:“哥哥,我但凡有这样的心思让我被雷劈死!我,我,我……” 马旗牌眼珠一转,哈哈大笑道:“你是担心没人给你保媒拉纤?俗话说的好,初嫁由父母,再嫁由自身!你是光棍,她是寡妇,你们俩做到一起,官府都管不了……得嘞,咱们多年的好兄弟,我看不得你孤单一辈子,我给你做这个大媒!” 孔三狗没再说什么,马旗牌走了两步之后又转了回来:“兄弟,你们候官的名字都是假的,你真名字叫啥?” 孔三狗无奈的摇头:“我只记得当年在‘孤独园’中,一个官差对我说过,说我捡来的时候,襁褓上绣了一个‘武’字,估摸我应该是姓武。” 马旗牌捻着络腮胡子点点头:“姓武!” 只见马旗牌走到小丫母亲跟前连说带比划,小丫母亲先是坚决摇头继而低头垂泣,片刻之后又破涕为笑,然后又摇头,马旗牌不厌其烦的游说,过了许久之后只见马旗牌得意的冲孔三狗挑挑眉毛,然后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兄弟,说妥了!今后她们娘俩就跟你过了,小丫今后跟你的姓,也跟着你姓武,你小子算是走运了,买个猪头还搭个猪尾巴,一点气力没出,就平白无故的捡了这么大的一个丫头……我刚才看仔细了,这娘们捯饬一下也蛮俊俏的,就是在蠕蠕人那里饿的脱相了。等回头跟你回到山西并州,大饼米饭的调养个半年,保管是白白胖胖一脸福相,回到老家你可要卖卖力气,隔年让小丫娘再给你生个胖娃娃,兄弟,好日子等着你呢!” 马旗牌兴高采烈的道。 孔三狗眼含热泪道:“哥哥,大恩不言谢,等回到山西,兄弟给你竖长生牌位!” 马旗牌脑袋摇的像拨浪鼓:“别,我福薄命浅,受不了这个!你要是真要感激,就谢华神医吧,是他救了小丫娘俩,也是他教会了小丫娘做蒸饼的手艺!” 孔三狗含泪点头:“哥哥,我听你的!” 封闭已久的房门终于打开,被黑火药染的看不出模样的高枫终于走出了大门,冲着外面早已整装待发的士兵大喝一声:“出发!” 马旗牌急忙将高枫乘骑的雪青马牵来,已久知道要离开军粮城去并州的小丫哭的泪眼婆娑,她自打记事儿以来就没见过这么好的地方,粮食多的堆积如山每天随便吃,吃的再多火头军也不生气,反而会再给她添上一碗。 并州?并州在哪里?那里也有这么好吃的汤饼吗? 高枫带着兵卒和托马向牤牛道进发,直线距离确实很近,但是山势曲折盘旋,望山跑死马就是这个道理,所幸的是刚出发不久就看见三里沟升腾起了烽火,那是校尉李虎打出来的信号,说明柔然人还没有进入牤牛道,目前三里沟还在李虎的掌控之中。 刚刚走出军粮城不远,高枫回头看见花木兰站在土城墙上,高枫已经走出了老远,她依然还在城墙上矗立凝望。 高枫想了想,从背上摘下那张马修斯怪兽的复合弓,摆摆手招呼马旗牌:“老马,把这个给花将军送过去,她守城用的上。” 马旗牌接过来,顺着原路返回,高枫则头也不回的打马扬鞭,沿着逶迤的山路向瞎子沟方向前进。 ------------ 第一百二十八章 凭空消失的神医 四千柔然骑兵鱼贯穿行在白雪皑皑的牤牛道,两侧山崖怪石嶙峋,山上魏军箭如飞蝗射的柔然兵人仰马翻哭声震天。不时还有西瓜大的石头从山上丢下来,砸在人身上立刻就是一团血肉模糊的烂泥。三里沟这一段古道上,到处都是中箭倒地的柔然骑兵和被砸塌了架子的马匹。 一支羽箭射向阿史那土门,他看都不看随手一鞭将这支劲矢抽落,引得周围人一阵的喝彩。通过牤牛道偷袭敦煌城的主力是突厥人,柔然可汗打算一石二鸟,如果计划成功不但夺取了敦煌获得柔然人急需的粮食和其他物资,同时还可以削弱突厥人的势力。阿史那土门明明知道柔然可汗包藏祸心但是又不能违逆,只得恨恨的领兵出发。 阿史那土门把精锐放在后面,开道的都是突厥族的老弱,现在被射杀的基本上都是没有太多战斗能力的人。他的精锐铁甲重骑,几乎还没有损失。阿史那土门在叔父死后,第一件事儿就把那些年老的婶母都宰了给叔叔殉葬,同时毫不客气的把年龄在三十以下的年轻妻妾都收到了自己的帐幕中。这次进攻牤牛道,他也秉承同样的原则,牺牲掉那些老弱来换取年轻精锐的生存权,这符合草原上的法则,汰弱留强是狼族生存的唯一法则。 在他一旁的大萨满不屑的冷笑道:“好功夫,比你叔叔强,年轻真是好啊!” 大萨满是个枯瘦的老头,黑黝黝的皮肤紧贴在颧骨上,脖子上戴着用黄金做成的骷髅头,中间镶嵌着白森森的狼牙,咧嘴笑的时候露出残缺不全的牙床,看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阿史那土门尽管只有十六岁,但是也能听懂大萨满话音里的讽刺味道。胡安大萨满是柔然人的大萨满,是柔然可汗最信任的人,据说有沟通天地呼风唤雨的能力。他在柔然人中有着崇高的地位,草原各部蛮族大部分都是他的信徒,他和阿史那土门的叔叔阿史那刻勒的关系一直很好。阿史那土门出声的时候,还是胡安大萨满给他摩顶祈福。 “胡安大萨满,你觉得我做的不对?” 大萨满胡安淡淡的笑道:“你做的很对,如果你叔叔还活着也会这么做。只不过我觉得你过的太露骨了一点,如果是你叔叔,他肯定会先安抚族人同时暗示是被柔然逼迫的,他会流着泪抚摸每一个孩子的头顶,拥抱每一个老人,这样突厥人只会痛恨柔然人,而不会仇恨阿史那家族。” 阿史那土门楞了片刻,扬起略带稚气又无比自负的脸,“那你为什么刚才不提醒我?难道你认为我不值得辅佐?” 胡安温和的道:“真羡慕你这张年轻的脸啊,看看你绿宝石一样纯净的眼睛,再看看我这双浑浊的老眼,年轻真是好,年轻可以无所顾忌,年轻可以肆意妄为,年轻甚至可以让敌人轻视你,忘记你也是一头长着獠牙十分危险的狼!” 阿史那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过了许久才缓缓的道:“你是说,柔然可汗已经看出我的用意了?” 胡安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不但柔然可汗看出来了,他身边很多的人都看出来了,一大群柔然贵族要求可汗杀掉你以绝后患。”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阿史那土门反而冷静下来,他摩挲着马鞭不动声色的问道:“您当时是什么态度?是不是也在建议可汗杀了我?” 胡安大萨满点点头:“没错,我是这么建议的。” 阿史那土门怒目相视:“你!你!” 胡安平淡的笑道:“我对可汗说,赶快杀了阿史那土门那个小毛孩。” “那他为什么没杀我?我记得,他从来都是对你言听计从的。” 胡安笑道:“可汗听了我的话沉默了许久,然后仰天一阵狂笑,说如果连个小毛孩都害怕,他怎么配做大草原的可汗!可汗还说,阿史那土门这小子有点意思,回头嫁个公主给他,让他做驸马。” 阿史那土门无言以对,十六七岁的少年人最希望被当做成年人对待,却偏偏总是被人当做小孩。堂堂的突厥人的大汗,被人当做小屁孩肯定心情不爽,可问题是幸亏被当做了小屁孩,才幸免一死,还捞了个便宜驸马当当。阿史那土门从叔父那里继承来的大大的后宫,又增添了一个出身高贵的柔然公主,很显然她嫁过来是不可能当小老婆的,从此阿史那土门算是后宫有女主人了。 只不过枕头边多了一个柔然的公主,阿史那土门从此睡觉的时候都要睁着眼睛了。 从山上射来的羽箭渐渐稀疏,丢下来的石头也更少了,经过多场大雪之后,泥土和石头牢牢的冻在了一起,想从山顶挖石头是一件很困难的工作。从最初的惊骇中回过神的突厥人,开始用强弓硬弩和山上的魏军对射。几个突厥射雕手躲在人群中放冷箭,几乎每一箭射出都能听到山上传来一声惨叫。 “大萨满,我有一事不明,请教大萨满。” 阿史那土门的脑海中闪过一丝疑惑。 “什么事儿?大汗有什么就请直说。” 阿史那土门盯着大萨满问道““据我所知,牤牛道的守军是被撤走了,为什么三里沟这里有魏军把守?” 胡安大萨满面带微笑的道:“昨天夜里我喝醉了,在几个下人中说了酒话,偏巧有个下人就是魏军的候官。哎,这人老了就是没用,嘴上就没把门的。” 阿史那土门大惊失色:“你是故意把消息透漏给魏军?大萨满,你这是叛国!” 胡安大萨满指着前方道:“看样子,魏军的箭是放完了。他们仓促而来不可能带太多的箭,现在咱们可以通行了。” 转过脸看看阿史那土门惊恐的样子,他笑道:“什么叛国不叛国的,别说的那么难听!我是鲜卑人,帮柔然人才算是叛国,现在应该说我是为父母之邦将功折罪。” 阿史那土门更加疑惑,他怔怔的道:“你是鲜卑人?” 胡安大萨满一催马,缓缓的向前行进:“对啊,可汗和你叔父都知道我是鲜卑人,这不是什么秘密。” 阿史那土门打马紧追过去,追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帮助柔然人?” 在柔然的汗庭中,胡安大萨满是对魏国最不友善的,最近二十年来几乎每次柔然挑衅魏国,都是胡安大萨满在背后挑唆的。 胡安咬牙切齿的道:“鲜卑人是草原的狼,魏国的皇帝本应该是草原的狼王。可他忘了自己身上流淌着的是先祖拓跋珪的血脉,中原的和风细雨把他们的骨头都吹软了。他们穿丝绸说汉话,再这么下去不用多久鲜卑就灭族了!我鲜卑在魏国之前,六部中的慕容氏建立了燕国,赫赫武功威震天下,可一旦学了汉人的模样,就腿软的骑不上马,手软的拉不开弓,跟着汉人的屁股后面拾人牙慧学什么子曰诗云,可怜慕容氏皇族子孙几乎尽丧汉人刘裕的屠刀之下,刘裕按照宫中玉蝶族谱搜寻,连襁褓中的婴儿都未尝被放过……拓跋宏,他熟读经典明知道慕容氏学习汉人的恶果,他却重蹈覆辙,他不配做鲜卑人的皇帝!” 阿史那土门沉默良久,猛然惊叫起来:“莫非,你是鲜卑慕容氏的后人,大燕国的皇族?” 胡安惨然一笑:“亡国之人丧家之犬,还什么皇族不皇族!平白辱没了祖宗的姓氏!慕容氏之亡,有两大仇人,一个是南朝刘宋,一个就是鲜卑拓跋氏……我本来希望能借助柔然人的力量复仇,但是柔然可汗不过是鼠辈,不思进取中原反而要远逃西方。既然柔然人要走,草原上的力量就会出现空缺,能够填补这个空缺成为草原狼王对抗中原的,只有你突厥阿史那家族!” 阿史那土门不解道:“既然你下定决心要辅佐我,那为什么要泄漏情报给魏军,白白损失掉这么多的突厥勇士?” 胡安淡淡的指指前面古道旁哀嚎的伤兵:“不要对我说,这就是你们突厥人的精锐。老头子的眼睛还不瞎,还能分得出老弱和精壮。如果我所料不差,突厥的精壮早就被你叔叔留在了草原深处,预报用来过冬的粮食也留给了他们。既然粮食不够吃,这些老弱活着还有什么价值?不如借助魏军的手消灭了他们,也省点粮食。再说了,我们被困牤牛道,说明柔然可汗的情报不准,牤牛道易守难攻,我们打不过去也是正常的……你真的打算攻下敦煌和魏国皇帝结下死仇吗?明年开春的时候,魏军打击的对象只能是柔然人,而不能是突厥人……我年轻的大汗,这一路走来你的队伍速度这么慢,不就是给魏军做准备的时间嘛,真当我老眼昏花什么都不知道啊!” 阿史那土门对这个老家伙由衷的敬佩,老狐狸果然够狡猾,他恭敬的问道:“那今后我应该怎么办呢?” “由着性子来,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比如,年轻人就应该在春暖花开的时候串一串漂亮姑娘的帐篷,带着鹰犬爪牙打打猎找找乐子。” “哈哈,说的太好了,在可汗眼力,我就是个不懂事儿的小毛孩嘛!小毛孩就应该干小毛孩的事情!” 瞎子沟的山崖顶上,一捆捆的竹管绑扎的结结实实,里面灌满了黑火药,六个一组绑成梅花形,匠作营的工匠们接着山石自然形成的缝隙,用钢凿将裂缝扩大,将捆好束的竹管塞进去,在用泥土等填充料将缝隙处填满。竹管处伸出的火捻在较为平坦的地方套进更细的竹管内,每个竹套管的侧上方都开有圆孔。这样做既可以保证在燃烧的时候有足够的空气,又不至于让风将火药吹散吹灭,同时还有防水的效果。 在军粮城已经试验过了一次,证明这种黑火药的效果还算马马虎虎,如果时间充足的话,高枫应该使用湿法制造黑火药,把硝石碾碎溶解在水中,混合木炭和硫磺制成均匀的颗粒状,只可惜连头带脚只有半天时间,不能讲究只能是将就了。 瞎子沟是牤牛道最险的一段,两侧山脊最近的地方不过一丈,仅能容一辆马车通过,如果从山顶投下巨石,就能迅速的将它阻断,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只能望而兴叹。 只不过高枫不能确定,自己制造的火药的效果如何,这种粗制的黑火药燃烧速度慢,爆炸力不强,不知道能不能把巨大的山崖给炸的崩塌。既然火药质量不好,那就用数量补,沿着山崖的断裂纹路,密密麻麻的的塞进了三百多根的竹管,每一根里面是二两黑火药。 远处的旗幡招展,那是高枫和李虎约定的旗语,说明李虎的箭矢已经用尽,再也无力阻挡柔然人继续前进。事实上,李虎的战果还是超乎了高枫的想象,他预计李虎能抵挡半日,没想到李虎居然是从清早杀到了黄昏,硬是用区区三百人把柔然大军挡在三里沟接近一整天。 “给李虎将军打旗语,告诉他,撤兵回军粮城,这里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士兵站在山顶摇晃着旗帜,上下左右都各自有约定的含义,对方也摇旗表示收到讯息。 高枫用松油火把点燃了竹管内的火药。 六十斤黑火药,差不多了吧?不管了,先试试再说,一边命令工匠们继续填充黑火药捆扎竹管,一边点燃了引信。散装的黑火药在竹管里燃烧,发出嗤嗤的响声,从通气孔里冒出黑烟飞溅出火星,随着黑烟的延伸所有人都躲的远远的捂住了耳朵。上一次在军粮城做实验就把众人的吓的够呛,而这一次的火药量是那一次的数十倍。 吱吱,火药燃烧的声音越来越远,渐渐听不见了,只有一股股细碎的黑烟从竹管侧上方的孔洞中冒出,显示火药燃烧正常。 咚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高枫觉得一股巨大的力量推着自己的胸膛,将自己的身体牢牢的贴在了身后的岩壁上,耳膜嗡嗡作响天空中尘烟弥漫。 过了许久,高枫才缓过来满脸满头都是尘土和雪花,过了片刻硝烟消散,高枫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积雪过去观看,只见巨大的岩壁只崩下来几块卧牛石,而那从山脚下直插入云的岩壁,几乎还是完好无损。 这山石也太坚硬了,这粗制滥造的黑火药也实在是不够给力! “把剩下的都给我塞进去!一根都不留了!” 高枫仔细的观察了刚才爆炸之后的山崖,惊喜的发现有几处已经从整体崖壁上松动,长长的裂纹延伸了十多丈。 老子的黑火药也不是那么差嘛! 从李虎据守的三里沟到高枫负责的瞎子沟大约二十里左右,山顶上士兵用旗语一站一站的接力,将下面柔然人的行进状况实时报告给高枫。看情况柔然人走的很慢,按照这个速度即使瞎子沟没有阻断,他们也得第二天早上才能赶到敦煌城下。 柔然人蜗牛爬般的行军速度令高枫不解,偷袭这种事儿肯定是要兵贵神速的,在牤牛道这样的绝地龟速行军,莫非他们并不是真的想攻下敦煌?高枫知道,柔然军中不单有柔然人,还有羌人、突厥人以及各个不知名的小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利益所在。而且魏军的兵威早已令草原各部胆寒,如果不是柔然可汗威逼的紧再加上草原白灾严重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他们是没有胆量和大魏作对的。 高枫也懒得猜测柔然人的意图,命令士兵加紧速度填充火药捆扎竹管,然后亲自选了松动最严重的山崖,在裂缝处塞进了整整五百根竹管。 竹管内的火药填充到了极限,密密实实,高枫再次命人细竹竿连接起来,里面也撒上一定量的火药,再次开凿圆孔,把刚才做的事情重复了一遍。匠作营的兵都是老工匠,手艺精湛,再加上不是第一次弄,速度明显比上次快了许多。 高枫点燃了火药,听着竹竿内发出的响声,观察着孔洞处冒出的黑烟,正在侧耳倾听之际,耳边突然想起了细碎的“滴答”声。 高枫大惊,坏了,这个节骨眼上自己要回到二十一世纪了,除了自己之外,就没有第二个人懂得火药的,这不是开玩笑嘛! “滴答、滴答、滴答”耳边表针走字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高枫觉得眼前发黑群山在视野内不停的旋转,他的脑子也开始变得混沌起来。 咚一阵巨响过后,石头被甭上了半空中,浑然一体的山崖变成了一块块桌面大笑的卧牛石,夹杂着拳头、西瓜大小的碎石从山顶倾泻而下,山崖上狼烟滚滚。 士兵们一起向下面望去,只见牤牛道上堆起了一丈多高的乱石堆,道路彻底被截断了。 “神医威武,神医威武!” 硝烟散尽,士兵们尽情欢呼,在众人的欢笑声中,突然有一个人惊叫了一声:“华神医了?神医不见了!” ------------ 第一百二十九章 高枫成了神仙 瞎子沟上的守军发疯一般的在山上搜寻“华神医”每一块巨石每一棵树木都没放过,但是依然毫无所获,高枫就像是火药燃烧后的一缕烟雾,消失在黄昏的冷风中。 “别找啦!还找什么啊……你们他娘的傻啊?华神医那是神仙啊,上苍派来拯救咱们军粮城弟兄和敦煌百姓的,现在功德圆满,神仙归天向玉皇大帝缴旨去了!” 一个年老的工匠跪在地上,眼含热泪向上苍膜拜:“小人肉眼凡胎,竟然不识神仙就在身边!” 众人都觉得老工匠说的有理,可不是嘛,如果他不是神仙,怎么可能让已经伤重昏迷的花木兰将军转瞬间就起死回生,如果他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一百五十步百发百中,射的柔然射雕手不敢露头,如果他不是神仙,怎么会懂得把床弩加几个木头齿轮,让床弩由十人操作的笨重武器,变成一个人就能掌控的神兵利器。如果他不是神仙,怎么能想到给土城墙浇上水,就能变成晶莹剔透坚固无比的冰城,令三万柔然大军望城兴叹徒唤奈何。 华神医是华佗的后人,华佗被曹操所杀之后就兵解成了神仙,神仙的后人当然会受到祖先庇佑,肯定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个光头的“华神医”肯定就是个神仙! 大魏建国以来兵锋极盛,而且和历朝历代的中原王朝不同,大魏打南方的汉人朝廷的时候还是互有胜负显不出太多的优势,即使是十六岁就大破柔然威震天下的太武帝拓跋焘遇见南方的汉人政权都无可奈何。尤其是汉人中出了宋武帝刘裕这样变态的战神,鲜卑慕容氏建立的南燕、羌人建立的后秦都被他给灭了,这家伙灭南燕的时候按照南燕宫中的玉蝶名册,凡是榜上有名的一概格杀勿论,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放过。他不招惹别人就算是别人的运气了,就连拓跋焘这样的猛人都不敢和刘裕为敌。 魏国历代皇帝内战的水平一般,但是打塞外蛮族的时候几乎是百战百胜。鲜卑拓跋氏本身就是起于草原,所以对蛮族的作战方式极为了解,而且对蛮族的破坏性有着极为深刻的了解,不管是柔然还是突厥、高车或者其他不知名的小部族,魏军打起来都是极有心得。草原各部五十年不敢南下牧马,北地汉人终于可以过上几天的太平日子。 北魏建国之后,倾心汉化鼓励农桑,而且对民间多有抚恤,建立“孤独园”收养弃婴和孤寡老人,严惩贪污收赃款达到十匹绢帛的处死……这一切都得到了百姓的拥戴。 大魏蒸蒸日上,皇上拓跋宏得到万民拥戴自然是真龙天子,既然是天子,当然会得到上天的庇佑,柔然跳梁小丑妄图偷袭军粮城和敦煌,上天派来神仙拯救……这就显然很合情合理了。 士兵和匠作营的工匠们齐刷刷的跪倒一地,虔诚的向上苍祷告,感谢神仙下凡保佑军粮城。 牤牛道上的柔然兵则吓的魂不附体,那一声巨响地动山摇,山谷为之震动,巨石崩塌鬼哭狼嚎,瞎子沟转瞬间就被从天而降的巨石堵塞。 胡安大萨满沉默良久之后对瞠目结舌的阿史那土门道:“撤军吧,上天降下神雷炸毁山崖堵塞了牤牛道。这个理由足够回复可汗了,这是天意,可汗也不能违逆长生天的意志……上天不想让柔然人得到军粮城和敦煌,阿史那土门,这也是长生天给你的机会,好好的把握!等到明年开春,魏国皇帝大军到来的时候,你应该知道怎么做。” 阿史那土门惊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山上依然还有碎石在滚落,牤牛道烟尘滚滚,山上合抱的老松被滑落的巨石砸断,翻滚着落下来。这一切令人触目惊心,这绝对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只能归结于是天意。 神雷,那是只有长生天才能掌握的宇宙终极力量! 阿史那土门想起叔叔临终前的告诫,等到魏**队打击柔然的时候,突厥人要提供给魏国最雄健的战马最肥美的羔羊,将最有经验的牧人送给魏国做向导……借魏国之手,彻底消灭柔然! 突厥人给柔然做锻奴的日子,已经历经了两百多年,实在是太久了! 大萨满胡安和阿史那土门带着吓破胆的柔然人回到了营寨,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当然少不了添油加醋。柔然可汗将信将疑,又从军营中找出一些士兵单独询问,然后分别印证,果然是神雷击毁山崖堵塞了牤牛道。 “此上苍之意,非人力所能违抗!命令全军,班师回漠北!” 柔然可汗黯然下了撤军的命令,全军哭声震天。 抢不到军粮城的二十万石存粮,草原各部所受的打击远远超过一次军事失败,今年冬天的白灾将使草原牛羊的数量减低五成,一多半的人都熬不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柔然人的军事冒险失败,这意味着他们不但没有能力再和魏国对抗,甚至连远遁西方躲避都做不到。等到明年开春,从中原通往漠北的道路重新被疏通,如狼似虎的魏国府兵就会杀进草原,将饿的奄奄一息的柔然人推向亡国灭种的边缘。 柔然大军黯然撤走,但是花木兰却没有打算让他们就这么大模大样的回到草原深处,军粮城城门洞开,三千吃的饱饱的辎重兵杀出城来衔尾追击。柔然可汗没想到一直龟缩在城内的花木兰居然会出战,命令士兵摆开阵列迎敌,但是柔然人军中早已传遍了神雷助魏军守卫牤牛道,三军士气全无而且在零下二十度的酷寒中饥一顿饱一顿的战斗了多日,早已就没有了斗志。 花木兰留下两千多人守城,只带七百精锐骑兵冲杀,手下无三合之将。敌将离的老远,就会被飞来的劲矢射的翻身落马,高枫留下的那张马修斯怪兽在花木兰手中威力倍增,花木兰百战名将弓马娴熟,三石的强弓拉起来都不在话下,何况马修斯怪兽不足一石的拉力。远了用弓箭,近了用马槊,花木兰如同蛟龙入海在柔然军中杀进杀出,甲胄被血染红。 魏军在花木兰的率领下,七百精锐骑兵如刀锋切黄油,将三万兵无斗志的柔然人杀的丢盔弃甲哭爹叫娘,魏军烧掉柔然人丢弃的辎重,又足足追杀了上百里才欢呼着撤回军粮城。 魏军擅野战,这种奔突数百里反复冲杀,才是大魏军人习惯的战法! 这一战,又足够让北方蛮族记二十年的啦,大魏不仅仅人多势众的时候惹不起,哪怕只有三千辎重兵,依然是北方蛮族无法撼动的! 花木兰打赢这一仗之后,再次发动全军在牤牛道寻找高枫,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经过三军不懈努力,在半山腰的一棵松树上发现了高枫的甲胄。盔甲鲜明光可夺目,连小牛皮军靴都完好无损,可就是不见高枫的影子。 “甲胄乃凡间俗物,不能随华神医进入仙界。神医必是天上星宿,奉玉帝法旨拯救我大魏军民,现在神医功德圆满回天缴旨。将军就不必介怀了,在军粮城为华神医建庙感谢上苍的眷顾,才是当务之急!” 从大魏京都洛水城赶来的朝廷钦差,听说了这件事儿之后,立刻将此事奏报朝廷同时建议花木兰为“华神医”建立庙宇祭祀。消息传到洛水,正在和鲜卑守旧派斗的头昏脑涨的皇帝拓跋宏精神为之一振,神仙相助不正说明自己是真龙天子有诸神庇佑嘛!这充分表明自己迁都洛水全面汉化的政策得到了上天的支持。 天意啊,敢和天意作对,那岂不是找死?拓跋宏的腰杆立刻就更硬了,有了天意在手,皇帝的权威立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有了天意作为支持,朝廷里反对的声音立刻就黯淡了下来,再没人敢对皇帝全面汉化的政策说三道四,大批汉人的饱学宿儒和青年才俊补充到了大魏朝廷,皇权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巩固。 拓跋宏再次派遣钦差来到军粮城犒赏三军,下诏在军粮城为“华神医”立庙。三军将士齐心协力,朝廷拨来一部分钱粮,敦煌百姓感念花木兰将军的恩德也筹集了一大笔钱,庙宇建设的极为恢弘。和尚们借口高枫是光头,肯定是佛家护法的天神下凡,这种说法得到了推崇佛法的冯太后的支持。庙中高枫的塑像身披锦斓袈裟一手提着药箱,背后是一张铁胎弓,皇家舍得出钱庙里的和尚们自然也是怎么奢侈怎么来,塑造金身用的金箔就足足贴了半寸厚,光金子就用了一千三百多两。 和尚们风光,洛水城的道士们不干了,他们早就听说华神医曾经穿着道袍作法,引来了九天神雷,于是道士们上表朝廷,要求在京都洛水为“华神医”立道观一座,皇帝自然满口答应。接到圣旨之后,道士们也是照着最高标准建道观,神像的眼睛干脆就用宝石镶嵌,极尽奢华。 中国自古以来,神仙都是朝廷封的,比如武圣关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只要朝廷立庙祭祀,老百姓就认可这个神仙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高枫此刻就真的成了神仙! ------------ 第一百三十章 花木兰做驸马 第二年开春,巩固了地位的皇帝拓跋宏御驾亲征,率十万魏军出漠北攻打柔然,以将军花木兰和校尉李虎为先锋,魏军深入不毛之地搜寻柔然主力决战。在进军途中花木兰和李虎获得了突厥人的帮助,进展的极为顺利,柔然可汗带着少数精锐亲信远遁,他的妻妾、叔父等王族大部分被活捉。柔然各部被俘虏的男女老幼达到十多万,一部分赏赐给了年轻的突厥大汗阿史那土门,剩下的都被带回中原发卖为奴。 花木兰和李虎率兵在敦煌城献俘,皇帝拓跋宏兴奋异常,到了此刻他的文治武功都达到了人生的顶点,下面栖栖遑遑的柔然王族连头都不敢抬,生怕触怒了中原的皇帝惹来杀身之祸。拓跋宏此刻才觉得当皇帝的滋味着实是不错,那种君临万邦的感觉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皇帝下令在敦煌城大宴三日,凡敦煌年满五十的老者,都可以在官府领取免费的酒肉,一时间人人山呼万岁,拓跋宏整日熏熏然陶醉在这种万民称颂的氛围之中。仗打赢了自然是论功行赏,尘封了许久的内外候官的密报被放到了拓跋宏的御座前,十多年被埋没的无数功勋从此浮出水面。其中大部分来自已经离职回到山西并州老家的候官孔三狗,而孔三狗的真实姓名则是叫武小七。 “贺拔氏辜负圣恩,嫉贤妒能,不思报国反而勾结柔然人意图不轨,念在早年薄有功勋,着革职永不叙用!” 贺老将军是鲜卑贺拔氏,贺是他的汉姓,他带着五万大军镇守洛水,令蠢蠢欲动的守旧派不敢轻举妄动,为拓跋宏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没想到刚刚被提升为上柱国,就被当头一棒从天上打到了地下,幸好打了胜仗皇帝高兴,否则老命就没了。 “花木兰,你是汉人还是鲜卑人?” 酒宴上的皇帝看着花木兰那张轮廓鲜明的脸,越看越是喜欢。 “臣是军户,自然是鲜卑人。” 花木兰放下酒杯,躬身答道。 拓跋宏沉默了片刻,此刻他正在努力削弱鲜卑人的势力,而花木兰既然是鲜卑人又在军队中有巨大的威望,这是拓跋宏所无法容忍的,哪怕花木兰功劳再大,哪怕花木兰再顺眼,他也不适合继续留在边塞带兵了。下重手处置刚刚为自己出过力的贺老将军,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鲜卑人都有自己的部族,一个人飞黄腾达往往整个部族就会在草原或者边塞做大,而汉人则最多是家族,光宗耀祖才是汉人的梦想,带着整个部族造反的几率比鲜卑人小的多。北方蛮族建立的国家一向很难稳定,这就是最重要的原因,拓跋宏一直在极力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全力汉化的目的也就在于此。 可惜了,如果花木兰是汉人,做大将军统领天下兵马也是够格的……拓跋宏心里暗暗叹息。 “花木兰,朕的升平公主已到及笄之年,花将军为国效忠十多年至今未曾娶妻,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朕为天子,怎忍心看着心腹股肱之臣有违孝道!朕将升平公主尚汝,从此爱卿和朕既是君臣又是翁婿了,你就随朕回洛水入朝为官吧!” 拓跋宏捻着胡须微笑,冲着李虎问道:“你是汉人还是鲜卑人?” 一句话轻飘飘的就夺了花木兰的兵权,而且还会让花木兰感激涕零,拓跋宏都有些陶醉,觉得自己的权谋手段比起历代的汉人皇帝不遑多让,而且犹有过之。 李虎躬身叩首:“臣是汉人。” 拓跋宏大笑:“汉人好,汉人好!花木兰今后就是朕的驸马,随朕回京。李虎,朕封你为三品征虏将军镇北侯,好好的替朕守着西北这块地方!” 在场的文武大臣纷纷跪地,齐声恭贺皇家觅得佳婿,恭喜花木兰一步登天成了驸马爷!恭喜李虎拜将封侯。 花木兰呆立当场,双腿抖的像筛糠,嘴唇哆嗦着不知道说什么,一旁的李虎捅捅她的腰眼:“将军,你是欢喜的傻了?赶紧谢恩啊!” 在众人的注视下,花木兰缓缓跪倒,声音哽咽的道:“臣,臣有罪!” 拓跋宏用双手虚扶了一把:“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爱卿以孤军守军粮城,护佑了敦煌十多万军民百姓,不损大魏的兵威。纵然有罪,朕也都赦免了。” 一旁的大臣也附和道:“驸马爷,起来吧,皇上已经开了金口,天大的事情也都赦免你了!有什么事情和皇上说清楚,陛下没有不担待的道理。” 花木兰苦笑一下:“陛下,请容臣离席片刻。” 看到花木兰转身离去,众人都愣住了,片刻之后李虎插言道:“莫非花将军是酒喝多了,想如厕?”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花木兰是尿急,当着皇帝又不方便讲出口,生怕君前失仪。拓跋宏哈哈大笑:“这算什么罪过?花爱卿还是过分的小心了,当年太武帝的时候,大臣喝醉了在太武皇帝的行宫撒尿,先帝也只是一笑置之。朕的气量,莫非不及先帝?” 众人凑趣的一起哈哈大笑。 “大胆,何方民女敢擅闯陛下行宫,活够了吗?” 远处传来金吾卫的咆哮声,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只见两个身强体壮的金吾卫就飞到了半空中,一个穿着藕荷色衣裳的女子,一手一个轻飘飘的把这两个家伙丢到了一旁。 “来人,有刺客!” 倒在地上的金吾卫大呼一声,一大群金吾卫立刻跑了过来抽刀在手,警惕的看着走来的女子。李虎等武将也冲了过来,他们是来赴宴的没带武器,李虎抄起一张马扎子当做了武器,还有人抄起了酒壶。 “我要见陛下!” 女子不动声色的道。 李虎怒斥道:“混账东西,陛下是何等人?那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女子淡然一笑:“小虎子,你不认得我了?” 李虎一愣,小虎子是他的小名,只有最接近的人才知道,他上下打量了半天觉得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既是李虎将军的故人,朕见一下又如何?朕倒想知道,这行宫戒备森严,此女是如何闯进来的!” 一旁传来了皇帝拓跋宏的声音。 金吾卫将皇帝团团围住,拓跋宏一脚一个踢开了两个最靠近的,其他人自动闪开了一条道路,被俘虏的柔然王族穿着奴仆的衣服在酒宴上伺候,他们也探头探脑想闹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女子看见皇帝走过来,跪倒在地,颤声道:“民女花木兰有欺君之罪,请皇上降罪!” 拓跋宏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所有人都吓的面无人色,尤其是那些刚刚恭喜过皇上收了乘龙快婿的大臣,更是吓是抖如筛糠。 “花木兰,你是女人?抬起头来!” 花木兰抬起头,荆钗布裙,普通的北地女子打扮,却难掩她眉宇间的逼人的英气,但是也确确实实是个女人。 “说说看,你为什么要欺骗朕!” 花木兰跪在地上把代父从军的事情讲诉了一番,众人心中也都升起同情之心,这样的孝女天下罕有,只是欺君之罪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而且军营中严禁女子进入,按照国法和军法,花木兰都是难逃一死。 拓跋宏的脸色由红转青,皇帝的表情阴晴不定所有人的心都悬了起来,过了许久拓跋宏突然一阵狂笑:“来人,把那些蠕蠕俘虏都叫过来看看!” 金吾卫把伺候酒宴的柔然王族给召唤过来,拓跋宏指着花木兰道:“蠕蠕狗,你们看清楚了,这就是朕的花木兰将军!她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子,哈哈,你们蠕蠕人号称是草原霸主我大魏的一个女子就把你们收拾了!” 柔然人跪地叩首,磕头如捣蒜,异口同声的称颂皇帝的武威和仁德。将军们和金吾卫,则高呼:“大魏武威,大魏武威!” 众人的口号声震九霄,过了许久拓跋宏双手下压示意安静,然后看着花木兰惋惜的道:“我大魏以孝道治天下,忠臣必出孝子之门,大魏有你这样的孝女,乃是朕和先帝多年教化之功,孝女代父从军大破柔然,这倒也是传之千古的佳话,朕若杀了你,岂不是让后人鄙薄朕言而无信,况且朕刚才说过,你纵然有千般罪过,朕都赦免了!朕为人主言而有信,花木兰,朕赦你无罪……可惜你是鲜卑人,若是汉女,朕就封你做皇后,让你母仪天下!也罢,朕封你为孝义公主,赐婚给靖北侯李虎,你夫妻二人随朕回洛水拜见皇太后,朕要让天下人看看咱大魏的巾帼英雄……哈哈,来人,倒酒!这酒喝到此刻,朕才算真正的喝出了点味道,今日众卿尽兴不醉不归!” 皇帝拓跋宏极力推行汉化,他的皇后冯氏虽然是汉人,但是自幼生长在鲜卑人中间不会说汉语,拓跋宏刚刚把她给废黜了,现在后宫尚无女主,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下一个皇后必然是汉女。 众人一起跪倒,山呼万岁,只有李虎和花木兰还如在云端,傻傻的反应不过来。 君有赐,臣不敢辞。别说是赐婚哪怕是满满的一杯毒酒,花木兰和李虎也得喝下去,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容他们拒绝,俩人只得再次当磕头虫,叩谢天恩。 花木兰和李虎对视一眼,俩人的眼神都极为复杂,有茫然又惶恐,唯独没有喜悦! 李虎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自己巡夜的时候,看到花木兰和“华神医”俩人神色慌乱,甲胄散落在地。当时李虎还以为这俩人是兔子,恶心的李虎差点吐出来。 到了现在才明白过来,当天夜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 第一百三十一章 高枫的坟墓 大魏皇帝拓跋宏迁都洛水,在此之前洛水宫室早已倾颓不可使用,拓跋宏征发十万人历时两年在城内修建了简朴又不失庄严的金镛宫。皇宫建成之后,拓跋宏从各地富豪、文武官员的家眷、兵士、工匠等尽数迁入洛水,一时间洛水城拥有十万九千户,人口达到了六十万之众。此时的洛水已经是名符其实的天下第一城。拓跋宏曾游览魏晋皇家园林华林园,观魏明帝所筑景阳山遗址,黄门侍郎郭祚曰:“山水者,仁智之所乐,宜复修之。” 孝文帝说:“魏明帝以奢失之于前,朕岂可袭之于后乎!” 不过,孝文帝对于兴办学校,却抓得很紧。迁都完成后,陆续开设国子、太学,建立起较完备的教育体系。首都率先垂范,更兼汉化改革大势所趋,大魏各地遂大举办学,“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故燕齐赵魏之地,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大者千余人,小者犹数百”若干年后,文学、经学欣欣向荣、兴旺繁盛,五胡乱华时代开始中原地区动荡不安,“礼乐文章扫地以尽”经过拓跋宏的励精图治,这种局面大为改观,出现一批传世之作,如《水经注》、《洛阳伽蓝记》、《齐民要术》、《切韵》等。《切韵》的作者陆法言,原来该叫“步六孤法言”这位鲜卑人的后代,竟然写出汉语音韵力作,不能不让人佩服拓跋宏汉化改革之成功。 冯太后虽然不是拓跋宏的亲生母亲,但是拓跋宏对这个嫡母极为孝顺,每日早晚问安。花木兰被封为孝义公主,这种事情自然是要得到冯太后的追认。花木兰和李虎跟随皇帝的车驾一起回京,在华林园拜见了冯太后。冯太后执掌朝政多年,哪里会看不出拓跋宏的用意,自然是极力的配合,赏赐花木兰锦缎、凤冠、如意等珍贵物品。 李虎和花木兰从宫中出来,看到街市上摩肩接踵的人群,集市上美轮美奂的货物,俩人都有些晕眩之感。花木兰和李虎生长在北地边塞,头一次来到京都洛水,他们本来以为十多万人口的敦煌就是天下间最繁荣的城市了,但是和洛水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了。 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空气中弥漫着各种见都没见过的吃食的香气,花木兰感觉有些饿了,中午太后赐宴,光记住谢恩就没记住吃的是什么。 “俩位贵人,本店有山东送来的珍稀海货,徽州的麻鸭……这些东西您要是吃腻味了,本店还有开花十字蒸饼,那可是一绝啊!二位贵人不尝尝?” 道旁一家二层楼的饭庄,店小二殷勤的拉客,说话的速度又脆又快,脸上的笑容能挤出蜜糖来。 开花十字蒸饼?听到这个,花木兰和李虎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那个他们俩都不愿意提及的人,再次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小人见过校尉大人!” 店里传来一个憨厚的声音,只见一个腰间围着围裙的汉子三步并作两步冲了出来,走到门口单膝跪地。 “孔三狗?你小子不是回并州了吗?” 李虎惊喜的将大汉拽了起来,亲热的拍着他的肩头。 跪在地上的汉子不是别人,正是大魏皇帝派到花木兰身边监视她的候官孔三狗。柔然人从军粮城撤军之后,他就离开了军粮城,带着小丫母女回到了老家山西并州。 “小人的真名叫做武小七,孔三狗是侯官用的化名。娘子,小丫,出来见过校尉大人!” 武小七兴高采烈的冲着店里喊道。 只见小丫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紧随其后的是她的母亲,此时她已经随了夫姓,被人称为武家大娘。 武小七夫妇将花木兰和李虎迎进店里,武家大娘吩咐厨子准备酒菜,然后将二人迎到二楼的雅间里。 武小七偷偷打量了花木兰几眼,诡秘的在李虎耳边道:“校尉大人好福气啊,这勾搭上哪家娘子了?好生的标致!” 李虎冲着他胸口就是一拳,险些把武小七打了个跟头:“蠢货,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是何人?” 武小七仔细看了半天,皱眉道:“嫂夫人似曾相识,不过小的愚钝,就是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话音刚落,他就看见小丫母女一起窃笑。 “娘子,莫非你见过嫂夫人?” 武小七冲着妻子问道。 武家大娘轻撩衣裙,半蹲着行礼:“见过花将军。” 武小七惊的目瞪口呆,嘴巴几乎能塞进自己的拳头,过了许久才道:“您,您是花木兰将军?” 李虎哈哈大笑:“朝廷也不知道怎么就瞎了眼,让你这种家伙当了侯官,守在花木兰身边十多年,硬是没看出她是女人。你这个侯官可不称职啊!对了,你们一家不是回山西并州了吗?怎么跑到洛水来了!” 花木兰又好气又好笑,偷偷拧了李虎一把,疼的他呲牙咧嘴,小丫母女和武小七也笑个不停。 店小二摆下几道凉茶又送上来烫好的玉瓶春,武小七热情的招呼花木兰和李虎,一边夹菜一边道:“我辞了侯官的差事,原打算一家人回并州,可想想并州老家又没个亲眷,回去也甚是无趣。我家娘子蒙华神医的大恩,学了做蒸饼的手艺。这蒸饼可是珍稀吃食,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哪里见过这个东西?并州那种小地方,有几个人吃的起开花蒸饼?我和娘子商量过之后,就来到洛水城开了这个酒店。不是向您二位吹嘘,我家的蒸饼做的比皇宫里的还要好些,那些王公大臣家里做寿过节,还要到小人店里订购蒸饼。托华神医的福,小人这一年来赚的银子比我一辈子见过的还多些!” 此时被称为“蒸饼”的白面馒头是极为难得的吃食,这个年代还没有完善的制造酵面的技术,更不知道如何保存酵面。晋朝以奢靡著称的太尉何增,史书中记载:“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面起饼非十字纹者不食!” 何增是堂堂的晋朝太尉,位列三公,又是以豪奢著称于世间,吃个带十字纹的开花馒头就被当时的人认为不得了的事情了。可见这个时期,馒头是远比鲍鱼、鱼翅更加珍惜的食物。 武小七的老婆有这门手艺,把不值钱的面粉变成珍贵的蒸饼,这绝对可以日进斗金。 李虎哈哈大笑:“你小子走运,娶了个财神奶奶回家当老婆,有了这做蒸饼的手艺,子孙八代人都穷不了!” 武小七大方的道:“若是校尉大人不嫌弃,走的时候让我家婆娘给你蒸几笼蒸饼带着路上吃,回头再把做蒸饼的方子也一并带回去,你回去也开个酒楼卖蒸饼,保管赚个盆满钵满。” 李虎苦笑:“我不敢,朝廷有旨意,驸马不得从商,敢于犯禁的杀无赦!” 武小七大惊失色:“驸马?你做了驸马?不知道是娶了哪个公主?” 李虎指指花木兰,苦笑一声:“就是这位陛下刚刚封的孝义公主。” 武小七和武家娘子、小丫三人急忙要下跪参拜,被花木兰一手一个拽了起来,李虎又扯起来了武小七。 俩人在武小七的店里吃的酒足饭饱,又提着满满一兜子白花花的馒头离去。武小七惊讶的对武家大娘道:“娘子,原来城西修的那座道观,就是给华神医修的,咱家受华神医的大恩,咱得给庙里多捐些银子。” 武家大娘嫣然一笑:“那些杂毛道士,嘴里念着无量天尊,心里想的只有银子铜钱,捐给他们还不如丢在洛水里填河。” “那依娘子之见呢?” “不如咱家建个家庙,依照华神医的模样画像早晚供奉,你给后世子孙留下家训,凡武家子孙都要供奉华神医的神位,这才显出诚心来。” 武小七拍着大腿道:“还是娘子想的周全,就依娘子!” 花木兰和李虎穿过人头攒动的坊市,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北邙山,这里山势雄伟,水深土厚,伊、洛之水自西而东贯洛阳城而过。立墓于此,即圆了古人所崇尚的“枕山蹬河”的风水之说。秦国权相吕不韦、汉光武帝刘秀都埋葬在山势雄奇的北邙山。 时值盛夏,潺潺洛水给北邙山送上一丝丝的清凉,花木兰和李虎一起望着山下滚滚的碧涛,同时沉默不语。十多年来,李虎一直把花木兰当做可以信任的长官,同生共死的好兄弟,现在虽然知道花木兰是女人,但是潜意识里却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花木兰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君命难违,公主府开始在城南修建了多时,这桩婚姻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给他修个衣冠冢吧。” 过了许久,花木兰终于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沉默。 李虎沉思片刻:“朝廷已经为他建庙供奉,他是功德圆满升天又不是战死找不到尸骸,这修衣冠冢怕是不妥吧?再说,他也没留下什么衣冠啊!” 花木兰没有说“他”是谁,李虎也没问“他”是谁,但是俩人都非常清楚,这个“他”指的就是那个“华神医” ------------ 第一百三十三章 武则天的少女时代 花木兰惨然一笑:“朝廷是恩典,咱们修是心意。他穿过的那套甲胄,还有他送给我的那张样子古怪的弓,就给埋了吧!” 看到李虎还要说什么,花木兰斩钉截铁的摆手:“就这么定了!我和华神医的那点事儿,我知道你心里有疙瘩,但是你相差了,华神医是神人,怎会和凡间女子苟且?他对我,一向是发乎情止乎礼!我的身子还是青白的,到了成亲的那一天,你自然会明白。” 高枫确实没把花木兰怎么样,当晚是花木兰主动,只可惜锁子甲实在是碍事儿……幸好锁子甲碍事,否则洞房之夜过后,花木兰真不知道该如何李虎朝夕相处。 就让这碍事儿的锁子甲代替自己陪伴华神医吧,把那一段短暂而炽烈的感情和那张样子奇怪又威力惊人的神弓一起埋葬。 花木兰下定决心,衣冠冢的建设速度非常快,随着庐墓封土完成,花木兰和李虎亲手往上培了新鲜的黄土。 花木兰感觉自己从此以后脱胎换骨,曾经的那个英武卓绝的花木兰将军以及那段缠绵悱恻的记忆,从此就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华神医”常伴地下。 从此之后,世间再无军户出身代父从军的花木兰将军,只有一个嫁了汉人李虎将军的孝义公主李夫人。 “走吧!回敦煌!” 花木兰头也不回的走了,走的是那么决绝,她的脚步无比坚实。但是两行清泪却早已湿透了衣衫。 花木兰和李虎成亲之后,奉旨回到了敦煌驻守,花木兰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到洛水,再也没有看一眼那座北邙山上的孤零零的衣冠冢。 北邙山的草木中,武小七和武家大娘带着小丫提着一篮子雪白的开花馒头,泪眼婆娑的看着远处的花木兰和李虎,武家大娘垂泪道:“可怜,花木兰将军是一代人杰女中巾帼,可是却连放声哭一场都做不到。女人就是这么命苦啊!” 武小七转过身偷偷抹了一把眼泪道:“花木兰和李虎将军,这一走就山高水远,怕是再也难回到洛水了。今后四时八节,咱们两口子来替他们祭奠神医吧。” 看到武家大娘在跪拜,武小七急忙扶着她:“娘子,你已经有了身孕,慢着些,莫动了胎气。” 武家大娘执拗的推开他:“神医是我家的大恩人,没有神医,我和小丫早就被柔然人逮住了,你也要死在柔人追兵的手里。神医救了咱们全家的性命,又传给咱们做蒸饼的手艺,让咱们能在洛水城安家落脚。我拜拜他,也是应当的。再说,神医对咱家如此的眷顾,怎么会不保佑我腹中的孩儿?” 武小七点头如小鸡吃米:“说的是,好好拜拜,让神医保佑咱未出生的孩儿!今后咱们家立下规矩,世世代代为神医守护庐墓!只要武家子嗣不绝,神医的香火就不断!” 大唐贞观八年清明节,公元六百三十五年清明时节雨纷纷,如丝细雨洗净了北邙山,草木浓翠欲滴煞花朵争奇斗艳,煞是好看。 大唐建国以来,实行轻徭薄赋修养生息的国策,隋末纷乱了十多年的天下终于盼来了久违的和平。战乱使得人口锐减,大唐的土地显得格外的充裕,李渊、李世民两代君主有了足够的土地分封功臣和赐给百姓。老百姓有了永业田和口分田,朝廷收的税又很低,老百姓干劲空前,恰逢老天爷照应,连着几年都是风调雨顺,老百姓的日子也算是安定了下来。大唐国泰民安,皇帝安定了内部就派遣军队远赴漠北,在定襄之战和阴山之战中,唐军大败东突厥,突厥可汗狼狈逃窜,突厥内部也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实力一落千丈。就在八年前,唐太宗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杀了兄弟逼迫父亲退位的那一年,刚刚登基还没来得及改年号的武德九年,突厥千里奔袭一直打到了长安城郊,还没把屁股下的龙椅坐热的李世民不得不签订了屈辱的渭水之盟,搜罗金帛美女奉献给突厥可汗,才算让突厥人撤兵。这才刚刚过了八年,大唐就一雪前耻,将不可一世的突厥人打的狼奔豕突。 消息传来,举国欢庆,皇帝李世民亲自跳舞,太上皇李渊则弹琴助兴,大唐君臣欢宴十日,西京长安和东都洛水都金吾不禁,通宵达旦的欢庆。 打垮了对大唐威胁最大的突厥,长城之内就更显得繁华兴盛。 “媚娘,别乱跑!” 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人飞也似的从山间小道掠过,他脚步轻盈如同一只蝴蝶从花间翩跹起舞。 “累死我了,媚娘,你也是十三岁的人了,马上就要入宫备选。这要是被皇上选中了,说不定就能做个贵妃娘娘!你说你怎么还这么调皮!” 在女孩身后,一个身材丰腴的妇人手里提着一个篮子,气喘吁吁的追了过来。 这个少年人穿着一袭青衫,生的星目朱唇两排编贝般的皓齿,他的脖颈特别的修长曲线极为柔美,说话的时候习惯性的挑一挑眉毛,一副偏偏佳公子模样,只是喘气的时候胸部微微隆起,头巾被风吹的散乱,露出的耳朵上有钗环的痕迹,说明她是个女子假扮的。 “娘,这就是咱们家恩人的衣冠冢?” 小女孩忽闪着漂亮的大眼睛问道。 “是啊,祖宗有规矩,凡是我武家子女,都要来洛水给恩人扫墓,这已经传了五代人,到你这一辈是第六代了。来,把这蒸饼摆好了,祭奠恩人。” “每年咱家祭奠完那个什么狗屁神医,就让全家人吃蒸饼,我都吃的想吐了!” 小女孩不屑道。 “可不敢乱说,别冲撞了神灵!咱武家先祖就是靠做蒸饼发财的,五代人积攒的财富到了你父亲那一辈,才有了巨资来相助太上皇起兵反隋,这才有了咱武家的荣华富贵。快,给华神医磕头,求他原谅!” 说罢,妇人磕头如捣蒜:“神仙莫怪,小儿女不懂事儿,您千万别和她计较。” 武媚娘抓起一个馒头看了看,又丢下,不屑的道:“我看过家里珍藏的那个狗屁神医的画像,秃头没一根头发,穿的衣服怪模怪样,胡人不像胡人,汉人不像汉人,贼眉鼠眼的不像个好东西。” 妇人大惊失色:“罪过,罪过,你怎么敢这么对神仙说话?这可是神仙的庐墓!你马上就要入宫备选了,要是选上了当了娘娘,在皇上面前也这么说话?” 武媚娘冷笑:“他若真是神仙,就在我面前现身让我看看,什么狗屁娘娘,我不稀罕,他要是真有神力,就让我当皇帝!” 妇人哭丧着脸道:“我武家是造了什么孽,生了你这么个不省心的!神医救咱们武家祖先的事情,是咱家一辈辈流传下来的,这还能有假?你这儿孽障,赶紧跪下来向神仙请罪,不要连累了咱们武家!” 武媚娘不屑一顾的道:“祖宗不可法,先人的话也不可全信。” 妇人吓的浑身发抖,却又对这个宝贝女儿没有办法,只得随便的祭奠了一番,丢下供品拉着武媚娘回了家。 刚到门口,就听见守门的奴仆奏报:“夫人,快进去看看吧,咱们家来神仙了!” “神仙?你个狗东西说话说清楚些!” “是神医孙思邈孙道长和袁天罡道长到了咱府上了!” 妇人惊喜异常,孙思邈在隋朝的时候就是有名的神医,因为救助的人多被世人称为孙真人孙神仙,袁天罡的称骨算命更是一绝,也被人当做神仙,这俩人可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能联袂到武家真可算是蓬荜生辉了。 妇人急忙将武媚娘的衣冠整理好,将她的衣襟拽的拽,把耳朵藏在帽子里,这下再也看不出她是女子,无论怎么看都是尚未成年的小公子。 一起进了正堂,只见家主利州都督武士貜正在陪两个道士喝茶。俩个道人都极有特点,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一个光鲜腰眼长须飘飘。 蓬头垢面的老道士显然有些不耐烦了,他丢下茶碗道:“武都督,我听说你家祖上曾经和华神医有过交情,还听说你家祖上有一个秘方。可否让贫道开开眼?” 笑的眉眼开花的武士貜放下茶杯,恭恭敬敬的道:“孙真人果然是神仙,竟然连我家藏有古方的事情都知道,不错,在下家中确实有个方子,只是在下愚鲁,不晓得是做什么用的。孙真人救人无数,此方留在我家也无用,在下就奉献给真人,若是能治病救人那也算是为我武家子孙积阴德了!” 说罢,他转身亲自去内堂,取出一个陈旧的羊皮匣子,双手捧给了孙思邈。孙思邈接过来就要打开看,被一旁的袁天罡扯了一下破旧的道袍,孙思邈这才回过神,尴尬的笑道:“老道一生最是见不得药方和药材,只要见到珍稀的药材和古方,就把什么都忘了,都督莫怪。” 武士貜笑道:“真人是人间神仙,我辈怎敢怪罪真人?” 说罢,他笑着对袁天罡道:“袁神仙的称骨法,下官是久闻的,能否帮在下算一下命数?” 袁天罡哈哈大笑:“都督富贵中人,今天又现出家传古方,这等功德自然是富贵绵长,何须再算?” 武士貜不甘心,看到旁边穿着男装的武媚娘,猛然想起女儿马上就要入宫备选,走过去将武媚娘拉到袁天罡面前:“在下的命数不算也罢,可否算算他的?” 袁天罡上下打量了武媚娘,眼光停在她修长的脖颈处,过了许久他摆摆手,武士貜也紧张起来命左右闲杂人等统统退下,屋内仅剩下他和武媚娘母女,以及袁天罡、孙思邈两个道士。 “可惜,可惜,可惜!” 袁天罡痛心疾首,连道了三声可惜。 “怎么了?莫非他命中有灾厄?” 武士貜颤声问道。 “可惜,可惜他是个公子,若是个女儿身,那是要君临天下的!” 袁天罡的一句话,吓的武士貜险些跌坐在地上,魂魄都险些飞了,哆哆嗦嗦的道:“神仙,这个玩笑开不得。” 袁天罡一拱手:“都督,贫道是出家人,生平不打诳语,信与不信都在都督!贵公子的脖颈与常人不同,这是凤颈,长在女子身上就要君临天下,可惜他是个男子,浪费了这天生的奇相!” 说罢,他拉着孙思邈风风火火的走了,连一句告辞的客气话都没说。 出了门之后,袁天罡擦了一把汗,自言自语道:“幸好武家是个公子,若是个女子真当了皇帝可如何是好!这牝鸡司晨可是天下大乱的!” 一旁的孙思邈斜乜了他一眼:“亏得你还号称是神仙,竟然没看出那武家小公子是女子假扮的?” 袁天罡大惊失色:“你怎么看出来的?” “贫道行医数十年,如果连男女都认不出来,那岂不是要草菅人命?” 孙思邈说罢,心急火燎的回到了位于洛水南郊的龙门山,留下心有余悸的袁天罡在发傻。 孙思邈把羊皮匣子捧着到了自己居住的草庐,急急忙忙的打开,里面是一张发黄的桑皮纸,上面歪歪斜斜的写了几个字。 “生牛皮、硝石、牛血、木炭、皂角、硫磺……” 纸上林林总总写了十多种材料,但是怎么调配,分别的比例却没有注明,孙思邈一种种的试验,一头扎在草庐里就不出来了,每天急的抓耳挠腮,道袍更加残破头上的白发也被拽掉了无数根。伺候他的小道士只得每天定时往草庐内送饭,基本上都是怎么送进去怎么端出来,送十次最多有两三次被吃掉。 十多天之后,小道士端着红漆丹盘,正打算给孙思邈送饭,就听见耳边一声巨响。 咚! 一声响惊天动地,草庐的房顶立刻飞上了半空中,小道士吓的脸都白了,过了许久之后才发疯般冲进断壁残垣中寻找,只见孙思邈的道袍已经变成丝丝缕缕,再也穿不成了,两条腿被被一根倒下的房梁给压住,正在痛苦的呻吟。 小道士把孙思邈给抬了出来,喂了几口水他才幽幽的醒转,小道士见他睁开了眼睛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快,快,记下来!” 孙思邈刚醒过来,就立刻大叫道:“将硫磺、硝石研碎,和木炭粉混合,以武火煅烧,会爆炸!今后我道门决不可用此法炼丹!” 说罢,他想了想:“徒儿,把我说的话忘了吧!要忘的干干净净!” 小道士不解:“这是为何?” 孙思邈苦涩的道:“此法若是传了出去,不知道多少人要为之着迷入魔,天下苍生劫难怕是难免了!” 然后,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冲着龙门山呼号:“华神医,你造出这等杀人的利器,今后世人因你而死者不知凡几,你到底是神仙还是妖孽!” ------------ 第一百三十四章 最牛逼的蝴蝶效应 贞观八年五月初五公历六百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端午佳节,长安城弥漫着一股粽子的甜香,太上皇李渊居住的大安宫里热闹非凡。长孙皇后亲自给李渊梳头,皇后含着热泪道:“至尊年高,鬓发皆白。” 一旁的李世民一边给老爹剥粽子,一边陪着掉眼泪。皇帝皇后两口子的样子,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文武百官一边在心里暗暗赞叹皇帝皇后的作秀功夫登峰造极,一边称颂皇家父慈子孝堪为天下楷模。 自从玄武门之变,李渊被逼当了太上皇之后,父子俩的心结就一日甚于一日,到了贞观三年,李世民干脆让李渊从从前的皇宫太极殿搬出去,到了狭窄逼仄的大安宫居住。索性是眼不见心不烦,干脆父子俩老死不相往来算了。 到了贞观四年的时候,这一切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一年,大唐在与多年死敌突厥的战争中大获全胜,强大的突厥在唐军的兵势之下土崩瓦解,最后竟然连颉利可汗都被被俘送至长安。获悉此事的李渊显然回想起了,当年自己晋阳起兵之初被迫称臣突厥的屈辱往事,心悦诚服的慨叹:当年刘邦被匈奴围困于白登山,始终未能雪耻;今日我儿子灭了突厥,为我当年的耻辱报了大仇。 李渊在大安宫内由衷的说了一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 在家国天下的大格局面前,李渊终于放下了,当年被逼退位之恨再也不必提起了,这个逼自己退位的二儿子,帮他报了国仇。 李世民从内侍那里听到李渊这句话,算是彻底放心了,父子二人多年的心结算是打开了。为了庆祝打败劲敌突厥,太上皇李渊召李世民及王妃和众大臣在凌烟阁摆酒,酒酣耳热之时,李渊弹琵琶、李世民站起来亲自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罢。伴随着大唐国运的昌隆,皇家大团圆也逐步达到了高氵朝,与儿子关系渐入佳境的李渊开始部分回归了政治生活。而李世民也大度的允许了老爹的做法,甚至还加以鼓励。 贞观八年三月,李渊宴请西突厥使者时突然大发感慨,“当今蛮夷率服,古未尝有”唐太宗听见后哭着给父皇敬酒,将功劳都追溯到了李渊身上,说的李渊好像比尧舜禹汤还要英明神武,极大的满足了李渊的自尊心。 还是在贞观八年,李渊又回到了他熟悉的阅兵场上,重温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太上皇李渊亲自临视,犒赏三军将士。李渊在阅兵后兴致大发,在宫中举行了一场所有三品以上官员都要参加的盛大宴会。席间,李渊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又遣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场面盛大之极,李渊此时又发了一句著名的感慨:“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 对于“太上皇”爱面子的路数越来越熟悉的唐太宗马上就接过了话,说自己从小就接受“太上皇”的教育,才有今天,平定天下的功劳“此岂臣智力,皆由上禀圣算”这场酒宴,又喝到了半夜。李世民算是把孝子这个角色扮演的淋漓尽致。 李渊当年分封的诸王也被李世民将为公爵,李渊身边的亲信大臣也被褫夺了权力,既然老爷子已经心悦诚服而且远离了权力中心,李世民就不介意把这场父慈子孝的皇家闹剧进行到底,反正是怎么恶心怎么来。 端午佳节,正是作秀的好机会,皇帝李世民给李渊剥粽子亲自喂到嘴里,长孙皇后给李渊梳头戴帽子,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让人无法想象就在八年前,李世民手下的尉迟恭等大将手执马槊威逼李渊退位,当时只要李渊嘴里说出半个“不”字,立刻就要人头落地。李渊当时倒也识趣乖乖的将皇位让给了这个二儿子,大唐才没有发生史官们喜闻乐见的儿子杀老爹的闹剧。 “皇帝,我听说利州都督武士貜的女儿要入选秀女了?” 李渊嘴里咬着粽子,含糊不清的道。 李世民笑道:“父亲莫非是看上了武士貜的女儿?那就让她到大安宫来侍奉您。” 这几年,也不晓得李世民是出于愧疚之心,还是担心李渊老而不死,不停的给李渊进贡奇珍异宝和美女,不得不说老头子的身体还真是不错,就在李渊幽居大安宫当太上皇的这几年,给李世民生了一大堆的弟弟妹妹。 李渊淡然一笑:“我的身子骨是一天不如一天,能不能活过今年都是未知之数,就别坑害人家小姑娘了。我是让你把她纳入后宫,赏武士貜一个恩典。” 李世民有些诧异,武士貜出身寒微,不过是并州的一个富商罢了,祖上是卖蒸饼发的财,到了隋朝以后,蒸饼逐渐由祭奠天地的最珍贵食物,变成百姓的家常便饭,卖蒸饼不赚钱了,武士貜就贩卖木料,又狠狠的捞了一票,等到李渊太原起兵的时候,武士貜赞助了一大笔的军费。 武士貜在开创大唐的功臣中,只算是很边缘的外围人物,出身又是低贱的商贾,太上皇李渊何至于专门为他讨恩典?还特意交代,要让自己把武士貜的女儿纳入后宫。 “我儿,你可知当年雀屏点睛的旧事?” 李渊微笑着道。 李世民哈哈大笑:“若无雀屏点睛,哪里有朕?父亲当年技艺惊人,一百步外射雀屏,连发两箭都射中孔雀眼睛,技惊四座,外祖父才将母亲许配给了父亲,这可是我大唐的一段千古佳话啊!” 话虽然这么说,李世民总觉得老爹当年是走了狗屎运,李世民号称是天下第一神箭手,死在他箭下的高手不计其数,但是他自己很清楚,一百步的距离要看见孔雀的眼睛都极为不易,更别说箭箭都射中了。 李世民太了解自己的老爹了,李渊的箭法也算就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自己的曾祖父李虎那是大魏的名将,曾经手拿一条铁棒打死过豹子,被称为大魏猛虎。祖父李邴的功夫就差了许多,轮到自己老爹李渊就更是一代不如一代。真不晓得当年他是怎么就飞将军李广附体,连发两箭都命中百步之外的孔雀眼睛。 李家直到李世民这一代,才算是人品爆发,李世民的箭法当世无双、四弟李元吉一杆马槊也是威风八面,充分继承了曾祖父李虎的将门基因。 “随我来!” 李渊摆摆手,李世民跟着他走进了内堂。 李渊哆哆嗦嗦的取出钥匙,打开了一个尘封许久的箱子,从里面取出了一张弓。 “皇帝,你可知道此弓的来历?” 李世民看傻了眼,一张怪模怪样的铁弓,表面上刷上了一层黑色的油漆,用金漆描画了喜鹊登枝,敲一下带有金属的声音,拿起来却轻飘飘的,勾一勾弓弦不足一石。黑色的弓体上有一个小小的金属轮,弓弦从上面绕过之后才搭上弓体,搞不清那有什么用途。 “我当年就是用此弓射中的雀屏,若没有此弓,我就娶不到你母亲,也没有你们兄弟了!更不会有今天煊煊赫赫的大唐!我李家的江山社稷,皆由此而来!” 李渊幽然的道。 “父亲,莫非是此弓有什么惊人的来历?” 李世民不解道。 李渊笑道:“此弓乃是神仙所留,咱李家对外自称是道君老子的后人,虽然有些牵强,但是也不无道理,我李家和神仙确实有一段渊源。世民,你可知你的曾祖母是何人?” 李世民更是被说的一头雾水:“曾祖母梁氏。” 李渊哈哈大笑:“你的曾祖母是以国为姓,她因为功勋卓著被大魏皇帝封为梁国君,封地在宋州虞城县,那里是古梁国的地界,所以大魏皇帝赐你曾祖母姓梁,她的本姓是花,大魏将军花木兰就是我的奶奶,你的曾祖母!” 李世民大惊失色,传说中那个代父从军的巾帼英雄,居然是自己的曾祖母?天啊,她可是比自己绰号大魏猛虎的曾祖父李虎,更传奇千百倍的人物啊!从北方边塞到中原腹地,到处传唱着“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 尤其是李世民那个牛气冲天的姐姐平阳公主,她手下的那些娘子军,更是整日里嘴里不停的歌咏:“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花木兰,那是隋唐以来,所有女人的偶像,只可惜,从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之后,花木兰就好像从人间消失了一样,从此再也没有踪迹。只留下《木兰辞》百年来一直传诵至今。 天啊,花木兰是自己的曾祖母?自己的血管里流淌着这么英烈的血液,这令李世民亢奋的难以自持!如果姐姐平阳公主知道自己平生的偶像花木兰,就是她的曾祖母,她会不会幸福的昏过去? 随着李渊的讲述,一段尘封许久的故事浮出水面。李渊年轻的时候,偶遇了大将军窦毅的女儿,一时间惊为天人。但是窦家的女儿可不是随便能娶回来的,窦毅是北周的大将军,妻子是周武帝的姐姐,家室远在李家之上。而且窦毅常说:“我这个女儿相貌出众,又学识不凡,怎可随便嫁人呢!” 这个死老头为了杜绝狂蜂浪蝶踏破自己家的门槛来提亲,居然想出一个绝招,画两只孔雀在屏风间,让求婚的年轻人在一百步之外各射两箭,谁能射中孔雀眼睛,就许配给谁。 这可要了命了,一百步射中孔雀眼,简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朝中亲贵子弟几十人都曾经试过,结果都是灰头土脸的铩羽而归。 李渊自知本事不济,又心中不甘于是一病不起,眼看就要一命呜呼。看着乖孙子气息奄奄,年近八旬的老祖母花木兰心疼的要死要活。老泪纵横死劝活劝,但是李渊就是躺在床上耍死狗,硬是水米不进,扬言若是娶不到窦家女为妻,宁可死了算啦。 如果李渊看中的是一般人家的女子,那李家还有办法,但是窦家女乃是窦毅大将军和长公主的女儿,窦家如果不同意,哪怕是皇帝都没办法。 万般无奈之下,她带着李渊和几个心腹家人,偷偷从长安跑到洛水的北邙山,趁着夜色挖开了一座坟墓,取出一张样子奇异的弓。那一刻,年届八旬的花木兰老泪纵横,哭的几乎昏厥过去,被人从北邙山抬着下了山,回到长安之后就病了。 就剩下半条命的李渊,发现这张弓极为神奇,仅仅用了不到一石的力量就能拉开,但是射程却超过了那些三石的强弓,这也倒罢了,而且还有三道颜色各异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制成的瞄准线,更神奇的是开这张弓不需要直接用手指拉,一个皮质的套子勾在手腕上,前面是两个金属钩子拽住弓弦,开弓的时候根本不会因为弓弦的颤抖造成偏差。 射箭水平也就半瓶子醋的李渊如获至宝,练了三五日之后就能百步穿杨,他断定,就算是从来没摸过弓箭的人,用这张弓练个三五个月,也比一般的神箭手还要厉害。 为了让这张弓看起来普通一点,李渊找来工匠在弓体上涂上黑色的油漆,又用金漆仔细的描画,粗看起来就是一张装饰精美的描雀铁胎弓。 神弓在手,李渊胆气倍增病也好了七八分,一边调养身体一边练习使用这张神弓十多日之后,年轻的李渊来到大将军窦毅家中求亲。李渊在亲贵子弟中,是出了名的废物,他来射雀屏引得长安城万人空巷,都准备看李家的败家子丢人现眼。 一百步射中屏风上的孔雀眼?李渊能把箭射到一百步的距离,那就算是李家祖先有灵了! 在众人的注视下,李渊不慌不忙的拉开弓,搭上雕翎箭连发两箭,正中孔雀的两只眼睛,惊得众人瞠目结舌。 大将军窦毅和妻子、女儿亲眼看到了这一幕,李渊穿一身明晃晃的铁甲,年轻的脸上写满了骄傲和自信,窦家女看见李渊年轻英俊本来就有三分的喜欢,等到看见两支箭同时射中雀屏,更是喜的心头小鹿乱撞。窦大将军言而有信,当场就决定将女儿嫁给李渊。 李渊有了这个势力浩大的老丈人,李家在朝中的地位迅速攀升,为后来李唐的建立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花木兰从北邙山回来之后就病了,年纪又太大药石无效,强撑着病体张罗孙儿的婚事,结婚当日,李渊揭开窦家女的盖头,花木兰看见孙媳妇相貌出众又知书达理,高兴的一口气没上来,在李渊新婚的第二天,笑着阖然长逝。 听完了这段故事,李世民这才明白,为什么平日软趴趴的老爹,怎么会突然大发神威,两箭连中孔雀眼,原来是手中有这样的一件神兵利器。 说完这件事儿,李渊又开始讲诉当年花木兰守军粮城的事情,故事的主角自然是那个来历诡秘,剃着可笑的光头的“华神医”李渊人老了就啰嗦,絮絮叨叨的从“华神医”给花木兰治伤说起,足足说了一个时辰才讲到“华神医”召唤九天神雷炸毁牤牛道,逼退了柔然人,保住了敦煌。 “父亲,那这和武士貜有什么关系?” “当时军中有一个大魏朝廷派来的侯官,名叫武小七,他化名孔三狗一直潜伏在军中,监视你的曾祖父和曾祖母。后来,华神医救了一个女子,许配给了武小七做老婆,他夫妻都深受你曾祖母和华神医的恩惠,武小七天良发现感恩戴德,从此他发下宏愿,子子孙孙为华神医守护衣冠冢……咱李家能有今天,都是拜华神医所赐,若没有他当年从天而降,军粮城早就被柔然人攻破了,你的曾祖父曾祖母都难逃一死。若是没有华神医留下的这张神弓,我也娶不到你母亲,更没有你了……所以,咱们李家要赏武小七的后人一点恩典,算是酬劳他家几代人替华神医守灵的功劳。你纳了武士貜的女儿为妃,就等于又延长了武家几十年的荣华富贵!” 李世民频频点头:“这个恩典是应该的,武家能有这样的心思,赏他家一个富贵荣华就是应当的,也算是武士貜的祖上给他武家后人留下的恩荫了……父亲,我想在社稷祠中恢复曾祖母的牌位,让后人都晓得,我李家祖上的女人也是名震天下的大英雄!” 李渊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皇帝,我的二郎,你执掌朝政多年,怎么还如此轻率?我李家的门第不高,已经被山东豪门轻视,你曾祖母花木兰虽然是巾帼英雄,但是她毕竟是边塞军户出身,若是传扬出去,山东豪门岂不是又多了一桩笑柄?此事断然不可行!” 李世民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盆凉水,立刻就清醒过来。李家是从李世民的曾祖父李虎那一代才发迹,一直被那些绵延数百年的世家豪门所轻视,认为李家是暴发户。 李渊当皇帝的时候,不惜胡攀乱扯,认道祖老子为祖先,又拉了虎皮做大旗,说自己是西凉皇帝李暠的后代。原本以为扯出个皇帝做祖先,应该能压住那些山东豪门了,结果弄巧成拙成了大大的笑柄,山东豪门寻章摘句,考证出那个自称飞将军李广后代的西凉皇帝李暠,居然是个胡人! 李渊气急败坏又,等到李世民当了皇帝之后,依然是被山东豪门轻视,甚至皇家想和他们攀亲,都被这些绵延数百年的豪门傲慢的拒绝。 皇帝的女儿,硬生生是嫁不出去了! 李世民想了半天,咬牙切齿的道:“总有一天,朕会把那些蔑视我李家的蠹虫收拾的服服帖帖!” 发了半天狠之后,李世民无可奈何的道:“可惜曾祖母一代女杰,可怜朕是堂堂皇帝,都无法为她老人家正名!” 李渊长叹一声:“纵然是皇帝,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啊!” ------------ 第一百三十五章 历史的迷雾 长夜漫漫,高枫醒来的时候觉得腹胀难忍,腾的一声跳下床窜进了卫生间,淅淅沥沥的一泡尿放出来就觉得满身的轻松。坐在床上看看那块德**用表,时间才刚刚凌晨四点。 高枫是晚上十一点睡的觉,到凌晨四点才刚刚五个小时,而在梦里却感到无比漫长,应该是过了五六天。梦中的时间过的比现实慢的多,这倒也不稀罕。 梦中的景象历历在目,高枫还记得自己点燃了火药之后,就听见手表的滴答声,然后就是一片混沌,再睁开眼就已经是在二十一世界家里的床上了。 高枫的脑子里翻江倒海,心中五味杂陈。本来高枫发过誓,再进入梦境中绝对不会和女人发生纠葛,没想到碰见花木兰之后,自己的自制力就不够用了,虽然俩人在一起的时候,以花木兰主动居多,但是高枫也确实无法拒绝她的热情。花木兰就像一团火,几乎是瞬间就点燃了高枫的激情。 在二十一世纪,高枫遇见的女孩子,也都是人间难得的极品。魔鬼身材萝莉脸堪称宅男女神的林娇,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又狡黠刁蛮的唐瑶,气场强大无比美艳动人的方雨薇,她们都属于那种让一般男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类型。但是,她们都是水一般的女子,林娇是润物细无声的涓涓细流,唐瑶是看起来波澜不兴实则暗流涌动的大河,而方雨薇则是包容百川的江海。 花木兰则是一团烈焰,能让冰冷的血液瞬间燃烧,和她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其他女子所无法比拟的。和她在一起就像是塞北的烧刀子,一口下去能烧的胃里喷火,但是极为痛快,让人不由自主的想仗剑高歌。 高枫躺着床上辗转反侧,在梦境中,高枫纵马驰骋,一张马修斯怪兽左右开弓箭不虚发,死在自己箭下的柔然各部将领不计其数,其中还有一个曾经到魏军营中做说客的突厥王族阿史那刻勒。 在梦境中,高枫没有觉得这有任何不妥的地方,蛮族进犯中原,杀光他们就对了,不但所有魏军将士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包括高枫也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包括魏军反击柔然人的时候,很多柔然兵已经被吓的跪地投降了,魏军也没有丝毫的怜悯,挥刀毫不留情的砍掉他们的脑袋,悬挂在马首上带回军营记功。高枫在魏军的大营里,见多了这种场面,不但没有觉得心理不适,反而由衷的感到自豪。 但是此刻,高枫却觉得不寒而栗,自己是否适应的太快了?一个生长在二十一世纪,受过各种人道主义教育的大学生,却几乎在第一时间就融合进了封建社会的大家庭,被那些勇猛的军人同化掉……难道这就是自己的本性?就像自己在十四岁那年用三棱刮刀追杀小混混的那一刻,自己的基因中就带着狂躁嗜血的天性? 想到自己的曾祖父,绰号“老油锤”的高大勇,那个又刁又滑又心狠手辣的刀客,高枫不禁苦笑,自己的祖传基因就是这个样子,能指望后辈子孙一个个变得温良恭俭让?应该说梦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高枫,才是自己本来应有的模样,而此刻这个斯斯文文的高枫,只是后天教育以及现代法律约束之下的成果。 躺着床上再也睡不着了,高枫听见窗外有清洁工扫地的声音,天应该很快就亮了。高枫穿上衣服起床,打开了电脑。 网络上的资料极为丰富但是也往往自相矛盾,比如花木兰这个人是否存在,后人就有不同的看法,对她生活的时代也有北魏、隋朝、唐朝三种说法,而对她是鲜卑人还是汉人的争论更激烈,当然争的最凶的就是花木兰的故乡在哪里。 名人故里,可不单纯是学术问题,后面更代表了无数的经济利益,只要被认定是名人的故里,每年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搞各种祭祀活动,修建旅游景点……都是钱闹的啊! 资料中,比较权威的说法是花木兰是中原省虞城县人,有古时候修建的木兰祠为证。当地人说的神乎其神,说花木兰是隋朝末年隋恭帝时代的人,因为突厥犯边所以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征战十二载之后无人发现他是女人,朝廷授他尚书之职,花木兰拒辞不受。 这种说法令高枫很是不解,自己可是亲口听花木兰说过,她是北地边塞的军户出身,而且流传千古的《木兰辞》中也说的明明白白“东市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只有由政府分配土地的军户出征,才需要自己购买战马武器,而且木兰辞中说过“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这也说明花木兰的父亲是军户。 而隋恭帝杨侑不过是李渊立的傀儡罢了,在他当傀儡皇帝的时候,天下早已大乱,隋朝的府兵制度被破坏的荡然无存,天下纷纷攘攘有枪就是草头王。在那个时候,朝廷哪里有什么威信,谁有本事能发一卷军书,就能令原先的军户自己掏腰包买战马武器去打仗?这简直是太胡扯了! 《木兰辞》中本来说的已经很明白了,花木兰“但辞黄河去,暮宿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这充分说明了花木兰是北地边塞之人,如果是中原虞城人,怎么可能旦夕之间就到了黑山头?还听见燕山胡骑? 比这种说法更无稽的是,地处长江流域的某座城市居然也自称是花木兰的故乡,这简直都不值得驳斥了。当地学着说的有鼻子有眼,言之凿凿。 花木兰一夜之间由江汉平原跑到了地处内蒙古的燕然山,高枫真想问问那位学者,花木兰是坐那一班飞机过去的,机票打几折? 高枫再次查找资料,发现了一个比较靠谱的说法,花木兰应该是生长在河套以南的河南地,也就是当年蒙恬大将军打匈奴的地方,后人口口流传说成了河南。至于说朝廷让花木兰当尚书,这也是明清时代那些没文化的说书人,误以为魏晋时代的“尚书郎”就是朝廷六部里的尚书。 这种说法显然就靠谱的多了。 但是令高枫不解的事情还是出现了,虞城当地的学者找出了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花木兰就是河南虞城人。从当地的文献资料考据出,在隋唐事情就有大量的诗词赞颂花木兰,而且说的非常清楚,说花木兰是宋州虞城人。高枫见到花木兰的时候是北魏孝文帝时期,距离隋朝初年不过是几十年罢了。 当时的人怎么可能错的这么离谱?高枫再仔细搜寻网上的资料,不少地方都自称是花木兰的故乡,包括商丘、谯郡、亳州都自称是花木兰的故乡。 高枫查了一下古代的地理志,发现虞城在历史上属于古梁国,这里先后归属过商丘、谯郡、亳州管辖,这说明历史上的证据,都指向花木兰是河南虞城人。 这真是邪门了,难道从古至今的学者都瞎了眼?高枫百思不得其解! 高枫再查花木兰的下落,却没有任何历史记载,好像她打完仗回家之后就再也没了音讯,一代巾帼英雄就此消失在历史的迷雾之中。 望望天色还早,高枫又全无睡意,既然花木兰的命运归宿找不出来,就看看李虎这些人后来是怎么样了。 打开搜索引擎,输入李虎的名字,跃入眼帘的头一个词条就把高枫给惊呆了。 看看生平事迹在核对一下年龄籍贯,高枫惊的目瞪口呆,那个黑色四方脸,打赌输给自己被自己狠狠踢了屁股的家伙,居然当了大将军,而且还生了一个牛逼哄哄的孙子李渊,更有一个更加牛气冲天的重孙子,号称古今一帝的唐太宗李世民! 操啊,李虎家的祖坟岂止是冒青烟啊,那应该是火光冲天,千百年都不带熄灭的! 突然,高枫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花木兰会不会嫁给这家伙了?急忙再次搜索,结果令高枫既失望又庆幸,李虎的老婆姓梁,被孙子李渊追封为“景烈皇后”高枫不知道自己心里是庆幸的成分居多,还是失望的成分居多。高枫既希望花木兰有个好归宿,彻底把自己忘记,不要像博尔锦那样孤苦一生,同时又隐隐的希望她不要忘记自己,就像自己无法忘记那个火一般炽烈的巾帼英雄。 啪! 高枫狠狠的拍了自己秃脑门一巴掌,这种想法太自私了,凭什么人家就必须记住你,凭什么人家就应该为短短几天的感情付出一生的幸福? 高枫,你太混蛋了! 看看时间已经五点半了,高枫关了电脑,蹑手蹑脚的出了门,家门口不远处有一家驴肉汤馆,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洛水城的驴肉汤那是一绝。买了一锅驴肉汤,配上焦香酥脆的油酥烧饼,这是高枫全家人都最喜欢的早餐。 马上就要拆迁了,家门口的这家汤馆也干不多久了,能多喝一顿就多喝一顿吧! 高枫把早餐买回来的时候,发现父母都已经起床了。高跃进和董晚晴夫妻相视一笑,觉得儿子真是长大了,早上五点半就跑出去给家里买早餐,要知道,以前的高枫可是每天都被母亲董晚晴揪着耳朵叫起床的。 吃完早饭,高枫开着蓝色猛禽向正在装修的“集古斋”飞驰,大清早路上的车很少,猛禽撒了欢,低沉的吼声令人陶醉,高枫这才感觉到开这种钢铁怪兽独有的快感。 到了“集古斋”门口,高枫发现这里的装修已经搞的差不多了,几个木工正在汗流浃背的加工防腐木栏杆。栏杆的样式是仿古的,看起来还算美观。 “停,停,谁让你们做防腐木栏杆的?这么小的一个店,你弄了满屋子的防腐木栏杆干什么?” 高枫看见堆积如山,几乎把房子占满的防腐木栏杆,当时就急了。 ------------ 第一百三十六章 抱金刚大腿 工头揉着惺忪的睡眼从二楼下来,看见高枫站在门口,急忙紧走两步迎上去,陪着笑脸道:“高老板,您来了?您可够早的!” 高枫冷着脸道:“说说,这一屋子的防腐木栏杆是怎么回事儿?” 工头摊开手做无辜状:“这我也不清楚,屋子快装修好的时候,杨毅和水善拿来了图纸,让我们加工防腐木栏杆,您说,有活我们会不干吗?” 高枫被说的一愣,这么一大屋子堆积如山的仿古栏杆,自己这个小店根本就用不完,而且这东西和整体的装修风格也不协调,水善和杨毅做这个干什么? 还没等高枫反应过来,就听见外面传来卡车的轰鸣声,老远就听见水善的声音:“来,来,卸车!” 高枫抬眼望去,只见一辆卡车上堆的满满一车防腐木的木料。 “水善,你搞什么呢?” 高枫疑惑道。 “高老大,帮忙卸车啊!杨小邪,恶贯满盈,都下来卸车!” 水善一边招呼驾驶室中的杨毅和段刚,一边挽起袖子跳上了车斗。 高枫一把将正准备往车斗里爬的杨毅给扯了下来:“怎么回事儿?” 杨毅笑嘻嘻的道:“咱们开张啦!” “开张?什么意思?” 段刚一边肩头扛着一根防腐木方料,笑着道:“杨小邪的老爸,送咱们一笔买卖,咱哥们也算是开张了。” 高枫听的更加糊涂了,杨毅急忙解释道:“我家老爷子刚刚接下来给龙门石窟景区装饰的工程,我觉得咱们店里正装修,正好有木工师傅,就给我家老爷子打了个电话,让他把防腐木栏杆加工和安装的活儿交给咱们。” 高枫哭笑不得:“咱们是古玩店啊,不是装饰公司啊!再说了,咱也没资质啊!” 杨毅理直气壮的道:“别得了便宜卖乖啊!你说,咱店里卖不卖仿古的东西?” “卖啊,哪个古玩店不卖仿品啊!” “那不就得啦,你就只当咱卖了一批仿古家具,甭废话了,一百五十万的买卖,怎么也能把一年的房租水电人工费给赚回来了,我家老爷子说了,就当是给你小子开业送的贺礼了,祝你高大老板开门大吉!” 杨毅说罢,头也不回的爬到车斗上卸木料。 洛水城最近几年,发疯一般的推进旅游文化,作为千年古都,自然是以传统文化为主。龙门石窟原先是没有栏杆的,高枫小的时候经常在那里玩儿,尤其是在最大的石窟奉先寺里,有一尊巨大的金刚相,传说能抱住金刚大腿就能有好运气,千古以来游客和金刚亲密接触,把金刚的大粗腿磨的锃光瓦亮。到了八十年代末,政府终于想起来要保护文物了,就用铁管刷上油漆把游客和佛像隔离开来。 高枫一直觉得那个铁栏杆实在是太难看了,时间久了之后锈迹斑斑,实在是配不上龙门石窟这个世界文化遗产。现在换成精美的仿古木栏杆,想一想,效果确实是会好很多。 虽然觉得古玩店干起了仿古装饰的买卖,这事儿干的有点离谱,但是高枫的心里还是很温暖,这几个死党真是拿“集古斋”当自己的买卖在玩命儿。 水善是网络写手出身,地道的宅男,平时走两步就气喘吁吁,此时站在车斗里搬卸沉重的木料,满头是汗却连擦都不擦一下,杨小邪从小家境较好,家里娇生惯养,这小子又长了一张讨女人喜欢的脸,整个大学期间,高枫就没见过这厮自己洗过袜子,从来都是学校的女生争先恐后的帮他干活。这货还有个极为要命的嗜好,臭美的不得了,衣服只要有一点油污或者是褶皱,那是绝对不穿的。这一会儿,杨毅的衬衫被木料上的毛刺给挂破了口子,满头满脸都是灰尘,这家伙也当看不见。段刚就更不用说了,一边肩膀扛一根木料,那是拿自己当牛来使唤。 这才是兄弟啊! 高枫也无法拒绝杨毅父亲的好意,人家辛辛苦苦钻窟窿打洞好容易接下来的工程,拿出最容易干的一部分交给自己,那就等于是白白给自己送钱啊!老爷子是怕自己和杨毅干赔了伤自尊,干脆送一笔买卖让自己先赚点钱。 杨毅的老爸,高枫是见过的,那老爷子脾气不大好,如果高枫说不接这个活儿不赚这个钱,他绝对能找上门来揍高枫一顿。 被他揍,高枫只能是白挨,还得担心自己的屁股把老头的脚硌疼了,这太不合算了,还是老老实实的接下这份儿人情吧! “高老大,你想累死我啊?扛不动了,帮帮忙啊,能不能不摆你大老板的臭架子?这会儿咱需要苦力,不需要监工!” 杨毅终于受不了了,肩头被磨破,火辣辣的疼,看见高枫在发呆,不由得火冒三丈。 高枫急忙过去帮忙,工头也带着农民工过来一起卸车,忙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满满一车木料卸到了店里。 “这不行啊!这店里的地方太狭窄了,根本扑腾不开,工人干活也别扭。” 高枫跑到隔壁的小店,买了一件儿冰镇的农夫山泉和一件儿冰镇可乐,丢给每人一瓶。 段刚一口气灌下去一瓶矿泉水,气不长喘,这货自幼习武,身体素质真不是常人可以比拟的,高枫也没有任何感觉,刚才搬木料的时候,他和段刚暗地较劲,都是一个肩膀扛一根,同样是脸不红心不跳。 自从获得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高枫的身体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那种废柴身板,现在如同铁一般的结实,浑身的力气总觉得怎么也用不完。 段刚喝完水,眼珠子转了转:“要不,咱们把加工场地放在我小师叔的‘听竹山庄’吧?那里地方宽敞!” 高枫犹豫片刻:“不合适吧,宝爷爱清净,咱们干起活来又是斧子又是电锯的,我估计宝爷不会乐意,宝爷给咱们帮忙够多了,别什么小事儿都麻烦他,咱们还是租个空厂房或者是仓库算了!” “到会展中心吧,那里已经装修完了,离开业还有一段时间,正好闲着!” 门口传来唐瑶的声音。 “这个主意好!” 段刚、水善、杨毅齐声附和。 水善拍拍椅子上的锯末,谄媚的笑道:“嫂子,坐!” 唐瑶白了他一眼:“谁是你嫂子啊!” 水善笑着道:“早晚的事儿,都见过家长了。” 高枫一口矿泉水差点喷出来,母亲做寿的时候,唐瑶大模大样的就去了,而且装的有模有样……这真是说不清了! 洛水市会展中心是王芳的产业,被唐瑶的老爸整体承租了下来,预备改造成洛水近现代音乐博物馆,目前已经装修完毕,就等着从美国把唐经天老爷子一辈子的藏品运过来。现在暂时闲置,那里极为宽敞现在又空空如也,用来当做加工木料的场地是在合适不过了。 只是,会展中心毕竟是王芳的产业,以前是李杰管理,他又是顾晓楠现在的男朋友,如果见面的话毕竟还是有些尴尬。 “高老大,这里你来招呼,我到会展中心招呼他们加工仿古栏杆。” 水善那双高度散光的眼睛,第一时间就看出了高枫的心思。 “高枫,我听说抱抱金刚的大腿,会有好运气的,是吗?” 唐瑶笑着问道。 高枫点头:“有这个说法。” 唐瑶眨巴着大眼睛:“你们不是要给龙门大佛换栏杆吗?施工的时候带我去看看吧,让我也沾沾好运气!从小,父亲就对我说,说龙门石窟奉先寺的金刚,是最灵验的,让我也抱抱大腿。” 龙门石窟从北魏开始开凿,直到唐朝末年,历时二百多年,其中最大的一个石窟是唐高宗时期开凿的奉先寺,最多的一尊佛像是卢舍那大佛,据说是武则天捐出了脂粉钱十二万贯修建的,据说大佛的面容也是按照武则天本人的样子雕刻而成。 大佛身着通肩袈裟,自右肩回绕至左肩,覆盖着全身的舒缓的衣褶,飘逸而浩荡。看似流水,然而在薄薄的衣襞下却显示出壮硕躯体的健美之质感。透过佛身壮实厚重、韵律般的道道曲线,以及额面上大而弯曲的眉线和微微浮起的唇线。 大佛的身后光艳夺目,是马蹄形的神光和宝珠形的头光,突出了大佛器宇轩昂之势。身光上冉冉跃动的火焰纹,以及飘然飞动的飞天,给大佛以舒适悠然之动感。尤其三层熠熠生辉的头光使得原本不大的头部质感,加上那长长的内削而下垂的耳垂的质感,使其更加清丽幽静和厚重庄严起来。 卢舍那大佛既有中原地区塑像那种夸张抽象的美感,同时还具有从天竺传来的犍陀罗的写实风格,是中国古代石窟造像的顶峰之作。 大佛旁边有一尊怒目金刚的造像,金刚肌肉贲张充满了力量感,脚下踏着一个头角狰狞的夜叉,象征着佛法无边降妖除魔。 这尊脚踩夜叉的天王法相,大腿的粗细正好是成年人合抱的距离,自古以来就传说能抱得住金刚的大腿就有福气。 抱大腿这种事情,一般人都是喜闻乐见的,众人齐声附和。高枫是洛水本地人,小时候没少抱金刚的大粗腿,可惜那时候人小手臂短怎么也抱不住,等到个子长高胳膊变长之后,石窟又被栏杆给挡住了,想抱也抱不成了。 “好,等到换栏杆的时候,咱们一起去,都抱抱金刚大腿,沾沾好运气!” 高枫点头道。 ------------ 第一百三十七章 十万块买来的国宝 “集古斋”装饰一新,不得不说杨毅这家伙起到了及其关键的作用,臭美的人往往审美能力超乎常人。他给装饰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往往是一针见血,令设计师都对他极为佩服。 杨毅拍的照片美轮美奂,放在网站上极为亮眼,水善这两天忙的脚不沾地,白天要到会展中心盯着木工们加工仿古栏杆,晚上则给网站写宣传稿,他充分发挥了写手的本事,配的解说文字极为煽情,高枫看了一眼觉得自己都被说动心了,有种立马掏钱的冲动……写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这么大的能耐?看起来,这家伙更适合写软文广告。 段刚则不声不响,脏话累活抢着干,杂事儿几乎都让他给包圆了,顺便中午帮大家买午饭,像头老牛般任劳任怨。连高枫都有些看不过眼了,他却只是憨厚的笑笑。 高枫有些替段刚惋惜,这货练武是个奇才,如果生在古代没准就是勇冠三军的名将,只可惜生不逢时,在火器时代,个人的武力再强也没用,赤手空拳的世界拳王肯定干不过拿着手枪的小毛孩。段刚练的是传统的功夫,也不适合在拳坛上与人竞技,只能是徒唤奈何了。段刚一心想学好厨艺,将来和梅姐开夫妻店,但是他在厨艺上实在是没有天分,白宝手把手的教他都没用,炒的菜不是咸就是淡,不咸不淡的时候又把锅给烧干了,气的白宝没少敲他的光头。 段刚虽然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但是在庙里的地位极为超然,他是已故的达摩院首座释仁惠大师的关门弟子。老禅师第一眼看见段刚的时候就欣喜若狂,说他生有二十四面的罗汉法相,将来必会光大少林山门。年逾古稀的老禅师不辞劳苦多次跑到段刚家里,苦苦游说,段刚的父母才答应让他做少林寺的俗家弟子。 高枫从任何一个角度都打量过段刚,却没看出这家伙哪里像罗汉,倒是怎么看怎么像土匪。 赵德成留下的货品中,高枫精挑细选,把那些精美的高仿品留了下来,那些毫无艺术价值粗鄙不文的低仿品则被高枫一股脑的丢进了垃圾箱。留下的高仿品摆在了一楼的货架上,同时清晰的标注出来这些是仿品。 将仿品和真品分门别类的加以区分,这在古玩行中还是及其罕见的做法,大部分都是考验顾客的眼力,捡漏了算您本事,打眼了自认倒霉。 高枫认为,这种做法早晚要被淘汰,随着科技的发展,单凭眼力鉴定古玩真假这种极为主观的方法,也会慢慢的衰落。眼力这个东西,有时候的靠不住的。比眼力更靠不住的是,是专家们的良知。前几年曾经发生过一件非常轰动的事件,几个国宝级的专家给一个房地产开发商鉴定了一件金缕玉衣,当时估价是二十四亿,开发商凭借这个,从银行贷款七个亿。后来开发商捐款潜逃,而那件所谓的金缕玉衣不过是用最廉价的玉片穿成的现代工艺品罢了。用行内的话来说,那就是一眼假的玩意,只要是稍有常识的人都能断定出那是个赝品。 而那几个出具鉴定证书的专家中,涵盖了故宫博物院的研究员、故宫博物院的副院长、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副主任、北大宝石鉴定中心主任,都是行业内鼎鼎大名的人物,其中还有一位是德高望重的国宝级专家。号称是百年来鉴定界“眼学”第一人。 高枫绝对不信,这些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一起都打了眼,如果说他们都被那个一眼假的垃圾打眼,那只能说明他们脑子集体进水了。不过,高枫还听过一句名言,当大家都觉得聪明人脑子进水的时候,实际上是聪明人的兜里进钱了! 归根结底,还是开发商给的那点钱给闹的,为了每人区区十几万的评估费,这些鉴定界的泰山北斗就猪油蒙了心,一辈子的名声都不要了,宁可为虎作伥,给国家造成数亿元的损失! 所以,高枫开业伊始就决定,今后“集古斋”做买卖,真的就是真的,仿品就是仿品,清清楚楚的标注出来给顾客挑选。如果自己揣着明白装糊涂,把仿品当做老物件卖给那些一头扎进古玩行的初学者,让他们一夜之间倾家荡产,那自己岂不是成了骗子?今后还有什么资本去蔑视胡忠利这种人? 至于那些连自己都吃不准的东西,那就只在同行内流转,行内的人拼眼力拼运气,吃亏占便宜那就各安天命了! 明天就是“集古斋”重新开业的日子,高枫却颇为悠闲,几个死党把店里搭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各擅专场,没一点需要高枫操心的地方。今后高枫要做的就是把好进货环节,只要不打眼收进来假货就行。至于销售,高枫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唐瑶的那张嘴能把死人说活过来,不怕有好东西卖不出好价钱……堂堂的华尔街铁娘子林秋月的女儿,做生意的基因绝对值得信任。 “高老板,恭喜恭喜啊!” 高枫正在悠闲的喝茶,就听见外面传来了赵德成的声音,高枫急忙站起来迎接:“赵哥,燕子姐,你们来了!快请,快请!” 冯燕挽着赵德成的胳膊,小鸟依人的样子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来她往日的泼辣。 “小高,这店装修的够漂亮啊,古色古香又不显得陈旧压抑,够雅致!比你赵哥以前弄的好多了,你呀,天生就是开古玩店的材料!” 冯燕欣喜的看着店里的变化,由衷的赞叹道。 高枫练练拱手:“燕子姐,您就别糟践我了!没有赵哥领我上道,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混呢!您二位赶紧到楼上坐,唐瑶,帮忙倒两杯茶。” 唐瑶倒也不拿架子,笑盈盈的倒了两杯庐山云雾茶,亲手端了上来,赵德成笑的眼睛都找不到了,被冯燕在他大腿上狠狠的拧了一把,疼的他直吸凉气。唐瑶倒也不在意,笑了笑就下了楼。 冯燕咬牙切齿的道:“老不正经的东西,小高的女朋友你也瞎踅摸,不怕看到眼里拔不出来?” 赵德成苦着脸道:“你知道什么啊?” 说罢,他冲着高枫诡秘的道:“小高,我可打听出来了,你这女朋友的背景可不简单!” 高枫苦笑:“我知道。” 赵德成一愣,高枫的反应显然是出乎他意料之外:“你知道?你知道她妈是大马的华人女拿督林秋月?整天上财经杂志封面的华尔街铁娘子?” 高枫点头:“知道。” 赵德成此刻对高枫佩服的五体投地:“小高,有你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林秋月那娘们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多少身家雄厚势力浩大的人,都被她弄的倾家荡产,别人躲她都来不及,你还主动招惹,把她闺女给勾搭上了!年轻就是好,啥都不知道怕!” 高枫无奈的道:“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唐瑶就是合作伙伴关系。” 赵德成哈哈大笑:“别逗了,林秋月的女儿从美国跑到洛水城,就为了来开个小古玩店?这话说出去,你信啊?” 冯燕斜乜了赵德成一眼:“我看你是闲的无聊了,人家小两口的事儿,你一个老帮菜操什么心?赶紧把贺礼拿出来,我还要逛街买衣服呢!眼看着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衣服都紧的没法穿了。” “怀孕还不到三个月,你肚子就大了?” 赵德成一向有好为人师的瘾,被冯燕打断了话头有些意犹未尽,再说下去又觉得有些不合适,从包里取出一个小小的漆器盒子递给高枫:“这个是我原先收的一个小玩意儿,给你看看!” 高枫接过来一看,是个长方形的漆器小盒子,黑红色的漆面上用金漆涂绘着一朵盛开的菊花。高枫用手摸了一下,那朵菊花入手处有冰冷的感觉,仔细一看,原来不是金漆描画的,而是用捶制的极薄的金片镶嵌而成,花枝和叶子则是用螺钿镶拼而成。 螺钿漆器? 螺钿又名螺甸、螺填、钿嵌等,分硬螺钿和软螺钿两种,主要取材于蚌壳、鲍鱼壳和贝壳等,将其磨薄磨光加工成硬螺钿片或是通过泡制加工成软螺钿后,具有美丽的珍珠般的光泽。 螺钿漆器的制作工艺极其复杂,主要分为十一道工序:设计胎型、制作胎体、灰制胎体、打磨胎体、设计图案、画刻图案、胎体上漆、镶嵌螺钿、反复髹漆、反复打磨、油面推光等。 螺钿漆器用料方面颇为讲究,产品在制作过程中,使用天然大漆、螺钿、贵金属等名贵原材料。 高枫急忙推辞:“赵哥,这可太贵重了,我可不敢收!” 赵德成尴尬的笑了笑:“兄弟,别说你收不起,我也送不起啊!这是我二十年前当摇着小鼓走街串巷的时候,从乡下收来的。那个时候,我看见农民把它摆在洗脸架上装肥皂。我就三分不值二分的给收了。这东西我吃不准是哪个朝代的,想让你帮忙拿给白家老爷子给断断代。” 漆器的特点是历久弥新,黑色的表面经过长时间的把玩会呈现出美丽的金红色,更加富丽堂皇,而且镶嵌的螺钿也不怕岁月的侵蚀,玉器是把玩的越久色泽越温润,螺钿则是越久那种耀眼的珠光就越炫目。 赵德成拿的这个掐金螺钿菊花纹螺钿漆器小盒,看起来实在是太新了,好像刚刚做出来不久的样子,这也是漆器难以断代的原因。更要命的是,这件东西没有款识,这就令断代更成了问题。 如果是古玩的话,这件漆器小盒毫无疑问是价值不菲,如果是现代仿品的话,那只能算是个精美的工艺品。 “毫无疑问,这是个老东西。” 高枫斩钉截铁的道:“赵哥你看,这漆面已经泛了金红色,应该是老物件儿。明清时代的漆器,喜欢用光素的黑漆,先秦两汉的漆器则喜欢黑红相见,基本上都是大红色的底漆外面罩黑漆,永久了之后泛出来的是耀眼的红色,而这件东西是泛着金红色,应该是唐宋时期的风格……不过!” “不过什么?” 赵德成竖起了耳朵。 “不过,按照这种外形看来,这盒子应该是成套的,这个盒子是其中的一个,因为没有底座肯定不是最外面的那个。赵哥,你也知道,成套的东西缺了一件儿价格就差了好多,这只有一个,恐怕你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还有一个原因,高枫没有说出口,赵德成也心知肚明。漆器因为历久弥新的特点,所以真假难辨。能够卖出高价的漆器,要么制造者本身就是名家,有名家的款识,能够确定无疑的断代。要么是出自收藏大家之手,比如王世襄大师收藏的一件明朝金髹木雕雪山大士像,在拍卖会上就以二百七十五万元的高价成交。 而这个掐金螺钿小盒则是赵德成当年从农民手中收来的,没有款识不说,又不是流传有序能确认的东西,即使本身再精美,也难以卖个好价钱。再加上,这个盒子是一套盒子中的一件儿,如果有款识也是在最外面的那个盒子上,成套物品拿出单独的一件儿,也会身价大跌。 综上种种原因,这个掐金菊花纹螺钿小盒,即使被断定为唐宋时期的真品,也难以卖出理想的价钱。 “小高,你新店开张,按照咱古玩行的规矩,同行要来你店里卖东西让你开个利市。哥哥就拿这个给你发个市,你说个价钱,哥哥不还价!” 赵德成其实也心知肚明,这个盒子卖不上太大的价钱,只是原先还抱着一丝幻想,现在听高枫说的实在,也打消了妄想,干脆卖个人情给高枫。 高枫沉吟了片刻:“十万?怎么样?” 这个价钱显然已经出乎了赵德成的预料之外,他本来以为能卖个六七万就算不错了。当然,如果这盒子是全套的,而且带有款识,三百两百万也属于正常价格,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件儿,而且是不带款的。 高枫给了十万,已经高出赵德成心理价位许多了。要知道,这个店整体盘给高枫,也不过卖了四十万而已。其中还有十五万算是店面的转让费,剩下的所有商品也才卖了二十五万而已。 赵德成虽然在行内没什么名气,但是他是个聪明人。对待聪明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明明白白的告诉赵德成,东西是好东西,可惜没有款识又只是一套中的一件儿,卖不出好价钱。赵德成自己会掂量着合算不合算。 十万,赵德成肯定合算,他也肯定愿意转让。而高枫,也肯定愿意出这笔钱,原因很简单。高枫感觉到了表冠弹出,极速旋转摩擦着自己的皮肤。 一般的文物,手表只是显示出年代而已,能令表冠倒转的只有柴窑印盒、《吉祥遍至口和本续》这样的国宝……这个掐金螺钿漆器小盒,竟然是一件国宝级的文物! 十万,太值了! “小高,你真仗义!怪不得能交到白涛这样的朋友,能找到唐瑶这样的女朋友!哥哥算是没白认识你一场!” 赵德成感慨的道。 冯燕在一旁不满的道:“老赵,你可别太过分了,小高给十万,你就敢真接着啊?昨天晚上你怎么说的来着,五万你就卖了!” 赵德成尴尬的连连干咳,脸涨红了却不接这个话茬。 高枫心里明白,赵德成现在生意不做了,以前的那点家底又都给了前妻,冯燕又怀孕了,今后用钱的地方还不知道还有多少,男人到了这个岁数,压力之大可以想见。 “赵哥,您别多想,我说十万就十万!您在这行里呆了这么多年,您就真打算全丢下?” “小高,那你的意思呢?” “赵哥,您行里的朋友多关系也多,您干了这么多年眼力也没问题,我这小店刚刚开张,几个兄弟都是外行,虽然干劲儿大但毕竟经验少。您看能不能咱们哥俩合作一下,您利用以前的老关系帮我收货?该是您赚的钱,我一毛钱都不少您的!” 赵德成喜出望外:“这感情好啊,兄弟,你也知道,哥哥除了古玩别的什么都不懂,你燕子姐让我跟她回老家开小店,你说,哥哥哪个干那个的材料?我连盐打哪头咸醋打哪头酸都不知道,我开小店还不是清赔啊……兄弟,你这是变着法的帮哥哥弄碗饭吃啊!” 赵德成虽然混迹古玩行多年,但是这一行是极为特殊的行业,买家卖家都有自己的小圈子,赵德成压根就挤不进去。他就算是手里有好东西,也联系不上那些行内知名的收藏界和玩家。属于是捧着猪头都找不到庙门的那一种。 而高枫则不同,外面都传说他是白君山老爷子的关门弟子。白君山老爷子是洛水古玩行的泰山北斗,高枫既然是他的弟子,那肯定被看做是圈子里的人。圈内的人收了好东西肯定会先给他过一眼,而那些大玩家大收藏家要想买东西,也只会找高枫、白涛这些圈内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白君山老爷子的“聚宝斋”就能卖精品赚大钱,而胡忠利的“万宝阁”只能坑蒙拐骗混日子,赵德成以前经营的“集古斋”就只能卖低仿品糊弄外地游客。 高枫能迅速的打开局面,说起来也是沾了白家的光,否则的话他就算是靠手表能给古玩断代,能一次又一次的捡漏占尽便宜,也难以进入古玩行的主流。而白老爷子爱惜人才,愿意提携后辈,这令高枫对他十分的敬重。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啊! “赵哥,您是要现金还是转账?” 高枫卖掉柴窑印盒赚了三百万,卖了三版猴票又赚了三百万,扣除盘下“集古斋”的四十万和给白涛的两个点的回扣,手里实实在在的还有五百多万。 “转账吧,我把卡号给你。” “赵哥,燕子姐,我的店开张,您二位来给我捧场,小弟感激不尽!今天中午别走了,说什么也得喝两杯!” “那是应该的,看到你发达,哥哥打心眼里高兴!你又给哥哥找了饭辙,哥哥说什么也要好好的敬你三杯!你燕子姐怀着孩子,她的酒哥哥也替她喝了!” 赵德成心情大悦,皱了多日的眉头也终于舒展开了。 ------------ 第一百三十八章 菊花与肥皂 午饭在“集古斋”附近的一家小馆子吃的,这个店虽然小但是厨师的水平却相当不错。豆花鱼片鲜香滑嫩,黄酒焖鸡入口即化,就连最普通的小青菜都炒的脆生生非常爽口。众人吃的赞不绝口,自幼出身在豪门的唐瑶对这种小饭馆并不排斥,没有嫌弃装潢破旧环境不好,反而是吃的津津有味。 冯燕的年龄比高枫等人大不了多少,沟通起来没什么代沟,水善那双贼溜溜的散光眼,看似东张西望,实则把冯燕的三围早已看的清清楚楚,心里暗暗惊诧这娘们的本钱颇为雄厚,又嗟叹这样一个身材火辣的年轻女人,怎么就瞎了眼嫁给赵德成这个糟老头子。如果仅仅是个糟老头子也就算了,他还是个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的穷光蛋,长相更是猥琐不堪……老天无眼啊,这颗鲜灵水嫩的小白菜,怎么叫这头瘦骨嶙峋的老野猪给拱了。 赵德成倒是颇为享受,和众人频频举杯,这老家伙的酒量竟然相当不错,高枫一群死党中,也只有花和尚段刚能和他棋逢敌手,其他人统统白给。 酒过三巡之后,大家的话题自然转到了“集古斋”今后的经营,赵德成说起刚刚卖给高枫一个漆器小盒。从赵德成手中收来这个漆器小盒,算是“集古斋”开张做的第一宗正经的买卖,至于加工安装仿古栏杆,那根本就和古玩行不沾边。 开门第一宗生意做成,大家都兴致颇高,纷纷要求高枫拿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这个盒子,高枫用手表给断了代,显示年代是公元六百三十四年,也就是唐朝的贞观年间。高枫颇为欣慰,自己凭借漆面泛出的金红色判定是唐宋时期的,现在手表显示的年代验证了自己的推测。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日子啃书本还是有一定的收获的。只是高枫有些不解,这个漆器小盒虽然制造的美轮美奂,但是从外形上应该是唐朝女子装胭脂水粉的化妆盒,怎么能让那块眼界颇高的手表出现表冠弹出自动给手表上弦的异状。要知道,以前只有柴窑印盒、《吉祥遍至口和本续》这样的国宝,才能给手表提供能量。柴窑,那是中国古代五大名窑之首,而且百年来早已绝迹,而西夏文的《吉祥遍至口和本续》是用木活字印刷的佛经,将中国木活字印刷术的历史向前提了整整两百年,文献价值无法估量。 掐金螺钿菊花纹漆器小盒,用料考究工艺繁复制造的美轮美奂,可它毕竟只是个古代女子的梳妆盒,哪怕是出自宫廷,也算不得什么国宝……难道是手表最近的眼界变低了?高枫百思不得其解。 在高枫沉思的时候,杨毅水善等人则小心翼翼的捧着漆器小盒观赏,赞叹着古人的技艺高超,同时又有些疑惑,总觉得这个东西看起来实在是太新了,觉得高枫会不会被这老家伙给骗了。 他们都是纯粹的外行,压根就不了解漆器历久弥新的特点,有这种担忧也是正常的反应。 “水善,你说这个东西,古人是装什么的?看样子像个肥皂盒”段刚好奇的问道。 水善想了想:“你说的没错,这东西可能就是古人装梳洗用品的。” 一旁的杨毅满脸坏笑:“肥皂?” 大家不解,只见杨毅耸肩坏笑着指指盒子上那朵掐金的菊花,众人才恍然大悟……菊花、肥皂,这俩东西搭配在一起,实在是太重口味了! 赵德成毕竟是四十多岁的人,跟时代有些脱节,他还闹不清大家说的是什么意思,他插嘴道:“当年,我就是从一个农民家收的这个东西,当时他给摆在洗脸架上装肥皂呢。” 众人听完,又是一阵哄笑,冯燕笑的险些岔气:“老赵,今后别乱说话,人家都笑你呢!” 赵德成不解其意,以为大家是嘲笑他吹牛,老赵几杯酒下肚急赤红眼的道:“不信是不是?这东西真是我当肥皂盒收的,给了二十块钱,农民还觉得占了我便宜!” 二十多年前,古玩市场还很不成熟,当时的旧货市场上,紫檀黄花梨的旧家具,五块十块就能拿走,而且卖方还负责送货上门。在那个时代,三五块买个官窑小碗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 别说是普通的农民,就算是那些走街串巷的贩子都搞不清文物真正的价格,他们卖东西的时候,基本上就是十块收来的卖二十、三十,你要是和他们还价,他们嘴边上的话就是:“这可不行,咱这有本钱管着呢!您好歹让我赚点!” 二十块钱收了这个漆器小盒,是赵德成的得意之作,农民也不懂得上面镶嵌的那朵菊花是真金的,更不明白螺钿镶嵌工艺的价值,就是觉得这不过是一个样子好看的肥皂盒,卖二十块钱都觉得有些亏心。 二十块啊,在当时能买六七斤肥猪肉或者是一个小的半导体收音机呢! 赵德成的话一出口,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冯燕拽着他的衣角道:“他们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然后附在赵德成的耳边低语了几句,老赵窘的红脸变黑脸,讪笑道:“现在的年轻人,口味真是重啊!” 说罢,他起身说是要上卫生间,看样子他好像有点喝大了,走路东倒西歪,冯燕说要扶他,他却不肯非要高枫来搀扶。小酒店的卫生间很狭窄,只有一个小便器和一个蹲坑,勉强能容纳两个人,高枫扶着他走了进去,老赵突然脸色一变,警惕的冲外面看了两眼,反手就把门给插上了。 高枫心里一惊,老赵不会真是打算让自己帮他捡肥皂吧? “小高,跟你说个事儿,刚才你燕子姐在旁边,我怕吓真她没敢吭声。” “赵哥,你说。” “小高,你最近有没有觉得不对劲儿?总感觉有人盯你的梢?” 赵德成缓缓的道。 高枫突然觉得后背一阵阵的发凉,这种被人跟踪的感觉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就连前几天自己去燕京城,祭奠大刀王五偶遇方雨薇的时候,都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可是回头看看又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高枫一直觉得自己可能是梦境中穿越的后遗症,总是疑神疑鬼,现在赵德成说出来之后,自己就更加觉得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小高,这两次我来找你,总觉得咱们这个店附近有人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你的知道的,以前我没离婚之前,我家那个黄脸婆经常派人盯梢,我都被培养出特异功能了,只要有人不怀好意的跟着我,我就会头发根发炸,不用回头看就知道被人跟踪了。这两次我来找你,外面有人眼神不正,我一看就知道这是冲着咱们这个店来的。现在我把店盘给了你,肯定不是冲着我的……既然不是冲着我,那只能是冲着你了!” “谢谢赵哥,我最近也觉得不对劲儿,你是知道的,我大学刚刚毕业才一年,在外面也没得罪过谁,也没挡过谁的财路,谁会想对我不利呢?” “会不会是因为唐瑶?” 赵德成低声的道。 高枫想想,觉得有这种可能性,白宝和赵德成都说过,唐瑶的老妈林秋月可不一般二般的女人,出了名的心狠手辣杀伐果断,而且以唐家的身份地位,是绝对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出身寒微的穷小子。 如果林秋月真要出手对付自己,高枫真得哭着喊冤了,自己从来都没打过唐瑶的主意,明明是这丫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自己不同意把那把纪念版的马丁d2卖给她,她干脆就从赵德成手里收了“集古斋”的两成股份,硬赖上自己了。 我是冤枉的啊! 赵德成看高枫的脸色不好,安慰道:“估计是我多心了,可能这些人是暗地里来保护唐瑶的,当爹妈的肯定不放心孩子,这也能理解。人家不见得是想对你不利。” 高枫苦笑:“但愿吧,谢谢赵哥了。” 俩人说完话,赵德成这才解开裤带,抖了半天才淅淅沥沥的尿出来,还把鞋面给贱上了几滴,他气哼哼的道:“娘的,真的老了!当年顶风能尿十里,现在顺风能尿湿鞋了!” 从卫生间回到酒桌上,水善打趣道:“这么长时间?高老大,你不会是替赵哥捡肥皂去了吧?” 高枫没好气的道:“去死!只有你们这些不要脸的宅男网络写手,才喜欢给人捡肥皂。” 水善也不生气,捏着嗓子拿腔拿调的道:“高老板,今天晚上我陪你好吗?小的给您捡肥皂。” 大家顿时笑喷,水善那副装腔作势的样子实在是够恶心,高枫气的踹了他一脚:“还让不让大家吃饭了?” 一群人说说笑笑,只要气氛有喝什么都是酒,普通的饭菜让大家吃的盘干碗净,高枫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代,几个死党从食堂打了饭,躲在宿舍里一边吃一边研究校花和美女老师的三围尺码的快乐时光。 一顿饭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吃到了下午三点多,大家吃的开心聊的欢乐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饭店服务员忍不住提醒,大家才意犹未尽的离开。赵德成和冯燕打车回家,水善、高枫、杨毅、段刚则回到了“集古斋”快到“集古斋”门口的时候,高枫就觉得背心一阵阵的发凉,觉得有一双阴狠的眼睛在默默的盯着自己! ------------ 第一百三十九章 大佛脚下好乘凉 自从得到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高枫的感官就灵敏了许多。从翡翠扳指上,高枫不仅得到了惊人的力量,同时还拥有了猎人的直觉,高枫此刻觉得自己好像是深入丛林的猎手,在草丛深处被一只野兽冷冰冰的眼睛给盯上了。 猛然回头望去,高枫从商业街的人群里寻找,一眼就看见一个佝偻着腰身的男子,消失在人头攒动的街道上。 这个背影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高枫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只是觉得这个人的步态有些眼熟。 那张弯曲如弓的背影,即使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依然吸引了高枫的注意力,高枫也说不出来是什么愿意,只是隐隐觉得这个人很危险。而这种危险,确定无疑是冲着自己来的。 高枫紧走几步追了过去,男子的背影在人群中时隐时现,高枫追到了商业街的拐角处,那个瘦削单薄的驼背男子消失的无影无踪,高枫连找了几条街也没看见。 会不会是自己神经过敏了呢?高枫对自己的直觉有了怀疑,说不定自己是因为赵德成的话造成了心理阴影,或者是喝了点酒之后神经过于亢奋产生了幻觉? 哎,管他呢!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还是干正经事儿要紧! 龙门景区的改扩建工程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仿古栏杆的加工和旧铁栏杆的拆除工作是同步进行的,高枫今后还没去工地现成看过,今天趁着店里还没正式开业,先去工地看看去。 听高枫说要去龙门石窟拆掉旧的铁栏杆,唐瑶立刻精神百倍,闹着要去抱佛脚,水善在会展中心监工多日,累的不行了,他自告奋勇守店,让其他人去龙门。 龙门山,以千窟万佛的石造像闻名世界,现在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是洛水城最出名的旅游胜地。 千刀万剐始成佛,造像窟中别样多,香火经年无一语,悲欢总把世人磨。 高枫听过一个故事,说“千刀万剐始成佛”这句诗,来源于龙门石窟奉先寺的那尊卢舍那大佛。自从大佛落成之后,每天朝拜者无数,香烟缭绕,钟磬长鸣,名声远播。 石窟下的石阶看到这里心里很不平衡,因石阶与石佛所用之石材相同,为同一山上的同一块大石雕凿而成,凭什么石佛如此受人景仰崇敬膜拜,而石阶却要天天倍受践踏磨擦和风刀霜剑?于是石阶向石佛鸣不平。面对石阶的狂呼乱叫,石佛微微一笑说:“你和我虽是‘一母所生’,可是你身上经过多少刀锋斧斫,不过只是六面七、八刀而已,而我呢,由石块变成石佛,哪个部位不经过止千刀万剐?千刀万剐后还要惨遭打磨刨光之苦,直至改头换面、脱胎换骨,那可是等于人间的凌迟之刑呀!不受这样的苦,哪能立地成佛做祖啊!于是,石阶明白了一个道理:梅花香自苦寒来,千刀万剐始成佛! 顶着骄阳烈日,行走在龙门山的石阶上,高枫的汗水瞬间就湿透了衣服,现在已经是八月底了,可是天气却比盛夏的时候还要热,平日里人潮如织的龙门景区,也难得的清净了下来,只有难耐暑热的知了,躲在树荫里叫的人心烦意乱。 钱难赚屎难吃,杨毅的老爹把龙门石窟仿古栏杆的制造与安装的活,转让给了高枫,几乎是等于送钱,但是在这四十度的高温下,顶着炎炎烈日拆卸旧的铁栏杆,就已经是一件苦差事了。 不过,高枫等人没人敢叫苦,一百五十万的工程,粗算了一下毛利润有三十多万,差不多够“集古斋”一年的房租水电费了,杨家老爷子送了这么大的一个人情,自己要是再叫苦,那就不止是矫情了,而是彻头彻尾的不识好歹的贱货! 杨毅的老爹曾经见过高枫几次,对他印象很好,听说杨毅和高枫一起搞古玩店,老爷子心中大喜。杨毅毕业之后搞了个娱乐公司,整天和一群野模混在一起,令杨老爷子头大如斗,好容易儿子肯干点正经事儿了,怎么会不全力支持?老爷子考虑再三,如果直接送钱给高枫,既怕伤了孩子们的自尊心他们不肯接受,又怕他们心安理得的接过去,以后产生依赖心理又不务正业了。思之再三,不如送一笔买卖让他们自己赚钱,一来变相送钱的做法不至于让他们觉得尴尬,二来也让他们知道一下钱不是好赚的,能体会到生活的艰辛。 杨老爷子思来想去,觉得拆掉旧的铁栏杆,换装新的防腐木仿古栏杆,这个工程相对简单,没有高空作业不容易出现工伤事故,不至于造成严重的后遗症,于是决定把这个活交给高枫干。 对于杨老爷子来说极为轻松的一件事儿,高枫等人就觉得不轻松了。杨老爷子干了多年的古建筑园林工程,下面的管理人员经验丰富,施工队也是用熟了的,只要老爷子交代一声,他们就能轻松的完成各项工作。而高枫等人从来没接触过这一行,用的工程队也是刚刚认识的,彼此没有磨合,只能是自己多操心了。 沿着石阶走了半天,才到了龙门石窟的主窟——奉先寺。高枫等人赶到的时候,这里已经被封闭了,不许游人接近,工人们挥汗如雨的在烈日下拆卸锈迹斑斑的铁栏杆。这里是风景区,又是世界文化遗产,基本上不允许使用吊车等工艺设备,搬运物资等工作都要靠人力完成。 工人们扛着沉重的铁栏杆,一根根的搬运到山下,脚上的鞋子都被汗水泡透了,每走一步都在石阶上留下一个汗津津的脚印,随即就被骄阳蒸发的无影无踪。 高枫提着两件矿泉水,客气的向工人道了句辛苦,工头把冰镇矿泉水分发下去,工人拿到手中的时候,矿泉水已经变成温热的。 “廖师傅,这么大热的天,正中午就别干了吧!让兄弟们夜里工作,这要是中暑了可怎么办?你也不能光想挣钱,不顾工人死活啊!” 高枫把工头叫过来,避开工人在一旁悄悄的道。 工头廖师傅苦笑:“不是我想让他们干啊,是他们想多干会儿!咱们这都是计件工资,夏天干活工钱多,他们不舍得歇啊!高老板,你是城里人不晓得农民工的苦,这马上就要到九月了,孩子们眼看就要开学了。不多干点,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从哪里来?我们农民工啊,就是这命啊!和你们城里面长大的人,比不了啊!” 高枫顿时无语,农民工洒下的那不是汗水,而是父母对儿女的一片爱心,儿子对老母亲的一片孝心。 廖师傅笑着道:“你放心,不会有事儿的。我准备了中草药熬的解暑汤,还配了有糖盐水,再热的天只要不缺水喝,人就不会中暑的。辛苦肯定是辛苦了,不辛苦谁给钱啊?您高老板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弟兄们总得让你按时交工,你要是交不了工,业主方不给你钱,最后坑的不还是我们自己。” 高枫点头:“多谢兄弟们了!晚上收工之后,羊肉串冰啤酒管够,我请!” 廖师傅立刻回头大声道:“兄弟们,加把劲儿,今天老板请客,羊肉串啤酒管够啊!” 工人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干的更加起劲儿了。高枫有些感慨,中国的老百姓实在是太淳朴了,只要你给他们一点点的关怀,他就会回报给你全部的热情。 廖师傅带着工人干的热火朝天,高枫也不好意思就这么转身离去,看看锅里的防暑中药茶已经热的快开锅了,高枫带着几个徒工跑到景区外面,买了好几件冻的结结实实的矿泉水,把矿泉水瓶子外面洗干净,整个丢进了装解暑茶的大锅里,给茶水降温。天气实在是太热,再多的水也觉得不够喝,高枫只得一趟接一趟的从山上跑到山下,累的气喘吁吁。正值盛夏是旅游的淡季,山下的小卖部生意极差,几乎是门可罗雀,高枫让他们帮忙冻几件矿泉水,他们自然不会拒绝。 幸好高枫的身体已经脱胎换骨,如果是以前的话,这几个小时早就把他折腾散架了。农民工都惊诧的看着高枫,他们是换着班的干活,换着班的陪高枫去买矿泉水,而高枫则是脚都不停,一趟接一趟的往爬上爬下,居然只是喘了几口气就恢复过来……四十度的高温下,能坚持几个小时,这身体也好到变态了! 杨毅跟高枫跑了一趟就歇菜了,舌头吐的像条狗,连和大佛合影的兴致都没有了,段刚自幼习武体格极佳,即便如此到了后来也跟不上了,就觉得腿脚都灌了铅,他平生第一次发现,高枫居然比自己体力还好,真是邪门了。 杨毅给出了自以为然的答案:“高老大这都是被钱闹的,当了老板之后,要钱不要命啊!” 段刚拍拍自己的汗津津的光头,连连点头:“说的有理。” 高枫又运来了一趟冰冻的矿泉水,此刻已经觉得体力消耗殆尽了,而头上的炎炎烈日依然不见减弱的迹象。 “快来看,这里有个乘凉的地方!” 一直努力抱金刚大腿的唐瑶,也热的娇喘连连汗流浃背,她用尽全力可怎么也抱不住金刚的大粗腿,而段刚则轻松的环抱过来,气的唐瑶半天都不理她。 暑热难当,唐瑶突然发现,金刚脚下踩的小鬼,这个地方是从整体山岩上雕琢而成的,后面和山体之间有个自然形成的空洞,正好可以藏下一个人。 唐瑶试了试,自己钻进去完全没有问题,这里被石像遮掩,终日不见眼光极为阴凉! 杨毅顺着她的声音看过去,只见唐瑶已经抢占了有利地形,只得徒呼奈何,突然,他拍拍高枫的肩膀道:“高老大,你有没有觉得,这金刚脚下踩的小鬼,身体比例有点奇怪啊!” “哦,是吗?” 高枫顺着杨毅指的方向望去,却看见唐瑶从金刚大腿后面,探出脑袋冲着自己得意的笑着。 她可真会找地方,果然是大佛脚下好乘凉啊! ------------ 第一百四十章 大佛藏宝 临时抱佛脚一向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唐瑶的小脸憋的涨红,两只手臂伸展到了极限,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了,但是依然无法环抱金刚的粗腿,连最细的脚踝部位她都搂不住。两只手的指尖堪堪差了一寸多,但就是死活碰不到一起。 高峰是洛水本地人,小时候经常到龙门石窟来玩,那个时候票价只有两毛钱,而且本地人基本上是不买票的,那个时候大佛没有被栏杆挡住,谁都可以和石佛亲密接触,不过那时候高枫年龄还小,手臂也短抱不住大佛的腿。等到高枫个子长大了,石佛又被挡住不许游客接近,高枫自己也从来没抱住过石佛的大腿。 抱大腿这种喜闻乐见的事情,大家都非常有兴趣,高枫自然也不例外,好运气这个东西是每个人都想得到的。段刚的两条猿臂轻松的搂住了金刚的脚踝部位,他又试了试,小腿也能搂的住,他笑的只见牙不见眼。 杨毅则勉强能抱住比较细的脚踝部位,也还算是不错,乐的眉眼开花。 高枫看他们都抱住了大佛的腿,心中痒痒也跃跃欲试,试了试之后,他也能勉强搂住小腿,抱金刚的脚踝则是非常的轻松,自从在梦境中得到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高枫的身高窜了三厘米,肩膀比以前则宽了许多,现在脱掉外衣也是猿臂蜂腰,身材也是相当的养眼,丝毫不比自幼习武的段刚差。 看到三个男人都能抱住石佛大腿,唯独自己搂不住,气的唐瑶嘟着嘴从佛爷脚下钻出来,气哼哼的下了石阶,自己打出租车走了。杨毅想要拦住他,被高枫用眼神制止。 这妞本来就不怀好意,硬赖在“集古斋”就是为了腻味自己,逼自己把那把限量版的马丁d2卖给她。但是高枫是顺毛驴,吃软不吃硬,这一套对高枫没用,再说了,老爸高跃进也说的明明白白,他也不可能把吉他卖了换钱。 高枫的老爸高跃进,一向是那种下定决心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家伙,这点高枫充分的遗传了老爹的基因。 唐瑶跑的越远越好,有本事你直接买张机票跑回美国,那高枫是最开心的事情,不过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唐瑶老爸唐经天的近现代音乐博物馆也很快就要开业,她是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美国的。 “高老大,你有没有觉得,这金刚脚底下踩的小鬼,下肢的比例显得很奇怪。” 杨毅从来到龙门石窟就觉得这里有点不对劲儿。 高枫笑道:“那是夜叉,不是什么小鬼儿!中国古人的绘画、雕塑一向是写意风格,不像欧洲的写实风格,所以局部夸张是常用的手法。” 杨毅不以为然的摇头:“中国古代的写意绘画、雕塑,有些地方是很夸张,但是夸张的很美,而这个夜叉的下肢比例明显失调,而且是很突兀的丑,看着让人觉得很不对劲儿。” 这么大的石窟,金刚法相高十五米,脚下踩的夜叉不足一米高,他的身体又是横躺着的,杨毅居然能注意到夜叉下肢比例失调,这货也太吹毛求疵了。 高枫仔细观察,觉得杨毅说的确实有道理,臭美的人对细节往往苛求,也最容易发现别人不注意的微末之处。高枫自己也觉得被金刚踩在脚下的夜叉从臀部以下的部位,感觉和身体似乎是脱节的,好像是硬生生把另外一个人的下肢硬给安了上去。 高枫走过去,随意的摸了摸夜叉崛起的屁股,突然觉得一股巨大的吸力,戴着手表的左手几乎被粘在了上面。高枫心中惊骇不已,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摆脱了这股强横无比的吸引力。 高枫想了想,莫非手表是对石佛本身产生了感应?龙门的石佛,绝对是够得上国宝的文物了,但是再一想觉得不对,自己刚才抱金刚大腿的时候,手表却丝毫反应都没有。高枫再次试验,分别摸了摸最高大的卢舍那大佛以及旁边的阿难、迦叶,以及四大天王,都没有异相,手表甚至连断代的功能都没显示。 高枫再次触碰了夜叉的下肢,左手再次感应到了强大无比的吸力,高枫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这个夜叉的身体里藏着极为珍贵的宝物? 这不是不可能的,龙门石窟的主窟奉先寺,原本是武则天和唐高宗李治开凿的,当时是作为寺庙使用的,在唐朝的时候香火极盛,而古人建立寺庙,都会埋下经卷等宝物为佛像开光。著名的法门寺地宫,就埋藏了至高无上的佛家圣物……佛指舍利。 奉先寺是唐高宗下旨开凿的,最大的卢舍那大佛又是武则天捐的钱修建的,这是最高等级的皇家寺庙了,埋藏宝物为庙宇开光,这显然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只可惜,再好的宝贝放进了龙门石窟里,高枫也只能是望而兴叹,难不成把佛像砸了取宝?这可是世界文化遗产啊,敢破坏这里的佛像,这罪过绝对够拉到洛水河滩被武警叔叔当靶子打,打成漏勺都算是轻的! 别说现在国家文物保护法律已经健全了,就算是开国之初,盗了龙门帝后礼佛图的文物贩子岳彬,就直接给枪毙了。 心痒难熬的高枫,一刻不停的离开了龙门景区,这里不能呆了,再多呆一会儿没准就忍不住抡起锤子砸佛像了。 回去的路上,高枫的心一直被佛像里那个未知的宝贝牢牢的吸引,这次手表受到的吸力是空前的,远远超过了柴窑印盒和木活字印刷的《吉祥编制口和本续》要知道,那两件东西已经是国宝级的文物了,柴窑已经百年不遇了,而《吉祥编制口和本续》则是国家命令禁止拿出国展览的六十四件文物之一。 什么东西,能比这两件国宝更珍贵?除非是成吉思汗的苏鲁锭,或者是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这种圣物,或者是传说中的所罗门王的戒指以及圣经中出现过的金约柜之类,这些已经不是文物了,而是圣物,每一件只要出世,都会引发全人类的抢夺,为了这些圣物发生的战争数不胜数,杀人盈野的血战是家常便饭。 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曾经令整个蒙古草原杀的血雨腥风,博尔锦的家族为了保守这个秘密,宁可整个部族不入蒙古八旗,即便如此也难以避祸,从大清皇帝到日伪军,对喀尔喀蒙古部的骚扰从未断绝,几百年时间里喀尔喀蒙古人都没有过上一天的安生日子。 意大利人为了寻常传说中的金约柜,两次攻打埃塞俄比亚,双方死伤数十万人,而那枚传说中能封印魔鬼的所罗门王的戒指,则令非洲的犹太雄狮海尔塞拉西皇帝付出了生命,叛军为了搜寻这枚戒指的下落,杀的埃塞俄比亚血流成河。西方的阿基努斯之矛,更是令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和法国拿破仑皇帝癫狂,整个欧洲大陆打的烽烟四起,数百年战火不熄。 也许,让这些所谓的圣物长埋地下,才是人类的福祉,幸好高枫从梦境中获得的成吉思汗苏鲁锭和努尔哈赤翡翠扳指,已经变成了手表上两个时隐时现的光点,如果完好无损的放在家里,怕是高枫连晚上睡觉都要睁着眼睛了。即便高枫再警惕,哪怕高枫的武力值再高,哪怕高枫是刀枪不入的变形金刚,恐怕也无法抵御全世界的贪婪,这两件传说有神力的圣物,觊觎它们的力量绝对能把高枫碾成齑粉。 高枫从梦境中带回来的圣物,会变成手表上的光点从此消失的无影无踪,并能赋予高枫神奇的力量,但是如果是从现实中获得的圣物,会不会依然完好?高枫没有这样的经验,他不能拿全家人的生命冒险。 蓝色猛禽轰鸣着从龙门景区驶回“集古斋”车内的冷气开的很足,一扫外面的燥热,被烈日炙烤的几乎冒油的杨毅和段刚,舒服的半躺在座椅上睡觉。高枫正在开车,突然感觉后脊梁窜起一股凉意,汗毛突然竖立了起来。 高枫紧张的透过后视镜观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现象,身后依然是如梭的车流,四周也没有可疑车辆,但是这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依然令他神经高度紧张。 邪门了,这种感觉多次出现,即使是自己到燕京城祭奠大刀王五的时候,也曾经出现过好几次……那个瘦消佝偻的男子背影再次浮现在高枫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家伙是谁?为什么要对自己不利? 高枫是个家庭观念极强的人,如果有一天敌人拿枪顶着父母或者是把炸弹绑在妻子儿女的身上,高枫绝对不介意立刻投降,不会有片刻的犹豫……比起自己亲人的安危,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 但是此时潜藏在暗处的敌人,令高枫束手无策,他甚至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对付自己,对方的诉求是什么,想谈判都不知道找谁去谈。 洛水南城的一栋公寓中,一个身材消瘦微微驼背的男子手里拎着两袋子的东西,脚步沉重的走上了楼梯。到了三楼他停住了脚步,警惕的东张西望看看身后无人,才敲响了沉重的防盗门。 一个面黄肌瘦的女人开了门,男子换上笑容,对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摆弄变形金刚的小孩子道:“看看爸爸给你带什么了?” “什么?” 小孩子头也不抬,依然在摆弄着变形金刚。 男子温和的摸摸小孩子的脑袋:“等会儿在玩,先吃东西。爸爸买来了你最喜欢的汉堡和薯条,还有炸鸡腿。” 小孩子听罢,兴高采烈的蹦了起来,抢过男子手中的袋子,抓起一只鸡腿就狼吞虎咽起来。 女人皱眉道:“可不敢这么乱花钱,今后还得过日子了,咱们现在住别人家的房子,花别人的钱,已经够麻烦人家了!今天你妹妹张琪去哪里了?这到了饭点儿了,她还不回来!” 男子的眉梢抽动了一下,勉强挤出笑容道:“没事儿,你们娘俩跟我遭罪这么多年,也该让你们过几天好日子了。今后我保证,一辈子让你们衣食无忧!张琪啊,这丫头肯定是在外面疯去了,她也不是小孩子了,你别管她管的这么紧!|”女人感激的道:“你哥哥的那个朋友,可真是好人啊!要不是他,咱们一家人现在还不知道要流落在哪里呢!” 男子的嘴角再次抽搐了一下,苦涩的道:“好人?嗯,好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好人,那也绝对不会是金刚。这个曾经公然大白天在楼顶打飞机,做出如此惊世骇俗的举动的家伙,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人。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被洛水城著名的混混绰号“金刚”的家伙,从拆迁工地捡回来的张斌。他哥哥张帅当年曾经强拉林娇上摩托车,林娇苦苦呼救之后,被高枫搅局之后,张帅恼羞成怒打了高枫一顿,第二天还用拖鞋底抽高枫的脸,被暴怒的高枫用三菱刮刀捅成重伤。后来张帅被判处了死刑,张斌和妹妹就流落街头饥一顿饱一顿的混日子,直到前些日子被“金刚”给捡了回来。 最初,张斌对金刚充满了感激之情,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事情不对头,金刚一再的怂恿他干掉高枫,为哥哥张帅报仇。张斌是个很胆小的人,他不想冒这个险,直到他发现自己家的周围不时有贼头贼脑的人四处窥探,孩子上学的校门口也有人神出鬼没,他才真的慌了。到了这个时候,金刚轻描淡写的告诉他,如果他不干的话,那他的老婆孩子恐怕就会遭遇车祸和其他的不测。 张斌真的害怕了,金刚这种人既然说的出来,他就干的出来。自己烂命一条,连妻儿的一根头发都不如,何况,金刚答应,只要高枫被干掉,他就能拿到现在住的这栋房子的房产证和三十万现金,足够孩子今后上学的费用了。 叮咚门外传来门铃声,张斌透过门镜看到了金刚那张生满横肉的脸,他打了个冷战,哆哆嗦嗦的打开了门。 金刚穿着一件紧身的范思哲花衬衣,扣子几乎要被崩掉,露出黑乎乎的护心毛。 “兄弟,弟妹,都在啊?孩子吃鸡腿呢?小日子不错啊!” 金刚走过去摸摸孩子的头发,张斌顿时打了个寒战,不由自主的将孩子护在身后。 “张斌,你也真是的,人家是爱孩子摸摸怕什么?” 女人瞪了张斌一眼,满脸堆笑的道:“大哥,没吃饭吧?在家里吃点?我弄几个菜,你们哥俩喝两杯?” 金刚大大咧咧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从包里取出一瓶茅台:“来,今天喝这个。” “你们哥俩慢慢聊着!” 女子转身到了厨房准备饭菜,还顺手把孩子碾进了里屋:“回你自己屋里玩去!” 金刚坐在沙发上,嘴角挑出一丝冷笑,斜着眼看张斌,张斌嘴唇哆嗦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过了半天,金刚才淡淡的道:“一家人挺幸福啊!我是真喜欢你这个儿子,越看越顺眼。” 张斌的腿抖的像筛糠,嘴唇蠕动了半天,才哭丧着脸道:“大哥,这事儿真不怪我,在燕京的时候,我就准备下手了。可是这小子到了燕京城就不见了,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都没他的影子!不信,你问问你派出的弟兄,他们能作证!” 金刚收了王芳的定金,不过他不打算亲自动手,所以想利用张斌干掉高枫。为了做的更加隐蔽,他打算趁高枫离开洛水去燕京的时候动手,没想到高枫走进了孔雀河大厦之后,就和一个女人坐车去了飞机场。更加邪门的事情发生了,高枫的名字不在任何一班航班的名单上,而且他也没有出机场,就这么平白的消失了。 马仔们汇报的结果令金刚火冒三丈,难道高枫插了翅膀,不坐飞机就能飞了?这只能说明这些手下和张斌都是废物! 当然,马仔和张斌做梦也没想到,高枫是和方雨薇一起走的,俩人坐了孔雀河集团的专机,当然名字不会出现在民航班机的名单之上。 “张斌,高枫杀了你哥哥,这个仇我都记得,你就忘了?从燕京回来,你这又盯了他好几天了吧,就没有找到动手的机会?” 张斌苦着脸道:“那个高枫,他坐的那辆车实在是太大了,我本来打算制造一场车祸,把他撞死,但是他坐的那个福特猛禽,恐怕把我撞死,他的车连漆皮都没撞下来!大哥,你再容我几天,我一定办的妥妥当当的。” 金刚突然变了脸色,薅住张斌的脖领子,恶狠狠的道:“我能容你几天?人家能容我吗?我给你三天,只给你三天,如果三天之后我见不到高枫的尸体……哼哼,后果你晓得!” 张斌连连点头,金刚放开手狞笑着道:“你那个妹妹长的不错,我手下的小兄弟都想给你当妹夫,我拦都拦不住!” “你把我妹妹怎么样了!” 张斌脖子上的青筋蹦了起来,急切的道。 “没事儿,她好着呢!我就请她到我郊外的别墅做个客!弟兄们也都规矩着呢,不过他们这些粗人规矩不了多久,如果三天之后,我还没见到高枫的尸体,那你可要多几十个妹夫了!” 张斌吓的面无人色,颓然无力的蜷缩在沙发里,好像一条冬天街头奄奄一息的流浪狗。 ------------ 第一百四十一章 未雨绸缪 回到家里,高枫一直心神不宁,远处挖掘机和推土机的轰鸣声显得格外刺耳。春风街的拆迁已经开始,自己家搬迁的日子也已经近在眼前。 从出生至今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子要拆掉,这令高枫一家人五味杂陈。董晚晴高跃进夫妻俩,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搬进一栋宽敞明亮的公寓房,从此过上烧饭有煤气冬天有暖气出入有电梯的生活。眼看这个梦想即将实现,他们俩却整天唉声叹气,又不想搬家了。 老房子住了半个多世纪,周围一群熟悉的老邻居,彼此之间早已有了默契,新房子虽然好,虽然有种种的便利条件,但是公寓楼里家家户户都房门紧闭,楼上楼下的邻居相处多年却连彼此姓什么都不知道。新小区哪里有春风街这种浓浓的人情味道。 搬迁的日子日益临近,每一家搬走之前都会摆上几桌,请老街坊们最后再聚一聚,每当这个时候,伤感的情绪就在春风街蔓延。 高枫现在是没有时间伤怀悲秋的,最近一段时间的隐忧,被赵德成给点破,变成了摆在眼前最紧迫的事情。如果自己的家人有任何的闪失,哪怕自己赚再多的钱有再高的地位都难以弥补,即使是出事后自己把伤害自己家人的人碎尸万段,也是于事无补。 高枫思来想去,觉得父母还是暂时居住在春风街更安全一些,毕竟这里是老门老户,彼此之间都非常熟悉,街上来个陌生人,居委会的大妈都会警惕的盘问半天。而到了新小区,彼此之间谁都不认识谁,如果有人心存不良也难以分辨。 但是这些人是什么目的呢?总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就跟踪盯梢这么多天,自己也确实没得罪谁啊! 高枫的父母都是老实人,平生就求一个活得心安理得,而且对人和气,不可能有什么仇人。 高枫刚毕业一年多点,也没和谁结仇,就连“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事情都没有,那个捡漏得来的柴窑印盒,高枫也毫不犹豫的卖给了白君山老爷子,除了钱的原因之外,也是担心这种国宝级的东西被外人知道了,给自己全家人招灾惹祸。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高枫想了半天,猛拍一下脑门,苦笑一声:“猪脑子啊!“总把事情往坏处想,总觉得盯梢的人是不怀好意,就没想过这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恶意。唐瑶的老妈是女拿督林秋月,老爸是北美华人同乡会的会长,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怎么能让女儿随便的出入陌生环境?而唐瑶此行的目的是想摆脱父母的束缚,呼吸几天自由的空气,作为父母的既不想让孩子有危险又不愿违逆孩子的意思,那只能是派人暗中保护了! 高枫啊高枫,你也不动动脑子,你算那颗葱,也值得别人处心积虑的来害你……高枫想通了这个环节,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心中的块垒也立刻消散。 高枫的父母习惯早睡,才晚上十点他们已经睡熟了,高枫给自己煮了一壶咖啡,咖啡豆是方雨薇送的极品蓝山,这是上次去燕京的时候,方雨薇送的。不比不知道,高枫喝过方雨薇煮的咖啡之后,觉得自己平时喝的那种鸟窝速溶的名字真没起错,那东西喝起来就是一股烧焦的鸟粪味儿。 方雨薇见高枫喜欢,就把没喝完的咖啡豆连同一整套器具,一起送给了高枫。这还是高枫平生第一次亲手煮咖啡。 随着咖啡壶里泡沫不停的翻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馥郁的浓香。按照上次方雨薇的做法,高枫精心的烹制好了咖啡。喝了一口,感觉味道还算不错,起码没有鸟粪味儿,但是入口的香浓和丝滑就差的远。咖啡豆是同样的咖啡豆,连研磨咖啡豆的咖啡磨和煮咖啡的器具都是同一套,味道却相差很远,那只能说高枫的手艺不行了。 “好歹也比鸟窝强多了,凑合着喝吧!” 高枫一边安慰自己,一边上网查资料。 从赵德成手中收来的掐金菊花纹螺钿漆器小盒,居然能令那个眼界颇高的手表发生表冠倒转异相,这令高枫惊诧不已。网上资料显示,螺钿漆器的价值不菲,最近几年的价格也在一路攀升,不过这只是针对于那些流传有序的名家藏品和带有款识的宫廷内府制品。 现在中国的造假技艺之高令人叹为观止,而漆器历久弥新的特点,也令它真假难辨。这就给造假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得市场上没有款识的漆器制品的价格始终上不去,就如同洛水城的唐三彩和北魏陶俑一样,哪怕是老东西也得按仿品价格来卖。 根据市场上的反馈资料来看,就算高枫手中的这件漆器小盒是从唐朝宫廷流出来的精品,市场价格也不会很高,充其量能卖到**万。高枫给赵德成的十万块,相信是他听到的最高报价,所以赵德成才会毫不犹豫的卖给高枫。 而高枫肯出十万,一部分是因为赵德成以前对自己还算比较照顾,多少有点人情价的成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这东西能给手表上弦。这说明,这东西是国宝级的文物,如果真的流失在市场上,被不懂行的人给毁掉了,那真是暴殄天物了。 高枫又在网上输入了龙门大佛、藏宝、宝藏之类的关键字,结果搜索出来的竟然是巴蜀乐山大佛,这令高枫很是失望。不过乐山大佛经过最近的探查,证明大佛的肚子里套着小佛,据说小佛的身后很可能有藏宝洞。只是乐山大佛实在是过于珍贵,没人敢贸然对它采取手段寻宝。 既然乐山大佛肚子里能藏宝,那么龙门石窟金刚脚下踩的夜叉屁股后面藏点东西,就显得非常合理。 那种从未有过的强大吸力,令高枫至今都难以忘记,那得是多么珍贵的宝物,才能给手表产生如此巨大的吸力。 网络上的资料看起来大同小异,看了一个多小时之后,高枫就感觉有些不耐烦了。突然想起,上次从白宝那里拿来的马修斯怪兽复合弓送给了花木兰。经过这次梦境中穿越到北魏的经验,高枫感觉这种复合弓可是好东西,放在古代就是神兵利器啊! 说句不客气的话,哪怕对手是飞将军李广或者是辕门射戟的吕布,高枫也有把握把他射个透心凉。用航空铝材制造的高科技产物,对付古人用手工制造的弓箭,其优势实在是过于巨大了,古人的铠甲在合金箭头面前显得不堪一击,而偏心轮则令弓箭的射程和射速都达到了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如果今后再次在梦境中穿越到古代,这种高科技的弓箭无疑是最合适的防身武器。高枫从网上又订购了一张马修斯怪兽,同时配上了十几壶的羽箭。卖了柴窑印盒和庚申版猴票,高枫手里还有五百多万,于是极为豪爽的订购了大批的箭矢,其中一多半都是那种极为狠毒的三犁飞鹰箭头。一张马修斯怪兽八千块,配备螺旋羽的碳铝箭每支六十块,三犁飞鹰箭头每支二十五元,宽头狩猎箭头每支十五元。 经过在军粮城的战斗检验,高枫得出结论,对付古人的盔甲不需要专用的破甲锥,这种带着三个隐藏刀刃的三犁飞鹰箭头,就完全可以在一百步的距离轻松穿透重甲,而在箭头被甲胄阻挡减速的同时,惯性使得三个贴服在箭杆上的刀刃甩出来,给敌人造成极为严重的二次杀伤,其威力绝对不会小于大口径的手枪。 感觉到有些困倦,高枫把所有的东西都放的离身体远远的,特意留心有没有带有明显时代标志的古玩,包括旧钞、古钱币之类。今天那个漆器小盒给手表上了弦,根据高枫的经验只要自己梦中接触到这些东西,就会在梦境中不由自主的进入那个对应的时代。 夏日的洛水,白天湿热的空气令刚从山村来到这里的顾明感到很不舒服,簇新的淡蓝色的真维斯t恤粘在后背上,显出斑斑点点的汗渍,心疼的他只咧嘴。 这么多年,从出生至今,他还是第一次穿这么贵的衣服,足足花了一百一十块,据说还是打折之后,乖乖,在巴蜀大凉山小镇的集市上,十五块钱就能买件衣裳了,记得他小时候曾经帮别人刨番薯,忙了一整天也就赚了五斤番薯。 顾明黑红的脸膛棱角分明,浓眉下一双虎眼,标准的彝族少年模样。常年习武令他的身材匀称有力。 顾明是个孤儿,吃百家饭勉强活了下去,他的命运本应该和大凉山人一样,在山沟里刨食、放羊或者是小学毕业就远走他乡打工度日。等到十八岁之后,找个同乡的女娃结婚,生一个孩子让他继续放羊。 但是,在他十三岁那年,一切都改变了,一个好心的胖叔叔来到了大凉山。那个绰号叫做“金刚”的胖叔叔从一大群孩子里挑中了他,送他衣服带他吃从未见过的美食,然后将他送到嵩山脚下的武校习武,给他起了一个汉族孩子的名字:顾明! 金刚还对他耳提面命,每次见面都要谆谆教诲他,让他懂得了什么叫侠义,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吃水不忘挖井人。 他的话,每一句都铭刻在顾明的心里。 在顾明心中,胖叔叔就是他的父亲,比亲生父亲还要亲的人! 现在有个欺负了金刚叔叔顾明绝不允许有人伤害金刚叔叔,凡是和金刚叔叔作对的人一定是十恶不赦的歹徒! 杀了他,为民除害,更为胖叔叔报仇雪恨! 金刚叔叔说那个人很厉害,不让顾明冒险,顾明从来最听他的话,但是这次不行,伤害金刚叔叔的人一定要付出代价!于是,顾明悄悄的从金刚叔叔的朋友那里,打听到了那个坏蛋高枫的地址。 “快看,女骑警队出来了!” 顾明正要从街道上穿过,就听见一声惊叫,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 在洛水市的制服队伍里,最讨人喜欢的则一定是女子骑警队了。这些骑警都是千里挑一的靓女,剪裁得体的制服上银色的徽章和扣子熠熠生辉,座驾更是由香港马会赠送的英国纯血马,尽管都是退役的,但是依然高大、雄壮,毛色像锦缎般光滑,漂亮的都有些夸张了!即使是退役的纯种马,每匹的价格也都超过了百万,美女、骏马的搭配,让无数有制服控癖好的禽兽垂涎三尺,不少人来滨海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这些让他们梦绕魂牵的女骑警。 洛水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在打造城市名片方面向来是不遗余力,这支女子骑警队,是洛水最香艳扑鼻的一张城市名片。 平日里女骑警只在重大的庆典上偶尔露面,别说外地游客很难见得到,连本地人一年也看不见几次,故此每次女子骑警队的出现,都会引起围观。 顾明的脸色突然一变,骑警队有一匹马引起了他的注意,在整齐的骑警队伍里,有一匹马的姿态非常别扭,步态、步幅都显得不协调,尾巴不停的甩来甩去,似乎这匹马很烦躁。 顾明小时候在大凉山养过马,每次马帮送货的马队过来的时候,他都会殷勤的冲过去帮他们卸货刷洗马匹。现在,他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要出事了! 突然,这匹马失去了控制,仰天一声长嘶,翻蹄亮掌从队伍里冲了出来,顺着大路狂奔,马背上的女警花死命的拉着缰绳,试图控制住它,可这匹雄峻的英国纯血马丝毫不理会,依然在马路上飞驰,而在不远处,一个美艳的少妇正在带着小女孩横穿马路,发狂的烈马风驰电掣的向她们高速冲了过去。事出仓促,其他的骑警楞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那匹惊马已经跑出了老远。 周围人齐声发出惊呼,那个美艳的少妇则被吓傻了,抱起孩子就想跑,可是脚一软,高跟鞋脆弱的鞋跟应声而断,她摔倒在了斑马线上。 小女孩吓的搂住少妇的腿哇哇直哭,少妇努力的想爬起来,手脚却已经软了,说什么也站不起来,她只有将女孩紧紧的搂在怀里,用自己的单薄的身体护住幼小的女儿。 “快闪开!” “危险!” 路边围观的人们,焦急的叫喊着。 狂暴的烈马速度越来越快,尽管这些马匹因为年龄的原因,已经不能参加比赛,但毕竟是赛马出身,速度快的惊人,转瞬间就已经到了城管和小贩对峙的路段。 吓傻的少妇依然将女孩死死揽在怀里,她本能的用试图用身体保护女儿,女骑士的脸色煞白,死命的拉住缰绳,可烈马不管不顾的向前冲,眼看一幕惨剧就要上演。 顾明不及细想就从人堆里挤了过去。他跑起来的姿态很诡异,两只手几乎不摆动,但是速度惊人,他是斜刺里杀出的,当他跑到马路上的时候,那匹失控的骏马已经离他很近了! 顾明的眼睛里没有恐惧,也没有兴奋,心底里连丝毫的涟漪都没有,当看见烈马要撞向那个可爱的小女孩的时候,他几乎是本能的冲了出去。 距离很近,马背上女警花紧张到已经变形的脸孔都看的清清楚楚,顾明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做出了个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动作。 螳臂当车! 顾明张开自己的双臂,拦在了惊马和小女孩之间。 “闪开!” 女骑士的声音尖利的让人骨头发酸。 女骑士的这一声简直就是魔音贯脑,周围的人群都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她那种急切、焦虑、恐惧交织的复杂情绪。 雄壮的西洋纯血马,奔跑起来肌肉带着音乐般的律动,一种力量和速度带来的极限美感。尽管已经退出了职业赛马,可是速度依然不可小觑。 “快闪开!” 女骑士在马背上声嘶力竭的叫着,双手不自觉的放开了马缰,在空中摆着,示意莫明避开。 在女骑警喊话的瞬间,烈马已经冲到顾明的面前,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它没有直接撞上顾明,而是扬起碗大的前蹄,希律律一声暴叫腾空而起,仿佛面前不是个张开双臂的男人,而是障碍赛马中的横杆。 离顾明不过三米远的地方,少妇看见惊马扬起的蹄子,马背上女骑警挥舞着的双臂,正前方则是一个穿着城管制服的男人背影。马蹄高高跃起,超过了面前男人的头顶,她惊恐万状的闭上眼睛,同时将怀里的孩子抱的更紧了。 “嘭”的一声巨响,然后是一声凄厉的哀鸣,少妇原本提在嗓子眼的心吓的飞到了半空中,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只见那匹雄壮无匹的英国纯血马已经躺在路边的隔离带里,灌木被撞的东倒西歪,而在不远处,一个穿着城管制服的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女骑警,骑警的手紧紧的攀着城管的脖子。 和惊魂未定的妈妈不同,小女孩倒显得不是那么害怕,她还在用小手拍着美艳少妇的后背安慰她:“妈妈不怕,不怕!” 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女子骑警队的警花们蜂拥过来,将顾明和他怀里抱着的女骑警围在当中。 人群先是沉寂,过了片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惊恐万状的女骑警这才反应过来,她抬头一看,周围全是同事,她们正骑在高头大马上俯视自己。 “安娜,你还好吧?” 一个女骑警关切的问道。 被人称为安娜的正是那个惊马的主人,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结结实实的躺在一个男人怀抱里,那个人的左手揽住自己的脖子,右手则恰好放在自己的臀部,而自己的双手则紧紧环绕在这个男人的脖子上。 自己像个藤蔓般缠在这个男人身上!这个姿势也确实太暧昧了! 登时,安娜的脸由煞白变成火炭般的红,如果现在放上一块生面团,刹时就会有一片烤面包新鲜出炉。 “你没事吧?” 顾明平淡的问道。 安娜点头道:“没事!” “没事还不下来?” 顾明微笑着道。 ------------ 第一百四十二章 手表的来龙去脉 天刚蒙蒙亮,高枫被手机铃声唤醒,看看时间才刚刚五点多,这个时候谁会来电话?看看号码不熟悉,估计又是那种骗子的骚扰电话,高枫挂断之后,这个号码又锲而不舍的继续打。高枫凭借经验,知道骗子一般是普遍撒网的,不太可能冲着一个人没完没了的打电话。 “喂,哪位?” “小高啊,我是松老二。” 高枫一愣,松二爷和自己只见过两面,没什么过深的交情,他怎么会想起给自己打电话:“哦,听出了了,是松二爷啊,您有什么事儿?” “上次,我不是帮你看过那块手表嘛!我昨天晚上偶尔和一个朋友聊过,这哥们是我当年下放到工厂当车工的时候的工友,后来这个朋友到西蕃省支边,他说三十年前曾经在一位老牧民家里见过这样的一块手表,而且我那个朋友说了,他见过的那块表,表壳上也有金属微熔化的迹象……我猜,他见过的就是你手中的那块,否则不会这么巧!” “多谢松二爷!” 高枫惊喜不已,终于找到了这块手表来源的线索了。 “谢什么啊!咱爷们谁跟谁啊?高兄弟,下次再收到好东西,无论如何让老哥哥先?一眼啊!上次白君山那家伙从你手里买到那个柴窑印盒,我的天啊,那满世界的显摆啊,绕世界的散德行!” “松二爷,您放心,今后咱们合作的日子长着呢,我这点事儿让您费心了,真的感激不尽!” “我是你老哥哥不?要是你认我这个老哥哥,就甭说什么谢不谢的!我那个哥们说了,回家之后就把当年支边的那个地方的具体地址,还有那个牧民的名字都发到我手机上,估计今天就能有消息,我回头转发给你!” 松二爷在电话里哈哈大笑。 挂了电话,高枫的睡意已经消散的无影无踪,下床洗了把脸,急忙打开了电脑。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高枫对电脑几乎有了依赖症,不论遇见什么困难总要先向网络求助。 高枫在电脑中输入了纳粹、西蕃省这两个关键词,一条信息跳了出来。 希特勒一向对黑魔法情有独钟,又狂热的推行种族优越论,尤其是在二战后期战况不利的时候更是如此。他曾经派出探险队深入喜马拉雅山区,寻找亚特兰蒂斯人的后裔。这些人在中国的西蕃地区做了多年的研究。二战结束之后,有些探险队的纳粹分子就躲在了喜马拉雅山区,来逃避国际法庭的追捕。 根据已经解密的德国历史资料,当时希特勒命令自己的心腹希姆莱负责这个绝密的人任务。长久以来,学界一直认为希姆莱派遣了两支进入中国的西蕃省,这些人以科学考察的名义深入了藏区。 但是从最新解密的资料中,实际上还有第三支探险队,这支探险队是以商人的名义进入藏区的,他们是经由印度到了尼泊尔,然后辗转进入了中国的西蕃省。到了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这个第三支进入藏区的探险队的队长,出身于东普鲁士贵族家庭的冯。贝克曼男爵已经有了惊人的发现。 在二战结束的时候,德国人烧毁了大部分的资料,冯,贝克曼男爵的研究成果也消失无踪,包括他本人也不见了踪影。有人说他因为严重的高原反应死在了藏区,有人说他在意大利天主教的帮助下,逃到了南美的阿根廷隐姓埋名,还有人说,他一直就躲藏在中国的西蕃省。 如果这些资料可信的话,那高枫的这块手表,就应该是来自希特勒派出的探险队中的某个纳粹分子。因为这种一九三六年柏林奥运会的纪念手表,只赠与了当时参赛的运动员以及纳粹党的骨干分子。 但是这块手表是怎么具有了神奇的功效,能令人在梦境中穿梭时空,如果它来自纳粹分子的话,那为什么德国人没有利用它改变历史?要知道,梦境中进入的可不是什么平行世界,而是真真实实的这个时空的历史。如果希特勒得到了这块手表,只要他梦境中穿越回一九三九年,提前两个月发布进攻苏联的命令,令德军避开冬季作战,那就完全可以逆转一切。如果纳粹德国彻底击败了苏联,独木难支的英国人也将被彻底摧毁。 一旦苏联和英国被击败,希特勒将掌握半个地球的资源,到那个时候再和法西斯小兄弟日本,东西两线夹攻美国……后果真的不堪想象。 高枫可以确定,这块手表的能力肯定不是来自于希特勒崇信的黑魔法,否则的话纳粹没有理由不用它改变历史。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块手表是来到中国的西蕃省之后,才获得了某种神秘的力量,从而能令人在梦境中穿越时空。突然,高枫想起来,松二爷说过,这块表的表壳有金属微熔化的迹象,很可能是被某种类似激光的物资照射过。 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一块普通的手表才拥有了神秘能量?也就是说,德国纳粹的研究方向是对的,就在中国的西蕃省喜马拉雅山区,隐藏着一股强大而神秘的力量,能够掌控时空! 关了电脑之后,看看时间不早了,高枫出去发动了汽车驶向了“集古斋“,猛禽再次龙困浅滩,被车流堵的无比难受,发动机的轰鸣好像是笼子困兽的咆哮,急躁却又无可奈何。 买这辆车的时候,白涛就提醒过自己,猛禽是用来到乡下收货或者是长途旅行用的,他建议自己买辆小车在市区内代步。猛禽开起来确实拉风,也真能吸引眼球,但是在市区也实在是太不方便,小巷不敢钻停车更困难。猛禽的油耗也高的令人发指,市区内开不堵车的情况下,百公里二十五升,一旦堵车立刻就超过百公里三十升。 高枫是穷孩子出身,每当看到猛禽上呼呼狂跳的字数,就会心疼的滴血,开了几天之后,索性不再看油表,眼不见心不烦。 必须再买一辆省油操控灵活的小车了,福特猛禽真的是不适合市区驾驶,车子难受开车的人也难受。再说了,店里只有这一辆车也确实不够用,如果自己把车开走了,店里还有其他的事情,那就有可能误事了。 高枫不由得想起了林娇,她不是在马自达的四儿子店当店长嘛,买车为什么不找她呢! 林娇看见高枫就没给好脸色,这家伙太没良心了,在小浪底景区一起玩蹦极的时候,他搂着林娇在半空中一阵狂啃,等到回了洛水城,好像俩人啥关系都没有一样,给他电话,总是说自己忙。 好,你忙,我去找你行不?姑奶奶看在你当年救命的份儿上,就不和你计较了,结果到了“集古斋”门口,就看见一个小麦色皮肤扎着马尾巴辫子的女孩,指挥着装修工人卸车。当时差点把林娇气的一口血喷出来,太欺负人了,都和别人开夫妻店了,居然还招惹自己。高枫这个混蛋拿姑奶奶当什么人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林娇今天刚上班,就听见外面猛禽的轰鸣声,一群女员工听到这个声音就叽叽喳喳的凑到门口,列队围观林店长的高富帅“男朋友”一大群女孩莺莺燕燕的堵在门口,气的林娇肝疼,也吓了高枫一跳。 “都干嘛呢?还用不用上班了?” 随着林娇的一声厉喝,女孩们吐着舌头扮着鬼脸笑嘻嘻的走开了。 “小李,接待一下这位先生。” 林娇指指一个脸上有几颗雀斑的女孩。 雀斑妹笑了笑,却不往跟前凑,反而是飞快的躲开了,气的林娇脸色铁青。 “阿娇,怎么了?谁得罪你了!” 高枫好奇的问道。 这下可把林娇给气着了,谁得罪我?除了你这个没良心吃完擦擦嘴就跑的混蛋,还有谁能得罪我?更可气的是,明明和他说过,不许叫“阿娇”他还偏偏当众叫的这么大声! “先生,这是工作场地,如果您要买车,我安排人接待您,如果您还没拿定主意,请您自己慢慢挑选,恕不奉陪了。” 林娇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看的高枫不禁好笑。 “我想买个小点的车,适合城市开的那种,你帮我挑挑?” 高枫笑着道。 林娇的心中一阵酸涩,他明明有猛禽还买什么小车?莫非是给那个扎马尾辫的漂亮小姑娘买的?那丫头看起来也就不到二十岁,皮肤哪里有自己白皙,身材哪里有自己火辣?也不知道高枫这个混蛋,看上她哪点了? 给别的女人买车居然来找自己帮着挑,估计一会儿还得让自己帮他打个折扣……这真是叔叔可忍婶婶都不可忍了! “阿娇,我对车不怎么在行,你帮我挑挑,一会儿再给我打个折扣!” 果然,高枫真的说出打折的话,林娇气的直哆嗦,恶狠狠的磨牙道:“再叫一声‘阿娇’你试试看!” 高枫不明白她怎么反应这么大,不就叫了声“阿娇”嘛,从小到大,自己都是这么称呼林娇的,早就习惯了。那时候陈冠希老师的摄影技术还没名满天下呢! “行,今后不再叫你‘阿娇’了,这总行了吧?” “又叫,又叫!” 林娇有些抓狂了。 高枫无奈:“姑奶奶,你到底要怎样啊?我哪儿得罪你了,你也说清楚!” 林娇叉着腰:“你哪儿都得罪我了!” 高枫从小到大就只谈过一次恋爱,最终还是无疾而终,对男女感情非常的缺乏经验,搞不清林娇为什么突然对自己大变脸,看见周围卖车的服务小姐一个个在旁边偷笑,只得低声道:“那你要怎样啊?”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把林娇问楞了,对啊,自己要怎样啊? ------------ 第一百四十三章 女人的心思 从十四岁那年,高枫救了自己的那一刻,林娇就憧憬着将来和高枫在一起双宿双飞,觉得自己和高枫是命中注定会在一起的。也正因为这个愿意,林娇十年来对其他的男人都不屑一顾。 难道,自己就此和高枫翻脸,从此两不相干吗?那绝对是不可能的,长达十年的幻想中,高枫是永远的男主角。林娇已经无法想象,自己的生命中有其他男人存在。 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干,那才是犯傻呢!这不是明摆着把高枫往外面推吗?林娇暗骂自己昏了头,小不忍则乱大谋。 高枫再次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林娇想了半天,理直气壮的道:“我啊?想,想让你请我吃饭。” 高枫顿时无语,她绕了这么大的弯子,就是想让自己请吃饭? 从十四岁那年起,在那个如同梦魇般可怕的一天,高枫就如同天神般从天而降,在一群小混混即将把林娇拽上摩托车的时候出现了。他被人打的鼻青脸肿却始终将林娇死死的护在身后。 十四岁,正是一个女孩子豆蔻初开的年龄,也是最初充满幻想的年龄。从那一天起,林娇就对未来充满了各种美好的憧憬,而不论故事是惊险片还是浪漫的爱情片,唯一的男主角只有高枫一个人。 幻想的时间太久了,以至于林娇经常会分不清幻想和现实,心里明明清楚,自己和高枫已经十年没见了,上次在马自达四s店的偶遇,是两人成年之后的第一次相逢,但是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已经和高枫相爱了多年,甚至连婚礼都举行过了。那场婚礼极为盛大,婚纱上有九百九十九朵盛开的白玫瑰,两个人手挽手走上观礼台,受到所有人的祝福。高枫在众人的目光中,亲手给林娇戴上钻戒,并在众目睽睽之下和她深情的拥吻……那场面,令林娇无比幸福又羞怯不已。 “说说你想要的车的标准。” 林娇不动声色的道。 既然想夺回高枫的心,那自然要装出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起码不能让高枫觉得自己不可理喻,一哭二闹三上吊,那是笨女人才用的招数。要让他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是在他着想,至于其他的目的则隐藏的越深越好。 “省油,动力强,车体不要太大但是内部空间不能太小,重点是不能太贵!” “还有没有其他的要求?” “没啦!” 高枫摊着手表示所有的要求都说完了。 林娇心中窃喜,“重点是不能太贵”说明高枫对那个女孩的感情还是有限啊!如果是爱的死去活来,那肯定是不惜重金也要博美人一笑的。 林娇的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款车,笑着对高枫道:“马自达的车没有太适合的,要不咱们看看别的牌子?其实啊,那些只开了一两年的二手车也不错,看起来崭新但是价钱能便宜好多。” 作为女人,林娇太明白女人的心理了,如果男朋友送给自己的车是二手的,即使看起来和新车一样,也会令女人感觉像吃了苍蝇般的难受。倒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觉得男朋友对自己的感情不纯粹,甚至有的女人会过分敏感,认为男朋友是在影射自己是二手货。 啪高枫一巴掌拍在林娇的肩头:“还是你想的周到,怪不得我爹妈都说你会过日子!就这么办了,听你的!” 林娇疼的倒吸一口凉气,俏丽的眼睛白了高枫一眼,虽然肩膀生疼但是心里却有些得意,高枫这个笨家伙果然中计了!等到他兴冲冲的把车开回去送给那个小麦色皮肤马尾辫的女孩的时候,估计那个女孩立刻就会发飙,而高枫则会认为那个女孩胡搅蛮缠,感情的天平自然就会倾斜。 那个笨蛋高枫不可能对自己没感情,否则他在小浪底景区的时候,抱着自己的时候怎么会那么用力?亲吻自己的时候也是那么的动情?要知道,那可是林娇的初吻啊! 高枫哪里会明白林娇的心思?他只是觉得林娇真的是会过日子罢了。 老爸高跃进买的那辆白色马自达5,就是只开了不到一年,跑了不足两万公里的二手车,看起来和新车完全没有区别,但是省了好大一笔的税费,只花了十四万,如果是全新的办完各种税费就得二十一万多,节省了三分之一还要多。为了这个事情,高跃进和董晚晴对林娇是赞不绝口,几次三番的和高枫说,让他回头好好的谢谢林娇。 穷人家长大的孩子,会过日子才是硬道理。有位哲人的名言:一个东西如果它长的像鸭子,叫声像鸭子,行动也像鸭子,那它就是只鸭子!高枫很赞赏这个理论。 什么全新的二手的,只要看起来差不多开起来差不多,那就算是新车! 林娇在店里交代了一下,就换了衣服陪高枫去买车。她一身淡雅的长裙,一根带子随意的束在腰间,更加衬托出皮肤的白皙嫩滑和腰肢曲线的柔美。 高枫不得不承认,这个童颜**杨柳细腰的宅男女神,在夏日真是夺尽了眼球啊!街上的男人几乎都在偷眼看她,余光扫到高枫身上,全是那种羡慕嫉妒恨交织的复杂情绪。 俩人转了几家二手车的车行,最后确定了一辆白色大众高尔夫,车子不到一年才跑了九千多公里。试了一下动力和油耗都还不错,而且还是开起来比较省力的自动挡,高枫很是满意,林娇再次发挥了汽车行业专业人士的功底,挑毛病挑的又准又狠,杀价杀的卖家销售人员汗流浃背,最后双方以十三万元的价格成交。如果是全新的就要十六万,加上各项税费,买这辆车比起买新车算是便宜了三四万。 高枫刷卡交了钱,双方约定第二天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高枫开着这辆车载着林娇直奔“梅姐土菜馆”高枫和几个死党对这里都是情有独钟,梅姐烧的菜用的是农家的土鸡、土猪,算的上是真材实料,而且她的手艺也不错。高枫等人大学的时候在这里吃了四年,已经成了习惯,隔一段不吃梅姐做的菜,总觉得少点什么。 “天王盖地虎!” 粉雕玉琢的妞妞习惯性的堵在了门口,念着和高枫等人说了多年的暗语。 林娇见她长的可爱,摸摸她的小脸不假思索的接腔:“白塔镇河妖!” 妞妞得意的道:“错!” “错了?” 林娇愣住了。 高枫笑着道:“小鸡炖蘑菇!” 妞妞这才满意的让路:“这回对了。” 高枫和林娇刚走进店里,就听见里面爆发出一阵笑声,紧接着是段刚粗憨的声音:“拿钱拿钱,老子赢了!” 然后高枫就看见杨毅和水善恶狠狠的怒视自己,不情愿的从怀里拿出钱包,一人掏出一张百元钞递给了段刚。 “这是怎么个意思?” 高枫好奇的问道。 杨毅咬牙切齿的道:“你和那贼秃是约好的吧?” 高枫一头雾水:“什么约好的?” 杨毅上下仔细打量了高枫半天,觉得不像是说谎的样子,才苦笑道:“贼秃和我们打赌,说不用打电话通知你,你今天中午就肯定到这里吃饭,我和水善就和他赌了,结果,哎,结果你也看到了!” 话音未落,杨毅突然注意到高枫身后的林娇,顿时眼睛一亮,偷偷在高枫耳边道:“高老大,你偷腥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把人带到这里来!唐瑶也在呢!” 水善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走过来,同时伸出了右手,林娇见状也伸出手,却见水善目不斜视的从自己身边过去,到消毒柜里取了把调羹。林娇一下子愣住了,众人笑的前仰后合。高枫急忙解释道:“这小子是高度散光,你以为他在看你,其实他是在看别的。以后熟悉了,你就知道了。” 林娇尴尬的笑了笑,刚笑了两声就笑不出来了,只见一个小麦色皮肤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走了过来。 林娇眼珠转了转,一只手挽住高枫的手臂,甜甜的笑道:“高枫,介绍一下呗。” 高枫指着众人道:“这是我大学的几个死党,恶贯满盈段刚,叫他贼秃也行。这个高度散光的家伙叫水善,以前是个网络写手,死扑街的那种。这个是杨毅,自恋狂,整天歪着脑袋玩自拍,你可以叫他杨小邪。这个是梅姐,这家店的老板!” 说罢,他看看唐瑶,迟疑了片刻道:“她叫唐瑶,我的合作伙伴。” 听到“合作伙伴”四个字,林娇的心里升起一丝喜悦,看样子高枫还没打算公开和她的关系,这也说明了俩人的感情还没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既然是这样,那自己就有戏! 唐瑶则大大方方的伸出手:“你好,我叫唐瑶!” 林娇也不甘示弱,故意挺了挺胸也伸出手:“我叫林娇。” 这挺胸的动作看的高枫差点喷血,这丫头的本钱真是极为雄厚啊!也不知道,走路的时候会不会前后失去平衡摔一跤,再看看她丰腴的臀部,高枫断定不会,这前后还是平衡着呢! 唐瑶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想了片刻之后,惊诧的道:“你就是林娇?” ------------ 第一百四十四章 藏地密码 段刚猛拍一下大腿:“林娇?当年高老大就是为了她,才在春风镇中学门口杀人的!” 杨毅凑到水善耳边:“那妞本钱不小啊,看出尺码了吗?” 水善有一项绝招,哪怕是隔着再厚的衣服,都能准确无误的看出女孩子的三围尺码,一切人工填充物在他那双堪比放射线的眼睛面前,都无所遁形。 只见水善“目不转睛”的盯着饭店一侧的墙壁,那双散光严重的眼睛极为具有欺骗性,别人都以为他在看墙壁,实际上他已经仔细的打量林娇许久了。过了片刻,他才无限悲怆的道:“怪不得高老大当年能为她杀人呢,这要是我的妞,谁敢碰一下,老子宰他全家……传说中的三十六、二十四、三十六啊!还是d罩杯,这身材太霸道啦!” 唐瑶上次在高枫母亲的寿宴上,听说了高枫在中学时候英雄救美,冲冠因为红颜的事情,当时她的八卦之火就已经熊熊燃烧,今天看到真人了,自然是好奇心泛滥。 “林娇是吧?早就听说过你了,来,快坐!” 唐瑶不由分说把林娇拽到身边,亲热的抓着她的手:“我听说高枫当年为了你,杀的血流成河,快跟我说说当时的事情。高枫这个家伙,每次我问他,他都打马虎眼。” 唐瑶的表现,大大的出乎林娇的意料之外,预想中的唇枪舌剑横眉冷对并没有发生,这下令她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了。如果自己冷着脸那就显得太没有气度,如果和她过分亲热,那又显得没有原则。 “高枫给你买了辆车,不去看看?” 林娇终于想起了杀手锏。 唐瑶笑着摇头:“您别逗了,他怎么会给我买车?难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再说了,我有车啊,也用不着他来献殷勤。” 林娇有些傻眼,高枫不是给她买车?那是给谁买的? 正在发愣,就看见高枫把车钥匙扔给了杨毅:“杨小邪,外面那辆高尔夫以后就放在店里,你们谁有事儿谁开。” 杨毅不屑道:“高尔夫?那种中年妇女的买菜车,哥丢不起那个人!” 说罢,贱兮兮的笑道:“高老大,把你的猛禽给我玩两天呗。” 高枫问道:“开那个干嘛?” “昨天网上聊了个妞,答应周末和她去郊外烧烤,猛禽适合把妹啊!” 高枫苦笑:“操,记得玩回来给我加油!车就放在城南的马自达四s店门口。” 说罢,将猛禽的钥匙丢给了杨毅,杨毅喜滋滋的装了起来,随即拿出手机给那个女网友发了短信。 梅姐端着一旁热气腾腾的水煮牛肉:“快吃,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 红艳艳的辣椒油看着就有食欲,高枫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香气四溢牛肉嫩滑,味道实在是不错。 高枫边吃边抱怨:“你们这些家伙,真不厚道。聚会也不通知我一声。” 段刚摸着光头哈哈大笑:“他们本来是打算通知你的,我说你肯定会不请自来,这帮家伙还不信,居然和我打赌,每人输了一百块。呵呵,老子的直觉什么时候错过?” 他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看的众人火冒三丈,水善悄悄的在他的啤酒里加了满满一勺子的辣油。段刚一边和高枫说话,一边端起杯子喝酒,被辣油呛了嗓子立刻就泪流满面,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梅姐送来了冰镇矿泉水给段刚漱口,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梅姐的脸上绯红一片,段刚过了半天才开口说话,不过嗓子已经哑了。 “高老大,咱接了一笔生意,弟兄们来庆祝一下。” 段刚的嗓音低沉沙哑,显然是被那勺子辣油给烧的。 “什么生意?” “我小师叔宝爷给我打了电话,说是燕京城的一个公子哥,想淘换一串天珠,指名道姓要枯木大活佛开光。听说那老秃驴的脾气古怪,架子又大,宝爷让我去跑一趟。” 段刚边说边喝冰镇矿泉水,嗓子眼依然是火辣辣的。 最近几年,随着《藏地密码》等的畅销,不少人对藏地文化颇为感兴趣,很多明星都拜了喇嘛为上师。名人效应又将这股热潮再次推高。高枫觉得这些人纯属吃饱了撑的,他们对藏传佛教没有丝毫的认识,只是盲目跟风。不过这都不算什么,高枫还见过更扯的事情,前不久高枫在火车站偶遇大学的一对儿校友,他们俩毕业就结婚成了夫妻,大过年的两口子春节不在家里过,兴冲冲的跑到九宫山去辟谷。高枫当时就晕菜了,这夫妻俩可是受过洗礼的基督徒啊!上帝的子民辟的哪门子的谷啊? 不过这也挺好,对于古玩行的人来说,这就是炒作的题材啊,最近两年于藏密相关的古董价格一再攀升。 “枯木大活佛?你说的是枯木大活佛?” 高枫突然惊叫了一声。 “是啊?你听说过他?” 段刚不解道:“高老大,你不会也拜了上师了吧?” 高枫不由自主的摸摸手腕上的一串念珠苦笑:“我拜的哪门子上师啊?” 在高枫的手上,戴着一串蜜蜡念珠,一共是十八颗,取义是十八罗汉。这是上次和林娇在小浪底风景区遇见博尔锦的时候,博尔锦的养子术赤硬塞给高枫的。术赤说,这是枯木大活佛开过光的,能保佑家宅平安,从此之后高枫就一直戴在手上。 高枫有些不解:“那个家伙想淘换一串开过光的天珠,自己去不就行了?找你干嘛啊?” 段刚嘿嘿傻笑,露出两排白牙:“咱不是有罗汉法相嘛!那小子去了藏地三次,枯木那个老秃驴都不见他,这家伙不死心求到了我师叔宝爷,宝爷就给我打了电话,让咱们‘集古斋’接这单生意。” 罗汉法相,高枫真是看不出,黑不溜秋的段刚哪里像什么罗汉! 几个人边吃边聊,高枫刚喝了一杯啤酒,就听见电话响了,接起来一看是松二爷的号码:“小高啊,地址我给你打听出来了,那个老牧民叫嘉措,今年大概是六十多岁了吧,他当年是住在日喀则的萨嘎县,我朋友那里有一张当年和他的合影,我让人扫描了,你发个电子邮箱号码给我,我让我家大小子把照片发给你。” “松二爷,多谢了!” “我是你老哥哥不?当我是哥哥,就甭说谢不谢的!” 挂了电话,高枫冲着杨毅道:“把猛禽钥匙还我,我要去西蕃省的萨嘎县出差。” 杨毅一听立刻眼睛一亮:“我陪你一块去。” 高枫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不屑的道:“就你那小身板,高原反应就能要了你的命,老老实实给我看店吧。” 段刚笑道:“巧了,枯木大活佛驻锡的寺庙就在萨嘎县,高老大,我陪你去,正好咱一趟就把事儿给办了。” 高枫点了点头,杨毅不满的道:“瞧不起人?” 段刚挽起袖子,露出铁一般坚硬的肱二头肌示威,杨毅撇撇嘴表示不屑,同时不情不愿的接过来那把大众高尔夫的车钥匙。 吃过午饭,高枫把林娇送回了马自达的四s店,同时把自己的猛禽开到汽配城,装上了导航仪,又询问了几个曾经自驾进藏地的老司机,请他们帮忙给开了个单子。高枫按图索骥,紧锣密鼓的张罗起来,买了背包、腰包、帐篷、强光手电、防水火柴……林林总总有几十样。 办完这点事儿,又跑到药店,买来了必备的速效救心丸、高原定、阿莫西林、泰诺……又是一大包十多种药物。在高原地带,普通的感冒很容易引起严重的肺气肿,那是会死人的,一点都马虎不得! 看看太阳即将下山,高枫开着车急急忙忙的赶到了派出所办理了边防证。此时已经太阳偏西,高枫忙活了整整一下午才算把准备工作办妥。 现在通往藏地的公路已经修的非常好了,如果是普通游客去拉萨旅游,应该说没有太大的风险,不过高枫是前往边境的萨嘎县,从拉萨到萨嘎的路况极差,而且出了拉萨之后地广人稀几乎就没有商店里,如果东西准备不全,到时候有钱都不见得能买的到东西。 在半路上高枫接到了快递公司的电话,说自己订购的弓箭已经送到了,高枫不由得赞叹现在物流业的发达,昨天晚上订购的东西,第二天下午就给送来了。 从洛水到萨嘎,这一路上千里迢迢,尤其是进藏之后,从拉萨到萨嘎之间的这一段,很多地方还是荒山野岭。带上马修斯怪兽的狩猎弓,显然安全的多。凭借高枫从成吉思汗苏鲁锭上获得的弯弓射雕的本领,不论遭遇了野兽,还是遇见了歹徒,都能对付一阵子。 马修斯怪兽配上三犁飞鹰箭头,杀伤力绝对不亚于手枪! 高枫开着车往家里赶,刚到家门口,手机显示接到了电子邮件,打开一看是一张扫描的老照片,上面一个穿着中山装的汉人应该是松二爷的朋友,另外一个穿藏袍咧嘴笑的就应该是那个老牧人嘉措了。 照片是三十多年前照的,那个时候的嘉措还是个年轻人,从照片上看人长的极为憨厚朴实,应该不是那种使奸耍滑之辈。 只不过时隔三十多年,这个嘉措老人是否还住在萨嘎县已经是很不确定的事情,更何况,他已经六十多岁了,是否还在人世都是一个问题。高枫不能确定,自己此行是否会有收获。 高枫唯一确定的是,如果自己不去一趟,亲自寻找一下这块手表的秘密,自己肯定会心有不甘。 ------------ 第一百四十五章 西京美食 早上六点,高枫和段刚汇合,俩人在路边一家百年历史的小店喝了碗浓香的驴肉汤,然后在高速口加满油。 猛禽上了高速,六点二升的澎湃动力总算是有了用武之地,从洛水向西不久,就是险要的函谷关,当年关东六国联手攻打秦国,死活就是攻不破函谷关,而秦国能够统一六国,凭借函谷关的险要,进可攻退可守占尽了地利优势。 从九朝古都洛水到十三朝古都西京,距离只有三百八十六公里,高枫开着车一路狂奔,三个半小时之后就赶到了西京市。 “秦州自古帝王都”公元前十二世纪,周文王在这里建立丰京、镐京两京,从此,西安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达一千二百多年)先后有21个王朝和政权建都于此,中国历史上的鼎盛时代周、秦、汉、隋、唐均建都西安。汉唐时期,西安是中国对外交流的中心,是世界上最早超过百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汉长安城是鼎盛时期罗马城的六倍大,隋唐长安城是中国古代乃至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都城,在其发展的极盛阶段,一直充当着世界中心的地位,吸引了大批的外国使节与朝拜者的到来,“西罗马,东长安”是其在世界古代历史地位中的写照,朝鲜古都以及日本的奈良、京都等城市都是严格按照唐朝京师长安的建制规划。 西京也是千年帝都,古玩极为丰富,高枫和段刚既然来了,自然不打算轻易错过,俩人在路上就研究过了,这一路俩人每到一个重要的地区都要考察一下当地的文物市场。反正去萨嘎找枯木大活佛开光和寻找老牧人嘉措,都是急不来的事情。 西京小吃在中原和西北享有盛名,尤其是牛羊肉泡馍更是一绝。高枫和段刚俩人都是吃货,来的路上段刚就一直用手机上网查西京的名吃。 “去端履门吃老孙家的羊肉泡馍吧?百年老店信的过!” 高枫开着车进了西京城区,在车流中缓缓穿行。 段刚摇头:“我和西京的网友聊过了,他们说老孙家名声大,赚的是外地游客的钱,真正的本地人最喜欢吃的还是葫芦头泡馍,西京名气最大的店叫做‘春发生’,不过当地网友说铁塔寺的葫芦头泡馍比‘春发生’的还正宗,味道也更好,而且那里离古玩市场也近。咱们中午吃完饭,把车停在宾馆的停车场,步行就可以去古玩市场了。” 当地人的话,自然是更可信一些,高枫按照导航仪的引领,将车开到了铁塔寺附近,找了一家连锁的快捷酒店,将车开了进去。在服务台登记完毕,将行礼放到房间里,高枫和段刚兴冲冲的走向铁塔寺路。 铁塔寺路,这条路的名字简直是太扯了,高枫和段刚走了半天,既不见寺又不见塔,俩人怀疑自己走错了路。找到路边卖香烟的老人问了问,确定无疑这里就是铁塔寺。 “小伙子,这里原本是有一座铁塔的,民国的时候就给拆了。听你们口音是外地人吧?到了咱们铁塔寺街,咋能不吃葫芦头泡馍呢?咱西京人有句俗语‘提起葫芦头,满嘴涎水流’,前面不远那家就是最正宗的!” 高枫不禁莞尔,这老爷子看来也是个老饕。既然当地人说好,那味道肯定错不了! 按照卖烟的老爷子的指点,高枫和段刚很快就找到了那家卖葫芦头泡馍的小店,店面不大生意却极为红火,连门口都摆满了桌子。人群川流不息,每个人都吃的满头大汗,脸上却是一副爽极了的神情。 一般到自己不熟悉的店里吃饭,看看大家都点什么,自己也点什么,肯定错不了。高枫见大家点的最多是尖椒炒肥肠、椒盐排骨,随即也点了这两道菜,要了两碗葫芦头泡馍,又点了半斤装的西凤酒。 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点着两道菜肯定是有道理的! 尖椒脆而不生,肥肠香而不腻,入口绵软又不乏筋道,这盘普通的尖椒炒大肠真是色香味俱佳! 椒盐排骨那就更是绝了,排骨是裹着面包糠下锅炸的,炸完之后洒了椒盐,用料和做法看似和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吃起来却有天渊之别。排骨表面酥脆而里面的肉质则鲜嫩无比,咬开来里面是浓浓的汁水,鲜味几乎把整个口腔都给包裹了起来。高枫一边吃一边赞叹,最后忍不住跑到厨房门口想偷学。厨师倒也不藏私,看见高枫探头探脑的也没生气,继续操作。高枫看到,这里的排骨是放在一个巨大的铝盘里,厨师拿起来不停的在盘里摔,这可是力气活,只见大师傅挥汗如雨。另外一个厨师则把事先摔好的排骨斩成段,然后裹上厚厚的水淀粉放进锅里煮。煮到八成熟之后,才裹上面包糠下锅炸。 看罢,高枫不得不承认,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排骨经过反复的摔打之后,外表还保持完好,里面的肉丝已经被摔的松软了,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持里面的肉汁不流失。再经过炸制之后,才能做到外表酥脆里面绵软多汁。 只要肯下这样的功夫,再普通的食材也能烹制出顶尖的美食! 两道菜的味道已经这么好了,那作为小店的招牌的葫芦头泡馍,肯定不会令人失望。服务员拿来了白色面饼和一个大碗,高枫和段刚学着别人的样子把面饼掰开放在碗里。在洛水,也有很多卖泡馍的店,不过那里都不需要客人自己掰面饼,而是用机器来切。高枫和段刚三下两下把饼给掰开,丢在了大碗里。 “小伙子,这样可不行啊!这饼啊,得细细的掰,每一块都要指头肚大小,这样的话,才能充分吸收汤汁的味道,像你们这样大卸八块,饼是烩不熟的,到时候外面熟了里面还有股生面味道。知道的,是你们外地人不会吃,不知道的,还以为咱西京的葫芦头泡馍徒有虚名呢!” 高枫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是刚才那个卖烟的老爷子。老头亲自示范,每一块饼都是指头肚大小,极为均匀。高枫点头称谢,学着老爷子的样子掰面饼。一张饼,足足掰了半个钟头,但是看看周围人都是专心致志,高枫也觉得这样做肯定是值得的。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老经验,必然有它的道理。 在感觉到手指头有些发麻的时候,一张饼总算是掰好了,服务员将碗收走送进了厨房。段刚看见墙上摆着一个神像,好奇的问道:“老爷子,这供的是什么神仙?” 老头笑着道:“这是药王孙真人!咱吃的这个葫芦头泡馍,就是他老人家发明的……唐朝的时候,孙思邈在西京一家专卖猪杂碎的小店里偶吃“煎白肠”端起碗刚吃几口,便觉得有一股骚腥味直冲鼻端,嘴里油腻腻的,很不是滋味,问及店主,才知是制作无方。孙思邈向店主说道:‘肠属金,金生水,故有降火、治消渴之功。肚属土,居中,为补中益气、养身之本。物虽好,但调制不当,也是枉然矣。’于是,他从随身携带的药葫芦里取出西大香、上元桂、汉阴椒等芳香健胃且能解腥去腻之药物,连同药葫芦一起赠给店主。店主将这些香料药物放入锅中,果然香气四溢,其味大增。这家小店从此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店家不忘医圣指点之恩,将药葫芦悬挂门首,并将所卖‘煎白肠’改名为‘葫芦头’……小伙子,这葫芦头泡馍可是好东西,又管饱又养身治病,多吃点吧!” 老人口才颇好侃侃而谈,将这民间小吃赋予了几分神秘色彩。 高枫最近在史籍上很是下了一番功夫,连生僻的《孙真人丹经》都详细的看了几遍。现在听了老人的话,觉得孙思邈真是够神的,吃饭能吃出流传千古的美食,炼丹的时候居然发明了火药。《孙真人丹经》上记载,孙思邈用硝石、硫磺、木炭炼丹,看的高枫一阵阵的恶寒,这老道士没被炸死,肯定是行医多年积了大德了! 一段传说令看似普通的葫芦头泡馍蒙上了神秘色彩,等到服务员将大碗再次端上来的时候,高枫和段刚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用勺子舀了一口汤,鲜香可口略微带着一点点的中药香气,这种药味儿恰好可以中和掉大肠的油腻,又能再次提香。掰成指头肚大小的面饼,被汤汁浸泡,既不失筋道又软糯适口,配上红艳艳的辣椒和湛清碧绿的小葱。高枫的评价就只有一个字……美! 高枫和段刚,最近的胃口都被白宝给养的极为刁钻,普通的食物都觉得难以下咽,今天来到西京,却被这小店的食物深深的吸引。 吃完饭,高枫和段刚满意的打着饱嗝,晃晃悠悠的回到了宾馆。借着西凤酒的微醺,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睡醒之后精神一振。 别说,这葫芦头泡馍还真有提振精神的效果,起码高枫和段刚是这么认为的。 “走,文物市场转转去!” 高枫大声的招呼道。 ------------ 第一百四十六章 找后账 “贼秃,走啦!中午吃的太多,出去转转消消食。” 高枫吆喝着段刚,却见段刚揉揉惺忪的睡眼一摆手:“别闹,再睡会儿。” 说罢,拽着毛毯把脑袋裹了起来把自己包成了粽子。 高枫无奈,怒骂一句:“贪吃贪睡不干活,不可教也!” 段刚从毛毯中伸出右手,中指高高竖立:“你就是买头驴,也得喂喂草料让它歇口气吧?我做梦的时候喜欢打拳,误伤就不好意思了。” 说罢,这货居然闭着眼睛,后背贴着床板有模有样的打了一套罗汉拳,拳拳带着风声,有几拳干脆是贴着高枫的小腹过去的,如果再偏一点就砸上去了。更可气的是,这货一边打拳一边打呼噜,拳脚虎虎生风鼾声如雷。 操蛋啊,曹操做梦拔剑杀人的时候都没这么逼真!不过这家伙后背不离床板,拳脚的劲道依然极大,这不明白这货是怎么发力的!少林功夫果然是博大精深啊,如果真的动起手来,高枫估计自己挨揍的可能性极大。高枫获得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被一种神秘的力量伐毛洗髓,现在力气不比段刚小甚至犹有过之,而且还精通摔跤,但是真要打起来估计还没搂住段刚,已经被这货一拳打飞出去了,根本就没有贴身肉搏的机会。 草原蛮族的摔跤术,怎么可能打得过少林拳?除非是再给高枫一张复合弓,看看这货的金钟罩能不能挡住合金箭头! 高枫意淫了一下一箭射爆段刚的小弟弟,充分的发挥了一下精神胜利法,然后得意的哈哈大笑两声出了门,段刚躺在床上鼾声雷动,这下听起来像是真睡着了,两支胳膊无力的垂在了床边。 这几天水善、段刚、杨毅这几个死党一边盯着店里的装修,一边筹备网站,还要监督工人给龙门石窟加工的木制栏杆,确实是太过于辛苦了。段刚的眼睛都快熬成了桃子,是得让他歇会儿。 下了楼,高枫按图索骥信步走向八仙庵古玩市场,从宾馆到古玩市场直线距离不足两公里,晃晃悠悠散步也不过是半个小时的路程。 隔着老远,就能听见八仙庵古玩市场人声鼎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香火的味道。今天是阴历十五,是善男信女进香的日子。刚走到市场门口,几个大妈就围拢过来,向高枫兜售红绳和香烛,最长的高香竟然超过了两米长。 高枫从大妈们的围追堵截中逃了出来,进到古玩市场里面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即使在梦境中穿越民国和北魏,面对全副武装的日军和柔然骑兵的时候,高枫也没这么狼狈过,充分证明了中国大妈们史书记载,西京的八仙庵始建于宋朝。这里原本是唐朝坊市故址,庵前竖有“长安酒肆”石碑,旁边刻“吕纯阳先生遇汉钟离先生成道处”据《列仙传》载:钟离祖师于长安酒肆,感悟吕洞宾,“黄梁梦觉”度其成仙,后人为纪念吕祖师于此立祠祀之。据八仙宫碑石记载,宋时在此地下常闻隐隐雷鸣之声,百姓建雷神庙镇之,后有人于雷神庙看见八个穿戴古怪的异人游宴于此,认为是八仙显化,遂建八仙庙祀之,称八仙庵。清光绪二十六年,慈禧老佛爷被端郡王载漪等满洲亲贵忽悠,一道伪造的各国要求慈禧归政光绪的文告,把慈禧气的发了疯,老佛爷下诏命令清军和义和团攻打使馆和教堂,同时命令全**民百姓一起杀洋人,只要是洋人不分良莠统统杀死。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十多万义和团和数万清军攻打了一个多月,只有区区四百人守卫的使馆硬是打不下来。老佛爷向全世界宣战,列强也就不客气了,八国联军坐着火轮船从大沽口登陆杀进中国,一路上势如破竹没几天就打进了燕京城,慈禧太后、光绪皇帝西逃西京,到了西京城郊外暂时驻跸八仙庵,慈禧为八仙庵颁赐“玉清之道”匾额,并敕封为“建万寿八仙宫”从此八仙庵亦叫八仙宫。 西京是中国建都时间最长的古都,这里的文物市场的规模也只有燕京可比,甚至超过了以文物古迹丰富而闻名天下的洛水城。高枫不禁心里发痒,到了这里凭借手表断代的功夫,不淘换来几件宝贝,那真是入宝山而空返,对得起谁来? 的战斗力远胜异族武装。 和洛水的白马寺古玩市场大致相同,八仙庵古玩市场也更像是一个盛大的民俗庙会,外面一排排的地摊上卖什么的都有。吹糖人、捏泥塑、古彩戏法、葫芦丝演奏的,各种民间技艺应有尽有。当地人拖家带口,小孩子骑在父亲脖子上,一家人兴高采烈的闲逛。再往里面一点,就是卖各种旧书和古玩的摊子,看起来也算是古色古香,但是天知道有几件是真的。以高枫的经验判断,往往一个摊子上百了几百件,都不见得有一件是老东西。 西京城造假的功夫,也不亚于洛水城啊!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千年的古都自然要吃古玩了,这造假也算是吃当地资源的一种变通的方式,倒也不足为奇。 绕了几排摊子,高枫都没看见一件值得下手的物件儿,倒不是说高枫自己鉴定古玩的水平有多高,而是连续看见几件东西都觉得像真的,但是手表却丝毫没有反应,这就证明这东西是毫无收藏价值的新仿品。 偌大的八仙庵古玩市场,名震天下的西京城,不会就这么不堪入目吧?一件儿好东西都没有?高枫很是不甘心。 转念一想,这岂不是说明西京的古玩行水平极高,轻易不会打眼,不会让好东西白白的漏出来,便宜了别人! “小伙子,看看我的东西呗!” 一个身材矮小滚瓜溜圆的胖子,笑盈盈的叫住了高枫。 高枫瞅了一眼他的摊子上,都是些破旧的古书,最多的就是连环画,记得高枫小时候家里就有好几箱子,成套的《杨家将》、《岳飞传》最古老的是一本文革时期的小人书,内容是盗拓大骂孔老二,书里的大盗柳下拓成了正面人物,而孔夫子则被刻画的极为猥琐。这本书,如果流传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属于毁三观的东西。 在高枫上初中的时候,家里拆了老房子建了现在的这套两层小楼,这些连环画都按废纸价格给卖了。后来高枫想起来就悔的肝疼,成套的连环画现在也成了古玩市场的新宠,一套价格起码都在千元以上,而那些比较罕见的更是能卖到上万元一套。 看见高枫随意的翻了翻连环画,脸上一直似笑非笑,胖子摊主神秘兮兮的道:“小伙子,一看你就是行家。今天转了半天没淘换到中意的东西?” 高枫随口敷衍道:“随便过来看看。” 胖子故作神秘的东张西望,然后从摊子下面的箱子里取出一副发黄的画轴:“小兄弟,我这有件宝贝,看你是行家,才拿出来给你瞧瞧。” 高枫哭笑不得,这种事儿自己遇见的太多了,“集古斋”就开在龙门风景区,这里到处都是吃这一路饭的骗子。专门找那些“棒槌”下手,兜售那些分文不值的低仿品。上次在白马寺古玩市场,绰号叫做“狐狸”的胡忠利也是拿自己当棒槌,想忽悠自己买一尊新仿的青铜鼎,这次又遇上同样的事情了,难道自己长的真很像“棒槌”吗?还是自己命里招骗子? “这是齐白石的真迹,一般人我不给看!谁让我看小兄弟你顺眼呢,人不就是求个眼缘嘛!” 胖子诡秘的打开了画轴的一角,露出半只水墨画的虾米,然后飞快的又合拢起来。 尽管只看了一眼,高枫就觉得想哭,这家伙哪里是在骗自己,分明是在砸齐白石老人的招牌啊! 高枫在梦境中曾经到了清末,在街上偶遇了尚未成名的齐白石,从白石老人那里买过他十幅真迹,后来给埋到了京郊的中官坟。等高枫梦醒回到二十一世纪,打算到燕京城去挖宝,结果悲催的发现,中官坟早已没有了,改名叫做中关村,成了全国的电脑集散地,而埋宝的地方,上面则耸立了一栋二十五层的大厦。 白石先生的画,意境高远用墨更是浓淡适宜,而这幅画很显然是仿品,而且仿的极为拙劣,虾子身上的墨迹黑漆漆一片,水草也是如此。旁边提的字就更没法看了,就是一堆墨疙瘩而已,看着像挤出一堆的蝌蚪,用书法界的行话来说,这是有肉没骨头的“墨猪”高枫嘴角挑起一丝不屑的冷笑,随即就恢复了平静。鱼有鱼路虾有虾路,甭管怎么说,人家也是混饭吃的一门生意,虽然看起来有些下作,但是也没必要当面揭穿断人家的生路。 “我看出来了,您是个玩家啊!我这点把戏在您面前算是献丑了!您等着,拿件真东西请您给掌眼!” 胖子摊主见高枫的表情,知道那种低仿品蒙不住他,恭恭敬敬的从摊子下的箱子里又拿出一幅画,称呼也变成了“您”而不是故作亲热的“小兄弟”在古玩行里,一般将那种屁也不懂又自以为是的家伙称为“棒槌”这种人是人人得而诛之,行里有句名言叫做“见鳖不逮三分罪”遇见棒槌不狠狠的宰一刀,同行都会看不起你。而那些眼光毒辣久经沙场的人,则被称为“玩家”或者是“古玩虫”这种人轻易不会下手买东西,但是只要出手必有斩获,行内的卖家对这种人是又敬又怕又不敢得罪。在古玩市场,如果听见卖家对某个买家说“您老是个虫儿”外行人如果不懂的话,还以为是卖家在骂人,其实那绝对是一种尊称。 “于大胡子的画,这东西能入您老的眼不能?” 于右任先生少年成名,早年考秀才就是第一名,后来参加陕西省岁试又是第一名,被陕西学政称为“西北奇才”庚子过国变之后,于右任痛感满清的**和无能,毅然投笔从戎参加了革命党,立志要推翻满清恢复汉家河山。 辛亥革命成功之后,于右任长期担任陕西省主席,因为他一副雪白的美髯,被人称为“于大胡子”在近代名人书画中,于右任和康有为的存世作品是最多的,康有为是因为是名人,书法才得以留存,其实他的书画造诣真的是不值一哂,而于右任的书法则是独树一帜非常有独到之处。他的书法作品,碑帖兼容。其草书起笔收笔以简驭繁,以平架奇,绵里藏针,直入平出而意态万千,大气磅礴而又不失儒雅蕴籍之风。 于右任的书法雄豪婉丽,冲淡清奇,于先生到了晚年,他的草书更进入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字字奇险,绝无雷同。在他的笔下,将草书熔章草、今草、狂草于一炉,时呈平稳拖长之形,时而作险绝之势,时而与主题紧相粘连,时而纵放宕出而回环呼应,雄浑奇伟、潇洒脱俗、简洁质朴,给人以仪态万千之感。 于右任先生长期担任陕西省主席,又以书法闻名天下,为人谦和有礼,凡是向他讨要墨宝的,他一概欣然同意,所以存世作品颇多。走在西京城的老街上,那些百年老店大部分的牌匾都是出自于右任老先生的手笔。 市场上于右任先生的书法作品很多,但是他的画还真不多见,而且于右任先生也不以画作闻名,故此市场价格也不算太高。 高枫打开画作,上面画了一匹马,寥寥数笔却颇为传神。高枫在资料上见过最多的是徐悲鸿先生的马,每一匹都极为神俊,而且动感十足带着搏击天云的气势。而这幅画上的那匹马,则有些类似天才儿童的习作,带有三分稚气,但是却很灵动。笔墨间用水墨的枯荣浓淡来表现马匹的活力,那种奔腾驰骋的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偷眼看了一下手表,上面赫然显示是:一九六零年。 高枫这下有些吃不准了,手表能够断代,说明这件画作是有艺术价值的,但是于右任老先生出生于清末,到了一九六零年已经是八十九岁高龄的耄耋老人了,而这幅画作童趣盎然,怎么看都不像是老人的作品。 更要命是,这幅画上虽然署名是:髯翁。但是却没有题跋和印章,这就很难判断是否是真迹了。 “这东西错不了,如果您买错了直接拿回来!” 胖子卖家笑容可掬的道。 高枫淡然一笑:“咱这行还兴找后账的?您是真拿我当棒槌了?” 胖子卖家顿时心中一惊,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但懂得古玩行的规矩,而且连宰“棒槌”都门儿清,看样子没准还真是个玩家,想蒙他恐怕不容易。 看到胖子迟疑的眼神,高枫从口袋里掏出了名片递了过去,胖子顿时抽了自己一个嘴巴:“瞧我这狗眼啊,没看出您是同行!您这么年轻就开古玩店,后生可畏啊!” 高枫笑着道:“几个长辈提携,我是瞎闹着玩的。” 话说的非常谦和,但是里面的意思却极为清楚,能被长辈提携,那说明是名家子弟,有根有泮的古玩世家! 古玩行是最讲出身门第和传承的行当,名家子弟因为自幼受到熏陶,见的宝贝多自然眼界比常人开阔,哪怕是天资差了些,后天也能培养。而一般人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就算是天赋异禀,但是自小就没见过好东西,水平也难以提升。白涛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这家伙对古玩没有半点的兴趣爱好,但是依然能从白马寺古玩市场淘到北魏的歌舞伎俑,这就是因为家学渊源,从小见的多。 胖子肃然起敬,再也不敢小视高枫,尴尬的笑着从高枫手中拿走了画轴:“这东西是我前一阵子收的,估摸我是打了眼,给您看看没别的意思,就是让您帮着掌眼,我可没半点想蒙您的意思。” 高枫估计,胖子也闹不清这东西的真假,怕砸在手里,索性找个半懂不懂的人给卖了,起码不亏本。 高枫脑子里突然灵机一闪,古玩行的老人凭借的是多年的经验,眼光毒辣但是见识却不够宽广。这是因为人一辈子能见过的东西也就那么多,但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虽然研究事物没有老一辈的人那么深入,但是见识的宽广却远远的超过老一代的人。 这幅画既然被手表断代了,起码是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哪怕是别人假托于右任的名头画的,那个画家也应该是水平不凡。如果真是个少年天才的话,没准他成年之后就是名满天下的大画家。 高枫打开手机连上网络,输入了于右任、书画、晚年等几个关键字,看了几眼之后心里就大致有了数。 网络真是好东西啊! “老板,这东西还不错,你开个价儿吧。” 高枫平淡的道。 古玩行里,比的不光是眼力而且还有耐心,如果买家急吼吼的要掏钱,那就别怪卖家漫天要价了。 “两万?没跟您胡要吧?” 胖子听高枫的语气,觉得有戏,就按照自己收货价格加了个零。 高枫淡淡的一笑:“是您说错了,还是我听错了?两万,您留着自己玩吧。” “您说,您说个价儿?” 高枫想了想:“五千。” “五千太少了,我这有本儿管着呢,都不够本啊!您再添点,我让让,咱们这买卖就成了!” “就五千,多一分我都不要。” 胖子想了想道:“您拿走,就当咱交了朋友!” 高枫从怀里掏出一叠钞票,数了五十张递过去,胖子取出验钞机把钱塞进去,哗哗声过后,胖子喜滋滋的拿起画轴:“这是您的啦!” 说罢,他把钱装进口袋:“这是我的啦!”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中年人冲过来,劈手薅住胖子的手,怒吼一声:“骗子,还我的钱!” ------------ 第一百四十七章 无巧不成书 “你懂不懂规矩,古玩行就不兴找后账的!” 胖子摊主被薅住了脖领子,憋的脸通红。 中年男子皮肤白皙光滑,略略有些发福,第一眼看上去大概是三十六七,但是他皮肤虽然油光水滑但是已经有些松弛,感觉又像四十六七,很难判断他的真实年龄。他的个子不低,一米八应该还冒个头,身材也算魁梧,这是脸型过于柔和,长相很和谐。这种人男生女相,在相书上属于官相。他给人的感觉也确实如此,应该是个国企领导或者是政府里不大不小的干部。 “方局长,方局长!您这是干什么啊?来,抽根烟!” 隔壁的摊位有人认识这个中年男子,谄媚的掏出烟,想要充当和事佬,但是这个方局长连看都不看他。 这个方局长留着一个无比奸诈的大背头,头发梳的油光水滑,跳蚤上去都能跌个跟头,说话的时候,手表从袖子里不经意的露了出来,闪闪发光,皮鞋更是锃亮能当镜子照。他的样子倒有几分神似香港老电影里的著名反派——曹查理。 方局长掐着胖子的脖子不松手,冷冷的道:“当骗子还当出道理来了?甭管是哪一行,坑蒙拐骗都是犯法的!说吧,这事儿你打算怎么解决,识相点把这幅假画拿走退钱,如果不识相的话,牢饭有的你吃!” 这话听起来似乎也有些道理,但是高枫在一旁已经听不下去了,买卖古玩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而且这个东西往往没有固定的标准。曾经有一副画,南方和北方两个国宝级的大师,一个断定是真迹,一个断定是赝品,双方吵的不可开交。 在没有明确鉴定标准之前,将任何一件古玩轻易的认定是赝品都是不可取的做法。而且古玩行买东西出门之后概不认账,甭管是打眼还是捡漏,买卖双方都必须认可这个后果。如果每个人捡漏的时候都沾沾自喜躲在被窝里偷着乐,打眼了就找回去退货,这世上还有卖家吗?反过来说,如果每个卖家一旦发现自己卖亏了,就能追过去把货物再拿回来,谁还肯买东西? 尽管高枫和胖子摊子素昧平生,而且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但是毕竟是同行。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都遵循着相同的规则,古玩行才能绵延至今,即使这规则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在没有更好的规则出现之前,大家还是必须要遵守。 “干什么,撒手!” 几个摊主从旁边的摊子冲过来,愤愤不平的道:“有话好好说,动手算什么事儿?” 方局长见众怒难犯,才松开手,胖子摊子的脸都憋青了,半天都喘不过来气。 胖子气的脸上肥肉乱抖,但是又得罪不起那个方局长,满肚子的邪火却不敢发作,只能悻悻的道:“你凭什么说我卖的东西是假的?” 方局长冷冷的道:“不见棺材不掉泪是吧?小韩,过来!” 从方局长身后闪出一个年轻人,他缓缓的展开了画轴。高枫看了一眼,上面画的是荷花鹭鸶图,荷花正在盛开,鹭鸶则低头垂首像是在水中觅食。看看纸张颜色发黄,这种黄色是历经岁月自然形成的,没有那种刻意做旧的违和感。 一本正经的道:“这幅画用的纸是老的,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清中期的。” 胖子顿时来了精神:“对啊,这幅沈诠的《荷花鹭鸶图》本来就是清早期的作品,沈诠就是雍正时期的人,这哪点不对了?” 小韩淡淡的一笑:“沈诠的画风清雅诡异,他画的荷花多半是残荷,荷梗孤直荷叶凋零,看似如吊靴鬼带帽,他画的鹭鸶双腿如铁线冷眼蔑世人。您这幅画,匠气十足且不说,荷花红艳鹭鸶肥胖如鸭,一派的喜气洋洋,这根本就是出自那种画吉祥图案的匠人之手。” 胖子听的暗暗心惊,但是依然强辩道:“人的风格是会变的,早年画风雄厚的晚年变得险峻的画家,比比皆是。就凭这个,你就说画是假的,也太牵强了吧!” 高枫觉得俩人说的都不无道理,自己刚从胖子手里淘换来了一幅于右任先生是画作,当时自己觉得画的像天才儿童的习作,但是从网上搜了一下资料,老先生晚年的时候返璞归真画作童趣盎然,尽显老顽童的天真与活泼。而著名的现代书法大家舒同,晚年写的字就是童体,粗看起来像小儿涂鸦细细品咂却灵动异常。 书画鉴定是文物鉴定中最难的一项,从画风上和艺术造诣只能是大致判断,但是一个人的风格是会变的,艺术造诣也有个渐进的过程,而且还会因为画家本人作画时候的心情以及身体状况的影响。人不是机器,不可能保证每张画都是同样的水准。 所以书画基本上要靠图跋、印章来断定真伪,只有确定是流传有序的才能被认定为是真迹。 比如高枫五千元买来的这幅于右任的《奔马图》虽然手表已经认定是有相当艺术价值的作品,但是因为缺乏图章题跋来印证,即使高枫拿到拍卖市场,也卖不出个好价钱。 单凭画风断定真伪,这种方法确实是过于主观。但是话又说回来,沈诠也算是清中期嘉定画派的著名画家了,就算他状态再不好的时候,也不至于画出的画匠气十足,没有一丝灵气。但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画作上的题跋和图章看起来倒像是真的。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这个二十多岁的小韩,鉴定画作的能力也是有一套的,说起来头头是道。 小韩见胖子摊主狡辩,冷笑道:“非得让我说出点不好听的?你这幅画是用不值钱的老画揭裱的!你自己看看画心用的是什么纸!” 中国人自古就喜欢凑热闹,只要聚拢几个人马上就会围的里三层外三层。凡是喜欢逛文物市场的,都是古玩字画的爱好者,大部分人只要不牵涉自身利益的时候,都还具备起码的审美能力。大家都觉得这幅画确实有问题,但是从纸张上又看不出造假的痕迹,而且旁边的题跋、印章显示出这幅画流传有序,众人都不敢信口开河生怕说错了,被人揪住小辫子当场打脸。 就在众人疑惑之中的时候,小韩点破了迷局,众人才恍然大悟。 “揭层倒装棺材?” 一幅画,鉴定是真的不容易,如果断定是假的却不难,只要符合几个标准,就可以万分笃定的说它是赝品,比如,纸张! “各位请看,这画心中的纸是什么纸?” 众人仔细辨认,几个浸**画收藏多年的老玩家脱口而出:“乾隆撒金发笺?这可是好东西啊!” 最近这些年,用老纸老墨老绢做假,成了书画收藏界的毒瘤,也客观上造成了这些老纸老墨价格飞涨,在四年前保利拍卖中,一打乾隆撒金发笺卖了六万元的高价。花这么多钱买几张老纸,用途就可想而知了。 小韩笑道:“沈诠生在康熙年间,死在雍正时期,他怎么可能用乾隆撒金发笺作画?” 这一下算是证据确凿,胖子卖的是赝品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方局长气哼哼的道:“廖胖子,我花了八万,你就给我一幅假画,你也太缺德了!” 围观的众人也随声附和,这些人大部分都是逛古玩市场的买家,基本上都是十次买东西九次打眼,所以对造假的人深恶痛绝。 高枫能够理解大家的想法,他本人对造假也恨痛恨,所以“集古斋”开业伊始,就把所有的仿品都清晰的标注。但是这不等于说,古玩行可以找后账,这个头一开,今后所有买家都可以拿着或真或假的鉴定证书,堂而皇之的要求退货,甚至可以买了真品倒换成赝品来退货。 长此以往,古玩行真的就干到头了。 众人都在夸赞小韩的眼力好,他也有些沾沾自喜,但是嘴上还在谦虚,突然从人群里挤出一个老人,二话不说,劈面就给了小韩一个响亮的耳光。 方局长怒不可遏:“你疯了?你凭什么打人!” 老人厉声道:“凭什么?凭我是他爹!” 高枫看见这个气的浑身发抖的老人,觉得很面熟,想了片刻之后恍然大悟,他不是西夏省博物馆的馆长韩老嘛!上次高枫卖柴窑印盒的时候,韩老和白君山老爷子、松二爷争的面红耳赤,一辈子的老朋友了,差点就当众翻脸。 小韩捂着脸,委屈的道:“我怎么了?你就打我?” 韩老咬牙切齿的道:“我教你的那点能耐,就是让你在人前显摆的?你小子可以啊,学会砸别人饭碗了?你不要脸,老子还要脸呢!我问问你,这古玩行什么时候能找后账了?” 小韩哭丧着脸道:“那可是我们单位领导啊!” 韩老听罢,更是火上浇油,飞起一脚就踹到儿子屁股上:“领导和你说一句,你当圣旨,老子教育了你二十多年,你当放屁啊?” 高枫对韩老的印象不错,虽然这老爷子也有看见好东西迈不开腿的毛病,但是要不是韩老,自己也不可能亲眼看见《吉祥遍至口和本续》的真迹。再说了,韩老毕竟是白君山老爷子的朋友,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把老头气出个好歹来,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 “韩馆长,真巧啊!” 高枫从人群里出来,冲着韩老笑了笑。 ------------ 第一百四十八章 韩老转过身看见是高枫,立刻一把拽住他,气哼哼的道:“小高,你怎么来西京了?你来的正好,你是行内人,你来说说,这行里有没有找后账的规矩?我这个儿子真是不能要了!” 高枫笑着道:“韩老说的不错。如果买家打眼可以找后账,如果要是买家捡漏 …… ------------ 第一百四十九章 赌一把运气 一盏清茶,两盘干果,韩老和高枫对坐品茗,老人的心情之复杂难以言表。 韩老就只有一个独子,名叫韩佳乐,像所有的中国父亲一样,韩老对儿子的期望值颇高,自幼就教他鉴定书画古玩,希望有朝一日子承父业成为一名鉴赏家。没想到天不从人愿,韩佳乐在西京大学毕业之后,跟风考了公务员而且还考上了。现在考公务员的难度堪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周围人的一片恭贺之声,韩老却死活都高兴不起来。不爽归不爽,儿大不由爷,韩老也只能默默的帮儿子整理行装送他上路。 前几天,韩老到西京城参加一次文物考古座谈会,期间正好抽空去看看儿子,但是儿子现在给方局长当秘书,整天忙的脚不沾地,只是匆匆和韩老说了几句话就不见了踪影。韩老一个人无聊就跑到八仙庵文物市场来淘宝,顺便拜访几位西京城的同行朋友,不想正好看见儿子小韩。 “我这个儿子啊,真是不让人省心。” 韩老抿了口茶,叹气道。 高枫笑道:“当官不自在,自在不当官。他是领导的秘书,也是身不由己啊。” 韩老冷冷的道:“秘书是一种职业,不是领导的奴才,瞧那兔崽子奴颜婢膝的样子,我看见就恶心!当年我怎么没把他扔尿盆里溺死,也省得出来丢人现眼!这小兔崽子从小也算是在古玩行里泡大的,他会不懂得这行的规矩?小高,你说说,咱古玩行千百年来,哪里有找后账的规矩?这兔崽子为了巴结领导,连祖宗留下来的规矩都不要了!” 高枫给韩老的杯子里添了点茶水,笑着宽慰道:“您老也消消气,火大了伤肝啊。” 韩老不知道牵动了哪根情肠,拍着瘦弱的胸膛咆哮道:“我的心都伤透了,连心都没了,我还要什么肝啊?” 高枫能够理解韩老的冲动,韩佳乐是韩老的独子,老爷子一辈子的希望就放在儿子身上。古玩行的老前辈受传统士大夫文化的熏陶,大部分都是臭脾气,死倔死倔的那种,最看不得那种奴颜婢膝的货色,而且对规矩也极为看重。偏偏韩老亲眼看见儿子在古玩市场上的表现,也难怪韩老气急败坏。 过了片刻,韩老也觉得自己失态,苦笑一声道:“小高,你是不是觉得老头子不可理喻?现在的年轻人各个都考公务员,机关单位里的下属在领导面前,各个都是一副奴才相,你们年轻人是不是都觉得这是挺正常的一件事儿?” 高枫笑道:“年轻人刚到单位,谦虚一点是好事儿。要是都像大爷一样摆谱,那才是不懂事儿呢!” 韩老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小高,你真的觉得年轻人都去考公务员是什么好事儿?大学毕业生是年轻人中的精英,如果精英都不愿意去创造财富,而只愿意当官,试问,这个社会怎么维持下去?” 高枫笑道:“老爷子,您过虑了。” 韩老苦笑了几声:“罢了,罢了。我老了,也管不了他啦,今后的路得他自己走,如果行差踏错走了邪路,那该受罪也是他咎由自取。小高,你怎么到西京来了?” 高枫大致的讲了一下自己的来意,韩老曾经亲自去过萨嘎县,提醒高枫一定要注意,那里的道路可不是一般的难走,而且路上还有猛兽,一定要加十二分的小心。高枫自然是连声道谢。 从洛水到拉萨这一段,自然是不用操心的,现在自驾游去藏地已经成了一股风潮,沿途的道路也修的平坦笔直。高枫有个同学,曾经开着没有丝毫越野能力的东风标致206,就一个人去了拉萨。真正难走的是从拉萨到萨嘎这一段路。 “小高,今天你捡了个漏,五千块买了于右任老先生的真迹,却拿出来换了一幅擦屁股都嫌硬的赝品,你让老头子心里怎么过意的去?我这老东西不能占你们后辈的便宜,这事儿要是传出去,白君山和松老二他们不得朝我脸上吐唾沫……小高,这样,你把手里的那幅赝品给我,我拿一幅于右任亲笔写的中堂和你换,你看如何?” 高枫笑了笑,大方的将那幅赝品《荷花鹭鸶图》取出来摆在桌子上:“韩老,当着真人不说假话。我肯拿于右任的真迹来换,也不全是为了给您儿子解围。我觉得,这幅画恐怕另有乾坤。” 韩老顿时警觉起来,拿起画仔细的揣摩,觉得笔法画风确实是没有值得标榜的地方,从墨色渲染到构图布局,无一处不是匠气十足,应该是确定无疑的伪作。过了片刻,他突然倒吸了口凉气:“这纸好厚啊!莫非……” 高枫笑着接腔:“莫非什么?” “莫非是里面另外藏了一幅画?以伪作掩盖里面的珍品!” 韩老一本正经的道:“小高,你有把握吗?” 换了别人,韩老听了这话肯定是不屑一顾,画中藏画,这种东西大部分都是造假者故弄玄虚,搞的越神秘越容易骗人。但是对高枫,韩老话到嘴边又咽下了。毕竟那个令韩老梦萦魂牵但是却没弄到手的柴窑印盒,就出自高枫之手。再加上白君山和白宝兄弟对高枫也颇为推崇,韩老也就不敢轻易下定论。 高枫摇摇头:“这有什么把握啊?我就是瞎猜的,蒙一下试试,看看运气如何!” 韩老苦笑:“那幅于右任的《奔马图》起码值八万,你拿八万块赌一下运气,好大的手笔!也罢,我带你去个地方,让我看看你小子的运气到底如何。” 高枫哈哈大笑:“反正那幅《奔马图》也是捡漏捡来的,拿来赌一把运气又何妨?” 说完,高枫就觉得有些不对头,跟这些老家伙呆的时间长了,连自己说话都有些老气横秋的,越来越像白宝那副德性了。像白宝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有白宝长的帅,也没他那副装逼装到骨子里的富贵小神仙的悠闲出尘的气质。 东施效颦就太恶心了,高枫顿时一阵恶寒。老子就是老子,一个基因里就镌刻着曾祖父老油锤又刁又狠又小气的刀客性格,血管里流淌着父亲高跃进执拗的坚守原则的血液,内心中藏着母亲董晚晴的宽厚与对生活的热爱。 甭管是刁狠还是执拗,无论是宽厚还是小气,这都是人类正常的性格,好好的人不当,学白宝那副半仙气质,真是脑子有问题了。再说了,白涛曾经对高枫说过,白宝现在的样子可不是天生的,那是吃苦受罪千锤百炼熬出来的,高枫现在好日子刚刚开始,手里刚刚趁几个小钱,正打算拉着几个死党甩开膀子大干一场,没打算把自己变成白宝那种极品装逼犯。 “小高,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你的运气到底如何。” 韩老做事儿雷厉风行,说完话就站起来要走。 高枫陪他一起走出了茶馆门口,俩人再次返回了八仙庵古玩市场。俩人好容易摆脱了一堆推销香烛的大妈们的围追堵截,又陷入了逮“棒槌”的游击队的重重包围之中。高枫终于确信,游击队逮“棒槌”的策略是普遍撒网,自己先后两次在不同的文物市场被当做“棒槌”并不是自己脑门上刻着字,而是这些家伙逢人就骗,根本就不挑不捡。 穿过外面一排排的地摊,走到市场最里面,这里都是挂着招牌的店铺,立马就清净了许多,买家背着手一言不发的看藏品,而卖家也不会轻易打扰。买家如果在某件藏品上驻足的时间超过一分钟,卖家就会热情的从货柜中将东西拿出来。买家这个时候会掏出一元硬币大小的放大镜戴在眼睛上,仔细的辨认。 至于那些熟客和知名的玩家,要么是在二楼单独的房间,要么是卖家送货上门,真正的大买卖很少有在店里做的。 高枫跟随韩老的脚步,走到一家名叫“丹青轩”的装裱店,里面一个骨瘦如柴的老者,正戴着老花镜聚精会神的修复一张古画。 “老戴,你还活着呢?” 韩老笑着打了招呼。 老者头也不抬:“我还凑合活着,你都没死我哪敢去死啊!” “老戴,我千里迢迢从西夏省过来,你连杯茶都没有,太不讲究了吧?” 韩老大大咧咧坐在了主位的藤椅上,敲着空茶杯盖道。 老戴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手中的工具,从桌子下面取出一盒茶叶,没好气的丢给韩老:“热水器里有水,想喝茶自己泡。” 熟不拘礼,看样子韩老和这位干瘦的老戴,关系应该是相当的好。真正的朋友之间,是不需要客气的。 作为晚辈要有晚辈的觉悟,高枫拿起两个茶杯,用热水器中的开水烫了烫,给自己和韩老一人泡了杯茶,又给老戴的大口径保温杯里添了点热水。 韩老喝了一口茶问道:“就你一个人?你家那小子呢?” 老戴气哼哼的摘下老花镜,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咬牙切齿的道:“那兔崽子嫌这行辛苦,不肯干!别提他,提起他就来气……老东西,你是夜猫子进宅没好事儿,说吧,有啥事儿?” 韩老从高枫手中接过来那幅赝品《荷花鹭鸶图》递了过去:“这幅画,给我揭裱一下。” 老戴把老花镜又戴上,看了一眼之后,气的浑身发抖。 ------------ 第一百五十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啪 老戴毫不客气的把《荷花鹭鸶图》扔到了一边,嘴唇哆嗦着道:“这是哪个败家子,拿乾隆洒金发笺来做假画,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韩老从地上把画捡起来,笑呵呵的道:“你老戴也是见过好东西的,一张老纸就值得你气成这个样子?” 老戴不屑的对韩老道:“你的眼睛是被鸡屎给糊了,这样擦屁股都嫌硬的东西也拿到我这里来,也不怕脏了我的屋子!” 韩老变了脸,厉声道:“戴雨亭,老子给你脸了是吧?扔我的东西,你老戴长本事了?不是你这个老东西哭着喊着求我拿藏品给你看的时候了?在老子面前,你装什么世外高人?” 高枫在一旁悠闲的品茶,饶有兴致的看两个老家伙在互相揭短拆烂污。和这些老头们接触久了,就发现他们在外人面前那是云淡风轻的高人气度,一旦这些老家伙凑到了一起,那就是一群老小孩,嘴里更是不干不净,荤的素的上全套。 神仙打架,凡人就别去凑热闹了,作为后辈当有后辈的觉悟,这个时候多嘴是要找倒霉的。老家伙们最喜欢的就是找后辈当出气筒,白涛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这家伙没少因为好心插嘴被他爹揍。但是这家伙没记性,总是忍不住教训,于是就一而再的倒霉。 老戴和韩老吵了足足半个小时,恨不得从三皇五帝时候说起,基本上说的都是被对方挖墙脚弄走自己心爱的藏品,彼此互相揭短喷的口水四溅,就当高枫是透明的。老家伙们的嘴脸,高枫也见得多了,前些日子为了那个柴窑印盒,韩老威逼利诱松二爷编故事煽情,种种丑态不胜枚举。还是白宝说的对,古玩是有魔性的,只要沾上就能令人迷失心智。 俩人吵的忘情,有客户上门看看里面的情景也悄悄的溜走,谁没事儿自找不痛快? 吵架吵到最后,要么是理屈词穷恼羞成怒干脆挽起袖子来真的,要么是沉默不语,俩老头打架是不太可能,只能是气鼓鼓的冷战了。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外人当和事佬,那就只能是比拼谁先开口算谁输。 老小孩老小孩,人老了性格就会像孩子。到了此时,高枫只能是主动出来打破僵局了。 “二位,渴了吧?要不要喝口茶?” 高枫恭恭敬敬的给两老一人倒了杯茶。 韩老看来是真渴了,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笑着对高枫道:“小子,老子为了你的事儿,半辈子的交情都不要了。今后要是有好东西,得先让我过过眼。” 高枫点头如小鸡吃米:“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听到“好东西”三个字,老戴的老眼也不昏花了,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上,下打量了高枫许久,皱眉道:“这么个小毛孩,能有什么好东西?” 高枫苦笑,好歹自己也二十四了,但是和这些老帮子在一起,总被当做小屁孩,这感觉真不好。 韩老用鄙夷的眼神扫视了老戴:“戴雨亭,你这老东西就是狗眼看人低。还记得前几天,你生意都不做了,千里迢迢的跑到洛水,看见白君山的柴窑印盒,你的眼珠子都快滴血了,你忘记了?” “那和他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实话告诉你,那宝贝就是这位高兄弟让给白君山的!” 老戴惊的老花镜差点掉地上,怔怔的楞了许久才笑容可掬的道:“小兄弟,我这里有上好的君山银针,你等着。” 说罢,从里屋的冰箱里取出冷冻着的茶叶,浓浓的泡了一杯递给高枫,果然是根根湛清碧绿,袅袅热气中透着一阵幽香。 韩老笑道:“你这老家伙,有好茶也不早点拿出来。老子给你看过那么多的国宝,也没见你主动给我泡杯茶。” 老戴斜乜了他一眼,不屑的道:“你那是国家博物馆的藏品,老子看的眼珠子滴血也拿不走,这就好比是到了饭馆,山珍海味只许看不许吃,纯属是折磨人啊……高兄弟,能和你一样吗?就凭他能把柴窑印盒这样的宝贝让给白君山,这就值得交啊!” 老戴的话虽然说的冷淡,但是一杯香气扑鼻的热茶,已经摆在了韩老的面前。 古玩行里的资深玩家,一旦遇见珍稀的宝物,那就说什么也舍不得出手转让了。像高枫这样肯把百年不遇的柴窑印盒转卖的,绝对是行内的异类。而且老戴在洛水的时候,也听白君山提起过高枫,老爷子对高枫是赞不绝口。如果不是时间紧迫,老戴当时就想见见这个眼力超群的后辈。 “戴老,这是我淘来的一幅画,想请您老给掌掌眼。” 高枫恭敬的道。 老戴和戴老,虽然只是两个字颠倒了一下位置,但是语境已经是大不相同了。韩老称呼老戴,那是熟不拘礼,如果高枫也如此称呼,那就是狗屁不通了。 戴雨亭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灰色中山装,下面是一条褪了色的海军蓝裤子,套着一件皮制的围裙,上面沾满了油墨,一张老脸皱纹密布写满了中国五千年的苦难与沧桑,断了一条腿用树脂胶粘上的老花镜。 说实话,戴雨亭的这副尊荣,如果蹲在马路边肯定有人会施舍几个小钱。白君山老爷子经常是汗衫大裤衩摇着蒲扇,都已经算是不修边幅了,如果和戴雨亭比起来,那真是天差地别了。 高枫真有点弄不明白,这帮老家伙一个比一个富的流油,家里的藏品随便拿出一件,就能在燕京城买房了,还得是三环以内的,怎么就能低调到这个程度。 戴老仔仔细细的看了那幅《荷花鹭鸶图》苦笑道:“这作假做到如此拙劣,也算是奇葩了,难得的是,这造假之人居然舍得下大本钱,就更是令人匪夷所思。你们看,这纸张用的是乾隆洒金发笺,当年只有达官贵人才用得起这么好的纸。这天地杆,用的是南洋的黑檀。黑檀虽然不如紫檀金贵,也算是上好的木料了……小高,就算你不认得乾隆洒金发笺,这黑檀你不会不认识吧?南洋黑檀最早进入中国,是洋人贩运鸦片,用来做鸦片箱子用的,鸦片到了中国之后,洋人把箱子就随意丢弃了,当地老百姓捡回来加工之后做了物件儿。也就是说,咱们中国人是在鸦片战争前后,才用黑檀做家具……且不说这幅画的水平之拙劣,就凭着纸张和木料,你和老韩怎么会淘换到这种一眼假的东西?” 高枫笑道:“您老说的是,就算我无知,韩老怎么会犯这样的错?您老就没觉得,这纸张厚的有些出奇了?” 戴老苦笑:“莫非你也被那些传言迷惑?现在古玩行里乱七八糟的故事太多了,什么画中藏画之类的把戏,都是用来蒙骗初入行的‘棒槌’的。” 一旁的韩老喝了几口茶,心情大好,笑着道:“老戴,甭废话了,小高是五千块钱买来玩的,光是这纸和天地杆的黑檀就值这个价儿了,人家是赌一下运气闹着玩的。” 高枫不禁莞尔,韩老绝对不会说出,这是他儿子的领导花八万块买来的,更不会说他儿子韩佳乐带着方局长找后账的事儿。 戴老一边将画作摊开,一边和韩老聊着书画界的秘辛,有些事情的离奇诡异,甚至超出了高枫的想象,令他听的如醉如痴。 书画鉴定是古玩行里最困难的事情,比起瓷器、青铜器、玉器和其他杂项的难度大了十倍都不止,尤其是遇见高手临仿的作品,那更是难上加难。民国时期张大千尚未成名之前,就靠临摹石涛的作品维持生计。张大千成名之后,著名的书画鉴定大家和收藏家陈半丁,曾经邀请张大千品鉴自己的藏品。陈半丁得意洋洋的拿出一本石涛的册页,在场之人赞叹不已。石涛则一口道破,说是自己仿造的,众人皆不信,张大千当场挥毫作画,众人这才折服。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著名画家黄宾虹先生有一副石涛的真迹,张大千几次想看,黄先生都不肯,气的张大千七窍生烟。不服气的张大千临摹了一幅石涛手卷,放在自己的老师曾农髯那里,一次黄宾虹去曾农髯家,看到了这幅画,以为是石涛真迹,爱不释手,决定买下,曾农髯让黄宾虹和张大千谈价格。张大千看到黄宾虹要收藏自己仿的石涛心里很得意,但他没有要钱,而是对黄宾虹说,就用这幅画换上次向你借的石涛吧,黄宾虹立马答应了,就这样,张大千用自己的仿石涛换来了一张真石涛的作品。 不过到了现代来看,黄宾虹先生也并不吃亏,现在市场上张大千仿石涛的作品,价格已经超过了石涛的真迹。原因则的令人啼笑皆非,张大千的仿品来龙去脉都可以追溯,可以确定是张大千先生临摹的,而石涛的真迹……只有天知道是不是真的! 近代的高手仿造中国古画已经是真伪难辨了,到了现代还有更绝的,一位旅美的华人画家钱培琛,在国外临摹西方名家的作品,简直是惟妙惟肖。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他总共模仿了杰克逊?波洛克,巴奈特?纽曼,罗伯特?马瑟韦尔等等大师的作品共计六十三幅。在纽约的一家著名画廊卖掉了其中的大部分,一共卖了八千多万美元的巨款,折合人民币超过了五个亿。 这件事儿震动了全美,登上了美国最著名的《纽约时报》联邦调查局都傻了眼,他们无法想象这些在美国各大博物馆展出的至宝,怎么能是假的?更想不明白,一个来到美国不足三十年,前半生几乎没怎么接触过西方艺术的人,怎么能把各位大师的作品临摹的惟妙惟肖几乎没有丝毫的瑕疵。 要知道,这些大师风格各异,而钱培琛只是个半路出家的画家,他居然能把这些大师的精髓表现的淋漓尽致。 “老戴,你用点心,现在不是聊天的时候,别把小高的东西给毁了!” 韩老提醒道。 ------------ 第一百五十一章 人皇王的《番骑图》 一般来说,用名贵的老纸老墨临仿名画,那是要指望卖出天价的。起码是要搞个几十万上百万,所以都会请知名画家代笔或者是那些名声不显但是水平极高的年轻画家。而这幅《荷花鹭鸶图》则明显是出自普通画匠之手,画风呆板僵硬。 近现代还有一种人喜欢用老纸老墨,这些大都是附庸风雅之徒,明明画的狗屁不是但是却自视颇高,生怕别人不知道是自己画的。这些人是绝对不可能把自己的画作署别人的名字。 想到这些再加上这幅画能给手表上弦补充能量,高枫就可以断定,这幅画必然是内藏乾坤。 戴老用指甲大小的刷子在水盆中蘸了蘸,在画作的左下角刷了几下,停留片刻等到纸张充分吸水之后,再次重复了数次。戴老小心翼翼的用手指在纸张上捻了一下,一张完好无损的画作就变成了两张。 老人的动作娴熟的如同魔术师,看的高枫瞠目结舌。 乾隆洒金发笺的特点是纸张厚实致密,一般的好宣纸能揭开三四层,而这种纸揭开十几层是家常便饭。 一层,两层,三层……戴老突然愣了一下,嘴里轻“咦”了一声。行内有古训,一幅画价值三分画七分装裱。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装裱的重要性。尤其是古画讲究的就是老装老裱,不到残破不堪的程度不重新装裱,没有遇见高手不装裱。 古旧书画能不重新揭裱的尽可能不要揭裱,因为每揭裱一次,要经过热水闷烫、清水淋洗、化学药品洗霉去污和修补、全色等多道工序,耗费很多时间,这些无疑会使古旧书画大受损伤。所以古人说书画非到““蝴蝶翩翩舞”的破烂程度,否则一般不要重新揭裱。 清代书画鉴别名家陆时化在其所著《书画说钤》一书中说:“书画不遇名手装裱,虽破烂不堪,宁包好藏之匣中。不可压以它物,不可性急而付拙工,性急而付拙工,是灭其迹也。拙工谓之杀画刽子手。” 此实为经验之谈,也是装裱界的金科玉律。 高枫在行内的资历甚浅,也只是听行内人说过装裱修复对于古画的重要性,其他再深入一点的知识就没有了,对戴老的大名更是连听说都没听说过,不过既然身为西夏省博物馆馆长的韩老能带自己找他,就说明戴老绝对是有料的。这帮老家伙虽然人品都不咋的,一见到好东西就好像是宅男见了苍老师,眼睛各个都是通红通红的,但是不得不说,他们在行内的素养那是绝对没得挑剔。眼光毒辣手艺精湛,个顶个都是业内的精英。 玻璃做的工作台,高悬着一盏大瓦数的电灯,戴老的表情和动作与其说是在揭裱古画,更像是化学家在做研究。各种瓶瓶罐罐中装着五颜六色的试剂药水,戴老调配好药水刷在画作上,然后再次向画上刷了一层水。 接下来就是漫长而无聊的等待过程,许久之后,戴老将画作翻面揭开,他昏花的老眼突然变得锐利起来,动作也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真是画中藏画?” 一旁喝茶的韩老看到画作揭开的一角露出模糊的印鉴痕迹,也不禁惊呼起来。 戴老不动声色的道:“画中藏画,这种东西我今年都见过六幅了,都是假的不能再假的玩意儿!这年头,搞的越离奇就越好骗人!” 话虽然说的生硬,但是戴老的神情也明显变得更加凝重,凭借他多年的经验,画作一角闪现出来的红色印鉴,令他也有些动容。 画作沿着一角渐渐揭开,更多的印鉴出现,一方硕大的红色印章格外显眼,韩老远远的一瞥就再也坐不住了,丢下茶杯一跃而起,惊呼一声:“三希堂印?这是清宫内府的藏品啊!” 高枫经验实在是少的可怜,满脸迷糊的问道:“三希堂印是什么东西?” 韩老上下仔细打量高枫许久,沉吟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 高枫摇头:“我对画作没研究,真是不知道。” 术业有专攻,古玩行的高手专精一门的极多,比如高枫请白老爷子帮忙鉴定手表,他就不敢轻易下结论,要请松二爷从燕京过来鉴定。而古玩鉴定中,又以书画鉴定最为复杂,韩老觉得高枫恐怕是专精古瓷和陶俑一类,对书画涉猎不深。 “高兄弟,你看,这上面的三希堂精鉴玺,这是乾隆最常用的五方印玺之一,乾隆有个习惯,凡是内府藏的书画,他几乎是每幅都要加盖印玺。凭我的经验,这方印鉴确定无疑是真的。这幅画虽然还没全揭开,但是凭借这方印玺,就能断定这幅画曾经被清宫内府收藏过!能被宫廷收藏的画作,绝对是精品!小高,恐怕你要拣个天大的漏了!” 韩老哭笑不得,这幅画是高枫从自己眼皮子底下,从自己儿子韩佳乐的手中换来的。 紧接着,又一枚椭圆形的印章显现出来,这枚印痕颜色更新,也看的更加清楚,连高枫都看懂了:宣统御览之宝。 画作尚未显现,一枚接一枚的印章就出现了,从清朝最后一个皇帝宣统的“宣统御览之宝”、乾隆的“三希堂精鉴玺”以及更多历代帝王的印玺纷纷出现。 古画收藏中,印玺越多价值就越高,当然这必须是名人的印玺,无名小卒随便盖章就等于是毁画。当一枚有些模糊的“御书”瘦腰葫芦形小玺出现的时候,连戴老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宣和七玺?这是宣和主人的瘦金书啊!从宋朝皇宫一直流传到清宫,这是谁的画?” 韩老的声音都有些喑哑,眼珠子几乎要瞪出来。 高枫虽然在古玩行的经验甚少,但是最近也啃了一些古籍,宣和七玺的名头实在是过于响亮,连他也听说过。 宣和七玺是指在宋徽宗宣和年间,宋朝宫廷装裱的画作。宋徽宗不但自己是书画大家,在鉴赏方面更是慧眼独具。在装裱书画方面,他有着极高的摇旗。他专门篆刻一套收藏印,分别钤于书画的固定的位置,此七玺为:“御书”葫芦印,“双龙”方印,“宣和”方印,“宣龢”方印,“政和”方印,“大观”方印,“内府图书之印”大方印。以上七玺均为朱文。世称“宣和七玺”” 凡有此七玺全者,即为宣和原装裱格式。 宋徽宗对装裱的要求极为严格,不但每幅内府藏画要同时加盖这七枚印玺,而且连加盖印玺的位置都要求的一丝不苟。 每个玺印都有其确切的位置。画与后隔水上交界处盖“大观”印,下交界又是一个“宣和”印,后隔水与拖尾交界处的中央盖“政和”印。在拖尾处正中间盖一个“内府图书之印”是九叠纹。 戴老停了片刻平复了一下心情,高枫虽然早就从手表上弦的异状中得知,这幅画中藏的画必然来历不凡,但是此刻的心也狂跳起来。 戴雨亭老人轻手轻脚的将最后一层覆盖在上面的纸张捻起,一幅发黄的画作显现在三人面前。一个秃发的胡人骑在一匹雄峻的战马上,四只马蹄已经离地,似乎正在疾驰。人和马都画的栩栩如生,骑士的胡子被疾风吹拂的向身后飘拂。画作中带着中原古人画作极为罕见的塞北风情和豪迈气息。 韩老禁不住口中轻轻的吟诵道:“意气曾看小字诗,画图今又识雄姿。血毛不见南山虎,想得弦声裂石时!李赞华的《番骑图》终又重现世间了!” 戴雨亭老人喘了很久,似乎刚才揭裱这幅画已经将他的精气神都耗尽,许久才道:“确实是李赞华的真迹!除了他,谁能画出这北地胡缨的豪迈!” 说罢,他看着高枫:“小子,这幅画你开个价儿吧,老头子还有点棺材本!” “老戴,你这也太不地道了,我和小高是来找你揭裱的,不是找你卖画的,这幅《番骑图》是国宝,应该送到博物馆珍藏,民间保存条件不行,万一损坏了,谁付得起这个责任?毁了国宝,怎么向后世子孙交代!” 韩老气急败坏的道。 “李赞华是谁?” 看见两老又要掐起来,高枫怯生生的问道。 俩老头顿时停止了争吵,四只眼睛怒视高枫,看的他有些发毛。 戴老咬牙切齿的道:“小子,你得了便宜还卖乖?五千块捡了人皇王的《番骑图》老子这辈子就没见过谁捡过这么大的漏儿!” “人皇王?这名字听起来蛮玄幻的,到底是谁啊?” 高枫听的更是一头雾水。 韩老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幅画可是高枫在他眼皮子底下弄走的,更可恨的是,这家伙的表情看来不像是装的,估计高枫是真不知道李赞华是何许人也……千载难逢的宝贝被一个四六不懂的混小子弄到手,是可忍还有孰不可忍! 周世宗的柴窑印盒被他弄到手了,人皇王李赞华的《番骑图》居然也到了他的手里……老天爷瞎了眼啊! ------------ 第一百五十二章 真假番骑图 “哦,你说契丹太子耶律倍我就知道是谁了!” 韩老向高枫普及了半天的历史知识,高枫才恍然大悟。 戴老和韩老几乎同时要喷血,古玩行里居然还有人不知道人皇王李赞华就是契丹太子耶律倍! 如果对面的人是那种靠坑蒙拐骗打游击出身的家伙也就罢了,这种人韩老和戴老都不用眼皮子夹他。而高枫是连白君山、白宝兄弟都赞不绝口的年轻一代才俊啊!这家伙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装傻来糊弄自己!如果这货是装傻那就太可恨了,如果是真不懂那就太可悲了……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古玩行真的是后继无人了! 耶律倍是大辽开国君主耶律阿保机的长子。耶律阿保机雄才大略,戎马一生的契丹族赳赳武夫却生了个知书达理聪颖博学的儿子。耶律阿保机对这个长子爱如掌上明珠,十八岁就把他册封为太子,在灭掉渤海国之后,耶律阿保机按照“天地人”三才,自称“天皇帝”将皇后述律后封为“地皇后”加封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确定了他二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地位,并且让他使用皇帝的冠冕仪仗。当时大辽百姓也都认为他是继任君主的不二人选。 既得到父皇的宠爱,又有群臣拥戴,耶律倍的皇储位置本来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要命的是他有个精明强悍的母亲述律后。述律后对耶律倍过于汉化的作风很是看不惯,再加上了解到耶律倍打算将辽国全盘汉化,她更是愤怒不已。 恰在此时,大辽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得了急病暴毙。述律后大权独揽,她逼迫耶律倍放弃太子的位置,将皇位让给了弟弟耶律德光。而耶律德光继位之后,对哥哥耶律倍非常忌惮,派人严密监视耶律倍的一举一动,令耶律倍成为大辽最尊贵的囚徒。 耶律倍在大辽度日如年,终于找到机会逃亡到了后唐。后唐皇帝李嗣源以天子礼仪迎接了他,并赐后唐皇族姓氏:李,从此耶律倍改名叫做李赞华。 耶律倍虽然没当上皇帝,但是后来他的儿子耶律阮成为了辽国皇帝,将他追尊为“辽义宗”以褒奖他让出皇位的“高风亮节”耶律倍虽然没有皇帝命,却成了著名的画家,他尤其是擅长画马,宋徽宗时候编撰的《宣和画谱》记载,在大宋皇宫中还保存了十五幅耶律倍的作品,其中尤其是以《骑射图》和《番射图》最为著名。 “不对啊,《番骑图》明明保存在波士顿博物馆,这怎么又冒出一幅来?” 一直沉浸在美妙画作中不可自拔的韩老和戴老,被高枫的一声惊叫给吓了一跳。 高枫听说了《番骑图》的名字,急忙用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输入耶律倍和《番骑图》两个关键词,搜出来的内容顿时令他惊呆了。在美国波士顿博物馆居然有一幅一模一样的《番骑图》更令人不解的是网上图片中的题跋和印章,居然都和眼前的这幅一般无二。 韩老想了片刻道:“我确实是听说过,《番骑图》在民国初年流失到了海外,现在保持在波士顿博物馆……是啊,这怎么又冒出一幅?难道是李赞华画了两幅一模一样的画?” 民国初年的时候,太监大量盗取宫中财物,为了掩盖罪行甚至干出了火焚“建福宫”的事情。下面的人鼠窃狗偷,末代皇帝溥仪也没消停,不停的以“赏赐”的名义,把宫内的宝物借满清遗老遗少的手带出宫中,尤其是他弟弟溥杰弄出宫的东西最多。等到溥仪被冯玉祥的部队赶出皇宫之后,他隐居在天津“张园”内,为了维持奢华的生活更是大肆的贩卖从宫内带出的宝物。 现在谁都闹不清,波士顿博物馆的那幅《番骑图》到底是谁给弄到国外去的,反正不是宫内的太监那就是溥仪本人。 戴老冷笑:“就算是李赞华画了同样的两幅画,难道历朝历代的题跋和印章也都能一样?这两幅必然是一真一假。” 韩老仔细的看了许久,苦笑:“波士顿博物馆,那也是世界知名的大博物馆,恐怕不会走眼吧?可这成了真假美猴王了,两幅画到底哪一幅是真的哪一幅是假的?” 戴老沉吟良久道:“这幅我是看不出有假,即便是假的,能做到这个程度那也可以称得上是国宝了!” 高枫看了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发黄的纸张,然后装作不经意的看看手表,只见上面显示:公元九百三十五年。 公元九百三十五年,那应该是中原的后唐时代了,既然时代没问题,那就说明这幅画是真迹! 高枫觉得韩老对世界知名博物馆的专家过于迷信了,凭什么这些专家就不会打眼?远的不说就说近的,那个旅美画家钱培琛不就是把西方著名博物馆忽悠的一愣一愣的,他模仿的杰克逊?波洛克,巴奈特?纽曼,罗伯特?马瑟韦尔等西方大师的作品,很多都被国外知名博物馆高价收购了。 “二位也别争了,甭管这两幅那幅是真的,能骗得过二位或者是各大博物馆专家的眼睛,就说明那幅赝品的水平也极高,也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二位说对不对?” 韩老和戴老同时点头,他们二人对自己的眼力非常信任,同时也知道那些世界知名专家也都不是吃干饭的,既然是两幅画一真一假,那就说明伪作的水平之高已经到了媲美原作的地步。 没准,这又是一个张大千仿石涛之类的故事,那个伪造李赞华《番骑图》的画家,很可能后来名满天下。 韩老原本一门心思想把这幅《番骑图》收入博物馆,现在感觉真假难辨也不敢贸然行事。毕竟博物馆收购文物,需要向上级文管单位申请经费。而上级文管单位很容易就能从网上查出美国波士顿博物馆有一幅《番骑图》到时候这种事情很难向上面解释……收还是不收?韩老不禁踌躇起。 “小高,你和白君山是忘年交,我和那老东西也是半辈子的交情,咱们都不是外人。这画甭管是真是假,我都想要。你开个价出来,我还有个几百万的棺材本,你看能不能让给我?” 韩老踌躇不前戴老却志在必得。听见戴老说话,韩老顿时勃然大怒:“老戴,你要不要脸?别说这幅画了,光是上面宋徽宗瘦金书亲笔题跋的‘宣和主人御赏’六个字,起码也值几百万了!你一把年纪了,却来坑后辈,你要脸不要?” 戴雨亭的老脸一阵青一阵红,悻悻的道:“这不是还没弄清真假嘛。” 韩老鼻子哼了一下:“就算这幅画是仿品,那也不是几百万的东西!小高捡漏是本事,你这老家伙还打算再拣小高的漏儿?” 说罢,冲着高枫道:“小高,拿着东西走,回头咱再请几位专家都来掌掌眼。” “别走,别走啊!咱再商量商量,这做买卖不就是你漫天要价我就地还钱的事儿嘛,至于转身就走?” 戴雨亭老人一把拽住了高枫,韩老则坚决要走,俩老头一人拉着一只手拔河,弄的高枫哭笑不得。 “二位,我那个小店刚刚开张,总得有个镇店的玩意儿,我暂时还没打算出手。” 听到高枫这么说,俩老头相视苦笑:“得,人家本主不想卖,咱们俩争个什么劲儿?” 韩老还是不死心:“小高,不卖是对的,回头我请几个专家过去一起看看,这幅画是李逵还是李鬼,总要弄个清清楚楚。” 高枫点头:“那是,那是。” 戴老则追到门口再三叮嘱:“小高,甭管是李逵还是李鬼,只要你想出手的时候,一定记得招呼我一声,这价钱好说。” 说罢,随手递给高枫一个硕大的牛皮纸袋:“用这个装起来,不显眼。” 高枫道谢之后急匆匆的出了古玩市场,韩老在门口和他分道扬镳怒气冲冲的去找儿子韩佳乐,高枫根据韩老的火气把头发都烤焦的程度来判断,那小子一顿胖揍是免不掉的,最起码也是鼻青脸肿,打的生活不能自理也有可能。 不过那小子也真是欠揍,从小生活在古玩行里,居然还带着领导来找后账,别人干这种犯忌讳的事情也就罢了,韩佳乐这么干这就属于明知故犯了。揍一顿给这小子长长记性也是应该的,最应该的就是把这小子的骨气给揍出来。高枫接触过的古玩行里的人,形象猥琐如方明,性格傲慢如白宝,老奸巨猾如松二爷,虽然玩古玩都魔怔了干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一个个都是傲骨铮铮,像韩佳乐这种伺候领导如同太监服侍皇帝,真是丢尽了古玩行的脸。 高枫不紧不慢的提着牛皮纸袋子走向宾馆,尽量让自己显得从容不迫,心里却乐开了花。凭借手表断代的功能,高枫能够断定这幅《番骑图》才是真迹……光是上面那些历代帝王的题跋就不得了啊!尤其是其中竟然有宋徽宗的亲笔瘦金书!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做了露脸的事情却不能对任何人讲,此刻高枫就是这样的心情。 ------------ 第一百五十三章 最牛逼的家族 “贼秃,猜猜我淘到什么宝贝了!” “高老大,猜猜我刚才看到谁了!” 进了宾馆房间,高枫难以压抑兴奋的心情,刚要说出自己花五千块搞到了人皇王耶律倍的《番骑图》就看见段刚拿着手机在看,黑脸泛着红光,比自己还要兴奋。 “你先说。” “你先说。” 俩人异口同声道。 “贼秃,看你乐的像吃了蜜蜂屎,还是你先说吧。” 高枫笑着道。 段刚把手机放下,兴冲冲的道:“我刚才下楼看见对面的酒店里走出一个人,你猜是谁?”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是谁?” “黛希儿啊!世界名模黛希儿,我终于见到活的啦,我还和她合影了呢!” 高枫一愣,觉得这个名字挺耳熟,想了半天恍然大悟。前几天自己去燕京城,方雨薇的公司搞大型珠宝发布会,请的代言人就是那个混血名模黛希儿。不过高枫对时尚圈子一向不怎么感兴趣,歌星影星多少还知道一些,名模几乎一个也没听说过,更搞不清黛希儿长什么模样。 “这洋妞够操蛋的,这会儿有功夫来西京玩!” 高枫有些愤愤不平的道。 “高老大,什么意思?” 段刚疑惑道。 高枫随即将方雨薇的“孔雀河集团”请黛希儿作为发布会的代言人,而她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居然迟迟不到。那边是苦苦等待的主办方,而她居然在西京优哉游哉。 “高老大,看看,我刚才和黛希儿的照片!” 段刚显摆的把手机上的照片给高枫看了看。 照片中,段刚站在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子的身边,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咧开的大嘴能看到后槽牙。 高枫看完有些惊诧,从燕京徐大少的讲述中,这个黛希儿的曾祖父是埃塞俄比亚末代皇帝海尔塞拉西,她应该是黑人血统,此时的照片中看起来皮肤是蜜色的,根本看不出是黑人。 不过作为世界级的名模,黛希儿的身材真的是无可挑剔,标准的九头身修长笔直的双腿,堪盈一握的小蛮腰,配上轮廓鲜明的五官,简直是夺尽了眼球。微笑的表情却带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傲慢,却又不失典雅。方雨薇找她做珠宝代言,也算是慧眼独具了。 “黛希儿应该是黑人啊,她不是埃塞俄比亚皇族后裔吗?” 高枫有些不解。 段刚兴奋的道:“行啊,高老大,什么时候开始关心起时尚界了?居然知道黛希儿是埃塞皇族后裔……她祖父是黑人,可她奶奶是白人啊,她爹就不黑,她妈也是白人,自从海尔塞拉西皇帝被叛军杀了之后,黛希儿的祖父逃到英国,都几代和白人混血了……高老大,你还记得不记得,以前我大学寝室的墙上挂了一幅海报。” 高枫点了点头,他还记得,段刚曾经在墙上挂过一幅身材火辣的白妞的海报,后来被梅姐的照片给换掉了。 “那上面就是黛希儿,那会儿她还是白色皮肤,现在的蜜色皮肤是在海滩晒出来的!” 高枫见这货说个不停,不耐烦的摆摆手道:“你对黛希儿还真是情有独钟啊!” “那是,哥这些年就没喜欢过别的女明星!这妞太对我胃口了!” 高枫笑道:“你这么专一,梅姐知道吗?” 段刚顿时面如死灰:“高老大,你敢和梅姐胡说八道,咱就绝交!” 高枫从手提袋里取出用牛皮纸裹好的画轴,小心翼翼的放在床上:“别说没用的啦,黛希儿再漂亮,也不会给你当老婆,还是哄好梅姐和小丫,那才是正经……来,给你看看好东西。” 段刚瞪圆了牛眼,看高枫打开了发黄的画卷,看了半天楞是没看明白,高枫只得耐着性子给他讲解耶律倍是何许人也,上面的宣和七玺如何牛叉。 段刚听了好半天,冷不丁冒出一句:“这幅画,能换套房子不能?” 高枫顿时语塞,气哼哼的道:“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 说罢,高枫有些好奇的道:“就一张合影而已,至于你刚才看的那么起劲?” 段刚不屑道:“就那么看不起人?我是在恶补历史知识呢!” 说罢,将手机递过去,点开历史浏览页:“你看看,我在学埃塞俄比亚历史。” 高枫嗤之以鼻:“操,咱在洛水开古玩店,你学非洲历史?” 段刚尴尬的笑了笑。 离吃饭的时间还早,高枫有些无聊,又想起徐大少说过,让方雨薇离黛希儿远一点,说她背后有非洲犹太复国组织,高枫也不禁有些好奇。再加上黛希儿的祖先是所罗门王,高枫不禁想起古代传说中那个可以封印妖魔的所罗门王戒指,高枫的好奇心就又增强了几分。 拿出手机上网,高枫也搜寻了一下黛希儿和她那个传奇家族的历史,看完之后不禁感叹,这个家族的历史还真是够神奇的。 埃塞俄比亚的第一代君主孟尼利克一世,是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的私生子,长大成人之后继承了母亲的王位,并且带大队人马朝见他那个名震天下的父亲。所罗门王对这个混血的儿子非常喜爱,把自己的戒指送给了他。这就是传说中历代埃塞俄比亚皇帝手中的所罗门王戒指。不过这个儿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临走的时候居然把基督教的圣物金约柜给偷走了带回了埃塞俄比亚。在《圣经。旧约》中,金约柜是存放人类和上帝签订的契约的圣物,在整个西方世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从示巴女王开始,所罗门家族就一直统治着埃塞俄比亚这个东非国家,时间长达三千年之久,中间虽然也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政变和仇杀,但是王位始终在所罗门家族中流传。 更神奇的是,这个家族似乎是受到了上帝的眷顾,在伊斯兰教创立之初,先知穆罕默德和他的追随者受到了麦加贵族的迫害,穆罕默德不得不远走麦地那,还有一部分追随者受命躲到了埃塞俄比亚来避祸。当时的埃塞俄比亚皇帝不但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是仁慈的保护了这些异教徒。先知穆罕默德对这件事非常感激,在他临终之前的《遗训》中,特意提出,要善待这些信仰科普克基督教的教徒。 先知穆罕默德归天之后,四大哈里发都是他身边的老战友,顾念着那份香火之情,在伊斯兰教拓展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埃塞俄比亚居然奇迹般的保留了自己的信仰,成为了基督教在非洲的一块孤岛。 更加神奇的事情还在后面,成吉思汗创立蒙古帝国之后,蒙古铁蹄横扫欧亚,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不论是信奉基督教的欧洲还是伊斯兰教的中亚,都被蒙古大军蹂躏。甚至连阿拉伯帝国的中心巴格达都被蒙古军攻陷,阿巴斯王朝就此覆灭。就在蒙古军队即将踏入非洲的关口,却被埃及马穆鲁克击败,而这也是蒙古西征中唯一的败仗。横扫欧亚的蒙古铁骑,最终还是没能踏上非洲的徒弟,古老的埃塞俄比亚帝国,竟然又躲过了一劫。 蒙古狂涛之后,奥斯曼土耳其崛起,这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可没打算看先知穆罕默德的面子,突厥骑兵的弯刀指向了埃塞俄比亚,打算彻底毁灭这个异教徒的国家。 但是,埃塞俄比亚皇帝也不是吃素的,他立刻从葡萄牙重金招募了雇佣军,并且获得了罗马教廷的支持,最终的结果是葡萄牙人的火绳枪击败了突厥的快马弯刀。 到了十九世界,埃塞俄比亚几乎和中国、日本同时开展了维新变法运动。装备了洋枪洋炮的埃塞俄比亚军队,在阿杜瓦高原和意大利侵略军展开了激战,孟尼利克二世皇帝和皇后御驾亲征,实力处于明显下风的埃塞俄比亚军队不但获胜了,而且奇迹般的全歼了意大利侵略军,光是俘虏就抓了上万人,并且缴获步枪一万一千枝,大炮五十六门。 高枫看了这些资料,不得不说这个家族的运气真的好的惊人。同时,这个非洲小国的外交能力更是极为高超。拜占庭皇帝和罗马教廷一向是势不两立,但是都和埃塞俄比亚皇帝交好,都承认埃塞俄比亚皇帝的所罗门王血统。更令人惊讶的是,就连穆斯林都承认埃塞俄比亚皇帝是圣人的后裔。唯一的区别就是将所罗门王翻译成了苏莱曼。在《圣经》和《古兰经》中,所罗门都是智慧的化身,尤其是伊斯兰教中,苏莱曼(所罗门)和他的父亲达吾德(大卫王)被认为是地位仅次于穆罕默德等六大圣人的第二等圣人。 一家出俩圣人,并且同时被三大宗教共同认可,这绝对是人世间最牛逼的家族了! 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这三大天启宗教彼此之间仇深似海,半个地球被他们闹的天翻地覆,时间跨度长达千年之久,而令人惊讶的是,三大彼此仇杀不断的宗教,居然都认可所罗门王是智慧的化身,并且都认定埃塞俄比亚皇帝是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的儿子。 高枫注意到,不论是犹太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所罗门王有一枚神奇的戒指。 ------------ 第一百五十四章 人在囧途 天阴的滴水,厚厚的彤云低低的压下来,空气中带着一股腥腥的潮气。 高速路口排起了长龙,在一排排的轿车映衬下,高枫的蓝色猛禽格外的显眼。 “前方下了大雨,高速给封了?不是吧!” 听到这个消息,高枫有些郁闷,既然高速走不通了,那就只有走国道和省道了。虽然有些小不爽,但是高枫也不是特别在意,当初买猛禽的目的就是为了钻山沟的,眼下正好可以体会一下这头钢铁巨兽的越野性能。 国道上坑坑洼洼,到处都是被载重车压的凹陷的小坑,不过对于猛禽的全地形轮胎来说,这点沟沟坎坎压根就不算个事儿。蓝色猛禽怒吼着奔驰,一路之上超车不断,路上偶遇几个美女司机,段刚这个贱货还故意摇下车窗吹口哨。 啪! 一声巨响,吓了高枫一跳,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紧接着又是两声,只见前挡风玻璃上出现了两个白色的印子。 冰雹? 一颗颗乒乓球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砸的车顶当当作响,高枫看看道路两侧,正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现在就算是想躲,都没地方可躲! 往前走道路变得崎岖狭窄,尤其是一段盘山路更是令人胆战心惊,路况变得更差,车子上蹿下跳像是踩着弹簧。一旁倒是经常有载重卡车呼啸而过,卡车司机超车时留下一串得意的笑声。这些人走惯了这条路,即使是转弯都不带减速的,而且经常从车上掉下来焦炭、沙土,令路面变得更加难以通行。 好容易走过那段惊心动魄的盘山道,下面的道路虽然没有那么险峻,但是路面质量更差了,感觉车子在跳舞。猛禽毕竟是皮卡,重载的时候避震效果还不错,现在只坐了高枫和段刚两个人,车就不停的颠簸,几乎把高枫的骨头都抖散架了。 天上的冰雹变得小了些,但是更加密集,感觉像是无数个细碎的白石子不停的敲打着车车子,天也变得更加阴沉起来。一般来说,冰雹过后天如果变黑,那就说明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这该死的鬼天气! 高枫刚骂了一句老天,就感觉身边有重卡的轰鸣声,一辆砂土车几乎是贴着蓝色猛禽超了过去,吓的高枫急忙打方向盘,差一点就撞到了一侧的护栏上,高枫刚要骂娘,脏话还没出口,就听见一声巨响。 啪! 一块碎石被砂土车甩了出来,不偏不倚正打在了前挡风玻璃上,前挡玻璃立刻裂开,变成一片片指甲大大小的碎片,眼前的景物马上就变得模糊了起来。 高枫气的七窍生烟,有心想加大油门追上去,但是现在看东西都看不清楚了,想追上风驰电掣的砂土车是不可能的,只能是顶着冰雹在车里大骂。 问题是骂街不能解决问题,高枫只得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小心翼翼的向前开,不管怎么说,先得离开这片荒山野岭到有人烟的地方,才能修车换前挡风玻璃。至于追上前面的砂土车索赔,那就想也不用想了。别说现在连路都看不清根本开不快,就算是高枫不要命的追上去,这一路上那么多的砂土车,高枫连车牌都没看清,找谁赔去? 高枫心疼不已,这可是这辈子买的第一辆车,而且也是这辈子买的最贵的一件东西! “贼秃,别睡了,起来帮我看着路!” 现在才刚刚下午四点半,但是天已经黑的像夜晚,高枫的车前挡风玻璃碎的像蜘蛛网,现在几乎是凭借直觉在开车。 有心想等到雨停,但是看着样子,这场大雨是不会短时间内停下来的,这里是荒郊野岭,如果不能赶到前面的市镇,那恐怕只能是困在半路上了。 “操,这破车太费油了!” 看看油表上飞速跳动的数字,高枫就想哭。从洛水到西京这一段是走的高速路,没感觉到有多费油,现在走在这坑坑洼洼的乡村公路上,就觉得油表蹦的比心跳还快。 必须尽快赶到下一个城市,如果路上没油了,那就只能在荒野里过夜了。 “醒醒,车晃成这个样子,你还能睡的着?” 高枫没好气的道。 段刚揉入惺忪的睡眼,懒洋洋的道:“你不也是光头,还叫我贼秃?玻璃碎成这样天又黑,你看不见我就能看见?慢慢开吧,我再睡会儿!” 话音未落,他已经又闭上眼睛躺下了,气的高枫冲他挥挥拳头,但是这货居然鼾声大作,比外面的雷声还响。 “老子成了你专职司机了!” 高枫对这个死党已经彻底无语了,而闭着眼睛打呼噜的段刚则露出狡黠的笑意。 “这鬼天气!” 一个满脸横肉的黑胖子从车窗刚弹出脑袋,就险些被一颗冰雹给砸中,吓的急忙缩了回去。 黑胖子坐的是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这种车在国内的保有量极大,丝毫不会引人注目。 他着看看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哆哆嗦嗦的张斌,冷笑道:“今天可是最后的机会了,别说兄弟们不照应你,前面盯梢的兄弟说了,高枫的车马上就到了……你哥哥当年就是被高枫给害死的,现在是你报仇的好机会!你妹妹是死是活,你老婆孩子今后吃香的喝辣的还是在街上讨饭,可就全看你了!” 张斌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头发也凌乱如枯草,他迟疑了许久道:“金刚说的话算数吗?他真的会放了我妹妹?那房子他真的肯给我老婆?” “你放心吧!只要你把高枫干掉,金刚老大绝对说到做到,再怎么说,他和你哥哥张帅也是拜把子兄弟啊!” 黑胖子说着说着,就有些忍不住想笑。张斌居然到了这个时候,还在奢望金刚能言而有信……说话算话,那还能是金刚? 张斌这种蠢蛋,死不足惜!想到老大金刚答应自己,等到张斌杀了高枫之后,自己再将张斌料理掉,他那个水嫩的妹妹就归自己了……黑胖子就忍不住想笑。 透过车窗看到外面的冰雹渐渐停下了,而雨则越下越密,黑胖子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递给了张斌:“拿着,一会儿就看你的啦!高枫的车是一辆蓝色福特猛禽,非常好认。” 说罢,黑胖子下车冒着雨跑到前面停着的一辆本田crv,发动车子向前开了一百多米,拿出望远镜,远远的从后挡风玻璃观察。只见张斌哆哆嗦嗦的从黑色帕萨特车出来,拿出一块停车警示牌放在车尾处。雨越下越大,视线变得模糊起来,黑胖子只是隐约能看到张斌瘦弱佝偻的身躯在雨中瑟瑟发抖。 张斌站了很久都没有车停下来,这条路除了偶尔有砂土车经过之外,就很少有车辆。黑胖子听老大金刚说过,高枫是个很喜欢给人帮忙的人。如果他看到前面有辆车出了状况,车主在路边寻求帮助,肯定会停车看看的。 从古至今,好心人总是要遭雷劈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冰雹和暴雨交加的天气。 卡啦一道闪电将黑暗的天空照亮,一辆白色运动版路虎揽胜“吱呀”一声刹住,一缕淡金色的头发从车窗中探出,只见一个壮硕如小山的黑人打着伞走下来拉开车门,一个金发的外国女子从车里下来。黑胖子借助望远镜观看,女子似乎和张斌说着什么,而张斌则不耐烦的不停的摆手。过了片刻之后,女子无奈的耸耸肩,然后上了车。白色路虎揽胜继续前进,经过黑胖子的本田crv的时候,轮胎溅起的泥水啪的一声糊在了crv上面。 “这洋妞长的真不赖!看起来好像有点面熟啊!” 黑胖子自言自语,突然想起自己在电视见过这个洋妞做的珠宝和洗发水广告。名字想不太起来了,只是隐约记得她是个外国名模。 黑胖子正在苦思冥想那个洋妞叫什么名字,望远镜中赫然出现了福特猛禽巨大的身影,他顿时精神一振,只见张斌拼命的朝那辆蓝色猛禽挥手。 福特猛禽似乎没有减速的意思,只是不紧不慢的向前开。 五十米没有减速。 三十米没有减速。 十五米没有减速。 “看来老大的情报也不准啊,这个高枫也不是传说中的什么好鸟!” 黑胖子眼看蓝色猛禽已经快到了张斌身前,依然没有减速的迹象,只得无奈的摇头。 看来,这个高枫又躲过了一劫! 突然,黑胖子的眼睛睁大到了极限,只见蓝色猛禽的车头保险杠重重的将张斌挑飞了起来,猛禽轰鸣着如同钢铁巨兽般掠过,依然没有减速的势头,若无其事的继续向前开,然后擦着黑胖子的本田crv而过。 黑胖子急忙跳下车,飞跑着过去,只见张斌躺在路旁,脑袋上“汩汩”的流血,口鼻也同时在喷血,手里却还紧紧的握着那支手枪。 黑胖子连忙掏出电话:“老大,出事儿了!” “什么事儿?你被条子盯上了,还是张斌那个蠢货失手了?” “高枫,高枫那家伙,他,他把张斌给撞死了!” ------------ 第一百五十五章 一路坎坷 车子剧烈的颠簸了一下,高枫嘟囔了一句:“这破路!” 再看看副驾驶位置上睡的正香的段刚,嗤之以鼻道:“……还有这破人!” 暴雨倾盆,厚重的保险杠上的粘着的血迹被雨水洗刷的无影无踪,全金属加厚的保险杠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连轮胎上粘着的泥水和血水也被洗的干干净净。 副驾驶位置上的段刚睁开牛眼,有气无力的问道:“刚才好像撞到什么东西了吧?” 高枫没好气的道:“撞你大爷了!” 话音未落,车子又剧烈的抖动了一下,高枫急忙握紧方向盘,双眼圆睁努力的透过破碎的前挡风玻璃,才勉强看到前方道路的方向。 盛夏的天气就好像是初恋中的少女,前一刻雷霆暴雨下一秒就晴空万里,当太阳重新升起的时候,高枫从破碎如蛛网的前挡风玻璃,隐约看到了人潮。 终于进城了,高枫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他虽然在一年半之前就拿到了驾照,但是真正开车的次数并不多,毕竟家里一直没车。这辆猛禽也只是最近刚刚买回来的。 从路边的标牌获悉,这个县城名叫武功县,是一个北方普普通通的小县。在小县城,猛禽这种巨兽肯定是非常吸引眼球的,尤其是前挡风玻璃碎成蛛网,那就更加引人注目了。 一般进入县城的地方,都会有修车厂,这个小县城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在这里想买到福特原厂的挡风玻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换前挡风玻璃,这车已经是不能开了,就算是高枫不怕死,高速的收费人员也不会允许他上路的。 高枫只得给福特的四s店打了电话,客服告诉高枫,前方六百五十公里到西夏省的凉州市,才能更换前挡风玻璃挡风玻璃碎成这个样子,车子肯定是不能开了。路边的货运部的工作人员,不失时机的拽住在路边一筹莫展的高枫。不到半个小时,货运部已经联系到了一辆返程车,两千伍佰元元帮高枫把车子运到凉州市。卡车上已经有了俩司机,还捎带了一个他们的同乡,驾驶室是没法再坐人了。武功到凉州足足有六百五十公里,火车要等到第二天下午才有,高枫只得和段刚坐了去凉州的长途汽车。 刚登上长途汽车,高枫就感觉到一股氤氲之气扑鼻而来,顿时有种头昏脑涨飘飘欲仙之感。循着气味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藏袍的年轻人正和一个年轻军官聊的起劲,那股夹杂着脚臭和腥膻的复合型味道,不用问也知道是从这个藏民身上散发出来的。 高枫和段刚坐了下来,隔着一条过道是一个皮肤黝黑消瘦的年轻人,穿着一件花t恤,看样子应该是南方人的模样。 车子上了高速公路,藏民和坐在他旁边的军官聊天的声音越来越大,听起来那个藏民的汉语说的还算不错。俩人聊天的声音挺大,看起来聊的很是投机。说到后来,年轻军官拍着胸脯说,到了凉州城之后,要和藏民一醉方休。就差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了。 不知道为什么,藏民和年轻军官的声音越来越大,感觉像是在争执什么,全车的旅客都被他们的争吵声吸引。 “你们藏地很穷的,哪里比的上我们江南省?” 年轻军官的声音带着几分自豪和傲慢。 藏民脸红脖子粗的争辩道:“谁说我们藏人穷?我们藏人的女人身上,每个人佩戴的珠宝起码都值好几十万!我们家的牛羊比天生的云彩都多。” 高枫觉得这个年轻军官的素质确实是有待提高,虽然江南省富庶,但是也没必要满世界的显摆。至于那个年轻藏民的话,倒是有几分可信之处。高枫看过一些资料,藏人的牧民有个传统,只要家里有点闲钱就买成珠宝首饰给女人戴上,这些首饰是不卖的,将来婆婆再传给儿媳妇。几代下来,每个女人身上都有几件值钱的首饰。藏人牧民又不需要花几百万给自己买房子,更不用攒钱给儿子买房,对生活的要求也极为简单,即使收入微薄,这么一代代的传下来,也能攒下几件珠宝给女人穿戴在身上。 那个江南的年轻军官撸起袖子,傲慢的道:“看到了吗?欧米茄,一万八千块!这种东西,你们藏人见过吗?” 满车的乘客都对这个年轻军官有些不满了有几个腰包比较鼓的乘客,都下意识摸摸自己的手表,打算给这个江南省来的臭小子开开眼,教训一下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不少人心中暗笑,戴个一万多块钱的手表,也值得这么臭显摆? 藏民黑漆漆的脸上浮现出轻蔑的笑意,用略显生硬的汉语道:“表嘛,我也有。” 说罢,解开藏袍,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从里面掏出一块挂着链子的怀表。 年轻军官疑惑的看了许久道:“这是什么破表?这牌子我都没见过。” 藏民骄傲的道:“这是我爷爷传下来的,七十年前他给一个英国贵族当向导,那个洋人送给他的,听说很值钱的。” 年轻军官嗤之以鼻:“吹吧!反正吹牛也不上税。就这一块破表,送给我,我都不要。” 藏民怒不可遏,指天发誓道:“我如果说假话,就让魔鬼吃了我!我像佛爷发誓,我说的都是真话。” 俩人越吵越凶,同车的旅客纷纷上来解劝,坐在高枫对面穿花t恤的南方人也过去劝解,突然,花t恤惊呼一声:“十八世纪的瑞士怀表?这是古董啊!” 藏民得意洋洋的道:“听见了吧,有识货的!” 花t恤突然冷笑起来:“我在香江见过玩这种古董表的人,都是大老板啦!你一个老藏民,怎么可能玩的起?肯定是假的啦!” 藏民勃然大怒,一把薅住花t恤的胳膊:“怎么会是假的?这是我爷爷传给我的!” 花t恤傲慢的推开他的手,不屑的道:“你不用吹牛啦,肯定是假的啦!这种表如果是真的,外壳是极为坚硬的,用刀子都砍不出痕迹,你敢拿刀剁一下,证明给大家看吗?” 围观的人都来了兴致,不少人开始起哄,藏民明显是舍不得,但是经受不起众人的冷嘲热讽,咬牙跺脚的发狠道:“砍就砍啦!” 年轻军官冷笑道:“要是砍坏了,不就被你给讹上了?” 藏民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我向佛爷发誓,如果谁把我的表砍坏,我就送给他!如果我违背誓约,就让魔鬼立刻就吃了我,今后永远沉沦地狱永不超生!” 众人立刻沉默下来,藏人都是信喇嘛教的,对誓约看的很重,这已经是发了毒誓了。 藏民把怀表放在车子地面上,抽出随身携带的藏刀,狠狠的就剁了上去。 当! 一声金属撞击的脆响过后,藏民急忙拿起怀表,仔细的看了许久,爆发出一阵狂笑:“看看,看看,一点都没有损坏啊!” 满车的人都惊诧不已,年轻军官却是煮熟的鸭子,肉烂嘴不烂:“你自己砍的,肯定没用力。” 藏民恶狠狠的瞪着他,咬着牙把藏刀递过去:“你来砍,只要砍出一点点的痕迹,我就把这块怀表送给你!” 众人凝神静气,看着年轻军官,只见他把藏刀高高的举起,用足了力气砍下去。 “当”的一声响之后,在众人的注视下,怀表的外壳依然是完好无损。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个看样子很古朴的怀表,竟然是一块价值不菲的古董表? 花t恤的眼睛顿时亮了,谄媚的笑道:“藏人兄弟,你是牧民,带这种怀表也没多大的用处,干脆卖给我吧?我给你五千块港币,怎么样?” 众人同时送上鄙夷的目光,香江人的人品真是不咋地啊!五千块港币就想骗人家的古董表? 年轻军官斜乜了花t恤一眼:“你该干嘛干嘛去!五千?你咋不去抢呢?” 说罢,从手腕上摘下自己的手表,又打开皮包取出一叠钞票:“欧米茄再加一万现金,换你的表?怎么样?” 花t恤不屑的嘟囔道:“你这不也是明抢?还有脸说我!” 年轻军官不屑一顾的道:“没钱就一边玩去!兜里只有五千块的港怂,瞎凑什么热闹!” 花t恤被人骂了句“港怂”只得悻悻的走开,回头却恋恋不舍的看了又看。一旁有个剃着平头的汉子叫住他,压低声音问道:“兄弟,那怀表真是古董?” 花t恤没好气的道:“你不是亲眼看到的嘛,刀子都砍不伤的啦!” 平头陪着笑脸问道:“看到是看到的,不过咱弄不清那东西值多少钱?” 花t恤不耐烦的摆摆手道:“这个要看卖到哪里啦,也要看有没有人识货的啦,如果是卖到我们香江,差不多一百万啦。” 平头瞠目结舌道:“值那么多钱?” 花t恤阴阳怪气的道:“你想再多也没用的啦。那个江南的小军官都出到差不多三万块的啦,你口袋里没钱怎么和人家争啊?” 平头愤愤不平啐了一口:“你怎么知道我没钱?你们这些港怂就是狗眼看人低!” 一直沉默不语的段刚,扯扯高枫的衣袖:“高老大,要不咱们那块怀表给收了?” ------------ 第一百五十六章 幸福旅程 高枫对古董钟表没有丝毫的研究,而且怀表这种东西不同于其他的收藏类别,年代一般都不会过于久远。而高枫的手表只能断代,就算断出来这块怀表是一百多年前的古董,但是市场价值多少,这是无法判断的。那块柏林奥运会纪念手表尽管神奇,最多也就是通过自动 …… ------------ 第一百五十六章 幸福旅程 2 七个小时之后,高枫和段刚进入了甘宁省的省城凉州市,坐上出租车和载重卡车汇合之后,找到了城郊的福特四s店。此时已经是黄昏了,从车玻璃碎裂之后,高枫就开的提心吊胆,现在感觉有些疲劳,干脆把车留在了四s店,自己和段刚找了个宾馆休息。高枫实在是不想再走了,就选择了福特四s店对面的一家四星级酒店。 到了宾馆放好行李,高枫和段刚就走到了街上。到凉州,不吃一碗正宗的凉州拉面那算什么来过凉州? 打开手机连通网络,找到了凉州当地的美食论坛,按图索骥首先找到了鼎鼎大名的马家拉面。这家店曾经上过《舌尖上的中国》节目,所以不但在凉州当地出名,外地人也大多听说过。论坛的网友却对这家老店不屑一顾,根据日常经验,酷爱美食的老饕推荐的绝对比电视上更可靠。那些名声极大的老字号,往往是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比如那家名噪天下的狗不理包子铺,高枫几年前就曾经和父亲高跃进一起去过位于天津的总店,当时是兴冲冲而来却败兴而归。七十二块钱一笼小包子,总共只有八个。毕竟是百年老字号,价格贵了点,这就不说了,关键是味道还不如超市里卖的速冻包子。几乎所有食客的反应都是大失所望,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店名真没起错,就这破包子,恐怕扔大街上,狗都不想吃。随便一家路边店卖的包子,都比狗不理总店强。 对天津包子失望到极点又心疼钱的两父子,骂骂咧咧的出了门。在店门口一个卖报纸的老大爷叫住了高跃进,在老人的指点下,父子俩找到一家偏僻胡同里的包子店。十五块钱一笼的包子,味道鲜美的让高枫几乎把舌头都给吞了进去。老板得意洋洋的告诉高枫,他是狗不理的退休老员工,他的店里才是真正传统的狗不理的做法……至于那家总店,那就是专坑外地人和外国人的,凡是去过一次的人就没有不骂街的! 老板说罢,怅然道:“可惜那块一百五十年的金字招牌,算是被那群败家子彻底给砸了!” 高枫按照论坛网友的指点,就在酒店附近就有一家门脸不太大的拉面店。店面不大但是生意却十分的火爆,很多人在门口排队等桌子。 一看这样的场景,高枫就知道自己来对了地方,凡是当地人喜欢吃的,那肯定错不了。足足等了半个小时,高枫才等到了桌子。 一碗面,红色的辣子白色的浓汤绿色的蒜苗,闻起来香气扑鼻,挑一根面吃到嘴里,立刻有了一种弹牙的口感。吃了几口之后,高枫觉得外地的所谓凉州拉面,简直是糟蹋凉州拉面的牌子。在洛水城中,也有不少卖凉州拉面的,但是味道比起来就天差地别了。 汤鲜美面筋道,掌柜的为人也厚道,面里的肉也切的厚实,装面的碗更像是小号的脸盆……这样的店,生意要是不好,那反而不正常了。 简单的一碗面,配上一盘水煮羊肉,竟然让高枫吃了幸福的感觉。凉州的面是用蓬灰水和的,弹性十足。而这里的羊肉肥而不腻,不腥不膻,放在开水锅里煮连调料都很少用,就是十足的美味。 吃饱喝足,高枫和段刚打着饱嗝剔着牙,信步走回宾馆。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高枫还没来得及上床,电话就响了起来。接起来一看是白宝的来电。 “宝哥,有事儿啊?” “小枫,你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在西京又捡了个天大的漏!好家伙,人皇王李赞华的《番骑图》那可是国宝啊,从宋朝一直到清朝都是皇宫中的珍藏!” “呵呵,是韩老给你说的吧?现在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呢!这老爷子的嘴也太快了。” “呵呵,我那个堂哥听说你淘来这件宝贝,当时就要赶过来找你。后来听韩老说,你打算把那幅画当做镇店之宝,这才作罢。老爷子整夜都没合眼,今天早晨把白涛臭骂了一顿。涛子平白无故的挨了顿骂,说是要等你回来狠狠的敲你一笔!” 白君山老爷子,听到好东西就睡不着觉的毛病,看来是没治了! 高枫听罢哈哈大笑,电话的另外一端,白宝也是放声大笑。 “小枫,回来之后把那幅宝贝给我家那个金池长老看看眼,要不然他肯定会憋出病的。” “那是肯定的,等我回来第一时间就请白老爷子帮我掌掌眼。” 放下电话之后,高枫不由自主的又摸了摸那个装着《番骑图》的袋子,心中也有些惶恐,这样一件宝贝就随意的放在一个牛皮纸袋里,自己是不是过于托大了?总有一种婴儿抱黄金行走闹市的感觉! 转念一想,正因为如此才不惹眼,这么做其实是最稳妥的办法。谁会想到价值连城的《番骑图》就随意的放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里。 高枫的神经一向比较粗线条,从小就被父母教育“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段刚更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俩人吃饱喝足蒙头大睡。 一夜无梦,一直睡到天光大亮,高枫和段刚起床洗漱完毕到餐厅吃早餐。四星级酒店的自助餐确实是不错,尤其是广式点心的味道很不错。 “高老大,你看,那是谁?” 段刚突然两眼放光。 高枫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不远处的餐桌上坐着两个外国人,一个是淡金色头发蜜色皮肤的美女,另外一个则是身躯如同半截铁塔般的黑人壮汉。 “那个洋妞有点眼熟啊!” 高枫一边往嘴里塞着虾饺,一边道。 段刚瞪着他道:“你什么眼神啊?她就是黛希儿啊,昨天刚给你看过我和她的合影,没想到今天居然又在这里碰见了!高老大,你说,这算不算缘分啊?” 高枫笑道:“你和黛希儿这么有缘,梅姐知道吗?” 段刚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恨恨的据案大嚼,一连吃了十多个韭菜粿、二十多个虾饺,还喝了两碗皮蛋粥。一边吃一边偷眼看黛希儿那桌,只是最终还是没好意思过去打招呼。 吃完丰盛的早饭,高枫和段刚走到对面的福特四s店,车子已经修好而且洗的干干净净。年轻的好处,就是昨天累的像条狗,只要睡足一觉洗个澡就会精神奕奕。 车子上了高速之后,一扫昨日的郁闷,六点三升的发动机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令这头钢铁巨兽拥有了澎湃的力量。从上午九点到中午十二点,三个小时的时间,就一路狂奔到了西宁。在服务区吃午饭的时候,高枫和段刚又再次看见了黛希儿。她和司机、保镖也在这里用餐。令高枫意外的是,黛希儿用筷子的手法相当娴熟,看样子是经常吃中餐。 黛希儿也认出了段刚,临走的时候还点头致意,把段刚激动的差点冒出了鼻涕泡。让高枫对他十二分的鄙夷……都多大的人了,居然还追星!估计是上大学的时候,没少对着宿舍墙上张贴的穿比基尼的黛希儿海报撸。 殊不知,强撸灰飞烟灭的道理!更何况,段刚这货还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就不怕佛祖震怒,放个“万佛朝宗”的大招把这货给拍死! 鄙视了段刚之后,高枫继续开车。这些年,中国的基础建设的发展简直是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虽然有时候感觉市区内整天修路挖沟很是讨厌,但是曾经难如登天的进藏之路,此刻就变得无比轻松惬意。别说猛禽这种怪兽,就连标志三零七、大众高尔夫、别克赛欧这种没有半点越野性能的家用买菜车,也人五人六的打着彩旗排成队列集体进藏。昔日被视为天堑的藏地,现在几乎成了农家乐,但凡是有车一族,只要时间允许,都能轻松的溜达一趟。一路之上,无数车友在高速路上欢呼,令高枫的心情随之亢奋起来。 有了在西京被困在山路上的经验,高枫绝对不打算下高速了,夜里就在服务区休息。有的地段必须下高速,但也都是一级公路,路况非常之好。一路开到了格尔木之后,高枫有了一点心慌喘不上气的感觉,不过很快就适应了。自打获得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高枫的身体就健壮如牛,连感冒都没有过。段刚的身体更是铁打的一般,俩人的高原反应都非常轻微,而且迅速的就适应了缺氧的环境。沿着一零九国道过南山口、西大滩,直至昆仑山口。 碧空如洗,天空一片湛蓝,点缀几片白云,风景美的令人目眩,高枫也不由得驻足,将车子停在道旁,呼吸几口清冽的空气。高枫有种非常装逼的想法,总觉得自己有种《浮士德》的感觉,想对世界高呼一句:“这就是幸福,请你停下脚步。” 浮士德满足现状的下场是被魔鬼夺走灵魂,人只要活着就得不停的追求。 猛禽再次启动,轰鸣着向西驶去,汇入了进藏的车流之中。 ------------ 第一百五十七章 藏地最后的秘境 一天****,高枫和段刚换着开,一路从格尔木跑到了拉萨。 别的地方也就罢了,到拉萨不可能不进城的,这里可是离天堂最近的城市啊! 车子缓缓驶入市区,沿途到处是卖旅游纪念品的店铺,小贩们卖力的吆喝着热情到了极点就是对游客生拉硬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无数虔诚的藏人双手合十,口诵六字真言,三步一叩首向布达拉宫的方向走去。这些藏人往往是从数百里外,三步一叩首磕着长头,匍匐着膜拜过来的,双手和膝盖戴着护具,满脸风尘,风餐露宿受尽艰辛,仅凭借坚强的信念,用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用身体丈量着道路的距离,走向心中的圣地。 布达拉宫建于公元七世纪中叶,一般说法是松赞干布为迎娶大唐文成公主,兴建了此宫。买了门票进入之后,对美轮美奂的布达拉宫,高枫倒没什么太多的感觉,反而是那些脸上皱纹如刀刻斧削的信徒,令高枫心中油然升起了感动。同时,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回响起了仓央嘉措那首著名的《不负如来不负卿》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已恨桃花容易落,落花比汝尚多情。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高枫不懂藏文,但是这首诗翻译成汉语,同样能够直指人心,千百年之后依然能触动心灵深处最柔软的地方。那个桃花般美丽是女子,却偏偏爱上了一个出家的僧人。月明如水的夜晚,在雪域神山下,灵动如水的女子手托香腮,用无比崇拜的眼神听情郎弹着弦子吟唱刚刚谱写的歌曲。 一边是河水般柔弱的女子,一边是雪山般威严的神佛。 当爱情和信仰二者不可得兼的时候,该如何取舍?即使是智慧如海的仓央嘉措大师,也只能无奈的说一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不负如来不负卿,这个问题困扰了仓央嘉措这个才华横溢的活佛一生,不过这个问题对高枫来说,就非常简单了。在高枫心目中,亲人和爱人远比什么狗屁信仰重要的多。如果当某一天信仰和亲情、爱情、友情冲突的时候,高枫会毫不犹豫的抛弃掉信仰。换句话来说也许更加准确,亲情、爱情、友情等一切人类的美好感情,才是高枫唯一的信仰。 智者的烦恼,往往对俗人来说,那就不叫个事儿。而俗人头疼的柴米油盐缺吃少穿等琐事儿,而智者会视作是对心智的磨练,反而甘之如饴。 段刚作为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对这佛门圣地没有半点的神圣感,看看这个摸摸那个,和普通的游客没什么区别。令高枫无比怀疑当年少林高僧释仁惠大师看走眼了,这货哪里有什么罗汉法相? 参观了布达拉宫之后,在街上饭店吃了一顿饭,高枫和段刚就继续向目的地萨嘎县进发。出了拉萨城之后,一路的好心情就荡然无存。道路曲折崎岖,刚刚下过雨的土路泥泞难行,不少车子都陷进烂泥里无法自拔。这个时候猛禽的优势就显出了,六点三升的强大动力,超大的低压轮胎令它可以无视道路的坎坷。而且一路之上,高枫还曾经多次帮人把车子从烂泥里拽出来,引得一片赞叹艳羡之声。只不过,漂亮的蓝色猛禽也变得灰头土脸,满身的泥点子。 从拉萨到萨嘎县的直线距离是七百多公里,高枫和段刚俩人轮换着开车,足足走了一天****,才见到了标志性的如角温泉。一团团的白色水雾蒸腾而起,如同多多白云,映衬着蓝天,美的令人目眩。远处是海拔七千米的白日康丽山峰,山顶上的积雪在阳光下闪着银光,令人不由得升起敬畏之心。 路边有一群藏族青年在一个老人的带领下跳着节奏明快的鼓舞。老人手里拿着一把捆着白哈达的木棒,一面手舞足蹈,一面口中念念有词。接着,身穿彩条衣服,腰系多皱短裙,挎着大鼓的小伙子们奔腾而出,羽锤齐动,鼓声震天。 萨嘎县不同于拉萨,拉萨的汉人比例已经超过了藏人,而这里几乎没有多少汉人生活,纯粹的原生态藏地风情,令高枫大开眼界。 萨嘎县位于中国和尼泊尔边境,从印度洋吹来的暖湿气流令这里成了藏地的江南。山峰的顶端是终年不化的白雪,而山腰则是郁郁葱葱生机勃勃。高枫发现这里的老百姓几乎人人走路都是慢悠悠的从容不迫,而且眉宇间带着淡定悠闲。感觉他们就差在脑门上写上幸福两个字了。 高枫原本以为,这里如此的偏僻,肯定是穷的鸟不生蛋兔子不拉屎。没想到自然风光竟然是如此的优美,而老百姓看起来过的也相当不错,简直是世外桃源的景象。 在路边吃饭的时候,一个汉人店主解开了高枫的疑惑。店主告诉高枫,这里自然条件优越,稻谷一年能够两熟,老百姓吃饭不是问题,而且这里的人过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鸡鸭牛羊都是自己来养,除了盐巴之外别的东西都不需要花钱买,所以老百姓特别的淳朴。 真正令此地变成世外桃源的原因,是当地政府对他们极为优待,对他们实行百分之百的补贴政策。当地藏人盖房子、买家具、生老病死包括孩子上学,都由政府一手包办。老百姓除了种地养牛之外,其他的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 听罢,高枫算是恍然大悟,怪不得老百姓过的这么悠闲,幸福感这么强烈。原来在这个藏地小城,早已跑步进入了社会主义。 将车子停在路边,站在一百年前德国人设计建造的大铁索桥上,俯视美轮美奂的吉隆大峡谷,倾听着河水撞击岩壁的声音,心情好的几乎要飘起来。 高枫觉得这趟藏地之旅,来的真值了,萨嘎县号称是“藏地最后的秘境”果然是名不虚传,比人头汹涌的拉萨好的太多了! 不光是风景好,这里的人不论是汉人还是藏人,都极为友善。路边跳舞的藏人看到高枫和段刚经过,几次三番的邀请他们一起参加。腰间挎着藏刀的康巴汉子,不由分说就将酒碗捧了上来,不喝都不行。姑娘们则看着高枫和段刚的光头,指指点点的嗤笑。 高枫觉得,从拉萨到萨嘎的道路最好还是别修了,否则的话大量游客涌进来之后,这里恐怕就会变成第二个拉萨,淳朴的民风就会荡然无存。 “小伙子,萨嘎寺不是随便可以进的。那里是清修的地方不是旅游景区,只有僧人和朝拜的藏人可以进庙。” 听说高枫要去萨嘎寺,一个藏人老汉好心的提醒道。 一旁的段刚得意洋洋从口袋里掏出了皈依证,笑着道:“我是少林寺的弟子,是佛门子弟。” 听说段刚来自少林寺,正跳的起劲儿的藏人顿时围拢上来,纷纷要求段刚露一手。在藏人的大呼小叫中,喝的半醉的段刚耍了一趟醉拳,拳脚虎虎生风却偏偏醉态酣然,引得一片喝彩声,尤其是那些豪放的藏族女孩,眼睛几乎就长在了段刚身上,倾慕之情溢于言表。只不过她们误以为段刚是出家的僧人,没敢把他往自家的毡房里拽。段刚的好功夫引得众人交口称赞,都自告奋勇给他们带路。 岁数大一些的藏人,则跪在地上顶礼膜拜,妇人则纷纷抱出孩子请这位年轻的汉人大师给膜顶赐福。段刚摸摸那些小孩子的脑袋,妇人们喜的眉开眼笑。 少林寺的威名,即使是在遥远的藏地,也是如雷贯耳,少林高僧拜访萨嘎寺的枯木大活佛,对于笃信佛法的藏人来说是件不得了的大事儿,能给高僧带路那是一件极为荣耀的事情。 高枫和段刚在众人的簇拥之下沿着大峡谷一路跋涉,一个多小时以后终于看见山峦叠翠之间出现了一个金色的宝顶。 萨嘎寺依山势而成,脚下就是奔腾的怒涛,山顶则是万古不化的积雪,寺庙则被青松翠柏环绕,空气中透着一股野花的清香。高枫不由得赞叹,真是好地方啊! 走到庙门前,俗称“铁棍喇嘛”的执法僧站了两排,肃立迎接。高枫大致数了一下,不少于二十人。知客僧也早已接到藏人的通知,穿着隆重的锦斓袈裟满脸堆笑的在门口相迎,紧走几步躬身送上洁白的哈达。高枫和段刚跟着往里走,每走几步就有喇嘛上来敬献哈达,不多时俩人的脖子就挂满了。 段刚不敢怠慢,将少林达摩院现任首座释仁可大师的亲笔信递上。信是用梵文写的,段刚和高枫一个字都不认识。知客僧看了一眼之后,言辞更是恭敬,将二人迎进“客堂”命令小喇嘛捧上酥油茶,他飞也似的将书信传递到了后堂。 高枫对段刚有些肃然起敬了,没想到这货的面子如此之大,一向不许游客进入的萨嘎寺,竟然给予他这么隆重的礼节来迎接。 ------------ 第一百五十八章 枯木活佛 “客堂”里悬挂的唐卡,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画工中规中矩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按照股古玩行的说法,就是匠气太重。高枫喝了一口酥油茶,感觉很不适应,随即就把茶碗放下。 最近这些年,随着《藏地密码》等书籍的广泛流传,再加上通往藏地的公路、铁路的建设,令人们进藏不再成为困难。藏传佛教在内地也有了巨大的发展,很多人附庸风雅也信奉了喇嘛教,尤其是几位著名的香江明星的推波助澜,皈依藏传佛教似乎成了一种风潮。 汉地流行的禅宗讲究顿悟,认为只要在家修行严格持戒,居士也能修成大菩萨,尤其是汉地一向推崇维摩诘,他就是一位没有出家的菩萨,但是佛法精深,传说他讲经的时候有天女散花。维摩诘虽然是居士,但是众多菩萨却要请他答疑解惑。《维摩诘经》更是禅宗最重要的经典之一。汉地佛教认为自己修行最重要,讲求直指本心。而藏传佛教则认为,在漫天神佛和修行者之间,上师是一座桥梁,如果没有上师的指引,自己是不可能领悟佛家经义的,更不可能修成正果。 在藏地,喇嘛的地位远远高于汉地的和尚,藏人是绝对不敢像高枫那样一口一个“贼秃”的混叫。 正因为这样的教义,所以很多藏地的大喇嘛,现在名声大噪,那些信奉他们的弟子,将他们视若神明。正是因为收了大批名人作为弟子,使得他们在汉地的名声,甚至压过了那些禅宗的大师。而很多人总认为,真正有大神通的法师,应该是隐藏在山野。 高枫对宗教一向没太大的兴趣,但是目前这种风潮,对于古玩行来说,又是一个炒作的热点。而古玩行和任何生意一样,有了热点才能赚钱。 “高老大,你看!” 一旁的段刚捅了捅高枫的腰眼。 顺着段刚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个熊一般强壮的黑人保镖从后面走了过来,在他身后是一个身材火辣的金发女子。 “黛希儿?” 高枫看看段刚:“你俩还真有缘啊!又碰见她了!” 段刚咧嘴憨憨的一笑,冲着外面挥了挥手。 “客堂”的大门是敞开的,黛希儿也看到了段刚,她先了楞了一下,然后似乎是认出了他,朝他笑了笑。段刚乐的半天合不拢嘴。 “行了,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操,你还是佛门弟子呢!” 高枫拍拍段刚的肩膀,这货的脑袋伸的都快把脖子拽掉了。这副德行,真令高枫替他觉得丢脸。 “俗家弟子,俗家弟子!” 段刚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尴尬的笑了笑。 段刚还在伸着脖子窥视黛希儿渐行渐远的背影,猛然发现一个胖喇嘛挡住了视线。 “延庆师傅,远行辛苦!” 胖喇嘛满脸堆笑的走了进来,冲着段刚双手合十行礼,然后转过脸,冲着高枫也打了个稽首:“施主远行辛苦。” 段刚和高枫急忙还礼:“多谢大师关怀。” 胖喇嘛的汉语说的很流利,几乎听不出有地方口音,肤色比一般藏人白的多,看年纪也不小了,但是却连一个皱纹都没有,白白胖胖很是富态。 胖喇嘛和二人打了招呼之后,偏着脑袋从各个角度打量段刚,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过了许久之后恭恭敬敬的道:“果然是罗汉转世,这二十四面罗汉法相,真是平生仅见!” 高枫实在看不出,段刚这货有什么地方和罗汉相似,而且也弄不清楚,这个二十四个角度看起来都不相同,到底有什么标准。不过高枫现在真不敢对宗教预言有半点不敬,他曾经在梦境中穿越到蒙古喀尔喀部。那个穿着红嫁衣去世,令高枫肝肠寸断的博尔锦,她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活佛断定,说她今后会是个王,而且是个手拿双枪的武王。 当时连博尔锦都觉得这是个笑话,因为她的父亲只是个努克图,按照汉人的说法是公爵,就算她能继承父亲的汗位,也不能是是个王。但是后来的发展验证了活佛的预言,博尔锦真的被民国政府封为札萨克,也就是亲王爵位。而且还成为蒙古骑兵师的中将师长,彻底验证了活佛在她出生时候的预言:你将来会成为手拿双枪的武王! 罗汉?高枫再次仔细看了看段刚,总觉得罗汉不可能长的像他那么猥琐……更不可能流着哈喇子盯着女明星的海报强撸! “延庆师傅,我和令师仁惠大师,曾经在燕京城有过一面之缘!令师佛法精深持戒严谨,令我十分的钦佩,今天从令师叔仁可大师的信中得知,仁惠大师已经去了西方极乐,我是且悲且羡!” 胖喇嘛说话的时候有些动容。 仁惠大师对段刚极为宠爱,少林寺的僧众都觉得老和尚有些偏心,但是他却依然如故。在段刚的心目中,师傅是比亲生父亲还要慈爱的人。听胖喇嘛说起恩师,他的眼眶也有些湿润。 高枫觉得这个喇嘛说话有些奇怪,在自己的印象中,和尚好像都是自称“老衲”的,而喇嘛则是要自称“本座”这个胖喇嘛则一口一个“我”感觉有些怪怪的,但是又不好发问。看到胖喇嘛和段刚的情绪有些伤怀,高枫在一旁劝慰道:“枯木活佛,请节哀。” 胖喇嘛惨然一笑:“枯木活佛是我师叔,他老人家还在后堂做午课。” 说罢,他揉揉眼睛换了一副笑脸道:“仁可大师信中说,二位原来是想向我师叔求一串天珠?” 高枫点了点头。 胖喇嘛诡秘的笑了笑:“天珠易得,看在仁惠和仁可两位大师的面子上,我就做主送一串最上乘的天珠。” 高枫喜出望外,双手合十道谢。 胖喇嘛停了片刻又皱眉道:“只是我师叔年岁已高,很久都不肯给人开光赐福了……恐怕,二位要白跑一趟了!” 高枫觉得这胖喇嘛如果换身衣服,就能演川剧《变脸》了,这脸也变的太快了,前一刻还是满脸悲伤,后一刻已经是笑容满面,再下一刻又成了……奸商嘴脸! 这胖喇嘛算是号准了高枫的脉,知道他们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枯木活佛开光的,如果没开过光或者是别人开光的天珠,拿回去也没交不了差。这一趟买卖,天珠的成色和市场价格倒是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是枯木活佛亲自开光。 “大师,我们俩受人之托跋涉万里才来到萨嘎寺,还请大师行个方便。” 高枫微笑着从包里掏出一本早已准备好的现金支票:“我们来的仓促,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也只能是用区区俗物,替佛前添些灯油。” 说罢,故意又沉吟片刻道:“您看,十万块钱,能把油缸填满吗?” 胖喇嘛顿时眉开眼笑:“施主真是大善人,这样的善人必得我佛庇佑!” 结果支票仔细看了看揣了起来,然后笑道:“枯木师叔,已经在后堂等候二位多时了!” 看着胖喇嘛摇晃着肥硕的屁股得意洋洋的在前面带路,段刚咬牙切齿的低语道:“不是好人!” 高枫白了他一眼:“这么大的庙,这么多的喇嘛,又不是开在大城市的旅游景区,连门票收入都没有,人家都不吃饭啊?甭废话,咱是来做买卖的!你别当这是个庙,就当是批发市场,咱们拿钱进货!” 段刚想了想:“言之有理。” 高枫这个时候又想起刚才疑惑的问题,随口问道:“喇嘛不是都自称本座吗?他怎么一口一个‘我’”段刚白了高枫一眼:“本座?你以为他是金轮法王啊?佛家自称就是‘我’!《金刚经》有云: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念了一段《金刚经》之后,段刚念诵的时候,把“我”字咬的格外重些,然后鄙夷的道:“没文化,真可怕!” 高枫咬牙切齿的道:“操,不带这么直接打脸的!” 段刚哈哈大笑而去,他一向都是被高枫鄙视的,今天终于逮到打击高枫的机会,心中无比爽快。 枯木活佛的禅房,仅仅一个香案,一张藤床,一个蒲团,一个香炉,一个陶钵而已,白石灰粉的墙壁,看上去这个简单到可以用简陋形容的房间和萨嘎寺的富丽堂皇简直就是最鲜明的对比。仅仅从陈设来看,枯木活佛的日子和苦行僧应该没什么两样。 隔着一道帘子,隐隐能看到一个消瘦的身影,在一串听起来像天书的诵经声中,偶尔夹杂着木鱼的闷响。 “枯木师叔正在做午课,二位贵客请稍等片刻。” 胖喇嘛递过两个蒲团,示意请他们坐下,然后低声道。 高枫和段刚点点头,恭恭敬敬的盘腿坐下。 过了一会儿,诵经声停止,胖喇嘛用藏语里屋说了一句,然后帘子挑开,闪出一个身影。 高枫顿时惊的目瞪口呆,几乎说不出话来。 ------------ 第一百五十九章 骗子哪里逃 肥大的袈裟中包裹着一个瘦弱的身躯,腰弯成了一张弓,感觉就好像袈裟里装了一只大号的虾米。当高枫看到那张脸的时候,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那是个没有五官的人!那是一张被烧成葫芦形的脸! 整张脸上的皮肤皱缩在一起,没有耳朵,没有右眼,左眼只剩下豆大的一个小洞,鼻子也只是两个黄豆大小的圆孔,嘴巴也几乎粘在一起。他双手合十,手指也都只剩下小半截,他脸上的皮肤抽搐了一下,似乎是在笑,隐隐露出残缺不全的牙床。 即使是《巴黎圣母院》里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也没有枯木活佛看起来可怕。高枫看了他一眼就不敢再抬头仰视,生怕一不留神,让他的形象印入心底闯入梦境。 胖喇嘛长叹一声道:“六十八年之前,鄙寺发生火灾,僧俗信徒被困火中,大活佛不顾性命在火中救人,被烈焰烧伤。大活佛将众人救出之后,佛殿已经即将被大火烧塌,活佛顶着烈焰再次返回火场,救出本寺至宝的莲花生大师舍利金塔!” 高枫和段刚顿时肃然起敬,坐在蒲团上将腰板挺直了起来,双手合十还礼。段刚更是一脸肃穆,躬身一拜:“古时候的大师燃指敬佛,枯木大活佛舍身救护僧俗百姓拯救佛宝,堪称是燃身供佛。” 枯木活佛的嘴又咧了一下,他的五官几乎被彻底烧毁,也搞不清他的表情,高枫只能猜测那是他的笑容。 枯木活佛用残损的手摸了摸高枫和段刚的头,勉强算是膜顶赐福。然后他哆哆嗦嗦的从手腕上褪下一串天珠手环,就在两个小喇嘛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回了内堂。然后就听见里面隐隐的诵经声,声音含糊不清,咕咕哝哝,应该是枯木活佛的声音。 枯木活佛走后,高枫和段刚跟随胖喇嘛回到“客堂”高枫原本对枯木活佛很好奇,毕竟在各种文学作品中,把活佛说的神乎其神,好奇是难免的。但是见过之后,高枫就连多一眼都不想看,生怕看过之后夜里做噩梦。尽管枯木活佛的品行令人高山仰止,但是高枫就是个俗人,看他的样子就忍不住心里打颤。同时心里也暗暗嗟叹,如果是自己受了这么严重的烧伤,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模样,恐怕当场就会自杀,连再活一天的勇气都没有。 一个人需要多强大的信仰,才能支撑自己坚强的活下去。 过了一阵子,小喇嘛送来了一串白色带黄斑的虎皮天珠手串。 胖喇嘛满脸堆笑道:“大活佛已经很久都没给人开光赐福了,二位佛缘不浅啊!” 高枫和段刚自然是点头称谢,胖喇嘛摩挲了许久,才恋恋不舍的将天珠手串递到了段刚的手上,段刚又递给了高枫。这串天珠的品相也就算是中等偏上,在古玩市场上这个档次的东西很多,价钱也不算太高,充其量也就是三四万块钱。只不过这是枯木大活佛佩戴过的东西,在信徒的心目中就是无价之宝了。 高枫撸开右手的衣袖,把虎皮天珠戴了上去,胖喇嘛眼尖,发现高枫的右手的手腕上已经有了两串手环。一串是由小颗粒的羊脂玉籽料穿成的,一串则是蜜蜡手环,加上这串天珠,已经是三串了。而且三串手环每串都是十八颗,这是取义十八罗汉。胖喇嘛突然发现,那串蜜蜡手环上镌刻有梵文,他抬起高枫的手臂看了看,哈哈大笑道:“施主和枯木大活佛有缘,这串蜜蜡佛珠,也是大活佛多年佩戴的随身之物。只是不晓得,施主怎么会有此物?” 高枫也不打算隐瞒,于是就实话实说:“这是蒙古喀尔喀部的博尔锦格格,送给我的。” 胖喇嘛点头道:“原来如此!记得当年,博尔锦格格万里跋涉到本寺,求枯木大活佛给她失踪的丈夫祈福,大活佛感念她一片赤诚,就把随身佩戴四十年的蜜蜡手环相赠。想不到,格格又送给了你。” 提起博尔锦,高枫不禁神情黯然,不由得想起前些日子,在小浪底景区再次遇见风烛残年的博尔锦,她穿着红嫁衣阖然长逝的那一幕,重新浮现在高枫的脑海中。 高枫从包里取出三万元递给胖喇嘛:“我有个不情之请,能否请大师为博尔锦格格做一堂法事?” 胖喇嘛看到三沓钞票,顿时眉开眼笑:“为亡灵祈福,乃是大功德一件!博尔锦格格佛缘深厚,出生之日就有蒙疆的活佛为她看相,断定她日后必成手拿双枪的武王。后来果然应验!博尔锦格格和我萨嘎寺也颇有渊源,施主的请求,鄙寺僧众自当从命!” 说罢,手里紧紧攥着钞票,笑盈盈的道:“我这就去安排,请二位在‘客堂’休息。法事就安排在明日,可好?” 高枫点了点头,胖喇嘛转身离去,段刚不屑的道:“什么狗屁活佛,就是财迷鬼!” 高枫白了他一眼:“别胡说。” 段刚冷笑:“看看他手下的这些喇嘛就知道了,上梁不正下梁歪,都是见钱眼开的货!” 说罢,他有些不解的问道:“那个叫博尔锦是谁啊?拿三万块给她做法事,高老大你脑子没病吧?” 高枫斜乜了他一眼,没接这个话茬。 俩人在“客堂”里等候,小喇嘛又送来了酥油茶,高枫实在喝不惯抱怨了一声,片刻之后小喇嘛就送来了清茶。高枫惊诧道:“你能听得懂汉语?” 小喇嘛笑了笑,坐在了一旁,从僧衣里掏出手机兴致勃勃的看起了网络。高枫顿时无语,现在连喇嘛都与时俱进了! 在屋内坐了一会儿,高枫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儿,自己来之前,松二爷曾经在电话中给了自己一个地址。松二爷的一个老友,曾经下放到了萨嘎县,住在一个老牧民家里。据松二爷的朋友说,他曾经在那个叫嘉措的牧民家中,见过一块和高枫戴的一模一样的柏林奥运会纪念表。 “小师傅,请问一下,您知道这个地址吗?” 高枫掏出手机,翻出了短信给小喇嘛看。 小喇嘛看了看,笑道:“我认识一个叫嘉措的老施主,他好像就是住在这个地方,不知道是不是您找的那位。这样,我打个电话帮您联络一下。” 高枫听罢,大喜过望。 小喇嘛用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然后就听见他在电话里叽叽呱呱的说了一通藏语。过了一会儿,他喜笑颜开的道:“恭喜施主,你要找的那个人,就是经常在鄙寺布施的那位嘉措老施主。他在电话里说了,您说的那个人就曾经在他家中住过一阵子。嘉措施主说了,今天晚上就会赶到萨嘎寺,请您在这里稍候。” 高枫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找到了人。枯木大活佛开光的天珠已经拿到了,找人的事儿也办的如此顺利,高枫禁不住心中一阵喜悦。 等待总是焦急的,等人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太慢,才过了半个小时,高枫就有些不耐烦了。仔细向小喇嘛询问了地址之后,高枫就和段刚决定去找一趟老牧人嘉措的家中。和胖喇嘛打了个招呼之后,高枫和段刚出了萨嘎寺。 下山的时候,听着山涧中的涛声,看着满山的青翠,远远的欣赏藏人的歌舞,高枫被城市雾霾搞的阴郁的心情,也变得开朗了许多。尤其是藏人被高原炽烈的阳光洗成黑红色的面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和内地那些行色匆匆忧心忡忡的人截然不同。 高枫突然在想,这里的人收入比起内地还是差的远,种稻子即使是靠着优越的自然条件,一年能收两季又能赚多少钱?如果单纯比物质条件,哪怕是内地的打工仔,收入也远远超过这些藏人。 但是,他们的幸福感,这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吗? 高枫真心的盼望,从拉萨到萨嘎的公路最好还是不要修了,否则内地游客大量涌入之后,本地淳朴的民风就会荡然无存。内地人来到这里之后,会习惯性用金钱来衡量当地人的生活,从而强化自己的优越感。而当地人也会被这种价值观感染,那么眼前这种浓浓的幸福感则会被扫荡一空。 镇上的商店也有几家是汉人办的,高枫很快就找到了问路的地方。当地的小孩子普遍接受了免费教育,支教的汉人老师教会了他们说汉语,所以高枫倒也没觉得沟通困难。 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好处,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嘉措老人,当地的藏人孩子自告奋勇给高枫带路,高枫从小店里买了点糖果分发给这些孩子,所有的小孩都喜气洋洋。 跟着小孩子走了两条街,高枫看见了一个小院子,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一个年轻的藏人正在门口抽烟。 “叔叔,到了,就是这个院子!” 高枫和段刚相视一笑:“芝麻掉进针眼了,这也太巧了!” 确实是巧,巧的不能在巧了,这家伙不就是长途车上的那个骗子嘛! 门口抽烟的年轻藏人,看见高枫和段刚,立刻就愣住了,嘴巴张大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等反应过来之后,他撒腿就跑,段刚笑呵呵的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随手扔了出去。 “骗子,哪里走!” ------------ 第一百六十章 汉地活佛 (全文阅读) 石头不偏不倚砸在了年轻藏人的腿弯上,这家伙腿脚一软就跪下了,挣扎了几下却起不来。高枫觉得这一下砸的也不算重,应该不至于啊! 段刚得意洋洋的笑道:“打穴的功夫是少林的不传之秘!” 俩人冲过去就把年轻藏人给按在了地上,周围的藏人见同族的人吃亏,纷纷涌了上来,很多人不约而同的抽出腰间的藏刀,为首的则是一个怒气冲冲的老藏人。年轻藏人在地上用藏语大声呼救。 “贼秃,少林寺有没有教你,一个打一百个?”看到围过来的藏人,高枫急切的问道。 段刚点了点头,深沉的道:“师傅说了,一个人打十个,逮住领头的往死了揍,如果一个打一百个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 “就是什么?” “撒丫子跑啊!” 被按倒在地上的年轻藏人狞笑着用汉语道:“现在想跑,来不及了!” 段刚看着聚拢过来的人潮,心有不甘的怒吼道:“你这个死骗子,还神气起来了!” 他的嗓门实在是太大了,为首的那个老藏人冲着倒在地上的年轻藏人喊了一声,而倒在地上的年轻藏人则在地上一边焦急的摆手,一边用藏语冲周围高喊。 高枫站起身踢了一脚之后打算拔脚逃走,却听见周围的藏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剑拔弩张的藏人们神情变得轻松,笑着将藏刀揣进了刀鞘中,只有那个年长的藏人皱着眉头走了过来,形势突然变化令高枫有些不解。 被按在地上的藏族骗子用汉语低声道:“我阿爸来了,你们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外面的事情,他知道了,非割了我的舌头不可!你就说咱们是朋友,刚才是闹着玩的!” 高枫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资料上看过,萨嘎的民风极为淳朴但也颇为彪悍,抓住小偷直接砍手,抓到骗子则割舌头。萨嘎的藏人受到政府的优待,享受充分的福利待遇,同时也保留了旧时代残酷的刑罚。一边是完善的生活保障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一边是对罪犯的严刑峻法,双管齐下才造就了萨嘎今天的幸福生活。 如果萨嘎当地的藏人知道族人在外面当骗子,绝对不会轻饶了,所以这小子害怕了。 段刚在长途车上差点就被他给骗了,一路之上被高枫拿这件事儿当笑柄。段刚一直耿耿于怀,哪里肯轻易放过这个骗子? 段刚冷笑着道:“我们凭什么要帮你隐瞒?你小子被割舌头那是活该!” 年轻藏人低声哀求道:“别和我阿爸提那件事儿,我有好处给你们!” 段刚不屑道:“不稀罕!” 压着他后背的膝盖不禁又加了几分力气,年轻藏人疼的直咧嘴,却不敢叫出声来。 高枫看着那个越走越近的老藏人,觉得很是面熟,突然想起松二爷给自己手机上发的照片。虽然照片是几十年前的,但是依然能隐约看出五官和老藏人很是相像。 年轻藏人看见老藏人越来越靠近,吓的面无人色,颤声哀求道:“求求你们了,饶了我吧,我阿爸真的会割我的舌头的!我向佛祖发誓,真的有好处给你们!” 高枫朝段刚使了个眼色,然后道:“好,这次就先饶了你,如果敢骗我们,那就别怪我们把你在外面行骗的事情说出来。” “不敢,不敢!” 说罢,他放开了年轻藏人,段刚和高枫多年的死党,彼此心领神会,也放开压在年轻藏人背上的膝盖。而且还亲热的帮年轻藏人拍拍衣服上的尘土。 年轻藏人压低声音道:“我叫桑卡,你们就和我阿爸说,咱们是好朋友,刚才是在闹着玩。” 桑卡虽然疼的脸色发青,他还是强装出笑容,只不过笑的比哭还难看。几次挣扎却死活站不起来,高枫朝段刚使了个眼色。段刚愤愤不平的在桑卡的腿上踢了一脚,说来也怪,桑卡立刻就能爬起来了。高枫不由得对少林武功的博大精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桑卡,你们在搞什么鬼?”老藏人不相信儿子的话,总觉得有些蹊跷。 还没等桑卡回话,高枫则笑着道:“嘉措大叔,你好啊!” 桑卡一下子就傻了,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汉人知道自己父亲的名字……原来,他们认识自己的阿爸?这下子死定了! 嘉措老人也楞住了,高枫笑着从兜里掏出手机,翻出松二爷发给自己的照片。嘉措看到上面自己年轻时候和下放的汉人朋友的合影,立刻哈哈大笑起来,用生硬的汉语道:“我听萨嘎寺的喇嘛说了,你们是少林寺来的大师!喇嘛已经和我说过了,你们是‘仁波切’的贵客,又是我老朋友的故人,你们能到我家里来,那是我们全家的荣幸!” 枯木大活佛是汉人的叫法,在藏地,他被称为“仁波切”,意思是转世的尊者。 嘉措看看段刚和高枫,见俩人都是光头,随即恭恭敬敬的道:“哪位是少林寺来的高僧?” 高枫指指段刚,嘉措老人也上下打量了段刚许久,神情更加的谦恭,流着泪颤声道:“果然是罗汉转世的活佛啊!佛爷能光临寒舍,这是我几辈子修行来的福气啊!” 桑卡更是瞠目结舌,指着段刚道:“你就是汉地来的活佛?” 看到段刚含笑默认,桑卡吓的腿一软,不由自主的跪下了。高枫不由得奇怪,为什么别人都能看出段刚二十四面的罗汉法相,而自己和水善、杨毅等死党却只能看出这货贼眉鼠眼的猥琐相呢? 嘉措老人恶狠狠的踹了桑卡一脚:“傻愣着干什么?活佛到了家门口了,还不赶快请进去!” 听到嘉措老人的话,街上围观的藏人顿时就沉寂下来,不少人跪在地上顶礼膜拜,抱着小孩的妇人则怯生生的围上来,用生硬的汉语请求段刚给孩子膜顶赐福。 看着段刚面带微笑,抚摸孩子的头顶,看到周围人敬畏的眼神,高枫感觉自己好像来到了明星演唱会的现场。眼前的段刚哪里还是平日的那个“恶贯满盈”,分明是加强版的刘德华啊! 不得不说,段刚这货骨子里就有当神棍的基因,装模作样的蛮像那么回事儿。 幸好街上的人不算太多,再加上语言交流也有些问题,段刚热情的和信徒们打了招呼之后,就和嘉措老人客气了一下子,进了他的家。 嘉措老人突然想起一件事儿,脸色立刻阴沉下来,郑重的问道:“活佛,您刚才说的‘骗子’是怎么回事儿?桑卡这小子是不是在外面做坏事了?” 桑卡吓的面如死灰,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段刚,生怕这位“汉人活佛”说出自己在长途车上行骗的事情。如果是别人说的话,父亲还不见得会相信。但是眼前这位可是罗汉转世的活佛啊!他说出的话,对于藏人来说,那绝对是不容置疑的! 段刚笑了笑道:“桑卡兄弟在路上的时候给我们做了一次精彩的表演,所以我们就认识了。刚才我们闹着玩的时候用力过猛,我担心伤了他的腿,所以就劝他去拍个片子诊断一下。” 桑卡如蒙大赦,连声附和道:“对,是拍片子,是拍片子!” 嘉措老人听罢,又跪地下拜:“感谢活佛的关怀,桑卡能得到您的关心,是我们全家人的荣幸。”说罢,恶狠狠的对桑卡道:“混蛋,还不给佛爷磕头!” 桑卡也只得再次跪下,邦邦邦磕了三个响头。磕完了头,他就开始张罗着冲泡酥油茶,端上糍粑等吃食。然后又帮着家里的女人宰杀羊羔准备晚饭,忙的不亦乐乎。 来到萨嘎之后,高枫才算终于了解到段刚这个所谓“二十四面罗汉法相”的威力,这货在这里简直就是半人半神啊!在中原内地,大家听到这个不过说法不过是一笑置之,即使是少林寺的和尚和居士,也不过是合十稽首而已,而到了藏地,尤其是得到了萨嘎寺的喇嘛亲口认可之后,当地的藏人真是拿他当做活佛来顶礼膜拜。 这家伙在这里哪怕是胡说八道,别人也会当做他在传经送宝。听不懂?听不懂说明自己没有慧根! 白宝让段刚来萨嘎寺求取天珠,还真是没找错人。 咬碎了后槽牙,高枫总算是喝下了那碗酥油茶,嘉措老人谨慎的在一旁伺候,生怕招待不周引得佛爷不快。彼此寒暄了许久,才终于说到了正题。 嘉措老人拿着那块柏林奥运会纪念手表看了又看,终于点了点头:“没错,这块表原先就是我家的那块。去年的时候,我打扫屋子的时候怎么找都找不到了。” 高枫点了点头,看样子不会出错了,自己也是去年的时候在网上买的这块表。 嘉措老人眼珠转了转,苦笑着道:“肯定是桑卡这个败家子给偷出去卖掉的。不过这块表能到您手中,还把活佛请过来,还真是我家莫大的福缘啊!” 高枫问道:“您是什么时候得到这块表的?” 嘉措老人摇头道:“我小时候,家里就有这块表了,听我去世的阿爸说,他是在雪山后面的草甸上放羊的时候,捡了这块表。” 高枫又问道:“那您听说过,抗战的时候有支德国探险队来藏地的事情吗?” 嘉措老头点头:“听老辈子人说过,还听说他们偷走了很多的小孩子,据说是要用小孩子的心肝和眼睛炼制药物的,我是不相信这种说法的。他们当时和几个土司来往比较多,普通的藏人躲他们还来不及,对他们的事情了解的很少。” 线索又断了,高枫有些失望。透过窗子,看到外面已经是人山人海,附近的藏人蜂拥而来,要来瞻仰一下千里之外的汉人活佛。嘉措老人看到这样的场景更是喜出望外,吩咐家人再多宰几只羊,款待一下附近的乡邻,也让他们沾沾自己家的福气。藏人们对嘉措老人也是艳羡不已,能把罗汉转世的活佛请到家中供养,那是多大的福分啊! 看到嘉措老人在外面招呼邻居,桑卡悄悄的溜进来,压低声音问高枫道:“您和佛爷来萨嘎,也是来找宝藏的?” 宝藏?高枫愣住了! ------------ 第一百六十一章 段刚的美梦 (全文阅读) 整整一个下午,桑卡都在找机会,想和高枫、段刚单独聊聊,无奈家中人来人往,尤其是段刚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他连凑上前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好容易熬到了天黑,高枫和段刚吃饱喝足向嘉措老人告辞,要去旅馆居住。听见这个话,嘉措老人全家立刻就炸锅了。 能把活佛请到家中供养,这是何等的福气?哪怕只在家里住一夜,也够他们吹三辈子的牛啦! 嘉措老人哪里肯干,一再的苦苦哀求。段刚和他客气了两句,他就跪在地上一个接一个的磕响头,怎么拽都不肯起来,直到段刚答应住在他家,老人才破涕为笑。 嘉措老人腾出两间房子给高枫、段刚居住,里面不晓得熏了多少的藏香,冲的他俩连连打喷嚏,感觉是进了纳粹的毒气室,再呆一会儿就得被憋死。高枫住的那间味道稍微轻一些,打开窗户通了许久的风,屋内浓郁的化不开的香味才挥散掉。段刚则从他那间被鲜花环绕的房间逃了出来,也住进了高枫的屋子。 主人太热情,也让人受不了啊! “活佛,睡了没有?” 外面传来桑卡的声音,高枫打开门,就看见桑卡鬼头鬼脑的四处张望,然后谄媚的笑着溜进屋内。 “活佛,委屈您啦,家里的条件比不得汉地。” 段刚对他一点都不客气,硬邦邦的道:“小子,憋什么坏水呢?” 桑卡顿时语塞,他这辈子还见过这么说话粗俗的“活佛”,只得讪笑着道:“不瞒佛爷说,我还真有个事儿,想和您二位商量一下。” “有话说,有屁放!” 桑卡压低声音道:“您二位来萨嘎,是不是也是来找宝藏的?” 这已经是今天第二次听桑卡提起宝藏的事情,高枫被他说的一愣,随口道:“为什么这么问?” 桑卡诡秘的笑道:“这不是明摆着的嘛!活佛是什么身份,如果没有大事儿,怎么可能轻易的来萨嘎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我估摸着您也不是一般人,我已经看到您的那辆车了,怎么也得一两百万吧?您二位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萨嘎,肯定是有大事儿要办!” 高枫被他说的无语,段刚那个所谓二十四面罗汉法相,在内地就是个笑话,而到了藏地则被当真了,这里的人都对他奉如神明,再加上高枫的那辆蓝色猛禽过于惹眼,也难怪桑卡会想多了。 段刚插言道:“现在是什么特别日子吗?难道我们来的不是时候?” 桑卡笑着道:“佛爷拿我开涮?这几天,加上您二位,从内地都来了三拨人了,看着都不像是正经东西……” 听见这个话,高枫、段刚对桑卡怒目相视。 桑卡自觉失言,媚笑道:“您二位当然例外。佛爷能来萨嘎,那是我们的福气!” “这还差不多!” 桑卡继续道:“那两拨都是外国人,前天来的是一个印度人,今天有来了个长的特别漂亮的洋妞。” 洋妞?莫非是那个混血名模黛希儿? 高枫感觉这里面可能真的有古怪,却故作轻描淡写的道:“林卡节马上就要到了,外国游客到这里玩玩,也是很正常的。” 藏地苦寒,一年中多半年冰天雪地寒风刺骨,所以藏人特别珍惜温暖的夏日。他们习惯在夏日携家带口到郊外野游。大家以家庭为单位,张开帐篷铺上单子,大家一边吃喝一边歌舞,享受难得的和风暖阳。这个时候,也是用来纪念莲花生大师降伏妖魔为天下带来祥和的日子。各种大型的宗教祈福活动和民间艺人表演,也都集中在这个时期。 桑卡笑道:“您说的没错。不过那个印度人来萨嘎之前,就在网上联系过我。他让我帮他在萨嘎找几个帮手寻宝。” 高枫听罢,顿时就觉得这话听起来就很扯淡,如果真是有宝藏的话,那个印度人不会带自己的人来挖宝,还需要在萨嘎当地找人?再说了,找宝藏这种事情,那肯定是越秘密就好,谁会公开在网上吆喝,生怕外人不知道? “我对这个没兴趣,明天我们办完事儿就回内地了!”高枫毫不客气的把桑卡撵了出去。 段刚却被提起了兴致,皱眉道:“老大,有宝藏啊!” “你脑子有病啊?长途车上被桑卡骗了一回,你还没长记性?骗子的话,你也敢信!” “高老大,这是萨嘎啊!哥现在是汉地活佛,他敢骗我?不想活了?” 高枫不屑道:“他是骗子,你是神棍,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赶紧睡觉,每天上午做完法事,咱们就回去。店里还有一摊子事儿呢!” 说罢,高枫钻进被窝闭上眼睛,弄的跃跃欲试的段刚好一个没意思,只得也悻悻的****,却圆睁着两只牛眼睡不着,不得不靠着数羊来催眠自己。数完了山羊数绵羊,数到后来有些迷糊,那些绵羊都长出了人脸,笑着扑向段刚。这些绵羊变得美女一个个胸部丰腴腰肢纤细,身材火辣又都是淡金色的头发……统统都是黛希儿? 正当段刚左拥右抱乐不思蜀的时候,只见后面出现一个手拿皮鞭的牧羊女,横眉立目杏眼圆睁,怒吼一声:“段刚,你想做死啊?” 段刚吓的魂不附体,那个牧羊女分明就是梅姐啊! 这一下,他马上就清醒过来,往往窗外一片漆黑,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而一片的高枫却是鼾声大作,睡的无比香甜。 天刚蒙蒙亮,高枫就睡醒了,这一觉时间虽然不太长,却睡的极为香甜。萨嘎的夜晚太安静了,不像是在内地就连半夜里也是车水马龙。 高枫刚爬起床,就看见段刚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贼秃,你一夜没睡?” “还好意思说,你的呼噜打的震天响,我能睡着?” “别扯了,你丫平时睡觉天上打雷都听不见,肯定是想着挖宝藏的事儿呢!我说,你成熟点行不行?多大的人了,还做白日梦!” 段刚被说的哑口无言,只得穿好衣服下床,刚推开房门,就看见嘉措老人全家都在外面守候,洗脸水早已打好,雪白的毛巾还用热水烫的温度正好合适。洗漱完毕之后,嘉措老人亲手捧上酥油茶,桌子上则摆满了糍粑和肉食。嘉措老人这一家人伺候段刚简直比伺候祖宗都殷勤的多,让一个年龄父亲差不多的老人照顾自己,段刚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于是,他又发挥了神棍特质,给嘉措一家人挨个膜顶赐福,又给他们家的祖先念了一段《往生经》,喜的嘉措老人满脸的皱纹都笑开了花。 临走的时候,段刚亲手塞给嘉措老人的外孙子一个红包,里面装了五百块钱,虽然给钱显得俗气了点,但也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回报老人的盛情。高枫估计,这五百块钱,嘉措老人这辈子都不会花掉,肯定是连红包一起供奉起来。 离开嘉措老人的家,高枫和段刚步行去了萨嘎寺,桑卡则自告奋勇在前面带路。到了庙门口,发现僧众们都早已在门口恭候,他们在前面边引路边唱诵经文,而且还撒着鲜花瓣。 高枫低声问道:“他们念的是什么经啊?” 段刚得意洋洋的道:“不懂了吧!这叫赞叹。” 高枫看见他那副德行,有些抓狂:“赞叹?你当我文盲啊,连什么是赞叹都不懂?” 段刚轻蔑的道:“赞叹是佛家的用语,是称颂佛、菩萨功德的特有歌曲。他们这是用梵文唱的,又叫‘梵赞’,如果是用汉语唱,就叫‘汉赞’。” 听着这家伙絮絮叨叨的讲解佛教用语,再看看他那副臭显摆的嘴脸,高枫就恨不得踢他两脚,不过看看周围人的态度,决定还是算了。这周围的喇嘛都算是段刚这个贼秃的同伙,估计踢完一脚之后,自己就再也回不去洛水了。 喇嘛们把高枫、段刚迎接到庙里之后,就开始为博尔锦做法事,他们念的经文要么是梵文,要么是藏文,高枫一个字都听不懂,就看见一群喇嘛带着黄帽子摇头晃脑,时不时的敲一下木鱼和铙钹。萨嘎寺的喇嘛也算是真给段刚面子,就连枯木大活佛也出来诵经,只不过他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怕,高枫压根就不敢多看一眼。他的嘴也被严重烧伤,诵经的声音含糊不清,听不出来他说的是什么。 法事做完之后,高枫强忍着心理的不适,手里拿着那串天珠和枯木活佛合影留念,又在庙里拍照作为证明。然后将照片发给了白宝。不多时,白宝回了短信表示已经收到照片。 有了合影作为证据,这串天珠就算是名正言顺了,拿回去之后也就好交差了。段刚也拍了不少的照片,他自拍的兴趣此时堪比杨毅,拍完之后将所有照片都发给了水善和杨毅等死党,当然,他不会忘记发给土菜馆的女老板梅姐。 三分钟之后,段刚接到一个短信,内容如下:“你把搂着洋妞的照片发给我,什么意思?” ------------ 第一百六十二章 开挂的阿三哥 (全文阅读) 梅姐的短信,彻底把段刚的情绪由炽烈的燃点打到冰点以下,他不停的打电话向梅姐解释。可这货有个毛病,只要一着急就结巴,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高枫在一旁硬憋着没笑出声来。恋爱中的人往往智商急剧下降,尤其是像段刚这样恋爱经验极其匮乏的家伙,此刻智商绝对是负值,硬是没看出来梅姐是在拿他开涮。 高枫可以想到,在电话的另一头,梅姐恐怕已经笑的直不起腰了,却还佯装愤怒的样子。梅姐毕竟是结过婚生过孩子的人,而且对段刚知之甚深,怎么会因为他和一个女明星合影而拈酸吃醋?对于梅姐来说,这不过是恋人之间甜蜜的小游戏罢了,但是段刚已经脸色发青了。 高枫悄悄编了一段短信发给梅姐:行啦,别逗他了,恶贯满盈已经被你吓出心脏病了! 片刻之后,梅姐回了个得意的笑脸图案。高枫也懒得再管这些闲事儿,清官难断家务事,就由得他们俩慢慢闹着玩吧。在萨嘎的这两天,段刚被人当做活佛膜拜,这家伙显然是有点膨胀了,正好让梅姐这根针给这厮放放气。脑子发热的人,正需要这当头的一盆凉水,否则回到内地之后,段刚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就有点讨厌了。 从萨嘎寺出来之后,一路之上段刚都是惴惴不安的表情,生怕梅姐真的生他的气。看见段刚的脸色不好,跟随他一起下山的桑卡,悄悄的躲在后面大气都不敢哈一个。 到了山下,高枫和段刚开车准备去拉萨,然后从那里上高速回洛水,桑卡请求把他捎到拉萨去。昨天住在嘉措老人的家里,一家人招待的十二万分的殷勤,高枫和段刚虽然对桑卡的印象不好。但是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嘉措老人的面子上,俩人都不好意思拒绝。 桑卡头一次坐猛禽,感觉坐上这样的车子立马就高人一等了,打开后车窗,不时的向路边的熟人挥手致意,感觉像微服私访的中央领导。从萨嘎到拉萨的道路,路况极差,到处都是沟沟坎坎,很多是山间道路狭窄崎岖,两边要么是嶙峋的怪石岩壁,要么是深不见底的沟壑。高枫开的无比小心,感觉心脏都快提到嗓子眼了,车速也提不起来,充其量也就是三四十公里。 桑卡在路上绕着圈子想把话题转移到宝藏上面,奈何高枫不搭茬,段刚更是低头猛发短信,只得有一搭无一搭的闲扯。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萨嘎寺上面。段刚听见这个,头也不抬,不屑的说了一句:“就是个骗钱的地方!” 桑卡则媚笑着解释。桑卡自幼生长在萨嘎县,这是个小县城,任何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都能嚷嚷的满街都知道。从桑卡的话中,高枫得知。萨嘎寺有一批僧人一直和国际上的一个慈善组织合作,在东南亚一带开展白血病幼儿的救治。在老挝和缅甸交界处的一个城镇建立了医疗中心。说起来也有些奇怪,那个城镇人口不足五十万,却有上万的儿童患上了白血病。萨嘎寺的香火收入除了维持庙里僧众的粗茶淡饭之外,几乎都捐助给了那个医疗中心。救助白血病儿童的事情,萨嘎寺已经坚持了三十多年了。枯木大活佛和萨嘎寺僧众,为了省钱捐助医疗中心,很多年连袈裟和僧鞋都舍不得添置。还是今年的年初时候,县里管理宗教的领导看着喇嘛们衣衫褴褛,感觉不忍心,在今年的年初时候捐助了一批新袈裟和僧鞋,阖寺上下才算换上体面的衣服。 “活佛,您还记得吗?昨天我和您说过的那个洋妞,她这次来萨嘎寺,一次就捐了七百多万!” 高枫和段刚这才明白,黛希儿来萨嘎是来做慈善的。高枫原本对她没什么好感,因为她和方雨薇的“孔雀河集团”签订了合约,却没有任何理由就爽约。高枫原本对她这种耍大牌的脾气很是厌恶,现在却大有改观。感觉耍大牌只是个人的性格问题,而肯拿出巨资捐助慈善,说明她的本性还是很不错的。 至于枯木大活佛,高枫和段刚只能是肃然起敬了。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整整坚持了三十多年,救助上万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儿童,这是何等的功德!高枫和段刚觉得,自己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对枯木大活佛高尚品行的亵渎。 同时也不得不感叹,信仰的力量,何其强大! 蓝色猛禽轰鸣着向拉萨的方向进发,这种车的越野性能相当强悍,沟壑泥沼对它来说都不值一提,二十寸的轮毂和低压全地形论坛,本来就是用来应付复杂道路的。但是猛禽毕竟是皮卡的血统,它也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它的避震很硬,如果的重载的时候能充分发挥作用,而现在只坐了三个人,那就感觉车子摇晃的厉害。开了没多久,大家都被晃的昏昏欲睡,就连开车的高枫都觉得有些疲劳。车子驶出萨嘎不到十公里,桑卡就已经睡着了。只有心绪不宁的段刚,还在搜肠刮肚的编写短信,向远在千里之外的梅姐解释。 离开萨嘎县不足二十公里,来到了一个三叉路口,高枫看见从岔路上飞奔过来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他一边跑着一边挥手,看样子是想搭便车。那个人大约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头发卷曲肤色黝黑,眉骨高耸眼窝深陷,一看就不是中国人。看他的长相应该是印度人。 段刚透过车窗看见那个印度人拦车,不耐烦的摆摆手道:“别理他,我受不了印度人身上那股臭咖喱味。” 头天晚上在嘉措老人的家里,高枫和段刚已经被浓郁的藏香给熏的头昏脑涨,现在想起来还有些作呕。听见段刚提起咖喱两个字,高枫就有些胃里翻涌,索性踩了一脚油门,猛禽呼啸着从路边驶过。 “高老大,你看!” 坐在副驾驶上的段刚惊呼一声,高枫立刻从后视镜看去,只见那个年轻的印度人,手里拎着一个大包健步如飞,从后面狂奔过来。他一边跑一边将背包挎在了身上,双腿双手的摆动频率之高,实属高枫平生仅见。 因为路况很差,高枫开的不快,但是时速好歹也有三十公里,而那个印度人好像是脚下踩了弹簧一样,沟沟坎坎丝毫不影响他的速度,眼看就要追上猛禽。 还没等高枫反应过来,这家伙已经从侧面赶了上来,怪叫一声就跳到车子上面,一跃而起竟然跳上了车子一侧,吓得高枫急忙踩了一脚刹车。刚刚踩下去高枫就后悔了,车子急刹岂不是要将他甩出去……道路一侧,可是万丈深渊啊! 事情的发展远远出乎了高枫的预料,这家伙不但没被抛出去,反而是借着这股力量双手攀上了前挡风玻璃,一张黑黝黝的脸直接贴在了玻璃上。 操,阿三哥开挂了! 高枫刹住车子,从车窗探出头,恶狠狠的咆哮道:“你找死啊?” 印度男子趴在车头前,用生硬的中文喊道:“求求你们,救救我!” 还没等高枫弄明白是怎会回事儿,就听见坐在后排的桑卡大叫了一声:“你是哈西姆?” 印度人透过前挡风玻璃看见桑卡,惊喜的大叫:“桑卡先生,快救救我!” 话音未落,这家伙从车头绕过来,不由分说就拉着车门:“快开车,快开车!” “开你大爷!” 高枫刚才被吓了个半死,现在见这家伙居然要上车,再也压不住火气,怒气冲冲的骂了一句。 印度人见高枫没有开车门的意思,冲着桑卡苦苦哀求道:“桑卡先生,救救我,救救我!” 高枫至今心还在狂跳,毫不客气的吼道:“有多远死多远!” 桑卡冲着印度人道:“哈西姆,出了什么事儿?” “有人,有人在,在追杀我!”被称为哈西姆的印度人上气不接下气的道。 追杀? 高枫愣了一下,这种事儿不是只应该出现在好莱坞电影中吗? 远处传来车辆的轰鸣声,哈西姆冲着岔路的方向看了一眼,顿时黑脸吓的煞白:“求求你,追杀我的人已经到了!” 见死不救,显然是已经超越高枫做人的底线了,他迟疑了片刻之后,按下了开门键。哈西姆拉开车门,银色自动迎宾踏板弹了出来,他刚要上车就听见身后“哒哒哒”的一阵响声。 段刚打了个激灵:“什么声音?” 高枫在梦境中曾经到过民国时期的承德、喀尔喀,亲身参与过战争,他非常确定,那是枪声! “贼秃,你来开车!”说罢,高枫按下天窗的按键,然后从车座上翻过去,从后座下面抄起了藏在里面的弓箭。 段刚急忙从副驾驶的位置坐到了驾驶座,发动车子。猛禽呼啸着冲向前方,高枫透过后窗玻璃,看见一辆丰田巡洋舰在后面追了上来。从天窗上面探出一个人,正拿着冲锋枪向自己射击。 幸好路面坑坑洼洼,丰田巡洋舰也不停的颠簸,那家伙拿枪的手不停的抖动,子弹都落在猛禽的周围。 段刚的车技很是一般,在这样崎岖坎坷的路上怎么也提不起车速,眼看后面的车子越追越近,高枫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里。 ------------ 第一百六十三章 血莲花 (全文阅读)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暴雨,高原炽烈的骄阳将泥泞的道路迅速烤干,硬的如同生铁。猛禽在搓衣板一般的道路上连蹦带跳的奔驰,丰田巡洋舰也以同样的舞步跳着牛仔舞。伴奏的则是一串串“哒哒哒”的枪声。 在颠簸的车上开枪,想击中高速行进中的目标显然是很困难的,但是段刚的车技太差,眼看后面的丰田巡洋舰越来越近,车上的桑卡和哈西姆面如死灰,坐在车里一边颤抖一边祷告,只不过一个是向佛祖祈祷,另一个则是像湿婆神求告。 高枫从车上的天窗探了一下头,就感觉一串子弹擦着头顶飞了过去,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幸好是在梦境中亲历过现代的抗战和古代的冷兵器战争。经历了血肉横飞硝烟弥漫杀声震天的战场,眼前的这场追杀虽然危险,但是已经没有那么惊心动魄了。高枫努力的感觉着车子震动的频率,想象自己是骑在骏马上,身体迎合着起伏的节拍。 奥运会的射箭冠军在平地上有百步穿杨的箭法,但是如果是骑在奔马上,连拉开弓都会成问题,箭靶在哪里都找不到。现代的射击高手也有同样的问题,很多人的枪法都很棒,但是一旦在颠簸的车上,就手抖的无法瞄准。 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赋予了高枫弯弓射雕的神奇箭法,尤其是可以在奔驰的骏马上也能百发百中。而这是现代那些箭术高手所不具备的,也是高枫此时用来对抗敌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自我催眠一番之后,高枫的心情变得平和,甚至是有些嗜血的兴奋。 将马修斯怪兽搭上一只宽头狩猎箭,高枫的呼吸极为顺畅,丝毫没有半点的惊慌,在敌人枪声刚刚停止的一刹那,他猛的从天窗再次探出头,飞快的拉开弓弦。只听见“邦”的一声弓弦轻响。 嗖 一支冷箭飞出,相隔五十米开外的丰田巡洋舰上,传来一声濒死动物凄厉的哀鸣,那个把脑袋伸出天窗不停射击的男子,面颊上狠狠的钉上一支宽头的狩猎箭。箭杆距离的抖动,翎毛在风中颤动。 五十米的距离,马修斯怪兽射出的箭矢,完全贯穿了头颅,宽大的箭头受到巨大的阻力,在颅脑中停顿下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拿着冲锋枪扫射的男子,只发出了几声惨叫,就死的透透的。宽头狩猎箭就是用来射杀猎物的,要求杀伤力极大,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猎物,从而减少猎物的痛苦。从这个角度来说,让他死的快一点,还算是挺仁慈的。 这一箭,不但令段刚、桑卡、哈西姆惊的目瞪口呆,也令追杀他们的人震惊不已,后面追赶的丰田巡洋舰速度明显放缓。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高枫又放了一箭,这一箭是奔着驾驶员过去的。 嗖 一只三犁飞鹰箭射了出去,三只寒光闪闪的刀片紧紧的贴服在箭杆上,尖锐的合金箭头则奔向惊慌失措的敌人。箭矢本身的速度加上车子向前疾驰的速度,给这支箭赋予了巨大的穿透力。丰田巡洋舰的驾驶员发现有东西冲着自己飞来,本能的打了一把方向盘,箭矢重重的撞向前挡风玻璃,箭头带着半截箭杆钻了进去。箭头受到阻力停顿下来,贴在箭杆上的三支刀片则被惯性甩了出来,其中的一只刀片切开了驾驶员的面颊,几乎将他的耳朵整个切下来。吓的他猛踩刹车,发疯般的狂打方向盘,险些撞到了一旁的崖壁上。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袈裟的老和尚。老僧面容枯槁须眉皆白,一双三角眼开闭之间却锐利如刀,,令人不寒而栗。利箭穿过前挡风玻璃的时候,他却丝毫不动声色,只是摸摸自己的光头,然后淡淡的笑了笑。 老僧回头看看后排,一个穿黑西装的男子,被一支羽箭贯脑而入,车内弥漫着血腥味。老僧平静的伸出右手的食指,蘸着鲜血,在死尸的头上抹抹画画。 片刻之后,死者的额头上多了一朵莲花,一朵血色的莲花。 “回去。”老僧用死者的西装擦干净手指上的血污,平淡的道。 司机又惊又怕,愤愤不平的道:“就这么回去?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们?” 老僧毫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司机握着拳头在空气中愤恨的挥动了一下,调转了车头。虽然看起来是在咬牙发狠,但是心里却是如释重负的感觉,那支插在前挡风玻璃上的利箭,车内浓郁的化不开的血腥味,脸上还在滴淌的献血,还在提醒着他刚才恐怖的一幕,令他心有余悸。 原本以为,追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印度佬,应该是个极为轻松的差事,没想到猎人却变成了猎物。 看着后面的追兵掉头离去,段刚丝毫不敢大意,加着油门一路狂奔,直到看见前面的市镇和穿梭的人流,这才心头一松。如果对方敢在人潮汹涌的城镇里公然开枪杀人,那就等于是公开挑战执政者的底线,就等着被成百上千愤怒的武警叔叔上天入地的追杀吧! 哈西姆此时的情绪也渐渐平复,他抱了抱桑卡的肩膀,亲热的道:“我亲爱的桑卡兄弟,你是从哪里请来这么厉害的保镖?”然后他用生硬的汉语,故作幽默的对高枫道:“我该怎么称呼你?鹰眼侠、绿箭侠还是罗宾汉?你的弓箭很厉害,不过那个司机的车技实在是太烂了!” 桑卡哆嗦了一下,恶狠狠的制止道:“闭上你的嘴!敢对活佛不敬,老子把你丢到山底下喂狼!” “他是活佛?”哈西姆不敢置信的看看段刚,轻蔑的撇了撇嘴。 印度教和佛教的教义,很多地方实在是过于接近,以至于印度人从来不认为佛教是另外一种**的宗教,而是看做是曲解了经义的印度教。印度人看佛教徒,大致相当于中国人看轮子功,或者是基督徒看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被认为是彻头彻尾的邪教。 段刚所谓的二十四面罗汉法相的汉人活佛身份,在藏地是至高无上的存在,而在印度人眼中看来,不过是个神棍罢了。 城镇里的藏人正在庆祝林卡节,商贩们不失时机的推销着商品,汉语和藏语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这一路之上,所有人都神经高度紧张,现在松弛下来,就感觉饥饿难忍。将车子停在一个门脸看起来还不错的饭店门口,四人下车吃饭。 服务员热情的将四人领进了二楼的雅间,随便点了几个带有藏地特色的菜式,几个人边喝茶边等着上菜。 “桑卡,你小子到底搞什么鬼?那群开枪的家伙是干什么的?”段刚揪着桑卡的衣领问道。 桑卡苦着脸道:“活佛,我是真不知道!” 段刚晃晃沙包大的拳头,狞笑着道:“不知道?” 桑卡哭丧着脸指天发誓:“佛爷,我若是欺骗您,就让魔鬼吃了我!我是真不知道!” 看他的样子不像是说瞎话,高枫和段刚又虎视眈眈的看着哈西姆,段刚还故意拿起一个酒杯,手指较劲儿,将杯子捏的粉碎, 哈西姆吓的面无人色,哆哆嗦嗦说了半天印度话,气的高枫猛砸桌子:“说人话!” 哈西姆壮着胆子问道:“说英语行吗?” 高枫点头:“也行!” 段刚和高枫大学里学的是国际贸易,英语水平还算是马马虎虎,工作之后俩人都喜欢看好莱坞电影和美剧,英语的听力都还算是不错。哈西姆的英语虽然说的非常流利,但是带着浓重的北印度口音,俩人费劲耳力才算是理解了大致的意思。 哈西姆是一个黑客,曾经黑了一个日本极右翼分子聚集的网站,他惊奇的发现,这个网站的安全等级高的异乎寻常。按理说一个规模不大的民用网站,不应该采用这么高级别的安全措施。凭借黑客超乎寻常的好奇心,哈西姆截获了一个严格加密的邮件。当破获了邮件信息之后,哈西姆大惊失色,这个网站的资金来源竟然是出自一个世界著名的慈善机构。 “这个机构在东南亚很出名,他们一直在老挝和缅甸交界处致力于儿童白血病的治疗!” 听到这个话,高枫、段刚、桑卡都惊的目瞪口呆,这个机构不就是萨嘎寺的枯木大活佛赞助的嘛! 莫非说,德高望重的枯木大活佛竟然和日本极右翼分子有染?黛希儿也曾经向这个机构有过巨额捐款,莫非她也和这些家伙有撇不清的关系? 高枫强压心中的惶恐,用尽量平静的语气问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刚才追杀你的人是什么人?” 哈西姆继续道:“我发现这份邮件之后,对这个网站有了极大的兴趣。经过很长时间的追踪,我发现他们多次提及山下奉文的藏宝,而且他们似乎已经找到了这个宝藏的位置,就在老挝和缅甸交界处的崇山峻岭之中。这些日本极右翼正在策划将宝藏取出来……而且我发现,那个网站中的几个活跃分子,正在搜集二战时候纳粹派往藏地的探险队的信息,目的地的指向就是萨嘎县。” 高枫心里咯噔了一下,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手表,这块表就是柏林奥运会的纪念手表,最初的主人就应该是一个来自德国派往藏地的纳粹骨干分子。 ------------ 第一百六十四章 第二只漆器小盒 (全文阅读) 山下奉文是二战时期的日本将领,曾经参与过侵略华北的七七事变。后来奉调去了南洋攻打远东英军。因为千里跃进马来半岛,将英军打的落花流水,被称为“马来之虎”。 在二战即将失败的时候,山下奉文将日军在东南亚掠夺来的财物藏了起来,这就是在后世传的沸沸扬扬的山下奉文宝藏。二战结束之后,许多人纷纷来寻宝,其中就包括了很多曾经在山下奉文手下服役的日本军官,结果却一无所获。山下奉文的宝藏就显得更加神秘。战后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穷奢极欲,老婆光名牌鞋子就两千多双,很多人传说他获得了山下奉文的藏宝,等到他被推翻之后,经过调查他的钱是从菲律宾国库贪污的,和山下奉文藏宝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他确实是派人寻找过这个传说中的宝藏,却也是无功而返。 一九四六年,因为山下奉文组织了骇人听闻的新加坡大屠杀,战后被马尼拉战犯法庭判处绞刑,结束了他邪恶的生命。 马科斯倾国家之力都找不到山下奉文的藏宝,高枫不相信哈西姆能找的到,就如同不相信这家伙是印度理工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一样。 “你真是印度理工毕业的?” 看着哈西姆黑漆麻乌其貌不扬的脸,高枫有点不敢置信这家伙是鼎鼎大名的印度理工的毕业生,而且听着他那口令人崩溃的北印度口音的英语,更想不到这家伙居然是美国硅谷的电脑工程师。 印度理工学院在世界知名大学的排名并不算太靠前,勉强能挤进世界五百大名校的行列。但是这个学校的计算机专业却是响当当的。印度理工学院在it行业的地位非常显赫,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几乎被欧美大公司一扫而空,不过这个专业的录取率也低的令人发指。 “吹牛吧,印度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又到了硅谷工作?那还会赚不到钱,需要满世界的找宝藏?”段刚觉得哈西姆的话,没有半点可信的地方。 哈西姆沉默许久,苦着脸道:“我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我有七个姐妹。” 对嘛,早这样说大家就不怀疑你了! 高枫、段刚、桑卡,立刻就觉得他的话非常合理了,对他报以无限同情的目光。 《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印度喜剧片在豆瓣网的评分很高,高枫等人都看过。印度女人的嫁妆之丰厚简直是令人发指,基本上就可以保证一个人从结婚到死亡之前的全部消费。普通家庭承受一个女人的嫁妆已经是力不从心,电影中的男配角只有一个姐姐就已经令他全家活得生不如死,而哈西姆则要负担七个女人的嫁妆,他的薪水再高也承担不起啊! 不得不说,哈西姆这家伙真是够悲催的! 哈西姆出生在一个还算富裕的吠舍家庭,父亲在一家英国人办的红茶出口公司当经理,一家人常年住在北印度的产茶地,帮助英国人收购当地的红茶。像所有印度中产家庭一样,哈西姆的老爸倾尽全力将他这个唯一的男孩培养了出来。虽然哈西姆的老爸赚钱不少,但是一边要负担哈西姆高昂的学费,一边要努力为七个女儿攒嫁妆,家里的日子从来都是过的紧紧巴巴。 哈西姆也算争气,他幸运的考上印度理工学院,大学毕业之后,像其他同学一样,哈西姆也去了美国。 哈西姆在硅谷工作不久,父亲就因为车祸去世了,家里失去了这个经济支柱,姐妹们的嫁妆就成了肩头的一座大山……不,是七座大山!哪怕哈西姆是****反穿的超人,都能被这七座大山压垮! 印度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在硅谷是抢手货,哈西姆的收入还算不错,如果单单是他自己过日子,他完全可以住上带游泳池的房子,娶个漂亮妻子生两个孩子养一条大狗,过上他自幼就憧憬的好莱坞电影中的生活。 但是,硅谷的it产业,被美国人戏称为ic产业,i指的是印度,c则是指中国。在硅谷放眼望去大部分都是黄色皮肤的中国人和棕褐色皮肤的印度人。哈西姆如果无力负担姐妹们的嫁妆,令他们都嫁不出去,不但自己心理上过意不去,而且他也会成为硅谷中众多印度同胞的笑柄。 印度人的特点就是一旦打开话匣子就会喋喋不休,而且最要命的是,哈西姆说话的时候,脑袋还不停的左右摇晃,看的高枫和段刚眼晕。中国人摇头表示否定,而印度人摇头的意义则正好相反。 奇怪的肢体动作,拗口难懂的北印度口音的英语,再加上一股咖喱味儿,高枫感觉自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行了,我对你的家庭情况不感兴趣!对你说的宝藏也不感兴趣!”高枫毫不客气的制止了哈西姆滔滔不绝的口水话:“段刚,赶快吃,吃完咱们回洛水。“ 哈西姆见高枫和段刚要走,急切的道:“我说的都是真的,山下奉文的宝藏,就藏在老挝和缅甸交界处,我亲自去过那里!不信的话,你看看这个!” 说罢,哈西姆从包里掏出一个用蓝色扎染土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一层层的边打开边道:“这是我在当地发现的,从图案上来看,应该是中国古代的东西。” 一层一层又一层,高枫的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段刚更是惊的目瞪口呆。 见鬼了! 螺钿牡丹纹漆器小盒! 这个盒子简直是跟高枫从赵德成手里买来的那只漆器小盒一模一样,就连牡丹梗的纹路也是完全一样,也是用的纯金丝掐制而成。 唯一的区别,就是比高枫买来的那只略大一点点,也就是那么一点点而已。 莫非,这个漆器小盒和高枫那只是一套的? “这个东西是我从当地农民手中买来的,他们说是放羊的时候捡来的。在缅甸和老挝交界的地方,不应该出现中国的古代文物,山下奉文的宝藏,绝大部分是从华侨手中掠夺过来的,所以我断定,山下奉文的宝藏就在那里!”哈西姆斩钉截铁的道。 国人对南京大屠杀都很熟悉,但是对新加坡大屠杀就知之甚少了。而这段历史则是华侨心中永远的痛。抗战爆发之后,海外华侨纷纷捐资助战,还有很多人回国参战。日军认为,正是华侨捐助的大量财物才支撑了中国的抗战,尤其是马来西亚的华侨最爱祖国,如果把华侨解决掉,那么就可以轻易的消灭中国。当日军攻打马来西亚的时候,华侨组织的马来人民抗日军,作战也极为英勇,给日军造成了重大伤亡。日本人占领南洋之后,就在新加坡对华侨展开了骇人听闻的大屠杀。区区一个新加坡,就有整整十万华侨被屠杀,尤其是对华人中的知识分子更是屠戮殆尽。 高枫对山下奉文的宝藏倒是兴趣不大,对这个漆器小盒倒是很有兴趣。古玩肯定是成套的比单件的好,而高枫手中已经有一只肯定是得陇望蜀。 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漆器小盒上镶嵌的螺钿散射着绚旎的光芒,纯金的牡丹花梗更是熠熠生辉,漆器历久弥新的特点令这件千年前的古玩,像它刚刚制成时那样光彩夺目。同时因为表层黑漆被岁月磨掉了一部分,露出里面暗红色的底漆,更增添了一份岁月打磨的美感。 这个漆器小盒还是没有底座,说明它还不是套在最外面的那一只。 “这个东西应该很值钱,对吧?”哈西姆看到高枫、段刚的表情变化,得意的道。 高枫淡淡的一笑,来掩饰心中的狂喜,点了点头道:“应该能值一点钱吧。” “一点钱?只是一点钱?” 高枫再次点点头:“古玩的历史越久就越值钱。你看看这个盒子,它虽然很美但是太新了,时间应该很短。” 哈西姆仔细看看那个漆器小盒,觉得高枫说的似乎很有道理,这个东西简直就像是昨天刚刚制造出来的。 “可是那个当地的农民告诉我,这是他爷爷捡到的东西,在他家里已经放了七十年了。” 一旁的桑卡哈哈大笑:“哈西姆,我的朋友,你被那家伙骗了!你自己看看,这东西像是有七十年的历史吗?” 哈西姆是个印度人,他怎么会懂得中国古老的漆器有历久弥新的特点,只能是凭直接感官,觉得这是件现代的工艺品。 他只是个电脑工程师而已,当最初获悉有可能找到传说中的山下奉文宝藏的时候,他被想象中的财富冲昏了头脑。买了张机票就发疯般的冲过去,结果宝藏没找到,还被人追杀,差点丢了性命。 这个时候,他才真切的感受到,即使是真有宝藏,凭借他自己的能力也是弄不到的。想起在孟买的七个姐妹都还没嫁出去,而嫁妆钱至今还不够零头,他就头大如斗。 ------------ 第一百六十五章 彪悍的唐瑶 (全文阅读) 洛水的夏末,早晚的温差很大,下午四五点的时候还是骄阳似火,到了太阳偏西就隐隐有了一丝清风。“集古斋”刚刚开张,但是生意不错,不过大部分的客人都是同行。看在白家的面子上,按照古玩行的老规矩,给这家新开业的店铺助兴。买卖的物件儿都是来路清白,而且都是如假包换的老东西。不过也没什么特别的珍品,大部分都是清中期到民国时期的瓷器和书画,这些卖家往往左手出了一件东西,然后右手就又从“集古斋”买走一件,不动声色的送上一份厚礼。这些同行的卖家也不在乎“集古斋”给多少钱,其实就是帮衬新开张的买卖度过最初的难关。 虽然说是生意不错,也不过是一天做两三宗就不得了啦。古玩行一向是三年不发市,发市吃三年的行当,一天能做成两单生意就算是非常幸运的。 杨毅被安排到龙门石窟当监工,负责仿古木栏杆的安装,唐瑶则和水善留在铺子里照顾生意。这些来卖东西的客人上门之前,都会先给白涛打电话,然后白涛又打店里的电话通知唐瑶,然后非常隐晦的提醒她,对方的物件儿大概的市场价位。虽然唐瑶和水善几乎算是古玩盲,但是也一点不影响做买卖。 道理也很简单,白家是洛水古玩行的翘楚,白涛在洛水更是路路通的人精,而且据说“集古斋”的老板高枫是白君山老爷子的关门弟子,能让白君山的法眼相中,肯定是古玩行的年轻才俊啊!谁会吃饱了撑的拿假货来蒙事儿?谁又敢拿假货来蒙事儿?还想不想在这行里混啦? 收了两件东西,花了十二万,这两位同行的客人又买走了两件东西,他们买走的那两件东西,是前两天同行十六万块钱卖给“集古斋”的,水善战战兢兢的报了个二十万的价格,俩位客人挑着大拇指赞了一声“厚道”,然后刷卡交钱,算是赚了四万块钱。水善扒拉着计算器,短短的四五天已经赚了三十多万,而且买卖做的极为轻松。想想自己为了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全勤奖,每天要码一万多字累的手指抽筋,水善就想大哭三声,再看看账本上的不停累加的数字,又想大笑三声。不过他听高枫说过,白宝这样的业内顶尖人物,好像打个电话几百万的买卖就成交了,又觉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气了。 讪笑了两声之后,水善才发现唐瑶在电脑边飞快的打字,而且一边打字一边咯咯的笑。 “什么事儿乐成这样?做了笔大买卖?”水善好奇的问道。 唐瑶头也不抬,手指如飞的打字,一边笑一边道:“今年的运气真好,我爸爸抽到了一头野牛票!” 水善被弄的一头雾水:“啥叫野牛票?” “就是可以合法狩猎一头北美野牛啊!我和爸爸练习抽了七年,总算是中签了!一百零一个猎人抽签,才能有一个人中签呢,你说,是不是运气很好?” “狩猎?还猎杀野牛?就你?”水善看看唐瑶娇小的身躯,不敢置信道。 唐瑶笑道:“不信吗?”说罢,招招小手示意让水善走到跟前。 在电脑屏幕上,水善看到了惊人的一幕,照片中是一间装饰的美轮美奂的屋子,众多的动物标本将硕大的房间变成了野生动物博物馆。丛林狼、郊狼、黑熊、灰熊、马鹿、美洲狮……以及更多叫不上名字的野生动物。 “这么多?还有熊?都是你打的?”水善惊的目瞪口呆。 “大部分是我父母猎杀的,不过那头金色的黑熊是我打死的,不是用枪噢!三十码的距离用复合弓,一箭射杀,瞧瞧,多漂亮的皮毛,一百头黑熊里最多有十头是彩熊,这种金色的黑熊是最罕见的!”唐瑶骄傲的道:“来,给你看看我射杀这头熊的视频!” 唐瑶调出视频,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手中拿着一张复合弓,正蹑手蹑脚的在林中穿行,从清秀的面容不难看出,那是几年前的唐瑶。在她身后,有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持枪护卫。在他们前方的树木掩映之中,一只金色的大熊正在惬意的吃着野生蓝莓。唐瑶等人行动的速度极慢,大概是走两三步就停下来,然后再挪动两三步。充其量也就是五六十米的距离,他们足足走了十几分钟。 “保护我的,是我的爸爸妈妈,拍视频的是我舅舅。” 视频中的唐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出手地点,幽深的林木中闪出一个没有遮挡的空间。她张弓搭箭,一支带着三个刀片的箭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金色的大熊似乎是发现了她,突然跑开了,正当所有人都发出一声叹息的时候,金熊竟然停下脚步,扭头回望。 嗖! 一支箭旋转着射了出去,正中金色大熊的胸膛。大熊中箭之后吼叫两声逃走,而唐瑶则和父母相视一笑,互相轻轻击掌庆祝。 水善惊奇道:“已经射中了,怎么不追啊?” 唐瑶笑道:“这个时候是不能追的,三犁箭头是非常凶狠的,能迅速杀死大熊,中箭的熊会很快倒下。如果你追它的话,它就会多跑几百米甚至几公里,别小看这点距离,深山老林中就能把人累死。” 水善啧啧称奇道:“太残忍了!” 唐瑶鄙夷的白了他一眼:“娘炮!怕了?” 水善被说的脸红,尤其强辩道:“说谁娘炮呢?我这不是怕,是爱护野生动物!” 唐瑶笑道:“加拿大的野生动物保护的不知道有多好。现在光是卑诗省的黑熊就超过了三十万头,而当地的居民还不到四百万人呢,卑诗省印第安保留地的原住民,正在请求政府帮助控制黑熊的数量,这个就要靠我们这些猎人了……你要知道,合法狩猎是保护野生动物重要的一环。” 水善不解:“什么意思?杀戮也是保护?” 唐瑶郑重的点了点头:“黑熊数量过多,会造成食物短缺,结果是每头熊都吃不饱,不能在秋天储存足够的脂肪,冬眠的时候就会一睡不醒被活活饿死。而且公熊吃不饱的话,就会同类相残杀死那些带着小熊和母熊。更要命的是,饥饿的熊会跑到城市威胁到人类的安全……合法狩猎是受到严格规定的,比如一年可以猎手几头,狩猎的时间,猎杀动物的大小性别,都受到极为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违反的话轻则没收枪支车辆罚你个倾家荡产,严重的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水善点头:“听起来还是有点道理,不过总觉得杀害野生动物挺残忍的!” 唐瑶不屑道:“最看不惯你们这些伪善的人,美国和加拿大加起来有差不多两千万持牌的猎人,每年合法猎杀的大型动物接近一百万头,而野生动物数量却在年年攀升,环境保护的不知道有多好。很多地方连个麻雀都不许打,却在野外连个鸟都看不见……真正威胁到野生动物生存的,不是合法狩猎,而是大规模的伐木采矿开垦林地等毁坏自然环境的行为。” 水善突然拍了一下脑门:“有几张照片很眼熟啊!你以前是不是把这个发到过网上?我好像看过!” 唐瑶嗤之以鼻道:“对啊!我发了没几天,就被一群娘炮给围攻了,骂我没人性之类的话。当时我还以为那些人是极端环保主义者,或者是信奉某种不能杀生的宗教,看了他们在别的地方的帖子,统统都是喊打喊杀的那种……连合法狩猎的场面都害怕,屠宰猎物的照片都能吓的他们睡不着觉,这样的人竟然天天叫嚣着灭这个屠那个,不觉得可笑吗?” 水善老脸一红,他隐约记得当时骂的最起劲儿的人群中,似乎也有他。当时的水善可是怀着满满的自豪感,感觉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水善记得,当时还有不少人在论坛上叫嚣着要当面揍唐瑶一顿。 不过当水善又看了两个视频,尤其是看到唐瑶用猎刀轻松的干掉一头闯入农场中的野猪的时候,很是替那几位牛皮哄哄的哥们捏了把汗。幸好他们只是嘴上瞎嚷嚷,如果真是面对面动起手来,那几位键盘勇士看到唐瑶手中寒光闪闪的猎刀,不当面吓尿裤子就算不错了。 唐瑶的电脑中保存了大量的狩猎视频和照片,几乎是男女老少齐上阵,不少人为了寻求刺激都放弃了用枪,转而使用最原始的弓箭和梭镖投掷器,在极近的距离猎杀。 最令水善惊叹不已的是一位看起来颇像霍金的残疾老人居然也酷爱打猎。为了狩猎,老头专门订做了履带式的全地形机动轮椅,猎枪固定在扶手上方,只要按动一个红色按钮就可以发射子弹。 水善惊叹的道:“狩猎猛兽总是有危险的的,你父母就不担心?” 唐瑶神色黯然的道:“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在我十四岁那年,我们学校有一个和我很要好的华人女孩,就在回家的路上,光天化日之日被黑人抢劫然后活活打死,她母亲知道之后当时就发疯了。消息传开之后我吓哭了,不敢再去上学。爸爸说要给我换到一个治安最好的私立学校,每天安排保镖护送我,妈妈听完这件事儿却不同意,就在当天晚上她将我带到全城治安最差的一个区,然后将我丢在了街上,让我自己走着回家……她没有给我一分钱,只在我的包里塞了一把上了膛的手枪!” ------------ 第一百六十六章 惊心动魄的往事 (全文阅读) “我的天呀,她是你亲妈吗?心也太狠了吧!” 水善大惊失色,中国虎妈的威名远播四海,但是都局限在逼儿女上学考试方面,虎妈们对儿女的安全看的极重,宁可省吃俭用也要买个好社区的房子。几乎很少有中国人在治安不好的街区买房子,哪怕再便宜都不去住。 像唐瑶老妈林秋月这样的,那还真是罕见。不过话说回来,华尔街铁娘子干出这种事情,似乎又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走过那个可怕的街区,看着那些打扮的奇形怪状的老黑和老墨,我紧紧抱着自己的包,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一步步的走过幽暗的城市……一路之上,很多小混混来挑衅,吹着口哨拦住我说‘****,你包里是什么?’,我吓坏了一步步的后退,他们却步步紧逼,当我已经后背贴在墙上逃无可逃的时候,我不得不壮着胆子掏出手枪,那些嚣张的家伙马上就吓跑……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他们原来也会害怕的!” “然后呢?” “当我从那个街区走出来,来到繁华的闹市,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巡逻的警察,我蹲着路边放声大哭,然后就有人递过来一张纸巾……那个时候,我才知道,爸爸一直在悄悄的保护我!他对我说,如果我真的遇到危险,他会毫不犹豫的打爆那些家伙的脑袋!” “你老爸不是艺术家吗?说话这么冲?”水善惊叹不已。 唐瑶说的轻描淡写,水善却听的惊心动魄,生活在国内尤其是在洛水这样的治安良好的城市,压根无法想象晚上出门就会被打劫。水善不由得想起自己喝大了的是,晚上在大街上和经过的女孩搭讪,而女孩们则是笑着躲开……如果那时候女孩从包里掏出一把手枪,那自己会是什么反应?估计当时就酒醒了! 从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之后,唐瑶的父母就带她学习打枪射箭,到了假期就全家搬到加拿大卑诗省的狩猎农场居住。从最初射杀野兔松鸡到打马鹿、骡鹿等大型食草动物,继而远距离射杀黑熊、灰熊、美洲狮等猛兽,渐渐开始用弓箭近距离狩猎……两年之后,一个娇滴滴的富家千金变成了一个熟练的猎手。唐瑶曾经为了狩猎一只难得一见的高山盘羊,在零下二十度的低温下,在从林中的树屋里蹲了两天两夜。农场的木屋里则摆满了各种大型野生动物的标本。 “当你在三十码的距离,和九百多磅重的大灰熊面对面的相持,并且一箭射杀了它之后,你就永远不会害怕街上的坏人。当你用猎刀亲手杀死过闯入农场的野猪之后,街头那些敲诈勒索的小混混,都会恐惧你的眼神,自动的躲开你!” 水善恍然大悟:“明白了,那叫杀气,对吧?” 唐瑶微笑着点头:“杀气?中国人的祖先发明的词语,真是太贴切了!” 水善和唐瑶聊了很久,感觉自己原先的很多想法确实有点问题。水善曾经写过抗战时期的历史类,曾经被常凯申的一句话煽乎的热血沸腾:“凡战端一开,人不分老幼,地无份南北,皆有守土抗战之责。”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仔细想想却是一句无用的屁话。如果男女老幼都是像北美民兵和芬兰滑雪猎人,是个人都能拿起枪上战场,那么全民抗战就会令敌人身陷汪洋大海。但是如果老百姓都是连鸡都没杀过,一辈子只摸过锄头和炒勺,让这样的人打仗岂不是让他们白白送死? 水善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和高枫和白宝学一下射箭了,虽然在国内不能玩枪,但是还是有些弓箭俱乐部和射箭馆,可以合法学习使用弓箭,而且白宝的听竹山庄里就可以练习射箭。现代弓箭的威力,丝毫不比手枪差,而且用弓箭狩猎,显然更装逼。作为网络写手,水善一向有身未至心已远的特点,此刻脑海中已经浮现出自己张弓搭箭射杀巨熊和美洲狮的雄风了。 当然,身边再有个娇媚动人的脑残粉,在一旁瞪圆了呆萌的大眼睛惊呼狂叫就更惬意了! 水善在电脑看到一张照片上,一大群黑眼睛黄皮肤的猎人在炫耀自己的猎物之后惊讶的道:“这么多华人猎手,操啊,这装备太牛了!” 唐瑶笑着道:“我母亲管理的基金每年都给华人狩猎社团大量的捐助,我们家的狩猎农场也常年对他们无偿开放。我母亲常说,华人也总要留下些尚武的种子……好了,不说了,有顾客上门了!” ? 沿着颠簸的山路走了很久,高枫等人终于看到了高速路口。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到了这里,就不用担心再被人追杀了。 “林秋月的家族就是大马华人领袖啊!高老大,我觉得这事儿应该和她说一下。”段刚一边开车一边道。 高枫点了点头,拨通了唐瑶的电话。 “喂,干嘛?正忙着呢!店里生意好的不得了,捧场的人太多了!有事儿快说,没事儿我就挂了!” 电话里的背景声很嘈杂,听得出来唐瑶虽然忙碌但是却乐在其中。 “先别挂,我听说了一件事……” 高枫的措辞有些混乱,但是唐瑶却听懂了。新加坡大屠杀,就是所有南洋华人心中的一根刺,尤其是唐瑶母亲的家族,有一大半人惨死在在那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中。 “你们赶快回来,路上小心点,有没有人跟踪你们?” “我们已经上了高速,现在应该没有了!” 听到高枫和段刚等人居然被人开枪追杀,唐瑶也不禁暗自心惊。被人追杀,说明这件事已经不简单了,不会是高枫头脑发热的臆测。 她想了又想,决定还是暂时不要告诉母亲,而是给父亲唐经天打了电话。 唐经天在电话中听了唐瑶的讲诉,沉吟了片刻之后:“告诉他们注意安全,暂时不要告诉你母亲,她的脾气你是清楚的,我怕她现在知道了,会把天给捅个窟窿……你哪里都不要去,就在古玩店呆着,洛水应该还是很安全的,我现在马上回国!” 唐瑶的母亲林秋月,那是在华尔街跺跺脚地皮都颤抖的铁娘子,在影视业和传媒业有大量的投资,是很多著名电影公司、报纸和电视台的幕后金主。林秋月的脾气,再没有人比唐瑶更清楚了,她之所以在国内帮父亲操办近现代音乐博物馆的事情,一多半的原因就是想避开母亲那双令人生畏的眼睛。 林家祖上和很多大马华人一样,在清朝晚期为了躲避太平天国和湘军的战乱,来到了马来西亚。凭借华人吃苦耐劳和超凡的经商才能,经过数代经营之后,林家在大马已经是数一数二的豪族。 大马的华人在所有海外华人中,算是对中国文化最坚守的一批人,对祖国的认同感也远超其他地区的华人。抗战期间,海外华侨捐款数量最多的是大马华人,回国参战人数最多的也是大马华人。 抗战结束之后,林家和整个南洋地区的华商,共同捐巨资创建南洋大学,因为坚守华人传统和中文教育。新加坡建国之后,面对周围众多的伊斯兰教国家,不得已将马来语作为国家语言,并且大规模的废除华文华校,而以林家为首的华商则坚决反对。 这件事儿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也很难说谁对谁错。其他新兴国家的建立,大部分都是当地族群长期斗争的结果,新兴国家为了凝聚民众必须要强调自己的文化特性。而新加坡的建立则恰恰相反,它是被马来联邦的那些苏丹们给踢出去的,是被逼着建国的。建国初期的新加坡极为弱小,连淡水资源都没有,说句不客气的话,如果马来联邦的那些苏丹们切断了水源,新加坡人就得活活渴死。 周围强敌环伺,如果再过于强调自己文化的独特性,新加坡的生存都会成为问题。而华商们为了坚守祖先的传承和文化,为了维系和祖国的纽带,付出了十万人被日军屠杀的巨大代价,华商认为那是华文华校是自己的根,绝对不能撼动。这也是为了给那些死去亲人一个交代。 双方鸡同鸭讲,谁也无法说服谁,最后新加坡政府干脆强硬的将林家等领头的华商驱逐出境,并剥夺了他们的国籍,成了无国籍人士。林家人愤而迁居马来西亚,老一代人在南洋守着家业,年轻子弟则大半去了美国。新加坡为了平复周围国家的猜忌将林家驱逐,而数十年之后,林秋月因为在马来西亚捐资助学和救济穷苦的慈善义举,被苏丹授予拿督的头衔,这不能不说是一出历史的悲喜剧。 ------------ 第一百六十七章 唐瑶的舅舅 (全文阅读) 下了高速公路,高枫开着车直奔一家门脸不大的早餐店。一碗胡辣汤两张油饼下肚,高枫和段刚才感觉自己重新回到了人间。虽然进藏的路上吃了不少各地的美食,但是味蕾最留恋的依然是那些熟悉的味道。年轻藏民桑卡和印度佬哈西姆倒也能入乡随俗,吃的也津津有味。 “高枫,你到洛水了没有?现在还安全吧?” “我们都挺好,你们在店里吗?” “嗯,我们都在店里,你们赶快回来吧。” 接到唐瑶的电话之后,几个人擦擦嘴上车进了城,此时是上午九点,城市拥堵的高峰期刚刚过去,一路开起来倒也畅快,不到半个小时蓝色猛禽就已经停在了“集古斋”的门口。只不过走的时候猛禽锃明瓦亮看起来威风凛凛,回来之后就变得灰头土脸很是狼狈。 听到猛禽特有的轰鸣声,杨毅和水善三步并作两步冲出“集古斋”迎了上去。 高枫刚把车门打开,杨毅就习惯性的将头偏向一边,用袖子掩嘴道:“这车上什么味儿啊?比狐狸窝还骚!” 高枫耸耸肩,朝身后努努嘴做无辜状,水善和杨毅才发现后排坐着的哈西姆和桑卡。高枫、段刚是久在鲍鱼之肆早已不觉其臭,一路之上已经习惯,其他人却真是无法忍受,纷纷掩面而走。段刚和高枫相视苦笑,迈步下车进店,桑卡整理了一下脏兮兮的藏袍,冲手上啐了一口唾沫抿了抿油腻腻的卷发,又冲着汽车反光镜看了又看之后,才和哈西姆一起进了“集古斋”。 高枫走到店里,发现屋内除了唐瑶、水善、杨毅之外,还有两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其中一个穿着白色纺绸衫的高枫认识,他是唐瑶的老爸唐经天,曾经从高枫手中买过刘雪庵的《何日君再来》乐谱,另外一个穿着一件蓝白细格子衬衫轻轻的抿着茶,动作不疾不徐优雅至极。高枫和段刚都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又想不起来他到底是谁。 “高兄弟,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鄙人的内兄林朝阳,瑶瑶的舅舅。”唐经天笑盈盈的招呼道。 喝茶的男子放下茶杯,笑容可掬的和高枫等人一一握手。只不过他给高枫的感觉并不算太好,觉得他客气的背后是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傲。他和高枫等人握手的时候,就好像是电视里经常看到的高官接见下属。 林朝阳?这是名字有些耳熟啊! 高枫想了片刻之后恍然大悟,自己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在学校阅览室的一份早期的财经杂志上看过介绍林家人的资料。上面就有林朝阳的介绍和照片,所以高枫觉得他有些眼熟。 林朝阳是林秋月的哥哥,很小就生活在英国,中学是在鼎鼎大名的伊顿公学,在校期间成绩好的令人发指,连续数年霸占只有特优生才能佩戴的银扣子。中学毕业之后,林朝阳考入哈佛经济系,成绩同样出类拔萃。 哈佛已经是够牛的,但是比起他中学就读的伊顿公学,那就真的不够看了。伊顿这所世界上最知名的私立中学,英国王子几乎都在这个学校就读,英联邦国家的王子以及前英属殖民地的达官显贵都想尽办法将孩子送到伊顿。如果单凭这个就误认为这座始建于六百年前,位于温莎城堡隔壁的伊顿公学是个公子哥玩闹的地方,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诗人雪莱、大作家乔治奥威尔、改变了整个世界经济体系的凯尔斯,都曾经就读于伊顿公学,更不要说这里足足出了二十位英国首相。英国和海外的达官显贵们在家中男孩刚出生的时候,就拿着出生证明就替家中嗷嗷待哺的婴儿报了名,为了能让孩子年满十二岁的时候可以顺利就读,父母每年还会给伊顿公学大笔的捐助,而这笔巨款往往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伊顿入学考试的难度极高,要想毕业就更加困难。 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从小要接受最严格的教育以求能通过入学考试,等到入学之后穿上那套古老的燕尾服之后,要面对整整五年更加严苛的军事化管理。 伊顿入学固然是要拼爹,但是一旦进入学校之后,家族背景就不再起作用,伊顿只认可成绩。普通学生穿黑白燕尾服,优等生则可以穿灰色裤子和花马甲,而为数极少的特优生则可以使用银扣子。学校根据成绩提供不同的待遇,特优生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聚会中的明星。 虽然伊顿公学就读的五年时间很难熬,首先这里是男子学校,对于这些青春期荷尔蒙泛滥的年轻人,就是一种巨大的煎熬。再加上课程紧张管理严格,整整五年苦行僧般的生活,几乎令这些少年人精神近乎崩溃。自杀和发疯的人,在伊顿比比皆是。 但是这五年也让他们获得了别人无法企及的人脉。试想一下,当你和卡塔尔的王子一起偷偷翻墙到校外狂欢,脚底下当垫脚石踩着的则是罗斯查尔德家族的小少爷。 当你们酒酣耳热之后回到学校,小王子心中充满对犯戒的忏悔,同时又沉浸在犯罪的兴奋感之中,他一边在你耳边絮叨自己是头一次喝酒并且说美酒的味道不过如此,一边又忍不住品评吧女火辣的身材,却被黑着脸的教务长当场拿获,正当你满怀沮丧准备接受惩罚的时候,突然发现旁边还有个溜出校园到夜总会厮混的倒霉鬼,这个灰头土脸的家伙居然是大英帝国的王储查尔斯王子……同一个年级就拥有两百名这样出生显赫的同学,毕业之后,你的人生真的没理由不彪悍。 当普通的中学生还在偷窥漂亮女老师的裙底****的时候,林朝阳这些穿着燕尾服的小屁孩们已经在校园里,把半个地球的资源给瓜分殆尽了。 熬过五年苦行僧般的日子之后,伊顿公学的毕业生无不以曾经就读伊顿为荣,毕业之后见面人人一口高大上的伊顿腔,只要听到这种口音,大家立刻开始称兄道弟,先问清楚对方在学校中住哪个宿舍楼和房间号,用以判定对方是普通学生,是穿花马甲戴披风号称的“明日之星”的优等生,还是能佩戴银扣子的特优生。在这种场合,曾经佩戴银扣子的特优生,拥有属于自己的单独套间和仆人,享受学校提供的小灶和其他种种特权的人,必定会成为所有伊顿人的焦点和偶像。 林朝阳,就是从入学就佩戴着令所有伊顿人艳羡不已的银扣子,直至毕业。 但是说来也怪,林朝阳哈佛毕业之后就几乎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而他妹妹华尔街铁娘子林秋月的名声实在是太大,令他这个曾经是天之骄子的哥哥仿佛成了隐形人。 只不过,杂志资料中的林朝阳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而现在已经是五十岁的中年人。 岁月不仅仅是一把杀猪刀,更是一把剃头刀!林朝阳昔日是一头乌黑的中长碎发,而此刻脑袋顶上却是一片辽阔的地中海。 “高兄弟,你们先去休息一下,过一会儿我们到酒店房间详谈如何?” 估计唐经天也受不了哈西姆等人身上浓烈的臭味,笑着提议。高枫等人自然是满口赞同。临走的时候,高枫把存放在店里的螺钿嵌镶的漆器小盒给带了出去。这个盒子是开业的是时候,原先的老板赵德成卖给高枫的。唐瑶从保险柜中取出漆器小盒递给高枫,唐经天和林朝阳同时露出惊讶之色,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 在“集古斋”附近的一家三星级酒店开了两个房间,高枫等人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觉得满心舒畅。哈西姆和桑卡在路上受到了惊吓,洗澡之后身心为之一松,立刻就感觉到极度的疲乏,在宾馆沉沉的睡去。段刚一向是没心没肺的傻大胆,天塌下来当被子盖,一路颠簸也感觉有些困倦,也在宾馆睡熟了。 高枫取出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漆器小盒,纹饰完全一样镶嵌工艺更是如出一辙,几乎可以判断是出自同一个工匠之手。 高枫打开从印度人哈西姆手中收来的那个螺钿黑漆小盒,不大不小正好可以将赵德成卖来的那只小盒装进去,简直是天衣无缝。 现在高枫可以断定,这东西就是原配的一套中的两只。 只是缺少了最外层的那一只,所以高枫无法判断,这套螺钿镶嵌的漆器小盒到底是几只一套的,按照古代的成型规则,最外面的一只应该有四个小巧的腿。 螺钿漆器固然是精品,但也并不是说举世罕见,但是它却能令高枫的那块军用古董表上弦,这就说明它应该是国宝级的东西。 这就有些难以解释了,更令高枫不解的是,另外一只居然出现在遥远的东南亚,并且和日本极右翼分子有关。 莫非,这个漆器小盒中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正当高枫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手机上显示了一条短信:高兄弟,我在你隔壁的房间,带上你的那个漆器盒子! ------------ 第一百六十八章 过去并未走远 林朝阳仔细的辨认着漆器盒子,激动的道:“这就是我们家的那只!” 唐经天问道:“你能确定?” 林朝阳斩钉截铁的道:“不会错,家里当年保留下的老照片中,就有这个盒子!”说罢,指着盒子上的金丝牡丹梗道:“你们看,这里有一个指甲痕迹,这是当年我祖母不小心用指甲套刮出来的。” 高枫和唐经天仔细看去,果然有一道极为细微的刮痕。林朝阳摸着漆器小盒爱不释手,志在必得之意不言自明。 如果换一件东西,高枫不介意忍痛割爱,对于古玩商来说,古玩唯一的意义就是流通换成更多的金钱。尤其是“集古斋”刚刚开业,能做成一笔大买卖是最能鼓舞士气的事情。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这件唐朝的螺钿漆器小盒恰好是一整套中的一件,高枫手里还有一件,再找到最后一件就凑齐了。像这种千年以前的国宝,若是能将整套凑齐,不但身价百倍,同时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这对高枫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高枫固然可以坚持不卖,只不过唐瑶就在“集古斋”,这丫头和自己的几个死党已经打成一片,这件漆器小盒又是林家在抗战时期被日寇掠走的传家宝,于情于理都有些说不过去。 “林先生,您是唐瑶的舅舅,唐瑶和我们大家都是朋友。这件东西原本也是你们林家的珍藏,当着真人不说假话,这东西我真的不能转让,价钱再大都不能卖!” 既然想不出合适的托词,不如开门见山的说真话。林朝阳和唐经天都是久历世情的老狐狸,一眼就看出高枫不是故意抬价,俩人沉默不语等着高枫把话说透。 高枫拿出手机翻出照片:“您看看这个。” 林朝阳看了看,不解道:“现在东西就在眼前,你给我看照片是什么意思?” 高枫把照片放大,指着上面的纯金牡丹梗道:“您再仔细看看。” 林朝阳看了看,大惊失色道:“照片没有指甲套的刮痕,但是实物上却有,这是怎么回事儿?” 高枫平静的道:“这是我原来收的一个漆器小盒,和现在您看到的这个几乎一模一样,唯有大小略有不同,我曾经试过,两个盒子套在一起浑然天成,我敢断定,这两件是原配的一套中的两个,现在应该还有一个最外面带底托的盒子。” 林朝阳心潮澎湃,惊呼道:“这么巧?” 高枫点头道:“就是这么巧!这两件东西都是‘集古斋’开业的这几天收到的,前后不超过一周的时间!” 唐经天叹道:“天意,天意!莫非是天意要让这一套三件的螺钿漆器小盒重新集齐?果真如此的话,那只有天意可以解释。” 高枫笑着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也许老头就是要让我做成这件事情。这两件已经先后到了‘集古斋’,如果剩下的那一件也凑齐了,这就是一件真正价值连城的国宝了!林先生,你们林家抗日的时候毁家纾难,作为后辈,对您祖上的壮举,我敬佩不已!我是后生晚辈,不敢和先贤比肩,但是起码的道德底限还是有的,这样的国宝,我能让他流出中国吗?” 唐经天听罢哈哈大笑,拍着林朝阳的肩膀道:“大舅哥,被后辈架在火炉上烤的滋味如何啊?” 林朝阳苦笑:“后生可畏,后生可畏!捧的越高摔的越疼!” 二老相视苦笑摇头,知道这件漆器小盒是不可能再回到林家了。盗卖国宝到境外,这个罪名可不小啊!东西还是同一件东西,螺钿漆器小盒历久弥新的特点,令它和当年看起来没有丝毫不同。只是在抗战的时候被日本人掠走之后转了几道手,就和林家已经没半点关系了。 唐经天正色道:“漆器盒子,倒是小事儿!你在路上说的那件事才要紧!” 高枫原原本本的将自己入藏的经历详详细细的讲了一遍,任何细节都没有遗漏。足足讲了一个多钟头,林朝阳和唐经天竖起耳朵倾听,生怕漏掉一星半点。 讲完之后,高枫笑着道:“我觉得这件事儿可能是巧合。那个印度人哈西姆的话也不可全信,毕竟二战都已经过去快七十年了。现在说,还有日本极右翼躲在深山老林蠢蠢欲动,听起来就很不靠谱。” 林朝阳一本正经的道:“你说的很对,这种可能性极小。但是,再小的可能性,我都不会放过……你听说过日本昭和时代的豺狼参谋辻政信这个人吗?” 高枫点头道:“听说过一点点,好像挺出名的。” 林朝阳冷冷的道:“就是这个人,一手策划了新加坡大屠杀,我林氏家族被杀的上百口,当时没有来得及逃亡的林氏族人,上至白发耄耋,下至嗷嗷待哺的婴儿,几乎都残杀殆尽……这个人,战后的审判中居然不在战犯名单之内,后来居然还当了参议员,天理何存?” 唐经天插言道:“现在有确定的资料显示,辻政信参与了埋藏日军在东南亚抢劫的财宝,辻政信本人在老挝和缅甸的交界山区神秘失踪,据说是他参与了当地部族的战争,被游击队杀死。但是,如果他当时没有死,凭借那笔巨大的财富,以及他在日本军政两届的人脉,带领一批死忠的追随者,潜伏在一个秘密基地,从理论上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这个推测成立,那么这样的一批人隐匿深山密林半个世纪,并且不断的有新鲜血液加入,那么他们所谋划的事情,恐怕是极为惊人的!” 高枫用手机搜索了一下辻政信的资料,发现这家伙就是个奇葩。石原莞尔、濑岛龙三、辻政信,这三人号称日本三大参谋,之所以出名的原因,是他们实在是胆大妄为,什么样的事情都敢干,什么样的命令都敢擅自修改。 平心而论,在三大参谋中,一手策动九一八事变的石原莞尔,在日本陆军中,算是难得的有战略眼光的军事家,因为性格高傲,屡次侮辱陆军大将的东条英机,被从中国东北调回日本担任闲职,整个二战后期石原莞尔毫无作为,只是不停的在宣称日本即将战败,同时在公众面前痛骂东条英机这个“只配做二等兵”的弱智首相。作为一手挑起中日之间长达十四年的战争,令几千万人丧生的石原莞尔,在战后的东京审判中,却因为他反对东条英机的原因,根本就没有被法庭列入战犯名单之中,把石原莞尔气的够呛。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战后的东京审判中,石原莞尔强烈要求把自己作为战犯进行审判,而法庭则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把他列入战犯名单。 濑岛龙三则是个高分低能的代表性人物,作为日本陆大第一名的毕业生,他制定的战术从来都是乏善可陈,在他一手策动的英帕尔战役中,完全无视后勤补给,造成的结果是日军被活活饿死了四万多人,而真正战死的还不到两万。莱特湾海战之前,日本的参谋本部已经收获到极为明确的情报,证明美国海军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的损失,日美之间如果继续进行海战,日本联合舰队将被彻底毁灭。而濑岛龙三竟然将这份重要的情报给销毁了。理由是极为可笑的,因为这种弥漫着失败主义情绪的东西,有损皇军的威严,并且影响了他制定的彻底歼灭美军哈尔西舰队的计划。战后,濑岛龙三被苏军俘虏,劳改释放之后回到日本从商。 如果说石原莞尔和濑岛龙三是战争狂人,那么辻政信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他无视人类制定的一切战争法则,在菲律宾的时候,将落入日军手中的菲律宾最高法官桑托斯全家灭门。在新加坡,几乎是凭一人之力策动了骇人听闻的新加坡大屠杀,杀害了十万华侨。新加坡战役指挥,身为大本营参谋本部作战科长的辻政信,又伪造大本营的命令,下令将所有菲律宾战区的英美俘虏统统杀掉。在缅甸战役的时候,辻政信故技重施,血洗了缅甸。在日军占领泰国的时候,辻政信又参与了一系列暗杀泰王的密谋。 辻政信的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新加坡大屠杀的时候,普通日军杀人都杀的手软了,辻政信亲自一个个的把士兵从床铺上踹起来,命令他们继续屠杀。辻政信所到之处,必有腥风血雨的大屠杀,在东北,他逼士兵吃人胆,在马来,他逼士兵吃英美战俘的肉。即使是在在以残暴著称的日军中,他也算得上是恶魔中的恶魔。 这样的一个魔鬼,战后却逃过了东京审判,竟然没有被列入战犯的行列。组成审判庭的法官们对日本的军事制度并不了解,他们很难想象,这些暴行真正的策划者和执行者,只是个小小的大本营参谋。法官们自作聪明的断定,这些骇人听闻的暴行,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陆军大将、中将才有能力策动。 在战后的马尼拉审判中,那些无条件执行了辻政信假命令的日本军官,几乎都被法庭送上了绞架,辻政信却毫发无损,居然都不在战犯名单之中。 战后,辻政信竟然还当上了日本参议员,直到一九六一年在缅甸和老挝交界处失踪,在但是就有传闻,他是去寻找山下奉文埋藏在那里的宝藏。 看过这些资料之后,高枫觉得这种传闻不是空穴来风,二战开始之后,辻政信的脚步就遍及所有战区,凭借他大本营作战科长的身份,任何命令和报告,他都有权查看,任何军事命令,他都能以大本营的名义下达。辻政信清楚山下奉文藏宝的具体地址,甚至亲自参与,那就丝毫不足为奇了。 对于高枫来说,二战是个极为遥远的过去,应该被尘封在历史书中。 但是这一趟旅程,贴着头皮飞过的子弹,提醒高枫,很多事情并不是人们想让他过去,就能过去的! ------------ 第一百六十九章 未来就在眼前 抗战时期的话题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已经是极为遥远的历史。而对于林朝阳来说,则是个永远无法弥合的伤痛。自幼生长在伦敦的林朝阳,在八岁的时候被父母带回新加坡祭祖。 对于林朝阳和林秋月兄妹来说,那是一场终生都无法忘记的梦魇。密密麻麻的灵牌,都是被残忍杀害的林家族人,镶嵌在灵牌上的照片,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孩童。那一天,林家族人哭声震天,几乎每一家都有无辜遇害的亲人。那个场景深深的镌刻在林家兄妹的脑海中,从此再也挥之不去。 话题过于沉重,在场的人都不愿意轻易提起,大家一起发呆。高枫打开电视,想缓和一下这个凝重的气氛。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个选秀的综艺节目,林朝阳和唐经天看的兴致盎然,高枫感觉有些奇怪,这种节目应该是年轻人才会比较喜欢。 林朝阳边看边频频点头:“这节目好看,真不错!” 高枫不以为然的笑道:“都是买的版权,原创性不够。” 林朝阳淡然一笑不置可否,唐经天则一本正经的道:“你不是圈内人,不懂其中的玄妙。” 高枫对这种老人家的意见一向是比较尊重,毕竟自己刚出校门,他们则是经历过无数的风浪。作为商界新人,高枫只是从杂志中夸张的故事中,想象其中的惊涛骇浪,自己却完全没有真正的历练过,开这家“集古斋”顺风顺水,实际上也是沾了白君山老爷子的光。 唐经天笑着对高枫道:“这个节目确实是买来的版权,但你想过没有。外在框架是买了的,其中填充的内容则是完全依照华语地区的习惯量身打造的。购买这种在国外大卖的节目版权,其实是有很多的优点的,因为这个节目形式已经是被市场证明过的,投资方的风险相对就比较小。” 说了这么一句之后,唐经天就不再继续讲了,而是对林朝阳招招手,示意他接着来讲。 林朝阳笑了笑道:“这种大型的综艺节目,势必需要众多的专业人才来打造,对于国内的业者来说,是个极为难得的学习机会。这种节目搞上三五个之后,国内的从业人员就会完全掌握如何操作这样的节目。就像是一条工业生产线,各个环节的生产、管理人员已经培养成熟,整个业态基本成型。今后,国内从业者只要有好的创意,这个完整的业态就能把它完美的表现出来,推向市场。” 唐经天这才插言道:“小兄弟,你千万不要小看业态成熟与否,这个是关键中的关键,尤其是对国内这么庞大的市场来说,这个至关重要!跟你举个例子,现在世界并不太平,祖国经过三十年的高速发展,已经让发达国家感到莫大的威胁,同时,现在咱们国家的人工价格其实并不算便宜,周围的东南亚国家相对来说,比我们的人工更低,甚至是低很多。很多外国政客都说要把在华的产业搬回本国,或者是搬到其他人工价格更低廉的国家,你觉得他们能做得到吗?” 高枫沉思片刻,苦笑着道:“这个我还真不懂。” 唐经天笑道:“我可以告诉你,但凡是略微有点技术含量的行业,只要当初把产业搬到中国来的,现在根本就不可能搬走!道理在哪里?就是国内这个产业的业态已经成熟。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唐经天侃侃而谈,高枫听的津津有味。 周边很多国家的人工成本比中国低,但是他们的产业的业态不成熟,没有足够的产业聚集,人力资源的廉价根本无法弥补中间的差距。在中国,一家大型机器厂的周围,一定有铸造厂、热处理厂、机加工厂乃至仓储、物流等全套体系为它配套。客户需要一台机器的时候,铸造厂生产出来的铸件,可以在最近的地方进行机加工、热处理、铆焊、装配,然后发货。而这些工厂的直线距离,基本不会超过三公里的范围。 每个环节中国的价格都不是最低的,但是因为业态成熟,最终的性价比,中国一定是最高的。而且中国的基础建设相比其他的发展中国家,在交通、电力这些方面,都是最完备的,这就可以保证原料的货物进出的畅通无阻,以及生产过程中,不会受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电力匮乏、交通不顺畅等条件的制约……更重要的是,中国有三、四亿受过初级以上培训的产业工人集群,所有技术工种和中低高端的产业管理人员,中国都不缺乏,并且人员非常集中。 这个在全世界别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找不到,也就是说当客户需要下大规模订单的时候,第一考虑的就是中国,在更多的时候,海外大客户唯一的选择也只有中国……所以,当拥有了这些优势的时候,其他国家想替代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只能是痴人说梦。全球的制造业,从美国、欧洲转移到日本,再转移到亚洲四小龙,然后转移到中国之后,就再也转不出去了,而且不但转移不出去,美国、欧洲、日本即使想把这些产业大规模转移回本国,都已经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高枫想了想,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是又觉得无法真正令自己信服,毕竟产业链底端的加工制造,利润很微博,从业人员的收入也不尽人意。 看见高枫的表情,唐经天笑着道:“记得当年我刚刚出国的时候,看见满地跑的车流看到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当时惊呆了,心里也很沮丧,不知道何年何月祖国能追的上。现在回国,别说燕京、沪市这些地方,就是咱们洛水的城市建设,都比国外很多大城市强的多。现在再去美国,就感觉美国就是个大农村!如果我不是搞音乐的,而是工商界人士,我立马回国,一分钟都不犹豫!” 林朝阳哈哈大笑道:“搞音乐的,也快该回国了。记得前几年,我经常看台岛的综艺节目,觉得内地的节目很单调,当时我记得,我们投资的一些综艺节目,台岛的从业人员来到内地,指手画脚优越感十足。这才过了几年,台岛的综艺已经被内地超了不知道多少条街了,最当红的台岛艺人都想到内地发展,这种这种距离随着彼此之间资金、市场的差距,只会越拉越大……就是你刚才说过的,内地的影视娱乐原创音乐原创文学,都已经初步完成了业态的聚集,那些经历过大场面洗礼的人才的储备也已经完成,现在的中国,人才、技术、资金、市场都已经基本完备。”说罢,他笑着拍拍高枫的肩膀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三十年的发展奠定了足够坚实的基础,今后的二十年间,业态聚集所带来的成果,将会在所有行业大喷发。你们这一代人,有幸赶上这个时代,真是幸运啊!” 高枫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样。自己的死党水善,当年刚开始写网络的时候,那些最顶尖的大神年入百万已经不得了啦,这才过去了三五年,顶尖大神的年收入已经是数千万之多。 唐经天对高枫一向有好感,再加上女儿唐瑶就在“集古斋”,也就破例的提点高枫:“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创造力这个东西,不论什么时候都有,但是创造力只能植根于成熟的业态。业态就如同生物链,当植物、食草动物繁育起来之后,自然就会出现雄狮猛虎……在二十多年之前,那个时候传呼机还是奢侈品,就在咱们洛水城,发明了全世界第一台会说话的传呼机,会自动用语音读出上面的内容。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个产品会很有前景,几年之后,这个项目研讨、立项等种种准备工作刚刚完成,传呼机已经基本被淘汰了。这个项目自然是无疾而终。这就是因为业态不成熟,没有完整的供应商链条,也没有完善的出货渠道。如果要上一个新项目,所有东西都需要从头来建设!” 看到高枫若有所思的样子,唐经天指着高枫的手机问道:“这是什么牌子的?” 高枫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小米,呵呵,就图个便宜。” 林朝阳乐不可支道:“难道便宜还不够吗?” 唐经天哈哈大笑:“你以为便宜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吗?” 高枫有些不解,林朝阳笑着给他解释。听了一会儿,高枫终于意识到,这还真不简单。 前些年,中国南方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手机生产基地,摩托罗拉、诺基亚等许多海外大企业都在这里加工,国内的企业也主动为这些海外大牌代工,规模也越来越大。渐渐的,国内企业开始不满足于代工赚取的那点微薄利润,开始打造山寨机。 智能机时代突然到来,这些曾经显赫多年的企业竟然一夜间就崩溃了,庞大的帝国风雨飘摇,凝聚了几代人数十年心血打造的品牌,居然成了一张废纸,所谓的品牌价值就成了个巨大的笑话,而山寨机更是转瞬间就土崩瓦解。 代工企业失去了订单,辛辛苦苦建立的流水线闲置,多年培养出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也纷纷失业。一方面,中国南方培养出了全世界最多的手机人才,另一方面,也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最集中,最开放的供应链条,每一个环节都已经成熟。 就像是生物链已经形成的世界,必然会生长出新的物种。 小米,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运而生,迅速在两年的时间成长为国内手机销量第一。 林朝阳的话令高枫茅塞顿开,他现在终于明白,在一个全新的世界中,那些老的商业帝国累计的所谓无形资产、品牌价值,也许在一夜之间就会变得一文不值。这就像特斯拉电动汽车推出之后,全世界的汽车巨头都感到恐慌。这些有百年品牌的巨鳄,积累了足够多应付新兴企业的经验,看他起高楼看他楼坍了。只要有足够的耐心自己不胡乱出牌,那些新兴企业绝大部分都会自行熄火。 但是现在的世界已经完全不同了,当巨鳄发现,自己的对手不再是另外一只鳄鱼,而是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变形金刚,面对这样的怪胎,巨鳄们当然会感到发自内心的恐惧。 当所有人都在嘲笑中国的汽车发动机质量不过关,造成国产汽车没有响亮的品牌的时候,国际汽车巨头们却笑不出来,因为很有可能,十几年之后甚至几年之后,全世界大街上跑的绝大部分都已经是纯电动汽车,奔驰、宝马等品牌积累了一个世纪的发动机技术资源,就会成为一堆尘封的废纸。而恰恰是这个汽车发动机质量不过关的国家,却有着一大批质量极好的电池和电动机生产企业。 汽车业巨头,很可能就像曾经手机行业的爱立信、摩托罗拉、诺基亚一样,品牌价值归零,技术储备归零,企业内的人才则纷纷涌向苹果、三星,甚至是小米。 更可怕的是,这些巨鳄甚至都找不到将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里的机会,因为天知道这些家伙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在中国手机行业掀起血雨腥风的小米,他的创始人,压根就和手机行业没有半毛钱关系,特斯拉的创始人,更和传统汽车行业不沾边。 如果仅仅是这样,传统行业的巨头还有时间在他们尚未长大的时候,就收购他们的企业,将这些怪胎的种子纳入自己庞大的帝国之内。不幸的是,这些怪胎的背后,却站着无数个林秋月这样的金融业巨头,他们慷慨的将海量金钱撒向这些新兴企业,哪怕是颗粒无收也在所不惜。但是只要新兴企业获得成功,这些金融业巨头就会贪婪的把股权变现,在金融市场拿回数十倍数百倍的回报。新兴企业和金融资本结合,一旦从土里钻出来,就如同哪吒三太子,出生之后见风就长,出娘胎就有擒龙屠虎的能力。根本不像传统企业那样,需要几十年的成长过程。 现在的中国,靠着三十年来辛勤的耕耘,已经拥有了全世界最庞大的生产线、数量最多门类最齐全的生产线、数以亿计的熟练工人、价格最低廉种类最齐全的供应渠道……这就是一个完整的业态,一个催生怪胎的生态链。 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那些曾经令我们仰望的帝国,必将在我们的注视下土崩瓦解,那些曾经陪伴我们美好回忆的时代印记,将成为帝国的最后一曲挽歌。这也是最好的一个时代,在帝国的废墟之上,新的帝国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崛起。 ------------ 第一百七十章 漆器小盒的秘密 酒店的健身房内,林朝阳和高枫挥汗如雨。高枫得到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伐毛洗髓易筋锻骨,变得猿臂蜂腰力大如牛,绝对是男神的身材,就连身高都长了三公分。林朝阳已经五十出头,脱掉外衣居然也是肌肉块块饱绽,腹部居然还有八块巧克力般轮廓分明的腹肌。林朝阳自幼受到极为严格的教育,在伊顿公学的五年也是那种苦行僧般的生活。成年之后,打猎、马术、古典音乐、拉丁文……这些上流社会的装逼技能,他是一样都没落下过。 数十年如一日的锻炼,使得林朝阳的身材保持的极佳,体能和反应能力都不减当年。如果不是地方保卫中央的地中海式发型出卖了他的年龄,光看身材的话,谁都会认为他最多只有三十五岁。 一老一少都是那种豹子般充满爆发力的身材类型,和那种整天泡力量房打熬出来的僵硬肌肉截然不同。酒店健身房里,一堆前来健身的女子都凑过来瞄上两眼,尤其是那些少妇们,还彼此之间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 高枫和林朝阳都是不服输的性格,跑步机上以每小时十二公里的速度匀速跑了一个小时之后,速度被调整到每小时十五公里,半小时后依然是不分伯仲。然后速度被调整到十八公里,又过了半个小时,林朝阳终于败下阵来,气喘吁吁的摆手道:“不服老是不行了!拳怕少壮,这跑步也怕少壮啊!” 说罢,他看着高枫身上生铁般坚实的肌肉,艳羡的道:“想当年,我身上的肌肉比你还结实!” 高枫一边擦汗一边笑道:“您现在也不差啊!有几个五十多岁的人,还能一口气跑二三十公里?” 林朝阳苦笑:“时代不同了,现在是你们的时代!” 俩人洗澡换了干爽的衣服,一同走到酒店的咖啡厅聊天。从林朝阳的话语里,高枫感觉到了几分英雄迟暮美人白头的悲凉。 诚如林朝阳所言,时代确实不同了。曾几何时,《一九八四》的作者,大作家乔治艾威尔,为了体验监狱的生活,酒后故意犯了点小事儿,就等着警察来抓。而当警察听到他那口标准的伊顿腔的时候,本能的认为,这是个出身高贵的良家子弟偶然的酒后失态。伦敦警察不但没抓他,反而替他叫了出租车,送他回家。 在那个时代,高贵的门第和良好的教育,几乎令所有伊顿公学的毕业生,受到明星般的追捧。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之后,当普通人听到伊顿口音之后,则是礼貌的冷漠,感觉和这种人格格不入。尤其是那些在互联网时代一夜暴富的新贵,更觉得林朝阳这种人像出土文物,没有任何共同语言。这些新贵们也同样受过良好的教育,就读于最顶尖的大学,只是他们是和普通人一样成长起来的,小时候玩同样的变形金刚的玩具,长大以后也和普通孩子一样追星,熟知篮球明星的球衣号码,知道歌星的八卦新闻。成名之后,这些新贵们娶的老婆大部分都是大学同学之类,基本上都属于其貌不扬的类型。公众们对这些新贵有本能的好感,相比之下,操着一口高大上的伊顿腔,苦行僧一样学习,结婚一定要门当户对,衣着讲究到苛刻的伊顿优等生林朝阳,就显得非常的中世纪,带着一股陈腐的味道。 进入商场之后,行事风格咄咄逼人,作风雷厉风行的林秋月,就显得比优雅的林朝阳,更适合这个新的时代。林家掌门人的位置,也顺理成章的交给了林秋月,林朝阳则隐身幕后,凭借在伊顿构建的强大人脉,为林家打造一张看不见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腾腾腾 咖啡厅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印度人哈西姆跑的满头大汗,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我又追踪到了那个网站了!” 高枫实在受不了他那个北印度口音的英语,听的极为费劲,林朝阳在这方面就比高枫强的多,在伊顿公学的第一年,他几乎听到过所有奇怪的英语发音,自然也包括了北印度口音的英语,当然,到了毕业之前,所有人都变成了优雅的伊顿腔。 “你发现了什么?慢慢说!”林朝阳从容不迫的点了点头,给哈西姆叫了一杯牙买加的蓝山咖啡,然后才缓缓的问道。 哈西姆喘了几口气之后道:“他们有高手,发现了我追踪之后,网站就立刻关闭了。我只追踪到一点零星的信息,似乎他们丢失了很重要的东西……”说罢,他看看高枫,狐疑的道:“他们说的,会不会就是那个盒子?高先生,那个盒子很值钱,对吧?” 高枫笑道:“值钱不值钱,也已经晚了!我已经付过钱了,这东西现在属于我!” 哈西姆痛心疾首道:“奸商!” 林朝阳不动声色的道:“哈西姆先生,如果您能帮助我们,锁定这个网站,找到那些人,我会付给你很大一笔酬劳。你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任何一点细节都不要放过!” 哈西姆立刻眼睛发光:“够给我六个姐妹当嫁妆吗?” 林朝阳笑着点了点头,哈西姆喜形于色道:“林先生,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 印度精英阶层对英国上流社会有种盲目的崇拜,林朝阳那口高大上的伊顿腔,令操着拗口的北印度口音的哈西姆自惭形秽,同时也由衷的信任林朝阳。哈西姆毕业之后在硅谷工作,自然知道林家在华尔街的实力。哈西姆把胸口拍的山响,暗暗庆幸自己这趟没白来……只要帮林家找到仇人,抱住林家这条大粗腿,今后哈西姆的前途将一片光明,看看硅谷的那些印度同事,谁还敢轻视他! “对了,我记得,他们提到说,丢失的那件东西有佛性!”哈西姆猛的一拍大腿道。 佛性? 高枫砰然心动,莫非,这个漆器小盒,是像成吉思汗的黑苏鲁叮长枪、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一样,是一件神器圣物? 黑苏鲁锭,令高枫获得了神乎其神的骑射功法,同时也具有了一个古代优秀统帅对战局的把握能力,而翡翠扳指,则令高枫伐毛洗髓,拥有一身的神力。 高枫正在沉思,突然听见手机响起,拿起电话一看,是唐瑶的老爸唐经天打来的。 ”唐叔叔,什么事儿?” “小高,你和林朝阳在一起吧?叫上他,你们马上到我的房间来,有重要的事情!” 从电话里,高枫感觉到唐经天的语气凝重,连忙招呼林朝阳一起上楼,哈西姆想要跟着去,感觉又有些不妥,于是退回来继续喝咖啡。 俩人坐着电梯上楼,下了电梯紧走几步到了唐经天的房间。只见唐经天拿着手机发愣。 “唐先生,出什么事儿了?”高枫问道。 唐经天将手机递给高枫,高枫看了一愣,上面是自己、段刚和枯木大活佛的合影。 “小高,看出这照片有什么问题吗?” 高枫老老实实的摇摇头。 唐经天将照片局部放大,面部被烧的看不出五官的枯木大活佛的左眼已经瞎了,上下眼皮沾在了一起,右眼只有一条细细缝。 “你来看!我刚才觉得这张照片哪里不对劲。我把照片仔细放大了看之后!”唐经天边说,边指着枯木大活佛的眼睛道:“你有没有觉得他的眼睛不对头?” 枯木活佛的全身被烧的没有一块好皮肤,活像是一块焦炭,看他一眼都会胆战心惊,高枫从来就没注意过他的样子。此刻听唐经天提起,仔细的看了点,也觉得他被焦黑的皮肤包裹下的眉骨和普通人不同。 眉骨出奇的高,眼窝凹陷。 唐经天拿出放在一旁的平板电脑,点开之后道:“我把这张照片发到了芝加哥的人种和古生物研究室,他们给出了答案。” 照片被高度放大,尤其是枯木大活佛的眼睛的那条缝,在高倍放大图上看的清清楚楚,枯木活佛的眼睛是蓝灰色的! 一个藏人怎么可能有这种眼睛? 林朝阳惊诧道:“他是个白人?” 唐经天冷冷的道:“准确的说,他是个纯种日耳曼的白人!” 说罢,他点开从研究室发来的报告,高枫和林朝阳看了之后,不禁暗暗心惊。报告上根据枯木大活佛的身体结构特征和眼睛特征,断定他是纯种的日耳曼血统。 高枫从藏地得知,枯木大活佛原本是萨嘎寺的小喇嘛,后来寺庙着火,他因为救火被严重烧伤……当地人说的很清楚,枯木大活佛是个地地道道的藏人。 “奇怪,萨嘎寺怎么会有个白人活佛?”高枫疑惑不解。 林朝阳冷笑道:“不管是白人还是黄种人,只要烧成那个样子,看起来都一样!不是萨嘎寺找了个白人当喇嘛,而是现在的枯木活佛,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喇嘛!” 唐经天一字一顿的道:“李代桃僵,移花接木!” 林朝阳冷冷的笑道:“一个日耳曼人躲在萨嘎寺当活佛,一群日本人躲在深山老林弄网站……现在的事情,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 第一百七十一章 梦回唐朝(上) 夜已深,高枫躺在酒店房间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越来越离奇。 把玩着那个历久弥新的漆器小盒,高枫越想越觉得奇怪,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不凡之处,居然能把那些躲在深山里多年的牛鬼蛇神都给惊动了。 高枫摩挲着漆器小盒光洁的表面,突然有个想法,干脆回到唐朝,看看这个漆器盒子的真正来历。这个想法令他心潮澎湃,咽喉上火。 光耀万世的大唐,是每个华人心中的一座圣殿,代表着繁华、文明、勇武和无比博大的胸径。梦回唐朝,这是无数华人心中永远无法磨灭的梦。 高枫,恰恰有这个机会回到那个无比辉煌的盛唐,这怎能不让他热血沸腾? 打定了主意之后,高枫飞快的从酒店出来,来到不远处的一家珠宝城,买了一堆纯银打造的银锁、手镯、纪念银币,总共大约有两斤多重。银子在中国古代,绝对是硬通货,多带点肯定没错。想了想之后,高枫拐回去又买了一斤多的银器,装了满满的一袋子……差不多应该够用一阵子了! 出了珠宝城的大门,找到路边一家加工金银器的店铺,用火焰喷枪将银器全部烧融,再用模具铸造成一两一个的小元宝,最后剩下的几件银饰,被铸成三五克一颗的小银珠子。店主弄不清高枫是啥意思,一脸的狐疑。高枫随口敷衍,说是要拿小元宝给家中的晚辈小孩当压岁钱,银珠子则是要给女朋友穿一个手链,店主才露出会心的笑意,贴心的用红绳子将银珠子穿成一串。 带着四十多个银元宝,手上挂着一串小银珠子,高枫回到了酒店房间,发现袋子里居然有个漏网之鱼。有一枚龙门卢舍那大佛的纪念银币,还很端端的躺在袋子底部。漏掉一个就算了,高枫也懒得再跑出去一趟,随手就揣进了牛仔裤的口袋里。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特意上网查了一下资料。 唐朝的银价颇高,一般并不作为货币流通,只是达官贵人作为财富在家中珍藏。中国古代的银子产量一直不高,所以银子的购买力极强,并不适合作为流通性的货币使用。试想一下,在街边吃一碗五块钱的馄饨,你拿出一张面值一万元的钞票,那不是难为人嘛! 在盛唐时候,三两银子就够普通老百姓家里过一年的。十两银子就能买一个相貌不错的女奴,二十两银子可以买栋房子,长安城内那种带花园的豪宅也不过是一二百两……看到这里,高枫哑然失笑。 二零一三年的银价,大约是三百元人民币一两,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兑换,三千块钱能买个漂亮媳妇,也就是一辆小电动摩托的价格。都市小白领攒俩月工资,就能在大唐首都长安城买套房,苦逼的办公室文员攒一年的工资换成银子,就能在唐朝住上那种大得能让人迷路的庄园豪宅了! 哦,忘了一件事儿,唐朝的一斤大约是六百克,一斤是十六两,现在的一两大致是唐朝的一两半左右。这样算起来,唐朝白银的购买力更加强大了! 在唐朝,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大约能折合现在的人民币伍仟多元。而唐朝的一两只有三十多克,按照二十一世纪,一两五十克的标准,现在的一两银子在当时的购买力超过了七千块人民币。 二十一世纪那些娶不起媳妇买不起房的兄弟们,真应该换点银子集体穿越到唐朝去。长安朱雀大街的花园豪宅在欢迎你,洛阳平康里妖娆的胡姬等着你,尽情的享受大唐土豪的幸福生活吧! 时空走私,真是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啊! 高枫最近恶补了一阵子历史,其中就包括历朝的《货殖列传》,对历史了解的越多,越觉得现在的古装电视剧没法看了。那些以汉唐为背景的电视剧中,经常有人在荒村野店喝杯茶就扔下二两银子,赌场上更是一掷千金,小镇的赌场一把都是上千两,甚至上万两的输赢。 一把赌一万两白银,这是何等的手笔啊!要知道,唐朝的国家财政,一年也不过几百万两而已。这一把就输掉唐朝时候两个县的财政收入啊! 高枫不禁苦笑,如果自己不是最近查看了打量的资料,真要是按照电视剧中演的那样,吃碗面丢下二两银子,恐怕店小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喜笑颜开,而是偷偷的报官,把自己当做江洋大盗缉捕。再说了,汉唐时期的普通老百姓,大部分连银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白银真正成为货币,还是大航海时代之后,西方人在南美掠夺了大量白银,疯狂的输入到中国之后的事情。当然,因为白银大量流入,购买力也急遽下降。 看了一会儿唐朝的资料,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高枫收拾了背囊,唐朝人的衣服实在是没地方买,就算能买到,高枫也穿不惯。干脆还是穿上耐磨的牛仔裤和舒服的运动鞋,凭借前几次梦境中穿越的经验,知道古代洗浴条件欠佳,所以特意多带了两双袜子和两条内裤,将漆器盒子抓在手中,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这身打扮回到古代,肯定是有点惊世骇俗,不过大唐的风气极为开放,各种奇形怪状的人都能在长安、洛阳见到,波斯、大食、龟兹人充塞街市,就连诗仙李白都有“葡萄酒,金笸箩,胡姬十五细马驮”的诗句。 十五岁的白种小萝莉啊!未成年啊!不得不说,李白他老人家也真的好牙口,这也能吃的下去! 要是搁到二十一世纪,李白同志基本上已经够押赴洛河滩枪毙的标准了,绝对是属于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的对象! 大唐的风气之开放,超过了后人的想象。长安、洛阳,几乎就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纽约、洛杉矶,各色人种一应俱全,就连黑人都不稀罕。唐人笔记中,多的是昆仑奴的传说,大唐的官宦人家,很多都蓄养着力大如牛的昆仑奴。 相信,大唐老百姓见到高枫这身打扮,最多也就当做是哪个番邦派来朝贡的使者、或者是仰慕大唐的繁盛千里迢迢做生意的商人。 检查了随身器物之后,高枫自然也不会忘记带上那张马修斯怪兽复合弓和满满两壶碳铝箭。 这个东西在古代,那就是神兵利器,凭借偏心轮增添了数倍的拉力,高枫可以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之内百发百中,威力相当于是冷兵器时代的超级狙击枪!而古代最硬的强弓最厉害的神箭手,充其量也只能在一百步之内射杀敌人。 吕布开六石强弓辕门射戟,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射中画戟的小枝,引为千古美谈。但是那不过是将将能命中而已,正所谓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就算是射中目标也没什么杀伤力了。在史书记载中,经常有大将在阵前被敌人漫天飞舞的流矢射的像刺猬。虽然中箭很多,但是箭矢却无法穿透厚实的甲胄,大将毫发无损。 而这张拉力仅有一百一十磅的马修斯怪兽,配上三犁飞鹰的合金箭头,即使是一百五十步之外,照样能洞穿重甲。而且因为拉力只有一百一十磅,还不到一石,所以对射手的体力消耗也不大,可以连续快速开弓,而那些古代的神箭手,手中的硬弓最起码也需要三石以上的力量才能拉开,射个十箭八箭之后就会肩膀脱力,再也拉不动弓弦了。 在上一次梦中穿越到北魏和花木兰并肩作战的时候,高枫已经深刻体会到它带来的好处。高枫一人一马一张弓,隔着一百五十步开外和成群的柔然射雕手对射。只要弓弦响处,柔然大将应声落马,再厚实的甲胄也会被洞穿,更可怕的是高科技打造的三犁飞鹰合金箭头,射穿甲胄进入人体之后会弹出三个凶狠的刀片,给敌人造成最大程度的伤害。这种二十一世纪高科技的产物,在国外的狩猎爱好者网站发布的视频中,大象、犀牛被射中要害,也经常是一箭毙命。 如果不是靠着这张二十一世纪高科技打造的弓箭,在对方射程之外开弓放箭,高枫早就被柔然的射雕手的乱箭给射成刺猬了。 高枫从黑苏鲁锭中,获得了成吉思汗弯弓射大雕的骑射功法,再加上这张高科技打造的马修斯怪兽复合弓,射程、射速、穿透力都远远超过古人使用的弓箭,高枫穿越到古代,绝对是有史以来最强的神箭手。即使真的迎面撞上养由基、李广、吕布、成吉思汗这些历史上鼎鼎大名的神箭手,也照样把他们射一个透心凉。这倒不是高枫的箭术超过他们,而是双方装备之间的差距已经大到无法用人力来弥补。 再一次检查了装备,确认没有遗漏什么东西之后,高枫躺在床上畅想着大唐的盛况,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被睡意击败,酣然入梦。 手表飞快的倒转,数字也在倒流,片刻之后,表盘闪过一道白光。 高枫感觉到一阵凉风吹过,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河边的一丛荒草里。天空中繁星闪烁,没有空气污染的夜空,如同黑色的锦缎。 这就是大唐!让所有华人梦绕魂牵的大唐! ------------ 第一百七十二章 武媚娘 唐的夜空美不胜收,高枫却没有心情欣赏夜景。 这是什么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自己是要去感受大唐的繁华和强盛,不是来搞野外生存体验的,为什么不是长安城人头攒动的朱雀大街,不是洛阳城丝竹声声的平康里? 习惯性的拍了一下光秃秃的脑门,高枫不禁苦笑,大唐也不是只有长安和洛阳,更多的恐怕还是穷乡僻壤,天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地方。 望望四下无人,高枫从背包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面包和矿泉水,尝了一口之后舒了一口气,面包还是非常新鲜,甚至还有一点点温度。 高枫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不过好歹是看过几集贝爷的纪录片,根据贝爷的生存经验,沿着河流的方向走,肯定会找到有人居住的地方。 不得不说,大唐的自然环境远比二十一世纪好的多,夜里蛙鸣之声不绝于耳,远处不时传来动物的嚎叫声,高枫不由得胆战心惊,砍了一根枯枝用打火机点燃当做火把,一步三回头的向前走。 沿着河道走了两三里之后,就隐隐看见远方的山坡上有灯火,高枫这才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地方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偏僻。又走了一里多路之后,狭窄的河道陡然开阔起来,两岸也不再是悬崖峭壁,而是整片的开阔地。两岸几乎全是绿油油的农田。 此时,天也有些蒙蒙亮了。 高枫看见不远处有一座庙宇,看起来有些残破,走到跟前看见大门倒了一扇,应该是废弃已久。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有个歇脚的地方。高枫捡了些枯枝在残破的大殿里点了堆篝火,打算等到天光放亮再找人打听道路。 一路走来心惊肉跳,高枫感觉有些疲惫,靠着一尊倒下来的神像打盹,直到感觉炽烈的眼光照的身上发热,才伸伸懒腰站了起来。 看看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日上三竿。 用剩下的半瓶矿泉水漱漱口之后,高枫回头冲着神像鞠了个躬:“借宿一宿,多谢,多谢!” 转身准备离开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妥,回头将神像扶正,由背对自己变成面向自己,掸掉覆盖在神像上厚厚的蛛网和灰尘,高枫吓了一跳。 这个神像光头,背着一张样子古怪的弓箭,眉目似乎有些面熟……这家伙怎么有点像自己? 急急忙忙的走到门口,看见一块破烂的匾额,上面是四个大字:华神医庙! 华神医? 那不是自己嘛!上次穿越到北魏,高枫误打误撞遇见了花木兰,随口胡诌自称华神医,莫非,这是自己的庙? 可怜啊!这庙破的都没样子了,更别提香火了! 突然,高枫眼睛一亮,在台阶下的一个石香炉里,居然还插着几只香,看起来像是不久前刚刚熄灭的。 这个比《聊斋》里兰若寺还要残破的地方,还有人来上香? 哒哒哒 外面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高枫急忙躲在了大殿的神像身后,拉开破幔帐遮住身体。 透过幔帐上的破洞,高枫看见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尼姑。 眉目如画,肌肤胜雪,缁衣芒鞋,难掩国色,眉宇间带着一股愁容,令人不由得升起怜惜之情。 俏尼姑在香炉里插上三支香,又放下两个馒头和几个果子,双手合十念念有词的祷告。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去当尼姑,简直是暴殄天物啊!高枫暗暗替她惋惜。 幸好是大白天啊,要是夜里来这么一个美艳的尼姑,高枫肯定以为是自己穿越到了聊斋的世界。 咚 外面传来一声响,一个身材壮硕如河马的尼姑一脚踹塌了残破的庙门冲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凶神恶煞的中年尼姑。 “小蹄子,老娘瞄了你好几天了,说,你的奸夫在哪里?”肥尼姑拎着一根铁棒子,得意洋洋的道。 高枫不由得想骂人,哪里有尼姑张口闭口自称“老娘”的,这哪里是佛门比丘尼,分明是市井泼妇啊! “师姐不要误会,我是来敬香的!” “呸!”肥尼姑啐了一口唾沫,厉喝道:“放屁,谁会来这鸟不生蛋的破庙来上香?你哄鬼呢?” 俏尼姑强忍悲愤,用尽量平静的语气道:“各位师姐请听我说,华神医升天之前,和我家祖上有交情,因为是祖上故交,所以我来此敬香!” “满口的胡说八道,你明明是不守清规戒律,在这荒郊野岭私会贼汉子,还敢狡辩!来人,把她衣服扒了,给我照死了打!”肥尼姑上下打量着俏尼姑,冷笑道:“老娘今天先把你白嫩嫩的屁股打个稀烂,再划烂你这张脸,看你今后还拿什么勾引贼汉子!” 几个老尼姑上来就要扒俏尼姑的衣服,俏尼姑苦苦挣扎,但是双拳难敌四手。 “刺啦”一声,僧袍的领口被撕破,露出一片粉嫩的胸脯。 高枫在神像后面看的怒火中烧,这群贼婆娘也欺人太甚了,那个俏尼姑说她祖上和自己有交情,莫非她是花木兰或者是李虎的后人? 和尚不亲帽儿亲,如果真是这样,那还真不能袖手旁观了! 不过自己如果贸然冲出去,岂不是坐实了俏尼姑外面偷男人的谣言?平白的给这俏尼姑招来无妄之灾。 高枫眼睛眨了两下,灵机一动,伸手抄起马修斯怪兽,从箭壶里取出一支三棱破甲箭搭在弓弦上。 嗖! 一声弓弦响,就听见胖尼姑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手中的铁棒当啷一声落地,她边叫边跳,却动弹不得。一只手被锐利的三棱破甲箭穿透,硬生生的给钉在了大殿的柱子上。 “谁,出来!” 一群中年尼姑大惊失色,她们团团的聚拢在一起,举着棒子色厉内荏的大呼小叫。 高枫也不答话,一只只的劲矢飞出,为首的几个尼姑应弦而倒。有的是被锐利的三棱破甲箭给射穿了大腿,有的是被洞穿了手臂。高枫没有用更加凶狠的三犁飞鹰箭头,而选用了一箭上去就是两个透明窟窿的三棱破甲箭。 毕竟这不是你死我活的战场,没必要闹出人命! 俏尼姑惊呆了,过了许久她壮着胆子走到被射中的尼姑身边,看见那种奇形怪状的箭矢,突然她大叫起来:“神仙显灵了,华神医显灵了!” 有了“神仙”撑腰,俏尼姑的胆气也壮了起来,走到还在杀猪般嚎叫的胖尼姑跟前,冷冷的道:“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却一直害我!上天有眼,你当有此报!”说罢,她猛然把穿透胖尼姑手掌的三棱破甲箭拔了出来,胖尼姑又是一声惨叫。叫声还没停止,俏尼姑用犹在滴血的箭矢,猛然****了胖尼姑肥硕的屁股上,冷冷的道:“这是你应得的报应!” 俏尼姑含恨出手,这一箭插的极深,一直扎进了胖尼姑的尾骨上,她大叫一声之后,翻了白眼昏厥过去。 几个侥幸还没被高枫当做靶子的尼姑,吓的魂不附体,一起跪地磕头,大叫:“神仙饶命,神仙饶命!贫尼再也不敢了!” 俏尼姑冷若冰霜的道:“今日之事,只是神仙给你们的一点薄惩,若有人敢把这里的事情泄露半句,神仙必定要取她性命!尔等听懂了吗?” 尼姑们磕头如捣蒜,连声道:“不敢,不敢!” 俏尼姑冷冷的道:“还不快滚?” 一群尼姑互相搀扶着,哭哭啼啼的离开了破庙,倒霉的胖尼姑则被几个人吃力的抬了出去。 俏尼姑转身跪倒:“多谢神仙显灵,媚娘若有出头之日,必定重修庙宇再造金身……不,若是真有那一天,我能离开感业寺,媚娘将为您修一座普天下最恢弘的庙宇,建一尊全天下最庄严的宝相,让全天下都来供奉!若违此誓,天人不佑!” “媚娘?感业寺?这个名字好熟啊!”高枫心中一惊,不由自主的叫出声来:“你是武则天?” 俏尼姑被这一嗓子给惊了,她看见幔帐之后有人影闪动,厉喝一声:“什么人,出来!” 既然被人看到,高枫索性就从幔帐后面走了出来,俏尼姑上下打量了高枫几眼,大惊失色道:“您,您是华神医?” 高枫一愣:“你见过我?” 俏尼姑仿佛是见了亲人一般,泪如雨下道:“媚娘家中常年供奉您的神像,我武家为您守墓已经整整四代人了!” 高枫疑惑道:“你祖上是什么人?” 俏尼姑抹了一把眼泪道:“我曾祖父的名讳叫做武小七,当年是花木兰大将军帐下的亲兵!先祖蒙您的恩德,娶了曾祖母,您又传授给武家做蒸饼的手艺,武家凭这门手艺赚到了钱财……” 闹了半天,武则天是武小七的后代,当初高枫传授给小丫母女做开花馒头的手艺,又撮合了小丫母亲和武小七的婚事……没想到,那个看起来傻不啦叽的武小七,居然能有武则天这样的后人! 不愧是千古唯一的女皇帝啊!武媚娘刚才给胖尼姑来的那一下,出手确实是够狠够辣! ------------ 第一百七十三章 最是无情帝王家(上) “华神医,您这次来凡间,莫非是听到媚娘的祷告了吗?媚娘在感业寺度日如年,每天都在向上苍求告,却毫无作用。直到前几日偶然看见了您的庙宇,想起父母当年和我说的事情,就给您上香求告,没想到您亲自临凡搭救我!”武媚娘感激的道。 高枫心底暗暗苦笑,自己本来是打算大唐一日游的,没想到居然就撞上了在感业寺出家的武则天了。 “华神医,刚才您说武则天?莫非是您觉得媚娘的名字不好,给媚娘赐了新的名字?”武媚娘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 高枫又一愣,想了想道:“嗯,武则天这个名字,威福太重,你现在还压不住,等到你将来出头的那一天,再用不迟!” 武媚娘躬身一拜:“谢神仙赐名!” 高枫暗暗苦笑,武则天本来就是你未来的名字,跟我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现在居然成了我给你赐的名字了! 一阵风吹来,空气中的血腥味令人作呕,高枫实在有些受不了,只得道:“能否换个地方说话?” 武媚娘想了想道:“这山上有个山洞,倒也清幽,不如我们去那里说话如何?” 高枫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也只得任由武媚娘来安排。俩人出了破庙,沿着河边走了一里多路就上了山道,没走多远,武媚娘从路边拨开一丛枯藤野草,一个洞口赫然出现。 “就是这里,请神仙随我来!”武媚娘猫着腰钻进了山洞,轻车熟路的走在前面,高枫在后面紧紧跟随。 高枫平生头一次跟一个女子钻山洞,感觉颇有点偷情般的刺激感。武媚娘此刻二十五六岁的年龄,正是女人一生之中风韵最佳的时刻。高枫原本以为,唐朝所谓的美女都是肥婆,而武媚娘的身材妖娆体型颇为火辣,绝对是该胖的地方绝对不瘦,而该瘦的地方也绝对不会胖。高枫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到了唐玄宗时期,大唐的风气才变得以肥为美,而此时还是初唐,皇帝是刚刚坐上龙椅的李治,社会风气还是喜欢体态纤巧的女子。 洞口不大,里面却颇为宽阔,刚开始走的时候还需要猫着腰,走到里面豁然开朗,洞内竟然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的石头平台,旁边还有奇形怪状的石钟乳,更妙的是,平台附近居然还有一汪微微冒着热气的温泉。 看起来武媚娘是经常来这个山洞,里面摆放着柴禾等烧火的东西,还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的锅灶,旁边是一个水壶和一口小铁锅。武媚娘用火镰打了几下,火星四溅,但是洞内有些潮湿,火绒受潮怎么也打不着。高枫掏出打火机,吧嗒一声冒出了火苗,看的武媚娘眼睛发直,自言自语道:“仙家法术,果然非同一般!” 篝火点起,武媚娘娇艳如花的面庞被火光映照的格外明艳动人,尤其是她的僧衣被撕破了领口,露出胸口的一大片白腻,令高枫不由得吞了几大口的唾沫。 高枫也算是见过几个美人的,二十一世纪的且不说,古代的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花木兰,近代的有英姿飒爽的蒙古格格博尔锦。但是没有一个人和武媚娘类似,她的名字绝对没有起错,她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一处不美,也无一处不媚。好像是每一个动作都暗合着神秘的音律,令人不由得想将她揽在怀里,狠狠的蹂躏。 怪不得在后世的传说中,说武媚娘是月心狐转世,这绝对就是狐狸精的标准模板! 也难怪李治在老爹李世民病榻之前就和武媚娘勾搭上了,这个段位的狐狸精真不是一个长在深宫妇人之手的太平皇子能抵御的。 武媚娘身上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幽香,不时的钻进高枫的鼻孔,更令他有些心动神摇,而且看样子武媚娘对自己似乎也颇为心动,身体越靠越紧,头已经倚在高枫的肩头。高枫几次咬牙发狠,索性就向千古一帝李世民同志战斗过的地方表达一下敬意,可心里又总觉得有些不妥。此刻的武媚娘只是个被人欺凌的弱女子,趁人之危总是有些不妥。 推倒还是不推倒,这是个问题! 幽香在鼻,高枫能明显的感觉到武媚娘温软的身体散发出的热量,还有她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这分明就是一种邀请啊! 好吧,高枫承认,这已经不是个问题了! 武媚娘的眼神渐渐变得迷离,她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男人胸膛的宽广和坚实。她忍不住用手指偷偷触碰了高枫的胸肌,微黑的肌肤光滑细腻,肌肉坚硬中又不乏弹性。她生命中经历过的两个男人,第一个是李世民。幼年的武媚娘,听到了太多关于这位大唐天子的传说,对他充满了敬意和好奇。而当武媚娘十四岁那年入宫被李世民真正宠幸的时候,她看到的是只是一个肚子大的几乎系不住玉带的老人,以及脱掉衣服之后那一团白花花的松软的赘肉。第二个男人是太子李治,瘦骨嶙峋走路猫着腰,病怏怏的样子。 李世民宠幸过武媚娘之后,封她为才人。在宫中的三千粉黛中,从此多了一个武才人。在李世民的后宫中,她根本就不起眼,李世民粗暴的夺走她的初夜之后,就把那个尚未发育成熟的十四岁小女孩忘到了脑后。直到有一天,李世民心爱的宝马狮子骢踢伤了御者。李世民随口向左右问道,该如何调教这匹马。恰在此时,武媚娘随侍在左右,脱口而出道:“先用皮鞭打,不行就用铁椎打,再不行就用匕首割断它的喉咙!” 这番透着狠劲的话语,竟然打动了李世民,从此之后他对武媚娘格外的高看了一眼,宠幸她的日子也渐渐多了起来。李世民会陪她在后花园放纸鸢、捉蝴蝶,会将她放在马鞍上,抱着她策马飞奔。但是,这种宠爱更多的像是祖辈对孙辈的那种骄纵和溺爱,而非武媚娘向往的男女之间的情爱。而李世民每次脱掉衣服之后,肥腻腻的白色赘肉都会让武媚娘联想起,小时候和妈妈上街买菜,看到集镇上肉案子上摆放的整扇的白条猪。 曾经的盖世英雄,也经受不起时间的摧残,那个英明神武的马上天子李世民,已经是个走几步路就呼呼喘息,夜间噩梦连连的花甲老人。李世民早年间杀伐过重,尤其是杀掉亲兄弟的事情成了他的心魔,到了晚年鬼祟缠身,以至于夜不能眠,大明宫中整夜有鬼哭之声。发如霜降的尉迟恭和黄面病容的老秦琼,不得不整夜守在宫门口,靠着这两位煞星镇压邪气,李世民才能勉强入睡。 万寿无疆终有疆,万岁也有睡过去醒不来的一天,在一个清晨,一向习惯早起的李世民直到日上三竿都没起床。从太医们黯然的神情中,武媚娘知道,这个曾经让自己崇敬过又厌恶过,却终生无法磨灭他留下印记的男人,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武媚娘感到难言的恐慌,李世民对她的宠爱,已经令后宫中很多嫔妃妒火中烧,而武媚娘既没有显赫的娘家作为外援,又没有生下儿女母凭子贵的资格。一旦那个昏迷不醒的老皇帝咽下最后一口气,自己将被她们撕成碎片。 惊惶无助的时候,武媚娘却发现了一双眼睛在自己身上游走,凭着女人的直觉和敏感,她知道那个瘦弱的年轻男子对自己很是着迷。事实上,武媚娘也确实有令人着迷的资本。 女人天生的资本,也是武媚娘在这个毫无人性可言的后宫中安身立命的唯一保障。现在,是发挥自己的魅力,给自己寻求一个避风港的最后机会了! 结果毫无疑问,守灵的太子李治被武媚娘迷的晕头转向,多年以来受的皇家教育早已抛到了脑后,装了多年的孝子形象也顾不得了。李治就在父亲的病榻前,将武媚娘搂在了怀里,共享了一段短暂而疯狂的时光。 但是他们俩都没想到,那个一直昏迷的老皇帝,曾经睁开过一次眼睛,闪烁过一道鹰隼般锐利的光芒。 李世民终于醒来了,所有人都知道那只是回光返照,这个曾经平定天下鼎定大唐皇朝,消灭不可一世的突厥 可汗,建立了光耀万世的贞观之治的伟大天子,即将离开人间。 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李世民醒来之后只留下一道奇怪的谕旨:武媚娘剃发出家,到皇家寺院感业寺礼佛。 说罢,李世民就龙驭宾天。 李世民最终还是忍了一口气,没有揭破这件皇家丑事,为了这个他亲手缔造的皇朝留下一点点的尊严,也给他那个性格懦弱的儿子留了一点面子。让武媚娘出家为尼,对于曾经亲手杀掉兄弟,逼老爹退位的李世民来说,已经是十二万分的仁慈了。 李世民的一道谕旨,击碎了武媚娘的美梦,她从受到两代君主宠爱的武才人,变成了感业寺里的一个尼姑。 ------------ 第一百七十五章 武则天的算计 俩人就这么坦诚相对的躺在温热的石头平台上,武媚娘像普通女子对情郎那样,讲诉着自己和自己家族的故事。 “武家为自己守衣冠冢已经四代人了?自己不过是一时兴起,教会了小丫母亲做馒头的本领,他们却铭记心中,世世代代来报恩!”高枫心里暗暗感动。 “什么?花木兰嫁给了李虎,还有个孙子叫李渊?不可能啊!史书中明明说,李虎的老婆姓梁啊!”高枫心中大惑不解。 “花木兰被北魏皇帝封为梁国君,按照习惯以封国为姓,从此改姓为梁,而古梁国就在豫省的商丘境内……怪不得商丘人一直说花木兰是那里的人,祭奠了她上千年!原来是这样啊!”高枫听了武媚娘的讲述之后恍然大悟,原本他看到书中记载,说花木兰是商丘人,自己还相当不以为然,现在看来当地人并没有弄错。 闹了半天,李渊、李世民是花木兰的后代啊! 武媚娘滔滔不绝的讲诉,从曾祖父武小七卖蒸饼发家讲起,一直讲到她进宫的过程。其中自然就夹杂了武家和李家纠缠不清的关系。 高枫万万想不到的是,自己当年赠送给花木兰的那张马修斯怪兽复合弓,被她埋到了衣冠冢之中。后来李渊看上了大将军之女,弄的茶不思饭不想眼看就要郁郁而终。花木兰不得不挖开了衣冠冢,取出那张弓,这才有了李渊雀屏中选,如愿以偿的娶了窦大将军之女。李家凭借这层关系鱼跃龙门,为开创李唐江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武家因为一直在偷偷的替“华神医”守护衣冠冢,无意之间就发现了这个秘密。 如果高枫没有留下那张弓,李渊就不可能射中百步之外的雀屏,更不可能娶到窦大将军的女儿。没有俩人没有成亲,就不可能生下李世民。没有天策上将李世民为李家东指西杀,就不可能大唐的贞观之治……天啊,蝴蝶扇扇小翅膀,太平洋就是一场龙卷风啊! 高枫原本只是和所有华人一样,对大唐充满了憧憬和敬意,此刻因为李唐皇帝身上流淌着花木兰的血脉,又对李唐多了一份爱屋及乌的亲切之情。 俩人说累了,躺着石头平台上,十指相扣默默对视,相看两不厌。 过了许久,高枫突然心里发酸,他猛然想到,自己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等到耳边响起手表的“滴答”声,自己化作一道白光消失之后,武媚娘该怎么办? 既然无法负责,又何苦去招惹呢?想到博尔锦孤老终身,穿着红嫁衣阖然长逝的那一幕,高枫心内满是悔恨。 高枫看过不少的网络,心中也曾经羡慕那些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浪子,可是自己却始终做不到拔鸟无情。自幼受的家庭教育,父亲母亲一直要求高枫做个负责的人,耳提面命二十多年,已经融化到了高枫的血液之中。 “主人,当年袁天罡曾经给我算过命,说我会成为女皇,你说,这话可笑不可笑。”武媚娘试探着道。 高枫没有听出弦外之音,随口道:“你将来肯定会成为皇帝,一代女皇武则天嘛!” “真的?”武媚娘惊喜交加,腾的一下坐起:“你说的可是真的?我真的会成为女皇帝?” 高枫看见她表情的突然变化,不禁暗暗摇头,自己真是吃地沟油的命,操中南海的心。武媚娘不是一般人啊,她是千古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啊,她哪里需要别人为她操心,为她负责。 在武媚娘的心中,男人只不过是天上的烟火,看看就是个乐子罢了! 高枫郑重的道:“这个不用怀疑,袁天罡算的肯定不会错。” 估计就在刚才,她爹一声娘一声的哼哼唧唧的时候,已经把一切都盘算好了。 想到这里,高枫恨的牙痒,轮圆了又在她的****上狠狠的抽了一巴掌。 武媚娘不但不恼,反而是媚眼如丝:“主人是神仙,英武雄壮的金刚不坏之躯,奴婢**凡胎不堪挞伐,还望主人垂怜。” 话虽然如此,武媚娘火热的身体又再次黏上了高枫。 男女之间的事情,一旦牵涉利益,就会变得索然无味,连那个刚才令高枫兴致勃勃的完美**都懒得再看一眼。高枫借口累了推开武媚娘,兴致阑珊的穿上牛仔裤。 当啷 一声脆响,口袋中的龙门卢舍那大佛纪念银币掉在了地上,武媚娘眼疾手快捡了起来,看看上面的图案,感觉佛像的依稀有些眼熟。 “主人,奴婢如果再老个二三十岁,胖个四五十斤,是不是就是这般模样?” 高枫一时无语,这佛像本来就是按照晚年武则天的样子塑造的,用的就是当时还是皇后的武则天,捐献的脂粉钱二十四万贯。 “主人,此物赏给奴婢如何?”武媚娘爱不释手,抱着高枫的大腿道, “喜欢就留着玩吧。”高枫随口道。 武媚娘将银币收好,收起娇羞的小儿女态,神色凝重的问道:“既然我有天子之命,你可否为我做一件事。” 操,现在就以皇帝自居了?说话的语气都变了! 高枫心里不爽,冷冷的道:“什么事儿,说吧。” 武媚娘从山洞的角落里掏出一个用锦帕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一层层的打开,高枫立刻愣住了。 螺钿漆器小盒?纯金缠枝牡丹镶嵌螺钿的漆器小盒?还带着四个小小的脚。 这东西和自己背包的那个,分明就是一套啊!原来这东西真正的主人是武媚娘啊! “这是我自幼的心爱之物,一套三件。年幼的时候不小心遗失了一个,后来送给当今天子一个,这是最后一个……请将此物设法交给陛下,他会接我回宫,则大事可期。” 武媚娘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缕长发缠绕着一个羊脂玉扇坠。不用问就知道,这东西肯定是当初武媚娘和李治的定情信物! 高枫不冷不热的道:“帮你送东西可以,你拿什么回报我?” 不能白帮你们这对奸夫****,就算是王婆给西门庆拉皮条,还混了几件衣服十两银子呢! 武媚娘不假思索道:“宫内有一串念珠,乃是用佛祖释迦牟尼涅槃的那棵菩提树结的菩提子穿成,黑质而白章,颇像鹡鸰鸟的花纹,带有一股异香,故此名为‘鹡鸰香念珠’,念珠中间镶嵌一颗佛顶骨舍利。这是当年玄奘法师从天竺国请回来的无双佛宝。媚娘登基天子的时候,当以此宝供奉您!” 操,她连想都不带想一下,分明是早已盘算好了!自己刚才累的气喘如牛的时候,她恐怕是在一边享受一边打主意吧? 高枫心里更加不悦,故意刁难道:“那你怎么交给我?” 武媚娘晃晃手中的银币,莫测高深的笑道:“主人是神仙,自然知道到哪里去取,还用媚娘说出来吗?” 说罢,她的神色一变,娇声道:“主人,奴婢有些冷。” “冷?冷就穿衣服!” “主人抱着奴婢,奴婢就不冷了!” 事实证明,武媚娘说的是对的,抱在一起之后真的就不冷了,一炷香之后,俩人又都是满头大汗。 和武媚娘在一起的这几个时辰,深深的印证了一句老话: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 饶是高枫被翡翠扳指洗髓伐毛,身体强壮异乎常人,走出山洞的时候也脚下发虚,武媚娘粉面格外娇艳,像是被雨露滋味的桃花。下山的时候,武媚娘一步步的走的无比坚实,如同后来她一步步登上皇权的道路。。 高枫终于明白,唐高宗李治为什么短命了! 感业寺位于长安城西南三十里,高枫从山洞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下山之后,武媚娘依依不舍的一步三回头,高枫则走的极为坚决。 高枫坚信,自己和武媚娘的这段孽缘就此已经画上了句号,就当是一场旖旎的春梦,梦醒之后就烟消云散,从此生命中再无瓜葛。 完成武媚娘托付的这件事儿,自己就和她两清了……不对,为什么是两清,自己又不欠她的!应该说,自己完成武媚娘的嘱托,而她也要完成自己的承诺将鹡鸰香念珠交给自己,这才算真正的两清。 高枫知道自己进皇宫直接把盒子交给李治是不可能的,武媚娘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她专门交代,让高枫进了长安之后,找到她同父异母的弟弟武思退,由他安排门路,设法找到袁天罡,借袁天罡的手将盒子送进宫里。 武思退的母亲是武家的小丫鬟,有一天武媚娘的老爹武士貜喝醉了,醉眼朦胧之中随手拽了一个丫鬟就上床,结果一枪打了十环,小丫鬟怀孕了。这种事儿在富贵人家就不算个事儿,大不了生下孩子之后把丫鬟收房当做小妾罢了。 没想到,生下的孩子是畸形,四肢比例失调个子矮小,皮肤粗糙如树皮。武士貜心里厌恶,随便给了几个小钱就把他们母子打发出了武家。不但外人不知道武士貜有个畸形的私生子,就连武家人也很少有人知道这件事儿。 武媚娘年幼的时候,好奇心作祟,经常逗武思退玩,时不时给他一些自己吃不完的糕饼、水果,偶尔也会给他们娘俩几个零钱。武思退母子俩对武媚娘感激不尽,一心要报答,却没找到机会。 武媚娘被从宫中撵出来,到感业寺剃发出家,武家人几乎和她断绝了来往。武媚娘思之再三,觉得只有武思退还靠得住,而且武思退就住在长安城内,和袁天罡的天师府比邻而居。说不定,他真的有办法把东西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只要袁天罡知道是武媚娘的东西,他一定会转递给当今皇帝李治的……武媚娘坚信这点,因为就是袁天罡,算出自己有皇帝命! 袁天罡,不会逆天而行的! 只要能够再见到李治,就能将他控制在指掌之中,他是无法抗拒自己的魅力的……武媚娘更加坚信这一点! ------------ 第一百七十六章 老而不死的程咬金 沿着进城的道路,高枫大步流星的向前走,心中怀着对梦引魂牵的大唐都城的向往。路上车水马龙,各种穿戴各种肤色的人群络绎不绝。车马塞塞道路,各种语言不绝于耳。中古世界最繁华的城市,已经近在眼前。 看到厚厚的长安城和刀枪耀眼的唐朝士兵,各国使节、商贾顿时流露出敬畏之情,更多的则是由衷的倾慕。 大唐,不但代表着赫赫武功,更多的则是代表一种在这个世界无可匹敌的高度文明。这令全世界的人,都感到由衷的神往,无数人携家带口跋涉千山就是为了能亲眼看一下传说中繁盛的大唐,巍峨的长安城,笔直宽阔的朱雀大街。 走在长安的街道上,看着古老城墙上青绿色的苔藓,高枫不由自主的用手指轻叩……这是大唐啊,每一块砖石都承载着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文明。 街道上的行人,不论贫富都神采奕奕,带着天朝上国特有的自信和傲慢,所有刚到大唐的外国人都是一脸的谦卑。 高枫感觉,自己这一趟穿越之旅真是没白来,大唐百姓那种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自信从容的神情,简直就是一幅人世间最美的图画。 “远方来的朋友,头一回到大唐吧?来,尝尝咱长安的饭菜,保准是你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咱长安的酒,全天下都没这么香,这么烈的!” 一个胡人操着一口流利的长安话在街边拉客,高枫从他的表情和口音判断,他应该是那种自幼生长在大唐的二代移民。 “波斯的美酒,最醇香的葡萄酒!客人,来我们店里喝酒吧,我陪您一起喝!” 身段妖娆的胡姬扭动着腰身,抱着满满一坛子葡萄酒跳舞,一边跳一边将路边的行人生拉硬拽。 街边各种国家的乐器、各种风格的歌舞,伴随着各种奇异的香味,让高枫的感觉器官都有些应接不暇。 这就是长安!大唐的长安! 据说,东都洛阳比长安更加繁华,更加奢靡! 高枫走了两条街,空气中弥漫着的饭菜香味,提醒他午饭的时间已经到了,还真是有点饿了。 刚抬头看了一眼路边一家饭馆的招牌,已经被热情过头的店小二给拽了上去:“客观,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肯定是从远方来大唐的吧?小店是咱长安城首屈一指的大馆子,饭菜那是没的说,小店的‘玉壶春’更是一绝,您满长安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咱‘杏花楼’美酒……二楼临街的位置还能看风景,这长安城的热闹,您是真应该好好看看,走遍全天下,您就找不到能比长安更热闹的地方!” 高枫笑道:“你前面带路吧。” 店小二一惊:“洛阳城的口音?客官是咱大唐人?” 再看看高枫虽然服装怪异,但是眉眼却是地道的中原人。 高枫笑道:“我祖宗十八代,都是地道的洛阳人。” 长安是帝国的政治中心,而洛阳则是帝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也是最大的城市,而且是大运河的中心。这是要拜隋朝所赐,隋炀帝曾经下大力气修建了东都洛阳城,唐太宗李世民在晚年又再次大力营建东都。店小二在高枫面前吹嘘长安的繁华,就好比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美国人,在纽约人面前吹捧华盛顿的喧嚣。 店小二不好意思的拍拍自己的脑门:“瞧我这狗眼,把你当做外邦人了。客官里面请,别的东西兴许咱长安不如洛阳,咱小店的‘玉壶春’的名声那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高枫走进酒店,店堂的规模颇大,装修的也美轮美奂,在一楼居然还有不小的戏台。戏台上正在表演杂技,一个画着花脸的小丑,正是同时将宝剑抛向空中,又用手接住……先是四柄,然后是五柄、六柄、七柄。 二楼的围廊是最好的座位,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街景,转过脸则不耽误看表演。 “客观吃点什么?” “我一个人吃不了多少,弄两个家常的就行,来个鱼香肉丝下饭,再炒个宫保鸡丁,煮个番茄蛋汤就行了!”高枫看杂技看的瞠目结舌,脑子正在短路,不假思索的报出几个最常吃的菜肴。 店小二立刻就听傻了,愣了半天哭着脸道:“客官,您点的菜,小店一样都没有。” 高枫这才猛然醒悟,自己点的这些菜都是清朝之后才出现的,现在是唐朝啊! “那你们有什么菜?” 店小二指着挂着一旁的水牌道:“小店有鲜鱼,给您弄个鲜鱼羹如何?小店自家卤的猪耳朵,味道也不错,再给您打两碗自酿的‘玉壶春’,您看如何?” 入乡随俗吧,高枫先是点了点头,继续观看杂耍表演。 大约一刻钟之后,酒菜端了上来,卤菜的味道还算不错。高枫抿了一口酒,当时就想吐。这哪里是酒,分明是醪糟啊!如果再打个蛋花进去,就能给坐月子的婆娘当补品了! 高枫自幼就被父亲高跃进用筷子头蘸着白酒喂,酒量还算是不错。尤其是平时喝惯了本地酒厂那种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这种甜滋滋的米酒,简直是难以下咽。 想了一下却又哑然失笑,蒸馏的高度酒技术是北宋晚期才出现的,这个年代的所谓美酒都是这种东西。《水浒传》中武松一口气十八大碗,喝的其实就是这种甜滋滋的醪糟。如果是高度白酒,不用说十八碗,三碗过后,武二爷恐怕连走路都不会了,还打什么老虎? 高枫突然想起,自己的背包里还有一瓶原浆酒头,这是给老爹高跃进买的,还没来得及送给他。这种酒都是散装的,用没有贴商标的玻璃酒瓶装着。 高枫拿了个空碗,自己给自己倒了小半碗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那股浓烈的酒气立刻就让店小二惊呆了。 酒的问题已经解决,菜却真是不合高枫的胃口。 高枫指着盆里的鱼羹问道:“草鱼我不喜欢,有没有鲤鱼?” 店小二吓的惊叫一声:“鲤鱼?那可吃不得!” 这一嗓子叫出来,把所有人都惊动了,隔壁雅间里传出一声厉喝:“哪个混蛋大呼小叫,搅了爷爷的酒兴?” 这一声厉喝,带着丹田气,如同一声闷雷从耳边滚过,雅间的帘子被挑开,一个须发皆白豹头环眼的老者端着个酒碗,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紧随其后的是一群锦衣华服的年轻人。老者一把薅住店小二的脖领子,将他提到了半空中,怒喝道:“老子喝酒刚喝到兴浓,你就在这里鬼喊鬼叫的,败老子的酒兴。” 店小二哭着脸道:“这位客官要吃鲤鱼,这是犯忌讳的东西,如何吃得?” 听到店小二的话,众人皆对高枫怒目相视,高枫大惑不解,急忙开动脑筋,仔细想了许久,才恍然大悟。唐朝皇帝姓李,李和鲤谐音,食鲤如同食李,所以就禁止天下人吃鲤鱼。 老者将店小二放下,猛的抽抽鼻子,看到高枫碗中经营的酒浆,顿时勃然大怒,将满满一碗“玉壶春”泼到店小二脸上:“你这混账,放着好酒不卖给爷爷,让俺喝着酸不唧唧的马尿!” 一碗酒给店小二洗了个脸,还有小半碗泼到了高枫的身上,高枫顿时大怒,还没来得及发作,就看见老者身后的一个年轻文士走了过来,瞅了瞅高枫,冷冷的道:“这店家真是混账,又好酒不卖给我等,却给那胡狗吃!美酒入了胡狗的嘴,真是糟蹋了好东西。” 左一句胡狗,右一句胡狗,叫的高枫火冒三丈,他再也按捺不住脾气,指着年轻文士的鼻子道:“你才是胡狗,你全家都是胡狗,你祖宗八代都是胡狗!” 高枫一开口,所有人都楞了,过了一会儿老者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是胡人,原来是东都人。好大的脾气!” 店小二这才一脸委屈的插言道:“这酒是这位东都客人自家带来的,不是小店的酒。” 老者立刻换了一副笑脸,恭恭敬敬的对高枫道:“小兄弟,老夫这辈子就好杯中物,你的美酒能否卖三两碗给我吃?” 看到他鬓发皆白,而且前倨后恭,高枫的火气就消了许多,将酒瓶递过去道:“想喝就拿去。” 众人同时面面相觑,就连老者伸向酒瓶的手也静止在了空中,过了许久老者惊叹道:“何等美酒,居然用玻璃瓶来装?老夫喝不起,喝不起!” 老者身后的几个年轻人也纷纷惊叹:“玻璃瓶倒也见过几个,像这般晶莹剔透的,却是平生仅见!无价之宝,无价之宝啊!” 看到老人垂涎三尺却又不敢伸手,高枫不禁好笑。拿起酒瓶找了个空碗倒了满满一碗,笑着道:“酒不分家,见者有份!” 老者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口,顿时觉得一条火线从喉咙烧了过去,直钻进肠胃中,大惊失色道:“好辣的酒!” 众人哈哈大笑:“这世上还有程公爷说辣的酒?” 老人又喝了一口,由衷的赞叹道:“喝过这样的美酒,我程知节就算是死了,这辈子也值了!” 高枫看看这个熊虎般壮硕的老者,惊讶道:“你是程咬金?” 老者手拢呼吸,一脚踩在椅子上,端着酒碗朗声大笑:“没错,我就是程咬金,老而不死的程咬金!” ------------ 第一百七十七章 才子骆宾王 程咬金鬓发如雪,却精神矍铄,一双虎目炯炯有神。高枫看他一头白发,以为他应该是七老八十了。程咬金自报家门之后,才知道实际上他此时才刚刚五十五岁。如果按照二十一世纪联合国制定的六十岁才算老人的标准,他只能算是个中年人。 人生七十古来稀,古人衰老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三国时候魏文帝曹丕刚刚三十就以老夫自居,哀叹“齿危发颓,老之将至”。而在二十一世纪,绝大部分的三十岁的年轻人,都才刚刚毕业没几年,正在为房子车子奋斗,拼命攒钱准备娶媳妇呢! “现在的东都的风气,时兴穿胡人的衣服?这是哪个番邦的打扮?”一个黑脸的汉子看着高枫的牛仔裤t恤,好奇的插言道。 程咬金喝着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被烈酒烧的胸膛发热满面红光,心情好的要飘起来,他指着黑脸汉子介绍道:“小兄弟,我来给你介绍,这是犬子程处亮,和老夫一样没出息,好这口杯中物。” 高枫思索片刻,笑着道:“原来是程驸马,失敬失敬!来,坐下喝三杯如何?” 程咬金心中微微一惊,高枫既然知道程处亮的驸马爷,依然是不卑不亢神情自若……说明他压根就没把程处亮的驸马身份当回事儿! 这个衣着古怪的光头,恐怕来历不简单啊……肯定背景不凡,否则的话怎么用得起这种透明的玻璃瓶! 那些胡人从遥远的西方辗转运到大唐的玻璃器,大多色泽浑浊,即便如此已经是价值钜万。一个杂色玻璃瓶起码要上百两银子。能买得起这种东西的人,都会在家中珍藏。而这种完全透明的,绝对堪称是无价之宝,这个家伙居然用来当做酒器。 端着酒杯,睁开微醺的双眼,程咬金偷眼打量高枫,突然看到高枫背后背着的那张弓,程咬金猛然想起来一件往事,惊的酒碗险些落地。 程处亮年轻气盛,端起酒碗就想表现自己将门虎子的慷慨豪迈,看不惯高枫和老爹程咬金小口的抿,猛的一大口灌下去,当时就呛的直咳嗽。 程咬金和高枫同时哈哈大笑,程处亮窘的脸通红,却连身赞叹:“好酒,好酒,喝过这等美酒,死了也值得!” 三人一起把酒碗换成小碟子慢慢的喝,程咬金和程处亮都是头一回喝这种高度蒸馏酒,还处在适应阶段,没喝几口就有些受不了,感觉胃里像着火。 程咬金喝了几口之后,一把将酒瓶抢了过来,叹息道:“这等好酒过过瘾也就罢了,剩下的这二三两,等那牛鼻子来了之后,让他尝尝。” 高枫随口问道:“您还有客人?” 程咬金这才想起,这个酒是有主人,尴尬的笑了两声之后道:“犬子和公主前几日生了个儿子,我找了袁天罡那个老牛鼻子给孩子算命。我约他在这里见面。” 袁天罡,传说中那个能掐会算的神仙? 高枫原本是个无神论者,现在却真的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博尔锦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活佛断定,将来会是个手拿双刀的武王,当时所有人都不信,包括博尔锦的父亲和博尔锦本人。因为博尔锦的父亲是努克图,只是个公爵,札萨克才算是王爵。博尔锦出生的那一年,大清王朝已经没了,当时已经是民国,怎么可能会册封王爵?更何况博尔锦是女孩子,又怎么会是个驰骋疆场的武王? 事实最终证明,活佛算的一点没错,博尔锦因为抗战的功劳,不但被封为中将师长,而且被民国政府破例册封为札萨克,真的成了一个手拿双刀的武王。 高枫刚刚见过的武媚娘,也是幼年的时候,就被袁天罡断定,如果她是个女子,将是个真命天子。 武媚娘在历史上真的是做了皇帝,千古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 高枫心不在焉的夹了口菜,放在嘴里满满咀嚼,同时在想如何完成武媚娘的嘱托,将装着她和李治定情信物的螺钿漆器小盒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舞台上的杂耍表演结束,几个妖媚的波斯舞娘,扭动腰肢跳着妖娆的胡旋舞。 高枫不禁苦笑,程咬金似乎看出他欲言又止的表情,笑着问道:“小兄弟,有话说?” 高枫指着舞台上搔首弄姿的舞娘,频频摇头道:“袁天罡是道德清高之士,程公爷在这里见他,似有不妥!” 程咬金哈哈大笑:“若是换了别人,自然不适合在这个搂着娘们喝花酒的地方。呵呵,在这里见袁天罡那个神棍再妥当不过了。” 好吧,程咬金做什么事儿似乎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如果他能循规蹈矩,那就不是程咬金了。 也许在外人眼中,程咬金就是个任性跋扈的老人,而且有点老顽童的性格,而在高枫心目中,这个从瓦岗寨起家,先后追随过李密、王世充,又在阵前投了李世民。凭借开创大唐的功劳成为临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大唐建立之后,程咬金历经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不论风云如何变幻,依然能全福全寿的老家伙,那就是个妖孽啊! 历经四帝,数十年朝局大起大落,甚至包括了武则天改唐为周,多少功臣宿将被杀的血流成河身死族灭,而程咬金却毫发无损。 不得不承认,这老家伙是有很有一套的! 凭着一瓶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高枫和程咬金几乎成了忘年交,俩人觥筹交错喝的不亦乐乎。不多时,就剩下个瓶底儿,最多也就只有三两酒了。 程处亮跟着沾光,喝了浅浅两碟子,还不到二两酒,黑脸已经通红了。 评书演义中说古人都酒量如海,看起来也不确切,喝那种甜滋滋的醪糟水,拼的不是酒量,而是肚子里的容量。 头一回喝这么烈的酒,程咬金有点顶不住,话明显的多了起来,搂着高枫的脖子称兄道弟,窘的程处亮满脸通红。 高枫看起来不过是二十四五岁,和程处亮的年龄相仿,程咬金和他兄弟相称,岂不是成了程处亮的长辈? 人群中突然有人不屑的哼了一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东都人何时有剃发穿胡服的风气?真是辱没了父母所生的清白皮肉!” 高枫循声望去,又是刚才那个张口闭口“胡狗”的文士,这家伙大约三十岁,宽袍大袖的儒生打扮,长的也算不错,只是脸上有些麻子。 程处亮见高枫神情不悦,笑着打圆场道:“十里不同俗,也许东都风气就如此。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道王府主簿骆宾王,咱长安城内头一号的大才子!高兄弟,想必你听过骆兄的大名吧?” 骆宾王?这家伙就是七岁写出“鹅鹅鹅,曲颈向天歌”的骆宾王? 只不过这位大才子的心胸看起来不大,高枫只是和程咬金把酒言欢,夺了他人群中众星捧月的位置,他就有些拈酸吃醋了! 高枫不冷不热的道:“骆宾王的大才,在下久仰。” 骆宾王鼻孔冲天,冷笑道:“果然是胡人习性,不知中原礼仪。” 高枫愣了片刻,恍然大悟,自己称呼骆宾王的名字,这显然是有些失礼。按照唐朝的风俗,只有长辈才能直呼晚辈的大名,一般客气一点是要称呼对方的表字。 骆宾王的表字好像是叫“观光”吧? 高枫歉意的笑了笑:“在下失礼,一时间忘记了骆兄的表字,自罚一盏!” 说罢,高枫倒了一碟子酒,一饮而尽算是赔罪,骆宾王却依然仰着下巴,傲慢的道:“古人云,诸侯近夷狄,则夷狄之。阁下秃发左衽,分明是夷狄!在下虽然是区区之名,也不屑于让夷狄称呼。” 没完了是吧?老子没招你没惹你,你非要当众办老子难堪! 高枫勃然大怒,这货真的给脸不要脸了! 众人见俩人动了真火,纷纷解劝,程处亮作为东主,自然要打圆场,于是转移话题道:“观光兄,今日众人欢宴,兄台怎能不留下诗篇?” “对,请观光兄赋诗一首!” “骆主簿的诗,必是秒篇!” 众人纷纷附和,只有程咬金不以为然的鼻子哼了一声,继续喝酒。 骆宾王看看高枫的光头,眼珠子转了转,诡秘的笑道:“今日,我做宝塔诗一首,以飨众位兄台的盛情。” 说罢,骆宾王冲着店小二吆喝一声:“拿文房四宝来!” 宝塔诗是古人兴之所至的游戏之作,但是非常考验诗人的才情,逐行增字货减字,而且还要押韵。 高枫虽然对骆宾王没好感,但是对他的才华却毫不质疑,看着他悠然的墨墨,用狼毫大笔饱蘸墨汁,在雪白的墙壁上泼墨挥毫。 骆宾王手不加点,片刻之间一蹴而就,众人看过之后哄堂大笑。 高枫看到墙壁上的文字,脸却气的发青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报复,必须报复! ------------ 第一百七十八章 犀利如刀的眼神 雪白的墙壁上墨迹未干,众人伸长脖子挤进来围观。 大才子骆宾王的新作,岂可错过? 刚开始大家还有些不解,随着墙壁上的文字越来越多,众人先是会心的微笑,继而放声大笑。 高枫却越看越恼,脸色铁青。宝塔诗这种东西,最出名的应该是唐朝大诗人元稹的《茶》。 茶,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铫煎黄蕊色,碗转麴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知醉后岂堪夸。 元稹将一首咏茶的诗写的妙趣横生,堪称是佐茶妙品,明朝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中也有几首宝塔诗的佳作。 别的宝塔诗都是正宝塔,从一字开始,逐行增添,而骆宾王的这首宝塔诗,则是倒宝塔,从七字到一字——只是内容就太过刻薄了! 骆宾王一边写,他身后的一个锦衣少年就朗声念诵,俩人配合的相当默契。 月儿弯弯照九州 西瓜葫芦绣球 不用梳和篦 虮蚤不留 光不溜 净肉 球 围观的人群看到最后的一个“球”字,捧腹大笑,好些人指着高枫的光头,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骆宾王手拿狼毫大笔,看着高枫憋的通红的脸,眉梢浮现出洋洋自得的神情。坐着喝酒的程咬金却只是嘴角挑出一丝不屑的冷笑。 果然是才子,骂人都不吐脏字,七行诗里无一字带“秃”字,却无一句说的不是光头……高枫看着骆宾王那张麻脸,恨的咬牙切齿。 几次穿越的经历,尤其是经历过战火的磨砺,让高枫保持了处变不惊的心态,虽然心中怒火熊熊,却不影响大脑的飞速运行。 如果真是要比拼胸中的文采,高枫当然是自愧不如,但是玩这种恶作剧的文字游戏,高枫还真不怕骆宾王。毕竟高枫身处在资讯爆炸的年代,这种东西见的太多了。。 ”小二,拿笔来!”高枫断喝一声。 骆宾王淡然一笑,将手中墨迹淋漓的狼毫笔递了过来,高枫将当做没看见,灵机一动将店小二手中的抹布拿了过来。用抹布蘸饱了墨汁。 围观的人又是一阵哄笑,用抹布写字……这算是哪门子的事儿? 高枫也不管别人的嘲讽,平心静气的在墙上写字。 筛 骨牌 蜂窝开 雨洒尘埃 钉靴踩泥印 满地坑树未栽 豌豆坑里坐起来。 高枫的毛笔字写的不错,小时候学过很长一段的书法,尤其是颜体字临摹的时间最长。如果小时候没被爹妈逼着报几个班,学几门琴棋书画,还敢说自己是八零九零后?高枫小时候学的恰恰是书法,此刻就用上了。 骆宾王是一蹴而就,写的是恣肆的草书,而高枫则是一笔一划,写的是法度森严的楷书。骆宾王写的宝塔诗,因为字体过于狂放,还需要有人当翻译,逐字逐句的解释,而高枫的字大家却都能认得。 围观的人一边念,一边上下打量骆宾王,看着他脸上的麻子大笑不止。骆宾王的小脸气的煞白,脸上的麻子随着肌肉的抖动一起运动,越开越像是蜂窝。 “豌豆坑里坐起来?”程处亮几乎笑喷:“哈哈,这诗写的太缺德了,简直是损透了!” 众人都听懂了程处亮的言外之意,会意的放声狂笑。高枫的这首正宝塔诗,同样是没一个字说到“麻”字,却无一句说的不是麻子,尤其是最后的一句,将骆宾王的脸比作在豌豆坑里硌的坑坑洼洼的屁股,实在是过于刻薄。但是事出有因,先挑起事端的是骆宾王,众人也就不会感觉高枫做的过分。 骆宾王恨的咬牙切齿,却自讨了个没趣,刚要夺门而出,却被身边人给拉住。骆宾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恨的牙痒却又无可奈何。 店小二打来清水,高枫洗手之后,冲着众人团团作揖,笑着道:“在下胡闹,搅扰了各位的酒兴,赔罪!” 一直低头喝酒的程咬金,突然拍案大叫道:“好,好,骂的痛快!对那种有几分歪才的穷酸,就该针尖对麦芒,甭跟他客气!” 高枫再次躬身致歉:“搅了程公爷的酒兴,抱歉的很!” “既然知道错了,怎能不自罚三碗?”程咬金笑着递过来装着白酒的碟子,刚要交到高枫手中,却看见酒瓶中所剩无几,手又缩了回去。 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程咬金笑骂了几句之后,也自嘲的大笑不止。 “好字,好字!此墙当以碧纱笼罩!” 高枫突然听见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声音虽不算大,却中气十足。 “牛鼻子,你让程爷爷好等!”程咬金大笑道:“自罚三碗!” 说罢,程咬金招呼店小二:“把你家那个酸叽叽的马尿,给牛鼻子端三碗过来。” 从木楼梯上走上来一个老者,鬓发如雪,五官却如四十上下的中年人,皮肤却如孩童般幼嫩,鹤发童颜大概说的就是这种类型。很难从他的长相上看出他的世纪年龄。 这就是袁天罡,传说中能掐会算的“神仙”?高枫不禁对他多看了几眼! 袁天罡走路的步伐不疾不徐,每一步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宽袍大袖随身形飘动,翩然若神仙中人。 高枫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白宝,如果宝爷穿越到古代,年龄再大上个二三十岁,穿上这套宽松的道袍,没准就是另一个袁天罡。 别说,越看越觉得他俩相似的地方颇多,尤其是嘴角微微上挑,似笑非笑的那种懒散劲头,简直是如出一辙。 袁天罡抽抽鼻子,狡黠的笑道:“老公爷的好酒,拿出来让贫道也尝尝吧!” 高枫看到袁天罡抽着鼻子坏笑,感觉心里咯噔了一下,这表情简直和白宝是一个模子里抠出来的! 程咬金哈哈大笑:“牛鼻子,你有口福,这美酒是这位东都的小兄弟带来的,你今天沾了他的光!” 袁天罡转过脸看了高枫一眼,高枫感觉一股寒气透体而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这种犀利如刀的眼神,高枫从来没有见过,感觉五脏六腑都被看透了一般。 这种感觉令高枫非常的不舒服,仿佛自己在他面前是光着身子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高枫穿越过几个时代,也算是见过几个名垂青史的牛人,现在身边就有史上出名的老怪物程咬金,还有个才华横溢却气量狭窄的骆宾王。 但是高枫却没见过哪个人的眼神像袁天罡这么可怕,而长相神情和他酷似的白宝,眼神中是带着善意和温暖,哪里像袁天罡这样冷冰冰的没有丝毫感彩。 淡定,淡定! 高枫努力的深长呼吸,平复自己心内的惊骇,同时告诫自己别相信史书上的鬼话。 神仙也许有,但绝不可能多的满街跑,随便就能让自己撞上。高枫自己就曾经被人当做神仙,至今还有“华神医”庙……虽然香火已经断绝了! 高枫想起自己在书中读到过,有些神棍的眼神、语言都是精心训练过的,眼睛看人的角度、说话的语气高低、吐字的快慢节奏……几乎每个表情动作都包含着心理暗示等种种复杂的手段,让人不知不觉中就被迷惑,情不自禁的将秘密透漏了出来,而对方则采用归纳分析的办法,从只言片语中获得重要的信息。 这种手段被后代的间谍训练大量使用,也许在古代就有人自觉不自觉的采用了类似的手段,而这些人就被当做了能掐会算的神仙。 想通了这些,高枫的表情恢复了平静,冲着袁天罡淡然一笑。 此刻的袁天罡,心中的惊骇之情更甚于高枫,只是他历经隋唐两朝,见多了沧海桑田处变不惊,没有表现在脸上罢了。 袁天罡自幼随叔父袁守城学习相术,可谓是阅人无数,透过皮肉看骨相堪称是绝学。而他看高枫的骨相,则越看越觉得奇怪。初看高枫,觉得他是个不入流的学子,再看下去又是商人,仔细看看感觉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将军,再换一个角度看,骨相中又带着悲天悯人的医家气息。 这么奇怪的骨相,袁天罡真是平生仅见。 “墙壁所书文字,可是阁下的手笔?好字,好字!”袁天罡指着墙壁上的宝塔诗,微微一笑道。 高枫刚开始以为他说的是骆宾王的诗,见他指的是自己的那首,尴尬的笑道:“游戏之作,不值方家一哂!” 高枫的书法在二十一世纪还勉强说的过去,但是放在古代,就真不值一哂了!骆宾王的书法龙飞凤舞,飘逸绝尘。这一笔灵动的草书,就是高枫万万不及的。高枫的字,也就马马虎虎罢了。 袁天罡莫测高深的道:“贫道看的好,和世人看的好,不是同一个好。” 这话听起来真拗口啊! 高枫不解道:“哦?小子洗耳恭听。” 袁天罡亲耳听到高枫说字是他写的,冷峻如刀的眼神变得温和起来,斩钉截铁的道:“能写出此字的,必是忠臣孝子!” ------------ 第一百七十九斤 你们想多了 高枫的字自幼学习的就是颜体,现在大唐文人流行的则是欧阳询的字体,《九成宫醴泉铭》的碑帖此刻是洛阳纸贵。大唐创立之初,高句丽的使者到长安朝贡,唐高祖李渊大悦,欲大加赏赐。而高句丽使者所求的,就是欧阳询的亲笔书法。李渊惊诧不已,没想到连番邦蛮夷都知晓欧阳询的大名。 此时是大唐永徽元年,颜体字的创始人颜真卿出生于五十多年后,此时颜真卿的爷爷还只是撒尿和泥玩的小屁孩呢。 唐初流行的楷书带着浓重的魏晋和刘宋时代的气息,字体瘦硬,包括书法大家欧阳询的字也莫不如从,时人称赞欧阳询的字“骨气峻峭”,指的就是他那种瘦而硬的字体。墙上高枫的楷书字体,横轻竖重,笔力雄浑法度森严,字体丰腴浑厚气势恢宏,彰显出一派盛世景象。 毫不夸张的说,墙上的楷书已经是自称体系,独树一帜,彻底摆脱了魏晋时期险峻的风格,显得泰然自若,极具阳刚之气。 “见字如见人心,非光明磊落心底无私之人,难创出这等刚劲的字体!”袁天罡赞不绝口道。 在场的人本来没关注这个,现在见袁天罡交口称赞,也开始留心,越看越觉得这字体的妙处。 高枫写的颜体字,在袁天罡等人看来,就是前所未见的一种字体。虽然看起来稚嫩青涩,明显笔力不足,但是已经有了自己独具一格的特点。众人也自然的认为,这是高枫独创的字体。 被袁天罡这样夸奖,饶是高枫脸老皮厚,一丝红晕也依然艰难的穿透皮下脂肪染了上来。这简直就是贪天之功为己有,只是却不好辩解,难道告诉众人,这是半个世纪之后才出生的颜真卿创造的字体? 高枫脸红摆手,在众人看来是年轻人谦逊的表现,对他的印象又好了几分,觉得他那身怪异的打扮也不碍眼了,就连光头都顺眼了许多。 程咬金哈哈大笑:“舍得将美酒分享的,哪里会有坏人?牛鼻子,老程服了你啦!” 说罢,咬牙发狠将最后的一点酒倒进碟子里,推到袁天罡的面前。 袁天罡接过来一饮而尽,被烈酒呛的直咳嗽,脸憋的通红,依然是“好酒、好酒”的赞不绝口。 “蒸饼,正宗的关中蒸饼!” 楼下传来叫卖声。 高枫透过窗子看下去,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皮肤黝黑粗糙的矮子挑着担子在卖馒头,只见他大汗淋漓,汗湿衣衫,后背上有一块明显的盐霜染成的白色。 这个人莫非就是武媚娘说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武思退? 武媚娘想让袁天罡帮忙,把定情信物转交给当今皇帝李治。她想的办法,是让武思退先交给袁天罡,再由袁天罡转递。 袁天罡就在眼前,还需要经由武思退的手吗? 高枫想了想,决定还是按照武媚娘说的办法做。本来自己熟知这段历史,武媚娘肯定会回到皇宫的,否则哪里有一代女皇武则天啊? 自己如果亲手递交给袁天罡,他必然会问东问西,说多了没什么好处。高枫对袁天罡那双仿佛能看透心底的眼神,还是有所忌惮。 毕竟,他亲口断定武媚娘是要当皇帝的,而且是千古仅有的女皇帝! 以前,高枫可以当做是史书上胡扯,但是自己是亲耳听武媚娘说的,铁一般的事实不容质疑。 “袁神仙,程公爷,在下告辞了!” 高枫干了碟中酒,抱拳拱手潇潇洒洒的飘然而去。 程处亮看着高枫的背影鼻子哼了一声,低声道:“狂徒!” 程咬金冷冷的道:“狂徒?别人若是见了我和牛鼻子,要么是吓的两腿发抖话都不敢说一句,要么是故意卖弄学问,指望有个攀龙附凤的机会!这大唐还有几人敢在我和老牛鼻子面前这般不卑不亢?你这个驸马当的昏聩了!” 程处亮悚然而惊,低语道:“派个人盯梢,摸摸他的底细如何?” 程咬金狡黠的看看袁天罡,笑道:“牛鼻子,你不是能掐会算嘛,说说这小子是什么来头,什么底细?” 袁天罡沉吟良久,一字一顿道:“看不透!” 这话一出口,程处亮惊出一身冷汗。 程咬金却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哈哈一笑道:“我倒是猜出了几分。” 袁天罡刚才仔细看了高枫的面相,却始终无法将他的骨相和自己所学的相术匹配,总觉得他的骨相每个角度看起来都不同。这令袁天罡十分的震惊,自己一生阅人无数,还从来没出现过这么诡异的事情。 “程公爷,你原先见过他?”袁天罡疑惑的问道。 程咬金喝了一口酒,理清思绪长叹一声道:“我认得那张弓!宣武门之变的时候,我在高祖皇帝的寝宫亲眼见过一张一模一样的!高祖龙驭宾天之后,那张弓就放在了太宗皇帝的寝宫中……新皇登基之后,那张弓就摆在了当今陛下的书房南熏殿!” 袁天罡强掩心中的震惊,故作平静道:“天下兵器相仿者多矣。” 程咬金冷笑道:“老程打了一辈子仗,天下奇形怪状的兵器我见的多啦,可这样的弓,我还真没见过。我记得那次我见太宗皇帝的时候,魏王泰向陛下讨要这张弓,却被太宗皇帝断然拒绝!” 这句话惊的袁天罡险些跌到桌子底下! 魏王李泰最受李世民的宠爱,李世民几次三番的想立他做太子,可以说李泰想要天上的星星,李世民都会搬梯子给他摘一颗。 连李泰要这张弓,都被痛斥,可见这张弓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 而同样的弓,却在刚才那个穿戴怪异的光头小子的背后……这其中的深意,已经难以揣测了! 当然,他们背后的议论,高枫是听不见的,如果听见的话肯定会送给他们四个字:你想多了! 被人背后念叨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尤其是被一个半人半仙的神棍念叨。结果是高枫觉得耳朵根子发痒,忍不住就伸出手挠了挠。想起包里还有把瑞士军刀,取出来打开用挖耳勺掏了掏,爽的身子发抖。 快乐这个词不晓得是什么人分明的,乐的时间总是走的很快。高枫刚痛快没几分钟,就听见了让他不痛快的声音。 肆无忌惮的笑声! 这种笑声高枫很熟悉,在他初二的那年就听过。学校门口的小混混用拖鞋抽高枫脸的时候,也是这种肆无忌惮的狂笑。 笑成这个熊样,就已经该死了!何况,他们做的事情也确实该死! 当街扒别人的裤子,已经该死,而且扒的是一个孩子的裤子,就该当街被打死! 长安城的游侠儿,从战国时期就已经名震遐迩,秦汉之时更是名动天下,曾经一诺千金令人敬仰的豪侠,经过历史变迁早已堕落成市井无赖,如同草原上食腐的土狼。 太阳再耀眼也有光芒照耀不到的地方,大唐再辉煌也有肮脏的角落,就在距离朱雀大街只有两条街的地方,高枫看到了令他发指的一幕。 七八个獐头鼠目的泼皮,团团将一个瘦弱的男孩围在当中,一边推推搡搡一边撕拽男孩的下衣。男孩的葛布衣服被拽的支离破碎,他一边苦苦哀求一边拼命的拽着腰带。 “让大爷们看看怕什么?老字就不信,一个十二岁的毛娃娃,能有多大的鸟蛋!” “掏出来,跟大爷们比比,真要是够大,大爷掏钱让万花楼的胡姬给你开个苞,呵呵,你小子还能混个红包拿!” 刺啦 少年的下衣脆弱的葛布,终于还是没能抵挡住一群成年人来自四面八方的蛮力,被撕成了碎片。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紧接着是一阵哄笑。 “这小子是属驴的,好大的行货!” “毛子哥,这玩意切下来泡酒,那肯定大补啊!” 高枫也吃了一惊,那少年的小鸟确实和他瘦弱的身躯不成比例。这小子才十二岁啊,如果长大成年之后,简直是印度神油天然的代言人啊! “去,找头母驴过来,给这驴货小子开个苞!” 为首的泼皮是一个脸上长着黑斑的汉子,黑斑上生者一撮刺眼的黑毛。 人渣! 高枫的手不由自主的摸上了弓弦,想了想又放了下来,这里是长安城,真要是杀了人恐怕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 虽然高枫的战斗力不弱,再加上马修斯怪兽复合弓,在一眨眼的工夫之内灭掉这些泼皮毫无问题,但是高枫不认为,自己杀人之后还能全身而退。 在长安城的大街上杀掉八个人,恐怕立刻就会引起全城大搜捕,自己这副打扮简直是太好抓了。 就算是秋后问斩,自己能赶在那个时候之前听到手表的“滴答”声,然后化作一道白光从大牢里逃出去。但是死罪能逃活罪可难受啊,刑部大堂的夹棍、火链、板子,哪一件都能打的皮开肉烂。高枫不想梦醒之后,却成了伤残人士。 “你们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孩子,不嫌臊的慌吗?” 人群之中传来一身厉喝,声音喑哑颤抖。 高枫循声望去,只见来人挑着一个卖馒头的担子,五短身材皮肤黝黑粗糙,说话的时候胸膛起伏面色如铁,显然是气坏了。 ------------ 第一百八十章 当街杀人 挑着担子卖馒头的是个皮肤粗糙的矮子,高枫定睛一看,这个人有些面熟,自己在酒楼的窗户上曾经看见过。这个矮子的相貌实在是过于特别,躯干和普通人差不多,但是头很大四肢很短。高枫看了一眼,感觉他应该就是武则天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武思退。毕竟他长的太有特点,武则天随便描述一下,高枫脑海中就能浮现出这个人的大致轮廓。 “呦呵,还真有打抱不平的啊?武矮子,你算哪颗葱,也敢管游侠爷爷们的事儿?”脸上有块黑斑,上面长了一撮毛的汉子翻着怪眼道。 姓武?那就错不了,肯定是武思退啊! 武思退放下馒头担子,将少年挡在身后,强压着怒火拱手道:“毛子哥,你们都是长安城有名有号的游侠,何苦为难一个孩子呢?”说罢,他对少年说:“小宝,把裤子穿好,赶紧走。” 绰号“毛子”的汉子,冲着武思退笑了笑,随即毫无征兆的飞起一脚,将武思退踢翻了两个跟头,连那个叫小宝的少年一起撞飞出老远。 毛子狞笑道:“真是活腻味了啊!一个卖蒸饼的矮子,都敢挺着腰子和老子说话了!” 说罢,他从脚下脱掉脏兮兮的厚底鞋,三步两步走到武思退身前,抄起鞋底就扇到武思退的脸上。 啪 一声脆响,围观的地痞无赖哄堂大笑。 这一鞋底,仿佛抽在了高枫的脸上,少年时期被小混混堵在校门口用拖鞋打脸的一幕,在脑海中闪现。 “少年,这你还能忍啊?” 高枫耳边突然响起一个男中音,吓了他一跳,回头一看居然是袁天罡。这老家伙是什么时候到了自己身后的? “哎,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血性,可惜老道年老体弱,若是当年的话,早就把这些混蛋打的满地找牙了!”袁天罡故意叹息了一声。 高枫原本就已经血冲脑门,再被袁天罡这老道激了一下,顿时就觉得再也无法忍耐,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伸手搭在“毛子”的肩头,身子向前倾,右腿向后挑,一个标准的摔跤动作中的“钩子”,把毛子平平的丢出去,啪的一声,摔了个狗啃泥。 毛子被摔的头晕眼花,好容易缓过劲儿来,却觉得嘴里剧痛,用舌头一舔,发现两颗门牙已经掉了。 他挣扎着爬起来,咆哮一声:“找死!” 说罢,他猛的冲过来,一头撞向高枫。毛子的功夫都在头顶上,号称是撞死牛,一头撞个结实,连石碑都能撞断。 高枫的身体被翡翠扳指伐毛洗髓,力大如牛又矫健如猿,就在毛子的脑袋即将接触到自己的身体的一刹那,轻轻的侧身闪过随即用蒙古摔跤中的技法,用手一拽毛子的后脖领子,脚下又是一个绊子。 只见毛子脚下刹不住车,蹬蹬蹬的几大步冲向路边的一座石头牌坊。 咚! 一声闷响,毛子的脑袋立刻血流不止,青石牌坊则完好无损。高枫终于确定,硬气功中的头开石碑,其中两成是真功夫八成则是利用物理学的原理。 不管是什么人,脑袋肯定没有石头硬,这才是硬道理! 毛子脑袋上的口中肯定不小,虽然用手捂住依然是血流不止,整个脸都被鲜血糊满,看起来很是恐怖。 毛子冲着发呆的游侠儿们怒吼:“给是抄家伙,宰了他!” 话音未落,突然僵在了当场,扭回头不敢置信的看看,身后站着一个抄着扁担的瘦弱少年。 少年发狠的一扁担接着一扁担的打在毛子号称能撞碎石碑的脑袋上,硬生生把毛子打的昏厥了过去。他一边打一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吼道:”让你扒我裤子,让你扒我裤子,我最恨人家扒我裤子!” 他一边打一边哭,身子不停的颤抖下手却非常重,目标只有一个——毛子的脑袋! 高枫突如其来的动作,令游侠儿们楞了一下神,就在这转瞬间形式逆转,毛子已经昏了过去,而且还被少年不停的用武思退卖馒头的扁担打脑袋。 几个游侠儿相视一眼,纷纷从腰间、袖筒里、靴筒中抽出隐藏的匕首。他们倒真不是和毛子情深意重,而是如果就这么灰头土脸的滚蛋,今后长安城里就没有他们立足之地。游侠儿毕竟是少数,能在长安城里称霸一方收商户的保护费,靠的就是心狠手辣。 如果不能当场把面子找回来,别的游侠儿就要踩过他们的地盘,而那些被他们欺压许久的商户群起报复,他们真的就连丧家犬都不如了。 十几个游侠儿一拥而上,而且都抄着明晃晃的短刀、匕首,高枫心里一惊。他虽然在梦境中有多次实战经验,但是都是那种大军在侧,身边有战友袍泽。自己要做的就是远远的放冷箭,这种近身的肉搏战还是首次。 习惯性的抄起马修斯怪兽,搭上一只寒光闪烁的宽头狩猎箭,高枫拉圆了弓,箭锋指向之处,游侠儿都下意识的缩脖子。 傻子都能看得出来,这种箭不是好玩的,光是箭头的宽度就比普通弓箭宽了两倍有余,而且弓体泛着金属光泽,莫非是传说中的铁胎弓? 自古以来,能用铁胎弓的都是臂力过人的猛将,这种人都是杀人的魔王催命的判官,手上没有几十上百条人命,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莫非,这个衣着古怪的光头,是哪个喜欢奇装异服的勋贵世家子弟,或者是来长安朝贡的番邦武将? 如果真是这样,杀了他恐怕后患无穷啊!游侠儿也不禁面面相觑!高枫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冲进人群中,仗着力大无穷又精于摔跤,几乎是手到之处立刻就有一人被摔的四仰八叉。游侠儿被摔了七荤八素,围观的人群聚拢过来哄堂大笑。长安坊市的商民被他们欺压的苦了,难得见他们遇见硬茬,一个个笑的前仰后合。游侠儿被摔急了,又受不了周围人的讥笑,纷纷抄刀子冲过来和高枫拼命。高枫凭借一张弓左右之绌,渐渐落了下风,手臂上被一柄短刀划了个大口子,血流不止。 游侠儿凭借人多和丰富的肉搏经验已经占了上风,将高枫团团围住,其他人则将武思退打翻在地,踢成了滚地葫芦。 “哪个龟孙欺负我男人?” 就听见一声断喝,一个身高八尺体健如牛的妇人,手持一柄铁棒槌杀将进来。棒槌是生铁锻造,足有手臂粗细,粗略估计不下二三十斤。 “你们这些龟孙,不想活了是吧?敢欺负我牛金凤的男人!”健妇横眉立目,不由分说杀进人群中,轮圆了棒槌逢人就打,高枫吓的急忙躲的远远的生怕误伤。 健妇牛金凤棒槌飞舞,打的游侠儿抱头鼠窜,跑的慢的肩膀后背挨上一棒槌,立刻就是筋断骨折,一个个哭爹喊娘狼狈至极。 围观的人群又是一阵大笑,不少人挑着大拇指赞叹:“武思退娶了个好娘子!” “牛金凤,好样的!” 牛金凤打的兴起,棒槌轮成了车轮简直是风雨不透,打的部位都是小腿、肩膀、后背,虽然不致命,但是这种钝器的内伤也足够让他们在床上躺三五个月的,很显然她的战斗经验极为丰富,看的高枫暗暗心惊。打架这个事情,光有一把子力气和精熟的功夫显然是不够的,经验往往更加重要……当然,还得有个趁手的兵器! 看看牛高马大的牛金凤,再看看五短身材的武思退,高枫忍俊不禁,这月老的红绳估计是喝醉的时候给牵的。 打跑了游侠儿,牛金凤看看灰头土脸的武思退,立刻眼眶湿润,抽泣着道:“相公,伤着了吗?” 武思退挤出笑容:“没有!”说罢指指高枫:“幸好这位小郎君出手相助,要不然今天我非得被他们打死!” 牛金凤闻言,扑通一声跪倒,垂泪道:“多谢小郎君救了我家夫君的性命,我给你磕头了!” 高枫急忙搀扶:“大嫂请起,这如何使得?” 牛金凤自幼力大,没想到高枫的力气更大,两手如同铁钳扶住牛金凤,她居然就被从地上给拽了起来。她不禁暗暗心惊,这才注意到高枫的身材其实也非常的劲爆。 “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围观的人群突然惊呼了一声,抄起扁担打个不停的少年人这才如梦初醒,看看毛子的脑袋已经被敲成了血葫芦,用手试试已经没了鼻息。 少年人丢下扁担,腿一软坐在地上,面无人色,身体抖的如同筛糠。 袁天罡慢慢悠悠的走到人群中,压低声音对少年道:“还不快跑?” 少年失魂落魄,带着哭腔道:“往哪里跑?我能跑到哪里去?” 袁天罡手捻长须淡然一笑:“跑出三界外,跳出五行中……向东三十里就是白马寺!” 少年如梦初醒,从地上跳起来挤出人群,飞也似的向东边跑了,不多时已经消失在街头的拐角处。 ------------ 第一百八十一章 无妄之灾 “谁杀的人?是谁杀的人?” 一群衙役手拿铁尺、锁链,如狼似虎的冲了过来,为首的是三十出头的中年汉子,围观的人群自动的闪开一条通道。 地上躺着毛子的尸体,脑袋被打的到处是窟窿,地上流了一滩污血,地上还有一群横七竖八躺着的游侠儿,基本上也各个带伤,断手断脚的不在少数。高枫拿的弓体上沾满游侠儿的血迹,银色的弓体变成了暗红色,牛金凤的棒槌上也血迹斑斑,衙役自然把他们俩当做了杀人犯。 “来啊,把这两个杀人的凶犯给锁了!”衙役抖锁链就要套高枫和牛金凤。围观的商户群情激奋,蜂拥上前将他俩护在了当中。 “官爷,莫错抓了好人!” “杀人的凶犯已经跑了,他们俩是抱打不平的!” “这伙地痞横行市井,包赌包娼欺行霸市无恶不作,今日死了也是报应!平日里他们横行的时候,不见衙门的人来管,现在他们吃亏了,衙门倒是来的快!” 衙役见围观商户群情激奋,也怕激起民变闹出事端,换了一副和善嘴脸,为首的捕头跳上路边的一个石墩子上,冲着周围人抱拳拱手:“各位街坊,各位街坊,听我说,听我说!” 他扯着嗓子吆喝,压住了众人的喧嚣:“各位街坊不要心急,毕竟是出了人命的大事儿,不抓去见官是不成的!各位街坊放心,到了衙门里,我等会向大老爷求情,从轻发落!” 人命关天,毛子这伙游侠儿再混账,好歹也是条性命,就这么被当街打死,确实也无法收场。商户们赶紧捕头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交头接耳一番之后就四散而去。 高枫到了此时突然冷静下来,赶紧有些奇怪,自己平时不是这么冲动的性格,怎么就无端端的冲上去,一个人单挑一群游侠儿? 莫非,袁天罡真的有法术神通,他的话能蛊惑人心,令人丧失理智?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在二十一世纪的间谍训练中,就有这样的科目,利用语气声调的变化,催发人的潜意识。说不定,古代的神棍们也有异曲同工的本领。 回头张望四周,袁天罡那个老道已经不见了! 着了这老混蛋的道儿了! 高枫感觉心中千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心底不停的暗道:我和你有什么冤什么仇,我和你有什么冤什么仇,我和你有什么冤什么仇……你就这么直白的害我? 你还喝过老子的原浆酒头呢,早知道宁可喂狗都不给你这个老神棍! 高枫冥思苦想也没想通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袁天罡,却听见耳边响起一个闷雷般的女子声音:“各位高邻,今天的事儿你们都亲眼看到了,可有人愿意去衙门给我等做个见证?” “金凤,你放心的去衙门,我等都愿意为二位作证!” 牛金凤的嗓门确实是太大,震的高枫耳膜生疼……真是个胳膊上跑得马,拳头上站得人的女汉子啊! 相比之下,身材矫健的高枫都觉得自己的男子气概有些自愧不如。一旁的武思退团团作揖:“多谢各位高邻仗义,多谢各位高邻!” 牛金凤看看武思退,怪眼中泛起一丝惆怅:“相公,有件事儿你必须答应我!” 武思退点头如小鸡吃米:“娘子,一百件我也依你!” “我若是被官府给杀了,求你等到咱们孩儿大了再讨娘子,我怕他们受后娘的气!” “娘子说什么呢!你又没杀人,官府凭什么杀你?” “你就说答应还是不答应?” |“娘子!” “快说!” “我答应,我答应,若是娘子走到我前头,我这辈子都不再另娶!” 高枫和牛金凤被套上枷锁,喝那些游侠儿一同被押到了长安县的县衙门。刘知县在后堂一听说打死了游侠儿中的毛子,顿时就手脚冰凉,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这些游侠儿是出名的难缠,不但不要命而且还不要脸。一般人被抓到衙门里扒了裤子打屁股都会觉得羞都要羞死了,他们居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果身上没几处被衙门打过的伤疤,好像都没脸见人一样。 平日里他们欺凌商户,商民百姓没少到衙门来喊冤,可是这些游侠儿犯的罪最多也就是打几十板子,连充军发配都不够。这个长安城又是大唐的都城,王宫贵胄多如牛毛,很多纨绔子弟偏偏喜欢结交这些游侠儿,不少的勋贵子弟都自诩为当代孟尝君。贵胄子弟和游侠儿结交,当然也有自己的目的,长安城内的瓦舍勾栏、赌坊当铺,这些贵胄子弟不方便直接出面的买卖,自有毛子这种游侠儿代他们出头。 在地方上,知县号称百里侯,俗称是灭门的县官,可是放在长安,县官就算个屁啊! 这次毛子被当街打死,长安各处的游侠儿难免兔死狐悲,只要自己处理不当必有大乱子发生。长安历任地方官,都对这些游侠儿头疼不已,又无可奈何。别说刘知县这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就是长安府尹大人,遇见涉及游侠儿的案子都是避之不及。 刘知县暗暗叫苦,一边在后堂穿官服,一边喃喃自语:“前世不善,今生知县,前生作恶,知县附廓,三生不幸,附廓省城,恶贯满盈,附廓京城……我上辈子是踢了寡妇门了还是挖了绝户坟了,到底是是造了什么孽,让我附廓这长安城!” 好容易把官府穿好了,急匆匆的走进大堂,就看见堂下人头汹涌。游侠儿看到知县来了,顿时精神一振,闹哄哄的要求知县给他们做主。 刘知县猛拍了一阵子惊堂木,好容易才令大堂肃静下来。 “你们谁是原告,谁是被告?”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子嘈杂。 “我是原告,他们当街打我男人!” “我们是原告,这两个人杀了毛子哥!” 啪啪啪 刘知县的惊堂木险些拍碎,才再次压住了众人的叫嚷。 “赵班头,人是你抓来的,你说说是怎么回事儿!” 赵班头走出来,跪下道:“回大老爷的话,小人今天带着兄弟们巡街,听说有人厮斗就过去看看,去的时候就看见毛子已经死了,和他一起的人也都被打伤,这俩人一人拿着弓一人拿着铁棒锤,上面都有血迹。” 这话一出口,牛金凤和高枫以及围观的商户就不干了,顿时吵嚷起来。 “大人,明明是这些人当街寻衅闹事,这位小哥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牛金凤是看到丈夫武思退被打才动了手!” “赵班头,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众目睽睽的事情,可不能歪着嘴说话!” 刘知县只得再次猛拍惊堂木,心里暗暗叫苦,长安百姓都是见过世面的,可不是穷乡僻壤的乡民好糊弄,自己这个县官还真吓不住他们。 过了许久商户算是安静了,游侠儿却还是不依不饶,气的刘知县吹胡子瞪眼也无济于事,只得咬牙发狠:“来人,给我按倒了,一人二十板子!” 赵班头苦着脸道:“县太爷,真打啊?” “你没听见本县说的话?” 一听说要用刑,游侠儿更是兴奋,撇嘴不屑道:“赵班头,听见县太爷说的话了吧?要打就用力打,别轻飘飘的打的老子不痛快!” 高枫总算是开了眼了,头一回见到这种滚刀肉,居然还怕板子打的轻了!不得不说,这种人在二十一世纪实在是太罕见了! 或者说,他们是有恃无恐!背后有人撑腰,没把县太爷和衙役放在眼里! 如果是这样,那还真就麻烦了! 高枫可不想被按倒在地,扒了裤子重打二十大板,自己确实没有游侠儿们那么厚的脸皮。 不出刘知县的预料,游侠儿根本就不在乎挨二十板子,刘知县索性就坡下驴也不打了,转过脸问堂下的商户。 “尔等哪个愿做证人?” 商户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过了许久终于站出来了几个人:“我等愿意作证。” “好,我且问你,到底是何人杀了毛子?” “是街上提篮子卖果子的冯小宝,毛子是被他所杀!” 啪! 刘知县猛拍惊堂木:“一派胡言,那冯小宝经常在街上叫卖果子,本县也见过他几次,他一个孩子,如何能杀的了身强体壮又练过武功的毛子?”说罢,他瞅了一眼高枫,见他衣着古怪,心里断定他必定是番邦胡人。 既然是胡人就好办了,在长安城无亲无故,没准连汉话都不会说,把杀人案安到他头上,就算是一了百了。如果他不懂汉语,随他说什么,自己就当做听不懂! 啪! 又是一声惊堂木响,刘知县怒喝一声道:“我来问你,毛子可是你所杀?” 高枫没想到这家伙突然发问,急忙道:“不是我!” 刘知县也楞了,下面的这个衣着古怪的光头,竟然是一口标准的东都洛阳口音。 “你说不是你所杀,那毛子是怎么死的?” 高枫整理了一下思路,不疾不徐的道:“那个叫毛子的混账,居然要当街扒掉一个孩子的裤子羞辱他,我看不过眼就去阻拦,这伙人仗着人多一拥而上……” 刘知县不待他说完,狞笑道:“定然是你在殴斗中将他杀死,是也不是?” 高枫断然道:“不是!” 刘知县冷笑:“像你这种贼子,不打是不会招的,来人,大刑伺候!” 衙役从堂下拖来了夹棍,乌木制造的夹棍上沾满了血渍,大堂上顿时充满了刺鼻的血腥味。 ------------ 第一百八十二章 脑洞大开 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冲过来就要将高枫按倒,却被高枫随手给甩飞了出去。 “大胆狂徒,居然敢在公堂上动武,来人呀,给我将他拿下,重大八十大板!”刘县令勃然大怒。 一个师爷打扮的男子急冲冲上堂前,朝着衙役们摆摆手,衙役立刻后退两步,师爷在刘县令耳边嘀咕了几句,刘县令的脸色变得温和起来,平淡的道:“那个汉子,报上你的姓名。” “高枫。” “姓高?”刘县令的眼珠子转了转,冲着堂下道“看你面黄肌瘦,肯定是有病在身,八十大板暂且寄下!本县刚才听众人话语,似乎也有几分道理。暂且退堂,将牛金凤、武思退收押,容后再审……那个光头汉子,给我带到后堂。” 穿过衙门的正堂,越过一道影壁墙,再穿过月亮门进入一个花厅,刘县令亲切的笑道:“壮士请坐,来人,奉上香茶。” 这是什么意思?刚才还在喊打喊杀,此刻就又是让座又是奉茶?高枫被弄的一头雾水。 丫鬟送上茶,白一凡喝了一口险些吐了,这东西算是茶?碾碎的茶叶沫子,里面掺上羊油、胡椒、青盐……又咸又腥,还带着胡椒的辣味,这简直比刷锅水还难喝啊! 拼了老命才咽下这口所谓的香茶,高枫就再也喝不下去了。仔细一想才恍然大悟,平时喝的冲泡茶是明朝以后才分明的,唐朝人喝的就是这种东西。到了宋朝依然还是这种,《水浒传》中王婆卖的就是这种又咸又腥的茶汤。 白一凡的表情看到刘县令的心里,却又是另外一番滋味。这是刘县令轻易不舍得给外人喝的武夷山龙团,细细的研磨成粉末,再按照古法加上羊油、胡椒、青盐,精心的用红泥手炉慢慢熬制,待到茶水表面泛起鱼眼大小的泡沫的时候,才算是到了火候。 这样的人间极品,对面坐着的那个光头汉子都喝不下去,岂不是说明他日常喝的茶,比这要好百倍?这个人的身份恐怕真的像师爷说的,大有来头了!刚才师爷在刘县令耳边嘀咕,说是在酒楼里撞见了驸马都尉程处亮,好像这个光头汉子就在程处亮身边。 莫非,他也是哪个王公贵胄家的纨绔子弟?或者是自幼在东都洛阳长大的番邦王子?这个很有可能,大唐国立鼎盛,各国藩国争相送王子来长安、洛阳读书,这些人身份高贵荷包里钱又多,竞相结交勋贵子弟。 刘县令停了片刻,笑盈盈的问道:“敢问壮士,你和驸马都尉可是故交?” 驸马都尉?高枫一愣,随即醒悟,估计是刘县令身边有人看到自己刚才在酒楼的事情了。 高枫故意卖了关子:“和他不熟。” 刘县令脸色一寒,看来是师爷弄错了。 “不过……” 听见“不过”二字,刘县令立刻竖起了耳朵,当官的最怕听这俩字了,天知道后面会冒出什么来。 “不过,刚才程咬金倒是抢走了我半瓶酒,还有那个该死的牛鼻子袁天罡,喝了我的酒,居然……哼哼!” 想起袁天罡,高枫就一肚子的火。 这家伙惊的刘县令险些从凳子上掉下来,程咬金是大唐开国元勋,凌烟阁上有图像的功臣。现在开国的功臣都死的差不多了,程咬金算是硕果仅存的几个元老重臣。大唐皇朝,官比程咬金大的爵位没有他高,爵位比他高的,资历没有他老……全大唐加起来,够得上资格和程咬金一起喝酒的,两个巴掌就能数的过来。 袁天罡就自不必说了,先皇的陵寝还是他看的风水,在大唐官民眼中,他就是陆地神仙啊! 程咬金、袁天罡抢他的酒喝?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刘县令反而不敢问了,生怕犯了什么忌讳。别说程咬金、袁天罡他招惹不起,就是有程咬金的儿子驸马都尉程处亮,他打个喷嚏,刘县令听起来就是打雷了。 刘县令脑子里迅速打定了主意,那个死了的毛子,不过是个泼皮无赖,死了也就死了,而且打死他的凶手也跑了,这事儿就算拉倒。就算毛子这些游侠儿背后有纨绔子弟撑腰,满大唐数过来,除了皇上之外,还有谁的腰能比程咬金和袁天罡的粗?哪个勋贵子弟如果来寻自己的晦气替毛子出头,自己完全可以一推二六五,让他们找程咬金和袁天罡算账去……他们也得敢啊? 只不过,此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总得讲点自己的难处,在这个家伙面前邀功,给他留下点好印象,没准哪天他心情好了在那些大人物的面前,替自己美言两句,自己可就要飞黄腾达了。 “高公子,那些游侠儿包赌包娼欺行霸市,本县早就有心铲除他们,怎奈这些人又不要命又不要脸,本县官卑职小对他们也无计可施。今日幸亏公子出手,替本县铲除了一害,本县在这里替全县的父老乡亲拜谢公子!” 说罢,刘县令也真能拉的下去脸,噗通一声跪倒,邦邦的磕响头。 磕完头,刘县令站起来,哭丧着脸道:“只是这人命关天,再怎么说那也是条性命,此事该如何收场?还请公子赐教!“ 高枫感觉自己都有读心术了,这家伙恐怕脑子里早就有了善后的方案了,这个时候问自己,不过是想邀功罢了。 高枫暗暗想笑,自己有什么能力帮他加官进爵?这家伙打错算盘了! 只是现在还不能点破,而且那些游侠儿确实讨厌的狠,如果他们缠着刘县令非要缉拿凶手,自己还是摆脱不了麻烦。 除非,是彻底将长安的游侠儿铲除! 突然,高枫里脑子中闪过一个念头,他猛然想起了在书中看到过的一件事。游侠儿的价值观和普通人截然不同,他们不怕挨官府的板子,被打却被当做荣耀。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独特的价值观,那就是死要面子。为了面子连性命都可以不要。 被官府打板子,他们觉得不丢面子,那么什么事儿能让他们觉得丢脸呢? 高枫微微一笑:“拿纸笔来,我送大人一个锦囊妙计,保管能收拾了那些游侠儿,替长安百姓彻底除了这一害!” 刘县令装出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心里却很是不屑,自己是亲民的地方官,而且不光是自己,历任官吏上百年来都收拾不了那些游侠儿,就凭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就能一次性根除游侠儿之害? 心里鄙夷脸上却要笑开花,以示对高枫的尊敬,对于刘县令来说,表演这种节目根本就是家常便饭。 高枫提起笔蘸饱墨汁,刷刷刷的写了一行字,刘县令凑过去想要看,却迎头撞见高枫冰冷的眼神,只好躲到一旁。 高枫写完之后,将纸条叠好:“等到今晚再拆开来看,看的早了难免走漏风声,计策就不灵了。” 刘县令如获至宝,揣到怀里:“一定,一定!” 高枫看看天色不早,笑着道:“县尊,我可否离去?” “公子请便!” “那个武思退夫妇呢?” “公子一并带走,一切都包在下官身上,天色不早,公子如不嫌简陋,用过酒饭再走如何?下官也可多聆听公子的教诲!” 高枫满意的拍拍刘县令的肩膀:“会办事,有前途!酒饭就不必了,我和武思退还有些话要说。” 这句话听的刘县令骨头都酥了,眼前这位祖宗,可是能和程咬金、袁天罡在一起喝酒的啊!能被他夸上一句,今后自己真的前途远大了。 突然,他猛的打了个激灵,他刚才说和武思退有话说?他一个贵介公子和一个卖蒸饼的有什么好说的?再联想起他为武思退出头,才引发和游侠儿争斗打死毛子的事情,刘县令的脑中闪过一线灵光。 京城是什么地方?各种八卦新闻最集中的地方啊!作为长安县的县令,刘知县不可能消息不灵通。 外面都传说,武思退是武士齳的私生子,他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武媚娘据说和当今天子不清不楚,所以才被太宗皇帝撵到感业寺出家……莫非,当今圣上和武媚娘旧梦重温又勾搭在一起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武媚娘岂不是要回到皇宫里去做娘娘了?千万别说什么武媚娘曾经做过先帝的才人,臭汉脏唐是出了名的。太宗皇帝就曾经把自己的弟媳妇纳为嫔妃。 此时武媚娘还在感业寺,趁着她还没熬出头,正是烧冷灶的时候,若是错过了这个机会,等到她飞上枝头成了凤凰,就凭自己一个小小的县令,拿着猪头都找不到庙门啊! 今天巴结这个高公子,还真没巴结错,人家不愧是能和程咬金一起喝酒的人物,不经意间就送了这么大的一个人情给自己! 高枫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让刘县令解读出一大堆的东西,如果高枫真的会读心术的话,也不能不感慨当官的就是心眼多啊! “我给你的纸条,必须等到今晚再看,切记切记!” 高枫临走还没忘了重新再交代一声。 ------------ 第一百八十三章 锦囊妙计 刘县令恭恭敬敬的把高枫和武思退、牛金凤送出县衙,还特意让他们走了后门,以防那些游侠儿寻衅。 等到高枫等人走远,他迫不及待的打开装着纸条的绣花荷包,看到里面写的文字之后,笑的差点直不起腰,连声赞道:“高,实在是高!” 武思退夫妻俩对高枫千恩万谢,非要拉着他到家里坐坐,高枫本来就受了武媚娘的委托,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 一栋二层小楼就是武思退的家,一楼垒砌着巨大的灶台,上面摆放着蒸馒头的笼屉。旁边是整整齐齐的四个大面缸。 灶台之上有一张熏的发黄的画像,高枫原本以为是灶王爷也没在意,仔细一看噗嗤笑出声来。 画像中的男子,光头,牛仔裤,背后还有一张怪模怪样的弓……这不就是自己嘛! “恩人,咱们原先是否见过?”武思退也觉得看高枫有些眼熟。 牛金凤突然打了个冷战,呆呆的看着墙上发黄的画像,武思退顺着她目光的方向看去,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恩人,莫非你是……”武思退的身子不停的颤抖,舌头都打结了,说不出囫囵话。 高枫淡淡的点了点头:“你猜的不错。” 武思退夫妻俩赶紧下跪磕头,高枫一手拉一个将他们搀扶起来。 “神仙显灵了,今天想不到是神仙来搭救我!”武思退热泪盈眶:“我武家几代人都受华神医的恩惠,至今无法报答,今日又蒙神仙搭救我夫妻躲过牢狱之灾!我,我,我该咋报答您呢?” 高枫笑了笑:“我有点饿了,要不你弄两个菜?” 武思退点头如小鸡吃米:“老婆,你傻愣着干什么?给神仙准备酒饭啊!” 牛金凤楞了许久才道:“神仙是吃元宝,还是吃蜡烛?要不,我上街买几炷高香烧烧?” 高枫哭笑不得:“那倒不必,你就弄几个可口的小菜,蒸几个馒头就好。” 牛金凤急忙勒上围裙走下楼做饭,武思退战战兢兢的站在高枫旁边伺候,高枫笑着道:“坐啊!” “不敢,不敢。” 高枫笑道:“客人坐着,主人却站着,你是想撵我走?怕我吃了你家的酒饭?” 武思退脑袋摇成拨浪鼓:“神仙说的哪里话?我武家几代人承蒙您的恩典,今日能见到神仙的真容,已经是我八辈子烧了高香了,喜欢还来不及,哪里会在意一顿酒饭?” “那就坐下,陪我说话!” “是,这就坐!”武思退最终还只敢把半个屁股坐在凳子上,恭恭敬敬的斟茶倒水。 牛金凤看起来牛高马大很是粗犷,但是手脚却颇为麻利,不到半个时辰,四个下酒菜一盆蛋花汤,还有一大盘子盘热气腾腾的馒头就端了上来。 “弟妹,坐下一起吃。” “你们男人喝酒吃饭,妇道人家怎么敢坐?” “死婆娘,华神医让你坐,你就坐!神仙的话,你也敢不听!”武思退怒骂道。 高枫没想到,武思退虽然五大三粗但是在家里说话还颇有分量,牛金凤竟然不敢顶嘴,乖乖的坐了下来。 三人吃了几口菜,喝了两碗浑浊的米酒,高枫郑重的从怀里掏出那个缠枝牡丹的螺钿小盒,放到了桌上:“武思退,这是你姐姐武媚娘让我交给你的。” 听到武媚娘的名字,武思退的眼眶就红了:“姐姐,她,她还好吗?” 高枫点头:“她很好!” 牛金凤在一旁怒气冲冲的道:“你们武家就没好人,当年为求荣华富贵把姐姐送进宫里,那个时候逢人就说,姐姐是做娘娘的!等到姐姐落了难到了感业寺受苦,全家人把王八脑袋缩进龟壳里,再也不提姐姐的事儿!可怜姐姐一个人在感业寺青灯古佛,受尽磨难!” 武思退沉默无语,感业寺的皇家寺庙,里面的尼姑大半都是先帝的嫔妃,他一个沿街叫卖蒸饼的小贩,别说想见见武媚娘,就是走到感业寺的门口往里面看一眼,都会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健壮尼姑拿铁棍打死。 就算是有心想要照顾一下武媚娘,武思退也力不从心,只能是在家里默默的替她祈祷,为她暗暗垂泪。 “武思退,你先别哭,你姐姐出头之日就在眼前!这个盒子,你帮他转交给袁天罡,其他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 “袁天罡?你是说袁神仙?他是银青光禄大夫,我一个卖蒸饼的,连大门都进不去啊!”武思退为难的道。 高枫想了想,觉得袁天罡故意坑自己,恐怕是其中另有深意,从背后将那张马修斯怪兽复合弓取了下来:“你带着这个过去,如果看门的不让你进,你就把这张弓交给他们,告诉他,是这张弓的主人让来的!” 武思退连连点头。华神医是神仙,袁天罡也是神仙,估计他们俩在天上就是熟人,神仙委托自己送点东西,那可就是天大的面子了! 吃饱喝足之后,高枫起身要告辞,却被牛金凤给拽住,高枫不解:“弟妹有什么事儿吗?” 牛金凤一向大大咧咧,此时却有点扭捏,几番欲言又止,脸红的能烙饼。 “弟妹,有事儿但讲无妨。” 牛金凤冲着武思退努努嘴,示意让他说。 “到底有啥事儿?”高枫一头雾水。 武思退和牛金凤对视一眼,突然噗通一声跪下:“神仙救我啊!” 古人怎么就这么麻烦,有事儿没事儿先磕头! 高枫将他俩拽起来:“到底是什么事儿?” 武思退苦着脸道:“古人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和娘子成亲已经两年了,却还没有一男半女,求华神医搭救!” 高枫哭笑不得,自己又不是妇科大夫,这种事儿求自己有个屁用啊? 但是自己顶着个“神仙”的名头,如果说没这个能力,武思退也不信啊! 想了想之后,高枫决定把这个皮球推给那个该死的牛鼻子老道:“明日,你把东西送给袁天罡,然后求他,他必有仙术能让你老婆怀上孩子!” 武思退千恩万谢,高枫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一件事儿,又折返了回来。 武则天当了皇帝之后,武家人也跟着飞黄腾达,一时间武家子弟权倾朝野。等到唐玄宗李隆基发动了政变当了皇帝之后,几乎将武家子弟斩尽杀绝,尤其是武家子弟中名声最大官职最高的武三思,死了之后还被开棺戮尸。 牛金凤和武思退,这俩人都是好人,尤其是武思退自幼被父亲嫌弃,从来没沾过武家的光,将来如果他和他的子孙,也跟着武家人被杀,那真是太冤枉了! 吃了人家一顿饭,总不能就这么抹抹嘴就走吧,再说自己和武媚娘多少还有点鱼水之情,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武家绝后。 “武思退,你给我听着!”高枫突然一脸严肃,武思退看着他的表情,立刻又哆嗦起来。 “武思退,牛金凤,你们俩命中没有富贵,将来恐怕还有灭门的惨祸!” 这句话吓的俩人噗通又跪下了,磕头如捣蒜求神仙搭救。 别人说这个话,武思退会当他放屁,牛金凤则会用铁棒槌打的他满地找牙,但是从高枫嘴里说出来却完全不同。 武家人替华神医看护衣冠冢已经四代人了,对华神医的崇拜已经深入骨髓,现在神仙亲口说出自己将来有灭门的灾祸,怎么敢不信! “要想躲过这一劫,只有一个办法……你们可愿意听从?” “神仙请讲,我们愿意听从!” 高枫点点头:“把这个盒子交给袁天罡之后,你们夫妻俩远走他乡,今后哪怕武家再显赫,就算是出了皇帝,你们也不能说出你们和武媚娘的关系!能做到吗?” 武思退和牛金凤对视了片刻,交换过眼神之后,武思退重重的点头:“能!” 牛金凤笑道:“我还当是什么事儿?咱们两口子有手有脚的,凭着祖宗传下来的做蒸饼手艺,混个吃喝还不是问题!咱们也不想攀龙附凤,只要将来老了身边有个一儿半女,我就知足了!” 高枫再次强调:“武思退,你听懂了吗?今后,你必须斩断和武家人的一切联系远走他乡,今后哪怕是熟人认出你了,你也要矢口否认和武媚娘有任何的关联……这不光是牵涉你们夫妻俩的性命,还包括你们的儿孙,若是稍有差池,你们的儿孙也难逃一死!” 高枫的语气很重,听的武思退和牛金凤不寒而栗,连连点头:“我们夫妻全听神仙的!” 看到高枫背着手慢慢的走远,身影消失在街巷的尽头,武思退匆匆忙忙的冲进里屋,牛金凤不解:“当家的,你干啥呢?” 武思退压低声音道:“收拾行李,明天把东西送到袁神仙的府上,咱们一刻也不耽误,立刻远走他乡!” 牛金凤苦着脸道:“这天下之大,咱们去哪儿啊?” 武思退想了半天也没个主张,牛金凤突然拍拍脑门道:“我小时候和我爹要饭的时候,曾经在山东一带呆过一阵子,那里的人厚道,也不喜欢管闲事儿,我还学会了说山东话!要不,咱们去山东吧……对,就是去山东!去清河县,那个县的人最厚道,我当年要饭的时候,还有人给过我白米饭吃呢!” 武思退一拍大腿:“听你的,就去山东清河!” ------------ 第一百八十四章 天亮就有热闹看 大唐的富强举世无双,各国使臣和商贾历尽千辛万苦,只为了能亲眼看一下传说中的长安、洛阳。很多外国使臣和商人、学者,到了长安、洛阳的时候,摸着城墙的砖头痛哭流涕,既是感慨大唐的强盛,同时也为自己家乡的贫穷落后而潸然泪下。 国力空前的强大也养成了大唐朝廷和百姓的自信心。长安城是不夜城,从来没有宵禁这么一说,越到夜里就越热闹。 高枫这次是有备而来,从珠宝店买了不少的银首饰和银币,然后在打金店给融化成一两一个的小银元宝。在大街上逛了一阵子,感受一下大唐的繁盛气象。这个时代的汉人甭管穷富,脸上都带着特有的自信和骄傲。从大唐贞观年以来,大唐国立蒸蒸日上,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好过,人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脸上自然是神采飞扬。 在街上找了一家看起来最气派的客栈,在柜台上丢下一个小银元宝,店小二立刻眼睛放光。 “客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要是吃饭小店有新鲜的鱼虾和蔬菜,厨子也是在长安城数得着的名厨!您要是住店,小的给您准备上好的客房,保管让您住的舒舒服服。” 现在已经是半夜了,高枫感觉还真有点饿了:“给我弄点夜宵,我吃了东西就住这里了。” “要不要给您叫个小娘子,您吃东西的时候让她给您唱个小曲儿,然后给您暖床?您放心,小的绝对不敢多要您的钱,您这个元宝足够连吃带住和小娘陪床的,肯定花不完!” 高枫笑了笑:“不用了,弄点吃的就行,我有些乏了吃了好睡觉。” “您等着,酒饭马上就给您送上来!” 高枫真切的感受到了穿越者的好处了,一两银子放在二十一世纪,也就是二百块钱左右,马马虎虎能找个快捷酒店住。现在住的这个客栈,雕梁画栋看起来极为奢华,墙上悬挂着极为精致的工笔花鸟,看起来应该是名家手笔,家具也都是珍稀的楠木和花梨木,在这么豪华的地方连吃带住,如果自己愿意的话还能找个唐朝的美妞共度良宵,居然一两银子都花不完。 只可惜,自己每次穿越只能把东西带到古代,却不能直接从古代把东西带回去。只能是看着这些美轮美奂的家具、陶瓷、书画,过过眼瘾罢了。这里随便带回一件东西到二十一世纪,都能震动整个古玩行,让白君山、老爷子韩馆长、松二爷那种见多识广的老家伙躁狂的睡不着觉。 高枫不由得想起了武媚娘,她答应自己,只要帮她将螺钿小盒以及里面装着的头发送到袁天罡的手里,将来她做了皇帝之后,就把释迦摩尼成佛的那棵菩提树结的菩提子念珠送给自己。 可恨的是,她居然没说具体藏宝的地点,而且她说的似乎也有几分道理,谁让高枫顶了个神仙的名头,既然是神仙就应该是无所不知的。 可惜了,那串穿着一颗佛门至宝的佛顶骨舍利的鹡鸰香念珠,恐怕要被时光湮没了! 那可是一件堪比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的真正奇珍异宝啊,相比这些带有神秘力量的宝贝,眼前的这些精美的书画、陶瓷和家具,就真的不算什么了。 想一想,高枫都觉得心里疼的厉害! 算了,想再多也是没用,不如吃饱喝足好好睡一觉,能感受一下大唐的雄伟壮阔,这一趟穿越之旅,也算是没有白来。 在二十一世纪,高枫吃过太多的美食,尤其是白宝的手艺更是令人叫绝,大唐的菜肴显然没有后世那么精致,更没有种类繁多的调料。但是这个时代的食材非常的新鲜,尤其是羊肉,一点膻味都没有。 高枫一个人蘸着酱料居然就干掉了三斤羊肉,吃的满嘴流油。又扔个店小二了一两银子,让他帮忙弄一套唐朝人日常的衣服。 吃饱喝足回房睡觉,一觉睡到了天光大亮,洗涮完毕之后,在店小二的帮助下,高枫艰难的换上内衣外裳的唐人服饰,头上戴一块方巾,找块铜镜照了照,形象居然还很不错。 信步走上街头,竟然也引来女子倾慕的目光。高枫的心情也敞亮起来,奔着长安县的县衙走去。 今天,这里肯定有热闹看! ····· 长安是举世最繁华的地方,唯一能相媲美的就是东都洛阳。但是长安南郊例外,这里是贫民区,住的大多数是沿街叫卖水果的小贩、挑夫、倒夜香的穷苦人。穷人起的早睡的也早,一到天黑这里就万籁俱寂。唯有一条无名的小巷,还隐隐有几间屋子有灯火。 夜班时分临街的门是半开的,这就是俗称的“半掩门”,里面都是些人老珠黄在青楼里无人问津的土娼。小巷里经常有些神情诡异的人进进出出,这些人衣衫褴褛满身的汗臭味,扣扣索索的从荷包里取出几个铜钱,数了又数,在土娼的肚皮上折腾一会儿消解一天的疲乏。 这条巷子最深处的一间土坯房里,五十多岁的老娼妓柳春花站在门口招揽客人,等了大半夜也不见一个人上门。她满脸的皱纹厚厚的粉都已经遮不住,笑起来像是被水洇湿的墙壁,直往下落白灰。 邦邦邦 远处的更夫打响了更鼓,已经是三更天了,她彻底死了心,准备关上门睡一天,家里早就断了炊烟,睡着了就感觉不到饿了。 刚要去关门,就看见一伙儿沿着墙根走过来,不顾沿途的土娼们的围追堵截,径直向柳春花的屋子走来。柳春花心里一喜,莫非是有好相好的来啦?感觉超手心吐了口唾沫,将头发抿的整齐了些,斜靠在门上挤出笑脸。 那伙儿人走到跟前,柳春花借助昏暗的火光看了看,为首的是一个白脸留着三缕胡须的中年人,后面则是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 柳春花一见这些人顿时就想哭,来的这些人都是衙门的公差,引路的则是地保。 地保恭恭敬敬的对留三缕呼吸的中年人道:“就是这里了。” 中年人上下打量了柳春花几眼,冷冷的道:“你就是柳春花?” 柳春花年轻的时候也在城内的烟花柳巷里干过几年,眼力还是不差,一眼就看出这个人肯定是个当官的。 “回大老爷的话,奴家就是柳春花。敢问大老爷,可否是奴家当年的恩客?” 衙役们怒喝一声:“混账,这是咱长安县的刘县令,怎么会认识你这种腌臜货色!” 刘县令摆摆手,故作温和的笑笑:“不要吓坏了她!” 刘县令抽抽鼻子,空气中那股劣质香粉混合着汗臭、脚臭,以及发霉的家具味道,令他作呕。 他实在有些呆不下去,看看柳春花身上的衣服看似花红柳绿,实际上到处都是补丁,绣花鞋都露出了大脚趾。 吧嗒 刘县令不动声色的掏出一锭银子撂到了地上。柳春花看见银子,浑浊的眼睛立刻就有了神采。 她急忙蹲下去要捡,刘县令一脚将银子踩在脚下,淡淡的道:“这是十两一锭的官银,你想要吗?” “想,想!老爷让我做啥都行,不瞒大老爷,我都一天没吃饭了!” 唐高宗时期,白银的购买力极强,一两银子能买二十石大米,一石就是一百多斤,五两银子能买一头牛,或者在乡下置办十亩旱地,二十两银子就能在长安城内买一所小院子。一般老百姓都是用铜钱,市面上基本没有白银流通,富商大贾或者是王公贵族倒是有银子,一般也都是存储起来,传之子孙或者是应付不时之需。 “给我办一件事儿,这十两银子是定钱,办成了之后再赏你二十两,有了这些钱,你就能回乡下买几十亩田,舒舒服服的过完后半辈子!” 听到这个话,柳春花脑袋点的如同鸡吃米……三十两白亮亮的雪花纹银啊,一般老百姓活一辈子都没见过真正的银子长什么样呢! 此刻,哪怕是让柳春花拿着刀闯大明宫刺杀唐高宗,她也会毫不犹豫的点头。刘县令把脚拿开,柳春花急忙将银子拿起来,只见亮闪闪的银子上挂着白色的银霜,看着喜欢死个人啦! “大人,你说吧,让我干什么都行!你要是让我现在死,我绝对不活到天明!”柳春花拍着干瘪的胸膛发誓。 刘县令笑着点了点头:“你怕那些游侠儿吗?” “老娘现在除了怕穷,怕挨饿,别的什么都不怕!什么游侠儿,他们再凶再狠,老娘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好,痛快!本官就喜欢你这种痛快人!天亮之后你就到长安县衙,本县有重要的差事交给你办,办妥之后本县就把另外的二十两银子给你,你若是想留在长安,我送你一所小院子,如果你要是想回乡下老家,我修书一封给你们的地方官,让他关照你!” 刘县令虽然在王公贵族扎堆的长安城里不算什么,但是毕竟是天子脚下的地方官,面子比一般的县令大了许多。 柳春花感激涕零,眼泪把脸上的脂粉冲出一道道的沟壑。 “阿嚏!” 刘县令被屋里的味道熏的连打了几个喷嚏,又交代了地保和柳春花几句,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南郊,走到路上,他忍不住想笑。 这件事儿如果办妥了,第一是为长安县除了祸害数百年之久的游侠儿,算是一大政绩,第二是巴结了那个闹不清到底是什么来头的“高公子”,进而抱上了袁天罡和程咬金的大粗腿,今后必定是前途远大,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刘知县在回县衙的路上,忍不住笑出声来,等到天亮,就有热闹看了! ------------ 第一百八十五章 胯下之辱 一大早,长安县衙门的门口里三层外三层的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游侠儿一向在长安城各霸一方,彼此之间争斗不休,人命案子层出不穷。但是这次毛子的死是不是游侠儿内讧引起的,这就令游侠儿升起了同仇敌忾之心,更重要的是借机向长安县衙门示威,同时彰显一下游侠儿群体在长安的威风。 白一凡青衣小帽看起来和普通的长安局面没什么区别,一大早就赶到了长安县衙门来看热闹,仗着从翡翠扳指上获得的一身神力,轻而易举的挤出一条通道,来到了县衙的门口。白一凡看见有人在县衙的大门口摆放了一张硕大的核桃木雕花椅,上面坐着一个精壮的中年汉子,游侠儿们将在簇拥在当中,如同众星捧月一般。有的替他捧茶壶,有的替他打扇子,游侠儿们生恐服侍的不够周到。 这个人看起来颇为精壮,手指关节上满是老茧,两只眼睛开闭之间隐隐有精芒,看起来应该是个高手。 历朝历代的游侠儿中,有不少都是有武功的,最出名的是隋朝的沈光,此人曾经跟随隋炀帝出征高句丽,借着一根长杆窜上辽东黑水城的城投,一个人一柄刀杀敌数十人,然后从十多丈的城头攀援而下,竟然是毫发无伤。观战的隋炀帝叹为观止,称其为“肉飞仙”,当场封为大夫,随侍在皇帝左右。隋朝末年,权臣宇文化及率兵谋反,唯一忌惮的人就是沈光。于是就派重兵围杀沈光。沈光从梦中惊醒,上身提单刀杀十多人,却被早已埋伏的弓弩手射杀。 天下人听说沈光之死,无不扼腕叹息。 随着时光的变迁,游侠儿就越来越不成器,再没有剧孟那样打抱不平不求闻名于诸侯,却名满天下的大侠,再没有沈光这种忠义无双的豪杰,只剩下一些蝇营狗苟之徒。大唐开国日久,国力强盛市井繁华远超前朝,奢侈之风盛行。这给了游侠儿群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天赐良机,他们和纨绔子弟勾结,借助勋贵的势力,包赌包娼横行乡里。尤其是那些会武功的,就更是张狂不可一世。 现在长安游侠儿中,以号称“巨侠”的郭孟解最为出名,他原名不为外人所知,据说他少年时候曾在少林寺出家,学了一身的好功夫,后来还俗到了长安。他自幼就崇拜剧孟、郭解,就给自己改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剧孟、郭解,被当时的人称为大侠,而郭孟解则自称为“巨侠”,意思是大侠中的大侠。 只可惜,剧孟、郭解的轻财好义他没有学到一星半点,心狠手辣倒是有过之而不及。郭孟解仗着一身从少林寺学来的功夫在游侠儿中打出了名堂,渐渐成了勋贵子弟的座上宾。 凭借着勋贵子弟的势力,郭孟解在游侠儿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 昨天,郭孟解听说了毛子的死讯,又听说长安县的刘县令似乎有意袒护那个杀了毛子的光头汉子。毛子死不死的,郭孟解一点都不在乎,而且毛子死了就会空出一块地盘,正好是顺理成章的接收。但是刘县令不替游侠儿撑腰,这就绝对不行了,这个先例一开,市井的商民百姓谁还会害怕游侠儿?今后想收保护费也难了! 郭孟解立刻召集了游侠儿的头目商议对策,结果自然是把事儿闹大,闹到刘县令无法收场,要么是乖乖的听话,要么是乖乖的滚蛋。 最好是刘县令恼羞成怒,当堂下令用刑,郭孟解绝对会高高兴兴的领二十大板,事后则成为他为游侠儿出头的铁证。 对于一般来人说,二十大板起码是皮开肉绽,而郭孟解在少林寺练了一身横练的皮肉,板子打在屁股上和挠痒痒差不多。 看看太阳已经老高了,游侠儿们有些不耐烦开始鼓噪起来,过了许久县衙的大门打开,一群衙役冲出来看到成百上千赤膊的游侠儿,立刻脸色发白,紧张的呼吸都变得局促起来。 坐在椅子上的郭孟解斜眼看了旁边的堂鼓,然后努了努嘴,一个游侠儿会意的走过去,抓起鼓槌用力的敲击起来。 大堂之上,刘县令早已等候多时,他看看下面脸色苍白的衙役,冷笑一声道:“把击鼓人带上堂来!” 四个壮汉将郭孟解连人带椅子给抬到了大堂之上,刘县令猛拍惊堂木:“好大胆的刁民,见了本官竟敢不跪?” 郭孟解不屑的斜乜了他一眼,冷冷的道:“我的腿受了风寒,现在不会打弯,跪不下去。” 他的这个态度早已在刘县令的算计之中,刘县令也不生气,淡淡的道:“你击鼓所为何事?” “昨日,长安县良民冒子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打死,我等长安百姓人人自危,请大老爷明断!” 刘县令早就知道毛子这个人,今天才知道那个死鬼的真名叫做冒子功。他心里暗暗好笑,如果毛子这种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家伙都算良民,那大唐真没有坏人了。 刘县令不动声色的道:“本县已经审问清楚,杀人的是卖水果的少年冯小宝,他已经逃了,本县已经派人在城门处画影图形悬赏捉拿。” 郭孟解哪里肯善罢甘休,他的目的就是把事儿闹大,如果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回家了,怎么向全长安的游侠儿交代,更别说外面还聚拢了一堆来看热闹的勋贵子弟。这些家伙是看热闹唯恐事儿不大,如果失去他们背后的支持,郭孟解别说在少林寺学了一身横练功夫,就是刀枪不入的罗汉金身,也会被仇家扔进火炉炼成金子。 郭孟解铁了心要来挑事儿,在椅子扶手上猛拍一掌,喀拉一声,坚硬的核桃木硬生生被拍断了。他拍案而起,怒喝道:“狗官,明明是你在袒护凶手,欺压长安良民!你当全长安百姓的眼睛都瞎了吗?” 外面的游侠儿就等着俩人撕破脸的一瞬间,立刻开始大呼小叫的帮腔。 “郭巨侠好样的!” “不愧是大侠中的大侠!” “狗官,有种你就动手用大刑啊,老子陪郭巨侠一起上刑,眉头皱一皱,老子就是小妈养大的!” “快看,快看,狗官憋不住了!等会儿你们就知道郭巨侠的厉害了,他那身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刀枪不入!” 高枫在人群中听的真真切切,深刻的感觉到什么叫做看热闹不怕事儿,真是看杀头不怕溅一身血啊! 刘县令显然是很配合郭孟解,他厉声断喝:“好个刁民,竟敢咆哮公堂诋毁本官!来人,把他给我绑了!” 郭孟解等的就是这个,绑了之后肯定是按倒在大堂上,然后扒了裤子打屁股!他冲着衙役们笑道:“等会儿你们可要用力打,打的轻了爷爷不痛快!” 衙役们将郭孟解的手脚绑上,刘县令冲班头使使眼色,班头会意的取来铁铐和脚镣,将郭孟解的手脚彻底的固定死。 郭孟解站在大堂上,傲然回首冲着堂下观审的众人笑道:“你们说,这玩意能吓住咱不?” 堂下众人哄堂大笑:“刑具对您郭巨侠算个屁啊!” 刘县令淡然一笑:“跪下!” 郭巨侠傲慢的撇了他一眼,傲立不跪。 几个衙役冲上去,死死的将他按倒,这才勉强跪了下去,脖子依然是梗的高高的。 “来吧,有什么大刑都冲着爷爷使出来!”郭孟解扯着脖子大喊大叫。 刘县令狡黠的笑了笑:“本县心善,见不得打的皮开肉绽的场面,不会对你用刑的!” 郭孟解大惑不解,只见刘县令冲着后堂招招手,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妇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老远就传过来一股劣质香粉的呛鼻子味道。 “那不是城南的老破鞋柳春花吗?她怎么来了?” 柳春花走上大堂,冲着刘县令公躬身行礼,刘县令摆摆手示意她站在当中。柳春花站在大堂中央,岔开两腿摆出四平马步,把补丁摞补丁的破裙子撩开。 刘县令淡然一笑:“今天本县不会打你,只要你钻一下她的裤裆!” 郭孟解大叫一声:“你说什么?” 刘县令平静的重复了一遍:“耳朵不好使?本县让你钻妓女的裤裆!” 这下子炸了锅,郭孟解拼命的挣扎,怎奈被捆的像粽子,一身的功夫半点也使不出来,外面的游侠儿也开始鼓噪着往前冲。 来看热闹的百姓和那些纨绔子弟,听说郭孟解要钻妓女裤裆,这种千载难逢的事情怎么会错过,原本是郭孟解请来给他助阵的勋贵子弟集体叛变,反而变得兴致勃勃。 刘县令猛拍惊堂木,大喝一声道:“你们往大堂上挤,莫非也想钻一趟?也罢,本县从善如流,就遂了你们的心愿,来人,把冲在前面的一起锁拿,让他们也过过瘾!” 这个话一出口,那些死命往里面冲的游侠儿吓的面无人色,又用尽全力想冲出去,但是后面看热闹的人哪里肯让,排成人墙把他们困在了前面。 三班衙役见游侠儿的气势弱了,胆量也上来了,直接把七八个闹的最凶的游侠儿抓到大堂绑了个结结实实。 刘县令看着郭孟解,皮笑肉不笑的道:“郭巨侠是吧?不怕朝廷的刑具是吧?不怕打屁股丢人是吧?你这种没脸没皮的家伙,钻一下妓女裤裆,肯定也不在乎?” ------------ 第一百八十五章 胯下之辱 2 “狗官,****你八辈祖宗!”郭孟解目眦欲裂,拼命的咆哮,手脚被捆的死死的,又被一群衙役们按在地上,半点也挣扎不得。满脸的灰尘,那副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刘县令也不生气:“骂,随便骂,骂一句让你钻一圈,骂十句就钻十圈,你要是骂个 …… ------------ 第一百八十六章 大明宫 长安大明宫,大唐帝国的权力中心,也是长安城内三座宫殿群之首,殿堂楼宇数百间,号称“千殿之宫”,比明清时期的紫禁城大了足足五倍。高高的须弥座上坐着一个清瘦的男子,这个看起来不太起眼甚至有些孱弱的男子,却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权力。 李治,唐太宗李世民的第六子。他出生的时候,哥哥李承乾已经做了多年的太子,身边聚拢了一大批攀龙附凤的公卿大臣,四哥李泰文采风流最受父皇李世民的喜爱,李治少年时期的梦想就是做个安闲富贵王爷,他做梦都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大明宫的主人。 偏偏这个天大的馅饼就砸在了他的脑袋上,李承乾和李泰兄弟争的腥风血雨,人脑子都打成了狗脑子,最终结果是双双被废黜,李治糊里糊涂的就成了皇太子。 五年之后,一代英主李世民驾崩,李治在灵前即位,成了大唐的皇帝。这一切都来得太快也太容易,巨大的幸福令他有些头晕目眩,感觉像梦境一般飘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李世民留给他的政治遗产实在是太丰厚了,这个江山动起辽东,西至朔漠,苏武牧羊的北海还是冰天雪地,岭南早已是烈日炎炎的盛夏景象。 李世民不仅仅留给他一个大大的江山,同时也是他头上巨大的阴影,他夜里躺在床上的时候,甚至能听到宫中隐隐回荡着父皇轻轻的咳嗽声。 朝廷上的官员,几乎都是先帝留下的元老重臣,他们口必称先帝,言必提祖训,一个个慷慨激昂弄的李治头大如斗,却又无可奈何,朝堂上烦心也就算了,回到后宫也不得安宁,王皇后和萧淑妃斗的像乌眼鸡,后宫里的明枪暗箭就从未停歇过。 李世民一生百战百胜,几乎是凭一己之力开创了大唐的江山社稷,统一天下之后,他卧薪尝胆数年恢复国力,派遣重兵远征漠北,一举荡平了威胁中原王朝数百年的突厥,将突厥可汗擒到长安。 李世民作为开国之君功业之伟大前所未见,更要命的是,他不但能马上夺天下,还能马下治天下,贞观之治万民称颂……李治真不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才能摆脱父亲那庞大的无以复加的阴影。 如果说李世民也有遗憾的事情,那就是他远征高句丽未果,这让李世民抱憾终生。 但是征伐高句丽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代英杰的隋文帝曾经发水陆大军三十万征讨高句丽,却被疾病和泥泞的道路所困,折损十万之众。隋炀帝登基之后,大隋的国力空前强大,杨广连续三次发兵征讨高句丽,其中第二次更是发倾国之兵,百万大军日发一师,旌旗从辽东排到了东都洛阳,结果三次都没占到便宜,反而把大隋的家底掏空,受不了无穷无尽的徭役兵役的百姓,红布裹身斩木揭竿,唱着《无向辽东浪死歌》,一浪接一浪的发起反叛。隋朝灭亡虽然有很多的客观理由,但是三征高句丽无疑是最致命的原因。 征伐高句丽,如果成功固然能给李治带来巨大的声望,让他彻底摆脱父亲的阴影,同时也能令元老重臣们不再敢轻视他,但是如果失败,恐怕江山社稷都要倾覆……李治,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甚至都不敢拿这个当做议题在朝堂上谈起。 今天是大朝会的日子,文武百官只要是还能走的动的,都到了大明宫觐见皇帝,令李治感到意外的是,许久不见的程咬金居然一身戎装气宇轩昂的上了殿。这老东西一向称病不参与朝政,李治听出宫采买的太监说,这老东西能吃能睡屁的毛病也没有,整天在长安街头晃悠,哪家酒楼有好酒哪家馆子的菜肴做的好,他一准出现。 李治对程咬金这样的做法非常满意,这才是懂事儿的老臣,不给自己添乱,而且父皇驾崩之后,是程咬金亲自从翠微宫拿了李世民的遗诏,统帅飞骑卫迎接李治进宫,为了护卫新皇帝的安全,程咬金不顾年老亲自在宫门外宿卫了整整三个月。 有拥戴之功却不居功,功成身退悠游林泉……哦,这个话不适合他,他是悠游在长安的市井。 “卢国公,你年岁大了又甲胄在身,就不必行大礼了!”李治冲着程咬金笑了笑,这也是帝王心术,告诫众臣自己是爱惜老臣的,同时也是警告那些元老重臣,做臣子的要学习一下程咬金,甭没事找事儿给自己添乱。 程咬金笑嘻嘻的站在玉阶之下,太监给他搬了个乌木圆凳,令一干大臣羡慕的眼睛想滴血,但是也没人敢说一句话。 程咬金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资历之老无人可及,又有拥立新君的功劳,他坐着谁敢说他不应该? “卢国公,听说你病了,朕心实在不安,想去探视又恐劳师动众,反而耽误了爱卿养病,不知现在爱卿的病情如何了?” 程咬金哈哈大笑:“老臣一顿能吃三斤肉,喝一斗酒,那点头疼脑热的小毛病早就好了。臣最近还得了一张宝弓,今天进宫就是给陛下献宝的。” “噢,那就呈上来吧,也让朕开开眼界。” 程咬金冲着身后的殿前侍卫努努嘴,他们会意的走下大殿,不多时一个金甲武士捧着一张怪模怪样的铁胎弓,送到了大殿上。 李治一愣,随即脸色一寒:“卢国公,你这是在点醒朕吗?莫非,你是提醒我,后宫里不肃静,有贼人了?” 说罢,李治猛拍龙案,冲着身边的太监怒喝一声:“是哪个不知死的东西,敢把高祖皇帝留下的镇国之宝弄到宫外的?” 几个太监吓的面无人色,磕头如捣蒜,李治的表情显然出乎了程咬金的意料之外,他原本以为这张弓是李治让人故意带出去,给自己看的,但是看李治大发雷霆的样子,显然他并没有这么刻意安排。 “老奴愿望,老奴冤枉!这镇国之宝老奴等人怎么敢碰呢?今天一早老奴打扫先帝的屋子,那张镇国宝弓还好好的挂着呢,不知道怎么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到了卢国公手中。” 程咬金更是心中一惊,看老太监的神色,他似乎也说的不是假话。 李治冷哼了一声:“你们这些狗奴才,不见棺材不掉泪,卢国公已经把这镇国之宝都拿到了大殿,你们还敢说瞎话!” “老奴冤枉,冤枉啊!” 程咬金见太监们哭的凄惶,也觉得可能另有蹊跷,随即道:“陛下,此弓是我昨日所得。若是他们说的是真,宫中应该还令有一柄同样的,陛下派人看看便知真伪。” 李治点点头:“来人,到翠微宫去看看。” 内侍领命,急急忙忙的冲了出去,不大一会儿的工夫,老太监泪流满面的捧着一张弓过来,噗通一声跪下:“陛下,宝贝还在,这镇国的宝贝还在啊!” 李治和程咬金都傻了眼,两张弓长的一模一样,都是看起来泛着乌光像是铁胎弓,拿起来却轻飘飘的,敲击声也像是钢铁,却不是金银铜铁等任何一种他们熟悉的金属。尤其是那壶箭,不但样子奇怪,而且非金非玉,更是弄不清是什么材质。 李治楞了许久,郑重的道:“卢国公,你今日献此宝,必有缘由,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程咬金是年老成精的家伙,此刻也有些闹不清状况,只得将自己如何在酒楼结识了高枫的事情说了出来,但是他却没提其他的事情,只是含含糊糊的说,自己和高枫相谈甚欢,高枫就将背上的铁胎弓送给了自己。而程咬金觉得这是稀世之宝不敢自己留下,所以一早就上朝打算献给皇帝。 李治听罢,惊出一声冷汗:“那个送弓给爱卿的人,是否衣着古怪?” “不错!” “他是否是东都洛阳口音?而且是光头?” 程咬金吓了一跳:“莫非陛下认识此人?” 李治见自己猜测的特征,一一被程咬金验证,也是吓出一身冷汗,过了许久他郑重的道:“来人,给我开承先殿,众卿随我来!” 承先殿是皇家供奉列祖列宗的地方,唐高祖李渊称帝之后,按照《周礼》上尊七庙,把自己网上的七代祖宗都封了皇帝。 这种地方,向来是不许大臣进来的,偶尔有皇帝极为宠信的大臣,跟着皇帝进来看一眼,都是莫大的恩宠。像李治这样,居然命文武百官一起来承先殿的,还是开天辟地的头一宗。 所有大臣都觉得,这张弓恐怕来历非凡,而那个送弓给程咬金的人,恐怕就更不一般。 太监打开了承先殿,李治带着文武百官三拜九叩,然后按照先后顺序,给李家的祖宗们磕头。 当拜到李渊的祖父,大魏国八大柱国将军之一的李虎和他妻子梁国夫人的时候,程咬金惊呆了,在他们俩图像的上面,还悬挂着一张发黄的图画。 上面画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穿着奇怪的衣服剃着光头,背后还有一张怪模怪样的弓。 “爱卿,你见过的可是此人?”李治沉声问道。 程咬金大惊失色:“这,这不就是那个和我喝酒的年轻人嘛!” ------------ 第一百八十七章 征伐辽东 李治指着画像侃侃而谈:“当年,神人将此弓赠与先祖李虎,先祖凭借此弓东征西杀,被大魏皇帝封为柱国将军……高祖皇帝凭借此宝弓,百步之外射中雀屏的双眼,开创了我大唐的基业……如今神人再次降临凡间,二次赠送神弓,不知是何用意!| 李治讲的故事,一半是听李世民说的,一半是自己瞎编的,总之就是李家受上天庇佑,一直被神灵宠爱。群臣听的目瞪口呆,总觉得有点邪乎,但是又不敢不信。 神仙这种事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李治的问题弄的众臣哑口无言,谁知道神仙在这个时候赠送宝弓到底有什么用意?天意高难测,凡人怎么能弄的清楚? “陛下,臣等愚钝难晓天意,不如请钦天监推演一下,让袁天罡、李淳风等人测算测算?” 众臣都成了闷葫芦,宰相长孙无忌仗着自己资格老,又是皇帝的舅舅,更有拥戴李治登基的大功,出来表了态度。 长孙无忌的话一出口,文武百官纷纷附和。 李治看看程咬金:“卢国公,此宝是你所献,你觉得长孙丞相的话说的可有道理?” 程咬金哈哈大笑:“还用算什么?老程虽然没读过几天书,可也知道这弓是兵器,神人此时将这神兵利器送给咱大唐,那肯定是让咱开疆拓土啊!” 长孙无忌拍手叫好:“还是卢国公说的透彻,弓者,攻也!神人献弓,必然是暗示我大唐尚未报辽东之辱,令先帝蒙羞!” 程咬金、长孙无忌,文臣武将的领袖都表了态,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文武百官自然是连声附和,纷纷要求出兵辽东,一雪唐太宗征伐高句丽损兵折将的耻辱。 李治虽然性格孱弱,但是毕竟年轻气盛,再加上大唐国立蒸蒸日上,现在如果打个大胜仗,对于竖立自己的权威有很大的帮助,自然是没有异议。 征伐辽东,曾经是大唐朝廷上的忌讳,大臣不愿意提,皇帝也不敢说,现在就这么凭着一张长的怪模怪样的铁胎弓,就稀里糊涂的达成了共识。 承先殿中,程咬金和长孙无忌相视而笑,两个老狐狸都以为对方和皇帝早就串通好了,既然是演戏,自己肯定要全力配合……什么神人当年给李虎送宝弓,分明就是皇帝为了树立权威,把祖宗都搬出来演的一场戏罢了,说起来皇帝也是够拼的! 作为武将的领袖人物,程咬金当然希望打一仗,这样对武将体系的好处是极为明显的。作为皇帝的舅舅和当朝宰相,长孙无忌也想打一仗,如果平灭了高句丽,皇权肯定是得到了加强,而战争期间军饷、粮秣都需要自己这个宰相筹集,相权也会大大加强。 千古一帝的唐太宗李世民,那可是从隋末战争的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马上皇帝,虽然他征讨高句丽的时候也受挫,但是他既没有像隋文帝那样就此罢手,也没有像隋炀帝那样赌博式的发动倾国之战,而是极为理智的收兵回国,同时不停的派遣数量不大的军队,对高句丽进行袭扰,令高句丽的农民无法正常生产,根本就不给它休养生息的时间。 程咬金是宿将,心中非常清楚,此时的高句丽,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能和隋文帝、隋炀帝、唐太宗叫板的强大政权。常年的战争对这个小国的伤害是巨大的,辽东早已是饿殍遍野,中原王朝凭借辽阔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可以在战败之后用几十年内的时间迅速恢复国力,而高句丽则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高句丽,这个曾经的铜墙铁壁经过中原王朝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击,早已成了摇摇欲坠的破房子,只要对着大门踹一脚,房子就会轰然倒塌。 “臣愿率兵征伐辽东!”程咬金傲然请命。 “臣等愿追随卢国公,一举荡平辽东!” 众将纷纷请命,承先殿的门口呼呼啦啦的跪倒了一大群。 李治被激荡的热血沸腾,高呼道:“好,都是我大唐的忠臣!”说罢,他亲手扶起程咬金:“朕对军伍之事不甚了了,爱卿不如留在长安运筹帷幄,辅佐朕统领全局!” 程咬金虽然心里有些遗憾,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皇帝留自己在身边,那是对老臣的关怀,自己要是再勉强就显得不识抬举了。 “臣遵旨!” 文臣武将摩拳擦掌,正在筹划如何平灭辽东的一场大战,殿前武士过来,交给太监一个插着红色鸡毛的竹筒。 李治打开一看,惊喜道:“高句丽的渊盖苏文死了,二子争立,渊盖苏文遗命让其子男生执掌国政,却被另外一子男建所逐,现在男生逃到大唐边境,求大唐发兵为他主持公道!” 众臣都是免露喜色,敌国内乱正是大唐趁机出兵的天赐良机,同时也为渊盖苏文感到不值。渊盖苏文也是一代枭雄,以区区弱国对抗中原王朝数十载,居然生了这么个猪一样的儿子……求大唐发兵帮他夺回复位,亏他想的出来! 长孙无忌含泪道:“这是上天要把高句丽赐给我大唐,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众臣自然是一起下跪,称颂上天的恩赐,同时恭祝皇帝洪福齐天。 李治乐的嘴都合不上了,当场拍板,程咬金、长孙无忌留在长安筹划粮秣、军饷等一切后勤事务,以英国公李绩挂帅,打着吊民伐罪讨伐篡位的逆贼男建的旗号出兵高句丽。 李绩是曾经远征朔漠扫平过突厥的名将,很快就制定了从北方主攻,南方策应,同时联合盟友新罗,一起夹击高句丽。李治凭借着老爹李世民留下的丰厚家底,拿出狮子搏兔用全力的尽头,出动水陆大军五十万,其中的主力是刚刚从漠北扫平了西突厥的大唐百战精锐。大军南北并进水路并举,誓要一举荡平高句丽。陆军从北部的辽东进攻,十三万水军则从南方进攻。 契苾何力、苏定方这些名将云集在李绩手下,现在的大唐可以说是兵多将广粮草充足,一举消灭高句丽已经是势在必得。 散朝之后,李治心潮滂湃,他憧憬着大唐虎贲平灭辽东,大唐的版图在自己手中达到极限,自己也将和父亲李世民一样,成为被后世敬仰一代圣主。 回到后宫,李治还没来得及喝杯茶平复一下心情,就听说王皇后和袁天罡已经等候自己多时了。 李治今天的心情好,下旨立刻召见。王皇后在前笑着走进来,袁天罡迈着四方步亦步亦趋。 “袁天罡,你帮朕算一下,此事出征辽东的胜败如何。” 听到这个话,袁天罡淡淡一笑:“陛下心中早有成算,何须问贫道?天心自民听,天视自民视,陛下是天子,自然比贫道更能体会天意!” 李治信心满满的道:“说的好,如今君臣一心,文武用命,此次必能犁庭扫穴灭此朝食!我就不信,大唐虎贲百万,突厥、吐蕃、吐谷浑哪个不是望风而降,会打不赢一个小小的高句丽?” 袁天罡打了个稽首:“贫道就预祝陛下马到功成!” 王皇后也躬身行礼:“臣妾恭祝陛下一举荡平辽东,功超先帝,德沛汤武!” 李治心里像喝了蜜糖,感觉全身三百六十个毛孔都开了,从里到外的透着那么舒坦。老爹李世民英明神武了一辈子,最后还是在辽东碰了一鼻子的灰,只要这场仗打赢了,一直压在自己头上的阴影就彻底消失了! 三人寒暄了几句废话,袁天罡笑着道:“贫道告辞!” 李治有些奇怪,袁天罡跑到宫里来等着求见自己,却什么都没说都走了,王皇后笑着掏出一个盒子:“陛下,袁天罡让臣妾把这个交给你。” 李治看看那个掐金牡丹螺钿小盒,有些不解,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块佩玉和一缕青丝,他的心立刻揪了起来。 当初自己听了舅舅长孙无忌的建议,在李世民重病的时候衣不解带的伺候,什么话也不说就是默默垂泪……这一招也不新鲜,当初曹操出征的时候,曹植做了一大堆辞藻华丽的诗赋令曹操眉开眼笑,曹丕只是跪地痛哭,却令曹操真正的心动。 不料想,病榻前那个丰腴的武媚娘却令李治情难自已,俩人就趁着李世民昏睡的时候滚到了一起,李治把随身的佩玉送给了武媚娘作为定情信物,发誓今后永不相负。 李治眼光一寒,袁天罡和王皇后拿这个东西给自己,到底是什么用意? 王皇后微笑道:“陛下日理万机,身边却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臣妾统领六宫,却不能为陛下分忧,臣妾万分惭愧……陛下身为天子,为皇家开枝散叶巩固国本也是天子本份!” 李治听得心中暖洋洋的,从来没觉得王皇后这么贴心懂事儿! “陛下,臣妾听说感业寺特别的灵验,陛下若是有闲暇,不如去那里敬香礼佛。” 李治频频点头:“皇后所言极是,朕明日就去!” ------------ 第一百八十八章 武则天的藏宝 洛阳城万人空巷,争相目睹刚刚落成的明堂。因为底层象征四季,故此又称为万象神宫。明堂高二百九十四尺,方圆三百多尺,上下三层,超过了长安、洛阳所有宫殿的规模。武则天特许百姓可以入内观看。 武则天在垂拱元年在洛阳乾元殿的旧址上建造了这座美轮美奂的万象神宫,这么宏大的一座建筑,居然在一年之内就修建完成。武则天称帝的当年,她又下旨在旁边修建了一座五层高的“天堂”,里面供奉着一尊身高三百尺的巨大佛像,这座佛像之宏伟空前绝后,仅仅一个小指头的位置就能容纳几十个成年男子。 洛阳作为都城,自然是各种小道消息传播的中心,各种新鲜事儿不断。大家纷纷传言,监督建造明堂的白马寺主持薛怀义,就是原来在洛阳街头卖假药的小和尚冯小宝。而这个冯小宝少年时代在长安街头打死了一个游侠儿毛子,逃到了东都洛阳当了小和尚,受不了清规戒律的约束,他就开始云游天下,据说他曾经在少林寺挂单学了一身的武艺。他干的时间最长的事情,就是在洛阳平康里的市井中打把势卖假药。 传说中最离奇的是听说冯小宝天赋异禀,小丁丁尺寸超长不说,而且硬度和持久力都远超常人,听说他能用小丁丁插在轮辐里,把车轮推的转动。后来被太平公主看中,然后就被送到宫中成了太后武则天的面首。因为冯小宝的出身实在是过于低贱,武则天就让他改名薛怀义,冒充驸马薛绍的堂叔,担任白马寺的主持。凭借这个身份,他可以随时进出武则天的寝宫,对外号称是谈经礼佛。 武则天登基之前,一直缺乏理论依据,冯小宝就找了一大群的和尚寻章摘句,居然在《大云经》中找到了一段话,说是弥勒佛将转世东方,成为东方某大国的君主。武则天看到之后如获至宝,顺理成章的废黜了亲生儿子,自己堂而皇之的做了女皇帝,同时加封和尚冯小宝为左武卫大将军。 冯小宝的运气真是不错,就在前一年,突厥残部犯边,武则天派冯小宝带兵征讨突厥。结果出塞之后,逐水草而居的突厥人已经向西迁徙走了。冯小宝吹嘘说是突厥听到他的威名望风而逃,武则天大喜,加封冯小宝为二品辅国将军。 老百姓就是这样,越是荒诞不经的事情,就流传的越广,大家也更喜闻乐见。 突然,只见“天堂”中燃起火光,巨大的木雕佛像被滚滚黑烟和熊熊烈焰包裹,天堂的大火引燃了比邻的万象神宫。天堂是祭祀上苍的地方,而明堂则是天子布政的所在,是皇权和儒家道统的象征,极为神圣。 老百姓惊的目瞪口呆,眼睁睁的看着那尊三百尺高的佛像轰然倒塌。 火光中,冲出一个面目阴冷的和尚,他四方国字脸相貌堂堂,身披华丽的锦襕袈裟,看起来英武不凡。他手举松油火把,看着燃烧的天堂放声狂笑。有人借着火光认出他正是白马寺主持薛怀义,也就是当年在平康里卖假药的冯小宝。 这样的大事儿惊动了整个东都,文武百官战战兢兢不知道该怎么向武则天汇报,只得壮着胆子敲开了太平公主和武三思的府邸,请他们两位进宫向武则天禀报。 太平公主和武三思听到这样的消息,也是感觉如同五雷轰顶,第一感觉就是冯小宝彻底疯了,而且已经疯了很久了! 在冯小宝出征突厥的时候,武则天命令宰相李昭德作为他的幕僚,冯小宝居然因为一言不合,挥拳就暴打了李昭德一顿。这事儿被武则天给压下来了,现在他居然烧了明堂……这可是武周皇朝的象征啊! 冯小宝是太平公主送进宫的,武三思也一直巴结冯小宝,他甚至不惜以梁王的身份,为冯小宝牵马缀镫。如果冯小宝完蛋了,他们俩也不会有好果子吃。武则天一旦动怒,可不会在乎什么亲生女儿和亲侄子,她杀人的时候从来只看罪责和心情,而不会看关系的亲疏远近。 太平公主和武三思商议了一下,与其将来和冯小宝一起完蛋,还不如趁早和他撇清。其实,他们俩早在冯小宝暴打宰相李昭德之后就开始在筹划冯小宝倒台之后的善后事宜,为此他们俩不约而同的私下调查了冯小宝的出身来历,掌握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武则天一向喜欢呆在东都洛阳,她对长安的大明宫厌恶到了极点,尤其是她当了太后之后,就更讨厌长安。唐高宗李治曾经对她说过,他总是在宫中听到李世民的咳嗽声,当时的武则天对此不屑一顾,等到李治死了之后,她也开始听到那隐隐约约的咳嗽声。 李世民,既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她无法摆脱的梦魇,在她的少女时代,李世民曾经是她的偶像,但是真正接触到这个千古一帝的时候,她就感到浑身难受,那种大山一般的压力令她呼吸窒息。李世民实在的太过于强大,少女时代的武则天就像是他的宠物,生死只在李世民的一念之间。、 武则天非常讨厌这种命运被人摆布的感觉,但是她却很享受摆布其他人的命运。她甚至隐隐感觉到,自己和李世民才是同类人。 随着权力的巩固,武周朝廷的国力蒸蒸日上,曾经威胁过大唐的东西突厥,已经被打成了丧家之犬,彪悍的突厥武士含泪离别阴山故土,迈着曾经被他们消灭的柔然人的道路,向遥远的西方进发。雪山之巅的雄鹰吐蕃,现在只能在人烟稀少的不毛之地苟延残喘,而那个令隋文帝、隋炀帝、唐太宗都碰了一鼻子灰的高句丽,则在唐高宗时代被杀的血流成河,彻底成了历史名词。 外患彻底消除,李唐皇室和勋贵旧臣,现在要么是被杀要么是战战兢兢不敢说一句话。李世民当年曾经对武则天说过一句很俗的话,说是皇帝治理天下,只要管好两个头就足够了。上面的大头和下面的小头都喂饱,自然就天下太平。 武则天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现在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老百姓安居乐业,白天能吃饱晚上能搂着媳妇睡觉,谁会吃饱了没事儿去造反?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夫妻俩造小人玩儿。 躺在软软的床榻上,看着御花园中盛开的红莲,武则天有些志得意满,同时又感到莫名的空虚。 自己走的太快,身边人都无法理解自己的做法,跟不上自己的步伐……武则天开始理解李世民晚年的空虚和寂寞。 这种寂寞是身边簇拥了再多的人也无法排解的! 武则天不由得想起当年自己在感业寺的时候,也只有“华神医”能把自己当做一个真正的女人,他也是武则天一生之中,唯一无法看懂的人。 当然,他也不是人,而是神……一个护佑了武家数代人的真正的神灵! “陛下,太平公主和梁王求见!” 一个太监的声音,打断了武则天的沉思。 “哦,这么晚了他们俩怎么来了?让他们进来吧!” 太平公主和武三思联袂进了大殿,俩人对着看了半天,太平公主战战兢兢的禀奏:“母皇,薛怀义把明堂给烧了!” 武则天淡淡一笑:“这混球又惹祸了?烧了就烧了吧,让他再督建一座也就罢了。” 天大的事儿,到了武则天的口中,不过是小孩子胡闹罢了! 武三思壮着胆子道:“陛下,臣听闻一件往事,曾经有神灵庇佑武家,陛下修建天堂,此佛像用的是那位神灵的尊荣……” 武则天点点头:“不错,你是武家人,应该知道我武家四代人为‘华神医’守灵的事情……说起来,朕能有今天,华神医居功至伟!” 武三思得了首肯,这才慢悠悠的道:“臣打听到一件事儿,当年薛怀义年幼的时候打死了一个游侠儿,是华神医救了他。” 武则天一愣:“还有此事?” 武三思继续道:“此事,驸马都尉程处亮,金紫光禄大夫袁天罡都知晓此事!现在的大理寺少卿就是当年的长安县令,他是亲手办的此案!” 武则天的脸色一沉:“这么说,冯小宝是见过华神医的?” “正是如此!” 武则天的眼中闪过寒光:“恩将仇报?好一条没良心的恶狗!” 武则天想起自己曾经和冯小宝在卧榻上讲过,当年和“华神医”相遇后的一幕。在武则天看来,冯小宝不过是条供自己取乐的宠物犬,自己和他念叨念叨,就好比是主人和宠物闲聊而已。 看来,冯小宝是嫉妒“华神医”,所以才举火烧了明堂……嫉妒?你也配! 武则天刚想下令宰了冯小宝,又想起他在帷幄中卖力场景,心中有些不舍。 太平公主笑着道:“母皇,这院中的荷花开的可好?” 武则天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随便的点点头:“还好。” 太平公主笑道:“女儿给母皇送一朵并蒂莲如何?” 武则天更是不解:“这宫中并蒂莲多的是,你送的有什么好处?” 太平公主笑着对一旁的太监道:“把我带来的礼物抬进来。” 武则天哈哈大笑:“你这丫头,总是喜欢装神弄鬼的!” 片刻之后,外面传来一阵悠扬的笛箫声,武则天的眼睛亮了。 十多个太监抬着两只栩栩如生的木质仙鹤走了过来,上面坐着两个少年人,一个吹笛一个吹箫。吹笛的少年面如傅粉,好像是瓷娃娃,而吹箫的少年则猿臂蜂腰极为矫健。 武则天心中一惊,那个吹箫的少年长的太像当年的“华神医”了! “吹笛子的叫做张易之,吹箫的叫做张昌宗,这是兄弟俩……母皇,女儿送的并蒂莲可好啊?” 武则天大喜:“好,好得很!” “母皇,那个冯小宝怎么办?” 武则天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两个少年,不耐烦的道:“你看着办吧!” “母皇,修明堂的事情怎么办?” 武则天想了想:“木头的佛像终不能久远,朕发脂粉前二十万贯,在龙门山开凿奉先寺!” 武则天的脸上浮现出少女般狡黠的笑容,自言自语道:“当年我曾经说过,等我做了皇帝,要用至高无上的佛顶骨舍利和鹡鸰香念珠供奉你……你既然是神仙,自然应该知道到哪里去取!” ------------ 第一百八十九章 龙门藏宝 “滴答、滴答” 熟悉的表针行走声音越来越响,眼前一黑之后再次醒来已经是在宾馆的床上。 高枫醒来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梦境中的情景历历在目,尤其是自己和武媚娘在温泉边鸳鸯戏水的滋味简直是回味无穷。 不知不觉天已经亮了,高枫洗了个澡准备回家,镜子中看到自己的脸明显被高原炽烈的阳光给晒黑了,自己和段刚去西藏跑了一圈,已经半个月都没见到父母了。 在酒店餐厅里吃了自助早餐,看看心爱的福特猛禽那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实在是可怜,就找了一家汽车美容店给它从里到外彻底的清洗了一遍。 高枫上车打着了火,正准备向家里走,手机就响了,一看号码是死党水善打来的。 “四眼狗,有事儿吗?” “高老大,出事儿了,出大事儿了!” 听到电话里,水善的声音都带着哭腔,高枫心里一紧:“什么事儿?你慢慢说!” “有根护栏倒了,把佛像砸坏了!” “什么?” 高枫惊的险些从车里蹦起来。 在自己和段刚去西藏的这段日子,水善和杨毅一直负责给龙门大佛更换仿古木围栏的事情。 砸坏了佛像?龙门大佛,那可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文化遗产啊,损坏了大佛,这个罪过谁能担当的起? “高老大,你快拿个主意,怎么办啊?” 电话的另外一端,又传来杨毅的声音,他急的喉咙红肿,声音变得嘶哑起来。 高枫深深的呼吸里两口早晨清凉的空气,理了一下思路,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对着电话道:“你刚才说,是护栏倒了砸坏了佛像?” “是啊,就是那种新装的防腐木护栏!” “你放屁,用你的猪脑子想想,十厘米粗的木头护栏倒下来能砸坏石头佛像?” 龙门石窟是坚硬的花岗岩,尤其是主窟的奉先寺,历经一千多年佛像的面容依然和刚开凿时候没什么两样。别说是一根木头栏杆倾倒砸在上面,就是壮汉拿大木头棒子敲上去,断的肯定是木头,而不是坚硬的岩石。 电话里,水善和杨毅同时兴奋起来:“对啊,高老大你说的好像有道理啊!” “你们等着我,我马上到!” 高枫调转车头,向城南的龙门石窟方向疾驰,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猛禽已经开到了龙门山的脚下。 将车子停好,高枫推开门就看见杨毅已经在停车场等候多时了,他看见高枫,原原本本的将事情的经过讲诉了一遍。 龙门石窟将铁护栏改为防腐木护栏的工作已经到了尾声,一个小工扛着一节防腐木上台阶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木头砸在了金刚脚下的夜叉,栏杆摔了两断,小工突然发现,小鬼的肚子上出现了一道宽两厘米长二十厘米的裂缝。 国宝受损,小工当时就吓傻了,当年古董贩子将龙门的《帝后礼佛图》卖给了外国人被枪毙了。这次伤了主窟的佛像,绝对属于是重大事故了,责任人弄不好就得进监狱。 水善和杨毅来到现场之后也吓的目瞪口呆,俩人商量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赶紧给高枫打了电话。 高枫三步并作两步沿着青石台阶飞快的跑到奉先寺,几个小工围绕在那个脚踩夜叉的金刚雕像前面,七嘴八舌的议论,一个十岁的小工坐在一旁,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 高枫像撵鸭子一样把他们轰到一边,仔细的观察着那个裂缝,他猛然发现裂缝的边缘似乎有砂土状的东西,用手摸了摸又捻了一下,结块的砂土立刻就粉碎。 水善和杨毅在一旁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看着高枫,过了片刻高枫长舒了一口气:“你们俩去把管理处的人叫来,这个裂缝是旧的,不是刚才砸的。” 杨毅和水寒还是一脸苦涩,异口同声道:“就算是古代修补过的,现在弄坏了也算是损伤文物啊!” 高枫笑着摊开手:“你们看这是什么?” 俩人把高枫手上尚未捻碎的颗粒拿了一块,摸了摸又用力捻了一下,惊呼一声:“水泥砂浆?” 高枫笑着道:“古代怎么可能有这玩意儿?而且这砂浆的质量也太差了,只有沙子几乎就没水泥,时间长了自然风化的,跟那个小工没半毛钱的关系!” 俩人如释重负,飞也似的跑向龙门管理处。 斜射的阳光刚好照到了裂缝处,一道反光晃了高枫的眼睛。周围的民工已经散开忙碌的工作,高枫猛然想起前一阵子自己曾经来这里抱金刚大腿,当时手表发生了剧烈的反应……莫非这里有什么宝贝? 不到两厘米宽的裂缝,手是肯定伸不进去的,高枫装作抱金刚大腿,带着手表的右手不经意的放在了缝隙处。 表冠弹出飞快的给手表上弦,高枫借着阳光趴到裂缝处,当时就惊呆了。 里面是一个螺钿小盒,掐金丝的缠枝牡丹图案……这不就是武媚娘让自己送给袁天罡的那个装玉佩和头发的盒子嘛! 夜叉的肚子是空心的,小盒放在最里面的位置非常的隐蔽,如果不是这道斜射的日光令小盒的金丝反射阳光的话,高枫根本就不可能发现里面有东西。当然,如果不是上次抱佛脚的时候手表有异状,及时是这道反光,高枫也不会在意的。 高枫用两只手指捏着手表的表带,像钓鱼般将表盘放进裂缝中,只见手表的表面泛起一阵氤氲的金光,转瞬即逝。 高枫将手表拿出了,只见三点的位置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七彩圆球,再揉揉眼睛,圆球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头一次是一点的位置出现了一个矛头状的红色宝石,第二次则是两点的位置出现了绿翡翠扳指,而这次则是这个七彩的小圆球。 这是什么东西? 高枫猛然想起,武媚娘曾经笑着对自己说过,如果她将来能当皇帝,就用释迦摩尼的佛顶骨舍利来供奉“华神医”。 莫非,这个圆球就是唐三藏从天竺国带回来的佛顶骨舍利? 高枫是洛水土著,非常清楚龙门石窟奉先寺的大佛是武则天用二十万贯的脂粉钱修的,既然是她下令修建的,那么这个七彩圆球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佛顶骨舍利。 如果真是这样,那绝对是不亚于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和努尔哈赤的绿翡翠扳指的宝物啊! 高枫仔细的体会了一下,感觉身体没什么异样。而前两次是有明显的不同,得到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之后,高枫的眼力变得极好,同时获得了惊人的骑射功夫。努尔哈赤的绿翡翠扳指,则让他力量大增,徒手对付两三个壮汉没有丝毫问题。而这次,感官和身体都没什么变化。 过不多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来的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者。 “刘处长,您过来看看!”高枫看到老者,急忙打了招呼。 刘处长看到夜叉肚子上那道丑陋的裂痕,苦笑道:“小伙子,被吓坏了吧?” 高枫苦笑:“可不是嘛!” 刘处长无奈的摇头:“这事儿和你们没关系,这个裂缝是四十多年前被人砸的!当时如果不是咱们洛水市的主管领导拼了命的保护,这龙门石窟早就没了!” 从刘处长的口中,高枫听到了一段耸人听闻的秘辛。在半个世纪之前的某个混乱的时代,洛水的白马寺和龙门石窟被当做了封建迷信的代表,一群老农民和中学生,扛着铁锤先是冲进了白马寺,火烧了释摩腾、竺法兰两位高僧从天竺国带来的贝叶经、砸了白玉马,更令人痛心的是白马寺珍藏的元代十八罗汉像也被捣毁,就连寺庙都差点被一把大火给烧了。 这十八尊佛像造型完美栩栩如生,工艺更是巧夺天工。它们是用夹丝苎麻工艺制造的,里面是空心,看起来很大的一尊佛像世界上一个人就能搬走。 “后来柬埔寨的西哈努克亲王想要参观白马寺,中央领导只得命令将白马寺重修……现在白马寺的佛像,都是后来从燕京的潭柘寺运来的……这些败家子!”刘处长说起这段往事,依然是愤愤不平。 “那这和龙门石窟有什么关系?”高枫也是觉得心痛不已。 刘处长叹了口气道:“这些人毁了白马寺之后,又冲着龙门石窟过来了……这道裂缝,就是当时给砸的!当时的洛水市领导,拼了命才护住了龙门石窟……说起来真是可笑,龙门石窟这样的国宝,命运居然系在洛水八中和十四中的那群初中小屁孩的一念之间!” 高枫等人听了之后也唏嘘不已,一群十四五的小屁孩,就敢要捣毁龙门石窟这样的国宝!放在今天,这种事情简直是匪夷所思了! 高枫同时也对当时龙门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和当时处在风雨飘摇中的洛水市领导肃然起敬,如果不是他们冒死拦住了那些发疯的小屁孩,美轮美奂的龙门石窟,恐怕就会和阿富汗的巴米扬大佛一样,成为历史名词了! 刘处长的老爸当年就是龙门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他看见那群小毛孩一本正经的在龙门宾阳洞的库房门上被涂上了“烧”字,那里是龙门藏经的地方,保存着从北魏到唐朝的许多珍贵经卷。整个龙门山上的很多佛像也被涂上了“砸”字,已经开有人开始动手要砸毁佛像,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边借口说库房的钥匙找不到了来拖延时间,一边通知所有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尽量做说服工作,同时给市领导打电话请求保护龙门石窟! 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龙门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不分白天黑夜的值守,才保住了龙门石窟! “刘处长,我刚才看见夜叉的肚子里,好像有东西!” 高枫对这些老一辈的文物管理者平添了几分敬意,同时心里也清楚,夜叉肚子的那道裂缝实在是太窄了,自己肯定拿不出来,不如索性做个顺水人情。 “哦,我看看?”刘处长顿时精神一振。 他从腰间取下一柄小小的强光手电,艰难的趴下去顺着裂缝往里面看,他惊呼一声:“真的有东西啊!” ------------ 第一百九十章 法眼 刘处长看到夜叉肚子里藏着的缠枝牡丹螺钿漆器小盒激动万分,他非常清楚的知道,按照佛家的规矩,寺庙和佛像往往都有用来存放法器和经卷的地宫,而龙门石窟奉先寺的地宫一直没有找到。 奉先寺是武则天捐献的二十万贯脂粉钱修建的,那个时代是中国古代最强盛和繁华的时代之一,可以想象这个地宫中的宝物一定是不同凡响。 刘处长不敢怠慢立刻给文物局的领导打了电话,半个小时之后市领导、局领导和新闻媒体蜂拥来到龙门石窟。那个一开始被吓的哭哭啼啼的小民工,被记者们众星捧月般围在当中,七嘴八舌的询问发现龙门藏宝的详细过程。 随着来的人越来越多,一个问题摆在了眼前。 螺钿漆器小盒是在夜叉肚子里藏着的,上面的裂缝只有两厘米多,根本不可能将它取出来,如果硬要拿出来,只能是敲开将金刚脚下的夜叉砸碎! 这话谁敢说?龙门石窟可是世界文化遗产,毁伤这样的国宝,绝对够枪毙的罪过! 一群人看着裂缝里历久弥新的漆器小盒,急的抓耳挠腮却毫无办法。 刘处长灵机一动,给自己父亲打了个电话,然后派车过去将他和几个退休的管理处老职工给请了过来。 这些人在龙门石窟工作了一辈子,对这里的情况比任何人都清楚。 刘老爷子八十多岁,须发皆白却精神矍铄,几个老头看着夜叉背上那道丑陋的裂缝都唏嘘不已。 突然,一个秃顶的退休老人猛然想起了什么,他用手在夜叉一侧的石头上敲了敲,石头发出“咚咚”的声响,片刻之后,一声“吞”的闷声令所有人精神为之一振。 空心花岗岩敲击的声音应该是类似石磬的那种悠扬的“咚咚”声,而这种“吞吞”的沉闷声音,显然不是应该有的声音。 “就是这儿啦!” 秃顶老人苦涩的道:“当年,这个佛像被敲烂了两处,我就随手找了点水泥砂浆给补了补,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水泥只有一小把,我就多掺了点沙子!” 刘处长找了个瘦小的职工将身子探进去,沿着石壁和夜叉雕像之间的那点空隙,艰难的找到了当年修补过的痕迹。 砂浆补过的地方大约是个直径二十厘米的洞,因为水泥含量太低,已经开始风化裂解。这个地方很隐蔽,夜叉身体的一侧十厘米左右就是山体岩壁,如果不是老职工的指点,一般人根本就无法发现。一旦这块破洞风化裂解,风雨就会进入夜叉中空的体内,里面的藏宝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 这次民工的一次偶然发现,刚好拯救了夜叉腹内的藏宝。 问题解决了,只要敲开这块砂浆,就能将里面的文物取出来,管理处和文物局考古队的职工,假设好了强光碘钨灯,拉开帷幔将无关人员隔绝在外,新闻媒体架设好了摄像机,就等着宝物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一刻。 高枫和水善、杨毅等人则被冷落,几个人站在台阶上闲聊,奉先寺已经被封闭,他们也作为闲杂人等被撵了出去,三个人索性从龙门石窟走了出去,到景区外面抽烟。 两根烟之后,段刚开着那辆二手的高尔夫赶了过来,他停好车兴冲冲的跑过来,却看见高枫等人正在没精打采的抽烟闲聊。 “高老大,挖宝这么热闹的场面,你们都不去看?”段刚有些不解。 杨毅把脑袋习惯性的偏转四十五度,斜乜他一眼:“你有本事就凑进去看,我们都被撵出来了。” 段刚怒道:“咱们哥们发现的宝贝,连看都不让看一眼啊?” 高枫突然感觉段刚有些不对头,他的面相从正面和每个侧面都不尽相同,有种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感觉。高枫心里一惊,莫非这就是所谓的二十四面罗汉法相?再仔细看看,觉得他身上隐隐有一团和煦的光芒。 高枫再看杨毅和水善,就没有这种感觉,更没有那团光芒,难道段刚身上真的有佛光? 高枫深深的吸了口气,感觉一道热流涌上双眼,眼前的这三个人的形象在不停的闪动,从他们小时候的音容笑貌到他们白发苍苍。 高枫可以断定,不论是孩童时期还是鬓发如雪,那些形象还是水善、杨毅,高枫竟然能透过皮相看到他们的骨相,又从骨相看到他们一生中的形象变化。 这肯定是那个释迦摩尼佛顶骨舍利带给自己的能力! 自己竟然有了异能了,这种超能力应该算是佛家所说的法眼? 但是高枫却只看到段刚小时候拖着鼻涕的样子,却看不到段刚的未来,他的时间仿佛就定格在了当前,高枫想到当年达摩院的高僧断定段刚有二十四面的罗汉法相,自己又用法眼看到他身上的佛光,觉得他应该不会出事儿。 令高枫有些欣慰的是,自己透过骨相看到水善和杨毅白发苍苍的样子,看起来都是七老八十,说明他们这辈子应该不会遭遇到生命危险。从藏地回来的时候,被那群不明身份的家伙用冲锋枪扫射的那一幕,给高枫的刺激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他一直提心吊胆,总担心被人追杀,现在算是松了一口气。 至于段刚,就不必替他操心了,这货命中注定是罗汉,肯定和凡人不同! 段刚转过头,对高枫道:“高老大,你能不能不这么看人,看的我毛骨悚然的!” 杨毅一脸坏笑:“贼秃,你后脑勺长眼了?你咋知道高老大在看你?” 水善耸着肩膀鸬鹚般坏笑:“贼秃肯定是感觉菊花一紧,高老大看上你的菊花很久了,你就从了他吧!” 高枫心里却另有一番感悟,段刚居然能感觉到自己在用法眼看他,说明这家伙真的是骨子有佛缘,没准将来有一天这小子就可能出家成了一代高僧。 不过如果段刚真的出家了,那他爹妈非哭死不可,别说修成罗汉,他就是成了佛祖都不行! 段刚和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年轻人一样,是家里的独苗,他爹妈还指望他早点结婚,给段家继承香火呢! 虽然看到段刚身上的佛光,但是高枫依然不相信这个家伙会舍得出家当和尚,别的不说,这家伙整天泡在梅姐的土菜馆,潜心钻研菜谱,一门心思要和梅姐开夫妻店,想给妞妞当后爹。 这样的一个熟女控,如果要是真当了罗汉,西天大雷音寺恐怕就不得清净了。 高枫从释迦摩尼的佛顶骨舍利中获得了法眼,不停的试验法眼的效果,不多时就感觉眼窝的那股热流在渐渐的消失,而且从身体到精神都非常的疲惫,看东西都有些雾蒙蒙的感觉。 看来法眼不能随便用的,没准过度消耗之后自己变成瞎子,那可就真不值当了。 四个人站在景区门口抽烟,有一搭无一搭的闲聊,四眼狗水善瞪着散光严重的眼睛仰望远方,幽幽的道:“宝爷来了。” 高枫和杨毅、水善顺着他视线的方向看去,却没任何发现,突然高枫恍然大悟,差点忘了这家伙是高度散光,他看事物的角度和常人不同。 从水善的目光倾斜了四十五度之后,高枫看到一辆白色的路虎揽胜,果然是白宝的车。 路虎揽胜刚巧停在高枫的猛禽旁边,从车窗里探出一个眉间长了痦子的年轻人,正是集古斋的少东家白涛,他按了两声喇叭,朝着高枫挥了挥手。 片刻之后,白涛和白宝,一左一右搀扶着白君山老爷子下了车,高枫前几天看到白君山的时候,老爷子还精神矍铄,这才半个月的功夫,他却已经连走路都需要搀扶了。 白君山老爷子对高枫有提携之恩,白宝更是恨不得把一身的本事都传给高枫,看到白君山老爷子病病歪歪的样子,高枫赶紧走上前几步,段刚给白宝叫师叔,自然也亦步亦趋迎了上去。 “老爷子这是怎么了?”高枫问道。 白君山苦笑:“人老了不中用了,贪凉多吃了几口冰西瓜,差点连老命都丢了!” 高枫关切的道:“您怎么不在家好好的养着,大热天跑到龙门石窟干什么?这里到处光秃秃的,连棵树都没有,别再中暑了!” 白涛苦笑:“我家这个金池长老,听说龙门石窟奉先寺找到了宝贝,说啥也要过来看看,中暑好治,这心病就没治了!” 白君山瞪了他一眼,却病体沉重没力气骂人,只是不停的催促白涛快点送他到景区。 段刚换过白宝,和白涛扶着白君山老爷子进了景区,白宝和高枫等人在后面慢慢的跟着。 “刚才景区管理处的刘处长给我堂哥打了电话,说景区发现了宝贝,想让老爷子给掌掌眼,你想啊,老爷子的脾气听说有宝贝,在家还能呆的住啊?他生怕自己生病之后影响了眼力,把我也给拽了过来!” 说起堂兄白君山,白宝也不是不住的摇头苦笑。 高枫也笑,这些古玩界前辈的风格,高枫也非常清楚,都是见了宝贝眼睛放光的老家伙。 突然,高枫感觉热流涌入眼窝,眼前浮现出一幅幻象。 白宝的面容迅速的变得年轻,从三十出头不停的变小,少年时代的白宝在边疆和柯尔克孜老人学习训鹰的情景出现在高枫眼前,片刻之后,白宝继续变小。 最后的一幕令高枫猛然打了个寒颤,一个年轻女子将一个两三岁的孩子丢在了路边,飞快的走开了。 小孩找不到妈妈,在路边哇哇大哭……那个孩子,正是白宝! 女子远去的背影,高枫却感觉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 第一百九十一章 白宝的身世 高枫听白涛说过,白宝是白君山老爷子的叔叔捡来的弃婴,所以他的辈分比较高,算是白涛的堂叔。 高枫耗尽法眼中的灵力,却依然无法看到抛弃白宝的那个女子的面容,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她裹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连身材都看不清楚,高枫只是觉得她离去时候的步态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转念一想,白宝今年三十多岁,比高枫打了七八岁,他两三岁的时候高枫还没出生呢,怎么可能见过白宝的亲生母亲。 高枫不禁有些唏嘘,白宝的命也算是够苦的,两三岁就被亲生母亲抛弃,虽然被白家收养之后衣食无忧但是却缺乏真正的家庭关爱,但是他那身的本领学来也是颇为不易,小时候吃过的苦头真心是不少。 要想人前显贵,先得人后受罪……白宝经常挂在嘴边的这句口头禅,恐怕就是他的切身体会。 高枫等人跟着白君山老爷子再次进入龙门景区,这次没有人拦着他们,考古工作人员用小锤子轻轻的敲击着牙齿身侧那个修补过的破洞。当年填补这个窟窿的时候,水泥用的比例实在是太低,轻轻的碰一下就碎成了一颗颗小如黄豆大如蚕豆的颗粒。 一个身材瘦小的考古队员将手深入中空的夜叉腹中,小心翼翼的将厘米的漆器小盒拿了出来,段刚、杨毅、水善当时就看傻眼了。 “高老大,这东西好像是咱店里那个啊!” “是啊,这不就是原先把店转让给你的那个赵裕德卖给咱们店的那个小盒子嘛!” 高枫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道:“这世上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多了!” 水善最近看过一些关于古玩的书籍,自作聪明的道:“也对,书里说这些宫廷制造的器物,同一款都造了不少件,估计咱店里的那个和这个是同一批的。” 杨毅的双眼放光:“这东西肯定是宝贝吧,二十万从赵叔手里收过来,咱卖个二百万不成问题吧?咱哥们这次赚大发了!” 高枫早就在梦境中,把这个漆器小盒给了武则天,现在哪里还能拿的出来,只得随口敷衍道:“那个盒子,我已经给卖了,现在看来是卖可惜了!” “卖了多少钱?” 高枫又随口胡编道:“三十万,赚了十万块钱。” 众人又是一阵唏嘘,不过也都能理解,高枫又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他怎么会知道夜叉雕像的肚子里会藏着一个同款的漆器螺钿小盒。 高枫有苦说不出,最近这些日子,这几个穷哥们也算是开了眼界了,一件东西赚十万他们还嫌卖亏了,就在一个月之前,水善还在为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全勤奖,熬的两只眼像兔子。 螺钿漆器有历久弥新的特点,很多来凑热闹的领导,纷纷质疑这东西是假的,没准是夜叉雕像受损之后,塞进去的新仿品。按照国情,领导永远是最大的权威,说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来自领导质疑给那些专业的考古工作者极大的压力。 白君山老爷子在洛水古玩行是泰山北斗般的权威,他看过螺钿小盒之后一口断定是唐朝时期的东西,在场的考古队员才都松了一口气。白君山在业内有足够的权威,而且不在体制之内领导管不着,他身边又站着一个能把手伸进燕京城的白宝。白君山得出的结论,还没有哪个领导会自讨没趣的来挑战他。 考古人员在夜叉的肚子里放进去一个摄像头,发现里面除了这个螺钿漆器小盒之后,还有一个高一尺的七层小金塔。这再次验证了,这个夜叉肚子里就是奉先寺的地宫,螺钿漆器小盒必然是武则天时期的宝物。 螺钿小盒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串念珠和两颗玉雕的小圆球。 念珠是菩提子雕刻而成,黑质而白章,很是古朴。小圆球则弄不清是什么用途。直到金塔被拿出来,考古人员看到上面篆刻的铭文才激动起来。 那个玉雕圆球正是释迦摩尼的佛顶骨舍利! 按照佛家的规矩,一般舍利都是三件一套,真身舍利一枚,完全按照真身舍利的形状做的玉雕舍利两枚。这个没有真伪之说,这两件玉雕在佛家看来和真身舍利是同等重要。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金塔打开的一瞬间,众人都认为,那颗真身佛顶骨舍利就藏在这个金塔之内。金塔一层层的被揭开,最里面显现出一个用金、银、砗磲、琉璃、琥珀、玛瑙、珊瑚,这七种宝物被称作佛门七宝,七宝装饰的小金盒,更显得珍贵。 打开之后,所有人都大失所望,里面根本就没有真身舍利,而是排列的整整齐齐的几缕头发,从青丝如墨到斑白直至全白,无声的显示着一个女子从妙龄到耄耋的全过程。 只有玉雕舍利,却没有真身舍利,这显然是不符合佛家的传统,所有人都闹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只有高枫心里像明镜一般,那个真身舍利已经化作了手表上三点位置的一个虚影。 考古人员和古玩行的资深人士和历史学家研究了半天,也没得出合理的推理,最后一致看法就是武则天当皇帝本身就不合理,她死后的墓碑连墓志铭都没有,弄出一个无字碑,所以她干出什么离经叛道不符合常理的事情,都算是正常。 千古唯一的女皇帝,非常之人自有非常的举动,如果武则天做的事情不出格,反倒是不符合她的性格了! 虽然没找到佛祖真身舍利,但是这件金塔和那两个玉雕舍利,已经算是国宝级别的文物了,也算是今年来考古界的一件大事儿。在场的人欢欣鼓舞,就等着向上级汇报成果,等待嘉奖了。 杨毅的老爹名叫杨一川,他承包了龙门景区的改扩建工程,原本这个项目不算太大。这件事儿一出来,工程自然要增加大量的项目。做工程的人都懂得,招标合同约定的项目是赚不到什么钱的,真正来钱的就是这种增项和变更。杨毅的老爸乐的合不拢嘴,非要请高枫等人吃饭。原本他把防腐木栏杆的项目让给高枫做,是想让他们赚个二三十万来维持店里的开销。没想到这个无心之举,却给自己弄来了几千万的增项工程,这下子算是赚大发了。 水善、杨毅、段刚自然不会忘记留守在店里的唐瑶,听到杨毅说出唐瑶的背景之后,杨毅的老爹不禁咂舌,他做梦也想不到高枫的“女朋友”的根子这么深厚。同时也觉得后脊梁有些冒冷汗,就在前几天自己去了一趟“集古斋”,高枫和段刚去藏地出差,杨毅也不在店里,集古斋只有水善和唐瑶两个人,杨一川还摆出一副长辈架子,给这俩年轻人上了一堂成功学的课程,大谈特谈自己白手起家的经验。当时唐瑶还不停的给自己倒茶,做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 想不到,唐瑶的老妈林秋月居然是大马的华人女拿督、华尔街的著名投资人,林秋月拔根汗毛比杨一川的腰都粗的多,亏得自己还替他们瞎操心,让他们做什么防腐木栏杆……想到这里,杨一川的老脸通红! 杨一川在酒桌上不住的夸赞高枫等人年轻有为。他平日对杨毅横挑鼻子竖挑眼,总是觉得这个儿子软趴趴的没出息,现在看杨毅的眼光也变了。作为过来人,他非常清楚,一个人的前途多半是由他身边人决定的,儿子身边有这么多背景强大的朋友,将来必定不会是池中物。 杨一川兴致颇高,当场承诺送杨毅一辆车和一套德国蔡司的专业级别相机,乐的杨毅眉眼开花。他趁热打铁提出要求,要一辆路虎揽胜,而且必须是白色的。他早已对白涛的那辆白色路虎揽胜艳羡已久,这种车不但实用而且是装逼泡妞利器,再配上专业级别的摄影器材,这才能满足他像陈老师学习的梦想。 摄影大师陈老师,是杨毅心中高山仰止的偶像,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还没等酒菜上桌,高枫就接到了白涛的电话,他和白宝、白君山都不耐烦陪领导,就给高枫打了电话,说是叫他一起出来吃饭。 “涛子,你问问老爷子和宝爷,如果他们不介意的话,不如到龙门大酒店来,我和店里的几个兄弟已经在这里订过房间了。” “没问题,你等着,我家老爷子说他最喜欢和你聊天,我小叔就不用问了,他看你比看我顺眼多了!” 白君山等人来到的时候,杨一川就在附近,他可是亲眼看到这个老爷子的气派,不论是各路领导还是考古界的学者,看见老爷子都是毕恭毕敬的。老爷子身边的那个小堂弟白宝,更是眼皮子一直耷拉着,隔着三百米都能闻见他身上那股傲气。 “贵客上门,咱爷俩在门口迎接一下?”杨一川对高枫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格外客气。 高枫心知肚明,杨一川是想借机结识一下白宝等人,生意人的心思自然是比普通人要多一些。 “杨叔,您是长辈,就在这里踏踏实实的坐着,我和杨毅去门口接就行了。”高枫笑着道。 杨一川更觉得高枫懂事儿,笑着点头。 过不多时,一辆白色路虎揽胜开了过来,白宝和白涛一左一右搀扶着白君山老爷子下了车。老爷子的气色明显见好,一边走一边骂白涛,把白涛骂的头都抬不起来。高枫不禁暗暗纳闷,难道这宝物还有治病的功效? ------------ 第一百九十二章 往事不要再提 白君山这老爷子只要看到宝贝就百爪挠心,不弄到手就会夜不能寐,虽然他非常清楚从龙门石窟挖出来的佛宝舍利,能看一眼就算是大有缘法,但是依然是忍不住习惯性的把白涛卖了个狗血淋头。 高枫和白宝都知道他的脾气,两人相视而笑,白涛则是满头黑线欲哭无泪。 白宝就说过,白君山的性子更适合做个收藏家,而不适合开古玩行做买卖,他看见好东西就想收藏而不是琢磨卖个好价钱,这根本就不应该做个商人。 高枫看见白宝,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被丢弃在路边哭的撕心裂肺的小孩,就不由得替他难受,同时也对那个狠心将他丢弃的女人恨的咬牙切齿。 高枫生长的家庭虽然不算富裕,但是却很温暖,父母对他疼爱有加,小时候家里穷有点什么好吃的,总是紧着高枫。高枫很难想象,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亲生父母把自己的孩子给丢弃。 “你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花?”白宝不解的问道。 高枫尴尬的笑了笑,领着他们上了二楼的大包间。饭桌上,高枫把从萨嘎寺枯木大活佛那里拿来的佛珠交个了白宝。 段刚则将这一路的经过添油加醋的讲述了一遍,听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被人用冲锋枪扫射,所有的人都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 白涛则惊讶的问道:“你在颠簸的车上,用弓箭射死了对方的枪手?你什么时候箭法这么厉害了?” 高枫当然不能说自己是从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上获得的能力,只能随口敷衍:“都是宝爷教的好。” 白君山满意的看看高枫,又狠狠的用手指在白涛的脑门上敲了个脆响:“瞧瞧人家,跟你小叔学了几天,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你再看看你……不争气的东西!” 白涛脑门上的黑线又多了几道,高枫则哭笑不得,自己居然也成了小时候最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了! 白宝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朝高枫使了个眼色,说是想抽根烟,高枫会意的跟随他走到外面。 “小枫,那群枪手会不会是林秋月派来的?” 白宝听到高枫被追杀,第一反应就是这是唐瑶的老妈林秋月干的!以心狠手辣著称的华尔街的铁娘子,有什么事儿是干不出来的!如果这娘们真敢这么干,白宝绝对不介意和方雨薇联手,和她死磕。 林秋月的实力再强,手段再毒辣又如何,这里是中国,不是大马也不是美国,还轮不到她耍狠! “不是,他们不是冲着我来的!” 高枫原原本本的讲诉了自己在路上遇见印度人哈西姆,以及哈西姆发现了那个神秘的网站。 白宝听的汗毛竖立,他本能的感觉到高枫惹上了大麻烦!同时他也觉得,已经二十一世纪了,怎么还有这么多妄图回到旧时代的妄人。 前几天就在白宝的听竹山庄,徐大少就说过,那个混血名模黛希儿和埃塞俄比亚的犹太复国分子扯不清,现在又冒出一帮日本军国主义者。 “宝哥,那个枯木大活佛的背景不简单!” “哦,他又怎么了?” 白宝不认识枯木大活佛,只是最近很多城里的公子哥附庸风雅,迷上了藏传佛教,这才委托高枫和段刚去找他弄了串佛珠,也算是给高枫的新店开张捧捧场。 “宝哥,他不是藏人,是个日耳曼人!” 白宝惊的手里的烟险些掉到地上,在萨嘎寺出家半个多世纪的枯木大活佛居然是个洋鬼子?这怎么可能? 高枫抽了口烟,平静的道:“宝哥,枯木的照片已经让人鉴定过了,可以确定这个结论!” 白宝听完,狠狠的抽了两口烟,懊恼的道:“我真不该让你们跑这一趟,这次恐怕你们捅了马蜂窝了。” 高枫笑着安慰道:“这怎么能怪你,纯粹是意外。” 白宝长叹一声,拍拍高枫的肩膀半晌无语,想安慰他两句又觉得语言实在是太空洞,最后只是幽幽的说了一句:“先回去吃饭吧!” 心里有事儿吃东西自然就会食不甘味,高枫自小就是乐天派,倒是没受什么影响,段刚更是拿这件事当做谈资,而白宝是心思深沉的人,又受了方雨薇的委托要照顾高枫,生怕高枫出什么岔子。 但是追杀过高枫的那伙儿人在暗,不但弄不清他们的地址,连他们的真实身份都搞不清楚,而高枫等人在明处,对方以有心算无心,白宝想保护高枫,都不知道该从什么对方入手。 吃完饭之后,杨毅开着店里的那辆二手大众高尔夫,载着段刚、杨毅、去了“集古斋”,唐瑶则去了酒店看望她老爸唐经天。 高枫去停车场的时候感觉后背凉飕飕的,回头却没看见有人。高枫自嘲的笑了笑,看来是藏地之旅给自己留下了心理阴影了。 开车回家之后,老妈许晚晴看到高枫晒黑了心疼的不得了,老爸高跃进倒是笑呵呵的拍拍高枫的肩膀是,说他变结实了看着更有男人味儿了。 许晚晴让高跃进看着店,她去超市买菜,出了门之后就给林娇拨了电话让她晚上来家一起吃饭。相比唐瑶,许晚晴和高跃进还是更喜欢林娇,毕竟俩家知根知底而且又门当户对,像唐瑶那种跨国公司大老板的女儿,总觉得不靠谱,就算是真嫁到高家,自己这种寻常百姓家恐怕也降不住。 作为过来人,许晚晴看过太多门不当户不对的年轻人,热恋的时候俩人爱的死去活来,逼的长辈无奈只得同意让他们在一起,等到结婚之后,自幼生活环境不同养成各自养成的习惯,就成了横亘在两人之间的一道天渊。先是吵然后是冷战,最后是两个受伤的年轻人各自回到父母的身边伤口。 相爱简单相处难,高枫和唐瑶,俩人自幼生活完全不同的环境,受着不同的教育,这样的两个人真要走到一起,恐怕前景不太美妙。 只不过许晚晴不知道,唐瑶和高枫根本就没啥关系,她只不过是想逼高枫将那把限量版的马丁d2转手,而高枫又是骡子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俩人才这么别别扭扭的合伙开了“集古斋”。 高枫也解释过,许晚晴和高跃进压根就不信,唐瑶在许晚晴的寿宴上就是以高枫“女朋友”的身份出现的。许晚晴和高跃进总以为是小两口又闹别扭了,更坚定的认为这俩人不合适。 作为负责任的父母,许晚晴高跃进俩人,不能硬逼着高枫和唐瑶“分手”,如果来硬的往往会适得其反,很多年轻人本来感情没那么好,就是因为父母反对生起了逆反心理,反而是非要走到一起。于是俩人商量了许久,决定以退为进,创造机会让高枫和林娇多相处,反正年轻人的心思活络,不定哪天这俩人就好上了,事情也就解决了。 只不过这样做,许晚晴还是觉得心里有些亏心,唐瑶那丫头也真是不错,人长的好看又懂事儿,一点都没有千金大小姐的脾气。 ········ “阿嚏!阿嚏” 宾馆里唐瑶连连打了几个喷嚏。 唐经天关切的道:“受凉了吧?这么大的女孩了,晚上睡觉还踢被子,今后谁会娶你啊!” 唐瑶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我还不想嫁呢!” 一旁的林朝阳看着这对父女,哈哈大笑道:“谁能娶了我的外甥女是他家的福气!” 唐瑶笑着道:“还是舅舅说的好。” 说罢,她有些失望的道:“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都是那个该死的高枫!” 唐经天和林朝阳相视而笑,林朝阳冲着唐瑶道:“高枫怎么了?他欺负你了,我这个当舅舅的去收拾他!敢欺负咱家的闺女,未来的外甥女婿也照打不误!” 唐瑶跺脚道:“谁说他是咱家的女婿了?” 唐经天和林朝阳又笑,异口同声道:“你说不是就不是,行了吧。” 唐瑶哭笑不得,自己原本是打算气一下高枫的,没想到弄巧成拙,自己老爸和舅舅都看上了高枫,已经拿他当做未来的女婿看待了。唐经天本来就是洛水人,对高枫有种本能的好感,而且他又没有那种门第观念……这下子真的说不清了。 林朝阳转移话题给唐瑶解嘲,他笑着问道:“瑶瑶,说说看,你准备给你老爸一个什么样的惊喜。” 唐瑶嘟着嘴半天不说话,林朝阳哄了一会儿之后,她才拿出手机:“高枫这家伙,家里藏了把限量版吉他,而且是刘雪庵先生曾经使用过的,我知道老爸当年和刘雪庵老先生有一段师生缘分,所以就想把这把吉他买过来送给爸爸当五十岁寿诞礼物。” 唐经天惊的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激动的道:“真是刘雪庵先生用过的那把吉他?” 唐瑶指着手机上的照片:“你看嘛!” 这张照片是高枫发给她的,原本是想请她帮忙看看,没想到唐瑶一眼就相中了,非要买下来,而高枫的老爸高跃进是死活不肯卖的,所以高枫就断然拒绝。 唐经天仔细的看看手机上的照片,那把限量版的马丁d2周身镶满了碎钻石显得极为奢华,琴身上还有篆体的“雪庵”二字。 “高枫,高枫……姓高?”唐经天不停的念叨着这个名字,过了许久之后神色黯然的道:“高枫的母亲是不是姓许?” 这下唐瑶愣住了,她怔怔的看着失魂落魄的唐经天,点了点头道:“对啊,高枫的母亲叫许晚晴,前几天她生日的时候我还过呢!” 唐经天苦涩的道:“早就该猜出来了,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个高枫有些面熟呢!原来是她的儿子!” 唐瑶惊讶道:“爸爸,你认识高枫的父母?” 唐经天苦涩的笑了笑:“认识,我们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