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愁既解,恨难忘。急切切,赴远方 一弯上旋的新月高悬夜空,周围确是繁星点点。四周没有人声,却并不安静,草丛中的虫鸣蛙声不时响起。 孙启明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醒来之时,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夜幕中的天空。这些星星似乎排列出各种各样的图样。 他没有动,只是静静躺在地上,眼睛却睁得很大,似乎想要数清楚有多少星星。就好像回到了年幼之时,在家乡祠堂前的广场前,自己与伙伴们在夏夜里,静静躺在地板上数着星星一般! 苍穹之中一颗颗闪烁的星辰,犹如一颗颗眼睛!是家人与乡民的眼睛,正从天空注视着自己,似乎是在询问,为什么不振作起来?为什么不去寻找凶手,替我们报仇? 孙启明静静的躺着,想着,渐渐的,缠绕心头即久的一个结,终于慢慢打了开去――他接受了家人已经死去的现实! 过了许久,孙启明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拿出怀表看看,已经是凌晨2点。心中有些辛酸,自己酒醉昏睡在地上,竟然没有人过来帮扶一下,唉,人情凉薄如此,自己也没什么好说的。 他漫步走回了自己的宿舍,这是宿舍楼底层的一个单间,是王校长对他的照顾,特别安排的,不单比较宽敞,还有卫生间可以洗浴。 孙启明拉亮了电灯,坐在椅子上。刚刚在地上睡了一觉,虽然头还有些微微的发重,精神倒是回复了不少。他掏出了裤袋中的信,打开了,取出信件,在灯光下看了起来。 原来,这封从上海沪江大学寄来的信,是其学校的张校长对孙启明的聘用邀请!这位张校长是孙启明在回国之时,两人搭乘了同一班轮船,在路途中结识的。 当时从欧洲到中国,轮船航行需要月余,孙启明与这位公干回国的张校长多有交流,彼此话语投机相谈甚欢。分别时都留下了各自的联系地址,约定彼此通信。 回国之后遭遇种种,待孙启明在中学安定下来之后,两人便有了几次书信往来。期间孙启明也说出了自己在中学的境况,这位张校长得知后,便极力邀请他前去上海任教。此次,更是直接发出了学校的公函,态度非常恳切。 孙启明看罢信,折叠好了,重新放入信封之中。他主意已经定下,当前,先随约翰去考察敦煌遗迹,待此行结束,便直接去上海找张校长。如今,只待天明,便去找王校长辞行,无论如何这所中学,是不愿意再待下去了。 至于家人的下落,这一年多来,他早已经四处打听过,最终只得出了遭受兵灾的说法,具体情形却无人知道,只听说当时山村遭遇大屠杀,又受大火焚烧,没有活口留下。 尽管他开始不愿意相信,家人已经遭遇不测的现实。但是已经想通,如今自己独活,必定是上天要我替家人乡民报仇,所以此生不能消沉!心中立下重誓,定要找出凶手,以血还血,以牙换牙! 此时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孙启明主意既定,便开始行动。他坐到书桌前,拿起了纸笔,斟酌了一下,刷刷点点,片刻间便写好了一封停职报告。说明了自己接受邀请,前去西域进行遗迹考察,所用时间颇长,需要暂时停职云云。 又从床底下,拉出了自己的两个行李箱。将自己的随身所用之物通通收拾起来,连同一些笔记信件,通通装到了行李箱中。他是不打算再回来了,所以能拿的全都拿走。 如此忙活了半夜,天亮之时,便已经全部收拾妥当。孙启明还不忘匆匆洗了个澡,换了一身整洁的西服。这才提着两个行李箱,揣着停职报告,出门找王校长去了。 王校长的家住在学校不远,隔着两条街道,孙启明当然知道路径。天刚放亮,路上行人稀少,他脚步急匆匆,不多时便已经到达。 “什么?你说什么?”听完孙启明的述说,穿着睡衣原本还有些睡眼朦胧的王校长,立时清醒了过来,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我接受了美国同学的邀请,要去西域进行一项考古工作。”孙启明重复了一遍,看着王校长,态度很坚决,拿出了停职报告,递了过去,说道:“这是我的停职报告,里面有详细说明。” 王校长沉着脸,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接过报告,仔细看了起来。 “此次考察,对我的学术研究很有帮助,希望王校长成全。”孙启明很客气的说着,他当然不是在恳求,而是在通知! 如今他的行李都已经收拾好了,就算王校长不答应,又能如何?只是碍于先前得到王校长多次照顾,不好意思不辞而别,这才前来告知罢了。 “好吧,我同意了。不过,你万事小心,切勿冒险。”王校长也是个明白人,他见孙启明一大早便登门,连行李都准备好了,知道无法阻止,便痛快答应,还劝慰了几句。 “如此,多谢了。那我便告辞了。”孙启明拿起行李就要离开,却别王校长按住了手臂。 “莫急,你稍等片刻,我还有话要说。”王校长示意孙启明先坐下,自己却径自走到了房间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孙启明不明所以,只好先坐回客厅的沙发上等待。 不多时间,王校长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已经换了一身西服,手中还拿了一个信封,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只听他说道:“启明老弟,你这次停职前去考古,我先预祝你此行顺利,于考古上有新发现!” “多谢,愿承吉言。”孙启明知道他必有事情。 “给,这是我以学校的名义,提供给你的一些差旅费用,虽然不多,万勿推辞。”王校长说着,将手里的信封递到孙启明身前。 “这……这可使不得。”孙启明急忙起身推辞不肯接受,因为这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连忙说道:“校长同意我停职而去,已经是感激非常,实在不能再受馈赠。” “你拿着。启明老弟,说实话,我是有些私心的。”王校长意味深长的说着,硬是将信封塞进了孙启明手里,按住了他的手,继续道:“只希望你归来之后,若有文章发表,请加上本校之名,到时候,自当再有酬谢!” “这个……”孙启明的手被王校长紧紧按住,无法推脱开,又见到他的目光恳切,加之先前自己也受到他的照顾,实在不好意思拒绝,便只得点头答应道:“如此,却之不恭,我收下便是。” “哈哈哈,这就对了。我知道你是有学问,有志气之人,将来前途无量。希望这次能够沾你的光,顺带给学校扬个名。”王校长松开手,拍了拍孙启明的肩头,非常高兴的样子。 孙启明手里拿着装着钱的信封,感觉不到厚重,心知道无非了了而已,但是自己非是贪图钱财之辈,也不多在意,收了起来。对王校长说道:“多谢王校长,我若有所寸进,必不忘怀。发文之时,当与学校联名。” “很好,很好。你什么时候走?待我邀请几位学校董事,设宴欢送你。”王校长闻言大喜。 “王校长不必麻烦,时间比较急切,我现在就得走。”孙启明拿起了行李,赶紧告辞。 王校长没有挽留,只是送到了自家门口,他脸上的笑容没有收起,因为他说的不错,他的确是有私心,只是,并非为了学校,而是为了他自己。 上次孙启明发表文章所得的报酬,还没有他从董事长那里得到的多。这次也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他现在需要好好斟酌词句,考虑好等一下去见董事长的说辞。 孙启明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他也无暇顾及,只是提着两个大行李箱,急匆匆赶到了约翰下榻的旅馆。 “201号房间,对,就是这一间。”确认无误,孙启民将行李放下,双手拍打着房门,叫喊约翰开门。 过了好一阵,拍门声和叫喊声总算将熟睡的约翰吵醒了。他披着一件衣服,打开房门,一见到孙启明还有脚边的行李箱,先是一呆,马上便笑道:“嘿,老孙,你的急脾气一点也没有变,这么快就收拾好啦?昨晚你没有睡觉吧?” “咱们什么时候走?我全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孙启明拎起两个行李箱,作势欲走。 “别急,别急啊!我要先与公司取得联系,看看要到那里回合。”约翰拉住了急着要走的孙启明,笑道:“你总不能让我穿着短裤就走吧?” 孙启明回过神来,不禁暗自奇怪,自己怎么变得如此急切?人道“故土难离”,怎料自己却一刻都不愿多待?便摇头苦笑着,拎起两个行李箱,随着约翰进了屋中。 等待的日子并没有多久。约翰当天便向公司发去了加急电报,说明已经邀请了孙启明加入考察队,同时询问集合地点是在何处。一天后,公司便回了电报,只说集合之地在西安,望二人从速启程。 就这样,他们没有耽搁,马上便动身出发,奔赴西安去了。 ------------ 第一卷 启明 ------------ 第一章 学生捣乱少规矩 先生束手多失意 教室之中,黑板上写着“古代西域历史”几个字,讲坛之上,一位老师正在讲课。 这位中学老师,看他的模样比在座的学生大不了几岁。略微消瘦的脸庞,眼睛却很有神采,三七分头,黑色西服,胸前还夹着一条表链,口袋中的怀表隐约可见。这一副时髦的打扮,倒与他所讲的古代历史,有些不太相衬的感觉。 课堂之中,早有一位男学生,举起右手已经有一段时间。见老师一直不理会他,此时有些不耐烦了,正在左右摇晃着手臂,急着要发言的样子。 “李雷同学,你有什么事情?”讲台上,老师讲完一个段落,也觉得让举手的学生,一直晃悠着不太好,这才暂停了讲课,挥手示意,让学生起立。 这位叫做李雷的同学,却转回头,朝身后的同学偷偷做了个鬼脸,这才快速起立看着老师,却已经换成一脸严肃的模样。只听他高声地说道:“孙老师,你说中国历史悠久,却为何今日会遭受列强欺压?” 讲台上,这位孙老师顿时有些头痛的感觉。心说,就知道你小子准没好事。 原来这李雷同学,年纪十八,虽然功课不错,却老是会提出一些古怪的问题,时常以难倒老师为乐。时常会恶作剧或者无理取闹,偏偏他又是本校董事长的孙子。学校中的老师校长都不敢拿他如何,反而常常需要小心应付,免得被他捣蛋出糗。 孙老师将课本折了一个角,合上。双手按在了讲台上,看着李雷,说道:“历史悠久与列强欺压,并无关联!你此问错矣!” “非也,非也!不错,不错。”李雷摇头晃脑,装腔作势有如戏台上的老夫子,逗得班中同学纷纷哄笑。 好一阵哄笑之后,只见李雷摆了一下手,同学们便不再笑。李雷才接着说道:“历史悠久如同年岁老迈,就会衰弱无能失去活力,就会腐败朽烂不知变革,这样如何能够敌得过西方强国!” 此言一出,同学们纷纷点头称是,显然都是颇有同感。 “这个……”孙老师语塞,一时竟被这古怪的推理,弄得不知如何辩驳。 李雷见老师被自己难倒了,很是得意,继续补充道:“所以说,中国历史学了也是没用。我等新时代之学子,当学习西方历史,为振兴中国而学习,至于腐朽老迈的古代历史,还是不学为妙啊。” 有几个同学已经悄悄鼓掌了。 “我中华地大物博,历代人才辈出!自然有许多人物,值得后人学习!”孙老师不得不加大声音,想要压住场面。此时,他额头已经微微冒汗了。 “可惜历代人才,全是些讲求愚忠愚孝,满脑封建思想的人物!今日之中华早已经推翻封建帝制!现在已是民国了,如何能够学习奴才思想?否则,岂不是倒行逆施?”李雷振振有词,顿时引得同学纷纷起哄喧哗,有些更是高声喝彩,起立鼓掌。 眼见课堂已经乱了套,孙老师更是有些焦急,出声想要阻止,无奈徒劳无功,众人根本不理会他。 李雷却是得理不扰人的样子,又摆了一下双手,同学们便不再讲话。这架势竟然喧宾夺主,替代老师成了课堂的主角。 他见众人安静,便又说道:“听说,孙老师是从伦敦留学归来的。不知道,这是学习的那一位历史人物呢?” “这……”孙老师顿住了,从口袋中拿出一条手帕,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将手帕握在手里,大声说道:“我便是在留学之时,发现中国历史之优点,才转变了专业,学习历史的!” “原来如此!”李雷点着头,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说道:“看来中国的历史,是要跑到国外才学得会的,那我们在国内可怎么办呀?不如不学了吧!” 孙老师无语,心中知道:不好!中了小子圈套!他是有备而来,专门找我麻烦的。这小子,看来是对我前天教训他几句,一直耿耿于怀,想好了对策,今日故意来捣乱课堂的! 如今被李雷问住,却是无可奈何了,这可怎么办?急得他没了主意!做为一名刚刚教了两年书的新老师,他如何是这群捣蛋鬼的对手? 众同学见老师哑口无言,模样窘迫,纷纷起哄,一时间,课堂中吵吵嚷嚷,有的还叫嚣不学,彻底是乱了秩序。 “铛……铛……铛……”就在混乱中,几声下课的钟声突然响了起来! 这声音,听在孙老师耳中,真有如天籁,他松了一口气,算是得到解脱般,赶紧高声喊道:“下课,下课!”在学生的哄笑中,他走的有些急,如同仓皇逃窜一般,离开了教室。 快步走进了办公室,孙老师的心情非常郁闷。也不与其他老师打招呼,自顾走到自己的座位,将课本往桌上一扔,重重坐在了椅子上。拿出香烟,点燃了一根,深深吸了一口,叹息着,呼出一团烟雾。 香烟缭绕中,心绪复杂使他陷入了沉思。一半是由于学生捣乱伤了自尊,一半也是感怀自己的身世。 自己两年前归国之后,发现家乡遭了大难,家人失去消息。当时举目无亲,又牵挂家人的下落,也不计较太多,只是就近找了这所中学,谋求一份生计。 哪里知道,校里的学生多是些有钱人家的子女,有些特别刁钻难缠,有些则特别调皮捣蛋,还都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偏偏不懂得尊重师长! 今天课堂上的这种情况,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些学生对老师的态度让他很心酸。自己辛苦教学,却无法被学生接受,实在很失落也很无奈。 校长虽然待自己不错,但却很是势利眼,为了巴结有钱的董事,处理问题往往都是偏帮学生,只会在老师面前息事宁人!自己有几次找他投诉,不是被劝解回来,便是被当作了耳边风。 这一年多来,已经是有些心寒了,不想在此继续教学下去。可是,真要离开了这里,自己却是无家可归了…… 孙老师坐在自己的座位前,头脑中情绪复杂有些想入了神,点燃的香烟夹在手中,已经快要燃到手指处,尚且浑然不知。 “孙启明,你是怎么搞的?课堂上全无秩序,成何体统啊!”一名穿着灰大褂,身材有些发福的中年男子,刚刚走进办公室,就对着孙老师大声质问。 办公室中,另外的两名老师,看见来人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便赶紧拿起了课本教具,起身快步朝门口走去,路过来人身边时,堆笑着点头致意,说道:“王校长,我们上课去了。” “你们忙你们的吧。”来人挥手算是打了招呼,径自朝孙老师的座位走去。 “啊。”孙启明失声惊呼道。他的手指被香烟烫了一下,赶紧甩掉烟头,又站起来乱脚将其踩灭了。 “你看你,慌里慌张的模样,要注意为人师表啊!”王校长走到了近前,一脸严肃的盯着孙启明。 “王校长,这可怪不得我。是那个李雷太过调皮了,我实在拿他没办法!”孙启明揉了揉被烫着的手指。 “我跟你说了几回了,多忍让着点!启明老弟,那些都是咱们的财神爷,都是小祖宗,得罪不起的。”王校长拍了一拍孙启明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模样,套起了近乎。 孙启明不答,对于王校长的说辞套路,他早已熟悉,如今无非又是老调重弹,劝自己不要计较,多朝钱看,他实在听腻听烦不愿理睬了。何况今日也不是自己的错失,自然心中不服,脸上也带着脾气。 正当王校长准备苦口婆心,劝解小媳妇般,刚要开导孙启明,作势欲长篇大论之时。 门外却又走进来了一个老头,只听他在门边处,高声喊道:“孙老师,门房有人找您,这里还有您的一封信。” “王校长,你的话我记住了。你看,老李叫我呢,咱们回头再聊吧。”孙启明巴不得离开这个家伙,他忙推开王校长的胖手,走开几步。 “你看看,说没两句就又跑了。老李头,是谁找孙老师啊?”王校长转身问来人。 “王校长,您也在啊,您好,您好。”老李弯腰点头,很是敬畏的样子,说道:“外面是一洋人老外,说是孙老师的朋友,一嘴中文还挺流利的,我让他在门房等着呢。” “外国人?”王校长与孙启明都是有些意外。 孙启明倒是反应了过来,对王校长说道:“校长,我在国内没有洋人朋友,可能是我以前的同学。您看,下午的课程能不能调整一下?让我好应酬接待一二。” “好说,我替你顶着,你去吧,放你半天假了。”王校长挺痛快的答应了。他当然知道,孙老师是个留学生,洋同学慕名而来,自然需要招待。 而且孙启明是本校唯一留过学,浸过洋墨水的老师,也是学校招揽生源的一块金字招牌,必须尽量示好。今天他又受到了学生捣乱,下午也不会有什么心思去上课了,干脆让他去散散心透透气,显得自己比较近人情。 “谢谢了。”孙启明道谢着,已经走到了门口,从老李手中接过了一个信封,看了看封面,只见上面盖着一个“上海沪江大学”的印记。 他没有马上拆开来看,而是把信封折叠了起来,放到了口袋里,也不去理会老李,自顾朝门房跑了过去。 一路上孙启明的心情有些复杂,既是兴奋又是激动,还有些疑惑。兴奋是因为口袋里的这一封信,他早已经期待很久了。 而激动和疑惑,则是因为这个突然出现的洋人,或许真是同学,但是到底会是谁呢?听老李说,会讲流利的中文,莫非是他? 孙启明快步跑到了门房,突然在门边顿住了脚步,他已经看见来人是谁。眼前一亮,神情非常激动,高声喊道:“约翰!约翰!” 只见这外国人,金发碧眼,脸色有些憔悴和苍老的感觉。身材不算魁梧,但很结实。一身的棕色西服,黑色皮靴,却都颇有些风尘之土色,似乎是个经常四处奔波之人。 原本,他正在门房中,正坐在板凳上看着报纸,听见这喊声,抬头看见门口的孙启明。他先是愣了一下,待看得清楚。猛地扔下了手中的报纸,站起身,快步迎了上去。 却是满脸怒色,右手握拳朝孙启明的脸上狠狠打了过去,口中骂道:“你这个混蛋,混蛋!” ------------ 第二章 回忆往事心悲怅 遗物手帕藏文章 洋人约翰上来就是一拳,自然,如同以前一样,孙启明很轻松就闪了过去。他顺势将约翰的手腕抓住,笑道:“约翰,怎么你出拳的速度还是一样慢吞吞,像个老太婆!” “哈哈哈,你这个混蛋!我找你很久了。”约翰抱住了孙启明,眼神很激动也很兴奋。 故友重逢,两个人自然是好一阵的激动不已。 这俩人在英国读书时,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约翰是美国留学生,孙启明是中国留学生,相同的海外派,又刚好住进了同一宿舍,开始互相是有些敌视和误解的陌生人。 对于来自新潮美国的约翰来说,来自古老东方的孙启明,有些陌生与神秘,他觉得中国人比较愚昧落后。加上当时在美国的华人,多是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使得约翰对孙启明有些偏见,原本是有些看不起他的。 而生性好动的孙启明,当年二十出头正是热血青年。初入到西方社会,觉得什么事情都很新奇,什么东西都想试一下,特别是对西方的体育项目很有参与热情。排球、足球、拳击、台球甚至是马球,无不令孙启明跃跃欲试。 那知道,学校足球队主力的约翰,对此却不已为然。于是两人一言不和,便进行了一场比赛。结果,孙启明不单赢得了比赛,也赢得了对手的友谊。 自此之后,两人便渐渐熟悉,互相学习了对方的语言。又发现有很多共同的爱好,经常是一起行动。约翰后来介绍孙启明也加入了足球队,从此更是形影不离。 两人天生都有乐观的冒险精神,还曾经利用了一次长假期,与几个同学结伴游历欧洲数个国家!这种行为,在其他同学眼中是大胆与疯狂,而在他们眼中却觉得,冒险是一种青春的激情! 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没有几年,各国都饱受战火洗礼,路途中更是危机四伏吉凶难料。不过,也正因如此,更加重了他们猎奇之心。好在几人也并非全不顾及安危,一路都尽量避开危险之地,加之同伴互相帮扶,总算是有惊无险。 总之,几年的留学生涯,让孙启明与约翰彼此建立了很深的友谊。 重逢的激动之后,孙启明做东,将约翰带到了校外一家小饭馆,算是接风洗尘也好叙旧。别后重逢,人生所遇不同,都有很多话想对老朋友说说。 “老孙,你家里怎么了?我找去的时候,整个村庄都毁坏严重了,也不见有人居住。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约翰刚坐下来,便已经开口询问了。 “唉,是被乱兵毁了。”孙启明摇头叹息,神色有些黯然,继续说道:“你也知道的,我换专业时,与家人发生意见,断了几年联系。等到我毕业回到家乡,就已经是那般模样了。”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约翰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神情关切。 孙启明闭目,摇头,叹息。 原来,孙启明祖上是浙江绍兴城里人,世代都以丝绸经营为生,有家老字号叫――福祥孙!本来也是有些产业的富裕家庭! 不料清末太平天国作乱,兵祸席卷浙江,他的曾祖父带领全家人北上避难,逃到了山东境内,投靠了一位远亲。 等到绍兴光复后,回到浙江城里一看,家里产业已经尽数毁去,只有一片焦土。他们全家也无心再呆在城里,便随着一些人,在城外找了一个小村,依靠带出来的些许金银,收买了几处田地,盖了几个房屋,从此定居下来。 后来他的祖父又重操旧业,继续经营养蚕采丝的生意,家境才逐渐又恢复了过来。到他这一代人时,家庭已有了些积蓄。而原本偏僻的小山村,也已经发展得颇有些规模。 民国建立之后,国人纷纷出洋留学。二十出头的孙启明也跟追随潮流,远赴欧洲的大英国学习商业,家里是打算将来他学成后可以振兴家业。但是,在一次参观博物馆之后,他的人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一年的夏天,孙启明与同学来到伦敦的一处博物馆,参观这里正在展出东方的文物。本来这里的展品并不怎么吸引他。一直到他见到了,那些非常精美的丝绸制品,顿时就被深深的震撼住了。 家庭的原因使他自小就对丝绸制品有很深的兴趣和了解。通过展品的文字说明,他了解到,这些古老的丝绸制品,是古罗马贵族世代最宝贵的收藏品!当初,这些来自遥远东方丝织品,曾经引发巨大的轰动,甚至引起了战争。 在这些展品之中,他竟然也发现了一些自己家乡的出产。隔绝了千年时光,在异国他乡,见到这些精美的制品,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对他来说是很深的震撼。 这是一段什么样的历史?这些文物在很久以前是怎么流传到欧洲的?孙启明一直以为,中国的国门是被欧洲列强的大炮打开的。现在却发现本来这道门是后来才关闭的!古人很早就已经开始有贸易往来了。 原本对中国历史并无感觉,此刻孙启明却产生了很大兴趣! 从那时候开始,孙启明便对这些产自东方,流落海外的丝绸制品产生了好奇,为此还在图书馆阅读了很多相关的书籍。 随着了解的深入,他逐渐对汉唐时期的西域沿途诸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知道了,原本在汉唐之时,西域通商非常兴盛,直到蒙古帝国的东征西讨破坏了沿途许多关口,屠杀和奴役了大批西域民众,这才逐渐没落,逐渐被黄沙掩盖,直至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 孙启明所处的这个时代,正是国人思想解封、热情激荡的年代,他身处异国他乡,接受西方教育,更是觉得东方的文明是非常精彩! 有感于此,他毅然决然放弃了商业专业,转而去学习历史!尽管遭受了来自家里的强烈反对,但是倔强的他,在没有了家庭资助的情况下,依然半工半读地完成了学业,取得了地理和历史的两个学位。 毕业之后,孙启明拒绝了学校留校任教的邀请,回到了国内。 当孙启明来到阔别多年的家乡时,整个人都惊呆了!小山村已经破败不堪毫无生机,自己的家人更是不知死活!面对已经长满杂草的断壁残垣,他真痛恨自己的不孝! 他发疯似的狂喊,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周围只有山风吹动乱草的声音。他四处搜索,想要找出一些熟悉的物品,却只有满手灰烬泥土…… “他们一定是再度逃难去了,我相信有一天能够找到他们,获得他们的原谅!”孙启明说着,神色黯然,眼中的泪水已经滑落了脸庞。 “唉……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约翰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拿起酒壶,给他杯中倒满了酒,劝道:“把痛苦都抛去吧,向勇敢与坚强致敬!干杯!” 孙启明默然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心情稍微平复,拿出了手帕擦拭了一下眼泪。 “你的神奇手帕还在啊?给我看看。”约翰转移开沉重的话题,他也不愿意见到,原本乐观的好朋友变得如此消沉。 孙启明把手帕递给了约翰,说道:“你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了,还这么好奇。” 约翰却把手帕摊开,披在桌面。只见这方白色手帕,是以丝绸制成,手帕左角落画着一丛绿草,右边则题着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约翰念了一遍,点头感慨。却又拿起了酒壶,将酒倒在了手帕上面,神情有些专注,似乎在期待什么。 渐渐地,只见被酒水全部浸湿的手帕发生了变化!绿草变成了一个破裂的酒杯,文字也变成了陆游的一首《鹧鸪天》: 家住东吴近帝乡,平生豪举少年场。 十千沽酒青楼上,百万呼卢锦瑟傍。 身易老,恨难忘。尊前赢得是凄凉。 君归为报京华旧,一事无成两鬓霜。 “啊呀呀,果然还是很神奇!”约翰看得津津有味,感叹连连,有如顽童见到新奇玩具一般,眼中闪着光芒。 “唉,要不是我爷爷给我的遗物,我便送给你了。”孙启明摇头叹息。看见约翰的模样和这个表情,还是和当年留学是一个样子,是那么熟悉,很亲切。 “我可不能要。这是你爷爷的遗物。”约翰摇摇头,把手帕拿了起来,挤干酒水,甩了一下,展开一看,其中的内容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更是引得一阵感慨。 孙启明看着他熟练得摆弄着手帕,心情倒是平复了不少。这个手帕是孙启明五岁的时候,爷爷送给他的礼物,可是,没过多久,爷爷就去世了。如今却没有人知道,这个手帕是怎么制作出来的,何以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约翰,你是怎么到中国来的?”孙启明问道。他对于约翰找到自己还是很疑惑,当初回国时,自己只是告诉了家乡的地址。可后来到了城里的中学任教,彼此并未通信,不知他是如何找上门的! “用你们的话来说,叫一言难尽。”约翰耸了耸肩,作无奈状。从裤袋里掏出了一张报纸,扔在了桌上,说道:“你先看看吧。” “看什么?”孙启明接过报纸。却发现,原来上面登了自己数月前写的一篇文章――《西域的丝绸之路》!这篇翻译了德国学者的东西,是以学校老师的头衔发表的,为此,校长还给了一大笔酬劳。 “我就是因为这个找到了你的。而我来到中国,则是因为家庭的原因!”约翰说着,又干了一杯酒,脸色有些肃然,没有了刚才的神采,坚毅的眼神也没能掩饰住悲伤…… ------------ 第三章 人生苦乐各不同 对酒欲忘心中 原来不单单是孙启明一人,约翰回国后也是连连遭遇变故。 回到美国之初,约翰是马上便与相恋多年的同学尼可儿结了婚,又进入了华尔街的一家证卷所,成了股票经济人,实在是春风得意! 然而,正待他准备大干一番事业之时,厄运却突然降临了。先是黑色星期五的一场股市大崩盘,直接让他公司的老板们跳了楼,所在的公司也破产倒闭。好在约翰及时斩仓,损失金钱还能接受,但是工作没有了。 紧接着,美国经济又陷入大萧条,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约翰父亲经营了几十年的农场由于负债累累,最终只能低价出售抵债。卖掉农场的当天晚上,约翰的父亲在玉米地里自杀了。 发现尸体的母亲当时就昏倒了,之后更是一病不起,不久也离开了人世。对于约翰来说,失去工作,失去父母,实在使他倍受打击,变的意志消沉,终日借酒浇愁,企图用酒精来逃避现实。 可惜命运似乎又没有放弃他。在约翰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尼可儿始终陪伴在他身边,有一天,尼可儿说她怀孕了!对约翰来说,这个突然的消息,是惊喜,是希望,是压力,也是一针强心剂! 约翰找到了人生的动力,他要为妻子还有尚未出生的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于是,他四处寻找工作,寻找那些能够赚取更多金钱的工作。 终于,约翰的一位朋友介绍了一家公司给他,让他去应聘。结果,在面试之时,约翰的中文还有地理上的知识,使得他在几百个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功获得了一份高薪的工作。 这家公司给出的报酬非常高,高到约翰无法拒绝。不过,前提是必须前来中国工作。约翰在与妻子商量之后,决定将妻子送到德州的娘家暂住,约翰则前往中国工作。 一年前,约翰来到了中国。他先后为公司完成了几个小项目,主要是做些古物鉴别,路线确认之类的工作,类似于考古发掘,只是不带走文物,而是记录下相关信息报告公司。 在中国的这些日子里,他一直都不忘寻找孙启明。也照着地址去了孙启明的家乡,然而却是无功而返。山村一派荒凉破败,让他非常震惊,也非常失落,更是担心孙启明的安危下落。 事情的转机是在最近,约翰所在的公司有一个大项目――探寻敦煌遗迹。 就当约翰在为此任务,收集资料做准备时。一份报纸上的文章让他眼前一亮,这篇文章便是孙启明所写的《西域的丝绸之路》! 他通过报社,打听出了作者的地址,这才得知了孙启明的所在。约翰立刻便赶了过来,便有了两人的重逢。 “这么说,你做父亲了?尼可儿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孙启明与尼可儿也是同学,自然认识。 “看。是个小女孩。”约翰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孙启明看。 孙启明接过了照片,是一张2寸的合影,尼可儿抱着襁褓中的孩子,笑得很幸福。他称赞道:“很好呀,这小女孩长大后,也会是个小美人的。” “哈哈哈。我看也是!完成这次任务后,我准备请假回去,好好看看孩子。”约翰拿回照片,很爱惜的抚摸着。 “女孩子在中国叫做千金,你可是赚大了。”孙启明笑着举起了酒杯,继续说道:“为了你喜得千金,干杯!” 约翰也是举杯,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约翰放下了酒杯,说道:“我这次去探寻敦煌遗迹的任务,公司给的报酬很高,是平时的五倍,可算是发一笔小财,哈哈哈。” “你们公司要去考察敦煌遗迹?请恕我直言……”孙启明欲言又止,脸色肃然看着约翰。 约翰把照片放进了西装内口袋,抬起头,也看着孙启明,等待他继续说。 “我说话比较直接。莫非贵公司是要去盗取敦煌的文物?”孙启明眉头紧锁,神情很有些严肃! “我们不是盗窃犯!是探寻敦煌遗迹,做些考古上的资料收集!”约翰知道孙启明的脾气,于是作了详细说明。 公司这次任务的目的,是探寻敦煌古城周边的遗迹,包括古城,佛窟,墓葬等等,一些有历史价值的地点。任务的内容不是发掘,而是记录详尽信息!这次是一项合法的考察研究项目,已经取得了民国当局的许可。 “公司是有合法手续的,我们不是盗掘中国的文物,是做一些考察。收集的资料都是要上交当局的!”约翰很肯定的说着,态度也很严肃。 孙启明不语,手中转着酒杯,心中仔细想着约翰的话。对于约翰的人品以及诚实,他没有怀疑。而是在想着是否要求加入其中,加入约翰他们的考察队。敦煌古城!这个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对他诱惑是很大的。 约翰并不打扰孙启明,他此行目的有两个:一个是与好友重逢,确保平安;另外一个就是邀请孙启明加入考察队,一起前往考察敦煌遗迹。 如今,孙启明已经确定平安,约翰心中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而且看孙启明现在思考的样子,约翰知道他是有些心动了。 孙启明放下酒杯,他决心已经定下了,盯着约翰的眼睛,问道:“如果我要求加入你们公司的考察队,一起去考察敦煌遗迹,会不会遭到拒绝?” “当然不会!你的那篇文章,我已经给上司看过了,他很欣赏。这次我便是前来邀请你一同前往的。”约翰很认真的回答着,接着说道:“不过,此次任务的时间有些长,你学校的工作方面有没有问题?” “不会!完全没有问题!”孙启明很干脆,拿起酒壶把两人的酒杯都斟满了,举杯道:“事情就这么定了,预祝我们此行顺利!干杯!” “哈哈,你准备好了便来找我,咱们定好了,干杯!”约翰笑着举杯相碰。 朋友之间彼此信任,自然很有默契,几句话间,便已经约定好了共赴前程。接下来便是一番人生感慨,畅饮开怀,两人一直喝到月上枝头,小饭店要打烊关门了,这才离开。 “要不要我送你进去?”约翰撑着孙启明手臂,问道。 “不……不……用。我自己……会……走。”孙启明却是甩开了约翰的手,自己踉踉跄跄走了。 约翰跟上前去,随着孙启明朝着学校走去,他知道孙启明这家伙,醉酒之后从来不愿人相扶。只得跟在其后,怕他走错路。好在,距离并不远,不一会儿便到了校门口。 “哟,孙老师怎么醉成这个样了?”门卫老李迎了出来,伸手去扶孙启明。 “我没……醉,不用扶!”孙启明发了脾气,挣脱开,对着约翰挥了挥手,说道:“你回去吧,明天再见。” “那好吧,你早点休息吧。”约翰无奈耸了耸肩,挥手道别,他见孙启明已经走进校门,知道没事,便离开了。 “哎呀,这人怎么一高兴就喝这么多。”老李再次想过来扶孙启明。 “老李,你不用扶我,我自己会走。”孙启明似乎有些清醒,甩开老李的手,自己走进学校去了,脚步倒是不怎么踉跄。身后,老李没有跟来。 月夜下,学校操场上风有些大,有些凉。但是孙启明没有感受到一丝清爽,反而有些燥热。他下意识地走着,朝着宿舍楼走去。眼睛却有些睁不开了,上衣的钮扣也解了开去,头脑中一阵阵的迷糊,心中的憋闷非常难受。 终于,走到了宿舍楼前,胃中一阵翻涌,“哇”的一声,扶着墙壁就吐了起来。 “啊呀,你干什么啊?怎么吐我门口了!”一个很生气的声音叫嚷了起来,只听他继续说道:“混蛋,你这家伙,太他妈缺德了!” 孙启明吐了一通,憋闷减去,精神倒是有些兴奋。却听见眼前之人出言辱骂,不禁来了性子,借酒耍起脾气,一把推开了来人,用衣袖擦了擦嘴,大笑着走了开去。 正所谓事有凑巧,孙启明所吐的地方,正是本校一名老师的宿舍门口。这人平时就对孙启明颇有微词,或许是嫉妒孙启明的工资比自己高,又或者是恨他人长得帅,受到女老师的欢迎。总之,恨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理由。 此时机会难得,便是大加讽刺,只听这老师高声说道:“唉呀呀,不能喝就别学人家喝,到头来也只能全都吐出来!真是浪费粮食啊!还吐我一门口,正是斯文败类!” 声音很响,引得其他住校的老师都纷纷出来观看,见是孙启明酒醉呕吐,无不侧目,露出鄙夷之色。这些人对孙启明其实也没有多少恩怨,只是嫉妒他在学校的待遇比众人好,心中不服而已。 “酒逢知己千杯少,莫使金樽空对月,呼儿将出尝美酒,来来来,儿啊,都来尝尝,哈哈哈!”孙启明肆无忌惮,放声大笑,脚步踉跄,却是没有走回自己的宿舍,反而走了开去。 “呸。酒后无德,胡言乱语!”那老师骂骂咧咧,却不再去搭理孙启明,拿起扫把自己收拾起门口的污秽。其他人也都纷纷摇头,各自回房去了。 孙启明漫步走着,也不知道什么所在,只是觉得头很晕,便索性倒在地上,昏昏睡了过去。 ------------ 第五章 千丝万缕总关联 北平城,这处明清两朝的帝都所在,曾经有过无比的辉煌!只可惜,时过境迁,随着列强入侵,帝国的覆灭,到如今,封建盛世的繁华也成为了昨日黄花,随着大清朝去了。所留下的,只是中华文化的厚重沉淀,以及随处可见文物之气息。 北平城中,北海之畔,胡同深处,一座四合院。 这条胡同不大,四合院也只是一进的小院。不过,街门边上却停着四部黑色的小汽车,几乎占据了整条胡同。而且,有多名彪形大汉,正在来回巡视,一副戒备森严的样子。以至于路人都只能远远绕开。 如意门里的黑漆大门紧闭着,左右站着两个人。左边的这位身材魁梧,一个大光头非常醒目,下颚是半寸的连鬓短须,剑眉朗目,虽然是普通装扮,却透着一股子霸气。他此时一言不发,双手交叉伫立门侧。 “嘿嘿,赵哲贤,你干嘛怎么紧张。要抽烟不?”右边的那人开口问道,拿出了一包香烟。这人中等身材,一头中分头发,戴着时髦的圆形墨镜,脸上堆着笑容,感觉比较放松的样子。 “张三路,你跟随吴二爷多久了?”赵哲贤没有接过香烟,依旧叉手伫立。 张三路自己取出一根香烟,自顾点燃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团烟雾。这才说道:“有五六年了吧,你问这个干什么?” “那你知道这位金大爷是什么来头吗?”赵哲贤放下手,摸了摸下巴的短胡子,看着张三路。 “哈哈,这我可没有问,也不敢问。吴二爷不说,我是不会自己打听的。”张三路嬉皮笑脸,打起了哈哈。 “去,狗奴才。”赵哲贤当面骂了一句,依旧是双手叉腰,不再理会张三路。 “嘿。你算个什么东西!”张三路闻言大怒,将嘴里的烟吐在地上,伸手拔出了腰间的手枪,狠狠地道:“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叫大肚匣子!要不要尝一尝?” 赵哲贤根本不去搭理张三路,只是闭目伫立,旁若无人。倒是门洞外头一个马脸模样的人,快步抢了进来,挡在两人之间,说道:“三哥,别动枪啊,小心走火。” “开个玩笑而已,马脸,你这么紧张干嘛啊?哥不陪你们玩了。”张三路并不想真的火拼,而且看见来人是用身体挡住了枪口,倒是很识相,说了句场面话,便收起了枪,转身走到了街上,与另外几个巡逻的人抽烟去了。 马脸之人见张三路走开,便也回到街上行走。大门处只留下了赵哲贤一人伫立,却犹如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战将一般。 很显然,这里是两派人马,虽然同在外守候巡逻,却是貌合神离。被这么一段小插曲一搅和,搞得气氛有些紧张,只是都各自克制住,没有真的动手罢了。 这时候,四合院里,却没有外面这么紧张,因为没有人走动。似乎毫无生机一般,显得沉默,也有些寂寥。突然,东厢房门上的布帘一掀,一个小丫鬟手捧着茶盘,退了出来。 只见厢房之中是会客厅的装饰。有三个人,分成主次坐在红木八仙桌前的交椅上,正各自手托青花茶碗,品着香茗,很是悠闲的样子。 可是三人皆是有些年岁的模样,只见在条案之前居中而坐这一位,一直捋着长及心口的全白胡须。此人气度不凡,老而不衰,精神饱满。只是,脑后竟然还留着大辫子,莫非竟是一位前清遗老? “刚才这两条消息,不知二位贤弟是否满意?”这老者声音不怎么大,却有一种威严的气势。面前的茶碗摆在了桌面上,他并没有拿起来喝。 “我没问题,金老大的消息一向很好。”左边一位大汉端着茶碗,大声回答着。此人四方大脸,也是有些年纪了,脸上一道从左至右斜斜的伤疤非常恐怖,估计年轻之时必是受过重伤。 右边的也是一位老者,看起来比较精干,眼神之中隐含着一股深沉。只见他慢慢品了一口茶,并不着急,将茶碗放在桌上,这才开口说道:“那个什么自在门在敦煌附近?曹帮主,你的伤是不是……” “是!三十年前,他一剑杀了我们二十个人。好在我命大。”刀疤脸显然是个急脾气,嗓门很大,单独的右眼中露出了杀气。 中间的金老大却是微微一笑,道:“曹老弟,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只怕你要报仇都找不到人了。”又转头对那老者说道:“吴爷,你有什么打算何不直言?” “曹帮主这次两处地方很近,不如我们合作吧。”吴爷说着,看向刀疤脸,继续道:“此行如果能够找到西夏王陵或者自在门,那所有宝物咱们两家平分如何?” “哈哈,你说怎么个合作法。”刀疤脸说道,把茶碗也放了下来。 “我们两家各出二十人,一起前去西域。然后分成两路,一路去找王陵,一路去找自在门。你看如何?”吴爷说着,看了看刀疤脸,似乎在询问意见。 刀疤脸听完沉默不语。内地近年天灾频繁,人祸不断,他上次去新疆就折损了十几个弟兄。这次如果和吴爷合作,若是他不知道自在门的底细,那倒也是个好主意。可偏偏他对自在门却是知道一些底细的。 “吴爷,你选择一处自己先去吧。”刀疤脸说道。他盘算好了,找自在门不必与吴爷合作。找西夏王陵更是不愿意让吴爷分一杯羹。如今他在上海的青龙帮正是如日中天,手底下兵强马壮,正是需要挖几座王陵,弄些珍宝也好“鸟枪”换“大炮”。 “这,也罢。”吴爷见刀疤脸不答应合作,也只得作罢。他看着金老大说道:“把自在门的资料给我便好。” 金老大从左边衣袖中拿出了一个大号的牛皮信封,递给了吴爷,说道:“这便是,有大致的路线还有方位,还有一些资料。” 吴爷接过信封,收入自己的衣袖之中。又拿出了一张单据,递给金老大,说道:“二十万两白银存单,汇丰银行的。” 金老大确认单据无误,收了起来。又问刀疤脸道:“曹老弟,你怎么说?” “把西夏王陵的给我。”刀疤脸说着,也掏出了一张单据,递给金老大,说道:“这是花旗银行的。” 金老大从右边衣袖中拿出了一个与刚才几乎一样的信封,递给刀疤脸。又拿过他手中的单据,确认之后,也收了起来。这才端起了一直放在桌面上的茶碗,慢慢地品尝起来。 “金大哥,我先告辞了。”吴爷起身,抱拳施了一礼。 金老大点了点头,慢慢说道:“你万事小心,多多保重。” 吴爷转身掀开布帘走了出去,行走之间却并无老态,反而动作矫健,似乎也是练过一些拳脚的。 此时刀疤脸却并不着急,自顾喝着茶,待到听得胡同中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这才放下茶碗,对金老大说道:“大哥,我有几句话想说。” “你还有何事直说无妨。”金老大知道刀疤脸不走,必然有事情。 “大哥,你说武功那么高的人,怎么会甘心窝在荒漠山中,图的是什么啊?而且那什么自在门竟然传承了千年,还能不散,倒也有些蹊跷。”刀疤脸很是困惑。 “凡事总有原因,我所知道的,也只是给吴天诚的那些。不过,照规矩,你也不必多问。”老者摇头,有些无奈。 刀疤脸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若能够得到他们武功的秘密,加以利用。再建成新式军械厂,那咱们的光复大计,便又能多几成把握了。” “说到武功高强,你手底下的那个赵哲贤本领也是不错。可知道是何来历?”老者面色如常,眼中却有一丝落寞。光复二字,在他心中犹如千斤巨石,压在心口太久了,如今他老了,实在不愿多提。 “那家伙身手还行,人也忠义。就是脾气差了些。说是个孤儿,自小在庙里长大,随方丈学的武艺,后来庙败了,他就跑了出来。”刀疤脸显然对手下这个赵哲贤很看重,说起很是得意的样子。 “原来如此,倒是个人物。”金老大说着,却自顾喝着茶,闭目养神仔细品尝其中滋味,显然不太愿意多谈。 刀疤脸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金老大这个架势,只得起身抱拳道:“大哥,你多保重。” “保重。”金老大放下茶碗,也是起身抱拳回礼。 待刀疤脸走后,金老大才坐回了交椅之上,捋着胡须,似在考虑什么,只听他低声喃喃自语,说道:“西夏王陵,自在门,九天玄女……莫非确有其事!唉,恨不能亲至……”长叹一声,闭目不语。 大门外,早已等候的赵哲贤等人,一见刀疤脸开门出来,便有几人迎了上前。那个马脸模样之人很熟练地打开车门,恭候一侧。刀疤脸没有理会众人,只见他叼着烟卷,挥手朝赵哲贤招了招,当先坐进小车后座里。 赵哲贤拉开另一侧的车门,也坐进后座,忙问道:“叔,有什么事?” 刀疤脸笑道:“哈哈哈,好事。那谁,把车开到六国饭店去。”伸手拍了拍司机的肩膀,示意开车。 ------------ 第六章 各有心计不可言 东郊民巷的六国饭店,二楼的包厢之中,刀疤脸与一众手下正围坐在圆桌之前。桌上摆满美食佳肴,众人觥筹交错间,都在谈论着。 “小赵,这次的事,你知道该怎么办了吧?”刀疤脸手中端着玻璃酒杯,杯中酒颜色深红,却已没有多少。 “叔,你放心,我晓得。到时候不会留下痕迹。”赵哲贤坐在刀疤脸的右边,很识相的,拿起了洋酒瓶,给刀疤脸倒满了。 “爹,这个西夏王陵是怎么回事啊?”说话的是刀疤脸左边,一个身穿西服,头发梳得油光发亮,模样看起来很正派的男子。 “小子,你这次随你赵大哥前去,一路上都要听他的话!若是误了事,回来别怪我,到时一切按照帮规处置。”刀疤脸没有回答问题,只是又将杯中酒喝了半杯。 “叔,明理他不擅长此道,为什么这次要让他一起去啊?”赵哲贤并不看好这人。他知道这个刀疤脸曹老大的独子曹明理,只是一个花花公子,没什么能耐,恐怕到时候难免会是个拖累。 西域是个什么样地方,赵哲贤很清楚,此行的三危山他更是知道有多危险!要是多了个没有用的拖累,到时候别说办事情,怕是照顾这花花公子,就够自己忙活的。 刀疤脸喝了干了杯中酒,把手按在酒杯上,示意不用再倒酒,说道:“这小子也是时候去见见场面了,整天窝在女人堆里,没什么出息。要是不听话,你就揍他。” “这……爹,我知道了。”曹明理脸色有些尴尬,忙拿起酒瓶,往自己杯中倒酒,掩盖过去不自然的表情。 “我定会照顾他周全的,您放心。”赵哲贤并不笨,当然知道刀疤脸的意思。 “嗯。小子,敬你赵大哥,这次你是学艺去的。”刀疤脸点了点头,对着曹明理说着 “我知道了!来,赵大哥,我敬你一杯!”曹明理起身,举起了酒杯,走了过去,向赵哲贤敬酒。他虽然是个花花公子,喜欢拈花惹草,却并非笨人,当然明白老爹此举的用意。 “好!干杯。”赵哲贤很痛快,也是起身碰杯,毫无手下人面对主人公子的惶恐意思,似乎是理所应当一般泰然自若。 刀疤脸见此情形,似乎很满意,点了点头。待二人放下了酒杯,这才说道:“我要和小赵单独说几句话,小子,你带其他人先回房去吧。” “是。”饭桌上的其他人闻言,都起身退了出去。曹明理本不愿走,却见到刀疤脸给他使了一个眼色,才磨磨蹭蹭的走出了包厢,随手把门带上了。 此时包厢之中,只剩下二人。 刀疤脸把椅子拉了开些,拍了拍赵哲贤的肩膀,说道:“小赵啊,你这次回去,万事要小心。现在还不是那老家伙的对手,等咱们实力够了,再杀回去不迟!” “叔,我知道。何守礼这老匹夫,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他的。”赵哲贤有些激动,抓起了桌上的酒瓶,直接大口喝了起来。 “西夏王陵的线索在三危山中,你以前没有听说过吗?”刀疤脸问道,伸手拿下了赵哲贤的酒瓶,自己也喝了一大口。 赵哲贤摇摇头,说道:“没有,那山中有一些不死沙虫,没听说有什么西夏王陵。” “那些沙虫是不死的?你知道多少?”刀疤脸很是感兴趣的样子。 赵哲贤想了一下,说道:“门中的记录是这么写的:‘不死沙虫,长三丈有余,宽及巨缸。头只一口,分四瓣,锯齿獠牙。藏于黄泉之下,五十年一出世,乃山中一大害。掌门弟子必除之。’可是,到底长什么样,我没有见过。” “嗯,那便要小心些,多带些雷管去。”刀疤脸笑着继续道:“神仙难敌一溜烟,扔多几个雷管,干死他。” “那东西我不在乎,有李大在那里对付它们,倒是这个该死的李大比较难对付。”赵哲贤眼神露出了凶狠的光芒,似乎很讨厌这个人。 “你上次在那里损失了十几个弟兄,都是被那个李大搞掉的?他还在那里吗?”刀疤脸放下酒瓶,看着赵哲贤。 “这该死的李大,像条疯狗似的追着我咬!现在应该还是在哪里,那些不死沙虫不容易对付,他没那么快离开。”赵哲贤有些咬牙切齿的狠劲。 刀疤脸伸手摸了摸下巴,沉默了一会儿,盘算了一下,才说道:“前几次咱们损失不少人马,却没有捞到多少东西。这次,不要与他纠缠,一拿到东西就走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赵哲贤摇头道:“不是我要找他麻烦,是他老是咬着我不放。不除掉他,总是难办。” “自在门的功夫真是奇怪,怎么你比他入门早,反而会不如他?”刀疤脸说着,拿起筷子,在桌上的一盘东坡肉中夹了一块,放到赵哲贤面前的碗里。 “我自问天分不比他差,原来他是不及我的,不知道是怎么了,前次一交手,我根本打不过他了。”赵哲贤是一脸茫然,摸了摸大光头,不得其解。 “唉……那些功夫太古怪,我和明理却根本练不了,只能勉强打出几招。”刀疤脸有些惋惜,继续道:“以后一定要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赵哲贤点头道:“叔,我记得小时候,学功夫之前,何守礼似乎把我带到了一个地方,不过,我当时太小,根本记不清楚。只记得是一处很古怪的地方,周围有奇怪的光亮,我一进去就晕了。等到醒来后,却是在塔楼里了。” “你后来没有打听过吗?”刀疤脸神色很是关切,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刀疤。 赵哲贤却是摇了摇头,说道:“有,但是那老不死的根本不告诉我,说是我记错了。可后来我越琢磨越不对,同样的招数,刘叔一直就是练不了。” “刘四毛也练不成?这倒是有些奇怪。”刀疤脸拍了拍赵哲贤的肩膀,说道:“嗯。这事以后再说。总有一天,会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的!” 刀疤脸继续问道:“最近史蒂夫那边有什么情况?他刚才在楼梯口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不知道从那里听说了西夏王陵的事,这次也要一起去!许诺回上海后,交易之时,额外给二十条快慢机!”赵哲贤试探着问道:“要不要答应他?” 刀疤脸笑道:“你是副帮主,帮里的事也做得了主!干大事的人,必须当机立断!有好处的事便可答应他。不过,要让他先把枪送过来。” “好。我等一下就去会会他。”赵哲贤将碗里的肉吃了。 “你让他把枪送到帮里,人到西安与你们汇合。下午你们就出发,一切要小心。”刀疤脸又接着嘱咐了几句,赵哲贤连连点头答应。 就在刀疤脸与赵哲贤说话之时,二楼另外一个房间之中。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正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着趴在地面的曹明理。这人左手拿着一个手帕,似乎在擦拭自己的嘴角。而手帕把半张脸都被挡住了,却见他两个眼睛,竟然都是血红色的! “你……你对我干了些什么?”曹明理声音已经发颤了,他一手捂着自己的脖子,额头却不断冒出冷汗。刚才的经历实在太诡异了,自己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应该感激我,赞美我给你的恩赐!”那人的声音似乎带着一些磁性,很有感染力的语调。只听他继续说道:“现在,你已经成为了我永远的仆人。” 曹明理没有答话,他跪在地上,双手抱住了头。浑身颤抖着,似乎很痛苦的样子。接着,这种痛苦使得他整个人瘫到在了地上,剧烈抽搐着,口中不断吐出白沫。过没多久,突然猛地全身挺直,翻着白眼,一动也不动了…… 而在这个房间外的走廊中,马脸与刚刚跟随曹明理的那些手下,正在抽烟闲聊。对于房间中传出的声响,都是置若罔闻,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这些人一个个神色轻松,有说有笑,全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异样。 马脸手里的烟又剩下了烟头,他随意地用手指一弹,把烟头弹出了窗外。这时候,他身后的房门打开了,曹明理神色如常,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只见曹明理刚刚被他自己抓乱的头发,又梳理得一丝不乱。 “走吧。”马脸说了一句,便当先走向了走廊另一端的楼梯口。曹明理一言不发与几名手下紧随其后。 赵哲贤已经站在了楼梯口,看到马脸等人走了过来,也不多言,只是阴沉着脸,看着曹明理。 “大哥。”走上前的曹明理先开口了。说罢也看着赵哲贤,眼神中有很复杂的情绪,是一种夹杂着兴奋,恐惧,激动以及失落的复杂眼神。 赵哲贤注视着曹明理,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以后跟着我混,大哥不会亏待你的。” “是。是。”曹明理连连点头答应着,神情态度倒是颇为顺从。 “这里你收拾一下,我们先回上海了。” 赵哲贤转头朝马脸说道。也不等他回答,便带着曹明理,走下楼梯去了。 ------------ 第七章 世道沧桑行路难 路途之艰难,实在远远超出了孙启明的想象。当今的中华,交通非常不便利。很多城市别说飞机场,铁路也是一段一段,不时需要换车。 大城市间还好一些,没有火车起码还有公共汽车。一到偏僻些的小城镇,就连像样的公路都没有,全是崎岖的土路,便只能坐乡民的驴车赶路了。 他与约翰出发后,先到了南京。这座古代的六朝帝都,别称金陵的大都市,风光景致的确不错,可惜,孙启明根本没有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急急忙忙挤上了通往郑州的火车。 烧煤的火车走走停停,车厢里人头拥挤,气味难闻。孙启明起初被这种气味熏得难以忍受,不过,几天下来,竟也慢慢习惯了。 到了河南境内,一路上火车窗外的景色渐渐惨淡,很让孙启明震撼!连年不断的军阀战乱,加上大旱天灾,沿途很多逃难的流民,大片大片的田地都荒芜了。 等到了开封之后,火车便停下了。列车员驱赶所有乘客下车,说是开封到郑州的铁路蹋了,无法继续前进。于是孙启明与约翰只好提着行李随着人群下了火车,在开封城里找了处客店,先住了下来。 孙启明这两个大大的行李箱实在是两个累赘,无奈之下,只得另外买来两个帆布背包,把东西改装在背包里。又找了家当铺,把两个行李箱和一些用不着的东西都当了。 “老孙,我刚刚和西安的同事通了电话。”约翰一进客房之中,便喊了起来。他早上帮着孙启明拿着行李箱去当铺后,便自己先去了电报局,打电话与公司联系了。 “哦,他们怎么说?”孙启明忙问道。 约翰拿起了桌上的水壶,喝了一大口,才说道:“公司同意你的看法,走长城古道。还有,提出了几个条件,希望你能够答应!” 孙启明放下手里正在整理的背包,坐到板凳上,拿起了纸笔,问道:“都是些什么?我写一下。” 约翰坐在了另一条板凳上,说道:“也没什么,和我告诉你的差不多。第一就是保密;第二是以咨询专家的名义加入;第三沿途必须记录下完整考察报告;第四点此行结束后必须把报告内容上交;最后是不得公开发表考察报告。” 约翰每念一条,孙启明便记录一条,待到约翰说完,孙启明仔细琢磨了这五个条件的内容,问道:“为什么需要这么保密?还不能发表考察报告吗?” “是的,公司说是应民国当局的要求,不得不如此。以防止报告泄露,会被盗墓贼利用前去破坏的。”约翰解释着,耸耸肩,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好,这些没有问题,我都答应了。”孙启明一口应承,他此行很大的目的就是如同“朝圣者”一般,是想去探查自己心中哦向往的圣地,至于其他别的东西,并不在乎。 约翰点了点头,说道:“哈哈,我就说你准答应的。还有呢,公司答应事后给你一笔咨询费,比给我的酬劳还要多呢。” “这……我是个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用不了几个钱。你却不同,到时候把我的这份寄回去给尼可儿吧。”孙启明很诚恳的看着约翰,希望他能够接受。 “不不不,那是你的酬劳!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真的不需要。”约翰摇着手不肯接受。 “到时候再说吧。我刚才去买了两张汽车票,下午一点出发。”孙启明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汽车票。他知道约翰的性格,只得暂且不提。心中盘算好,等到时候拿到钱,自己再邮寄到美国去。 “一点?那咱们快走吧,吃饭后赶紧出发。”约翰说着,忙整理好自己的物品。 这一程汽车走的是黄土路,颠簸不平扬尘飞天,实在苦不堪言。到达郑州后顾不得浑身快颠散架,又急急赶往火车站,拼命挤上了开往西安的火车。 这一路火车上的折磨自是不用提,当火车几天后到达西安的零口站时,走下火车的两个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随着人流走出了站台,远远就看见一人高举着木牌,上面写着“约翰和孙启明”的中英文字,显然是约翰公司派来接站的人。 “我就是约翰,你是公司派来的?”约翰当先走了过去,打起招呼。 那人看了看约翰和孙启明,似乎在确认两人的身份,有拿出了一张照片,对着约翰看了看,说道:“你怎么和照片中的人不太一样啊?” “啊?”约翰不解,疑惑地看了看孙启明,挠了挠头,问道:“哪里不一样?” “你看,这照片上的人是你吗?”那人将照片反过来,让约翰看。果然,照片中的人是和约翰不太一样。 “噢,对不起,你要是五六天没法睡觉,保证也与你现在不一样!”约翰耸了耸肩膀,从口袋里掏出了他装着工作证的黑色皮夹,递给那人,说道:“这是我的工作证。” 那人接过后,仔细核对了一下,确认无误,便点了点头,笑道:“对不起,这是公司规定不敢违反。二位,请随我来吧。”说完,当先带起了路。 “其他人都到齐了吗?装备也齐备了没?”约翰迫不急待的询问起来,之前几天没有与公司再次联系,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这个,你到了驻地便会知晓,我不知道情形。”那人并不回答,把二人带到了停在边上的一辆小汽车前,打开了车们,让二人进去。 孙启明没有说话,随着约翰一起上了汽车。自从刚才下了火车,周围的情况,让他更加觉得震撼不已。原本以为,河南境内已经惨淡凄凉,一派灾荒模样。不料沿途所见,陕西境内更加是满目疮痍,赤野千里,尸骨遍地! 就连眼前这个西安城,所见之处行市萧条,人来人往多是一些难民乞丐,与江南城市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一般。 汽车行驶在街道上,孙启明看着沿路情景,心中虽有恻隐之心,无奈力不能及!这种天灾人祸的乱世,根本不是自己之力所能解救的。难怪古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很快,汽车就开到了距离古城墙不远处的一处建筑里,在大院中停了下来,司机回头说道:“就是这里,二位先生自己进去吧。” 在汽车刚刚经过大门时,孙启明就已经有些吃惊了。他看见门外站立着四个穿着军装的洋人大汉,身上都背着长枪,一副戒备森严的样子。 下了车,更是觉得意外!原本以为是一家普通的公司,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眼前这个大院之中,停放着两部军用卡车,还有四部小汽车! 有很多看起来都是军人装扮的洋人,正从那座三层的砖楼里,不停搬出东西,往两部军用卡车上装。 “走吧。别发愣了。这地方是公司在西安的办事处。”约翰背着背包,他一路上都是替孙启明背着一个。此时见孙启明正在发愣,便拍了拍他的肩膀,当先带起了路,朝着三层砖楼走去。 “怎么这么多军队,你们公司到底是什么来头啊?”孙启明紧随其后,不敢怠慢,毕竟在一个陌生地方,周围还有很多背着枪的军人,谁不会紧张,难免会有很多疑问。 约翰摇了摇头,说道:“一向如此,不用多打听,都是一些私人护卫队。” 孙启明不再多言,随着约翰走到了楼前。二楼的阳台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只听他高声喊道:“约翰!你怎么现在才到!快上来。” 闻声抬头看去,只见是一个美国西部牛仔装束,身材强壮的金发洋人,竟然也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 “好的。文森特先生!这位就是孙启明。”约翰答应着,指了指身边的孙启明。又对孙启明介绍道:“这位是文森特先生,是公司的主管,这次任务就是由他负责的!” “你好,快上来吧。”那人摘下了牛仔帽,点了点头,表示致意,也不等回答便转身走回了房里。 孙启明没来的及打招呼,见他人已经离开阳台,便只得随着约翰,走向楼梯间,登上了二楼。 在二楼的转角处,一个大房间中,里面有很多人,正围坐在一张长长的方形桌前。那个文森特也在其中,似乎正在商议什么事情。 约翰当先走进房间,孙启明紧随其后。只见屋里的人都朝他们投来了注意的目光,那个洋人文森特起身走了过来,笑着与约翰握了握手,又朝孙启明伸手说到:“孙启明先生,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考察队,一路幸苦了!请坐吧。” “不辛苦,不辛苦。文森特先生,你好。”孙启明也伸出手,握了一下,寒暄几句。便随着约翰找了两个空位坐了下去。 孙启明一坐下来,便不自觉的扫视了在座各人一眼。只见这些人不全是洋人,还有七八个都是中国人的面孔。最让他吃惊的是,这些人之中竟然有一个老人!这个看起来有六十岁的老人,坐在文森特的身旁,似乎是个很有来头的人物! 这让孙启明很是奇怪,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而就在这个时候,老人突然一抬头,也看向了孙启明!这一来,孙启明马上收回目光,不再与他对视,只是心中多了几分忐忑。 ------------ 第八章 会议室里说任务 “为大家介绍一下,刚刚这一位,便是专门研究西域历史的专家,孙启明先生。”文森特站着伸手示意,请孙启明起来和大家见个面。 这一下让孙启明反应过来,连忙起身,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自然,在座的各位没有人会鼓掌,所有人都只是看了看他,神情轻松之余,倒是有些轻视。 “好的,继续咱们的讨论。既然行走路线已经确定了。那么在人员的方面,吴爷,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文森特坐了下去,看着身边那个老头,问道:“需要再多派几个人手吗?” “不用!按照之前所安排的就行。”这位叫做吴爷的人,只是随口答应着,意思很明显,他没有问题。 文森特耸了耸肩道:“那好吧,既然你这么信任张三路,我只好尊重你的意见。”又转头看了看在座的众人,说道:“现在我再次重申一下任务,行进路线,以及确认各人的分工。” 原来,文森特所在的公司,此次的任务,是去探寻包括敦煌遗迹在内的,西域这片东西方交汇处的古代遗迹!包括了沿途的所有见闻及地理发现,都必须记录下来。而这些,据说都是受到了欧洲某所大学的委托。 之前,孙启明在赶路途中,便已经提出了建议:希望能沿着长城古道前行,以长城为路标,穿行在祁连山与长城之间,最后出嘉峪关,考察敦煌遗迹。 而理由主要是考虑到,河西走廊的道路难行,且地处沙漠边缘,风暴一起来便是遮天蔽日,若是没有路标指引,容易迷失方向。 这个建议在开封之时,便得到了公司的认可。所以,文森特此时提及,孙启明不禁微微点头,觉得自己的知识还是有些用处的。 “这条线路虽然比较容易,不过,沿途有几路军阀。不知道,文森特先生有什么看法?”坐在吴爷身边,一个留着分头戴着圆形墨镜的人,突然插口问道。 所有人的目光立刻便被吸引了过去,但是,这个人却并不在意,只是盯着文森特,想知道他的答案。 “哈哈,张三路,你不用担心,我全都已经打点好了。那些军队的长官都是我的朋友,而且,他们正要进行一个大计划,没时间管我们。”文森特笑了,似乎这个问题是他意料之中的,他很享受这种掌控全局的快感。 “好的,恕我多嘴了,你请继续吧。”这个叫张三路的,倒是也很知趣,不再多言,只是叼着烟卷,吞云吐雾去了。 “没关系,有意见必须事先提出。这次一路上,吴爷的安全,可就全依靠你和你的两位弟兄了。保持清醒的头脑是很必要的。哈哈哈。”文森特笑道。 孙启明却似乎听出了他话中有话,好像是想要撇清责任。心想,莫非这个叫吴爷的老人也要一起去探险?对于一个看起来五六十岁的人,这也太勉强了吧? “哈哈,我这身老骨头,还能再折腾几年。文森特先生,你就不用操心了。”吴爷却也是笑了,看起来精神状态不错。 文森特耸了耸肩,笑道:“用你们的话讲,叫‘老当益壮’,哈哈。” 接着,又说明了此行的人员分工,参与这次行动的考察队一共有十二个人。文森特是领队,吴爷与孙启明是顾问专家,约翰与他的中国同事李斌,则负责翻译古文和记录报告。 这位李斌,是个戴着眼镜的青年人。不但懂得西域各国的文字,还是队伍中的医护人员,他学过西医,一些简单治疗都可以搞定,之前约翰已经与他合作过数次。 其余的三名中国人与四名外国人,则担任此行的护卫,负责保护考察队的安全。孙启明有些意外,听到文森特所说,便留意起这七个护卫。 只见这几人都是荷枪实弹全副武装,腰间有的挂着马刀,有的别着毛瑟,还挂着几个土炮。最特别的,还是那个叫张三路的,整个一副吊儿郎当的瘦弱摸样,怎么也是个护卫,竟然还能保护那个老人?是在是人不可貌相。 而那些武器装备,孙启明也是认得一些。他们武装带上挂着的这种土炮,大约三十公分长短,木柄头部包着铁皮,底部装有引线,一拉下便会引燃里面的火药,几秒钟就能爆炸,而威力可以在十几米范围内形成杀伤力。 孙启明看见这些人荷枪实弹的样子,觉得很是奇怪,便悄悄对约翰说道:“怎么带这么多武器啊?这都可以去打仗了。” “从这里西行到荒漠戈壁,一路上都不太平,不单有野狼,还有盗墓贼和土匪,这些是必要的防护措施。”约翰解释道。 “原来如此。”孙启明这才回过味来,自己想着也是,别说马贼强盗,就是来几只野狼,若无武器防身,那不是去送死吗!于是他便站起来说道:“文森特先生,能给我也配备一门手枪吗?我想一路上也能用来防身。” 屋里的人先是一呆,接着就爆发了一阵哄笑!几乎所有人都笑了,特别是那几个洋人护卫,更是像见了白痴一样,盯着孙启明直笑个不停。 “这……有什么好笑的?”孙启明问道,他被这些人笑得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自己那里说错话了。 “哈哈哈,孙启明先生,我看你还是不用佩枪了吧。我们这么多人,难道还不能够保护你吗?”文森特笑道,又挥手制止了其他人的哄笑。 孙启明挠了挠头,说道:“我是担心如果有什么野兽,也能帮上一些忙。”他身边的约翰拉了他坐回椅子上,说道:“你别逞能了,他们是专业的护卫队,用不着你出手的。” “嗖……” 就在孙启明刚刚坐下的时候,突然有一柄小刀飞了过来,插在他面前的桌面上。这一来可吓了他一跳,整个人本能的往旁边一闪。不料,被椅子绊了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哈哈哈。”那些护卫人员立刻又大笑起来。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孙启明连忙爬了起来,朝着小刀飞来的位置看去,只见,那个张三路也是笑得很夸张。 “哈哈哈,孙启明是吧?就你这个样,还要带枪?我们可担心你一不小心走火,会被你误伤了。”张三路毫不掩饰对孙启明的轻视态度。 “你……”孙启明很生气,这种无礼的行为,与挑衅何异?他伸手拔出了桌上的小刀,就要回击。但是手臂却被约翰用力拉住了。 “老孙,大家是闹着玩的,别当真。我和李斌也没有佩枪,咱们是文明人,打打杀杀的事,还用不到我们。”约翰一边说着,一边强行将孙启明拉回座位上。 “嘿嘿。不错,我们是粗人,打打杀杀的事就交给我们了。”张三路笑着,朝孙启明一抱拳,说道:“孙启明,刚刚开个小玩笑。你是文化人,这把小刀就给你防身吧。不过用的时候悠着点,别切到自己了。哈哈哈。” 孙启明的确是气愤,只是被约翰一劝解,心中稍微平复。尽管明知张三路刚才来这么一下,是存心想出自己的丑。可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既然都说是开玩笑,如果再计较,也显得太小家子气了,只得作罢不再追究。 他看看手里的小刀,只见刀身长二十公分,刀柄长十公分。全由精钢所制,颇有些手感。而且看得出,刀刃很锋利。当下也不客气,便又问道:“张三路是吧?多谢了!不过这有刀无鞘,携带不便啊。你看?”说罢,看着张三路,晃了晃手中的小刀。 张三路一弯腰,伸手朝皮靴里一摸,拿出了一个刀鞘。随手扔给了孙启明,说道:“刀鞘在这里。” “哈哈哈,孙启明先生,有了张三路的这把刀,这下你应该有安全感了吧?”文森特对于眼前的这一幕,只是在一边旁观,到这时,才出声打了个圆场。 “唉,可惜没有我出手的机会。”孙启明叹息着,将小刀收入刀鞘,不过,他没有穿皮靴,无法和张三路一样放在靴筒中,只得将它放到了西服的内口袋里。 “哈哈哈”众人听他所言,都是一阵好笑。 文森特待众人稍定,才大声说道:“好了,好了。会议就此结束,今晚将举行一个送行酒会。明天早上8点准时出发,所有人回去准备吧。”众人便纷纷起身离开房间。 约翰带着孙启明来到了自己的房间。他见孙启明脸色如常,但是一路上都是一言不发,好像在想什么心事。觉得有些奇怪,便问道:“你还好吧?那个张三路是闹着玩的,不要当真。” 孙启明随手将背包放到了架子床上,问道:“我没事,只是很奇怪,这些人都是你公司的同事吗?” “那个吴爷、张三路还有与他们一起的****护卫,都不是我们公司的。”约翰也将背包扔到了床上,说道:“你包里的书真重啊,还是放在我这里,等回来时再取走吧。”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来历吗?”孙启明说着,四下看了看房间。约翰的这个房间不大,有两个双层的铁架床,还有两个大柜和简单的几件家具。衣服杂物四处散乱着,的确是约翰的风格――他从来都不收拾房间。 约翰在椅子上坐下来,边取出香烟点燃,边说道:“那个张三路以前见过两次,是很厉害的人。其余几人以前没见过,我就不知道了。” 孙启明接过香烟,也是点燃了一根。问道:“文森特这个人怎么样?” ------------ 第九章 临行之夜独行走 据约翰所讲,这位文森特是公司的元老,也是美国人,与他的哥哥内森,一同全权负责公司在中国及东亚地区的事务。平时待人接物很有领袖风采,手下的人都比较听从他的话,而且他本人的身手也很不错,枪法也很准。 之前约翰在为这次西域考古进行收集资料时,无意中发现了孙启明登报的文章。兴奋之余,便对文森特说起了。结果立刻就受到了他的肯定和重视,这才被派去邀请孙启明前来加入考察队的。 此次文森特亲自带队,可以看出公司对这次考察敦煌遗迹的重视。这也难怪,因为西方世界对于古代文明都是有着强烈的兴趣,特别是对于中国内地的一些古代遗迹,更是无时无刻不想去探寻究竟。 只是,清朝之时闭关锁国,西方世界更本无法进入内地考察。而民国建立之后,又是军阀混战,中原大地天灾人祸动荡不安,外国人的活动范围也只限于东部沿海地区,少有深入到西域之中的。 近年,随着欧洲探险家取道从印度深入中国新疆,越来越多的未知遗迹和精美文物被发掘了出来。而文森特所在的公司,自然不肯落于人后,此次便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谋划,想要尽快考察出一些未知的发现,以便获得更大额度的投资。 “你看楼下,那两部德国军车,就是公司特地调来的。”约翰耸了耸肩,说到:“不过,这东西其实也无多大用处,从这里出发往西,有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公路,甚至连土路都是狭小难行。” “按照你们公司的计划,应该会有对策吧?”孙启明站起身,从窗户上望去,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院中电灯早已点亮。依然有几个人,在往那两部停在院中的军车车厢里装东西。 “这要到时候看情况了,反正文森特总会有办法的。”约翰说罢,起身走到一个大柜前,打开了柜门,在一堆杂乱的物品中,翻出来一个背包,随手放到了桌上。看起来有些鼓鼓的,里面应该是装着东西。 孙启明看约翰的举动,问道:“你都准备好了?” “是啊,我去找你之前就打包好了。”约翰说着看了看手表,继续道:“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去‘赴宴’吧。”当先起身带起了路。 送行的酒会就在一楼的食堂里举行了,无非就是吃吃喝喝。气氛还算是热烈,但是孙启明却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是,发现那个吴爷没有出现,倒是那个张三路特别活跃,频繁举杯祝酒,不时找人与之对饮。 好在,知道即将出发,众人都有些许克制,终于,并未喝醉。宴罢,孙启明与约翰便回去休息了。 夜色之中的西安古城,只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灯火光亮,显得格外落寞与萧条。钟鼓楼附近,吴爷一个人正独自行走着,看起来似乎并没有手下跟随。 “唉,怎么这家也倒啦。”当吴爷来到街边一家店铺门前时,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感叹。此前他在另外一家老店也是见到这般模样。只见店门并没有上板,虽然黑灯瞎火,但是依然可以看到里面是一片狼藉了。 吴爷原本是想出来尝尝西安的小吃。可惜,这几年天灾频繁,大批的难民涌入西安城,一些做生意的商户却都搬到去了外地。结果留下来的空铺面,便被人抢夺一空了。 无可奈何,吴爷回身往公司驻地走去,没走几步,却见对面走来了两人。 “吴爷,您老还没歇着呢?”来人竟然与吴爷认识。 “曹明理,你老头子也来了?”吴爷知道来人正是刀疤脸的独子。曹明理摇了摇头,笑道:“他还有事,没有来,托我给你问个好。” “嘿,那你跟踪我这么久,就是要给我问好吗?”吴爷闻言倒是笑了,只是他双眼却紧盯着曹明理身边的那个大光头。这个人他也认识,是刀疤脸的手下,青龙帮里的副帮主――赵哲贤。 “不敢,不敢,我们是怕打扰了您的兴致。”曹明理说罢,抬头看着那处破败的店铺,叹道:“可惜了啊,这家的羊肉泡馍是最够味的。” “哈哈哈,你也尝过?是很不错,以前我和你爹就经常到这里来。”吴爷笑着说话,眼睛却没有离开赵哲贤身上,直觉,他感觉这个人非常的可怕!这是他行走江湖几十年,从未感受到的危险感觉。 “吴爷,您不用这么看着我!若是我要动手,你是躲避不了的。”赵哲贤冷淡,平静的语气,却带着一股很霸道的气息。在昏暗的月色中,他的双眼,似乎有隐约的红光。 吴爷一愣,他可没料到这家伙这么直接,一时竟不知怎么接他的话。 “吴爷,别见怪,别见怪。我这位赵大哥是个真爽人,说话有些愣。”曹明理连忙出来打圆场。 “哼。”吴爷哼了一声,不再搭理两人,继续走了开去。 “您别生气啊,我们改天再登门拜访。”曹明理连忙抱拳说道:“慢走啊。” 吴爷并不搭话,头也不回的,只是挥了挥右手算是回应。自顾朝前漫步走去,表面上虽然步伐轻松如常。此刻他内心却很紧张,左手早已经悄悄按在自己腰间的枪套上了。 一直走了几十步,不见身后有何异常,吴爷用眼见余光瞥了一眼,曹赵二人已经走远。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在面对赵哲贤时,那种感觉让他很紧张。 虽然感觉有可能只是一场虚惊,但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妥,可却偏偏捉摸不透。他见二人已远在了街道尽头。随即举起左手,挥了一下。 “吴爷,怎么吩咐?”只见吴爷手臂还没放下,从一边二楼屋顶上突然跳下一个黑衣人,站在吴爷身前,低声询问着。 “去看看。”吴爷只是说出了三个字,来人会意的点了下头。便快走几步,纵身又跃上了一边的房顶,随着曹赵二人离去的方向跟了过去。 吴爷并不多做停留,在派出手下去打探消息之后,他便加快脚步赶回驻地。作为天津星云帮的一帮之主,行走江湖多年,大风大浪经过不少,刚刚却被赵哲贤吓出了一身冷汗。这让吴爷非常不爽,无奈感觉不是对手,只得隐忍不发。 但是无论如何,吴爷很想知道曹明理在西安是想干什么。当天在金老大家里,曹通已经拒绝合作了,现在他儿子和手下又突然出现在西安,莫非想耍些什么花招?哼,只怕没那么便宜的事。吴爷心中想着对策,脚步不停,已经回到了驻地。 门外把守的四个外国军人,没有阻拦,都是立正敬礼,一个个腰板挺直,很是严肃的样子。 吴爷没有理会这几人,径自走进院里,回到自己的房间。此时酒会早已结束,各人都已回到各自的房间,为明天的行程做最后的准备。 “爷,您回来啦。”张三路迎了过来。 “嗯。”吴爷只是从鼻孔中喷出了一个字,沉着脸坐在椅子上。 张三路很识相地上前,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端到吴爷面前,但是没有说话,而是退在一边,垂手肃立着。 “坐吧。你对曹通手下的赵哲贤知道多少?”吴爷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随手示意张三路坐下说话。 “姓赵的小子听说身手不错,就是脾气太臭,嘴巴没把门的。爷,您是遇到他了?”张三路很意外,不由得神色有些紧张起来。 吴爷点了点头,说道:“在路上遇到了曹明理和他,打了声招呼而已。” “曹明理也在西安?这么说,他们是想过来捞一笔了。”张三路坐在椅子上。他总是这样,只有吴爷让他坐,他才会坐。而且也知道吴爷的习惯,坐下来就是有重要的事情,想要商量对策。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他们要去的西夏王陵也可以从这里过去。”吴爷说着,指了指一边的架子。 张三路会意,马上过去,从一堵文件中,找出了一张地图。拿到吴爷跟前,铺开在桌面上。借着屋中电灯的光亮,看得分明,这是一张民国十五年新版的中国地图。 “他们要去甘肃的黄河边,估计路线和我们差不多。”吴爷看着地图,若有所思。 张三路也看着地图,问道:“爷,您说金老大会不会,把卖给我们的资料也卖给了曹通他们?” “不会。”吴爷回答很干脆,说道:“我与他打了二十多年交道,他金不二的招牌从来没有砸过。否则,你以为二十万两白银是那么好赚的。” 张三路当然知道,十几天前,在北京的金老大处。吴爷是花了二十万两白银,买来了这次行动的一份资料。不过,到底是些什么内容,吴爷却没有说起。 但是按照以往的经验,至少张三路跟随吴爷的这五六年。每年从金老大处买来的资料,总是物超所值的。不是某处的王陵,便是某地的遗迹,多多少少能够捞到不少好处。 “要不,我去摸摸他们的路子?”张三路问道,站了起来。 吴爷摆了摆手,说道:“不用,我让人跟过去了。你去和王六赵七打声招呼,多做些准备。记住,这件事不要对外人说。” “是。”张三路点头答应,退了出去,随手,带上了房门。 ------------ 第十章 军车开出换骆驼 次日早晨,万里无云气候适宜,天气还不错。考察队一行十二人,分乘了两部军车,出了西安,一前一后朝着目的地兰州城前进了。 后面一辆车中,开车的是张三路,吴爷也在前面。而车厢中,孙启明则与李斌还有王六,赵七在一起。身边两个铁皮油桶,散发出了刺鼻的气味,十分呛人。 四个人各自坐着,没有说话。原先刚出发时,李斌显得有些兴奋,想找王六赵七说话,但是两人并不搭理他。李斌讨了个没趣,便想找孙启明说说话。可是说没两句,孙启明就被汽油味道呛得喷嚏连连,也只得作罢。 这一路程颠簸不算严重,帆布遮盖的车厢虽然闷热,但是却少了风沙的侵扰。孙启明之前赶路比较疲劳,昨晚休息也不好。当下在车中一摇晃,感觉越来越困,终于便枕着自己的背包,睡了过去。 “老孙,醒醒,该下车了。”约翰推醒了孙启明,招呼他下车。 孙启明惊醒了过来,见是约翰,便伸了伸懒腰问道:“到啦?” 约翰扯开了帆布,跳下车厢,说道:“这里是兰州城郊了,你足足睡了一整天。快下来吃些东西吧。” 孙启明忙抓起背包,也下了车去。此时天色已经漆黑,自己所处之地,看起来是一处客店的后院,其他人正朝前面的店房走去。 “走吧,愣着干什么。文森特说今晚要在这里过夜。”约翰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朝客店走了过去。孙启明活动活动了手脚,连忙跟上…… 原来这段路程非常顺利,出了西安,一路向西北前进,过了天水直到兰州城,均是畅通无事。中午路过天水时,众人下车活动。约翰见孙启明睡得正熟,知道他这些天赶路太累,便没有打扰他。 到达兰州城郊时,天色已晚。文森特觉得夜里行车不太平,便决定在这家客店中稍作休整,第二天再出发。 随后走入客店大厅的孙启明,在约翰边上找了个座位。坐下后,也点了一份牛肉拉面。这里的地方倒是宽敞,大厅中摆了七八张方桌,碗筷什么的收拾得还算干净。不过除了这一行十二人外,并没有其他客人。 “马老板,你这里怎么没生意啊?”文森特似乎与这客店的老板认识。这个马老板是个四十多岁,头顶白色小帽,长着短胡子皮肤黝黑的回民汉子。 “唉……几个月前古浪县大地震,公路都塌了好多裂缝呢。到我这里的客人就少了很多。”马老板憨厚的脸上,皱纹堆垒显得有些发愁。 “公路塌陷了?那这里去武威的路怎么样?”文森特有些意外,忙向马老板探听情况。按照原来的计划,这一行人是准备到达武威之后,再沿路考察过去的。 马老板帮着伙计一边把面碗端到各人面前,一边说道:“走驼马还行,你们的汽车是过不去的,现在往来都只能绕一大圈山路。” “这样啊。”文森特忙站起身,把马老板拉到了一边,低声交谈了起来。 孙启明没有去理会他们。这里的辣椒非常够味,他只觉得头顶都不停地发热冒汗,感觉所有的疲劳似乎都一扫而空,非常爽快。至于文森特与马老板说些什么,他并不太在意。 过了好一会儿,文森特拍了拍马老板的肩膀,似乎谈话有了结果。只见他转身回到桌前,对着众人说道:“我们估计要在这里多待两天了。” “文森特,后面的公路塌了,汽车走不了。你有什么办法?”吴爷说着话,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嘴里还叼着烟卷。但是所有人都抬起头,看向了文森特,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众人想问的。 文森特坐到了椅子上,笑道:“哈哈哈,这个不难,等一下我出去一趟。肯定解决问题。”也不再多解释,端起自己的面碗,大口吃了起来。 “嘿,还卖起关子啦。得,看你耍什么把戏。”吴爷也笑了,没有再追问。 一边的张三路却是呵着热气,似乎也对这辣椒的滋味很是满意,三下五除二就干掉了一大碗拉面。估计是意犹未尽,只听他大声说道:“马老板,再来一碗,多放些辣椒啊。” 其他人也是纷纷跟随,吵吵嚷嚷的,一时间气氛倒是热烈了不少。那个马老板更是忙得不亦乐乎,脸上堆着笑,跑前跑后手脚非常麻利。 不多时文森特便连吃了三大碗,随手用衣袖抹了一下嘴,便起身对着那四个洋人护卫说道:“你们几个,过来搬东西。”当先往后院走去。 “是。”几个护卫答应一声跟了过去,一边的张三路对吴爷说了一声,也快步走去帮忙了。孙启明和剩下的人虽都是不明所以,但却没有再跟上去。他只是看了看怀表,原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马老板见众人吃罢,便将各人带到了客房中,说是按照文森特的交代,已经分配好了房间。吴爷与文森特都是单间,四名洋人护卫是一个大间,张三路和另外两名护卫是一间,孙启明与约翰和李斌也是一间。 “这里晚上气温冷风沙大,没什么事不要到院里走动。”马老板带着孙启明这三人来到房间,还特别交代了一句。 孙启明这三人都是点头答应,不过,这时各人的兴趣都是在文森特身上。他卖了这么大的官子,的确吸引了众人的好奇心。刚才就已经看见他们把车厢中的物资都卸载了下来,开着两辆空车出去了。 “你们说,文森特是准备干什么?”孙启明放下背包,第一个就提出了问题。 “哈哈哈,他的想法往往出人意料的。”约翰笑着说道。 李斌也是摇头微笑道:“我也听说他经常会有一些手段。现在,只能等他回来了。不知道搞些什么。” 一个小时后,也不知道文森特是怎么运作的。竟然是用两辆军车换回了十六峰骆驼!等见到这开着汽车出去,骑着骆驼回来。站在客店后院中,孙启明等人在帮手牵引骆驼之时,不忘追问是如何做到的。 “这很简单,我用军车与这里的县长做了交易。”文森特得意的说道:“这些骆驼还是他从自家商队中特别挑选出来的。” “嘿,原来你是把军车拿去换骆驼了。可是这笔买卖不合算啊。”吴爷在一边抽着烟,打量着这些骆驼,说道:“就这些骆驼值不了那个价。” “吴爷,你不知道,这文森特狡猾着呢。”张三路抢着说道:“他直接把车开到县长家门口,找县长做交易。说是要买他十几峰骆驼,不过现在没钱,先把军车押给他。” “那县长出来看到两辆军车,有看到车中还有两大桶柴油,当下便答应了。” 文森特却是不待张三路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接着又听他说道:“我打算回去时,再用别的东西把军车换回来。” “噢,原来如此。那你不怕到时候县长反悔,不还你军车?”吴爷问道。 文森特耸了耸肩,回答道:“我说这两部车是冯玉祥将军订购的,让他小心看管好。要知道,运兵的军车,不容易到内地这里。” “哈哈,不错。这样还不用担心车辆遭到破坏,你做的很好。”吴爷总算是笑了,他也觉得这么一举多得之事,办的还算不错。 得知缘由,孙启明觉得这文森特心机的确非同一般,李斌和约翰也是连连称赞。 这些骆驼看来比较瘦,不过倒是都很健康。估计是经常驮运货物的,脾气都很顺从。孙启明原先还笨手笨脚,不知道如何驱赶它。好在马老板从旁指导了一下,他便也掌握了驱赶骆驼的手段,倒是感觉很新奇。 “各人都回去休息吧。吴爷,我们谈谈。”文森特招呼了吴爷,两人到文森特的房间说话去了。 孙启明自然没有跟上去讨论的必要,便与约翰和李斌回客房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文森特就召集众人,宣布:还要在这里休整一天。让众人养足体力,骆驼要喂饱食料。也让孙启明等几个不会骑骆驼的人,顺便学着怎么骑骆驼。 之后就带了张三路等几名护卫,骑着马老板的快马,到前面查看了道路去了。这一去足足等到夕阳西下,才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 回来后,文森特连夜重新制定了行走路线――出兰州一路向北前进穿越河西走廊,沿着长城到嘉峪关后折向西南,到达敦煌古城后,再以古城为中心做圆圈式搜索。对于这条路线是孙启明和吴爷都认为可行,其他人也都没有异议。 “前面道路的确都塌陷了,骑马都难以前进。”文森特说道:“接下来要直接向北绕开武威。”他又在桌面的地图上,用铅笔画了一条直线,从兰州一直向北,连到了长城的位置。 “这段路多山,不太容易走。”张三路也补充道:“而且要绕开城镇,清水食物都需要备足一些。” “马老板今天烙了一百斤面饼,清水也装了六个大水袋,加上之前的物资,分散在十六峰骆驼上,应该没有问题。”约翰说道,这是早上文森特安排下的任务。 文森特点了点头,又问道:“孙启明,李斌你们骑骆驼的技巧掌握了吗?” “没问题,已经熟练了。”孙启明答道。他今天一整天在驼背上起起落落,早已经学会了,在一旁的李斌也是点头表示已经掌握。 “很好。那我们明天一早就可以出发了。”文森特显然很满意。 ------------ 十一章 半路遇到盗墓贼 文森特的招牌动作,就是戴着他那顶牛仔帽,站在骆驼的镫上,直起身,举着双筒望远镜,朝着前方仔细侦察。他的观察力很不错,过去的两天中,发现的两处被人破坏的遗迹, 都是被他在远处一眼就看到的。 中国内地,黄河的上游,并非今日所见之荒凉景象。孙启明自然知道,这河西走廊曾经有过的繁华与兴盛。特别是在西夏统治之时,这里更是分布着很多佛教建筑,如今的繁华却已经不是破败,就已经被黄沙掩埋。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这片区域,在外国人眼中的价值。这个地方,就一如同埋藏着无数巨大财富的宝库,虽然表面上全是荒漠黄沙,但是正因为如此,宝物才没有被发现,才能够珍藏至今。 不用说那些精美的青铜玉器陶瓷宝石,怕连一片不起眼的瓦砾,只要放到欧洲的博物馆,标明是古代波斯传进中国的,也可以赚取大量的参观费。更有一些丧心病狂的人,竟然将在沙漠中发现的干尸,也偷偷运去了欧洲。甚至被放在了埃及法老的身边进行展示。 今天午后的阳光不太激烈,这队十六峰骆驼的驼队缓慢前进着。孙启明坐在驼背上,仔细感受着这一片黄土地。 “大家小心,前面有情况。”文森特突然发出了声音,拉住了骆驼的缰绳,还拔出了腰间的手枪,虽然动作很迅捷,不过神情却像是有些兴奋。 一见文森特这般模样,孙启明感觉有些紧张。伸手遮在额前,注目朝前方看去,只看见前面零星几株枯树,散乱的几个黄土丘。偶尔刮起风尘,却并没有看到有任何异常。在他眼中,似乎全是土黄之色,没有多大区别。 “张三路你带王六走左边,汤姆你带一人走右边。吴爷你们留下,其他护卫跟我来。”文森特指挥若定,很快就分配了人手。 “只是两个望风的,小心还有人埋伏。”吴爷显然也是发现了什么,朝张三路挥了挥手,示意他小心行事。 这些护卫人员行动起来很是高效,彼此配合十分默契。不用详细说明布置,便各自取出了武器,迅速行动了起来。 张三路带着那个王六,跳下了骆驼,将缰绳交给了吴爷,便快步绕到了左边。洋人护卫汤姆,则带着另一个洋人护卫,也是下了骆驼,把缰绳交给约翰,跑步绕到了右边。文森特则驱赶起骆驼,带领另外三名护卫,朝前方远处几处土丘冲过去。 孙启明不知道他们发现了什么,刚才听吴爷说是,两个望风的人。心说,难道是发现了盗墓贼?一想到那些传说中,穷凶极恶的盗墓贼。孙启明就是感觉到既紧张,又兴奋,双脚不自觉地夹紧了骆驼,差点就让骆驼冲了出去。 好在约翰及时发现了孙启明紧张的神情,将自己骆驼挡在了孙启明前面,出言提醒道:“老孙,你放轻松些,不要太紧张了。” 这时孙启明才反应过来,连忙拉住缰绳稳住骆驼。深深呼吸几下,平缓了激动的心神。注目远视,想要看清楚前面的情况。 远远就看见,文森特等人的骆驼扬起了一路尘土。就在快要接近一处土丘时,从那四五米高的土丘后面突然跳出来两人,手中居然还挥舞着棍棒,似乎叫嚷着什么。 不过距离太远,两人的面目难以辨认。孙启明只看到,这两人身穿着土黄色的衣服。这个颜色在荒漠之中,的确很容易隐藏身形。难怪刚才自己没有发现,这文森特的眼神果然很厉害,却是一下就辨认出了异常。 “啊!”孙启明看着前方的情况,突然失声惊呼了一声。 原来人文森特等人,也不知道与那两人说了些什么。却在这时有两个护卫,猛地拔出了腰刀,手起刀落,竟然砍死了两人。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孙启明非常震惊,惊呼道:“杀人啦,怎么杀死人啦。” “小老弟,不要大惊小怪。”吴爷听出了孙启明的惊恐,却是平静的说道:“杀人而已,你没有见过吗?” “这……我没见过。”孙启明听了吴爷轻描淡写的话语,感觉头皮有些发麻,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后背似乎还冒出了冷汗。 约翰却是耸了耸肩,说道:“老孙,这就是达尔文‘丛林法则’,在这个没有法律的地方,只能讲究武力。我们现在是胜利者,你不用害怕。” 孙启明没有去想什么丛林法则之类的问题,他只是极力压制住内心的激动,深深地大口呼吸。 “砰,砰……”前方却又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这让孙启明顿时有是吓了一大跳,瞪大眼睛,想要看清楚又发生什么事情。却只是看见并不是文森特几人开的枪,他们四个人这时候正驱赶着骆驼,朝一处土丘后面跑了过去。 此时视线已经被土丘挡住,根本无法看清在它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孙启明紧张之余,下意识地转头看了看身边几人。 却发现,吴爷面色如常,嘴角竟有一丝微笑,似乎一切只是一场表演,而他是一个满意的观众。而约翰虽然面色比较严肃,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但也没有意外和吃惊的神情。就连在孙启明心中,认为比较怯弱的李斌,此时眼神之中,也只有紧张并没有慌乱。 这般情景,不由得让孙启明更是吃惊不小。心中不免对这次考察队中,各个成员多了一些疑惑不解。难道自己是少见多怪,还是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是,没有多久,所有的枪声便停止了。只见文森特与众护卫骑着骆驼,追赶着一个人,而这人刚跑没几步,就被汤姆还有另一个护卫拦住了。随即,文森特等人就对其形成了包围之势。 看文森特挥舞手枪的架势,似乎还在说些什么,只是距离太远,无法听见。不等孙启明反应过来,吴爷已经驱赶着骆驼,当先跑了过去。约翰和李斌紧随其后。这时孙启明才回过神来,连忙也驱赶着骆驼跟了上去。 “几位大爷,饶命啊,饶命啊。我是被他们逼来带路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只见那人一头蓬乱的灰白头发,身上也穿着土黄色的衣服。满脸惊恐。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连声求饶。 孙启明走得近了才看到,这人竟然吓得尿了,模样非常狼狈不堪。 文森特依旧坐在骆驼上,一副胜利者高高在上的姿态,用枪指了指被其他护卫拖过来的五具尸体,问道:“只有你们六个人吗?还有其他人呢。” “大爷饶命,饶命啊。我是被他们逼来带路的,这伙盗贼刚在前面山中挖到一处遗迹,找到了不少宝贝,都在他们包袱里呢。你看看,你看看,我说的都是实话。”这人一边说一边磕头不已,十分可怜的模样。 “哦,那个地方你知道怎么走吗?”文森特显然很感兴趣,说着跳下了骆驼,走到地上的尸体前,捡起了一个包袱,马上就打开来看。 “他们没有带我进去,这是让我在山口等待。大爷,我知道的全都说了,您饶命啊。”说罢,那人跪在地上,还用一脸可怜的眼神看着其他人。 众人只见文森特把包袱放在地上,解了开来。一时间,在阳光照射下,黄金白玉放射出了耀眼的光芒,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砰。”一声清脆的枪声。孙启明大吃一惊,几乎要喊了出来,他看到那人已经头部中弹,倒地身亡了。 原来就在所有人几乎都看着,那堆宝物之时。张三路在旁边出其不意地,一枪打穿了那个人的头颅。顿时脑浆鲜血喷了一地,场面惨不忍睹, “操!还他妈装孙子。”张三路却是骂骂咧咧地走到那人的尸体前,伸手从那人脚步的地上捡起了一个土炮。又狠狠地朝那人尸体踢了一脚,骂道“老子让你装。” 孙启明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刚才那人是准备拉响土炮,来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要不是张三路发现后果断出手,这时候恐怕众人必有死伤了。 “你这混蛋,不知道留下活口吗?”吴爷却是瞪大了双眼,显然对张三路的行为很不满。快速跳下了骆驼,走到那人的尸体边。蹲下身摸索着那人的尸体,看来是想找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张三路将土炮别在自己的武装带上,低头垂手站在一边,却是不敢回嘴。与刚才的凶狠神态判若两人。 “吴爷,算了。你过来看这些,都是从坟墓中盗掘出来的。”文森特已经粗略的检查了三个包袱。 吴爷在那尸体上一无所获,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走到了文森特身边,捡起了一只十公分长的白玉知了,看了看,说道:“这件是汉玉,肯定是一座汉墓。”文森特闻言,凑了过去,两人又是一阵低语。 眼前这一幕,确实让孙启明大感震撼。这么草菅人命,下手这么凶狠,实在让人感到不寒而栗。而更令他诧异的是,这位吴爷显然是位很有权威的人。但是这样的人,却怎么也会来荒漠冒险呢?心中不禁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 十二章 荒漠中遇野狼群 夜幕下的荒山野岭,气温与白天反差极大。呼啸的北风,掩盖了远处偶尔的狼啸声,不时扬起一阵沙尘,今晚似乎格外令人发冷。 这些低矮的山丘,常年累月经受狂风吹袭,外表风化非常严重。看起来都是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区别,犹如一座座相同石头山组成的森林。白天行走其间,尚且有种置身迷宫般的感觉。晚上更是非常容易迷失道路。 文森特在傍晚时分,就让众人在这个背风的山丘边,扎下了三顶帐篷,准备过夜。这些黄色防水布做的军用帐篷,只是用几根铁棍便可以快速支撑起来。内里铺有毛毯,可以容纳四五人在里面休息。 天黑之时,张三路生起一堆篝火,煮了一锅开水。不过北风越来越大,尘土飞扬,众人只是匆匆吃了一些东西,便各自回到帐篷之中去了。只有守夜的张三路和王六守在外面,在篝火前抽烟聊天。 还是与前两天一样,孙启明和李斌、约翰,分在了同一个帐篷。至于文森特,则是与吴爷一起在另外一个帐篷中。从下午杀死了那些盗墓贼,两人就一直在研究从那些人身上找到的东西。 孙启明无心去理会他们的研究,自从中午看到了那幕真实的杀人场面,他就一直感觉自己心神不宁,情绪比较复杂。虽然过去了大半天,他这个时候还是显得有些坐卧不安。 “老孙,你不要太耿耿于怀了。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约翰说道:“你还是早点休息吧,睡一觉,明天起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一直都在留意孙启明,这时在帐篷中,没有其他人在场,便出言劝解。 “唉,我哪里睡得着啊!只要一闭上眼,就又出现了那一幕血淋林的场面。”孙启明摇头苦笑。那一幕脑浆喷射的惨状,让他非常震撼,以至于久久难以忘记。下午赶路之时,他把身上的香烟抽了个干净,现在也不知是不是烟瘾犯了,总觉得难受。 一直坐在旁边风灯下记录行程的李斌,这个时候收起钢笔,合上了笔记本,抬头对孙启明说道:“你是少见多怪啦。我当初也和你个一样,紧张得不得了。不过后来见得多,也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什么?”孙启明被他这话吓了一跳,几乎要站了起来。这个“见得多就没有感觉”,实在让他难以置信――人竟然可以说出这么没有人性的话。 “是的啊。这些人是盗墓贼,凶狠着咧。我记得,前几年,有一次在河南就遇到过一伙盗墓贼。当时领队的是汤姆,他看两个年纪大的,不停求饶十分可怜,就放过了他们两个。结果,你猜怎样!”李斌故作神秘的样子,似乎在讲述一个有趣的故事。 “怎么样?”孙启明忙问道。 “我听说,你当时吓得尿了裤子,是不是啊?哈哈哈。”约翰却不配合地笑了起来。 李斌脸一红,急道:“谁说的!那是水壶打翻了,刚好喷了我一身水。” “不要打岔,让他说下去。”孙启明见约翰还要继续出言讽刺的样子,急忙阻止他。又冲李斌说道:“你不用理他,继续说啊。” 李斌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说道:“我跟你讲啊,当时那两人,又纠结了很多人,杀了回来。把我们给团团包围住了,一下子就打死了七八个护卫呢……” 听了李斌的讲述,孙启明才知道。那年李斌跟随公司的考察队一行二十人,去河南进行一项考古任务。在到达在目的地之时,却遭遇了一伙盗墓贼的袭击。双方立刻展开一阵激烈的枪战,公司这边依靠人多、武器犀利,取得了胜利。 可是当时带队的汤姆,一时心软,放走了两个年纪比较大的老头。没想到,当天夜里,那两人就带来了十几个同伙。对考察队展开了疯狂的复仇。 李斌继续说道:“那天夜晚遭遇突然袭击,幸亏汤姆临危不乱,指挥众人拼死抵抗,总算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能活着逃出来的,就只有我们四个人了。后来,公司便定下规定,如果遇到盗贼、土匪武装袭击,必须全部消灭不能手软。” “这个……你们公司怎么可以这样杀人?”孙启明有些激动,不是因为李斌讲述的惊险故事。而是他们这个公司,竟然将杀人变成了规定!这简直与土匪军阀没什么区别,完全无视人命。 约翰看出了孙启明情绪激动,拍了拍他的肩头,说道:“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这样,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留情不出手,出手不留情。’遇到土匪武装,你若不杀他,他便会来杀你。” “反正杀的也不是好人,不值得同情。”李斌也说道:“和强盗讲仁义是非常迂腐愚蠢的。” 孙启明无语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许约翰与李斌,说得有一些道理。但是自己总是觉得这么毫不留情的杀戮,实在很令人痛恨。那些血肉模糊的场面,让他不由得联想到了,家乡亲人的遭遇…… “砰!砰……”突然,帐篷外面传来了一阵枪声。接着,就听见在外面守夜的护卫,大声喊道:“狼群,有狼群,快出来。都快出来,” 约翰闻言,当先从毛毯上爬了起来冲出了帐篷。孙启明也马上起身跟了出去,不料脚下却被绊了一跤,跌到在了毛毯上。原来李斌已经吓得缩成一团,还用毛毯裹住了全身,看来是不打算出去了。 等到孙启明冲到外面之时,已经看到另外两个帐篷中的人,早就冲了出来,正端着枪朝着山丘那边射击。张三路还有王六在帐篷外围远处,刚才就是他们最先发现了狼群。吴爷带着赵七和两个洋护卫,这时却是跑到了驼群的前面,牵制住有些惊慌的骆驼。 借着在帐篷外面,熊熊燃烧起来的一堆篝火,孙启明看得清楚。前后左右有很多头野狼,正呲牙裂嘴,纷纷冲出山丘,朝众人所在扑了过来。冲在最前面的那几头,这时距离张三路等人,只有不到四五米了。 眼看尖利的牙齿就在面前晃动,也亏得张三路枪法厉害。只见他快速而准确地连开两枪,子弹分别从两头野狼张开的嘴巴中穿过,从后脑飞射出去。两头野狼立刻重重摔倒在地。紧随其后的几头野狼受了惊吓,知道厉害,一时不敢再扑过来。 “大家都不要慌,朝篝火聚集。吴爷你们稳住骆驼。”文森特高声喊着,拔出了一个土炮,咬下后盖的引信,朝着外面黑暗之处扔了过去。脚步不停,飞快撤退到了篝火边上。 文森特已经判明了情况,知道狼群袭击主要是在山丘的一侧。而另一边的骆驼群有山壁阻挡,狼群无法攻击它们,比较安全,就怕枪炮声让骆驼受惊逃跑。 “轰隆!”一声爆炸巨响,扬起了一阵尘土。冲击波震荡开来,孙启明促不及防,吓得跌到在地。当下不敢多耽搁,匆忙爬了起来,朝篝火堆跑过去。他知道现在情况不妙,可自己手中却没有手枪,只得拔出随身的匕首。 那土炮的威力果然不错,黑暗中虽然不知炸死多少野狼。但是这一声巨响,还是把狼群吓得不轻,纷纷夹着尾巴,逃离爆炸地点。那些骆驼虽然有些惊慌,好在距离爆炸尚远,缰绳又被吴爷等人牵制住,倒没有混乱逃窜。 “嗷……”一声凄厉的狼嚎响起,狼群的攻击似乎更加猛烈起来。 孙启明听得狼嚎就在近前,头皮不由得有些发麻。突然感觉到身后传来一阵腥风,吓得他急忙低头,正要闪避后面的野狼袭击。 “砰砰砰”毛瑟枪的连击声响了起来。 孙启明只觉得几个子弹擦着自己身体飞过,在惊魂未定之时,有什么东西已经重重压在了自己身上。吓得他急忙挥舞着手中的匕首,猛力地朝身后捅去。 果然一条趴在他背上的野狼被他刺个正着,不过这野狼的头却是早被子弹击中了。鲜血脑浆还从伤口不停地喷出,死得不能再死了。他急忙抽出匕首,用力推开狼尸。连滚带爬般手脚并用,快速跑到了篝火前。 原来是约翰救了孙启明,他手中拿着一把毛瑟枪,正在连连开枪射击。另一头野狼正想扑向孙启明,又是被约翰一个三连发击中脑袋,立即结果了性命。 这时有七个人已经聚拢到了一起,围绕火堆站成了一个扇形,枪口对外形成强大的火力网。有几头稍微靠近的野狼,刚刚从黑暗中露出了头,便立时被子弹击中头部,毙命当场。 “给我一把枪。”孙启明冲身边的张三路说道;“我只有这小刀,没法出手。”他举着张三路给的那把匕首,很是郁闷。要想用这短刀对付野狼,无异于自杀。只怕没有刺中野狼,自己早被咬死了。 “嘿嘿。几条野狼罢了,你一边看着就行啊。”张三路微微一笑,拒绝了孙启明。只见他拔出了自己武装带上的一枚土炮,拉下引信,随手用力远远抛出,准准地落在了狼群最密集的地方。 这下那些野狼可就倒了大霉,在“轰隆”的爆炸巨响中,立时有七八头野狼被炸飞上了天。一些逃过了爆炸冲击的野狼,刚跑没几步,就被一众护卫的子弹打得尸横遍地。其余的嗷嗷直叫,却不敢再靠近了。 长久以来横行荒漠,肆无忌惮袭击人兽的这野狼群。终于还是在人类枪炮巨大的杀伤力面前,吃了大亏,死伤惨重。随着一声充满绝望的凄厉狼嚎声,那些没死的纷纷夹紧尾巴,远远的逃走开去,隐没在夜幕黑暗之中。 洋人护卫一见狼群逃跑了,纷纷大声呼喝着,举枪朝空中射击。似乎是在展示自己的胜利,又仿佛是在炫耀手中武器的威力。 ------------ 十三章 长城,古道,遗迹 长城,这座中原人民用来抵御游牧民族入侵的屏障。眼前的这一段,却已经只剩下残垣断壁。大部分经受不足岁月的侵蚀彻底崩塌,又被风沙吹袭得失去了踪迹。望着眼前的景象,不禁让人想起了落寞与破败。 或者,只是这一端荒废了,另一端还顽强屹立着吧!孙启明这样想着。自从走上了这座,从春秋战国之时就开始修建,后来秦始皇又耗费举国之力,方才连接而成的万里长城。他心中的情绪总是很复杂。 这样的一座万里长城,从建成之日就没能够真正阻挡住,长城外游牧民族的入侵。无论是突厥,辽金,蒙古,乃至于满清,无不是纵马驰骋,来去自如。这令孙启明有很多的感慨,如此耗费民力的工程,到头来却是无用之物,实不知意义何在。 考察队一行人此时已经沿着长城古道,越来越接近嘉峪关。夕阳火红的余晖之下,城关已经远远在望了。孙启明早已从那天盗墓贼惨死,狼群夜袭的复杂情绪中,脱离了出来。此时即将到达这一段路程的目的地,疲劳的感觉压倒了一切。 对于这几天沿途所遇的情形,孙启明、约翰和李斌都是仔细记录了下来。所不同的是,约翰与李斌是按照公司的格式记录,有严格的要求,虽然内容一样,但约翰使用英文记录,而李斌则使用中文。 至于孙启明就比较随意了,他简直就是在写日记般,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倒是更多的是自己的一些内心感受。内容多样,行进路线地形地貌,沿途所见所闻均是记录了下来。自然也少不了那天遇到的盗墓贼,还有野狼群。 文森特从那伙盗墓贼身上搜到的那些东西,过后也有让孙启明等人记录下来。孙启明这才发现,当时吴爷只看一眼就下的结论,竟然并非虚言。那白玉知了是有一对的,学名叫玉握,也就是人死之后抓在手里的东西。 还有一些什么绿松石鎏金银饰,镂空金饰,金鞍饰,象牙雕刻,白玉酒杯等等。全沾有泥土,一看便是一些陪葬之物。其中竟然还有一套完整的玉塞,也就是“九窍玉”。是用来塞住尸体九窍的东西。 孙启明与约翰、李斌对于这些东西,进行了记录分类。吴爷偶尔也会出言说明一二,倒是讲得头头是道,颇为令人信服。只是除了说明,吴爷更多时候总是叹息:“唉,可惜没有活口,无法寻找那座墓穴。” 对于吴爷的叹息,孙启明倒是不以为意,心说:你们下手那么狠,还能怪谁啊。找不到才好,免得到时候墓穴被你们发掘破坏了,那才是真的可惜。 等到所有物品整理记录完成之后,文森特却把东西都放进了他自己的背包中,说是要妥善保存。 见此情况,孙启明却是无可奈何。这些东西是从盗墓贼手中抢来的,虽然是陪葬之物,却并非直接盗墓所得,他也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得任由文森特安排。好在自己有记录在册,回去之后大可以向报界公开一二。 就这样在漫漫黄沙的呼啸中,一路艰难前行。等到达嘉峪关边的小城时,天色已经漆黑,一行人早已经是人困骆驼乏。找了城中的一家客店住下,打算在城中休整三日,补给食物清水,养足体力之后再行出发。 无奈天公不作美,当晚就刮起了大风,接着就是铺天盖地的沙尘暴。第二天所有人都只得窝在客店中,根本无法外出走动。一开始由于赶路比较疲劳,众人倒还能够安心休息。可随着一天天过去,无所是事越久就越发觉得难熬。 偏偏外面就是漫天灰黄的沙尘,不但能见度极低。还夹杂着阵阵强风,吹得人举步维艰。如此恶劣的天气,自然无法继续行动,所有人只得在客店中暂避风芒。 好不容易等到风渐渐小去,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早已憋闷许久的众人再次整装出发,此次是折向西南前行,目标便是古城敦煌。 从西安出发至今的一路行程,虽然辛苦疲劳不可避免,倒也还算顺畅。就连这期间遇到盗墓贼还有野狼群,也只是有惊无险。然而或许事情过于顺利,总会起一些变化,正所谓物极必反。 变故出现在离开嘉峪关后的第六天。 这天午后,阳光不太激烈,他们正在一路向西前行。在前面领头的文森特似乎有所发现,突然停住了骆驼,举起望远镜盯住远处荒漠边缘靠近山脉的地方。过了一会儿,才说道:“那边有几处断壁,似乎是一处遗迹。” “在那里?”一直有些萎靡的众人来了精神,纷纷注目观看。不过距离太远,实是看不清楚有些什么。 “吴爷,你看看。”文森特招呼吴爷过来,指出了一个方向,摘下望远镜递给了他。 吴爷拿着望远镜端详了一会儿,点头道:“是一处遗迹,那边的山脉纵横,有很多条岔路。太远了,看不出是什么。” “全体注意了,改变方向,朝左前方的遗迹前进。”文森特一边说,一边拿起了随身的水壶喝着水。 这些天在黄沙漫天飞的荒漠中赶路,白天烈日暴晒,只能在早晚赶路,一到中午阳光猛烈就只得搭起帐篷就地休息。晚上行走气温太冷不说,还不容易发现遗迹什么的。如今既然有所发现,便必须过去查看。 不过,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这段路看起来不远,那连绵的山脉似乎触手可及,却足足让骆驼跑了有二个多小时,方才来到山边的这处地方。 孙启明骑在驼背上,晃晃悠悠的感觉早习以为常。随着越来越接近,却是有些莫名的兴奋与激动。这是六天来第一次发现遗迹,原本枯燥路程带来的疲惫一下子就没有了。 最先到达的文森特已经下了骆驼,把缰绳随手套在了一处只剩下半截的石柱上。四处查看了起来。 随后赶到的李斌,骑在驼背上,问道:“这个地方不知是做什么的,现在已经只剩下一些断壁,看倒塌的样子,似乎年代已经非常久远了。” “不是军事要塞之类的建筑。从地理上看,这里前面是平原,后面是高山。前后的道路非常多,这个地方在军事上不容易防守的。”孙启明环视四周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吴爷指了指遗迹后面环绕的几处矮山,说道:“这个地方有几座山抵挡风沙,位置还不错。估计是一处村庄的遗迹,四处找找看有些什么东西。” 其他人也都跟了上来,纷纷下了骆驼,跟着文森特将缰绳套在了石柱上。只留下一名负责牵着骆驼的护卫,其余人纷纷走近遗迹,四处查看起来。 这个地方看起来不大,只有十来间土屋的样子,整齐分布在这块比较平整的地方。不过所有土屋的房顶全都没有了。土墙也多是只有半截,有一些已经倒卧在地了。看这四处积满沙土的样子,肯定已经荒废很久了。 吴爷走进了一处比较大的土屋,仔细观察了一阵,似乎有所发现,开口说道:“这里是一处颜料的作坊,此地不远应该建有佛窟。” “颜料作坊?佛窟?”众人闻言来了兴趣。这些土墙都只剩下一米来高,站在墙里墙外根本没有区别。吴爷刚才的话,所有人都听见了,便纷纷围了过来。 这时吴爷走到一处断墙前,用脚扫开地上的沙土,说道:“这些是清漆,是以前用来涂在壁画最上层的一种材料。” 众人只见吴爷脚下是一滩硬壳一样的黑色物体,似乎是某些漆硬化后形成的。接着他又伸手拂去断墙上的一些尘土,露出了墙上一些草绘佛像。 “佛像?”张三路似乎很意外,他认出了这些分明是绘制壁画的草图。 “不错,佛教从西域传入中原。这里有佛教绘画的痕迹,说明是有工匠在此创作佛像壁画。”吴爷站起身,环视四周接着说道:“这里如此荒凉,普通工匠绝对不会到此。应该是在修建佛窟时,专门在此处调配颜料,再运往工地上使用的。” 孙启明问道:“这么费事?怎么不在工地就近调配?” 吴爷不屑地道:“嘿,工匠是靠手艺吃饭,手艺让人学去就只能吃西北风了。”又指了指周围的建筑,说道:“周围这些建筑都围着这里,当初这里是禁区,外人是进不来的。” “那怎么断定是佛窟,不会是陵墓什么的?听说一些帝王陵墓也有彩绘壁画啊?”孙启明对于自己不擅长的知识,总是有很多问题。 “帝王陵墓?”吴爷没好气的说道:“小老弟,你觉得会有帝王陵墓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里?你看这些矮山乱谷,一条条沟壑纵横,风水极差,不可能埋帝王将相的。” “这……”孙启明虽然不懂什么风水不风水的,倒也觉得吴爷说的好像是那么回事,犹豫了一下,总算没有再说什么。 文森特摘下头顶的牛仔帽,扇着风,说道:“兄弟们都行动起来,趁现在太阳还没落上,四处看看有什么发现。” 众人便又在周围仔细搜索,陆续发现了一些木车的残骸,损坏的工具,还有一口干枯的土井。还有几处断墙的墙面上,重复书写着一两句佛经,似乎是在练习写字,以求最佳效果。在一处土屋中,还发现了半幅完整的佛像壁画。 果然,如同吴爷所说。这里是一处为了修建佛窟而搭建的住处。不过,没有发现遗骸和任何完整的器具。想必是工程完工后人员离开了,日久远这里便逐渐荒废了下来。 “各自原地休息,约翰、李斌你们做好记录。”文森特命令道:“王六,你去生火。今晚就在此处过夜。明天全力搜索佛窟所在。”对于这种命令式的语气,众人早已习惯,各自行动。 几名保卫把驼背上的大件行李卸了下来,放到一边。又各自收拾,准备找处背风的地方搭建帐篷。 孙启明走了到自己所乘的骆驼边,取下自己的背包准备进行记录。李斌举着水壶,喝了几口水,也走了过来要拿行李。 “砰砰……”突然间,两声清脆枪声响起。 李斌头部中弹,脑袋一片血肉模糊,整个人重重栽倒在地,眼见是不活了。 ------------ 十四章 遭遇突然袭击 枪声,血迹,让孙启明十分震惊,一时还没明白发生什么事,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砰!”又是一声清脆的枪响。也不知是谁开了一枪。这下反倒让孙启明清醒过来,急忙就地卧倒。恰好这时又是一阵枪声,几个子弹,擦着他的头顶飞掠而过。他不禁后怕,刚才若是再慢一点,便也会如同面前的李斌一个样子。 孙启明趴在地面上,在他面前,就是李斌尚在喷血的尸体。他看得清清楚楚,一时间竟慌了手脚不知该怎么办。 “有人偷袭,有人偷袭!”不知是谁高声喊着,拔出手枪拼命射击。护卫人员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很快便作出的判定。 “快,找地方隐蔽!全力回击!”文森特高声喊着,手枪早已拿在手里,迅速做出了反击。只见他躲在一处断墙后面,指着一个方向大喊道:“右边,五十米的土丘后!” 其他人的反应也是极快,各自寻找地方躲避,护卫人员纷纷就近隐蔽,架起武器迅速开枪射击。 这时四下枪声大作,惊得骆驼群躁动不安。几峰缰绳不太牢固的骆驼挣脱了束缚,四散乱奔逃窜,差点把匍匐在地的孙启明踩到,当真是险象环生。 “老孙!快到这边来!”躲在孙启明不远处断墙后,约翰高声呼喊着,他看见孙启明趴在地上不动,所处位置十分危险,心中焦急连声招呼。 孙启明正举着背包护住头部,整个人扑倒在地。不时有子弹从头顶飞过,在他身边的骆驼也是躁动不安,情况当真十分危险。这时他听到约翰的喊声,赶紧用背包护在头上,手足并用匍匐前进。 在混乱中爬行这段十来米的距离,孙启明即紧张又害怕,更是不敢有丝毫迟疑。等爬到约翰的身边,来到断墙后面,暂时避开了对方的子弹。这才敢坐起身来,连连喘着粗气,额头也不住冒出冷汗。 惊魂稍定,孙启明这才留言周围情况。只见对方果然如文森特说的,是躲在五十米外的那几座小山丘后面。这时双方你来我往,已经各据依托,在激烈地交火了。 不过,吴爷等人脸上焦急的神态,让孙启明有种不好的预感。当天对付那些盗墓贼的情景,似乎又出现在眼前。 随着双方交火了一段时间,众人逐渐从最初的慌乱中稳住了阵脚。文森特不时趁着开枪之际,快速看一眼对面的地形。如此这般数次之后,只听他低声说道:“对方人太多,不容易对付。” “我们的子弹还在行李上,身上只有几个弹匣。怎么办?”张三路这时手枪的子弹打光了,蹲下来一边快速更换弹夹,一边说道:“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这些混蛋,狗日的,怎么刚才没有发现他们。” “不要硬拼,先套套他们的话。”吴爷看来也是经过大阵仗的,倒是很沉得住气。 此时枪声稍歇,双方都在换子弹。就听见张三路半蹲着身子,冲着对面高声喊道:“喂。线上的朋友,都是合字的,有话好好说!”他冲着小山丘连喊了数遍。 不多时,在“砰砰砰”一阵枪响中,几个子弹打中了张三路所在的断墙,吓得他赶紧缩回头,蹲下身子,口中不住咒骂。 只听见对面一个洪亮的声音喊道:“老子干死你们这帮龟孙!叫你们敢杀老子的兄弟。”接着便是几枪打了过来。又听他高声说道:“弟兄们,他们杀了狗蛋,你们说要怎么办? 对面很多人大声喊道:“打死这帮龟孙,为狗蛋报仇,为狗蛋报仇。” 众人闻言,不禁都是面面相觑。自问最近没杀过什么狗蛋啊,倒是在前两日打死了几条野狼。若是先前遇到的那伙盗墓贼,也没理由跟踪这么久才下手啊。 吴爷从断墙后伸出了半个头,高声喊道:“老大停手,都是误会。” 对方却高声骂道:“误你祖宗,你个龟孙把头伸出来我先误了你!”话音未落,又是几枪打了过来。 子弹差点就打中吴爷,他赶忙把头缩了回去,连声骂道:“混蛋,你他妈别嚣张,老子也不是好惹的!”当下举枪冲着对面连连射击。 双方又是一阵激烈交火,待枪声稍停。只听对面那人又高声喊道:“弟兄们,他们不单杀了狗蛋,还把驴二也杀了,你们说要怎么办?”众声高呼道:“打死他们,为驴二报仇!”此时声音似乎已经散开,似乎对方想要围拢过来,双方距离越来越近。 “糟糕,对方想包围我们。”文森特听出了对方声音的变化,拔出了武装带上的弹夹,快速给手枪换上,说道:“我没有子弹了,这伙人看来不会轻易放过咱们。” 听到此言,吴爷骂道:“他妈的,是遇到同行了。听声音最少有二十人,都在摸过来。” 张三路忙问道:“同行?爷,怎么办?” 吴爷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同行是冤家,兔崽子们是不会留活口的。他们人多,现在打不过他们,只能往那边山路上跑。”指了身后一个方向。 张三路急忙道:“好,爷,你先走,我断后。” “你他妈断个屁,我跑得过去吗我?扔几个土炮过去,趁乱把骆驼弄过来。”孙爷骂道。 张三路似乎明白过来,对着边上正在开枪的护卫说道:“王六你过去扔几个土炮,赵七你去把骆驼弄过来。快!风紧扯呼。” 文森特也连声喊道:“都集中火力,掩护他们。” 那王六、赵七二话没说把枪往腰间一别,借着火力掩护。在对方子弹射击中,弓着腰,快步跑到驼群前边。 张三路高喊:“把炮扔远点,快。” 王六拿出了两个土炮,一手一个朝着前面的土丘扔去,无奈距离太远,掉在半道就炸了开来。“轰隆!”随着一声轰响,黄沙弥漫沙土飞扬,暂时遮蔽了视线。 赵七很有默契的在同时,快速出手一把抓住缰绳,抽出马刀砍断了绑在断柱的绳头。早已狂躁的驼群失去了束缚,登时想要狂奔出去。赵七用力扯住缰绳,让驼群往众人所在的位置奔来。 吴爷高声喊了句:“快抓住缰绳。”很敏捷地躲过骆驼地冲击,从边上抓住缰绳,身边的张三路用力托了他一把,将孙爷托到了骆驼背上。 张三路自己也抓住一峰从身边跑过骆驼的缰绳,踏着断墙用力一跃,跳上了驼背。双脚套进脚蹬用力一夹,赶着骆驼紧追吴爷而去。 边上的孙启明与约翰见状,赶紧各自抓住一头骆驼的缰绳。跟着骆驼跑了几步,先用力扯住一下减慢速度,再借助断墙踩踏纵身一跃。显然身手都不如张三路,孙启明好歹是坐在了骆驼的屁股上,约翰则是被整个人横卧着夹在了驼峰中间。 好在两人算是骑上了骆驼,当下也顾不得那么多,都只是本能般拼命抓紧,只想越快离开这里越好。 孙启明的骆驼不停向前狂奔,他双手抱住驼峰,双腿也紧紧夹住了,唯恐奔跑的颠簸自己掉落下去。求生的本能让他使出了浑身气力,竟然也能够勉强稳住。 此时他还忍不住回头撇了一眼,只见王六已经倒地,赵七扔出了一个土炮后也被打中倒地。对方很多人都从山丘后面冲出,正朝他们这边跑来。一边跑一边还举枪不断射击,吓得孙启明赶紧回头死命抱住驼峰,不敢再看。 那伙人都在高声呼喝,显然不想嘴边的肥肉飞走,正在追赶过来。眼看距离最近的已经可以看清面目,子弹不时在身边飞过,早就跳上了一峰骆驼的文森特高声喊道:“汤姆,快拦住他们,从此以后你们自由了。” 文森特说完伸手从自己口袋中,掏出了两个长方形的东西,朝地面一扔,自己却驾着骆驼快速逃离了。事到如今,他只得牺牲手下,自己逃命要紧。 队伍中四个外国护卫在刚才的交火中,已经有两个中弹倒地。汤姆和另外一个也都各自跨上了一峰骆驼,紧随在文森特之后,想要逃离原地。 这时听得文森特的话,又见他扔出的东西。竟然都强行勒住缰绳,让骆驼朝着地上的东西跑了过去,待到了近处。一人举枪射击掩护,汤姆则在驼背上俯身,随着骆驼跑过伸手将那两根东西捡了起来,又迅速直起身来。 那伙人已经逼近过来,不停开枪射击。一个子弹击中了汤姆的左手手臂,他身体晃了一下,很快便稳住身形,举枪回击当场打死了冲在最前面的一人。 汤姆两人知道不妙,一边打一边驱赶骆驼撤退,又摸出土炮扔出。轰隆连连,爆炸声中沙土飞扬,后面追来的人被阻挡了一下,一时无法上前。两人连忙利用这短暂的交火间隙,催促骆驼朝着另外一条山道狂奔去了。 眼看距离逐渐拉开,汤姆回头想要开枪射击,突然,他只觉身体一歪,身下的骆驼整个栽倒在地,连带他也摔了一溜跟斗。 汤姆在地上连滚带爬,正想挣扎着爬起身来。就觉得眼前一黑,一个身影出现在面前,只看到了两只皮靴,他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一记右勾拳已经重重击在了他的脸颊之上,顿时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横着飞出老远,重重摔在地上晕死过去。 ------------ 十五章 杀他一个回马枪 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山路曲折。偷袭土匪打出的枪声,原先还隐约可以听见。现在却早已听不到了,也不知这一路跑了有多远。众人只是紧紧抱住驼峰,任由受到惊吓的骆驼自己狂奔。 吴爷和张三路跑在最前面,文森特、约翰和孙启明紧随其后。好在彼此距离都不远,虽然夜色蒙胧,却并没有走散。只不过,在这陌生的山谷中转来转去,众人却无暇顾及到底是何所在。 跑了好一阵,骆驼才从受到惊吓的疯狂奔跑中恢复过来,速度渐渐平稳。当先的吴爷来到峡谷中一处比较平整处,便拉住了缰绳,减慢了速度,喊道:“都停下来,都停下来。” 后面众人闻言,都各自勒住缰绳。连横趴在驼峰间的约翰,也抓住缰绳拉停了骆驼。只有孙启明双手抱住驼峰,根本无法操控骆驼停住。不住往前跑去,好在路过张三路身边时,被他伸手拉住了缰绳,用力一扯,方才把骆驼停下来。 但是,这下却苦了孙启明。骆驼急停之际,他措手不及,双手把持不住,整个人从骆驼屁股上滑落了下去。重重摔在了地上,疼得他好一会儿才能爬起来。 几个人各自跳下骆驼,纷纷聚拢在了一起。这下才发现只有五个人逃了出来,其他人已经确认死了五个,另外两人没跟上来,不知道是走散还是不测了。 众人只觉是死里逃生,紧绷的神经松弛了下来。加之一路颠簸太快,干脆都坐在地上休息喘气。特别是约翰,更是有气无力,连连干咳。 过一会儿,众人激动的心神稍微平复,却听吴爷突然骂道:“他妈的,怎么骑了五头空骆驼,行李呢?” 其他几人闻言,不觉一愣。连忙都各自查看,果然在月色下,只见骆驼背上除了驼鞍,那里有什么行李的踪迹啊。这下才醒悟过来,当时正在准备搭帐篷,生火做饭准备过夜,驼背上的东西大多已经卸载了下来。 如今只有文森特和张三路的两峰骆驼,还挂着两条武装带,上面剩下五六个子弹夹,七八个土雷和一些雷管。 “各自检查一下,看看还有多少清水食物!”文森特神色已经恢复过来,马上就意识到目前的处境实在不妙,接着说道:“枪支弹药还剩下多少,全部集中起来。” 张三路走到骆驼边,把几峰骆驼牵在了一旁,搬动一块石头压住缰绳。顺手取下了两个武装带,走回众人身前。把武装带往地上一扔,又晃了晃自己背着的水壶,说道:“骆驼上只有这两个武装带,我身上只剩下这半壶水。” “我的水壶掉了,什么东西都没有拿。”约翰皱着眉头说道。他本来身上是背着一个水壶的,无奈夹在驼峰之间,早在半路上不知道掉什么地方去了。 孙启明刚才摔了那么一下,现在还有些疼,只顾在一边喘息,实在不愿意动弹,只是把自己的背包拿了出来,说道:“我这里还有三个玉米饼,没有水了。” 文森特走过来拿过背包,翻了一下。果然里面除了记录的笔记,几个沿途发现的破铜烂罐,竟然还有三个玉米饼。便取了出来,将背包又扔到了孙启明面前。 只见文森特将一个玉米饼递给吴爷,剩下两个叠在一起掰成了四瓣,自己留下一瓣,其它三瓣分别扔给了张三路、孙启明和约翰。说道:“先吃些东西恢复体力,再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 吴爷紧皱眉头思索着一声不吭,接过了玉米饼倒是也不迟疑,三两下就消灭干净。其他人也都是瞬间秒杀了自己分到的玉米饼,其实就这么一丁点东西,显然塞牙缝都不够。 “装水袋的那峰骆驼,好像是最早被打死的。”文森特说道:“看来这伙强盗是有预谋的,他们不但要杀死我们,还要抢夺我们的食物和清水。” “这伙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按道理土贼没这么多人,我怎么觉得咱们似乎跑得太慌张了些。”张三路说着,望向吴爷似乎想听听他怎么说。 “好汉不吃眼前亏,跑慢两步现在还不知道怎么个死法!”吴爷没好气的说着,皱着的眉头却一直没有松开。估计是对刚才匆忙逃窜,感觉非常憋屈。 现在的处境真是非常危险,食物清水所剩无几,根本连一天都难以支持。虽然有几峰骆驼,必要时可以杀骆驼吃。无奈失去了方向,在这枯山荒漠,想要走回嘉峪关,或者去敦煌,都是困难重重。 更别说,还有那伙人数众多的强盗,说不定赶路之时会再次遇到他们,那到时候命运如何,当真是可想而知。几个人休息了一阵子,想到之后的事情,都是默然无语。 今晚的夜风似乎有些寒冷,文森特举起自己的水壶,喝了一口。又默默走到武装带前,捡起了两个弹夹,插到自己腰带上。见孙启明一直盯着看,便把水壶递了过来。 孙启明的水壶已经掉落,正是口渴难耐,连忙伸手接过文森特的水壶。不过刚喝了一口,就立刻被呛到,连声咳嗽,问道:“你这壶里是酒啊?” 文森特拿回水壶又喝了一口,才说道:“这是伏特加,上好的伏特加。” 听说有酒,吴爷也来了精神,忙讨过去也喝了一口。只见他烈酒一下肚,脸色顿时出现了狠辣之色,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猛地站起身,咬着牙一发狠,举手就要将手里的水壶往地上摔去。张三路在他身边一直盯着水壶看,见状连忙伸手将水壶接住。 “爷您别生气,好歹留一口给我,别摔了呀。”张三路一边说一边举起水壶,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文森特见他这么个喝法,连忙伸手将水壶抢过,盖上盖子,说道:“好啦,好啦,先商量商量怎么办。” 几人见刚才吴爷的举动,似乎已有主意,目光不约而同望向了他。 只见吴爷踱了几步,发狠道:“他妈的,这口气不出,老子就不姓吴!文森特,咱们要杀回去,给兔崽子们来个回马枪。” “杀回去?”张三路用衣袖擦了擦嘴,说道:“爷,您说怎么办,我听你的。” “现在回去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出奇不意攻其无备,至少有六成以上把握。而且天色已晚,正是方便我们行动。”吴爷说着,目光注视着文森特。 “对,至少要回去把东西抢到手!” 文森特点头说道。他带着这一队人马,一路跋涉前行到此。沿途幸苦不说,如此损兵折将,若再是无功而返,只怕公司也不会同意。 况且,他也舍不得沿途发现的不少好东西,特别是从那伙盗墓贼手里得到的那些玉器。这些宝贝现在可还在行李中,一件都没有带出来。于公于私,文森特都没理由不回去冒一次险。 “可是,我们在怎么回去?回去的路该怎么走啊?”孙启明却是提出了实在的问题。他这一路上早已经知道这伙人绝不简单,名义是考察遗迹,只怕是为找寻什么古墓遗迹宝藏之类而来的。 不过已然上了贼船,也只得随波逐流,走一步是一步。如今自然明白文森特的心思,知道他作为领队,空手回去是交不了差的。对此孙启明倒是并不在意,当下所在意的是怎么才能活着回去。 “这个不难,沿着骆驼的脚印回去就行。就是要小心些,若是在半路遇到那伙人,就只能算咱们倒霉了。”吴爷说着,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 见众人都是沉默不语,吴爷又说道:“如果半路没有遇到他们,或者打他们不过。我们还可以沿来时的路往回跑,那段路我们走了一遍,至少回到嘉峪关的机会要比现在大。大家都是明白人,这其中的利弊也知道吧?” 听了吴爷的话,孙启明并没有急着表态。倒是还滩在地上的约翰,挣扎着爬了起来,叫道:“还要回去,老孙你说怎么办?” 孙启明此时也已打定主意,说道:“事到如今,只能听吴爷的了。杀回去抢回我们的东西,虽然冒险,总比在这里等死强。不过……”孙启明看着吴爷略一停顿,才继续说道:“我和约翰都没有枪,总不能上去肉搏吧。” “这一点不用当心,我们三个先出手,你们两人只需要负责抢行李。我看你们两个身手也都不错,抢回几件行李不是难事。”吴爷回答着,又冲着文森特问道:“你说怎么样?” 文森特耸了耸肩说道:“我们打头阵制造混乱,你们就只管拿行李就好,带着枪反而不方便行动。而且,我们也没有多余的手枪了。” 孙启明心知对方不肯给自己武器,还是把自己当成外人,只得说道:“那好吧,不给枪,至少也给几个土炮吧。” 吴爷示意张三路摘下两个土炮,给了约翰和孙启明一人一个,还不忘嘱咐道:“小心点,知道怎么用吗?” 约翰把土炮插到腰间,点头说道:“我用过。” 孙启明接过土炮,却是装进自己的包里,又把背包挎在肩上,这才说道:“好吧,那说说,具体要怎么做,我们怎么行动!” 接下来几个人聚在一起,商量了怎么偷袭,怎么逃跑的细节。这才又骑上骆驼,借助月光下道路依稀可辨,沿着来时的足迹,原路返回去了。 ------------ 十六章 意外发现没有人 夜已深,群星黯淡,高悬天空的月亮今晚特别明亮,整个世界洒满了银色的光华。荒漠中的深夜,令人觉得格外落寞与荒凉。远处不时传来的狼嚎声,紧随着风声传来。似乎这个表面平静的世界,背后却充满了无穷的暗流,在不断涌动。 一小堆篝火在地上燃烧着,已经快要熄灭了。火苗很弱地摇摆着,也许吹过的风再大一些就会熄灭。 孙启明与吴爷等人再次来到了下午遇袭的地方,眼前所见却已令他们大吃一惊。原来所有设想的情形都没有出现。顺着骆驼的足迹一路往回走,沿途没有遇到追击的土贼。 这让他们觉得袭击了自己之后,那伙土贼是在原地驻扎。并以此确定了趁黑偷袭,抢回自己行李物资的计划。但是当他们在夜幕下,小心翼翼地到达这里后。眼前的情况,却是让他们完全难以理解。 在他们来到远处的山头上之时,就发现这边虽然燃烧着火堆,但是周围却看不到人影,这让他们很是意外。 “怎么没有人?”文森特的望远镜这时又是派上了用处。他趴在山丘上,举着双筒望远镜,观察了一会儿,回头对众人说道:“那边的情况有点奇怪,没有人走动,但是地上却有几个人,好象都死了。” “让我看看。”吴爷要过了望远镜,朝着遗迹那边来回扫视的看了一阵子。突然,他似乎有所发现,望远镜盯着一个地方不动,只听他说道:“行李还在那里,真是奇怪。” 众人闻言,都是摸不着头脑,事情越发奇怪了。如果说土贼偷袭得手之后,没有追击,而是原地驻扎或者撤退了,这还说得过去。但是现在看来土贼没有驻扎下来,而且撤退却留下了行李,这算什么事?专门捣乱不谋钱财的?太奇怪了。 “张三路你带孙启明过去看看,有什么不对劲马上回来,我们在这里接应你们。”吴爷放下了望远镜,回头说道:“那边地上有几具土贼的尸体,不要去翻动他们。” “这……”孙启明有些犹豫,他倒不是胆小之人,可是这个情况下确实有些诡异。夜幕下的荒漠,遗迹,还有死因不明的尸体,多少让人有些恐怖。 张三路却并没有太多考虑,只是点了点头,便拔出腰间的手枪,当先溜下了山丘。孙启明见状,知道若不过去,怕会遭受耻笑。自己堂堂男子汉,输人不输阵。一咬牙,拔出腰间的匕首,硬着头皮跟了过去。 越来越近,一直没有人,没有动静。偶尔有一阵风吹过,孙启明只觉得自己脊背发凉,汗毛都立起来了。手心满是汗水,匕首都快拿捏不住。神经一直紧紧绷着,这时,若是有一个不大的声音,只怕就能把他吓得抱头逃跑。可惜,没有,一直都是寂静无声。 孙启明跟在张三路身后,学着他的样子,慢慢朝着那堆火光之处靠近。可是,两人一路行进到了距离火堆七八米的断墙边,却一直都没发现有人。倒是火堆边上横卧着七八具尸体,在火堆的光亮中可以看出,有些人的装束是袭击自己的那一伙土贼。 两人没有去翻动尸体,只是借着火光,粗略地查看一下。只见尸体身上好象没有伤口和血迹,但是四肢挺直僵硬,似乎是中毒而死。边上还散落着几个背包,两人看得清楚,这些背包之中都是自己这队人的。 张三路躲在了断墙后边,半蹲着,摆了摆手示意孙启明别动。自己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用力朝前面扔了过去,马上便又举起了枪,警惕起来。 “啪。”一声闷响,石头打在了地面的一个背包上。两人屏住呼吸,静静听一会儿,并无别的声音响起,也不见有任何动静。张三路不敢大意,又再一次投石问路。过了许久,周围依然是一遍寂静。 孙启明半蹲着,只把半个脑袋伸出断墙之外,双目直盯着前面。在紧张的窥视中,没有任何发现,却听到了自己剧烈心跳的声音,“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仿佛要跳出体外。他忙努力镇定住,低声问张三路道:“没有人,现在我们怎么办?” “这里没有人,你回去叫他们过来。”张三路说着,却是站直了身,而且也不再压低声音,显然他是已经确认,确实没有其他人了。 “好。”孙启明点头答应,连忙把匕首插入鞘中。回身朝来时的小山丘跑去了。张三路没有走动,只在原地等候。不久,孙启明就把吴爷等人叫了过来。 “吴爷,这事不太对劲,那帮兔崽子好像都是中毒死的,尸体都挺得很直。同伙不但丢下他们,连行李也不拿就都跑了,很是奇怪。”张三路说道。 “我说,我们拿了行李赶快走吧。”约翰语气有些慌乱,其实不单是他,孙启明也是有同样的想法。现在的情况太出乎意料了,直觉得这个地方太过古怪,还是尽早离开为妙。 “我觉得还是要看看是怎么回事,吴爷你说呢?”文森特看着吴爷,一副轻松的神情,对于他来说,探险的刺激正是在这种莫名其妙的地方,才会更加有感觉。 吴爷是见惯风浪之人,立马做出了回应。他点了点头,说道:“这里没有其他人,尸体又都像是中毒死的,的确很古怪。你们到周围转一圈看看,都不要翻动尸体,小心有毒,之后再到这里会合。” 说完,吴爷牵着骆驼的缰绳在原地守候。众人对吴爷的话并无异议,于是就各自散开,在遗迹四周查看起来。几个人匆忙间看了一遍,很快就被现场吸引住了,只顾得查看尸体和地上的痕迹,却忘记去捡拾背包行李。 没过多久,几个人就再次聚集到吴爷身边,将各自发现的情况汇总起来。 这附近总共发现了九具尸体,其中有李斌和王六他们五人的,还有四具是土贼的尸体。李斌几人的遗体,已经都被搬动到了一起。身上除了原本的枪伤,面色还有些乌紫,而且脸部略微扭曲,这种情形倒是有些奇怪。 而几个土贼,则像是仓促间遇到了袭击,倒卧在了不同的方向,身边还有几匹死马。人马都是同样面部乌紫扭曲,口鼻之中有血迹,四肢挺得僵直。身上却没有刀枪的痕迹,地上也没有大片血迹。 从表面上看,这伙土贼确实是遭受到了某种毒物的攻击,其他人抛下这些中毒的同伙跑掉了。不过让人很奇怪的是,这里有什么毒物,能让有二十几条枪的土贼死这么多人?而且还不顾“战利品”,匆忙逃窜了? 周围并没有发现有野狼,或者蛇、蝎的尸体。再说,就算是野狼群,还是毒蛇毒蝎,也不会是土贼的对手。退一万步说,若是遭受成群成片的毒虫猛兽袭击,至少也得留下一些脚印什么的,可是现场什么都没有。 “我最担心的不是什么东西袭击了土贼,而是这东西现在是不是……”孙启明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一阵无语。的确,不管是什么东西,如果还在这里,那么自己这五个人可就是大大的不妙了。 吴爷听后陷入了短暂的沉思,自言道:“点了火,就说明已经驻扎下,搬动尸体,就说明已经在打扫战场,死人不会中毒,活人才会中毒……”突然,似乎想到了什么,失声惊呼道:“我们的东西呢?有没有看到我们的东西?” 文森特答道:“大部份行李都散落了,零散掉在地上,几个背包都还在。” “快,把能拿的都收拾起来,这些东西都没有毒,此地不宜久留。”吴爷急道,说着把缰绳丢给约翰,吩咐道:“抓紧了,随时准备接应我们。”话音未落,便已经冲到了火堆前,拿了一个背包,四处收拾地上的东西。 众人见吴爷这个举动,虽是疑惑,但是知道他经验老道,准是发现了什么急迫的事情。而且此行最大目的,就是要找回自己的物品。于是也不再耽搁,都纷纷出手。 借着月光,地上的东西勉强能看得清。各人拾起了几个背包,也不管地上有什么东西,反正是见到能用的都塞进了背包里。就在众人一阵忙乱间,意外果然出现了。 文森特无意间翻动了一具尸体,突然叫了起来,大声喊道:“啊。这是什么?” 众人马上看过去,只见文森特身前那具土贼的尸体,突然坐了起来,双手挥舞着,竟然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文森特非常敏捷地往后一跳,落地尚未站稳,便掏出了手枪就是一个三连发。 “砰砰砰”三个子弹准确的命中了土贼的头部,乌紫色的额头多了三个窟窿。黑色,流出的血液全是黑色的,发出了一股令人恶心的臭味。 “啊,这是诈尸吗?怎么回事?”文森特声音有些发颤了,他看的分明,那土贼死得不能再死了,竟然还能站起来。额头的黑血尚且汩汩往外直冒,这让他难以接受,不住的喊道:“怎么打不死啊?” 所有人一时都吓到了,发愣了,不相信眼前的情形,也忘记了该怎么办。看着那尸体用非常古怪的姿势朝文森特走过来,竟然不知所措。 “这是毒尸,赶快上骆驼,跑啊。”吴爷最先回过神来,忙把三个背包往身上一挂,急吼吼地往骆驼处跑去。 孙启明很快也意识到了危险,连忙拾起地上的一个水袋,边跑边往包中塞去。 约翰见状,赶紧驱使骆驼跪下。这也是原先计划好的,撤退方案中最要紧的一步。骆驼太过高大,单凭人力不容易快速骑上去,所以留下的人要牵好骆驼,负责接应众人跑路。 吴爷最先来到骆驼边,踩着脚蹬,一下就跨了上去,身手好得出奇。回头看见文森特和张三路正在对着土贼尸体开枪射击,也不跑过来。不禁大声骂道:“你他妈的看清楚点,他是什么,不跑等死啊!” ------------ 十七章 好大条沙虫妖孽 文森特听了吴爷的话,立时注意尸体的背后。可是角度的关系,无法看出是些什么。好在尸体行动的速度很慢,他赶紧加快脚步,绕到了尸体侧边。 突然,文森特见鬼般,哇呀大叫。慌里慌张急忙往骆驼那边跑了去。不时回头,唯恐身后的东西追来。末了不忘扔出一个土炮,随着一声惊天的“轰隆”巨响,那具尸体被炸得飞上了半空。文森特也已经跨上骆驼,掉头追吴爷去了。 后边的张三路虽然不明白所以,反应却是极快。不顾爆炸扬起的沙尘,手枪往腰间一插,三步并做两,抢到骆驼边,一跃而上,追赶其他人而去。倒是约翰慌了手脚,最后一个坐上骆驼。 众人跟随吴爷,又是狼狈逃窜。眼见死人的尸体还能起来走动,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不管是什么原因,没有人会愿意留下来与行走的尸体打交道。这时,只听见跑在最前面的吴爷大声吼道:“快扔土炮炸它,别让它追上来。” 后面的张三路闻言,回头望去,不觉毛骨悚然。只见身后原先所在之处,所有尸体全都爬了起来,都正在以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怖方式向前移动。 那个动作简直如同一条蠕虫在弹跳一般,整个尸体收缩成只有一半的样子,然后猛地伸长,借助这伸缩之力,一弹就是三四米。 刚才那具土贼的尸体,被张三路打中了两个子弹匣里全部的子弹。可眼见千疮百孔的尸体,还是与没事一样直直朝他扑来。他这一回头,看到这么多同样的行尸。如果被这些东西追上,后果实在无法想象。他脸色有些发白,摸索出身上的土炮,往后用力扔去。 “轰隆”一声巨响,一具已经追近的尸体被炸个正着。 等到尘埃稍定,张三路再次回头看时,只见那具尸体已经被炸得四分五裂,有一个圆球状的物体随着尸体碎片往后飞去,落地后马上弹了起来,那个样子难以形容,只能说是像蛇一样大小的蠕虫,又一弹一弹地追了上来。 此时张三路头皮发麻,冷汗湿透后背。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炸死这东西,千万不能让它追上。当下再也顾不得细看,连忙又把身上的土炮接连扔了出去,随着一声声爆炸声响,身后一路沙尘漫天。 突然,在土炮爆炸的轰隆声中,多了一些奇怪的声音。只见后面沙土地面突然翻起了一个小的土堆,接着猛地塌陷了下去。 “轰隆,哗啦啦……”一阵非常奇怪的巨响从身后传了过来。众人吓了一跳,全都回头去看。这一看之下,顿时觉得脑袋中“嗡”的一声,魂几乎快吓没了。 只见在身后十几米的地方,一条黑色柱子般的怪物,从土里直窜了起来。所有人都看得清楚,尽管这怪物一部分身子还在土里,但是光露在外面的就有十几米长,足足有大号水桶般粗细,灰黑的表皮有斑斑暗红闪烁。 怪物的身子直直屹立着,头部却偏向了众人的方向。这情景,就如同一条蟒蛇,不,是一条火车一样的蟒蛇。然而,更可怕的是,它的整个头部,没有别的东西,只有一个几乎和身体一样宽阔的巨口! 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就是这张巨大的口器,不单裂成了四瓣,还密密麻麻的分布着几圈锯齿獠牙。哪怕是在月光下远远看到,都能令人不寒而栗,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怪物已经不能形容它的恐怖,勉强只能用“妖孽”来称呼它。 “这,这是,什么东西啊?天啊,上帝啊。快跑。”文森特声调都变了,他看到了那只妖孽般的怪物似乎扑了过来,拼了命驱赶骆驼朝前奔跑。 “这是沙虫王,小心些,它会喷毒液。”吴爷头也不回,大声嚷着。他第一个跑路,现在是在最前面的。 “沙虫王?是什么东西啊?”张三路额头冒出了汗,回头再去看那条妖孽,不禁又是大声喊道:“他妈的,这东西那里是沙虫王,分明是妖孽啊!” 只见后面的沙虫妖孽露在土外的身体一弓,没有弹出,却从口器之中喷出了老大一团紫蓝的粘液,朝众人的方向打去。 也幸亏,这此时最后的约翰离它也至少有一百多米。那团粘液飞到一半距离不到,便掉落在了地面上,没有能伤到人。 随着“噗嗤”一声响起,所落之处立马凹陷了一个大坑,不停地冒着白烟。显然这种粘液有很强的腐蚀力,连土石都能腐蚀,这要是打到人身上,后果真是不敢设想。 沙虫妖孽似乎能够感觉到没有打中,口中不断发出“嗷嗷”的怪声,感觉很是不爽的样子。身体也是扭来扭去,很快又接连喷出了几口粘液,这一下好像用足了力气,粘液飞得老远,差那么一点点就沾到约翰所骑的骆驼。 “哇。”的一声,约翰突然吐了,在驼背上不停地呕吐。跑在他边上的孙启明也闻到了,那种粘液有种奇怪无比的臭味,忍不住也差点要呕吐出来。 刚刚见到这只巨大的沙虫妖孽冒了出来,所有人都已经头皮发麻难以置信了。此时见它竟然还能喷出粘液攻击人,更是吓得不行。文森特不停口地高呼:“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面对这么可怕的怪物,这么恐怖的杀伤力,人类在它面前,完全不是对手。好在不幸中的万幸,刚刚众人一发现不对,便听从了吴爷的话赶紧跑路。这才得以拉开一段距离,否则慢上一慢距离太近,现在不被它咬死也被粘液融化了。 所有人无心多想,都是吓得再也不敢回头去看。当下已无暇顾及沙虫妖孽是否追了过来,喷出了多少粘液。只是一手抓紧缰绳,一手没命地狠狠拍打骆驼,催促它向前急冲。真的是恨骆驼怎么只长四条腿,起码要多生一对翅膀才够逃命用。 黑夜荒山之中,众人一路向前狂奔,也不辨方向。过了很久,匆忙间回头一看,并不见那沙虫妖孽追赶上来,似乎已经将其甩脱了。不过众人此时如同惊弓之鸟,根本不敢停留,只想离那鬼东西越远越好。 就这样也不知道跑了多远。 孙启明忍不住又转头回去张望,却不见身后有什么动静。就在他刚要转头之时,就看到身后约翰的骆驼猛地一顿,前腿一跪,整个身子由于惯性朝前翻了一个跟斗。 这下可惨了在骆驼背上的约翰,他猝不及防,被骆驼压在了身下。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已经受了重伤。 “约翰。约翰!”孙启明大叫着,顾不了那么多,赶紧勒住缰绳,把骆驼停下。快速跳了下来,跑过去查看。这时却又听见在他身后的张三路也是一声惊呼,孙启明急忙止步,眼前扬起一阵沙尘,一峰骆驼擦身而过,险些把他撞个正着。 尘埃中,孙启明没来的及惊愕,却是看到张三路的那峰骆驼,也是前腿一跪扑倒在地。不过张三路的动作倒是真快,惊呼声中,只见他顺势向前扑去,双手手臂紧护在胸前,硬是用手臂着地。刚一着地便又猛地向前翻滚出去,险险避开压下来的骆驼。 文森特听见身后的动静,回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赶忙拉住缰绳,把骆驼停住。只有跑在最前面的吴爷,还是一溜烟地跑出了老远,才慢慢把骆驼停住,掉转头赶了回来。 孙启明跑到了约翰身前,只见约翰早已经昏死过去,一条右腿被压在了骆驼身下。骆驼口吐白沫浑身瘫软,鼻孔中还不住地流着血,眼看是活不成了。孙启明试着想搬动骆驼,却是根本无法做到。 一抬头,看见文森特也跑了过来,孙启明忙喊他过来帮忙。两人合力想将骆驼移开,无奈这骆驼实在太重了。只能让文森特将骆驼勉强搬起一点,孙启明抓住约翰将他拖了出来。 滚到一边的张三路挣扎着爬了起来,虽然灰头土脸样子十分狼狈,不过除了手臂擦破点皮肉,并没有其他伤处。他挥手拍掉头上的沙土,又吐了几口口水,慢慢走了过来。 吴爷这时已经下了骆驼,边走边问道:“怎么回事?情况怎么样?” “这些骆驼跑脱了力,炸了肺,死了两峰。约翰的腿也被压断了,很棘手。”文森特说着,站了起身。 这也难怪,接连逃了两次命,来回折腾了这么久,就算是“铁马”都会支撑不住的,何况是骆驼。这些骆驼能支撑到现在才死掉,也算是不易了。 这一停下来,众人惊魂稍定方才回过神来,忙看四周情况。月光下勉强看清,这里是一条山道。左边是一处几十米高的笔直山壁,中间这条一丈多宽的山道,蜿蜒向前不知道通向哪里,有一些怪石凌乱的散落地面。右边是一处裂谷,夜黑不辨深浅。 现在看来是彻底迷失了方向,不过,好在身后并没有什么动静,这个地方算是安全的。就是不知那种妖孽般的怪物,会不会追赶过来。 孙启明却顾不了那么多,只是将约翰拖离开骆驼的尸体。让他靠在一块凸起的石头边上,忙着检查他的伤势。 只见约翰的右腿已经骨折,一根骨头都穿出皮肉,白骨露在了外面。鲜血不住流淌,伤势非常严重,人也已经昏死过去了。 孙启明忙掐约翰的人中,又给他灌了几口水,好一阵忙活。约翰才咳嗽了几声幽幽醒转,突然,又是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喊叫。却是牵扯到腿上的伤势,疼痛难忍,额头的冷汗也直冒了出来。 而就在孙启明忙着救治约翰的时候。十几步外的骆驼边,吴爷,张三路和文森特三人却聚在了一起,正在低声讨论着什么。 ------------ 十八章 翻脸要比翻书快 孙启明虽然注意到了吴爷三人聚在一边,但是他并不太在意他们在说些什么。他只是翻找着背包,想找出了一些伤药出来。然而,背包中携带的东西不多,找来找去也没有什么药品纱布。 这时,张三路却走了过来,拍了拍孙启明的肩头,蹲了下来,说道:“这么严重的伤,要先把他的骨头接上。” “这个……怎么接啊?”孙启明连忙问道。他其实是慌了神,只是在瞎忙活,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约翰的伤势。 “你把他抱住,不要让他挣扎,我帮他把骨头拉回去。”张三路说罢,便让孙启明把约翰抱住。他伸手摸着约翰的断腿,突然,用力双手一拉又快速一推。只听“啪嗒”一声,断骨被拉入皮肉里,对正了位。 这一下虽然很快,约翰也疼得大声喊叫。几乎快要晕死过去,头上冷汗淋漓,大口喘着粗气。孙启明拼命抱住约翰,不让他挣扎,自己也是一头冷汗。待看见约翰腿骨被拉正了,倒是也松了一口气,这才慢慢放松了约翰。 张三路又让孙启明去找些纱布,把约翰的断腿包住。不过,他自己却是在一边摇头叹息道:“可惜呀,这家伙伤得这么重,怕是走不动了。” 此时,孙启明刚好蹲在地上,正在翻约翰的背包,想要找寻纱布。忽然听到这句话,不觉一怔,心中念头如电光火石闪过――张三路想说什么? 只是一瞬间,孙启明就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知道现在的处境非常不妙! 食物清水所剩无几,又累死了两峰骆驼,剩下的三峰也好不到哪里去。约翰伤势太重,在如此境地下缺医少药,已经几乎与死人无异。别说带着他走出荒漠,只怕众人想要全体出去,都已经不太可能。然而,自己却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抛下约翰不管的。 如此一来,这群心狠手辣的家伙会做些什么?他们刚才聚在一起谈话的内容,已经可想而知。他们肯定知道自己绝对不会任由约翰在此不管,只怕会将自己也一并干掉吧? 一念及此,孙启明立马放慢了动作,警觉了起来。假装翻找布包,侧脸以眼角余光扫过身后。果然,张三路蹲在地上,看似在检查约翰的伤口,手却已经摸到了腰间的匕首上。 吴爷和文森特一左一右,正慢慢地走了过来,一人手按在腰间的马刀处,另一人却是摸着枪。毫无疑问,自己的猜测不错,现在他们三人已成合围之势,立马就要暴起发难了。 “怎么办?怎么办?”孙启明心中念头飞快转动,正在寻找对策。然而冷汗淋漓,脊背发寒,脑中却是完全找不到办法。 突然,身边的约翰猛地往孙启明手里塞了一个东西,接着,几乎用尽全力一推,将孙启明推开,口中喊道:“小心,土炮。” 孙启明立足不稳,被这么一推,栽到在地。他连忙双手撑地,就势翻滚开去,手中握着的东西却牢牢不放。只翻滚了两圈,马上爬了起来。一看之下,才知是约翰也觉察情势不妙,将一个土炮塞到了他的手里。 “约翰!你们……”孙启明看到约翰已经倒在地上,背心插着一柄匕首。 刚才就在孙启明向旁翻滚出去之时,张三路一柄匕首已经刺入了约翰的背心。如果不是刚才约翰拼尽全力地一推,恐怕此时匕首就是刺中孙启明了。几步之外,吴爷和文森特,一人高举着马刀,一人举着手枪,眼中冒着杀意,正恶狠狠盯着孙启明。 孙启明立刻举起手中握着的土炮,冲着三人怒骂道:“你们这群畜生!杀了约翰,还想干什么?” “嘿嘿,干什么不是明摆着的事吗?”文森特冷笑一声,扣动了扳机。然而,毛瑟枪卡壳了。 孙启明见状,退后了一步,一手握住土炮,一手推开后盖,把引线扯住,作出要拉响土炮的样子。怒喝道:“混蛋,你把枪扔了,不然我炸死你。” 孙启明看见约翰被匕首刺中,已经非常气愤。再看到文森特居然开枪,真是想立马就把土炮扔过去炸死这群混蛋。但是心中一个声音却不断在提醒他――要冷静! 就这么把土炮扔过去,他们肯定躲得开,最多只能伤到一人。到时候没有了土炮,自己肯定跑不了。目前只能以此要挟,好好周璇一下,寻找脱身之计。若是不能带约翰走,自己再和这群混蛋同归于尽,也还不迟。 “好的,好的,你的运气真是好。”文森特耸了耸肩,把手枪扔在了地上,双手举高表示没有敌意。 张三路见偷袭失败了,只得起身与吴爷站在了一处。 “你们,把手中的武器扔了,举起手来。”孙启明咬着牙说道。他这个时候,眼前似乎出现了那个盗墓贼,被张三路一枪打爆脑袋的场面。他可不愿意自己也是如斯下场,当即非常警惕,一直紧盯着三人的举动。 文森特看着孙启明,说道:“孙启明,剩下这点东西。不算上约翰,我们四个人中还要留下一个,其他人才能活着回去。” “你们这群畜生,杀人还需要借口?”孙启明当然不会相信,这些人什么事情不会干?什么时候需要理由了!他警惕的神经丝毫不敢松懈,恐怕对方想要使出什么花招。 吴爷对于孙启明的大骂并不生气,冷笑道:“嘿嘿,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小子,事到如今也怨不得咱们。”说着刀交左手,右手便要去摸出腰间的手枪。 孙启明见状双手作势要拉引线,大喝道:“你手再动一下,我就拉绳。天不诛灭你,我先炸死你。” “别,别,别。有话好说。”吴爷连忙举起手,表示不会掏枪。他很清楚这土炮爆炸的威力,就算不会当场炸死,但是只要被炸伤了。自己的下场也会和约翰一样,被没有受伤的人做掉。他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既然棋差一招也只得认栽了。 孙启明喝道:“现在没什么好说的。张三路,你把约翰抱到我那峰骆驼上面。”又看了看吴爷和文森特说道:“你们两个手举着,不要乱动。否则一拍两散,看谁倒霉。” 张三路刚才摔下骆驼的时候,在地上滚了几滚。身上的枪已经不知掉到哪里去了,那柄随身的匕首也在约翰心口,此时手无寸铁。只得把孙启明刚刚停在一旁的骆驼牵到约翰身前,让骆驼跪下。用力把约翰抱起,放到了驼峰之间。 孙启明紧紧瞪着三人,等到约翰上了骆驼,又大喝道:“好啦,你们三个,都退后二十步,手举着,快点!” 文森特极不情愿的说道:“好吧,就算我们对不住你,你该不会是想趁机炸死我们吧?” “我只想带走约翰,你不放心就倒着走。”孙启明见他们三人往后退去,他自己才慢慢走到骆驼边。跨步坐在驼背上,把约翰夹在身前。双手拉住缰绳,两腿一夹让骆驼站起来,又掉转了骆驼的方向。眼看骆驼脚步迈开,马上就能离开了。 “砰!”一声枪响。 孙启明只觉得天旋地转,心口犹如被大铁锤重重地打了一下。痛得几乎无法喘过气来,口中“哇”的一声,不禁喷出了大口鲜血,染红胸前的一大块衣服。 “哈哈哈,孙启明,我送你去见上帝吧。” 文森特喊叫道,原来他趁着孙启明拉着缰绳转身之机,掏出了另一把手枪开了一枪。此时一击命中孙启明的心口,不禁有些得意。 这时候,文森特看到孙启明还没有摔下骆驼,马上又连连扣动扳机,想要补多几枪,彻底解决孙启明。怎料这次枪却没有响,只是发出了“咔哒”的声音,是没有子弹了。 “他妈的。”文森特有些气急败坏,把枪往地上一扔。快走几步捡起吴爷刚刚掉在地上的马刀,一边喊叫着一边冲向了孙启明。看他凶神恶煞的样子,显然是想一刀把孙启明砍下来。 孙启明虽然口吐鲜血,但好在意识不乱,知道此时要赶紧跑路,绝不能耽误。强忍着胸口的疼痛,紧紧拉住缰绳,用尽了全身力气双腿一夹,驱赶骆驼跑了起来。 几峰骆驼来回折腾了几次,本来就如同惊弓之鸟。刚刚那声枪响已经吓得另外两峰逃窜开去了。孙启明所骑的这一峰,也早已烦躁不安。这一经驱赶,马上就没命似地狂奔起来,朝着文森特他们三人的方向直冲了过去。 文森特正在冲将过来,举着刀挥舞大声呼喝。突然看见骆驼直直冲了过来,吓得他连忙测身滚出躲开了冲击。 吴爷和张三路在刚刚枪声响起后,看见两峰骆驼被吓得乱跑。也不顾孙启明,分头追赶骆驼去了。幸亏两人行动还算敏捷,跑出不远便已经追上。只是,这么一来却无法再去阻拦了。 夜幕之中,孙启明双手紧紧抓住缰绳,任由骆驼狂奔。只觉得心口越来越痛,意识渐渐模糊。而就在迷迷糊糊要晕厥过去之时,突然,身子一顿,接着往下急坠。感觉正在从高处往下跌落,他本能地伸出双手乱抓,想要抓住一些什么。 突然猛地一颠簸,又是被不知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脊背发疼。整个人从骆驼背上甩了出去,很快就重重掉在了地上。最后孙启明只觉得浑身剧痛,头脑完全失去了意识。 ------------ 十九章 人为财死果不假 “老大,他们没跑多远,要不要追过去?”一个身材矮小尖嘴猴腮的家伙说着话,双眼直瞪着前方,那里骆驼奔跑扬起了一溜烟尘。尽管是在手枪的射程之外,他却依然连连开枪射击。显然对于让已经咬在嘴里的“肥羊”跑掉了,心中很是不甘。 那个被称呼做老大的人,看着被他踩在脚下,已经昏死过去的一个洋人。头也不抬,只是冷冷说道:“穷寇勿追。” “大哥,他们的水袋里还有水。”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曹明理一边大喊,一边奔跑了过来,手中还举着一个水袋。他在死骆驼边找到了一个大水袋,里面还有很多水。这些清水,对于他们这伙人,实在太重要了。 自从两天前,被那个叫做李大的家伙偷袭,损失了几个大水袋,他们这群人就陷入了缺水的状态。这个时候无论是谁,都早已经口干舌燥,嗓子眼冒烟了。然而,曹明理尽管自己口渴得要命,还是把一个刚装满水的水袋,抢先送给了他的大哥――赵哲贤。 “哈哈哈,弟兄们,打扫一下,看看还有些什么东西。”赵哲贤接过了水袋,大大的喝了一口,舒了一口气。他用衣袖抹了一下嘴边的水迹,随手将水袋扔还给了曹明理。落日残阳余晖映照之下,他的光头似乎格外的光亮。 听到了赵哲贤的话,所有人纷纷跳下坐骑,很快都行动了起来。有的收拾地上散落的物品,有的忙着去给水壶水袋装水,有的去拖动几具尸体打扫残局。有的收拾了一些荒草,又从遗迹的破屋中捡了一些烂木头,生起了一个火堆。 一个身穿着黑色长袍,将黑色斗篷遮住脑袋,显得高深莫测,神秘兮兮的人,来到了赵哲贤身边。看了几眼躺在地上,晕死过去的两个洋人。好奇地询问道:“赵兄,这两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理?” “猴三,你把他们两个捆好了,等一下我还要问几句话。”赵哲贤对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说着,就不再理会晕倒在地的两个洋人,漫步走到了一边。 “他们明明有机会逃跑的,怎么后来却留下了?按理说,雇佣兵不会这么卖命的,这太不合道理了。”黑袍人跟上了赵哲贤。 “史蒂夫,这两个人是为了捡这东西,才落在后面的。”赵哲贤说着,将手中拿着的一个东西递给了黑袍人史蒂夫,问道:“你看得出这是什么东西吗?” “噢!”史蒂夫接过这张香烟盒一般大小,薄薄的,两边却都刻着很多英文和数字的玉片。只看一眼,不禁发出一声惊叹。斗篷遮盖下,虽然看不出他脸上的神色,但是他的惊呼声,说明他认识这个东西。 “这个东西值……”史蒂夫顿住了,转头看了看一直跟在旁边的曹明理。挥了挥手,示意让他走远一些。原本十分好奇,很想知道究竟的曹明理,只得转身离开。跑到那边同伙之中,帮忙收拾东西去了。 “说吧,你也太过婆婆妈妈了。这块破玉片能值什么?”赵哲贤对史蒂夫的举动有些不以为然。他将手中的另一块玉片翻来翻去,显得毫不在意。 “哈哈,你拿好了,这东西值十万两……”史蒂夫似乎觉得说话声音有些大,最后两个字却是凑到了赵哲贤跟前,小声说道:“黄金!” “啥?”赵哲贤很少这么不淡定的惊呼,但是,对于这么一块玉片有如此高的价值,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他很疑惑的把手中的玉片拿到了面前,仔细端详着。身为上海青龙帮的帮主,经手的珠玉宝石自然不少。他看得出,手里这东西明明是新玉,不值钱的。 “我说的价值,不是这块玉片本身,而是它所代表的凭证价值。”史蒂夫看见赵哲贤的样子,并不再卖关子,指着玉片中间的图案,说道:“你看这里,中间这地方是花旗银行的狮子标记。这玉片是花旗银行的存款凭据。” 赵哲贤似乎被提醒了,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连忙看自己手中的玉片,果然也有一只狮子的标记,还有一条美国星条旗的图案。不过,却看不懂英文写的是什么,便问道:“你怎么看出值那么多黄金?这东西和当票一个样?” “这两块玉片是一套的,我这张是帐号的资料,你手里的是密码。只要两片一起,拿到花旗银行,就能取出所存的黄金。”史蒂夫将手中的玉片还给了赵哲贤,接着说道:“上面写的英文和数字,是存款十万两黄金的意思。” “乖乖,难怪这两兔崽子不要了命,也要拿回这东西。老话说‘人为财死’果然不假。哈哈哈……”赵哲贤大笑着,将两个玉片收入自己的口袋中。 然而,赵哲贤笑没有两声,脸色却突然僵住了。似乎感觉到什么,猛地一转身,两眼直盯着遗迹后面的山谷中。 史蒂夫被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忙问道:“你发现什么了?是那个李大又来了吗?”语气之中,显得有些慌张。 “所有人,抄家伙,快点。”赵哲贤没有理会史蒂夫,大声喊着。几个纵跃,就到了十几米外的一处断墙上。他站在这个在整片遗迹中地势最高的地方,双眼一直看着刚才的方向。在那一片漆黑之中,有东西让他感觉到了危险。 “啊,地面怎么了?”几个在搬动尸体的人,突然失声惊呼了起来。他们脚下的地面出现了奇怪的凹陷,从远处黑暗中一直延伸到了脚下。看那样子,好像是地下有什么东西正在快速穿行,而所过之处,地表的泥土纷纷陷落。 这四个人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没有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一个个看着地面发愣。然而“死神”没有迟疑,很快就出现了。 “轰隆,哗啦啦……”声音不绝于耳,地面凸起了一个小土堆,接着,小土堆深深塌陷了。猛地,从土堆塌陷处,窜出了一条巨大到难以形容的恐怖怪物! “嗷嗷。”只听见在尘土飞扬之中,黑色大柱般的怪物发出了尖锐叫声。那四个离它最近的人,连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立刻倒地一动不动。口吐白沫,双眼凸出,却是已经死了。就连在附近的几匹马,也是一个模样,口吐白沫倒地死了。 “所有人不要慌,开火打死它!”赵哲贤高声喊叫着,面对这从地上窜出来,有如黑色柱子般,十几米长大水缸粗细的怪物。他脑中一个名字马上浮现出来――不死沙虫。果然,看怪物那头部恐怖的四瓣口器,正是与古书中描写一模一样。 赵哲贤手下的这帮人,都是他从青龙帮中挑选出来的精兵强将,个个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面对这个怪物也是没有含糊,一时间,长枪短枪纷纷朝着怪物身上招呼。很快,枪声,掩盖了一切。 然而,预计中怪物被打成马蜂窝,身体千疮百孔的场面没有出现。打在怪物身上的子弹根本无法击穿怪物。犹如雨点一般的子弹,纷纷被它的表皮弹开,弹头掉落了一地。 这时那怪物又发出几声“嗷嗷”的怪叫,只见它身体一缩,猛地一弹,整个身体飞出了地面,犹如一条黑色的巨蟒,扑向了距离它不远处的三个人。 这一下所有人惊呆了,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火车一般长的怪物,张大了它那血池一样的恐怖巨口,硬是一口将几个人,连人带马活活吞噬了。而且,落地之时整个躯体再次没入地里,简直如同在水中嬉戏一般,毫无障碍。 “快点,所有人上马离开。”赵哲贤大声叫喊着,这有如炸雷般的声音,提醒了所有的人。他呼喊着,自己却反而快步跑向了沙虫隐没的地方。而他的手下,这时候纷纷回过神来,连忙跑去骑马。 “轰隆,哗啦啦……”怪物破土而出的声音再次响起,然而,出土位置却不是它刚才入土的地方了。这怪物刚刚窜出地面,马上就弯曲了身体,张大了巨口,眼看这姿势,它是要再次飞扑出去伤人。 “啪,啪,啪……”一连串低沉的,有如重物击打在棉被上的声音,连绵不绝。只见赵哲贤身形飞快,双手连连挥舞,朝着怪物的身体不断打出东西。但是速度太快了,根本看不清楚他打出的是什么。 怪物身上竟然出现了密集的点点血迹,看来竟是被赵哲贤打伤了。然而,这些伤明显没有对怪物造成实际伤害,反而使得它非常愤怒。只见它如同蟒蛇一般,昂立着的头部,猛地一转方向,张口朝赵哲贤喷出了一团粘液。 赵哲贤如鬼魅般的身形,几乎是飘移般,没等粘液飞到,就已经远远闪开了。“呸。”他忍不住吐了口唾液,这粘液的气息实在是出乎意料的臭。不过,眼见那粘液落地之处,瞬间被腐蚀出来的那个凹坑,他更多的是震撼。 这时候,黑袍人史蒂夫的身形移动速度也是惊人的敏捷,他很快来到了赵哲贤的身边,大声喊道:“赵兄,它就是你说的不死沙虫吗?” “是啊,纠缠无益,我们快走。”赵哲贤脸色有些忿恨,心高气傲的他虽然藐视世间一切,却很识得进退之道。对于这么厉害的怪物,他根本不打算与它拼命。特别是,在他怀中还揣着十万两黄金的时候。 然而,就在赵哲贤往后退去的时候,史蒂夫却做出了很让人费解的举动。只见他快速跑向了,正在大发神威,连连喷出粘液的不死沙虫。 “你干什么,快回来!”赵哲贤瞪大了眼睛,不明白这个史蒂夫想搞什么,高声喊着,急忙追过去。 ------------ 二十章 怪物与疯狂的人 “赵兄,你帮我分散它的注意力,我要弄点东西。”史蒂夫高声喊着。脚下奔跑飞快,手中多了一柄匕首。只见他急速接近不死沙虫,在距离还有十来米时。手一挥,匕首直朝着不死沙虫飞了过去。 “你小子,快点。”赵哲贤大声喊着,从史蒂夫的身边跑开,很快就转到了那条不死沙虫的正面。只见他双手接连挥舞,打出了很多东西。然而这一次,不死沙虫好像有了防备,只见它身体一扭,居然躲避开了。 恰好在这个时候,史蒂夫的匕首飞到。然而没用刺中,擦着不死沙虫表皮上的一处伤口掠过,看来是打偏了。但是史蒂夫脚步不停,只是改变了方向。弃沙虫于不顾,而跑向了匕首掉落的地方去了。 赵哲贤没有去理会史蒂夫的举动,眼前的情况让他无法分心二用。只见他脚步不停,双眼却直盯着不死沙虫。 刚才他使出了自己拿手的绝招――七星赶月。这一招可以快速打出七个暗器,而以他的力道使出,同样的子弹,杀伤力比起手枪击出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结果却让他大感意外。 先前这不死沙虫明明是被打中过的,怎么这一次却能够避开了?赵哲贤很是意外。一边快速移动身形,一边又迅速摸出了几个子弹。猛地转身双手奋力一挥,朝着不死沙虫又打出了一轮暗器。 只见那不死沙虫身体后仰猛地前倾,张口喷出了一大团粘液。紧接着,整个身躯收缩,瞬间再次从地面弹射了出来。有如恐怖的巨蟒,直飞冲天,如同画出了一个黑色的弧线。张着那个令人发麻的恐怖大口,如迅雷般扑向了赵哲贤。 这一下双重夹击,实在难以躲闪,在场目睹这一情景的人全部震撼不已,纷纷发出怪叫惊呼。眼见赵哲贤刚刚避开那一团粘液,不死沙虫那巨口四瓣大张,就以吞噬天地般的气势从空中直压了下来。 “大哥。”“老大。”“帮主。”……赵哲贤的那些手下纷纷高声喊叫着,但是想要出手救援却是来不及了。眼见不死沙虫直接破土而入,只留下了扬起的滚滚沙尘。现场瞬间出现了一整安静,如死一般寂静。只有风卷起一小股沙尘,突兀地飘过。 “我没事,全他妈的,快点走!”赵哲贤的声音传了出来,他没有死。只见在不死杀虫入土位置不远处,伫立着一个魁梧的身影。 原来刚刚不死沙虫飞扑过来的势头虽然猛烈,但是角度却是固定的。而赵哲贤正是利用这个角度,在一瞬间,以自己快速的身形步伐,避开了那泰山压顶般的一击。 “老大,老大我们在前面等你。”早已骑在马上的一众手下,大声喊着,纷纷驱赶坐骑,朝着荒漠的方向狂奔而去,留下一路滚滚烟尘。 赵哲贤虽然躲过了不死沙虫的攻击,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决定不再多停留,转头四下找寻史蒂夫的踪迹。如此无谓的与怪物拼杀,根本是他做人的原则。现在他只想尽快找到史蒂夫,赶紧离开这里,去汇合自己的手下。 就在这个时候,史蒂夫已经跑到了匕首掉落的地方。他弯下腰,刚刚伸手捡起插在地上的匕首。突然脚底下塌陷了,他的半个身子陷入了地下。 然而,不等史蒂夫做出任何反应。整个人就是高高地飞起了。但这不是他自己飞起来的,而是像炮弹一般,被弹射出来的。 “轰隆,哗啦啦……”史蒂夫飞起之处,不死沙虫窜出了地面。这一次,它的余势没有减弱,破土而出之后直接高高跃起。张开着四瓣布满了獠牙的口器,直扑向空中的史蒂夫。那个形状犹如一朵盛开的花朵。 这是一朵死亡之花,通向了它身体无底的深渊。只要被它追上,根本不用咬,直接就能把人活生生吞入口中。 史蒂夫低头看时,只见不死沙虫已在身下,四瓣口器几乎就要咬到自己。他根本没有来得及害怕的时间。在一刹那,只是本能地,不加思考地。双脚缩起,猛力一蹬,拼了命般,重重踩在了不死沙虫一瓣口器之上。 借助这使出了全身力气的奋力一蹬,史蒂夫改变了在空中的方向,竟然朝着侧面飞去,避开了那不死沙虫的追逐。看见不死沙虫从身边直窜了过去,史蒂夫手中还握着匕首,居然用匕首扎了身边的不死沙虫一下。 仿佛泄愤般,匕首扎透了不死杀虫的表皮。又猛地拔了出来,带出了一些暗红色的血液和皮肉。这一瞬息之间,史蒂夫偷袭得手。身体也已经开始下落,直朝着地面掉下去,这个高度距离地面至少有三十米。 “你这个疯子!悠着点,我接着你。”赵哲贤早已经看准了史蒂夫掉落的位置。一边大声喊着,一边以惊人的速度跑了过来。他准备以一己之力,硬接掉落的史蒂夫。 然而,史蒂夫眼见脱险在即,却还没有来得及高兴。眼前突然一片漆黑,一条巨大的黑影,携带则凶猛无比的威势,拦腰横扫而来。 “砰”一声巨响。 不死沙虫的尾部,结结实实打在了史蒂夫的身上。一股强大无匹的力道,让史蒂夫犹如被击出的炮弹,整个人化成了一道黑色的弧线,直飞向了遥远天际。在最后一缕残阳的映照下,整个人犹如一个箭头,指向落日。 “史蒂夫!”赵哲贤失声高喊,他眼见空中发生的这一幕,却是根本无法出手救援。只是匆忙间,记住了史蒂夫被打出去的方位。也不顾落下来的不死沙虫,用非常惊人的步伐逃离了当场。 赵哲贤早就不愿意与那不死沙虫纠缠,若不是为了救回史蒂夫,早就离开多时。现在既然史蒂夫都被打到了天边,他更是不愿多做停留。眼看自己的手下已经骑马逃离当场,他身形飞快顺着烟尘的方向追赶了过去。 空旷的荒漠中,八匹马,奔跑的速度并不快,骑在马上的六个人不时回头张望。这伙人就是赵哲贤的手下,如今,只剩下了六个人。都是一脸惊魂未定的紧张神态,刚才那种难以形容的恐怖怪物,震撼了所有人的心神。 眼见那怪物一出场,便杀死了四个同伴。一转眼间又是生吞活吃,又是喷出腐蚀的粘液。搞得二十四人的队伍,只剩下了六个人活着逃了出来。而如今,他们的大哥和“洋财神”,却都生死不明,这让一伙人六神无主,不知所措。 突然,一个人影从后面来路快速追赶过来。他的身形步伐如同飞行一般,竟然比马匹奔跑快了不少,距离越来越近。残阳即将消逝,这个人的面目依稀可辨。 “老大,老大来啦。”几声惊呼未停,赵哲贤已经赶到。只见他快速接近奔跑中的一匹空马,双手很快就拉住了缰绳。脚步跟着这匹马的速度又跑了十几步,猛地纵身一跃,整个人骑在了马上。 这时赵哲贤的脸上身上,虽然全是沙尘黄土。但是可以看出,他呼吸却不见激烈起伏。刚才那样激烈的运动,若是别人,只怕早已累得趴下了。而他,却如同闲庭信步一般,若无其事。他只是随手扫落头脸上的尘土,便回头去看来路。 远远望去,天色虽然已经有些发昏,但景物的轮廓暂时还能看出。那遗迹周围没有了不死沙虫的踪迹,也不知道是追赶过来,还是潜入地下了,没有看到任何异常。赵哲贤知道无论是什么情况,现在都要尽快离它越远越好。 他现在终于明白那个李大怎么会那么难以对付了,那个他原本的师弟,如今的自在门掌门继承人,竟然一直单独在与这样的不死沙虫拼杀。难怪李大变得那么狡猾,那么疯狂,偏偏还对自己纠缠不休。 在赵哲贤看来,无论是李大还是不死沙虫,都是怪物!都是他难以理解,难以对付的怪物。他不愿意再去多想这两个怪物,只希望它们自相残杀,最好能够同归于尽。 赵哲贤看了看跟随在左右的手下,只剩下六个人了,虽然知道死伤多人,却不料到死了这么多。脸色一沉,问道:“怎么只有你们几个跑出来?我不是早让你们跑的吗?” “大,大哥,其他弟兄都没了。你,我……”说话的是曹明理,他脸上惊恐的神色还挂在脸上,说话的语调都有些颤抖,结结巴巴的,还不时回头去看。 “老大,那妖怪太厉害了,其他兄弟没有能够跑出来。”长着一张马脸一样的人说道,神情却没有太多的惊慌。 赵哲贤恶狠狠地说道:“他妈的,老子早让你们逃,全当放屁了,傻愣在那里等死。这下好了,害得老子大事不成。” 几个人一时间全都无言以对。 过了一会儿,赵哲贤叹了一口气,说道:“唉,算了,都回吧。” “老大,史蒂夫呢?”一个鼻下留着大胡子的洋人突然问道。这个大胡子的马鞍上居然还横着一个人,看他被绳捆索绑的样子,就是被赵哲贤抓住的两个洋人之中的一个。 当时局面混乱,情况紧急,猴三想着老大还要问话,便与大胡子各自将一个洋人放到了马上,匆匆忙忙就骑马跑了。现在估计是怕老大怪罪自己不救同伴,却带了两个无用之人跑路,猴三一路上都不敢说话,脸色有些惶恐。 赵哲贤看了看那大胡子洋人,说道:“史蒂夫被那怪物一尾巴打飞了,如果没有被拍死的话,只怕也会摔死。” “啊?”曹明理闻言惊呼出了声,吓得几乎跌下了马。幸亏他赶紧双手抱住马脖子,这才稳住了身形不至于落马。 “不会的,他没有那么容易死。”大胡子转头看了看曹明理,又回头对赵哲贤说道:“曹明理没有事,说明史蒂夫没有死,我们必须找到他。” “哼。跟我走便是。”赵哲贤冷冷说完,不再理会大胡子洋人。他双腿一夹,催促坐骑冲到了最前面。却是勒转马头改变了方向,折向史蒂夫飞去的那个方位,居然又绕向了身后那片连绵的山脉。 ------------ 二十一章 梦醒时分狼群到 这个山环水抱的小山村,风水是极好的,绿树成荫山溪清澈。阳光穿透枝叶,点缀着秀美的景色,一切与离开时几乎一模一样。 石桥边的那丛竹子林,村里的几个小孩正在那里玩耍。有的挖掘新笋,有的正在折断细细的竹枝,用作武器互相打闹。 溪边石阶上洗衣服的大妈二婶,依旧一边洗着衣服,一边说着家长里短。除了偶尔发出的阵阵笑声,却听不清楚她们在说些什么。 村口那株大榕树底下,乘凉的老太爷,依旧拿着他那根大烟枪,正在吞云吐雾。旁边刻着棋盘的石桌上,早已车马齐鸣将帅披挂。那老几位棋逢对手,正斗得不可开交。有看不下去的,按耐不住便出手指点江山。 一切都是那么平常,那么普通,却是那么的熟悉。 我又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双手提着行李,快步走过山路,走过石桥,走过溪边小径,走过祠堂前的空地。一路小跑的来到自己家门之前,多么熟悉的情景,无数日夜期盼的时刻,我终于回家了。 “爹,娘,我回来啦。”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一边走一边早已高声喊了起来。看见大门紧闭着,放下了行李,伸手便想去推,但是却无法推动。 “门怎么锁住了?爹娘你们在吗?”使出了全身气力,却是无法推开面前这扇家门。拍打喊叫也是无人理会,正在焦急间。门却自动开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里走了出来。 “约翰?你怎么来啦?”心中很是疑惑。正要往里走去,却被约翰推了一把,不又自主地往后推了十几步。 转眼间,从门里陆续走出了很多人来。爹,娘,大哥,大嫂,还有很多乡亲,很多人,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怎么都不说话?怎么都只是看着我? “爹,娘,怎么啦?是我回来了啊。”又要迈步向前,却觉得双腿生根般无法迈步。这是怎么啦?急忙低头看去,只见双脚被约翰牢牢抱住,根本无法动弹。 正待开口说话,突然,眼前四周景色全部改变了。天空瞬间漆黑一片,山村到处是熊熊烈火,乡亲们横尸遍地,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小溪里的溪水也变成了鲜血的红色。 “这是怎么回事?”张大了嘴,想要大声叫喊,偏偏根本发不出声音。猛然之间眼前的亲人也都变了模样,全都在七窍流血。只看见一双长到无法想象的手,往自己身上猛力推去…… “啊!”随着一声惊呼,孙启明坐了起来。浑身发疼,冷汗淋漓,原来只是一场恶梦。他喘息了一会儿,渐渐缓过神来。夜色漆黑,明月高悬,看来还是夜晚,也不知昏过去多久了。环顾四周,依稀可以看清景物。 所处的地方是两山之间的一条峡谷,左右都是陡峭的山壁,月下却无法看清,山壁到底有多高。真不知道自己是从那个方向跌落下来的,竟然能够侥幸不死,真不知该喜还是该悲。 刚刚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那么正切熟悉却又是那么虚幻血腥,想来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 孙启明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突然觉得心口传来一阵剧痛。这才想起来,自己不是已经中弹了吗?当时那么疼痛,怎么现在反而没有事? 依稀记得是心口中弹,他赶忙往自己心口摸索,只觉上衣口袋有一个枪眼。伸手从里面掏出了一个怀表。借着月光,看得分明,怀表上面赫然嵌着一颗子弹!原来是这个怀表救了自己一命,否则这一枪正中心脏,当真是必死无疑。 孙启明不禁有些后怕,看那子弹分明已经变成扁平状,怀表也是完全报废了。这个当年留学毕业之时,约翰赠送的纪念品,是替自己挡过了一劫。然而一想到了约翰,孙启明不禁有些伤感。 约翰当时摔下骆驼,腿骨骨折,就已经受了重伤,又被那张三路刺了一刀。只怕摔下这里时已经……孙启明实在不愿多想。他觉得不管如何,还是要先找到约翰再说。 孙启明把怀表收入自己的口袋之中,这个怀表他一定要留下来。接着又挣扎着,慢慢站起身来。稍微活动了一下,四肢除了酸软乏力,却没有什么剧烈的疼痛,看来没有骨折之类的重伤,也算是幸运。 他看了看四周,月光下依稀看到了,不远处有一团巨大的黑影,一动不动的。只是无法看清楚是石头还是别的。他想走过去,只走了两步却又坐了下去,将自己的马靴脱下,把里面的石子倒了出来,这才重新穿好马靴,站了起来,继续走了过去。 慢慢走近那团黑影,孙启明看清楚了。那不是石头,是一峰倒地的骆驼。他连忙加快脚步,走到近前。 骆驼早已死去,肢体呈现出扭曲和骨折的形状。月光下看到,骆驼身下,压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样子实在惨不忍睹。孙启明泪水已经控制不住,他想要把约翰拖出来,然而反复试了几次,却怎么也无力做到,只得作罢。 孙启明干脆坐到了地上,放声大哭,发泄着他心中所有的苦闷悲痛,泪水任由滑落。他想要释放出心中所有的悲哀,不单单是为了约翰,也是为了自己的家人。 许久,莫名的仇恨感,充斥了孙启明的心头。他觉得自己之所以不死,便是上天给自己机会去复仇。如今不应该哭泣,要坚强地活下去。否则如果这么不明不白死去,谁来替家人,替约翰,替自己报仇雪恨? 念头及此,孙启明伸手擦干了泪水,站立起来。仇恨让他需要活下去,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复仇! 一回复了求生的欲望,孙启明就觉得口干舌燥。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身上,万幸,居然还没有跌落,水袋的吊带依然斜挂在自己的肩头。他连忙摘下了水袋,很轻很扁,已经是只剩下一点点了,他一口就将水袋中的水全部喝光。 “事到如今,活命最重要。”孙启明自言自语,算是给自己打气。口渴稍缓,心神也稍微平复。 月光下,可以看到地面散落了很多物品。孙启明打算看看还剩下些什么东西,能拿一样是一样。要想活着走出这个地方,他需要这些东西。 孙启明自己的背包在他摔下骆驼时,就掉落了,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他知道里面还有一个装满水的水袋,无论如何必须要找到。 他先看了看身边,只见骆驼尸体上也挂着两个背包。不过袋口掀开着,看来是跌落下来时,把里面的东西甩了出来散落一地。 孙启明走过去摘下了两个背包,其中一个底部已经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无法继续使用。另一个倒是完好没有破损,他看了看背包里面,只见到两个笔记本,一些玉牌还有一些破布片之类的东西,别无其他发现。 他把这个背包挂在身上,借着月光,将地上散落的东西逐一捡起。结果收集到了五件玉器还有三个小玉杯。这才记起,可能有一个背包是文森特的。当初劫了那伙盗墓贼,所有的玉器都是被他拿走的。 “这个混蛋倒是专会挑好东西!”孙启明骂道,顺手把找到的东西塞进背包里。 接着找到了一个急救包,又很幸运地找到了两个火腿罐头,几盒火柴两包香烟。最后又捡到一条武装带,不过上面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条空布袋,勉强能当绳子用,想塞入包中却已经装不下了,只好先丢在一边。 几十页记录了沿途报告的纸张,散落遍地。此时一阵风刮过,将纸片吹得漫天飞舞。孙启明无心再去捡起,反正现在报告与否都已经无所谓了。 眼见并没有更多的东西,孙启明又坐到地上。拿出了一个罐头,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那柄张三路给的小刀。一见之下,不禁咬牙切齿,想起了张三路刺杀约翰的情景。他猛地紧握刀柄用力往罐头上一插,狠狠一撬把罐头撬开,大口吃了起来。 孙启明一边吃着,一边想着如何处理约翰的尸体,不能让他就这么暴尸荒野,总要让他入土为安。 “嗷呜……”寂静漆黑之中,突然传来了一阵凄厉地狼嚎声! 孙启明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知道野狼不会单独活动,一来准是一大群。 原先路途中遇到过几次野狼群,当时人多势众火力凶猛,一两个土炮炸就死了十几头野狼,剩下的不是死于枪下,便是逃得没了踪影。然而,现在自己独自一人,仅有一柄匕首,若是再遇到野狼肯定是十死无生。 想到这里,孙启明立马集中注意力,静下心来,倾听狼嚎传来的方向。随着又一阵狼嚎传来,似乎狼群正朝着这里而来。 孙启明知道已经顾不得去把约翰埋葬了,必须赶紧逃命。他连忙起身,把罐头里的火腿都塞进嘴里,顺手把罐头扔掉。捡起背包套在了肩上,拔腿便朝着狼嚎声相反方向跑去。 狼嚎声越来越响,距离似乎已经越来越近了。孙启明使出了全身力气,只是一味地朝前奔跑。还要不时留意地上的乱石绊脚,已经顾不得回头去看上一眼了。 ------------ 二十二章 何方神圣隐山中 月光如一层淡淡的银色光幕,笼罩着这一片大地。然而,两山之间的这条峡谷,却由于偶尔一些山峰遮挡,形成了斑斑阴影,使得黑暗之下道路难以辨认。 孙启明一路跌跌撞撞,也不知道跑了多远。身后不时响起的狼嚎声,让他根本不敢停下脚步。突然,前面不远处出现了一处岔路,他没有来得及多想,只是看到左边的岔道一片漆黑,就立刻毫不犹豫跑向了右边。 转入岔道之后,才跑了几十步,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轰隆”巨响。接着又传来了山石滚落的声音,孙启明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不由得止步,回头看去。只见身后岔道入口的地方烟尘弥漫,一边的山壁已经塌陷,落石不断。 孙启明不知原因,也不敢多停留,又是发足朝前狂奔。不过有些奇怪,刚才好像是炸药爆炸的响声。难道说附近还有其他人?不会冤家路窄遇到吴爷他们了吧?想到这里,他更是没命似的往前奔跑。 他知道不管是狼群还是吴爷等人,现在都是离它们越远越好。峡谷地面坑坑洼洼,高低不平。他也顾不了那么多,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跑。可还没跑出多远,就听见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前面的人,不要跑了。” 这个突兀的声音,听在孙启明耳里,简直如同炸雷一样。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一时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脚步也没有停下,依旧向前跑去。 突然孙启明左脚一疼,似乎被重物打了一下。他脚步一个踉跄,惯性之下措手不及,扑倒在地,脸都磕出了血。他惊骇莫名,也顾不得疼痛,连忙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一边手忙脚乱,一边还不忘回头去看。 却又是吓了一跳,只见一个黑影已经到了身后。月光之下这人所处位置却是背光,面目难以辨认。 “叫你别跑,偏偏不听,非要吃些苦头。”那人说着,猛地出手一击,正中孙启明后背。 孙启明只觉得背上被来人拍了一下,虽然力道不重,并不觉得多么疼痛。但是全身突然没有了力气,双腿哆嗦着立足不稳,不由得瘫软在了地上。他不但无法抬手,连想要转过头去看看那人,也是无法做到。 这让他十分害怕,头皮发麻毛骨悚然。在如此黑夜,如此荒漠,如此匆忙逃避狼群的时候,遭遇一个身份莫名的人,被一下子就制服了。这是什么感觉?孙启明只觉得这次死定了,前门遇到狼,后门遇到虎,看来是倒霉到家了。 孙启明侧卧在地面上,全身乏力。刚刚没命似地奔跑,使他心跳激烈,呼吸也很急促,感觉异常难受。他大口喘息着,看到那人已经漫步到了自己身前,心中害怕,连忙问道:“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那人一笑,说道:“嘿嘿,我还没问你,你倒盘问起我来啦?”说罢一手抓住孙启明的后心,猛地将他提了起来,扛在肩头,迈步即走。居然如同拎小鸡一般轻松异常,行走起来也是全不吃力。 孙启明顿时大骇,心想这人莫非是山里的土匪盗贼,该不会想要抓人吃肉吧?这可如何是好!急切想要摆脱他的擒拿,可是苦于全身乏力,根本无法挣扎反抗,只得大声喊叫:“你想干什么,放我下来,你快放我下来。” 那人也不理会孙启明,只是扛着他,向前走着。却只是二十几步,便将孙启明放了下来。就在孙启明惊异莫名,一头雾水之时。那人却又是一手抓住了他的肩头,一手指着前面说道:“你自己看看,我不出手,这个时候你已经粉身碎骨了。” 孙启明闻言一愣,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望去。月光之下,看得分明,只见到一条七八米长的地裂横在当前,黑漆漆的感觉深不见底。 这个形状,就如同是这条峡谷被横着劈了一“刀”,形成了一个十字状。看着眼前的环境,那地裂几乎是突然就出现在地面上的,黑夜下在远处根本难以察觉。 孙启明有些后怕,若是真如原先那样奔跑。待到走近处发现这条地裂时,肯定已经来不及了。猝不及防之下,惯性会让人直接摔下裂缝中去。 他这才相信,原来这人的确是在救自己。松了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又回到了肚子里。不过,对这人所用手法,孙启明却是不敢恭维。只是想到这人好歹是救命之人,不可失礼,便说道:“多谢好汉相救。” 此时惊魂稍定,孙启明这才打量起眼前这人来。 只见此人头发向后拢着,用绳子随便扎了个辨子。方面,阔口,浓眉,一双大眼炯炯有神。颚下留着一部寸许长的连鬓黑胡子。 身穿灰色圆领窄袖袍服,外面罩了一件无袖短款的马甲,腰带间挂着两个水袋。下身则穿着黑色粗布裤,足穿马靴。样子像是西域回人打扮。不过看他身上衣服破旧的情况,似乎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却不知道是何方神圣。 这人却也正在打量着孙启明,上下看了一会儿,便开口问道:“你小子与那个洋人是一伙的?也是来倒斗的吧!” 说着,这人手一松,不再抓住孙启明的肩头,任由他瘫到了地上。自己却跨上了边上的一块大石头,在上面蹲了下来。又随手取下腰间一个水袋,喝起了水。 “倒斗?什么是倒斗?那个洋人?你说的是约翰?你见过他?”孙启明非常激动,连连发问。还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是手足无力,动弹不得。只能放弃努力,干脆滩在地上,两眼睁睁地看着那人。 那人冷哼了一声,口气十分不屑:“哼,还装糊涂么?你这装束与那个被骆驼压死的洋人一个样,不都是来这里盗墓的吗?你说,这里又不是什么好地方,没事谁会来这里受罪?” “这……”孙启明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辩解。的确,这里真正不是好地方,或者说,是一处避之则吉的鬼地方。怎么自己当初头脑一发热,跟着约翰就跑过来遭罪呢。到头来,弄得如此下场,就连约翰也死于非命。 孙启明想到这里,不禁摇头叹了一口气,说道:“唉。我不是盗墓贼,我原是浙江一所中学的教师,来这里是为了考察敦煌古城。你说的那个洋人名叫约翰,是我的同伴。我们在半路被人所害,遭遇不幸以致如此。” 那人目光如炬,一直盯着孙启明,反问道:“教师?考察?有意思,你倒是说说你怎么会到这里,那洋人又是怎么死的。”说着盘腿坐在石头上,做出一付饶有兴趣的模样。 孙启明心说你好歹让我坐起来啊,这么贴着地面真不是滋味。却是无可奈何,只得将自己如何接受约翰邀请前来考察,一路上如何艰难,如何发现遗迹,如何遭遇偷袭,如何遇到那恐怖的怪物。以及自己与吴爷等人如何冲突,等等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那人只是听着,并不插话,却是耐心极好。一直等到孙启明说完,这才开口问道:“如此说来,你是被骗过来的?你说你受到枪击,还能大难不死,怎么身上没有枪伤?” 孙启明身体无法运动,只能稍微扬了扬下巴,说道:“我口袋中的怀表,刚好挡住了那颗子弹,救了我一命,你一看便知。” 那人闻言,跳下了大石,走近孙启明身边。只是伸脚轻轻一挑,一下就将孙启明翻转了身子。果然,孙启明上衣口袋处有一个子弹孔。那人略微点了点头,似乎觉得孙启明没有说谎。也不知怎的,突然蹲下去,伸出一掌拍向了孙启明身上。 孙启明此时正面对着他,见他手掌打下,心中害怕以为他要加害于己,正想呼喊救命。却只觉得全身一震,双手猛地朝那人的手掌挥去。但是双手没有打中那人,却打在了一起。用力太大自己打得双手生疼,这才猛然发现,竟然恢复了力气。 那人蹲在孙启明面前,看着他说道:“把你的那个怀表,拿给我看看。” 孙启明挣扎着坐了起来,揉了揉胳膊,伸手把流到眼角的血迹擦去。这才从裤袋中拿出了带着弹头的怀表,摊在手心给那人观看。 那人将怀表拿了过去,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一会儿,又嗅了嗅子弹头,脸上严肃的表情逐渐松弛下来。终于点了点头,说道:“这个子弹确实是刚刚打的,看来你的命还真大。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孙,叫孙启明。请问好汉如何称呼?”孙启明拱手问道,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下来。 “好说,我叫李哲佑,你叫我李大好了。山中一野人而已,不是什么好汉。”那人倒很是豪爽,说着将怀表还给了孙启明。 “嗷呜……”突然,远处传来了凄厉的狼嚎声。 孙启明猛然想起,还有狼群在身后追赶呢!在这里耽误这么久,只怕现在很难脱身了,这可如何是好啊。他一边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来,一边惊慌地说:“是野狼,那群野狼一直追着我,现在可怎么办啊?” 李大望了望狼嚎传来的方向,说道:“我把路炸了,狼群都在裂谷里,过不来的。”他见孙启明想要站起,却是脚一软又跌倒在地。便走上前,让孙启明坐下,伸手往他的腿上点了两下,又拍打几下,说道:“刚刚出手略重,不要见怪,现在应该无碍了。” 孙启明觉得双脚麻木之感随着李大的拍打,彻底消失了。试着站起身,走了几步,竟然是行走如常。不禁暗自吃惊:此人果然会武功,这么手功夫,好像就是所谓的点穴吧?就是不知道此人是何来历,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 二十三章 佛窟的双重用途 黑夜终于过去,天边发出蒙蒙的白光。孙启明跟随李大在山中走了很久。昨晚的相遇对他来说,也许是不幸中的万幸。李大说能带他走出这片荒山。失去了食物清水,迷失在这荒漠沟壑,还能有人相助,孙启明自然无法拒绝。 这个鬼地方,秃山连着秃山,深谷连着深谷,真是层层叠叠,看着就眼晕。脚下又是一座不算高的小山,孙启明艰难地跟着李大爬上了山顶。他早就累得气喘吁吁,一到山顶,就坐在了地上,只是大口喘着粗气,不想起来,也迈步动步子了。 一路行来,李大倒是十分轻松,这时看见孙启明的样子,摇头说道:“你这个样子,表面的外伤不重,内里五脏受了震荡,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才行。” 孙启明虽然觉得全身难受,也确实需要休息,仍然强打精神说道:“多谢李兄,这地方就不错啊,我休息一下就没事了。” 李大笑道:“我见你这么久没喊过一个疼字,也算是个硬骨头。这个年头,骨头硬的人不多了。我交你这个朋友,你也不用老是客气,就叫我李大好了。” 孙启明闻言苦笑道:“我是一介无用书生,李兄过奖了。”心想,自己那里是什么硬骨头啊,分明是贱骨头,这才落得这般下场,颇有些为命运前途担忧。看李大神情轻松,忍不住问道:“李兄,咱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李大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指着一个方向道:“走,往那个方向,那座山下有地方可以落脚,跟我走吧。”说完也不等孙启明,自己就带起了路来。只见他所指的地方,大概在五六里外,有座比周围高出了几十米的小山。 孙启明见状,只得鼓足气力,咬着牙爬起来,跟了上去。 好在这时天色微明,道路虽然崎岖不平,倒也清晰可见。孙启明紧跟慢跟还能跟得上李大。只是既累且饿,身上又十分不舒服。走到后来,更是大汗淋漓连声咳嗽,几乎快要趴下了,全凭着一股倔强的精神勉强支撑着,才不至于倒下。 “到了,就在哪里。”李大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加快了脚步。 孙启明原本浑浑噩噩,一路上目力所至,几乎都是黄沙灰土。视觉的千篇一律,体力上的疲惫,让神经都已经快要麻木了。根本只是下意识地跟着李大的身影前行,对周围的情况并不留意,这时听到李大说话方才回过神来。 抬头看去,可见前面不远处有三座矮山,呈现品字形分布。山中间却留出了一片大大的空地,整个情形有别于一路所见,倒是有些突兀,只能感叹造物者的即兴发挥。李大所指的,是中间那处相对比较高的小山。 越走越近,孙启明不觉眼前一亮。看见了那小山的山脚下,有一个向内凹进去,大约有十来米长,两三米高的洞穴。 小山挡住了光线照射,只能看清外面山脚下的一大片空地。散乱着一些大大小小的乱石,大一些的甚至有三四米高。四周也有一些干枯的树木倒在地上,还有一些杂草,倒不似别处那么寸草不生。 至于洞穴里面的情况,却由于是背光,根本无法看清里面是些什么。看起来黑漆漆的,似乎很深的样子。不过看来,绝对是一个躲避风沙侵袭、烈日暴晒的好地方。 荒漠中的烈日,孙启明自然知道厉害。空旷的秃山上,被烈日暴晒,很容易就会脱水而死。现在有个地方遮阳,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孙启明精神为之一振,有种落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的感觉,先前疲乏昏沉之感为之一扫而光。于是加快了脚步,跟上已经走远的李大。 很快,走到了小山前的空地上。左右两山,虽然不高,遮挡风沙倒是有些功效。正面的这座小山,其实也只有一百来米的高度。不过,令孙启明吃惊的,还是山壁的平滑陡峭。小山朝南的这一面,正对着空地,山壁几乎是垂直上下的。 孙启明来了精神,他知道这样的地形不会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长年风沙侵袭,山峰山壁肯定风化严重,不可能成为面前这个模样。而现在这个样子,可能是以自然山石为基础,依靠人工修整而成。 只是不知会是谁,不知为了什么,竟然会耗费人力在此搞出这样的小山。孙启明有些莫名其妙,好奇之心越发强烈。脚步不停直朝着中间小山底下走了过去。 到了近前,这才看清楚,山脚下的这处洞穴。只见它入口高,大概有两三米高,宽度也有十几米,给人感觉是很宏大,很有气势。一眼看入洞穴最里面,孙启明已经发现,这个洞穴,竟然是一个佛窟! 孙启明走入佛窟,四处打量。这里面却只有十来米深,而且外高里矮,入口高大越到里面就越是低矮。到最后的洞底,就只有两米不到了。可以看出,这里有很多人工开凿的痕迹,山壁青石上一些凿斧线条清晰可见。 洞底最里面,有一条长方形的青条石。并不高,只有三十公分的样子。就是很长,直抵住左右山壁。背面也贴着后面的山壁,感觉好像石阶又好似供桌。也许,以前先民就是在这里摆放供品,祈祷神佛保佑的。 那青条石上方的山壁,有三个山洞。左右两边只有一米来高,而居中间的,则是开到了洞顶。三个小山洞之中,各有一尊站立的佛像。孙启明原本以为此地只是一个荒山的洞穴,却不想是一个佛窟。 看这山体,似乎通体都是一整块巨石,想来可能是先民信众利用了原先的山洞,进行拓宽而开凿出的这个佛窟,供奉佛像祈祷神明。三面的山壁之上,还有一些壁画的残块。只可惜,时日久远,佛像和壁画都已经失去了颜色,不复原来的神采。 这山壁里面小洞中的三尊佛像,左右两尊略小,皆为双手合十状,看样子是中间这尊八臂金刚的随从护法。而这中间的金刚有如真人般大小,背后有一圈火焰祥云,怒目呲牙,伸展八臂,赤足立于云台之上,样子极其凶猛威严。 孙启明猜想,或许多年之前。这里的先民会跪拜在这个山洞之中,在青条石上摆满香火供品,祈祷金刚显示神通,施展无边法力,诛灭八方妖魔。西域古代十分崇拜佛教,这样的佛窟,应是出于先民虔诚的宗教信仰。 然而,沧海桑田,世事变化,历史已经掩埋在了黄沙之中。这里的先民,也不知流失到了什么角落。如今再也难以还原真实的情景,孙启明心绪复杂感慨连连。 李大走到了佛窟最里面,在青条石上坐了下来。这台阶般的青条石,高虽只不过三十公分,宽面却有将近一米。位于洞穴深处,阳光风沙不侵,倒是一个休息的好地方。不过上面坑坑洼洼,又布满尘土砂石,底下也长着一些荒草。 “这些佛窟在这三危山中,还有好几处,不过早就断了香火。”李大见孙启明一直在打量着洞中的景物,神情专注,一副很好奇的样子,便出言解说。 “还有几处?”孙启明有些吃惊,连忙问道:“我之前听吴爷说过,原先那处遗迹,是为修建佛窟而建造的工匠房。当时他说那里附近也有佛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错,那里就有一处。”李大点了头,问道:“你说你是学历史的,那应该知道这里佛教是何时兴起,何时衰败的吧?” “这个……”孙启明想了一下,才答道:“佛教是在吐蕃王朝时进入此地,而后在隋唐之时开始兴盛,西夏辽金也很兴旺,一直到后来的元朝才开始逐渐衰落的。” “哈哈,不错。”李大似乎颇为高兴,接着问道:“这些佛窟便是在唐初之时,官府专门派人修筑的。表面上是用来弘扬佛法,借此笼络民心。你知道实际用途是什么吗?” 孙启明漠然摇了摇头,心说,这种佛窟耗费民力巨大,若是没有官府出面,寻常百姓定然难以做到。官府以此宣扬佛法信仰,笼络民心安定百姓,却又只是表面的原因,实在不知其背后目的是什么。 “我可是所知甚少,还望李兄直言相告,以长见闻。”孙启明说着,走到青条石边,学着李大的样子也坐在上面。原先还不觉得如何,这一坐下,只觉得双腿发颤,身体说不出的难受,额头不禁冒出了冷汗。 “其实也没有什么,以前这里经常打仗。建造这种佛窟,也是为了打仗的需要。既可以做为烽火台传递消息,又可以做为行军时候的指引,不至于迷失方向。”李大摘下腰间的水袋,递给了孙启明。 “原来如此。我记得书上写,这里古代征战不断,民众又虔诚信奉佛教。想来,修建佛窟却有一举多得之效。不过,这地方怎么指引方向呀?”孙启明接过了水袋,一边说,一边喝水。 “这些佛窟都是坐北朝南的,只要配合行军地图,便是最好的指路牌。”李大说着,却又伸了一个懒腰。 “嗯,原来是这样。”孙启明恍然大悟,喝了两口水,就把水袋拧上了。 这时他只觉得头脑越发昏,眼皮十分沉重。原本精神就已到极限,这时喝了水,又觉得胸口发闷,接连几声咳嗽。感觉整个人十分疲倦,说不出的又累又饿又难受。突然一阵眩晕感袭来,孙启明倒在青条石上直接就昏睡着了。 ------------ 二十四章 可以公开的身份 “该死的。”文森特很敏捷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将手里的马刀远远扔出。然而,看着那峰已经消失在黑夜之中的骆驼,虽然气愤,却也已经无可奈何。 他往回走了几步,捡起刚才掉落一旁的毛瑟枪。伸手拍了拍枪身,将弹夹退了出来,又把那颗卡壳的子弹弄掉。似乎心中还是气氛难平,伸脚把那颗子弹狠狠地踩进了地里。这一颗倒霉的子弹,让他丢失了一峰骆驼。 吴爷牵着骆驼,气喘吁吁地走了回来。看见文森特的模样,却只是冷眼旁观。找了块石头,把骆驼的缰绳套在了上面,自己也坐在石头上喘气休息。 不多时,张三路也回来了,同样牵着一峰骆驼。刚才枪声一响,两峰骆驼惊吓脱逃。他与吴爷二人分头追赶。总算,骆驼先前跑了许久,脚力大不如前,没跑出多远,就被他们两人追上了。 张三路回来的时候,经过他原先摔下骆驼的地方,顺便收检了一些自己的物品。现在腰间又别着一柄手枪,看来是找回武器了。 三人各自找地方歇息,谁都没有说话,现场一片沉默。一来是刺杀不成,反而又失去了一峰骆驼,心情郁闷。二来是奔波这大半夜,终于也会精疲力尽。或许,还是在为自己的命运做着盘算。 “张三路,你刚才怎么没有没刺中他?”文森特耿耿于怀,率先打破了沉默。他举着自己那个装酒的水袋,一边喝,一边发问,目光锐利直盯着张三路。 张三路没有回答,从口袋中摸出了一包香烟。抽出了一根,慢悠悠地点燃,吸起了烟。仿佛事不关己一般,若无其事。 “我在问你话呢!是你主动要求去刺杀他的,现在这个样,我需要你给我一个解释。”文森特有些恼了。 “嘿嘿,有必要吗?那孙启明中了你一枪,肯定是活不了。我说,只不过走了一峰骆驼,你至于吗?”张三路慢慢吐出了一个烟圈,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放心。只要没见到他的尸体,我就不放心!”文森特神情有些阴冷,看了看一言不发的吴爷,问道:“吴爷,你知道公司的规定。现在,你说该怎么办?” 吴爷原本一言不发,坐在石头上抬着头,看着苍穹之下繁星点点,皱着眉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时听了文森特的话,才低下了头,看了看文森特,说道:“你公司的规定与我有什么关系。现在这样,只能先回去再说了。” “哼,你以为和你没关系?我损失了这么多人,至少你要给我一个解释!”文森特把水袋又挂回了肩头,双手交叉在胸前,问道:“那种怪物,你知道多少?我希望你不要隐瞒,最好能说清楚。” “唉,我只知道那种怪物的名字叫沙虫王,其它什么都不知道。”吴爷摇了摇头,神情有些黯然。如今败局已定,此行注定了是无功而返,他心情很是低落。 “哈哈哈。”文森特笑了,仰天大笑,很是夸张。猛地,一下子就止住了笑声,手里多了一把枪。而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吴爷。只听他冷冷地说道:“我想,既然损失了这么多人,也不差再多损失一两个吧?” “嘿,伙计,小心走火了。”张三路也是十分敏捷,几乎在同一时间也拔出了自己的手枪,对准文森特。 吴爷依旧坐在那石头上,毫不理会那冰冷的枪口,平静地说道:“现在的情况,出乎了我的预料。我所知道的资料,先前并没有保留。” “不对!你知道的绝对更多。至少,那种怪物你就没有告诉我们!你为什么会知道它?既然有这种怪物存在,为什么不事先告知我们?”文森特说着话,眼光却停留在了张三路身上,紧紧盯着毫不放松。 “唉……”吴爷长叹一声,慢慢说道:“那是五十年前,我当年只有十岁,曾经见过一次。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早就忘记了。不知道怎么的,这次却又碰到了。” “你还有什么没有说清楚的?痛快些,都说了吧。”文森特依旧不依不饶。 吴爷摇了摇头,说道:“那自在门充满了神秘,是一个古老的隐世门派。虽然每代都有门人入世行侠,却始终无人知道底细。” “这些我都知道,否则也不会和你前来探寻。你说,那个自在门在什么地方?你一定知道的,快说。”文森特显得有些执着。此行他损失这么多人,公司必定会对他进行追究。如果不得出一些有价值的情报,他的下场,他自己都不愿意多想。 吴爷没有回答,现场又陷入了一阵沉默。 “如今,既然吴爷已经没有用处了,不如我们合作吧?”张三路突然开口说话了,然而,讲的却是地道的英语。 这一来,另外两人都是一愣,当真是如闻惊雷。张三路慢悠悠地,又用英语说道:“文森特先生,我提议合作。你听清楚了没?” 吴爷反应了过来,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蹬大了眼睛,盯着张三路,连连追问:“张三路,你说的是什么?你说的是什么?你……” 张三路没有理会吴爷,而是看着文森特,等待着他的回答。 “合作,你怎么表现你的诚意?”文森特也用英语回答了。他的惊愕虽然不如吴爷那般强烈,却也是很难相信。眼前这个标准二流混混的张三路,居然会讲出一口十分流利的英语,而且,还在计划背叛他的主人。 吴爷面如死灰,张大了嘴巴,愣在当场。虽然不知双方说些什么,但是从语气神情,他猜到了。这个一直像是哈巴狗一般的手下,要背叛自己了。这个他最信任的手下,正用一种自己听不懂的语言,在讨论自己能卖出多少价钱…… “好的,你看这样如何?”张三路微微一笑,把枪口转向了吴爷。 “砰……”一声清脆的枪声。 吴爷瞪大了眼睛,双手摸了摸自己心口,低头看去,只见到鲜血染红了双手,正不住地从心口涌出。他看着张三路,张大了嘴,却没有说出什么。终于,仰面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的望着天空。 张三路的枪口没有放下,指回了文森特,说道:“对于我们的合作,我抱有很高的诚意,不知道你的意思如何?” 文森特虽然先前自己也是举枪相向,但是并不是真的想杀死吴爷,而是要追问出更多的内情。如今眼见张三路把吴爷杀了,他却反而有些紧张。一时间头脑有些混乱,依旧举着枪,也没有说话。 沉默并没有维持多久,张三路主动把枪放下了。恢复了一副无所谓的二流子模样,用英语说道:“合作,我们都能活。不单是为了走出沙漠,而且回到内地,我们都可以活下去。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需要先知道你的身份,至少,你必须告诉我你是谁!”文森特用英语说着,他当然懂得张三路的意思,回到内地还可以活下去,也就是说张三路的价值,可以令公司放弃对他的惩罚。 “松下三十六,大日本帝国关东军陆军大佐,这是我正式的身份。”张三路说话间,换了一副神态,笔直地肃然而立,俨然一名军人一般。 文森特再次吃了一惊。大佐,这是日本军部编制中,只差一步就到将军的军衔。眼前这个人,这个伪装的混混,居然是一名陆军大佐?他对此的惊愕与怀疑,已经远比张三路杀死吴爷要多出许多。 “我知道你不会轻易相信。”张三路扔下了手枪,举起双手示意毫无敌意。继续说道:“我可以给你看看我的军官证。” “那好吧,你动作慢一点。”文森特举着枪的手,一刻都没有松懈,手指依旧放在扳机上,随时都能扣下。 张三路右手高举着,右脚慢慢抬高,左手伸到了皮靴里面,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小本子,一抬手扔到了文森特的脚下。 文森特一直盯着张三路的动作,没有立刻去捡地上的黑色小本子。而是说道:“我冒险相信你一次,如果我捡起这东西的时候,你有什么举动,那么我们就无法合作了。” “哈哈哈,你不用这么紧张,我说过要合作,就不会偷袭你。”张三路笑了,又是摸出了香烟,擦亮一根火柴,抽起了烟。 文森特双眼看着张三路,手枪一直对着他,一边慢慢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了那个黑色小本子。又快速起身,将本子举到面前,只见封面印有日本国旗。打开来看,左边是张三路的照片,半身的军装照。右边是一个表格,用英文和日文写着姓名、军衔等资料。 看着那上面日本陆军本部的钢印,还有那身穿军装的照片。文森特知道,这不是伪造的,他相信了,眼前这个张三路,就是松下三十六。于是他放下了枪,把枪别在了腰间。耸了耸肩,说道:“对不起了,你知道的,我必须谨慎。” “我理解,希望你为我的身份保密。”张三路若无其事的看了看四周,说道:“现在我们应该收拾东西,找路回去了。” “吴爷的尸体怎么办?”文森特走近张三路,把军官证递给了他。 “这老头没有利用价值,如今只能让他长眠于此了。”张三路收起军官证,捡起了地上的手枪,别在腰间,迈步走开了。杀人对他来说太过平常了,而埋葬死者,却是从来都没有过。 文森特没有立刻走开,他蹲下身子,在吴爷身上摸索了起来,似乎想要找些什么。然而结果却大失所望,除了几个银元,别无它物。只得叹了一口气,起身离开。到旁边收拾刚才掉落的东西去了。 ------------ 二十五章 活在黑夜的死人 月夜下的荒漠,起了风,不时刮起一阵阵的沙尘。远去骆驼的脚印已被风沙填平,那风沙下却还有一具尸体,过不了多久,也许将会被风沙遮盖。如同不远处那两峰骆驼的尸体,终于,也会消失在天地之间。 平静的世界,被一阵轻微的沙沙声打破了。一块大石头背后的沙土有些异样,好像是松动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沙土底下。突然,一只苍白干枯犹如骨爪的右手,破土而出,五指张开,抓向天空,就如同要把苍穹一把抓下来。 接着,沙土下又伸出了一只左手,同样苍白干枯。不过已经扭曲变形,无力的颤抖着。很快,一个身影从沙土中坐了起来。随着他的动作,原先覆盖着他全身的泥土纷纷掉落,露出了一身黑色的长袍。 月光底下,这个人的脸也是苍白干枯,一道道的皱纹布满了额头,然而,却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挣扎着,爬了起身,不过,很快又跌到了。他的脚好像也受了很重的伤,根本无法支持他的身躯。 然而,这个人却很顽强地在地上爬行着。用他那只没有受伤的右手,一把抓进泥土,用力拖动着身体前进,如此重复着。用一种难以形容的方式,艰难地朝着十几米外的那具尸体爬了过去。 终于,这个人爬到了那具尸体的旁边,头靠在了尸体的肩膀上。突然,这个人张开了嘴,一口咬中了尸体的脖子…… 平静总是要被打破,特别是在这寂寞的荒山,一声凄厉的惊呼,就足够把这平静彻底打破。 “啊……”吴爷坐了起来。一种奇异,复杂,难以置信的惊愕还留在他的脸上。他站了起来,双手用力猛地扯开了自己的上衣。 月光之下,离奇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吴爷心口伤处的皮肉正在不停翻动,是一种难以形容的肌肉运动。很快,有一个已经变形了的子弹头,从伤口中掉了出来,不,几乎是喷出来的。接着,这处伤口竟然快速愈合了。 吴爷痴痴地看着这一幕,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蹲下了身子,捡起那颗掉落在沙土里,血污又沾满了细沙的子弹头。放在眼前,仔细看着,渐渐回忆起之前的事情。当时,张三路与文森特说着洋文,突然就朝自己开了一枪…… “不错,你死了。而现在,是我给你的第二次生命。”一个平静,缓慢的声音从吴爷的身后响起。 “啊!是谁?”吴爷闻言大惊,猛然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黑袍,黑色斗篷包住头脸的人,正坐在身后的那块大石头上面。黑色斗篷下,无法看清这人的身形面容,只能看到一对血红色的眼珠,整个人充满了诡异的气息。 “你不用感激我,因为,我不是好人。”黑衣人的眼睛一直盯着吴爷看。 “你是谁?这是怎么回事?我是怎么了?怎么没有死?”吴爷顾不得心中的惊愕,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答案了。如今发生的情况,他完全没有办法理解是什么事情。 “我叫史蒂夫。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你之所以还没有死去,是因为,你还有可以利用的价值。”黑衣人淡淡的说着,风吹起了他的长袍。可以看到,他是盘腿而坐的。 “这不可能!我明明已经死了,怎么会活着?刚才这伤口是怎么回事?”吴爷指着自己心口,大声吼着。他身上这处地方虽然还残留着血污,但却已经完全看不出一丝伤痕,就如同从来没有受过枪伤一般。 “哈哈哈,你的确是死人,是只能活在黑夜中的死人。你将会体验到比死亡更加痛苦的事情,到时候你会觉得,死亡其实是解脱。哈哈哈……”史蒂夫笑了,疯狂地笑了,尖锐刺耳的笑声刺激着天地的宁静。 “混蛋,你他妈的。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吴爷怒了,恶狠狠地朝着黑衣人扑了过去。他丝毫没有为死而复生庆幸,内心的恐惧已经到了极点,使得他的愤怒也变得格外疯狂。他要打倒眼前这个人,让他彻底消失。 史蒂夫收起了狂笑,冷哼一声。猛然一跃,飞身迎了上去,黑袍一动,踢出了一脚。身形极快,犹如黑夜中的蝙蝠,迅捷无比。 “砰!”吴爷心口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脚。整个人倒着飞出了老远,重重摔在地上。但是,他在摔倒之后几乎没有停留,马上又爬了起来。然而,就在他想要再度扑上前去的时候,动作却僵住了。 “不用做无畏的反抗。”黑衣人已经站在了吴爷的面前,血红色的眼珠看着他,不带有一丝的感情,如同黑洞中平静的两个光点。这是一种恶魔般的眼神,让吴爷失去的所有抵抗的意志。 吴爷颓然地坐到了地上,他已经感觉出来了,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很奇怪的变化。衣服破损上身**,刚刚被踢中的地方,一个塌陷入体的脚印清晰可见。慢慢地,塌陷的地方竟然开始鼓了起来,很快脚印彻底消失了, “你应该庆幸,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得到一个重生的机会。”黑衣人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语气十分平静。 “你是鬼?还是仙?你到底是什么人?”吴爷渐渐接受了现实,他无法反抗眼前这个黑衣人。 “你只需要知道,我是你的主人就足够了。”黑衣人继续平静的说道:“现在,你必须回答我一些问题。” 吴爷坐在地上,恐惧与愤怒彻底消失了。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既然用得着我,有什么事,你直说吧。” “文森特,还有他的公司,你知道多少?”黑衣人走进了边上的一块大石头,依旧是盘腿坐了下来。 “他专门在中国收集文物,我与他合作了几年。对他的情况却了解不多,只知道他背后是一家大公司,实力和势力都非常惊人。总部在美国,整个东亚都有据点。”吴爷站了起来,如实回答了问题。 “那个张三路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他是日本人吗?”黑衣人继续问着话。 “那混蛋是日本人?他妈的,老子非掐死他不可。”吴爷如同打了鸡血,原本颓废的状态一下子变得暴怒异常。 “哼,你会有机会实现愿望的。说说他是怎么回事?”黑衣人看着吴爷的模样,语气非常不屑。 “那混蛋是五年前投靠我的,当时我看他身手不错,试探了几次,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就让他跟了我。结果这小子装了五年孙子,一步一步获得我的信任,到头来却是一头白眼狼。”吴爷咬着牙,他绝没有料到自己会死在张三路的手里。 沉寂了一会儿,吴爷似乎渐渐平息了怒火,又接着说道:“我从来没有想到他会是日本人,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当时就在你们身边,你死后,他自己说他是日本军人,还有军官证。”黑衣人顿了一下,看了看吴爷,问道:“那种沙虫王,你知道多少?” 吴爷听说这个黑衣人之前就在身边,倒也不觉得奇怪。毕竟,死而复生都能接受的人,是轻易吓不到的。他微微点了点头,闭起眼睛,似乎在回想几乎已经遗忘的记忆。 片刻之后,吴爷睁开了眼,缓缓说道:“五十年前,当时我跟随父亲的驼队路过此地,为了避开战场,躲进了山里。结果,碰到了那种怪物的袭击。我亲眼看着它一口吞吃了我的父亲,又扑向了我。” “就在我闭目等死的时候,有人救了我。”吴爷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觉得如同飞行一般,一下子就到了小山的顶端。我看清楚了那人,竟然十分年轻,一身灰白长袍,手中握着一柄长剑,真如仙人一般。” “就在我惊魂未定之时,他来去如风,又接连救下了四个人。可惜,山下那只怪物十分厉害,其他人没能逃得了。这个人救了我们之后,说这种沙虫王十分厉害,要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我们叩头拜谢他,起身之时,那人已经不见了。”吴爷说到这里,脸上似乎出现了当时的情况,一种莫名的情绪似乎涌上了心头,又是长长叹息了一声,才继续说道:“我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位救命之人是一个叫‘自在门’的人。” “你知道上海青龙帮的帮主曹通吗?”吴爷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问了黑衣人。 黑衣人耐心似乎极好,一直静静听着吴爷讲述。待听到吴爷发问,也只是点了点头,并不开口。 “三十年前,曹通还只是一名小喽啰,跟着西域巨匪赵不管横行沙漠。也是作恶多端,到了遭报应之时。他们碰到了我的那位救命恩人。只用一剑,恩人就杀了他们二十人。不过曹通也真是命大,只受了伤,装死逃过一劫。”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吴爷说出了心中久远的秘密,似乎有种轻松的感觉。伸了伸胳膊,见自己衣服已经破损,苦笑道:“嘿,我说,你既然能让我死而复生,能不能再给件衣服?” “我现在有事情要让你去做,我想你会十分乐意的。”黑衣人站了起身,走到吴爷的身前,指了一个方向,说道:“西南,这个方位,一直走。” “什么?你想说什么?”吴爷顺其所指看去,黑夜中不辨景物,有些莫名其妙。 “你会看到一片高耸的山脉,爬上山顶,你也许会找到你一直在找的地方。”黑衣人看了看吴爷,继续说道:“我也是无意之间看到的,至于是不是自在门的所在,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啊?什么?自在门的所在!”吴爷被吓到了,吃惊的表情就如同他中枪之时一个样。 “我不太肯定,你去查看之后,必须回来告诉我。”黑衣人平静的说着命令,又接着冷冷说道:“过去的你已经死了,现在的你,只是服从于我的仆人。” “这……”吴爷默然无语了,过了片刻,问道:“我怎么找你?” “到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黑衣人说完,不待吴爷回答。黑袍一动飘然离去,身形快捷非常,如同黑夜中的黑蝙蝠,很快就消失在了吴爷的视线里。 风继续吹过,卷起了地面的沙尘。 吴爷默然地行走着,上身依旧是那件破损的衣服。恍如隔世又如梦似幻,也不知什么是真实,什么事虚幻。只有身上不停脱落的死皮,好像在不断提醒他,这一切都不是梦…… ------------ 二十六章 烤烤肉又聊聊天 孙启明突然闻到了一股烤肉的香味,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坐了起来。骤然惊醒,头有些昏昏沉沉的,愣了一下,才逐渐回过神来。感觉身体并不像之前那么难受,嘴里还留有一股奇怪的药味,心口也没有了之前的憋闷感。 想来是昏过去后,李大给自己喂了一些草药,治疗了一下伤势吧。孙启明站了起身,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腿肚子有些酸痛。 “你醒啦?过来吃些东西吧。”李大的声音从洞口传了进来。 孙启明闻言往洞外望去,此时外面阳光猛烈。只见洞外不远处,李大正坐在一个小火堆前。手里拿着用树枝串起的肉块,正在翻烤着。不时传来油脂滴落柴火的劈啪声,阵阵的烤肉香气四散飘逸。 “咕噜……”孙启明肚子打起了鼓,他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只吃过一小个罐头,如今早已是饥肠辘辘,只觉肚中鼓声阵阵。也顾不得客气,赶忙走过去,从李大手里接过一串烤肉,张嘴便咬,突然却是“唉呦”一声,原来是被烫着了。 “哈哈哈。”李大笑道:“看你那饿死鬼的样子,烫嘴了不是。别着急啊,坐下来,学着点。” 说罢,李大将手里的枝条往地上一插,从怀里拿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块,又掏出一柄小刀,用小刀从石头上刮下了一些粉屑下来,直接洒在了烤肉上,再用刀割下一片烤肉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这是岩盐,可惜我的胡椒用完了,不然味道可以更好。”李大说着,顺手把石块递给孙启明。 “岩盐?”孙启明看着李大吃得津津有味,也依样画葫芦,学着他把树枝插在地上,拿出自己的小刀,刮了一些盐在烤肉上,再割下来吃。 这么一来不冷不热,倒是更加觉得肉味肥美,十分好吃。不禁食指大动,下手飞快,只一会儿,这一大块烤肉就被消灭干净。他看着那条空枝,脸上有种意犹未尽的表情。 李大指了指边上说:“肉在那边,要吃自己过去割就是。” 孙启明当然想要再割一块,忙起身走了过去。然而走到了近前,看了一眼。立刻觉得眼前一黑,几乎就要吐了出来,不由自主的一哆嗦,手中的小刀掉在了地上。 只见地上有血淋淋一大条肉,而包裹在上面的,正是约翰原先身上所穿的衣服。莫非这肉是?突然觉得胃在翻滚着,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恶心感。不禁伸指往自己嘴里扣,想要把刚刚吃下去的都吐出来。 “哈哈哈。”李大见状,几乎快笑翻了,捧腹道:“你别扣了,那是骆驼肉,咱又不是妖怪,不吃人肉的。” 孙启明正扣得起劲,听李大这么一说,方才住手。但还是心有余悸,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大问道:“真的是骆驼肉?” “你自己不会看仔细些啊。”李大指了指那肉说道:“你也不看看,什么人会有那么大的骨头?” 孙启明将信将疑,强忍着心中的恶心感觉,走近那块肉边。定睛仔细一看,不错,这像是骆驼的后腿。露出来的骨头几乎有人手臂粗细,虽然皮已经剥下鲜血淋漓。但看起来绝对不是人体的任何一部份。 看来的确是自己吓自己了,不由得长长呼出一口气,摇头苦笑。这一确定不是人肉,孙启明又立马恢复了精神,转头问道:“李大,这衣服是怎么回事?” “人都死了,要衣服干什么?再说那么大块肉,总要找些东西包一下,不能就那么扛在肩头来回晃悠吧?”李大一边说一边吃,很快就吃光了一串。 “唉……”孙启明却是长叹了一口气。约翰的死,令他情绪有些低落。 “你不用唉声叹气的,衣服是我从尸体上脱下来的,人已经帮你埋了。”李大起身也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递给了孙启明。 “这是?”孙启明接到手里,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沾满了血污的棕色小皮包,就是约翰的钱包。 “这是从他衣服上拿下来的,以后有机会你还给他家人吧。”李大说着,切下了一大块肉,穿在枝条上,走回去又翻烤了起来。 孙启明此时心中有些伤感,只觉得世事难料,昨天还是好端端的人,今天就死了。这也许就是佛经中说的无常吧。 他打开了约翰的钱包,里面只有几张纸币和两张照片。看着那照片上面尼可儿,还有约翰的女儿,孙启明又是一阵伤感。假如能活着回去,一定要把约翰遇难的消息亲自告诉他的家人…… 正自感慨间,肚子却不争气地,又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显然是还没吃饱,胃正在剧烈抗议。孙启明摇了摇头,抛开杂七杂八的想法。将约翰的钱包收起来,捡起刚才被自己扔在地上的小刀。割下了一块肉,走回火堆烤了起来。 李大见孙启明神色落寞,却是平静地问道:“你也别难过了,死的就随他去吧。既然活着就要朝前看,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孙启明叹道:“我现在连处身之地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打算?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到……”说到这里却愣住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不禁一时语塞。 “回到哪里?”李大见他说了一半就停住不语,便问道:“回浙江吗?” 孙启明摇摇头,苦笑道:“浙江那边的家早没了,至于学校,我已经辞职,再回去也没有意思。如今是天大地大,不知何处方能容身啊!” 听到这么落寞地话,李大也有些感慨。不过忧郁的神色转瞬即逝,继而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豪迈的说道:“大丈夫,当以四海为家。天下有多大家就有多大,愁什么?别老想些无用的。” “四海为家?”孙启明反问了一句。的确现在既然无家可归,便就四海为家如何?他生性乐观,对于不幸遭遇,在伤怀一下之后,也就渐渐释然了。看着李大问道:“请恕我冒昧,不知道李兄,现在所居何处?” “我啊?”李大被这一问,初时觉得有些突然,转而大笑道:“哈哈,这方圆几百里的地方,便是我的居所,我在这里大概有三年了吧。” “啊?你在这荒漠中住了三年?”孙启明大吃一惊,难以置信的问道:“这里环境如此恶劣,怎么可能?” “嘿嘿,在你眼里看来,这片地方是荒山秃岭是死亡沙漠。昼夜温差极大,还时有沙暴肆虐,断无在这里长期生活之可能,是不是?”李大虽在说着话,却也是没忘记吃肉。此时见火势稍弱,他从边上拿了几条枯枝,扔进火堆里。 “是的,我真的无法想象,在这里长期生活是怎么样的。”孙启明直言出自己的疑问。也捡了边上的几条枯枝,扔进去火堆。看着火堆的光亮,继续问道:“吴爷那伙人不就是为了没有足够多的食物清水,才想要杀死我的吗?” “这里古时有很多河流,如今虽然地表上看不见,但是地下还有河流经过,只要知道位置便可找到清水。至于食物,此地多的是野兽,抓住了烤着吃便是。”李大说着,表情有些不屑地道:“你真的以为,那伙人是为了抢你的食物啊?” “难道不是吗?”孙启明吃惊道:“约翰受了重伤,我又不是他们一伙的,把我们的食物抢过去,至少能让他们回到嘉峪关吧。” “你太天真了,还不够狠。”李大摇了摇头,问道:“我问你,他们在这里进行的探查如果不想被你泄露出去,是在这里杀你灭口容易,还是回内地容易?” “这……”孙启明听呆了,他仔细想了一下。的确,在这个荒芜没有人烟的沙漠,绝对是杀人灭口最好的地方。 李大没有等孙启明回答,继续问道:“那什么吴爷应该是帮会的首领,还有那个洋人。要是他们两个老大的手下都死光了,而像你这种愣头青却能活着回去。你猜,他们以后还能出来混吗?” 孙启明听李大这么一说,似乎还真是那么个道理。他知道江湖中人,特别是有头脸的头目,最讲究的是面子。为了他们的面子,肯定也不会让自己活着回去。 “你应该想明白了吧?他们有足够多的理由,需要先在这里杀掉你才能回去。”李大见手里的烤肉吃光,就又起身去割肉了。 留下孙启明望着火堆,有些入了神。他原先只是以为,吴爷他们是要抢夺食物清水,为了能够活命回去,才动手杀人的。现在被李大一提醒,才有恍然大悟之感。 这一路其实并没有什么探险,掘宝之类的行动,但是却一直记录着沿途的地理信息。现在看来,这支队伍实际上是一支探路队而已,只是不知道他们要找寻什么。 而他们自所以会让自己一个外人加入这次行动,也就很好解释了。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把自己留在荒漠里。 想到这里,孙启明突然心中一凛,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自问道:那约翰呢?约翰他知不知情?他应该是被骗过来的吧?那他怎么去会邀请我的? ------------ 二十七章 沙虫来历的传说 孙启明想起了约翰邀请自己前来探险的情景,又联想到昨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有些茫然,感觉不知所措,痴痴地看着火堆发愣。 李大看孙启明发呆的样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说道:“你那个洋人朋友,应该是最后时刻良心发现,这才救了你的,也算是够朋友义气了。死者已矣,恩怨之事就随他去吧。” 孙启明愕然无语,长叹了一声。不管约翰是否知情,总是他救了自己。这便已经足够了,他终究还是朋友。 “你也别想太多了,我想那位吴爷他们应该已经回去了。”李大看着孙启明,接着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还活着就有机会。” 孙启明闻言,摇头道:“我并不想去报仇,人海茫茫,我也不知道还能否再见到他们。我只是在想约翰,他毕竟还是我的朋友。” 李大听后,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并没有再继续说话。孙启明也陷入了回忆,那些留学时候的情景,仿佛一幕幕又回到了眼前。在那些教室里,在那些运动场上,约翰熟悉的脸庞,还有尼可儿的身影…… 过了一会儿,李大将手里的肉吃掉了,随手把树枝扔进火堆里。又拿出一个水袋,喝了一口。用衣袖随手抹了一下嘴巴,说道:“你还是先养足精神,晚上给我打打下手吧。” “打下手?”孙启明一愣,很快就回过神来,忙说道:“李兄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有什么事要我帮忙的,我是义不容辞。”他知道江湖之人,对义气很是看重,便做出了一番知恩图报的表示。而且眼前这位李大,感觉也是个值得相交的人。 “哈哈哈,什么救不救命的,再也不许提。”李大豪爽笑道:“嘿嘿,今天晚上是要去对付那头沙虫王,就是你昨天见过的那怪物。我们要把它消灭了,除掉一个祸害。” “什么,沙虫王?对付那怪物?救我们两个?”孙启明瞪大了眼睛,难以相信听见了什么。他对昨晚那只怪物可是印象深刻,这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实在不愿意再回去招惹那种可怖的东西。 “对!就我们两个人,干掉那头最大的沙虫王。”李大肯定地点了点头,神色肃然的问道:“你可有胆量同去?” “这……”孙启明犹豫了一下,心想他既然说一起去,便应该有对付那沙虫王怪物的办法。也罢,反正命是捡回来的,不能让人看扁了。于是咬牙说道:“去,干它大爷的。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孙启明说罢,一口就咬下了枝条上所剩的烤肉,把树枝用力扔进火堆里,大有舍命陪君子的豪气。 “哈哈,好!”李大很是开心,道:“真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人。你也不用害怕,那些小蚯蚓不算什么,我已经干掉过几条了。” “小蚯蚓?”孙启明真是无语,心说:火车那么长的小蚯蚓,还不算什么?还干掉了几条?不会是说大话,吹牛皮的吧?脸上几乎写满了“不信”。 李大见状,知道孙启明不信,倒也不辩解。而是微微一笑,指了指佛窟里面那尊八臂金刚像,问道:“你可走近仔细看看,那尊佛像有何特别之处?” 孙启明一时不明所以,但见李大说得认真,也不知是何道理。只好转身走进佛窟里,仔细地观察起那尊金刚像来。这洞穴外高内窄,现在外面阳光猛烈。反射进佛窟里面的光线,倒也能够将景物看得十分清晰。 他对于西域文化历史比较熟悉,知道西域佛像与中原有所不同。这里的佛像多受到藏传佛教密宗的影响,佛像造型较之中原奇特。看起来,这是一尊大威德金刚伏魔像。 不过大威德金刚通常有九面三十四臂,与这尊只有八臂的却不太相同。也许是密宗与中土禅宗有所异同,大概这里先民是借大威德金刚的形象,加以演变而来的。可惜年岁太过久远,倒是无从考究了。 孙启明站到了青条石之上,靠近些看金刚像。心说,这手臂数目不对呀。咦,手?突然灵光一闪,目光盯住了金刚八臂掌中所拿之物。 只见八个手掌之中,并非佛经中所言的诸般法器。而是抓着八种不同的怪兽。分别有:蜘蛛,蝎子,蜈蚣,长着翅膀的怪鱼,头上生着独角的怪蛇,长着人脸的蝙蝠,最上边的左手缠绕着一条龙,右手则托着一只凤。 虽然神像表面的颜色已经无法辨认,不过石雕的纹理还是能看得清楚。各种怪兽的样子十分逼真传神,尤其是一龙一凤,更是如同活物一般有种作势欲飞之感。 这种手握野兽的伏魔金刚,可能是先民想以此来祈祷神灵,借助无上神力诛灭危害百姓的野兽。在很多生存环境恶劣的地方,宗教崇拜很是神秘和狂热,如今外人却无法清楚其中的底细了。 孙启明反复查看这尊金刚像,虽然感叹连连,却看不出有什么名堂。更是根本无法联想到,这尊金刚像会与那沙虫王有什么联系。 李大这时也走进了佛窟,见孙启明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一脸迷茫不解的样子。便也跳上了青条石,走到孙启明身边,说道:“这种八臂伏魔金刚,乃是从先民传说中演化而来。你看看,这尊金刚的肚子上是不是有点特别。” 经过李大指点,孙启明这才注意到。果然,在金刚像的左腹有一处伤口。细细的一截像是断肠的东西露在了外头,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服饰上的纹理。 眼见及此孙启明更觉得不解,按道理说,若是要表现佛法无边,并不应该在金刚身上留有伤口。就算是表现伏魔激战的壮烈,也不应该如此啊? 突然,孙启明心中一动,连忙问李大:“莫非这处伤口处,这细小断肠模样的东西,便是那沙虫?” “不错。”李大点了点头,说出了一个传说。 故老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沙漠山岭并非今天这般的荒漠秃山。而是一片绿洲青山,湖光山色,四季如春。居住着数个部落,几万的民众在此繁衍生息。人们捕鱼放牧,纺织耕种,生活十分富足。 先民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得自于天神的眷顾,一直都虔诚地进行奉献祭祀。各个部落之间也是和睦相处,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 可惜很多年之后,其中一个部落的国王中止对天神的祭祀,信奉了邪神。又以武力征服了其他的部落,奴役所有的人民,这片土地完全被邪恶占领了。 结果有一天,天神震怒了,大发神威惩罚这个地方。抽干了水脉,烧光了山林。又放出六种怪物:蜘蛛,蝎子,蜈蚣,飞鱼,角蛇,蝙蝠。让它们四处屠杀生灵,无论善良邪恶统统会被杀死。 不知过了多久,这里的民众已经十去**所剩无几。活着的人们在艰难求生之时,依旧不忘虔诚的向天神祈求,宽恕这片土地,收回那些怪物。 终于有一天,从西方来了一位金刚佛陀。这位生长着八条手臂的佛陀,以无上的法力驱使青龙、朱雀,合力消灭了六种怪物,经过了连续七天七夜的大战,总算大功告成。 不过,金刚佛陀在最后与黑蝙蝠王搏斗之时,却被蝙蝠王伤了腹部。那蝙蝠王锋利无比的毒爪划开皮肉,将佛陀的肠子截断。而断肠落地竟然化成了沙虫,潜入了地下。 “最终,金刚佛陀还是把蝙蝠王诛灭了。可是从此以后,虽然旧害尽除,却留下了新患。那条潜入地下的沙虫,后来长成了巨大怪物。”李大讲完传说,又跳下了青条石。 孙启明听罢,思索片刻说道:“古代地理变化,沧海桑田难免会打破原来的生物秩序。先民不知缘由,因而归结为神话传说,并不可尽信。” “嘿嘿,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李大笑道。 “这……”孙启明一时无语。心想,传说归传说,那怪物可确实就在那里,倒是该怎么去对付他,需要听听李大有什么对策,于是便问道:“那条沙虫王,体型极大,不太好对付啊。你既然消灭了几条,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 “这就要说万物相生相克了。传说,那金刚佛陀伤口处流下的血液,滴落到了地面的一株荒草上,结果这株荒草便成了沙虫的克星。”李大说完,指了指石台角落下的几株荒草,说道:“便是这些。” 孙启明连忙跳下青条石,蹲下身子,仔细看着那些荒草。看起来好像是这里最常见的麻黄草,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疑惑的问道:“这个?是普通的麻黄草吧?沙虫王会怕这个?” 李大也不解释,讳莫如深地道:“嘿嘿,这个,你到时候就知道了。我现在要睡一觉,晚上再去会会那条沙虫王。你别乱走,迷路了,我可不会去找你。” 说完,也不理会呆立的孙启明。径自走到青条石另一边,扫了扫沙土。捡了块石块充当枕头,伸了伸懒腰,躺倒在了青条石上面,不一会儿,竟然真的打起了呼噜。 “你……”孙启明还想说问他这草有什么奇效,却见李大话也不说完就跑去睡,只得摇头嘀咕道:“真是个怪人。” 当下孙启明也不再去看那尊塑像,寻思着:既然已经答应了李大要去对付沙虫王,恐怕此行凶多吉少。也罢,只当是舍命陪君子。 他走到了火堆边,刚想要把火堆弄灭。突然又想到:反正要死了,无论如何也要做个饱死鬼。便又重新捡了个树枝,割下了一块肉烤了起来。 这一下真当作是吃最后的午餐了,足足啃了小半条骆驼腿,又把一个水袋中的水喝了个精光。最后,总算水足肉饱,孙启明打了个饱嗝,方才起身。伸脚扫些沙土,扑灭了火头。又把剩余的骆驼肉包了起来,找来几块石头压住。 他走回到佛窟里面,学着李大的样子找了块石头当枕头,也躺到青条石上。心想这下可算死而无憾矣,整个人倒也看开了,不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 二十八章 对付沙虫的办法 遥望椭圆形的红色太阳,看着它慢慢从天际无边的黄沙处落下。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沧桑美,一片浩瀚的红色,别有一番韵味。此时此刻若是与情侣携手,共度夕阳西下,会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只可惜,现在的孙启明根本没有心思,去幻想夕阳与黄昏的诗情画意。他心中只有害怕与畏惧,虽然鼓足了勇气向前行进。然而内心忐忑不安的感觉,随着越来越靠近那处遗迹,几乎要到达了顶点。 孙启明停下了脚步,从背包中摸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又摸出了一盒火柴,拿出一根想要点燃,手一哆嗦火柴却折了。接连弄折了七八根火柴,总算把烟点燃了。这时候,李大已经在远处喊叫了起来,他只得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也不知李大是如何辨别方向的,在这些秃山裂谷中七拐八绕。已经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居然又来到了这个地方。 孙启明认得这里,同样的山头,同样的位置,昨晚还曾与吴爷他们在这里观望山下的情形。还是趴在这个山坡往下看,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比昨晚更加触目惊心。 昨晚只是在夜色中看出了一个大概,这时看的清楚了,便发现那处遗迹损毁十分严重。一大片区域更是变成了平地,原来的残垣断壁几乎都碎裂成为沙石土块。 周围还十几处大大小小的土坑,有些可以看出是被土炮炸出的。有几处却是极深,似乎是那条沙虫王出土时造成的。 地上已经看不见有沙虫和尸体的痕迹,也不知尸体是被那些小沙虫操控着弹开了,还是被沙虫王直接吞掉了,如今没有人会知道答案。 单单看此情形,这里更像是一片破败的战场。没有人会想到,这里场面是那种恐怖的怪物造成的。看来那些沙虫似乎根本没有出现过一般,若不是昨晚印象太过深刻,还真以为那些沙虫是在梦中所见。 孙启明此时居高临下,看清楚了整个区域。在被杀虫王的破坏力震撼之余,却又有些哭笑不得。现在他算是看得明白,昨晚也真是吓懵了。如果不是听了那倒霉吴爷的话,跟着他乱跑。 只要镇定点,看好方向,往外面跑去,就能回到来时的路线上。到了那外面的一片荒原,道路比较好走,回去嘉峪关还是很有把握的。那样的话,后来的事估计也不会发生了吧。如今,也只能说,人一急就会犯糊涂了。 李大不知此时孙启明心中杂七杂八的想法,只是见他不说话,脸色有些发青,以为他是害怕,便问道:“怎么?怕了?” “没,没有。”孙启明回过神来,问道:“不知道沙虫王在哪里,我们要怎么动手啊?” 李大从怀里掏出一株荒草,正是他先前说过的那种麻黄草。只见他拿在手里晃了晃,表情严肃地说道:“看见没!你举着这株仙草,到下面转一圈。只要把沙虫王引出来,之后就没你什么事了,剩下的交给我来办。” 孙启明的脸一下子就白了,额头瞬间冒出了密密麻麻的白毛汗,用有些颤抖的声音,结结巴巴的反问道:“你,你是开,开玩笑的吧?举这着破草下去,引,引,引……”连咽了几口口水,硬是没法把下面的话说出来。 李大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将荒草递到孙启明面前。 孙启明犹豫了一下,他此时恐惧已经到了顶点,却有种莫名的悲哀感。然而看着李大的神色,却反而激起了无比的愤怒。一咬牙,发狠骂道:“他妈的,死就死啦,你也不用给我收尸了。”伸手就要去拿李大手中的荒草。 李大原本举着荒草,看着孙启明脸上的神情变化。见他犹豫了片刻,脸色发青,嘴唇发白,仍然伸出手要来拿荒草。李大却反而胳膊一缩,一把将手里的荒草扔掉。双手捧腹哈哈大笑,眼泪几乎都要流了出来。 这一来,孙启明倒是被吓了一跳。呆呆的看着李大,实在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真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疯病? 李大一边大笑,一边说道:“你还真信啊?瞧你刚刚吓得那个熊样,居然真想举着草下去。哈哈哈,好,好,好,算你真的有种!” 孙启明被李大笑得先是一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原来竟然是被李大耍了,顿时脸气得通红。心中把李大的十八代祖宗全部请了出来,挨个问候了几遍。 看着李大快要笑断气的样子,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实在打不过他,非得上去揍他不可。当下只得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没好气地道:“李大哥,不,李大爷,咱不带怎么玩笑的,行不?你是爽了,我却吓得半死。” 李大止住了笑声,说道:“别生气啊,开个玩笑而已。”孙启明并不回答,只是在旁边一声不吭。 其实在这时候,李大心中却对孙启明有着一番品评:如果刚才孙启明退缩不前,露出懦夫之态。那没准真的会让他下去送死,反正也不熟,只当不认识罢了。现在却是不同,孙启明尽管怕得要命,仍敢慷慨赴死,没有退缩。 李大心中知道,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是靠得住的。所谓勇气和勇敢往往只能是在面对致命危险时,才会不自觉地就会表现出来。而眼前这个孙启明就是一个有勇气的勇者,值得交个朋友。 想到这里,李大双手抱拳,对着孙启明行了一礼,正色道:“兄弟刚才对不住了,请你不要见怪。” 孙启明见这人举止奇怪,刚刚结结实实耍了自己一番,笑得前仰后合。现在却又这么正儿八经地道歉,实在不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可是看李大认真的模样,孙启明虽然心中气愤,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抱拳还礼,说道:“好说,好说,此事揭过,再也不提。说真的,你到底准备怎么对付沙虫王?” “你看,那处山谷,那里便是沙虫的巢穴。”李大说着,伸手指向遗址侧边的山中。 孙启明收拾心情,随着李大所指看去。只见那里是一条狭长的山谷,入口处比较宽阔,到了中间似乎变得狭隘。两旁的山壁并没有多高,倒是十分陡峭,几乎是直上直下的。不过远远看去,也看不出究竟有什么名堂。 只听李大继续说道:“你到那边的山顶上等候,等我从另一头把狼群引过来时,你听到我的喊叫,就炸掉山谷这边的入口那个位置。就是那里,那处只有三米不到的狭隘之处,把狼群的出路堵住。” “啥?狼群?炸掉山谷?”孙启明有些吃惊,却也反应了过来。好像这个李大想要让狼群来对付杀虫王,这真是太过匪夷所思了。 “对,记住我指的那个地方,别炸错了。”李大说着从马褂的口袋里拿出了两根雷管,放到孙启明手里。 孙启明将信将疑的问道:“这样能行吗?要是把狼群引来了,可那沙虫王却不出来该怎么办?再说那些狼群能是沙虫王的对手吗?万一……” 李大摆了摆手,说道:“那沙虫王是又聋又瞎,只会对强烈的震动和气味有感觉。到时候只要一感觉到爆炸的震动,就会钻出来。那些狼群早已经饿疯了,到时候会主动攻击沙虫王的。要是万一狼群不敌,就再扔两个雷管下去。” “什么?又聋又瞎?”孙启明听说沙虫王又聋又瞎,竟然只会对震动有感觉,突然意识到了问题。 昨天与那群偷袭的土贼交火,为了逃跑,特别炸了几个土炮。也许正是因此才惊动了沙虫王,看来那伙土贼也是遇到了那怪物,才丢下了同伙的尸体匆忙逃窜的。 而且现在仔细想来,昨晚自己与吴爷他们回来这里。开始也没有沙虫王的踪迹,当时只有几条附着在尸体上的幼虫。是在张三路扔了土炮之后,沙虫王才破土而出的。要是没有瞎扔土炮,岂不是不会引出那怪物? 这么一想,孙启明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忙把自己的想法对李大说了。 李大听完,点了点头,说道:“你们也是够倒霉的,那些小沙虫附在尸体上,看起来虽然很恐怖,其实也只能吓唬人而已,并不能真的伤到人。” “原来如此。唉……”孙启明摇头苦笑,心说:这算是什么事啊,自作孽不可活?还是说是倒霉催的? 李大接着说道:“这处沙虫的巢穴,我几天前就发现了。这两天到别处驱赶来了几十头野狼,就是为了对付沙虫王。昨晚我听到这里有爆炸声,赶过来时才在路上发现了你。” “驱赶野狼?”孙启明吃惊问道:“你是说,昨晚那些野狼是被你驱赶过来的?” “是啊。你不信吗?哈哈,别着急,到时候你就信了。现在天色已暗,你先过去那边准备好。等我到时,一听我号令,就马上引爆雷管。”李大说完,看着孙启明问道:“你知道该怎么炸吧?” 孙启明手里拿着雷管,茫然地摇了摇头。 李大笑着,指了指山壁中间,说道:“哈哈,就知道你不会。点燃引线后,就往对面山壁中间处扔。炸出的山石塌下来,自然会把道路塞住。如果一个不够你就再扔一个,千万记住,别扔在自己落脚的山下。” “好的。”孙启明点了点头,正待开口问李大到时候怎么配合。可是却只见到,李大纵身一跃,顺着一侧的山坡往下狂奔。那动作也是真快,几个起落。已经没入山路之中,不见了踪影。 孙启明愣一愣,眼见李大身手如此不凡,不禁有些呆住了。心中暗道:这人当真武功高强,就是来历不明,莫非他是山里隐居的世外高人? 片刻,孙启明叹息一声,自言自语道:“也罢,事到如今,既然答应了他,也只能依言行事了,成与不成的就听天由命吧。” ------------ 二十九章 群狼大战沙虫王(1) 夜幕已经降临,明月升空,今夜的风似乎格外寒冷。如同钢针一般,穿透了衣服、穿透了皮肉直入骨髓。冷得让人不由自主地牙齿打颤,身体无法控制地颤抖。远处偶尔有几声狼嚎传来,却被牙齿打颤的声音遮盖过去了。 孙启明蹲在山顶之上,不停地四处张望。月光下,目力所及甚远,却不见有何异常。他在这里等待已经一个小时了,依旧没有见到李大的身影。他又摸出了香烟,然而一看,只剩下空盒子了。无奈,只得甩手把烟盒扔到了山下。 等待,在荒漠中等待,而且是一个人在荒漠中等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孙启明现在是彻底明白了。这种等待让他觉得,一小时似乎比一生的时间还要漫长。强烈的寂寞和孤独感,令他越来越觉得焦急,让他无法控制心中越来越多的胡思乱想。 有时候心想:会不会李大又是拿自己耍着玩,其实他已经跑掉了吧?若真如此,那自己岂不是比袁大头还更加冤大头?有时候却想:该不会李大被野狼吃掉了吧?那岂不是连带着自己也会死在这荒漠里? 就这么头脑中乱糟糟的,想到的结果却几乎都是些悲剧。直到后来,恐惧让他愤怒了。他直接把李大的所有祖先都请了出来,一边等待,一边轮流问候着。 突然!孙启明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随着那阵阵的狼嚎之声从远处传来,只见前方左侧的山沟中。那一片黑暗之间,竟然出现了一个亮点。越来越近,他看清了,那是一个火把的光亮。 “来了!快动手”黑夜之中李大的声音远远传来,声音特别响亮,犹如近在咫尺一般。 孙启明先是一怔,接着反应过来。赶紧站了起身,掏出火柴盒,一把抓出了五六根,一下子擦亮,点燃雷管引线。丝毫没有犹豫,马上一甩手,将雷管用力朝对面山壁中间扔去。他自己则赶紧双手抱头,卧倒在地上。 “轰隆!”一声震天的爆炸声响起,尘土飞扬烟尘滚滚。 山壁上出现了一个大窟窿,接着又是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窟窿上面的山石纷纷跌落,砸在地面上扬起了漫天尘土。不一会儿,一段山壁几乎全塌陷了下来,将山谷的出口完全封堵住了。 只见在山谷另一边,李大嘴里叼着一个火把,双手各抓着一条狼腿。看起来是把一头狼从中撕成了两半,尚且血肉淋漓的样子。 李大的脚步飞快,一步迈出便有两三米远。在他身后二十米外,便是紧追不舍的一大群野狼,黑压压的看起来数目不小。 然而,他并不像是在被狼群追赶,反而更像是在引路。奔跑中还不时回头去看,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李大远远见到这边已经爆炸,山壁上的石头不断塌陷掉落,大大小小的落石已经将道路完全阻隔。脚步一刻也没有停止,待跑到距离落石处大约三十米时。只见他双手一挥,将手里的两条狼腿远远抛出。 他动作没有丝毫停顿,又伸手把嘴里的火把朝前扔去。几乎就在同时,只见他侧身用力一跃,飞身跳到了右边山壁上。也不知双手是如何用力,在平滑陡峭的山壁上竟然稳住了身形。 孙启明看得清楚,那李大一跃之力,居然就到了山壁中间。这距离可是足有十几米啊!不禁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却又看见,李大身形稍稍稳定。便又双手交替抓住山石,双足连蹬带踏,如同一只攀山的猿猴一般。手脚并用不停向上攀爬,不会儿,便爬到了四五十米高的山顶之上。 孙启明看得呆了,双耳中尚且留有爆炸的嗡嗡声,李大却已经站到了山顶上。远远只见李大似乎在朝这边大喊,却听不到他说些什么。无奈只得摇头摆手,大声说自己听不到。待见李大低头朝谷底张望,孙启明也跟着探头出去看底下的情况。 只见到山谷中,一直在李大身后紧追不舍的大批野狼。被前面狼腿的血腥味道,火把的亮光完全吸引了过去。一只只发了狂般,朝前飞扑过去。看来,并没有发现真正的“猎物”已经攀上了山顶。 李大站在山顶往下看着,一直等到所有野狼完全跑了过去。马上就取出了一根雷管,点燃后,甩手往对面山壁中间扔去。 “轰隆!”又是一声震天的爆炸声,后面山壁也被炸出了一个大窟窿。山壁随即轰然陷落,不断掉下山石。这些掉落的乱石,很快便把来路完全封死了,将所有野狼全部困在了这段山谷之中。 这段橄榄形的区域,恰好中间阔两头窄。如今两头已经被山石堵住,中间所剩空间却依然很大。密密麻麻的狼群在里面,尚且还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只是,无论如何却是无法出来了。 孙启明这才明白,为什么李大会选择这个地方。在这里布置一个“角斗场”,真是只能至死方休。如此看来他是早就选好了地形,计划周密了。现在已经狼群到位,不知道那条杀虫王什么时候出现。他心中既是紧张,却又很是期待。 底下那群野狼,这时前仆后继扑向地上的狼腿,并没有惊慌逃窜的样子。好像对那巨大的爆炸声置若罔闻,似乎对这种爆炸的声音早已熟悉,不太敏感了。 它们在饥饿和血腥的刺激下,注意力全集中在那两条血淋淋的狼腿上。纷纷争抢着扑上去撕咬,显然是饿得久了,也不管是不是同类,只要是肉就行。 突然间,狼群出现了异常。纷纷躲开一个地方,全都没有再去争食,一双双血红的眼睛直瞪着一处地面。只见那里好像正在发生一些变化,地面有些奇怪的塌陷。 “轰隆,哗啦啦……”声音突然响起,狼群注视的地方,出现了深深的塌陷。紧接着,一条巨大的恐怖怪物猛地窜了出来。这一下气势惊人,不但吓得底下狼群四散开去,连孙启明也是本能的后退开去。 好家伙,这火车般的怪物直窜到了半空。眼看那四瓣布满锯齿的口器张开着,几乎已经来到了脚边。孙启明连连倒退,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的鸡皮疙瘩全都出来了。鼻中好像闻到了从怪物嘴里散发出来的恐怖气息,顿时更觉毛骨悚然。 还好,这沙虫王并没有飞出地面,一节身体依然留在地下。可单就外面这部分,就差不多有十来米长。与它相比之下,那些野狼简直就是蟑螂与巨蟒。 孙启明站在山顶上,居高临下看得真切。那沙虫王与自己所处位置的距离尚远,想来不会危及自己。他虽然双脚不住发抖,牙关也不停打颤。还是抵挡不住强烈的好奇心,走前两步翘首张望山下的情形。 只见那沙虫王犹如蟒蛇般弓着身体,头部对着底下的狼群。口器中突然发出了一声“布波”的奇怪响声。距离它最近的两头野狼顿时倒地,口吐白沫,四肢挺直。周围的野狼吓得纷纷散开,不敢靠近。 孙启明一见野狼的死状,立刻回想起在遗迹处看到的那些土贼尸体。他们的死状与野狼一模一样,原来竟然都是被这沙虫王一个吼声弄死的!不过,似乎吼声攻击的范围不是很远,五六米外的另外几头野狼行动自如,看来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狼群被突然出现的沙虫王弄得有些混乱,分向两边逃散开去,想要夺路逃跑。无奈在这山谷之中,左右山壁峭立,前后乱石封堵,根本无路可逃。狼群转来转去,无法找到出路,很快便又聚集到了一起。 沙虫王对刚才的爆炸声音反应特别大,口器不断张合。狼群身上浓重的血腥气息,似乎也让它大受刺激。只见它的身躯猛地朝前一伸,原本的身子又长了四五米。张着血盆大的口器,朝着狼群狠狠地咬了过去。 狼群纷纷逃窜躲避,动作十分敏捷。无奈,这沙虫王来势凶猛,硬是将一头来不及躲闪的倒霉野狼,活生生咬掉了一大半。剩下一个狼头连着两条前腿,由于惯性被甩了出去。顿时鲜血四溅,那个场面是极其血腥。 似乎感觉到了致命的危险,又没有找到可以逃脱的道路。野狼夹着尾巴,纷纷发出了“呜呜”的低鸣声。然而就在这时候,让孙启明吃惊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一头体型最大的野狼呜呜嚎叫着,竟然主动扑向了沙虫王。看它的体型好像是狼群中的狼王,此时神威大发。真是有如一柄锋利无比的巨剑,直刺那沙虫王。 锋利的狼爪刚刚触及沙虫王,便在它的表皮上划开几条口子。然而这头野狼王却也被沙虫王扭着躯体,狠狠地弹了开去。整只狼,横着飞了出去,直接重重拍在山壁上。 “啪……”一声闷响之后,那野狼王从山壁上翻滚跌落,很快,就掉落在了地上。余势未减,又在地上滚了几滚。 ------------ 第三十章 群狼大战沙虫王(2) 孙启明看到这一幕,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眼看那比成人还大的野狼,竟然如同皮球一般,被沙虫王一下子就弹飞了,威力之大实在骇人。心想这下子,那野狼必死无疑。不料,却见它只是挣扎了几下,竟然又爬了起来,冲着沙虫王还是不停狂嚎。 也不知是野狼王的疯狂感染了狼群,还是荒漠野狼天生嗜杀。原先还有些怯弱的狼群,居然也纷纷狂啸了起来。 不一会儿,只见野狼王带头攻击。所有的野狼紧随其后,纷纷张牙舞爪。全然一副悍不畏死的样子,直扑向了沙虫王,或咬或抓攻势相当凌厉。 很快,沙虫王身上就被狼群爬满了,有一些在后面的野狼,根本就挤不进去,只得在外围吠叫。 然而,那沙虫王也绝非善类。只见它昂头向天,整个身子绷直了。接着,就如石柱崩塌般,直直压向了地面。狼群纷纷躲避,可还有几头咬住了沙虫王的皮肉,不舍得松口。结果,直接就被拍进了土里。 沙尘滚滚之中,狼群却趁着杀虫王整个身躯都在地面,全部飞身扑了上去。沙虫王身驱上立刻出现了密集的伤痕,皮肉开裂。然而沙虫王浑然不顾,只是身子一弯,巨大的口器一张。两头比较倒霉的野狼,靠得太近,直接就被咬死了。 顿时,鲜血四溅,杀虫王身上,野狼身上,地面上,山壁上,全部沾满了血污。一时间似乎又激发了双方的血性,拼杀撕咬愈发激烈。 在山顶上,孙启明早已经看得呆住了。这一幕群狼大战沙虫王,看得他头皮发麻,直觉得惊心动魄。心想,无论是任何一方,都是难以对付的恐怖生物。他全部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连李大来到身边也浑然不觉。 此时李大站在了孙启明身边,同样看着底下的拼杀。神情却是相当轻松,反而是看得津津有味一般。 “哎哟,咬它啊!对,就照着它的伤口,把皮撕开了。”李大看戏入了神一般,突然大声喊了起来。这么一来却是吓了孙启明一大跳,他几乎站立不稳。亏得李大及时伸手,拉住了他,否则,准会掉下山去。 孙启明紧紧抓住李大的手臂,往里面走了几步。一脱离开危险之地,立刻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李大这举动吓得他三魂不见了七魄,实在是欲哭无泪。不得已,又把李大的祖先再次请了出来,挨个问候了一番。 李大却不管孙启明,只顾探出头去,看着底下的大战,依旧不时来一声呐喊。孙启明喘息片刻,惊魂稍定。见李大看得热闹,便又起身,朝山下张望。不过,这次倒是不敢过于靠前了。 只见底下拼杀依旧激烈,地上满是鲜血与野狼的残肢。沙虫王身上也是伤痕累累,场面极其惨烈。不过,却找不到那头野狼王的踪迹。看来,终究还是不敌沙虫王,连尸体都没有留下。 那沙虫王体型虽然庞大,但是扭动十分灵活,力气霸道口器犀利。也不知是否因为天生盲目,它根本无视群狼的围攻。只顾灵活地伸缩身体,或咬,或弹,或压。当真是挡者披靡,野狼只要一被击中,登时非死即伤。 转眼间又有七八头野狼毙命当场,鲜血四溅残肢横飞。李大犹如自己上去搏杀一般,叹息连连。只见他突然弯腰,捡起了地上的几块石头,握在手中,两眼直盯着山下沙虫王的动作。 就在孙启明感觉奇怪,想要出言询问之时。李大突然双手挥舞,手中的石子竟然如子弹一般,呼啸着飞射向了沙虫王。 恰好就在这个时候,那沙虫王的口器大张着,想要咬向一头野狼,却不料被几个石子打入了口中。它好像受了惊吓,四瓣口器马上紧闭,身体又缩成了一团。 狼群见有机可趁,纷纷又是上前撕咬。突然,那沙虫王口器猛地一张,发出了“波布”的怪声,距离最近的几头野狼,立刻倒地。 群狼吃了大亏之后,也渐渐改变了战术。不再盲目扑上去撕咬,而是形成了一个包围圈,与沙虫王保持着四五丈的距离。只要沙虫王身体收缩,还未伸长扑过来,它面前的几头野狼便朝两边躲开。 则趁着沙虫王一扑落空之际,身躯有些僵直,狼群立即冲上去撕咬。待得沙虫王要扭身回击,便又纷纷散开,继续形成包围之势。 也不知是由于受到内伤,还是身躯巨大体力消耗太多。沙虫王的攻击没有了之前的凶猛灵活,狼群的“战术”把它克制得死死的。沙虫王接连发出几次“布波”的奇怪响声,也无法对群狼造成伤害。 当下攻守之势已成,沙虫王明显处于了劣势。 如此你来我往几番之后,沙虫王庞大的躯体上布满了伤痕。从里面不断流出一些恶心的黑紫色汁液,行动也是大不如前。群狼却也并不好受,又有七八头行动稍微迟缓,躲避不及硬是被沙虫王咬住,直接吞进了肚子里。 双方都在以野兽的本能拼杀相斗,显然是不死不休。孙启明虽是观战,也看得冷汗淋漓,被风一吹,寒气透体。然而,山下的搏杀一直都在进行。又是一阵血腥四溅的拼斗过后,明显看得出沙虫王是到极限了。 只见它的表皮如同破布,沾满了很多汁液和狼血。露在地表的身体已经无法直立,只能像条蛇一样在地上蠕动着。狼群此时占尽上风,剩下的十二头野狼全部扑到沙虫王身上撕咬着。 那沙虫王根本无力甩脱,不一会儿竟然不再蠕动。只是在地上慢慢收缩躯体,前面的身体不停缩小。而在地面处的身体,却形成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圆球状。原本在它身上撕咬的野狼有些立足不稳掉落在地,但是立马又再扑了上去。 眼见此幕,孙启明大惑不解,依旧看得入神。李大却伸手把他往后扯去,瞬间就将他甩到了身后三丈外。孙启明这一吓非同小可,只觉得身体倒飞着,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惊骇莫名。却看见李大也是往后一跃,可是身形飞快,转眼间已经从身旁掠过。 李大在空中一个转身,后发先至,落地之时竟然已经在孙启明的旁边。他一把将倒飞着即将摔在地上的孙启明接住,顺势放到地上,自己也就势卧倒。说时迟那时快,李大与孙启明刚刚倒地。 “嘭!”山下突然传来了一声巨响。黑紫色汁液混杂着碎屑四散飞溅,有些飞起了五六十米才纷纷飘落,孙启明之前所在的位置也溅到不少。 只见这些汁液密集如雨,一接触地面,立刻发出了“嗤嗤”声,还不断冒着白烟。瞬间就将砂石蚀出了一个个小坑。 原来那沙虫王见不敌群狼,竟然自爆了身体。以此喷出了无数毒汁杀死群狼,来个玉石俱焚。那些扑在沙虫王身上的野狼,都已经被爆炸弹开了。有些直接摔在地上,有些撞到山壁再跌落到地上。 野狼身上全都沾满了无数毒汁,飞在空中尚未落地时,身上的皮毛就已经全部被腐蚀掉了,落地之时全身血淋淋的模样极其恐怖。随着身上不断冒出白烟,转眼间血肉化成了一滩血水,只剩下了十二个骨架。 此时天上飘下的毒汁又落到了骨架上,“嗤嗤”声不绝于耳,竟然连骨架也都纷纷冒烟溶解。最后,十二头野狼竟在转眼间便消失了,只剩地上十二滩黑紫色汁液,还在不停冒着白烟。 孙启明爬了起来,眼前景象真的是触目惊心。山谷中,山壁上,就连自己身前几步之外,到处都是冒着白烟的坑坑洼洼。他心有余悸的暗叹侥幸,若不是李大及时拉自己一把,现在真是不敢设想。 一种刺激的气味让他感觉十分恶心,他的心脏剧烈跳动着,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大,颤声问道:“李大,那沙虫王自己爆炸了?” 山谷底下,原本沙虫王所在的位置,现在只有一个圆形的沙坑。看起来似乎很深,里面不断冒出缕缕白烟。 “是的,这些沙虫王在不敌之时,会自爆体内的毒囊。”李大爬了起来,拍打着头脸上的沙土,又接着说道:“连带把露在地面上的躯体都炸掉,来个玉石俱焚。” “那,这么说,沙虫王已经死了?”孙启明有些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觉,绷紧的神经也放松了开来。 李大却是摇头苦笑道:“没有,它这是‘断尾求生’。不过这一下,好歹能让它在下面,啃五十年的泥土了。” “怎么,都自爆了还能活着?”孙启明吃惊问道,不由自主地朝着山谷底下望去,那处处惊心动魄的痕迹无不都在告诉他――刚刚发生的事情不是做梦。 “百尺之虫,死而不僵。这种成了气候的沙虫王是很难杀死的,这一条就特别狡猾,居然还会把一截身体藏在了地里。真是有些奇怪。”李大伸手摸着下巴,神色有些疑惑。 ------------ 三十一章 石头匣子里的井 孙启明看见李大的样子,也是觉得奇怪。不过,自己对沙虫王所知甚少,也不知该如何问询李大,只得等他自己说个明白。 “这条沙虫王是三危山中最大的一条,按道理说,不至于这么弱。”李大缓缓点了点头,说道:“我原本还以为需要我再投两个雷管,才能把它消灭。看来,它之前是受了伤。” “它那个样子还弱?”孙启明几乎咬到了舌头,那种恐怖的生物,居然还会有一个弱字的评价。 “嗯,对。你说过的,在你们碰到它之前,已经有一群土匪遇到它了。”李大却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突然又笑了起来,说道:“哈哈哈,原来如此。” “什么?”孙启明摸不着头脑,只是呆立当场,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大。 “哈哈哈,没什么。我是说,这条沙虫王自爆了三分之二,在没恢复元气以前,是肯定不会出来的。”李大走上前,拍了一下孙启明的肩头,继续说道:“至少要五十年它才会再出来,现在已经不用去管它了。” “五十年?”孙启明问道:“这么说,那沙虫怪物危害此地,由来已久了?” “是有些年月了。沙虫王只要成了气候,除非整体自爆,否则就能潜入地下,慢慢恢复过来。”李大神情有些惋惜,道:“可惜了我准备的那么多野狼,还是没能彻底弄死它。” “原来如此,真亏你能想到用狼群对付它,兄弟实在佩服!”孙启明是发自内心佩服李大的手段。若非亲眼目睹经过,谁会相信,竟然有人可以引来狼群。又能设下陷阱,让狼群与沙虫王拼到同归于尽。 “哈哈哈,这没什么,只是小意思而已。”李大笑着转回身,迈步走了开去。如今沙虫王既然已经了结,在此多呆也是无益。 孙启明见李大走了,便也收拾起心情,加快脚步追了过去,问道:“李大,现在这是要去哪里?” 李大脚步并不快,只是漫步而行。听得孙启明询问,只是回头说道:“我接下来,还要去做件比这更危险、更困难的事。至于你,却有两条路让你选择。” 孙启明闻言,心中不禁咯噔一下,比对付沙虫还危险的事?难道还有比沙虫王更厉害的?两条路让我选择?到底是什么路? “其实也没什么,你或者跟我去办件危险的事,或者我把你带到嘉峪关附近,让后就此别过。”李大平静地说着,脚步却并没有停下。 孙启明默默琢磨着,没有立即回答。 “至于怎么选择,你自己考虑清楚。”李大觉得,孙启明应该花点时间去衡量利弊,也不着急。一边漫步而行,一边拿出水袋,喝起水来。 “不用选,有危险的事,我一定要去帮忙。”孙启明神色肃然道:“反正我也无处可去,倒不如舍命陪君子,与君共患难!” “很好。”李大将手中水袋递给孙启明,微微点头,说道:“待此间事了之后,我带你去见我师伯。他若指点你一二,必定让你有所获益,前途之事也会拨云见日。” 孙启明接过水袋,喝了一口,道:“如此多谢了。” 心中却想,你都觉得危险,我就更不用说。真不知能否活着去见你师伯。唉,反正救命之恩,需要先还了再说。那怕此行刀山火海,尽全力帮忙便是。 “走吧,我带你去找找附近的一处水源,先装些水再说。”李大又是当先带起了路。 “水源?”孙启明立时来了兴趣。之前听李大说可以在这里生活几年,心中本来颇为不信。如今,听说要去找水源,倒想去见识见识。究竟在这荒漠秃山,什么地方会有水源存在。 于是,李大当先带路,孙启明依旧紧随其后。月夜之下走过了几条山谷,孙启明不时抬头看看天空的繁星。观星定位他虽然不太精通,但看北斗七星斗柄所指,勉强可以知道自己是在往西南方向行走。 李大偶尔也会攀上高一些的山丘,看看四周的地形。孙启明自然不知道他是怎样判断方位的,心中好奇之下,便询问原因。然而,李大却只是笑着并不回答,只是让孙启明跟着他走。 无奈之下,孙启明便试着暗中记忆地形。可惜,月色迷蒙,远一些就无法看清周围山丘峡谷似乎看起来似乎模样都差不多,根本无法记住走过的道路。如此边走边记,反而更加迷糊了。只得作罢,紧随李大脚步而行。 不久,李大在一处不太高的土丘前停住了脚步。只见普普通通的一座低矮小山,在山谷毫不起眼的样子,顶部却插着一截断柱。虽然这石头圆柱表面风化严重,但是靠近一看,便知绝非天然,必是人为。 “哈哈哈,你看,这不就是记号啊。”李大笑着拍了拍孙启明的肩头,走到了山丘的左侧。 孙启明忙又跟上前去,问道:“这石柱是你弄的?” “这一根不是,它是我门中的祖师所立的。”李大一边说,一边用手掌将山丘边上的沙土扒开。 “祖师?”孙启明原本有些疑问,但见到李大徒手扒开沙土,居然如泼水般速度飞快,而且看来毫不费力的样子。不禁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忘记想问什么了。 只见李大很快就在山丘上开出了足有人高的一个圆洞,里面的山壁上居然露出了一块石板。接着,他把石板周围的沙土清空了。孙启明这下看清楚了,这块一米见方的光滑石板,上下居然还有两个凹槽,似乎是为了方便拿下来的设计。 不等孙启明询问,李大便已经双手插入凹槽,似乎没费什么力就把石板取了下来。他拿着石板,轻轻地放在了一边。 虽然月光下,圆洞中昏暗非常,但是孙启明还是依稀看到了。石板的后面居然是一口水井,边上还挂着一个小小的水桶。原来,这个地方被五面石板盖住了。刚才李大取下的那一面,看来是为了方便取水专门设计的。 “愣着干什么?把水袋给我。”李大见孙启明看得入了神,笑道:“哈哈哈,这地方,你可不要随便讲给别人知道,否则,会被当作是痴人说梦的。” 孙启明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忙将挂在腰间的水袋递给李大,又从他手里接过了装满水的另一袋。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水袋,确实是真实存在。孙启明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人会有这样的作为? 有人会在荒漠中打出水井,还做了一个可以打开的石头匣子包住它。这本也是不太稀奇的事,塞外村庄,偶尔也有这样的设计,无非是为了能长期生活下去。然而,在这里。孙启明看了看四周,这可是一片毫无人烟的秃山峡谷。 “李大,这水井是怎么回事啊?”孙启明凑上圆洞边,想看看里面的情形。不过实在太暗,漆黑一片根本看不出什么。 “这是为了让门人能在山里生活,先代祖师特地布置的。”李大一边说,一边又是用小水桶打起了一桶水,慢慢倒入了水袋之中。 “特地布置的?”孙启明吃惊地反问道:“为什么要门人在这里生活啊?是一种苦行般的修炼吗?” 李大手里的水袋已经装满,他将水桶里剩余的水又倒回了井里。这才回身,说道:“也可以说差不多,只是为了方便在这里消除沙虫王的弟子。”一边说,李大又把卸在一边的石板提了起来,慢慢放回了原位。 孙启明无语了,他陷入了沉思之中。五十年会出现的沙虫王。还有这年代久远,方便门人弟子除害的石匣水井。把这些联系起来,他有种莫名的悚然之感。他仿佛看到了,沧海桑田,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一个孤独的身影,直面着那恐怖的沙虫王…… “李大,请恕我冒昧。敢问贵派如何称呼?”孙启明待到李大将原先挖出的沙土回填完毕,这才抱拳询问。 “好说。本派名曰‘自在门’,世代隐居西域塞外,不多为世人所知。”李大神情严肃看着孙启明,抱拳说道:“我之前所言,要带你去见的师伯,正是当代掌门。” “掌门?”孙启明对这个叫做自在门的门派,的确是前所未闻。只是想起李大的功夫手段,还有种种奇异之处,倒是起了的兴趣。十分期待去他山门之中看看,见识他掌门师伯的风采。 “是的。只因你既然能与我相见,又能助我除去沙虫王,看来便是与我派有缘之人。我请你回去做客,想必你不会拒绝吧?”李大神色轻松,语气颇为恳切。 孙启明点头说道:“遇高人岂可交臂失之,我正想前去拜访。只是,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太过失礼?” “哈哈哈,我门派名为自在,自然不会在意这些。”李大笑了,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说道:“待此间事情一了,我就带你回山。” 孙启明摇头苦笑,伸手把自己上衣口袋扯了下去。原本早已开裂,稍微一用力,便弄了下来。他原本是喜好整洁之人,自从到了荒漠,也只得来则安之。任由一身沙土污秽、衣服破损,也是无可奈何。 “今晚先回那处佛窟过夜,明天再上路。”李大说罢,便又在前面带起了路。 ------------ 三十二章 山中好似故人来 夜色正浓,皓月当空。孙启明跟在李大身后,又是走了很久。虽然李大没有细说如何辨别方向,但是孙启明沿路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李大看起来似乎随意而行,但是孙启明留意到了。往往在转弯拐角处,总会有一些石块,石柱之类的东西。他猜测,也许这就是李大用来认路的标识。 路上两人并没有过多交谈。一是李大脚力快,总是走在了前面。再一个是孙启明也是累得喘息连连,根本无暇去说话聊天。一路行来,他又觉得心口隐隐作痛。也不知是枪击震动造成,还是掉落峡谷所致。感觉并不好受,只是忍着。 夜中行走,又是将近一个小时。距离那处有佛窟的小山已经不太远了,孙启明隐约又看见了那座小山。不过,前面的李大却停住不动了,好像正在等待自己。 孙启明赶紧加快脚步,待到走近,刚想要出声询问。却见李大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压低了声音说道:“嘘。不要出声,前面有人。” “啊?”孙启明见状倒是吓了一跳,也学着李大的样子,压低了声音,问道:“你是说佛窟里有人?” “嗯。”李大没有回答,而是改变了方向,沿着左边的山路慢慢走了过去。孙启明走到了李大原来的位置,果然远远看到佛窟前面,好像有火堆的光亮,还有人影在晃动。可是距离有些远,无法看清是谁。 “前面之人,敌友未明。趁着夜色小心潜行过去,先看清楚再说。”李大回头低声对孙启明说完。放轻了脚步,借着月照山影的黑暗处,小心接近过去。 孙启明只是点点头,并不敢说话。也是轻手轻脚,紧随其后,悄悄走向左边的那座小山丘。这时候虽然万籁无声,可他剧烈的心跳,却如同擂鼓之声,震荡在耳边。 随着一步步悄无声息地攀上小山丘,越来越接近那群身份未明之人。孙启明越来越忐忑不安,神经十分紧张,心中即是好奇又是害怕。 这片荒漠之中,自己所知,也就吴爷他们三人可能还在这里。难道会是他们?不太像,刚才看那里的人影,好像不止三个人。如果不是他们,那会是谁? 孙启明突然有些担心,他想到了。这里并不是只有吴爷他们,还有那一伙袭击自己的土匪!难道说,是他们在佛窟里?这样的话,可就大大不妙了。 尽管李大功夫了得,可自己却是手无寸铁。万一要是打起来,以李大的身手,逃跑是毫不费力,可自己就只能等死了。一想到这里,孙启明愈加不敢发出任何声响,连呼吸都放慢了不少。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丘的侧面。 这里的三座山丘好像“品”字形分布,在左边的这座小山之上,正好可以遥望佛窟前的景象。孙启明学着李大的样子,也是趴在坡上。仅仅露出了半张脸,朝佛窟前面窥视着。 只见那佛窟之前,果然有五人围坐在一个篝火旁边。好像在烤肉喝酒,有说有笑好不热闹。不过距离还有五六十米,声音有些断断续续,无法听清到底讲些什么。 但是,孙启明却有些不淡定了。他看得清楚,在那火堆之前的几个人,绝非善类。光看他们的打扮,就知道这些人不是土匪便是山贼。不但个个腰间别有马刀、手枪,就在旁边还驾着五六条长枪。 借着月光仔细观瞧,在距离火堆稍远的佛窟边上。一块大石头旁,还有八匹彪悍的高头大马。看它们马鞍上都挂着东西,好像这伙土匪颇有收获。再看那佛窟之中,却由于角度局限,只能看到光影闪动,应该是有人在里面。 孙启明心中不安,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袭击自己的那伙土匪。但总觉得,还是少去招惹他们为好。急于想要脱身离开,可李大却一直盯着前面看,好像入了神。 如今与那伙人距离太近,也不好出声招呼李大,怕万一被他们听见引来麻烦。无奈之下,孙启明只得强忍着,缩回了头,不再张望。 这时候,李大却伸手悄悄拉了拉孙启明。摆手示意,让他后退开去。孙启明巴不得离开这里,点了点头,蹑手蹑脚从来路退了回去。这一下足足退后有四五百米,一直等到转入一块巨石的后面,方才停了下来。 李大习惯似的,又跳到旁边一块石头上。在上面蹲了下来,用手摸着下巴的短胡子。微皱眉头,一副思考的样子。 孙启明等了片刻,见他一直不言语。终于忍不住,走近几步,低声问道:“那伙人好像是土匪吧?天太黑我瞧不太清楚。我们现在怎么办,是不是趁着他们还没发现,这就跑路啊?” “跑什么?我正是要去找他们呢。”李大眉头一扬,微笑着道:“嘿嘿,方才我说的困难之事,就是要寻找这帮土匪。所谓困难,是在苍茫荒漠中,他们踪迹难寻。现在正好,他们自己送菜上门,倒也省去我不少功夫。” “什么?你要找他们干什么?”孙启明大感疑惑,继续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大略一沉吟,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虽然孙启明是外人,门派中的事情本不该对他细说。可是,有些话憋闷在心,时日既久实在难受,终究还是要找人说说。于是,李大站了起身,跳下石头。叹息一声,说出了他的一些事情。 原来,李大所在的自在门,是一个隐世的门派。每一代的门人弟子皆是由上一代之人,从各地挑选并收养来的孤儿。前辈选材极严,但是选中之后,就会倾囊相授绝无保留。师傅对于徒弟来说是亦师亦父,恩义传承每代皆然。 李大就是一个孤儿,他原本流落街头无依无靠。是被他的师傅何守义,从歹人手中救下,带回了山中的。那个时候,他只有七八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了。 刚才那伙土匪的头目,名字叫做赵哲贤,他们便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赵哲贤也是一个孤儿,他自襁褓就被掌门何守礼收留。两人年纪相仿,但赵哲贤入门在先。排在了李大的前面,按照门人排序,是他的二师兄。 然而就在四五年之前,也不知因为何故。赵哲贤却突然脱离门派,出山去了。 “本来,我‘自在门’一派,门规并不禁止弟子出山。他便是要走,掌门也不会阻拦于他。那知道,赵哲贤竟然跑去勾结洋人,在西域盗掘古迹宝藏,还弄出了一个几十号人的匪帮,四处作恶。”李大咬着牙,神情很是气愤。 “这么说来,你是奉命过来抓他回山的?”孙启明这才明白。原来那土匪头子,竟然与李大是同门师兄弟。从李大的身手看,想来他的师兄也非等闲之辈。他知道,凡是门派必有隐私,外人不便询问。因此只是顺着话头,想确认李大此行来意。 “不单如此。”李大面色如铁,双手紧握,恨恨说道:“后来我的大师兄孙哲圣,找到了他,想劝他悬崖勒马。怎料,竟然遭到那畜生的毒手。这,才是我要找他的原因。” “残害同门,真的是丧心病狂啊。”孙启明对这个赵哲贤的行为也很是气愤。 “我只因三危山中沙虫现世,一时无法去找他算账。不想,他居然带着同伙到这山里盗宝,我自然不会放过他。斗了几次,虽然除去了他的不少爪牙,可惜最终都无法将其制裁。”李大叹息一声,仰头望天。 “他们一直都是在这山里活动的吗?”孙启明忍不住问道。他是见识过的,当天那些土匪毫不讲理,专门施放冷枪,估计祸害非小。 “没有,他后来跑回内地去了。我无法脱身去寻找,想来有两年时间没他的消息。一直到上个月,又让我在这里碰上了他带领手下进山。这次他学乖了不少,带着手下和我打起游击。一见我就跑,还会设计引我上当。”李大说着,却是嘴角微扬,颇有不屑之色。 孙启明并不插话,知道他定有下文,只是静听。 “嘿嘿,你看这些雷管。都是他们用来算计我,却反被我从他们手里夺来的,我准备再送回去给他们。”李大甩手拍了拍腰间的口袋,又现出了那狡猾的笑容。 “他们那么多人,还都有枪,我们……好像不是对手吧?”孙启明虽然气愤赵哲贤的行为,但心中还是害怕。那中枪的滋味实在不好受,现在心口还有些隐隐生疼。更不可能,又会有个怀表来替自己挡子弹。 “怕什么?他们以为我离开那处佛窟,戒备很是松懈,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李大见孙启明一副惊慌模样,很是不以为然。 “什么?他怎么会知道我们刚从那里离开啊?”孙启明顿时感觉莫名其妙。 “白天在那里生火烤肉,不是还留下了火堆吗?以他对我的了解,一见便知是我所为。”李大继续解释道:“以前我单独一人,从不会在同一个地方逗留太久。白天在一处,晚上总会跑到另外一处。” “原来如此,那这次是例外,他们不会有所提防倒是说得过去。”孙启明继续问道:“但是,他们有**人,还有那么多枪,很难下手啊。” “只可惜,刚才狼群和沙虫王都拼光了,现在倒有些棘手。”李大说罢,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突然,嘴角又露出了一丝微笑,说道:“对,就这么办。” “你有什么办法了?”孙启明忙问。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在明,他们在暗。他们不知道我们有两人,也不知道我手上没有可以借助的狼群野兽。是不是?”李大反问道。 “嗯,是的。”孙启明点头道。 “他们在这附近,极有可能是你昨天遇到的那伙土匪。这就是说,他们应该知道那条沙虫王的存在。但是他们不知道,它刚刚被干掉了。是不是?”李大继续分析道。 “是的。刚刚那边的动静,这里是听不到的。”孙启明点了点头。心中设想李大所言,倒是觉得颇有道理。这里荒漠秃山,不会是遇见别的土匪团伙,只有可能就是昨天那些。 “所以说,只要我们制造出一个假象。让他们以为我要引来沙虫王,这样他们知道不敌,必定会逃跑。这样我便可以趁机在半路偷袭他,只要他落了单,对付他一人就简单多了。”李大继续说道。 “这行得通吗?万一他们拼死抵抗,那么不就穿帮了?”孙启明还是有些疑虑。 “这个就需要你配合了。”李大拍了拍孙启明的肩头,把自己的计划详细告诉了他。最后,见孙启明也点头同意,这才说道:“好,咱们这就分头行动吧。” ------------ 三十三章 解脱,佛像,药液。 落日渐渐西斜,一座座秃山的影子拉得很长。几匹马的缰绳系在一块大石头之上,一座小山的影子遮盖了它们。难得有一片凉爽的阴影,却有一个火堆被点燃了。几个人正在忙活着,准备烧水煮食。 品字形分布的三座小山,除了中间的比较高,倒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正是这座一百多米的小山底下,却有一个佛窟。自从旁晚发现了这个地方,赵哲贤一伙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佛窟里面,山壁插着两个火把,将洞中的事物照的分明。青条石上,史蒂夫正在观看那尊八臂金刚像。而在他身后,赵哲贤与曹明理正在盘问地上跪着的两个人。倒霉的洋人汤姆和他的同伴杰瑞,在被擒住之后,早已饱受折磨,遍体磷伤。 “你们俩只要说出文森特的底细,便能给你们一个痛快。”曹明理伸出左手,抓住汤姆红色的头发,把他低垂的脑袋提了起来。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啊。快杀了我吧,求求你们了。”另一个被俘的洋人杰瑞挣扎着身体,想要把头撞向青条石。 赵哲贤一脚踏在了杰瑞的心口上,将他整个人踢倒在地。冷冷的问道:“那文森特究竟是什么来历?” “赶快杀了我吧!你这个魔鬼,畜生,你一定会下地狱的……”汤姆瞪大了双眼。那种充斥着愤怒、绝望、怨毒的眼神,使人发寒。他犹如猛兽,想要把曹明理活活吃了。 自从昨晚开始,逼问就没有停止过。但是两个洋人倒是嘴硬,无论如何拷打折磨,就是一心只想求死,别的话却什么都不愿说。这反而使得赵哲贤来了兴趣,更是非打探出个所以然不可。 “哈哈哈,地狱?你也知道什么是地狱?”曹明理笑了,油光发亮的头发,在火把的光照下,反射着诡异的光芒。突然,他右手猛地挥起,一拳重重打在了汤姆的脸上。直接,就把他的下巴打脱臼了。 “哈哈哈。”曹明理笑着,抬脚就往汤姆的下颚一踢。只听见“喀吧”一声,汤姆的下巴又回了位。汤姆头脸乌青,鲜血从嘴角不住流出,却连一声痛苦的呻吟都没有发出,依旧是用那杀死人的眼神,瞪着曹明理。 对于这种挑衅般的眼神,曹明理阴冷一笑,伸出手指就想把汤姆两个眼珠挖下来。 “行,算你有种。我最后问你一件事,只要你说了,我会给你一个痛快。”赵哲贤拦住了曹明理的手,阻止了他。 汤姆没有回答,依旧死死的盯住曹明理。 “你说说,是什么原因让你不敢出卖他?”赵哲贤挥手示意,让曹明理松开手,不要抓着汤姆的头发。 “告诉你也没有关系。你有没有亲人?父母?兄弟?”汤姆垂着头,喘息着。鲜血,一滴滴落在了地上。 “我,全都没有。哼……”赵哲贤冷哼一声,同时一步跨了近前,右手如电击出。一个血淋淋的拳头,瞬间透体而出。 在汤姆惊愕的目光中,拳头已经收回。他低下了头,看看心口的血洞。脸上居然出现了一个惨笑。接着,整个人就瘫倒在了地上。 “哈哈哈……”杰瑞突然笑了,疯狂的大笑了起来。他双手被绑,又有多处骨折,根本无力爬起身来。从被赵哲贤踢倒,就一直仰倒在地上。 “赵兄,你真是残忍。”史蒂夫回过身来,黑色的斗篷下,不知道他是何表情。只见他跳下了青条石,走到杰瑞的身边。低下头,语气平缓,问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们是军人,对吗?” “哈哈哈,你能让我解脱吗?我会上天堂的,你这个魔鬼。啊哈哈哈……”杰瑞犹如疯子般,叫嚷着,狂笑着。嘴角流着血,模样十分惨烈。 史蒂夫并不着急,而是等杰瑞笑累了,才慢慢的,用英语问道:“文森特的代号是不是e?奥本海默家的代理人?” “你……”杰瑞眼中露出了惊愕的神色,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使得他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哈哈哈,果然不错。你现在可以解脱了。”史蒂夫笑着,黑色袍袖一挥而过。只见杰瑞的心口出现了一个血洞,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他也遭遇了汤姆同样的结局。 “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赵哲贤紧盯着史蒂夫。 “哈哈哈,我问他,‘想不想知道永生不死的滋味’。结果,他却不回答我。”史蒂夫笑着,回过身,漫步走近青条石。 “哈哈哈,看来你也够残忍的。”赵哲贤神色一松。却回头看了看那三尊佛像,问道:“史蒂夫,这三尊佛像能值多少?” “我刚才看过了,左右两尊没有什么价值。”史蒂夫说着,又上了青条石,走近中间的八臂金刚,说道:“这一尊非常奇特,全身一起带回去。我可以给出三十万银元。” “你这奸商,想趁机压我价啊?三十万?你自己带回去吧。”赵哲贤颇为不满的样子,伸手摸着自己的大光头,过了片刻,才说道:“至少一百万!行就开工,不行,就歇着吧。” “赵兄,你才是奸商啊!好吧,两尊小的头像,还有这尊全身,我可以给你八十万。外加这个……”史蒂夫说罢,黑袍之中伸出了一只白皙的手。只见掌心之中,有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里面是蓝色的液体。 “嗯?”赵哲贤两眼发亮,盯着那个小瓶子。如同见了宝贝似的,伸手就想从史蒂夫掌中拿走。 史蒂夫没有阻止,让赵哲贤把小玻璃瓶拿走了。语气依旧平缓,说道:“你这是答应了?那可以开工了吧?” “明理,你去把他们几个喊进来。”赵哲贤随手一摆,曹明理马上就冲到佛窟外面去了。而赵哲贤,却走到了角落里。将小玻璃瓶的盖子拔掉,伸手往嘴里一倒,居然将里面蓝色的液体喝了。 突然,只见赵哲贤两脚一分,扎了马步。双手却紧紧握住,手里的玻璃瓶被他抓成了粉末,顺着手缝飞散出来。光头上青筋迸现,整个脑袋布满了一滴滴的汗珠。他紧紧咬着牙关,双目瞪得浑圆。眼神之中,却泛着诡异的红光。 似乎在忍受某种巨大痛苦一般,赵哲贤的身体发生着剧烈的颤动。他的心口不见起伏,好像屏住了呼吸。犹如中了剧毒一般,脸面渐渐变成了黑紫色。接着,慢慢又变红色,很快就成了血一般的通红。 史蒂夫却是毫不在意,并没有理会赵哲贤。依旧面对着那尊八臂金刚像,慢慢地伸出了双手。从上到下仔细抚摸着、感觉着,似乎想要找寻什么东西一般。 “老大。是……”刚走进佛窟的几个人见到赵哲贤的模样,全都愣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没事的,过一会儿就好了。”史蒂夫语气依旧平静,对着众人说道:“你们开始吧,中间这一尊全要带走,其他两尊只要头像。” “老大他……不会有事吧?”曹明理看着赵哲贤那副怪模样,心里实在有些发毛。这时候,从外面进来的那五个人却都抄起了手里的家伙,奔向了三座佛像。他不擅长此道,也无法前去帮手,只得在一旁看着。 “啊……”赵哲贤突然发出一声震天的大喝。山洞中顿时嗡嗡作响,一些细小的石块纷纷掉落。他的手下全都被震得呆了一呆,全都用惊骇的眼神,望向了他。 只见赵哲贤心口起伏,大口喘息着,正在极力调整呼吸。很快,脸上原本的血红色退去了,渐渐恢复如初。突然间,自己的两个拳头打在了一起,发出了“砰”一声震响。 “哈哈哈,果然不错,史蒂夫,你这玩意儿当真厉害。”赵哲贤拍了拍手中的碎末,大笑着走向了史蒂夫。这个时候,他身上给人的感觉十分奇特,多了一种莫名的威慑,又多了一些难以言表的流畅。 “赵兄,你喜欢就好。这种专门为你配制的药液,材料可是很稀少的。”史蒂夫看了看来到身旁的赵哲贤,平静的说道:“下一次我会再带来一瓶。” “很好。你如果早点拿出来,我们也不至于被李大搞成这样。”赵哲贤随手抹了一把大光头,把上面的汗珠抹掉。见几个手下依旧看着自己发愣,眉头一皱,说道:“都他妈快点,这地方李大呆过,咱们只有一晚上的时间。” “是。”几个手下答应一声,举起手中的凿、斧、线锯,又开始对着佛像忙活了起来。曹明理也赶紧凑了过去,探头探脑,想要帮忙。 “赵兄,你现在可以对付那个李大了?”史蒂夫语气之中有了一些畏惧,李大这个名字让他印象十分深刻。当天,也是在荒漠中,那个驱赶着几十头野狼,趁黑偷袭的人。他们交过手,可是,史蒂夫远非敌手,他感觉到了一种毁灭的恐惧。 “差不多,我现在可以与他一拼了。就怕他又耍什么花样,这混蛋从小就十分狡猾。他妈的,长大了就像疯狗。”赵哲贤恶狠狠地又握紧了拳头,说道:“他若是再来,我要砸烂他的狗头。” 史蒂夫默然无语。又转回了身子,去看正在干活的那几个人。 ------------ 三十四章 佛窟外的众土匪 夜已深,月已斜。呼啸的北风,不时从东西两座山丘的中间吹过。火苗随风摇曳,映照得火堆边上围坐的五个人,脸面都有些恍惚,更显得有些狰狞。 荒漠秃山群中,一座佛窟之前,火堆旁边。五个人围坐着,正在烤火。地上扔着几个空酒瓶,旁边架着六支长枪。不远处八匹彪悍的高头大马,或卧或站,缰绳却都系在了同一块石头之上。 “老大,骆驼肉烤好了,你也来尝尝吧。”火堆前,一个尖瘦脸的人,举着手里的几支肉串,高声冲着佛窟里面喊着。可是等了一会儿,也没有回答。他便站起身,想要送进去。 这时候,佛窟里面却走出了一人。只听此人说道:“大哥说了,他还有些事,让咱们先吃。”一边说着,便走到了火堆前。找了个位置坐下,伸手就要去拿尖脸人手里的烤肉串。 尖脸人手一晃,避过了来人抓向肉串的手,不满道:“别动!曹明理,你小子倒是会拣现成啊,这些是给老大的。要吃,你自己烤去。” “猴三,你……”曹明理神情有些不自然,尴尬的缩回了手,皱着眉道:“我说,你至于这么小气吗?” 猴三却不依不饶,连珠炮似的说道:“不是小气,我是看不惯你整天在头上抹那么多发蜡。嘿,我说,这里可是沙漠,又不是上海。就我们这些大老爷们的,弄这些给谁看啊?你不会是兔子吧?” 周围其他人闻言,都是一阵哄笑。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曹明理却是面色如常,一脸不屑的样子。 “嘿,兔子大爷,你可不要惦记我们这几丛窝边草啊。我说,你坐远一些行不?”猴三一脸坏笑,挪了挪屁股,躲瘟神般躲着曹明理。 几个人又是一阵哄笑。 “你才是兔子,你们全家都是兔子。老子玩过的妞,比你见过的女人还多。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一年在‘会乐里’花多少钱,包了多少‘长三’。”曹明理颇为得意的样子,一脸贱笑。 “哟哟哟,还长衫短裤的。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也不知是猴年还是马月的事了,你那些‘长三’早被人‘钉棚’了。”猴三一副尖刻的嘴脸,好像故意找茬般,看着曹明理的头说道:“依我说,赶紧撒泡尿,把头洗掉吧,别再恶心人了。” 曹明理闻言顿时来了火气,他本是帮中少主,如今,虽然身份大不如前,也不是可任人折损的。脸颊皮肉抽动,正想开口发飙。突然眼睛一转,却看到猴三身后那个鼻下留着一根大胡子的洋人。 只见大胡子假装伸手去擦汗,抬手间快速拍了一下自己左边上衣口袋,朝着曹明理眨了一下眼睛,马上又继续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曹明理顿时醒悟过来。哦,原来如此,猴三使出的这是激将法。看来这混蛋是赌瘾又犯了,故意找茬想让我发火,他好捞上一笔。嘿嘿,我还以为他妈吃了熊胆,居然敢来和我叫板。 当下曹明理不仅不怒,反而从左边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梳子。一手压着在火光映照下愈显油光发亮的头发,一手举着梳子来回梳理着,把一头三七分的发型弄得丝毫不乱。摆弄了好一会儿。 似乎觉得还不过瘾,又从口袋中掏出一瓶发蜡。往头上抹了一些,再用梳子来回地梳理了几下。好像觉得还不够,又弄了一些,继续梳了几下。 猴三瞪圆了眼,看着曹明理的举动。却是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脸上的表情更是十分古怪。其他人却是神情轻松,看得饶有趣味的样子。 曹明理摆弄了好一会儿,总算自我感觉满意,这才将梳子和发蜡又放回口袋里。扬了扬眉头看了看猴三,嘿嘿一笑。自顾去弄了一串烤肉,在火堆上翻烤了起来。还不忘用一脸猥琐的笑容,直看着猴三坏笑,大有嘲讽之意。 “我呸,我呸……。你小子越来越贱了。”猴三往地上吐了几口痰,摇晃着猴头般的小脑袋,问道:“人至贱则无敌,今天我算是服你了。我说,你身上到底有几把梳子啊?” “你管我啊?多着呢,我乐意梳,咬我啊笨。”曹明理神色显得颇为得意。 “我靠。”猴三有些恼怒,正要发作。从旁边却伸过来一只手掌,拦住猴三,朝他做出了一个拿来的手势,一个声音道:“拿来。”却正是那个鼻下留着一根大胡子的洋人。 “老毛子,我说,你们不会是串通的吧?”猴三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瓶酒,有些不甘的拿在手里,正犹豫着是给还是不给,难以抉择。不料,酒瓶却突然被那个老毛子一把抓了过去。 “哈哈,愿赌服输吧。”老毛子拔出瓶塞,嘴对嘴长流水,一口就干掉一小半。这下心满意足般点了点头,还不住赞道:“好酒,好酒。” 猴三翻了翻白眼,既心痛又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一声,没好气地道:“当然是好酒,这是上等的竹叶青啊。唉,可惜,都给你当白开水一样喝了。”他虽是舍不得,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在一边唉声叹气。 边上一个长着马脸一般,脸面有些长的人笑道:“哈哈哈,下次要赌,就赌老曹有几把梳子吧。”说着,拿过了猴三手里的一串烤肉。另外的两个人,也都笑着,各自伸手拿走了猴三手里剩下的两串烤肉。 这下子,猴三自己反而落了空。他一副欲哭无泪,十分无奈的样子。垂头丧气地走到一边,打开了一张油布,从里面割下了两块骆驼肉。又漫步走回火堆边,一脸郁闷地翻烤了起来。 原来,这五个人方才在外面只是吃肉喝酒,都觉的太过无聊。猴三就提出了,赌博娱乐一下。可他身上带着的色子是灌铅的,众人都早已知晓。几人身上又没有别的什么赌具可以耍。 后来,猴三又提出了:拿曹明理开赌。他做庄,开两个盘,让众人下注。一个是赌曹明理会发飙生气,一个是赌他从那里的口袋拿出梳子梳头。 猴三本来就有所算计,他知道这曹明理一副软骨头脾气,虽然很少会生气发飙,但也是有软肋的。只要拿他以前的事刺激他,就能让他生气。 至于梳头,这曹明理疯魔似的,有事没事就会拿出梳子梳几下。猴三早就留意到了,曹明理今天一天,都是从内口袋拿出梳子梳头。就在刚才在佛窟里面忙活时,他还是一样从内口袋拿出梳子梳头。 于是,猴三就赌曹明理会发飚,还会从内口袋拿出梳子,赌注是众人手中的烤肉串。原本以为吃定众人,还惦记上了老毛子的一块白银怀表。便用自己珍藏的,还没舍得品尝的,一瓶上等竹叶青加了注。 结果,便有了刚才的这一幕。猴三算是栽了一跟头,自己拿起石头砸了自己一脚。坐在一边生着闷气,歪着脑袋,想琢磨出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却听那马脸人笑道:“哈哈,你小子这下玩砸了吧?这叫什么来着,对,偷鸡不成蚀把米。”引得众人一阵好笑。 “马脸,你少废话,敢不敢与我再赌?”猴三被众人嘲笑,脸上有些挂不住,当即又想与马脸打赌,找回一些面子。 “俺叫马年,不是马脸!”那个马脸汉子,白了猴三一眼,没好气地道:“赌什么?你划出道来,马爷我接着,刀山火海,皱一下眉头都不算能耐!” “好!”猴三一个好字刚刚出口,还没来得及说出下文。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巨响,震动天地。 爆炸就在距离众人三十米外的地方,巨响声中,烟尘滚滚,无数溅起的沙石四处飞射。这下众人猝不及防,身上脸上不少地方都被砂石击中! 最惨的是马脸,正对着爆炸方向,整张脸都成花脸了。脸上被几块碎石击中,鲜血直流的样子。好在距离尚远,没有打中双眼,只是伤着皮肉。若是再靠近些爆炸,这张马脸非成马蜂窝不可。 众人的反应十分敏捷,顿时做出行动。马上低身弯腰,脚步飞快,迅速拿起地上的长枪。散开各处,或半跪,或卧倒,或躲在石后,纷纷举枪四下张望,寻找袭击之人。 几个人的模样虽然都有些狼狈,却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像是训练有素,配合默契的样子,看来都是老手了。 佛窟之中传出了一个声音问:“怎么回事?” 老毛子并不回头,直盯住爆炸的地方,西边小山丘之前,那个冒着浓烟的位置,口中答道:“南边,二点钟,雷管爆炸。” “轰隆!”又是一声巨响,另一个方向又发生了爆炸,位置却是在东边小山丘的角落。与前一个爆炸点距离甚远。 “不好,又是那个家伙。这些是被他偷走的雷管!”曹明理失声大叫道:“大哥,李大又来了,怎么办?”一边说,一边冲向了佛窟。 “砰,砰!”却从佛窟里面飞出两个子弹。擦着曹明理的头顶掠过,吓得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紧随着两声枪响,从佛窟里大步冲出一人,举着手枪朝南边又开了几枪。同时大声喊道:“猴三,刘四,你们去把马弄过来,别让他炸死了!明理,强子,你们进去帮史蒂夫。毛子,马脸,你们两招子放亮些,给我找出他来。” “是。”众人答应一声,纷纷行动起来。 只见这个指挥若定的老大,身材魁梧,一身干练的军服,头上剔了一个大光头,下颚是半寸的连鬓短须,剑眉朗目,全身透着有种霸气。这位便是李大的二师兄,青龙帮的帮主,佛窟外众人的首领――赵哲贤。 ------------ 三十五章 小鱼小虾随它去 赵哲贤的大光头在火光的映射下,更是显得油光发亮。他面色铁青,蹬大了眼睛,环顾四周。黑夜里,双眼之中隐隐闪着红色的光芒,犹如一头正在搜寻猎物的野兽。 “轰隆……”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声,在西边小山丘附近再次发生了爆炸。赵哲贤的那些手下本能的停下了动作,所有人的目光又被爆炸吸引了过去。 “都他妈的快点。”赵哲贤大喝了一声,举起手枪朝着爆炸的方向,接连开了几枪。他十分气愤,这些雷管正是当天为了对付李大而准备的,如今,却被这疯子拿来对付自己。气得他鼻子都有些歪,呼吸变得粗重。 他的手下见老大发火,自然不敢怠慢。曹明理当先冲入了佛窟,那个叫强子的紧随其后。猴三与刘四都是双手护住头部,一溜小跑着,过去牵引那几匹正在嘶鸣的坐骑。 “砰,砰……”一连串枪声,又响了起来。却是大胡子洋人和马脸端着枪,朝着东面的小山丘射击。黑夜之中,也不知有没有打中什么。突然那里又是“轰隆……”一声,发生了爆炸。 赵哲贤看得明白,刚才接连的几次爆炸,距离众人至少都有二十多米。这样子只能吓唬人,却是无法形成杀伤,不由得感觉李大的举动颇有蹊跷。 此时他见众人都已经各自行动。自己便大步走到佛窟正前方,将手枪往腰间一插。双手叉腰站立当场,冲着前方大声喊道:“姓李的,你他妈有完没完。老子就在这里,有种就出来单挑!”这声音洪亮,震响山谷。 远处,东面那一座小山背后。孙启明依计扔了第二个雷管,便趁着爆炸的烟雾,快速跑到这里躲了起来。他心中怦怦乱跳,实在有些后怕。刚才跑过来时,那几枪就打在他的脚步,若非运气够好,只怕现在早已毙命。 惊魂未定,孙启明嘴里却是念念有词,一直低声默数着:“89、90、91……”。对于佛窟前那人的叫骂声完全充耳不闻。一直数到“100”。他便点燃了手中最后一根雷管,用力朝着佛窟的方向扔了出去。 不过,两边距离尚有六七十米之远,看这样子雷管又是只能落在半道上了。孙启明却顾不了那么多。只见他动作敏捷,刚一扔出雷管,还不等爆炸。便即刻弯腰低身,赶紧跑路,躲到更远一些的山丘后面去了。 “轰隆……”“轰隆……”两声巨响几乎是同时响起,只见一东一西,两个相距甚远的位置,同时出现了雷管的爆炸。这样的效果,只能是有两个人同时扔出雷管而造成的,一个人绝对无法办到,看来李大是在那边也同时出手了。 佛窟前一直叉腰站立的赵哲贤,此时倒是有些小意外。从两处爆炸的位置看起来,一个人是没法办到的,看来对方似乎有帮手。 “哼,这小子,居然又找来帮手了。”赵哲贤心中冷笑,他服用了史蒂夫给的药液,如今功力更进一层,自问对付李大不成问题。再说,他虽然不知道那帮手是谁,可山门之中如今是没人能够出来帮李大的。 正想要出言嘲讽几句。突然,赵哲贤心中一凛,不禁疑惑了起来。他太熟悉李大了,这小子十分狡猾。既然有帮手怎么还是藏头露尾,不敢露面?该不会又是想引来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吧? 爆炸,巨响……不好!赵哲贤回过神来,马上意识到了不妙之处。莫非李大是想用爆炸声引出那不死沙虫?很有可能!赵哲贤早已经听出了,附近没有狼嚎之声。而且爆炸发出的巨响,也只会吓跑野狼。 赵哲贤昨天真实体验到了不死沙虫的威力,虽说自己不怕它,能与它斗上一斗。可要是自己在与沙虫拼杀的时候,李大这家伙乘机偷袭……一想到这里,他马上有些急躁了。 只听他高声骂道:“李大,你他妈找了谁来帮你?快给老子滚出来!有种拿老子的雷管回来炸我,怎么没脸出来见人啊?” 赵哲贤大骂连连,声音在山谷中回荡着,远远传了开去。然而他却转过了头去,压低声音对身旁的马脸和老毛子说道:“你俩带他们几个保护史蒂夫,马上到蘑菇台去。这里我先拦住他一阵,随后就去找你们。快点。” “老大,还是我拖住他吧。”马脸伸手抹了一把流到眼边的血,说道:“你先走。” 猴三和刘四这时把马都牵了过来,八匹马老实的跟在他俩身后。这些马匹已经没有初时的惊慌了,估计对爆炸之声是早已经习惯了。 “老大,让我来吧。这龟孙杀了我兄弟,我要报仇,让留下来拦住他吧。”猴三也是抢着要留下来断后。 赵哲贤伸手接过一根缰绳,拉过一匹只有马鞍没有负载的黑马,说道:“少废话,你拦得住他吗?都他妈快点,别又着了他的道。” 猴三还想要说些什么,却被赵哲贤的眼神给吓了回去。只得忍住了,抓住马鞍踩着马镫翻身上马。却依旧在马上等着,没有立刻就走。 曹明理与强子从佛窟里面快步走出来。两人双手都拿着一个大包袱,里面鼓鼓囊囊包着很多东西。 刘四立即把两匹马牵到他们面前,他们来到各自的马匹旁边。非常熟练地掏出长绳,将手中的两个包袱绑到马鞍后面。又扯紧了绳子,打了几个结,手法专业绑得很是牢固。 “都快上马,史蒂夫你磨蹭什么呢?”赵哲贤尽量压低了声音,冲着佛窟里面喊道:“快出来啊。” 曹明理与强子见势不妙,立即都骑上马去。却只见那两匹马腰都是一沉,似乎负载很重的样子。不过,都是高头大马,看起来应该经得住这份重量。 佛窟里又走出来了一人,此人一身黑色长袍,带着黑色斗篷。黑夜之中,一身漆黑,根本无法看清他的真实面目。只有那黑色斗篷里面的两个红色眼珠,犹如恶魔之瞳。这人就是史蒂夫无疑。 他手里只是拎着一个包袱,从外形上看却是方方正正的,像是包着三个四方盒子。同样是用非常熟练地手法,把包袱绑到马鞍后面。这才拉紧绳索,快速骑到马上。转头对赵哲贤说道:“赵兄,一起走吧。” 赵哲贤双手抱拳,道:“兄弟们会保护你的,咱们到蘑菇台会合。快走,那小子诡计多端,若是引来昨天的那条沙虫,到时就难搞了。” 听到“沙虫”二字,史蒂夫身子明显震了一下。他昨天被那不死沙虫结结实实地当球拍飞了,如今一想起尚且十分后怕。若非运气够好,遇到那倒霉的吴爷,只怕不知道要在沙漠中蛰伏多少年…… 史蒂夫连忙朝赵哲贤抱了一拳,说了声:“保重,再见。”拉住缰绳,双腿一夹,策马便朝着东面山路飞驰去了。 “老大,小心。”一众手下之人,只是到了一声别,也就不再磨蹭,都纷纷策马扬鞭,跟了上去护在史蒂夫左右。 赵哲贤却站立当场,再度高声大喊:“姓李的,老子就在这里陪你玩玩,不要为难我的兄弟。”一双眼睛不住扫视着黑夜中的一切细微变化,搜索着李大的踪迹。 可是,一切都没有异常。眼见猴三等人将史蒂夫护在中间,七匹快马绝尘而去,扬起一溜烟尘。并不见有任何意外发生,一直到人马没入山脉之中,消失在视线之内,都不见李大出手阻拦。 赵哲贤随手把缰绳扔出,套上了地上凸起一块石头。迈步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一处较为平整的空地上。大声喊道:“天都快亮了,可以出来啦,躲在等死啊。” “嘿,嘿,你怎么让手下都跑了?”李大的声音这时传了出来,只听他继续道:“也不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说罢,在西面五十米外的小山丘后显出了身影。 原来李大一时大意,本以为他们会往西逃窜去敦煌,便潜伏在西面的小山丘后面,准备乘机偷袭。怎料赵哲贤的手下全都往东跑去,看来是想逃回内地去了。 虽然略有些失望,不过,转而又想,反正主要目标是赵哲贤。既然正主留下了,小鱼小虾随它去也无关紧要。只见李大漫步而行,走出了小山丘,来到了空地上,直面着赵哲贤,他原本的二师兄,如今的仇敌。 “怎么?你不是还有帮手吗?一起出来吧。”赵哲贤四下扫了一眼,并没发现有其他人出来,不屑地道:“你放这么多鞭炮,不是要把那条沙虫王引出来啊?怎么还不出来,真不给力啊,要不要我再帮你放几炮?” “哈哈哈,你说晚啦,那条小蚯蚓刚刚才被我弄残了,现在多半是躲在窝里,不出来咯。”李大笑道:“至于帮手嘛,你这个手下败将都要求单挑,我怎么还好意思群殴你?” 赵哲贤拍了一下光头,骂道:“妈的,又上你当了。”摇头搓手,做出一副上当后,不甘心的模样。 “嘿嘿,少装孙子。你这么急着让他们走,如果我没看错,那个洋人似乎很重要吧?你故意留下,看来是能耐见长了!”李大冷笑着,眼神却如箭般,直盯着对方。 “哈哈哈,不错。正要领教一二。”赵哲贤大笑几声,便伸手拔出腰间的手枪,却一甩手往地上一扔。又挥了挥手臂,踢了踢腿,伸展一下筋骨。 李大并无反应,只是冷冷看着。 一直过了好一会儿,赵哲佑看来是活动开了,这才站定。伸手指着李大,咬牙说道:“打死你后,我也会把你送回去给师傅的。” “好。”李大话音未落,随即双手一扬,抢先出手打出了两枚石子。“嗖、嗖”两声尖锐的破空声方一响起,只见李大身形如电,直扑向了四十米外的赵哲贤。“嗖、嗖”又是两声石子的破空之声,李大在半道再次出手了。 这四枚石子速度当真飞快,竟然都发出破空之声,宛如子弹一般,直朝对方面门打去。看它们的威势,这几下如是打在人身上,焉有命在? ------------ 三十六章 这不完全是单挑 迎面飞来的这四枚石子,速度极快,发出了尖锐的破空之声,威势很是惊人,直向着赵哲贤的面门射来。然而,他却并不躲闪,反而大踏步迎了上去。奔跑速度同样快得惊人,每一步都在地面留下深深一个脚印。 只见赵哲贤身形如电疾走,猛地伸出双手。在面前划出一个圆圈,居然将最前面的两枚石子抓在了手中。却丝毫也没有停顿,就着“圆圈”运动轨迹,顺手将两枚石子打了回去。这一接一扔全阻碍,顺势而发,那石子的威势竟更胜之前。 “砰,砰”两声石头撞击的巨响之中,四枚石子正在空中对撞,全部碎成了粉末,空中扬起了一股烟尘。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碎石粉末在空中尚未飘散。赵哲贤已到,上身前倾,双手合掌直伸在前,看似要朝李大直戳过去。 突然在粉末处上下一分,变掌为爪,以掌风分开粉末。左爪在上直攻双眼,右爪在下直指咽喉。下边同时飞起右脚,朝着对方心口踩去。这三路招势凶狠,力道刚猛,速度又是飞快,令人难以抵挡。 与此同时,李大已经近在咫尺,而且速度不减,眼看就要被赵哲贤打中。李大在极速奔跑之中陡然纵身一跃,不但避开了对方攻击,使对方扑了一空。并且跳到了对方身后,抢到了有利位置。 只见李大落在对方身后两步之处,也不回头。而是右脚往后退了一步,右手顺势一个肘击,往赵哲贤背心打去。左手同时握紧拳头,随着身体转动,划出了一个大圈,发着破风之声,朝着对方面门位置打了过来。 赵哲贤全力攻击却扑了一空,他并不慌乱,反应却也是极快。右脚顺势踏前一步,猛地往左转身,左手同样是一记肘击,刚刚好将李大的肘击格挡开去。而他右手同样握着拳头,也是随着身体转动,划出一个大圈,朝李大打过去。 “碰!”两个拳头直接打到了一起。在碰撞后那一瞬间,好像有股力量冲击而成的无形波浪,如同水中的涟漪,以拳头为中心,一圈圈扩散开去。 两人旗鼓相当,倒是谁也没能胜过谁。拳头只是一接触,随即各自往后退跳开。刚一落地又是即刻飞扑而上,打在了一处。不过,李大方才是急跳之后转身,再跳之时脚下稍微慢了一拍,却是被赵哲贤抢得先手。 这一下得势不饶人,只见赵哲贤拳拳带风,脚脚似电!或拳,或掌,或劈,或抓,力度刚猛招式凶狠,招招不离对方面门心口等等要害之处。脚下腾挪跳跃,灵活非常,间中顺势或踢,或扫,专攻下盘。 赵哲贤的每一拳每一脚无不刚猛凶狠,身形动作却又挥洒自如全无呆滞。一旦得到先机,随后招式便环环相扣攻势连绵不绝。简直如同江河决堤,有一股铺天盖地毁灭一切阻碍之物的威势。 可李大却是神色平静,偶尔如激流之中的一块顽石,任你巨浪滔天,我自岿然不动。偶尔却如一叶孤舟,随波逐流任意漂泊。 只见李大是见招拆招,所使用的招数却都与赵哲贤是一般无异。对方若是拳打,他便以拳回之。对方若是脚踢,他便用脚踢之。真好似有种对镜起舞的感觉,虽是两人,可那一招一式却毫无差别。 不过细看之下,却又会察觉,两人招数虽然相同。可李大使出之时,却有时快半拍,有时慢半拍。力量上并不似对手那般刚猛,却在一快一慢之间多了一份柔韧,偏偏就将对方连绵不绝的凶狠攻势尽数化解于无形。 这两人师出同门,自幼一起习武,彼此十分熟悉,招式也是相同。很是清楚对方招式的变化,不及拳脚近身,往往就立刻变化招术,再行攻击。并不像寻常武夫打斗,那种拳拳到肉,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血腥拼斗。多是拳脚相接即刻分开,反而有种潇洒飘逸之感。 只是李大明显气度悠闲,并不似赵哲贤那般发狠疾攻。他更加有种潇洒自如,自由自在的感觉。看起来好像是打算消耗赵哲贤的气力,只待力竭,便将其生擒活捉。 转眼之间,两人已经对打了六十多招。赵哲贤眼见自己每一拳每一脚,都被李大用同样的拳脚尽数化解。而对方气定神闲,偶尔反击,却逼得自己需要以力硬接,方才可以化解。究竟是胜自己一筹,如此下去自己根本无法占到什么便宜。 当下赵哲贤一击踢腿再度被李大格挡开去之时,突然大喝一声,招式陡然改变。落脚之后犹如生根一般,脚步不在灵动,变得沉稳、缓慢。双手皆以食中二指戳击,专照李大全身要穴点去。 这两只手却是变化莫测,速度极快,几乎形成了无数指影。照着李大全身三十六处死穴,七十二处伤穴连环打出。认穴之准确,招式之流畅,实在是无法用言语表达。 只见赵哲贤是一味快速强攻,招招皆为攻敌所必救,击对方之要害。然而却全然不顾自己的防守漏洞百出。看来是要以自身为饵,引得李大出手,好趁机伤敌。他自持体格健壮,那怕挨上几拳,顶多受些伤害。但是若被他点中要穴,却会必死无疑。 面对如此只攻击不守、以死相搏的打法,李大根本不与对方硬拼。一改刚才针锋相对的策略,脚步移动更加快速灵活。在赵哲贤身周游走不停,每每在指尖将要点到之时,便已将身移开。 这一来李大如同水中游鱼,更是难以琢磨。有时赵哲系故意露出破绽,他也不反击。这种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他绝对不会做。反而是想看看,赵哲贤的功力究竟增长到了何种地步,能够如此急攻多久,因此仅是游走不停。 很快,两人又是斗了一百多招。 赵哲贤见自己暴风骤雨般的急攻,居然连李大的衣服都没有点破,不由得越来越焦急。本打算拼着挨上李大拳脚,也要点中他的穴道。可这狡猾的李大却偏偏并不上当,就这么一味游走不停。怕是想要消耗自己的体力,给自己来个生擒活捉。 当下赵哲贤更是眉头紧锁,攻击有些许慌乱。毕竟自己多少斤两他最清楚。月前遇到李大之时,自己还被他打得落花流水,亏得死了几个兄弟方才得以逃脱。 现在自己之所以敢和李大单挑,也是以为吃史蒂夫提供的药,功力已经增长迅猛,连续突破了两层,有足够的实力压倒李大。可不料还是没有绝对胜算,只怕需要拼了命,博得个两败俱伤。 可突然又想到了,李大还有帮手在一旁窥视。万一在拼到尽头之时,他那帮手出来给我一刀,岂不冤枉。唉……若是再吃多一剂史蒂夫的药,能够再突破一层,到那时……赵哲贤想到这里,无意间眼睛余光扫过一旁,却发现有一人正呆立当场。 赵哲贤先是一惊,转而一喜。眉头一扬,当机立断。大喝一声,出招速度又快了几分,逼的李大游走更快。突然双手握拳作势欲向前挥出,却是虚晃一招,突然脚底用力一蹬,往后跳开五六步远,大声喊道:“且住,有几句话说!” 此时赵哲贤背对着佛窟,身后不远处就是那匹黑马。他正面对着李大,而在李大左后侧二十米外那个呆立之人,便是孙启明。 原来孙启明自从刚才扔出了雷管后,在爆炸造成的漫天烟尘沙土中,跑到东边小山丘后边的石头堆中躲了起来。他自知没有武器,也不会武功,一直都是躲在旁边偷看。之前赵哲贤的手下跑路之时,还从他身边飞掠而过。 可孙启明只是躲在石头后面,压低身子并不敢出手拦截。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而且刚才李大也已经交代他。让他不要贸然过去,一是怕会令李大分心,二是怕受到误伤!因此李大出来与赵哲贤单挑时,他也只是在一边远远偷看。 但是孙启明越看越是惊讶,越看越是不可思议。他只觉得对决的两个人,简直如同是在跳舞一般。进攻时力道惊人,大有开山裂石之势。脚步却如同行云流水,身形步法配合顺畅无比。拳借身力,身随步转,转动之间又发出新的招数! 就连他这个不会武功的外行之人,都知道这些绝对是精妙高深的武功。远远不是自己在街头路边所见的,那些江湖卖艺之人可比。他本来对李大的手段已经颇为佩服,这时却又震撼于那个赵哲贤的身手。 心中疑问,这个李大与这个赵哲贤究竟是什么人?怎么有如此惊人的武功?这样的人物,居然都是从那个叫自在门的门派出来的?究竟这个门派是什么样的…… 然而,孙启明却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些问题的答案,他已经无法思考了。眼见李大与赵哲贤两人的对决越来越快,越来越不可理喻,他完全陷入了一种震惊的状态。深深地被这场对决吸引住了,忘乎所以了。 凌晨的微光之中,火堆映照之下,一切仿佛犹如梦幻一般。如同有两个仙人,一位似凶神恶煞携带九天雷霆之威,席卷万物之势,让人一见之下肝胆俱裂惊愕非常。另一个却犹如屏虚御风身轻似羽,飘忽无定,不知其所止。 而随着两人比斗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难以分辨得出动作身形。孙启明无意识地走了近些,想要看清两人的动作。结果,就被赵哲贤发现了他。 ------------ 三十七章 金蝉脱壳为那般 李大见赵哲贤跳出了圈外,却也并不再继续上前纠缠。他收住身形,站立当场,看着赵哲贤,冷声问道:“事到如今,你还有何话说?” 其实李大此时心中也正暗自吃惊,月前那次交手,赵哲贤明明不是自己对手。怎么他在这里混了几天,功力竟然提升如此之快?看他刚才急攻近两百招下来,威势力度丝毫不减,也未见气短疲惫,真是判若两人。 如此情形,莫非他这短短时间,竟然已经将“地龙九变”连升了两层,到了第七层的“飞”字诀了?难怪他会这么有持无恐,敢出来与我单挑。不过,他这“飞”字诀好像有些不太对劲,怎么反不如我的“万”字诀,也真是奇怪。 “我说李哲佑,你说你不需要帮手,那么他是谁?”赵哲贤说着一手指着孙启明,另一手却似无意地放在了腰间。 “怎么?你怕了?”李大反问道:“不像你啊,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心中立马警觉起来,他深知对手狡猾,肯定有所图谋。当下仔细盯着赵哲贤,右手下垂朝向右靴中的小刀所在,左手也慢慢移到背后。 “哈哈哈,废话,老子怕过谁?”赵哲贤笑骂道:“只不过看着眼熟,想问问他,昨天和他在一起的那些人跑哪里去了!” 孙启明闻言一愣,正待开口询问赵哲贤何出此言。却见对方双手一扬,晨光中映出数点金光,正急速朝自己直飞过来。那速度,那声势,竟如迅雷闪电。心中瞬间只闪过两个字“完了”,两眼一闭,只等受死。 片刻间,孙启明不觉受伤,反而听见“铛、铛、铛、铛、铛、铛。”连续六声金铁碰撞之声,就在自己身前响起。接着,一阵劲风扑面而来,鼻中还闻到一股火药味,身上却并没有预料中那种被击中的感觉。 等了一会儿,并不见自己有受伤,孙启明这才回过神来,赶紧睁眼观看。只见面前五米之内,尚且飘着几缕白烟。李大右手拿着一柄小刀,左手紧握拳头,定在孙启明面前不足三十公分之处。 此时李大正背对着孙启明,脸朝前东方远处望着,口中高声骂道:“赵哲贤,你这混蛋,脸都不要啦?” 孙启明心有余悸,朝前方望去。只见那匹黑马已经倒地死去,身上有几个血洞正往外喷着鲜血。一个马头几乎全部爆开了,样子极惨。而前后左右已经没有了赵哲贤的踪影,不知道他跑哪里去了。 这时就听到一个声音,从远处山中传了过来:“哈哈哈,老子不陪你玩了,咱们后会有期,哈哈哈……”却正是赵哲贤的声音。看来他是跑了,这家伙是借攻击孙启明来了招声东击西,乘机金蝉脱壳去了。 眼见赵哲贤借自己之故得以逃脱,再想到刚才自己生死只在一瞬间,孙启明不由得额头冷汗直冒,心跳十分激烈。他知道刚才赵哲贤对自己出手,若不是李大及时相救,恐怕此时自己便会和那匹马一样,躺在地上喷血了。 后怕之余,又有更多些自责。孙启明只怪自己暴露了行藏,才会让赵哲贤有机会逃走。他心中既是感激又是不安还有些激动,说道:“真对不起,是我……”可是尚未说完便被李大挥手阻止了。 只听李大叹息了一声,说道:“你不必多言,这事并不怪你。是赵哲贤太过狡猾,如今他的行为举止远出我之所料。我本以为他要骑马逃走,不防他竟直接跑了。” 孙启明听李大如此说,知道他是不想自己过于自责。便只得转移话题,问道:“刚才他用什么东西打我?怎么我闻到有火药味?” 李大将紧握的左手摊开,只见他掌心之中,有一颗子弹!又指了前面地上十几块子弹的碎片,说道:“是七颗子弹。我劈了前面六个,最后这个险些抓它不住。” “子弹?你劈下来的?”孙启明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大手心中的子弹,还有地上的那些断成两半的子弹,顿时被结结实实震撼住了。 他敢才看那赵哲贤只是双手一挥,自己都还么有来的及看清是些什么。可李大竟然能将速度如此之快的七颗子弹,尽数拦截下来,实在太过不可思议了。 对于刚才发生的一切,孙启明只觉如梦似幻,难以相信是真实存在。李大与赵哲贤这样的身手,这样的速度,那些招数,那些身法,都是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可看那地上的子弹,还有决斗时留下的深深脚印,都是真实存在,不容置疑。 “多谢李兄,若非你再度出手相救,我……真是不敢想象。实在是感激不尽。”孙启明道出了肺腑之言。虽然认识还不够两天,可眼前这个人,却已经数度出手救了自己,此时心中更多的还是感激和佩服。 “哈哈哈,你也不必客气。是我让你来帮忙的,难道还能不管你啊?以后客气之事,不必再提。”李大眉头一扬,甩手将掌中的子弹丢在地上。 “我总归会记住你的恩情。对了,刚才那赵哲贤使出的是什么功夫啊?这么厉害?”孙启明看了看那个子弹,不觉起了好奇之心。 李大将小刀收入靴子之中,又拍了拍手,这才说道:“这招叫‘七星赶月’,是本门的暗器功夫。左手三颗专打面门,右手四颗打心口死穴。” 孙启明突然想起了,在野狼和沙虫王拼斗之时,李大出手打出石子的功夫,好像也与刚才赵哲贤的动作差不多。转而又想,两人既然是同门,自然会有相同的武功。 “我虽然早防备,朝着那匹黑马打出了几枚暗器,想要封锁赵哲贤的退路。可他却弃马不顾,偷袭你之时,便已算计好了逃跑。”李大说着,神色颇有些不甘心。这次本来机会难得,却不料还是功亏一篑。 “这人也真是凶狠狡猾,前天偷袭我们,也是突然放的冷枪。”孙启明对赵哲贤这人虽并不熟悉。可从他对自己出手趁机寻求脱身这事看来,李大先前所言,赵哲贤杀害同门之事必然也是真的。 “赵哲贤现在越来越难对付了。”李大抬头看了看那东边的山丘,沉吟道:“他的功力怎么会进展如此之快,怕有什么蹊跷。看来,得尽快回去一趟,找掌门师伯说说。” 孙启明在一边听得清楚,可却是一头雾水。好像李大的意思是说那赵哲贤先前并不是这么厉害,是最近才变得如此难以对付的。无奈自己对他们两人的事情,所知有限,根本不知从何谈起。只是默然不语,顺着李大的目光看那东面的小山丘。 只见东方既白,红日初升。沙漠中的日出,倒是更有一番韵味。孙启明感慨万千,思绪复杂的呆立着,有些入了神。 “这个地方恐怕又遭遇他们的毒手了,我先去看看佛窟中情形如何。”李大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迈步朝佛窟走了过去。 听到李大的话,孙启明也反应了过来。他这才想起,原先赵哲贤与他的同伙不知道在佛窟里干什么,看他们出来时手里拿了几个包袱。也不知是些什么,似乎很重的样子。当下便也跟着李大走向佛窟。 “这群王八蛋,果然没干好事。”李大刚到了佛窟之外,只看了一眼,顿时便开口大声骂道:“这么胡作非为,也不怕遭雷劈。”说着,快步走进了里面。 孙启明闻言大吃一惊,他听得出李大语气中的愤怒,连忙加快脚步走进佛窟。只是看了一眼,立刻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 只见在洞内地上倒着两具尸体,手脚都被捆住,身上伤痕累累似乎遭受过不少折磨。心口处两个血洞几乎穿透身体,地上流着大滩鲜血,一看便是死得不能再死了。两人的头面朝下,无法看清面目。 石壁上插着两根火把,火光微弱却尚未熄灭。忽明忽暗之下,使得洞中多了一些诡异和恐怖的气氛。 李大走到了两具尸体前,将他们翻了过来。孙启明心里有些发毛,又闻到浓重的血腥气息,感觉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可还是壮着胆子走近前去,想看清楚两人的面目。突然,却被吓了一跳,发出了一声惊呼,又倒退了两步。 李大见孙启明有些大惊小怪的样子,抬头问道:“怎么?你认识他们?” “认识,他们是和我一起来的洋护卫。红头发的叫汤姆,另一个叫杰瑞。”孙启明连连点头。这两个人虽然面目凄惨,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他们是文森特手下的两个洋护卫。记得当时文森特好像让这两人断后。这么看来,他们没有能逃出去。 “洋护卫?”李大也有些惊讶,便在两具尸体上摸索着,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略微想了一下才说道:“他们身上没有什么东西,而且受了很多折磨,浑身骨头都折了,看来对方是在逼问他们说些什么。” “逼问他们?难道是打听吴爷他们的底细?”孙启明实在不忍看那两人的模样,虽然他们与文森特都不是什么好人,可如此下场,也实在有些悲凉。 ------------ 三十八章 李大的故事(1) 李大站起了身,点了点头,说道:“我看是在打听那个洋人文森特的事,这些洋人到内地盗掘财宝无数,可能是想要逼问他们说出财宝的下落。” “可是,之前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财宝啊。再说,赵哲贤袭击我们是在沙虫王那边,离开这里也有些距离吧,怎么会把他们带到这里来审问呢?”孙启明从初见死尸的惊恐中缓过神来,心中疑问颇多。 “你看看他们的伤口,这是被绑在马后面,连拖带拽才到这里的。”李大摇头叹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下巴的短胡子,又是一副思考的模样。 孙启明定下心来,看看那两具尸体。果然,下半身的衣裤磨损非常厉害,显然赵哲贤一伙使用的手段十分毒辣。不由得直觉头皮发麻,暗自后怕。当时若是自己被他们擒住,只怕也会落得这般下场。 “我猜赵哲贤急于离开这里,必然是从他们俩人嘴里知道了一些什么。”李大微微点着头,自言自语般,说道:“他们袭击你时,遇到了沙虫王,死剩下八个人。又抓住了这两洋人,一路带到这里审问。是了,应该是问出什么重要事情了。” “我想也是。”孙启明愤愤道:“这些混蛋,真是丧心病狂。用残忍手段严刑逼问后,还要再杀人灭口!” 李大摇摇头,说道:“这些洋人没几个好东西,虽然死得惨,却也不值得可怜。”顿了一下,抬手指了指大青石后面的山壁,说道:“你看看那里吧。” 孙启明顺李大所指方向抬头看去,不禁愕然,呆立当场。他原先一进入佛窟,就被地上的尸体震惊住了。却没有注意到别的东西。这时候,一见之下,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只见那三处佛洞中的佛像,剩下左右两个无头的身躯,而中间的金刚像却已荡然无存,不复存在了,只留下了一个空洞洞的山洞。孙启明回过神来,连忙跳上了大青石,走近前去看个仔细。 那大青石上面,佛像所在的山洞里,都有拖动重物留下的痕迹。石头碎屑洒得满地都是,上面还有许多杂乱的脚印。 这左右两尊佛像的佛头竟是被割走的,脖子上留些了整齐的伤口,好像是被锯断的。昏黄的火光,映照在两具无头的佛像身上。只觉得说不出地落寞凄凉,一股莫名地愤怒和悲伤涌上了孙启明的心头。 “这……这是为什么?难道刚才他们手里拿的包袱,就是装着佛像的?”孙启明实在无法理解这些人的行为。这些流传千年的文物,到如今却是身首分离,甚至是粉身碎骨,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些王八蛋,不但把金刚像砸碎带走了,还切下了两尊佛头。”李大说道:“为了一己私利,做出如此行为,将来必遭天谴。” 孙启明默然了,他突然想到,当初留学的时候,参观的那些个博物馆。里面的那些精美文物,该不会都是这么得来的吧?那些埃及的雕像,古罗马的铠甲,还有,东方的石头雕像,青铜器物…… “他们把这些盗走,准是去卖给洋人了。该死的,这些上千年留下来的佛像,就这么给毁了。”孙启明真后悔,刚才怎么没有出手将他们拦下。这些人又是杀人,又是盗窃佛像,真是无恶不作,天理不容。 李大叹息了一声,回身往洞外走去,说道:“走吧,这里被糟蹋成这样,看着就心痛。我们这就动身去敦煌吧。” “敦煌?”孙启明心中一动,这个地方不正是自己原来就要去的地方吗?看来终究还是有此一行。如今这里满目疮痍,他也实在不忍多看。 “是的,敦煌古城。”李大站在洞外边的空地上,抬头看了看天空,说道:“这几天不会刮风,正好可以赶路。” “那,他们怎么办?就让他们这样暴尸荒野,总是不太好吧?”孙启明走过那两具尸体的时候,颇有些不忍之感。 “唉,好吧。”李大说着,走到了靠近山壁的地方,来回看了几眼,好像选中了一个地方,说道:“就是这里吧。” 只见李大蹲下了身子,右手手掌伸出五指并拢,猛然往地上一插。右手竟然如同铁锹一般,整个手掌都插入了地面之中,随着他手掌向后一带,立刻就掏出了大块的砂土。看他的样子,就像是在水中泼水一般容易。 李大先是单手,接着又是双手。在孙启明目瞪口呆之下,很快,李大就在地上挖出了一个方形大坑。足有两米见方,虽然不深,可埋两个人倒是刚刚合适。 “愣着干嘛?过来帮忙。”李大拍了拍手里的沙土,跳出坑外,迈步朝着佛窟里面走去。孙启明不敢耽搁,马上就跟了进去。 很快,一座简单堆砌的坟墓就成型了。孙启明又找了两块石头,放在了上面,就当作是墓碑。其实他对墓中的两人并无交情,也没有多少好感。只是,终究是不忍,心头总有种莫名的伤感…… 山中行走总是道路迷茫,孙启明跟着李大在山路上穿行,时常是不辩方向,可李大对地形却很是了解。途中他又找到了两处水源,加之从那黑马上割下来了两条马腿,路上食物清水还算充足。此行除了步行辛苦,倒也不觉的如何艰难。 虽然如李大所言,并没有刮起大风,可太阳的曝晒却是在难以抵挡。两人只是在早晚赶路,一到阳光猛烈之时,便寻找地方歇息以避开日头。 这一路上食物清水不缺,虽然步行很是幸苦了些,可孙启明觉得远比之前,与吴爷文森特他们在一起时,轻松了不少。路上休息之时,同李大聊天说话,都是感觉很对脾气。话题一开,便也无所顾忌。 孙启明将自己的经历尽数都对李大说了,包括家人的血仇等等。李大也提及他的身世武功还有他所在的自在门,毫无保留,统统告知了孙启明。两人都是觉得天地之大,世道沧桑,人生祸福难测。 一番感慨之后,生性豪爽的李大提出,彼此结拜为兄弟。孙启明自然是一口答应。于是便撮土为香,对天祷告,彼此义结金兰。这下两人便以兄弟相称,而年岁上,李大比孙启明大了四岁,就作了大哥。 原来,这李大自小就是孤儿,小时是在一处小镇上流浪,与一群同是孤儿的小孩以乞讨为生。世道艰辛,他从小就饱受了人间冷暖。一直到了十岁的一天,在一个小巷里。有一伙人贩子,想要打他们这些乞儿的主意。 这些事情时有发生,他们自然都懂得逃生之道。十几个小孩纷纷夺路躲闪,唯独一个最小的小女孩,却由于跑得太过匆忙摔了一跤,结果被人贩子抓住了。李大本来已经逃脱,见状也顾不得那么多,回身就去同人贩子扭打。 无奈人小力弱,那几个人贩子一起围堵,自己反而被人贩子抓住。连那个小女孩也在争斗中,被刀子误伤了脖子。万幸只是割破了一点皮肉,流血不少,但性命却无大碍。 几个人贩十分气愤,按住李大就是一阵痛打。其中一个还是愤愤不平,拿了一把砍刀,说要把李大的一只手砍下来。李大十分害怕,拼命挣扎,却是无济于事,他被两个人贩子死死按住了。 眼看那刀子即将要砍到手臂,李大只觉得大难临头。却突然,那砍刀不知怎地,好像砍到了一块铁板上,发出“铛”的一声,向后弹了去。这一下反而砍向了那挥刀之人,那人用力太猛,整个刀背居然陷入了自己的肩头。 就在那人的惨叫和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只见一个身穿青灰色长袍,好像一个道士打扮,但是身背一柄长剑的中年人,站在了李大身边。捋着下巴的一部黑色长须,像是若无其事般,看着一众人贩子。 李大说,他一直都记着这一幕。他抬起头,泪眼迷蒙之中,看到的这一幕。这个中年人很和蔼的看着自己,然后,他笑了,微微的笑了,点了点头,伸手,将自己从地上拉了起来,轻轻拍打了自己身上尘土,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那群人贩子反应了过来,马上就扑了上去,想要围殴这个中年人。李大刚要出声提醒,却只见眼前一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是,只见几个人贩纷纷倒地痛苦呻吟着。有的保住胳膊,有的抱着腿,哎呦爹妈喊个不停。 “你们去吧,我不杀人。”中年人冷冷的看着几个人,看着他们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逃了出去。 这位中年人是一位游侠,他本是路过小镇。无意间发现了巷子里有人贩子抓小孩,正想出手相救,却看到了李大年幼可怜却有侠义之心,居然不顾自身安危,肯为了小女孩出头打架,想要把她从几个抓住她的人贩子手中救走。 于是便在一旁看了起来,一直等到那人贩子挥刀要将李大的手砍下之际。这才出手把几个人贩子打跑,将他与那个小女孩救了下来。 游侠对李大的侠义行为很是喜欢,加之见二小可怜,便收留了他们。让二人跟随自己左右,教授他们习文练武。从此之后李大就与那个小女孩跟随师傅,侍奉左右,也算是有了一个家。 由于自小只知道自己姓李,同伴中自己体格较大,大家都是叫自己李大。但是师傅觉的不妥,便为自己起了正式的一个名字――李哲佑。而那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自小不知姓名,便随着师傅的姓,起名叫做――何寻真。 ------------ 三十九章 李大的故事(2) 收养李大他们的这位游侠师傅,名叫何守义,四十多岁年纪,其貌不扬但是武功绝高。专门游历天下,喜好四处打抱不平。二小孩子跟在何守义身边,随着他四处游历,本领见识随着年岁渐长。虽然居无定所,却也逍遥自在。 当时民国初建,北洋军阀依旧混战不休,世间不甚太平。何守义觉得将二小带在身边,总是不太妥当,终究年纪幼小,需要一个稳定的安居。便不远万里将二小带回了敦煌,交给掌门代为照料。 李大笑着说道:“哈哈哈,后来我问过师傅,他说当时是我们两个太喜欢捣蛋,搞得他实在是烦了,才把我们扔到山里给掌门的。” “小孩子多是淘气,我大哥的那个孩子,也是很淘气……”孙启明说着,眼睛却有些湿润了。家里遭遇突变,如今只有自己独活世间,成了孤独之人。无意之间提起,总是多有伤感之处。 李大之前已听说孙启明家乡之事,也是颇为唏嘘,叹道:“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他们那些军阀土匪,有枪在手,便是无所顾忌,拿人命根本不当回事。” “这《道德经》大哥竟也熟读?当真是文武全才啊!”孙启明听李大随口就念了一段道德经,实在有些出乎意料。眼看这个身手十分了得的大哥,外表这么粗旷豪迈,居然也是能文之人,倒是由衷钦佩。 “哈哈哈,小时候就因为背书,没少挨掌门的揍。可惜到头来,也只是勉强记住几段罢了。”李大谈笑风生,又继续讲述起他的故事。 那时何守义师傅带着李大与何寻真二人,从江西一路北上,千里迢迢,来到了这沙漠之中,一路风尘艰苦自不必说。到了山门之后,二小这才知道,原来师傅并非只是江湖游侠,而是有传承的门派侠客。 这个名为“自在门”的门派,山门在距离敦煌古城不远的山中。虽然门派清静隐蔽,可门人弟子却并非隐世不出,相反,多有外出游历,行侠天下者。 而这些游侠也会借机,寻找可以造就的幼年弟子,收入师门做为传人。本派传承收徒就是以此方式,代代相传的。而且本门祖师立有祖训,每一代之中,只准掌门一脉留守山门,其余各支门人必须下山自谋出路。 下山之后可以择地而居,做官经商从军等等皆由自主。只要不去为非作歹,便是自由自身,婚丧嫁娶门派绝对不加约束。反之,若是作恶,则必定派人劝阻制裁。然而一旦山门有事,出门弟子也必须全力帮助不得推辞。 至于接任掌门者,却需要终身留守山门,且不得婚嫁。若不能守住清苦,或者想成家立业,便要退位让贤,不得再住山中。祖训便是传掌门之位与贤能,而不是以血脉。 “当年祖师开山之时,恰好在战国乱世,他深恶血脉世袭埋没人才,又无法长久,因而推崇推位让贤,便有了此规矩留下来。”李大说起祖师之时,一改嬉皮笑脸,换了一副严肃敬畏的模样。 “先辈高义,是我后辈楷模。”孙启明实在有些震撼。战国,这个“自在门”居然是从战国流传下来的门派。他估算了一下,距今至少是两千两百多年。这两千年的传承,无论留下的是什么,都是一种莫名的伟大。 “的确如此。每一代弟子,都是紧守祖训,以贤能为掌门。”李大点了点头,又接着说下去了。 当初,李大的师傅何守义,便是因为师兄何守礼接任掌门,才与三师弟何守信下山去闯荡天下的。下山不久他便遇到了二小,只是当时尚没有安稳立足之地,就将二小带回山门寄居。自己住了几个月之后,却又闲不住,独自下山游历去了。 二小来到山门后,掌门师伯待他们很是不错。不但照顾衣食起居,还让二小与自己的四个弟子一同习文练武。特别是那四个师兄弟,与二小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彼此都是苦小孩,都有些不幸的往事。一说起来,特别容易引起共鸣,所以感情都很不错。 李大说,那几年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每天与师兄弟们练武读书,耕田种菜,打打闹闹无忧无虑中就那么长大了。那个山门中打杂的刘叔,有时去敦煌古城买东西,小师兄弟几个总会纠缠着,非一起去不可。 “一到那个时候,总不免比武定输赢,赢的人才能够下山。不过大师兄年岁比我们大很多,他却是当我们的裁判。结果,每一次他都能下山去。哈哈哈。”李大说着,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两眼泛着神采,脸上也笑得很开心。 “哈哈,倒也有趣。”孙启明摇头微笑,李大虽然没说,可孙启明知道,以李大狡猾机智的性格,难免也是总能够下山的一个。 “我师傅偶尔也有回来看我们,总是带来一些新衣玩具糖果点心,每到这个时候,我们总是欣喜雀跃,特别是小师妹,总是喜欢好看的新衣服。”李大说起了他的师妹,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照片,递给孙启明。 “不过师傅总是住不了半个月,就会自己独自跑掉了。等到小师妹发现后,立刻就哭闹不停,害得我每次都要分给她一些糖果,她才肯罢休。”李大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道:“嘿嘿,后来我才明白过来,这丫头原是在算计我的。” “这就是你师妹?”孙启明接过这张有些发黄的黑白照片,看那里面的人竟然有种电影明星般的感觉。面目清秀,两个眼睛很大,一头时髦的烫发,身穿旗袍,手拿折扇。一副很时尚的样子,倒是十分标致。 “是啊。这是两年前,她回山的时候,路过三危山,特地拿来给我的。”李大好像小孩子一般,好像生怕孙启明把他师妹看入眼里了,未待孙启明细看,便把照片又拿了回去。自顾又欣赏了起来。 “嘿嘿,你是我大哥,她好像也比我小吧,那我岂不是也成了她的二哥?我凭白又多了个妹妹,如此甚好呀。”孙启明见李大的模样,知道这二人青梅竹马,自然感情颇深,便想要逗乐一番。 “你以后遇到她,可要留神,她狡猾得很。别让她把你卖了,你还要给她数钱。说到狡猾,在她面前,我可是自愧不如的。”李大收起了照片,颇为得意的笑着。 “这么厉害啊?她现在也在山门之中吗?”孙启明倒是来了兴趣,很想见识这个何寻真有多狡猾。 “当然厉害。不过,你却是没机会见到她了。上次她出山的时候,又过来告诉我,她要去什么香港。说是想去拍电影,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李大说着顿了一下,突然抬起头看着孙启明,问道:“你应该知道电影是什么吧?” “香港?电影?”孙启明有些意外,这何寻真居然跑去香港拍电影了,看来倒是活跃,只是不知有没有什么作品,要是有机会到要去看看。 “你不是去英国留过学的吗?这洋人的玩意总是知道的吧?你愣着干什么?”李大见孙启明发呆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孙启明这才回过神来,说道:“没,我吃惊呢。这电影可是新鲜玩意,是会动的画面。以前没有声音光有画面,这几年都是有声音的了。” “也是一种皮影戏吧?我最喜欢看皮影戏了。”李大好像恍然大悟一般。 “不是,好像会动的照片。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楚,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百闻不如一见。”孙启明搜肠刮肚,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明电影这玩意儿。 “我说,你这口气怎么像极了那丫头?她也说‘百闻不如一见’。说真的,电影真有那么神奇吗?”李大摸了摸下巴的短胡子,又是一副思考的样子。 “这……”孙启明无语,当即便扯开了话题,把李大的注意力从电影上转移了出来,说道:“电影这事无关紧要,还是接着说你再山门中的情形吧。” “嘿,我会弄明白的。等我这里事情一了,到时候我第一件事就是去见识见识。”李大点了点头,似乎打定主意一般。不过,他倒是又接着讲述他的故事。 山门里的日子比较清苦,人也不多,总共也就八个人。由于位置比较隐蔽,外人很难发现,所以平日也没有其他外人。除了师傅之外,三师叔也曾经带过他的两个儿子何文、何武回来认师门。只是来去匆忙,住一晚上,第二天就走了。 就这么平静又安稳的生活着,一直到有一天。四年没有回来的师傅再次回到山中,这个时候他身边却又多出了四个人。都是他新收的四位弟子,三男一女。这次师傅是带四位师弟师妹前来拜见掌门,顺道也要来带李大、何寻真下山。 那时候师傅说了,何寻真这丫头越长越大,呆在山门之中多有不便。于是不久之后,李大、何寻真便跟随着师傅,与四位师弟师妹回到了内地。 “这么说来,你好像不是属于掌门一脉的吧?怎么也要留在山中呢?”孙启明听明白了李大所言,联想之前他说过的,掌门是他的师伯。按照他所言,应当离山才是,不知后来他却是怎么又会回到山中的。 ------------ 第四十章 李大的故事(3) 李大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想回到这里。可是没办法,掌门一脉如今失去了传承。我只得扛起这个担子,总是不能置身事外的。” “是因为那个赵哲贤吗?”孙启明见李大神情落寞,知道准是有大变故。 “不错,就是因为他。可是我至今也没有明白,这混蛋怎么会背叛师门。他是掌门和大师兄从小养大的,怎的会如此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李大很是气愤,接着说出了他心中积累很久的故事。 李大自从十岁进入山门,到下山之时,已经是十八岁了。整整八年的时间,与师兄弟们感情自是深厚。原本,他与赵哲贤更是如亲兄弟般,形影不离。他还记得,当年下山时的场景――那天赵哲贤一直追到了山外,翘首张望,久久不肯回去。 下山之后,李大跟随师傅何守义到了江西。在上饶师傅有一些产业,是几间铺面还有十几亩山林,虽然收入不多人口不少,却也足以衣食无忧。然而,多数时间,李大与师兄弟们却是随着师傅,行走江湖到处游历。 后来随着年岁渐长。师傅说他们各人都要长大成人,总不能一辈子呆在师傅身边,等到了时候,就要自谋生路,独自闯荡江湖。他定了一个规矩,徒弟们凡是一到二十岁,就必须离开他,独自出去闯荡。 李大对师傅自小就很崇拜,自然是言出必从,于是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师傅,一个人闯荡江湖去了。 师傅没有成家,一直视膝下的这群弟子为己出,疼爱非常。弟子们自然也是不敢忘记师傅,时年过节自不必说,就是每到一处,有了安顿之地,立刻会有书信来往。 如此又过几年,李大突然接到了师傅传来的信息,得知门中有事,让他马上回敦煌听候掌门差遣。师傅在信中没有细说出了什么事,只是说事态紧急,让李大火速起程,他自己随后也会赶到。 李大心知师傅脾气,若非有重大事情,根本不会这么急着让出门的弟子回山。他突然间有种很不好的预感,眉头一直在跳,似乎有什么塌天的大事发生了。 “那时,我在九江,得信之后便赶回敦煌。”李大说道:“等来到山中之时,这才发现确实出了大事。原来是赵哲贤私自出走了,并未留下任何交代。三个师兄弟下山寻找之时,却在酒泉附近遭遇一伙几十人的土匪,一场激斗过后,只有大师兄活着逃了回来。” “乱世就是如此,土匪盗贼横行无忌,视人命如草芥,完全不当一回事。唉……”孙启明感同身受,也是暗自神伤,摇了摇头,不愿再想。便又问道:“那后来怎么样了呢?” “掌门师伯年事已经高,又连失爱徒,很受打击。他心中又牵挂赵哲贤的安危,便越发着急地四处打听消息,想要寻找回来。”李大叹息道:“唉,我到山门之时,只见到他原本一头青丝,已经全是白发了。” 孙启明沉默不语,他不知如何劝说李大,只是静静听着。 李大顿了一顿,咬着牙,继续说道:“一年之后,在我与大师兄四处打探之下,总算得到了赵哲贤的消息。” 原来,李大在承化寺附近遇到了几个牧民,从他们口中得知。这几个月有一伙土匪,在新疆各地盗掘古墓遗迹,遇到过往商队还会劫掠杀人。牧民之中都在传说,是当年那个巨匪赵不管又回来了。有人看见那土匪的首领之人,同样是一个大光头。 李大和大师兄孙哲圣心中起了疑惑,赵哲贤小时候生了一场怪病,等到病好之后,头发全部脱落了,一直以来都是光头。两人虽然不相信,赵哲贤会自甘堕落,跑去落草为寇。然而,还是决定去探个明白。于是,就开始到处查找那伙土匪的下落。 有一天,他们刚好就在博斯腾湖附近,碰上了这伙土匪。当时天色尚未漆黑,借着夕阳余晖,二人看得分明。那伙土匪之中,果然有一个大光头十分显眼。仔细辨认之下,却发现竟然真的就是赵哲贤。 这一下,师兄弟二人吃惊非小,都是不愿相信。尤其是大师兄,更是不信原先那个赵哲贤能做出如此行为。于是,二人商量之后。大师兄让李大回山,给师傅报信,免得他老人家时刻挂念。 李大自然十分不情愿,可大师兄劝说他:“咱们下山也有多日,如今既然有了消息,自然要回去告知他老人家。是好是歹,总不可让他在山中眼巴巴干着急。” 这么一说,李大觉得有道理,也就同意了。于是,他便与大师兄分别,独自回山报信去了。而大师兄则亲自去见赵哲贤,想要劝说他,让他能够迷途知返,莫要继续执迷不悟。 说到这里,李大却是不由得双手紧紧握拳,恨恨道:“谁能想到,我回来禀告掌门后的第二天,大师兄的尸体就被人送回来。送他来的人,我认识,是在敦煌城里卖蜜瓜的。他说是一个光头大汉给了他一些钱,让他送回来的。” “光头?是赵哲贤!”孙启明也很是气愤,如此杀害同门的行为与手足相残有何区别?都是禽兽行为啊。骂道:“真是混蛋,你们掌门怎么不出手灭了他?” “我们气愤异常,自然是想除之而后快。可当赶到敦煌城中之时,早已不见了他的踪迹。这小子太过狡猾,自知不是掌门的对手,却是让卖瓜人隔了一天才把大师兄送来的,这下才让他逃回内地了。”李大牙齿咬的发响,眼里露出的都是寒光。 孙启明见状倒是颇能体会李大的心境,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沉默不语。 李大无奈摇了摇头,叹息道:“我们一路追赶,只可惜,路过三危山时,那五十年一现的沙虫王恰好又现世出来害人。掌门与我为了对付沙虫王无法分身,便只能写信将情形告知我师傅,让他多多留意赵哲贤的踪迹。” “原来如此。”孙启明说道:“这么说,对付沙虫王这事,你们一直在做?” “是的,这件事师门历代都有人在做。”李大点了点头,解释道:“大概每隔五十年,八条沙虫王就会现世。如果不及时加以消灭,等它们再生长下去,发生了蜕变,到那时就很难对付了。所以掌门一脉弟子,主要任务就是为了对付它们。” 孙启明原先已经见识过那沙虫王的厉害,一听说有八条之多,而且还会什么蜕变,成为更加难以对付的怪物。不禁打了个哆嗦,脖子下意识地缩了一缩。 李大裂嘴微微一笑,道:“最初,掌门带领我杀了三条,嘿嘿,开始时我吓得和你差不多,都跟孙子似的。” 这…”孙启明无语,他自己当时的那个熊样,不用看镜子也知道应该是很狼狈。不过,任谁突然见到那么个大家伙,不被当场吓晕,就已经不错了。便自嘲道:“哈哈,好歹,我也算是帮你干掉了一条。” “嗯,这倒是不错。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肯带你回山的。”李大点了点头。他之前谈论的事,一直如同大山一般,压在他的心口,让他颇为忧郁。如今对孙启明说了,却像是把大山搬走了,心神为之轻松。 “话说回来,你的武功那么厉害,到底是什么名堂呀?我虽是外行,可也看得出,那绝对是高深莫测之极的。”孙启明见李大神情模样,便也乘机转移话题,扯到武功之上,免得他老是纠结于恩怨之中。 “说复杂了你也不懂,简单说吧,自在门的武功分为内功还有外功。”李大看着孙启明两眼迷惑的模样,知道他是不懂。也就不隐瞒,继续说道:“那内功,比较玄奥,而且需要在山门之中,由掌门传授,才能练习。” 孙启明听得莫名奇妙,满脸写满了“不懂”,只等李大继续说明。 “嘿嘿,我就说你不懂。给你说说外功吧,也就是拳脚身法,还有那飞石暗器的功夫。”李大摇头苦笑,一边说,一边比划了起来。 孙启明这才知道了,李大那天与赵哲贤单挑,开始两人使用的拳法叫作“逍遥拳”,一共有八八六十四路,是从周易六十四卦的变化而来。后来赵哲贤使出的是“天罡点穴手”一共一百单八手,专打三十六死穴,七十二伤穴。 而李大那时候使用的身形步法,是一种叫做“逍遥迷宗步”的招数,却是掌门专门传授给他的。这是历代掌门才可修炼的招数,就连赵哲贤也尚且不会。据说这个“逍遥迷宗步”,若是持有宝剑,便可使出另一招数“天罡一剑”。 “那当真是:一剑祭出,天地暗。百步杀敌,鬼神惊。”李大脸带微笑,微微点着头,一副颇为的意的样子。 “天罡一剑?”孙启明见李大说的得意,忍不住问道:“这么厉害,怎么不见你使用出来啊?” “你以为我不想啊?掌门还没有教我呢。他说了‘哲佑啊,等你把沙虫王都除掉了,我就传授给你,连祖师传下来的玄铁剑也传给你。’”李大神色严肃,一边说,一边伸手做捋胡子的模样。 “哈哈哈。原来你掌门师伯还是不太相信你啊,是怕你会被沙虫王吞了吧?”孙启明趁机取笑起来。 “笑话,那是历代的规矩。”李大眉头一扬,却是笑道:“哈哈哈,我可是一个人在那里单独对付沙虫王的,你自己一个人敢去吗?” “我一个人自己去?”孙启明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连忙摆手道:“这种事只有大哥你能做,小弟我绝对不想再去了。” “嘿,就是这模样。”说罢,李大装出很惋惜的样子,叹道:“唉,就只剩下两条啦,要不,咱兄弟一人一条,分了它?” “别客气。”孙启明道:“全部都是你的,我不会和你抢。” “哈哈哈”两人都是一阵大笑。末了,孙启明问道:“大哥,咱们还要走多久啊?” “再走一个晚上,明天早上就能到敦煌。现在却是要找地方休息了。”李大说着,抬头看了看左右山脉。 眼见烈日当空,李大就来到一处山壁背阴处,挖开了一个山洞。这几天每当日头猛烈,无法赶路,李大总是挖洞藏身,用以躲避烈日。 孙启明走得也有些疲惫,心口不时隐隐生疼。一进入山洞之中,就顾不了太多,枕住了自己的背包,毫不理会酷热难当,竟也能睡了过去。 ------------ 四十一章 一坟,一人,一襁褓 沙漠边缘有一条小河,河水缓缓的流淌着。河岸边七八株胡杨树使得这片荒漠,多了一些绿色。那胡杨树的旁边,几间黄土堆砌的屋子,似乎有人居住。不过现在里面却是静悄悄的,毫无声息。 在土屋的后面远处,那片连绵的丘陵之前。有一个小小的土堆,地上还有一些土石,旁边扔着一把铁锹。这是一座新坟,坟头插着一块木板,刻着几个字:爱妻翠儿之墓。 一个光头大汉,抱着一个襁褓,站在坟前。两眼看着这座新坟,神色黯然。这个人头上寸发无有,整个脑袋油光发亮。年纪约莫三四十岁,身材魁梧,肤色黝黑,一身灰黑布衣,却是布满斑斑血迹。而最奇怪的是他腰间,居然还别着一柄手枪。 “翠儿,俺答应你,俺什么都答应你……”这光头大汉喃喃自语,言语中似有无尽悲哀,感觉十分落寞。看得出,他对坟中之人,用情颇为深厚。 “你那爹娘兄弟,俺统统不再去找他们了……俺会好好带大咱儿子的。俺会让他学好的。你……你一定要在天上看着……”光头大汉伸出一只粗糙的大手,轻轻抚摸着怀中襁褓里熟睡的婴儿。 一滴泪水,突然滴落在了那大红色的襁褓之上,那一点点地方,犹如落下了一滴血。这是光头大汉的眼泪,又有一滴,正顺着他的脸颊,悄悄向着那大红色的襁褓落去…… 风,轻轻刮过,卷起一些尘土。斜阳的红色光芒,让所有的黄土,所有的沙漠,所有的天地万物完全成了一片红色。 许久,一阵嘈杂的马蹄声打破了这里的沉默。只见二十几匹快马,自远处飞驰而来,扬起了接天的一片烟尘。 然而,那些马匹并没有靠近过来。在很远的地方,马上之人就纷纷拉住缰绳,止住马步,驻足而立。远远望着这边的,一坟,一人,一襁褓。 只见这一群人,一个个装束各异。有破旧的军装,也有商人的服饰,更多的,却是土黄色的粗布衣服。然而一个个同样的面色黝黑,背后都背着一柄长枪,腰间也挂有马刀。很显然,他们是沙漠里的土匪。 那光头大汉对于这些土匪的到来,却视若无物一般。他连头也没有抬起来,依旧保持着那个凝视的姿态,只顾看着坟堆发着愣。似乎,还是沉浸在往日的那段回忆之中。 过了片刻,那群土匪之中突然有两个人摘下了背后的长枪,交给了身旁的人,自己却跳下了马。迈步朝着这边,向着光头大汉走了过来。但是,他们的脚步很轻,也很稳,而且走得很慢。 随着越来越靠近这光头大汉,两个土匪的脸色却变得有些紧张。这是一种难得出现在土匪脸上的神情,他们脸上竟然都是充满了情感,很复杂的情感变化。这些,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土匪脸上,确实令人出乎意料。 “老大……”两个土匪在离开光头大汉尚有十几步之处,几乎异口同声般,说出了这两个字。之后,他们两个就止步,不再向前走来。看着那光头大汉,又看着那新坟,没有再说些什么。 “曹通,刘四。你们这是何必呢。俺如今心同死灰,不愿再去行走江湖,你们还是走吧……”那光头大汉说完,望天长叹了一声,缓缓转过身来,看着那两人。 “老大,我们……”左边那个比较消瘦的人说着,居然哭了起来。这样一个大老爷们,沙漠土匪,居然也哭了。看来确实是真情流露,难以控制了。 “刘四,你……”右边的这个人推了一下正在掉眼泪的同伙,回头,对那光头大汉说道:“老大,咱们没有你可不行啊!兄弟们都说好了,不管你到哪里,我们都跟定你了。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谁都不含糊。” 光头大汉缓缓的摇了摇头,说道:“俺,早已不再是你们的老大。从今之后,俺要退出这个江湖,过几年太平日子。这,是俺答应翠儿的。” “这……”那个叫曹通的有些着急了,搓着手,向前紧走几步,说道:“就算是你要洗手收山,咱们也要跟着你。好手好脚的,堂堂七尺男儿,谁愿意干这勾当。老大,你说什么,我们都听你的,打杂扫地总能出一些力气。” “是啊,是啊,老大,我们这些弟兄们都商量好了。你走到哪里,我们都跟着。”刘四一边说,一边伸手抹去了眼泪。脸上神色颇为严肃,语气也很坚决。 光头大汉看着面前的两个手下,见二人的神情,倒也很受感动。他又抬头望了望那后边的一众人马,只见他们一个个翘首张望。不自觉地,他的眉头紧紧锁在了一起,心中十分思绪复杂。 这些人跟着自己已有多年,虽然说得难听一些,是一群土匪。可是这个年月,兵荒马乱天下并不太平。到处都有打仗,到处都有杀人放火的事情。自己这些人也只不过是为了在这个乱世之中,混口饭吃,图个安身立命罢了。 可是,老婆翠儿在临死的时候,抓着自己的手紧紧不放。她用尽了毕生的气力,说出“改过自新,带大孩儿”这八个字,自己已是点头答应了。翠儿脸上露出的最后那个微笑,深深烙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 大丈夫一言九鼎,既然是答应下来了,绝对无反悔之理。然而,现在这群忠心不二的手下,却偏偏又来纠缠,一时间倒也难以抉择。 片刻之后,那光头大汉似乎下定决心一般。猛然抬头,看着面前两个手下,说道:“俺在石壁山,原先咱们的山洞里。那石座之后,藏有两箱金银。你俩可带着弟兄们过去分了,也好为将来图个营生。” “啊!老大,你这是瞧不起我们啊!”曹通明显很是激动,脸色有些通红,嚷道:“我们这些人,有谁没有得过你的恩惠?谁能要您的钱?谁敢拿,我第一个灭了他。” 刘四在一旁,却突然双手一拍巴掌,喜笑眉开的说道:“老大,老大,你既然要收山,咱们何不拿这笔钱,到内地做些买卖?总好过在这里吃风沙强上百倍啊。” “生意买卖?俺可是外行,只有一身蛮力,什么都不懂。”光头大汉倒是颇为意外,他一直在干抢劫往来商队的“买卖”,倒是没有想到要自己去经营生意买卖。 “是啊,老大。我之前也偶尔有打算过,想要攒点钱,到上海去做些小生意。”刘四似乎也觉得自己的主意不错,神色颇为激动。只听他继续说道:“可惜我存不住钱,总是不知怎么就花了个精光。” “少废话,你他妈快说重点。”曹通不耐烦了,催促刘四快点说正题。 刘四咽了口口水,说道:“老大,我是这么想的。咱们这些人都是靠的住的,有这些人力,再加上有金银本钱。您说,干什么买卖不行啊?只要有本钱,有人手,生意总是行得通的。再说……” “你又来了,少婆妈,再说什么?”曹通明显比那光头大汉着急。不过,这个时候,光头大汉却已经在微微点头了,似乎他已经想到了刘四话中余味。 “再说,咱们有钱又有人,完全不用自己去跑生意,只要雇佣懂行的掌柜,就可以坐等收钱。曹通,你说,咱们不欺负人就算了,可有谁能够欺负咱们?无论干什么买卖,那都是稳赚无赔的。”刘四一口气说完,摇头晃脑十分得意。 “对啊,俺怎么就没有想到啊。好,就照你说的办。哈哈哈。”光头大汉一扫之前颓废的神色,大声笑了起来。按照刘四所说的办法,无疑是极好的。既可以脱离江湖生涯,又可以不失兄弟义气,两全其美,深深打动了光头大汉。 突然,一声洪亮的啼哭,打断了光头大汉的笑声。原来是他怀里的婴儿突然放声大哭了起来,显然是被他的笑声给惊醒了。 这下光头大汉有些慌了手脚,小心翼翼地抱着婴儿,想要哄他不哭。可是粗手粗脚,姿势十分别扭。明显是不得其法,那婴儿反而哭得更加厉害。急得光头大汉额头冒出了微微的汗珠,眉头紧锁着。 一旁的曹通也是急得团团乱转,不知该如何是好。想要出声哄哄那婴儿,却有些犹豫,怕自己粗声大气的,万一吓到婴儿反而不妙。 倒是刘四比较镇定,他走上前,从光头大汉手里抱过婴儿。左手搂着婴儿,右手伸到襁褓后面,轻轻拍打着婴儿的后背。嘴里细声哄着“乖哦,乖哦,不哭……”竟然十分熟练的样子,再看那婴儿,居然不再哭闹,闭起小眼,又睡了过去。 “哟,看不出你小子还有这一手啊。”曹通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 刘四见婴儿睡着了,又想把他还给光头大汉。却只见光头大汉摆了摆手,有些哭笑不得的模样,说道:“刘四,你辛苦些,帮我带着他。这小混蛋,我是拿他没办法的。” “哪里话,不幸苦。我以前带过我几个弟妹,这小……”刘四楞了一下,问道:“老大,他起名字了没有?” ------------ 四十二章 一剑祭出天地暗 “唉……还没顾得上呢。俺一大老粗,也不认得几个字。你看,叫赵贤怎么样?”光头大汉说着,回头看着那座新坟,似乎是看着里面的翠儿,说道:“等他长大了,做个贤人,一定可以出人头地。” 刘四和曹通也是看着那新坟,尽管老大没有说出缘由。可是二人均以猜测到,翠儿准是难产死了。也难怪老大会这么落寞,他与翠儿感情极好。为了她,甘愿归隐田园。可如今这般情景,想要劝说老大少些悲伤,却也不知该如何开口。 “走吧!咱们这就去取了金银,到内地做大生意。哈哈哈。刘四,你先帮俺照看赵贤。”光头大汉猛然回头,大笑着朝远处那群人马走了过去。 那些原本坐在远处马上眺望的人,见此情景。纷纷策马向前,朝着光头大汉迎了过来。不久之后,便与光头大汉汇合到了一处。这些人一个个黝黑的脸上,全都是喜形于色。一副找回主心骨的模样,没有了之前那种彷徨之感。 光头大汉拉过一匹骏马的缰绳,一踩脚蹬,翻身上了马。拉转马头,对一众手下说道:“弟兄们,俺如今要去内地,做一些老实本分的生意,不在这鬼地方吃风沙了。你们愿不愿意跟我走?” “愿意!”“听老大的。”“一起去!”众人高声叫嚷着,眉开眼笑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刘四用一条布条,把婴儿绑在了怀里,也骑到了马上。这时候人群叫声嘈杂,那婴儿却也不在哭泣,似乎睡得熟了。 于是,所有人马纷纷拉转马头,朝着东边就要策马扬鞭。却突然看见,前面远处,有一高一矮,两个身影,缓缓走了过来。很明显,居然是走向了他们这群人马这边。 所有人马立刻停止了动作,瞪着眼睛,看着那缓慢前行的两个人。这是一个中年人和一个半大的小孩。远远的,小孩停下了脚步,到了一块石头上,坐了下去。而那中年人,却继续走了过来。 走得越来越近,看清楚了。这中年人一身青灰长袍,头发向后梳着,似用一根绳子随便扎而已。他的面色有些白皙,不像沙漠中人的黝黑,两只眼睛里的神色却很深邃。而在他的身后,竟还斜背这一把长剑。 如今已经是什么年月了?西洋枪炮早已充斥天下。是什么人,居然还有这么老掉牙的装束?居然还背了一柄剑?这倒是让马上的土匪纷纷窃窃私语,流露出嘲弄之意,有些甚至笑出了声音。 但是,他们的老大,那个光头大汉却是面色铁青,一言不发。两眼与那越走越近中年人的目光对视着,丝毫不敢大意。他的直觉时刻提醒着他,这个人绝对不简单。自己行走沙漠多年,驰骋西域天山南北,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路人,见到土匪不跑反而向前的。 而最令他感到不安的,还是那个中年人看着自己的目光。那种不明喜怒,不知深浅,不可理喻的眼神,令他非常不舒服,甚至,产生了杀意。 “你是什么人?”光头大汉举起马鞭,指着已经来到二十步之外的那个中年人,大声喝问着。然而,这却让人觉得他有些急躁。他的手下似乎也感觉到了他的不安,纷纷举起长枪,对准了那中年人。 “哼,我是一个路人,没认错的话,你就是赵不管吧。”那中年人对于二十几把长枪黑洞洞的枪口,视若无物,目光直视着那个光头大汉,继续追问道:“那刘翠儿呢?” “混蛋,你算什么东西!胆敢这么嚣张。”马上一个穿军装的土匪,高声叫嚷着,举起枪,对准了中年人就想要开枪。突然,那光头大汉挥手一摆,将长枪的枪口托向天。 “砰”枪响了,但是没有打到任何人。 “老大,这……”那军装土匪想要说些什么,却见老大已经瞪了自己一眼,立刻就闭口,不再多嘴了。 “你说得不错,俺正是赵不管。你有啥事,想怎样?是刘家人请你来的吗?”光头大汉回过身子,傲视着那个中年人。 “很好,我来问你。那刘翠儿既然已经跟了你走。为何你还要杀死刘老头全家二十六口?”中年人厉声质问,全然不将其余人放在眼里。显然,他完全知道面前这个大光头是什么人,也很清楚他自己在做些什么。 “啊?这……从何说起?我并没有杀死他们!”光头大汉赵不管很是吃惊,但却不知道面前这个来历不明的中年人,也不知道他所言是否属实,一时并不太相信。 “嘿,明人不说暗话。你们杀了刘老头一家,又放了一把火,将刘家大院里里外外烧了个干干净净。你看看,你们身上,都还留着他们的血迹。”中年人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神色,双眼如电,扫视全场。 赵不管瞪大了双眼,看了看左右的手下,果然,这些人身上全都还有血迹斑斑。再一看他们脸上的表情,立刻知道这中年人所言非虚。顿时怒气上涌,气得脸色有些通红。这刘老头好歹算是自己丈人,既然被自己手下所杀,这叫自己如何对翠儿交代…… “老大,咱们去那老头家里找你,可他们家里的冲出来十几个家丁,都拿着武器要杀咱们。不得已,这才……”曹通一脸苦相,一副很是为难的样子。他跟随赵不管多年,知道老大现在是动真火了,心中十分忐忑不安。 “哈哈哈……”赵不管突然仰天大笑了起来,过了片刻,笑声骤止。他低下了头,看着那中年人,说道:“杀便杀了,你又想如何?有什么仇怨,统统算在俺的账中便是。老子杀人如拔草,不在乎再多一笔血账。哈哈哈……” “很好,很好,那么你可以归还本息了。”中年人话音刚落,只见他的人已经在原地消失了。 一瞬间整个天地似乎完全漆黑了下来,就在所有人惊慌的四下张望之时。那中年人却如鬼魅一般,忽然出现在了赵不管坐骑的马头之上。 只见他这时竟然如同屏虚御风,整个人直立在马头之上。看起来似乎毫无重量一般,那匹马的马头也不见吃力的样子。但是,他背后的剑已经出鞘,握在了他的手里。而且,剑身已染了血…… 一众土匪震惊非常,待得看定。却看见老大赵不管,整个头颅已经不见了。剩下一具空腔,喷着血,犹且在马上保持着坐姿势,一时还没有跌落。 而在赵哲贤身旁的曹通,脸上多了一道斜斜的刀痕,深刻入骨,血立刻就流了出来,整张脸全是红色的。他的人却是摇摇晃晃,已坐立不稳。身子一斜摔下马去,倒在了地上,无声无息再不动弹。 这些杀人如麻的土匪立刻回过味来,纷纷举枪朝那中年人叩响扳机。一时间二十三把长枪齐射,顿时枪声震天,片刻就将赵不管的坐骑打成了马蜂窝。然而,那中年人又消失不见了,如同鬼魅一般,完全没有了一丝痕迹。 “咻……”一声尖锐刺耳的金属破空声骤然响起。似乎有一团黑色的迷雾,将所有土匪完全包裹在了其中。只听见里面传来一连串利刃破空之声,还有一声声惨呼。 然而很快,那黑色就消失了,中年人的身影又出现在他之前所站的位置。还是用他那深邃的双眼,直视着一众土匪。手中长剑斜指沙土,血,一滴一滴落在地面。他只是随手一抖,剑身上所有血迹便被甩得干干净净,顺手又将这长剑收入背后剑鞘之中。 “扑通、扑通……”密集的重物摔下地面的声音,从土匪群中响起。很快,二十三匹坐骑便都没有了主人。或许一切发生得太快,这些马匹根本没有察觉有何异常。 然而,却有一匹白马之上,居然还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正是刘四,只见他浑身颤抖。却依旧低着头侧着身,将一个襁褓紧紧搂在了怀里,生怕这个婴儿受到伤害。 “唉……你这家伙,倒是还不失人性。”中年人叹息一声,慢慢走向刘四。而那个之前躲在远处的小孩,这时候也跑了过来。 马上的刘四闻言,立即连忙爬下马来。双膝跪地,怀抱着襁褓,痛哭求饶:“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求您放过这个婴儿,他,我……”一时间语塞,不知所言。 中年人看着刘四,平静说道:“我不杀你,只因你身上没有血迹。但从今以后,你却要跟我回去,免得再出来害人。” “大侠饶命,我愿意痛改前非,一切听从吩咐。只求您念着婴儿可怜,不要加害于他。”刘四将婴儿放在地上,冲着中年人连连磕头。 “哲圣,你把这小孩抱起来,我们走吧。”中年人说着,随手一挥,缓缓前行而去。那个小孩也抱起了地上的婴儿快步跟了上去。刘四只是楞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同伙的尸体,便即刻爬起身,也跟了过去。 …… 许久之后,夜色已经深沉,风声吹响胡杨树叶,发出萧萧之声。夜幕下二十五具尸体,就这么曝尸荒野。也许用不了几天,就会被野狼、土狗亦或是鹰鹫啃食一空。 突然那,有一个身影从尸体堆中爬了起来。而这个人,竟然就是曹通。他这时脸上一道伤口已经露骨,鲜血污染了脸面,模样十分骇人,犹如一个刚刚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他挣扎着,爬了起身。左眼已经无法睁开,右眼却瞪得几乎快要突了出来。他环顾四周,见到这满地的同伙尸体。惊骇,恐惧,震撼,使得那张鬼脸,更加多了几狰狞。眼前这般惨状,就连他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沙漠悍匪,也是心惊肉跳,暗道十分侥幸。 ------------ 四十三章 杀与不杀皆有因 在那中年人出手砍杀赵不管之时,剑势余威扫中了曹通,立刻就在他脸上划出了一道深刻的痕迹。当时他疼痛难当,堕马之后便昏了过去。没想到,却反而因此留下了性命。只是虽然没有死去,可看到这眼前情景,也是不自觉两腿有些发软。 尽管自己没有看到当时的场景,但是看着这些弟兄们的尸体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每一处都绝对是致命之伤。可想而知,当时那中年人是如何一种杀戮的场面。 曹通越想越是心惊,不觉瘫坐在了地上,连连喘着粗气。过了很久,他突然觉得口渴难当。于是慢慢爬了起身,走到了那条小河里。一下子,整个头就扎到了水里。然而,很快脸上的剧痛,又让他马上抬起了头,不自觉伸手摸了摸脸面。 这一下疼痛,反而使得曹通清醒了过来。心想老天既然让自己得以不死,自是要好好活下去。尽管不知道那中年人是什么来历,但是老大与弟兄们的大仇,却是要着落在自己身上了。 只是现在这西域沙漠却不能再呆下去了,之前在这里已有不少仇家,何况又多一个如鬼怪般的中年人。自己现在落了单,还是要尽快离开才是。等到他日东山再起,到那个时候,才好回来报仇雪恨! 曹通痛定思痛,咬紧了牙关强忍着。慢慢走回到了赵不管的尸体前,默默地看着。片刻之后。他走到了翠儿的坟边,拿起了地上的那柄铁锹。开始在旁边挖起了土。一下,一下,就这么挖了下去。 …… 许多年过去了,小河依然流淌着,河水倒是涨了不少。胡杨依旧随风飘摇,那连绵的低矮丘陵倒是也没有变化。只是,几间没有了住户的土屋破败不堪,屋顶都已经坍塌,剩下孤零零的一些土墙。 这是一片坟地,一个个的小土堆,已经长满了杂草,显然是有些年头了。此时落日斜阳之下,看起来分外凄凉。赵哲贤站立在这一片坟堆之前,注视着最前面的两座。那坟前的木板早已无踪,但是,他却知道,这里面是谁。 就在赵哲贤身侧,只有曹明理站在一旁。其余的人马,却在伫立在远处,在那几间早已破败,只剩几面黄土墙的屋子前,静静地等候着。 “我之所以杀你爹,只因为他早就该死,他本该随我爹而去,这些弟兄们已经等了他三十年。”赵哲贤说着,缓缓回头,看着曹明理,平静地说道:“而我不杀你,是因为你爹替我爹收了尸。” “这个……我……”曹明理诚惶诚恐,呆立当场。这些事情,他之气从不知道,就算是他爹曹通,也从没提过。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愣住了。 “今天,我带你到这里,讲那些事情给你听,就是要你心里明白。我只不过是取回原本就属于我的东西罢了。”赵哲贤没有理会曹明理的反应,继续说道:“你若要恨,就去恨那个杀死这些人的何守礼。” 曹明理低下了头,不敢去看赵哲贤如刀的目光。的确,他心中是有恨,但是,他能够怎么样呢?他不敢上去与赵哲贤拼命,那是一种送死的行为。他也不敢逃离帮派独自生活,对于他来说,没有酒肉女人大把钞票,活着便是比死还要痛苦。 “回去吧。”赵哲贤转身而行,朝着等候在远处的人马走了过去。曹明理犹豫了片刻,赶紧回身,跟上了赵哲贤的脚步。 “赵兄,你们这是做什么?他们是你的亲人?”黑袍人史蒂夫看着赵哲贤走近,立即出言询问。 赵哲贤翻身上了坐骑,回头一见曹明理已经跟随而来,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转身对史蒂夫说道:“那里有我爹娘的坟。还有当年他们的二十三个弟兄。” “原来如此。”史蒂夫望向了坟堆,叹息一声,说道:“每一座坟墓里,都会有很多故事。” 赵哲贤伸手摸了摸大光头,没有再去理会史蒂夫,而是又对着一旁的手下说道:“马连,你带上明理。” 曹明理原本在众人马前徘徊,有些不知所措。他之前所骑的马匹,现在已经被赵哲贤骑了,自己反而没有了坐骑。一时也不清楚赵哲贤有什么打算,倒是有些忐忑不安,很是彷徨。这时候闻言,立即跑到了马连的坐骑旁边。 马连既得了老大的命令,自然就依言而行。见曹明理过来,便伸出了手,将他拉上自己的马匹。他的这匹马,上面没有负载包袱,两个人坐上去,倒也不觉如何负担。 “赵兄,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史蒂夫只是注视着赵哲贤,似乎并不太在意曹明理。 “往东南,去西宁县。”赵哲贤说罢,策马扬鞭,一骑当先,往东南方向疾驰而去。他的手下见状,不待多言,立刻跟随了过去。 只有史蒂夫留在了最后,他突然在马上转过了头,朝着远处低矮的丘陵望了过去,黑色斗篷之下,两个血红色的眼珠分外狰狞。他似乎发觉有什么异常,或者,他早已发现有异常。然而,他却并没有说什么。 稍微犹豫了片刻,史蒂夫又回头,望向了前面绝尘而去的快马。他扬起了手里的马鞭,发动马力,追赶众人去了。 渐渐地,马蹄声越来越小,越来越远,终于彻底消失,再听不见了。快马疾驰扬起的滚滚烟尘,终于也是尘埃落定。这一片坟堆又恢复了从前的寂寞,宁静的晒着月光。 然而,正如所有的宁静都必须要被打破一样,这次也不例外。就在那片连绵的低矮丘陵之后,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 他缓缓的站了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土。显然,这人原本是贴紧地面趴着的。然而,他竟然没有露出一点破绽,看来也是很谨慎小心之人。 只见这个人走下了丘陵,到了平地立刻迈开大步奔向了小河。很快,他一头就扎进了河水里。大口大口的喝着河水,看来是早已口渴难耐了。 突然,从河里又窜出了一条人影。只见这个人浑身湿漉漉的,嘴里竟然还叼着一根手枪的枪管。他刚一出水面,就立刻将枪管拿了下来。大口大口喘息着,似乎要把所有空气都抽光一般,看来也是在河里憋闷有一段时间了。 然而,就算是这么突然从河里窜出来了一个人。那正在大后喝水的人。却并没有任何吃惊意外的举动,反而,毫不在意,继续埋头喝水。看来,这两个人早知对方的存在。 “文森特,你看到他们往那个方向去了吗?”那个从水里窜出来的人一边喘息着,一边伸手擦去脸上的污泥。月光朦胧,隐约可见这个说话之人,竟然就是张三路。 埋头喝水之人,似乎已经足够,把头从水里抬了起来,说道:“好像是往东南方跑了,不像是去武威。”这人随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迹,金发碧眼,正是洋人文森特。 “这些混蛋就是偷袭我们的那伙土匪,难道他们是要去西宁?”张三路一边说,一边走回了岸边。河水齐胸,但是流速不快。他很快就上了岸,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脱掉了身上的衣服,拧起了水。 “我看他们就是要去西宁的。怎么办?要不要跟踪过去?”文森特也走回了岸上,双手把头发往后一拢,露出了锐利的目光。 原来,这两人自从那天杀死吴爷之后,就寻找道路出山。结果,在山中找到了这条小河的源头。于是就驱赶着骆驼,沿着河流走向,一路来到了这里。 两人本想要休息片刻,吃些东西再走。张三路下河摸鱼,而文森特去寻找柴火。无意间,文森特发现了远处有马匹扬尘,举起望远镜一看,发现有人马过来,而且还都带有武器,似乎是一股土匪。 这一下,文森特心知不妙,知会了张三路一声,马上将骆驼赶入了丘陵里,远远躲避开去。张三路见状,却是来不及回到岸边。他当机立断,马上潜入河中,用污泥涂抹了脸面,贴紧河岸,潜伏了下来。 张三路本以为这些土匪是过路而已,或者喝了水就会离开。没想到这些土匪并不过来取水,反而是在土屋前停了下来,只有两个人下马走到坟堆之前,叩头跪拜之后,就说起了话,而一说起来竟然没完没了。 这可苦了张三路,他无奈之下,只好悄悄潜入水底。拆下了手枪的枪管,将一头咬在嘴里。实在忍气不住,便伸出一头,稍微露出水面,用以呼吸换气。 张三路一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却对坟前二人说话之声有所耳闻。他听出来了,那个一直在说话的人,好像就是当天偷袭自己的那伙土匪的老大。越听越是确认无疑,而且他也听出来了,那人竟然就是赵哲贤。这么一来,张三路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至于文森特则是把骆驼赶出了老远,这才小心翼翼地走回来,慢慢靠近丘陵边上,趴在地上,举着望远镜,远远看着那伙人马的动向。他也猜出了,这伙人就是那天偷袭自己的土匪。气愤之下,也知道现在不是对手,只得留心观察,不敢暴露。 终于,等到这伙人马离开走远。两人这才显出了身影,商量起今后的对策打算。 “他们马力快,我们追不上。再说,现在这情况,追上去也是没用。那个大光头我认识,叫做赵哲贤,是上海青龙帮曹通的副手。”张三路眉头紧锁,咬着牙说道:“我不怕他跑到天涯海角。” “我看还是先赶回银川吧,集合了人马,再找他们算算账目。”文森特说罢,看着张三路。说起来,二人之所以有如此境地,也是被赵哲贤从中捣乱所致。无论如何,这笔帐,铁定要算清楚。 张三路穿回了衣服,说道:“好,就这么办。他妈的赵哲贤,原来是你搞的鬼,这个仇,老子一定要报。” 不久之后,两人各自驱策着一峰骆驼,一路狂奔,向着东方去了。 ------------ 四十四章 初见古城疑问多 孙启明跟随着李大,在三危山中高低起伏地行走了数日,又穿越一片荒漠戈壁,总算在这天的上午看到了古城敦煌。 站立在高岗之上远远望去,漫天都是黄沙丘陵。零星散乱的长着一些低矮的黄杨树,杂乱不知名的荒草。而就在这一片荒凉之中,突兀的伫立着一座古城,那便是方圆仅有十数里的古城敦煌。 老旧破败的土墙,有些地方已经倒塌。土墙内里街道笔直贯通,整个布局显得方方正正,很有中原城市的影子。 街道两边建筑商铺倒是不少,不过大多是些用石头堆砌的低矮平房。偶尔有一两座土木搭建的塔楼。所有建筑规格各异,高低不一,平方巨多,高的也仅有三层的样子。远远望去却都是差不多黄土一样的外观,看起来多有些尘土之色。 孙启明自然知道这座西域重镇,在古代是何等重要的所在。遥想当年,无数往来中原与波斯的商旅驼队,曾在这里歇息住宿,交易买卖,为这座古城带来数之不尽的金银财货。又有多少征战发生在土墙内外…… 可惜,沧海桑田,毕竟万物变化无常。原先曾经繁华无比的都市,还是经受不住荒漠的侵蚀,世事的变迁,终于渐渐破败了下来。岁月的沧桑在此间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目之所及无不令人有种唏嘘之感。 远远望去,城里有人来人往,瓜棚茶摊居然也有不少。还有一些牵扯驼马的商队,往来于城中街道。又有一些军人,站立在古城正中,那座最高大的城楼之上,来回巡视着。 孙启明心中有些小小激动,一来是为了又见到了活人,有种回到人世间的感觉。数日里,虽然有李大在左右,可空山寂寂,沙漠荒凉。让他心中有些恍惚,以为自己是早已死去,只是灵魂还在世间游荡。如今,一看到活人,顿时把那无聊的念头抛在了脑后。 而让他激动不已的,还是眼前的古城。他曾经无数次盼望着前来考察一番,如今亲临其境,近在咫尺,怎能不让他心神游戏激荡。 虽然古城的景象破败落寞,但这在孙启明眼中,却并不重要。他所在乎的,是这里的风土人情,真实面貌。眼前的荒凉,更加可以反衬出古时的辉煌。无数的神秘,无数的未知,即将被自己所发现。怎能让心情平静得下来? “你没事吧?怎么这副模样?”李大伸手拍了拍孙启明的肩头,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没事,没事。我看这城里好象很热闹的样子,并不像我之前所想的人烟稀少。你知道都是些什么人吗?”孙启明回过神来,指着那些驼队样子的人,出声询问李大。 “嘿嘿,瞧你少见多怪的样子。这里本来就很热闹,别看东边来的商人不多,西边来的商队可是不少。”李大微微摇头,笑着继续说道:“那些牵着骆驼的商队,是从印度那边过来的,你看他们头上都缠着一圈圈的布条呢。” “印度?嗯,像,真是印度人。”孙启明瞪大了眼睛,仔细看着。他又指着另外一些穿着破败军服的洋人,问道:“他们好象不是中国的军人吧?怎么也在这城里晃悠?” “那些是从俄国过来的。你看到他们的大胡子没有?估计是逃兵或者吧。这年头,乱着呢,什么人都有。唉,反正是天高皇帝远,各人混一边。”李大一边说着,下了高岗,迈步朝古城走了过去。 孙启明见状,也赶紧走下高岗。追上了李大,问道:“这里的官府没有管理的吗?” “管理?只要不闹事,谁会来管你?吃力不讨好,又没有油水,还会得罪人。你说,什么官会管?都是放任自由的,睁一眼闭一眼,只当没看见。”李大却是颇为懂得其中门道似的。 “这……”孙启明无语,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要是能够恪尽职守,城里也不会有那么多流浪的小乞丐了吧?他看到了,有一些小孩似乎围上了驼队,伸出手在讨要东西。 “别那么多感慨了,在乱世之中,有这么一个地方得以安身立命,也总是好的。”李大见孙启明的模样,知道他准是又在想着杂乱的东西,便又拍了一下他的肩头,让他少些感慨发愣。 孙启明摇头苦笑,赶紧随着李大前行。却又忍不住,还是问了一些觉得奇怪之事。倒是李大见怪不怪,一一给他说明了。两人说话间,很快就来到了古城的城门之前。 眼前这座城门,是古城的东门。门洞谈不上什么高大威严,整体一副年旧失修的样子。说是城门,其实只不过是在两边一丈高的石墙上,架了几根木头而已。 两块破门板上都是大大小小的窟窿,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关起来。城门并不宽,也不高,最多只能行走一辆军车的样子。 来来往往倒是也有一些行人,对于李大和孙启明两人的到来,却也并没有过多的留意。顶多只是看上一两眼,便即刻将眼神移开。或者,这里的人不喜欢被人注视,所以也不敢过度注视别人吧。 周围土石堆砌的城墙有些破败不堪,已经有好几处很大的缺口。有一队牵着驼马的商贩队伍,干脆从缺口处直接走了出来。 看起来,这里倒并非人迹罕至之处。估计是有一些驼马商队,沿着另外的道路来往交易贩货的。不过,看商队出了东门,一直前行。孙启明倒是觉得有些奇怪,来时一路上都没有遇到商队,难道这些人也要进山里?他立刻就将疑问说给了李大听。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们走的是山路,商队大多走的是山外自古就有的官道,自然没有碰上。那条官道往东直通武威。”李大说着,指了指前面走过的一支驼队,继续道:“你瞧,这些印度商队估计是去武威的。” 孙启明顺着李大所指方向看去,只见那些赶着骆驼的人。头上缠着那一大圈布条,一身灰白长袍,皮肤面貌黄里透着黑。一看就知道是异域人种,的确是来自印度无疑。 想来古时所谓的丝绸之路,从中原一直联通到印度波斯,确是并非虚言。至于后来的日渐衰落,却好像只是从此往来内地的交通出现阻断,而西域各地往来,却反没有多少影响的样子。 孙启明一边想,一边紧紧跟在李大身边,穿过城门洞,进入城里。城门后直通一条长街,是一条不太宽的泥土路。车辆驼马行走过后,压出的痕迹还历历在目。 这条笔直的土路一直向前延伸,联通到了古城的西门。目测过去,大约有个三四里的样子。时近中午,阳光猛烈暴晒之下,路上的行人稀疏并无多少。人物也多是回人装束,手里牵着驼马的行商模样。 有些本地模样的人,却还赶着驴车运送货物。街道左右也有不少门面店铺,或是打铁卖鞍,或是酒水客栈,或是毛毯特产,或是甜瓜葡萄,倒也颇有城镇气息。 两人继续走着,孙启明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左瞧右看处处觉的新奇,处处觉的前所未见,虽然此地景色不及大观园的万分之一。但是其神秘与未知,所带来的新鲜感确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见此地街道多是从这头直通另外一头,横竖都是笔直贯通。而这些笔直的街道,在城中隔出了一个个方形的区域。单看此街道的规模,真是如同洛阳城中那般,规划得方方正正,建筑全部坐北朝南,完全是汉族建筑的习惯。 而那些沿街店面,也多有一些供行商住宿的小客栈。显然这里的人流不少,行走往来的商旅也是颇多。生意人最是精明,总会因地制宜谋求商机。还有一些没有店面,只是在空地中用两根支起一块遮掩布,摆卖蜜瓜石榴的小摊。 孙启明见街道中来往的行人,以及店面中那些老板伙计。多是新疆回人装扮,偶有一些穿着汉族服装的人,反而感觉有些另类。只是这里的人,大多是皮肤黝黑,头脸颇有些尘土之色,看来有些邋遢的样子,也不知道多久不曾洗澡。 一想到了洗澡,孙启明不禁皮肤有些发痒,感觉很是难受。他闻了闻自己身上的气味,顿时又一股酸臭袭来。不禁皱起了眉头,暗自好笑。心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水洗个澡,自己都快受不了身上的味道了。 李大见孙启明无故傻笑,便问他原因,听完之后,不禁哈哈大笑,说道:“在这里只有下雨时,才能洗澡。到时候,还要连衣服一起洗。你看看现在这天气,估计再过三两月也未必有雨。哈哈哈,你就先忍着吧。” “啊?什么?那我还不得被自己臭死啊?”孙启明大惊失色,有些慌了神。他自小就很好干净,如今身处缺水的荒漠,虽然勉强还能忍住邋遢。可要是果真如李大说的,要两三个月才能洗澡,那到时候,真的不臭死也会疯掉了。 “哈哈哈,你还当真啊?我开玩笑罢了。”李大说完,也不理会呆立一边的孙启明,径自朝着街边一家小店走了进去。 “我说,你这脾气可不好,差点吓死我了。”孙启明回过味来,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微微摇头,快步追上李大。 ------------ 四十五章 是在水里兑的酒 孙启明暗自好笑,他刚才一听李大说,要下雨才能洗一回澡,而且还不知三个月内会不会有雨。居然就相信了,还有些发了呆。可李大却又说他是在开玩笑。这倒是让他内心颇有一些胡乱想法。 他当然知道,真要是等上三个月再洗澡,自己肯定会把自己臭死。到那个时候,真还不如干脆去找几头野狼,让它们把自己吃掉算了。就只怕那个时候,野狼也会被自己给熏死。要不,还是去找条沙虫王死得痛快。 想来想去,最后只能苦笑着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真的不敢再去想象,只能相信李大真的是在开玩笑。赶紧把无聊的念头抛出脑外。快步跟着李大,往那个小店走去。 孙启明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李大在里面高声喊道:“老板,拿两瓶西凉老贡来。”待到走进店门,就看见李大从怀里摸出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在手里抛了几抛。 这小店不大,靠门就是一个柜台。店里面摆着四张方桌,桌上各摆着一个放筷子的竹筒。散乱摆着几条板凳,却是都有修理得痕迹,椅子腿都惨绕着铁丝。店子好像还有后院,里面的门上挂着一条蓝色的门帘。 小店的老板此时正坐在柜台后面的板凳上,整个人趴在柜台上打着盹。半睡半醒之间,突然听到如雷般的喊声。立刻就被吓了大跳,几乎摔倒在地。连忙伸手抓住柜台边缘,总算没有摔倒。 待到惊魂稍定,小店老板抬起头。眯缝着眼睛,要看看是谁。刚见到李大的模样时,脸上突然有些疑惑的神情。但是一看到李大手中抛上抛下的金币,那闪闪的金光,一下子就把他所有视线都吸引住了。 小店老板布满深深皱纹的干瘦脸上,立时笑出了一朵花。那两个小小的眼睛马上就变成了一线天,不自觉伸手便想去拿金币。 李大一把抓住金币,拍在柜台上,用手掌压住,冷笑道:“嘿,急什么?先拿酒来!” 小店老板被这一拍,回过了神来,忙点头哈腰,堆笑道:“噢,是,是,疏忽了”又伸手轻轻一拍脑门,说道:“对,对,两瓶好酒,我这就拿来。” 一边说话,老板转身走到靠墙的货架前。伸手从上面拿了两个小陶瓷瓶子,一手一个,回头来放到了柜台之上。双眼却直盯着李大压住金币的那个手掌,随口说道:“上好西凉老贡,每瓶八两,如假包换,一枚金币两瓶,绝不二价。” 李大伸手将一个瓶酒拿了起来,冷笑道:“嘿嘿,孔阿三,两年不见,想我不?” “啊?你是?”小店老板被李大这话,弄得有些糊涂了,皱起了眉头,就好像有一个倒写的“八”字,挂在了额头上。 李大却不管老板的反应,自顾将瓶塞拔掉,拿到了面前,放在鼻子边上。晃了晃瓶子,闻了一闻。随即瞪大了双眼,厉声骂道:“孔阿三,你个老小子,死性不改!又是在水里兑的酒啊?”说罢,将手中的酒瓶高高举起,作势欲摔的样子。 这个叫孔阿三的老板一听李大的话,脸上的表情瞬间全部冻结住了。他已经想起了眼前之人是谁,又看他要摔酒瓶的动作身形。立即认出来这个留着马尾辩的大胡子,当真是李大无疑。 孔阿三反应却是极好,他一明白过来,赶紧拦住了李大高举着的手臂。额头却已经是冒出了一层冷汗,急道:“别,别,别,李大,你这个小混蛋,怎么这副模样了?我差点没认出你来。” “嘿,我说,你这老小子,还是这么缺德啊?”李大也是故意装装样子而已,若是正要摔酒瓶,也不会让孔阿三有机会拦截。不过,嘴上却不肯吃亏。 “你不也是一样啊?”孔阿三说着,用力将李大的手臂拉下来。一把就抢下他手中的酒瓶,口中喃喃道:“别摔啊,这水也是宝贝!唉,见鬼了,我这是在做白日梦吧?”说着就真的掐了一下自己大腿,却疼得直咧嘴。 李大眉头一挑,眼睛一瞪,装聋作哑般大声问道:“怎么?你要死了?这两瓶水是要白送我?废话,这东西白送我也不要,让我给你摔了吧。”说罢,伸手作势要往桌上,那另一个酒瓶抓过去。 孔阿三闻言大惊,赶紧又将桌上的酒瓶抢在手中,摇头道:“唉,你这混蛋小子,少给我装蒜。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拿好的去。” 李大没有言语,伸长了脖子,想要看看孔阿三把好酒藏在什么地方。 孔阿三转回身,先把两个瓶子放回了原位。又蹲了下去,在货架底下先翻开了一些破布杂物,然后才伸手进去里面摸索。过了一会儿,先后从里面拿出了两个酒瓶。果然是煞费苦心,竟然收藏得如此隐蔽。 不过,看这两个酒瓶子却和原来的差不多。只是明显没有那么多灰尘,看来是藏着有一段时间了。孔阿三慢慢站了起身,先将两个酒瓶放到柜台上。又伸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这才没好气地道:“小子你不用看,这是最后两瓶了。” 李大照样拿起一瓶,晃了晃又闻了闻,笑道:“哈哈,这个才对嘛。接着。”说着微微屈指,往那台面上的金币轻轻一弹。只听“嗖”的一声,金币子弹一般,朝着孔阿三身后的货架打了过去。 随着“呯”的一响,金币打到了架子后的土墙中,整个全都镶进墙里了。李大得意的笑着,也不等孔阿三反应过来,抄起两个酒瓶转身就走出了店门。 孔阿三先是吓了一跳,等到反应过来,马上转回身去看那面墙壁。禁不住跳着脚大声骂道:“你个小混蛋,这不是坑爹吗?……”剩下的话却是压低了声音,可想而知不会是什么好话。 孙启明本来还以为李大与这孔阿三有交情,只是在开玩笑,或许还要再说说话什么的。原本已经在店里的板凳上坐了下来,这时才知道情况不对,急忙起身追赶了出来。 李大对孔阿三背后的言语置若罔闻,只顾拿着两个酒瓶走在了大街之上。回头一见孙启明跟了上来,便将手中的两瓶酒交给了孙启明,让他装在背包中。 孙启明接过后不解地问道:“你和那老板很熟?买这酒不是你要喝的吗?干嘛还要装起来啊?” “这孔阿三是老熟人了,我小时候偶尔也来他这里买酒,被坑过两次。”说着,李大却忍不住笑道:“哈哈哈,后来算是打出了一些交情。” “原来是打出来的交情。”孙启明一见李大这模样,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准是买了兑水的酒,结果自然是不打不相识。 李大一边走,一边又接着说道:“我已经有两年没回来了,总不能两手空空回去吧?这酒是给掌门和刘叔的。” “那一枚金币是怎么回事啊?好像是金子的吧?怎么两瓶酒就要一个金币,会不会买贵了?”孙启明跟上去继续问道:“我这里有别的钱,要不,拿去把金币换回来吧。” “银元在这里是买不到酒的,要金子才行。”李大又从怀里拿出了一枚,扔给孙启明。接着说道:“这个是波斯的老钱,不是纯金的,只有外面一层,里面都是银的。至于酒的价格嘛,比起内地是贵了不少,可惜这里好酒不多,物以稀为贵嘛。” 孙启明接住了金币,放在手里仔细看着。只觉得金光闪闪,纹理确实是波斯的样子。一面是头戴皇冠的头像,分明是某位波斯的王者。倒是觉得新鲜,把玩一阵,便要还给李大。却见他摆摆手,说是小东西而已,给孙启明了。 反正两人已经结拜,这个金币自己收下也无妨,但是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孙启明收起金币,连忙翻找背包,想找些什么做为交换。却发现自己包中,并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只见这个背包之中,除了一些破布块,两个笔记本,就是几盒火柴。翻到最里面,突然发现下面有几件玉器。这才想起是先前匆忙间拿了文森特的包,这些其实都是他的东西。 当下孙启明便仔细琢磨了起来:三个玉杯品相较差还有破损,不好意思拿出来。其他五件玉器之中,一只白玉知了、两枚圆角长方形的玉眼帘、还有那只墨玉色的条形玉猪,这四件肯定都不能拿出来,这些是死人身上的东西,不好拿出来送活人。 是了,就是最后这一件半个手掌长的“s”形白玉龙佩了。伸手将它从背包中取出来,递给了李大,说道:“这件玉佩给你,就当是纪念品吧。” 李大并没有推辞,将白玉龙佩拿到手中,左右翻看着。微微皱着眉头,问道:“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的?” “那天夜晚遭遇变故,我在匆忙之间错拿了文森特的背包。这个玉佩原本就在这背包之中,还有另外的几件呢。好像都是当日,我们在半路上抢夺那群盗墓贼的。”孙启明说着,把包递给李大,让他自己看。 李大接过背包,打了开来,也是仔细看了一下。就又把背包还给孙启明,问道:“其余几件你打算怎么处理?” ------------ 四十六章 让他们认识认识 “这个…”孙启明一愣,不知如何作答。他自己尚且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更是未想到要将这些玉器如何处理。也只得苦笑道:“要不,分给这附近的穷人好了。”说着,他伸手指了指街道旁边。 只见那边有几个孩童正在玩耍。有大有小,小的可能有四五岁。大的也不过十岁左右,背后背着更小的,看起来只有一两岁而已。衣着破旧邋遢根本无法遮挡身体,脸颊消瘦头发蓬乱浑身黝黑肮脏,模样十分可怜。 李大转头看过去,脸上也是露出了怜悯的神情,叹了口气,说道:“唉,不过不能就这么给他们,不然是会害了他们的。要换成别的一些东西再说吧。” “这里是你的地盘,你说该怎么办?”孙启明自然知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若是这些小孩突然有了这么多金币、玉器,只怕会引得坏人劫掠伤人。他留意到了,就在刚才,他拿出玉佩的时候。在街角处,有几个人已经开始盯着他看了。 “不着急,你先把这玉佩收好,等我料理了他们,再说。”李大嘴角微微一笑,露出了一丝狡猾的笑容。 孙启明接过玉佩,放回了背包里面,将背包抱在胸前。他看到了,就在这个时候。街角处的那伙人中,已经有四个人走了过来。 只见过来的这四个人,年纪看起来并没有多大,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皮肤黝黑,头发有些发黄,微微卷曲着。光着膀子,露出了瘦弱的身躯。但是,手臂上,心口处,却都有猛兽的纹身。脸上神情都是一副地痞流氓的模样。 四个人在孙启明和李大面前两步之外站定。其中一个高个子,八字眉,心口纹着一头鹰的人,嘴里叽叽咕咕,说起来话来,脸上表情甚是嚣张。只可惜,孙启明并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那高个子说了一会儿,见对方这俩人居然还在笑,似乎一句都没有听懂的样子。不禁眉头微皱,脸上肌肉有些抽动。他换成了生硬的汉语口音,说道:“朋友,我看,你们是外地来的,知不知道这里的规矩?” 孙启明被这高个子的神情、语气弄得有些苦笑不得。正要开口说话,却被李大伸手拦住。只见他上前一步,大声问道:“规矩?不懂啊,有什么规矩,你说来听听。” 四个人明显被这洪亮的声音震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犹豫的表情。其中一个比较矮小的人,还偷偷往后面看了一眼。却见那边街角处,有一个叼着烟卷的家伙,瞪大了眼,似乎很不满的样子。那矮个子立刻回过头来,又装出了一副凶狠的模样。 这种情景,就连孙启明这个不懂规矩的外行人,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心中知道,眼前这四个人,只不过是小角色。在街角那边的几个,才是真正的流氓。看这四个人年纪轻轻的样子,与之前自己所教的学生差不多大,却已然流落江湖,不禁有些唏嘘。 “你听好了,这里的规矩就是,你要听我的话,把钱统统的交出来。”高个子说这话时,明显有些底气不足,虽然装出的强硬模样。不过,想必他应该也发现了,李大的手臂几乎有他的大腿那么粗壮。 “听你的话就是拿钱出来啊?那我要是不听你的话,是不是你就要拿钱出来呢?”李大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扬着眉,一脸狡猾的坏笑,直看着眼前这四个青年小流氓。 “你胡说……”高个子话说了一半,突然说不下去,似乎不知道该怎么用汉语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张大了嘴巴,憋得黝黑的脸色都有些微微发紫。 这时候,原先在那边街角等候的五个人,缓步走了过来。其中那个叼着烟卷的家伙,大声骂道:“没用的废物!就这么两个人都搞不定,还废那么多话干什么,都他妈一起上。” 四个小流氓闻言,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见来了帮手,立刻就换了一副模样。马上分开,将孙启明和李大围在圈中。各人拿出了藏在背后的匕首、铁尺,做出了一副想要下手抢劫的模样。只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是谁都没有先出手。 “我说,你们这是要干什么?是要卖艺吧?来,给大爷耍起。”李大话音未落,突然身子一动。孙启明还没有来得及看明白他的身形,只觉得周围一阵响声。待到看清楚,却见到李大又站在了原地,似乎没有动一样。 “哎呦。”“救命啊……”“啊……”四个小青年全都蹲在了地上,双手抱着头,摇晃着脑袋。紧闭着双眼,大声叫嚷着。语气凄凉让人听着心碎,感觉甚是痛苦的样子。 只见先前四个小青年手里拿着的武器,早已全都被李大夺了下来。他只是嘿嘿一笑,双手一甩。立即就将手里的武器,抛向了那五个走过来的‘大流氓’。不过,看来并不是要击杀他们,武器只是都插在了他们的脚边。 “啊?是你?李大!哎呀,李大侠原来是您!”那个叼着烟卷的人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烟掉了出来。他连忙快步走到了李大面前,点头哈腰,作势就要跪地求饶。 李大只是叉着双手,用一副笑脸的看着那人,并无阻拦他跪地的意思。这一来,那人明显有些窘迫,这当着手下弟兄的面,跪地求饶实在有些丧气,拉不下这个脸。可要是不跪,这动作都做了一半,就这么收起来,也是很难看。 不过,这人倒是有些急智,连忙改变一下姿势。立刻就将双膝跪地,改成了单膝跪,还直起了身子,抱着拳头,大声说道:“李大侠在上,请恕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多有莽撞无礼之处,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哈哈哈,小蒋,两年不见,你倒是出息了不少呀?”李大笑着,伸手摸了摸那人的头发,还捏了一下他的脸蛋。 “这……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办法的事啊。”这个小蒋被李大戏弄得,皱紧了眉头明显有些苦相,却并不敢反抗。 “老大,这人是谁啊?这么嚣张,咱们灭了他。”“对啊,大哥,砍死他,我回去把兄弟们都找了。”小蒋的手下却叫嚣了起来。 “混蛋,都他妈给我老实点。”小蒋闻言,立刻站了起来,回身拉住那个要回去叫人的手下,照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直接把他踹得扑在街上。 “李大侠,他们不认识你,你可不要见怪啊。”小蒋回过头,赶紧陪起了笑脸。这么自如的脸色转换,看来他的心里素质实在很硬。就连孙启明都不禁有些佩服这个人,暗道:果然是一副老大的材料,伸缩自如进退得法。 “那我可要让他们认识认识了。”李大话音未落,小蒋已经想要转身逃跑了。可惜,晚了一步。他的肩头被李大抓住了,接着,整个人就被抛上了天。这一下,足足有五六米之高。他的一众手下都看傻了眼。 小蒋嘴里的惊呼之声刚刚喊出,身子就开始往下掉落。眼看,这一下若是落在地面,非死即伤。他的手下目瞪口呆,全都愣在了当场。 当然,李大是开玩笑,并不打算让小蒋就这么摔死。只见他手一伸,却是抓住了小蒋的脚,把他倒着提在手里。而他的头,距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吓得他脸上发青,嘴唇发白,瞪大了双眼。 “怎么样?都认识我了吧?”李大单手提着小蒋,笑眯眯的看着他的一众手下,问道:“你们要不要也试试?” “哇!跑啊……”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么一句。只见小蒋的手下立刻就做了鸟兽散,连那四个头上已经肿起大包的小青年,也是包头鼠窜,瞬间全都跑得没了踪迹。 “混蛋,你们这群……哇……”小蒋话说到一半,突然哇的一声,吐了起来。李大连忙将他放到地上,退后了几步,免得污秽弄到身上。 这时候周围商铺之中,高低土墙之上,纷纷有人探出脑袋前来观看。显然是被这里的吵闹惊动了,想看看出了什么事。 “没事吧?你不至于这么不经玩吧?跟我来,有事情让你办。”李大绕开了地上的污秽,走到小蒋的背后,伸手一把将他拉了起来,迈开步子,朝前走去。 孙启明见到此情此景,实在无语。心说,这位大哥当真是孩子脾气,居然把这么大一个活人,当成了玩具一般,抛起来玩耍。可见李大已经走了,他也就赶紧加快脚步跟了过去。 李大带着小蒋一直来到城中心,在那处最高的三层土楼之前方才止步。指了指楼前的一片空地,拍着小蒋的肩头,说道:“你去把这城里所有的孤儿乞儿都集中到这里,我要给他们分发食物和衣服。马上就去,半个时辰内必须回来。” “啊?半个时辰?”小蒋面露难色,显然很是棘手。 “少废话,赶快去。要是耽误时刻,你知道我的手段如何。”李大脸色一沉,手掌在小蒋耳边握起了拳头,关节发出“咯咯”的响声。显然,是想用武力加深一下印象。 “好好,我这就去。”小蒋连忙点着头,撒腿就跑,很快拐入一条小巷,不见了人影。 “他会不会就这么跑了,不回来了吧?”孙启明有些疑惑的看着李大。那小蒋仓惶逃窜的样子,实在很难相信,他还会回来。 “不怕,他早就知道我的手段。这家伙,我以前见一次,揍一次。也是打出来了一小点交情。”李大看了看左右的铺面,继续说道:“走,到那家当铺,先把玉器当了。等下再去买些食物还有衣服。” 孙启明顺着李大的目光望了过去,只见土楼空场西边的街道处,立着一块招牌,上面写着“大昌典当”四个大字,底下好象还有一些文字。 ------------ 四十七章 从来仗义多疏财 靠近了,孙启明才发现,这家大昌典当行,其实也不大,只不过是两间铺面而已。外表看起来与中原的当铺差不多。不过,招牌上却写着好几种不同文字。除了中文汉字,孙启明认得其中还有英文,不过另外两种好像是西域的文字,他却不太认识。 这时候恰好是正午,热风袭人,吹在身上好像火烧一般。街上行人很少,这典当行空阔的门前也是冷冷清清。 李大与孙启明迈步进当铺,却发现里面并没有人。估计要么是吃饭去了,要么是没有生意,伙计趴在栏柜下面打盹了。孙启明踮起了脚,伸长脖子想要看看那栏柜后面的情况,可惜栏柜高出他足有两头,根本看不到后面。 “我说,有喘气的没有?给大爷出来一个。”李大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栏柜的铁栏杆,直接坐在了柜台边缘上,一边拍打着柜台,一边大声吼叫着。那声音,震得屋顶的瓦片好像都在跳动。 “谁啊?谁啊?来了,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啊!”从当铺里面传来了一个西域口音的男声。可能是正从里屋走出来的,还有开门的声音。却又听到他突然大喝道:“混蛋,谁让你爬到这上面的?快滚下去。” “我说郭掌柜,你一向可好?”李大却是不为所动,一手抓着铁栏杆,另一手伸出食指,点点直指来人,一脸狡猾地笑容。 “我……”这位郭掌柜好像一口气噎住了,就听见他一边拍打着心口,一边喘息连连。孙启明一直看不到是什么情况,但是,光听二人对话,就知道准是旧识。估计李大没少折腾这位郭掌柜的,看来把他吓得不轻。 “李大呀,你这个混蛋,怎么还活着啊?我他妈还以为你被那东西吃了呢。”郭掌柜一边说着,一边靠近了栏柜。 孙启明这才看清楚了,这位身穿天青大褂的老兄居然是个红头发的洋人。不过,仔细看去,好像是个混血儿。虽然是红头发,高鼻梁,但他的眼瞳却是黑色的。 “哈哈哈,你这话也是很难听的哦。快开门,我今天是有大生意来的。”李大跳下了栏柜,走到了边上的一个小铁门前,“啪啪”地拍打了几下。 “大生意?这人是你朋友?我说,你他妈别拍了,又要毁我产业是吗?”郭掌柜探着脑袋,盯着孙启明看了几眼,不等李大回答,就退了回去。接着,就听到了那小铁门处,传出了铁链撞击铁门的声响。 不一会儿,那小铁门就被向里拉开了。李大弯着腰,当先走了进去。孙启明见状,连忙也跟了过去。 “好了,都坐吧。有什么大生意,说来听听。”郭掌柜又用铁链锁好了铁门。随后指了指旁边茶几后的两张红木交椅,示意二人坐下说话。他自己则是拉过了栏柜旁边的一条宽板凳,坐在了茶几前。 “我这朋友有几件玉器,你给出个价。”李大迈步就跨上了一把交椅,直接蹲在了上面。孙启明看到了,在李大沾满沙土的靴子踏到椅面的时候,那郭掌柜脸上的肌肉不自觉的抽动了一下,显然有些心痛。 “是吗?拿出来吧,让我看看是什么玉器。”郭掌柜转移开了视线,看着孙启明,上下打量着他。 “就是这几件,你给瞧瞧。”孙启明自然学不会李大那么放肆,他规规矩矩地坐在了交椅上。将背包里的玉器,一件件的取了出来,逐一放在茶几上。 三个小小的青玉杯,一只白玉知了,两枚黄玉眼帘,一只墨玉色的条形玉猪。这些东西一下子就吸引了郭掌柜的目光,他看得有些惊讶,问道:“这是……就只有这些吗?你还有没有其它的?” “你先看看吧,好在来。”李大抢着答话。孙启明本来还要将那块白玉龙佩也拿出来,听到李大这话,便住了手,等着听听郭掌柜怎么说。 郭掌柜拿起了一个青玉杯,瞪圆了眼睛,仔细看了好一会儿,赞叹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嗯,不是仿品,不是仿品。”拿在手里,又是转,又是摸,全然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啥?这是夜光杯?”李大和孙启明几乎是同时间发问。 “不错,这三个正是那‘夜光常满杯’,而且,你看看它们这里。”郭掌柜将青玉杯翻了过来,把它的底部对准二人,让二人观看。 清晰可见杯底刻有“惠宗”二字,但是两人都是不明所以。孙启明问道:“这惠宗难道是杯子的主人?不知道是什么人物?” “你能先说说,这东西你是在哪里得来的吗?”郭掌柜似有意似无意的说着,却将手里的青玉杯放回了茶几上,他的动作很轻很小心。然后,他又拿起了那只白玉知了,在手里翻看了起来。 “这些是无意中捡到的,就在那三危山里。”李大又是抢着说了。孙启明虽然不知道他为何如此,但是并没有否认,而是点了点头,表示没错。 “啊?什么?真的?”郭掌柜几乎要跳了起来,神情有些激动。 “我说,老郭,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至于这么激动吗?”李大装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你们知道这位‘惠宗’是什么人物吗?”郭掌柜将那只白玉知了的底部也拿给了二人看,只见上面也有相同样式的‘惠宗’二字。但是,不等二人回答,郭掌柜就已经继续说道:“这‘惠宗’是西夏国的第三位皇帝,李秉常的庙号。” “啊?西夏国王?”孙启明吃惊非小,这些东西竟然都是西夏国王的。难道说,当天那伙盗墓贼挖掘的,竟然是西夏王陵?这怎么可能,至今还没有听说有谁发现了那西夏王陵的确切所在。要是真有所发现,绝对是爆炸性的大新闻。 “是,我看你这几件陪葬品,可以肯定,都是从惠宗王陵里出土的。虽然中原古时也有别的惠宗,但是,西域这里,却只有一位。”郭掌柜目光如炬,死死盯着孙启明。 “实不相瞒,这些东西确实是捡来的,我也不知道那王陵的位置。”孙启明直视着郭掌柜的目光,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异样。他说的本来就是实话,心中并没有欺骗对方的慌张和犹豫。 三人陷入了一阵沉默之中。 “唉……可惜了。”郭掌柜长长叹息了一声,将白玉知了放回了茶几上,来回看了这些玉器几眼,问道:“这些东西你们是要典当,还是要变卖?” “都卖了,我们打算换食物和衣服,你这里有小孩的衣服没有?”李大抢着回答了。孙启明自然不是见财起意之人,笑着说道:“是典当也好,是变卖都行,不换钱,只换东西。” “这个……你们是开玩笑的吧?这个价格可要怎么算啊?这几件玉器可值不少钱,你当真要换成东西?”郭掌柜大惑不解,扬着眉,瞪大了眼睛,好像看傻子一般,看着二人。这么古怪的条件,估计他是头一次听说。 “反正你看着办,我等一下要给城里的孤儿分些食物衣服,你只要管够就行。”李大伸手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说道:“我这兄弟善心大发,想要做做好事。哈哈哈。” 孙启明一时有些不好意思,尴尬地咳嗽了几声。点头说道:“郭掌柜,我们不为别的,只为孤儿可怜,想要尽力接济一二罢了。只求每人能分一件旧衣,吃一顿饱饭可也。” 郭掌柜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孙启明,片刻之后,双手一拍,说道:“好!很好!衣服我这里有的是,有多少小孩每人一件。至于吃的嘛,我让伙计这就去搭个粥棚,不管来多少人,管一顿饱饭。这些事我包了,你们看,怎么样?” 听到郭掌柜这么痛快地答应下来,李大点了点头,跳下交椅,说道:“行,就这么办。你把这些玉器收起,这就可以开始了。”接着,他伸出了手,与郭掌柜击了一掌,算是定了下来。 这个结果已经出乎了孙启明原先的预料,他本来以为只能换到些许银两,还要自己去买来东西,自己分发。现在既然郭掌柜肯包揽下来,自己倒也省心。只是却没有想到那些玉器居然还这么值钱,倒是有些喜出望外,当下自然也是连连点头称好。 不久之后,一个用帆布支起来的粥棚,就在大昌典当行的大招牌下摆了起来。郭掌柜带着店里的几个伙计搬桌子、拿碗筷、抱衣服,忙活的不亦乐乎。就连他的两个老婆也都出来帮忙烧火熬粥了。 孙启明看着他们端出来一口大铁锅,架在火炉上。锅里面很是黏稠,看来掌柜说的没错,这一顿饱饭,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再看看他们抱出来的一叠叠衣服,虽然都是旧衣,不过,洗得倒是干净。他心中,对这个郭掌柜立时有了很大好感。 稍等了片刻,小蒋与他的那些手下,带领着一大群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小孤儿,浩浩荡荡来到了广场之上。李大远远的就迎了过去,直接将人群带到了粥棚里。 郭掌柜和受了李大命令的小蒋,各自带领手下,分成了两队。一队忙着分粥,一队忙着分衣服。那郭掌柜的伙计自然卖力,就连小蒋带来的五六个手下,倒也是没有人偷懒。现场立刻忙碌了起来。 在这一阵忙乱之中,李大乘机拉着孙启明悄悄逃离了出来。二人从旁边的小路溜走,转过了几条小巷,才又重新回到了大街上。 ------------ 四十八章 再度光顾孔阿三 这时候,一些刚刚得到了消息的人,都纷纷朝粥棚的方向跑了过去。整个古城里,有些乱轰轰的,看来是惊动了不少人。二人走着走着,李大突然拉住了孙启明,朝着旁边的店铺走了进去。 这一突然的举动,吓了孙启明一跳,还以发生什么事了。正要问李大是怎么回事,就听见了一个声音已经喊了出来。 “李大!你怎么又来啦?”那店里的掌柜好像正要出门看热闹,差点迎面撞到进来的两个人,立即惊呼了起来。孙启明回头一看,却正是那个孔阿三。 “孔阿三,顾客上门,你就是这个态度吗?”李大不顾孔阿三脸上的神色,大模大样地走到了店里,拉过了一条板凳,坐在了方桌前。 “你这混蛋,刚才那个金币,我搞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弄出来,你可真能坑人。”孔阿三没好气地走回店里,说道:“你现在又想怎么样?” “这还用问吗?到你店里不是喝酒,就是吃面啊!”李大拍了拍桌子,力气不大,但是,那个放筷子的竹筒还是跳了起来。 孔阿三眼疾手快,立即伸手将竹筒抱住,摇头叹道:“行行行,算我怕你了。你先等着啊,我这就给你拉去。” “拉?”孙启明瞪大了眼,看着李大。 “是拉面,这老小子拉面有一手。我说,你嘴里能不能干净一些,再胡扯,小心我拔你的毛。”李大做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似乎一言不合,就要上去活拔人毛一般。吓得孔阿三立刻掀开帘子,逃也似的进了后屋。 “拉面?哈哈哈,他竟敢在你面前耍字眼。”孙启明也是觉得有些好笑。无意间扫视了小店一眼,发现这个只有四张方桌的店铺,还有另外的客人。只不过,那人好像喝醉了一般,趴在桌子上,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 “这个老小子,平日里最是抠门,你看他卖的酒,尽是水,一点酒味都没有。”李大似乎也发现了对面桌子,趴在桌上的那个人。不禁摇头,脸上颇有不屑之色,说道:“这人也太没用了,连水都能喝醉。” “你少管别人闲事。对了,我问你。那个小蒋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郭掌柜,看起来是外国人,怎么姓郭的啊?”孙启明连忙岔开话题,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之前他一直想要提出来,可一忙乱,就顾不上了。 “小蒋是这里的一个小混混,鬼灵精一个。他知道我的厉害,自然是不敢开溜。不过,办起事情倒还不错。”李大不再去理会那个人,继续说道:“郭掌柜的爹是俄国人,他随他娘姓的郭,嘿嘿,他才算是真正的大混混。” “大混混?他不是开当铺的吗?”孙启明有些吃惊。 “你以为没一些道行,敢在这里开当铺?光是这里的地痞、军官,就可以把生意人活活折腾死。”李大叉着双手,继续说道:“他家在俄国那边好像很有些势力,来这里的俄国人很多都听他的话。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他手下的伙计都是俄国人?” “这个我倒是没有留意到。他一开始看见你怎么被你吓到了?”孙启明对于郭掌柜的身世背景不是太感兴趣。毕竟在这个年头,肯用心去做善事的人实在太少了,他不想破坏掉郭掌柜在他心中那份好印象。 “哈哈哈,说来好笑。之前我在山中对付沙虫王。他刚好带着商队路过,吓得屁滚尿流,丢下了两车货物,跑得那个快啊,我带着沙虫王都追不上他们。”李大爽朗的笑声,震得小屋里都有些嗡嗡声。 “你带着沙虫王去追他们?”孙启明有些哭笑不得,他自然知道这位李大喜欢胡闹。可是一想到那沙虫王,现在还是心有余悸。谁遇到那种恐怖怪物不会逃跑的?除非他是傻子,或者是李大这样的狂人。 “我说,你能不能收敛一些,我的瓦片都快掉下来了。”孔阿三端着两碗面,从后屋走了出来,一边抱怨着,一边将碗摆放到了桌子上。 “去去去,两碗怎么够?再弄多十碗过来。”李大有些心急火燎的样子,估计是真饿了,他一手从筷子筒里抽出两根木筷,一手端起尚且冒着热烟的面碗,立刻就吃了起来。 倒是孙启明比较客气,对着孔阿三点了点头,说道:“嗯,这面看起来很不错,孔老板,你再去多弄几碗过来吧。” “好说,好说,你慢用,我这就去。”孔阿三脸上勉强露出了一些笑容,转身刚要走回里屋。却看到那个趴在桌上的人,不禁皱起了眉头,走了过去。伸手拍了拍桌子,又推了推那个人,说道:“喂,朋友,你醒醒。我说,你要睡觉的话,回家去睡啊。” 那人却并不搭理孔阿三,还是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任他怎么推,就是不肯起来,一副赖着不动的架势。 孔阿三有些怒了,一把抓起了那人的衣服,想要把他提起来。无奈力气太小,根本提不动,只得厉声问道:“喂,朋友,你这是什么意思?耍无赖吗?你吃了我两瓶酒,一碗面,到底有没有钱还我?” “我,没钱,你……”那人总算开口了,声音嘶哑,好像是破锣一般,听着让人很不舒服。他低垂着脑袋,乱草般的头发都打了结,遮盖住了他的脸面。身上所穿的外衣倒是很新,不过裤子却有些破。 孔阿三闻言立刻火冒三丈,揪住那人的脖领,连拖带拽,将他拖离了板凳。大声骂道:“你这混蛋,没钱也敢来充大爷,我他妈今天非弄死你不可。”说罢,挥起拳头,一拳就打在了那人的脸上。 “住手,孔老板,不必如此。”孙启明连忙离座过去劝解,拉住了孔阿三的手,说道:“这位朋友也许是一时疏忽忘记带钱了,这样吧,他的帐也算在我们这桌,我替他还你。” “什么?你要替他还钱?”孔阿三举着手,看着孙启明,似乎有些不信。 “不错,没什么大不了的,无谓打打闹闹,你放开他吧。”孙启明点了点头,伸手去拉开了孔阿三抓住那人的手。又对那人说道:“你走吧。下次出门,记得带钱。” “行。我给你面子。混蛋,这次算你走运,下次进门前,先摸摸口袋有没有钱,不是每次都这么好运气的!”孔阿三骂骂咧咧,却是放了手,收拾起了桌上的碗筷酒瓶。 那人依旧是低垂着头,弓着腰,只说了一声“多谢。”就快步走出了小店,动作倒是利索了很多。 孙启明见那人走得这么匆忙,有些奇怪,却也不太在意,回到了自己桌上,只见李大不单吃掉了他的一碗面,连自己的那一碗也已经被他消灭干净了。立刻惊呼道:“哇,你这么快?也不等我一下?” “大善人,你忙着做好事,我可是肚子饿得咕咕叫,你听,现在还在打鼓呢。”李大若无其事的说着,转过头,冲着孔阿三又叫了起来:“孔阿三,你怎么还在磨磨蹭蹭的?手脚这么慢,怎么做生意啊?” 孔阿三不再理会李大,自顾收拾起了碗筷,走回到了里屋。很快,就听到里面传来了,很响的“砰砰”的拉面声。 半个时辰之后,当李大吃完最后一碗拉面,心满意足得拍了拍肚子的时候,孙启明早已呆若木鸡了。十碗,整整十大碗拉面,李大居然是轻而易举就吃进了肚子里。真有些担心,他会不会撑坏肠胃啊。 “走吧。”李大摸着鼓了起来的肚子,站起身,迈步就想走。在一旁的孔阿三立即就上前拦住了去路,笑着脸,说道:“你这桌十二碗面,那一桌一碗,二瓶酒。总共十块银元。这个饭钱的话呢,你看是不是直接交给我,别再打进墙里了。” “啊。什么?刚才谁说要付帐的,你找他去。”李大回头,看着孙启明,说道:“我身上没有带钱啊。” “你这家伙,我付钱就是。”孙启明有些哭笑不得,他知道李大准是胡闹的脾气又上来了,明摆着是在学之前那个赖账的人。不过,自己兄弟,谁付钱其实也无大关系。于是,他摸了摸口袋,掏出了一叠纸币。 “这位大爷,咱们这里不收纸币,你换别的吧。”孔阿三眼尖,只一看到,立刻就摆起了双手。 孙启明想起了之前李大说过的话,只得将纸币收好,又打开了背包,却发现自己并没有银元,一时有些窘迫。正着急间,看到了那块白玉龙佩,立即就拿了出来。说道:“孔老板,这块玉佩可不可以抵消饭钱?” “什么?这……”孔阿三连忙伸手抢过玉佩,只是端详了几眼,立刻笑得像一朵喇叭花一样,点着头说道:“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答应就是。你走好啊。” 孙启明见李大已经出了店门,他赶紧拿起背包就跟了出去。那白玉龙佩拿来换饭钱虽然有些吃亏,不过它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东西,却也并不在乎。李大也并没有在意,只是拍着肚皮,打着饱嗝。带着路,朝南面走去,一直走出了城门。 孙启明见李大出了南城门还在一直朝前走去,急忙问道:“你的掌门师伯不是住在这城里的吗?” “自然不是。本派山门从这里还要向西南行三十里,在鸣沙山中深处。”李大说着,脚步并不停止。 ------------ 四十九章 鸣沙山里一线天 二人朝着西南方前行了十余里,爬上了一座沙丘之上。突然,孙启明觉得眼前一亮,只见前面那漫天黄沙之中,竟然有一处月牙状的小小湖泊。旁边有一片绿洲,就在绿洲之上还有几间石屋,其中有一座三层的木塔,上面飘着一面三角旗帜。 孙启明心中震撼这突如其来的一湾清泉一抹翠绿,这处地方应该就是那著名的月牙泉吧!想到这里,他便想快步冲将过去。却被李大一把拉了回来,只听他道:“那边现在驻扎着一支军队,不要过去。” “什么?”孙启明忙问:“什么军队啊?” “还能有谁?你看那木塔上飘着的旗帜没?”李大指了指,不等孙启明回答,便说道:“那是杨增新的警卫部队。” “杨增新?”孙启明吃了一惊,仔细朝月牙泉看去,确实有几个军人在周围巡逻的样子,泉水中似乎还有几人在游泳。远远看去,只见好像湖里有男有女。不过,距离有些远,看不太清楚。 “对,就是那个新疆都督杨增新。在这里他是土皇上,没事咱少去招惹他。”李大见孙启明一副吃惊不小的模样,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绕过去吧,这些军阀我看着就讨厌。” 孙启明自然知道这个杨增新是什么来头,那是大名鼎鼎的新疆省都督。听说他实行的是弱兵政策,全疆仅有的几万军队都掌握在他一个人手里。现在他的部队出现在这里,恐怕是保护他到这里消暑游泳的吧! 远远看去,那些男女嘻嘻打闹的模样,实在让孙启明看得有些不爽。不由得联想到了之前在古城中,那些乞丐孤儿的样子。同世为人,却为何有如此差别?可叹,真的是如《道德经》中所言“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现在这个乱世,有枪有地盘的是都督,有枪没地盘的是土匪,没枪没地盘的就是普通老百姓。孙启明自然对这些军阀没什么好感。于是就跟着李大,远远绕开了月牙泉,兜了一圈才继续南行。 走了许久,漫漫的黄沙渐渐多了一些沙土,一些碎石。周围也偶尔有一些黄杨生长,荒草也越来越多。这时前面不远处,已经出现了一处山脉。 “这就是鸣沙山,你看这些山怎么样?”李大指了指这片山脉,笑道:“只要一刮起大风,山里就会有呜呜的声音,我小时候可是被吓得不轻。听这里的老人们说,那声音是山里的鬼魂要出来索命呢。” 孙启明举目四顾,这里看起来是典型的雅丹地貌。山势虽然不高,但是风蚀严重。草木植被稀疏,一些奇形怪状的乱石突兀的分布着。看起来似乎与之前的三危山没啥区别,令他仿佛有一种故地重游的错觉。 “这些山石被强风摧袭,一些比较松动的颗粒就被风吹走了,剩下的形成了一个个空洞,就好像笛子一样。强风一吹,自然就会发声。”孙启明说得头头是道,这些地理上的知识,他自然是知晓的。 “笛子?”李大摸了摸下巴的短胡子,找了一块石头跳上去,在上面蹲了下来,说道:“你这个比喻倒是很有意思。” “我当年读书之时,西洋的先生就是这么比喻的。他还特别做了一些小试验,加深了学生的印象。所以我至今倒还记得。”孙启明弯腰捡起来一块石头,手一用力,那石头就碎了。他拍了拍手,继续说道:“这里的石头太过酥松,自然是风化严重。” 李大笑了,说道:“我还以为能够吓你一跳呢,你居然都知道了,哈哈哈。”突然,好像醒悟了过来似的,一拍脑门子,说道:“对了,我忘记你是学什么地理的。” “啊?”孙启明一愣,心说,原来你又是想要作弄人啊?看你这样子,原本应该是策划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在等着我的吧?不觉摇头苦笑,说道:“我说,大哥啊,咱们还要走多久?不会是还要在这山里过夜吧?” 李大摘下了水袋,喝了一口,这才站了起来,说道:“你不用苦着脸啊。我这就带你进山,不过,你可要跟紧了我,要是迷了路,那我可不管。哈哈哈。”说罢,他大笑着,跳下了石头,继续前行了起来。 “那还要走多久啊?”孙启明跟上了李大,继续追问着。他听李大说的含糊,也怕又来一次大玩笑。当天初识李大之时,跟他去对付沙虫王,他让自己举着“仙草”下去引诱沙虫的玩笑,孙启明可还是记忆犹新。 “不远了,你跟紧了便是。”李大走入了峡谷之中。 峡谷里,两边的山石呈现了奇异古怪的样子。有一些乍看上去,就像是一些鬼怪一般,看着,让人心里不由得有种莫名的恐惧。孙启明自然不敢远离李大,一直都是紧紧跟随在他后面。 偶尔有一些风声吹过,的确发出了一些呜呜的声音。哪怕现在日头依然猛烈,但在这个环境中听到,还是让人毛骨悚然,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随着越走越是深入峡谷,孙启明这时候也明白了过来。原来李大之前所言的,其实是在给自己心里打个底。若是贸然进了这山,看了这周围的景致,恐怕一场惊吓是避免不了的。他自问胆识并不小,可走在这里,手心还是直冒冷汗。 峡谷越来越窄,分岔的路口越来越多。李大在前面引着路,孙启明紧紧跟在后面。到了这里,如果没有李大带路,他已经无法辨认出正确的道路了。转来转去到处的岔口,好像都是一模一样的,看得他眼睛都花了。 眼见李大忽然往左一拐,进了一条小小裂缝。这是两山之间的一条地裂,仅仅刚够一个人侧身走过。孙启明只得将背包拿在了手中,侧着身子,一步一步的朝前挪动着。山壁的压迫感,使得他非常不舒服,心口又开始觉得憋闷了。 一直以来,孙启明就时常感觉心口又些憋闷,有时还隐隐作痛。也不知是被文森特那一枪震伤了,还是摔下峡谷时,撞到了山石。总之,之后他时不时就会感觉心口不爽。现在好像这种感觉越来越是强烈了,几乎难以忍受,呼吸变得有些急促。 “你没事吧?怎么喘得这么厉害?”李大转回了头,盯着孙启明,显然听到了他粗重异常的喘息声。 “没,没事。这地方太过狭窄,然我很不舒服。”孙启明极力忍住了,放慢了呼吸的节奏。然而,却没有效果,只说得几句,就又是大口喘息了起来。弄得山壁上散发了一些烟尘,更加呛得他连连咳嗽。 李大见孙启明这般狼狈模样,伸手在自己的腰带间摸索了一下。不一会儿,就取出了一个小瓷瓶。他从瓶里倒出了一枚小小蜡丸,递给孙启明,说道:“你吧这个放在鼻尖,捏碎了,深深吸一口。” 孙启明喘息着,将手里的背包放在了地上,伸手接过了那枚蜡丸,捏在手里,看了几眼。只见这颗药丸,被微黄的一层蜡包裹着,好像一粒玉米粒,看不到里面是些什么。有些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这叫醒梦丹,虽然有些臭,但是效果很好。你试试就知道了。”李大转回头,说道:“再往前十几米,就能出这个‘一线天’了。你先忍一下吧,到了外面再用。” “哇!啊……”孙启明突然连连大声喊叫了起来“你不早说,这么臭啊!呸,呸,太臭了,我……哎呦……”说着说着,他下意识的想弯下腰去拿放在背包里的水袋,突然,脑袋撞到了山壁,立即就是捂着头,疼得喊叫了起来。 “哈哈哈,这可不怪我,谁叫你这么猴急,我话还没说完,你就捏碎了。”李大转回了头,看到孙启明这个样子,也是不禁大笑了起来。不过,他却是并没有笑弯了腰,拿自己的头去撞山壁。 过了片刻,李大止住了笑声,说道:“你现在觉得怎么样?药效还不错吧?” “臭,我只觉得很臭。”孙启明没好气的回答着,心里正想要开始问候李大的祖先。突然间却感觉到好像头脑清醒了很多,不但精神大振,就连心口的呼吸也顺畅了不少。这才回过味了,原来这“醒梦丹”果然有效果。 “咦?我怎么感觉好了很多呢?这药丸竟然如此有效?”孙启明伸手揉了揉额头的大包,好像觉得手指还是有些臭,赶紧将手指在衣服上蹭了几下。又将手指拿到了鼻尖,只是闻了一闻,立刻就拿了开去,眉头皱了起来。 “这药丸是用我山门独有秘方制作的,功效非常独特。虽然不能治病疗伤,但是提神醒脑却是立即见效。”李大饶有趣味的看着孙启明,笑道:“嘿嘿,那效果真的是通七窍之闭塞,达五脏之肺腑。” “可就是实在太臭了,赶快继续走吧,我要快些拿水洗一洗,现在的臭味道实在让我很恶心。”孙启明眉头紧锁。虽然现在没有了憋闷的感觉,可那臭味也够呛人的,再不洗掉,只怕就要呕吐了。 “哈哈哈,臭就对了。走吧,出了这一线天,还要钻山洞呢。”李大不再理会孙启明,转回了头,朝前方继续请进了。 “山洞?”孙启明有些意外,这里山石这么古怪,难道他的山门是在山洞之中?会不会是传说中的神仙洞府啊? ------------ 第五十章 机关,山洞,迷宫 二人侧着身子,走出一线天之后。孙启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从背包里取出了水袋,将自己的手指、鼻孔全都洗了好几遍。一直到自我感觉好像没有了臭味,这才肯罢休。李大则是在一旁笑嘻嘻的看着。 “行了吧?我说你至于这样嘛,都快洗掉一层皮了啊,这点水让你糟蹋了。”李大见孙启明忙活完,这才开口问询。 孙启明又把手指拿到鼻尖闻了一闻,感觉没有了异常,这才点头道:“好了,总算闻不到那臭味了。你说吧,往哪里走?” “哈哈,我考考你的眼力。看看你能否找出山洞入口所在位置。”李大走了几步,在山洞中间站定,叉起了双手脸露微笑。 “又来了,这是你的地盘,我那里知道你们的机关暗道在什么位置。”孙启明话虽如此,却也打量起了眼前这个所在。 二人所处的这个地方,如同是一处山中的天井。四壁环绕着高耸山墙,围住了这个只有五六米直径的圆形空洞。还好山壁呈现的是喇叭状,底部窄,越到上面却越是宽阔。光线勉强还可照射进底部这个地方,四下清晰可见。 不过,环视一圈,除了来时那条一线天,却并没有发现还有其它道路。山壁全都是光秃秃的,洞底也没有什么怪石、山树之类的遮掩物。倒是让孙启明很是疑惑,实在猜测不出到底路在何方。 然而越是找不到路径,孙启明却越是来了兴趣。他走到了山壁前,伸手触摸着岩石,慢慢走了一圈,一边感受,一边从上到下仔细观察着每一寸山壁。可是,却并没有发现特别的地方。只是觉得这里的山壁似乎太过光滑了,应该不是天然之物。 “我找不到,你还是直说了吧,到底在什么地方?”孙启明绕着山壁走了一整圈,还是无法找出山洞的入口,只得摇了摇头,请李大直接说明了事。 “这里的机关是本门祖师所布置的,为的就是防止外人误入山门,你来看看这里。”李大说着,走回了一线天的裂缝处。伸手指了指那里面山壁底下,一处略微有些凹陷的地方。 孙启明立刻走回了裂缝里,仔细看了看李大所指的地方。乍看上去,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个凹陷既不大,也不深,倒是与平常山壁上的凹陷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这个地方是机关暗道的开关,那么设计者倒是非常精明。 假如有人从一线天出来,看到这山洞并无别的出路,必然会往回走离开这里。但是若有人想要寻找山门入口,一旦来到这里,却必然会把注意力都放在外面的山洞里,很难会想到开关反而是在裂缝之中。 “你试试用力按下去。”李大退后了几步,把位置让给孙启明。 “不会有什么暗器飞镖吧?你可别再开我玩笑了。”孙启明一边说,一边蹲了下去,将手放到了山壁上的凹陷处,然后用力一按。只见那凹陷处立刻就更加陷入了,接着,就听见一些山石撞击的声音,轰轰隆隆之中,地面好像都在抖动。 孙启明立即把手收了回来,起身回到山洞中。只见李大已经站在了山壁前,刚刚出现的一个山洞入口旁边。 眼前的情况大大出乎了孙启明的预料,这个山洞入口,居然是隐藏在了一面巨大山壁的后面。刚才开关被触发之后,不知是什么机关发作,竟然使得整整一大片的山石都落入了地下,这才把藏于其后的入口展现了出来。 “走吧,还愣着干嘛?记住啦,你一定要紧紧跟着我。”李大招呼了孙启明,自己当先走入了山洞。 孙启明赶紧收拾起震撼的心情,背上背包,快步跟随了上去。当他跨过那块陷入地底,与地面几乎平整的山石那一刻,心中突然有些忐忑难安。谁人设计了这样的机关?难道只是为了防止外人进入吗?那么进去的人,要怎么才能出来呢? 然而,漆黑的山洞,立即就转移了孙启明的注意力,他无暇再去思考那些奇怪的问题。漆黑之中,他一时无法看清周围景物,不知道李大走到了什么位置,又怕贸然行走或许又会撞到了头。 孙启明正要出声喊叫,让李大回来接应自己。却突然看见山洞远端居然出现了一些光亮。他不及多想,伸手在前摸索着,朝着光亮的地方走了过去。黑暗中走路多有不便,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好在这段距离并不太远,走了几十步,便来到了光亮处。却只见面前已是一个出口。李大正站在洞外等候。 “到了?”孙启明连忙走出山洞。 “现在这条路是迷宫,你不要离开我,否则,就会转到入口这里。”李大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慢慢地朝前走了过去。 “啊,迷宫?”孙启明本以为已经到了,却不料还有一条迷宫,实实在在又是吓了一跳。事到如今,也只好紧跟李大脚步,朝着“迷宫”走了进去。 只见这条所谓的迷宫,其实是一条仅仅有两个人宽的山缝。两边山壁高耸,比之前的那个山洞好像高出了不少,而且是垂直上下,使得这底下的道路有些光影飘忽,虽然不是漆黑一片,却更是多了一些诡异气氛。 李大一直在前面带着路,神色却很是轻松。这里的山壁和岔路在孙启明看起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也不知道李大是怎么辨认的,绕来绕去,却总有道路可行。而且,好像还很熟悉一样,走起岔道没有丝毫犹豫。 “这地方怎么这样古怪啊?看起来不像天然形成的,难道也是你山门中的祖师所修建的?”孙启明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向李大提问了起来。 “这个地方是自在门开山祖师,以天然山势,依照奇门遁甲布置而成。虽然道路扑朔迷离,很容易迷失方向。但是……”李大说着,突然止步,回头,苦着脸说道:“但是迷了路也不会如何,只会回到入口罢了。” “入口?”孙启明见李大这般模样,立即发现,那处之前进来的山洞,好像就在眼前不远处。急忙问道:“你是说,你迷路了?前面的山洞是我们之前进来的那个?” “是的。我刚才好像走错了一个岔口。”李大摸了摸胡子,一脸无奈的表情。 “什么啊?咱别开玩笑了好吗?”孙启明有些苦笑不得,实在很难相信李大也会迷路。心想,也许是他又要耍笑自己了。这位大哥,实在是有些顽皮,行事往往有些捉摸不透。 李大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开玩笑,只是两年多没有回来,一时走岔了。你容我好好想想。”接着,他就蹲在了地上,用手指,在地面上划了起来。 孙启明见他这般认真的神态,倒是也觉得并非玩笑,只得老实呆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不过,还是忍不住好奇,盯着地上李大划出的线条,想看看他究竟在画些什么。 只见李大在地上画的,好像是一个八卦的图形。孙启明不太懂得什么易经八卦,但是一看到这些图案,也还是知道一二。看起来李大好像是在推算什么八卦方位,一副认真的模样,倒是与平常判若两人。 过了片刻,李大突然大笑,猛地站了起来,说道:“哈哈哈,我想起来了。走吧,这一次不会出错了。” “你真的记起来了?”孙启明还是不敢相信。真要是来到了家门口,都还会在这里迷路,那这人也真是太过马虎了些吧,实在有些不靠谱。 “当然啦,我只不过是一时没有注意罢了,走吧,别废话。”李大迈起了大步,又开始带起路来。孙启明自然不敢耽误,赶紧追了过去。 这一次,李大果然没有再迷失道路。当孙启明跟着他走过一段不长的山道之后,面前出现了一个圆形的山洞。很明显可以看出来,这个地方,不是之前的那个入口。 孙启明正想开口问询,但是,只见李大已经快步走进了那个圆形山洞。孙启明也只好把问题放在一边,快步走了进去。 这一个山洞与之前来时的那条山洞差不多,虽然都是漆黑一片,好在同样并不太长。估计只需走上二十几步,就可以到另一头的出口。 孙启明见李大并不停留,竞自走出了前面的洞口。刚要喊住他,让他等等自己。却不料,李大人影一闪,居然不见了。 这一下孙启明有些慌张,急忙加快脚步追出了山洞。不待开口叫喊李大,却已经被眼前所见惊呆了。只见目力所及霍然开朗,在这一瞬间,他几乎不敢相信眼中所看到的。 这是一座座山壁陡峭如同刀削的连绵山峰。表面是黄土颜色,石山上寸草不生,高达千丈而且连绵环抱,包围着中间一片几百米方圆的平整山谷。 给孙启明的第一感觉,就好像是深处个巨大的火山口。然而,看得仔细,却又发现两者有很大不同。此时他所在的位置,就是这个山谷的唯一入口,在一条沿着山壁盘旋而下的阶梯之上。 然而令孙启明震撼无比的,不是那种面对千丈峭壁的压迫感,而是在对面山壁前矗立的那座――七层宝塔! ------------ 五十一章 一个古怪的老头 不错,那正是一座七层宝塔。那个造型样式,那些灰瓦红墙,那些方柱木栏杆。立时就让孙启明联想起了远在浙江家乡的那座六合塔,两者竟然给人一种相似的感觉。 此情此景让他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睛仔细观看,心中震撼无比。原本他以为李大他们自在门的山门,无非就是一些简陋建筑,或者山中洞穴之类的隐士居所。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然会有一座七层高的塔楼,藏于深山之中。 如此形制,如此规模,而且是在这么一片山谷之中。怎么会有一座这样的塔楼?而且它与六合塔竟然如此相似,不禁令孙启明瞠目结舌。 然而,待得回过神来,加以仔细辨认。孙启明又发现眼前这塔好像与六合塔略有不同,只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到底区别在哪里。正在琢磨间,他看见了已经走远的李大正朝自己招手,便快步走出了山洞。 又是吃了一惊,脚下是盘山石阶,逐级向下。看起来好像是依照山势,硬是耗费巨力开凿出来的。每一级台阶都只要脚面那么宽,高度却足有三十公分,长度不足一米,行走起来必须贴紧山壁。虽然距离底部目测只有十米,可还是颇有一种惊险之感。 李大行走起来倒是颇为敏捷,只见他行走非常迅速。这几十级台阶,他几乎是没费什么力气,就来到了山脚下。抬着头,看着孙启明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禁大笑了起来,捧腹道:“我说,你直接跳下来,我接着你好了。” 孙启明根本不敢,也没有心情去和李大开玩笑。他后背紧贴着山壁,一步一步缓慢往下走,两眼直盯着脚下,不敢分心他用。倒不是害怕脚底踩空,摔了下去。而是看着那七层塔楼,心神实在有些震撼。 好不容易,来到了地面。李大并不等候孙启明,见他将要下来,便早已自顾朝着那七层塔楼走了过去。 孙启明也没有休息停留,马上追上去。二人越走越近,一种巨大的压迫感觉扑面而来。几乎令孙启明有种想要顶礼膜拜的冲动。心跳激烈,思绪愈发澎湃不已。 在这样的地方,建筑一座七层的塔楼。需要耗费什么样的人力、物力?显然,绝对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不是在这种荒漠深山,而是到了中原都市。要想建造这样的一座塔楼,也绝对不是易事。 “大哥,这座塔楼就是自在门的山门所在?”孙启明追上了李大,满腹疑问先要知道答案。 “是啊。这座古楼,是先代祖师修建的,我们一直都是在里面居住,因而历代门人都会进行修缮。”李大却是觉得不以为然,也许,他早已见惯不怪了吧。 孙启明正想继续追问,突然一阵歌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索居耕劳闲暇处,沉默邀月解寂寥,求得百经多妙论,散尽千虑自逍遥……”此时一阵潇洒洪亮的歌声,从二人的右侧几米之外的一座小石屋中传了出来。 孙启明寻声望去,却见一个干瘦的老头。手里提着一个木制水桶,正从石屋里面走了出来。一边走还在一边哼哼唱着,一手捻着胡子,摇头晃脑似乎感觉很满意的模样。 看到这老头的样子,孙启明倒是吃惊非小。先前听到那几句吟唱,似乎很有些飘逸脱俗的感觉,还以为会是什么超凡脱俗的高人,不料到却是大失所望。 正在孙启明感叹之时。却看见那个老头,刚刚一看到李大,立即瞪大了双眼,马上放下了水桶。快步朝二人跑了过来。冲着李大就是咧嘴一笑,露出了口中寥寥可数的几个黄牙。说道:“李大,你小子怎么回来了?” 这人一走近,更加令孙启明错愕非常。心想,难道这个身穿灰土色旧长衫,头盘发髻,须发灰白,一脸黝黑,满是皱纹的干瘪老头。竟然就是李大的师伯,那个自在门的掌门?禁不住冲着李大失声问道:“这位莫非就是你的掌门师伯?” 那老头正在左右打量着李大,似乎多年不见想看看有何变化。却突然听到了孙启明的问题,两眼一瞪,没好气地道:“小子,谁告诉你我是掌门啦?嘿嘿,听你口气,是看我这个样子,小瞧人了是不是?李大,这家伙是什么人?” 李大笑着,双手抱拳,朝那人拱手作了一揖,问候道:“刘叔,您一向可好?”这才回头向他引见道:“这位是我新结拜的兄弟,叫孙启明。他初来乍到,失礼勿怪。” “哦原来如此,嗯,好,还好。”那刘叔伸手捋了捋下巴仅有的那几根灰胡子,点了点头,冲着孙启明说道:“你这小子也真是无礼,见了老人家怎么连声招呼都不会打?” 孙启明也觉得刚才颇为失态无礼,连忙学着李大的样子,抱拳作揖行了一礼,说道:“老人家你好,晚辈方才多有失礼,请您勿要见怪。” “好说,好说,我原谅你了。”刘叔挥了挥手,回头对着李大说道:“李大,你小子是怎么回事?那几条小蚯蚓都收拾干净了?很不错嘛,这么快速度,倒是颇有我年轻时候的风采。” “还没有呢,剩下两条,我这次是专门回来面见掌门的。”李大顿了一下,脸上神色凝重,接着说道:“那赵哲贤他……” 李大的话还没说完,刘叔就已经跳了起来,神情非常激动,连声问道:“什么,你弄死他了?他的尸体呢?你怎么对付他的?快说,快说!” 看他吹胡子瞪眼的表情,再加上还咬着嘴里那仅存的几只黄牙,做出切齿痛恨状。让在一旁看着的孙启明不由得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只不过刘叔这个古怪的样子,除了吓人,更多的还是好笑。孙启明当然不敢笑,他刚才已经够失礼的。于是,只好假装没有看到,低着头,去看那装水的木桶。 “刘叔,您别着急,听我说完啊。”李大一边说着,走到了刘叔刚才放在地上的水桶之前,伸手提了起,继续道:“我是在三危山中见过他,可惜没能抓住他,让他给跑了。” “什么?让他跑了?那你回来干什么?还不赶紧追去。你个小混蛋,是想气死我啊?”刘叔闻言顿时是气愤非常。快步追上李大,伸出那只鸡爪般干瘦的手掌,屈指狠狠地给李大头上来了一记暴栗。 李大喊了一声“唉呦”,却并未躲闪,还做出很疼痛的样子。放下手中的水桶,双手抱头揉搓着头上被敲打之处,抱怨道:“刘叔,我都这么大了,您还要敲我脑袋,多少也给些许面子吧?” “面子?让那白眼狼跑了,你还要面子?”刘叔沉着脸,气愤地道:“哼,我给你一个鞋底子。”说着,脱下脚上的布鞋,就又要朝李大头上拍打。 李大见状连忙跑到孙启明身背后,迅速从他背包里掏出来一个酒瓶。拿在手晃了几下,笑道:“哈哈哈,你看,这样总行了吧?” “哎呦,你总算舍得拿出来了吗?”刘叔穿回鞋子,咧嘴笑道:“嘿嘿,你个小混蛋,我早闻到酒味了,上好西凉老贡,逃不出我的鼻子。果然是不打几下你是不舍得拿出来是吧?” 刘叔说话间伸手拿过了酒瓶,放在鼻端,深深地闻了一闻。闭起眼睛,摇头晃脑感觉很销魂的样子。过了片刻,连忙把酒瓶收入自己长衫的衣袖里,点头说道:“嗯,很好,你小子上去吧,掌门正在楼上打坐呢。” “嘿嘿,好的。”李大答应一声,提起水桶,招呼孙启明便要往楼门走去。 刘叔突然眉头一皱,伸手拦住了两人,指了指孙启明,说道:“这一个小子,身上又脏又臭,还满是血迹。不能就这么样去见掌门,我得带他去换件干净衣服再说。李大,你自己先上去吧。” “啊?”孙启明一愣,这才留神回顾自身。确实是邋遢不堪,身上这身衣服不单破损,还沾满了沙尘。胸口这地方有一片干了的血迹,一双皮靴也早已经是沾满沙尘黄土。这个样子就上去见人家掌门,确实不成体统,太过失礼了。 “嗯,您不说,我倒是没有留意到。兄弟,你就随刘叔去吧,我在塔楼里面等你。”李大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微笑点头,示意让他过去。 孙启明正是巴不得可以洗澡换衣服,他早对自己浑身邋遢有些无法忍受了,连忙对着刘叔抱拳施礼,说道:“好的,多谢刘叔了,还请您老带路。” “不必客气,我是怕你小子把地方弄脏了,等一下又要我再忙活半天。来吧,你小子,跟我到这边来。”刘叔摆了摆手,迈步朝着他刚才提着水桶出来的小石屋走了过去。突然,又回头朝李大挥了挥手,道:“李大,去你的吧。” 孙启明心想,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在骂街啊?这个古怪的老头,倒是有趣。不禁朝李大望去,见他也正望着自己,脸上表情是又好气又好笑。 当下两人互相点了点头,便各自分开走了。李大提起水桶,朝着前面那七层塔楼走了过去。而孙启明则跟着刘叔,来到了右边的小石屋之前。 k17.bk.arspak = fnn{ var aprd = 11466047; var= 0; var l = ""; var= "/bksrv/"; var paras = {"aprd":aprd}; $.g(rl,paras,fnn(daa){ f(!k17.sp(daa.l)){ l+="<3>作者有话说" l+=daa.l; $("#arspnk").l(l).s; } },'sn; } k17.bk.arspak; ------------ 五十二章 小石屋内藏乾坤 孙启明跟在刘叔后边,两眼却不住打量着这座小石屋。 眼前这是一座普通的小石屋,用白色花岗岩堆砌而成。长宽约有四米不到,高度也仅有两米左右。顶上是用整块浅青灰色的石板盖着,严丝合缝没有空隙。整体看起来虽然有些粗糙,但是感觉很是坚固。 花岗岩表面都有风化形成的一些条纹,应该也是有些年月的样子。以表面的自然风化程度推断,至少也是要经过几百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形成如此的效果。 透过石壁上的那个小石门,倒是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原来石屋里面是有一口水井。那井台也是用花岗岩砌成的,高出了地面约有四十公分,上面还盖着一块木板。一个打水用的木桶放在木板上,一条长绳系住桶柄,另一头系在了墙上一个铁钩上。 孙启明知道,此地水源十分珍贵,水井开凿更是不易。而且时间一久,风沙烈日,往往会将水井毁坏。他之前一路上,也见识过不少被风沙填满的水井,更有一些干枯见了底的枯竭干井。 用一座坚固的石屋盖住水井,采用如此严密的保护措施,应当就是为了防止沙尘的侵袭。这里虽然是处于山脉之中,但是外围荒漠环绕,时不时刮起大风。往往造成沙尘滚滚,铺天盖地侵袭万物。 而且,他也联想到了之前在三危山中,那些隐藏在石头匣子中的水井。眼前这水井石屋,正是***门前辈们的习惯作为。 “记住,只准用一桶水,多了可不行的。我这就去给你拿件衣服。”刘叔站在门边,朝里面指了指,让孙启明自己进去。 孙启明点头答应,道了声多谢,便走进了石屋。门外的刘叔刚想要走人,又停住了脚步,回头嘱咐一句:“你小子,站到左边石板上洗,千万别弄脏井水了。” “是,我会注意的。”孙启明点了点头。刘叔便不再理会他,自己走开了。 这个时候,孙启明才开始打量起这石屋的内里。看起来确是一个很普通的小石屋,但是内里的四壁却都很平整。好像还是经过打磨的样子,与外面的粗糙截然不同,显得非常平整光滑。 整个石屋除了一个门,并没有开别的窗户、孔洞。孙启明有些莫名的异样感觉,然而环顾四周却并未发现什么不妥。不禁有些疑惑,越发仔细的留意观察。 的确是普普通通一个小石屋,除了一口石井,一个系着长绳打水用的小木桶。还有内里角落放着的另一个小木桶,以及一些打扫用具,别无它物,连个擦洗的毛巾都没有。 孙启明见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随手将背包放到了井边。掀开盖在上面的木板,探头往井里看去。 这口水井外面虽然是圆形的,但是只一眼就看清楚了,内里居然是方形的。而且还是用石块筑成四壁,很光滑、很深,没有一丁点的青苔杂草。水位很低,看起来水源确实很珍贵、稀少。 孙启明不再迟疑,拿起了旁边打水的小水桶。扔进井中,绳子放了很长,水桶才掉在水中。他慢慢提起了一桶水来,放到地面上。这时才注意到,地面也全部是花岗岩石板的。好像还是一整块的石板,看不出有任何拼接的痕迹。 细看之下,石板上面好像还刻画着什么东西,有一些模糊的纹理。只是看不太清楚是些什么。心想可能是用得久了,留下的一些磨损痕迹吧,也就不太在意了。 他那目光转移到了水桶里,只见这桶中的井水透明清澈。不自觉先尝了一口,顿时觉得无比的清凉甘甜,非常解渴有种身心俱爽的感觉。当下忍不住又连续喝了几大口,几乎干掉了大半桶井水。 孙启明感叹之余,这才回过神来,自己是来洗澡的,怎么把正事忘了? 看着眼前剩余的半桶水,心中无比郁闷。这点水可怎么洗啊,看来只能擦擦算了。有心再打一桶水,却觉得就算再打上几桶,也未必能把自己洗干净。何况已经答应刘叔了,君子不欺暗室,怎么好意思出尔反尔呢。 突然,孙启明心中一动,失声说道:“不对啊!暗室,暗室?” 对啊,这里没有开窗。怎么好像光线并不暗淡,反而如同外面那样。内里的物件清晰可辨啊!像这种狭小没有开窗的石屋,明明应该是暗室的。 而且此时外面烈日高照,人如果突然进入暗室之内,眼睛应该会有短暂的适应过程。但是刚才进来时,自己完全没有什么不适应。难怪刚刚进来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孙启明心中十分疑惑。便再次仔细地观察起来。 果然,这一认真查看,便发现了问题所在。只见在墙壁四个顶角处,安放着四个圆形的珠子。约莫鸡蛋般大小,光线就是从这四个珠子中透出来的。 初时孙启明以为是夜明珠,但是走近去细看。却发现不是夜明珠,感觉像是透明的玻璃球,好像是为了将外面的阳光折射,并扩散进石屋里面来而布置的。四个珠子,从不同角度折射着光线,使得整个石屋有足够的亮度。 越是仔细看,孙启明就越是觉得不可思议。这应该是一种利用了物理科学的巧妙设计,正如自己以前留学时进行过的,那些光学折射试验一样。 但是那些可是现代物理,是在英国伦敦的大学实验室里实现的。可这里是中国西部偏僻山区,科学怎么会在这个荒山野岭的小石屋中出现呢?而且看起来,这间石屋年代久远,少说也有几百年历史了,这个小石屋内藏乾坤,有些超出他的认知范畴。 孙启明很是疑惑不解,只顾抬头看着上面的珠子。无意间走了两步,却将脚边的水桶给踢翻了,剩余的小半桶水洒到了地板上。他吓了一跳,赶紧手忙脚乱的拿起水桶,暗道:“不好”。 这下桶里的水流了大半,更是已经所剩无几。他心想,反正等下再找李大问问,这个石屋是怎么回事,现在还是先擦洗一下再说,免得多耽误功夫。 孙启明摇了摇头,不再去瞎琢磨。他从裤袋里拿出了他的白色手帕,在木桶里浸了浸。这条手帕他一直带在身边,连日赶路早已弄得脏了。如今既然有水,自然就先把它拿出来洗干净。 他舍不得将手帕当初毛巾来用,只是略微揉搓一下,就拧干了水,放回了口袋中。这才把头伸到水桶上,用手捧起水来,胡乱洗洗头脸。又脱去上衣,扔到门边地上。无意间一低头,却又是吓了一跳。 原来流在地上的水湿润了石板,居然在地板上,显现出了一幅莲花盛开的图样。孙启明这才发现,刚才看到的那些刻痕,竟然是雕刻出来的纹理。若不是井水湿润石板,形成深浅颜色,根本就很难发现。 这地板似乎是以一些微妙的角度倾斜着,很微弱的高低差。那么一小点点的水,慢慢从地板上流入荷花纹理之中,又都慢慢朝着一个方向留动,没有一点聚积在纹理之中,全部都是朝着东墙正中的底部流去。 孙启明感觉非常吃惊,仔细的看看地板其它位置。又发现了大大小小,总共有六朵石刻莲花,分布在石屋地板的各个角落。 但是看它们的雕刻构图,却并不是如何精美,反而很像只是简单凿刻出来的效果。最奇怪的是,所有的莲花根茎都汇聚到了东墙底部。 他来到了墙边,蹲了下去,观察这些根茎聚集处。发现这里有数个小小圆孔,水流正慢慢流了进去。仔细看时,那圆孔排列的形状犹如莲藕的切面一般。而且墙壁上似乎也雕刻着一小截莲藕,居然还有两片小荷叶。不蹲下来仔细看,倒是看不出来的。 孙启明总算有些明白过来了,这设计应该是为了收集石屋里面用过的水,将它们集中起来用作他途。 只不过这样的设计的确太过巧妙了,孙启明吃惊之余也觉得很合情理。毕竟这里水源宝贵,不能轻易浪费。当下感慨连连,不单佩服修筑这个石屋者的心思,更加赞叹所采用的原理,竟然只是简单的物理知识。 “啊,混蛋,你小子用打水的桶直接就洗了啊?”门口突然传来了刘叔的惊骂声。孙启明回头看时,只见他已经手抱着一套衣服站在了石屋门前,此时正气得吹胡子瞪眼呢。 孙启明顿时呆立当场不知道如何是好。刚才自己只顾着琢磨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一时疏忽,竟然用打水的桶直接洗了脸。 “你没见旁边那不是还有一桶吗?唉,看着你就蛋疼,懒得理你了。”刘叔脸色十分难看,然而只是随手把衣服扔给孙启明,转回身居然迈步便走了。嘴里却还嘟囔着:“不生气啊,原谅他吧。要是弄死了他,掌门可不会答应的……” 孙启明手忙脚乱地去抓衣服,总算没有掉在地上。当下便将那小木桶的水倒进旁边的水桶里,胡乱擦洗了一下,又洗了洗靴底。换上刘叔拿来的这套灰白长衫衣裤,又把换下来的胡乱塞进了背包里。 这才走出了小石屋。 ------------ 五十三章 山谷中七层塔楼 这一回站在了小石屋外面,孙启明的心情与刚才已经大不相同。又是激动,又是忐忑,又是敬畏,但是更多的还是好奇。这样一个小小的石屋,却有很多令他惊叹的东西,有些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完全无法理解什么人会有如此巧妙的设计,尽管看似普通的一些物理原理,在当今的人看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古人竟然能够理解并加以利用,实在太不可思议了。这激发了他强烈的探究心理。 但是,他现在却想先找刘叔道个歉。在这个水源珍惜的地方,弄脏了人家挑水的木桶,总是一件错事。不过,左右看了看,却找不到刘叔的踪迹。心想,这老头也真是奇怪,怎么扔下衣服就跑了。 环顾左右,空山寂静。孙启明发现居然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山谷之中,虽然是在这陌生的地方,却生出了想要查探一番的好奇心。 刚刚来时太过匆忙,他并未仔细观看这外面周围的情况。现在单独一人,正好借机留意观察一下四周环境。 此地处于众山环绕之中,靠近日影大致可以分别出东西南北。刚刚自己进来的入口,是在东南面的山腰间,而且看起来好像是这个山谷唯一的出口。因为其他的山壁都是十分光滑、平整,并没发现有别的山洞、裂缝。 山壁四周的角落里,零散生长着一些黄杨树。看起来像是有人种植的,长得都算是有些高,也应该是有些年头的了。 那座令人震撼的七层塔楼则是在北面山壁前,坐北朝南,好像紧贴着山壁。这时候孙启明想起来了,这七层塔楼与六合塔最大的却别。在于眼前这一座,并没有逐层收缩,而是每一层都是相同的长度和宽度。 这种建筑的样式用在七层的塔楼上十分少见,而且在底下看去,有种巨大的压迫感。会让人产生一种危楼即将倾覆的错觉。孙启明不敢多看,转移了视线。 在塔楼西边不远处,有一座四角凉亭,整体是平面正方形,为单檐歇山顶亭式结构。四个墙角均有圆石立柱,底座只有二级台阶,约莫三米高度。只是样子朴素,颜色自然,并没有粉漆雕刻。亭里面,只有一张石台两个石凳。 四角亭旁边有两株石榴树,上面都挂着十几个石榴果。两株石榴树中间有一大块平整的青色石头。在石头前面的一块地面非常平整,好像是用砖石铺成的,约有七八米方圆。好像是门人弟子,讲经习武的地方。 孙启明出来的小石屋是在塔楼的东边,在石屋后面有大约半亩地的田园。上面有两个瓜棚,种植了一些蔬菜,更有一小片小麦田。田园的四周全都围着矮木板,像是为了防止沙尘流入田地,亦或者防止水土流失。 从小石屋后面有一个水槽,直通到田园中的一个小水池。看来那些从石屋中流出的水,想必是用来浇菜了。他抬头望去,只见那菜园对面也有一个小石屋,样式大小与这边的差不多,就是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孙启明有心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是觉得这么瞎逛始终不太好。反正自己对着地方,既陌生又好奇,更有一大堆奇怪的问题,还是等下找李大问问好了。毕竟这是他的家,有什么事情他肯定是知道的。 于是孙启明不再瞎琢磨,朝着七层塔楼走了过去。原先看时,已经觉得震撼,这样的建筑出现在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一件很令人震撼和不解的事。 如今走到近前,看得清楚了,这才发现原来这座七层塔楼并非伫立在山壁之前,而是紧紧贴着山壁,似乎还是嵌入了山壁之内。 露在外面的塔楼只有三面,总共有七层。底下一层最高,有四米的样子。之后每层都是同样三米左右的高度。而且外观看起来,直上直下,并不是逐步收缩的传统塔楼样式。如果不是外面飞出的这些塔檐翘角,当真会以为是一座依山而建,带有阳台的七层洋楼。 只见这塔楼和山体几乎就是一个“凸”字的样子,坐北朝南,长宽相等,约有十五米见方。可以看出左右对称,全是以砖木结构为主的建筑样式。 外表看去朴实无华,完全没有雕梁画壁的装饰。唯一的装饰,也就是在外墙刷上了一层浓浓的土红色。但是给人的感觉是雍容大度,气宇不凡。就如同一位归隐山林的绝代高人,朴实却不普通,平常但绝不平凡。 楼前的地面是平整的沙土地面,没有铺砖。塔楼的基座是在三级石阶之上,门庭并不宽大。只是在左右各竖立一根方柱用来支撑塔檐,因为仅仅是正面有飞檐,左右两面全是直上直下,看起来感觉很怪。 第一层的塔檐比上面几层多出来几尺,全部塔檐上的瓦片都是灰白色的。颜色感觉有如铁片,但是七层这么多瓦片,如果全是用铁片做材料,似乎不太可能。反正无法爬上去揭下来看看。孙启明只是端详了一会儿毫无所得,也就不再管它。 塔楼正门敞开着,门屏上一块灰白石板匾额。上面只有三个黑色行楷大字――大自在!观其笔法苍劲有力,雕工精妙。白色的石板黑色的字迹,给人强烈地视觉冲击,可以说是非凡之作。 塔檐下左右两边的方柱上刻有一幅对联。从字迹与雕工都可以看出,是与匾额出自同一人之手。 当下孙启明忍不住伸手去触摸方柱上的刻字,感觉线条流畅,绝无呆滞,就如同一气呵成一般。联想到李大先前展露的那身本领,不由得猜想:难道是某位前辈高人,手持宝剑刻画而成的? 手感触摸处,全没有凿刻时那一凿一刻的感觉。反而是一种平滑向内凹进去的触感,是用尖锐的东西划动刻出来的。但是这根方柱似乎是石头的,感觉坚硬非常,什么人能够以如此行云流水般刻出字迹来?心中疑惑,便更加留神仔细观看对联内容。 只见:上联是――百代逍遥非无果!下联是――万物生克皆有因! 孙启明默默念了几遍,心中似有所感。这对联中竟然隐含数种不同的道理。自己可以看出,逍遥与生克属于老庄的道家之学,然而联末因果却是佛家所提出的。隐约感觉还有其它东西,只是苦于自己对于中国古代的学说所知并不多,无法悟出其他。 自从清末洋务运动之后,越来越多的国人已经专注于西方的新学了。对于那些“老掉牙”的“之呼者也”,都早已经通通抛弃。孙启明也不过是因为小时在私塾中,随老先生读了两年,这才略有所知。 但是对于那些文学中哲理深意,孙启明在感慨一下之后,并不如何在意。心想这个自在门,当是以逍遥自在为宗旨,这对联看来就是隐世修道之人所作。虽颇有深意,不过自己领悟力不足,也是无法猜透其中意义。便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塔楼内里。 站在门外可以看出楼内的情况,却发现是远远超出了塔楼的深度。好像是朝山壁向内还开凿了很深的山洞。中间是用木板隔开了,分出了前后。隔板中间有一个小门,同样没有关门,可以看出隔板之上同样没有雕刻或者图画之类的装饰。 孙启明探头从门口看去,却并没有看到有人在里面。这下他倒是有些忐忑不安,正在犹豫的时候。突然从楼内穿出了一个声音:“孩子,进来吧。” 这个声音不是刘叔,不是李大,有些慈祥,有些威严。虽然是突然出现,却并没有令孙启明感到惊慌。 说话之人的声调、语气令他有很亲切的感觉,就如同是父母长辈在召唤自己一般。他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这种称呼了,这让他不由自主地就走近了大门。他来到门口,先将自己的鞋底,在外面的地板上蹭了一蹭,这才迈步向前。 这个是门,其实并没门板。孙启明在门内外左右看了一下,确实是没有门板。整个七尺宽,近一丈高的门,只是有一个门框而已,这点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但是想来,这个地方太过偏僻,外人根本难以进入,有没有这个门板其实并不重要。孙启明猜测,或者其中,还是隐含着门庭宽广、来去自如之意吧。 迈过那道一尺来高的门坎,进到楼中。感觉不出有任何经过修饰的痕迹,整体上都是很朴实毫无华丽。环顾四周,左右两边楼壁上各开有一窗,再加上正门左右的两个圆窗,外面的阳光照射进来,光线充足,此间景物一清二楚。 这底层分有内外两间,高约四米。整个塔楼就是外间,而内里却是在山壁开凿出的一个方洞。里面并不昏暗,明显可以看出约有六米见方,高度确只有三米左右,比外间低矮了不少。 外间左侧,很奇怪地竟然是一座灶台。是有土石堆砌而成,有两个炉头。上面架着一口铁锅和一口小圆鼎,都盖着一个木板盖。 灶台边上有一个木架子,放着什么锅碗瓢盆,竹筷调羹,还有一把菜刀。墙边有两个大瓷缸,也都盖这木盖。孙启明走过去揭开一看,一个装着小麦,一个装着清水,旁边地上还放着那个水桶。 这分明是农家厨房的样子。孙启明心中很是奇怪,在这楼里烧火煮饭,难道不怕烟熏火燎嘛?看那灶台上就是一窗户,应该是用来走油烟的吧。不过还是很奇怪,等下一定要问问李大是怎么回事。 ------------ 五十四章 塔楼朴实且无华 然而,等到一看到右侧,孙启明顿时大吃一惊。只见一座盘旋而上的木楼梯,伫立在右侧角落里。所有台阶都是围绕着中间的一根圆形大柱螺旋向上,结构十分复杂,但是给人有种典雅、优美的感觉。 这种样式的螺旋式楼梯,他以前是见到过的。不过那是在英国,在国内自己从不曾见过类似的。他走到了楼梯底下,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这座在三米见方内螺旋式盘旋向上的楼梯,并没有把手,仅有木质台阶盘旋而上。抬头看去,只见楼梯直通顶层。 孙启明正打算走上去瞧个仔细。转念又想,反正等下也要上去的,不如先看看这一层还有什么东西再说。 于是,他转而走进了里间的山洞。这里内外中间是用木板隔开,只在中间开出了一个小门,同样没有是门板。如同刚才目测那样,这个山洞比外面小很多,仅仅是六米见方。而且光线并不昏暗,应该也是用了某些采光的技巧。 这里的摆着一张木质方桌,桌面上放着一盏小油灯,灯没有点亮。桌子四周各有一条板凳。左边墙壁挂着几条发白的毛巾,内里靠墙处立着一个大柜。柜门关着,不知里面有些什么东西。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东西,可以说简单之极。 孙启明仔细看了看桌椅的造型样式,感觉平常无奇,材料是最普通的杨木,没有任何雕刻,也没有上漆。而且都有长年累月使用的痕迹,就如同农家里最常用的家具。他登时失去了兴趣,转而好奇心起,想找出这里面的光源是在什么地方。 果然,不用怎么找,刚一抬头立刻就看见了。在洞口与隔板接口处,左右两角的洞壁上,各有一处长方形的竖孔,光线从中透出。不过最大的光源,却是在洞口与隔板的最顶端,上面有一条长长的方孔,从中有淡淡的光线透出,照射在整个洞中。 如此设计,看来也是使用了光线折射的技巧。但是,孙启明倒是有些见惯不怪了。他走到了外间,想去看看是从何处将光线折射进来的。不过,却发现这外间顶上的木质楼板完整严密,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名堂。 正在孙启明左右观察,仔细琢磨着的时候。突然听见从楼上传来了一个声音:“快上来,你干什么呢?”却是李大见他久久没有上去,催促了起来。 孙启明这下回过神来,自己只顾着在这里瞎琢磨,倒把正事给忘记了。赶紧沿着楼梯走了上去。这下不再逐层仔细观看,而是走马观花般。在经过每一层时,只是匆匆看上几眼,把大致的情况看清而已,并不敢再做停留。 只见二层也是内外两间,外间靠着阳台放着一张桌子,一条板凳。有一扇门通向阳台的走廊。而里间的门同样没有关闭,可以看到同样是一个山洞,有床铺衣柜等物,好像是卧室的样子。 三层也是差不多相同的布局,只是外间空荡荡,里间却是门板紧闭,不知里面有什么东西。虽是奇怪这一层的门怎么有了门板,却也无暇多加猜测,匆忙间已经走过。 四层同样是两间,外间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些笔墨纸张。桌子旁边搁着两条板凳。里间的门倒是开着,一眼可以看出里面都是书架。看起来上面密密麻麻的,好像放着很多书籍。 孙启明对于书籍自然有很大兴趣,有心想进去看看。转而觉得不妥,一来怕会耽误时间,二来不知其中是否牵涉人家门派机密,自己一个外人还是不要贸然进去为好。 心想,反正等一下见过李大的掌门之后也要下楼,到时候有机会再请李大带自己进去瞧瞧。于是就收拾起好奇心,继续上楼。 五层依旧是两间,这样看起来,也许这座塔楼中每一层都有开出山洞。而这第五层之中,却是放了很多杂物。 外间看起来乱糟糟的,有些木条、木板、铁片之类的材料。还有个箱子,里面放着很多木工用具。里间反而放着一张桌子,几把椅子,靠墙还立着一个架子。架子上面放着很多瓶瓶罐罐,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孙启明心中虽然疑惑,却没有过去查看。他在楼梯口停住脚步,略微喘息了一下,刚刚匆忙间急走了四层楼梯,心口处又是隐隐有些疼。 自从那天摔下山谷之后,就开始觉得心口疼痛。李大之前给的那颗醒梦丹,虽然感觉精神好了一会儿。可现在却是越来越觉的难受,反而好像比之前还厉害了一些,也不知是否药力消失,适得其反了。 当下他喘息了好一会儿,感觉稍微平复,这才又继续朝上走去。只是脚步已经不敢入之前那么急,贴近了中心的圆柱,缓慢地盘旋而上。 六层也是两间,如同三层一样。外间地上放着五六个蒲团,但是里间门关着,并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如此看来李大与他的掌门师伯应该是在最顶层了。 当下孙启明放慢了脚步,他对于这个楼中的情况,也已经有了一些大概的轮廓。杂乱的心情,让他不得不先停下来,整理一下思路。 此楼看起来年代应该是有些久远了,绝非近代之物。样式也比较奇怪,并不似先前在内地之时那些古代建筑一样。而且每一层都有开凿山洞。从这些山洞的深度和高度,都可以看出,绝非一时一日之功,肯定是长年累月逐渐修筑而成。 但是这样年代久远的建筑,却保持着朴实无华的外表,丝毫没有做出任何修饰。不单单没有内地塔楼的雕梁画栋,也没有镶金嵌银的装饰。就连四壁也全都是材料原来的本色,并没有粉彩涂漆。可能,唯一的装饰就是外墙的那层红色吧。 然而,这塔楼之中,最特别的两个地方。一个是那木质的螺旋楼梯,从底楼盘旋而上,全部重量都承受在那根圆形立柱上。这木质楼梯看起来年代久远,而且没有栏杆,好像有些危险。但走在上面,却很是平稳,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最奇特的地方,是在于光线反射上有着非凡的技巧。通常在狭窄的山洞中,应该是昏暗难以辩物的。但是这里山洞中的光线却并不昏暗,进入其中所有物件都可以看得清楚。 如此种种强烈的反差对比,无处不说明建造此楼的人,或者说门派,是一群非常独特的人,是一群身怀超凡技艺的朴素之人。再联想到李大的一身本领与见识,而如今自己就要见到这个门派中的掌门。心中不由得更是诚惶诚恐。 于是孙启明调整了一下呼吸,带着心中的一些兴奋,一些畏惧,一些忐忑,一些紧张,小心翼翼地慢慢朝楼上走去。 顶楼之中,山洞之内,仅有方丈之地。在外面一眼就看到了对门墙壁上那一幅字,白色的长布上面,只用古篆写出了一个大大的黑色“墨”字。 孙启明初登上顶楼之时,第一眼便是看见了这个墨字。心中有些吃惊,暗想这好像是整个楼中唯一挂着的一幅字,怎么不写其它,而是单单写个墨字,难道这里不是信奉佛道?而是信奉墨家? 忐忑之间已经看见李大与一位老者正在里面等候,孙启明无暇多想,便走了上前。 他慢步来到了门边,先将自己的背包放在门口。这才躬身施礼说了句:“打扰了。”便脱去鞋子,也轻轻放在门边李大那双鞋子的边上。 这样的举动,便是他当初在家乡读私塾时,先生教授的礼仪之道。如今做出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他就是本着拜见师长之心而来,丝毫没有造作之意。 “哈哈哈,孩子,你不必拘礼。”那个亲切的老者爽朗笑道:“进来吧。” 孙启明进入山洞之中。只见一位头发花白脸色黝黑,双目紧闭须眉皆长,雪白的长须已经及胸,身着灰布长衫的老者。正面带微笑,手捋须髯,盘腿坐在西面的卧榻之上。这位老者应当就是李大口中的那位掌门师伯――何守礼! 但是心中却又有些惊讶,见这位掌门双目紧闭,难道他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么?顿时呆立了一下,觉得不妥,马上就将目光移了开去。 孙启明又见到了,李大盘腿坐在老者对面地上的蒲团之上。他此时正在招呼自己过去,指了指身边的一个蒲团,示意让自己坐下。 这时那老者开口说道:“老朽年迈,无法相迎,哲佑,你招呼他坐下吧。” 孙启明忙道了一声“多谢”。便走到李大身边,学着他的样子,盘腿坐在了蒲团之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这才说道:“老人家您好,请恕小子冒昧,多有打扰了。” “哈哈哈,我方才听了哲佑所言,知道你们已经结义为兄弟。那咱们便也是一家人。大可不必客气。”这位老者性格倒是非常随和,毫无前辈的架子。虽然双目紧闭,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是和蔼可亲。 听他口中,连连提到李大的名字,语气言辞甚是亲近。可以知道他对李大非常看重,此次见到李大回来,想来心情很是不错。 孙启明答应了一声“是”,但是却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接着聊。 ------------ 五十五章 问道于盲心不忙 就在犹豫间,旁边的李大却笑着说道:“我已经将你的情况都对师伯说了,你且在这里陪他老人家聊聊天,我下去看刘叔要不要帮忙,晚上大家再痛痛快快喝两杯。” 老者点着头,伸手捋着白胡子,笑道:“你这个小子,我一要说道理,就想跑,都这么大了,还是一点都没变。罢了,让刘叔多做两个菜,算是为你们洗尘吧。”摆了摆手,示意让李大退下。 李大点了点头,伸手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笑着站起了身,出门穿上鞋子走下楼去了。孙启明目送着李大的身影消失在了楼梯,这才回过头,看向老者。 “这个混小子,真是闻不如未闻,见不如未见。”老者转头面向门口,说道:“听道理的不一定是好孩子,看不见了才看得更多。” “这个……”孙启明不明其意,不知如何作答,只是心想,这位老者倒是不避讳自己双目失明,想来倒是豁达之人。 “你的生世处境,哲佑已经对我讲过了。”老者回头,面对着孙启明,捻须说道:“听说,你留学海外,学识匪浅啊。” “说来惭愧,我飘泊至今一无所成,就连家人的血仇,也根本不知道该找谁去报仇。如今更是流落塞外,无家可归。”孙启明感怀身世,情绪低落。心想若是世道苍茫无处容身,不如便在这里终身隐居,老死山林算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在来早与来迟。你可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老者缓缓接着说道:“世间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这个……”孙启明愣住了。重复了一遍“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心想,家人的血仇难道是果?那么什么是因?自己家人一直在山村中劳作,从没与人结怨。 更何况,当天整个山村男女老幼全都被乱兵杀了,那些人毫无道理的杀人放火,肯定是为了掠夺财物。当时只有刚好外出,不在村里的人才得以幸免。这个“因果”实在不知从何谈起。 “四海之内无所不往,心安之处即为我家。”老者微微摇了摇头,接着问道:“不知,你小时在私塾开蒙的功课还记得多少?” “啊?”孙启明有些不明所以,一时摸不着头脑,只得如实答道:“我只在乡下私塾中读了两年,后来便到了省城去读小学。当初年纪尚幼,如今倒是已经不太记得了。” “祸因恶积,福缘善庆,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老者淡淡说了一段《千字文》中的内容,然后问道:“你可还记得这几句吗?” 孙启明感觉一怔,默默重复了一遍。他早已想起了,这是当初私塾先生教过的一篇识字用的《千字文》,只是最平常普通的幼儿书罢了。但是如今听来,却有如重重一击,打在了心头。似乎有所感悟,但却是感觉飘忽无法掌握。 当下他沉默不语,只在脑海中仔细品尝其间的道理。然而,却实在无法抓住那根飘忽不定的线,虽是感觉似乎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却又好像远隔天涯难觅踪迹。 老者见孙启明沉思不语,也并不打扰,只是等了一会儿,才又平静地开口问道:“你既然是出身在江南的织坊之家,也应当知道养蚕么?” “养蚕?”孙启明不解其意,心想,怎么说起养蚕来了?这位老人的思维跳跃也太快了点吧,自己已经完全跟不上他的想法了。当下如实答道:“家中以此为业,我自小便跟随家人养蚕。” “哈哈哈。”老者捻了捻长须,微笑道:“那么,想必你是知道蚕儿该如何养,才能吐出好的丝来么?” “喂食新鲜桑叶。”孙启明不假思索便说了出来,心想,养蚕可是自己的祖业,自小就帮着大人们忙活,如何能够不知? 老者点了点头,缓缓说道:“是了,那小小蚕儿,吃了桑叶,尚且吐丝回报。那么,你呢?” “我?”孙启明闻言一愣,却是立即醒悟过来。他也是悟性极好之人,顿时知道这是老者借“蚕”说“禅”,正在点化自己呢。 心中立时思绪万千,无数念头飞快转过,就如同脑海中有一个转动的蚕茧,自己仿佛抓住了它的线头,正在慢慢地抽丝剥茧,逐步解开那层层乱丝。 老者听他沉默不语,也不急着继续说话。而是静静的等了一阵,方才又慢慢开口接着说道:“我知你已有所感悟,不错,很好,很好!” 孙启明不语,他心中盘算起来。自己念近三十,然而一事无成。不单家乡血案至今追查未明,无从寻找凶手。更加枉费了自己留洋学那么多年。回国之后变故陡生,乱世纷争难以太平,空有理想抱负,却根本无力施展。 他心中又想,这老者所言自己已然理解。谁不想学以致用,能够有一番作为。然而,命途多舛屡屡遭难,如今自己心灰意冷,不如…… 老者却又是继续讲道:“天地生养万物,而万物也自然回报天地,这便是循环天道。你不如我辈隐士,是有一身天地债务未清之人。既然有债,就必须了解。今后应当何去何从,心中可明白了吗?” “弟子不明该从何处出力,还请师傅明示?”孙启明自称弟子,实在是有意投入老者门下,但听老者所语之意,似乎不会收留自己。 老者闻言,顿时身子前倾几欲跃起,只听他高声喝道:“什么!什么!你如何会不明白?难道些许挫折就把你的心志消磨光了吗?啊?”声响色厉,犹如当头棒喝。 孙启明心中原本有些理顺的念头,在老者这一句厉声责问之下,却又再次被打乱,感觉头脑一片混乱,很多很多情绪纷纷涌现出来。犹如落水之人抓住最后的稻草,却发现根本没有用,依旧无法停止自己沉沦下去,直到无法呼吸,无法挣扎,只能无奈放弃。 他思绪翻滚惶恐不安,额头有一丝冷汗冒出。长久以来,他一直在逃避面对现实。当初答应跟随约翰前来探险,其实也是在逃避。自从约翰死后,他更是陷入了一种心灰意冷、随波逐流的消极情绪中。 当天遇到了李大,跟着他一路前来,孙启明其实内心十分羡慕他的逍遥自在。那种希望投入自在门的念头,一直在脑中盘旋。然而,就在刚刚,他心中的这个希望算是破灭了…… 过了片刻,老者坐姿慢慢恢复,声音也与先前一样平静,缓缓说道:“你应当知道草木之性!风摧雨打,枝损叶落,但是不久又会长出新芽。人乃天地万物之灵,若不自强振作,比之草木枝叶却又如何?” “是。”此时孙启明心中已经渐渐平静了下来。人就是如此,往往最大的希望破灭之后,内心之中却反而会萌发出一丝新的斗志。诚然如老者所言“心安之处即为我家”,而自己自所以心难安,全只为了家人的血仇未明。 “知道便好。”老者点头说道:“《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你从哪里来,就要回哪里去!” “好。”孙启明答应着,心中想到:自己家人的血仇未报,虽然因此自己备受打击,乃至于意气消沉,但是未尝不是自己的一个目标。况且刚才虽然有意投入老者门下,但是他既然不肯收下,我是有骨气之人,却也不会再去求他。 想到这里,他主意打定,必将回到内地,找出杀害自己家人的凶手是谁。等到大仇了解,到那个时候,随遇而安,漂洋四海,何处不能安身立命?一念通达,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老者依旧没有打扰孙启明的思考,他静静等了许久,这才捻须点头笑道:“孩子,我听你呼吸之声,似乎身体中的内伤还未痊愈。你把手伸过来,让我给你诊诊脉。”说着,伸出右手,示意孙启明到跟前来。 孙启明倒是有些吃惊,自己已经尽力忍住了呼吸,但还是被这老者察觉出来了。从刚才在爬上楼梯之时,心口便是越来越感觉疼痛。 见老者的举动,显然是想出手为自己治疗。自然是连忙起了身,慢慢走到老者面前,将自己的右手放到到老者手边,说了声:“多谢老人家了。” 老者将右手搭在孙启明的脉门之上,左手捻须,声色凝重。仔细诊断着脉像,不一会儿,点了点头,才开口说道:“没有有大碍,我这就为你疗伤,你不必惊慌。” “惊慌?”孙启明愣了一下,正想问老者情形如何,为何自己要惊慌。但是尚未来得及开口,就看到老者右手一翻抓住了自己的右手。轻轻一拉就把自己朝他身边拉近了些。同时左手伸出,用食指照着自己的眉心轻轻一点。之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事都不知道了。 “掌门师伯,刚刚在山谷中我抓住了一个人。”李大的人影随着他的声音几乎同时到了顶楼。 “哦?有这等事?是什么人,问明白了没有?”掌门松开了抓住孙启明的手,下了竹榻,将孙启明放到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