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卷 ------------ 第一章 我愿意 “我这是……穿越了?” 陆洵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充满古代感的卧室。 木制架子床,青布垂幔的帐子挂在两边。 侧面窗台旁有书桌。 桌上有烛台,那蜡烛已经烧到一半,烛泪流满了烛台。 好多年没见过蜡烛这种东西了! 头痛难忍。 这明显来自于昨夜的宿醉。 同时来自于另外一份记忆不屈不挠的不断渗入。 名字倒是跟自己一样。 所以,你也叫陆洵,我也叫陆洵,两个同样失意的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把自己灌醉,然后机缘巧合的,我就穿越过来了? 也不知道你穿越过去了没有? 忽然接到电话,她要结婚了,说好了一起攒钱交首付的,说好了攒够首付买了房子就结婚的,结果刚攒够洗手间的首付,她就说累了。 长得漂亮,所以有累的权力。 所以最终还是人家有钱人终成眷属了。 唉! 如果你也穿越过去了,记得帮我好好孝敬我爸妈! 头疼。 这里是大宋王朝,天佑七年,但感觉上,好像并不是自己从历史书里学到的那个大宋,因为与宋国并肩而立的,还有好几个国家。 而且都很陌生的样子。 南边有个齐国,被称为南齐。 北边有个燕国,被称为北燕。 再往北还有鲜卑人。 西边还有个唐国,被称为西唐。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位面,这个位面的历史又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现在是初夏,四月份,天刚刚开始有点热。 而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大宋王朝的魏郡郡治所在,邺城。 自己的老爹,名叫陆明,人称陆老爹,是邺城县县衙里的差役。 所谓三班衙役,即站班、捕班、壮班,他在其中的捕班,而且还是个班头,不知道算不算是刑警队长。 他人很聪明,虽然出身普通,也没什么学问,却处事圆滑,这些年来应该是没少捞了钱,家里前些年刚买下的这套两进的院子,就是证明。 单靠做差役班头的那点工资,他就算一辈子不吃不喝,在寸土寸金的邺城,也买不起这种两进的宅院! 但他脾气不大好,爱骂人。 一生气就骂两个儿子“**肏的夯货”,骂老娘陆方氏,“老子当年真是昏了头非要娶你,你除了生的好看,还有什么好处?” 嗯,陆老娘很漂亮。 别看被骂的很凶,但其实,陆老爹很宠她。 好几次喝多了,他说醉话,“我就是贪图你娘生的好看了,又如何?英雄尚且难过美人关,你娘就是我这辈子的关。我就乐意过不去!” 他只是对陆老娘生的两个儿子都很不满意。 自家兄弟两个,底下还有个最小的妹妹。自己是老大,就叫陆洵,今年十七岁,前两天刚被松山书院勒令退学。 二弟叫陆漳,目前倒是正在松山书院读书,今年也十四岁了。 兄弟二人都更像陆老娘,不光是像她生的好看,性格也都如她一般憨厚本分善良,只是不够机变,因此经常被陆老爹骂成“夯货”。 倒是最小的妹妹,大名叫陆温,才刚九岁,颜值上比两个兄长略逊一些,人却很是机敏顽皮,极讨双亲的喜爱。 自己虽说是出身贱役之家,但也是从小读书识字,十二岁时,就进了邺城著名的松山书院,读书,修仙,只是在这上面实在没什么天赋,十五岁才勉强“开窍”,却迟迟没有什么进步,距离点亮星宫,还有十万八千里之遥。 因此,前些天月考之后,就被正式通知退学了。 也是因此,才会觉得失落而又沮丧,之前几乎不喝酒的人,忽然喝起了大酒,以至于……应该算是喝死了吧? 所以他应该是没穿越过去…… 唉! 反正记忆就是这些,基本捋清楚之后,陆洵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但具体是哪里不对,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只是感觉到自己这辈子的人生,似乎也正在遭遇着重大的挫折,因此被那记忆里的情绪给带的,下意识的也有些沮丧。 院子里有人说话。 陆老娘的声音,他自然是熟悉的,但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就很陌生。 本来不曾在意,但是当那份记忆被逐渐捋清,恰好外面的说话声,一下子就戳到了陆洵的痛点,他不由得开始注意起来。 “……也不是我说,那小娘子也就是瞧上了你们家大郎生的英武俊俏,不然的话,她那家底儿……你家陆老爹是常在街面上行走的,他必是知道,人家要找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嗯,这是说我长得帅。 所以……说媒的? “这都是因为呀,上个月你家大郎不是奉着陆嫂子你去上香来着?可巧就被那小娘子给瞧见了!她自对我讲,只一眼,就入了魂!回去一打听,知是你陆家的大郎,半个城都知道的俏郎君,且尚未婚配,这便起了这个心思!” 啧,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见钟情吗? 反正我不信。 所谓的一见钟情,不是见色起意,就是见财迷心。 这时陆老娘说:“可……到底是寡妇再嫁,岂不委屈了我家大郎!” 哦……原来是个寡妇! 可是……那不对吧?我既然那么帅,上门说亲还给我介绍个寡妇? 我头婚啊大姐! “哎呦呦!我的陆嫂子,快别提什么寡妇再嫁,那小娘子亲口对我说过,虽则成亲,但从未圆过房,她嫁过去时,那男人已是躺在床上起不来,每天都要咯血的,五十两银子买来讨了她,也就为了冲个喜,她男人在时,也只是每天晨昏定省罢了,根本连屋子都不敢让进,怕染上!” 啧……有点狗血的意思了哦! 那媒婆嘴上不停,说得飞快,“这小娘子说是寡妇,其实却是个黄花闺女咧!也就是顶个再嫁的名儿,说出去有些不大好听罢了,可那名儿又值几个钱?还是那一番家业实在!” 顿了顿,她忽然小声,陆洵下意识地支起身子,侧着耳朵,才勉强听见,“她那死了的男人留下的,现在都落到她手里,她守丧这几年,非但不曾倒退,反倒越是生发了,那铺子的买卖,您老出门,也都能亲眼见的,加宅子,加上家里存的那些物料,这家底儿,少说少说,怕不有一万两!” 我去……还是个富婆! 那我没意见了! 是的,不想奋斗了! 每天都为钱发愁的日子,真的是谁过谁知道! 富婆她不香吗? 而且听起来好像还是个董事长。 女强人哦! “可是……年纪也太大了些,比我家大郎大了足足四岁!” 这是陆老娘的声音。 不过……只大四岁?那她的年纪也不大呀! 那就……不是阿姨?是宝贝儿? 不光是富婆?还是个御姐? 那媒婆赶紧道:“也才刚二十一,六月的生儿,还不算老!并不耽误生养!再说了,大些知道疼人,你家大郎那是个读书修仙的高贵人儿,可不就得配一个这样大几岁的、会照顾人的,来疼他?” 啧……说得好! 你说巧不巧,我就喜欢比我大四岁的! 御姐万岁! 御姐董事长万万岁! 要是再配上黑丝的话…… 正要想入非非,忽然心中那股沮丧失意的情绪,一下子就又翻涌上来,他下意识地就想:“可惜我没什么修行的天赋,要是能在修行上再有些成绩,配上这么个有钱的小姐姐,就基本上圆满了,让我再穿回去,我都得考虑下!回去干吗?都说房贷摧毁了一代人,可你们想没想过,还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想被房贷摧毁,都还没攒够首付呢……呃……” 想着想着,他忽然愣了一下。 不对!就是不对! 刚才那种怪异的感觉,一下子就又冒上来了。 并且这一次,没用陆洵去怎么深想,他已经飞快地明白了那种不对的感觉来自何处——这里是个修仙的世界! 而且这里的修行者所修炼的“天地气机”,居然是来自一种被称为「文气」的东西! 所谓「文气」者,举凡诗、词、歌、赋,只要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充斥天地之间的「天机」,马上就会给出星级,从最高的九星,到最低的一星不等。 而这些出现的诗词歌赋,就会壮大整个世界的「文气」,修行者们的修炼,就会进步更快! 早在上古时代起,「文气」就已经开始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当时民间就已经有各种歌谣流传,使得后神话时代,人们凭借着修炼「文气」,依然能够拥有可以媲美先贤的种种修为与神通。 于是从周朝开始,官府便会每年都定期往民间去“采访民谣”,经由士大夫之手,加以修饰,便成为了上古的诗歌,及至先贤孔子批阅增删,更是让许多古诗的星级都获得了提高,最终定籍成书,便是传播至今的《诗经》。 据传说,《诗经》一成,「天机」直接给了最高等级的认定,九星! 那也是迄今为止,天下唯一一部九星之书! 诗三百篇之中,多的是四星五星六星之诗,故而合为总集,才值得至高九星! 据说在当时,这本书一定稿,天地「文气」骤增三成! 可见其强大! 《德道经》、《南华经》、《孟子》、《荀子》、《韩非子》、《孙子兵法》、《孙膑兵法》,乃至于《管子》、《商君书》、《淮南子》等历代之书,都增加了「文气」。 在诗歌方面,就是著名的三位大诗人称雄了。 前有屈子,《离骚》一篇,直接七星认定! 中有陈思王曹植,《白马篇》一出,直接六星!《洛神赋》,六星! 其父魏王曹操亦有大作,《观沧海》,直接六星! 后有陶仙陶渊明,更是以《归去来兮辞》、《桃花源记》、《归园田居》三篇,直接拿下了三次六星,为屈曹之后公认最具才气的大仙! 三人之下,历朝以来,还有很多大诗人、大文人。 诸如贾谊、司马迁、班固、曹丕、陈琳、王粲、诸葛亮、阮籍、嵇康、左思、谢灵运、谢眺、王羲之、庾信、鲍照、李密,等等等等。 他们每个人的出现,他们写出的每一篇有星级的诗作或文章,以及历朝历代的名作名篇们,不但在当时壮大了整个世界的「文气」,后来也不断地为整个世界的修行者们提供着持续的「文气」——知识就是力量,文化就是力量,在这个世界,是公认的真理! 不需要任何的弯弯绕,它就是那么直白的出现在修行者身上的力量! 诗词歌赋,就是力量! 去读它,去吟诵它,去参悟它,就可以获得「文气」的加持! 任你千种万种的修行功法,任你别出机杼,又或另辟蹊径,都根本就不可能绕开对于「文气」的修行。 并且,对于那些创作出了精美诗篇和朗朗雄文的作者,那些诗人、文士们,「天机」也会给与极高的奖励。 这个世界的修行,有所谓「开窍」、「点星」、「法相」等不同的阶段,于修行之内,又有「小功」、「大功」、「小悟」、「大悟」、「顿悟」等不同的收获,三「小功」,等于一「大功」,三「大功」,等于一「小悟」,如此类推。 但普通修行者去修行、去参悟,要靠日积月累,只有极个别人的极个别机缘,才有可能于人生的重要时刻,获得「顿悟」。 然而对于作者,对于诗人和文人们来说,写出一首一星之诗,便可直接获得「小功」,二星之诗,直接得「大功」! 若能写出一首五星之诗,便可直接获得一次「顿悟」! 甚而,原作者手中还掌握有「初读」这项巨大的权力——一首诗成,「天机」会当即就给出星级的评定,这是定论,无论世人臧否如何,都不可能有人更改,这个时候,天下「文气」会随之增加一分,理论上天下每一个修行者都会随之获益,原作者更是会马上获得巨大回馈,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首诗就从原作者的手中被“交出去”了。 「初读」,即原作者第一次朗读他的作品。 在座与闻者,只要是已经「开窍」,就会视作品的星级不同,有不同的收获,如二星之诗,若由原作者「初读」,则与闻者就可直接获得一次「小功」了! 三星之诗,由原作者「初读」,与闻者直接获得「大功」! 四星之诗,由原作者「初读」,与闻者直接获得「大功」有余! 五星之诗,「小悟」! 六星之诗,「小悟」有余! 七星之诗,「大悟」! 八星之诗,「大悟」有余! 九星之诗,若能有幸听原作者的「初读」,则可直接获得一次「顿悟」! 而即便是没有「开窍」的普通人,闻之亦可启智、强身、延年、益寿。 这一点,甚至不会因为原作者自身的实力差异,而受到丝毫影响——哪怕作者并非修行者,只是个普通人,只要他写出一篇好的作品,那么他的「初读」,就依然威力强大! 这就是「天机」给与创作者独特的优待! 与此相比,实力强大的修行者开声朗诵别人的诗作,与闻者固然亦可获得不同程度的收获,但比之「初读」的效果,却毫无疑问要差远了。 而事实上,就算是原作者,「初读」的权力,一篇作品也只有一次罢了! ………… 脑海中痴痴地想着这些东西,陆洵一时间魂飞九天,浑然不曾留意到,外面院中的谈话已经结束,他的母亲陆方氏陆老娘,已经是委婉地表示,要等家里老爷回来,商议一番,再做道理,并随后送走了那媒婆。 也就是说,他的御姐黑丝软饭梦,并不是没有可能梦想成真。 *** 新书开始,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月票,求一切支持! ------------ 第二章  我不愿意 原来那个陆洵留下了一架书。 作为松山书院的弟子,虽然他天赋普通,但学习却真的是可称刻苦。 别以为长得帅是什么了不得的资本,权贵之家的子弟长得帅,会被称赞一句“风仪过人”,但普通人家出身的子弟,尤其还是贱役之家,长得帅了,无非就是在应聘给人家站岗牵马这一类的工作时,有些加分而已。 再不然就是民间的七大姑八大姨小媳妇大姑娘们热衷于讨论你而已。 徒增乱名,反为不美。 所以,长得帅了,反倒越发应该规规矩矩做人,认认真真学习。 就如美女,你不勾搭人,人家看你一眼都要想入非非,编一些跟你的鸳鸯蝴蝶梦,更何况你还主动抛媚眼儿过去?就这,你还想要好名声? 所以,原主一旦被勒令退学,居然能失意到喝酒喝死,绝非偶然。 过去这些年,就因为长得帅,他压力很大。 不想误入歧途,成为「声色娱人」之辈,只有加倍的勤奋苦读。 看看这塞了满满当当的一架书就知道了。 陆洵揉着脑袋,消解着昨夜宿醉,以及死而复生一番所带来的,脑袋的不舒适的感觉,走到书架前,慢慢地看。 每一本都有很熟悉的感觉。 他顺手抽下一本名为《履斋诗馀》的书。 第一册。 作者吴潜,字毅夫,号履斋,南齐人,曾一度官至南齐国参知政事,是宰相级的人物,政绩颇著,写的词很有名,亦擅宫体诗、律诗。 从记忆中陆洵知道,他是原主最喜欢的几位当代诗人之一。 说是当代,是因为这位南齐的宰相,刚死了没多少年。 诗馀,即词。 《履斋诗馀》,是吴潜词作的合集。 这个时空的文学脉络,在陆洵看来发展的有点乱入,但有了「天机」做评定,这种乱,却又给人一种乱而有序的感觉。 诗起于远古,至《诗经》为大成,以四言为主,一句诗,四个字。 与之稍晚的屈原,擅长楚辞,有别于《诗经》的体系,擅长长句、长诗,甚至还可以被理解为是“赋”这种变体的源头之一。 甚而《离骚》这篇伟大的七星雄诗本身,都被称为“骚赋”。 到了汉朝,“赋”这种题材更是大放光彩。 四言诗仍是一时的主流,但五言诗已经开始出现。 到了汉末时期,五言诗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 汉朝有“乐府”,魏晋亦有“乐府”,这是专门收集民间诗歌的朝廷机构,历代乐府,留下了颇多的五言诗杰作。 至曹丕的《燕歌行》一出,一句七个字,字数更多,明显容量就更大,给了诗人更多表达空间,于是这种格式上的创新,使得曹丕的《燕歌行》的整体水平和造诣,虽然明显逊色于他弟弟曹植的《白马篇》,却仍然拿到了「天机」给出的六星的高分,成为他的代表作。 至此,七言诗开始大兴。 之后天下虽分分合合,却并没有影响诗词歌赋这些文学的进一步发展。 南方宋齐梁陈四代,宫体诗开始兴起,为诗歌的创作,制定出了更严格的平仄、转承、对仗等规矩,最终形成格律诗。 等到现如今的这一代南齐王朝建立之后,五律、七律、排律等诗体,已经接近成熟和完备。 词这种体裁,则是起于西唐。 据说最初发源于敦煌,是当地的土俚小调,亦别称敦煌曲子词,一经西唐国文人的发掘,得到了「天机」的肯定,立刻在西唐发展起来。 这种体裁又被称作「诗馀」、「长短句」。 在「文气」是整个天下修行界最重要的修炼资源这一前提下,这种体裁一经出现,只几年的功夫,就已经传遍了已知的整个世界。 大宋、南齐、西唐、北燕,乃至塞外蕃国,长短句一时大兴。 而这位吴潜,就正是近一百年来,写词写得比较出名的一位大家。 他的作品,曾有多达五篇,得到过四星的判定。 全都是词。 随手翻开一页,书页都已经被多次的翻阅,弄得有些卷了毛边了。 可见原主的用功之勤,也可见他对这本词集的喜爱之深。 这是一首《沁园春》。 名为《沁园春·落雁横空》—— 「落雁横空,乱鸦投树,孤村暮烟。 有渔翁拖网,牧儿戴笠,行从水畔,唱过山前。 云阁还垂,雨低欲堕,何处行人唤渡船。 萧萧处,更柴门草店,竹外松边。 凄然。倚马停鞭。叹客袂征衫岁月迁。 既不缘富贵,功名系绊,非因妻子,田宅萦牵。 只有寸心,难忘斯世,磊块轮囷知者天。 愁无奈,且三杯浊酒,一枕酣眠。 禁妖族得气。」 这首词,被「天机」判定为三星之诗。 不需要标注,每一个「开窍」的修行者,都能一眼感知。 因为这种星级,是天地气机所赋予的。 在有了脑海中原主留下的海量记忆的帮助下,关于词作本身,陆洵自然是极熟悉的,此时引起他关注的,反倒是这首词的最后一句。 也即「禁妖族得气」这五个字。 这是吴潜这位大诗人、大词人的特色。 「文气」汇聚于天地之间,人族能得,妖族当然也能得。 甚至据说西唐国清凉山有位缁衣女尼,寿一百七十岁有余,状若妙龄,她就喜欢给所有人、兽、妖讲解经法,诵读名篇。据说此人“每持经梵唱,虎不啸猿不啼,虫不鸣鸟不叫,已毕,皆叩首而去”——她一个人,培养了满山的妖怪。 而这些妖的修炼,显然都得益于她的“持经梵唱”。 也即,获得了「文气」的加持。 但吴潜此人,却极端厌恶妖族。 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曾与一位女子相恋,结果那女子却惨死于妖族之手,此人当即持剑杀上妖庭,讨要公道,却被妖庭直接逐出,看在他出身名门的份上,没杀他罢了,自此,吴潜每次作诗填词,都要在诗词之后,加上这样一句—— 「禁妖族得气」。 诗文之前,为序,诗文之后,为跋。 他的这一句跋,在他中前期的作品中,几乎每篇都有。 无论诗词歌赋,原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拥有最高和最终的权力,一句话,只要出现在他的诗文之中,就是对本篇作品的盖棺定论。 作者跋一句「禁妖族得气」,那么这首作品所产生的「文气」,所有妖族都将无从分润丝毫,甚至妖族修行者就算捧着这首词,把它背到滚瓜烂熟,用心揣摩,也不可能获得这首词所产生的「文气」的丝毫加持。 我不愿意让你得到,你就休想得到! 一首两首无所谓,但数量多了,损害还是有的。 新出现的诗词,总是更容易让同时代的人获得更多的感悟,从而有助于修行。少一篇,就是少了一份可能。 更何况,吴潜是一位创作出了多篇四星之诗的当代大诗人。 少了他的那么多诗作的文气加持,对妖族的整体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据说最终,是一位大龙代表整个妖族出面,毕恭毕敬地登门拜访、道歉赔罪,又送上美酒三车、美婢二人,这才获得了吴潜的谅解,在他之后的晚年的诗词作品中,这句「禁妖族得气」的跋,才终于是没有再出现了。 可即便如此,他仍然坚持之前的作品绝不修改,就是要继续「禁妖族得气」,妖族的一帮大能也拿这位大诗人无可奈何。 要知道,六星之诗不知道多少年才出一篇,七星之诗至今仍是屈原屈子那篇《离骚》的专属荣耀。毕生之中能写出一首五星之诗的人,放眼百年,那就是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吴潜虽然达不到那个水准,但他多年创作,著作亦是颇丰,其中更有多篇的四星之诗,在当下而言,实在是数得上的大诗人了。 哪怕妖族再恼羞成怒,再实力强大,要是敢杀吴潜,那就等于是得罪了整个人族的修行界。杀人之后必将迎来的反击和报复,是就连他们也承受不能的。 所以,吴潜这位大诗人「禁妖族得气」了大半辈子,几乎等于是指着全体妖族的鼻子破口大骂,使劲儿打脸,妖族那么多实力强横的大能,却依然没有哪怕一个,敢站出来动他一根手指头。 最终还是通过主动登门道歉,才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了结了这段公案。 老爷子虽然在自身修行上,建树并不算高,最终止步于「点星」这一等级,却算是善终,而且算是长寿,最终寿七十九岁而亡。 他死之后,一身文气释出,据说「满室霞光」,方圆三里之内,「异香扑鼻,竟月不去」,时人「大哭累日,难释怀抱」,南齐皇帝亦为他停朝三日,以示哀悼。 ………… 陆洵心中默默诵念这首《沁园春》,随后便感觉到,有一股极为淡薄的烟气,在自己周身左右萦绕不去。 这就是所谓「文气」了。 这在原来的那个陆洵而言,是每日勤修不辍的功课,但对于此时的这个陆洵而言,却带着相当的新奇色彩。 于是他当即放下这本书,回到床前,盘膝趺坐,闭上了眼睛。 一边运起他在松山书院学习到的基础的打坐修行法门,他一边在心中默默回想这篇词作,很快,词中所描述的那一番山水画卷一般的情形,就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孤村,暮烟,牧童,渡船,还有一位手持拐杖踽踽独行的中年文士。 这是「天机」所判定的所有带星诗作,所独有的「感知」与「共情」。 身为三星之诗,这首《沁园春》中蕴藏的「文气」,并不算是极丰沛的那一种,但也不算太弱,只可惜,陆洵本人的修行天赋,实在有限。 多年苦修,对这位吴潜吴毅夫的诗词又那么熟,他的每次修行,却依然所得甚少。 运转完一个小周天,他睁开眼睛。 强行压抑了好半天的那股子冲动,又再次涌了上来。 试试。 应该行。 那就由我来写一首吧,看能不能获得「天机」判定的星级。 下意识地拿着手中的《履斋诗馀》,走到窗边的书桌前,他坐下,展纸,压纸,研墨,提笔,在一张洁白的新纸上,写下块垒横行的三个字——沁园春。 这是词牌。 但正要写下真正的标题,他想了想,却又忽而停了手。 算了,万一被雷劈了怎么办? 404了也不好嘛! 再想想,虽记了一肚子的诗词歌赋,此时要用,却偏偏一时竟想不起来要写哪一篇了——片刻之后,他忽然眼前一亮,“有了!” 这首诗,十四亿国人里,怕是有超过十亿都能背诵全文。 他提笔圈了“沁园春”三字,以示作废,然后另起一行,写下另外三个字。 静夜思。 ------------ 第三章  新的人生 「床前明月光」。 老实讲,原主的毛笔字还是很不错的,哪怕是在不喜欢他的老师口中,都当得起“中正平和”四个字,顶多说他少了些“笔锋”。 翻译成能听懂的话就是,字写得横平竖直,中规中矩,算不得什么格外出彩的好字,但却板正到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这是刻苦的结果。 但现在这个陆洵,其实并不会写毛笔字。 于是当他真的提笔去写,就发现,写每个字都心里发虚。 有原主的大脑记忆,以及肌肉记忆的加持,还行,每个字都依然写的板板正正,但也的确是不如原主写得好。 但是……那不重要。 「疑是地上霜」。 平平无奇。毫无波澜。 「举头望明月」…… 咦,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似乎有一股气,正从纸面上升腾起来。 陆洵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努力继续把字写得横平竖直—— 「低头思故乡」。 最后一笔落下,那股气在纸面上萦绕。 心砰砰的跳。 貌似真的行。 他深吸一口气,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一刻,然后才放下笔。 忽然一股青气,在他的笔放下那一瞬间,便由纸面上升腾而起,并立刻散入了天地之间。 这,就是「文气」。 此时毫无疑问,这天下间的「文气」,又多增了一分。 并且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股气,瞬间将陆洵包围了起来,那种感觉,犹如置身云霞之间——但是,却只有一瞬。 下一瞬,那股将他包围的青气,便隐入了他的身体。 这是直接属于他这个“创作者”本人的,也是天地气机给与他的回馈。 但这股气,并不会直接就能被使用,它仍需要陆洵接下来在修行打坐之时,进行持续的炼化,才能最终完全归属于自身,成为他修为的一部分。 当然,这种因为创作而被天地气机回馈来的「文气」,炼化起来据说比从天地之间艰难获取的「文气」,要容易得多。 陆洵闭上眼睛,默默感受此刻已经进入自己身体,并散入四肢百骸的那些文气——量很大,甚至应该是比原主过去苦修数年的所得,还要大! 并且大得多! 此时再睁开眼,看向那纸面之上。 尽管那首墨迹未干的诗作《静夜思》上,并没有多出任何一个字,但陆洵仍是仅凭直觉,就能知道,天地气机给这首诗的判定,是四星! 这是一首四星之诗! 呼…… 《静夜思》就四星了啊? 那要是我把…… 好吧,再想想,诗歌这个东西,向来都不是简单的以体量、以辞藻来取胜的。 作诗、写文,首重立意。 这是个境界的问题。 其次结构,或者说是节奏。 这是个艺术的问题。 最次才是格律、韵藻、修饰,等等。 这才轮到技术的问题。 技术这个东西,是用来表现艺术的。 而艺术,也只是境界的外延。 《静夜思》虽然简单,但是却简单到能够直入人心,并且流传千古,以至于人人都会背诵,诗虽小,份量并不小。 那所以,自己刚才获得的反馈和奖励就是……一次「大悟」! 我的天! 说明可行! 完全可行! 陆洵心中激荡难耐,当下忍不住直接回到床边,盘膝趺坐,闭上了眼睛。 随着他迅速的入定,运起那功法,很快就有一幅画面在他脑海中出现——一切都犹如刚才《沁园春·落雁横空》时那样。 只不过这一次,画面变成了另外一副。 月光温柔地洒在天地之间,照在寂静寥落的庭院里。 虫鸣唧唧。 一青年文士踱步院中,不时抬头看向那明亮的月亮,然后又低头,沉默无语。 思故乡! 在天地气机的「感知」和「共情」的加持下,陆洵很快就沉浸到这首诗所塑造和描绘出的画面中去。 于是那之前被灌入他体内的那海量的「文气」,被他飞快地消化和吸收。 一次「大悟」! 此间的修行者,以领悟「文气」为修炼之始,以「开窍」为修炼之基,「开窍」之后,便要每日通过阅读、朗诵、体察、感悟那些星级作品,当然,还要通过适当的修行法门,来吸纳天地之间的「文气」。 积累许久之修行,可得一「小功」。 积累三「小功」,方可得一「大功」。 如此类推,直至三「大悟」,累积成一「顿悟」。 这一「顿悟」,即是升腾之根基。 人体内有一百零八星宫,一「顿悟」,可点亮一处「星宫」。 一旦点亮一处,即由「开窍」,跨入「点星」的阶段。 点亮十二处,或更多,则可谋求跨入「法相」。 凡人皆有一「相」,植于心中,只是普通人根本无从发掘,也无从体察而已。 但修行者可以。 此「相」可为活物,如鸡、犬、猪、马、虎、狮、羊、驼,都有,都出现过。 可为植物。 如一朵花、一棵树、一竿竹。 亦可为死物。 一柄剑、一块山石、一个茶壶、一卷书。 甚至还有人「寻相」成功,却发现自己的「相」竟是一口锅的。 并不稀奇。 找到了自己的「相」,跨入「法相」阶段,对于一位修行者来说,才算是真正的迈进了修仙的门槛,名为「登仙」。 而在世人眼中,也才算是正式成为一位「仙人」了。 皆因到了这一阶段,在「相」的加持之下,诸如呼风唤雨、擘雷使电、御剑而行,乃至移山填海等神仙手段,才真的成为可能了。 甚至就连修行者的寿元,都将大为延长。 在过去的那个陆洵而言,实在天赋平平,不要说妄想修成自己的「法相」,甚至哪怕他苦修终生,怕都很难摸到「点星」的门槛。 而就在几天之前,他也正是因为「开窍」许久之后,却迟迟地连一「小功」都难累积,才被松山书院的先生们判定终生「点星」无望,这才被勒令退学的。 修行之难,一言难尽。 而现在,基于创作出了一首四星之诗的奖励,陆洵只需要用心的炼化和吸收那些犹如灌顶一般被直接打入自己体内的「文气」,就可以以比寻常修炼者快了百倍不止的速度,积累一「大悟」。 即便把他过去多年的苦修积累当成零,他也只需要积累三次这样的「大悟」,耐心炼化,就可以顺利地完成一次「顿悟」。 然后,他就可以谋求点亮自己的第一处星宫了! ………… 许久之后,陆洵由入定的状态退了出来。 一次「大悟」,他已消化近半。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体内有一种永生不竭的力量,在顺着自己的指引与安排,在体内奔涌不息。 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好像充满了力量。 甚至就连头疼的感觉都消失不见了。 此刻结束修行,他睁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息,忽然间,再看这身边的一切,桌、椅、板、凳、床、铺、架、帷,竟有一种整个世界都焕然一新的感觉。 这种感觉,真是棒极了。 面对未知的人生与前途,你感觉自己有无穷的信心与底气。 就好比在售楼处,当你的导购,或销售经理,还在冲你女朋友巴拉巴拉的介绍与蛊惑,而你女朋友正一边心动,一边却又百般纠结,光首付就得攒十年…… 而你,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淡定地掏出银行卡,问:“哪里刷卡?” 好爽的感觉。 ………… 院中忽然嘈杂起来。 陆洵推门出来。 陆方氏正招呼人把一捆捆的柴禾搬进厨房,扭头看见儿子走出来,脸上露出笑容,“大郎睡醒啦?可还头疼不头疼了?” 怪道刚才家里那么安静,原来是出门买柴禾去了。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记忆中,她昨天还提起过,家里的柴不多了,眼看已经入夏,今年雨水就算不比去年多,却也不得不防,家里还是要平日就注意,多备些柴才好,结果今天就去买了。 陆三温晃悠着双丫髻跑过来,献宝一般打开油纸包,举起半串糖葫芦,笑嘻嘻,递上来,“大兄,糖球!” 嘴唇红润,双丫髻晃个不停。 可可爱爱的。 家中养的大黄狗绕着兄妹俩转圈圈摇尾巴。 许是记忆的代入在影响,虽然在之前一秒钟,陆洵还可以说是并不认识她们,但此刻看见,却一下子就进入了这种家庭的温馨氛围之中。 那种亲近感、亲昵感,几乎是从骨子里钻出来的。 陆洵伸手帮小丫头蹭了蹭嘴角残留的吃相,先是笑着回答一句,“已是不疼了!”又揉揉陆三温的后脑勺,“大兄不吃,你吃吧!” “特意要给大兄的!” 陆洵笑了笑,接过来,咬下一个,把剩余的递回去,“吃吧!” 这回陆三温就接过去了,咬下一个,吃得香甜。 然而也只舍得再吃一个,剩下两个就又用油纸包包起来,双丫髻晃晃悠悠,她蹦蹦跳跳,“给二兄留着!” 陆洵过去帮忙搬柴。 却被陆老娘拉住,仰头看看,满脸欣慰,“你爹说得果然对,醉一场反倒是好事,看这脸色,就比前几天要好了不少。” 他们两口子之前一直为儿子担心。 这孩子别个都好,就是有点死心眼,认死理,此番被松山书院勒令退学,对一向志气很大的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没想到一场大醉过后,他看起来竟是好了起来。 卖柴的帮忙搬完了一车的柴,算是送货完成,过来结账,陆方氏如数结了钱,打发那卖柴人走了,叮嘱陆三温只许在院子里玩,便又要去忙别的。 这时,陆洵却忽然说:“娘,我给你、给三丫,读首诗吧!” 刚写了一首诗,他有「初读」的权力。 当然要优先考虑自家人。 虽然母亲和小妹都并未「开窍」,但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哪怕是普通人听了,也绝对是可以助她们祛病强身的。 当然不该被浪费掉。 陆方氏愣了一下,笑起来,“好啊!” 她哪里懂什么诗,也并不知道自己马上要享受到的,乃是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于外边的那些修行者们而言,简直是无价之宝! 但看着儿子愿意说话了,脸上也有了笑模样,她就发自内心的高兴。 ------------ 第四章  鸡犬 陆老娘陆方氏就在院中止步,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 陆明陆老爹是“贱役”,虽说其实手里有点小权力,平常也能捞一些灰色收入,但贱役毕竟就是贱役,家中不得使用奴仆,一家上下不能穿丝绸。 甚至就连家中女眷,按规矩都不允许带金首饰。 当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规矩被制定出来,一旦超过三十年五十年,在执行中就基本上被废个差不多了。 更何况大宋王朝立国,早已有一百多年了。 于是陆老娘虽然也是一身的粗布衣裳,头上插的不过荆钗,但却带了一对不算太显眼的金耳坠。 陆家的小日子过得,还算是蛮富裕的。 只是整体社会地位低。 大黄狗跟陆三温奔走嬉戏。 这引起了狗窝旁不远处那窝鸡的极大警惕。 一只羽毛艳丽、头顶硕大红冠的大公鸡忽然振翅飞起,落到了栅栏上,翅膀不住扇动维持平衡,眼睛却是死死地盯住了大黄狗。 鸡飞狗跳这个成语,它是有来源的。 一对死冤家。 陆洵无奈,“三丫,过来!” 于是陆三温跑过来,扬起小脸儿,看向自己的兄长。 很可爱的样子。 又有点调皮。 “大兄要给你读诗啦,不要闹!” “哦!” 她乖乖站定。 于是大黄狗也在她身边站住,后腿坐下。 伸手摸摸狗头,陆洵一边默默回想松山书院里教过的流程,一边清了清嗓子:“如是众生,听我一言,「天机」在如亲临!” 初读。 「天机」所赋予作者的第二项特殊权利。 “诗曰:《静夜思》!” 他一张口说出诗名,天地气机随之牵动。 然而母亲和妹妹都并未「开窍」,对就在身边的天地气机之动,茫然无觉。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最后一句诵毕,天地气机消散而去。 小丫头陆三温眨巴眨巴眼睛,没什么感觉的样子。 她年龄小,才九岁,正是气血蓬勃、生长力惊人的年龄段。 陆方氏听罢,却似乎有点感觉,下意识地挺了挺后背,啧啧称奇,“你还别说,我还真觉得腰没那么酸了!” 但很明显也没当回事的样子,问:“读完了?” 陆洵点头,“读完了。” 于是她转身就要去忙活,却还是下意识地鼓励儿子,“怪道人家都说,听那些什么大诗人读诗,是能长寿的,还能治病哩!以后便叫我家大郎读给我听!” 说罢,她转身回了屋。 陆洵只是笑笑答了声“好”,没再说什么。 他刚才清楚地感知到,那「初读」搅动起的天地「文气」,已经进入了母亲和妹妹的身体。也即是说,不管她们自身是否有察觉,「初读」的威力,是的确存在的,而且已经都作用到了她们这两位与闻者的身上。 这就够了。 只是……陆洵不由得扭头看了看那只狗子,又扭头看了一眼鸡窝里那只昂首挺胸独自踱步的大公鸡,心里有些纳闷。 它们也算与闻者吗? 怎么感觉也作用给它们了? ………… 天色将傍晚时,先是陆老爹回来了,见儿子气色不错,脸上也有了笑模样,很是欣慰,表扬道:“便是如此!有什么好伤心的?那修仙本就不是咱们这样人家该奢望的,送你和二漳去读书,只为多认识几个字,能读能写,不像你爹我,一辈子只做个睁眼瞎罢了!多少懂些修仙之事,也便于同上官们搭话,却不是要你硬着头皮非去做个仙人不可的!你那榆木脑袋,如何做得仙人!” 又同陆老娘说:“我今日里已经探过右曹掾柳君的话了,过几日再请他一请,使些银钱,让大郎进右曹去做个书吏,不成问题。” 陆老娘闻言当即大喜,“如此极是妥当!” 这是他俩早就商量好的安排,甚至之前也跟原主说过了。 此时陆洵并不是太想去衙门当个书吏,但几日前刚刚答应过,此时又反悔,他一时想不到该怎么解释,便索性先不说话。 过不多大会儿,陆二漳便也从书院回来了。 十四岁的他,只比陆洵矮一头,也已经有了些端方小君子的模样。 正到掌灯时候,一家人点了灯吃饭。 等饭吃个差不多了,陆老娘才说起今日上午有媒婆过来提亲的事情。 陆老爹起初施施然不以为意,但听了才刚两句,忽然一惊,问:“你说是谁?” 陆老娘讶异,回答:“就是那义胜坊周家的小娘子,他家在东市也有一间门面铺子,专卖南货的那家,你不晓得?虽说是寡妇再嫁,但我听那刘婆子说的,也的确是有些道理,一来并未圆房,竟是白璧,二来那周家如今竟死得一个不剩,阖家上下只余她一个,大郎若是娶了她,后半生便不需为钱财发愁了!” 陆老爹听了却只是冷笑,待陆老娘说完了,才道:“我如何不晓得她家!” “那你怎么……” 陆老爹又冷笑,“哼”了一声,骂道:“这贼婆子,竟敢坑害我家,当我堂堂班头是泥塑的善人了,改日定叫她好看!” 顿了顿,问:“你不曾应下吧?” 陆老娘赶紧道:“没同你商议过,我如何敢应下。” 陆老爹点点头,“那便是了!明日敢再来,直接拿棍子打出去!这老虔婆!” 一家人都纳罕,陆洵更是诧异。 这么说,我的黑丝御姐小姐姐……没了? 看陆老爹的样子,这里面似乎有隐情。 果然,陆老娘刚一问,他便回答道:“非是我嫌弃那小娘子是个寡妇,好教你们知道,那小娘子当日被周家买去时,本是只做冲喜的,哪怕是当时那周家老爹,也知道自己儿子活不了多久了,却不曾想,这小娘子嫁过去不到两年,那周老爹倒是也害了病,这一病,竟是死在了自己儿子前头!” “他那儿子,是早已病得起不来床了的,家中生意无人照看,没奈何,便由那小娘子出去,暂时管管银钱,就这一道缝,不过年余时间,等那周家的病秧子死的时候,这小娘子竟已把他家两个铺子,全都拢在了手里。从下人,到掌柜,再到伙计,竟无一个不服!她守孝这三年,家里没人造反不说,两个铺子竟还变成了三个,她一个妇道人家,又是个小小女娃,这是何等能为!” “若太平无事时,这等样女子,我哪里会计较她是什么寡妇!若能把她娶进门,那是大郎的福气!有她在时,如此精明,便是日后我死了,也不至于叫人欺负了咱家去!于大郎这榆木脑袋来说,岂不是最好的贤内助?” “然而……唉!” 他重重地叹口气,道:“你们只道那小娘子落下了好大一笔家产,却不知,她那些家产早就被人惦记上了!早在守丧期间,就已经有人在谋划,近些日子三年孝期已过,怕是已经动手了!而且还不是一家,是两家!来头都是极大的!如你我这样人家,却是万万招惹不起!一旦惹上,就是破家灭门的大祸!” 陆老娘吓了一跳,“有人惦记上了?” 陆老爹冷哼一声,“你道怎样?她一个小寡妇,三十两银子就卖了的,娘家自是无甚势力,她那死了的夫家更是就此绝了血脉,只留下好大一笔家产,这便如一个三岁幼儿抱着个金元宝走在大街上,谁看见不要垂涎三尺?” 顿了顿,又道:“现只是我知道的,便有那林英林家,与陈萍陈家,都想要纳那小娘子过门为妾,打得主意,便是吞了她这笔钱!” “那林家你可知道?我曾与你们提起过的,他本没什么能为,只是却与本地郡望曹氏,沾了些瓜葛。他的女儿据说生的容颜俊俏,嫁给了那曹家一名得力的管事做妾,因此上,颇能借力,这几年,已经生发起来!” “那曹氏,不消我说,你们也是尽知的。向来号称咱们魏郡第一望族!” “至于那陈萍陈家,也不可小觑!那陈萍乃本县名士,他作的诗,据说还很有几首,是有星之作!便是在咱们县君面前,也有几分体面!” “你们想想,这样两个人都盯上的,势在必得!像咱们这样人家,如何敢进去胡羼!所以我说,那老虔婆若敢再来,你直接乱棍把她打出去!在这个当口,跑来要把那小娘子说与我家大郎,这是恨我不死!” ………… 一家人饭罢,在灯下说些婚嫁利害,又有许多闲话,姑且不提。 单说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天色已经全然黑了下来。 当此时,陆家那黄狗一般都要守在门口,等着主人喂些吃食,而家中的鸡却是早该归窝——鸡有夜盲,晚上看不清,天黑了便是一动不动的。 但这个时候,那狗子却没有老实地守在门口,反倒在夜色弥漫的庭院中,来回地踱着步,似乎有些烦躁,又似乎有些茫然。 偶尔抬头望一望今夜的月亮,那目光痴痴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是在思考它的狗生。 而那只锦色的大公鸡,这时候也并未睡下,只是趴在鸡窝门口,也在呆呆地出神——许是在思考它的鸡生。 ------------ 第五章  东海有妖哥斯拉 雄鸡声声唱。 陆老爹一大早起来就走了,衙门里提供朝食,他不舍得浪费这顿饭。 早饭罢,陆二漳很快也走了。 打发走了二儿子,陆老娘收拾完厨房,扭头一找,发现大儿子又回他自己的房间了,想了想,过去敲门,“大郎!” 陆洵正在兴头上,继续消化体内被灌顶而入的「文气」呢,闻言也不得不起身,过来打开门,“娘。” 陆老娘掏出一小块银子,约莫二三分的样子,交给陆洵,“娘忽然想起来,家里快没盐了,正好你闲着左右也是无事,去称一斤盐回来。另有,眼看入夏,天要热起来了,娘想再给你们兄妹一人绣一个荷包,装些香料。你去拣绿黄红三个色,各称一两丝线回来。知道在哪里吧?” 以前的陆洵,就只负责读书,家里的事情,是向来不劳他烦手的,不过布、面、油、盐,乃至针线,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所需,逢年过节一家人逛街,他也是跟着去过很多次的,自然知道地方。 只是,邺城有东西二市,相距不近,偏偏卖盐的和卖针线的,是分属两个市场的,要走路,并不算近便。 老娘打发做事,自己名义上又正闲着,陆洵倒也并不推辞,只是却有点犹豫,“要两种都买么?买丝线要去东市吧?”他家离西市更近。 陆老娘笑笑,“都买,你莫要嫌路远,你在家里憋了这几天了,不正好该出去走走?去吧,走走逛逛,也是散心!” 她这么一说,陆洵顿时就明白了。 买东西神马的,也就是个由头,主要是老娘还在担心自己整天闷在屋里,容易瞎想,所以打发自己出去散心。 陆洵攥住银子,点头,“也罢,那我这就去!” 结果陆三温听说自己大兄要上街耍,便也闹着要去。 陆老娘还怕陆洵不乐意带着她时,陆洵却笑着开口道:“你要去也容易,只是要依我一句话,我便带你去!” 见自家大郎说这话时言语带笑,陆老娘心里纳罕,心道这大郎似是真的开悟了,倒显得活泛了许多。 “只要带我去耍,事事都依大兄!” 小丫头才是真活泛,且惯会做戏,这时候一脸乖乖巧巧的小样儿。 “那好,你要记住这句话:我说走时,就要走,不许你耍赖不走,我说不能买的,那就不能买,更不许耍赖非要买,如何?” “都依大兄!” 小丫头兴奋得不行。 她最喜欢出去逛街了,有吃有玩,强胜憋在家里千倍。 于是兄妹俩略加收拾,便出了门。 过不多时,两样东西一样都还没买,陆三温手上便已经拿了一串“糖球”。 鲜果不值多少钱,糖却很贵,因此上,即便陆家不是太穷,这“糖球”也算是比较奢侈的零食了。平日里她便是撒泼耍赖,吃得也是有数的,因此很是珍惜。 更关键的是,有了这么个吃食在手,她话就少了,也更乖。 陆洵带着这么个小跟班,先走远路去东市,给老娘称了丝线,又走另一条道回来,要顺路去西市买盐,却是刚好路过福兴寺。 道家爱清修,和尚家里却最爱做买卖。 这福兴寺周围,虽非官定集市,却也开了不少铺肆,平常就很是热闹了,逢到庙会、年节,更是邺城人必逛的地方。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邺城另有一处名声在外的道观,唤做“玄仙观”,占地也是很大,但是不要说做生意,人家连香客都不要,平日里总是大门紧闭,一帮道人只管在观内清修。 然而,那观里是住着真“神仙”的。 因为这玄仙观,乃是修仙大宗门青山宗的一座下院,其观主据说在青山宗内部,也要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放到这邺城,就绝对算是一尊大神了。 他家观里,自有自己的田地,据说在附近几个县里,有十几二十个庄子呢,自然不需要打开观门来逢迎香客,赚那一点香火钱。 待走过福兴寺时,陆三温手里就又多了油纸包的一包香豆。 “小相公,来吃碗酸梅汤吧?” 路边有人在招揽客人,还是个蛮俊俏的小姑娘。 “你就吃吧,你那么馋嘴,吃着吃着就吃成头小猪了!” 陆洵随口吓唬自己妹妹。 出来逛逛街,尤其还是这古香古色的城市,的确对心情有好处,他手里也捧了一包香豆,吃得嘎嘣响。 陆小妹笑眯眯听着,有东西可以吃,她就特别乖,不还嘴。 “陆家小相公,来吃碗酸梅汤吧?” 都出去两步,陆家兄妹俩才回过神来,陆洵愕然扭头,却见那招揽客人的小姑娘,果然正看着自己,笑容明媚中略带些羞涩。 他指指自己,“你……认得我?” 那小姑娘每日里多与南来北往的客人打交道,就有羞涩,也是一眨眼就过的事儿,这时候便落落大方地回答:“小相公每日里来往松山书院,都走我家门前,更有一回,你同你的同窗一道,在我家店里吃过几碗酸梅汤哩,我如何不认得你?” 这时不等陆洵回答,她家那坐客的草棚下,早已有个熟客笑着说:“怕主要还是人家小相公生得俊俏,这便容易记得吧?” 一众食客,多是相熟的,此时不由哄堂大笑。 小姑娘脸上顿时就添了一抹红晕,她“呸”了一声,却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亮晶晶的一双眸子仍是看着陆洵,说:“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小相公你走那么远路,便是不累也不渴,进来歇歇脚坐一坐,也是好的。” 顿了顿,她抿抿嘴,看了小丫头陆温一眼,面红过颈,“你吃一碗,我送一碗!” 食肆的草棚下,笑声又起。 又有熟客打趣,“老顾头,你家小娘子长大哩,胳膊肘朝外拐!” 也有人道:“这些年吃你家酸梅汤,怕不有少说几百碗,倒不见小娘子送我一碗?这是何人,为何你却送他?” 眼看小姑娘被如此群嘲,都快扛不住了。 她再是开朗外向的性子,这时候也低下头去,不太敢看陆洵了。 “也罢,正好走得口渴,便吃一碗酸梅汤再走!” 陆洵转头迈步,真个走了过去。 陆温自是高兴,但这个时候她的兴奋劲儿,却又不在这一碗吃食上了,只是不住地盯着那揽客的小姐姐看。 眼见陆家小相公竟真的进店,小姑娘登时满脸喜色,回头嗔着那帮熟客,“呸!满嘴里都是舌头!”却又欢天喜地的擦抹一张桌子,让了陆洵兄妹俩进棚子。 店里客人们嘻嘻哈哈地笑着,又同这食肆的老板老顾头打趣。 这老顾头也就四十岁上下,被一帮食客们打趣,本是不该在意,但这时候偷偷看几眼那俊俏的小相公,面上却是不由得隐隐露出一抹愁色。 这人不止她女儿认得,便他也是识得的。 那邺城县衙里有名的陆捕头,便是他爹。 那人又精又滑又是凶恶,这儿女亲家,他是真心不敢结的。 可是……闺女又真的是长大了。 此时陆洵却并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在那老顾头的心里,被掂了几圈了,只是带着小妹坐下,不一时,那小姑娘手脚麻利地端了两碗酸梅汤过来。 “多谢姑娘!” 陆洵道谢。 小姑娘却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脸上羞涩尚未褪尽,小声说:“我姓顾,小字叫红莲。”声如蚊讷。 说完了,她却一边大胆地继续盯着陆洵的脸,看得目不转睛,一边顾左右而言他,“小相公可还要什么别的吃食不要?我们店里还有炊饼,有四色馒头、杂色煎花馒头、糖肉馒头、羊肉馒头,都是热的,好吃的紧,可要么?” 这里的炊饼,其实是后世北方的馒头,馒头反而是带馅儿的,算包子。 邺城明显是地处这片已知大陆的北方,面食盛行。 陆洵满面带笑,“那就再添两个馒头吧,一个糖肉馒头,一个羊肉馒头!” 他对于把肉做成甜的、包成馅儿,实在没有尝试的兴趣,但记忆中,自家小妹却很明显特别喜欢。 那个叫顾红莲的小娘子特别高兴,“你等着!”然后就跑开去,不一会儿,拿小小的柳编浅平小篓端了两个馒头来。 果然就是包子。 还热气腾腾的。个头不小。 搁在现代的帝都吃早餐,这一个包子就得卖你个十块八块! 这下子陆三温的注意力终于被彻底吸引过去了,抱着包子开始啃。 小姑娘又去招呼别的客人了,陆洵这才慢慢地拿汤匙,先吃起酸梅汤来。 却在这时,邻桌那边早已过了“顾家小娘子年龄大了要找相公了”这个梗,正说起前不久下面南丰县的猫妖一案,并且很快,这个话题就又被引申开去,大家讨论起近些年大宋境内众人皆有与闻的妖怪来。 说着说着,各种山精鬼怪都出来了。 陆洵本是一边吃自己的东西,一边听他们聊,却忽然,有人扭头看见陆洵,竟是开口问他:“这位小相公既是松山书院的弟子,想必另有奇闻,可否拣一二件我等不知的,说来下饭佐食?” 陆洵刚好吃完羊肉包子,正喝酸梅汤呢,闻言放下汤匙,笑了笑,倒是丝毫都不怯场,想想,道:“还真是有那么一个!” “哦?我等洗耳恭听。” 食肆茶肆酒肆,何况还是路边摊,本就是聊这个的地方。一听这边起了话头,有新鲜的奇闻怪谈可听,大家都转过头来。 陆洵便笑着说:“东海之上有一妖,名哥斯拉!此妖生来体大,长可数十上百丈,腰围亦有三十丈,生五百岁,乃修成妖怪,其声嘤嘤然,若女子初啼……” 客人们本来听得新奇,正自神往,悠然若亲见一般,听到这里,都是一愣,随后便哄堂大笑。 若说如女子啼哭,那这事儿很正经,但所谓“女子初啼”,就近乎开黄腔了。 大家不曾料到,如此俊俏年轻而又文质彬彬的一个小相公,倒是也能说这些民间的俚俗腔调,是以不但顿觉亲近,且越发觉得好笑。 这世上竟还有叫声如女子“初啼”的妖怪? 桌对面的陆三温还小的很,听不懂,但正忙着刷碗的顾红莲小娘子,却显然是听得懂的,不由得当时就低下了头去,面色登时涨红。 却在这时,笑声中,陆洵正施施然要继续说,却听到这食肆草棚的角落处,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呸”! ------------ 第六章  吹牛 陆洵诧异地扭头看了一眼。 因为那一声“呸”,显然是来自一个女孩子。 这个世界的女性,当然不是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事实上即便是官宦人家大小姐,出门也就顶多带个帷帽遮住脸,该怎么逛街怎么逛街,寻常人家妇女,便如陆老娘,自家男人要出门做工挣钱,那说不得就是女子抛头露面去张罗家里的很多事情,不出门怎么可能。 但茶肆、酒肆、食肆这种地方,却也的确很少有女子会坐下慢悠悠的吃东西。 忽然冒出个女子的声音来,叫他有些讶异。 循声扭头一看,他却首先注意到了草棚角落里坐的一位老者。 他年约五六十岁的样子,穿一身轻便绸衣,头戴软脚幞头,微胖,很富态,一把长髯飘挂胸前,仪态雍容,气度悠闲,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员外模样。 他那桌上,打横陪坐了一个年轻的女子。 没有帷帽,梳双丫髻,衣着不凡,气度亦有可观,眼睛尤其的好看,只可惜面色发黄,哪怕以陆洵有限的见识和判断力来说,也觉得这女子怕是命不久矣。 想来是那老者的丫鬟之类。 此刻他看过去,却见那女子正一脸鄙夷地看来,目光交错,她又鼻孔出气,冷哼了一声,别过脸去。 是真的鄙夷。 那种嫌弃、瞧不起的感觉,是丝毫都不加掩饰的。 反倒是那老者,当陆洵的目光转过去,他笑着冲陆洵点了点头。 陆洵也点点头,一笑而过。 想必是那女孩子嫌弃自己公开场合耍黄腔了吧?不过地摊上喝啤酒,要的就是个自由自在,还不许我吹个牛逼,说个荤段子了? 那吃地摊还有什么意思! “……那哥斯拉法力强大,然而在东海之上,倒也并非全无敌手,另有一妖,名四足双翼伏云兽,妖力亦是强横无匹,且专爱残害生灵,是以与那哥斯拉,恰好是一对敌手,两妖不见则已,一见面就要大打出手。” “两妖战时,那哥斯拉大吼一声‘雅蠛蝶’,四足双翼伏云兽,则喜欢大叫‘一库’,当其时也,两妖各种法术你来我往,东海之上,便会掀起滔天巨浪!” “噗嗤……” 陆洵忍不住又扭头看过去一眼,却见那刚才“呸”了自己一声的女子,此时已经笑得伏下身子去,似乎是感应到自己的目光,她重又抬头看过来,顷刻间收起笑意,乜了一眼,才不屑地收回目光。 瞧不上的意思虽是仍丝毫都不加掩饰,但那种感觉,却好像是变了。 似乎是从对自己这个“这等满口花花腔调的渣滓”的鄙夷,变成了“原来你什么都不懂,只是胡乱吹牛”的蔑视。 陆洵心中大为诧异。 心中一动,讲段子的心情顿时就没了,三言两语,收了他的“哥斯拉大战海妖”的故事,笑着低头吃他的酸梅汤。 但众食客却听得心热,并不肯放过他。见他似乎不愿多说了,甚而一帮人自己就讨论起来了,还热火朝天的。 “这般说来,这哥斯拉竟是个好妖!” “好妖是好妖,但危害却是一点都不低!你没听那小相公说道,两妖一战,东海之上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又有滔天巨浪漫卷天地,正不知有多少生灵受害!” “小相公,再说一段吧!” “说一段吧,你今日的饭食钱,我来会账可好?” “不说了不说了,改日有暇再来,再同诸位说一段哥斯拉大战金刚!” “这金刚……可是说那四大金刚罗汉?莫非我中土曾有佛家大德,前往诛杀这哥斯拉不成?这又是怎样一番故事?” “这却不对了,那小相公刚才说了,这哥斯拉乃是个好妖、善妖,又惯来与那残害生灵的什么伏云兽作对,佛家无缘无故,诛杀它作甚?便要诛杀,岂不是也该去诛杀那伏云兽?” “你这说法却是错了,那哥斯拉虽是善妖,但妖就是妖……” 好吧,你们跑得太偏了! 陆洵甚至已经感觉自己掺和不进去了。 “大兄,那伏云兽是长了四条腿和一对翅膀么?” 陆温刚才同样听得津津有味,很喜欢自家大兄讲的哥斯拉妖的故事,此时她已经吃完了包子,就小声地发问。 “嗯,是啊。怎么了?” “那岂不是要很好看?如此好看的妖怪,如何会是坏人?” “呃……可是大兄要讲故事啊,你看,若是没有坏人,哪里来的故事呢?” 陆温听得懵懂。 众人热火朝天的讨论声中,陆洵连声催促,兄妹俩都吃完了,陆洵便招呼那名叫顾红莲的小娘子过来,要会账。 那小娘子脸上犹带红晕,一双明眸毫不掩饰地看着陆洵那张脸,小声道:“小相公只给十文就好!” 啧! 陆洵就算是刚穿越过来,却毕竟是继承了那原主的全部记忆的,对邺城的物价并非一无所知。一碗酸梅汤都要六文钱的,羊肉包子可比酸梅汤贵! 要是都这么个卖法儿,这家店几天就要赔得关门。 不过这点吃食的钱,是的确用不着动用银子就是了。 他掏出老娘去年给缝的荷包,取出一把铜钱来,估摸着有三二十文的样子,也不数,递过去,“十文怎够?你做生意的,不好赔钱卖的!” 见小娘子似要摆手,他不等对方说出话来,更是说:“你若这么卖我东西,下次我还怎么好来?来占便宜么?” 顾红莲闻言眼睛一亮,面色顿时又见羞红,倒是没再多说,伸双手接过那一把钱,“那……小相公记得改日要再来才是!” “会的!” 会了帐,陆洵瞥一眼小妹陆温那已经鼓起来的小肚子,笑吟吟,“这回你吃饱了吧?回家吧?咱们还得买盐去呢!” 陆温笑嘻嘻,跟她一起起身。 将走未走,陆洵想了想,忽然又回身。 恰好碰上那角落处桌子上的老员外正看过来。 陆洵笑着,遥遥拱了拱手。 那老员外面带温厚笑意,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兄妹二人这才离了这处食肆,一路回去,到西市称了一斤盐,方才回家。 说来却巧,他们才拐进自家所在的小巷子,迎头却见两个熟人走过来。 陆洵看见他们时,那两人正好也看到了陆洵。 其中一人拊掌而笑,“却如此巧!刚说陆兄今日无缘,不想转头就能碰见,可见你是合该赴这一道宴!” ------------ 第七章  芬芳 这两人正是陆洵在松山书院读书几年期间,最好的两位同窗。 那相貌清瘦,面色板正的一位,姓严,单名一个骏字,家里是卖香油的。家境不坏,但也不是什么大商人就是了。 而且,大约是因为出身小商小贩,社会地位实在不高的缘故,他也跟过去那位原主陆洵差不多,自进入松山书院读书以来,无论做人做事,也是时时处处都很注意,不肯行差踏错了,平白遭人耻笑,故而平日很是少言寡语,倒是实实在在的小君子一枚。 原主陆洵还在松山书院读书的时候,与他最是投契。 俩人性子上就最贴,俩木头,能不投契么! 另外一位,叫裴易,却比他俩的性情,要活泛许多。 这位的身量比之陆洵和严骏都要稍矮一些,人微胖,性子最是和善,见谁都笑,极好说话,极热心。 只是他的出身也是不高,家里是匠户。 他父亲专门与人做鞋,手艺极好,然论收入,论社会地位,却比陆洵和严骏家里还要更低。只不过,他父亲却是个有志气的,砸锅卖铁也要供着儿子读书,甚而借贷也要送儿子进那松山书院里去,只盼着到了儿子这里,能改一改命运,不再做低贱的匠人。 在书院里,他们三个都是地位不够,因此没资格同那些社会地位更高的同窗们一起交游的,所以三人抱团,关系最好。 当然,原主跟严骏的关系,是真的好,裴易更像是巴结过来的。 并且,严骏其实不大看得起裴易。 倒不是因为家里的地位啊之类的缘故,主要是他这个人行事端方,因此不大瞧得上裴易那副见了谁都笑,跟谁说话都哈着腰奉承的姿态,觉得他没有风骨。 不过总得来说,在松山书院那等地方,三个人都是档次比较低的那一种了,就有嫌弃,那也叫个内部矛盾,对外的时候,还是要抱团取暖的。 此时见了面,那裴易拊掌便笑,就是严骏,脸上也露出点笑容来,拱手道:“刚去家中拜见了伯母,说是陆兄出门采买,还以为憾失交臂,不想竟转头得见!” “严兄好啊!裴兄好!” 陆洵笑嘻嘻,也冲他二人拱手。 那裴易却是道:“速去家中放了东西,咱们吃席去!” “吃席?吃什么席?” “你果然不知!” 裴易笑着解释道:“昨日那郭芳已是正式点亮了第二处星宫,因此上他那兄长郭大官人大为高兴,便决意今日要在家中大开筵席,并有说明,凡是郭芳的同窗,今日都可去吃席,为他那兄弟贺!为此今日咱们乙三科的自修都没了人,走空了!我俩是特意过来寻你的!你道如何,这酒席岂不是不吃白不吃?” “哦……原来如此!” 郭芳这个人,陆洵自然是知道的。 他家有钱,极有钱的那种有钱,经商起家,家业钜万,那郭芳的大哥,也就是郭大官人,名叫郭芬,字伯德,更是乐善好施,向来资助地方,提携友人,基本上是属于,谁想占他家便宜都能占到那一种。 甚至有人在大街上看到郭芬,根本就不认识,喊一声郭大官人,只说是今日无钱饮酒,请借银十两,那郭芬哈哈一笑,直接给了二十两,道:“且去畅饮!” 诸如此类的轶事,郭大官人身上有许多,在本地声名极佳。 连他弟弟郭芳,也是个大手撒钱的主儿,一起吃饭也好,喝酒也罢,只要他在,根本不可能让别人掏钱,班里一起出门郊个游,人家直接出动仆奴百人,生生把一次踏青,办成了大型的野外宴会,免费招待所有师生。 难得的是,那郭家如此有钱,郭芳如此撒钱,在书院时,却从不拿大,哪怕对严骏、陆洵这样的书呆子,也是笑容可掬、意态随和。 大概也正因此,他家说要摆宴席请客,就连严骏这等不愿意去高门大户凑热闹的人,都很乐意去捧场,吃他家一顿。 有这种好事,作为铁子,他俩当然想要叫上陆洵一起。 话说在这个时空,至少是在原主生活多年的这个大宋国,文人的地位是的确很高,无论权贵之家、修仙宗门,还是家产钜亿的商贾人家,都很乐意来来回回的找理由请文士们吃饭喝酒。 甚而,哪怕是松山书院这样的修仙学前班里的学生,也是让人高看一眼的。 郭家请客,倒是一顿蹭吃蹭喝的好机会。 他家的有钱程度、奢靡程度,注定了这种筵席是普通人家子弟一辈子都未必能吃到一回的——更何况是为了庆祝他弟弟的大喜事! 然而…… 陆洵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肚子,又下意识瞥了小妹陆温的肚子一眼,笑道:“这却是难得的一道宴,你们两位自是该去!只是,现今在下已经不是书院的弟子了,若是再去……恐是不大妥当!” 裴易笑道:“这有什么不妥当处?那郭芳说了,只要是同窗,都可以去!莫非你退了学,就不是同窗了?” 严骏也难得的附和,“是极!合该去的!” 陆洵想了想,也不再多说,只是拱手道:“容我回家同家母禀告了,放下东西,这便同两位一起前去!” “速去速去!” 儿子要去吃席,还是那大名鼎鼎的郭家的席,非但是增长见识、拓展人脉,更是可以散散心,陆老娘自然没有个不依的道理,叫了他过去,与他重新裹了头,又与他带好了方巾,见自己儿子如此的英武俊俏,不由心生欢喜,叮嘱,“去吧!只是喝酒要慢着些,要酌量,莫要在外喝多了,万一大醉了,要出丑的!” 陆洵躬身施个礼,答应下来,便出了门,汇合了严骏、裴易二人,一路说笑着,直奔那郭家的宅邸而去。 未到门前时,只远远从街这头看过去,已是见得那门口的喧闹,等走过去,才发现今日里郭家贺客盈门,倒真的是一副要大摆宴席的样子。 三人过去,同那管事的知客通了名,果然就被引了进去,并且很快就被带路的小厮穿花绕竹地引进了一处开间极其阔大的花厅之内。 而此时,那花厅里人语喧腾,已经坐了许多的人。 基本上都是松山书院乙三科的同窗,还有不少别个科班的。 作为散财童子,郭芳显然交游广阔。 花厅里不但郭芳在,那于花厅主位就坐,正与人交谈的人,与郭芳有着六七成相像,竟明显是声名赫赫的郭芬郭伯德,郭大官人。 大家都是同窗,彼此本就相熟,虽然陆洵已经退学数日,但同窗之情却还未散,认识的,都站起身来拱手打招呼。 只不过陆洵即便还没退学那时候,在班里也是个小书呆子,家中的社会地位,乃至财力,都有不济,跟不上交游玩乐的大部队,因此与他有交情的倒是并不多。 略见过几个人之后,裴易就招呼陆洵和严骏两人,三个一起过去,到主人那里露个面,道了贺。 人逢喜事精神爽,郭芬郭芳兄弟都很和善。 甚而不等郭芳给介绍,那郭芬就已经站起身来,略带讶异地格外打量了陆洵几眼,笑道:“早就听我家二芳提过,他道是你们乙三科有一姿颜绝顶、风采如仙者,今日才得相见,想必这位就是了。请教高姓大名?” 陆洵不卑不亢地拱手为礼,笑道:“不敢当谬赞,在下陆洵。” 郭芬当即拊掌,“善!” 吩咐郭芳,“稍后开了席,定要引我同这位陆君共饮两杯!” 待郭芳答应一声,又指着陆洵,对郭芳继续道:“陆君风采如此,虽曰天授,亦赖人之自修为也!其品性纯良,青青如玉者,我虽不见,犹如目睹也!汝当多多亲近!岂不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盼汝之早成朱赤!” 郭芳固然赶紧低头称是,陆洵也是赶忙逊谢。 这是真会夸人。 这郭芬,他也是第一次见,其风采倒真的是远超其弟郭芳,一站一坐之间,满满都是大人物的威势,但给人的感觉却又相当真诚、亲切。 关键是还很会说话,连夸人都别出机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忽然传来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咦,这不是陆洵嘛!你不是退学了?又来做甚?” 身后顿时响起低低的哄笑。 没等陆洵回头,那声音又道:“我等可是商量好了,我等并没有什么新奇的贺礼可献,稍后便要每人作诗一首以道贺的!你可想好了,到时写不出诗来,却只顾大吃大喝,与你这美男子的面上,须不好看!” 这一下,身后的笑声再无克制,轰的一下,不少人都笑了起来。 ------------ 第八章  洵兄你变了 陆洵回头看过去时,却见是周显文。 这位就是属于他和严骏、裴易这样的人,根本就融合不进去的存在。 周家历代官宦,祖上出过一位「法相」级真正的仙人,最高做过两千石高官,虽说后来子孙不继,很快就衰落了,毕竟也阔过,到他祖父那一辈,也还做过一任县令,好像是牵涉进什么事情,罢了官,从此未再复起。 说一句仕宦之家,是当得起的。 这样出身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瞧得上陆洵他们这样捕快、卖油郎、鞋匠之类的家庭出身。 人家有自己的圈子。 非富即贵。 正常情况下,虽说是同窗,可是让周显文这种人嘲讽几句,如陆洵严骏等人,甚至是根本就不敢还嘴的——还嘴干嘛?吵,你没人家人多势力大。打,你敢吗?且不说这家伙据说已经快要「点星」了,想打都打不过,就算打得过,你打了他一顿,他家里是没人的?到时怎生了局? 没得给家里惹祸罢了! 没等陆洵反应过来,裴易已经主动开口搭话,却是笑着说:“和洵兄我等,不过附骥尾后而已,岂敢同周兄作比?” 怂得特别快。 这就是严骏看不上裴易的地方了。 腰太软,没风骨,没逼格。 不过不得不说,他这一打岔,周显文身后传来一阵会意的轻笑——虽然还是被人嘲讽了,但陆洵这边好歹就显得不那么难堪了些。 这个时候,他倒是没有如之前在书院里时被人嘲讽之后那样,低头不语而过,反倒是嘻嘻一笑,言谈自若,“那是!我等野草之辈,怎比周兄这样谢家宝树?待会儿我也试着写一写,做首诗,反正取的是个恭贺之意,想来就算写了歪诗,郭大官人并郭兄昆仲,都是雅量高致之人,也不会嘲笑我的!” 周显文脸上本来挂着嘲讽的冷笑,听到这句话,脸上笑容一收,脸色顿时有些难看起来——如果说人家郭家兄弟雅量高致,因此不会嘲笑的话,那自己同身后发笑的这些人,既然嘲笑了,就是没有雅量、不高致呗? 倒是没有料到,这木头棒子一般的陆洵,何时竟变得那么会斗嘴了? 此时裴易也听出不对,赶紧伸手扯了扯陆洵,满脸赔笑地正要说话,却听见身后郭芬郭伯德已经开口,笑道:“少年当负意气,看着你们这些少年郎意气风发,真是叫人羡慕啊!不过倒不必非得作诗,诸位的心意,寒家心领就是了!” 他这一开口,众人都连连表示作诗还是要的,他又推让几句,挡不住大家热情,也就算是答应下来,道了谢。 于是,刚才的一点口角之争,顿时就给岔过去了。 今天毕竟是在人家家里,大家又是来吃人家的酒席,还是为了给郭芳作贺,不给谁面子也不好不给他兄弟面子。 就连周显文,虽然狠狠地瞪了陆洵两眼,却也不好再发作了。 于是陆洵与严骏、裴易三人组,很快就退到角落里,坐等开席。 走过那周显文身边时,陆洵笑嘻嘻的,还拱了拱手,裴易倒是赔着笑,一副讨饶的表情。 “两位老兄,改天等我有钱了,也盖这么一处大花厅,到时请你们去喝酒,包你们不须看任何人的脸色!” 陆洵是笑嘻嘻的,浑若无事一般,一点都不像他过去在书院里时的做派,也不知是不是被勒令退学这件事,对他的刺激与打击,实在是太大了,甚而都开始这般自暴自弃了——但这个时候,平白惹出这样一番变故来,作为他的好朋友,严骏和裴易的心里,却都并不轻松。 严骏板着脸,微微低头,不接话。 裴易却是叹了口气,“洵兄,何必如此啊!你我心坚如铁,叫他说两句,又有何伤?你这般一争执,非要强争那一句口角意气,以后却是难过!” 陆洵笑嘻嘻,“不难过,不难过。待会儿两位老兄且安坐,看我破敌!” 裴易无语,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看着陆洵。 他也诧异,这洵兄往日里最是低调谨慎,怎么几日不见,性情变化如此之大? 这个时候,严骏忽然开口,道:“这般说来,倒是我等的错了!唉,早知如此,便不该去寻陆兄,平白受了人一番嘲讽,以后也是麻烦!” 陆洵笑嘻嘻,“不麻烦,不麻烦。” 这次两人同时看他,都一脸无奈。 顿了顿,裴易先出了个主意,“虽说作诗,到底是为了庆贺之意,如洵兄方才所言,取的是个喜庆,哪怕胡乱写上几句,主人家也是不会在意的,如此一来,也好暂时堵了那周显文之口。严兄素有才气,倒是不怕,我与洵兄却要退在一箭之外,不如现在就赶紧准备起来,如何?” 严骏点头,“此言甚当!我也想想,提前准备一番。” 陆洵居然还是笑嘻嘻,“那你们想,我不说话了,免得打断二位思绪。”说完了,他竟起身,一脸好奇地在人家这尽显奢华的大花厅里转悠起来。 桌子椅子呀,花盆花架呀,装修吊顶啊,诸如此类,人家郭家这大花厅,建设也好装修也罢,都绝对是古风建筑的豪奢之作,搁现代社会,就算你建得起那么大的房子,怕是也未必有钱做那么精致的装修。 连头顶那些吉祥如意的彩绘,都做得笔画精致。 显然不是一般匠人的手笔。 土包子进了城,本就该眼花缭乱,这么好的机会,还不得好好观摩观摩? 另外,今天的情形似乎也有点不对。 初来乍到时,觉得今天郭家真是热闹,能见到名声在外的郭芬郭大官人,当面见识这个年代大富豪的风度,也算一点收获。 尤其他明明年龄不算大,估计也就二十五六岁上下,顶天了不超过三十,却故作一派老成姿态,说话办事固然稳健之极,但是……他俩的老爹呢? 记忆里,这似乎是个空白? 郭家这番家业,可不是郭芬郭芳兄弟俩开创的,他俩连二代都算不上,应该是四代五代之类的,但是,既没听说过他俩的老爹死了,却也好久都没听说过他的动向了。郭家不管有什么事,都是郭芬出面。 甚至,仔细的深挖原主留下的记忆,郭芬应该是不到二十岁就开始掌家了。从那时候起,邺城里就开始到处有了他遮奢的轶事,他老爹倒是逐渐消失了。 而且他一介商贾,虽说是大商贾,但说话那种文绉绉的感觉,依然多多少少显得有些怪异,似乎就是要刻意地拗出这么一个姿态来一般。 再有,这郭家老二才刚十七岁,就已经点亮了第二处星宫,在绝大多数人家里,自然都是值得大大庆贺的一件事,郭家大摆筵席,自是应当。 但是,郭芳的同窗们,固然是重要的客人,却也不值得让你堂堂郭大官人,在这里坐着应酬那么长时间吧? 身为大人物,难道不是应该过来打个招呼就可以了么? 你郭家可是大商人呀! 不独产业极大,在邺城,乃至在魏郡,这“郭大官人”可都是响当当的名号,今天这么重要这么喜庆的日子,难道就没有什么更重要的客人来? 啧,有意思。 陆洵在这花厅里一边瞎转悠,一边到处打量,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当然,这个时候,被丢在角落里的严骏和裴易看着他的样子,却是觉得很无奈的——在人家家里这么转悠着看,实在有些丢人! 但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今日再见的这位陆洵,给他们的感觉,好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三个人都没有怎么注意到的是,就在这花厅之内,那周显文虽然貌似在与身边的人闲谈,一副言笑自若的样子,目光却时不时就会忽然找到在花厅里瞎转悠的陆洵身上,狠狠地剜上一眼。 目带怨毒。 刚才的事情,让他觉得很丢人。 本来他今天的心情就不太好,现在觉得更不好了。 ------------ 第九章  名士 这两日,周显文心里颇不平静。 别看表面上同郭芳交好,平日里更是唱酬往还,显得关系极佳,但其实,他发自内心的瞧不起郭家这样的商贾人家。 想自己祖上,不光是两千石高官,更是身登仙籍! 那是何等荣耀,何等威势! 他郭家就有再多钱,见到一位仙人,还是两千石高官,那也是照样连口大气都不敢出! 可无奈的是,家中基业在那位世祖仙逝之后,很快就衰落下来了。 一位「法相」级的仙人,并不足以保证自己的后人也能代代「登仙」。 传到自己父亲这一辈,就更是已然完全衰落。 勉强「点星」而已。 祖父还好歹想办法出去做了一任县令,到了父亲这里,甚至都没有出仕,只一心修行,而且于修行上,他的用心用勤,不可谓不孤诣。 却仍是无力再做寸进。 这也是实在没有办法的事情。 修仙一途,真的是太难了。 天赋、资质、悟性、功法、师门、资源、机遇、勤奋……缺一不可。 既然无法「登仙」,整个家族渐渐衰落下去,也就是自然之理了。 以至于自己这堂堂两千石的门第,一任县令的亲孙,竟不得不主动交好郭氏这样的商贾人家。 为什么? 为了沾光,为了借势! 谁让郭氏真的是有钱呢!谁让他家的确是出手大方呢! 各种资源,只要是能花钱买到的,能想办法交易到的,他们家从来都是不要钱一般地往自家子弟身上砸! 若非如此,就凭郭芳那普普通通的资质,怎么可能才十六岁就点亮了第一处星宫,并就此踏入「点星」之境,甚而转过年来,居然就又点亮了第二处星宫? 太舍得花钱了! 自然也就更加的叫人心生嫉恨! 每见这郭芳风光,周显文都要忍不住想:若是我家有这般家业,我怕是连八处九处的星宫,都已点亮了,二十岁势必「登仙」! 又哪里轮得到这般商贾人家竖子,在我面前拿大、招摇? 事到如今,我还未曾「点星」,这商贾之子,竟已经点亮第二处! 唉! 而偏偏今日,便是违心,也要过来热闹地为郭芳这竖子点亮第二处星宫而贺,自己心里就已经够憋屈的了,现在竟是连陆洵这等人,都敢对自己不对眉眼了? 他算什么东西! 一个贱役捕快的儿子! 猪狗一样的人! 还有那严骏、裴易之流,家里好像是什么卖油的还是与人做鞋袜的? 贱民! 像这等人,周显文甚至认为他们根本就不配修行! 并且时时都以自己居然不得不跟这样的人共处一堂的听讲,而感到羞耻! 平日在书院里,他心情不好、进境不顺时,诸如郭芳这等人,自然是不敢招惹,便是家境次之的,也不愿意惹麻烦,便习惯性地讥讽陆洵、严骏、裴易等人几句,看见他们那副虽愤怒却不敢呛声的样子,每每能让心情稍稍松快。 那陆洵被书院里勒令退学的事,更是让他在书院里嘲笑了好几天了。 本来今天看见他们居然也来了,周显文心中还暗暗一喜,近乎下意识地抓住一个机会,就讥讽了起来,却不成想,那陆洵离了书院,胆子反倒变大了? 竟敢还嘴! 这还了得! 一边同人谈笑,一边在心里计议一番,他拿定了主意,待会儿一定要好好地叫陆洵等人出个丑,不过想到最后,他却不由下意识地抬头看了郭氏兄弟一眼。 毕竟是在人家家里,又逢喜事,若是闹得太过,似乎也不好。 不过再想想……倒也无妨。 这郭家有的是钱,缺的是势。 只看今日来者寥寥,尤其是城中著名的文士、诗人们所到甚少,就可知一二了——郭芬为何礼贤下士?因为缺士。 略有些文名与诗才者,不乏权贵的招徕,谁乐意靠近一商贾人家? 你是有钱,那权贵人家也不缺钱呀! 你有的,人家也有,你没有的,人家还有! 所以就算郭氏谁都不怕,却也绝不敢得罪一位真正的名士,更害怕在本地文坛惹出什么恶名来——那样一来,他们就更是招徕不到什么文士了! 而巧了,自己父亲虽然于修行上,只得「点星」,便再难寸进,在本地士林文坛,却算是小有名气的! 干了! 就算闹得有些不像话,郭氏兄弟也绝不会因为一个捕快的儿子,得罪自己! 今日务必要借陆洵这只鸡来立一立威! 正好也叫郭氏兄弟知道自己的厉害! 前些日子不过要借他家那匹七花虬骑一骑,便推三阻四! 心中计画明白,周显文不由得又一次扭头看向陆洵——那榆木疙瘩正仰着脑袋看横梁上的雕饰呢! 呵,果然是没什么见识的贱役之子! 猪狗一样的人! ………… 在这花厅内应酬许久,郭芬才终于是起身离开。 看他脸上之喜色,脚步之迅疾,想必是来了什么令他分外重视的贵客。 过了不一会儿,消息就已经传入这边花厅。 却原来是本地名士宋云新到了。 此人在魏郡向来名气不小,名下有多首二星之诗,也常年出入于本地各种大大小小的雅集文会上,称一句魏郡名士,算是实至名归的。 郭氏虽有钱,社会地位并不算太高,人家堂堂名士前来贺喜,郭芬这位大官人远远地去迎一下,自是理所当然。 那边应是畅谈起来,以至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郭芬才引着那位魏郡名士宋云新,到了花厅这边。 于是,又是一阵的热闹。 但凡自认为够资格跟这位宋云新搭上话的,无不上前拜见。 陆洵从头到尾笑嘻嘻的看着这一番热闹。 他当然不够格。 身边的这两只朋友,严骏和裴易,也是显然都不够格。 什么叫名士? 父辈祖辈就得开始有名声,最好当几年官,子孙们就有了基础,够资格进某个圈子了,混久了,圈子里都知道你,都认识你,你就渐渐成了名士。 若能像这位宋云新一般,手里真有点硬才华,那就更好了! 大家都会以与你结识为荣! 不止是像郭氏这样“充满铜臭”的商贾人家,据说这宋云新因有诗才,就连在本地许多的士族郡望那里,都是相当有地位有面子的。 此人据说有些恃才傲物,行事洒脱而放浪,但落在本地的口碑,那叫个名士风流,其行事怪悖之处,人们甚至并不以为丑,反而极为推崇。 像陆洵、严骏、裴易他们这样的家庭出身,什么贱役捕快,什么卖油郎,什么鞋匠……给人家提鞋怕人家都是要嫌弃的。 此时此刻,看着诸如周显文之类的同窗,都纷纷上去拜见、攀谈,甚至被宋云新称呼了一句“世侄”,严骏和裴易两个人,脸上都露出些艳羡来。 严骏还好,比较克制地点评道:“能请到这位宋先生大驾光临,今日这场喜事,算得圆满!郭氏果然擅交际啊!” 倒也是,搁正常情况,像郭氏这样根脚不足、家无名士的商贾人家,宋云新这种魏郡名士,应该是懒得搭理的。 陆洵笑嘻嘻地回应,“钱花到位了呗!” 严骏闻言扭头,问:“花到位是何意?” “呃……” 陆洵正想解释,裴易却已经感慨道:“这才是名士风采啊!纵是修行不果,若能成这般名士,也便当得一句光宗耀祖了!” ------------ 第十章  诗来! “狗屁的名士风采!” 郭芳一边气得心中大骂不止,一边却又不得不端着既显遗憾又表示理解的笑容,陪在自己兄长的身后,毕恭毕敬地送宋云新直到二门。 郭家发迹太晚,而且是商贾之家,天然的就气短,因此在结交名士、高人、世家、宗门上,从来是不遗余力的。 譬如对这位魏郡名士宋云新,那真的是捧着臭脚说真香的程度。 逢年过节各种送礼,是最基本的操作,打听到宋云新喜欢什么,就想尽办法的寻来送过去,也已经不算什么了,甚至就连好不容易花费重金竞得的带星之诗,也一定会邀请这位宋云新过来与闻「初读」。 就这样,打从这宋云新崭露头角、诗才初闻,郭家就开始刻意地结交,到现在粗略一算,已超十年之数,却仍然难以换取他哪怕三分的友谊! 每次他有带星之新诗,郭家仍要花费重金购买一席听位,也就不说什么了,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而已,郭家做了几辈子人的生意,最喜欢这种交易。 可是……就在刚才,宴席刚开,宋云新却起身要走! 我家有如此喜事,昨日我兄弟二人亲自登门去主动送礼,明明说好了你会亲自过来道贺,结果你的道贺,就是过来坐一坐,酒席刚开就走了? 十年,靡费白银数万两,我家先后两代人在你面前近乎奴颜婢膝,换的就是你过来坐这半个时辰? 以昨日的应承之言而论,此举更是近乎戏耍! 偏你还不能生气! 人家这叫名士风流! 讲的就是个率性而为! 只好劝说一番,并说郭芳的这帮同窗们待会儿要作诗,正需要您这样的大诗人、大名士留下,帮忙品评一番。 但是,没用,起身就走。 饶是郭芬如此之好的修养,还是控制不住地有些变了颜色。 郭芳更是当时就气红了脸。 然而最终,还是只能好言好语地送出来。 目送宋云新大袖飘飘地径直奔大门而去,郭芬背起手来,久久地站在台阶上,面色沉静,目光沉笃,一言不发。 郭芳站在他身后侧方,一直到宋云新的身影彻底消失,似乎是在门口上了马,才半是无奈半是心酸地叹了口气,“大兄,结交这些名士……太难了!” 郭芬的声音平静而冷峻,“不然又能如何!” 郭芳无言以对。 名满邺城的「郭大官人」郭芬,花钱如流水、向来交友豪气的郭芳,在自家豪宅的二门门口就这么站了好一阵子。 终于,郭芬转身,平静地道:“走,回去!” 花厅里热闹依旧,并不因为两位主人并一位贵客的离去,而减损了分毫喧腾。 郭氏十年的跪舔,还是多少有点效果的,虽然刚开席就要走,显得超级不给面子,但这一次,宋云新这位魏郡名士,好歹总算找了点借口,说是眼见众后进云集,忽有所悟,要马上回家静思——这就算是给面子了! 至少不至于让请客的主人家下不来台。 刚一回到花厅,郭芬的脸上立刻就又洋溢起了笑容。 ………… 宋云新过来坐了那么一小会儿,刚开席就起身,飘然而去,现场那么多人,不是没有人瞧出不对劲来。 周显文就是其中之一。 他父亲与宋云新多少有些交情,因此才能得一句“世侄”的称呼,对这位大名士、大诗人的脾气秉性,他是熟知的。 然而眼看着郭氏兄弟小小失了一些颜面,周显文心中却只有高兴。 别看你有钱,我等名门高第出来的人,就是能瞧不起你! 好教你知道,上一辈子的名士,你们兄弟是没那么容易结交的,如我这般的下一辈,才是你们应当发力的重点呀! 所以,更该秀给这兄弟俩看一看了。 “诸位,诸位,别光顾着敬酒,纸笔已然在案,你我各自赋诗,以应此良辰美景、雅集乐会,如何?” 眼看敬酒已经到了尾声,就连陆洵、严骏、裴易之流,也都已经上前敬酒道贺过了,周显文当即毫不迟疑地发动。 “今日之事,应在喜庆,故而不论为诗、词、歌、赋皆可,主题却必须是恭贺郭兄仲德此番点亮第二处「星宫」之事,可有异议否?” 这是题中应有之意,因此众人皆高呼,“并无异议!” “便如此行!” 但这个时候,郭芬却忽然开口,满脸笑容地打断,道:“虽如此说,寒家如何受得起诸位一贺?不若把题目尽管放开,诸位皆畅所欲言,如此反而更容易吞吐豪情,尽显诸位之志、之趣、之才也!倒不必拘泥于制式,诸位意下如何?” 这就是把题材彻底敞开了。 随便你的主题是什么,都可以。这样一来,毫无疑问写诗就更容易了。 郭芬倒是也想弄这么一个真正的雅集,像那周显文说的,那么多人都写一个主题,只为了恭喜自家二弟的又进一步,想想都觉得有牌面,将来结集出了,岂不是一番士林名望? 但是,不行。 他知道自己二弟是什么底子,也大概清楚这帮松山书院的弟子们的水平,让他们敞开了写,或许还能有一二首可观,让他们都写规定题目的制式诗,只会弄来一篇篇大同小异、空洞无物的东西,还不够丢人的。 当然,这么一来,可能就让很多人准备好的作品,显得不那么精准了。 于是郭芬还又补上一句,“当然,少年负意气,诸位皆昂扬向上之俊才,诗意百发,岂是我一商贾之人所能定论耶?诸位亦可自行决意,寒家无不感念盛情!” 这就是轻飘飘一句话,把主动权又交还给在场众人了。 总之他的意思,你们写啥都行! 他既然这么说了,即便是周显文,也不大好硬是拧着主人的意思来,当下便顺滑地接过话来,“大官人既如此说,便当如此行!诸位,酒已在此,诗来!” 当下便有一人,豪气地道:“纸笔何在,我先来!” 于是全场轰然叫好。 纸、笔,并一座、一几,马上就被搬了进来,那人马上坐过去,郭芳亲为研墨,那人沉思片刻,提起笔来,笔走龙蛇,很快就写了一首出来。 并且马上,就有围在那小几旁边的人,大声念了出来。 是一首五律,叫什么《贺郭二芳》。 即便陆洵并不怎么真的懂诗,也能品味出来,这水平,也就普普。不过倒是还算顺溜,基本的对仗、平仄,应该是没出什么错。 想来是真的有些才气的。 律诗这种体裁,据说易学难工,可就算是易学,要想在遵循一应格律、对仗等严格的格式要求的情况下,还要写得顺溜、工整,也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更何况,今日到贺的这些人,大多都才十七岁上下! 哪怕是人家提前打好了腹稿,这种水平也算说得过去了。 也因此,此诗一出,现场顿时一片叫好声。 那人放下笔站起身来,更是获得了不少同窗的恭维。 当然,天地气机没有给出丝毫的反应——这是很正常的情况,一帮十七八岁的学生,平日里也没听说有哪位是很有才气的,在这样的诗会上,能拿出这样一首四平八稳、辞意顺畅的作品,就已经很好。 忽然出来一首带星的作品,反倒吓人。 带星之诗要是那么好写,只写过几首二星之诗的宋云新,又怎么可能有那么高的地位、那么大的名气? 而即便是这样的一首诗,已经给了严骏裴易二人,很大的压力了。 两人这时候都多少有些紧张,彼此说起毫无意义的对口相声—— “你有了么?” “已是得了几句,却还不足数,亦不足观。你呢?” “我也得了几句,然……” 陆洵差点儿不厚道地当场笑出声来。 好吧,不能笑。 要是换了之前的那位原主陆洵,这时候说不定更作难。 原主也是死读书,其实没什么诗才的那种。 然而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却要发愁,该怎么才能写出一首不那么好的作品——凡是自己记得的,大多是流传几千几百年,还一直被传诵不休的名篇佳作,不是矫情,是真的要找一首次一点的,反倒不容易。 写《将进酒》? 场景倒是合适,改几个人名就能对上! 但是,不管天地气机给的判定会是六星还是七星,哪怕五星,都能吓死他们! ------------ 第十一章  小诗一首,不值一提 一首接一首的诗作出炉。 果然不出郭芬的意料,基本都是围绕着“恭贺”、“点星”、“修仙”、“进步”之类的主题写的,也有几首是称赞他这位郭大官人的,称赞他是当代的“小孟尝”,仗义疏财之类的——可想而知,大概都是提前就预备好了的。 不过也好。 正因为提前准备了,所以今日里写出来的这些诗,感觉都还不算太差,作为他一个商贾人家来说,举办这样一场酒宴,得到众人的贺诗,居然还大略可观,传出去已是涨面子的事儿了。 也因此,他很高兴,不吝称赞。 方才因为宋云新提前退席而带来的不快与气闷,渐渐地就消散了些——所有的肚量,都必然是经由之前一次又一次的忍耐,而锻炼出来的。 执掌家业七年,他遭受的那些或明或暗的羞辱,早已多到不胜枚举。 心胸想不宽广都不行。 而且,站在他郭氏家主的角度去考量,眼前这些人,皆是年轻俊彦,现在倾力结好他们,未来或有一二可观。 哪怕这些人里,将来能出一两个大诗人,那就连本带利都赚回来了! 也因此,当那周显文倒酒入砚,以酒作水研墨的时候,他非但丝毫都不痛惜那昂贵的美酒,反倒抚掌大笑,“妙!妙哉!” 众人各有所得,谁想好了,就过来自己动手录下,旁边必有人大声念诵出来,于是众人轰然叫好,一时间,这硕大宽敞的花厅内,热闹非凡。 诗到妙处,酒到酣时,郭芬大声道:“鼓吹何在?唤了来!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此诗此酒,岂能无歌舞助兴?” 郭氏作为巨贾之家,积财豪富数代,足有六七十年之久,社会地位虽然很难上去,但奢侈享受,却是早就比拟王侯了的。 他家中养有一部鼓吹,并舞姬十余人,皆是精挑细选、用心调教过的,在邺城中颇有名气。 然而在正常情况下,这种鼓吹、舞姬,都是在重要的宴会中才会被郭芬安排出场,是用来招待那些重要的客人共享的。 一帮学子,多少显得有些不够分量。 然而因为事先就知道宋云新会来,所以鼓吹一部,并舞姬数人,却是早就接到命令、准备好了的,这时候虽然宋云新走了,却是不用白不用。 于是郭芬大手一挥,喝命叫了来,准备用歌舞来招待这帮学子。 众人顿时大为兴奋。 这个年代,娱乐项目极度缺乏,等闲一般二般的有点钱,也根本就养不起动辄十几二十多人一部的鼓吹,那舞姬更是稍有技艺者,就售价腾贵! 也因此,别看在场学子中,不乏家中有钱的,甚而官二代、名士二代也有不少,家里能养得起鼓吹与歌姬者,却是不多。 更何况,郭氏家中之鼓吹名声在外? 于是众人轰然叫好! 偏偏正在此时,却有人忽然大声道:“且慢!” 场中气氛顿时为之一滞。 众人循声看去,却见正是周显文。 只见他从容起身,走到郭芬面前,深施一礼,起身笑道:“大官人美意,我等自然明白,在下也罢,诸位也罢,皆欲翘首以待也!然而,诗会未竟,就在这场中,仍有人至今不曾拿出一首像样的诗作来,这等样人,就不必让他留下了吧?留这等人在此,岂非污了那鼓吹,又脏了那歌舞?” 他此言一出,现场竟是当即一片轰然应和之声。 此人对这帮学子的号召力,简直毕露无遗。 也因此,郭芬的嘴巴张了张,最终却只是哈哈一笑,并未说话。 而这个时候,周显文已经忽然转身,目光紧紧锁定缩在角落里的小三只——天可怜见,打的旗号是可以过来大吃大喝一顿的,但因为这个作诗的提议,严骏裴易两人,都很紧张地筹备,愣是没怎么放开了去吃喝,偏偏陆洵在来之前,刚在街上吃了一个大羊肉包子,还喝了一大碗酸梅汤,也很快就吃饱了。 周显文发出这样一个“先把那些不做诗的人赶走,咱们再欣赏歌舞”的提议的时候,陆洵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那里,看着严骏裴易两人艰难地组装诗歌。 此情此景,让他不由得悠然想起,当初语文课上写作文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兄弟为了凑行数,都是早早就练就了一手“专留最后一个字拐到下一行”,甚至专门凑字,只为了可以把最后的句号留到下一行的技术。 古今时代不一,意思却是大概仿佛。 忽然听到那周显文的一番话,陆洵只稍微一愣,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当下他抬头看过去时,正好与周显文看来的目光相对。 “陆洵兄,既然来了,便是歪诗,也总要有一首吧?” 似乎很是得意于自己用了刚才陆洵的话口,来顺势把他又贬斥了一下,周显文得意地背起手来,笑道:“若是连一首歪诗也无,那可对不住,要请你们诸位出去,却是不能留在此处与我等一起共享歌舞了!” 陆洵笑嘻嘻地站起身来,“哎呀,既然如此的话……” 没等他把话说完,严骏却是忽然站了起来,抢过话去,“我先来!” 陆洵嘻嘻一笑,没说话。 这搭救之意、暂缓之意,简直不要太明显。 周显文虽面露冷笑,倒也没有表示反对,反而让出通道,举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于是严骏缓步过去,到几案前坐下,提起笔来。 这边裴易已经拍拍陆洵的肩膀,面色焦急,“你真的有了?” 陆洵点了点头,安抚他,“放心!” 裴易的诗才也很是不济,这时候却仍是小声道:“他专为羞辱你而来,你那诗若是作的实在不像,怕是不易过关,看不到歌舞是小,这番折损了颜面,却是实在恼人!待会儿骏兄写完了,我先去,你再好好雕琢一二!” 陆洵没有再说什么,沉默地点了点头。 严骏显然也是此意,因此写的很慢。 不过他也只是预备了一首七律而已,写的再慢也就八句,加上标题不过六十来个字罢了,最终还是很快写完了。 于是有人当即大声诵读出来。 倒是也算四平八稳。 更何况今天的主要方向并不是他。 周显文听罢了这诗,倒是点了点头,算是代表大家表示通过,没有为难。 然后裴易一副慷慨赴死的悲壮表情,站起身来,点头哈腰地冲众人拱着手,走过去,坐下,提起笔来。 他写的,赫然是一首五言绝句。 五言绝句这种诗,几乎没有什么格律要求,是最容易写成打油诗的,但凡有点基础,怎么着都能稍微凑一首出来。 然而等他写完,那负责诵读的人尚未开口,却先自“嗤”地笑了一声,然后才无奈地念了起来。 好吧,以陆洵有限的作诗素养来看,自己这位铁子是实在没有什么诗才的。 就不算歪诗也差不多了。 真的是对付出来的。 甚而,没等这诗被念完,场中就已经有人笑出了声来。 等那人念完了,裴易一脸羞赧,早已是对着众人团团作揖,“在下实在无有诗才,见笑!见笑!” 这一次,周显文不置可否,只是转过身来,目光炯炯地看着陆洵。 对裴易这种水平的歪诗不置臧否,只专心盯着陆洵。 显然,还保留了待会儿把裴易也一起嘲笑并驱逐出去的可能。 见他的表态,裴易自己倒是并无悲愤之意,反正一提要作诗,他就知道,自己是肯定要丢人的,对于是不是会被赶出去,也并不会太过在意。 这个时候,他反倒是一脸担忧地看向陆洵。 这位洵兄今天的表现实在是大异往常,让他一时间也是琢磨不定。 陆洵倒是没有等人再叫,很主动地就起身走了过来,路过周显文的时候,还拱了拱手,才又笑着走过去,还道:“小诗一首,本不值一提。不成文处,还望诸位多多担待了!” 说话间,他已经越过严骏与裴易,走到几案前坐下,拿起了裴易刚刚放下的毛笔,提前笔来,在一张新纸上写下标题—— 小池。 ------------ 第十二章  禁周显文得气 “小池?呵……” 见陆洵真的要写,周显文凑得很近,看见打头这个标题,不由下意识地发出一声冷笑——近乎无意识的,只是想要表示嘲笑而已。 陆洵听见,抬起头,冲他露出一个相当灿烂的笑容。 继续落笔—— 「泉眼无声惜细流」。 起得平平,但入题很顺滑。 这没什么可嘲笑的。 周显文只好耐心地双手负后,盯着陆洵的下一行。 「树荫照水爱晴柔」。 “柔”字最后一笔落下,忽然,纸面上似是起了烟雾。 在场众人大多都是松山书院的弟子,哪怕如陆洵这种刚刚被开除了的,也是早已「开窍」的,现场中人,甚至不乏正在逐渐逼近「点星」,甚至如郭芳这般已经「点星」者,大家自然是第一时间就发觉了这纸面的异常,并马上就感知到了天地气机的搅动。 霎时间,全场寂然无声。 竟能搅动天地气机? 这莫非……竟还是一首能上星级评判的诗? 无声之中,此时站在外围的人,也是不由下意识地凑过去,试图亲眼看一看那陆洵到底写了什么。 就连更外围的,也纷纷凑近过来。 郭芳自是站在里面靠近几案的,这时候却是不由惊愕地看看陆洵,又扭头找到人群之外榻上安坐的自己大兄,才见他也已经惊讶地站起身来。 周显文更是微微愕然地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纸面。 这两句诗……要说差,倒也说不上,但是,这就够得上星级了? 就凭陆洵这等榆木疙瘩的脑袋,也能写出星级之诗? 「小荷才露尖尖角」。 纸面上的青气,越发浓郁了,似云蒸霞蔚一般。 站得稍远了看过去,入眼便只剩那满纸烟霞。 在场众人,毕竟都是松山书院的弟子,家中出身更有不凡者,总是比常人要多见过不少世面的,亲眼见过一首上星之诗诞生者,不乏其人。 这个时候,眼见这幅情形,谁还不知道,这竟真的是一首上星之诗? 那周显文更是心知肚明。 这时刻,他早已看得呆了。 「早有蜻蜓立上头」。 一挥而就。 “头”字最后一笔落下,那股萦绕在纸面之上的青气,已经浓郁到了极点。 全场寂然无声。 所有人都痴痴地盯着那纸面,盯着那首诗,盯着那云蒸霞蔚的奇妙景象。 当场见过上星之诗诞生的人,并不算少,可即便是见过二星之诗当场被书写出来那般神奇景象的人,也不曾见过这般浓郁的烟霞。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荫照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好诗啊!好诗! 尤其最后两句,实在精奇有趣! 看这样子,至少是三星之诗! 要说在场众人,大多数人都是正常人、普通人,若说平日里就不大瞧得上陆洵这种出身低贱、人又无趣的家伙的人,比比皆是,也都会下意识地排斥他、远离他,但是会如周显文一般时时事事要找茬针对陆洵这等人的,却也不多。 大家只是一个班里的同学,就看不上,不来往便是,哪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仇恨?顶天了就是在别人针对陆洵这等人的时候,跟着看个热闹,甚而敲个边鼓。 要说真正的怨恨,那是不存在的。 也因此在这个时候,陆洵一诗既出,满纸烟霞,现场就有不少人,在略略陶醉过这首诗的新妙之后,当时就抬起头来,看向陆洵。 满脸的震惊、钦佩,而又仰望。 能写出一首上星之诗的人,就当得起才子二字了,更何况从这首诗所搅动的天地气机来看,它甚至会是一首三星,乃至四星之诗! 世间大凡修行者,哪有不钦佩、仰慕有作诗之才的大才子的? 说来也巧,恰在这时,场中充满诡异的安静,而安静之中又似乎正在酝酿着混乱的时候,忽然有些声音自远处传来—— “咦,前头怎么如此安静?” “不会是一帮人都喝醉了吧?” “喝醉了才更该笑闹嘈杂才对,绝不该如这般安静!” “那就是都睡着了!嘻嘻……” 好几个女孩子一起的窃笑声。 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就到了似乎是不远的地方。 有个男子的声音低声道:“诸位小娘子禁声……” 说话间,有人自花厅侧后方的内门探头看过来。 恰在这时,陆洵已经放下了笔。 那满纸的烟霞,顷刻间便散入了天地之间。 此时众人再看,每个人都能清楚地感知到,这首《小池》,竟是被天地气机当场判定为四星之诗! “哦……” 人群下意识地齐齐发出一声惊叹。 倒把正要进门的那些个乐手、歌舞姬们给吓了一跳。 郭芳愕然片刻,忽然回首,看向自己大兄,见不好意思同那些年轻学子一般挤进来的自家大兄,果然正惊奇地看过来,便伸出右手,比划出了四根手指。 郭芬当即微微张口,眼睛倏然瞪大。 四星之诗! 竟是一首四星之诗! ………… 陆洵站起身来,笑嘻嘻的,冲周围几乎要挤到几案上来的众人团团拱手,正要说话,被挤得无限接近趴到几案上的周显文却忽然一挺腰,大声道:“这定是托人代笔的!”他指着陆洵,满脸激动神色,乃至激动到表情都略显狰狞,“陆洵此人我知道,诸位也都知道,此人向来淤滞,为人木讷,更乏诗才,哪里可能写得出一首四星之诗?这定是他提前寻了人为他悄声写好的!更有甚者,此乃剽窃!” 众人都愕然地看向他。 这是疯了吧? 天地气机自有判定,千百年以降,谁能作假? 再说了,这可是一首四星之诗啊! 要写出一首四星之诗,作者即便不是面前这陆洵,那也得是一位大诗人、大才子才行! 那等大诗人、大才子,会把自己苦心创作的一首四星之诗,拱手让人? 就算让,陆洵能有那个面子? 花得起那个钱? 所以……这是何等奇葩的思路? 面对这样癫狂的指责,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懵,以至于一时之间,竟是任由那周显文指着陆洵高声厉斥,竟无人想到该怎么反驳。 这时候,倒是此间主人郭芳,第一个反应过来,伸手一把捉住周显文的手腕,“周兄,这……” 他话未出口,却见陆洵竟忽然又拿起了毛笔,笑道:“哦,差点儿忘了,诗还没写完。还差一句话,诸位稍待!” 说完了,他重新坐下,运笔如风,飞快地在诗尾又加上了一句话—— “禁周显文得气。” 他一提笔,从写第一笔开始,天地气机就倏然而聚,顿时便又是满纸烟霞。他一停笔,放下,那满纸烟霞就又顷刻而散。 “哦……” 等他写完这句话,众人又是近乎下意识地齐齐惊叹一声。 然后,众目睽睽,近乎整齐划一地一起看向周显文。 “禁某某某得气”一说,远古就有,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的一位著名辞赋大家,但这个做法委实的有些得罪人,故而用者并不是太多,近代百年以来,以南齐国参知政事、著名的大诗人吴潜吴毅夫用得最多、也最为知名。 他半生写诗作词,结尾处都要加上「禁妖族得气」这五个字,一直到晚年才收起了这个暴脾气。 这等四海皆知的名人轶事、文学典故,在场众人自是无人不知。 陆洵忽然又在他这首四星之诗的结尾处,添上了「禁周显文得气」这六个字,自然是效仿前辈故技,直接把周显文屏蔽在了这首诗所产生的「文气」之外。 这固然是直接证明了他是这首诗的作者,并因此拥有随时修改这首诗,乃至于「禁周显文得气」的权力,但这样的一句话一旦加上,对于周显文来说…… 此时此刻,周显文面色涨红,几近紫色。 面对众人或嘲笑、或悲悯、或幸灾乐祸的目光,尤其是那陆洵,此时也正笑嘻嘻地看过来,他一时间羞愤到极致,忽然“啊”地大叫一声,往后便倒…… ------------ 第十三章  贼子尔敢! “喂,老兄醒醒,别装了!” 周显文这一倒,顿时惹得现场一片大乱。 但陆洵却并没有怎么被吓到的样子,脸上依然笑嘻嘻的,还凑过去,“小说里都写过,往后就倒之前,都得吐血三升的!你这别说三升了,连点血滴都没看见!而且急性脑梗心梗,都要面如金纸的,你这脸那么红,摆明了就是装的……” 这个话实在气人。 极具羞辱性。 躺在地上的周显文一瞬间就被气到面色越发涨红,嘴唇隐隐发抖。 然而他毕竟也是有朋友的。 此时就有人站出来,大吼一声,“够了!” 但当他反应过来,此时的陆洵,似乎已经不是之前在书院里那个一无是处只是生了一副好容颜的陆洵了,而且他刚刚才写了一首四星之诗出来——气势顿时就为之一弱,脸上也立时就换上了一副乞求神色。 “民间有言道,‘杀人不过头点地’,陆兄抬抬手吧!” 陆洵嗤笑一声,站起了身来。 那人当即招呼两个好友,要把周显文给抬出去。 而陆洵也已经转身,很快找到了严骏和裴易这两个铁子,冲他们笑着点了点头——这两位现在的模样,倒是跟倒在地上装晕的周显文差不多,一个二个的,面色涨红,满脸的亢奋、激动、不能置信。 当此时,忽然有人分开众人,走了进来,正是此间主人,郭芬郭大官人。 他满脸惊喜地拱手,“陆君果然非常人也!这《小池》一首既出,陆君才子之名,想必不日间便可传遍天下!陆君,请入席,容小可略敬三杯,以表敬意!” 陆洵哈哈一笑,道:“酒饱饭足,这才有诗!还要多谢郭大官人的款待才是!不过就不再喝了,来前家母曾再三叮嘱,不可多饮。大官人美意,在下心领了!” 说话间,竟是扭头,去找严骏和裴易,“骏兄,易兄,二位酒饱饭足乎?” 在场众人的瞩目之下,两人顿时满脸激动地站出来,于是陆洵道:“那咱们就告辞吧!”说着,转身,冲郭芬郭芳兄弟拱手,道:“多有叨扰,还把仲德兄的如此喜事,弄得有些不像,实在也是愧疚,我等三人,就不留下搅扰诸位歌舞雅兴了,容后赔罪!告辞!” 他这话刚说完,却不想那郭芬竟一步过来,一把捉住陆洵的手腕,哈哈大笑,“陆君去之何急?寒家歌舞略备,正为娱陆君之耳目而来,陆君若去,则满堂歌舞,不过群鸦聒聒而已,又有何趣味?莫走,莫走,来,请上座!” 笑话!一个能当堂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大才子,以郭氏求才若渴之心,郭芬肯放他走才叫怪了! 那可是四星之诗! 当此之时,周显文已经被郭府安排的下人帮忙给抬出去了,这花厅之内,纷乱刚去,众人都从刚才的事情里抽出精神来,一个个看向陆洵,也是无不眼热。 虽然谁都知道,一首四星之诗,哪怕陆洵真是个榆木疙瘩,也绝无可能此时就把「初读」轻易地拿出来,赠于在场诸人,可即便如此,能与一位刚刚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人一起坐下,探讨一番,那也是极好的。 虽然他是陆洵,那个众人皆知的美男子榆木疙瘩陆洵,但今日之他,又岂是昨日之他? 但此时此刻,陆洵却笑嘻嘻地反过来一把抓住了郭芬郭大官人的手,脚上像生了根一般,没有被他扯动,笑道:“非是不愿留下与大官人共享歌舞,实在是酒后乏力,要归家呼呼大睡去也!” 然而郭芬居然愣是不撒手。 “哈哈,陆君真快意人也!要睡又有何难,何须远路回府?寒舍正有香榻,留之以待陆君也!另有新购胡姬二人,年可妙龄,岂不能伴眠摇扇?陆君勿去!既醉于寒家,当憩于寒家才是!某愿为陆君扫榻,今日在场诸君,想必亦愿在此稍待,恭候陆君醒来,众意如此,陆君其可拂乎?” 卧槽这说的我无言以对! 不过,慢着……胡姬?可以抱着睡吗?还可以做点别的吗? 这个世界的所谓胡姬,指的是西域很多小国,乃至更西方一些小国的女子,以貌美肤白、摇曳多姿、雅擅歌舞而著称,是很多权贵奢富之家必备的。 陆洵也就是心动了那么一小下,随后便哈哈一笑,白人美女咱又不是没见过,“大官人盛情,在下心领了,只是……” 却在此时,忽然有郭家的仆人进了花厅,那郭芳眼尖,一眼看见,当即马上开口,大声问:“何事?”却是正好打断了陆洵的话。 一旦陆洵把坚持要告辞的话说出口,就连郭氏兄弟也实在是不好强留了。 但此时若能把陆洵留下,却又实在是有天大好处。 一位十七岁就能当堂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大才子,无论怎么去交好,都是并不为过的——至少先把这首《小池》的「初读」,买两个位子下来再说! 一首四星之诗,它的「初读」与闻,便是一「大功」有余! 修行之途如此艰难,即便天赋过人之辈,要积一「大功」,亦须旬月苦修,在常人而言,更可能要耗去一两年、乃至两三年的时间,都未必可得! 这不只是千金难买,更是有价无市! 而一首四星之诗一旦出世,众口相传,要传遍邺城,甚至不需一日,传遍魏郡不过一两日之间,半月之间,便足以传遍天下。 此时若是放这陆洵走了,听到消息的诸多权贵、奢富之家,是马上就会扑上去的,其中豪富不逊郭氏者,不乏其人。 到那个时候,再想拿到一席「初读」的与闻,可就难了! 谁知道竟是那么巧,这时候竟有仆役进门,郭芳的话一出口,郭芬郭大官人瞬间就领会了自家二弟的意思,手上捉着陆洵的手不肯松开,人却是马上也转头看过去,心中盼着这仆役真的有点事情禀告,好歹岔开一二,哪怕给个机会,能让他把这陆洵带到一间偏室之内,过些私密言语,都是极好的。 “有事就说!” 他也大声喝问。 那仆役倒是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进门,竟然引起了两位主人如此的注视。 当下他唬了一跳,迟疑片刻,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回禀主人,门外有一童子,说是有急事,务必要见到他的大兄,还说他大兄正在此处赴宴。仆见他神色焦急,这才来回禀,不想竟是惊扰了主人宴饮……” 没等他把话说完,郭芬已是心中大喜。 有事儿就好! “他要找何人?” “回禀主人,此童子自称陆漳,说他大兄名陆洵……” 众人齐齐一愣,便郭芬也是一愣。 这世上竟有那么巧的事情! 陆洵非得坚持要走,正是想拦都不好拦的时节,他家中兄弟竟还找过来了! 这一刻,就连郭芬自认定力远超常人,也是不由得面露失望神色。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神色焦急? 此事或许尚有可为! “速速请了进来!” 他甚至不等陆洵开口,马上就吩咐了下去。 那可是一首四星之诗! 这可是一位十七岁就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大才子! 若是这般轻易地就放了他走,我郭氏一门,岂不是要坐失良机! 那仆役闻言,听出主人口中的着急,当即答应一声,飞奔而去,这时候陆洵倒也不急着要走了,心中还纳闷,二漳能有什么着急的事情?还要找到这里来? 按说这时候他应该是在书院才对? 很快,那飞奔而去的仆役,果然就引了陆二漳快步而来。 尚未走近,只远远地看见了自家大兄如鹤立鸡群一般站在人群中,陆漳那本来有些惶急的面色已是顿时一松,浑然不曾注意到这花厅内的气氛有些不对,竟似所有人都在静等他一个童子的到来一般,当即便大哭出声,“大兄,不好了,父亲被人给打了!” 乍听此言,陆洵不由一愣。 但这个时候,甚至还没等陆洵发怒生气,此间主人郭芬却已是第一时间勃然变色,大怒道:“贼子尔敢!” ------------ 第十四章  陆老爹 陆明陆老爹是真的被人打得很惨。 说来叫人觉得奇葩,衙役,尤其是捕班的衙役,别看论身份是贱役,但其实,他们是要负责捉拿罪犯的,算是这个时代国家的暴力机关之一。 但是,一帮约莫六七名衙役,正在外公干了半晌,要掐着点儿回衙门去吃午食,走在路上,却被十几名暴徒给堵住了,领头者自称奉了林英林老爷之命,前来拿人,喝问明白谁是陆明陆捕头,不由分说,就要打人,六七个衙役,居然愣是没敢还手,只是勉强护一护自己的班头儿而已,却也挨了不少拳脚。 打完了人,那帮人只留下一句话,便当街扬长而去。 “那雏儿不是你的,休要惦记,否则下次直接打死!嘶……轻些!轻些……” 此时此刻,陆明陆老爹歪在自家床榻上,刚被叫来的大夫为他擦药裹伤时尽管轻手轻脚,却仍是让他不住地龇牙咧嘴。 “你瞧瞧,你瞧瞧,来者是林英家中下人,又留下这样一句话,这说的能是何事?昨儿夜里我就说,那老虔婆一来,是恨我不死,这可不就是应了!嘶,入你娘的老孙,轻些……” 这时候,陆方氏陆老娘坐在床尾,早已哭得泪眼朦胧,又是懊悔又是心疼自家男人,一边搂紧怀中的小陆温,一边婆娑着泪眼对那大夫轻声说:“孙家叔叔,请再小心些,我家官人实在疼不过!” 老孙笑嘻嘻,“嫂嫂放心则个,俺心里有数!”又对陆明陆老爹冷嘲热讽,“骂个屁!那林英生了个好女儿,嫁给了曹氏家中曹选曹管事,自是势大,你须也有女儿,也给她选个好人家嫁了,打回去!” 这老孙头儿乃是邺城县衙常年得用的大夫,专擅跌打损伤,也偶尔去兼任一下县衙仵作,算是邺城县衙的定点合作医疗机构之一了,跟身为捕头的陆明自是熟极,言笑无忌,什么玩笑都敢开。 “放你娘的罗圈拐弯屁!” 陆老爹勃然大怒,“老子再穷,也不用女儿去呵人家卵子!” 然而骂声刚落,他马上就又皱起眉头,整张脸都纠结到一块儿,英雄气顿时消失无踪,“入你娘啊,慢些,轻些……” 对方下手似是有数,并不曾断了手脚,可即便如此,他浑身上下亦是多处青紫,偏这老孙头的药,是越要揉搓一番,才越能活血化瘀的,是以,他如何不疼? 疼极了,瞥见两个手下差役也一副鼻青脸肿的模样,却是他平日最为得用的,这时候不由得怒骂,“入你娘的孙大壮、贺蓝眼,站在那里看老子挨打,如何竟不还手?等老子好了,一脚踹死你们这对王八!” 那孙大壮身高八尺,的确雄壮,贺蓝眼却是因为据说其祖母乃是一胡姬,从他父亲到他,那双眼睛都是蓝的——两人都是孔武有力的那种。 捕快嘛,没些勇力,如何拿人? 两人作为陆老爹最得用的人,方才为了护着,也是挨了不少拳脚,但终究是真的没能拦住人的,此时缩在墙角,都是怯怯。 听到陆老爹这一骂,两人反倒眼前一亮。 这一骂,就说明陆捕头没记他俩的仇。 那贺蓝眼当即便叫起苦来,“头儿,那是林家人,我等如何敢还手?” 陆老爹又复大骂,“入你娘!你们两个怂王八!” 他虽大骂,两人表情却明显轻快起来。 说话间,他却忽然想起来,问:“我家大郎如何还未回来?可差人去叫了?” 他这一问,门外当时就又有捕快闪身进来,“头儿放心,赵大牙已经去请你家二郎了!早已走了多时,此刻怕是已经寻到,正赶回来!” 陆老爹眼睛一瞪,“我家二郎在书院里安全得很,找他作甚!让你们找的是我家大郎!” 那差役一摊手一缩脖,赔笑道:“你家大郎不是去了那郭大官人家中赴宴?你想,我等贱役,如何敢无事去登他家的门?怕不要讨好一顿打!没奈何,只好去书院里请了你家二郎,再让他去叫!” 陆老爹闻言也是无奈,徒然骂道:“一帮怂卵!” 却是又不无担心地道:“林家那帮鸟人要打我事小,若是敢打了我儿,老子誓不与他干休!” 又忽然大叫,“嘶……入你娘啊老孙头儿!你个狗屌肏的!” 正叫苦,忽然听见院子里乱糟糟地响起各种声音—— “是洵哥儿回来了!” “大郎回来了!” 本正惨叫的陆老爹顿时收了声,又复大喊,“我儿回来了,快来!” 他话音刚落,陆洵已经带着一身酒气撞了进来。 陆老爹当时便一下子坐起身来,等陆洵走近了,一把抓住手,双目圆瞪,上下打量,旋即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不曾挨打!” 却仍是仅仅握着他的手。 “爹……” 看起来老爹问题不大,应该只是皮外伤。 急急赶回的陆洵不由松了口气。 陆老爹摆手,“细节休问,无非挨打而已,只两件事,你务必谨记!第一,不许去想找人家寻仇之事,此事为父自有计较,日后须一拳都少不了的还回去!你却不可轻举妄动,否则便是大祸!第二,为父知道你素来与那严骏、裴易为友,今可速去,寻他二人不拘谁家,且躲避几日!我不遣二郎寻你,不可出门!” 他紧紧地盯着自己的笨儿子,“你可记下了?” “呃……” “呃个屁,速速叫你娘与你收拾几件衣裳,快走!” 却在此时,门外再次响起众差役的惊呼—— “那却不是郭大官人?” “不是他又是哪个?” “可不正是!” “好些人马,他这是要作甚……” “怕不是又要打上门来?苦也,苦也……” 屋里面的陆老爹听到外间对话,脸上表情瞬间纠缠成一团,一时也是惊惶莫名,“真真苦也!我儿方才不是还在郭家赴宴?竟开罪了那郭大官人不成?还是那林英鸟人竟是请动了郭大官人也替他出头?” 他说话间,那外间已经响起了杂乱的动静,明显有很多脚步声。 随后,便响起郭芬那壮气的声音,“陆家世叔安好?仆郭芬,与令郎陆君洵兄为友,特来拜望,还请不吝赐见!” 陆老爹刚才还一脸惶急,闻言不由渐渐愣在那里。 眼睛眨了几眨,扭头看向陆洵。 ------------ 第十五章  郭芬 “到底出了何事?那郭大官人……” “他在拍我马屁。” “放屁!他是何人,你又是什么东西,他要来拍你马屁?” “真个是这样。” 陆洵小声解释,“刚才郭府宴会上,我因作了一首诗,郭大官人觉得我才气纵横,故而坚持留我做客,若非二漳去叫,我此刻正在郭府观赏歌舞呢!” “你还才气纵……” 他话说到一半,外间已经又响起了声音,却是一阵哈哈大笑,然后是那郭芬的声音,“儿郎辈来得及时!……陆家世叔在上,惊闻世叔与那林英不睦,小侄特遣人去提了那厮来,并方才行凶者十几人,皆押来世叔一见,听任发落,一应结果,都在小侄身上!” 房间内,听到这个话,陆老爹陆明固然是瞬间瞪大了眼睛,陆洵也给吓了一跳——他接到消息问明情况就马上往家里赶,郭芬还派了马车给送回来的,速度不慢了,可是这也就才刚刚到家,话都没说几句,他居然就把人给抓来了? 这也太快了吧? 他当即顾不得再给自己老爹解释,三步并作两步走出去,到了正堂门口往外一看,好家伙,院子里已经黑压压跪了一大片,还不断有人被押进来。 有人试图反抗,立刻就是兜头一阵拳脚。 他走到堂屋门口的时候,正好有一魁伟的中年汉子被人执了手臂,押入院中,一边踉跄而走,一边看见院中的郭芬郭大官人,不由开口道:“呔那郭芬!你可知道我是何人,你今敢如此对我,我那女婿乃曹氏府中管事曹选,他知道了,必不与你干休!可速速放了我去,我便当今日之事不曾发生!否则的话……” 郭芬昂首立在堂前,双手负后,道:“某当然知道你是什么鸟!” 说话间,他傲然侧向拱手,“若说曹氏,乃郡望之家,某自当敬仰三分,可你又算什么鸟,也敢攀扯曹氏?休说你林英,便是你那女婿,若敢惹了某这陆家世叔,某亦是照打不误!曹氏若有怪罪,某一身当之,又何惧哉!” 笑话,那可是一位举手间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大才子! 只要能示好于他,莫说什么曹选只是曹家一个小小的管事,仆奴而已,便是曹家子,只要不是嫡脉的那几个,打了也就打了,拿了也就拿了! 纵使曹氏怪罪下来,硬抗就是了! 曹氏立世固然已有五六百年,为本地郡望大族,郭氏却也已经崛起五六十载了,背后也是有一定后台的,虽底气不如,凡事自当退让三分,可真要硬碰起来,倒也不至于一推就倒。 为了一位大诗人的友谊,这点代价是值得的! “跪下!” 一面相凶恶的汉子一脚踹在那林英的腿弯处,他不由得当即扑倒,嘴都戗破了,抬起头来,却是破口大骂,“狗日的郭芬,我虽敬你三分……” “掌嘴!” 啪!啪!啪! 陆老爹扶着陆老娘与陆二漳出来的时候,正好便看到了这一幕。 那城中著名的恶人林英林员外,正被人左右开弓地抽嘴巴,只几下,他脸上就不受控制地红肿起来。 饶是陆老爹见惯了世面,这时也是不由得吓得腿一软,若非扶着人,几乎要倒下,非但脸上殊无欢喜,心中也自哀叹,“要坏!要坏!我儿竟为我欠下如此大的人情,以后怕是要与人做牛做马了!死不知何时矣!” 郭芬扭头,瞥见门口站着一差役打扮的中年人,脸上顿时一喜,转身,瞥了身边的二弟郭芳一眼,兄弟两人当即端正大拜,“仆郭芬、郭芳,拜见世叔!” 陆老爹颤抖着手,“不敢当,不敢当,二位快莫如此!” 这时节,那林英已经被打得惨叫起来,再不敢硬气,反倒一连声地讨起饶来,“好爷爷,郭爷爷,莫再打了,要打死了!” 啪!啪!啪! 郭芬不发话,打人就不停。 反倒是陆明陆老爹大声道:“快莫如此,可速速住了手!” 郭芬这才转身,“罢了!” 只见此时,那林英早已经被打得一张脸胖大如猪,近乎不辨人形。 但这个时候,陆洵非但没有理会郭芬的大礼参拜,也没管自己老爹,冷眼旁观片刻,就寻到同样站在门口处已经看得呆了的贺蓝眼,仔细问起自己老爹挨打的事情来——这贺蓝眼来过家中多次,他是认识的,且知道此人很是个眉眼挑通之辈,又素来追随自己老爹,很是亲近。 三言两语的,贺蓝眼就把自己并陆老爹一行人被人堵住,暴打一顿的事情,交待了个清楚,又把后续差人去书院寻陆漳,让他去寻自己的事情,也说了。 有些是回来的路上,陆洵已经听说了一些的,此时两相对照,基本闹清楚了,然后才又继续冷眼看向院中那频频磕头求饶的林英。 老爹受的伤都是些皮外伤,性命自是无碍,可见打人者下手还是有些轻重掂量的,并不敢因为一点小事,就闹出人命来。 然而,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挨打的那个人,是自己老爹! 当然,在见到自己老爹,发现他果然只是皮外伤之后,其实在陆洵的内心深处,又有了另外一个更更重要的事情—— 大宋朝是有律法的,而且就算谈不上刑法严苛,却也绝对算不上宽纵,然而即便如此,随随便便有点势力的人,居然敢当街拦住公差就开打,公差却不敢还手,而转过头来,一位势力更大的大官人,竟然也可以直接就带了人破门灭家一般,直接把凶手并幕后指使者一并捉拿了来! 老实讲,初次经历这样的事情,陆洵有些震惊。 第一次直面这古代的阶级社会,这时代的人行事,实在有些震碎他的三观。 “某家四代积累,小有余财,尚不敢张狂,行事但求善果,能助人就助人,能放过就放过,你又是个什么东西,猪狗一样的人,也敢当街行凶,若非被打者乃是我陆家世叔,换了旁人,岂不叫你得意了去?今日正告尔等,纵到衙前,某也不会怕了尔等,势必要予我陆家世叔讨一个公道!” 此时间,站在院中对着那猪头一般的林英厉声呵斥的郭芬,俨然化身正义使者,然而他话音方落,见那林英已是不敢回嘴,正要回身再露笑脸,却忽然见得门口一阵骚动,随后便有一中年文士走到门首,大声道:“贵宅主人可在?奉本县周县君之命,仆特来奉上拜帖,望乞陆君洵兄能拨冗一见。” 却在这时,那原本跪在地上已经不敢言语的林英闻言忽然一愣,当即回头看了一眼,厉声大呼起来,“陈赞画,某乃林英,速速救我!” ------------ 第十六章  陈胄 消息传得就有那么快。 这边陆洵接到消息往家里赶,郭氏兄弟当即兵分两路,什么欢庆,什么宴会,什么同窗,一时间全都顾不得了,但众多前来恭贺的松山书院弟子,除了严骏与裴易二人之外,其他人却不好跟着去瞧热闹的,人家那毕竟是挨了打。 于是只好一哄而散。 这厢陆洵回家,那厢郭芬去打听这陆洵的实际根脚、着实喜好,另一厢,那郭芳已经召集人马,直奔林家而去了。 与此同时,随着学子们四散,消息飞快地传开。 今日之天下,便是做出过五星之诗的大诗人,也是有的,却只有一位,而且其五星之诗也只有两首,曾做出四星之诗且至今健在的大诗人,倒是多了些,有足足十一位,散在各国,皆执一地文坛之牛耳——今日里又多了一位。 十七岁。 一首《小池》,四星之诗,它所形成的传递波,甚至远远超出了陆洵所能估量的古代的消息传递速度。 于是,这边陆洵到了家,那边郭芬追到了家,后脚郭芳拿了人带来,而再后脚,邺城县县令周靖的使者,暂充县令之赞画,虚任县内典史的陈胄陈赞画,却也已经带着周县君的拜帖,赶到了。 就是那么快! 报信者说来也巧,正是这赞画陈胄从老家带到这边来的一个侄子,他也在松山书院读书,且正好便与郭芳、陆洵、周显文等人,同在一班。 而随同一首四星之诗问世的消息,被一同带过去的,还有陆老爹被打的消息。 于是陈胄和邺城县令周靖,都是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这才有了陈胄马不停蹄地拿了拜帖就直接赶来。 谁想他才刚到巷子口,就已经见到陆家门前的热闹景象。 以陈胄之多智,稍微一想就明白了这是谁的人,来此又是何意图,不由得心中暗叫一声,“糟糕!竟还是迟来一步!” 这郭芬,行事竟如此之疾! 等来到门前,陆家庭院又并不深广,内中情形一眼可见,他只是扫了一眼,顿时便确知自己真的是来晚了一步。 那林英早已被打成猪头一般,但整体形象依然可辨。 他纵是不叫喊,陈胄在院门处,也早已看见这院子里黑压压跪了足足十几个人,更是眼尖地一眼瞥见了郭芬郭芳兄弟。 他为县令周靖之赞画,除了出谋划策之外,当然也肩负有代他结交本地士绅的工作,毕竟有很多事情,其实是不好由一县令亲自出马的。 是以,他不光认得林英,更认得郭芬郭芳兄弟。 甚至于,他不止认识双方,而且与他们双方还都有些酒肉交情——这是他的职务便利,但同时也是职务所需。 此时看清院内情形,他顿时眼眉一缩,当下再无犹豫,大声报出来意。 来晚了一步,也总比不来要好! 一边报出名号,道明来意,一边目光飞快地在院内众人脸上一一扫过,最终,他的目光飞快地就锁定了堂前昂首而立一俊美男子。 没错了,必然是他! 相貌俊俏英武者,陈胄自认见得不少,但英俊如此子者,毕生所见,不过二三人而已——正合了之前听来的印象。 “陈赞画,某乃林英,速速救我!” 那林英疾声大呼。 “喝!竟然是你!你真是好胆,竟然还敢来这里!我奉周县君之命,正要捉拿于你!如此说来,某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说着话,他已经快步走入庭院,且先顾不上这林英了,直奔堂前陆老爹而去,且离得大老远,已经拱手,满脸笑容,“陆老先生安好?” “呃……卑职见过陈赞画!” 饶是陆老爹素有机变,这情节变化委实太过迅猛,前后差别也实在太大,一时之间,连他这种江湖老手,也都还没有彻底回过神来。 “嗳……哪来什么卑职!在下不过县中一闲人而已,你我素来相熟,又何必如此外道?”说话间,他看看陆老爹脸上的伤,顿时满脸愤慨,“贼子尔敢!” 却一转头,看到了陆洵,拱手,“这位莫非就是令郎,陆君洵兄?” 陆洵拱手,“不敢当,正是陆洵。” 那陈胄顿时满脸激赏之色,认真道:“久闻陆老先生有一麒麟儿,今日一见,果麒麟种也!若不嫌弃,稍后正要与洵兄攀谈一番。” “岂敢岂敢!若蒙见召,洵不胜荣幸!只是当下家父有伤在身,怕是……” “哦!” 陈胄猛地一拍额头,又似是刚刚明白过来一般,“是极!是极!” 顿了顿,道:“且待我先清理了此间贼子,再叙前话!” 说话间,他回眼一扫,正一眼瞥见堂前畏畏缩缩的几个县衙差役,“尔等却是衙前听差的不是?你是叫……蓝眼?贺蓝眼!是你不是?” 他对陆老爹手下这帮捕快,其实不熟,地位差的太远,根本打不上交道,他就有事,顶天了吩咐陆老爹这等样的班头儿一声,已经足够,那里需要去记这些差役是谁,叫什么名字? 但“蓝眼”这个标志,就太好记了! 稍加回想,他就又想起此人姓贺,于是大声叫他。 “呃……正是卑……呃卑……仆便是贺蓝眼!” 那贺蓝眼当了上官,根本不敢躲藏,当即答应一声,畏畏缩缩地站了出来。 陈赞画当即怒声道:“县君听闻,竟有人敢当街殴打差役,甚而还打了我县中陆捕头,当时便勃然大怒,正要责斥尔等护卫不力,若非我一力拦下,此刻来捉拿你们的人,怕是已到门前!怎么,眼睁睁看着凶犯列此院中,竟还不敢动手么?速速将这林英等一干凶犯与我捆了!” 满庭满院的人,全都傻眼,一个个愣在那里。 只有一只大黄狗,虽被拴上,却还在那里暴躁得狂叫。 “是……是!” 贺蓝眼没闹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出于对这位陈赞画的敬畏,却还是下意识犹犹豫豫地先答应一声。 那林英何等人也,仗了曹氏的势力,在城中向来便是一霸,县君肯为了自家班头儿得罪他?而且……我们这帮挨打的,此刻都在这里了,并无人去回报啊?也不知县君和陈赞画,又是怎么知道的? “且慢!” 郭芬郭大官人终于第一个反应了过来! 这居然是刚来就要摘果子! 他果断地道:“赞画莫怪!在下听闻陆世叔遭遇,不由义愤填膺,故而召集这些义士,一举将林英等贼子擒拿在此!眼下贼子等虽则被擒,却毕竟人多势众,只凭几个差役,怕是押送也难,万一走脱了一个半个,反为不美。不如由我同这些锄强助弱的义士们一起,将这班贼子押送衙前,才更为稳妥!” 庭院之中,被打成了猪头一般的林英,此时早已听得愣住。 他那脑子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却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郭芬为了一个不值一提的贱役出头,甚至不惜得罪自己身后的曹氏,直将自己当做了贼子一般,已经是很难理解了,为何明明完全应该是会帮自己的陈胄陈赞画,竟也是进了院子二话不说,直接表示要“捉拿”自己?现在更是要把自己捆了押走? 这不合逻辑! “原来是郭大官人当面!少见了!” 从一进院子,就牢牢地掌控了这院中情势的陈胄陈赞画,仿佛这时候才刚刚看到郭氏兄弟一般,冲郭芬拱了拱手,稍加客气,随后却是摆出一副不太愿意给面子的架势,“这却是……不大妥当吧?” 他缓缓道:“郭大官人并擒贼诸君,自是义士,与此事有大功也,这一点,在下回禀县君时,自然不会漏掉。然,几个网中贼子,莫说还有一班差役,便是只得一人,罗网既就,怎容得脱?若是由这些义士押送,反倒显得我县中无力,便是当街殴打我县中要员之人,都要赖得县中义士相助,才能成擒……” 郭芬马上就听明白了,当即义正辞严地回答道:“赞画此言差矣!如何会是我等一班义士独力擒下?县中一并差役,以这位贺蓝眼为首,亦是一马当先,悍勇无匹,如此,这林英贼子虽则顽抗,却依然被我等一网成擒!” 那陈胄闻言,当即满意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旋即叹息,“却原来是我所知不全,几乎要冤枉了贺蓝眼等人!待我回去禀明县君,如此勇士,若是不赏,此后更有何人为我县中出力?” 当此时刻,“悍勇无匹”的贺蓝眼瞪大了眼睛,一边听一边迷糊:我怎么就一马当先,还悍勇无匹了?这林英还是我擒下的?要赏我? 双方谈判已毕,陈胄当即道:“如此,我已知情矣!陆捕头忠于国是,勇冠县中,不意遭此等小人偷袭……唉,既是这样,就烦请郭大官人并诸位义士一起,陪同贺蓝眼等人,押送这班贼子赴衙吧?” “如此便甚是妥当!” 郭芬表示无异议。 但林英明显有异议,“陈胄!你这贼子,你平日里与某称兄道弟,今日竟……” 啪的一个大嘴巴,直接把他剩下的话给抽没了。 陈胄高居堂前,只是往下瞥了一眼而已,淡然摆手,“贺蓝眼,把这班贼子押走!” 这下子贺蓝眼再无犹豫,当即道:“诺!” ------------ 第十七章  诗从何来 陆明陆老爹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发生的这一切。 从头到尾,他甚至觉得自己根本就插不上嘴,事情就已经快刀斩乱麻的定局了——眼看贺蓝眼等人吆喝着,要把林英等人押走,他犹自不能置信地看看那狼狈不堪的林英,再看看那郭芬郭大官人,与就在身前不远处的陈胄陈赞画。 这帮人,今日里似乎都完完全全地换了一副面目。 正常情况下,自己就算挨了打又如何,哪里就至于惊动郭大官人仗义出手,就连县里也如此重视,并且直接就要把林英给捆了? 到最后,他扭头看向自己儿子陆洵。 目光在他脸上定了许久。 这时候,那陈胄陈赞画正在跟自家大郎说话,毫无架子,且说出话来特别好听的感觉,“……县君方理事,听闻陆老先生遭此变故,正自勃然大怒,忽闻本城之内,竟有一首四星之诗问世,当即大惊,待听过陆兄《小池》之后,直是俯仰大赞!……县君惊道,‘果麒麟种也!’,又道,‘竟使其家遭此横事,我之过也!’……故而特命在下持拜帖,前来拜望!某之一见,陆先生非但少年才高,竟亦是如此容貌英伟,真真大丈夫也!” 四星之诗? 本来对眼前局势一片迷茫的陆明陆老爹,闻言忽然转了转眼珠。 一下子就感觉自己捕捉到了重点! 我儿子?我家大郎?作诗?四星之诗? 四星是多少颗星? 是四颗星。 那应该很多。 不过多少都无所谓,带上星的,据说就是绝对的好诗! 而且星越多越好。 那就是说…… 此时陈胄已经说道:“……陆捕头家学渊源,怪不得洵兄有如此大才!以后你我当更加亲近才是!” 陆老爹心说我有个屁的家学渊源,我都不认字! 我的家学就是处事圆滑,该认怂认怂,该凶恶凶恶,可惜我两个儿子谁都没继承老子这个聪明劲儿! 但是……依然没关系,他一下子就明白了。 眼见那陈胄已经告辞要回县衙,陆老爹一把抓住陆洵的手腕,拉近些,眼睛瞪大,低声叮嘱道:“不可张狂!记住了?” “记住了!” “好!去吧!” ………… “县君严惩凶徒,不令彼辈坐猖,实在是我邺城之青天,泽及草民等……” 县令周靖很果决。 等贺蓝眼等人,在一帮“义士”的协助下,押着林英并凶徒十余人来到县衙之后,也并不管是不是什么放告日,就直接被周县令当做特案处理,毫不犹豫地亲自升堂问案,简单问明情由,当堂宣判。 林英,并率众当街打人者,杖八十,余者杖四十。 并判处林英赔偿被打者陆明陆老爹伤药费六百两,赔偿一众挨打差役伤药费三百两,也即每人五十两。 当场结案。 那林英似乎是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甚至都没敢当堂辩解,便认罪服输。 在邺城的正常普通家庭而言,被林英林员外派人给打了,几乎是必然没有还击之力的,但现在,时间不过短短的两个多时辰,事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后竟是以这样的结果结束了。 陆老爹作为苦主,但考虑到身上有伤,因此没有过来出堂指认,而是由陆洵这个长子代为出面。一等宣判结束,县令退堂,陆洵作为苦主的儿子,当场在案卷上画押,然后,他便被陈赞画引领着,到后堂,见到了本县县君,周靖。 先义正辞严的把马屁送上,周靖周县令笑眯眯的笑纳了,然后才攀谈起来。聊的却也并非本案,而是一个多时辰之前才刚刚新鲜出炉的四星之诗,《小池》。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单此一句,便着实叫人爱煞!通观全诗,虽小巧,却精致,实在是近些年来难得一见的七言之作!天地气机判定为四星之诗,实在精当!” “县君过奖了!拙作偶然而得罢了,不敢当如此美誉!” 周靖年龄不大,看着也就三十来岁的样子,在后堂见面时,已经换了常服,似乎是要表示亲近之意。 当然,陆洵虽然没有具体收集过这位县君的消息,却也不难知道,他也一定是一位修行者——这个世界上,如果你不是修行者,几乎不存在出仕的可能性,甚而坐镇一郡的太守,两千石大员,还要求至少得是「法相」级的修行者。 这个世界跟陆洵上辈子所熟知的世界地图,有着绝大的不同。 就拿魏郡而言,仅一郡之地,下设十四县,南北近三千里,东西亦有两千二百多里,据说户籍有近三百万户,推算人口,至少也要过千万了。把各大豪门权贵私下蓄养却没有户籍的奴仆之类,也都算进去,说不定破两千万! 而这仅仅只是大宋王朝治下的一郡之地而已。 整个大宋王朝,共三十七郡,仅国都开封城,据说人口数百近千万! 如果算上同时存在的南齐、西唐、北燕等,仅已知世界的面积、人口,就已经远远超出了陆洵心中对一个古代国家的认知范畴。 试想,在这样的一个古代社会,又是修行者遍地,坐镇一方的大员,如果自身实力不够,怎么可能压服得住地方的龙蛇?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自身实力、家庭出身、师门势力,都是极重要的。 尤其是对于做官的人而言。 彼此聊了一阵,周县君对《小池》不吝赞赏,说话也很是客气,实打实地表露出了以后要多多亲近的意思,一直到一杯茶喝完了,陆洵这才告辞了出来。 陈胄代为送客,直送到县衙二门外,才笑眯眯地道:“陆君回去之后,请告知令尊陆老先生,放心在家养伤,并不急着回来的!” 陆洵道了谢,与他告辞。 到了衙门外面,就见到了一直等在这里的陆漳、严骏、裴易三人。 郭氏兄弟俩居然已经走了? 陆洵想了想,自己一笑,也不多问,招呼陆二漳并自己的两位铁子一起往回走——严骏与裴易二人,自中午时候起,就跟着全程围观了一场大戏,又亲眼见到连林英这等城中颇有凶悍之名的恶霸员外,就这么被当场打了板子,一时不免心中激荡,直到这个时候,脸上都还是红扑扑的,激动之情毕露无遗。 “咦?骏兄、易兄,二位怎么都脸那么红?莫非是见了什么美貌的小娘子,一时间春心烘动,难以自制?” “洵兄……玩笑了!” 裴易赔着笑回答道。 严骏却是不由得发出感慨,“一诗之威,竟至于斯!我今亲眼目睹乾坤倒转,才知为何自古以来,诗才纵横之人,竟是如此的备受追捧!” 陆洵哈哈一笑。 扭头见陆二漳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他不由得问:“你怎么了?为何这样看着我?” 陆二漳憨憨地笑了笑,虽已是十四岁的端方小君子一枚,却仍还有些未脱天真,这时候就微微仰脸,问:“大兄,你真的写出了《小池》那种诗?” “那当然!众人亲见,还能有假?” “诗从何来?” 这傻小子,大家都相信的事儿,居然你最不信!居然还刨根问底的,想要追问是怎么写出来的! 拜托,当然是我穿越时候带过来的! “坊中那水坑,你不知道?却来问我?” 这不扯慌,他们居住的那个坊中,的确有一片臭水坑,坑里也的确有荷花。 陆漳闻言愣了一愣,似乎是想起来了,扭头再看自家大兄时,不由面露仰慕崇敬之色,赞叹道:“大兄真是厉害,便那一片臭水塘,我也是日常得见的,小时候还经常偷偷跑去玩耍,被娘亲骂过好多次才改,却从不曾想过,便是那等地方,竟也能有如此诗作诞生!” 又摇头晃脑地感慨,“果然是书院先生们说得有道理,景随心动,相由心生。便是再凡俗平常之物,一旦落入诗心,自成佳句!” 他看向自家大兄,诚恳地送上赞美,“大兄便是那先生口中有诗心者!” 这陆二漳,读书倒是读得一本正经,但就是显得傻乎乎的。 不过越是这么傻乎乎的家伙,说出赞美来,越是显得格外真诚。 陆洵笑嘻嘻的,拍拍他的肩膀,装模作样地道:“倒不是什么诗心,主要是善于观察,你以后也要多注意观察,勤于思考!” 裴易闻言当即拊掌,“此言甚善!洵兄不愧为大才子,说的正是求学至理!” 屁的至理,我只是个搬运工! 不过易兄你是真的有点马屁精哦! 这时候,陆洵只是哈哈一笑,没打算再回应什么,怕他马屁拍起来没个完,但偏偏此时陆漳闻言,却愣了一下,随后竟停步,略加思考之后,冲陆洵认认真真毕恭毕敬地躬身一礼,道:“大兄在上,弟受教了!” 这个小书呆子! 怪不得老爷子嫌原主兄弟俩木讷。 不过陆洵还是大喇喇而又美滋滋地受了他这一礼。 等重新走动起来,他笑嘻嘻的,问两位铁杆,“骏兄,易兄,那郭芬郭大官人临走之前,可曾留下什么话?” 两人略加回忆,都是摇头,严骏回答道:“不曾。” 陆洵点点头,又问:“那你们说,我该怎么回报人家这一番援手之恩才好?” 裴易闻言眼前一亮。 严骏却是不由得叹了口气。 “几日未见,洵兄似乎已脱却凡根,以我观之,洵兄聪慧机变之能,似不在令尊之下,这等事情,又哪需要来问我二人?” ------------ 第十八章  传播 严骏其实是个聪明人。 裴易也是个聪明人。 修炼的天赋,跟是不是聪明,并不划等号。 当然,郭芬也好,县令周靖也罢,更是聪明人。 一首四星之诗问世,固然是带给作者莫大的好处,也为整个天下增加了文气,但若仅仅是因为这些,却并不足以让郭芬郭大官人那么热情,也不足以让身为堂堂县令的周靖,那么着急的派人上门送拜帖。 大家都有所图。 图的就是,身为作者,陆洵手中还握有另外一项令人眼热的权力。 「初读」。 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足以令每位与闻者当场获「大功」有余,顶的上天赋普通的修行者一年苦修! 这才是能作诗的大诗人、大才子们备受追捧的根本原因! 当然,因为都是聪明人,所以,人家都是只把事情做到了,却并不光明正大的讨要这份令他们无比期盼的回报。 郭芬如此热情,留客不成,听说了陆老爹被打的事情,反应如此之迅速,飞快地就派一帮“义士”把那些打人者并指使者林英,给拿了过来。 周靖周县君也完全无视了那林英背后是真的多少有些依傍与根脚的问题,当堂宣判,为陆老爹主持了正义。 虽然没有判处什么流放之类的,算是仍然多多少少给林英背后的人留了些颜面,但杖八十赔六百两银子这个处罚,也不算轻了。 这就是直接把人情送到了。 而偏偏,事后见面,周县君态度虽热切,却只聊诗,不及其余,郭芬郭芳兄弟更是做完了好事,直接就走了。 这就叫做聪明人。 至于自己后续怎么领悟,怎么行事,想必他们现在都等着呢! 毕竟在今天之前,大家并不熟,想必站在他们的角度,也实在是不好揣度和拿捏自己这个人的行事风格和性情,所以才宁肯等一下。 交换资源嘛! 这样最好了,互通有无,大家都爽。 更何况,现在的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多可以拿捏的本钱,而周靖之权,与郭氏兄弟之势,都很有助于给自己贴上一层保护膜。 所以……先圈一帮朋友再说。 「初读」这么重要的权力,这么巨大的利益,当然要拉最亲近,或最有用的人进朋友圈才行—— 陆洵笑笑,说:“骏兄,易兄,有件事情,要拜托两位帮我跑个腿儿,如何?” 看着他的笑容,即便严骏向来行事方正,此刻也不由得露出激动神色,裴易更是当时就飘摇一拜,起身笑道:“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片刻后,严骏也拱手道:“义不容辞!” ………… 就在陆家那边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在邺城城北一处深深的宅院里,有一老者午睡醒来,正一边捧着手中新录下来的四星之诗《小池》,一边听着一位管家模样的人的汇报—— “……其人在松山书院一共读书五年,期间并无丝毫才具可观,这一点,凡是与他相识的先生、同窗,可以算是有口皆碑了。且数日前,他已经被松山书院勒令退学了,可见松山书院对他几乎毫无期待。据说他在作诗上,尤为不堪,只是不知道为何这一次,竟忽然写出一首四星之诗来。” 老者缓缓点头,眉眼中遮掩不住的赞叹,“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此句炼得极妙!不愧四星!……世人懵懵懂懂,故而才有顿悟一说,忽然一日,恍然大悟,顿觉昨日之混沌,此即谓之曰‘醒’,曰‘顿悟’!想来这少年原本是懵懂的,忽然遭斥退,激愤羞惭之下,心中定有一番所悟!” 顿了顿,他又笑道:“难得他顿悟之后,竟能放下愤懑,作如此精奇而又圆融之诗,可见竟是连胸中怨气,也一并‘醒’却了。难得!难得!” 那管家并不搭话,一直到老者说完了,才又汇报道:“此人另有可记者二,其一便是,其父陆明,乃邺城县衙前捕快,还是捕快的班头,据查,此人为人刁滑机警,有些贪财,却是不曾听闻他有什么欺压良善的事情,想来家风所在,其父应是一位世事洞明之人,于其子,或有所教。” 老者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那管家又继续道:“其二,此人身高八尺有余,形容俊伟,遍访民间便可得知,他竟是邺城内知者不少的美男子。” “哦?” 听到这里,那老者忽然一愣,似是想起什么来,“姓陆?形容俊伟?” 他脑子里忽然就想到了今日上午,自己在街边一食肆草棚下见到的那个少年郎——而事实上,仅一面之缘,他对那俊美的少年郎却已是印象深刻。 长得好看到一定程度的人,总是更容易的就能让人记住。 只是不确定,那人到底是不是他? 上午所见,那少年郎风流知趣,言语诙谐,虽有些粗俚,但考虑到当时是跟一帮市井的贩夫走卒闲聊,他并不会像一个小女孩一样,用这一点去褒贬他人,反倒觉得那少年郎身为一个读书人,能毫无架子的跟一帮贩夫走卒闲扯,还是一桩值得称赞的事情——他见过的杰出的少年人,实在太多了,然少负才气者,往往有个缺点,那便是傲气亦由天成。 有才且不傲,才算难得。 他正沉吟间,忽然听见外面传来欢快的脚步声,并由远及近,同时有个脆生生的声音传过来,“老祖可曾醒了?” 没等仆役回答,老者便已经笑着扬声道:“已是醒了,来吧!” 然后那脚步声便越发欢促,不片刻,推开门,一个年约十五六岁,精灵般可爱、而又艳色天成的女孩子迈步进来,满脸欢笑,“赵爷爷,新得一诗,四星哦,我刚刚才拿到的,要不要念给你听?” 老者手抚长髯,呵呵一笑,“哦?四星?速速念来!” 此时那管家已经冲着女孩微微躬身一礼,然后倒退几步,便要出去。 那女孩子欢脱雀跃地背起手来,大声诵读道:“此诗名《小池》,据说是出自一少年郎之手,诗曰:‘泉眼无声惜细流,树荫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末尾还有一句跋,跋曰:‘禁周显文得气’。嘻嘻,怎么样赵爷爷,可当得四星否?” 老者捻须而笑,“嗯,好诗!好诗!当得四星!” 正要说话,忽然又停下,仰头望去。 紧随其后,那正要退出门去的管家,也忽然抬头望去。 不片刻间,忽有一鸟从天而降,其羽青色,喙短而黄,状若喜鹊而小,头羽之上,却是鲜艳夺目的飒飒红冠。 它的口中衔了一封书信,轻飘飘地落在老者身前的案上。 那女孩一看到这鸟出现,顿时大喜,“呀!小青你来啦!吴爷爷好吗?” 然而那鸟略显高傲,一副看都不愿意看女孩一眼的样子,在书案上高傲地踱步两下,吐下信去,又复昂首挺胸模样。 女孩小心地俯身过去,想要摸摸它,但那鸟却极为机警,一见她伸手,便嫌弃地一下跳开,用愤怒的声音道:“不要碰我!” 老者看一人一鸟在那里嬉闹,呵呵一笑,伸手拿起掉在书案上的信,打开来,却见里面竟是一张白纸,顿时又“哈哈”地笑了起来。 那女孩要摸青鸟不成,正要追,看见白信,忽然又转移了注意力,笑嘻嘻的,“吴爷爷的六道神目加谛听之术,真是厉害!竟能判断出是咱们邺城出了一首四星之诗!”又转头,讨好,“小青你飞得也好快,这首诗据说是中午才出来呢!” 但这时,那老者笑罢,却是叹了口气,道:“这次倒是有的可回!”说话间,他拿过书案上另一封信,却是皱起了眉头。 打开来,那封信,竟也是白纸一张。 这信却是昨日就送来了,可惜,他已经很用心的去打听了,却并不曾听闻何时何处何人,有新诗流传出来。 二星之诗倒是新听说了一首,倒也称得上一句辞采畅达,但值得让这家伙寄白信来,少说也要三星之诗吧?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连这个被认为“从不出错”的家伙,也出错了。 ------------ 第十九章  家议 陆洵回到家中的时候,刚进门,就闻到了飘出来的饭香。 “呀,好香!你们这是在……等我吃饭吗?” 陆老爹笑眯眯,“你倒是不急,那郭府宴饮,自是好酒好菜,想来你还不饿,倒是我家二郎,奔波竟日,想必是饿了!”说着,他笑眯眯地冲陆二漳招手,把他叫了过去,态度倒是少见的和蔼。 陆洵也跟着走过去。 他的确不饿,但还是习惯性向食物凑过去。 却在此时,陆老爹忽然伸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双目圆瞪,大声喝问:“你是谁?” 陆洵吓了一跳,脑子懵了一下,“呃……我……我是你儿子呀!” 陆老爹继续喝问:“你叫什么?” “陆洵。” “你几岁?” “十七。” “你三岁那年与人打过架没有,跟谁?” “我……三岁的事儿我哪里还能记得?” “你七岁被狗咬过,小腿上留了个疤,哪条腿?” “呃……没有吧?我怎么不记得我被咬过?呃……小腿上有疤?哦哦,对了,右腿,那不是被你打的吗?” 陆老爹缓缓松了口气,“呼……” 回首对目瞪口呆的一家人道:“确是我儿无疑,没有被那妖狐附体!” 陆洵无语。 陆老娘这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不由没好气地道:“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狐附体!他若不是你儿子,哪会这般着紧你?你看他回来的时候,还一身酒气呢,跑得气喘吁吁!大郎……坐下吃饭!” 陆洵不好意思地坐下,“娘,我跟二漳是坐马车回来的,没跑。” 陆老爹倒是没有在意陆老娘的不满,笑眯眯的,上上下下打量自己儿子,“你这LV屌肏的,竟是出息了,还会作诗!还四星之诗!嘿嘿……” 陆洵再次无语。 “爹,你的伤……” “无事!不过是些皮外伤而已!” 陆老爹一瘸一拐地跑到里间,抱出他的酒坛子来,笑嘻嘻,“来,大郎二郎,陪为父饮两杯。” 陆老娘赶紧道:“孙家叔叔说了,不许你饮酒,要待伤好了才行!” 陆老爹直接斥责道:“老孙知道个屁!老子今日高兴,便要饮酒!喝两杯还能死?”直接打开封,陆二漳一脸馋相地凑过去看。 陆老爹平日里并不许他们兄弟喝酒。 “爹,周县君判了那林英杖八十,我没留下看,就被那陈赞画请到后面去了,见到了县君,所以真的打起来,想必那边会吩咐下去,给曹氏一个面子的,板子不会下太狠的。” 陆老爹一边倒酒,一边嘿嘿一笑,“知道,知道!” “另外还判了林英赔咱家伤药费六百两,并贺蓝眼等人,也一人赔五十两!银子应该是这两日就交付到衙,到时候我去领过来。” “用不着!大壮蓝眼他们自会送来。大郎,你既见到了周县君,觉得其人如何?” “呃……彬彬有礼,一派儒雅。” “嘿!” 陆老爹“嘿”然一笑,指点道:“此人到任不足二年,看着老实,既不捞钱,也不兴势,但是他那赞画陈胄,却在这城内很是活跃,结交了不少人,可见此人并不是个真正安分做官的。凡这等人,你须小心了,他以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若是无有,怕要遭殃!” 陆洵正打算拉这位周县令进朋友圈的,闻言想了想,笑嘻嘻,“那岂不正好?” 陆老爹瞪眼,终于一指头戳到了陆洵胸口,“好好想想!偶尔写出一首诗来,还真当自己成了才子了?你是个什么货,谁能比老子更清楚?” 顿了顿,他小声道:“以后写不出来了,他却以为你能写出来,却怪你不肯分润,你待如何?” 陆洵想了想,虚心请教,“那该怎么办?” 陆老爹终于满意,“贬低自己!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让他早早的就对你不抱期待便可!绝不要他看重你,你也就看自己比山还大了!懂不懂?” 陆洵笑笑,会意点头,“懂了!” 陆老爹的意思,他是真的明白了。当然,具体怎么做,就未必会按照他的说法了——他又不知道,自己也不可能说,别说什么“他认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了,就连周县令不认为自己会有的,自己也同样有! 此时节,陆老爹自然不知道儿子只是虚虚答应了,哄他开心的,顿时便回嗔作喜,扭头对陆老娘说:“善哉!我儿竟似真的开窍了!” ………… 近傍晚时候,陆家也就吃完午饭没多长时间,严骏与裴易二人已联袂而来。 “洵兄,你来瞧瞧!主要是骏兄执笔,我只是小做参议而已。” 裴易笑着递过一份文稿来。 字迹工整,却是一份未署姓名的邀请函底稿。 这就是陆洵委托他们二位做的事情了。 「初读」之利是如此的大,几乎没有人会不重视,像陆洵那样,在自家院子里,对着两个未曾「开窍」的人,并一窝鸡犬,就随随便便把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给“浪费”掉的情况,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如果只是自己人,他当然可以继续那么“随便”。 但现在,短短一日,他就很敏锐地发现了之前自己不曾察觉到的「初读」的巨大威力,所以这第一首公示在外的诗,他不准备再“浪费”他的「初读」了。 他准备借着这首诗的「初读」,来拉一下自己的朋友圈。 那就有必要像模像样的,办一场「初读」会。 “文采斐然,而又言辞恳切!不愧为骏兄手笔!” 陆洵不吝称赞,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怎么仔细去看那满篇的之乎者也,反正别管邀请函怎么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邀请”二字,重要的是「初读」的与闻之权——有这一点在,严裴两位就算写了一坨屎出来,也是香的。 更何况,两位毕竟多年读书,功底是有的。 “只是有一点,请两位酌情动笔,小小修改一下!” “请说。” “这个举办的地点,之前我没说,仔细思量,寒舍实在不堪,你二位自然无妨,拿来招待别人,却似乎寒酸了些,所以我想,不如请借那位郭大官人府上一处小庐,来举办这「初读」会。两位以为如何?” 严骏还在愣,裴易却已经飞快地把握住了陆洵的意思,当下拊掌而赞,“妙!妙啊洵兄!” 严骏稍微一想,倒是很快想明白陆洵的意思,脸色却是微微有些难看,“如此……会不会有攀附之嫌?洵兄乃才子诗家,何须攀附他一介商贾?更何况,虽家舍不华,与洵兄诗才而言,又有何伤?反增一份志气……” 陆洵笑嘻嘻,“骏兄言之有理!不过你想想,会后岂能无有酒食款待?寒舍家贫,实在是舍不得这笔钱,所以才想去他郭府借上一顿……易兄以为然否?” 裴易也笑着,“此言甚当!” 严骏很不喜欢裴易事事都要拍马屁的态度,但这首诗本来就是人家陆洵的,现在自己说不好、提建议,人家还耐心解释,甚而还找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他也觉得实在不好再多说什么,便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随后却又问:“都是请谁,你心中可有计较了?” ------------ 第二十章  朋友圈 请谁? 当然是请必须请,以及想请的人喽! 陆洵也不卖关子,直接道:“我准备带我家二弟一起去,你们二位自是必到,别的人倒是并不准备多请,郭氏昆仲郭芬郭芳二人之外,再给周县君、陈胄陈赞画一人一份请柬,就足够了!所以算上我,一共八个人,如何?” 这些人,基本上就是陆洵准备初步建立起的朋友圈了。 严骏想了想,缓缓点头。 裴易却是一下子就露出一副激动的神色,“仆……仆……” 两人同时看向他。 他低头片刻,再抬头时,眼眶微红,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感慨道:“我与二君相交,是以二君皆诚实君子也,不意竟还有这等福泽……” 说到这里,他退后一步,对着陆洵兜头就是一揖。 陆洵笑嘻嘻的,倒是没躲,等他直起身来,还笑着问严骏:“骏兄,你不来一下?” 严骏一下子脸通红。 然而愣了片刻,他居然真的就走开一步,一脸认真地道:“便洵兄不说,某也是要认真拜谢的。这四星之诗的「初读」,实在非比寻常,洵兄毫不犹豫就把我二人纳入其中与闻,我这心中……” “好了好了!” 陆洵赶紧拦着,他本意只是想开个玩笑的,没想到弄巧成拙,严骏居然那么一本正经的要拜,就实在是非他所愿了。 紧拦慢拦,好歹算是拦下了,陆洵笑嘻嘻地道:“就这样吧!你们二位若是真的感激我,就替我写写请柬,送送信,如何?” “自当如此!” “但凭差遣!” 于是就在陆洵的房间里,严骏当仁不让地坐下,展纸,裴易为他研墨,他开始一份份地写请柬——包括他和裴易两个人的,按规矩也是要写的。 裴易研好了墨,看他落笔开始写,先是称赞一句,然后才扭头,看向陆洵,“洵兄,要不要再多请几个人?你也知道,这「初读」并不限人数,多请几个人,本就是无所谓的,何不多送几份人情出去?” “比如呢?” 陆洵笑着问。 “比如……书院里的先生们,是不是可以请几位?还有咱们的那些同窗……当然,向来与我等不睦者,如那周显文,自是不可能,但还有其他同窗,若能一并请了来,想必他们必会对你……” 道理当然是这个道理。 理论上来说,当原作者行使「初读」权力的时候,只要是在声音的覆盖范围之内,就都能得益,而且每个人得到的那一份,并不会因为人数变多而被摊薄。 所以,裴易的这个建议其实是正确的。 有了好处,大家雨露均沾嘛! 往远了去想,哪怕不认识的,譬如曹氏,其实也可以送一份请柬去的,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强如曹氏,也不会不当回事。 这样送礼出去,对方只要收了礼,必然就欠了人情。 然而在陆洵心里,账却显然不是这么算的。 他笑了笑,道:“说来我倒觉得奇怪,「初读」又不限人数,可是你说,古往今来那么多的高贤大德,要开自己的「初读」会,却都无一例外是静悄悄的。你说,要是他们多聚集些人,牟足了力气,这一喊,还不得万人受益?可结果呢?没有!没有人这么办过!请问易兄,为何?” “呃……” 裴易答不上来,张口结舌。 此时,反倒是严骏不由停笔,叹了口气,道:“天下谁人无朋?天下何人不党?既有朋,又有党,又怎么可能广布德泽?” 陆洵闻言一拍手,哈哈而笑,“还是骏兄见得明!受教了!” 严骏叹口气,又低头写东西。 陆洵笑着看向裴易,说:“我也觉得,给所有人都来一份,与不分享给任何人,是没差别的!” 裴易低头无语,似在反思。 陆洵笑了笑,没有继续延伸这个话题的兴趣,当即就轻轻地就转了话题,说起另外一件事情—— “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太差了,需要强健一下体魄,另外,这次家父被人当街痛打,也让我心中很是不安,所以想要在城中寻一武师,跟着学学武艺,二位可有听说过城中都有哪些武师设馆授徒吗?” 裴易闻言一愣,就连严骏也再次停笔看了过来。 他说:“学武?洵兄何必舍近求远?洵兄天赋已露,虽然纵观千年,因雅擅文学而成就大仙者几乎没有,但只要专心于修行,以洵兄之天赋,三十岁之前修成「法相」,还是希望很大的。一旦修成「法相」,有了诸般神通,又何需虑及安危小事?反倒是习武,我辈纵是不怕辛苦,但习武一道,却讲究个童子功,半路去学,事倍功半,徒劳无益罢了!这便是修行之人大多不愿修习武技的根本原因了,洵兄莫非不知?” 陆洵笑笑,“我当然知道,但我这人胆小,我很害怕还没等我修成「法相」,就先被人暴打一顿,乃至一刀砍了,怎么办?” 两人都无语。 且不说陆洵现在有一首四星之诗傍身,很快就会为整个天下的修行界所瞩目,等闲的是不会有人敢杀他的,就算他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大宋自有律法在,像林英派人当街殴打公差这种事情,又哪里可能会动不动就发生? 想了想,严骏干脆放下笔,打算认真劝一劝,让陆洵最好还是专注于修行,才是正道,实在是不必在习武这等事情上浪费精力。 但是还没等他起身,回过神来的裴易却居然已经点了点头,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道:“洵兄所虑,也是不无道理。此事包在我身上,今日天色已晚,明日里我便去为洵兄探听一下这方面的事情。此事不难,明日定有所报。” 严骏愣了愣,最终在心里颓然地叹了口气,屁股又坐回去了。 ………… 深夜,陆宅,东厢房靠北的一间。 送走严裴二位之后,陆洵就跟父母说了一声,不吃晚饭了,要用功,然后便锁了门,到床上盘膝趺坐,认真地打坐运功,消化吸收之前两首四星之诗所带给自己的「文气」。 今天的事情,让他很有感触。 这个世界,这个时代,这个社会,远比现代社会要野蛮了许多。 也或者说,有权有势者的嚣张程度,远超现代社会。 以后的事情,他觉得很有必要好好谋划谋划了。 当然,首当其冲就是提高自己的实力。 自己拳头够硬,别人才会跟你讲道理,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值得庆幸的是,虽然生活在这个时代,人身安全远不如现代社会有保障,但自己在修行上,终归是有些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优势的。 脑海中的那些名篇佳作,就是最大的优势! 哪怕天赋再普通,砸也能砸一个大高手出来! 因为天地气机对于诗词创作者的回馈,都是犹如灌顶一般,直接打入体内的,所以自己需要做的,仅仅只是消化掉它们而已,这可比苦苦思悟地从天地间吸取「文气」,要轻松多了,也快速多了。 唯一所虑者,自己的天赋应该的确是很差,就连消化都不怎么快的样子。 一首《静夜思》带来的一「大悟」,到现在都还剩大约一半没有消化掉,怕是还需要几次的打坐才行。至于今天写的这首《小池》,也是四星之诗,也给自己直接带来了一「大悟」,但要消化它,估计得排到两三天之后了。 夜色深沉。 入定之后的陆洵,呼吸又细又轻。 但即便是在入定之中,他也并没有失去对周围的感知能力。 甚至相反,他对周围的感知越发敏锐了些。 忽然,他听到轻轻的脚步声。 四条腿。 入定之中,陆洵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笑容。 他知道,这是大黄狗又过来自己门口趴着了。 ------------ 第二十一章  行卷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严骏裴易二位,就又来了陆家。 陆洵也就刚吃过饭,等他们拜见过了陆老爹陆老娘,就带到自己房间,却是不由得问:“时间定在三日之后,又不着急,二位何必如此?书院里就不去了吗?” 他们可没被勒令退学。 而且跟过去的陆洵一样,可都是三好学生那种。 裴易却笑着回答道:“书院去不去,有什么打紧,还是洵兄的事情更重要。” 严骏倒是说:“到你我这般时候,书院里也只是督促功课罢了,你又不是不知,当下所剩课业,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了,只修行一道,最是重要。” 如此,陆洵也就再无二话。 对于已经到了十七十八岁这个时候的弟子而言,书院那边在修行上,已经的确是并没有太多可教的了,只好继续教些传世名篇之类的,却偏偏于修行之上的考勤又最急切,结果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旷课逃课本就不算什么了,只要考勤时你进境快,就是好学生。 于是陆洵把昨天就写好的另外四份请柬拿出来,嘱他们代为送去。 陆洵自己身为作者,是不好跑去送请柬的,显得不够逼格,传出去也会被认为有阿谀之意。 接过请柬时,裴易还笑着说:“刚才去汇合了骏兄,一道赶过来,在路上还恰好听到人议论洵兄昨日那首《小池》,想必方一日,已传遍城中,要不得三五日,士林皆知,洵兄必为本地名士所重,扶摇而上矣!” 一首诗能在一日夜间传遍一座城,在这个特殊的世界背景下,陆洵倒是丝毫不觉奇怪,但对于裴易所说的美好愿景,他却并不敢报以那么乐观的期待。 他对这个位面所谓名士之类的,其实了解不深,但他上辈子辗转两家公司,工作了四年多了,对人心和社会,稍有了解。 更何况,他学过历史。 这时候严骏道:“却有一桩奇怪,洵兄一首四星之诗出世,一日夜间传遍全城,怎么还没有人上门送拜帖呢?昨日下午我二人走后,再无人来吗?” 陆洵笑嘻嘻地回答,“周县君不就送来了吗?还帮了大忙呢!其他人可能是还没反应过来?” 两人顿时纷纷点头。 这倒是极有可能的。 虽说按照常理,一旦有新诗人冒头,各大世家必蜂拥而至,争相结交,务求伴游于左右,但陆洵毕竟是昨日才作了诗,算是刚刚有了代表作,总要给人家各家一点反应的时间不是? 送走了他们二位,陆洵站在院中稍稍思量,笑了笑,转身回屋。 继续打坐、入定。 他要争取尽快把之前两首诗带给自己的「文气」,都给消化吸收掉。 修行一事,乃逆天而行,这是毫无疑问的。 而偏偏,上天给的让修行者能够去“逆”的时间,实在是太过短促了。 尤其过去这些年在松山书院,原主的天赋太差,进境实在是太慢了,单纯只是时间上,就已经给了陆洵很大的紧迫感。 人生下来什么都没有,连话都不会说,六七岁开蒙,只是简单地学一些文字、文赋,为以后的修行打下文学基础,到了十岁之后,才勉强算是具备了学习修行的智力基础和身体基础,这才能开始修行。 像松山书院这等面朝所有人招生的普通修行学府,虽说像陆洵这等出身普通的人也能报名并入学,但是却要等到十二岁。 学习、入门,并「开窍」,就要一两年。 像陆洵这样,天资实在不出色的弟子,甚至是入学三年才「开窍」。 然而一个正常人的修行黄金期,最多也就截止到三十岁。 算算,一共才几年? 到了三十岁,基本你有了多高的成就,就是多高的成就了,三十岁之后再想往上继续“逆”,你的身体条件已经不允许了。 三十岁,是一个分水岭,绝大多数人的身体,已经过了巅峰期,开始走下坡路。只有极少部分人,或天赋异禀,或功法超绝,再加以意志坚韧,甚而极品丹药不要钱一般的吃,这才能继续再往上走那么一两年,也就到头了。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过了三十岁之后,即便是继续苦修不辍,也只是在身体逐渐滑坡的情况下,保住自己已有的境界和成就而已。 当然,有例外。 三十岁之前,若能成就「法相」,就算是初步摆脱了凡人躯体的桎梏,那么,不但你的整体寿命,可以从当下人普遍的六十岁上下,直接翻了一番,到一百乃至一百二十岁,你的修炼黄金期,也即身体的巅峰期,据说也将延长到五十岁,乃至六十岁——这多出来的二三十年,正是“逆”的结果。 可即便如此,终有尽头。 到了六十岁,你的身体机能依然会逐渐滑坡,就算是靠勤修不辍来保持,也顶天了多保持那个段位几十年,终究也是要死的。 如果不想死,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利用好不容易增加的这三十年黄金期,继续奋力往上,继续“逆”。 而陆洵今年已经十七岁了。 由不得他不急切。 然而,他这边也就才刚刚入定没多长时间,就听外面有了些杂乱的声响——主要是狗叫声太大。 迫于无奈,他只好勉力运行过一个小周天,然后就起身,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却才刚要开门,门就被敲响了。 陆洵赶紧拉开门栓,打开门。 陆老爹正在外头,一脸兴奋,“咱们家门口来了好多人,都说要拜见你呢!我看一个个手里还拿了文卷,怕不是要找你指点!” 陆洵愣了一下,手把门,探头往外看了一眼。 果不其然,陆家半敞着的大门外,聚集了不少人,看着装打扮,要么是纯粹读书的书生,要么就是修行者——大概率是后者居多。 而且年龄参差不齐,居然还有位花白胡子的老者也在其中,看上去大约三四十岁的,也不乏其人。 陆洵小声问:“他们想要找我作甚?指点?指点什么?” 陆老爹摸摸胡子,小声道:“我问了几个人,都说是想要请你帮忙指点他们的诗文,都说他们的诗文只差一点就能上星了!他们说是……行卷?” 陆洵顿时就明白了。 这种事情,之前在松山书院的时候,倒是听说过的,一旦哪里冒出一位诗人,必有无数这样的人蜂拥而至,都认为自己的诗文极好,只是差了一点不能上星,所以想让人帮着指点、激发一二——只能是指点和激发,还不会让你帮着改,因为一旦因为你落笔改了一个字,使得这篇诗文真的上了星,那就要算是你的作品了,那严重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而这等事,被他们美其名曰“行卷”。 而现在,因为一首《小池》的面世,貌似自己也要经过这么一遭了。 好吧,你们想的真美! 我自己还抄呢,我还指点你们? 我要是能指点你们,我就自己作诗了! 世家大族和本地名士们的拜帖没等来,勉强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居然等来了这些来揩油打秋风的人,倒是意料之外了。 想了想,陆洵道:“爹,我不便出去,会被围住的,而且我要继续修行。你去帮我全部回绝了,但可以告诉他们……要装作到了很不耐烦的时候,才透露给他们,就说我写《小池》,是在咱们坊中那个臭水坑前站了三天三夜的,那是我的悟道之诗,我现在正继续悟道。” “啊?你何曾去站过三天三夜?” “哎呀,说法嘛!你就这么说,悄悄透露。” 陆老爹眨眨眼睛,“这是何意?” 陆洵道:“什么意思都没有,你也什么意思都不要表露,他们自己会充分理解的!你这么说完了,想必有不少人就会去找那个水坑了,还剩下不走的,就等待会儿严骏兄与裴易兄回来之后,我会拜托他们帮我处理。” 陆老爹又眨了眨眼睛,似乎是明白了,嘿嘿一笑,扭头走开了。 ------------ 第二十二章  初步成型 然而陆洵的计策并未生效。 陆老爹的表演堪称是唱作俱佳,但这帮人居然丝毫都不受忽悠,等到不耐烦了,甚至鼓噪起来—— “陆先生竟如此高傲,不肯见我等乎?” “大家都是文友,陆先生不过一诗成名而已,何故如此吝于一面?” 更有甚者,还有人大声道:“明明在家,却遣一老仆守门,不肯相见,这岂止是高傲,分明是瞧不起我等!” 陆老爹对这些文士,本来是有些敬意的,都是长期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贱役身份导致的,所以刚看到这么多文士,都慕名来拜访自己儿子的时候,他还有些兴奋,此时却是被这帮人给气得吹胡子瞪眼。 没奈何,干脆直接关了院门,不理他们了。 陆洵虽然又隔了一座院子加一扇房门,依然被这帮人的鼓噪给弄得心烦意乱,好不容易坚守心神,又运行完了一个小周天,终于受不了了,起身打开门,站到院子里,跟自己老爹面面相觑,都有点犯愁。 陆老爹倒是有办法,“要不要,我去叫几个差人来,便那坊门口的坊丁,都是好使的,直接乱棍打走,如何?” 陆洵犹豫不定。 他们要是敢砸门,这倒是个好办法,但他们倒是守规矩,并不强闯,只是围在你门口念叨你,既烦人又不踩底线,叫人犯愁。 之前陆洵倒是没想到,自己一诗成名,首先换来的居然不是利益,想拉的朋友圈也还没拉起来,反倒是先迎来了一桩麻烦。 转念一想,怪不得“仙”字要写成“人在山中”,在山里多安静啊,自然更容易精心潜修,身处城中,如果你再有些名气,烦恼是真的不少。 当然,要是有深宅大院,这帮人被挡在门外,身为主人的却躲在几重院落之内,倒也能免去这一番苦恼了——他们闹就闹呗,等就等呗,老是见不到人,过几天自然会慢慢散去。 “要不……试试?” 陆洵狠下心来。 昨天刚经历的几桩事情,无论是林英敢派人当街打人,还是郭氏兄弟居然敢直接冲到人家家里去径直拿人,都让他觉得,这个社会其实远不如现代社会讲法律,整体氛围,还是带了些野蛮气息的。 反正陆老爹别的人不认识,差役、坊丁之类,肯定是认识一大把,召之即来。 但陆洵同意了,陆老爹反倒犹豫了,“怕是不妥,这帮人都是文士,若是打了他们,被彼辈传扬出去,将来于我儿名声怕是有害。” 陆洵翻了个白眼儿。 主意是你出的,现在你又说不行了。 父子俩正在犯愁,却忽然听见院门外传来一些异样的动静。 “哎呀,你等是何人,竟敢动手打人!” “你们是哪里的差役,你可知道我是何人,竟敢打我……啊呀……” 父子俩对视一眼,陆洵几个大步走到门前,从门缝里往外看,随后哈哈一笑,打开了门,“哎呦喂,骏兄,易兄,你们可算来了!咦……陈赞画……” 一帮差役正在挥舞哨棒,连吓唬带真打,很快就驱赶得一帮文士立脚不住,不得不退走,于是,陆家门前,很快就被清出来了。 严骏和裴易迈步走来,两人身后却还跟了一人,却是笑眯眯的陈胄。 这位老兄笑眯眯的走进门来,先与陆老爹很客气的见礼,然后才笑道:“我知洵兄定有此劫,特来搭救尔!” 陆洵哈哈大笑,连忙道谢。 此刻再看,那帮人已经被七八名差人给赶得纷纷跑走了,陆洵心里那叫一个爽,却还是忍不住问:“这样……是不是不大妥当?” 陈胄笑道:“一帮附尾之蝇而已,打就打了,赶便赶了,有何不妥?若是寻常人家,或许奈何他们不得,但洵兄乃县君挚友,县君怎么可能坐视洵兄受这帮人的滋扰?” 啧! 这么说来,自己之前设想的所谓朋友圈的计划,还是靠谱的。 朋友圈里有这么一位既县官又现管的存在,好处不小。 这时,又听那陈胄陈赞画很是不屑地评价道:“这帮人,名为行卷,其实不过讹诈而已,几如附尾之蝇,烦不胜烦。偏又消息灵通,哪里新出了一位一星诗人,都要上门骚扰,何况洵兄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一首四星之诗?这帮人不上门来讹你一下,怎肯干休?” 陆洵笑眯眯的点头称是。 这时,那陈胄忽然凑近了,低声道:“洵兄毕竟年轻了几岁,少历世事,令尊又有些束手束脚,在下有一言,不得不告知洵兄!” “哦,请说!” 见他郑重,陆洵也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那陈胄道:“一首四星之诗问世,旬月之间,洵兄之名,必将传遍天下!更何况,你可是县君的好友!” 陆洵没听明白,看着他。 他笑笑,干脆把话说得更直白了些,“你想要些什么,都尽可以冲大家开口的!凡受洵兄之恩者,谁敢不竭力以报?” 顿了顿,他手指那些人逃走的方向,笑道:“便如此等之辈,竟能将一位堂堂的四星大诗人给困在自己家中,无计可施!传出去岂不可笑?便如刚才,其实洵兄只需差人传信于我,又或哪怕是去郭府打一声招呼,则此围必迎刃而解!” 陆洵做恍然大悟状,点了点头。 看来是请柬起效了。 或者说,如自己当初所想,朋友圈果然就是这么成型的。 只不过自己之前的思路还是太过保守了些,也或者说,是还没有能够真正充分地意识到一首四星之诗面世所带来的震撼效果。 于是他缓缓点头,“在下明白了!多谢陈赞画指点!” 陈胄哈哈一笑,这才换上严肃的神色,道:“在下此来,说是搭救洵兄,实属玩笑,其实却是道谢来的!” 说完了,他冲陆洵兜头就是一个大揖。 陆洵赶紧拦住,笑道:“何必如此?” 陈胄笑笑,倒也不是非得躬到底,陆洵用力一拦,他也就不再坚持,直起身来,却是叹了口气,道:“些微之功,奔走小力,竟得洵兄以一「大功」有余相酬,能不感激?不过在下也非是那等矫情之人,此般情谊,留待后报吧!洵兄但有差遣,刀山火海,某绝不敢辞!” 陆洵闻言哈哈一笑,正想说话,忽然听见街道上又传来一阵鼓噪。 不止他,便连陈胄听到了,也是不由得眉头一皱。 不会那帮人居然又倒卷回来了吧? 此时大家一起扭头,往那聒噪处看去,却见正有一队雄壮的家丁一路疾行奔来,随后更是响起马蹄声。 等到看清那马上之人,陆洵不由下意识地与陈胄对视一眼,两人都是一笑。 来者正是郭芬郭大官人。 等对方疾驰至门口,尚未来得及下马,陈胄已经抚须笑道:“这一次,却是某棋先一招了,大官人莫怪!” 郭芬闻言,不由哈哈大笑。 “我与赞画乃同道中人也,赞画之功,即芬之功也,何分彼此?” 陈胄闻言也是哈哈大笑起来。 ------------ 第二十三章  望父成龙 郭芬来得快,走的也快,眼见来迟一步,倒是丝毫都不扭捏,与众人见礼罢,告个罪,随后就又重新上马,带着他的一队家丁扬长而去。 人逢喜事精神爽,陆洵不但正式邀请他们兄弟参与《小池》的「初读」,且还把「初读」会的地址放在了他家的花厅,这对他而言,不仅是一种相当信任和看重的表态,同时也对提升他在士林文坛的风评地位,颇有好处,因此这位老兄今天显得有些格外的意气昂扬。 唯一奇怪的是,这家伙给陆洵留下的印象,是相当擅长死缠烂打,今天来而复去,却又显得格外的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裴易和严骏二人,随后也告辞而去,裴易要去帮陆洵打听事情,而且有这个任务在手,他显得特别积极,严骏则是打算转回书院里去上课。 他显得比裴易要淡定许多。 等这些人都走了,陈胄倒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先是三言两语打发了那帮差役,命他们在坊内巡视三天,一旦有貌似“行卷”者,即行驱逐,万不可令那帮人扰了“县君挚友”陆先生的安静,然后便同陆老爹、陆洵一并,进了院中。 彼此到堂屋里坐下,陆家并没有什么好待客的,茶叶都没有,这年头连暖水瓶都没有,连开水都要现烧,陆老爹就显得略略有些局促。 然而陈胄却表现得毫不在意。 简单几句客气话,等陆老娘扯着陆温一并去烧水了,陈胄马上就道:“在下此来,一为道谢,二为解困,却不过都是小事罢了,身所负者,尚有一请,实在是县君那里,有些羞于启齿,这才命在下前来探探口风。” “哦?不知县君有何钧旨?” “县君有一个侄子,向来甚为爱重,倒比洵兄要略长两岁,今年十九了,才华天赋,自然是不差的,现拜在天元宗门下,已经点亮了七处星宫,便在天元宗内,也算出色的弟子了,只是,他最近似乎是遇到瓶颈了,进益甚是艰难。县君素来爱他,又逢这次洵兄要举办《小池》的「初读」之雅会……” 没等他把话说完,听他提到那位周靖周县君有个侄子,陆洵就已经大概猜到他要说什么了,不过还是耐心地听他说完。 他甚至还有闲心,看了自己老爹一眼。 陆老爹有点懵。 修仙他是知道的,大诗人写了好诗好文章,能有助于修仙,他也是了解的,但他毕竟是从最底层挣扎出来的,连字都不认识,对于修行内部的很多事情,就实在是乏甚了解了——比如「初读」,于他而言,就算知识盲区。 从他往上数,家里十辈子八辈子都没有个识字的,他当了捕快之后,眼界算是开阔了,但这些事情,依然不在他关注的范围之内。 不过父子俩交换个眼神儿的工夫,陆洵知道,他还是听懂了陈胄这番话最基本的意思——简单来说,周县君有求于自家大郎。 于是他有点紧张。 他向来怕官。 他们这些差役,遇到合适的机会,赚点灰色收入,也就到顶了,拿手里的哨棒吓唬吓唬无知的小老百姓,也勉强算是权利范围之内,但那些官却不一样,他们轻飘飘一句话,说打就要打,几十板子下去,好生生一条壮汉,都能要了半条命去,更不要提大笔一勾,足以破家灭门了! 在他看来,那些官们实在可怖,也因此,他很警觉、并且畏惧自己儿子有了点小名气之后,就跟周县君有过多的接触。 或者说,他怕自己被灭门。 于是这个时候,眼看陈赞画快说完了,他也听懂了,就频繁地给陆洵丢眼色。 “哦……原来是这样!” 陆洵沉吟了下来。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初读」当然是不限人数的,但陆洵却并不准备这么轻易就答应他。 在自家老爹被打之后,周县君表现的很积极,最终的结果也很好,陆洵当然要承情,但他不但给了周县君一席听位,还给了陈胄也一席听位,以此作为酬谢,是绝对足够了的,再多要,就有些过分。 再考虑到双方只是初识,算是第一次尝试凑成一个小圈子,这位周靖周县君却一上来就提出如此非分的要求……就更是显得有点贪了。 “……当然,蒙授二席与闻,已是过重,县君也知道,再提要求,实在是于理不合,于情更是不通!可实在是四星之诗的与闻,太过重要了,偏偏县君又实在是看重这个侄子,因此,县君思之良久,还是决定派在下过来,却是想要问问,洵兄可有什么一时为难的事情,若有,不妨提出来……” 原来是要谈交易! 这个好,这就对了。交易嘛,那就当然可以谈了。 而且,自己需要的东西太多了。 没办法,穿越过来家底儿就是这样,虽然吃喝不愁,但社会地位低下,钱嘛,老爹老娘那里,可能还攒了点儿,但前些年买这一套大院子,应该也是让他们失血不少,所以穷还是穷的——人当然可以并且也理所当然的要有远大目标和追求,但当时当下的衣食住行,却毫无疑问是最急迫的。 一时半会儿,远大理想还谈不上,就先改变一下家庭的处境好了。 陆洵扭头,看了自己老爹一眼,笑了笑,道:“若说为难的事情,倒是也没有。寒家虽穷,某自小长大,却也是父慈母爱,吃得饱、穿得暖,我与二弟,还都能读书修行,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所求了。家父虽是贱役,地位低贱,却于刑名之上,颇有专研,也算是乐得其业,既如此,夫复何求?” “洵兄甘于清贫,实在叫人敬佩!” 陈胄闻言不由面露喜色地缓缓点头,随后便也扭头看向了陆老爹,“然,人活于世,岂能只求自身安稳?如陆老先生这般,身在刑名多年,处事老练,素有威严,又岂能长久屈居人下?” 肯谈就好,有所求就好。 就怕陆洵也像那些名士一般,傲气得不行,许多时候,竟是连谈都不愿意谈。 以陈胄的精明,又追随周靖多年,久历官场,这点潜台词,当然是一听就懂了。 也就是说,周县君想要再多得一席听位,就要着落到这位陆明陆老爹身上了。 贱役,社会地位低,这不行。 得升一升,至少做个吏员,先摆脱了贱役的身份再说。 这个要求很合理。 以一首四星之诗的与闻听位而言,这点要价,更是绝对不算高。 只是,陆老爹的上司怕是要倒霉了。 县衙之内,设左右曹,左曹主理民政,举凡户籍、税赋、劳役等等,都在治下,右曹则专司刑名,县衙里的所谓三班衙役,站班、壮班、捕班,就都归右曹管辖。那么,陆明陆老爹这位捕班的班头儿,要想升一升,最便捷的思路就是直接把他的顶头上司给顶下去,换了他来做这右曹掾。 右曹掾位虽不高,权势却不小,虽然说到底仍旧只是一吏员,但手中却执掌着一县之刑名,实在是最适合陆老爹了。 而且,以陈胄对自家那位主顾周靖周县君的了解,他丝毫都不怀疑,县君是一定会立刻答应的——这一席听位,他必须拿到,而换掉手下一个小小属吏,对他而言又实在是太过容易。 “话虽如此……唉!不瞒赞画,家父其实连字都不认得,便是屈居人下,也只好如此罢了!” “岂能如此!人常言望子成龙,殊不知,其子亦望父成龙也!” 探明了陆洵的意思,陈胄心中有底了,当即站起身来,拱手道:“某当归告县君,想来以县君对洵兄之仰慕,对陆老先生之敬重,必不使陆老先生再有壮志难酬之憾!……告辞!” ------------ 第二十四章  陆老爹升官 “事成矣!” 当天下午,午饭刚过,陈胄就再次登门拜访。 此时,他又恢复了那股子云淡风轻指挥若定的潇洒劲儿,笑着对陆老爹和陆洵父子道:“右曹掾柳隐,私下收受贿赂,为人请托,更兼靡费公帑,致县狱之内虫鼠遍地,周县君视察之下当即大怒,念在柳氏两年来于公事上尚算勤谨,余事不予追究,着即去职!” 这个时候,陆老爹已经激动地连胡子都颤抖起来了。 哪怕在几天之前,他也还觉得,为一县之捕头,他这辈子的职业生涯已经是到顶了,接下来不过为儿孙辈铺垫一下而已。 谁承想,眼看奔四十了,竟是还有一步大运! 自家这个蠢儿子竟是忽然间开了窍,不但写了那赫赫的四星之诗,跟陈赞画谈起买卖来,也是颇有自己巅峰状态下的风采。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一个堂堂的县衙右曹掾,六年以来,让自己小心翼翼地伺候着的顶头上司,就这么去职了! 而他的去职,只是为了给自己腾位置! 自己居然要做右曹掾了! 不再是贱役,而是吏员! 而且是吏员的头儿! 右曹掾虽然不是朝廷的正印堂官,仍是吏员,亦不在流内,但若论权柄,于一县之内,却也只是仅次于几位正印堂官而已,是与左曹掾并列的“高吏”了。 看看儿子,再扭头看看陈胄,他不由激动地有些说不出话来。 陈胄笑眯眯的,拱手,“今右曹掾出缺,衙事却是一刻都耽误不得!陆老先生身在刑名多年,威望素著,亦极得县君看重,于今欲聘先生为本县右曹掾,署理右曹诸事,未审先生之意若何?肯屈就否?” “我……我……” 陆老爹是真的有点说不出话来了。 问题是毫无铺垫,昨天刚平白挨了顿打,今日就忽然升官! “这……我……小老儿如何做得右曹掾!” “为何做不得?” “我……不识字……” “先生虽不识字,却有识字者,便有公文,念与你听,又有何妨?” 真叫个言辞恳切。 眼看自家老爹激动地心都快从嗓子里蹦出来了,陆洵心里偷偷笑了笑,却是略有些为难之色地对陈胄道:“这……家父不过一贱役,若骤然擢升右曹掾,如何能压服得众人口声?” “右曹掾乃县衙属吏,任谁不任谁,不过县君一言而决,何须顾忌他人口声?再说了,陆老先生任捕头多年,如何压服众人口声,何须他人指点?” 陈胄初时有些不解。 以他对陆明陆老爹的了解而言,此人当得一句老奸巨猾的评价,虽说骤然擢升,必然会有反扑和意见,但他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处理不了,又怎么可能近十年来稳居捕头之位?陆洵做此言,怕还是年轻,不曾见识过他爹在外面的能耐! 但这个时候,陆洵却随后又道:“若只做右曹掾,别人须不晓得家父乃是县君亲信。” 陈胄恍然大悟。 想一想,这却也不难,就算自己代为拿个主意,县令那里,也绝不会不准。 于是他当即道:“这有何难?衙中固有典史一职,不定员,亦不定职份,陆老先生若去,可同我一般,另加一典史之职,必能使内外信服。” 陆洵闻言顿时为之拊掌,“善!” 又道:“在下平日里也很是仰慕那些大宗门的高足,天元宗在大宋,也是数得上的大宗门了,来日若见,正好能有机会与周县君那位爱侄请教一二,此亦我之愿也!素闻仁爱者有成人之美,说的岂不正是县君?” 这话说完,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笑罢,陈胄一脸赞赏地看着陆洵,心里想着,在他这么个年龄段,才刚十七岁,就能做得出四星之诗,已经是天资惊人了,居然还既不是书呆子,又不是一脸傲气的所谓“诗种”,竟还世事洞明,就只能说是神资天授了! 想了想,他称赞道:“洵兄真潇洒人也!” ………… “噫!我竟真的要升官了?” 陈胄前脚刚走,大门也就刚关上,父子俩送了客往回走了不超过十步,陆老爹就已经克制不住了,一脸的喜形于色,扭头问自己儿子。 “爹,右曹掾可不是官!你那充其量算是升吏了!” “屁!你知道个屁!” 陆老爹对这个论调极为不屑,“那县令县尉主簿固然是官,却是待了三年就要走,顶多留任一任而已,加一起在一个地方主政最多六年!你爹我这个右曹掾当上,除非我老到走不动、下不了床了,否则是别想我放手了!这才是百年之基业!这种地方上的权势,是可以传给儿孙的!” 说到这里,他眸光闪动,“也不用一辈子,能给我十年光阴,咱们陆氏就大事可期了!到那个时候……” 陆洵赶紧打断,“我可不当这个右曹掾,你不用想着传给我!” 陆老爹瞪他一眼,正要开骂,“你个LV屌肏……”却又忽然想起来,自己这个右曹掾还是他给弄到手的呢,貌似他的确不稀罕。 但他想了想,依旧美滋滋,“可以给二漳铺垫一步,到时候……” 都没等到晚上,傍晚时分,消息就应该是在衙门里传开了,于是陆老爹的一帮手下捕快顿时兴奋地嗷嗷叫,下了值就直奔陆家,登门道喜。 正常来说,一个大字不识的贱役捕快,这辈子的确是做了捕头就到顶了,偏陆老爹又那么精明,再干十年怕也没人敢造他的反,那他手下这帮人,未来十年也就只能是在他手底下厮混罢了。 现在好了,陆老爹竟破例地高升右曹掾,捕班这边众人,能不兴奋? 一时间,陆家热闹的不像话。 裴易就是在这个时候,也赶到了陆家。 眼见一帮衙役聚在堂屋里热热闹闹,他打听了一句,便也马上跑过去给陆老爹道喜,又热闹一阵子,这才主动退出来,对陆洵道:“不负洵兄所托,愚弟几乎走遍全城,找了许多人打听消息,城内设馆授徒的武师虽然不多,但愿意收个弟子的,却也不少,许多镖行的镖师,货行、车马行的押车大刀,都是乐意赚这份钱的。只是愚弟仔细打听,有没有最好的,武艺最超卓的,居然还真让我打听到了!洵兄知道这是何人?此人乃八十万禁军教头……” ------------ 第二十五章  无价 “此人姓蔡,名确,字良工,原任八十万禁军教头,于那枪棒上的功夫,的确了得……” 次日一大早,裴易就带了一位“闲客”登门。 所谓闲客,其实就是掮客,他们专门活跃在城内的各处食肆、酒肆、茶肆,帮人搭桥说事,过人把钱,代换成现代社会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全能型中介”。 他们人脉极广、消息极灵通,无论你要找什么、买什么、卖什么,若是无处寻觅,都尽可以找他们帮你牵线搭桥。 中介费不便宜,十一取成。 但是却极为讲信用。 这位八十万禁军教头并不是公开开门收徒的,陆洵要拜师,并不能直接就登人家的门去拜师,要有“闲客”居中商谈,大家谈妥了,才会带着陆洵去登门。 裴易带来的这位“闲客”,姓路,叫路宁,年约四十岁上下,穿一身文衫,举止文雅、风度翩翩,进了门来,很是讲究拜见一礼,先是恭维了《小池》几句,显示他的消息并不落后,一听说主顾名字,就已经知道了来头,然后才说起要介绍给陆洵的这位枪棒教头来。 “这位蔡教头因为妻子去世,伤心过度,一时间熄了那功名之心,回到本乡邺城养老,但之前他并不曾开馆收徒,在下倒是蒙几家车马行的托请,去劝说过他两次,想让他到车马行里去做个枪棒总教习,也被他拒了。这一次……” “呵呵,他却是打算要收几个徒弟了,毕竟总坐吃山空,他在京里时纵攒下银钱,也终有花光的一日,只是,他收徒却要求甚严。” “家世务必清白,富贵人家子弟不收,因其骄奢淫逸,吃不得苦,贫寒人家子弟不收,因其付不起束脩。年龄大了不收,年龄小了不收。即便各处说好,总也得把人带了去,请这位蔡教头亲眼看过,才能定下收与不收,因此很是为难。” 自他进门,陆洵一直都客客气气地听着,这时候却忽然问:“束脩也要谈好价钱吗?” “正是如此。” “怎么论?” “一年需纹银一百两。” “嚯!” 没等陆洵惊叹,裴易反倒先吓了一跳。 一百两银子,那可不是个小数。 他们去松山书院读书,那是什么门径,那可是去修仙的!一年也只要一百二十两银子的学费罢了!正常人家一家三五口,一年的吃喝嚼用,二三十两便已经吃得很是不错了,平日里还能有些酒肉荤腥。 这邺城那么大,户口多至百万,家庭年收入在百两以上者,怕是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一个武师要收个弟子,居然开口就要一年一百两的束脩! 这是穷疯了吧? 陆洵笑笑,问:“那……这位蔡教头,可中意我?” 路宁波澜不惊地回答:“这却不知,若相公有意,我可代为登门一问,若那边也有心意,这才可带了先生一起登门。” 陆洵想了想,很快点头,“那就有劳路客卿了。” 那路宁闻言当即起身,拱手道:“相公但请静候佳音,仆必一力促成!” 陆洵也随之站起身来,拱手,“多劳!” 那路宁这边告辞了要走,临走,却又站下,回头笑了笑,再次拱手,“仆亦知有些冒昧了,但仍想问一声,未知相公之《小池》的「初读」,可曾办过?” 陆洵愣了一愣,失笑,“你连这事也要勾搭?” 路宁笑道:“天下有买便有卖,有卖自有买,相公若是无意,仆这便离开就是。可相公若是有意,仆这一问,岂不正解了相公疑难?” 陆洵仰头哈哈大笑。 笑罢,他倒真是兴致盎然,问:“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与闻,市价几何?” 那路宁不慌不忙地回答:“并无市价。” “哦?没有市价?” 路宁笑着,却仍是下意识地斜向上拱手,以示他对一首四星之诗的敬意,“市面之上,一星之诗,是有价位的,一席与闻,约价三百两至四百两不等,二星之诗,却是很难交易,因为要看人,有些人,便是出价再高,作者瞧不中,便是天价难买,便如这位蔡教头收徒一般。但总之而言,约莫一千五百两上下。三星之诗,已经很难听说有某处交易了,四星之诗,自然更是无价。” 陆洵缓缓点头。 好像……不太便宜。 裴易这时候笑着道:“那四星之诗,自然非二星之诗能比。” 路宁当即点头,“这是自然。然而,无价之宝,只要愿意卖,总还是能有个价格的,要卖,也总是会有人愿意掏银子的。” 陆洵又点头,却是道:“在下明白了。只不过这一次的《小池》之诗,就不劳路客卿了,在下无意出售听位。” 那路宁倒是并不纠缠,“如此,仆已明白了。”说罢告辞。 裴易礼送了出去,又兜回来,往东厢房走的时候,往堂屋里瞄了一眼,一边站到陆洵身边,一边笑道:“洵兄,下次若得二星之诗,倒未尝不能考虑一下。” 陆洵点了点头笑笑,心里却是忍不住吐槽:关键我写不了二星之诗啊! 这却是个为难处,因为他上辈子虽然很喜欢古典文学,肚子里存货也算不少,但能记下来的,却大多都是千百年来大浪淘沙,留下来的精品了。 据他自己粗略的推算,当下这个时代,大约仿佛于自己学过的中国古代史的隋唐前期,而按照这个世界已经发生过的文学史来看,举凡李白、杜甫、王维、孟浩然、韩愈、柳宗元、刘禹锡、白居易、元稹、孟郊、贾岛、李贺、杜牧、李商隐、温庭钧、晏殊、晏几道、柳永、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辛弃疾、李清照、秦观、周邦彦、陆游、黄庭坚,乃至更往后的那些诗人词人文人的作品,只要没出现过的,自己都可以抄,可问题是,他真是不记得那些不出名的作品了。 要是能日常写一点四星之诗五星之诗的,用来自己修行,顺便用它们的「初读」,拉起一个自己的朋友圈,把身边的朋友也都搞得强强的,建起一点势力,然后再顺便写几首二星之诗拿出去还钱,那就太美妙了——别说什么修行者,居然去在意什么钱不钱的话,那玄仙观要不是在城外有着大量的田庄土地和奴仆,他们能一年年的不开观门赚钱,只专心修行? 人生在世,只要是还没达到餐风饮露就能获得内心的大圆满那个程度,赚钱就还是需要的。 但四星之诗的与闻听位要是被自己拿出去交易,不但会让之前送给郭芬郭芳兄弟、周靖、陈胄等人的人情立刻大打折扣,同时,也太过耸人听闻了一些。 所以,这条赚钱之路那么容易,自己却偏偏不大好下手,也是烦人。 穿越到现在,陆洵并没有什么惊人的理想,也并没想过自己手里有那么多东西可抄,就要一路修行上去,做个天下第一人什么的。 那太难了。 他现在就想着,趁自己还算年轻,应该赶在三十岁之前,把自己的修行境界,提升到「法相」一级,不要像那些过去千百年的那些大诗人、大文士一样,年轻时虽然也有作品,但大多等级并不会太高,等到二十大几、乃至三四十岁,有了人生感悟,高质量作品开始大爆发的时候,却又已经是很遗憾地错过了修行的黄金时间,最终明明著作等身,却终究无法「登仙」,六七十岁七八十岁就死了。 先把自己修炼到「法相」,稳稳地把一百年以上的寿命拿到手,然后把自己的生活搞好一点,搞舒服一点,来几个娇妻美妾,把上辈子一直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都弄到手,先舒舒服服地过几年再说。 上辈子虽然只工作了几年,但那种压抑和疲惫的感觉,真的是到现在都没散。 他现在只想享受生活。 先享受上几年,等觉得不累了,再出去云游天下,看看这个其实很陌生的世界,来了兴致还可以写首诗,岂不美哉? 可是,要实现这一切,前提就是自己现在还必须再努力一段时间。 至少就眼下而言,要把境界修炼到「法相」,就绝不是轻轻松松能够完成的——就算是每天都写一首诗,拿到天地气机灌顶给的「文气」,你至少也得把它炼化成自己的呀! 而原主这具身体的修行天赋,实在是太差了。 ………… 叹口气,陆洵也回头往堂屋方向看了一眼。 自打陆老爹要坐升右曹掾的消息传开,他虽仍然在家里养伤,县里也还并没有签发聘令,但家中却一直都热闹如集市一般。 昨天是他最亲近那批捕快来,今天又换了另外一拨。 也是衙役,想必都是站班和壮班的,算是他的未来下属了。 这帮人在这里说话、闲坐,动静不小,扰得陆洵不得清净。 想了想,他转头看向裴易,笑道:“易兄为我来往奔波,自是劳苦,不如我请你出去吃点东西吧?” “哦?这……愚弟就……恭敬不如从命?” “哈哈哈哈!一碗酸梅汤如何?” “酸梅汤好!愚弟最喜欢酸梅汤!” ------------ 第二十六章  再遇 裴易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喜欢酸梅汤,不好说,但陆洵蛮喜欢那个卖酸梅汤……的女孩,倒是真的——主要是家里太乱太嘈杂了,修行几乎无法进行,既然如此,倒不如出去散散心。 那既然要请客,把钱让一个漂亮的女孩赚,不是更好吗? 邺城很大,福兴寺也不算近。 主要是时间已经接近四月末,日头开始有些毒辣了。 但裴易丝毫都没有嫌远的意思。 甚至路上明明路过了两个卖酸梅汤的食肆,陆洵不说进去,他也就故作不见。 就这么一路溜溜达达,到了福兴寺附近。 “呀,小相公。” 正在揽客的小姑娘,陆洵记得她应该是叫顾红莲,一眼看见陆洵,顿时兴奋地眼睛都亮起来了,脸上也似乎熠熠地放出光来。 “叫什么小相公,不如叫陆相公更好。我可不小。……两碗酸梅汤。” “哎!陆相公坐,马上端来!” 小姑娘应该是没听懂后面调笑的话,不过没听到最好。 话说完了,陆洵又自己检讨,对人家一个还没嫁人的小姑娘开黄腔,好像的确是不大好——问题就在于习惯还没完全改过来,上辈子口花花习惯了。 正要坐下,忽然感觉有些异样,一扭头,忽然就又看到了上次遇到过的那对主仆——老爷子依然是一身锦绣团衫,富家翁老员外的模样,他身边的小丫鬟也依旧面色蜡黄,一双灵动过人的眼睛,正毫无顾忌地打量自己。 笑着冲老人家点了点头,陆洵这才坐下。 老人家回以微笑和点头致意,他那丫鬟却是真的不太有礼貌的样子,一个劲儿的盯着自己看个不住。 看她那蜡黄的脸色,是真的该赶紧去看看病才是。 不过,两次来,两次都那么巧的能遇到,可见他们应该是住在这附近的。 这里可是福兴寺,附近都是大宅,能住在这附近,可见这老员外应该的确是有点钱的——甚或,看他气质,许是个什么退下来的官员也说不定。 邺城户口百万,人杰地灵,向来都是大宋北方重镇,更兼这里世家众多,积年下来,从本地走出去的官员数不胜数,那有走出去的,自然就有归乡养老的,能在街头食肆碰到一个,并不奇怪。 顾红莲小姑娘很快就把两碗酸梅汤端了上来。 她一对妙目眄睐含情地看着陆洵,甚而完全无视了同行的裴易,问:“小相公可还要些别的吃食么?” 于是陆洵看向裴易,“易兄,要不要?” 裴易不知道看出什么来了,一直都低着头,这时候仓促抬头,面露微笑,摆手,“刚吃过早饭不久,并不饿。” 于是就罢了。 顾红莲却没有马上就走,犹豫了一下,低着头,红着脸,小声说:“若不够吃时,你叫我,我给你添!你……你走时莫急,我有东西送你!” 说完了,也不等答复,逃也似的跑开了。 裴易这才慢慢抬起头来,却是恍若无事的样子,慢慢吃起酸梅汤。 还夸,“嗯……这酸梅汤果然好滋味!以后我也要到这里来吃!” 陆洵笑嘻嘻,“易兄,咱们一起来吃过一次的,你不是第一次吃了!” “哦?是吗?哎呀呀,那上次一定是我吃得不认真。” 陆洵为之失笑。 笑罢,吃两口酸梅汤,他正要开口说话,却忽然听见街上有人大声喊:“快看,有仙人临空!” 忽然一下,大街上也好,食肆之内也罢,众人纷纷抬头。 巧得很,陆洵闻声第一时间就抬头,正好看到足足几十米的高空处,有个穿着青衫的人御剑而行,嗖的一下,就飞远了。 这年代没什么高楼,超过三层的楼房绝少,高空视野特别大,又没什么工业污染,空气能见度极高,因此那御剑而行之人飞出去好远,都还能看见。 这时候,陆洵灵机一动,别人都看那飞剑上仙,他却下意识地收回目光,往老员外那边看了一眼——老员外倒是淡然,他的丫鬟却好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正仰头看着天空,扭头,小声地跟那老员外说了句什么。 大宋国法有明文规定,县城及以上城池的上空,严禁飞行。 也就是说,无论你是飞剑、飞舟、飞艇、飞鹤,这些仙家的御空飞行手段,一概不许出现在普通居民区的上空。 一旦违反,据说是有严惩的。 这不知道是哪家有弟子忽然「登仙」了,兴奋到忘了规矩?还是说有什么紧急的事情? 按理说,就算是朝廷通讯,也只是飞舟到城外,然后快马入城而已。 这下子太守要大怒了。 这毫无疑问是对大宋法制和太守威严的一种挑衅。 就连邺城县那边,也是一定要追究的。 回头倒是可以找陈胄陈赞画打听下八卦了。 那飞剑只是兜了一圈,很快就飞走了,街上众人等了一阵子,没见再回来,都纷纷地摇着头、议论着,很快又各忙各的了,食肆这边的一众食客,也都重新回到草棚里来坐下,继续吃喝。 “真神仙也!” 重新坐下之后,裴易感慨着,看表情,他对这种神仙手段,实在是羡慕得紧。 陆洵笑了笑,正要开口勉励他几句,却忽然听到有人说:“这位小相公,可是《小池》之陆洵?” 陆洵回头,正与那老员外的目光对上。 他笑笑,遥遥拱手,很客气,“不才正是陆洵,见过员外。” 老员外笑呵呵地以手抚须,道:“这却巧了,不知愿否移桌过来,容老朽攀谈几句?” 陆洵笑起来,“这有何难?正要听老先生指点。”于是主动端了自己的酸梅汤,径直便走过去。裴易见状犹豫了一下,却是没有跟着起身,陆洵坐下,却主动招呼他,“易兄,来,一起聆听老先生教诲,岂不是好事?” 他这才赶紧端了碗起身,微微弓着身子,笑道:“固所愿也!打扰!打扰!”放下碗,又毕恭毕敬地拱手施礼,“后学见过老先生。” 老员外很和善,招招手,“坐!坐!” 他这才在陆洵身边打横坐下。 那小丫鬟这时候倒是表现得还算比较有礼貌的,很主动地就起身避席,搬着小凳子,坐到了自家主人的身后——有了客人,她一个丫鬟,当然就不大好继续跟自家主人同席了,不然是对客人的不大恭敬。 然而,即便如此,她那双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陆洵看个不住。 ------------ 第二十七章  妙啊! 老员外很和善。 所谓气质这个东西,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几十年沧桑浮沉,都在脸上呢,相由心生绝非虚言。老爷子面相富态,却隐有威严,话不多,却总是能恰到好处的给一句称赞,或引起下一段的话题。 总之,跟这样的人聊天,别管聊什么,总是能让你觉得很舒服。 时不时老爷子说句话,还颇能引人深思。 当然,大家毕竟是初识,不可能聊什么太过深入的话题,但打从陆洵和裴易两个人坐过去,老爷子居然也一直都稳住了,提都没有再提《小池》的事情。 于是就聊聊之前的文学大家和他们的作品。 很贴合陆洵这样一个刚刚写出了《小池》这等四星之诗的大诗人的身份。 然而终归也只是顺口闲聊而已。 真要论写诗的本事,原主的水平大概也就是战五渣,陆洵就更次,最多战三渣,但要论知识,原主却是下了多年苦功夫的,那一架书绝不是白看的。 所以倒也能跟老爷子聊个有来有去。 聊到后来,老爷子摆明了很欣赏陆洵。 忽然间,貌似不经心的,他顺嘴问了一句,“以前可还有什么旧作?能否念一二首来听听?” 陆洵笑着摆手,“哪有什么旧作,在下本就不擅长作诗,老先生既然知道《小池》,想必也不难打听到当日故事,实在是被逼的狠了,这才无奈写了一首罢了,也就随便一写,谁知竟还能有星……” 他倒是写了一首《静夜思》,天地气机也给了四星了,可问题是,你一个一辈子都没离开过邺城的人,思的哪门子故乡? 这种作品,自己写了,享受到了作为创作者的福利,甚而还让身边的人……和狗和鸡们,也都得了「初读」,也就可以了,说是绝对不能说的。 等将来出个远门什么的,比如去一趟附近某个县城,再拿来装逼吧! “嘁!” 都没等陆洵把话说完,从头到尾一直躲在老员外背后不说话的小丫鬟,就忽然发出了一声代表相当鄙视的声音。 “你这人,真是拿乔!装模作样的!” 这就很没礼貌了! 我跟你很熟吗?这么攻击我? 然而陆洵并没有生气,反而笑嘻嘻地解释道:“是真话,真个没有旧作。” “才不信你!” 小丫鬟居然继续耍刁蛮那一套。 陆洵心里略微有点吃惊——按照常理来说,像这位老爷子这样的人,哪怕他本人再怎么随和,对家中下人的管束,也是会有一定之规的,哪怕是再宠爱和喜欢的丫鬟,也绝不至于让她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给客人面子。 那就太没有家教了! 然而这个时候,他扭头瞥了老头儿一眼,却见老员外脸上仍是笑眯眯的,似乎并没有要斥责这小丫鬟的意思。 于是他心里更是惊讶。 旋即他回过神来:老头儿难不成是想要考校自己一下? 那就算了! 彼此非亲非故,我对你也并无所求,犯不上让你来考校我! 于是这次他笑了笑,却不准备回答了,一端碗,吸吸溜溜、很是粗俗的把碗里剩的几口酸梅汤喝下肚,放下碗还又笑嘻嘻一拍肚子,尽展粗汉风采,“饱喽!” 偏偏这个时候,老员外却忽然笑道:“小相公不要误会,老朽并无考校之意,只是的确好奇,罢了,罢了,我代我这小丫鬟给你道个歉如何?” 这老头儿真是犀利。 一眼看透,且单刀直入。 陆洵哈哈一笑,“您老折煞我也!” 虽有不高兴,看在这位老爷子气度非凡的份儿上,肯定是没必要结下仇怨的,然而莫名的被人考校,他心中也是颇有不爽。 有一种被人瞧扁了的感觉。 那就随便对付一首吧。 好聚好散。 “倒是有一首去年的旧作,因作的太差,几同儿戏,便只默默存在心中,并不曾对人说起过,既然老先生非得要问,倒也不妨献丑。” “哦?诵来听听?” 反正据说是那位十全老人的诗,应该很次,估计也拿不到星级的评判什么的,随口念来无妨,陆洵就笑嘻嘻地道:“诗的名字叫《咏雪》……” “一片两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 “噗嗤!” 躲在老员外身后的小丫鬟,忽然就笑出了声。 这笑声,似乎是在说:这也叫诗? 老员外的定力倒是非凡,这个时候还能一脸淡定的笑容。 “千片万片无数片……” 女孩笑得几乎要打跌,手撑在老员外的后背上,捂着嘴,低了头,笑得不行。 看来这小丫鬟在家里应该很得宠。 作为一个小丫鬟来说,这个动作已经近乎放肆。 恰在此时,老员外忽然淡淡地“咳”了一声。 小丫鬟顿时收敛了些,却仍是笑得脸通红,紧紧捂着嘴——奇怪的是,一旦有一双小手捂住她那病恹恹蜡黄色的半张脸,反倒越发凸显了那双笑意盎然的水眸,虽然额头肤色也是蜡黄,但她整个人居然显得一下子好看了不少。 陆洵也笑着,笑嘻嘻地念出最后一句:“飞入梅花总不见。” 忽然一下,一股青色的烟雾蓦然腾起,在陆洵身上萦绕片刻,随后便飞快地散入了天地之间——那速度之快,若非就在近处,若非一直都关注着他,旁人几乎很难注意到这一幕。 小丫鬟一下子愣住。 笑意还挂在眼角眉梢,脸上却已露出吃惊的神情。 饶是老员外的定力非比寻常,此时脸上淡然的微笑,也是怔了一下。 虽然没有落在纸面上,但是经由诗人口诵而出,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这首小诗《咏雪》,仍是迅速就获得了天地气机给的星级判定。 三星之诗。 裴易一脸吃惊地看着陆洵。 “竟是一首三星之诗!” 小丫鬟已经敛起笑容,无比惊讶地看着陆洵。 然而,事实上这时候陆洵比他们还懵。 这诗……值三颗星么? 当然了,他虽然自诩比较喜爱古典文学,也的确记得很多的名篇佳句,但毕竟不是专业搞文学研究的,充其量就是个爱好者而已,而且最喜欢的,也是比较大众化的唐诗宋词、唐宋八大家散文之类,所以他并不知道,这首《咏雪》,其实是清代著名诗人郑板桥的作品,而非是某些电视剧里所说的十全老人作品。 所以……竟是闹了笑话。 “妙!妙啊!” 这个时候,倒是老员外第一个反映了过来,竟是下意识地伸手敲桌,“飞入梅花总不见!只此一句,而境界全出,前面三句也顿显寥廓!如此诗作,貌似闲戏,却实在是高妙!当得一个三星!” 陆洵笑了笑,回过神来了。 他当然仍是不知道,并且只要不穿越回去查资料,也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这首诗的作者是郑板桥了,但是在此时的他想来,十全老人毕竟也是写了几万首诗的,这首诗又最出名,拿个三星,倒也不算过分? 事实上念完了自己品味一下,这最后一句的确很妙。 这位老员外显然是个懂诗的,他的品评,很是精确。 所以……果然,我这辈子作诗人,估计三星就是下限了。 除非拿出张宗昌张大帅的杰作,才有可能打破这个下限,正所谓“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达。”,这等牛气冲天的诗作,不知道天地气机的判定,还会不会给星? “呵呵,让您见笑了,实在是没有想到,这首戏作,竟还能得星!”陆洵一脸感慨的模样,“这本是我之前心中默想默作的,都不觉得有写下来的必要,所以……一时有些发呆,见笑!见笑!” 老员外哈哈大笑。 眼角眉梢处,都写满了赞赏之意。 她那小丫鬟的一双星眸,更是眨都不眨地盯着陆洵。 目光对视的那一下,陆洵忽然回过神来了——刚才他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却心在念诗上,没多想,到这会儿又下意识地注意到她的脸色,他才忽然回想起来,刚才自己是为何觉得不对了! 故作不经意地在低头的瞬间往老爷子身后瞟了一眼。 果然! 虽然只看见了一只右手,但那只手却是白生生的莹润雪腻。 甚而露出了一小截的手腕,也是白生生。 这小丫鬟居然易容了? 拜托,你就出来逛个街、吃一碗酸梅汤,至于还易容吗? 再说了,你五官也不是多漂亮啊! 他心里这么一想,忍不住悄悄吐槽,再抬头看女孩时,目光却多少带了一点异样,谁知这女孩竟是如此的冰雪聪明,与陆洵的目光交错的那一刹那,她愣了一下,随后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她就已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再抬起头来时,她不由似笑非笑地白了陆洵一眼。 说来也奇,这女子明明容貌普通,易了容把脸弄成这么个蜡黄颜色之后,更是不怎么受看,但她这一瞥,却竟然煞是销魂! 这双眼睛实在是太好看了! 好看到……妙啊! *** 月票才100来张,这数据,实在有点难看,求几张月票行不? ------------ 第二十八章  鸭子戏水 “洵兄,我想到了,这是去年冬天下那场雪的时候,和骏兄咱们曾一起在书院里踏雪赏梅,你便是那个时候作的这首诗?对也不对?” 裴易一脸激动地问陆洵。 你说是那就是吧,反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编,谢谢你帮我把出处编好。 “正是。” 裴易当即为之拊掌,感慨道:“如此之才,殆非天授哉!当日我与骏兄也在,只觉入眼满是好景色,却偏偏一句好辞也无!当时还以为洵兄也如我二人一般,谁知洵兄心中却是佳句早成了!叫人能不叹服?” 易兄,论作诗你可能不行,但是论拍马屁,你至少是五星的! 然而陆洵不准备在这里继续坐下去了,哈哈一笑,直接跳过裴易的马屁,“吃饱喽,易兄,要不咱们……” “小气!” 他这话才说到一半,就又被人怼了一句。 真是聪明之极的一个女孩子,就是可惜长得不好看还脾气老大。 这次陆洵坚持了,理都没理那说话的小丫头,从容地冲老员外一拱手,笑道:“听老先生品评古今,果是大涨见识,改日先生有暇,容在下再行请教。” 没等老头儿说话,女孩居然再次嚣张地开口,“我赵爷爷现在就有暇,你请教吧!”啧……这小丫头真是讨厌! 不过……赵? 陆洵心中一凛,心底里略犹豫了一下,正要开口,却见那老员外已扭头,看向身侧的小丫鬟,淡然而笑,道:“陆生大才也,何故如此无礼?” 陆洵也扭头看向她。 女孩抬头,又白了陆洵一眼,却还是乖乖地回答道:“谁让他那天一开口就是胡说八道的!一点都不像个正经的读书人!” 老员外闻言愣了一下,旋即呵呵地笑起来。 笑罢,手指陆洵,道:“我以此人为麒麟子也,其龙鳞凤章、矫矫不群者,实在令我心折,正要与他多多来往,你却开罪了他,奈何?” 这个问题有意思。 陆洵笑嘻嘻地看着她。 谁知这女孩抿嘴片刻,竟是真的站起身来,娉婷袅娜、盈盈而立,抬头瞥陆洵一眼,她俏生生地屈膝福了一福,却犹自带着股强词夺理的范儿,“陆相公是个大诗人,大才子,定不会同我一个小女子计较的,不过我还是给你作个礼吧!” 不情不愿的。 陆洵赶紧摆手,“嗳……不敢当,我只是个小诗人!” 女孩又抿嘴,片刻后,再次屈膝一福,“陆先生,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小女子计较。小女子这厢给您赔礼了!” 舒服了。 “哈哈,姑娘太客气了,快快免礼。” 女孩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后气鼓鼓地回去坐下了。 偏偏陆洵还一直都笑嘻嘻地看着他。 她气得别过脸去。 这时候,老员外才笑着道:“陆生风趣倜达,而又诗才横溢,实乃吾之友也!日后若有闲暇,尽可到帽儿巷寻我,就在附近,且我那宅子极是好找,你只寻门首写着赵宅的便是了。我那里别的没有,古今诗书倒颇有几卷,陈茶粗酒亦有几瓮,可略款待陆生,亦有鼓吹一部,可消乏醒酒。” “恭敬不如从命,改日必去拜访请教先生。” 帽儿巷……姓赵? 陆洵嘴上毕恭毕敬地回答着,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但眼角的余光却已经瞥到,裴易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对了! 不过还没容他想透,老员外已经冲不远处正忙着擦桌子收拾碗筷的顾红莲招了招手,笑着道:“小娘子,会账!” “哎,来啦赵爷爷!” 顾红莲很快放下手里的活计,跑过来。 眼神儿又第一时间落到了陆洵身上。 “连他们这两碗的帐一并会了。” 老员外吩咐道。 “这怎么好?已是打扰了先生清净,却还叫先生破费,非晚辈之礼!” “哈哈,我以陆生为忘年小友也,又得闻如此好诗,岂不该请你一碗酸梅汤?” 陆洵哈哈一笑,不再争执。 老爷子身后,那女孩虽气鼓鼓的,却还是老老实实掏荷包,付了钱。 然而,顾红莲收了钱道了谢,却并未离开,而是频频目视陆洵。 陆洵正起身,见状忽然想起刚来的时候,这小娘子好像说过让自己吃完了不要急着走的话,只好对赵老员外道一句,“老先生好走,失陪。” 然后扭头看向那顾红莲。 此时,这小娘子也顾不得羞,从袖口里蹙摸出一个崭新的荷包来,小声道:“上次我见相公的荷包已经旧了,就给你绣了一个新的,给你!” 说完了,直接塞到陆洵手上,脸红红的快步跑开了。 荷包还带着她的体温呢。 陆洵拿在手上,捏了捏,看看,绣工精巧,是绣了一对鸭子,正在戏水。 哦,这种鸭子有五彩的羽毛,应该是也可以被叫成鸳鸯。 啧! 含义丰富。 这算是示爱了吗? 身后老员外“呵呵”地笑了几声,小丫鬟倒是“嘁”了一声,显示她心里很不舒服——没办法,他俩还没走远呢,亲见亲闻。 陆洵笑了笑,收起荷包,转头对老员外笑了笑,拱手道:“又叫先生见笑了。改日登门拜访,再向先生请教。” 老员外笑着,淡然点点头,迈步走开了。 临走前,那女孩又横了陆洵一眼,这才快步追上去了。 裴易却是一直都低着头,谁都不敢看的样子。 等前面两人略略走远,陆洵这才扯了扯他的衣袖,不让他装鹌鹑,拉到路边,问:“帽儿巷,姓赵,我怎么觉得有些耳熟?” 裴易扭头,往那一主一仆的背影看了一眼,这才小声道:“尚书仆射!” 轰的一下,脑子里好像闪过一道白光。 陆洵忽然就想到是谁了。 右手握拳一砸左手,“居然是他!” 赵琦。 此君历仕三朝,不但三督边军,更是先后两次拜相,文治武功皆称赫赫,更吓人的是,当今大宋皇帝,和已故的先帝,都是他力保登基的! 他前后两次拜相的时长加在一起,长达十九年! 天佑二年,也就是六年前,眼看当今陛下坐稳了皇位,他更是急流勇退,主动要求致仕,当今陛下几次挽留,见他去意已决,这才无奈加太师、尚书左仆射,以示荣宠尊信冠绝群臣——尚书左仆射是真的一品正衔,当朝第一的官职,只是朝廷早已不设了,然而即便是作为虚衔,赵琦依然是五六十年来第一个担任此职的人,可见这一官职的绝不轻授。 近百年来,邺城走出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了! 当年他拒绝了皇帝的挽留,连赐给他在京荣养的大宅都不住,非要还乡,一度是天佑二年一整年邺城百姓热议的话题。 若有热搜,这个话题至少霸榜半年。 当然,他致仕之后,天佑皇帝毕竟还是稍稍嫩了些,有点急功冒进了,一度使得朝中局势有些不稳,边疆也遭遇了一次大败,这直接导致了年逾七十的另外一位当朝太师,周博的第四次拜相。 这位周相公就更厉害了,作为赵琦这一生的好友兼政敌,他的前三次拜相,加一起也有足足十六年之久,且两人还有不短的共事时间,一度也曾号称“双壁”,原本是赵琦赵相公要比他多了三年宰相,但天佑三年第四次拜相之后,周博周相公到现在已经又干了四年了——竟然反超了! 只不过,这位周相公在朝野上下的名声,比起赵琦赵相公,可是要差了不少的——第二次拜相的时候,他就已经被不少人直呼“奸相”了。 当然,那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 第二十九章  池底之泥 陆洵和裴易一路闲聊着回到家里的时候,陆老爹正在试新衣裳。 一身青衣。 宋制:庶人着青、白、褐等色,贱役着皂衣,即黑衣。 要一直到登仕,也即成为国家官员,从九品官开始,就可以穿绿色了,所以也把摆脱了平民身份开始做官之后的那一步,叫做释褐。 意即脱去了平民的衣服。 最高级别的大佬,能够穿红色与紫色。 所谓满朝朱紫大员,就是这个意思。 陆老爹身为贱役,之前只允许穿皂衣,甚至连两个儿子都不如,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话,他外出的时候,甚至是不许乘坐马车的。 现在虽然右曹掾这个位置还没到手,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穿起青衣了么? 看见儿子回来了,陆老爹很高兴,招手叫人,“大郎,裴家大郎,来,看看吾这新衣裳如何?” “好看!” “威武霸气!” 陆洵也顺嘴送上马屁,却一眼就瞥见了一边捧着陆老爹旧衣裳的贺蓝眼与孙大壮二人。 此时他二人也已经过来施礼,一脸讨好的笑意。 距离《小池》出世,已经是两三天的时间过去了,就算他们之前还迷惑,这时候估计也早就请教过明白人了,知道正是陆家这大郎写了一首四星之诗,因此才有了之后那一系列神奇的反转,乃至自家班头儿的上位,自然是执礼甚恭。 他们跟读书、作诗、修仙的事情,隔着一条河,本是不怎么关注的,但现在关系到切身的利益,想必也是补了不少课。那贺蓝眼甚至还拍几句马屁,“陆大郎那首诗俺们等也都读了,呃,请人读给俺们听的,写的真是好!” 陆洵不由失笑。 之前家里的客人们都已经走了,反倒他俩是新来的。 再看看自家老爹身上簇新的衣裳,陆洵不由得对贺蓝眼又高看了一眼:什么叫眉眼挑通?这就叫眉眼挑通! 大家都上门恭喜兼拍马屁,顶天了给送点礼,可你瞧瞧人家这!人家直接给送了一身新衣裳——这送礼拍马屁,却是正正送到了自己老爹的心口窝里! 升官,摆脱了贱役的身份,这两大喜集于一身,最能体现这种喜悦的事情是什么?先换身新衣裳!换一身之前不能穿不敢穿的衣裳! 身份变了! 这就叫做会送礼! 让陆洵这么一夸,陆老爹越发高兴,“贺蓝眼孙大壮你两个狗屌肏的,倒是恁会选买东西,这衣裳,甚是合身。” 于是贺蓝眼两人越发高兴。 陆老娘明显也特别高兴,不住地伸手在陆老爹的新衣裳上摸摸这里摸摸那里。 又说笑几句,陆洵正要回自己房间,大门却忽然被推开,却是严骏来了。 而紧跟在他身后进门的,居然是陆漳。 严骏面色紧绷,陆漳更是低垂着头。 本来满堂欢喜的气氛,眼看他俩这副模样,这气氛就顿时为之一停。 陆老爹有些纳罕,等严骏施礼问安毕,便问:“怎个今日里倒是你俩一起回来了?二郎,你书院里不上课了?为何如此垂头丧气?” 陆漳勉强抬了抬头,又赶紧低下头去,闷闷地回答:“我……我同人打架了!” 其实不用这句话,聪明如陆老爹和陆洵,他这一抬头,就已经把基本情况交待个差不多了——哭过!眼皮儿是有些红肿的。 脸上有两块青肿。 大约是打架没打过! 然而陆二漳不是什么爱惹事爱打架的性子。 于是陆洵第一时间看向严骏,“骏兄,怎么回事?” 严骏叹了口气,却是直接道:“并不怪他!我都差一点与人动手!” 好吧,看来事情有点大。 严骏向来以端方君子自居,虽然冷颜冷语,却行事低调温和,轻易不会跟任何人起冲突的,就算有了冲突,他也一般是直接走掉,不至于激化矛盾。 能让他都差一点儿跟人打起来,就说明事情不小。 “这两日,书院里大家都在议论洵兄你那首《小池》,昨日还好些,虽说是说什么的都有,但终归是称赞居多的,然而到了今日……” 严骏叹了口气,说起了书院里的情况。 原来是从今天一大早开始,书院里议论《小池》的风向,就完全偏了,据严骏说,应该是周显文在背后主导,说陆洵那首诗乃是有人提前帮他做好的,只为了让他能借机一举扬名。 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更严重的是,他还在书院内外到处散播陆洵当初在松山书院读书修行时候的蠢事,还说他贪酒误学,好色无度。 而偏偏,他这个说法,竟然得到了陆洵和严骏、裴易他们的老师钱义的认可。 今天上午,他甚至在课堂上公然说,陆洵此人“奇蠢无比”,说他“毫无才华可言”,而且“若池底之泥,虽滔天巨浪,不得升腾也!”,并公然赞同书院里正在流行的说法,说陆洵这首诗,很可能是“假名之作”。 也因此,不愿与老师当堂争辩的严骏,选择了愤而退堂。 出来的时候,他正好就遇到了陆二漳在跟人打架,他与陆洵五年好友,对陆二漳自然不陌生,于是赶紧过去拉开了。 早在听到钱义在课堂上那么说自己的时候,陆洵的脸色就已经变了。 周显文在背后败坏自己名声,并不奇怪,而且陆洵也颇觉无所谓,大家都已经结仇了嘛,自己都在一首四星之诗的跋里写了“禁周显文得气”,这仇结的不小,以后写诗继续捎上他就好了,帮他也出出名,就是最大的回击了。 但钱义毕竟是自己的老师,而且他可是教了自己长达五年的时间,类似现代社会学校里班主任的角色,说他是授业恩师,是没什么疑问的。 他居然在课堂上公然表达对自己的蔑视和诋毁,这个就太坏名声了。 虽然在原主的记忆里,哪怕是在书院的时候,这个钱义就不怎么瞧得上原主,动辄冷嘲热讽,师徒间堪称是毫无情谊,后来勒令原主退学,更是他极力坚持的,但陆洵依然没想到,他居然会瞧不起原主到这个程度! 按说自己名下弟子写出了一首四星之诗,单凭一首诗,在当今天下文坛,就已经足以有一席之地了,作为老师的他,应该与有荣焉才对。 可面对一首四星之诗,一位四星大诗人,他却依然如此直白粗暴地表达了不屑! 当然,这也是小事。 等严骏说完了,陆洵盯着自己弟弟,沉声问:“是被一个人打的,没打过人家,还是被人给群殴了?” 陆二漳闻言抬起头,颇有些羞愧地道:“一个人。他……他比我力壮,平日里就喜欢欺负我,今日我虽奋起,却……不是他对手!” 那还好。 陆洵松了口气。 如果自己弟弟是被一群人给打了,那陆洵绝对不会坐视不管,别管对方是谁,都一定要把这个仇给报了才行。但既然是俩人对打,你打不过人家,那反倒是没什么多余可说的,只能是下次再找个机会,让他自己去打回来就是了。 不过想了想,虽然自己已经退学了,以后估计也不会跟松山书院再有什么过多的瓜葛,但在世人眼中,那毕竟是自己的母校。 在母校落下一个那么差的口碑的话……实在不爽的紧。 想了想,他平静地道:“走,二漳,与我一同去书院!” 众人闻言都是一愣,然后,竟是三个声音不约而同地道:“不可!” 陆老爹声音最大。 于是他获得了后续的优先发言权,“你个蠢货!那松山书院是什么地方,岂容你个退了学的去撒野?那背后站的,可是曹氏!那是曹氏联合魏郡几大世家一起兴办的,你不知道?” 但陆洵却只是笑了笑,道:“谁说我要去撒野的?我去到那里写首诗不行?” 众人闻言齐齐一愣。 裴易更是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又要作诗? ------------ 第三十章  宝墙 说去就去。 别的事情不好说,在搞文化这件事情上,目前陆洵在自己家里,至少还享有着“没有人比我更懂作诗”的地位。 于是他带上陆二漳径直出门,陆老爹又是担心又是纠结,拉住裴易叮嘱了几句才放行——严骏和裴易自然都跟了上去。 可巧,行到半途时,竟遇上了郭芳郭仲德。 他带了两个随从,一行三人都打马甚急,看见陆洵之后又紧急勒马,下了马对着避让道旁的陆洵就是深深施礼,起身后看了一眼陆漳,见他似无大碍,这才松了口气的样子,道:“仆方惊闻令二弟之事,正要前往赔罪。令二弟在书院,仆亦在书院,照看不周,竟使令二弟遭遇此事,皆仆之过也!” 陆洵笑嘻嘻,拱手还礼,“两个小孩子打架,他打输了而已,若是连这等事都要怪到仲德兄身上,却是何道理?无妨,无妨的……” 于是简单交流,郭芳得知陆洵等人正是要往书院里去,本来想劝说几句,表示自己可以在书院内部摆平这件事,但听说陆洵竟是要去写诗去,就又顿时住了口,倒也别无旁话,弃了马交由仆从牵着,他自同陆洵等人一道步行往书院去。 要不多时,已经到了书院门口。 话说,陆老爹或许不懂诗词,但他对邺城内部的势力构成,还是很门儿清的。 这松山书院作为本地面向公众招生的最高学府,的确是由曹氏等四大世家联合兴办的,只不过后来越办越大,其中不可避免加入了一定太守府的意志和影响。 太守府和四大世家,几乎每年都要给书院捐款助学。 所以这家书院在邺城的地位,是的确不低,绝不是随便谁都敢来这里捣乱撒野的。即便如郭芳,家财万贯,进了松山书院之后顶天了也就是满天撒钱、呼朋唤友罢了,却并不敢在书院内有什么过于放肆的举动。 郭氏当然已经很强大了,甚至有些小事,硬抗曹氏都未必不敢,但面对四大世家加太守府一起的这份强力后台,郭氏就不够看了。 到了门前,那门子一看都是年轻学子,尤其其中还有他向来认识的郭芳,倒是丝毫都没有要阻拦的意思——只是额外多看了陆洵一眼。 陆洵么,他自然是认识的。 长得太过好看的副作用就是,基本上在哪里待得时间稍微一长,就会被所有人都记住——此时那门子想的便是:此人不是已经退学了么? 但他依然没敢拦,只是跟郭芳打了个招呼。 于是,一行人直接就进了书院。 这书院占地面积很大,进了里面便是一排排的书舍,甚至右侧还有一个大大的跨院,里面是有宿舍的,提供给远路的学子住宿用。 书院的中间部分,有一片相当宽阔的广场,广场直通北面,则是一片花园——搁到现代社会,这也绝对算是园林式大学了。 书院的一片梅林,就在那后面的花园里。 广场两侧,有多达十二面的照壁,对称而立。 青砖碧瓦、雪白的墙,除此之外,并无装饰,亦没有寻常人家建筑里照壁上必有的各种吉祥图案——但是,那不少的照壁上,却都题写了文字。 那都是松山书院邀请一时名士、大诗人、高官,过来亲笔写上去的。 别个不说,第一块照壁上的第六首诗,就是天祐二年初夏,赵琦赵相公归乡之后,亲自过来题写上去的。那是他的一首代表作,一首三星之诗。 只可惜那个时候陆洵还没入学,不曾亲见。 十二面照壁,是五十多年前书院重建的时候建起来的,一直伫立到现在。 左边前三面专请高官、大仙人留墨,右边前三面专请两千石以下的官员,也有仙人留墨,左面后三面专请名士、大诗人,右边后三面则是留给从本书院走出去的老师和弟子们用的——必须得有所成就,而且还得有二星以上的诗作,才够资格被书院邀请,过来留下墨宝。 这十二面照壁,在松山书院学生们中间,被称作“宝墙”,书院方面则称呼它们为“先贤墙”。 这里留下的诗文和墨宝,实在乃是松山书院真正的底蕴之所在。 几十年时间过去,年年都有保护和修复,使得文字不至于斑驳和脱落,但迄今为止,十二面墙加在一起,却写了不过五十来首诗文。 可见书院在邀请的时候标准之高。 尤其是右边的后三面,因为这些年来书院始终都并没有过太出色的弟子走出来,达不到书院方面邀请留墨的标准,因此第一面墙也只题了五首诗词而已,只写了一角,后面两面墙还完全空白着呢! 原主在这里学习和生活了长达五年之久,陆洵对这里自然并不陌生。 甚至,以原主苦学的风格,对这里每一面照壁上题了哪首诗,谁题的,是写在了墙上的哪个位置,都是一清二楚的。 进了书院,陆洵便直奔右边的第四面墙。 也即留给本校师生成才成名者题写留墨的第一面墙。 他可没被邀请,且事先也没有任何的准备,自然不会有全书院师生一起欢迎的场面,不过书院里的规矩并不严厉,因此即便正是半晌午,一排排的书舍里都正传出教授博士们讲习声,和弟子们的朗朗读书声,广场这边,却依然有很多闲散人员正在到处走动,乃至站住谈笑。 陆洵等人一行五六人,动作又快,不似散步,因此刚一过来,立刻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陆洵因为其姿容之美,固然算是小名人,近两日越发名声大噪,郭芳也算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了,认识他们俩的人,不在少数。 于是,一旦看到他们二人,很多人都立时的便停下了闲谈,交头接耳起来。 不少人都毫无顾忌地盯着陆洵看。 甚而,忽然有人开口问:“陆生,据说你那首《小池》,乃是‘假名之作’,此言真耶?假耶?汝可愿自辩?” 陆洵扭头看了一眼。 不认识。 那就犯不上搭理。 他走到第四面墙的面前,打量了一下墙上仍在留白的空位,这才回首看向严骏,“骏兄,请借汝笔墨一用如何?” 严骏有点懵。 陆洵的意思已经是如此直白,他哪里还会不明白? 但来的路上,他并不认为陆洵要直接在这里的“宝墙”上题写诗句——这实在是太过惊人了! 尤其在他这样向来行事端方的人看来,没有得到书院的邀请,而贸然在宝墙上题写诗文,哪怕你写得再好,也是极大的失礼与冒犯。 “洵兄,不可啊!” 他一把拉住了陆洵,“这……这如何使得?要出大乱子的!” 陆洵被他拉住,无奈道:“你就说借不借吧?”说话间见严骏还要再劝,径直扭头看向郭芳,“仲德兄?要不……” 他们的对话被不少人都听见了,并且很快就有聪明人反应过来了,当即忍不住惊呼:“此子竟要在宝墙上题诗!” 此时的严骏脸上几乎写满了不同意,裴易也有点怂,甚至郭芳也有些嗫喏,不太敢接陆洵的话,反倒是一向也是一副小君子模样的陆二漳,这时候就看出少年心性尚在了,竟是忽然道:“我去为大兄取笔墨来!”一溜烟儿跑了。 不片刻,他便真的取了笔墨砚台来。 却在此时,已经有不少弟子都靠拢过来了。 倒是无人制止,只是一个个都吃惊地看着人群正中的陆洵。 这也太过张狂了吧? 竟要直接在书院的宝墙上题诗来自辩么? 忽然有人大喊一声:“快来看呀,《小池》之陆洵,要在宝墙上留墨了!” 裴易眨了眨眼睛,在严骏和郭芳还都有些愣的时候,竟是狠了狠心,主动迈上前一步,一把接过砚台来,捧着,笑道:“二漳,交给我,你来为汝大兄研墨!” 陆漳闻言当即交出砚台,就着裴易手上,兴奋地研起墨来。 人群呼呼啦啦地从各排书舍里跑出来,不一时,便聚了好大一群人,把陆洵等人给团团地围在了中间。 这时,陆漳兴奋地脸通红,飞快地研开了墨,把特意选的大笔递给了自己大兄。 陆洵接过笔来,舔饱了墨,走到墙前,毫不犹豫地大笔落下两个字—— 小松。 ------------ 第三十一章  凌云之木 周显文正在书院的后花园里与三二好友闲谈,听到前面的喧闹跑过来的时候,正好便看到陆洵挥毫泼墨,在那面照壁上写下了“小松”两个字。 陆洵身姿挺拔,便连背影都极是好看易认,周显文当然是一眼认出。 他愣了片刻,心中才有一股狂喜瞬间爆发出来。 找死! 这可真是找死了! 谁能想到,这陆洵竟是如此的傻,如此简单一激,竟把他激至如此癫狂? 非得邀请,那宝墙上也是你能写字的么? 在他看来,陆洵的表现是如此的幼稚,以至于幼稚到让自己一时间都不敢相信的程度——他平常虽然也是呆呆的,却也不至于那么傻吧? 这时候,笑出声来当然是不可行的,周显文满脸的喜色,强压狂喜,下意识地就想,自己这时候似乎应该大吼一声,马上制止他的行为。 但转念一想:不行!得让他写出来! 写出来,才坐实了罪过! 对,便是如此! 倒要看看你今天还能写点什么! 就不信你还有如《小池》那般的诗! 老实讲,事实上直到今天、直到现在,周显文都无法接受陆洵这种呆头鹅居然写出了《小池》那等四星之诗这件事——同窗经年,他又是自己常常欺负的人,他是个什么水平、什么成色,别人不知,自己又岂会不知? 若非如此的话,当时陆洵写出《小池》,都已经得到了天地气机的判定,自己便是再抓狂,也绝对不会傻到再去质疑那首诗作的作者问题的。 质疑天地气机么? 没人有那个资格。 此事实在是太过吊诡,太过不合常理。 “自小刺头深草里……” 他正微微有些走神,已经有人把第一句念出来了,于是他慌忙收回分散的心神,专注地向墙上看去。 不得不承认,过去之所以特别喜欢欺负陆洵这个呆头鹅,固然有对方出身卑贱、天赋又差,眼见着不会有什么好前途的关系,却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此人生得实在是太好看了! 便背影亦是挺拔如松。 周显文觉得自己也不算丑,但是跟他一比,就实在是颇受打击。 加之他又实在蠢笨,便让人实在无法克制那份嫉妒之心了。 “而今渐觉出蓬蒿。” 这诗……貌似平平? 但不知为何,周显文心里下意识地有些担心。 起的平平,未必后面就没有奇崛之句。 正所谓“一言成诗”,千百年来,例子数不胜数。 而且此时一旦收起蔑视,以一种警惕和慎重的心态去看,便顿时觉得这两句倒也不算“平平”了。 文意绵宕。 此时觉得心里有点乱。 “时人不识凌云木……” 又有人大声诵念出来,人群中顿时小有骚动。 这摆明了是陆洵自比凌云木了! 那我们是什么?前文中的所谓蓬蒿吗? 岂有此理! 看清这一句,尤其是听到旁边人的诵念,周显文心中的紧张顿时为之一松,旋即便忍不住再次面露喜色——这不只是犯了书院的规矩,这还一竿子打翻了一船的人,把所有的同窗都给得罪了! 于是,重压之后的释然,让他终于克制不住,“嗤”地一声,笑出了声。 却在此时,陆洵已经写起了第四句——“直待……” 两字刚起,笔尚未落,犹自笔走龙蛇地往下写,却见那洁白的墙上竟是忽然腾起了袅袅的青色雾气。 “哦……” 一时间众人齐齐惊呼。 诗尚未毕,文气已起! 周显文亦是吃了一惊:担忧果然成真! 这呆头鹅竟然又写出了上星之诗! 于是,脸上浓浓的讥笑之意尚未完全褪去,他的眉头就已经下意识地拧了起来,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盯着那杆大笔。 ………… 与此同时,陆漳也是直直地盯着自己大兄手中的那杆笔。 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直待凌云始道高。” 青色的雾气霎时浓密起来,整面墙上顿时云蒸霞蔚。 话说,这松山书院里虽然不乏有人颇有见识,甚至亲眼见过不止一次上星之诗的诞生,但毕竟还是有数量更多的人没有那个机会目睹这等奇迹的。 更何况,即便是见过的,再见一次,仍觉震撼。 毕竟,相比起整个邺城文坛仅一年就有可能会诞生的几千乃至上万首的诗作而言,能上星的作品,仍是极为稀少的。 而亲眼见到它第一次落笔成诗的机会,就更是稀少之极。 一时间,数十上百人汇聚在这一面宝墙前,甚至还有更多的人赶来,却只偶尔有一声低低的惊呼,除此之外,竟是再无杂音。 连呼吸都恨不得屏住了。 小小陆漳已是不由紧紧地握起了拳头。 兴奋激动地几乎不能自持。 别看陆洵已经写了好几首上星之诗了,作为他的亲弟弟,这却是陆漳第一次亲眼目睹自家兄长写诗。 自然更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等云蒸霞蔚的神奇景象。 心中简直有一种朝圣般的激动! 他毕竟年小,对“照壁题诗”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的认识,自然不如年龄大了几岁、在书院也多待了几年的人,此时他只是挺直了胸膛,满面激动之色。 此时,他甚至恨不得大喊一声:“看看,这是我大兄!” “亲大兄!” 提笔成诗! 而且是上星之诗! 这回你们总算是亲眼见到了吧?看你们以后还怎么污蔑他! 他是个天才! 我大兄是个天才! 这一刻,他只觉得嗓子发干,下意识地吞咽一口口水,终于忍不住把目光从那堵墙上离开,激动地往左一看,是严骏严大兄,再往右一看,是裴易裴大兄。 好吧,他们都知道这是我大兄。 但目光刚转回来,他又忽然转过头去。 那位裴易裴大兄的眼睛都已经看得直了! 整个人一副呆呆傻傻的样子。 陆漳自然不知道,就在不到一个时辰之前,他这位裴易裴大兄,刚刚亲身经历了他的亲大兄陆洵一首三星之诗的面世,本来激动的心情就还没有完全褪去,此时又见陆洵再次提笔成诗,且又是一首上星之诗,他的内心是有多么的震撼。 已被震撼到有些失神了。 但陆漳并不需要知道内中细节,他只知道,此时此刻裴家大兄这副表情、这种模样,让他越发觉得与有荣焉。 正在题诗的那个人,是我亲大兄! 而此时忍不住悄然扭头,往自己身后看,不出所料,他看到的是一大片痴痴傻傻的目光——好爽!好有代入感啊! 收回目光,重新落到身前大兄手中的那杆笔上,看着面前照壁之上那副云蒸霞蔚的奇景,看着自家大兄那似乎越发高大笔挺的后背,陆漳那张犹带稚嫩的脸上,终于是克制不住地露出了一抹得意之色! 这是我亲大兄! 亲的! ------------ 第三十二章  决裂 诗罢,陆洵却笔下未停。 “禁周显文……” 看到那个“禁”字的时候,周显文就已心生不祥的预感,等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出来,他更是当时就觉眼前为之一黑。 果然如此! 又是一首上星之诗! 又有自己的名字! 此时他不由下意识就想到:若这呆头鹅以后就这么写下去,若他以后能再写若干首,乃至十首、二十首上星之诗,且每一首都像这样带上自己的名字的话,那结果简直…… “啊!” 身边人的一声叫,惊醒了他。 他顿时第一时间往墙上看过去,却见自己的名字后头,居然又加了一个名字,当下他不由得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才回过神来。 “禁周显文钱义得气。” 很明显,陆洵的黑名单扩大了,变成了两个人。 钱义。 当终于反应过来,钱义正是自己这个班科的教习,也即是自己与陆洵共同的老师的时候,周显文愣怔片刻,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马上大笑几声。 这呆头鹅,竟把自己的老师也给“禁”进去了么? 千百年以降,这片大陆上的文化不绝如缕,始终传承,而使得这种传承得以绵延的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前辈们早已论述过不知多少次,至今已经成了定论的便是,千百年来,这份文化的核心之一,便是尊师重道! 这呆头鹅,居然连自己的老师也要“禁”! 如此就怪不得周围人要惊呼了! 这绝对是大逆不道之举! “松山弃徒陆洵。”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写下最后一行落款,陆洵终于收笔。 立时间,那雪白照壁上犹如云蒸霞蔚的青色雾气,顷刻间便敛去了。 它们散入了天地之间,越发壮大了天下文气。 而与此同时,所有看见这首诗的人,都清楚地知道了天地气机对这首诗的判定——三星之诗! …………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首《小松》的作者,乃是晚唐五代时期的诗人杜荀鹤。 老实讲,他并不是一位多么出色的诗人,尤其是放到文化繁盛璀璨如唐宋两朝那种时间段,几乎都不怎么显得出他来。 那前后几百年间的大牛,实在太多了。 陆洵也是因为的确比较喜欢古典文学,这方面的书看过不少,在他曾经看过的一些唐诗的选集里,有这位杜荀鹤的零星诗作选入,所以算是有些基本了解。 他的诗里,陆洵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一首了。 因为它虽然辞意简单,文笔炼字也乏甚可夸,却胜在立意独出,且比较好记——文学一道,立意才是第一位的。 正赶上这么个事情,陆洵忽然就想到了这首诗,觉得很是合适,这才临时起意,决定跑来把它写出来,既为自己,也算是为原主,出一口恶气。 然而写完了自己看,感觉力量显得不够足。 于是在写完“禁周显文”四个字之后,他的笔只是略一停顿,就在后面又加上了“钱义”的名字——以示决裂。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时人极度看重尊师重道这件事,所以,被自己的老师亲口攻击,实在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抹去的污点——想必原主若是得知自己被老师如此攻击,才真的是会懊丧之极吧!这几乎是要亲手毁了自己这个弟子的一生名誉! 那怎么办? 干脆把它抹成一团浆糊! 你不是黑我攻击我吗?干脆我直接跟你断绝师徒关系! 而且直接公开表态! 用一首上星之诗表态! 如此一来,虽然污点依然还是污点,哪怕千百年后,依然有可能会被人提出来说嘴,但是再有人说的时候,至少也会考虑一下:陆洵可是公然写诗跋一句“禁钱义得气”的,可见愤怒!若不是有一定的情由,谁愿意这么不在乎名声的公然蔑视自己的老师,且将其视为仇敌? 这师徒之间的龃龉,怕不是那么简单哦! 到底怪谁,且不好说呢! 你瞧,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钱义身为老师发出攻击时的正义性和道德威压。 停笔。 三星之诗。 嗯,还可以。 果然三星就是我的下限了。 在家里决定要来这里写首诗的时候,初始的念头,就是这首诗给的,但实话说,来到书院,尤其是站到这面照壁前面的时候,陆洵倒是有心想要写另外一首的——李太白的《上李邕》,改几个字,换个标题,也很好用。 乃至顺着这个思路,他还想到了《行路难》,又想到了杜二甫的“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把前两句改几个字,也好用。 但是想了想,那不符合自己目前制定的发展思路和基调。 穿越过来到现在,虽然时间不长,但陆洵还是通过之前写出几首诗的过程,大约把握到了天地气机给出判读和星级评定的大概标准——关键是有一部长长的、璀璨若星河的中国古代文学史打底子,参考一下,理解起来就容易了许多。 而按照他的理解,一旦诸如“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又或“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样的句子出来,是不是能六星,或许还不好说,七星更困难,但五星却是最起码的! 那可是千古名句! 但是,想想吧,当今天下数国,人民兆亿,诗人墨客无数,才只有一位五星大诗人,自己要是现在就直接写出一首五星之诗出来…… 太招摇了! 而穿越过来之后,翻检原主学习过的那些迄今为止的文学史,再结合这个世界的修行发展史,同时参考一下那些名垂千古的大诗人们的生平,综合来看,在自己的实力还非常弱的时候,一下子把名气拔得太高,可未必是什么好事! 你个大诗人再牛逼,毕竟没有什么自保之力,真要有什么大势力跑上门施压,你就算再强硬,又能拿人家怎么样? 何必自寻烦恼呢? 还是慢慢来,才会比较快。 不要一上手就把整个世界都镇住。 因为一旦大家回过神来,那个结果,可能未必如自己所愿。 然而,一首诗写完了,三星之诗的评定也给了,陆洵自己持笔再看,却又觉得还不够解气,主要是光“禁钱义得气”的话,就只是表达愤怒而已,立场倒是鲜明了,支撑却嫌不足——你为什么对自己的老师那么愤怒? 转念一想,他忽然就又想到一个主意。 这个应该不会有太高的星级评定吧? 而且毕竟是一篇短文,与上星之诗相比,上星之文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都是要稍逊的。 诗歌才是文学皇冠上的那颗明珠! 也是千百年来最受修行者青睐的题材。 不过,这短文虽短,应该也得有四星吧? 四星之文……算了,四星就四星吧,又不是没四星过! 干了! 这不单纯是出口恶气的问题,既然要怼,就要怼到对方的错处,让他无从翻身、无从狡辩,只是表达愤怒,不顶事的。 于是深吸一口气,他又回身持笔舔墨,再次抬手,在那雪白的照壁空白处,写下了五个大字—— “读孟尝君传”。 ------------ 第三十三章  一何跌宕! 不知何时,松山书院的山长曹芦曹子直,已经站到了人群外面。 他身量高大,八十多岁的人了,看上去也就五十岁上下的样子,且依然腰背笔挺,此刻亲眼看着自家书院勒令退学的“弃徒”陆洵,在“先贤墙”上挥毫泼墨,他并没有第一时间上前制止,而是只冷眼旁观。 面色沉毅,叫人无从猜测他正在想什么。 不管是那墙面上腾起「文气」,还是后来陆洵竟然直接题上“禁钱义得气”,乃至于笔落诗成,最后被天地气机判定为三星之诗,都不曾让他脸上的表情变换分毫。 事实上,他是一直到这两天,才知道自己书院里曾经有过一个叫陆洵的学生的——之前也知道,但只记得有个新入学的弟子,年纪小小却斯文俊秀,姿容大出常人之外,而一转眼,他才知道,这个学生已经被勒令退学了。 他知道陆洵,当然是因为《小池》。 事实上,就在陆洵写出了这首诗的当天下午,曹氏等各家,就已经打发了人来问:此子修业如何?为何被书院开革?是否有必要宴请一下? 而且就在当时,也有书院里的教习提议,是不是能把他再叫回来? 能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该被勒令退学才是。 他留在书院里,哪怕修行上一无是处,也是书院的一面招牌。 但在当时,曹芦的回答都是两个字:不必! 身为松山书院的山长,他必须要维护书院的名声,也必须要保护书院里的教习——若是一位教习判定一个弟子不足大道,因此勒令他退学,而随后自己又把人给叫了回来,那么以后,让这位教习还如何坐堂授课? 这是师道尊严,是不容挑衅的大道。 但当天晚上回到家里,夜深人静之时,他又忍不住亲笔写下这首诗,反复品读,感慨万千之余,又提笔写了一纸便条,命仆从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去曹氏的祖宅,亲手交给了曹氏现在的主事人。 那封短信上只有四个字:且徐观之。 意即:不着急,再看看再说。 他当然知道即便是对于家大业大的曹氏来说,一位能写出四星之诗的大诗人,也是值得下大力气拉拢的。 而且事实上,他也的确觉得《小池》这首诗写的极好。 可见作者是有巧思、有灵气的,绝非机缘巧合之下写出这样的好诗来。 所以,这个陆洵,很有可能是真的有诗才的。 但熟思之下,他仍然愿意相信书院里的教习做出的判断。 若非实在不堪用,在眼看还有一两年就要结束学业的情况下,他的教习又怎么可能会非得要把他“勒令退学”呢? 当然,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已经有弟子跑到他那里去告状了:教习钱义,竟然在课堂上当众把陆洵贬成了一文不值,且直接质疑《小池》的作者问题。 毕竟,真心喜欢《小池》者,是不在少数的,自然看不得有人如此肆意污蔑。 钱义此举,让曹芦曹山长心中颇为不悦——即便你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即便书院最终还是肯定了你的决定,维护了你的师道尊严,但四星之诗就是四星之诗,天地气机给出的判定,难道还有谁有资格质疑什么? 身为尊长、身为老师,即便是与这弟子有些不和睦,在对方已经离开了的情况下,有必要还这样继续当众泼脏水的追杀吗? 过分了。 但他依然没有想到,这陆洵竟是如此刚性,这边钱义在课堂上的话说过了还不到一个时辰,他竟是马上就又跑回书院来,而且直接就在先贤墙上现场题诗! 最后跋上的“禁钱义得气”,更是直接宣布了与自己老师的决裂! 大逆不道之极! 不过……他居然又写了一首三星之诗! 这让曹芦的心中越发惋惜——何必呢?为何要赶他走呢?何必呢?为何他都走了还要继续追杀,以至于抹去了同他之间的最后一点师徒情谊呢? 当然,师道为大。 这首诗虽是三星之诗,但稍后依然会被铲去的。 但曹氏那边,似乎是真的应该告知一声,让他们可以想办法拉拢一下了——此子是真有才学的! 被人质疑《小池》的来历,或许还多多少少有些说法,但是到了这首诗,却又有什么可说? 这摆明了是专为此事写的诗! 唉! 眼看那陆洵收了笔站定,曹芦又略有些留恋地最后看了一眼那墙上笔走龙蛇的诗句,心中默念一番,转身便要离开。 可惜了,此子即便在修行上毫无前途可言,有这份诗才在身,亦足可以成为书院的杰出弟子了,假以时日,说不定能成为一位大文豪。 到那个时候,自是书院的无上荣光。 到那个时候,请他回来,把他那成名作《小池》往这先贤墙上一题,便是两方的体面。 然而现在…… 只能铲去! 恰在此时,他正要转身,却意外地发现,那陆洵陆生一转身,竟没有放下笔,竟是再次**了墨,然后竟是马上就又在墙上写下五个字。 “读孟尝君传”。 何意? 还要写? 心中的愕然一闪而过,曹芦又站住了。 此子诗才如此丰沛么? 经此一事,该是受了极大的刺激,竟是要连写两首?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 不是诗! 竟是要写文? 在他身前的人群,书院里的弟子们中间,亦开始有了小小的骚动。 不少人都在低了头,小声地窃窃私语。 正在书写的陆洵却是丝毫都没有受到影响,反而笔势愈健,渐渐地,竟连那一笔行楷都似乎飞扬起来,是真的有了些“笔走龙蛇”的气势。 “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 霎时间,那先贤墙上竟是忽然又起了青雾。 淡淡萦绕。 “啊……” 人群顿时为之轰动。 仅二句而已,竟已惹起了文气! 这竟是一首上星之文! 这一刻,饶是以曹芦的见多识广,也是不由得心中一动。 “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 竟是又一转! 三句而已,竟是三层跌宕! 如此笔力,真称雄健! 而随着第三句写完,那墙面之上的文气,已再次浓郁起来,再次呈现出一派云蒸霞蔚一般的瑰丽景象。 曹芦曹山长的脸上,终于是控制不住地微微动容。 “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竟又是一转! 这一刻,镇定如曹芦,也是不由面露吃惊之色。 此子才气,竟恐怖至此! 不过……不对…… 不同于周遭那些书院弟子们,暂时还只是震惊于那墙面上的青霞之气,此刻稍稍回神,眼见陆洵顿笔稍歇,曹芦不由直觉地第一时间回头再看。 《读孟尝君传》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 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 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 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 通篇至此四句,竟得数转,文意一何跌宕! 孟尝君自古便称能得士,更有鸡鸣狗盗的故事流传于世,世间有豪爽遮奢之人,往往被呼为“小孟尝”,可见其名望之深入人心。 此事亦可辩乎? 千百年以降,一代又一代的文人都以为已经无需争辩了。 却偏偏,这陆洵竟说:可辩! 辩在面前此文。 此时再一气读来,只觉其立论精奇、辞意锋芒、笔力峭直、视野宏大、气势轩昂,虽一意直下,却又接连反转,一时读罢,竟叫人觉得其立论几至无可辩驳! 此真雄文也! 然而再稍稍深想,曹芦脸上顿时又露出一副恍然模样。 这说的哪里是孟尝君,这说的分明是松山书院! 这分明是把钱义比作了“鸡鸣狗盗之徒”! 而松山书院,或者说,是自己这个松山书院的山长,却不正是孟尝君? 正是因为有了钱义之辈之出其门,此陆洵之所以被勒令退学也! ------------ 第三十四章  奇文奇才 ------------ 第三十五章  这夯货! “便是那书院奈何你不得,你道那曹氏也奈何你不得么?” 陆老爹气得在屋子里来回转圈圈,心里不断地吐槽。 唉声叹气。 自打这对夯货兄弟回来,他把事情经过详细地一问,这心里就如压了块大石头一般,连午饭都减了饭量——实在吃不下去! 偏大郎倒跟个无事人一般,吃过午饭打个招呼,竟是直接闭门修炼去了! 这夯货! 能写诗作文的,那当然是本事,可你本事再大,也得卖对货主之后,本事才会变成利益、权势、地位等等,不是说你能写诗你就厉害了! 虽说对文坛的事情,自己确实是不懂,但不懂诗,不代表不懂势,衙门里混了那么多年的人,什么事儿没见过,什么事儿看不透啊? 你当那些本地的名士老爷们,真是因为会写诗,所以才牛气冲天的吗? 那背后都是有人的! 以曹氏为首,本地有四大望族就不说了,下面还有大大小小的若干家族,那背后跟官场,跟各大宗门,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而不少家族之内,干脆就是直接就有仙人撑着,虽说舍了家,入了宗门,但那背后的联系却是不可能断掉的——世家大族、仙家宗门、大宋官府,本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回事。 你一个文人、诗人,便再厉害,再能写诗,背后没人挺着,便是没有根脚的,旁人说打杀你便打杀你,你又能如何? 这夯货,还整天读诗,写诗,难道就不知道古往今来那些大诗人,要么是朝廷官员,要么就是世家之子,再不然就是混成了名士,背地里隐隐投靠了某一方? 独木不成林啊! 偏你觉得自己有才,大喇喇跑到人家松山书院撒了把野火,你倒是痛快了,还写了诗,又作了文,把人家松山书院大骂一通,骂成了什么“鸡鸣狗盗之辈”,却也不知道想一想,万一激怒了曹氏等松山书院背后的四大世家,可怎生得了? 这夯货,真真是气死个人! “他爹……” “叫老爷!” 话一出口,陆老爹马上反应过来,语气太严厉了,又赶紧转过身去,换了个略温柔些的腔调,同陆老娘说:“如今不是贱役了,可以叫老爷了,显得好听。” 他是个疼老婆的人。 虽然气急了爱乱骂人,但从不骂陆老娘。 陆老娘无奈,叫了声“老爷”,说:“你莫在房里转了,你转得我眼晕!” 陆老爹叹口气,无奈站定,仰首看着屋顶。 怎么办? 要不,回衙门里去打听一下消息?探探周县君的口风? 现在跟自家大郎关系最近的,一是郭氏兄弟,二就是那周县君同陈胄陈赞画了——郭氏倒是也有势力,却不知道他们同大郎交往,到底有几分真心,关键时刻,又是不是能站出来缓颊一二。 不过,那等有钱豪富的人家,大约是没什么担当的,郭氏又是新富,才几十年而已,在曹氏这等数百年传承的大家族面前,那想必是硬气不起来的,还是不要指望太高的好。免得到时候要失望还是小事,关键是怕坏了事。 仔细想想,应该还是周县君那边更有权势一些。 他出身的周氏家族,在汝南一带,那也是望族,据说同曹氏之于魏郡的地位,是不相上下的,虽说他应该是家中的旁支,在外却也依然是代表了周氏的,即便面对曹氏,想必也应该有些面子才对。 比较可惜的是,陈赞画此时竟是不在! 昨日下午贺蓝眼那狗日的来时,曾提过一句,说是周县君的一位族侄要来探望他,因此陈赞画昨日就已经奉命去接了。 有他在时,与大郎明显亲近,就又好说话了几分。 唉! 怕只怕,自己在周县君面前,未必说得上话! 家中这夯货若肯出去走动走动,倒有几分利好。 想了想,他扭头看向陆老娘,道:“不行,我还是放心不下,我得去叫上大郎,让他同我一起到衙门里去一趟,去拜望一下周县君的为好。” 说话间,他就要迈步出门。 不提防,陆老娘却忽然道:“你慢着……你要去哪里,我却不管,只要你觉得你那腿脚的伤好了,爱去便去就是,只一个,你不许惊扰了我儿!” 陆老爹无奈回头。 却听陆老娘又道:“我儿关门前叮嘱我的,要我帮他看着些,不拘谁来,都不要敲他门,他说他最近写了好多诗文,攒下好多的气没消化,要闭关!” 陆老爹无奈,有心想说两句什么,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开口。 这夯货! “也罢!那就我自己去!” 说话间就出了房,一边走去大门,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小小吐槽,“头发长见识短!你瞧瞧你养的这夯货儿子!都多大了,还要我老爹带着伤为他奔走!偏就一心的护着,自小就不许打,打一下便如剜了你的心头肉……” 心里嘟囔着,一路径直离了家,很快就出了坊,但行到一个岔路口时,他却又有些犹豫——他委实的是有些怕那些做官的人! 仔细思来,反复想去,最终他一扭头,反倒是直奔松山书院去了。 于他而言,松山书院附近并不陌生。 一来整个邺城他都很熟,二来两个儿子都在那里读书修行,他平常自然也就颇多关注,时不时出去办差走一趟时,只要顺便,他都要带着属下们从那松山书院的街上走,每当此时,便要念叨两句,“这俩夯货不知道在作甚。” 大家都知道他家两个儿子都在里面念书,便要奉承几句。 每当那时,便是他最得意的时候了。 比喝了酒都要高兴。 松山书院附近向来是文华荟萃之地,最不缺书店、茶肆、酒肆和食肆。其中许多酒肆和茶肆,更是许多书院学子都日常去的,最是本地文坛各种动向消息的汇集之地——陆老爹便想着,应该先过去望望风向。 到了书院附近,他选了自己平日便熟的一家茶肆,望门便进。 那里茶博士认识他,忙打招呼,便掌柜也认识他,亲自踱出柜台来逢迎,笑着道:“听闻尊老爷要升官啦!恭喜恭喜,今日这壶茶,便由小店来请,如何?” 陆老爹平日里出公差到这附近走动时,时不时便要到他店里来要一壶茶解渴,倒不知多少官中的银钱公帑都花给他了,这时白吃他一壶茶,倒也不虚,便笑着道了谢,又是客气,说着消息还未落地,不敢当贺之类的话,眼睛却在店里左右的看——店里竟是只有一桌客人。 那茶肆掌柜自来消息灵通,这时似猜透他心中所想一般,笑眯眯抬手往上一指,“上头倒有两桌书院的弟子们,刚才还听见议论令郎的诗文呢,夸的不得了,只是怕有麻烦,这不,也等着消息呐!要不,您上去哨听着?” 陆老爹顿时点头,“茶水送上来!”然后也不待茶博士引路,自己就轻手轻脚地上了楼——楼上果然有喧闹声,一听就是那帮学子。 而且稍微一听,他们正在议论的,可不正是什么“洵兄”? 只是却不巧,他才刚在楼梯上冒了头,抬头一打量,正与一个目光对上,对方愣了一下,张口就要说话,陆老爹赶紧做了个“嘘”的手势,又连连摆手,那人这才罢了,装作不曾看见他,仍旧坐着,听人在那里高谈阔论。 此人却正是自家大郎那同窗好友,裴易裴大郎! “……如易兄所说,那洵兄如今已有一首四星之诗,一首三星之诗,并一篇四星之文,其作品三篇,至低亦为三星,可知其才力雄壮!此正乃我邺城,我魏郡百年未有之大才也!若书院非要为难与他,却是叫外地人看了笑话!” “可不正是如此!因此上说,别看那些人在下面鼓噪得厉害,我敢笃定,山长是断乎不会因此处罚于他的!再说了,洵兄于今也已经不是书院的弟子了,便是要处罚,又怎么罚为好呢?总得有个由头吧?据我看来,此事最大的可能,竟是不了了之的为好!” “确是如此!洵兄文中说的好,‘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此言何意?据我看来,不过是……‘夫钱义之出其门,此陆洵之所以被勒令退学也!’,此事,此言,现已传播开来!便是处罚,亦难挽此倾,反倒显得我书院没有容人之量,平白落人话柄罢了!倒不如索性大方些……” “若是罚些银钱,倒也未尝不可。那宝墙上文字,想是留不住的,铲了去,岂不要人力物力?重新粉刷,岂不要人力物力?据我算来,约二钱银子足可为之!若书院有此判,某不才,愿为洵兄代付此二钱银子!” 以裴易为首,众书生哄堂大笑。 此时陆老爹已是自寻了一处角落坐下,茶博士提了茶壶上来,正为他倒茶,听见那边厢笑声,弯下腰,小声地奉承道:“右曹勿忧!俺们今日听令郎此事,已是听了半晌了,这些书院的弟子们提起令郎来,多是佩服的不得了!想来那上头的教授博士们,也是不能不顾忌弟子们看法的,照我看,令郎多半无忧!” 谁知陆老爹闻言却反倒叹了口气,“你知道甚么!” 他扭头看看那帮年轻学子,道:“他们说的若是作数,那还不翻了天?”后半句话他却是没说,又憋回了自己肚里,“只怕这帮夯货们跳得越凶,落到自家大郎身上的板子,就会越发凶狠!” 书院这边许是不会处罚的,也没有个由头嘛!但书院不处罚,就当事情结束了?简直天真! 最后的板子怎么落下来,多轻,多重,还是要看曹氏等四大世家的态度! 那茶博士眼看没讨了好,赔了笑倒了茶水,快步便要下去。 却在此时,有人快步蹬蹬蹬地上楼来,差点儿便与那茶博士撞个满怀,此人也是一个年轻学子,却是上得楼来,便大声道:“大事休矣!” 听此一言,这茶肆二楼的三桌客人皆是一惊,纷纷转头看过来。 ------------ 第三十六章  我儿成名矣! “到底出了何事?” “贺兄何出此言?” 一帮学子乱纷纷地问。 那急急奔上来的学子却并未马上回答,跑到桌前,也不知是谁的茶碗,端起来便倒入口中,放下茶碗,大口喘着气,火急火燎地道:“今日洵兄来书院题诗之事,竟是已经传到东亭雅会去了!” 众人闻言齐齐一愣,裴易当即一拍手,“却不是!今日正是东亭雅会之期,原本我等都最是关注,不想最近太忙,我竟把此事几乎忘了!” 有人问:“那东亭雅会上,莫非有什么不妥?” “正是也!” 众人闻言又是一惊,忙都安静听那人讲。 “据说上午时候,众人本来就在品评洵兄那首《小池》,称赞者有之,贬抑者亦有之,却到底还不妨事,忽然,洵兄跑到书院宝墙上题诗之事,并他那一诗一文,竟是不到中午就传过去了!这下却是当即惊了雅会!” “据说众名士无不愤怒,遍观洵兄两篇新作之后,却是连原本赞赏他的人,也都不说话了。据说后来何苗何先生也发了话,他说《小池》虽被天机列为四星之作,却是‘故作浅**柔,却失之韵藻’,又评‘小儿故作从容态,读来可厌’!” “论到今日上午洵兄的两篇新作,他还说,《小松》读来粗鄙浅薄,‘故作愤世嫉俗之语’,‘其非小松也,蓬蒿也’,便连那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亦被他点评为‘诡诈之辩,不足成文’,‘竖子滑谋也’!” “哎呀!果然要坏!” 众人一个个都听得惊呆了,等反应过来,一个个皆是哀叹。 陆老爹在角落桌子上听见这些话,也是吓得不轻。 这何苗他可是很知道的。 其家历代名士,且几乎每一代都有人出仕,其祖父便官至两千石太守,且累任地方,声名极佳,兼且此人颇有诗才,据说还写过好多首三星之诗,因此正是邺城最为知名的大名士之一。 陆老爹虽不懂诗,却很是知道这等大人物的能量,此时不由听得心如死灰,暗道:“连他都如此抨击的话,我儿果真休矣!” 片刻后,他又忍不住想:“便连何苗这等名士,也要出手镇压我儿么?他不过是一十七岁小儿,刚刚只写了几首歪诗而已,岂足以……” 但忽然,想到一半,他却猛地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似乎有些什么地方不大对? 转念一想:不对呀! 那何苗虽然是大名士,是本地文坛领袖,但他最多也不过就是有几首三星之诗而已啊! 我儿却是第一首诗就是四星之诗的! 今日上午又写了一首三星之诗,并一篇四星之文! 这……似乎已经超过何苗何大名士了吧? 其实很多事情,陆老爹是本就明白的,只不过一来过去十几年陆洵留给自家老爹的印象,一直都是很蠢笨的“夯货”,这便让陆老爹下意识地觉得,只要是自家儿子做的事情,想来必有错处。 二来呢,陆老爹多年贱役生涯,下意识地就把自己,乃至自己的家人,都看得很低,下意识地就觉得自己儿子即便是写了几首诗,甚而还得到了郭氏兄弟、周县君等人的赞赏与拉拢,却肯定还是根本就不足以跟那些大名士们相提并论的! 也因此,虽然这几日他也是整天四星四星的挂在嘴边,但其实却从来都不曾真的认真去想过:写出一首四星之诗,到底意味着什么? 仅仅只是为他换回了一个县衙小吏右曹掾的职位么? 但这个时候,有了对比,很多事情他忽然就明白过来了…… 文坛的规矩如何,他不懂,但他觉得,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应该是大抵相通的才对,而偏巧,他就正好知道有这么一个土道理,叫做:骂他人为富不仁者,必然既穷且困! 而现在…… “诸位当知,何先生向来为本地文坛翘楚,他此论一出,几成定论!等闲的怕是无人能够翻动了!你们说,这岂不是大事休矣?” 裴易急忙问,“便没有其他名士为洵兄说句话吗?” 那人闻言摇头,道:“这我却是不知了。我只是听到了这些,就急忙回来归告诸位……哦,对了,那刘阔刘子展,诸位都知道吧?” “刘子展我等如何不知?他又如何了?” 听到这个名字,陆老爹思路也被忽然打断,一下子就又提起了精神——这刘阔刘子展虽然还年轻,并不如何苗这位大名士的名声响亮,但陆老爹依然听过他的名字和事迹。 当然,还有他们刘氏的势力。 据说这人是在年方十六岁的时候,就凭一首三星诗作一诗成名,与郡中几位名士为友,号称什么“魏郡四友”,四人并有才名。 “这刘阔刘子展亦曾开口评点那《小池》,说是‘虽俏丽可爱,不当四星’,还感慨说,‘天机亦有失量处也!’……你们看,这刘子展被公认为我魏郡的下一代文坛领袖,便连他都出此语……” 陆老爹忽然瞪大了眼睛。 愣怔片刻,他竟忽然缓缓地笑了起来。 渐渐地,那笑容越来越爽朗,不期然间,他竟“哈哈”地笑出声来,引得那边桌子上一帮学子纷纷扭头,愤怒地看过来。 “噫!我儿成名矣!” 说罢这句话,老捕快陆老爹竟而仰天大笑,“哈哈哈哈……我儿成名矣!” 那笑声,兴奋到近乎张狂,到最后,甚至几近癫狂。 众多学子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目露茫然。 却在这时,裴易终于走过来,躬身施礼问安,一脸担忧,“伯父刚才也听见了,本地名士几乎是群起而攻之,伯父竟发大笑?” 陆老爹笑罢,看着裴易,道:“裴家大郎,你在此为我儿奔走,探望消息,这很好,很好!你不愧为我儿之挚友也!” 说罢,他端起茶盏一饮而尽,更不答话,竟又大笑三声,昂首迈步下楼去了。 裴易见状,惊疑不定。 他虽处事圆脱,却到底年纪尚小,此刻又在担心中,并不太明白陆老爹为何听到一众名士对陆洵群起而攻之,却竟然反而大笑? 此时有人问:“裴兄,此何人?” 裴易回身,“这位便是洵兄的令尊大人了!” “啊呀!竟是陆伯父……” 一帮人懊悔不已,觉得错过了一个跟陆老爹认识一下的机会,更有甚者,开始埋怨裴易为何早不介绍一下。 裴易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却在此时,陆老爹的笑声正从大街上传来,忽然又有人蹬蹬蹬地上楼。 “大喜呀诸位!事谐矣!” 来者上楼便大声道。 “哦?何意?”众学子纷纷问。 那人哈哈一笑,道:“刚才的消息,一帮人闹到了山长那里,有人说要报官,让官府将洵兄捉拿起来法办,也有人说至少应该先把那面宝墙上的诗文赶紧铲了去,更有人说,连东亭雅会上众多魏郡名士都鄙薄陆洵其人,可见其不堪之甚,书院应将其永久除名才是!你们知道,山长却是如何回答的?” “休要卖关子!速速说来!” “山长如何说?” 那人笑笑,一脸装逼模样,似在模仿自家那位威势惊人的山长,淡然道:“好教尔等知晓,山长说,‘好诗好文……且放着!’” “且放着?” “这是何意?” “竟是连洵兄那诗文也不铲了?留着?” “正是!留着!” “这……这……竟是铲都不铲?留着?莫非山长还不知道东亭雅会上的事情?这才……” “方才不是说了,有人都说了要把洵兄永远除名的!” “那这……” 这个时候,裴易却是不知道想明白了什么,忽而便松弛下来,竟下意识地学着陆老爹刚才的样子,哈哈一笑。 众人愕然扭头看他。 他摆手,云淡风轻,“无事啦!无事矣!” 有人忽然拍案,却是这才明白过来,“山长这是硬要保住洵兄!” “啊呀!竟是如此!” “山长若不计较,便是书院不计较,既然书院都不计较,又关他人何事?” “是极!是极!干卿底事!” 一时之间,众人一个个恍然大悟。 旋即有人大赞,“如此甚好!如此甚妙!这才是我松山书院当有的风度襟怀!” 亦有人赞同道:“不错!山长此言大善!” “有山长此言,洵兄果然安矣!“ 众人正欢腾笑谈间,忽然有人看向裴易,笑容里略带些讨好,“易兄与洵兄多年挚友,我辈皆瞠乎其后,大不及也!翌日有暇,还望引荐一二……” 裴易哈哈大笑,“好说,好说,都是同窗,都是同窗……” ------------ 第三十七章  我要努力! “喔……喔……” 雄鸡一声天下白。 又一次彻夜未眠的狗子似乎有点累了,没动静了。 大概是终于睡去了。 它最近几天成夜成夜的不睡,也说不上是亢奋还是迷茫,在院子里一圈一圈的走,情绪比较容易激动,看见陌生人就狂叫,见到陆洵就疯摇尾巴。 伴着声声鸡叫,陆洵也是终于再一次结束了一个漫长的大周天,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跟家里的大黄狗一样,也熬了个通宵。 而且不止通宵,从昨天中午饭后一直到现在,他的修行几乎都没怎么停。 装逼是要付出代价的。 昨天刚刚在墙上题完了一诗一文的时候,他还不觉如何,反正就是天地气机会直接把反馈给作者的「文气」,直接灌顶一般打入体内嘛! 但等到一路走回家里来,他已经渐渐觉得有些不舒服。 他觉得自己体内气机鼓荡,好像有点满,而偏偏呢,盛放这些「文气」的身体,又几乎是四处漏风,几乎毫无密封性可言。 举个不是那么恰当的例子:肉身藏气,如果不加以炼化,把这些「文气」变成自己的,就几乎有一种棉布口袋盛水的感觉——到处都是小孔,随时都会漏! 事实上当然没有漏,但陆洵却已经清楚地察觉到了,当下自己这具尚未「点星」的身体,连续承载了天地气机打入体内的那么多「文气」回馈,已经快要到临界点了——兴许再来一首四星之诗的「文气」回馈,就真的满了! 而一旦满了,接下来如果他不能尽快把这些「文气」炼化成自己的,那么结局可能只有两种:一是他的身体再也盛放不住那么多的「文气」,这些「文气」只好水满而溢,白白的就流失掉了,二是……更惨,直接爆体而亡。 当然,没有理论指导,纯粹都是陆洵自己的感觉,加直觉。 可能……他觉得前辈的那些大文人、大诗人们,应该是没有遇到过这个难题? 就算是屈原曹植陶渊明,一辈子的作品也就那些,连着三四天来上四五首这种事情,恐怕也是不多? 但是……反正陆洵碰到了。 迄今为止,有公开的有私下的也有半公开半私下的,从第一首的《静夜思》开始,他一共写了五首作品了,其中有两首四星之诗、一篇四星之文,和两首三星之诗——四星作品,天地气机直接回馈一「大悟」,三星作品,也会直接回馈一「小悟」,所以理论上来说,如果他能尽快把体内目前储存的「文气」都完全炼化,把它们变成自己的的话,他现在已经迈过「点星」的门槛了。 三「大悟」,即为一「顿悟」。 一「顿悟」,即可「点星」了。 他还额外多出来两「小悟」呢! 然而,无比刻苦努力地修炼了一下午加一整个晚上之后,陆洵无奈地发现,自己体内的「文气」炼化了大概也就八九分之一的样子——掰着手指头算算的话,大概就连第一首作品《静夜思》的「文气」也还没消化完呢。 也不知道是原主留下的这具身体的天赋实在是太差,属于喂都喂不到嘴里那种,还是松山书院所传授的这种基础的修炼法门太不给力。 总之,此时醒来,陆洵定了定神之后,便暗下决心:最近一段时间内,绝对不能写诗作文的了! 为了装个逼,最后弄得爆体而亡的话,可就赔大发了。 推开门,又是新的一天了。 今天我是留在家里继续修炼呢?还是出去转转呢? 或者是……出去转转呢? 闷头坐在那里修行的时候,时间过得倒是快,沉浸式的,几乎不怎么感觉得到时间的流逝,但真的是好无聊啊,远没有跑出去装逼题诗来的过瘾! 哪怕找骏兄易兄,再不然郭芳什么的,一起吹吹牛逼也好啊! 对了,我都快二十个小时没看见顾红莲了! 人家昨天刚送了我一个鸳鸯戏水的荷包。 情意浓浓…… 我被感动了,我今天不能在家修行了,我要去看看人家小姑娘!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 脑子里冒出这些借口的时候,他很快就又警惕:“陆洵啊陆洵,难道你不怕爆体而亡吗?还是你以后不想继续写诗装逼了?你天赋那么差,更要努力啊!” 好吧! 我努力。继续努力。 躺平的生活注定是不属于我的! 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陆二漳狼吞虎咽,一副恨不得三口吃完,好能尽快回书院的架势,陆洵却是多少显得有些没精神——陆漳昨天傍晚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估计昨天下午在书院里享受到了非同寻常的待遇。 陆老爹老神在在,什么都不问,陆老娘却是忍不住问陆洵:“大郎,你可是身体不舒服么?” 陆洵当然没有什么身体上的不舒服,相反,这一夜的入定,其实让他比正常睡醒一大觉还要更加的有精神——他只是发自内心的讨厌日以继夜的去做一件事!上辈子的时候要996,现在穿越过来了,感觉上居然比996还惨! 接下来要想尽快消化那么多的「文气」,自己几乎要24X7! 但这个时候,不能瞎说,老娘会担心的。 于是他笑道:“并没有什么不舒服,娘你放心,我好得很,今日我还要继续在家里……” 话说到此,有人在外头拍大门。 陆洵顿时喜上眉梢,旋即起身,“定是骏兄易兄前来寻我!” 过去打开了大门,果然是严骏与裴易联袂而来。 不过两人身后还有一人,竟是昨日见过的“闲客”路宁。 一看见他,陆洵越发大喜,赶紧让进门来,同时道:“路兄好啊!一大早诸位联袂而来,可是有什么好消息?” 那路宁拱手笑道:“确实有好消息,正要报与陆先生!” 裴易笑着接过话来,“昨日路兄在那位蔡确蔡教头家门外一直等到日落,方才等回了蔡教头,当时便已经与蔡教头说定了,蔡教头也听过你的名声,说是愿意见一见,只是当时天色已晚,不敢犯了宵禁,这不,路兄忠事之人,一大早就去找了我,我又去汇合了骏兄,这便来寻你,洵兄你今日……” “有空!有空!我很有空!” 好吧,我有事情要做,回来再努力! 于是让三人在院中稍候,陆洵返回屋里,几口吃完了饭,甚至比陆二漳还要早的,已经丢手离开了饭桌,汇合了三人,一起出门。 一路走在街上,严骏很快就又说起“书院题诗”的事情。 昨天下午裴易严骏又来过一趟,等陆洵一个小周天结束的时候,彼此聊了一阵,后续的情况,陆洵倒是都知道的,他今天说的,却已经又是下午的新情况了。 “钱师已经告了长假,说是要返回家中将养身体,曹山长并未挽留,倒是有不少同窗约了一起,到他在城里的住处去探望了一番,我并没有去,但凑钱买礼物的时候,我代易兄也出了一份,毕竟是师生一场……” “那宝墙上的诗文,果然没有铲,据说昨日下午,有不少人都跑去看,其中颇有几位本地名士,不少人都在议论你的字体之变……” “洵兄,昨日愚弟同几位同窗茶楼议事,曾偶遇伯父的事情,你已是知道了的,但还有一事,昨日事多,未曾提及,咱们有不少同窗,都想要与你结识一下,不知道你是否还有此意?……” 他们两位一路走一路说,只有路宁插不上话。 他倒也没有被冷落的感觉,沉默地缀在后面。 不过走出巷子口的时候,陆洵眼尖,却发现有些不对——有那么几个人,颇有些鬼鬼祟祟的感觉,明明盯着自己看了好几眼,当自己看过去时,却又纷纷躲开目光,等自己走过了,忽然回头看,却发现他们竟似是隐隐地缀在了自己身后。 这个时候,严骏似乎并没有发现周边的情况变化,仍在继续说着:“如今洵兄你虽是名声大噪,却堪称是举目皆敌啊,以后行事,还是要柔和一些才好……” ------------ 第三十八章  偶遇 那位前八十万禁军教头蔡确,住在邺城东边。 位置倒不算偏,尤其距离东市很近,只是距离陆洵家里,就有点远。 偶尔走一趟不打紧,但要是每天都过来一趟学拳脚,路上倒是需要消耗掉不少时间的——陆洵忽然想:老爹已经不是贱役了,或许家里该添一辆马车了? 从原主到他,他们俩这些年下来,也没认真见过什么仙人,也不知道「登仙」之后是不是有瞬移的功能。要是有的话,可就爽了——咻的一下,出现在了小寡妇的房间里!想想都刺激! “蔡教头请了!” 昨日便已经约定,今天上午会带人来,因此那蔡教头想是在家专候,因此路宁带路到了门前,一拍门,很快就有人来打开了门。 路宁拱手问候,陆洵并严骏、裴易等,也都随之拱手,于是双方互相见礼。 等抬起头来认真一打量,陆洵不由得就是眼前一亮。 这蔡教头身高八尺有余,体魄雄健,虽人到中年,难掩风霜之色,却依然是俊眼修眉,更兼颌下一部美长髯,一看就是方正刚直之人。 倒退二十年,定是一位美男子。 事实上,这个时空人们的寿命普遍不算长,陆洵小时候看《三国演义》,大耳帝说什么“人五十而不称夭”,搁在这个时空,完全就是一句实话。 正常人一般就是六十岁上下的寿命。 能活到七十岁,那叫“古来稀”。 按照路宁事先介绍说,这位蔡教头应该还不到四十岁,搁在现代社会,这是妥妥的帅大叔一枚,但搁在这个世界,已经是可以自称“老夫”的存在了。 当下双方见礼罢,帅大叔蔡教头引了众人进去,目光下意识地就在陆洵脸上多停留了那么片刻,等到坐下之后,他见“中间人”路宁果然是把陆洵让到了客座首位,心里顿时就明白,要来学武的,便是此人了。 他此番要收徒弟,并不是要开馆,纯粹就为了挣些束脩,就算最终谈成了,性质也更接近是一桩买卖,因此上他倒也并不拿大,更别提摆什么师道尊严了,因此说话十分客气。 而且跟他简单聊几句就发现,此人倒并不像是个全然的武夫,言谈举止,很是风雅谦和,并没有什么武夫的粗气。若非他常年习武,身上气质实在迥异常人,不了解的人说不定以为他是个读书修行的人。 他对陆洵应该是满意的,但聊了几句之后,却还是道:“近几日满城都在传颂陆生的《小池》,以陆生之才,便不修行,不拘出仕、投幕,皆是光明大道……” 说到这里,他沉吟片刻,但还是笑着,温和地道:“恕某直言,某虽是一习武之人,却也知道,习武者多卑贱,不过是些江湖浪荡儿练了,用以自保而已。以陆生的身份、才气……不知为何要习武?” 陆洵笑笑,拱手回答道:“强身健体。” 蔡确蔡教头闻言缓缓颔首,想是接受了陆洵的说法。 于是他轻抚颌下美髯,想了想,对路宁道:“既是如此,我已明白了。陆生名满邺城,得他以教之,我之幸事。” 一听这话,路宁就知道,事情已经是成了。 “如此却好!……陆先生?” 陆洵当即道:“蔡师乃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教我几手强身健体之术,已是屈尊,该是我之幸事才对!” 于是事情成了,路宁拊掌而笑,道:“既如此,此事今日便可定下!” 蔡确道:“不才家贫,授艺亦为谋生而已,陆生不必以我为师,我亦不以陆生为弟子,以后陆生便称呼我教头即可!不知陆生可有表字?” 陆洵拱手,道:“并无表字。蔡师称呼我陆洵,或陆大郎皆可。” 于是双方约定,从明日起,陆洵会在每天早上卯时三刻过来,至巳时末,一共两个半时辰,由蔡确蔡教头传授武艺。 不管午饭。 就这么简单议定之后,陆洵等人便告辞离开。 接下来,路宁要跟他一起回家,陆洵要把事先说好的一百两银子束脩,和属于路宁这位“闲客”的十两银子中介费都给了。 当然,陆洵没钱,要管陆老爹要。 不过昨天下午时候,贺蓝眼就已经把林英赔偿的那六百两银子送到了,陆老爹手里是肯定有这笔钱的。 蔡教头送到门口,目送众人走了之后才关门。 这边陆洵等人离了蔡家,陆洵正想再顺口打听一下,看这蔡家的院子,面积不算小,收拾得也是干净整洁,家里虽没有奴仆,但看上去并不像是有多穷的样子,为什么张口就说“家贫”呢? 然而还没等他开口问,却忽然就听到一阵马蹄声。 声音很急,似是有人纵马疾驰。 除通城的南北东西大道之外,这年代即便是如邺城这般重镇大城,城里的道路也都宽度有限,一般建筑标准是能够容纳两辆马车并行,能容纳四车并行的,已经是比较宽阔的主干道了,在这样的道路上,若是有人纵马疾驰,可想而知,对普通路人而言还是有些威胁的。 也因此,除官府传驿系统的快马之外,城内严禁纵马。 陆洵等人听到马蹄声,都是下意识地便往路边避让。 却在这时,马蹄声愈急,忽而便有一拨马队,共四骑,拐过巷口,竟直直奔这边来了——陆洵等人老老实实避让道旁,抬头打量。 是一个年轻公子,带了三个年轻伴当。 只是不知道是谁家的浮浪少年,如此城中纵马,一旦被人告发了,说不得有吃板子的可能——巧了,按规矩,这事儿正归邺城县衙右曹掾的该管。 快马疾驰而来。 却忽然,那马上年轻公子扭头往陆洵等人这边瞥了一眼,随后竟是忽然勒马,与此同时,他身后那三个伴当也都当即随之勒马——四匹马正在疾驰,此时不由得前蹄扬起,好一阵希溜溜的叫声,吓得两个路人赶紧躲闪。 “道旁这位,却不是《小池》之陆先生?” 陆洵愣了一下,才拱手回应,“正是在下。” “啊呀呀!失礼,失礼!冲撞!冲撞!” 说话间,那人竟是翻身下马,将缰绳随手甩给身后伴当,快步走来,竟是躬身行礼,“在下曹氏,曹铨,见过陆先生!” 陆洵又愣一下,心念电转之间,下意识地扭头往巷子口瞥了一眼。 果然,那个从自家的巷子口就一直跟着的人,正从那边看过来,碰到陆洵的目光,当即扭头,快步走开。 此刻心中恍然有所悟,陆洵忙笑着侧身避开,同时拱手还礼,“不敢当曹兄如此大礼,快快免礼!” ------------ 第三十九章  争相偶遇 这位曹铨曹公子显得非常的客气。 执礼甚恭,谦谦如玉,明明看上去应该是比陆洵要大上几岁的样子,却是一口一个陆先生的叫着——与他方才当街纵马的做派,形成极大的反差。 伸手不打笑脸人嘛,陆洵只好与他应酬几句。 但这人却有点自来熟,很快就称呼起“陆兄”来,表示希望能够有机会到府上拜望一下。人家如此礼貌,倒是不大好直接推脱,那就显得太不给人面子了,陆洵只好连说不敢,说还是等自己忙过这两天、有时间了,去您府上拜访。 反正……站着聊了十几句的工夫,云山雾罩三不靠的,就感觉大家的关系好像很热乎了似的,然后那曹铨倒也并不纠缠,再次告罪,这便上马离去。 等他走了,陆洵回身,与严骏、裴易大眼瞪小眼。 从头到尾,陆洵甚至都没闹清楚这曹铨到底是谁。 看样子,严骏和裴易应该是也不认识、没听说过。 不过对方的来意,陆洵倒是隐隐有所揣摩。 这个时候,那“闲客”路宁似乎是看出点什么来,便开口道:“陆先生许是不认识这位曹铨曹公子吧?” 陆洵回头看他,见他脸上神色有些微微的异样,笑道:“正是不认识。路兄能否为我等解惑?”于是那路宁便道:“这位曹公子乃是现今曹氏家主曹侯的第四子,现邺城县主簿曹铣之弟。” 顿了顿,又补上一句,“据闻他前不久已是「登仙」了,昨日还曾一度在邺城上空御剑而行,引得太守震怒,据说不到中午,曹侯便亲自携子登门赔罪,最终还是罚了三百两银子,这才了事。” 三个人齐齐“哦”了一声,语气却各不相同。 严骏似乎是经这路宁一提醒,一下子想明白了什么,裴易则是带着些惊叹与羡慕,而陆洵,则是有些诧异——已经「登仙」了? 那就是真正的神仙中人了! 真是年轻啊! 而且哪怕是截止到刚才,作为一个十几年的老邺城人,本身又是进了松山书院读书修行的,陆洵居然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 可见他有多低调! 可见曹氏有多低调! 这个时候,陆洵不由得就又想起这些年来听过的,有关曹氏的那些事情来。 据说曹氏虽堂堂大族,每一代里都是人才不少,但是却家规甚严,其家中子弟很少在市井间活动,多是从很小就埋头修行。 大概也正是因此,对于陆洵来说,曹氏明明是郡中望族,他所知道的曹家人却很少,除了封“南丰亭侯”的曹氏当代家主曹涵之外,便只有几年前出任邺城县主簿,成为自己老爹的上司的上司的那位曹铣了。 县之主簿,为县令的贰佐官,专门负责民政,县衙左右曹,便是他的直管。 充其量再加上一个在松山书院里也传得影影绰绰的传说:据说曹氏上一代家主,也就是跟书院山长曹芦同辈的那位老神仙,现在已经不住家里、不在邺城了,而是已经投靠了大宋的一家超级修仙宗门,天一宗。 甚至据说为此,玄仙观那边还一度大怒,几乎要跟曹氏打起来。 玄仙观乃是青山宗的下属道观,而邺城,乃至魏郡,在一般意义上而言,被视为青山宗的势力范围,曹氏作为魏郡望族,一向与青山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曹氏那位老神仙忽然转投天一宗,不但近乎背叛,还等于是给了天一宗一个能够把手伸进魏郡的借口和支点,玄仙观当然大怒。 当然,这属于神仙打架的层次,普通人也就听个八卦罢了,距离事情真相应该是有十万八千里之遥——最终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很显然,曹氏并没有倒,反而扛住了,到现在与玄仙观之间,应该算是井水不犯河水? 反正看起来也挺和平共处的。 ………… “我等惯来街头行走,交接者不免鱼龙混杂,便曹氏侯府那边,也偶尔有些来往,因此知道的消息,自然比诸位要略多一些。” 那路宁一边对裴易解释了两句,一边扭头看向正在一边慢走一边却是已经有些走神的陆洵,笑着奉承道:“陆先生大才,虽不免遭人妒忌,起些口角是非,却是让曹氏连已经「登仙」的子弟都出动了,来与先生结交,可见重视啊!” 陆洵回过神来,哈哈一笑,连忙摆手,“过奖啦!”心里却是忍不住想:怪不得人家是一郡之望族,怪不得人家传承数百年而不倒,就这曹铨,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岁上下的样子,居然都已经「登仙」了! 关键是此前二十年,邺城这边绝大多数人甚至都没听说过曹家有这么个叫曹铨的人!而稍微一想就知道,只要他们不自己暴露,外人甚至很难知道曹氏内部,到底有多少这样「登仙」的人,又隐藏了多少随时可能「登仙」的种子选手! 反观自身——原主进书院后潜心用功,却足足三年,一直到十五岁才完成第一步的「开窍」,又用了两年,学习不可谓不刻苦,修行不可谓不用心,却连一「小功」都没攒下,距离「点星」遥遥无期。 裴易比自己稍好,却也有限,已经积攒了一「小功」有余,严骏再稍好,有两「小功」——但即便是他们,在到达三十岁这个分水岭之前,修成「点星」的可能,其实也都是微乎其微的。 甚至于,都不必拿自己和严骏、裴易这样的普通人来对比,就说郭氏兄弟! 郭家已经崛起几十年,不可谓不富,在修行上也一向很舍得砸钱砸资源,而且据说郭氏背后也是有些根脚的,可即便如此,郭芳与自己同龄,前不久也才刚刚点亮第二处星宫而已! 再给他三年,等他也二十,能成功「寻相」,晋入「法相」一阶吗? 现在看来,还不大好说! 按照自己所知道的修炼法则来说,在「开窍」之后,一直到「点星」,乃至于「点星」之后,再去点亮第二第三第四处星宫,其实都是可以堆资源的,但「寻相」这一步,却并不是简单的堆资源就能成的! 据说还需要机缘之类的东西。 所以,成仙真的很难。 反正郭芬现今已经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了,修炼黄金期眼看快要到头儿,却显然是还没有「登仙」。 他俩的父亲,据说倒是已经「登仙」了,但代价却是拜入了青山宗,成为了人家的宗门弟子,以至于不得不在长子刚成年,就抛下家中的妻与子,去为宗门效劳,而郭芬也是不得不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就全面接手了家中所有的产业与生意。 这都是代价呀! “曹氏子此来,貌似偶遇,但我却觉得,蹊跷颇多,倒似是故意撞上来的一般。而且他们的来意,想来也并不难猜,无非是洵兄一连写了这许多诗文,惹得连曹氏都要惦记着交好了。对此,洵兄心中当要提前有些规制才好……” “骏兄此言甚是,他的来意,我也已猜到了!” “骏兄果然见得明!只是却有一桩,叫愚弟有些疑惑,他们为何不登门去拜访洵兄,反倒要在街头做这般样子?” “唔,易兄所言,也正是我心中疑惑!” 三人并肩走,一边走一边小声地嘀咕着交流。 却忽然,有人道:“敢问这位,可是那《小池》之陆洵陆先生否?” 陆洵愕然扭头,拱手还礼,“不才正是在下。” “啊呀呀,陆先生果然风采过人!刚才看见,并不敢认,只是念及众人都说,这《小池》之陆先生,俊朗飘逸,风采过人,遍邺城不过一人而已,实在是一见可知的,绝不会认错,在下这才冒昧相询,不想竟真是陆先生!能偶然得遇先生,实在幸事,在下有礼了!” “阁下过誉了!请教尊姓大名?” “在下姓张,名桂,字蟾宫。” “哦哦,可是本郡望族那个张氏?” “正是。” ………… “这位尊兄请留步,我观尊兄气度不凡、风采过人,不知可是名满邺城的《小池》之陆洵陆先生?” “不敢当,正是陆洵。” ………… “这位兄台请了,我观兄台丰神毓秀,望之几若神仙中人,不知可是《小池》之陆洵陆先生否?” “呃……” ------------ 第四十章  善! 偶遇? 偶遇你个大头鬼! 如果说曹铨出现的时候,陆洵的确还是只在心里隐隐有所猜测的话,那么当张氏的张桂张蟾宫,或许也可以称呼他为“张月亮”随后也出现的时候,陆洵要是还没闹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那他就真是白活二十多年了。 这哪里是什么偶遇,这分明是从出门那时起,自己就已经被这帮人给盯上了! 不过,各家都愿意示好,这并不是坏事。 而且感觉上,大家还都不约而同地派出了跟自己年龄差不多,又相当杰出的家中子弟,过来跟自己勾搭。 这就更是好现象了。 人活在世,要吃要穿要住要花钱,还时不时有个三灾六病什么的,那自然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了。 让自己主动上门去攀高枝,陆洵还多少有些扭捏,但人家都主动找过来了,又不掉逼格又能交朋友,就不必拒绝了。 来者几乎无一不是本地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子弟,报出名号来,搁在过去的陆洵身上,估计都够吓晕半分钟的……哪怕只是混个脸熟,又有什么坏处? 只是……太多,也太密集了些! 到了后来,这些人眼看已经被人陆续抢先,连装模作样的工夫都快给省去不要了,上来就直接搭讪,然后就疯狂套近乎。 出门的时候明明天色还早,在蔡确蔡教头家里也没待多大会儿,出来的时候,太阳也才刚到树梢而已,结果这一路的应接不暇,陆洵等一行人回到家里的时候,居然已经天快正午了! “咦,陈赞画,你来的正好!” 好不容易到了自己家门,陆洵推门就进,进了门就先揉脸。 这一路保持笑容和风度,感觉脸都快抽抽了,结果一抬头,就看到陈胄陈赞画正从堂屋门里迎出来。 陈胄笑呵呵地拱手施礼,道:“洵兄不如称呼在下一声‘元甲’,来得亲切!” “哈哈哈,也是!元甲兄,你来的正好!” 陆洵也顾不上这陈胄过去都是跟自己老爹称兄道弟了,直接就顺水推舟,跟老爹老娘问候一句,就把陈胄往自己屋里拉,“多日不见,实在想念,来来来,咱们好好聊聊。正有些事情,要请元甲兄解惑。” 听到这话,严骏不由得面露无奈:他俩顶多也就一两天没见罢了! 而且俩人认识了也就顶多两天! 这个洵兄……感觉这次被勒令退学,实在是对他刺激不小,现在看来,竟真的是连心性都为之一变了。 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那是那是,在下也很是想念洵兄啊!” 偏偏陈胄还是个特别会配合的,听得严骏又是一阵无语。 “哦?曹、张、李、陈、杜、公羊、司马?那就是一共七家了!” 刚一进屋,陆洵也顾不上张罗茶水待客什么的,让大家随意坐,然后便把路上经历,简单说给陈胄,并问出心中疑惑。 陈胄听罢却是淡淡一笑,“果不其然!果不其然呀!其实洵兄有此疑惑,只是因为漏看了一点而已!我一说,洵兄立刻明白!” “哪一点?” “这些世家都在魏郡立身多年,根深蒂固,交游亦是极为广阔,与本地的名士们之间,颇多纠葛。甚至不妨明说,那些本地名士,大多都是他们各家的座上客,日常都是从他们那里拿银子,也接受庇护的!而洵兄你昨日做下那样一番大事,让众名士都颇为忌恨,你想,这个当口,他们纵是有心,又怎么方便登门?” 不等他说完,陆洵已经恍然大悟。 他习惯性地右拳一砸左掌,“原来如此!” 人家本来就是一个大圈子,一帮名士们日常负责提供诗歌作品,也就等于是提供一定的修炼资源,而各大世家则负责供养这些名士,给钱给物给名声,甚至说不定还送暖脚丫头,几十几百年了,人家就这么玩过来的。 现在你陆洵写得一手好诗,大家稍加观望,知道你不是昙花一现之后,拉拢几乎是必然,就算不像郭氏兄弟那样热切,也大差不差。 但毕竟那边还有一大帮玩的很熟也合作了许多年的老朋友了,这帮老朋友已经摆出了一副要把你排斥在圈子之外的架势,那就算是你势力再大,也得稍微绕个弯子,让大家脸上都过得去才更好不是? 所以主动登门拜访啊,又或直接送拜帖什么的,就有点不大合适了。 名士们听说了,大约要有点不大高兴。 那就“偶遇”吧! 都遇上了,我们对陆洵又没有恶感,总不能不让打个招呼吧?那一打招呼就认识了嘛,就成朋友了嘛,接下来要干嘛,都很方便了,不生硬了。 只是……大家也不知道是不是提前没沟通好,居然都挤在了同一个上午,这事儿传扬出去落到那帮名士们耳朵里,估计也是很受伤的。 算是一个小事故了。 “元甲兄果然世事洞明,此事还是你见得透彻!” 陈胄面带从容的微笑,摆手,“此乃小道尔!洵兄的诗文,那才是大道!” 他说完了,两人对视一眼,都是哈哈一笑。 跟聪明人聊天的感觉真好。 严骏太死板,变通不足,裴易倒是有点八面玲珑小机灵的感觉,却到底还是历练不够,至少是在当下来看,还远不如这陈胄的通灵剔透。 “只是,我这翻来覆去的算,怎么感觉……呃……这位兄台是……” 话说到一半,陈胄故意一顿,似乎是刚刚发现路宁似的,拱手相询。 路宁赶紧拱手还礼,“见过陈赞画。”把自己的身份一说,然后才对陆洵道:“若是陆先生不方便,在下下午再来便是。”他也是个眉眼挑通的社会人儿,哪里还会不明白,陈胄这就是在赶人的意思了。 陆洵一拍脑袋,装作刚回过神来的样子,笑道:“的确是没想到元甲兄竟是来了,一时怠慢,恕罪恕罪!请稍候……” 说完了,他跑去堂屋,过了约莫盏茶工夫,回来了,手里托着一个布袋子,沉甸甸的样子,到了房内,便在书桌上打开,当面对账、验银子,点清楚了的确是一百一十两银子,连布袋也全都交到那路宁手上,笑着连声拜托。 那路宁拿到了银子,这便告辞,陆洵倒是罕见地亲自送出门去,将到门口时,说:“最近事忙,且颇为繁絮,以后少不了还有事情要麻烦路兄,不知能否留下住址?若有事相托时,该如何寻你?” 陈胄是挖不来的,虽然他很感恩,但人家现在是周靖周县君的高参,两人还是故交好友,不大可能跳槽。严骏太过方正,大事可以放心托付,江湖小事心思算计,乃至利益勾连,他就不大合适了。 裴易倒是玲珑,但还是那句话,他还只是个没出过校门的大男孩而已,暂时的难以托付给一些很需要手腕和运作的事情。 所以,陆洵需要一个临时的参谋和助手。 类似陈胄之于周靖周县君这样的。 出去谈些事情、做些交易之类的,总不好老是让大诗人亲自出面,那多跌份啊!显得没逼格!所以还是得有个人给跑跑腿才好。 这次找枪棒师傅,一直到今天上午去见到蔡确蔡教头,并最终定下了此事的整个过程,让陆洵对这个路宁的能力基本满意。 至于心性如何,那当然要给个机会实际验一验再说喽! 不过能在邺城的“闲客”市场立足多年,其心性、人品和能力,也算是经过了市场的充分考验的了,大用要谨慎,小用的话,陆洵倒是觉得,可以基本放心。 路宁闻言愣了一愣,旋即大喜。 回来的这一路上,那么多邺城的高门世家,都是如此地放下身段,派出家族的杰出子弟,纷纷对陆洵表示了如此露骨的拉拢,都是他亲眼看见的。 虽一路沉默不言,其实心中却早已被震撼得翻江倒海一般。 而且此刻房内安坐的这位陈胄陈赞画,他也是知道的,深知他是周县君最信任的人,此人却也是一般地与陆洵交游亲密。 由此可知,这陆洵陆大诗人,竟还是个心思通透之人! 以其诗才,再有这样的心思通透,距离他真正崛起之日,想是也克在不远了! 能为这样的人效劳,自然要大大好过他做“闲客”时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当下他赶紧一拱手,面带兴奋之色地看了一眼陆洵身边的裴易,道:“仆之住址,及惯常喜欢待的几处地方,这位裴兄弟无不尽知!先生若有事,尽可遣裴兄弟前去寻仆,仆召之即至!” 这就是完全听懂自己的意思了。 于是陆洵抚掌而笑,“善!” ------------ 第四十一章  修行法门 送走了路宁掉头回去的时候,陆洵就已经注意到,裴易的表情多少有些不对劲,但他却什么都没说。 伴着陆老娘给烧的一壶开水,陆洵,加上严骏和裴易,这三个社会新丁,听陈胄这位资深人士,聊了足足一个多时辰。 主要是邺城,乃至魏郡整个修行界的大体情况。 这对于三个之前一直都闷在松山书院苦修的年轻人来说,简直是初次得知天外天,因此三个人都听得异常专注。 当然,陈胄就算聊,也注定了只能聊一些他个人观察到的皮毛。 他毕竟也是外来者。 而且本地的修行界,乃至于官场,其实并没有接纳他的东主周靖周县令。 一任县令只有三年,在邺城这种北方重镇,各种大大小小的势力盘根错节,如果是纯粹的外来人,一任之内,几乎不可能融入进去——人家也不会欢迎你。 反正应对这种外来的官员,各地皆有成例,大错不犯,小错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三年一任里,如果看得顺眼,大不了多多少少送你一些政绩,助你再往更好的位置活动活动,就足以让大家相安无事了。 而现在,周县令的任期已经过了接近两年,事实上,他已经要开始考虑在京城的人事活动,为下一部的工作岗位,预作绸缪了。 所以,尽管陈胄聊到的东西,陆洵觉得很重要,但他心里依然明白,这些解说,充其量算是勉强给自己划出一个大概轮廓而已,具体而微的东西,却依然是雾里看花,接下来还需要自己去慢慢摸索。 不过聊天中间,陆洵还是第一次隐蔽地,问到了修炼法门的问题。 得到的答案,却实在是令人不怎么愉快。 修炼法门毫无疑问是修行的第一要素,也因此,在陆洵旁敲侧击所得到的答复里,可以清楚地得出一个结论:没有任何一个宗门、世家或个人,都不可能同意拿他们的修行法门去做交换——哪怕要交换的是一首七星之诗的「初读」与闻! 要知道,如果是一首七星之诗,他的「与闻」可是价值一「大悟」了! 于修行之路而言,一「大悟」,为一个修行者带来的,可能是节省了一年的修行时间,也可能是省却了一次苦苦寻觅的机缘。 却依然不会有人愿意交换其最根本的修行功法。 其它的东西,所谓资源之类,吸引力就更低。 无论是谁,是哪家宗门或世家,都无一例外地把修行法门视为绝对的不传之秘——甚至很多世家都有传男不传女的规定。 这等于是直接一盆冷水浇灭了陆洵心里的一点火苗。 他之前还曾经考虑,要不要以若干次「初读」与闻的条件,向外换取一份修行法门回来——哪怕仅仅只是比松山书院传授的那一套入门级稍微好一点,都行! 他现在怀疑,自己进境如此缓慢,已经不单纯是原主这具身体天赋很差的原因,修行法门太次,也很重要——天赋改不了,只好想办法换法门。 但是……看来也不大可能。 不过这倒是又激起了陆洵心中那一份不愿意服输的性子。 当晚他又是一夜未眠。 小有进步,但修行速度依然很慢。 于是他终于确信,这真的不是单纯自己不够努力,和天赋太差的缘故,跟修行法门也太差,也是绝对有关的。 所以,他最终打定主意,接下来一定要想办法,尽快寻一套哪怕略高级一些的修行法门回来——为此哪怕做一些不得已的交换,也是值得的。 身在社会底层的人,想要往上爬,决不能循规蹈矩。 因为规矩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为了把你锁死在社会底层,才制定出来的。 第二天一大早,结束了修行起来,天才蒙蒙亮,陆老娘自然也不可能起来给做饭,于是陆洵就只是简单地揣上几十文钱,就要出门。 约好了卯时三刻要到,路上还来得及吃一口早饭。 结果他一打开门,就发现裴易居然正站在自己家门口。 应该也是来了没多大会儿,还感觉得出一路匆忙过来的喘息方定。 但这个时候,各处坊门也就刚开了没多长时间! 陆洵吓了一跳,问他:“易兄,你什么时候来的?有什么急事?” 裴易见他吃惊,反倒也吃惊,“洵兄不是与那位蔡教头约好了卯时三刻要到吗?愚弟自然要提前赶过来呀!” 陆洵愣了一愣,想说什么,却没说,只是点了点头,道:“也成!走吧,一起去用些早饭,不然一个大上午,可熬不下来!” 裴易笑道:“便是如此。” 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还是松山书院的弟子,就这么陪着陆洵出门,两人在路边寻开了门的食肆,随便吃了些东西填饱肚子,便直奔蔡家。 到了地方,自敲了门进去,裴易问蔡教头讨了碗茶水吃,然后便闷声不吭地搬个小杌子坐在廊下,看两人习武。 蔡确先略问了问陆洵的基础,又试了试他的力气,便心中有了数。 他自言擅长枪、棒、剑、拳四样,建议第一个月,陆洵由拳脚和端枪这两项练起,那意思大概是让陆洵先培养一下身体的基础。 陆洵一个门外汉,既然拜了师交了钱,那当然是听人家的。 于是就按照蔡确的指导,开始认真练习——之所以忽然冒出这个念头,想要学习一些武技,其中固然有他对外说的那些原因,什么怕死想学两手自保啦,什么强身健体啦,但其实更关键的是,他觉得练习一下武技,舒活筋骨血液,可能会对自己的修行,也有一定的帮助。 没有路子的情况下,只好各个思路都尝试一下。 于是,他练得相当认真。 在毫无习武基础的情况下,尽管蔡确给安排的训练其实很简单,但他还是练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有了累得快要挺不住的感觉。 也就是全仗着毕竟年轻,气血实在够旺盛,恢复力也惊人,他这才咬着牙,把第一天的训练给坚持了下来。 然而即便如此,等到结束了一上午的练习,告辞离开的时候,陆洵还是累得浑身酸痛,连走路都放慢了不少。 他练的时候,裴易就在一边看着,一句话都不说,这时候离了蔡家,他却关心地道:“洵兄果然毅力惊人,这一上午下来,愚弟只是看着,都替你觉得累,若是换了愚弟我,怕是绝对撑不下来的。” 顿了顿,又说:“若是觉得实在疲惫,不如愚弟我去跑一趟,下午的「初读」会就暂缓一下,哪怕挪到明日?” 陆洵摆手,虽然累,却仍做振奋之态,笑道:“不必,既然定了今日下午,那就是今日下午!” 裴易这便无话,只是很贴心地每走一段路,就主动要求歇一歇。 他们到家的时候,严骏与陆漳也已经从书院里赶回来了,甚至郭芳带来的三辆马车,都已经候在巷子口了。 于是陆洵也不客气,回家同陆老爹陆老娘说了一声,随后就坐了郭家的马车,同众人一起,直奔郭府。 就在郭府简单吃了饭,正喝茶的工夫,「初读」会约定的那些人,就陆陆续续拿着请柬赶来了。 于是,陆洵第二次见到了周靖周县令。 也第一次见到了周县令那位身在大宗门的侄子,周玉安。 ------------ 第四十二章  「初读」会 又一次来到郭府那奢华的花厅,裴易却显得比上一次来,还要拘谨。 郭府提前清了场,丫鬟仆役们来上了茶之后,也都很快退下去,但是,这可是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会,应约前来与闻者的身份,远非当初一场酒席可比。 裴易就只是坐在花厅最角落的座位上,时不时喝一口茶,看着陆洵游刃有余地同今天到场的所有人交际。 最近几天,他基本上是尽量不离开陆洵的身边,陆洵做的绝大部分事情,他都有份亲眼目睹、亲身参与,所以,完全可以说,他是亲自经历了他这位洵兄在前后几天的时间内,所经历的彻底的蜕变。 与退学之前的他相比,几乎判若两人! 而他更欣赏、更赞叹的,毫无疑问是现在的这个陆洵。 便如现在,他给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感觉,让裴易实在是发自内心的佩服。 他觉得若是换了自己,仅仅只是出身贫贱这一点,就让自己是断然不可能在面对一县之尊的时候,还能表现得如此从容而又洒脱的。 当然,大家也都对他很尊敬。 这毕竟是他的「初读」会。 寒暄了约莫盏茶工夫,郭芬过去提醒了一句,于是陆洵就站起身来,笑道:“诸位既然都已经到了,这便开始吧!拙作一首,奉于诸位!” 于是全场肃然。 所有人都正襟危坐,面色庄重。 裴易就更是连呼吸都放得轻了。 甚至感觉有些紧张。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有机会参与「初读」会,而且一上来就直接是一首四星之诗,要他不激动、不紧张,几乎是不可能的。 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与闻,听者足足可获一「大功」有余! 别人如何姑且不论,单对他自己而言,十二岁入书院苦修,至今也不过积累一「小功」而已!若要再积累一「大功」,于他而言,可能还需要至少三年! 甚至五年! 一「大功」有余,则至少是五到六年了! 无论是这一「大功」有余,还是那五六年的光阴,都实在是弥足珍贵! “如是众生,听我一言,「天机」在如亲临!” 裴易瞬间紧张地不但攥紧了拳头,甚至连腿脚上的肌肉也都绷紧了。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嗓子干燥,浑身出汗。 他特别想扭头看看旁人的状况如何,比如看看严骏,或看看那位师出名门的天元宗高足,但是,他不敢。 一点一滴的分心都不敢。 甚至干脆就闭上了眼睛。 这个机会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诗曰:《小池》!” 陆洵一张口说出诗名,天地气机随之牵动。 这是「初读」! “泉眼无声惜细流……” 忽然间,有一幅画卷,在裴易的心头缓缓铺展。 泉眼细小,咕咕而涌。 而伴随着陆洵的朗声诵出,还有更多的画卷,亦随之展布开来。 “树荫照水爱晴柔。” 一排垂柳,烈日当空,微风习习,蜻蜓翩翩。 “小荷才露尖尖角……” 不知不觉的,裴易竟忘了紧张,直接便坠入了那无比动人的心头画卷。 而与此同时,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巨量的「文气」,正在缓缓地把自己给包裹起来,它们似乎正在尝试主动地冲入自己的头顶。 那种感觉,真是让人激动而又期待。 “早有蜻蜓立上头。” 一副完整的画卷,就这么展布在了每一位与闻者的心头。 “禁周显文得气。” 待最后一句跋也念完,那将每一位与闻者都包裹住的「文气」,便直接灌顶一般飞快冲入了每个人的身体。 那一瞬间,受到从未曾感受过的巨量「文气」入体所带来的冲击,裴易连嘴巴都已经张开,几乎控制不住地就要叫出声来。 那种感觉,强大、庄严,而又神圣。 以至于,尽管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并没有真的发出什么声音来,但是在感觉那「文气」已经被完全灌进了自己的身体之后,裴易却是控制不住地第一时间就睁开眼睛,向陆洵看了过去。 他已经完成了《小池》的「初读」,这时候正面带淡然的微笑,目光在众人脸上一一掠过——两人目光相对,陆洵笑着缓缓点头示意。 那一刻,他身上似乎笼罩了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光晕,以至于连他那原本熟悉的微笑,在这一刻,竟似乎也有了些神圣庄严的感觉。 那种被海量「文气」灌顶而入所带来的巨大的充实感与幸福感,加之此刻陆洵身上似乎拥有的某种“赐予”的光辉,让裴易甚至有些想要忍不住当场跪下,顶礼膜拜——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激,与感动。 “呼……” 周靖周县令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来。 直到这个时候,裴易才忽然发现,原来大家刚才都跟自己一样闭上了眼睛。 此时,周县君缓缓睁开眼睛,不由得感慨道:“道之大者,乃在天地之大,尽入吾心!洵兄之才,便是括一景一物一事一理而入诗,于我等有大教诲也!” 这个话,裴易听了简直认同到不能再认同。 原来「初读」的感觉,是这样的,原本被那样海量的「文气」直接灌顶而入,是这样的——它甚至会让你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升华了! 而这一切,显然都来自自己的这位挚友——陆洵的赐予! 这个时候,众人也都差不多时候睁开了眼睛,一个个都表示无比赞同地纷纷点头,然后,郭芬第一个,其他人也都不约而同地随之起身,走到这花厅的中央,面朝站在那里面带微笑的陆洵,毕恭毕敬地深施一礼。 这是在表示大家对于陆洵所赐下的「初读」与闻的感激。 但仅仅施礼,显然是不够的。 众人很快就纷纷送上自己的礼物。 这是千百年下来,所有「初读」会,都会有的一个环节。 回礼。 这已经不属于交换的范畴,是纯粹表达对于诗人的一种感激和尊敬,是纯礼节性的,也因此,自然并不在意礼物的价值与轻重。 只在心意而已。 周县令周靖,和他的那位族侄周玉安,送上了一锭好墨,据说是他们汝南郡的特产,而且是最顶级的那种,据说墨质特别的细腻,且带有异香,用它来写字,香气可以经年不褪。 陈胄陈赞画送了一把折扇,是典型的南货,又叫齐货,南齐人尤善制扇,以做工精美耐用著称,在邺城也是畅销货,但他送的这一把,应该比市面上卖的那些,要更珍贵一些,因为明显感觉精美异常。 当然,扇面是留白的。 轮到严骏,他送的竟也是一把扇子,而且尽管制作精美,但简单一看就感觉,质量上应该是不如陈胄送的那一把,因此他颇有些不好意思。 但陆洵还是很轻松地笑着接了。 「初读」之回礼,本就不在贵贱,要的是心意,只是因为礼物送重叠了,而且又明显不如别人的好,所以严骏才会不好意思罢了。 再轮到裴易,他却是拿出了一个精美的礼盒,里面是一双鞋。 一双薄底快靴。 他解释说:“寒家家贫,所表只在心意,这双鞋乃是家父特意手制,赠与洵兄,表我感激之情,还望笑纳!” 陆洵惊了一下,很快接过去,“足感盛情了!” 这年头的鞋,当然都是手工制作的,而裴家本就是做鞋的,这礼物自然是顺手的很。但作为朋友来说,人家父亲亲手制作的鞋送给你,这个分量就一下子上去了——这是典型的礼轻情意重。 等到众人都送完了,郭氏兄弟才由郭芬郭大官人笑着道:“在下本以为,寒家兄弟要送的礼物,定是头筹,此时才知,我们备下的这礼,竟最是粗俗不过!” 又说:“不拘周君之墨,陈兄、严弟之扇,还是裴弟的这一双鞋,皆是用心之极,与诸位相比,我兄弟反倒欠了心意!也罢,请洵兄容罪则个,翌日在下必有心意奉上,今日就权且收下我兄弟二人这‘拙物’吧!” 说话间,他引了众人出去,喝命道:“牵了来!” 院外立刻就有了响动,先是有人打开门,很快,就有踢踢踏踏的马蹄声传了过来——众人就都笑了起来。 送马也不错。 虽然马的价格相当昂贵,有些不大符合回礼的调性了,但以郭氏之豪富而言,会送出这等的回礼,倒也在情理之中。 但很快,当那马被牵了来,众人一见,却是当即一惊。 那竟是一匹七花马! *** 大家中秋快乐哈! ------------ 第四十三章  斗心 陆宅。 临时夯下去的一根柱子上,拴着一匹与这个院子的气质绝不相衬的七花马。 陌生的环境,在一旁犬视眈眈的大黄狗,都让这匹奢华的宝马有些不安,不时地转圈,打着响鼻,似乎是在警告着什么。 陆洵背着手,认真地打量它。 严骏站在他左边,陆老爹陆老娘和陆温站在他右边。 个子稍矮一些,看它的时候甚至需要仰着头。 陆氏父子两个都是愁眉紧锁。 古代也有奢侈品,也有超跑,这就是。 西唐之长安,大宋之汴梁,有的是数不清的豪门世家,专爱这样的高头大马,而且要求纯种,最好是从西域进口的。 顶级好马,还要装扮它,分九花、七花、五花、三花共四等。 寻常贵家,能得一五花马,已经视若珍宝。 其价值、其牌面,绝对是超过现代社会的一辆法拉利的。 骑着那等大马出去,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为此,权贵之家不惜千金求购,丝毫不夸张的说,一匹五花马已经可以在寸土寸金的开封城买个小院子了。 一辆跑车换一套房,这一点都不夸张。 至于面前的这种七花马,市价就更是夸张! 可以说,尽管在这个世界,是有仙人,而仙人们又是有各种各样的御空法门的,单论速度,那些仙家坐骑的速度,早已秒掉了这等大马,但是却丝毫都没有影响到凡俗世界对它的追逐。 直升机售价几何,影响不到法拉利的。 它的属性已经不是交通工具,是奢侈品。 看了许久,陆洵苦恼地扭头看向陆老爹,说:“奈何?” 陆老爹也愁眉紧锁,“又能如何?” 陆洵是无论如何都不曾想到,郭家兄弟俩居然会拿这东西作为回礼送给自己——东西当然是顶级的好东西,而陆洵最近也的确是想要弄个代步工具,然而,这东西太扎眼了,骑出去基本上就别想安生不说,关键是郭家为了养它,是单独有一个大大的马厩的,而且有三个人就负责日夜照顾它。 陆家哪来的那个条件! 别说照顾它了,陆洵要早起去蔡家习武,都没人给做早饭,要出去到路边摊随便对付两口——买三个仆役专门照顾它?可能吗? 也没那么大的院子给它建马厩啊! 所以,现在我有法拉利了,但是还缺一个车库,缺三个替我每天给它加油、把它擦亮的服务人员。 很扯淡的感觉。 但这是「初读」的回礼,又是无论如何都不好回绝的。 而且也不可能卖——把人家的回礼给卖掉,很不礼貌。 陆洵隐隐怀疑,这大约是郭芬那家伙给自己出的一个小小难题? 下一步估计他正好要送一套院子了? 后面光是他知道的,就还有一首三星之诗《小松》,和一篇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的「初读」呢! 到时候主动把院子一送,既显得知情知趣,又显得文雅。 多好! 如意算盘。 陆洵很欢迎他们兄弟拉拢自己、拍自己马屁,送礼物更是越多越好,但这一次,他觉得郭家兄弟俩的小心思有点多了。 不过也无所谓。 陆洵想了一阵子,扭头:“娘,家里的剪子在哪里?” 陆老娘倒是一时没想明白,陆老爹可是第一时间就吓了一跳,“你要作甚?你这夯货,你知道这一匹马价值几何?” 陆洵愣了一下,明白自己老爹弄错了意思,赶紧解释道:“我把它鬃上的七朵花给它剪了去!省得太扎眼!” 既然送我了,那我就当五菱宏光开呗! 车库是没有了,服务人员也是没有的。 陆老爹愣了一下,还是有些心疼,但是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最终却是点了点头,示意陆老娘去拿剪子,却犹自道:“马身如此高壮,便是剪去了那花,也依然是绝世宝马!” 这就无所谓了。 反正现在估计全城都认识我了。 让那帮世家公子们吵嚷了一路,谁还不认识邺城第一美男子兼大诗人的我呀! 陆老娘很快就拿来了剪子,陆洵接过来,要上前去,那马却似乎是第一时间就感知到了危险的讯息,当即一侧身,做出一个随时可能会踢过来的架势。 而家中大黄狗则是第一时间嗅出了它的意图,当即起身,伏在地上“呜呜”做声,表达着严重的威胁。 却在这时,陆洵也吓了一跳,忙跳开一步的工夫,忽然又传来敲门声。 只听门外人大声道:“邺城公羊氏公羊汴,今有拜帖在此,希求一见。” 好吧,又来了。 上午的时候陆洵不在家,陆老爹已经接了三份拜帖了。 等陆洵在郭家那边结束了「初读」会回来,拜帖是四份,刚才又来了一份。 这都是昨天在路上同自己“偶遇”过的人,开始走第二步了——人家送上拜帖,按规矩,你得回个拜帖,派人送到人家门上去,这就是关系又近了一步了。 这里的拜帖,仅仅只是问候之意,送拜帖的人,是并不会登门的。 但有了这一步,你接了人家的拜帖,那下一回人家再来送上拜帖,就很有可能是约定时间要来拜访了——不送拜帖就直接登门,是很跌份的事情,那就不速之客,是“恶客”,要招人讨厌的。 陆洵无奈地收起剪子,跟严骏交换了个眼神儿,自己转头快步就奔东厢房自己的房间去了,而严骏则直奔门口。 他之所以留在陆家,就是陆洵委托他来做这个差事的。 待会儿还要请他代笔,写了拜帖,明天再挨家的送回去——不胜繁琐。 远不如现代社会逢年过节了,在微信上发个问候语,人家回不回都无所谓,多爽利。然而在这个年代,这个世界,人们无比看重这些礼节。 陆洵躲起来,严骏代为收了拜帖道了谢,虽无茶可奉,对方也不计较,客气地告辞离去——算算,还差一家。 这次他们几家应该是吸取教训,分好时间段了。 却好,裴易很快就回来了,还带来了路宁。 陆洵如蒙大赦,当即也顾不得给马剪花了,拉上裴易与路宁,便赶紧出门,而且是走的另外一边坊门的方向。 就怕跟最后一家撞上。 路上就随口谈起事情——其实很简单,陆洵决定拿两个名额出来销售。 一首三星之诗《小松》的「初读」与闻。 至于卖给谁,能卖出什么价钱来,陆洵决定完全不管,全部丢给路宁去处理,也算是考验一下他作为职业经理人、职业中介的水平。 反正十一提成就是。 经由这匹奢华的七花马的事情,陆洵已经清楚地厘清了自己当下的重点事情:找一门更好一点的修行功法,以及,弄点钱。 陆家原本平静的生活,蛮好的,结果自己这么一出名,只要自己还继续住在这里,那么这栋宅子就几乎是永远都别想安生了。 所以,要买一套自己的宅子。 而且不能再要郭家给的了。 陆洵并不想寄生于任何人。更不愿意向郭家兄弟传递一种“我很穷,没见过世面,所以你给的礼物我都很喜欢、很重视”的感觉。 这是一种“斗心”,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警告。 所以,自己想办法弄钱就是了。 不依靠任何人。 把事情说清楚,且清楚地告诉给路宁,这两个名额只会从他的手上被卖出去,绝不会再授权给别人,路宁激动地连连拱手,告辞离开了。 陆洵这才松了口气,一路跟裴易吐着槽,一路直奔东市而去。 他要去买一些草料和豆料。 硬件配置上固然没那么好的条件,但饭总是要给吃饱的。 堂堂七花马来着,那么贵。 一行来到东市,两人在市坊门口就问明了专卖这些东西的店铺位置,便直奔过去,转了两家,买好了所需的东西,留下地址,这便回返。 然而刚拐上一条街,两人正随口说笑,忽然一个梳了双丫髻的女孩子,迎着两人就跑了过来,到了面前,忽然跪下,吓了两人一跳。 “陆相公,求求你,救救我家娘子吧!” ------------ 第四十四章  灯下看美人 陆洵唬了一跳。 而且这一幕来得的确太过突然,就连路旁行人,此刻也都纷纷看了过来。 陆洵心中心念电转,赶紧道:“快快起来!你是何人?” 其实他心中已经隐约猜到了是谁。 毕竟,跟他有瓜葛的小娘子,拢共也没几个。 那女孩子却并不起来,只是仰头,哀告道:“我家店铺只在前面,只盼相公过去看上一眼就好!” 家里还有店铺的……那没错了! “你起来,起来!” 陆洵并不好伸手去拉她,眼看大家都好奇地看过来,他知道自己这张脸实在是太好标记了,便道:“你起来,我随你去就是!” 那女孩子闻言大喜,真的就爬起来,道:“我为相公引路!” 于是陆洵便跟在他身后,先躲开路人们好奇的视线,然后还不等他说话,那女孩便已经抬手一指,“这便是我家店铺了!” 果然就在前面! 但这家店铺有些奇怪。 东市嘛,邺城户口百万,最大的商业中心就在东西两市,其中尤以东市的业务量最大,主要的生意即便不是大宗货物的批发,也是一些售价昂贵的东西的零售,算是走高端路线的,因此每一个铺面都极为珍贵。 但此刻正当下午,也就才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这家店铺居然关着门。 当然,也不算全关,只是卸下了两块门板,应该是供人出入用的,却也显示它毫无疑问已经暂停营业了。 “相公请进!” 那女孩指着那卸下门板后露出的仅容一人出入的门,向里让客。 “洵兄……” 裴易刚开口,就被陆洵给抬手打断了。 他想了想,迈步走了进去。 吓得裴易赶紧就跟了进去——虽说邺城的治安一向良好,现在又是大天白日的,可这店铺委实太奇怪了,谁知道里面是不是埋伏了什么人。 两人都进去了,那女孩倒不进去,就在门口蹲着守门。 但很快,里面传出一个声音,“咳,这位小娘子让让,我要出去!”随后裴易便从里面出来,站到了一旁,抱了肩膀,默默仰首望天。 刚进去的时候,入目只觉一片黑,他还紧张得不行,但眼睛很快就适应了里面的光线,因为那里面点着蜡烛呢。 然后,他就看见有个女子已经在灯前盈盈起身。 虽带着帷帽遮住面容,叫人看不清长相,但只看那身材窈窕,便知年龄不大,应该是一位正当妙龄的小娘子。 更关键的是,那小娘子竟也是一样的做派,看见陆洵进去,她竟是先起身,随后便轻敛裙裾,盈盈跪倒在地。 口中更是说道:“相公知奴大难临头否?” 裴易愣了一愣,心念电转之间,第一时间就掉头出来。 并且暗自警诫:这事儿回去之后还是烂在自己肚子里比较好,对谁都不说! 然而事实上他并不知道,之前陆洵甚至根本就不认识那小娘子。 他前脚进去,眼睛刚刚适应了这屋里的光线,还没待稍稍打量这房间里的情况,那小娘子便已经盈盈跪地,哀哀泣告。 他赶紧侧身躲开半步,“你们这都什么毛病……请起!请起!起来说话!” 那小娘子沉默片刻,到底还是从命起身,道:“相公肯进来,想必已经猜到奴是何人了!” 聪明人。 这是陆洵的第一感觉。 借这个空当,他就着烛光,先在这房间里四下里打量一圈,发现这店铺里连许多货物都没挪动,柜台上都摆着,可见是还没来得及收拾。 回首看向那小娘子。 “不知小娘子用这个方法把在下找了来,究竟是有何事?” 这话直接地就先把彼此的距离拉开——这小娘子当然就是曾经托了媒婆主动登门提亲,并且直接导致自己老爹挨了打的那个小寡妇。 好像是叫……周氏? 准确地说,应该叫周家小娘子,因为周是她夫家的姓。 陆洵甚至不知道她本人姓什么。 所以喽,谈婚论嫁没成,陆家反而受了她的牵连,大家就算是没仇,至少也谈不上有什么瓜葛。 先拉开距离比较好说话。 这小娘子很明显一下子就听懂了。 她再次垂首片刻,这才柔声道:“奴心中是真的念着相公,原想或有机会成就百年,也算圆了奴一段痴念,谁想竟是奴失于度量,反倒累得令尊也被牵扯其中!奴得知老尊翁竟是被人打了,心中几乎惭惶无地,故而未敢再遣人登门。” “谁知天意如此弄巧!奴亦知,如今之相公,早已非几日前之相公,故而心中并不敢再存贪念,过去之事,相公尽可笑奴一句‘痴儿’便是,奴亦无言。” “若只是攀不得相公高第,奴便独守一生,也并无什么可说,只心中留这一段爱念,便也足寄残年了。今日之所以冒昧相请相公者,只因城中凶恶之家屡加逼迫,谋的便是奴手中这些产业。” “这些资财,奴并不可惜,便拱手送于陌不相识的路人,只要留奴一小院,足以安稳生计,度此残年,便也并不恋栈,只是独独恨那巧取豪夺者,故而誓死不愿意将这些资财拱手奉出,以肥贼子!” “只是……奴一闺阁弱女子,纵有玉石俱焚之念,面对那等凶残霸道人家,亦是无能为力!” 说到这里,她居然再次跪下。 这一次,陆洵犹豫了一下,没有闪开。 她仰起头,隔着那帷帽,陆洵仍好像是能够感觉到,那帷帽里有一双泪意朦胧的眸子,正自满脸希冀地看着自己。 “相公已非昨日之相公,现相公之大名布于全城,便城中权贵,亦以与相公交游为荣,以奴看来,相公今日,已是可以全然不惧那等凶残人家了!而奴之爱念未去,虽不敢贪念入相公之厅堂,却到底更愿意将这笔资财拱手奉于相公!只求相公能给奴留一小院,银百两,并门外那小婢,便心满意足!小院之内,愿设相公神位,日日供奉不歇,以度此残年。伏乞相公收纳!” 她一行说,似乎还一行哭着,声音里带了浓浓的哭音。 陆洵却一边听,一边忍不住有些发呆。 忽然就想起当初老爹对这个小寡妇的评价来了。 果然是个聪明人。 而且是很少见的既聪明又在关键时刻有决断能力的那种聪明人。 尤为难得的是,她还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个才刚刚二十一岁的女孩子——据说还不识字! 聪明人。 前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老爹倒是提过一句,说是那林英自从挨了板子之后,已经是去了半条命,自然是不敢再纠缠什么,但那县中名士陈萍,却并不曾就此放手,反而纠缠愈甚,据说各种手段都开始用上了。 言下之意,老爹是有些惋惜的。 他的确是很欣赏这个小寡妇的手腕。 但经由之前的事情,他也已经明确感觉到,自己儿子虽然还不是什么名士,还没混进名士的圈子,但前途却早已不是几天前能比了,所以就算有机会,他也觉得一个小寡妇,哪怕再好,也已经配不上自己儿子这未来名士了。 所以只是作为街头巷尾的闲谈说起罢了。 连陆洵也没想到,她居然会再次找上自己。 而且是以这样子的方式。 硬刚一下陈萍那种所谓的名士,陆洵并不在意。 他连松山书院都硬刚过了。 可问题是,直接以保护的名义,就这么把人家的钱和资产,揣到自己兜里来,这实在是不太符合陆洵的三观。 这等做派,跟林英、陈萍之流,又能有多大区别? 充其量就是自己占了长得好看的光,所以是小寡妇主动送上门的罢了! 想了想,他叹口气,说:“小娘子还是起来说话吧!你的事情,在下倒是也听说过一些,你对在下独加青眼,在下亦是感念,这件事情的话,在下……” 他话说到一半,那小娘子也不知道是听出了什么意思来,忽然就一抬手,径直摘了帷帽去,仰首看过来。 看清那张小脸儿的一瞬间,饶是陆洵在现代社会见惯了各种美女,那眼神也是不由得定了一下——停在那张脸上,一时间挪不动了。 灯下看美人。 又正是梨花带雨。 “相公竟忍心见死不救乎?” 卧槽! 这……我心忍不能! ------------ 第四十五章  此事易尔! “实话不敢瞒相公,奴向来便自以为聪明。自家夫故去之后,奴便知,单凭奴这一女子,当此之世,是断断守不住这些产业的……” 蜡烛高烧。 帷帽既脱去,便已是见了真容,那小娘子倒也并不扭捏,很是认真地向陆洵说起此事的来龙去脉,“自那时起,奴便知,必得一男子扶持,哪怕只是一寻常男子,奴才有可能撑得住这门户。说来却巧,眼看守丧之期已到,老天爷便正正叫奴碰到了相公,自此一见倾心,誓死再不改移。” “以奴的见识,孝期既过,便速速差人与相公那边议定了,一顶小轿把奴接了去,也便成了,自此奴家就又有了夫家,自不担心为外人所欺,只是奴却并不知道,这起子豺狼虎豹,竟是如此凶残!” “奴以为自己已经够快的了,又自以为平日里处事,尚算低调,应该暂时还不曾引起什么人的觊觎,却不曾料到,原来竟是早就已经被人盯上了,且他们几乎是一日都容不得,孝期刚过,便已经动手!” “现如今,那陈萍老贼不但到处请托,已经是断了奴店铺的货源,如今奴纵是拿着现银,在这城中也已经进不到货!更可恨者,他还安排了一伙青皮喇唬上门骚扰,又反过来倒打一耙,诬告奴铺中以次充好,现今奴店里掌柜伙计,都已经被县衙差人给抓了去,连着三处店铺,也不得不暂时歇业……” 她一行说,一行啜泣。 陆洵等她说完了,笑笑,问:“你是真个瞧上我?还是看中了我家老爹乃是县中捕头,能多少庇护于你?” 那小娘子闻言略愣了愣,旋即低头。 呵呵,还是多少嫩了点儿。 该不惊不慌的一口咬定就是爱上了自己才对。 不过这些已经无所谓了。 人生在世,尤其还是一个小女孩,先考虑安危,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再说了,在那种时候,既然她已经意识到了手里的资产会受人觊觎,若还是天真地以为随便找个男人都能庇护自己,所以不去找一个多少有些能量的家庭,却反而说什么“一见钟情”,可就愧对她的那些聪明劲儿了。 再说了,以这小娘子的细心和聪明劲儿,只需要稍微打听一下,想必也不难知道,自己虽然长得帅,但其实性格憨笨——用陆老爹的话来说,就是“夯货”——单靠自己,是不可能给她什么依靠的! 所以,她看上的,当然是一旦嫁给自己,就可以有个虽然身为贱役,但其实在城中多少有些能量的捕快头儿的公爹。 当然,敌人竟然凶恶到连她看好了的捕快头儿都是说打就打了,估计也是她事先没有想到的——这也正常,她毕竟还是年龄小,又不能像个男人似的,真的出门去谈生意、见世面、长见识。 这些事情,对于陆洵来说,都并没有那么难猜。 而此时之所以问出来,是他想要先敲打一下,让这个聪明的小娘子不要以为自己是个随便几句话就能忽悠过去的,倒是并没有细究这件事的意思。 他本来就不相信有什么一见钟情。 就像刚才,看清这小娘子那张小脸的那一瞬间,陆洵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心动了,但他知道,那肯定不是什么一见钟情,那只是见色起意而已。 但他却没想到,那小娘子低头片刻,居然再次袅袅娜娜跪了下去。 “相公既有此问,想必心中疑虑已经不是短时,也或许,是相公家中老尊翁的看法,然……” 说话间,她抬起头来,一双泪意朦胧的眸子看着陆洵,认真地道:“奴扪心自问,当日寺庙门外一见相公,竟觉魂为之夺,自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奴对相公之心,天日可鉴,相公若是不信,奴愿对天起誓,以证奴绝非……” 陆洵微微地张着嘴。 一时间有些神思杳然。 片刻后,他忽然低下头,有些黯然神伤。 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吗? 你一眼看见我,就发觉一瞬间便已经爱得无法自拔? 他忽然想起上辈子自己初初见到自己女朋友的那一次,她长发飘飘,气质婉然,陆洵记得,自己当时应该是近乎不受控制地目光追着她看了足足十几秒,一直到她的背影彻底消失在拐角处。 那一刻,便觉爱上了那个女孩子。 无法自拔。 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一段甜蜜的爱情故事。 当然,最终还是成了悲剧。 “奴田小翠,原配周氏妇,现愿对天起誓……” “哈哈哈!” 忽然陆洵哈哈笑起来,“何必如此!我只是开个玩笑!”说话间,主动伸手过去,一把抓住她正要起誓的右手,不由分说拉起来,“不要动不动就跪!” 田小翠被他抓住手,愣了一下,瞬间觉得脸上一热,倒是没有挣扎,反而顺从地借着他的力道,站起身来。 烛光下,两人再次四目相对,田小翠愣了一下,“相公你……” “啊?啊哈哈……无事无事!” 陆洵赶紧转身,抬手擦去眼角一点湿润。 再转过身来,已经又是满脸笑容,想了想,他道:“你的事情,我已尽知。此事易尔,我帮你就是!” 说完了,他又认真地看了一眼烛光下那张惊艳的脸。 笑了笑,道:“回去等消息吧!” 说完了,他竟是转头就走了。 田小翠愣了一下,想要开口挽留,却发现他脚步很快,竟如逃离一般,便不由得犹豫了一下——其实,她的话还没说完呢! 比如说,她想问问,自己这样死过丈夫的寡妇,再想嫁过去做正室夫人,固然已经没有可能,那么,做一房妾室行不行呢? 自己刚才的确是说了,只要他肯帮忙,那就只给自己留下一座小院、一百两银子加门外那个小丫鬟就行了,其余的所有资产都愿意双手奉上,但是……如果能把自己也奉上的话,那自己还是愿意的,能常伴爱郎身边,总比独守空院的好! 再比如,那陈萍此番下手,又准又狠,陆相公虽然已有起势,却终究比不得那陈家树大根深,他打算帮忙的话,准备如何下手呢?难道不需要自己帮着出出主意,相与参详一番吗? 可是,他竟是没有给自己再说话的机会! 就这么走了! 片刻之后,小丫鬟坠儿已经进来,见自家娘子在发呆,便着急地问:“娘子,奴见那陆相公走得甚急,可是事情没有谈成?便是娘子之前说的,把所有的铺子钱财都送给他,也都不行吗?” “啊?……哦,没有,他已经答应会相助。” 小丫鬟坠儿顿时松了口气,“呼……这便好!如此便好!” 心事一去,转眼间她便又笑嘻嘻,“怪不得娘子如此爱他,朝思暮想的,实在是生的好看!周家嫂子还笑我,说娘子一旦嫁过去,我便要与他推屁股!嘻嘻,便与他推屁股也是好的,谁叫他生的如此好看!” “呸!那是什么好话,你倒学得快!” 田小翠啐了她一口,笑骂一句,却也并不与她计较。 反而是愁绪已经又起。 小丫鬟坠儿才刚十五岁,又向来天真可爱,她会想当然地认为只要陆家相公答应了要帮忙,那事情肯定就成了,但自己可不会如此乐观! 那陈萍乃县中名士,又是世居邺城,人脉相当了得,陆家相公虽然近两日声名鹊起,据说好几家权贵都想与他结交,但要与陈家相斗,想来却也不是容易的! 只可惜,他竟是没有丝毫要同自己商量一下的意思! 其实,若是能从陆老爹那边出发,寻些关系,怕是反倒会比他的那些结识不足一二日的关系,还要更得用一些! 可惜,这建议竟也是来不及说与他听。 叹口气,她吩咐道:“来,帮忙,把门板阖上,咱们也该回去了!” 事到如今,似乎也只好回去等消息了。 于是两人联手,阖上了门板,上了门栓,便又从后面院门处出了门回家。 这下午她枯坐在家,其担心可想而知。 眼看傍晚时分,家里婆子已经做好了饭,把几样小菜共杂米饭都端上了桌,但她却依然是毫无胃口,正要说不想吃,却忽然听见外面急急脚步声,随后便有人在外头大声道:“夫人,好消息,咱家店里的几位掌柜同众伙计都来了,说是已经放出来了,正在门外求见!” 田小翠闻言愣了一愣,旋即忽然站起身来,“竟如此快?” 当下她赶紧戴上帷帽,把人都叫了进来,认真询问是怎么回事。 当下便有个掌柜代众人回话,说:“我等亦不知是怎么回事,忽然那牢头儿便进来与我等开了门,道是有上官发话,我们的案子已经是结了,让我们可以走了!我等这便回来了!” 田小翠心下大讶,“连案子都已经结了?” 却在这时,外间又有人快步跑来,却又是门子,他手里托着一封拜帖,冲进门来便道:“夫人,外间来了一位掌柜,自称是郭氏四海货栈的掌柜,受他家主人之命,前来与咱们家议定生意,留下拜帖就走了,他说是请夫人尽可打发一位管事或掌柜,到四海货栈去商谈合作事宜,还说咱们家不拘要什么货,都尽可备下清单便是……” 他那边说着,小丫鬟坠儿已经过去接了拜帖过来,递给自家娘子。 田小翠一脸惊讶地下意识接过来,打开看了看,却又扭头瞪了坠儿一眼,起身,把手中拜帖递出去,道:“哪位掌柜给念一念?” 当下那刚才开口说话的掌柜便起身,接过了拜帖来,一看,顿时一惊,“啊呀,竟真是郭大官人的拜帖!怪道说是四海货栈!” 田小翠惊讶,“是……那个郭大官人?” 掌柜道:“可不正是那位郭芬郭大官人!” 又喜悦道:“他家四海货栈的南货最是齐全!若是能由他家四海货栈给咱家供货,以后的买卖却是又好做了许多!” 田小翠愣了几愣,心念电转间,回身坐下了。 他竟是……如此轻易地便把那陈萍给顶回去了? 人放了,连新的供货商都给找好了? 抬手端起桌上茶碗,绕开帷帽送到嘴边,此时也顾不得那茶水已经凉了,借喝一口茶水的工夫,略调整了一下情绪,压下那一抹惊愕,她淡然地道:“如此却是对了!” 放下茶碗,她继续波澜不惊地道:“累诸位牢房里待了近两日,都是我一时思虑不周所致,现在已经好了,你们以后只安心做买卖就是,从此之后,再无人能动你们分毫了。” 又吩咐,“坠儿,去取五十两银子来!……诸位每人三两苦劳的钱,剩下的,便拿去酒楼里,点一桌上好的酒席,诸位且大吃大喝一顿,去去晦气,咱们的三家店铺,明日照旧开张!” 众人轰然应诺。 又赶紧道谢,“多谢夫人!” ------------ 第四十六章  新的交易 陆洵是自己去的县衙,安排裴易去郭家。 对于周氏田小翠来说,可能是束手无策的大难题,但是对于县令周靖来说,却是连跟他汇报一声的资格都没有,他问陈胄陈元甲,陈胄居然也不知道,使人下去问了一声,才知道确有此事。 于是周县君连案情缘由都没问,便马上命令放人。 一个所谓的县中名士陈萍,并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人物,既然陆洵提了,当然要马上就办。 而这等事情,自然不劳一县之尊亲自去传令,只是出于重视,才由陈胄去做,而陆洵却被他拉着留下吃茶。 陆洵今日心情不佳,实在没有谈兴,不过周县君却是兴致高昂。 他先是由衷地赞美了一番《小池》,表示自己昨日收获的一「大功」有余,正在炼化之中,这将极大地加快自己修行的进度云云。 话到中间,却又委婉地表示,他那位族侄周玉安在「初读」会结束之后,并没有走,反而留下来了,主要是仰慕陆洵的风采与诗才,所以想找机会再拜访一下——他特意提到所谓“诗才”,所谓“拜访”,陆洵一下子就听懂了。 果然,等终于告辞了出来,周县君亲自送到二门外,又叮嘱陈胄继续代为送一下,到了只剩两个人的时候,陈胄才把事情彻底揭破。 周靖周县令,是汝南周氏的旁支,因为颇有天赋,所以从小便受到了家族嫡脉的大力扶持,不但得到了周氏秘传修行功法的一部分传承,还给砸修行资源,后来眼看他很有可能在三十岁之前无法「登仙」了,修行的前途算是到了上限,就又给他安排了一下,让他得以举秀才,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并且还很快就为他疏通了渠道,让他得以出任实职。 第一任官,做的就是邺城这种北方重镇的县令,周氏不可谓不力捧。 那这种扶持,当然不可能是真正免费的。 周氏家族是需要他给出回报的。 银子什么的,汝南周氏不缺,官场人脉,汝南周氏更是千年大族,别说现在,再给周靖个二三十年功夫,任他疯狂的往上爬,也仍然只配成为周氏在朝野上下人际关系网中的一个小支点而已。 像周氏、曹氏这种大家族,一向是修仙做官两手抓,两手都很硬。 要不然也成不了千年大族。 他们要求周靖竭力回报的,只有一条:修行资源。 丹药,成药固然好,能提供一些名贵的仙药也不错,甚至,哪怕仅仅只是提供交易的渠道,都算功劳。 诗文的「初读」与闻,当然是超级重要的资源! 管它一星二星还是三星四星,只要能拿到手,几乎就算是不劳而获的! 而且服用丹药来修炼,还多少有点风险,这「初读」与闻,却是丝毫风险都没有——周氏自己家里就供奉着二三十名诗人、文人,动不动就摆下奢华的宴席,由各位诗人文人们唱酬往还的,自然深知其中妙处! 在过去,周县君上任近两年,虽然也很努力地在邺城本地结交人脉,拉拢名士,但效果一直都不算太好,本地势力盘根错节,各大名士都有自己的渠道和网络,他一个外来的小小县令,对底下的普通老百姓而言,已经是头顶的天了,却并不被那些大世家和大名士们看在眼里。 偶有收获,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家族内部,已经颇有一些对他不满的声音了。 一直到《小池》出现,还被他成功地拿下了一个名额白送给家族,周氏直接派了周玉安这位嫡脉的重要子弟过来,对他当然是不吝夸奖。 现在的问题是,周玉安已经知道陆洵又有两篇新作了。 无论是三星之诗《小松》,还是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其「与闻」席位,他都表示势在必得! 并且已经向汝南发了信。 他跟陆洵毫无交情,这件事自然就着落在了周靖身上。 但是很显然,陆洵与周靖之间的交易却已经完成,结束了。 现在的陆洵,已经并不欠周县君分毫的人情了。 而且事实上即便是上次的来往,也是周县君占了大便宜的。 所以,接下来即便是陆洵同意,也是新的一笔交易了。 他委托陈胄,帮他再谈一下《小松》和《读孟尝君传》的「与闻」席位问题——陈胄的话就是,“想要什么,尽管提!” 陆洵其实是不怎么有心情在这个时候跟他谈生意的,不过想了想,还是决定先给他们吃个定心丸,于是便表示自己回去想一想,到底需要些什么,回头安排人跟他们谈。 这就等于是说,交易是可以的。 这已经足够让周靖和陈胄,乃至那位周玉安满意了。 至于具体的交易,接下来找时间仔细谈就是了。 办完了这件事,告辞出了县衙,行了不过一条街,就正好迎头碰上了裴易——郭氏那边,已经满口答应了下来。 小寡妇所求的事情,就算是办完了。 人放了,官司直接了结,现在连进货渠道都给安排了新的。 但陆洵的心情依然不是太好。 不过他还是任由裴易陪着自己回到家,这才打发了他也回家去。 ………… “这一下午,你炼化得如何了?” 一直到吃晚饭之前,陆洵的情绪都有些低沉,但吃过晚饭之后,他还是关注起陆二漳来——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与闻,便是一「大功」有余,除了个裴易,依旧陪着自己瞎转悠之外,就连严骏都在应对完几家的拜帖之后,就回到他自己的家里用功去了,陆漳也是下午并没有再去书院,待在家里用功。 “蒙兄长所赐,俺觉得颇有进益。” 陆二漳小小年纪,回答起问题来一板一眼的,“俺自己感觉,这一「大功」有余,大约需要俺用功上五六天,便可以完全炼化了。俺决定明日一早起来,便去书院告个假,回来便专心此事。” 啧!五六天消化掉一「大功」有余的话,十天左右大概就能消化掉一「小悟」,那就得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消化掉一「大悟」了。 这么算起来,陆二漳的天赋实在也是普通,甚至比自己还不如。 这种天赋,看来以后也是纯粹靠喂了。 如果不喂,单纯靠他自己苦修,怕是命运也要跟自己差不多。 也是个被勒令退学的命。 这大约就是陆老爹口中所谓的「夯」吧。 这让陆洵的心情越发不佳。 很多时候,这些让人身不由己、且无力改变的东西,才是苦恼的根源——像那小寡妇遭遇的难题,反倒是容易。 所谓天赋,上天所赋,谁能改变呢? 但是像小寡妇遇到的那种问题,就是纯粹的人祸而已,当你处在低段位的时候,比如现在的她,又或几天之前的自己,绝对无能为力,顶天了只能殊死抗争而已,可一旦段位上去了,却很可能只是打两个招呼的事情。 这天晚上,陆洵没有再坚持修炼。 心中绮思不断。 上一世的点点滴滴、恩怨纠葛,一时间尽上心头。 于是他大半夜爬起来喂马。 还好,这畜生还是蛮聪明的,虽性格有些暴烈,但对于给它喂饭的人,还保持着基本的克制,打着响鼻,却依然吃得欢。 甚至中间已经允许陆洵稍稍摸它一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陆洵早早起来,准备继续去蔡确蔡教头家里习武,居然又在门口碰到了候在门外的裴易。 陆洵也不说什么,带着他一起去吃早饭,然后又一起去蔡家。 还别说,睡了一觉,心情到底好了许多,再与裴易谈笑几句,关键这厮的确很会拍马屁,于是陆洵的心情渐渐就越来越好。 上午在蔡家,依旧还是练基本功,陆洵又是练得浑身酸痛不已。 最后咬牙坚持下来,回去的时候,却是连走路都觉得大腿抽痛,不过他依然还是拒绝了裴易要叫一辆马车的提议,坚持自己走路回去,还把他也打发走,“你不必每日跟着我,抓紧时间把那「文气」炼化了才是正经!” 等回到家时,却见昨日在街上拦住自己就跪的那个小丫鬟,居然正等在门口呢。 ------------ 第四十七章  登门 远远地看到陆洵走过来,那小娘子就笑嘻嘻地看着,眼里几乎没有旁事旁人,等陆洵走近了,她便屈膝道了个万福,“见过陆相公!” 陆洵笑笑,问她:“事情都解决了?” 她马上说:“都解决了!家里的那些位掌柜并伙计们,都已放回来了,又有郭家的四海货栈主动上门,说要供货,我家娘子已经安排了掌柜,今日一大早便要去同那边商议。另外,今日一大早,三家店铺便又都重新开了门!是以,我家娘子命我前来给相公道谢哩!” 这小丫头,人又活泼语速又快吐字又清晰,说出话来入人耳中,如溽热的夏日傍晚忽然来了一阵凉风也似,煞是喜人。 听她说话,连带着陆洵的心情都跟着又好了些,便道:“那就成了!” 谁料她却说:“那可不成!” 然后说:“我家娘子说了,她一个寡妇人家的,实在不便亲自登门,怕给相公惹来口舌,所以打发我来,一为道谢,二为问问相公,相公的东西,什么时候来取?还问,相公何时有空闲?若有闲时,可叫小丫头坠儿带路——也就是我——好教相公来认认门,若能有暇,留下吃顿饭,那就最好了,她说她颇能治几样小菜,愿为相公洗手作羹汤!” 后一半话,这小丫头似乎是在刻意模仿那田小翠,抑扬顿挫的,平添一份可爱——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句“洗手作羹汤”。 这不是暗示,这近乎明示。 陆洵想了想,回答说:“今日就罢了,我还有事。你回去告诉你家娘子,就说我明日中午再去,只是时间会稍晚些。”虽说很鄙夷陈萍那种所谓名士的吃相难看,自己也不屑于真的把小寡妇手里的资产都给掳过来,但帮忙了就是帮忙了,该拿的好处还是要拿的,更何况对方已经把意思表达的那么清楚了。 决不能再像昨天那样怯场了。 过去的事情,就让她都过去吧,反正都已经穿越了,那些过往,都已经是另外一个世界里另外一个人的故事了。 于是他问清了小寡妇家里的住址,便目送了小丫头离开。 叫坠儿。 蛮有意思的一个名字,在耳朵边晃晃荡荡的。 等送了她走,陆洵这才推门进家,陆老爹正张罗着要出去寻了工匠来,想要在院子西南角给这马起一个马厩,看见他回来,就道:“眼看已经是四月底了,说话间大雨要来,若无马厩,便再如何神骏的宝马,也是要生病的!” 陆洵看看那大马,点头表示赞同。 也只好给它修个车库了! 这时候不由得心里再次暗骂了郭芬一句,陆洵暗自决定,下首诗《小松》的「初读」会,就不叫他了。 以示警告。 却忽然间,他灵机一动,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要不然,牵去小寡妇家里养着?她家里可比这边有钱,想必院子也大,又有仆役下人什么的伺候照料…… 但是再想想,忽然又有一个更好的念头一下子窜上来。 “哈哈!” 他忍不住当即笑出声来,抬手阻止道:“爹,不必忙了,我想到办法了!” 说话间去抓一把豆料,过去手捧着喂那马吃了,便在陆老爹愕然的目光中,解了缰绳,牵起那马,道:“我出去一趟!” 原主会骑马,因为别看陆家没有,衙门里却有不少匹马,出去执行公务的时候,陆老爹是经常骑的,假公济私一下,借几天马,教一下儿子,对陆老爹来说,算是常规操作,不为出奇。 当然,骑得次数太少,骑术不精,那是另外一码事。 这匹马太生,性子又烈,陆洵并不敢冒然上马,于是就只是牵着,一路不急不慌地边安抚边走,不长时候便到了帽儿巷,很快就找到了独享这一条街的赵府。 果然,那门首只挂了一个不大的木牌,上面写了“赵宅”两个字。 他牵了马,径直上前敲门,等仆役开了门,便拱手道:“请上禀尊主人,就说有故友陆洵来访,请赐一见!” 不提前打招呼就冒然登门,算“恶客”,但那仆役闻言却非但没有不悦之色,反倒是很快就反应过来,笑脸相迎,竟伸手去接缰绳,“我家主人留下话来,近日若有一陆姓少年郎来访,便是他的贵客!贵客请随我来!” 陆洵闻言哈哈一笑,把缰绳交给他,昂首登门。 “听闻陆生骑了一匹七花马?” 被赵府仆役带着,连走了好几道门,忽然就看到那老员外赵琦居然已经站在不远处中堂前廊下候着了,甚至还远远地就笑着问话。 陆洵哈哈一笑,快步前趋,拱手认真施礼,“见过先生,岂敢劳先生等候?”等行过礼,又笑道:“七花马是不假,却不是骑来的,是一路辛苦牵来的!” “哦?为何不骑?” “不会,也不敢。” 赵琦愣了一下,旋即失笑,“哈哈哈,陆生甚是爽直可爱!” 让到中堂里落了座,自有小丫鬟奉了茶上来。 茶倒是沁香扑鼻,只不过上茶人里,却没有那个讨厌的黄脸小丫头。 “实话不瞒先生,某此来,为的第一件事,便是这马。” “哦?” “此马乃是《小池》之「初读」的回礼,一位好友所赠。” 赵琦缓缓点头,面如平湖。 以他的阅历见识,自不会为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会,而有什么好奇。 他自己本也是一位成就不算低的诗人。 只听陆洵继续道:“马是好马,怎奈寒家实在家贫,既没有马厩,也没有人懂得应当怎样照顾好它,养在我手,岂非害了这好马?但这是「初读」之回礼,若是拿来送人,又不免伤了好友之情,故而晚辈苦恼竟日,直到方才才忽然想到主意——送来先生府上,请代为养些时日,如何?” 赵琦哈哈大笑,“此事简单!不当事!” 他对陆洵的欣赏几乎不加掩饰。 “如此多谢先生了!” 陆洵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赶紧道谢,却在这时,注意到赵琦的目光略显愕然地看向门口,便下意识地扭头一看,随后却也不由愣了一下。 一个明艳俏丽的女孩子正站在门口。 看上去约莫十五六岁。 见厅内两人停了谈话,她这才目不斜视地袅娜前行,只是到底走到中间仍是露了怯,似乎是感应到陆洵的目光痴痴傻傻地盯在自己身上,她不由得先是抿嘴微微笑了笑,旋即却是忍不住,扭头横了他一眼。 居然是她! 这张脸不认识,但这个眼神儿却是见之难忘! “见过赵爷爷!听说家中有客人来?” 她屈膝万福,好乖巧的娴静样子。 如果不是见识过她牙尖嘴利的状态,还真以为就是个娟娟而秀的小娘子了。 赵琦脸上已经重新满是笑意,抬手一指客座,道:“便是这位陆生了!他所做《小池》、《小松》、《读孟尝君传》诸篇,你都尽知的。” 她当然不是什么丫鬟,上次在食肆,就听到她喊“赵爷爷”了,但说真的,这个称呼,实在是有些奇怪。 这祖孙俩,也不知道是怎么个祖孙法儿。 她闻言转身,冲陆洵前行几步,屈膝行礼,陆洵赶紧站起来,却听她已经道:“见过陆公子!” 终于把这声音、这张脸同这双灵动的眼睛,合到一个人身上了,但陆洵拱了拱手,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那小娘子忽然又抬起眼帘,瞥了他一眼。 “你这是没来得及易容吗?”陆洵问。 她闻言猛地低下头去,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意,倒退几步,又冲赵琦屈膝一礼,然后转身,低着头就要出去。 这个时候,赵琦反倒笑呵呵地道:“既然想见,来都来了,便坐下吧,我视陆生非是外人,一起午食并无不妥!” 那小娘子虽低着头,但陆洵依然清楚地看见她脸上忽然一红,但她却并未反驳,反而是屈膝又福了一福,小声地道:“诺!” ------------ 第四十八章  问道 赵府的午餐大约算得丰盛。 而且跟陆洵这等小户人家吃饭,都是围在一张桌子上不一样,他们家里依然实行分餐制——一人一张小几,每样菜肴都是一式三份地端上来。 不过菜品倒是不多,每张小几上四道菜,两道汤。 作为先后执政长达十九年的前宰相,赵琦固然以清正廉洁著称,他个人应该是也并不贪财,但却肯定是跟穷这个字不沾边的。 别的不消说,单单只是现在朝廷每年会给他的各种赏赐,都足以让他成为大大的富家翁了,若真是排开场面来待客,显然不至于如此寒素。 但也恰恰是如此简单的四菜两汤,却反倒显出了他对陆洵的态度并非对待客人——尤其是这次见面,他丝毫都不掩饰对陆洵的赞赏与喜爱。 那小娘子的位置就在陆洵的下首,也是单独一餐几。 她不住地偷偷往这边看。 但陆洵看回去的时候,她却又收回了目光,一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模样,拿筷子夹菜,很是秀气地吃饭。 陆洵跟赵琦频频举杯。 赵琦今天应该也是很高兴,跟陆洵聊着《读孟尝君传》的话题,几乎是酒来不拒,喝到高兴处,却忽然想起一事,说:“陆生方才说,养马乃是第一件事,那自然必有第二件事了,此时尽可道来。” 陆洵闻言停下筷子,略有些犹豫。 其实主要是实在不知道该去找谁问。 出身的家庭就决定了,他在修行之路上的每一步前行,都只能靠自己。 但有些事情,真不是你苦思冥想就能解决的。 于是最终,他还是抬起头来。 正好就遇到了赵琦那满是鼓励的目光。 这位老爷子似乎很希望能让双方的关系变得越发亲密些。 于是陆洵再无疑虑,壮起胆子问出一个不对特别亲近的人不会问的问题,“晚辈曾被松山书院勒令退学一事,先生自是知道的,实话不瞒先生,洵十二岁入松山书院,十五岁才「开窍」,一直到退学之前,竟是连一「小功」都未修下。洵亦曾问过书院里的博士教习们,得到的答案无一例外,只道是洵没有天赋。然……我的天赋真的有那么差吗?竟连作诗之后天地气机所赐之「文气」,炼化起来也是异常的艰难……今日斗胆请教长者,果然真是我天赋太差吗?” 听到这个问题,赵琦果然就放下了酒杯。 就连坐在陆洵下首的那位小娘子,都不由关切地停了筷子,看看陆洵,再抬头看看主位上的赵琦。 这个话题涉及到修炼,还问题不大,但陆洵问的,却是直指修行内核的问题。 没有什么深厚交情的人,是不会跟人聊到这等话题的。 你问了,对方也不会答。 当然,愿意回答的人,却又未必够资格回答了。 据陆洵所知,这位赵琦赵相公少年成名,且文武双全,不但四十多岁就第一次拜相,更是在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就早早的「登仙」了。 虽说大家都猜,因为多年来专心为官,所以「登仙」之后,他应该是没有能够再往上多走一步,但到底如何,其实外人无从得知。 更何况,哪怕没有再进一步,他至少也是「法相」级,是真正的仙人了。 陆洵觉得,他是够资格回答自己这个问题的,也很可能会给自己一个与之前不同的答案。 这个时候,赵琦想了想,认真道:“我也不瞒陆生,你的事情,我是遣人细细打探过的,故而你说的这些,我倒是大半都知道,倒是你说天地气机所馈赠之「文气」,你炼化起来也是同样艰难,我是第一次知道。” “此事的缘故,倒也不算复杂,只在两点,其一,陆生的天赋的确略差,其二,便是你学自松山书院的那一套修行功法,也的确是差了些。” 这答案……居然没有什么不同。 陆洵闻言之后愣了片刻,面露苦笑,无奈地摇了摇头。 但这个时候,赵琦赵老相公却又继续道:“不过,松山书院传授的那一套修行功法,虽则的确不强,然用在「点星」之前,功在稳扎稳打,却也未必就差到了哪里!因此,有好的修行功法,固然可能效果更好,即便是没有,却也实在是不该如陆生这般,出现这种情况的。” “哦?” 陆洵又一下子抬起头来。 “由此观之,陆生之事,罪当不在功法上!” 陆洵愕然地张着嘴——居然是这样么? 功法没问题? 那就是说,完全是我个人的问题? 也就是说,原主留下的这具身体,是真的废柴一枚,接下来自己甚至连去找一门更好的功法的想法,都大可不必了? 死了心吧,你就是个废物! 老实讲,挫败感严重! “那……” “得知陆生的情况之后,我曾特意去信询问我一位好友,”没等陆洵的话问出口,赵老相公已经又继续道:“我虽少年「登仙」,在这些修行的问题上,却研究有限,但我那位故友,却是于此颇有钻研的。” “哦?” “据他说来,这世上的修行天赋虽然有好有坏,差异极大,但上天赋人,「文气」自在,便有差异,也不会全然的此路不通的。陆生这种情况,他认为应当是「开窍」不足!” 陆洵闻言一愣,“「开窍」……不足?” 开窍就是开窍呗,开了就是开了,没开就是没开,还有开了却不足这一说? 赵老相公解释道:“所谓「窍」,心窍也。天赋好、方法又正确,正常「开窍」之后,自然就可以顺序修行,但还有些人,虽则也是「开窍」了,修行进度却是大大落后于常人,慢到了竟不正常,这便是有问题了。” “是何问题?” “问题便在于,对于某些特殊的体质,或天赋而言,正常的「开窍」,并不足以支撑此后的常年修行。而是需要不停的想办法去刺激自己的心窍,才好修行。” 还有这一说! 陆洵目瞪口呆。 仔细地到回忆里去找一找,捋一捋,似乎……好像、大概……原主刚开窍那几个月,修行时的感觉的确是还行? 对天地间「文气」的感受明显,且修行后,也能够感知到明显的进步。 但后来却越是修行越慢,只是原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修行出了问题,一直以为是自己还不够努力的关系,一直到……严骏积攒了一「小功」,随后裴易也积攒了一「小功」,而原主修行之路的第一次「小功」,却依然遥遥无期…… 再到最终被勒令退学! “可有解决之法?” 陆洵满眼热切地看着赵老相公。 赵琦点了点头,肯定地道:“有是有,我那老友在回信中,并有提及。然,人之体质天赋千差万别,他在信中坦言,这办法是他自己偶然发现,却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人。” “洵愿一试!” 当然愿意试了! 一肚子的诗词歌赋,一肚子的李杜苏辛八大家,明明修炼的资源近乎无穷尽,却偏偏天地气机回馈的「文气」入体之后,自己居然炼化不动! 哪怕这条路再过艰难,都值得一试! 赵老相公呵呵一笑,道:“说来倒也简单,陆生可知,一旦「点星」,虽尚未「登仙」,却也已经是「文气」藏身了,这一点「文气」,即便是随着渐渐老去,会有不少消散,但却大半仍留体内,一直到其人……” “死的时候!” 陆洵迫不及待地接了一句。 眼见赵老相公果然点了点头,他只觉得自己脑子里轰的一下闪过一道白光! 这也行? “人之既死,一身文气释出,会瞬间冲击天地气机,甚而有天地异象生!当其时也,正常的修行者,自然是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像陆生这般「开窍」不足者,若正好待在此人身边,彼时气机一动,心窍必受震撼,则原本缓缓闭起的心窍,便可为之一开!长则数月,短亦有旬日。” 好像还真是……有些道理? 只是角度有些刁钻,正常人根本也不可能想到还有这种方法! 但是……慢着…… 我总不能提前打听哪家要死人了,而且还得是修行者,还得是至少「点星」过的修行者,然后提前跑人家病榻前去守着吧? 别说人家让不让,恐怕一听你这意思,就恨不得直接乱棍打死了! 你咒我们家人早死是不是? “这……” 陆洵苦笑着抬头看过去,把其中的为难处一说,赵老相公哈哈一笑,却是道:“莫急,莫急,也有替代之法!” “是何良法?” “修行者之死也,固然有一身文气释出,但天下的修行者,却并非只有人!” 陆洵闻言愣了一愣,旋即心头一亮,一个字冲口而出—— “妖!” ------------ 第四十九章  调笑 “再为先生寿!” 陆洵豪气地举杯,恭祝老爷子高寿,然后自己一口饮下。 算算杯数,他已经喝了足有二十杯以上,估计得一斤多了,已是薄有醉意,但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感觉,距离喝醉还早。 大概是因为这酒的酒精度的确有限。 但更重要的是,他今天实在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因此便频频举杯邀饮。 修行进度慢这个问题,几乎是自打他穿越过来,就一直都困扰着他,算上自己没来之前,这个问题困扰原主也是经年,绝对可以算得头号心事了。 现在当然还算不上最终解决,但好歹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而且也已经有了值得一试的解决方向! 这便是大喜。 要想时刻留意哪个修行者快死了,找借口到人家病床前去,实在是不大可能,也太犯忌讳,但妖怪却还是有可能的——别的地方不必论,单单只是一个魏郡,便是地方两千里,几乎每个月都能听到哪里哪里又出妖怪了! 一旦消息在民间传开的时候,那一般都代表着这个妖怪已经被杀死了。 原主在松山书院读书修行时,虽说算是修仙幼儿园,却毕竟也处在这个体系内,因此也一并知道,朝廷有专门设置的针对妖怪的机构。 实名悬镜司,对外则一概称某某巡检司。 仅邺城城内一地,便有足足三家巡检司的衙门,甚至陆洵还知道其中一家的地址,从他家门口路过过不止一次。 自己去找妖怪杀,太难了,但如果能跟某处巡检司打好关系,他们盯上了某妖的时候,自己也顺路过去跟着打打酱油,却还是有可能的。 反正只要他们杀妖的时候,自己能在现场不就得了? 便如此行! 此前愁绪,一扫而光。 正饮酒间,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陆洵下意识地便抬头,往赵琦赵老相公身后那屏风上瞧——这屏风自然雅致精美,但此刻,隐隐感觉那后面似有人正在窥视。 而且还不是一个。 陆洵隐隐有所猜测,但就坐在屏风前的赵琦都不说话,他自然也不好说什么——他才不相信,连自己都感觉到了,赵琦这位仙人居然会感觉不到。 过了不大会儿,坐在陆洵下首的小娘子似乎是扛不住了,起身告辞。 但屏风后面窥视的目光,并没有因为她的离开而随之离去,甚至过了一会儿,那边居然还传出了明显的说话声。 陆洵下意识地收敛了自己喝酒的迅猛劲儿。 万一真喝多了,可就丢人了,影响自己美男子的风度与形象。 忽然有个小娘子被人从屏风后一把推了出来,虽然她马上又躲回去了,但陆洵还是瞧了个正着——可不就正是那牙尖嘴利的小丫头! 此时,屏风后忽然爆发出一阵女子的大笑。 赵老相公终于淡定不下去了,拿起手边折扇,冲后面屏风上敲了敲,笑着呵斥,“要看便看,何故做此喧哗?陆生为我小友,尔等要看,出来看吧!” 屏风后竟还真有人开口作答:“陆生固然美矣,吾等为人之妇,不敢惦念,在旁窥视几眼,便觉心满意足!不如那等小娘子大胆!” 此言一出,屏风后又是一群女子的哄笑。 便连赵琦也是抚髯大笑。 笑罢,对陆洵笑着感慨道:“陆生之美,已入我家闺阁之内矣!奈何!奈何!” 陆洵有点小尴尬。 关键是他能猜到,那屏风后头,除了自己认识的小丫头之外,大约应该主要是赵琦的一群姬妾,听说赵琦在前面宴请邺城第一美男子,所以跑来看帅哥来了。 可问题就在于,她们可以随口开玩笑,但陆洵却不能调笑回去。 那是人家姬妾! 这就大概相当于,别管你在外面多么风流倜傥、多么妙语连珠,能哄得小姑娘们一个个眉开眼笑,号称什么风流浪子,到了一群婶子大娘老嫂子跟前,却一样张不开嘴,几句话就能被她们给调戏得恨不得赶紧遁地而走,是一个道理。 于是陆洵只好闭嘴,专心对付眼前的酒菜。 偏那屏风后的女子还不饶过,竟开口道:“请陆生起身,略行几步如何?我为我家小娘子观瞧观瞧!” 卧槽,这真是扛不住! 但就此逃走,又实在是太丢人了。 别的不说,怕是要被那牙尖嘴利的小娘子给看扁了。 于是陆洵想了想,含笑起身,冲着主位的赵琦拱手施礼,也就算是冲那屏风后施礼了,然后便笑道:“洵亦不过常人也,又生得蠢笨,往昔多遭舛逆,行处皆遇白眼!幸而遇我赵公,不以洵为卑鄙,视如子侄一般,方才更是多有指点,洵心中实在是感激异常,愿请诸位一见,受洵一礼!” 屏风后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管你们说什么,我先把晚辈的身份拿住了,要给你行礼,大义凛然、气势堂堂,看你们还好不好意思拿我开玩笑。 然而那后面只安静了片刻,刚才说话那女子便已经又道:“汝以子侄自居,却是大谬,你们若论叔侄,可就乱了辈分。” 后面顿时再次爆发出众女子的哄堂大笑。 笑声中,似乎有个急促的声音跑远了。 同样抚髯大笑的赵琦又拿起折扇,敲了敲屏风,“你这娘子,恁是多舌,扰我酒宴,可速去!” 后面这才终于安静下来。 看得出来,赵老相公很宠那个说话的女子。 然而……印象中他今年应该七十岁上下了,那声音听着,年龄却不大。 而且,他的原配夫人,应该是在他不到四十岁的时候,便因病去世,之后他好像是也一直都不曾续弦,所以,那应该是后纳的某一房如夫人。 娘子军们一去,这酒宴顿时就安静下来。 借着酒,佐以菜肴,一老一少两个人,又聊起诗词文章的事情来,一直到又过了近半个时辰,这才按下话头,却是赵琦说:“我老矣,尤爱午后小憩,今日又饮了这许多酒,更觉困乏。陆生非是外人,我便失陪了,陆生若困倦,饭罢着人带你去小憩亦可,就此离去亦可,不必客套。” 这就真是不当外人看了。 老相公说走就要走,陆洵正好也酒足饭饱,这便正式告辞,赵琦也不留,只交待一句,以后多来,随后便吩咐了仆役送陆洵出去。 一路出了府,将走时,赵家仆人还问,是不是需要着人牵了马送回去,陆洵也摆手谢绝了,一人径自离去。 他虽也觉得有了些酒意,但并不算太严重,更想自己步行。 而且尤其的是,此时也就中午刚过,他心中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到巡检司走一趟,看能不能试试结交一下。 据说,巡检司并不隶属于各地的县衙,地方巡检司一般都是直接归属太守府管辖,部分巡检司,甚至是朝中直辖。 再加上这些巡检司,或者说叫悬镜司,平常只专心对付妖怪作乱之事,余事一概不问,跟民间就几乎没有什么交道可打,所以在民间的存在感一向不强。 他们一般会以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身份,出现在民间街头巷尾的妖怪杂谈里,却唯独不会是什么朝廷的官人。 路很熟,因此很快就找到了地方。 之前倒是不曾仔细留意,现在认真看,这衙门口显得很是窄小,即便比起邺城县衙那衙门,气势上也差了许多。 多少有些不显眼。 名牌也是小小的一个,上写了“邺城县第三巡检司”几个字。 大门紧闭。 陆洵走过去叩门,过了好大会儿,才有人来开门,却是一个看门的仆役,门打开,看见是张陌生脸,便问:“可有腰牌?” 陆洵赶紧道:“并无腰牌,在下并非巡检司内之人,在下姓陆,名……” “管你是谁,巡检司重地,非请莫入!既无腰牌,可速速离去!” 随后,那人竟是一句话都不再多说,“嘭”的一声,又把门关上了。 陆洵无奈,只好离开。 此时日头一照,微风一吹,他酒意有些上来了,便也不再想去其它地方的事情,掉头先往家里去。 这一路走,一路觉得酒意上涌,竟连头脑都渐渐有些昏沉,一直到看见坊门了,这才松了口气,路过门口的时候,坊丁似乎在叫着什么,还似在招手让他过去,他却也不曾理会,只想赶紧回家睡一觉,于是不顾他人叫喊,大步往家里走。 转过一条巷子,不远处就是自家所在了,他精神愈发放松,浑然不曾注意到,其实这个时候,巷中有些过于的安静了。 若不曾酒醉,他刚才就应该听见的,因为坊丁守在门口,喊得正是巡检司追捕一名江湖大盗,现已躲入了本坊的事情,因此提醒大家注意,不要与陌生人说话,回到家中就关好门户,一旦发现形迹可疑之人,最好及时回报。 他已有些不受控制的踉跄,一路大步向前,却不提防身后忽然有个男子一步就凑过来,随后便有个尖尖的东西,顶住了他的后腰。 “不要叫喊,送我出坊,你自可平安!” ------------ 第五十章  风流皮囊 陆洵激灵灵吓出了一身冷汗。 此时那抵在腰后的锐物,让他的头脑忽然一醒。 “咱们大宋可是法治国家,这位仁兄……” “闭嘴!送我出坊!……不许左顾右盼!” 陆洵心里砰砰跳,酒倒是一下子醒透了,腿却有些软。 过去二十多年,从来也没遇上过这样的事情,猝然之间,有些慌乱。 他不再多话,掉头往回走。 那人很满意,却仍在威胁,“在下迫于无奈,这才得罪了,改日再来,必登门赔罪,且有重谢!今日里,便请这位小相公权且饶恕则个!” 陆洵这时候已经醒了酒,心思清明,马上就听懂了潜台词。 我知道你家应该就在这附近了,好生帮我逃脱,自然相安,若敢坏我的事情,一旦被我逃走,改天必回来寻仇。 这尼玛…… 陆洵心中一股愤怒油然而生。 那种乍然遇事的慌乱,却是又一下子褪了个干净。 他冷静地思考片刻,忽然开口道:“这位仁兄,在下自然可以助你出坊,但有件事,你却不知,在下的相貌,那坊丁都是认识的……” “知道!大名鼎鼎的《小池》陆相公嘛!邺城第一美男子,谁人不识?” 不等陆洵把话说完,那人便已经接过话去。 一下子就把陆洵的劝说之辞给闷了回去——此人既然知道自己,甚而认识自己,却依然选择了劫持自己,可见这个思路是说不动他的。 此时间,那腰间锐物顶得紧,陆洵一边走,一边急速地转动脑筋。 眼看拐过了一条巷子,迎面甚至还碰到了两个半熟不熟的人,路过时,都冲陆洵拱手打招呼,口称“小相公”,陆洵也都保持笑容,一一回礼。 做动作的同时,他悄然观察了一下:那果然是一把匕首。 “这位仁兄……” 眼看再拐出这条巷子,就要直面坊门了,陆洵知道这是最后的一点机会,他不想成为被对方劫持的棋子,因此就不能放弃劝说。 却恰在此时,忽然有个女子的声音大喝道:“抓他手腕!” 巧了,陆洵借着侧首说话的工夫,正又瞥了一眼那匕首,乍闻此言,心里甚至没有来得及闪过什么念头,便忽然向旁边一拧身,猛地出手,抓向那人右手。 因为他第一时间察觉到,那匕首非但没有刺向自己的身体,反而忽然离开了。 他伸手猛地一抓,明明眼睛清楚地看到,自己抓住了他的手腕,却偏偏入手的感觉,竟好像是抓住了一团影子。 下一刻,那一团影子又忽然变回了手腕。 那人大惊失色地看过来,眼中既有愤怒,又有恐慌,忽然抬脚,奋力地向着陆洵踢了过去——却在这时,一张大网从天而降。 一股大力击中了胯骨,剧痛无比! 陆洵直接被那人一脚踢飞,擦着空中那网落下来的边缘,飞出了网外,随后后背却又撞到了不知谁家的院墙,发出“嘭”的一声。 但这不重要了,陆洵甚至顾不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被撞得差点儿离位,只是瞪大了眼睛,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发生的神奇一幕。 直到自己啪的一声又掉到地上,还又赶紧抬起头来看。 他是真的看到,那人又化作了一团影子,近乎是在原地直接凭空消失,却在网的边缘处被兜住了,又化成了实身。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电光石火。 下一刻,已经有三个汉子从人家墙上一跃而下,攻向那手持匕首的人。 那人原地一个翻滚,虽被落下来的网直接罩住,却仍是一下子就闪开了这一波的攻击,旋即就见他怒吼一声,他那脑袋,顷刻间竟变为毛茸茸,犹如狼首,却又大了许多。 那一瞬间,落地之后又迫不及待抬头看过去的陆洵,下意识地以为自己眼睛花了,眨眨眼睛再看时,还真是像一颗狼头! 人身,狼头! 不对,不是狼,兴许是狗? 他咆哮着,的确是发出了动物的声音,张嘴就咬向那张网。 那声音,跟陆洵上辈子在动物园见过的狼发出的低吼,是的确很像。 但它咬不破那网,手上的匕首奋力地在网上猛划,也划不破那网。 甚而,在他试图撕破那网的时候,陆洵隐约听见哪里传来一声咒语,随后那网竟是忽然收缩起来! 三个包抄的人,已经纷纷落地,各自手持兵刃,迅速又攻了过来。 那狼首人身的家伙,却忽然奋声一吼,一道看不清是什么形状的影子,忽然向三人飞了过去——速度极快,几乎是眨眼就到! 那三人急忙狼狈闪躲。 轰的一声,那影子击垮了好大一片院墙,留下一个恐怖的缺口! 却在这时,一道青色的身影迅疾如箭,倏然从陆洵眼前闪过,一剑刺入了网中那怪物的身体。 那怪物仰首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 他奋勇回身,但此时,那青色的身影已经放开手中剑,轻巧跃开。 而网已经收紧了。 那怪物奋勇地想要冲向青衣人,却刚动一步,就被束得动弹不得。 一股股的鲜血,顺着剑锋刺入之处,不断地流出来。 那怪物连口中都已经有鲜血不受控制地流出来。 “我家大王会知狼十四死于此处,他一定会来寻仇的!” 那网已经紧紧收束,如捆粽子一般,将那怪物死死捆住。 却在这时,墙上又有人跃下,却是抖手便有一张焦黄色的符被丢了过去——那符虽是纸做的,飞起来却又快又准,直接贴到了那怪物身上。 “现在,你家大王不会知道了。” 那人不屑地道。 “吼……” 那怪物再次发出凄厉的怒吼。 但下一刻,他却忽然双膝跪地,一张口,喷出了一大口血来。 刚才那青衣人的一剑,已是刺中了它的心脏要害。 它的身体缓缓抽搐着,逐渐佝偻,随后,就在包括陆洵在内众人的注视下,飞快地变化成了一只狼。 下一刻,一种令人心悸的力量,犹如爆炸一般,飞快地原地炸开。 陆洵本自目瞪口呆,此时却忽然心中一动。 霎时间,他直觉地就知道,自己的心窍竟真的是不由得为之一开。 那应该就是这妖怪死时的法力释放,重新回归天地? 可是……这也太巧了吧? 赵老相公刚说完,回头就有一只妖,死在了我眼前? 竟是连找的工夫都省了? “收了吧!都没受伤吧?” 那最后落地的男子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 陆洵犹自处在震撼中——别看修仙都好几年了,这却是他生平第一次亲眼见到妖怪,见到有人杀妖! 两辈子都是第一次! 民间的各种传说当然多了去了,但是……原来世上真的有妖怪! 忽然有个人在他身前屈膝半蹲,一道轻柔的声音说:“这位小相公,你没事吧?” 陆洵猛地回过神来,一抬头,他这才发现,此人竟带着帷帽。 正是刚才刺出了关键一剑的那青衣人。 原来竟是个女子! 这个时候,他又不由得回想起,刚才那个喊了一声“抓他手腕”的,好像也是个女子的声音。 看来也是她了。 胸口很难受,后背撞得生疼,胯骨处更是剧痛。 但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应该是没什么大事——别看甚至连「点星」都没到,修行者却毕竟就是修行者,一旦「开窍」,只要坚持修行,就算是没有「登仙」之前,都不算仙人,没有「点星」之前,甚至也没什么额外增强的战斗力,但「文气」滋养之下,身体素质较之普通人,还是大大胜出的。 别的不易衡量,岁数却说明问题。 这个世界的人,五十岁之后死掉,很正常,四十来岁一病不起就死了,也不稀罕,长寿者,也就六十来岁,活到七十很难,但修行者们,就普遍都能活到六十岁之后了,一旦「点星」,活过七十岁的可能就大增。 所以,一旦修成「法相」,即所谓「登仙」,立刻仙凡殊途,说的只是那一下的巨变而已,并不是说之前的「开窍」与「点星」,就毫无意义了。 但毕竟还是难受的,还是痛的。 陆洵想要站起来,却刚一动,就觉得整个上半身到处都痛,这一痛,不由得就想要咳嗽,一咳嗽,立时就又顿得心肝脾胃肾都好像跟着乱撞,愈发生疼。 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时那女子只稍加犹豫,便伸手从腰包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来,拔开瓶塞,倒了一枚淡黄色的小药丸在手心,柔声道:“张嘴,吃了它!” 陆洵勉强停下咳嗽,下意识地张嘴,那药丸马上就被弹进了嘴里。 沁香扑鼻。 刚一入口,那药丸便自己化了,带着一股暖洋洋的热流,顺着喉咙就冲了下去——说来也怪,陆洵本已控制不住,又想咳嗽,随着那药丸入口,却忽然就觉得胸口后背处,似乎都没那么疼了。 惯性地又咳嗽两声,那种内脏都被扯动的感觉,已是消失无踪。 他再次目瞪口呆。 这时,有人笑道:“还是蔡巡检好心!” 却又听陆洵比较熟悉的另外一个声音随后就道:“此人方才是立了功的,若不是他及时一把抓住这狼妖的手腕,怕这一网下去,不一定捕到它!这颗药丸便由公中来出,算是战损吧!” 说话间,他也已经走过来,蹲下身子,正是刚才最后跃下那人,“这位小相公,算你有福,这颗药丸可是珍贵的紧,便我们也……咦……” 陆洵已经抬起头、直起身来。 那人眯眼细看,愣了片刻,失笑,“好一个美男子!恕在下冒昧,近几日实在也是听得满耳,道是这城中有位大才子,姓陆名洵,不但好诗好文,更难得生得一身好风流皮囊,可是阁下?” “不才,正是那个……好风流皮囊。” ------------ 第五十一章  爽到飞起 此人应该是这支五人杀妖小队的带队人。 出于上辈子的经验,陆洵觉得他那个眯眼看的动作,显示他应该是有点近视。 一听说面前这人真是近日在城内声名鹊起的大诗人陆洵,此人马上态度大变,顿时就多了许多恭敬。 他不但马上认认真真地自报家门,说是名叫郑飞,乃是邺城第二巡检司总巡检,随后还招呼其他几个人,也赶紧过来施礼。 一位写出过四星之诗的大诗人,在修行者们心目中的地位,还是极高的。 这个时候,反倒是最开始过来关心陆洵这个路人的青衣帷帽女子,悄悄地退开了,手脚麻利地去为刚才的战斗善后。 然而事实上,陆洵最关注的就是她了。 不只是因为是她第一个过来问自己有没有事,又慷慨解囊,给自己喂下一颗在他们看来也很是珍贵的丹药,显示出她的善良体贴,尤为重要的是,她刚才那一剑,实在是太过凌厉,也太过潇洒了。 虽然很明显这郑飞才是这支小队伍的首领,刚才他所参与的战斗部分,也表现得很高端,但从头到尾旁观了整场战斗的陆洵,却认为那青衣女子才是此战中真正发挥了一锤定音作用的人。 身在修行途中的人,大多瞧不起习武的人,但陆洵不一样,他是个绝对的实用主义者——他不但坚信在「登仙」之前,习武是普通人提升自己战斗力和自保能力的最强途径,甚至也认为,有武技在身,哪怕未来「登仙」了,也一定会有它意想不到的好处的。 这世上哪里有没用的技能呢! 此时一番闹腾,那妖怪又是大吼大叫,又是一记杀招直接轰倒了一堵墙的,不止路人们纷纷离了老远的围观,便周围住户也都被惊起,眼看战斗声消失,这时也纷纷出门来看,最终就是,一大群人围着这边的众人,和地上的一具狼妖的尸体,纷纷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巡检司众人迅速收拾了现场,那位郑飞便热情邀请陆洵到他们第二巡检司稍坐,表示可以为陆洵检查一下伤势,并尽快医治,免得留下后患。 这时陆洵的酒意已经基本散尽,只稍稍犹豫片刻,便答应下来。 于是他便随着巡检司众人,一起到了邺城第二巡检司的衙门——他们的衙门口竟是在邺城的尽东头,偏东北角的方向,过了东市都还要再走一个坊了。 当然,这衙门口跟陆洵刚刚去过并吃了闭门羹的第三巡检司相比,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窄小,毫无官衙的气势。 进到里面才发现,院子倒也并不小。 前后应是三进,还带东西跨院。 问题是稍加观察就不难发现,这里除了若干仆役之外,真正的公务员队伍,应该是不超过十个人的! 果然,管你什么寸土寸金,衙门是一定不会亏待自己人的。 到了正堂,那郑飞只稍稍吩咐了几句,让了一杯茶之后,便很主动地要求为陆洵检查伤势——态度甚至有些谄媚。 一番检查,除了陆洵的右跨地方的皮肉依然有些青肿之外,其它地方的伤势,此刻都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 但那郑飞依然很郑重地又从自己腰包里拿出一个小瓶子,递给陆洵,认真地说:“这里面尚余三粒清散丹,陆相公回去之后一日服用一粒,可保康复如初。” 这丹药,从瓶子到里面的丹药,跟那青衣女子刚才喂陆洵吃下去的那一粒,都是完全一样的——刚才在街上,这郑飞还说过,这丹药极为珍贵。 陆洵都没有怎么犹豫,就把丹药收下了。 他从来都不是那种不知趣的人。 于是一时间彼此从他们巡检司的日常工作聊起,渐渐地就越聊越是热络,很快就熟了起来,陆洵甚至表示,改日有暇,要过来寻郑飞喝酒。 郑飞马上大喜,当即就要挽留陆洵留下喝酒。 但这一次,陆洵却拒了,表示还有事,眼看时间不早,便告辞了出门。 那郑飞一再挽留,实在看陆洵要走,这才起身,亲自往外送。 在院子里,陆洵又见到了那青衣女子。 哪怕是回到了自家的衙门,她居然还依然带着帷帽。 陆洵特意过去,找她郑重道谢,“方才多谢姑娘的丹药了!” 那女子在外杀妖时出招凌厉,近乎一击毙命,可现在却很文静地敛衽还礼,说了声,“尊驾于方才事颇有助力,又是无辜受伤,自然该救,不敢承尊驾谢!” 语气倒是带着淡淡的疏离。 于是陆洵也不多话,又一拱手,转身离开。 那郑飞热络地一直送到门外,甚至陆洵都已经走出巷子了,他还依然站在门口,恋恋不舍地目送。 等陆洵的身影实在看不见了,他这才回去,却是边走边忍不住心里叹了口气。 眼看他要进正堂,有属下一人道:“老总,没用的。你莫看他此时同你热络,一旦他回去一打听,像咱们这等冷衙门,怕是再也不会回看一眼。” 那郑飞闻言原地站住,又叹了口气,道:“我岂会不知?但只要有一线希望,总还是要热络些的。再说了,那毕竟是一位大诗人,交好他总是没有坏处就是了!” 旁边顿时就有人当即道:“这些诗人、文人、名士,眼里何曾有过你我这等人!他们都是热心于同那些世家、宗门们交往!像咱们这等人,整日里同妖怪打交道,在他们看来,不过猪狗一般的!怕是连他们家仆役都有不如!不信的话,老总且试观之,此人方才说的有多热络,接下来的冷脸,就有多难看!” 郑飞叹了口气,也不辩驳,沉默许久,终是只能叹口气,缓缓道:“试试罢了!左右他们写的那诗文的「初读」,是并不限人数的,万一能得他青眼,哪怕与闻一首,也胜过苦修旬日……老杜,你都二十七啦!唉……” 一众人都沉默下来。 这时,那一直站在院中的青衣女子却是过来道:“总巡检,若今日无事,在下便先回家了。” 郑飞摆摆手,“去吧!” ………… 回到家里,陆洵连晚饭都不吃了,直接就把自己锁在了屋子里,马上开始入定,迫不及待地想要验证一下赵老相公给指出的那条路是否有用。 验证之下……他爽得几乎要飞起来。 要知道,他此刻要炼化的「文气」,是本来就已经被天地气机强行灌顶打入了体内的,与寻常修行者的苦修,已经完全不是一码事了。 甚至就算比之「初读」时,同样由天地气机打入那些与闻者体内的「文气」,都不是一码事。 要炼化这些「文气」,对于一名正常的修行者而言,本就应该是最容易、最简便,也是速度最快的一件事! 而陆洵是直到现在,才一下子体会到这种爽到飞起的修行速度。 这一夜下来,直到窗外响起第一声鸡叫,连同之前多年积攒下的成果,他甚至直接积累到了二「大悟」的程度! 可以直观的理解为,《静夜思》和《小池》,这样两首四星之诗所带来的两「大悟」,已经被他基本上炼化干净! 这进度,比之此前几天的修行,快了何止百倍! 快到了让陆洵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 事实证明,偏方治大病啊! 赵老相公的老友给开出来的这个偏方,对自己竟是有奇效! 如此进度,让一直困于炼化太慢的陆洵顿时心怀大畅,甚至一直到鸡叫三遍了,他都还有些意犹未尽,不太愿意停下。 因为照此速度推算,继续这么炼化下去,哪怕吃饭会耽误时间,他都有把握在下午之前再炼化一「大悟」! 而一旦累积三「大悟」,他就可以顺利「点星」! 一旦「点星」,则马上迈入新的修行阶段! 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结束入定修行,起身下床。 迟早都是自己的,完全不必急于一时了! 既定的计划和目标,不应该被轻易打乱。 打开门,汇合了果然已经等在门外的裴易,他仍旧同过去的两天一样,带着裴易一起,谈笑间直奔城东,去蔡家习武。 只不过这一次,因为这一夜的苦修,他过去两天练基本功所带来的身体的酸痛,却是已经尽数消失不见了。 ------------ 第五十二章  浑说 “陆大郎进步神速!” 两天习武的接触下来,陆洵已经发现,蔡确蔡教头其实是个话不多的人,传授起来一板一眼,很认真,虽不严厉,却很负责,可中间停下休息时,他却并不太愿意闲聊,顶天了问一句是否要喝水。 但今天陆洵的表现让他感觉很惊艳,以至于不由得就发出感慨。 练的其实还是基本功罢了。 端枪,练的是站姿,是下盘,同时当然也练臂力。 之前的两天,陆洵完全靠咬牙苦撑,但今天他不但疲累尽去,更是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过去两天端个几分钟就感觉压手欲坠的大枪,今天端起来,也不觉得那么沉了,自然更加从容。 拳脚就更不用说了。 本来刚刚入门,蔡教头传授的就只是几个起手式而已,过去两天已经有了一点基础,此时生龙活虎,打起来就有了些虎虎生风的感觉。 这等变化,陆洵心知,并不是自己比之前更努力更用心了,纯粹是身体能量的变强,所带来的增强作用而已。 可即便如此,他依然很开心。 ………… “呀……这位小相公,你找谁?” “呃……” 陆洵后退半步,左右看看,这年头又没有门牌号,其实敲门之前,他也是有点拿不准的,本以为小寡妇会安排个熟人来侯门,没想到敲开门,是个陌生的中年妇人。应该是她家中仆妇。 却在这时,门内已经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来了来了!我听见敲门了,可是陆家相公来了?” 看来没错了。 他是来赴中午之约的。 那仆妇脸上马上露出恍然大悟模样,自己作势轻轻一掌嘴,“你看我,阖城谁不知道陆相公潘安再世,又说定了今日午食过来,我竟看见了还问,死罪死罪!” 这时候,小丫鬟坠儿已经跑过来了,“呀,陆相公,快进!” 于是进去。 庭院深深。显示出这户人家果然是应该蛮有钱的。 搁在刚穿越那两天,陆洵是真的感觉,如果能有个小富婆把自己给养起来,那就实在是世界上最爽的日子了。 反正不要让自己去攒钱买房子就行了。 有没有爱情无所谓的。 比自己大几岁更不是什么问题。 要是小姐姐还能长得不算难看,那这辈子就稳当了。 他现在当时不再坚持那么幼稚的想法了,这不但是因为他已经找到了突破前行之路,对自己未来的前途之光明,充满了信心,更是因为,穿越以来这短短几天的境遇和变化,已经使他开始逐渐意识到,哪怕只是想在这个世界里做个小富即安的软饭男,也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见过陆相公!” 小寡妇敛衽行礼,抬起头来时,一双俏目落在陆洵脸上,眄睐含笑。 许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缘故,今日里看上去,她的气色更好了,初夏的晴光一照,也就越增几分颜色——实在是好看。 据说当初这户人家买她来冲喜,花了足足五十两银子。 以这个世界银子的购买力,和邺城这边的人口买卖市价而言,这个价格不可谓不贵了——大约就是看中了她这份明艳。 瓷瓶做漂亮了还能当奢侈品卖呢,更何况人。 不过那时候买了她来的父亲也罢,还是娶妻冲喜的儿子也好,想必都并没有料到,这女孩可不光是长得漂亮,居然还特别聪明。 以至于机缘巧合之下,他们家不知道攒了多少辈子人的一点家业,最后竟是全都落入了她的手上。 “跟郭氏那边的供货,都谈妥了?” 陆洵笑着问。 小寡妇田小翠笑着回答:“都谈妥了,那边极是爽利,要什么给什么,给的价钱竟是比原本合作多年的货栈还要便宜了不少。不过奴怕让相公欠了别人太大的人情,便没敢接那个价钱,仍旧按照正常的进价给钱。” 真是聪明而又周到。 陆洵笑着点头,称赞几句,却又道:“暂时的一点货物,其实无所谓,郭芬怕是白送你几年的货,也是舍得的,不过你这个想法很是得当,不占人便宜,才是长久合作之道。如此很好。” 田小翠闻言更是高兴,让了陆洵进屋,亲手帮他整理了一下椅垫,才请他坐下了,自己在下首陪坐,笑着说:“饭菜已是快要妥当了,只是相公叫坠儿传话的时候,说是可能会来晚一些,所以还有两道汤没有收起来,相公稍坐,奴再去看一眼,稍后就好。”说话间就要起身。 陆洵却一招手,叫住她,“随他们做去!我来又不是为了专程吃饭来的!” 一听这个,田小翠腾地一下就红了脸,低眉敛首,又坐了回去。 这时候,坠儿亲手端着个托盘进来,放下托盘,又把茶盏放到陆洵身边案几上,浑然不曾察觉自家娘子状态异常,又与她奉了茶,笑嘻嘻地说:“陆相公,今日里不单我家娘子亲自下厨做了两个菜一个汤,便我也做了一道菜哦!嘻嘻,我帮忙的!你待会儿尝尝!” 说完了扭头一看,自家娘子低着头,脸通红。 她眼睛一转,又笑嘻嘻,问:“陆相公,你以后是不是要搬来这边住啊?” “坠儿!” 田小翠赶紧叫住她,脸上大红,斥道:“别浑说,出去!” 陆洵嘻嘻而笑。 这小丫头,居然还会帮着谈恋爱! 他笑着说:“我只是帮了你家一个小忙,若是如此就要搬来你家里住,岂不叫你们赚的太多?不可不可!帮忙已是不错了,还想要我卖身进府?” 小丫鬟坠儿一时没反应过来,田小翠却是听得缓缓松了口气。 老实讲,陆洵如果坚持认为他挽救了自己,便连自己带家产,都是属于他的了,她自己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情愿。 但是那样一来,却是未免太不自重,也太没地位了。 陆洵她是喜欢的,嫁过去,哪怕做一房妾室,也是可以的,却也不该直接就留人在家里住下——如此轻易,哪里还会被人看得起? “出去!” 她又呵斥坠儿。 于是小丫鬟坠儿到底是不敢再做声,端了托盘快步出去了。 陆洵笑着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放下后,缓缓道:“我虽然没有去看过,不过大抵知道,你家的铺子,主营南货,对否?” 一听到生意,田小翠当即点头,认真起来,回答道:“正是。家里先夫,以及再往前,本就是靠着南货起家的,专营两项,即茶叶和绸缎。另外还兼做一些各处的精巧物件儿,譬如折扇,南齐和大宋各地产的一些胭脂水粉,等等。” “待奴接了手,逐渐理顺之后,便又添了一间铺子,主要是把绸缎、胭脂水粉都售卖一些,并一些女儿家爱的小物件儿,也有,算是专卖女货,虽位置略偏,生意倒比前两处铺子还好些!” 陆洵闻言愣了一下。 他本来没太当回事,也没打算仔细过问下面的铺子都怎么做生意的,他只是感觉,自己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以打算谈一谈,适当的找小寡妇收点保护费,却没想到,竟还听到了一点新玩意儿。 这女孩果然是还挺有想法的。 专门的女性商店、女性商场,在后世的现代社会,当然不算什么,在这个世界,估计也应该是有的,因为这个年代男女有大防,一些贵眷小姐什么的,要逛街,虽有的是银钱,却也不大容易,那市场需求就在这里了,这个世界又不缺聪明人,相应的商业,应该是老早就有。 但是要知道,什么阶层做什么生意,什么眼界做什么生意,这主意并不稀罕,但能看到这一点的,却也未必就有很多。 而这小寡妇却只是被人卖了来邺城的,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她接受这户人家的生意大权,也没多长时间,居然就已经迈出了这一步! 可见很有想法。 陆洵点点头,道:“很不错,以后你就还专心经管这些生意买卖就是了,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便打发人来寻我,我来为你处置!” 田小翠闻言大喜,当即起身,盈盈下拜,“若得如此,妾当为相公顾好这番家业,不失相公有后顾之忧。” ………… 吃饭,闲聊,少许饮了几杯酒。 田小翠布菜殷勤,自己却几乎没怎么吃。 一直到酒足饭饱,陆洵便起身,并无多话,告辞而去。 周田氏田小翠一直送他到了门口,看他飘然而去,许久之后,这才命人又关了门户,自己低了头往回走。 小丫鬟坠儿凑上来悄声问:“如何,可说定了什么?” 田小翠抿嘴一笑,摇了摇头。 她此时实在是松了口气——之前她的心境,实在是要多矛盾就有多矛盾! 此前困窘时候,自不待言,百般煎熬已是说得轻了,关键是在陆家相公帮忙之后,所有的困难都迎刃而解,她却是不由得又觉进退两难了。 之前甚至根本就不曾想过的问题,此时都上心头。 单论陆洵此人,她当然是百般中意,以今时今日情况论,便嫁给他做一房妾室,亦觉高攀,可是当这种可能真的摆到面前了,她却又不由得犹豫——若真是嫁了过去,自己以后做什么?就守在深宅大院里,每日盼着他回来么? 她已经不是那般深闺之内的怀春少女,过去几年,她经历过太多的事情了,甚至亲手执掌了一批人,执掌了一笔不小的财富,她深觉自己喜欢这样把事情都掌控在手的感觉。 嫁人做妾,从此深宅难出,与她而言,已成畏途。 但答应了的事情,她却也并没有打算后悔。 她已经做好思想准备,要把手里的这些资财,都逐一清理出来,立成账簿,然后全都交给陆家相公,甚至那账簿,已经开始着手在做了。 昨天晚上,由坠儿执笔,她来口授,主仆二人忙到了半夜。 却谁知,今日陆家相公来,竟是一句都不曾提起。 没有要纳自己为妾的意思,也没有按照约定要来拿钱的意思,反倒是又给出了一个承诺:以后自己有了困难,都可以找他! 也就是说,这产业,他仍愿意交给自己继续经营! “我已与陆家相公说定,这两日就把你送过去,与他暖床叠被,你愿不愿意?” “啊?” 小丫鬟坠儿当即愣住。 田小翠见她模样,不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随后便转身走开了。 ------------ 第五十三章  岂不美哉? 陆洵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竟是来了一屋子的客人。 郭芬、陈胄、严骏、裴易、路宁,都在,正陪陆老爹闲话,不知刚谁说了什么笑话,正满堂哄笑之声。 推门进了院子,那边笑声中,一众人都迅速起身,迎出堂屋来与陆洵见礼。 陆洵倒是先给老爹施礼,然后才还礼,却是又笑着,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老爹几眼,“爹,您这是……” 一身青色的制式长袍已经上身,此刻的陆老爹看上去春风得意。 陈胄笑呵呵地代为回答,道:“陆老先生今日伤愈归衙,已被县君聘为本县右曹掾了!” 嚯!这是走马上任了,怪不得那么高兴。 陆洵赶紧笑嘻嘻地拍自己老爹几句马屁,大家又闲聊几句,然后陆老爹却是拿出一封拜帖来,笑眯眯,“一右曹掾而已,又何可喜?这才是可喜!” 陆洵接过去一看,拜帖竟是给自己的。 又是曹氏。 这一次,是曾经在路上与自己“偶遇”的那位曹铨曹公子,以他个人的名义,邀请自己去到曹家赴宴,时间就定在四天之后。 这就算是正式开展下一步了? “这是本县主簿曹铣曹君,今日当堂交给为父的,嘱我亲手交给你!” 对于自己终于开始接到了曹家的邀请,要去赴宴,陆老爹明显特别开心,甚至如他所说,比他自己终于如愿以偿地坐上了右曹掾的位子,还要高兴。 也好。 曹氏乃魏郡第一望族,不要说对于过去的陆家,那样的贱役之家来说了,便是现在的陆家,不是贱役了,陆老爹还成了一位手握实权的县中文吏,却仍是根本就不够资格高攀的——无非就是另一笔交易呗。 按道理,曹氏应该比任何人都更舍得出价。 可以谈。 于是陆洵收了请柬,先问严骏裴易,“你们怎么过来了?” 严骏居然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摸出一沓,看上去足有六七份请柬来,说:“近期有不少诗会,主办人都希望能请你去,到你家敲门,无人应门,故而跑去书院寻我与易兄……” 这时候,裴易也翻出一沓请柬来,两人一汇总,递过来,“都在此处了。” 陆洵哈哈一笑,照单全收,顿时便是厚厚一匝拿在手上,却是看都不看,只是说:“领情了,但我就不去了,主要是没空!” 他现在已经重新“开窍”,修炼进度一日千里,如果不出意料,今天晚上就可以「点星」,体内的「文气」积累,很快就会被消耗一空,按说完全可以出去大展诗才,再把名气搞大一点了。 但是写诗作文这个东西,在自己家里也是一样的呀! 没有时间、地点、人物、场景、身份、经历等种种的限制,完全不怕写出来之后会被人质疑,你一个没离开过邺城的人,思的哪门子故乡这个问题,简直是想写哪首写哪首——「文气」的灌顶回馈都是一样的! 既然如此,何苦去跟一帮名士打哈哈? 不去! 没有什么根基的情况下,把名气搞得太大了,未必是好事。 悄悄写诗悄悄修行,岂不美哉? 甚至他见严骏张了张嘴,似乎要劝说什么,干脆都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就直接扭头又问陈胄,“元甲兄,你来定有大事!” 于是严骏把话又咽回去了。 陈胄则是笑呵呵的,说:“倒也无甚大事。” 于是陆洵就懂了,一伸手,道:“到我房间里坐坐?” “甚好。” 当下两人起身,去了东厢房陆洵的卧室兼书房,把其他人却都仍旧留在陆家正堂——旁人还好,都神色自若,路宁也自安坐,至今没捞到跟陆洵说一句话的郭芬,却是不由得又扭头往院中看了一眼,神色越发惊惶。 那院中栓马柱仍在,自己送的七花马,却已经不知去向。 “元甲兄此来何事?” “那要看洵兄接下来,准备先做哪一篇「初读」?” “哈哈哈!《小松》如何?” “善!这首三星之诗挺拔飞扬,最是涤荡人心,发我肺腑!……汝南周氏,便周县君亦在内,一共需要五席听位,每个席位,周氏愿出白银两千两!共白银一万两!洵兄意下如何?” 那不成批发给你们了? 想得美! “三席至多!价钱另议!” 人家名士们写了诗,大约也都是这么卖的,没什么可寒碜的。 赚钱嘛! “四席如何?” “只三席!” “涨钱?” “你我之间,不必谈钱,稍后你可以与那位路宁路兄去谈钱。” 陈胄沉吟片刻,道:“谈钱的便是三席好了,如洵兄所愿,稍后我去同那位路兄谈价钱!但除此之外,的确还需一席,否则周氏那边各房头之间,实在不好分,要闹事的!另外一席,洵兄需要什么,尽可开价!” 这次陆洵沉吟了片刻,仍坚定摇头,竖起三根手指,“只三席!” 笑话,给三席不少了,再多了,我不就成了给他们汝南周氏写诗的了! 然而这话说完,陆洵却又笑笑,道:“不过,我与元甲兄相交莫逆,元甲兄这里,我愿继续赠送一席!元甲兄若实在为难,不如就把你这一席转给他们?这一点上,我倒是可以通融,不与元甲兄为难!” “这……” 陈胄听得先是一喜,又是一愣,随后却是不由苦笑。 他先拱手,认真地道谢,随后却是道:“能得洵兄如此高看而厚遇,胄实在是感激涕零,竟不知以何为报!但……洵兄厚意,我又怎能转赠?” 陆洵哈哈大笑,拍拍陈胄的肩膀,收起笑容,认真地道:“非我故意令元甲兄为难,实在是不愿为周氏豢养尔!” 陈胄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还想说句什么,但陆洵已经拱手道:“元甲兄回去,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又不是不给,总不成他们怎么要我就怎么给吧?直言无妨!请元甲兄去请了路宁路兄过来,我有几句话叮嘱一二,然后你们再谈!” 于是陈胄转头出去。 片刻之后,路宁便已经快步过来,进了屋。 “路兄寻我何事?” “禀东主,东主交待的事情,仆已经在外小加试探,已是应者如云!仆已经不敢再向外越加声张了,请示东主二事。” “说。” “其一,价三千两一听位,可否?其二,东主原许给二席听位,是否可酌情多给?三至四席可否?” 陆洵沉吟片刻,道:“一首二星之诗的与闻,市价一千五百两银子,这是你说的,二星之诗的与闻,可得一「小功」,三星之诗的与闻,可得一「大功」,一「大功」,便是三「小功」,为何价钱只是两倍?” 路宁沉着回答:“此各家想要压价之故。正因无市价,故而想压价!” 陆洵冷笑一声,道:“四千五百两一席,便是定价,并无讨价还价的余地,且只有两席,若售卖不出,收回即可。路兄可明白了?” 路宁马上便点头,“仆已明白了,便如东主之言而行。” 陆洵点头,又吩咐,“你代我,去同陈胄陈赞画谈一谈,三席听位,按四千两一席即可。若他提出以别的东西替换,一概不许!这一次,我只要银子!” 路宁愣了一愣,明白自己居然要参与到更大的事情中去,当即一拱手,神色郑重,“多谢东主看重,许仆以如此要事,必不负东主所托!” “善!” ------------ 第五十四章  宰相为我养马! 快刀斩乱麻的把与「初读」有关的事情都处理过了,陆洵便亲自送了路宁出屋,介绍了路宁给陈胄认识,让他们到自己的书房里去慢慢谈。 这便甩手不管了。 转过身来笑呵呵,这才对已经排到最后的郭芬道:“前次那店铺里的事情,实在是有劳郭大官人了,洵在此谢过!” 郭芬赔着笑,道:“所谓大官人,不过外人混叫的,洵兄若也如此称呼,直叫芬惭惶无地矣!”又道:“些微小事,更是不值一提!能为洵兄效犬马之劳,乃芬之荣幸,只怕洵兄给的事情不够多!” 这话实在有些卑微。 尤其是对于郭芬这样的身份而言,有点太没姿态了。 陆洵哈哈一笑,倒也并不是真的要与他为难,让他下不来台,便顺势换了称呼,“我观伯德兄面有忧色,却是何故?” 郭芬笑道:“实不瞒洵兄,也是在下粗疏,失于计较,前日以一匹七花马回礼之后,左思右想,觉得有些不对。昨日忽然惊觉,洵兄乃是读书修行之人,一向并不与这些畜生打交道,若只是送马,岂不是平白为洵兄添了麻烦?这又岂是回礼之道?如此一想,在下着实是吓出了一身冷汗!故而今日一早起来,便马上命人将寒家一座别院收拾出来,欲赠与洵兄,另附养马奴十人,专为洵兄养马看家之用!还望洵兄不吝赐收,勿以之前疏失为怪!” 果然等来了这个套路。 用心如何姑且不论,财大气粗是真的。 七花马已经是千金难买,为了让你养马,还又补上一套院子,加十个仆役,这等手笔,寻常人就算送礼,也是不大敢想的。 不过这时候,陆洵却只是微微一笑,伸手指向庭院里空空如也的拴马桩,笑道:“伯德兄美意,洵心领了,不过,那马已经被我送去赵老相公府上,请他代我养上一段时间,因此,已是用不上什么院子了!” 郭芬闻言大惊,“赵……赵老相公?” 这邺城之内,又能有几个赵老相公? 而且话说,别看民间动不动尊称这个人叫相公,那个人叫员外,另有人叫什么大官人的,其实这些称呼,只是混叫,严格说起来,算僭越的。 什么叫官人? 居官之人叫官人,严格来说,必须是吃国家户部发的官饷钱粮的,也即三年一任的“流官”,那叫官人。 陆老爹做了右曹掾,也只是吏,称不得官人。 什么叫员外? 每个正堂,有掌印官员一人,为员。 县有县令,郡有太守,部有尚书,皆为正员。 余者皆贰佐之职,县里的县尉、主簿,郡中有司马、别驾等,皆在正员之外,因此都称员外。 说白了,也是官。 至于相公,那就更大了。 只有宰相才有资格被称呼为相公。 至少也得拜参知政事,甚而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算宰相,才有资格被称呼为相公! 然而道理是这样,真的执行起来,往往是反着的。 民间到处充斥着什么相公、官人、员外之类的称呼,老百姓们拿这个做为对他人的尊称,反倒是皇帝,宫中呼为“圣人”,百官称为“官家”,民间却只是叫他一声“阿大”。 这便是大宋了。 然而话说回来,这邺城户口百万,平常会被尊称为赵家相公的,不知道有多少人,但一提“赵老相公”,却是没跑了,只有那么一位。 赵琦赵老相公。 陆洵居然能把那马送去请他代养…… 这一刻回过神来,郭芬顿时明白,不但自己的一点点小心思,早已被人瞧了个通透,甚而对方都没等自己的下一步,就已经找到了解决之法。 而且这个法子……实在不是常人能用的! 请宰相为我养马! 这下子,却是自己失策了! 想明白这些,郭芬当即拱手,深施一礼,直起身来,想要自辩,偏这个时候,陆洵却只是笑着摆了摆手,从容道:“小事一桩,不必多言,以后咱们来往还多着呢,哪里来的那么多心计与客套?伯德兄,时日且长,人心自现!” 郭芬闻言愣怔片刻,毕恭毕敬地拱手一礼,“诺!” ………… 深夜。 夜黑如墨,万籁俱寂。 陆家东厢,陆洵的卧室兼书房。 黑暗中,在床上盘膝趺坐的陆洵,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息来。 就在刚才,他终于是成功地点亮了自己体内的第一处「星宫」,顺利地完成「点星」,迈出了自己修行生涯的第一大步! 此时他伸手,缓缓握起拳头,只觉得自己掌中有千斤气力。 他凝聚神识,信目四望,感觉自己连角落暗处的东西,都能依稀瞧见。 再侧耳倾听,感觉自己甚至能听到院中狗子的呼吸声。 对他来说,这实在是极为新奇的体验。 果然「点星」带来的,虽然不是仙凡殊途的质变,却依然不是白给的。 一旦「点星」,修行者的身体素质,都将获得一个极大的提升。 他检验一番,呵呵一笑,起身下床。 此时应该还不到子时,稍稍掐指一算,自从昨日下午受那狼妖之死的冲击,自己又一次「开窍」之后,到现在,一共修行的时间,大约有十三四个小时的样子,却已经把一「顿悟」完全给炼化吸收了。 而一「顿悟」,即三「大悟」,对他来说就代表着写三首四星作品。 也就是说,接下来只要自己保证基本的勤奋,每天拿出四五个小时,也即两个来时辰,去入定修行,那么,消化一「大悟」,是会比较轻松的。 也就是说,一天写一首四星之诗,完全没问题。 以这个速度来计算,自己甚至可以做到三天点亮一处「星宫」! 人体内有一百零八星宫,只需点亮其中九处,就已经具备了晋升「法相」的基础,且成功率普遍能在六成以上!有相关的丹药辅佐,或有大仙人从旁护道的话,成功率还能更高! 当然,据说点亮十二处星宫之后再尝试「寻相」,成功率会高至七成! 无所谓啦,反正诗词歌赋不缺,就给自己制定个“三月计划”吧! 他想:我给自己留出三个月的时间,至少点亮十八处以上的「星宫」,一次「寻相」成功的概率,想必又会大幅度提高。 嗯,三个月之后,就可以去尝试寻找自己的“仙缘”了! 完美! 这才是我要的人生。 努力三个月就好了,努力三个月,就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人生小目标,顺利地把寿命先给延长到百岁左右,然后就可以躺平一下下了。 像现在这样,一夜夜的不睡……虽然重新开窍之后,修行起来并不枯燥,但努力本身,就是会比躺下睡大觉要累啊! 心累。 那么,好,三个月! 至于现在…… 他想了想,叹口气,只在房间内稍微走动几步,就又重新回去盘膝坐下。 之前写了三篇四星,两篇三星,现在已经成功「点星」,也即是说,三篇四星所带来的灌顶「文气」,已经差不多被炼化干净了。 那么,就趁现在,把剩下的两首三星之诗的「文气」,也给炼化掉吧! 因为始终都存在的一个潜在的忧患就是,他实在并不确定,这次因狼妖之死的冲击而被打开的「心窍」,到底能持续开多久! 万一过不了几天,它就又要缓缓闭上呢? 虽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大不了去跟着巡检司杀妖去,但抓紧时间利用这段「心窍」敞开的时间,显然才更靠谱! 于是,暗夜之中,陆洵的眼睛缓缓闭上,呼吸又再次放轻了。 ------------ 第五十五章  暗谋 时当正午。 邺城某酒楼的二楼一包间内,一帮衣着文雅的年轻人正在聚会。 都正年轻,又是读书修行的士子,一向都自视甚高的,此时又值酒酣耳热,不免便放纵地大声谈笑,使得整个二楼都显得喧腾异常。 今日里这场酒宴,却是众多好友专为欢迎周显文重新回到松山书院而举办的,前来赴宴者,大多都是周显文平日里的好友。 那“禁周显文钱义得气”的跋,至今还在宝墙上留着呢,按说周显文自然是无颜回书院的,于是大家就都商量,专门为周显文的回归热闹一下,如此一来,叫书院里那些眼睛斜的家伙知道周显文自有好友,且为数不少,到时候就不敢当面嘲笑他,便也差不多了。 至于那一诗一文的跋……山长都说要留着,谁又能如何呢? 总不能因为被那么一个小人得志的家伙给“禁”了,就不回书院了吧? 大丈夫能屈能伸…… 酒宴提前约下,周显文果然如约而至,众人都为之大欢腾。 酒席过半,众人早已唾沫纷飞地聊起近两日的几家诗会,并那些新得的诗作来——在邺城,这样大大小小的诗会,每个月怕不有一二十场,向来都是有钱的出钱,有才的出才,很是热闹,也是这帮书院弟子们最喜欢关注的“时事”。 眼看众人聊得兴起,你一句我一句,周显文抽个机会,自称要如厕,便起了身,眼看没有惊动任何人,出了包间。 他的仆从伴当张顺就候在这酒楼二楼的楼道间里,听见身后动静忽然一大,当即扭过头来,一看是周显文,当即快步过来,点了点头,小声道:“禀主人,已经到了多时了,我已为他叫了酒菜,正吃喝呢!” 周显文点点头,走到另外一个包间的门口,推开了门。 里面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果然正埋头吃东西,听到动静抬头一看,当即站起身来,脸上挂着笑容,拱手,“见过周公子!” 周显文摆摆手,亲自回身关好了门,这才进去,压低了声音,道:“小声些好!” 于是两人坐下。 耳中听得整个二楼喧闹成一团,楼下街道亦是热闹,周显文淡然一笑,解释道:“人常说,小心无大错,娄兄见谅!” 那汉子闻言哈哈一笑,道:“周兄所言甚是。” 周显文这才要开口,却又忽然起身,推开了外面窗户。 这一下,外面街道的喧闹声越发清晰地传了进来。 其实还不够巧,要是楼下再有些吹吹打打的,便是最妙了。 做这一切,周显文并不怕被耻笑——他们普通人不知道,周显文的家庭出身,却非是寻常,因此他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据说这世上有人擅长六道神目与谛听之术,那等神术,据说可以监听整个天下。 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绝非虚言。 谁知道邺城有没有这等厉害的神仙? 而自己当下要做的事情,却是绝对不能被人给听了去的。 一片热闹喧杂里,他小声问:“可探查过了?” 那人早已放下了碗筷,认真回答道:“已经仔细探查过了,便那等门户,我要取他性命,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周显文笑笑。 这个结果不难猜到。 “可有难处?”他又问。 那汉子当即道:“并无难处。唯一可虑者,我也已探查明白,他家有条狗,且很是耳目灵敏。不过此事办来亦是简单,只一块肉、一副药,只消得一盏茶的工夫,那狗必然毙命,如此一来,我便可翻墙而入,打开那门,迎公子进来。” “善!” 周显文长长地松了口气,面露笑容,道:“娄兄所需之物,我也都已经备齐,一俟事成,娄兄带上东西即刻远走,半年之后再回来,必然无妨。” 那汉子闻言点头,“便如此行!” 周显文闻言正想再说,那汉子却又忽然道:“倒还有一桩可虑。” “哦?说来。” “在下是修行者,周公子也是修行者,想来当知,修行者在入定之时,耳目之灵敏,甚至要超越寻常,若那陆某人会在晚上入定修行的话……某不惧别个,只怕提前惊扰了他,届时万一他吵嚷起来,却是不妙。他家须是做公的门户,他那老爹虽武艺上稀松平常得很,却到底老于刑讼,一旦惊醒了他……” 他还没说完,周显文已经笑了起来。 “此时请娄兄尽管放心!” 他笑着解释道:“那陆某人是我熟知的,他平日里便极是憨笨,为人又懒惰,性嗜睡,刚入书院那时候,书院里为远途不便者提供客宿,他当时才十二岁,每日走来回家,到底难支,便曾在书院里住过两年,一到晚上,众弟子们或探讨学问,或默默用功,再不然出去做戏玩耍,都是有的,独独他,总是最早睡,且一旦睡下便是打雷也难叫醒的,此事在书院里,早成笑谈!” 说到这里,他又笑:“你道如今,他因五年就学,却未能积一「小功」,而被勒令退学,归家之后,还会夜里发奋?” 那汉子闻言点头,“若五年未能积一「小功」,倒的确是天赋太差了,如此说来,倒也不足为虑了。某毕竟也是点亮了两处「星宫」之人!” “正是如此!一旦翻入庭院,开了他门,杀了便走,谁人能知?” “不过,某还是把那迷魂香带上吧,更稳妥些。” “亦可。” “今夜必然又是个暗夜,正是杀人好时候!” “善!那便是今晚了!” 彼此又商议一阵,周显文悄悄出了门,装作出恭刚回的样子,重又入了席,与众同窗谈笑起来,竟无人察觉他中间出去多时。 但谈话中间,他的眼睛已经前所未有地亮了起来。 “庶子竟敢辱我,我誓杀汝!” ………… “想杀它,难着呢!” 同样是中午,陆洵也正在吃酒。 却是他到蔡家练过功之后,思量那郑飞的第二巡检司就在不远,便顺路拐过来,却巧那巡检司内众人都在,一时间郑飞非要做个东道,陆洵略推让几句,便也不再客气,拉着裴易一起坐下,那郑飞命人去到酒肆里叫了一桌好酒菜来,就在这巡检司的衙门之内,众人便推杯换盏起来。 于陆洵而言,这自然是交好的一个表态,于郑飞而言,也是大喜。 这一顿酒席,便越吃越是热闹。 巡检司这帮人,都是整日里同各种妖怪打交道的,听他们说起那捉妖杀妖的事情来,直若听评书一般,可比看电视剧还有意思多了。 “……那女妖生得,那叫一个好看,便俺明知道她是妖怪,都不由心动了十分,便咱们小蔡,怕也比她不得,更迷人处,在她那眼神儿,只叫她看你一眼,便能勾了你的魂魄……哎呀,当时俺这心哪……” 裴易明显是被这描述勾动,很快追问。 “又能如何?俺们公事在身,该杀的也绝对心软不得!况且,你等不知,那妖怪看着温柔,真要你心软了,她要杀你时,却是不会心软的!去年俺们这里大廖,就是一时心软……” 他这么一说,酒席上的气氛登时为之一沉。 片刻后,郑飞也叹了口气,对陆洵笑着解释道:“陆先生见谅,俺们这里的这些人,都是明知「登仙」无望,故而不得不寻个生计,这才为朝廷卖命来了,只是……那些妖怪实在难缠,谁家兄弟的命不是命?虽则都是个人情愿,却到底是兄弟们情深,一旦提起,实在是……” 陆洵也陪着叹了口气。 在过去,虽然也是没少听了各种版本的民间传说,但是对于巡检司衙门,却是知之甚少,现在看来,这里虽然是朝廷用以对抗各类妖族渗入的前线,估计发银子发东西,都是很舍得的,却也实在是个危险的工作。 幸而大家很快就又聊起旁的事情来,这件事情便被支开了,酒席上重又恢复了热闹。 抽个空闲,陆洵问身边的郑飞,“郑老总,他们说的那小蔡,可就是那日给了在下一颗药丸的那位……” 郑飞凑过来,也低声回答:“便是她!” 顿了顿,又解释,“她比我们要自在些,毕竟是个女孩儿家,只有探明了目标,要出手的时候,我们才会叫上她。陆先生莫看她是个女子,却是我们这第二巡检司身手最是高明的一个了。” 陆洵缓缓点头。 这很符合他之前得出的个人判断。 却在这时,有人笑着道:“这话不假,谁让人家老爹便是那八十万禁军教头呢!自小习练的身手,却不是我等能比的!” “啊?” 陆洵一下子愣住。 ------------ 第五十六章  夜杀 大黄狗百无聊赖地看向黑沉沉的夜空。 有点困了。 它觉得自己最近睡得比以前少了,以前总是会犯困,最近几日却是精神饱足得多,也不知为何。 天气渐热,它知道自己又要到时候,该褪去身上那一层绒毛了。 百无聊赖之下,它又回头,拿爪子扯,拿嘴咬,试图早一日撕下那层厚厚的毛——顶一身厚毛,实在是太热了。 忽然,它灵敏的耳目捕捉到了一点不大对的动静,当即一下子清醒过来。 却在这时,面前一道黑影闪过,还没等它发出叫声,便听“啪”的一声,有东西掉到了院子里,离它不过两步距离。 它愣了一下,直觉地“汪汪”叫了几声,见再无异动,这才走过去看。 竟是一块鲜肉! 这一下不暇细思,它第一时间便心中大喜,张口就要吞下去。 但嘴巴都已经要把肉叼起来了,却又愣住。 一张口,吐了出来。 口水不受控制地哗啦啦滴到地上,它却克制住了自己,仰头,思考起来——似乎,有些不大对? 深更半夜,怎么会忽然飞过来一块肉呢? 也没有第二块,大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它百思不得其解。 但近乎直觉地,它意识到这里面有些不对。 原地转了两个圈子,它忽然警惕地往门口看了一眼。 但是又的确是没有什么动静了。 不对,再听——它现在的耳目,已经比此前要好了不知道多少,这一凝神细听,还真叫它听到了几缕距离很远轻重不一的呼吸声。 是三道。 一下子它的脊毛就炸起来了。 但它没叫,却反而轻快地跑到主人的门前,也不叫,只是拿爪子挠门。 嘎吱嘎吱。 很难听的声音。 陆洵正在睡觉,但还没睡着——近几天来第一次认真要睡觉,因为体内的「文气」已经被他给消化干净了,于是决定给自己放一次假,结果竟是睡不着了,翻来覆去想着各种事情——却又被忽然惊醒。 他愣了一愣,听出似乎是什么东西在挠自己的门,当下起床,打开了门,暗影幢幢里,却看见自家狗正在门外,叹了口气,有些恼火,正要说话,那狗却忽然咬住他的衣角,扯着就往外走。 他被扯得跟过去,却很快就在地上看到了一块肉。 夜色太黑了,他伸手摸了一下,才确定那真是一块肉。 迷迷糊糊里,他的脑子反应了一下才忽然惊醒,一把拿起来,逼近了看,结果手刚一拿,就发现不对,稍微一掰,才发现肉块里头旋了一个小窝,里面竟放着一颗药丸——他一下子就想到自己小时候有人会半夜进村子药狗偷狗的事情! 怒火腾的一下子就起来了。 他张嘴想要大骂,却又收声——这里是邺城,不是自己小时候的乡村,在这里,不但有宵禁,而且每个坊的坊门都是按时关闭的。 按道理来讲,根本就不会有人为了毒死几只狗,或偷几只狗,而在夜里潜伏到人家坊里作案,一旦抓住,实在得不偿失。 再说了,这个年代可没有那种特殊的化学药剂,把狗毒死之后,只要得到尸首,加了另外的药大火一煮,就又干净无毒,可以卖钱了! 在这里,毒死的东西,谁敢收?谁敢卖?又有谁敢吃? 所以,这绝不是什么毒狗偷狗之类的! 这怕是有人要对自己家不利! 卧槽! 一旦想明白这里面的逻辑,陆洵顿时浑身寒毛竖起。 是谁呢? 我也好,我家也好,平常都算是与人为善,应该是不曾结下这样不死不休的敌人吧? 呃……好像也不对! 打从我穿越过来,好像的确是得罪了不少人? 仔细想想,殊死之敌还真可能有。 别的不说,那林英就跟自己家有着难解的大仇——本来耀武扬威的,结果却先是被郭芳带人把家都给抄了,随后又被拉到县衙,打了八十大板,还被迫出了一把血,这可不是仇恨么? 而且据说那林英平日里本就是个凶横的主儿,栽了这样的跟头,却眼看着自己声名鹊起,想要光明正大地来找自家麻烦,对他来说,已经是不大可能实现的目标了,那么,他会想到要半夜来寻仇杀人,倒是真有可能! 还有那陈萍。 帮小寡妇结尾那事儿,看着是一时了结了,那陈萍也似乎是收敛了,并没有下面更进一步的动作——以他的身份地位,要探查明白在背后帮小寡妇周小翠的人是自己,实在是无甚难度。 那么,眼看就要到嘴的一块肥肉,就这么飞了,他心里能没有恨? 表面上偃旗息鼓,背地里却准备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却是并非没有可能的。 钱义……不好说。 对了,还有周显文。 截至到现在,自己公开写作,为外界共知的作品,一共有三篇,每一篇的末尾都有“禁周显文得气”的跋,他也应该是恨自己的。 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丢人了。 然而……他应该还不至于? 不过也不好说,那家伙看着就是个有点偏执,而又傲气冲天的人,这种人其实心眼儿最小,容不得自己受一点委屈,动辄就要把过错都归到别人身上! 然而…… “嘶!” 想明白这些,陆洵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不管来的是谁吧,带给他的震惊,其实都没什么差别——这个世界的人,尤其是这些有些小势力、小地位和小名气的人,是真狠哪! 在他们眼里,估计大宋律法就是一沓废纸吧? 在现代社会的话,哪里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去? 呃……也不对,或许在美丽国也是有的吧?但至少在国内,这种事情距离普通老百姓和社畜们,实在是太远了,简直闻所未闻。 一旦出现,就是要上热搜的爆炸性消息。 但是在这里,先是那林英当街殴打公人,现在更有人要半夜杀人了! 脑子里飞快地把事情想明白,感慨归感慨,紧张归紧张,陆洵还是很快就把那块肉拿起来,在狗头上摸摸拍拍,以示表扬。 然后,他冲那大黄狗做出一个“嘘”的手势,命它禁声。 那狗倒配合,眼见自家主人飞快地回房,便跟了过去。 先把肉随手丢在地上,抓一张纸擦擦手,陆洵很快就从床铺里侧翻出了一把短刀来——这个叫做压衣刀,在这个年代是很正常的随身配饰之一,他到书院读书修行之后不久,老爹就送了这样的一把刀给他。 一旦遇事可以自卫的功能当然有,但更多时候,这把刀可以用来割纸,截断衣服的线头之类,而且春日风大的时候,有它坠在腰下,风吹不起衣服来,故名压衣刀——当然,说到底仍是凶器,因此平常陆洵并不怎么经常带着它。 但这时候却是有用的。 他摸了刀在手,暗影幢幢里,再次冲黄狗做出一个禁声的手势。 然后,他带着刀,转身就又出了房间。 谁知道来人是来杀谁的,谁又知道到底是来了多少人? 躲在屋里肯定没用。 他快步走向正堂东间的窗下,想要先小心些叫醒老爹。 老爹虽然是靠着脑子混起来的,但多年来身在公门,想必多少还是有些战斗力的——这个时候,其实他更想报警,但自然没有手机,也无警可报,也想到了要大声叫喊,引来整条街的注意,直接吓跑那帮人,但是,心里只犹豫了一下,他就决定还是不能那么做。 一旦吵闹起来,人倒是有可能吓跑了,能抓住的可能却未必有多大。 如此一来,固然今晚没有危险了,那个未知的人,却会从此就躲藏了起来,下次他再出手的话,怕会更难对付! 而现在的话,只看对方还要趁夜晚行事,还要先丢一块带毒的肉进来,想要把自家的狗给毒死了,才敢行动,可见一不是大张旗鼓,人不多,二杀人者实力有限,倒不如叫醒了老爹,索性把他们放进来,到时候至少有了院墙的阻隔,叫他们没那么容易逃走,然后再鼓噪起来。 此时他心念电转之间计议已定,便要去悄声叫醒陆老爹,却才刚到东间窗下,还没来得及小心敲窗,却忽然听得院中传来“啪”的一声。 听着像是石块、砖块落进来的声音。 想来是对方想要判断一下狗是不是死了。 陆洵吓得赶紧回头,却见那狗正仰头看着自己,根本就没有要叫起来的意思——这家伙的眼神,倒感觉很是激动兴奋似的! 这时节已是来不及了,只要狗不叫,对方下一步怕是就要进来了。 而且叫陆老爹也有个隐患。 陆老爹不明情况,又是半夜睡得酣然,万一叫醒他时,他闹出了大动静,甚或点了灯,也有可能就此惊走那帮歹人! 但是……总要知道那个非要杀死自己,或杀死陆老爹的人是谁,以后才有可能睡得着觉的! 陆洵仰头看了一眼天空。 黑漆漆的。 再伸手——就不算伸手不见五指,也差不多了。 当下他心一横,拍拍狗脖子,悄然猫腰走了回去,到了自己屋子门口,躲在了墙角处,又伸手按了按狗脖子,那狗也乖巧地蹲了下去。 黄毛在暗夜里看起来,多少有些显眼,因此它躲在了陆洵的身后。 就在这时,院子里忽然咕咚一声,却见黑漆漆的院子里,已是多了一个更黑的人影。 ------------ 第五十七章  反杀 一人一狗屏住了呼吸。 那贼子落地之后,只在院子里简单打量一眼,似乎是在找狗的尸体,然而即便是没有看见,也并无担心谨慎的姿态,反倒几个箭步到了大门口,竟是直接下了门栓,小心地把门打开了。 于是,又是两个黑影先后闪身进来了。 狗不叫。 他们真的就像是暗夜里的几团影子。 那最先进来的黑影甚至还回身掩上了门,然后三个人都猫着步迅速直奔东厢房而来——陆洵顿时明白过来:目标果然正是自己! 这尼玛! 我这应该算是混得牛逼呢,还是实在太不牛逼了? 刚穿越过来几天,居然都混到要被人暗杀了,这应该算……牛逼吧? 陆老爹被人当街暴打的事情,这才刚刚过去几天呀,本以为自己现在有几首诗在手,好歹也算声名鹊起了,接下来只要自己不做太过分的事情,不去挑衅那些不该挑衅的人,家里也好,自己也罢,应该是不至于再遭遇此类祸事了。 却不成想……下一次居然直接是暗杀了! 只是不知道来者是林英、陈萍,又或是钱义、周显文等人中哪一拨派来的了——再想想,特么的,自己穿越过来真的没几天啊,居然已经得罪了那么多人了吗?可是我并没有怎么嚣张的去欺负过谁呀! 反击一下都不行么? 你们平常欺负人是欺负的多么习惯成自然了呀! 稍稍吃点瘪,没欺负成,就马上成了生死大仇,明面上不好动手了,马上就开始着手暗杀了! 看来我过去想的还是太单纯了! 这个世界,甚至远比我想象的还要更加的不安全! 三人直趋东厢房,来到陆洵门口,那最先跳进来的黑衣人伏在门口,侧耳倾听片刻,然后从袖口中摸了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出来,只在手里轻巧一划,便见那东西马上冒出袅袅的白烟来。 下一步,那人舔了舔手指头,轻轻地在窗纸上点了一下。 他熟练地掏出一个细小的管子来,把那冒着烟的小东西塞了进去,随后,便拿那管子对准了窗纸上的破洞,轻轻插进去,吹起来。 卧槽! 电视里看过这玩意儿,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倒还真有。 想必是迷魂药之类的,再不就是毒烟了,反正要么是让人昏睡不醒的,要么干脆就直接是用烟把人毒杀的。 陆洵不由得握紧了手中压衣刀。 那人吹了片刻毒烟之后停下,连管子一起都收回来,倾出看上去已经不再冒烟的小东西,收起,又把管子也别回腰中。 然后,三个人便先后弯下腰,又等待起来。 那边是三个人,这边是一人一狗,隔了也就两三步的距离,就这么都蹲着——陆洵努力地把呼吸放轻再放轻,放慢再放慢,然而事实上,那边的三个人,压根儿都没有要往四周看一眼的意思。 老实讲,前后两辈子加一块儿,都是第一次干这事儿,实在是心虚加腿软。 尤其是再次确认自己的目标之后,他更是下意识地心口狂跳。 可惜,实在太黑了,三个人又都蒙着面,即便只有两步之遥,陆洵却也根本就不可能看出来的是谁,要不然的话,现在就大声鼓噪起来,倒也并无不可。 这一次,他们等了足足有半盏茶的时间,那最先进来的人似乎几次都曾生出疑虑,因为他不止一次侧身半弓着身子贴在门上往里听。 显然,里面不可能有呼吸声。 不会有任何的声音。 但最终,那人还是轻轻地推开了门。 他随后便闪身进去。 陆洵随即轻轻把掌中的压衣刀抽出半截,但很快,他惊讶地发现,后面两个人居然依旧蹲在门口,没有丝毫要进去的意思——卧槽!三个人来,就让一个人进去办事儿,倒要俩人站在门外放风么? 但是……没有时间了! 对方马上就会发现里面床铺没人的! 噌的一声,近乎微不可查的一点响动,压衣刀出鞘。 陆洵由半蹲的状态,直接冲出去,犹如一只忽然窜起的豹子,直奔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后背而去——两步而已。 噗的一声,压衣刀对准后心,直接一下就捅进去了。 但似乎遇到了一点肋骨,刀子在进去之后微微偏了一下方向。 拔出,迅速再来一刀。 黑色的血已经喷涌出来。 那人甚至根本来不及发出个感叹词什么的。 对面的黑衣人早在陆洵窜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抬头看到了他,但一直到陆洵的第二刀都拔出来了,他还是愣愣地,只是瞪大了眼睛,居然没有想到要去做任何的动作——陆洵强忍住心脏的砰砰乱跳,迅速就又扑了过去。 杀俩留一个最靠谱。 留两个都怕会打不过,被人给跑了。 一个不留就没了口供,问不出背后的主使者了。 “情况不对!没人……” 屋里有人低声说。 “啊……” 对面那黑衣人忽然惊叫起来,倒是没想到要扑上来搏斗,反而被陆洵两刀毙一人的气势,给吓得下意识就往后出溜,一屁股蹲到了地上。 然而这个时候,陆洵手刃一人之后,拔刀再出击,却是连一个健步都没有窜出去,先就觉得腿一软,当即差点儿先自己跪下——刚才那凶猛的一刀,似乎已经耗尽了他此前鼓起的所有勇气。 这是杀人! “啊!杀人啦!” 那黑衣人往后出溜两步,一拧身,爬起来就要跑。 不过这个时候,大黄狗已经冲出去了,一下就直接把他扑倒在地。 被他这一喊,陆洵才想起来,是时候大声鼓噪起来了,于是也跟着大声喊:“来人呐!杀人啦!……杀人啦!” 却在这时,屋子里的黑衣人忽然一下就冲了出来。 陆洵虽然号称也练了几天武功了,而且正式「点星」之后,他自认为自己的反应能力、反应速度,都有着大幅进步的,这个时候却是手脚都有些软、心头狂跳,竟是一时间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的反应。 还好,那人似已无心杀人,从屋里跃出来时,直接就从陆洵头顶一纵而过,然后就向着院门飞奔,浑然不顾他还有两个生死不知的同伴。 “要坏!这家伙要跑!” 虽然大黄狗已经缠住了另一个,但很明显这家伙才是负责动手的那一个,算是主力,要是让他跑了,万一后面抓不到,自己可就连睡觉都得睁着眼睛了。 “杀人啦!” 他大喊着,奋起余力,竟是忽然一下子又站了起来,飞快地追了上去。 却在这时,那人正急速奔跑间,却还未到大门,忽然就见面前有一大团黑黑的东西迎面飞来——彼此的速度相加实在太快,快到他只是刚注意到那一团黑影,那黑影就已经到了眼前,根本来不及躲闪了,他只好凭直觉地挥出一刀。 但他的刀虽然也是短刀,相对起这种速度的战斗和近身而言,还是太长了。 还没等他挥起刀,就已经意识到斩不到,于是仓促间又屈肘相迎。 挡住了一半。 好歹护住了眼睛。 却仍有一个尖锐的东西直接戳到了他的面门上。 “啊!” 这一下实在剧痛,那人不由得惨叫出声。 这时他才发现,这黑影竟像是一只什么体型不小的鸟。 他剧痛加愤怒之下,随后一把打开那只鸟,也顾不得返身,继续向着大门疯跑,拉开大门,便是生路。 却在这时,陆洵发现自己可能是真的追不上了,几乎不假思索地,就把手里的压衣刀掷了出去。 “啊!” 这一刀居然真的扎中了对方的后背。 然后,那人带着刀,飞快地跑走了。 陆洵追到门口,见那人已经脚步飞快地跑走了,不由得双手支膝,大口喘息。 追不上的,速度比自己快得多。 于是他回首。 这个时候,那仅剩的一个黑衣人,已经被大黄给死死缠住了,只知道哀嚎着打着滚躲避。 而这个时候,正堂门忽然打开,陆老爹只穿了一身小衣,手拿横刀冲了出来。 ------------ 第五十八章  余波 “竟然是他!” 不知何时起了风,便连灯笼里的火苗也有些跳跃不定。 陆洵忍不住再次拿灯笼凑近了,去看那倒在血泊中的尸体。 内心实在惊愕。 一是没想到对自己恨意最强烈的,居然会是周显文,二是没想到,这家伙哪怕买凶杀人都好,居然还亲自跑过来了。 这是想亲眼看着自己被杀死么? 然而,今天只死了一个人,居然就正好是他。 验尸的仵作还没来,尸体还不能翻动,于是他就只是以一个略显扭曲的姿态歪在地上,尸体周围全是他自己的血。 拉下的黑色面巾堆在脖子处,他嘴唇青紫,两眼圆瞪怒凸。 应该是死不瞑目。 陆洵把灯笼交给坊丁,走到一旁去,一屁股坐下。 坊令还在那边围着陆老爹苦苦哀求,“此皆卑职之过也,万望右曹看在卑职平日还算孝敬,千万饶恕则个!报信的人这会儿应该就能到了,县中一定会马上发兵搜捕,那贼子必定走不脱的!右曹……” 陆老爹理都懒得理他,扭头看到陆老娘搂着陆三温还在堂屋门口站着,不由怒声道:“还看,看个屁,还不快带她回屋里去!” 陆老娘赶紧搂了小女儿回去。 两个坊丁已经将一个自称是周显文伴当的家伙控制住了,此时那人闹腾了片刻之后,便已经如死了一般,委顿在地,一动不动了。 一直又等了小半个时辰,县中的人才忽然到了,却一来就是一大群。 马蹄声飞扬。 先是冲进来一队官兵,紧接着,县令周靖竟是快步走了进来。 “陆洵无事否?” 他进门就先问这一句。 听到这话,陆洵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气,彻底回过神来,当即起身,扬声道:“在下并未受伤,劳县君惦念了!” 火光中看到陆洵站起身来,周县君当即松了口气。 若是让一位刚刚冒头的年轻的四星级的大诗人横死在自己治下,那么想都不用想,甚至也无需朝廷责罚,光是天下修行者的唾沫,都能轻易淹死他。 更何况,本来已经要谈妥,接下来付出些正常代价就能拿到手的两份「初读」,都是他今年为家族做出的重要贡献,若是此刻陆洵身死,这「初读」也就没了。 “洵弟无事便好,无事便好!” 周县君几步冲过来,竟是一把抓住陆洵的手,安抚几句,旋即扭头,大发雷霆,“邺城何地也,偌大魏郡的首善之地!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严查!严查!正午之前,我要见到那逃走的凶犯!” 又扭头找到那缩在角落处的周显文的伴当兼同伙,怒声道:“将此人提走,本官亲自审问!” ………… 根本不用等到中午之前,天还未亮,事发之后也就不到一个时辰,那逃走的凶犯就已经被抓捕归案了。 他脸上受了伤,后背又被一刀扎中,仓促之间虽然逃走,却连自己包扎止血都做不到,翻出坊墙之后,很快就被巡夜的兵丁发现了血迹,沿路追踪之下,他并没有跑出去太远,就被一队士兵给追上了。 他甚至还有余力反击,刺伤了一个士兵的手臂,但最终还是被捕了。 案情是如此的简单,如此的清楚。 根本连用刑都不必,周显文那伴当,便已经将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周显文因愤恨陆洵在诗末“禁周显文得气”,又在书院题诗也如此做法,让他深觉羞辱,起下了杀心,这便设法招揽了杀手,许下一千两银子,约定今晚杀人。 对于这个说法,杀手亦供认不讳。 天色渐渐亮起的时候,案子就已经尘埃落定。 这并非寻常命案,乃是入室杀人,而且从毒狗的肉,到两个同犯的证词,整个证据链无比的完整,几乎不存任何疑问。 等到早饭后,陈胄又代表周县君前来慰问的时候,就明确地表示,此案已经结案,两名从犯皆判“弃市”,即当众斩首。 这绝对算是快刀斩乱麻了。 当天上午,消息就已经不受控制地扩散开去。 案情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也完全不存在什么值得深究和探讨的地方,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案卷报上去,从郡里,到刑部的复核,也都不会出现任何反复的可能,但这件案子背后的事情,却仍是足以供邺城人在茶余饭后说个不停。 因“禁某某得气”而被人刺杀者,陆洵并不是第一个,只是又添了一个。 这自然会让很多对陆洵看不顺眼的名士和诗人们,在背后嘲笑不已,但即便是他们,在公开场合的时候,只要被问及这件事,也是一定会直接表达愤怒的! 名士和诗人,与那些世家或宗门,可不一样。 世家子或宗门弟子,且不提自身都是修行者中的强者,自身本就实力强大,并不怎么惧怕一般二般的杀劫,而且他们背后都有庞大的势力做支撑,说实话,除非是公然敌对的一方不计后果的出手,否则也很少会遭遇这类的祸事。 一旦谁敢对世家子搞这种暗杀,就会马上面临对方一整个家族的迅猛反击。任你实力再高,在有可能要面对一个大家族的反击时,也要犹豫一二。 但名士们、诗人们可不一样。 写诗作文当然不是谁都行的,但同样,修行也不是谁都能行的。 自己可以写诗,给自己提供一定的「文气」,但最终却终生都无缘「登仙」者,遍天下一抓一大把——甚至可以说,混名士圈子的,基本都是这类人。 因为一旦「登仙」,立刻成为一地大佬,就不怎么混名士圈子了。 譬如赵琦赵老相公,人家少年「登仙」,文武双全,压根儿就不混名士圈子,直接出仕,四十来岁就已经第一次拜相。 所以,名士们大都是没有什么太强的战斗力和自保能力的。 大多数名士,都会选择依附在某大世家,或大宗门的保护之下,可即便如此,自己的战斗力不行,还是会让他们天然的就缺乏安全感。 也因此,这种暗杀,哪怕被暗杀者是他们讨厌的人,也是让他们绝对喜欢不起来的,反而是会直觉的厌恶与痛恨! 在这个时候,他们倒是难得地同陆洵站到了同一阵线。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周显文的父亲,本县名士周本中不停地到处奔走,却几乎得不到任何的支持,从他的那些好友,再到平常与他关系最好的家族,近乎一致地表示,这件事情帮不上忙。 但他依然继续地四处奔走,似乎据说,他竟认为这是一场诱杀,而他的儿子只是上了当——闻者几乎无不嗤之以鼻。 完全不可能站得住脚的一个说法。 这个时候,陆洵郑重地命人通知了一圈,表示《小松》的「初读」会稍缓再举办,而他自己,则表示要暂时闭门谢客了。 ------------ 第五十九章  树未倒,猢狲在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日影西斜。 阳光透过窗纸漏进来的时候,已经洗去金辉,只剩下一抹蒙蒙的白。 窗外有着渺远的市井人声。 院中还有些许多人一起低声谈笑的声音。 明显是怕惊扰了自己,压着嗓子呢。 陆洵深吸一口气,伸了个懒腰。 这一觉,睡得异常饱足。 严格来讲,这甚至是最近好几天以来,他第一次睡觉。 忽然遭遇暗夜里的入室刺杀,全家人都相当的惊惶,陆老爹就算已经足够镇定,却还是不免要有些慌了神。 这种事情,一辈子哪怕只遭遇一次,都够吓人的。 心理素质差一点的,要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了。 但是,亲手杀过人之后,尤其是跳着灯笼凑近了一再去审视周显文的那张死人脸之后,陆洵却是渐渐回过神来了。 等到早晨陈胄又来过一趟,带来了这案子已经尘埃落定的消息,全家人惶惶的人心稍稍安定,陆洵就请裴易去蔡家代为通知和告假,又请严骏留下,代为阻挡所有会前来探访问候的人——闭门谢客。 但是现在看来,有些人是谢不走的。 那就是严重的利益相关者了。 他起身,穿好衣服,开门出去,捧着自己的牙缸出去。 堂屋里那边正在谈笑的声音忽然就为之一停,随后,便有足足七八人,呼呼啦啦都站出来往外走。 大门虽紧闭,但门内却左右各放了一条长凳,也坐了三四个人,此时也都已经早早地站了起来。 陆洵谁都没看,径直走到家里的大水缸前,舀水,拿猪鬃的牙刷搅了青盐擦牙,然后呼噜噜的漱口,放下牙缸又洗脸。 院子里站了好大一群人,却安静得鸦雀无声。 忽然,郭芬郭大官人快走两步,到院中扯起的粗麻晾衣绳上,扯下了一条最新的汗巾,捧在手上,等陆洵洗完了脸,双手奉上。 陆洵笑笑,接过去,擦脸,“伯德兄,让你也跟着受惊吓了!” 这话倒是出奇。 陆家,尤其是陆洵,才是当事一方,自然受惊吓最重。 但郭芬是不会让这句话落到地上的。 “此事皆仆之过也!仆早便有意为洵弟安排一二强力之人护卫,却虑及洵弟雅爱清静,故而不敢相扰!结果……” 声音沉痛,表情真挚。 痛恨昨日之非。 可能有三分真,倒有七分演吧。 也或许四六开。 毕竟他是真的害怕自己会死掉的。 说不定有九分真呢。 不过,这九分真里有几分是感情所致,又有几分是利益牵绊,就不好说了。 不过,无所谓了,不重要。 陆洵并不会真的接受他的服侍,擦过了脸,自己把汗巾搭到晾衣绳上,笑着在院中环顾一圈——人倒是来的真全。 严骏、裴易、陈胄、路宁、郭芬、郭芳……嗯?郑飞怎么也在? 还有一位,明显也是第二巡检司的人。 再有两位,就脸生得很了。 他转向严骏,笑问:“骏兄,不是让你帮我闭门谢客了吗?这怎么……” 这时候,陈胄笑呵呵地接过了话去,解释道:“本来是不该再来相扰的,只是奉周县君之命,带了些人来,专司在这附近巡逻,他们初来,人地两生,自然要有人负责带队弹压一二,在下自然就讨了这职位,原也是在外面的,此时却是巧了,走得累了,进来讨杯水喝!” 陆洵闻言哈哈大笑。 郭芬见状也要说话,陆洵却忽然转头看向郑飞。 他刚才在门口里面的长凳上坐着来着,显然是没有被引入堂屋里招待。 多少是有点失礼的。 大概是属于被严骏严词拒绝的人之一吧。 但人家好歹也是第二巡检司的总巡检来着,来了自家,却连屋子都不给进,让人在门口坐长凳,形同护卫一般,也实在是说不过去。 “郑老总,你为何也来了?等此事过去,在下还要再去……” “陆先生!” 郑飞拱手,满脸肃然,义正辞严,“在下早起便听说了陆先生遇刺之事!此事虽不在我巡检司职责之内,但彼辈若妖孽般横行,我等身为朝廷爪牙,又岂能坐视如先生这般的国之大才濒于生死之地?故而,飞当即便已决意,从今之后,飞愿率职下爪牙辈,日夜宿卫先生府邸,誓为我大宋护此大才!卑职职份所在,不免有所惊扰,还望先生见谅了!” 这话说得如此霸气,内在意思偏又如此谄媚。 他话才说到一半,就已经引得陈胄、郭芬等人纷纷侧目而视。 陆洵哈哈大笑。 “过了!过了!” 却也不再多言,反而是看向了那两张陌生的脸孔。 “两位是……” 这个时候,郭芬才赶紧道:“此二位乃是仆带来的。这位乃是仆之族叔,另外一位也是我族中高手!实话不瞒洵弟,若无此二人在此护卫,仆便寝食难安也!” 了解了。 都有待在这里的理由。 都不算客人。 周靖周县君,郭芬郭大官人,都各自派出了他们的护卫组合。 郑飞干脆就是亲自出马,决定要为了大宋朝廷考虑,来亲自保护自己这位“国之大才”了。 这就是自己依然活着,且活得好好的,才能有的待遇了。 其实睡觉之前,陆洵就已经仔细复盘过了。 周显文此人,虽然有些偏狭乖戾,行事也实在是偏激冲动,但他却并不是没脑子的人,现在只是他死了,自己成功躲过了,所以才显得他是如此的疯狂而又愚蠢罢了——如果他侥幸成功了呢? 或者说,如果不是因为大黄狗居然不是普通的狗,那么它吞下了那块带毒的肉,自然就不可能提前通知自己了。 那么,即便是自己在对方刚一进院子的时候,就能听到异动,又真的能赢吗? 没有偷袭之利,率先出手击杀一人,又吓住另外一个,而是直面三个人的包夹的话,自己能撑过他们的第一轮攻击吗? 活下来的可能性怕是不到一成! 所以,侥幸的那个人,怕是自己才对。 周显文本来应该是胜算很大的。 至少绝对跟愚蠢无关。 他大概很清楚,只要自己以后还能继续写诗作文,大约都会在末尾挂上那的名字,随着这些诗传遍四海,随着自己的名气越来越大,他虽然也很有可能会天下皆知,但那个名声,却不免要臭不可闻了。 而他同样也很清楚,只要自己一死…… 看看吧,今日这高朋满院,都是为自己而来。 准确地说,都是为了自己手中的「初读」,和以后有极大可能会陆续有的一次又一次的「初读」而来的。 如果自己死了,大约严骏裴易会异常悲伤,此后也会尽力地看顾陆二漳,陈胄或许会在周县君那边暗暗发力,促动县衙认真追查凶手,郭芬郭芳兄弟,则或许也会持续地关照一下小寡妇的生意……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至多就是这样了。 有自己在,大家聚拢在一处,就是个利益共同体。 但这个利益共同体之间,还没有来得及生出任何感情,没有除自己之外的任何的感情纽带和利益关系。 一旦自己死了,不过就是树倒猢狲散罢了! 到那个时候,只要周显文扛住第一波最凶狠的追查不露馅,那么接下来,又有谁能奈何得他呢? 或者说,指望谁去奈何他呢? 不过好在,自己没死,死的是他。 树没倒,猢狲在。 “骏兄、易兄、元甲兄、伯德兄、仲德兄、路兄,还有……郑老总,请随我来,咱们……聊聊!” *** 月末啦,求几张月票! 大家支持下哈,小刀多谢啦! ------------ 第六十章  有仇必报! “……总之还是那七家,这次也全都遣人递了拜帖来问候,还每一家都送了礼,我都一一谢了,但礼单并礼物,就都没留,只留下了拜帖。” “另外有个小娘子,自称叫坠儿,也曾来过,被易兄打发走了。” “还有吗?没了?” 陆洵的房间实在太小了,七八个人一起涌进来,一下子就显得极为拥挤,不过便是郭芬这等有钱人,也并无丝毫抱怨之色。 于是,陆洵在他自己的椅子上坐下,一众人则在床边、房内,或坐或站。 一上来,陆洵先就问严骏,今天他睡觉期间外面的动静。 于是严骏一一回答。 很明显赵老相公并没有派人来。 总之就是各家都表示了问候——陆洵并没有死嘛! 只是受了惊吓。 所以各家该看重的,自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看重。 反正就是打发个人来送一下拜帖,大不了备一点看望人的礼物,而陆洵这边甚至还没收,成本极低。 但接下来依然是要一一回拜、回礼的。 这是个与人交往的仪程问题。 当然,也不费力,陆洵随后就全部又委托给了严骏裴易二人。 然后又问外界动向。 这次问的,却是陈胄了。 他身为周靖周县令的赞画,身处县衙之内,当然是最容易得到各界消息和动向的。他闻言也是马上就回答道:“并无什么新鲜的话题,此等事情出来,便是整个邺城、整个魏郡,都是蒙羞的!从上到下,包括本地的名士们,是不会有人喜欢这等事情的,因此,虽然那周显文之父周本中到处奔走,上蹿下跳,却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人会搭理他,更别提支持。” “哦?上蹿下跳?他都做什么了?” 陈胄闻言笑道:“还能做什么,无非就是些污蔑诋毁之词罢了!上上下下,并无人信他!此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并没有什么可供商榷的空间,他那一套自己瞎编了来诋毁洵兄你的说辞,自然无处得售!” 陆洵笑了笑,眼神却是冰冷的。 他没有再继续就此追问什么。 那位周本中都是在做什么,已是大约是可以猜得到的了。 不过想了想,他还是问:“记得早上时听元甲兄你说,那周家平日里,最是与公羊氏走得近?” “确是如此。” 什么走得近,周家根本就是依傍在公羊氏之下的。 “公羊氏并没有什么表示么?岂不是寒了众名士之心?” “并不会!洵兄多心了。这周显文行下此等阴毒之事,正是众人喊打,公羊氏若是有什么举动,那才会众叛亲离呢!” 陆洵缓缓颔首。 片刻后,又问:“我打算暂缓《小松》之「初读」会的事情,县君那里……” 陈胄马上摆手,“无妨!无妨!周县君,并县君那位族侄周玉安都是理解的。且等几日就是了,大家都并不着急。” 陆洵笑着点了点头。 然后又看向路宁,“那两份与闻的听席,如何了?” 路宁当即拱手,认真汇报,“正要禀于东主知道,仆已初步议定了两家,只待东主最后决定。东主开出的价码,他们都是认的。” “善!” 一言既罢,陆洵低头沉默了片刻,再次抬起头来,却是直接看向陈胄。 “周本中周显文之周氏,横行本地多年,想必背地里阴私之事不少,若说旁人,我却顾不得,但是这位周本中……” 他笑笑,笑容淡定从容,说出话来,再没有当初刚刚认识时候的拐弯抹角,而是无比直白,“元甲兄此前说过,县君那边至少都要四席不是吗?否则便容易内部分不均匀?如今三席已定,便再加一席如何?” 陈胄闻言沉吟片刻,爽快地拱手,道:“我可暂代县君答应下来!这周氏那里,当无问题,纵是有些问题,想必县君也愿意为洵兄一力担待!” 这就行了! 交易本来就该是这么做的。 银子我固然要,缺啊,但卡死了人数,说什么都不多给、不多卖,现在不就可以拿来交换些别的了? 周显文如此狠辣地要直接弄死自己,却反而死在了自己手里,那么好吧,他那位父亲周本中,就必须死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陆洵可不愿意以后都提心吊胆的活着,更不愿意让自己的老爹老娘弟弟妹妹,从此都生活在惶恐不安之中。 这等事情,不出手便罢,一旦出手,就容不得丝毫的心慈手软。 如果说在对着周显文捅出那两刀之前,陆洵从骨子里,还依然是那个现代社会的社畜小白领,信奉着与人为善,但现在,经由生死之间的大恐怖,他已经很深刻地明白,这里真的已经不是现代的法治社会了。 你不狠,别人却狠。 没有强大的国家权威来震慑恶行、来保护你,你就必须自己来保护自己。 为什么轻易不会有人用暗杀这一招去对付那些世家子弟、宗门弟子?不就是因为他们背后有强大的势力保护,始作俑者会害怕后续而来的血腥报复吗? 为什么周显文敢这么鲁莽的来暗杀自己? 不就是因为他笃定了,只要自己死了,并不会有人真心的为自己复仇吗? 那就让你们都知道一下,要来杀我,可以,可一旦你杀不死我,我的血腥报复会来的一点都不比那些世家和宗门差! 我陆洵,有恩必偿,有仇必报! 就从周家开始! 反正就周氏这样的小家族,平日里本就作恶多多,若不是有人护着,又有个名士的头衔,有世代官宦的背景,几乎是一查一个准儿! 此事由周县令出手,再合适不过! “要快!秋风扫落叶!” 陆洵盯着陈胄的眼睛,一字一顿地强调。 陈胄看着他的眼神,片刻后,郑重地回复道:“洵兄放心,定不辱此命!” 慢了的话,威慑力就弱了。 陆洵满意地收回目光,转头看向郭芬,脸上又恢复了平和的笑容,道:“另有一桩事,怕是要麻烦伯德兄。” 郭芬马上大喜道:“请吩咐!” 陆洵也不客气,直接道:“请为我寻觅一位方便出入内宅,为人「开窍」者,我有用。另需「开窍丹」几颗备用。” 老爹老娘就算了,年龄太大了,再行「开窍」,对他们非但不会有什么益处,反而一个弄不好,是要伤了身体元气的,而陆三温又还太小,不到时候。 这个「开窍」的机会,是给小寡妇田小翠预备的。 天下虽大,无财不通,手下有个善于理财做生意的人,很重要。 小寡妇就比较合适。 关键是她应该是真的很喜欢,甚而有些迷恋自己的美色。 这很好。 但这个时候,还没等郭芬答应,郑飞却是忽然抢话,“陆先生,在下冒昧相荐,若说出入女子内宅,且能为人「开窍」者,我第二巡检司正有合适人选!” 郭芬马上就皱起了眉头。 侧目而视。 陆洵却是一拍额头,失笑,“倒是把她忘了!” 又对郑飞道:“这个人选甚是恰当,那就……有劳郑老总代为询问一下?” “此事包在郑某身上!” 郭芬慌忙道:“那「开窍丹」便由在下去弄来!” “善!” *** 还有几个小时,这个月就结束啦,最后求几张月票! ------------ 第六十一章  《行路难》 陆洵面带微笑地看着郭芬。 他能理解郭芬此时抢着表态,愿意为自己做事的心态,但现在,他并没打算去仔细的顾及每一个人的心态。 他只是要推行自己的下一步的计划。 而他坚信,接下来,今天出现在这间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是极大的受益者——因为自己需要让他们变得强大。 所以他们会变得强大。 “伯德兄,莫急,还有另外一件事,要与你商量。” “洵……兄有事,但请吩咐!” “你上次来,说预备好了一处庭院……” 郭芬闻言大喜,“正是!洵兄若要入住,便此时亦极是便宜!” 陆洵笑笑,问:“市价几何?” 郭芬愣了一下,赶紧就要说话,却被陆洵摆手制止,又问:“市价几何?” 张了张嘴,郭芬似乎明白了陆洵的意思,低头沉思片刻,道:“那是一处三进的宅子,带东西跨院,小小巧巧的,约莫四五十间,其位置……市价约莫五千两银子可得?” 四五十间屋子,加上庭院,占地估计两三亩了,即便是放在邺城,也算大宅子了,售价肯定便宜不了,然而,即便这样,也没算里面的陈设。 既然是之前就打算送给自己拎包入住的,想必里面是收拾好了的。 但是那都无所谓。 “便按照六千两银子计价吧!多谢伯德兄了!” 说到这里,他丝毫都没有要跟郭芬再讨价还价一下的意思,扭头对路宁直接道:“请路兄且记下,回头再算账。” 路宁愣了一下,当即拱手应下。 “诺!” 三言两语之间花费巨资买下了一座院子,陆洵脸上却连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有,仍是那副平静的模样,又道:“便是如此了。请伯德兄回去安排一下,把宅子给我腾出来,我明日便携家人搬进去。” 想了想,又道:“伯德兄带来的人,我暂时留下了,明日起,也陪我住到新宅子那边去,郑老总,你那边毕竟是有公事的,实在不该耽误你……” 见郑飞要抢话,陆洵又是一摆手,直接压住了他的话头,继续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平静地道:“不过郑兄的心意,我是懂的,这样,就请郑兄妥为安排,选两位最值得信任的兄弟出来,以后便拜托你们三位轮流到我家里值守。” 郑飞闻言眼睛一亮,当即拱手,“必叫先生高枕无忧!” 陆洵笑了,“其实就是怕死嘛!我是怕死的!” 众人都赔笑。 谁不怕死呀! 不过大家还是很明显地清楚感知到了,经由昨夜被人暗杀这件事,陆洵的性情变化巨大——以前的他,给人的感觉,是比较欢脱轻快的那种年轻人,但经由此事,他身上却一下子多了一抹或许可以被称之为深沉的东西。 一举一动,自成章法,每一句话都充满了确定与肯定,少了客套与轻佻。 到最后,他又对陈胄道:“请元甲兄回去之后,转告县君,今夜之后,外面的巡守,便撤了吧,不必如此为洵一人,而大动干戈。” 陈胄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道:“便如此行。” 因为陆洵说话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 没有要跟你商量的意思。 “哦,对了,还有一事!诸位也都知道,我现在已经是连老师都没了,所以,决定自己给自己起个表字,便叫明允如何?” 众人都愣了一下,郭芬第一个开口,“好字!” 陈胄随后便道:“的确是妙啊!洵者,实在之意也!《诗》有《邶风静女》一篇,曰‘洵美且异’,即实在、诚实之意!所谓‘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八德也,明允者,明察而诚信,正合洵之一字!确是好字!” 陆洵哈哈一笑。 其实他倒是没这么解过字,他只是记得文学史上的另外一位“洵”,即苏老泉苏洵,他的字就是明允。 名与字,一向都是相关的嘛,那苏洵那么牛的人,他的字肯定错不了,不会出毛病,那就直接拿过来用好了。 反正现在应该是不可能有苏洵这么个人。 “那便如此了!” ………… 所有人都走了。 陆洵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亲热地送到大门口,而是就站在自己的房间门口略略一站,就当送了。 然后,他又看了一眼门口那里坐着的几个人,返身回了房间。 沉思片刻,拿过一张新纸,铺好了,镇纸压平。 又自己取了墨过来,倒些水,慢慢研墨。 等墨也研好了,他提起笔来,舔墨,又思考片刻,落笔。 我要「文气」,我要修行,我要有强大的实力。 我还要从头开始,培育属于我的一方势力。 不就是「文气」嘛!别的东西再缺,我还能缺了这个! 丫丫个呸的,暗杀我! 行路难。 三个字落下。 笔墨不停。 龙蛇满纸,信马由缰——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当写完第一句的时候,那纸面上便已经开始腾起袅袅青雾,等三句写完,那纸面上便已经开始呈现出云蒸霞蔚之瑰奇。 等最后一句写完,那纸面上的烟霞之气,已经浓郁到陆洵前所未见。 当然,事实上在写之前,他就笃定,这首诗至少也得给个五星——就算排不上李太白的代表作,在他的诗里,也差不多能进前十名了,前二十名则是稳稳的! 必须至少五星!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自己回头审视一遍,随后习惯性地另起一行,提笔就写,“禁”,然而这个字刚写完,他却又愣住。 要禁的那个人已经死了。 他提起笔来,久久地悬在半空。 钱义就算了,写到书院宝墙上那两首,就算是完成了打脸和反击了,据说他已经回老家去了,想必这辈子都无颜再回书院了。 罢了罢了。 仇也好,怨也罢,他已经算是身败名裂,又毕竟曾经是原主长达五年的老师,若再追杀,将来诗作传了出去,除了落个小肚鸡肠睚眦必报的坏名头,别的实在也是没什么好处。 他都四十多了,也不怕他将来还能有什么进步与飞腾。 啪嗒。 一滴墨水落下,迅速洇开,模糊了“禁”字。 陆洵叹了口气,收笔。 纸面浓郁的烟霞顷刻散去。 与此同时,有一股前所未有的强大的「文气」,被灌顶一般直接注入了陆洵的身体——它们是如此的强大,是如此的多,以至于竟让陆洵竟有一种自己的身体遭遇了极大冲击的感觉! 片刻后,他不由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来,这才觉得身体缓过来了。 此时低头再看,这首诗已经由天地气机给出了判定。 六星之诗! 陆洵笑了笑:果然不愧李太白,果然不愧《行路难》! 所以,那刚才被灌顶打入自己体内的「文气」,竟是高达一「彻地」! 三「顿悟」为一「彻地」! 五星为一「顿悟」,六星为一「彻地」,七星为一「通天」。 七星之上是什么? 甚至无人知道。 因此自然就没有人想到过要给取个名字什么的。 自古至今,只有屈原一篇《离骚》拿到了七星之判,除此之外,再无七星之作!强如《诗经》,迄今为止天下唯一一部九星之书,但它分开的每一个篇章,每一首单独的诗作,仍是最多只到六星的。 不过,足够了! 把这一「彻地」炼化,就足够让自己再点亮三处「星宫」了! 而它的「初读」,甚至足以让每一个与闻之人,直接获得一「小悟」有余! 说白话就是1.5个「小悟」! 推开镇纸,拿了这诗稿在手,陆洵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 这就是我的起家之基础了! 管你们天赋如何呢,只要我看好了的,我喂也要给你喂个「登仙」出来,到时候再看今日之域中,究竟是谁家之天下! *** 大家国庆快乐!祝我们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呃……顺便求一下大家的保底月票! 小刀拜谢啦! ------------ 第六十二章  人间废铁 陆家第二天就完成了搬家。 漂亮的大院子,前后三进,还各带跨院,占地足足三亩有余。 陆老爹陆老娘带着陆漳陆温,住最后一进的主院,陆漳照旧住东厢房,陆温则是再也不必住主房后面的那种后罩房了,而是住进了宽敞明亮的西厢。 但除此之外,这个大院子的其他院落、房间,就算是都留给了陆洵。 陆洵自己住到第二进的东跨院里,把中间的主院留作了整个家庭的大客厅。 当然,搬家什么的,陆洵是一点都不管的。 而且搬进新家之后,他也马上就又闭关了。 一连好几天,他除了出来吃个饭、活动活动之外,就是一天天的把自己闷在跨院的书房里,家中人也好,还是他的那些朋友也罢,都不太敢打扰他。 因为这段时间的他,大多数时候表情是有些阴沉的。 一直到几天之后,他的心情似乎才终于略略好了起来。 随后他便主动出了两次门。 一次是去蔡确蔡教头的家里,力劝蔡教头过来自己这边住。 一来陆洵还想继续跟他习武,二来他也不怕明言,就是要给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再加一把锁。 若按本心,好端端自己有家有院子的住着,自然不会有人甘愿寄人篱下,更何况蔡确是个颇好体面的性子,自然是更不愿意与人做看家奴。 但陆洵几乎没用几句话,就把他说服了。 银钱神马的,那都是小事,不值一提,他提的是,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让蔡家父女俩,来参与一下自己的「初读」会。 便这一句话,蔡确再无矜持,果断应下。 他自己当然已经无所谓了,年纪已是三十大几,不可能再有什么进步,但他却不得不为自己的女儿考量——为一位大诗人奔走,成为他的伴当,并能参与到他的「初读」与闻,可是此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更何况,她女儿本就已经从巡检司那边,开始为陆洵奔走了。 于是他当天下午,拿挑子简单挑了几样行李,就把自家关门闭户,来了陆家。 陆洵的第二次出门,则是带了蔡教头的女儿,也即第二巡检司那位蔡巡检,去把她介绍给小寡妇田小翠。 陆洵要为她「开窍」。 但「开窍」并不是一个可以很快完成的事情。 陆洵十二岁进入书院,开始学习基础的知识,一直到十五岁,才被认为已经准备好了,于是才为他「开窍」——田小翠年已二十一岁,当然不能类比少年的陆洵,可即便如此,还是要有个人稍加调教,然后再「开窍」的。 于是,便干脆安排蔡巡检住进了田小翠的家里。 一切的计划,就这么飞快地落到实地。 陆洵知道自己除了脑子里的那些诗词歌赋之外,在这个世界一无所有,所以他很耐心地开始从零做起。 还好,名气还是有用的。 四星大诗人的名气在那里摆着,固然会受到某些人的排斥,但对于那些人间废铁们来说,却像吸铁石一样强大。 招招手,几乎无人不来。 ………… 人间废铁蔡瑛跟在自家爹爹身后走进陆家中堂的时候,这偌大的中堂里,已经有十几人或坐或站,却无人喧闹。 大家都在安静地听着那个据说是县令赞画的陈胄陈元甲,跟陆洵说着什么。 最为奇特的是,陆洵脚边趴着一条大黄狗。 另外一边还站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 郑飞看见了一身青衣头戴帷帽的蔡瑛进来,却只是冲她点了点头,摆手示意她自己随便找地方坐,然后就又回头,继续关注那边的谈话。 他脸上也明显带着一抹兴奋。 同自家爹爹差不多的那种兴奋。 再看这中堂之内,几乎每个人脸上都隐隐带着或轻或重的兴奋之情。 自家爹爹在角落处落下,虽身板笔直,表情却是兴奋而又拘谨。 之前父女俩商量来着,因为能隐约猜得出,陆洵忽然认真地召集所有人过来这边,很可能是要开「初读」会,而很显然,蔡确蔡老爹居然也名列其中。 但蔡老爹觉得,自己已经三十五岁,现在的修行,只是维持境界不坠而已,却毕竟是已经过了修炼的黄金时间,此生不可能再做寸进了,所以,他决定要跟陆洵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属于自己的名额,转给自己女儿。 毕竟,他觉得自己就算是跑到陆家做一年的保镖,换一次「初读」已是超赚了,而自己女儿帮助陆洵做一点事情,也大约只能换取这一次。 那么,父女俩加在一起只有两次的机会,何必在自己身上浪费一次? 不如都给了女儿。 蔡瑛表示了反对——她虽然也同样没有机会参与过文士诗人们举办的「初读」会,但毕竟也是听过很多这方面的传说的。 据说参与「初读」会时,所获得的「文气」,是被直接打入体内的,且炼化起来极为快捷、迅速,而又基本上毫无后患。 自家爹爹虽然年龄偏大了,基本上每日修行所得,刚够消耗,所以难以进步,但这「文气」直接灌顶而入的话,却不需苦修,说不定可以就此留存呢? 就算依然完全不可能具备任何「登仙」的可能,但实力更强大的一些,不也是好事吗? 更何况,陆洵是什么人? 那是现如今声名鹊起的一位大诗人,人家看似好说话,但那只是人家待人恩厚,父女俩都只是帮他做一点小事,就愿意以「初读」与闻回馈,自己这边却不可以不识好歹——人家厚意恩情相赠的东西,你还要转赠? 真当人家大诗人是没脾气的? 岂不知,前几天那入室刺杀一事刚刚发生,第二天,邺城县衙就马上发难,搜集周氏周本中十二项大罪,直接就把全家都抓了。 现如今城里依旧传得纷纷扬扬,都一致认为,这必是来自陆洵的报复。 再说了,人家只是召集众人,可还并没说是要办「初读」呢。 于是最终,蔡老爹还是被说服了,同蔡瑛一起,来了这中堂。 蔡瑛没敢落座,就在自己爹爹身后站住,眼睛隔着帷帽的布帘,悄悄地打量这中堂里的每一个人——那两个应该就是严骏和裴易,据说是陆洵最好的朋友。那位是陈胄,县令赞画。自家总巡检郑飞,他旁边的是赵宣和赵壮,前者是第二巡检司里公认最有头脑的,后者则是最不怕死的。俩人都是郑老总最信重的,前者被戏称为“大赵”,后者是“小赵”。 那边神采飞扬的两个人,长相有着六七分相似,大约就是郭氏兄弟了。 据说这两人是很得陆洵信任的。 郭氏很有钱。 最终,蔡瑛的目光落到了此间主人,陆洵的身上。 他这张脸,真是叫人过目难忘。 “……这张诚张推官是七品官,自然是没资格直接往中枢里上奏章的,但他毕竟是负责整个魏郡的刑狱诉讼的,他直接告到太守那里,要强势阻拦此案,接下来怕是有麻烦,太守那里,也不好直接驳他。” “而更可虑者,一旦卷宗报上去,这个斩监候怕他是绝对不会给过的,如此一来,连刑部都没法报!” “另有一桩为难处,公羊氏毕竟乃是本地望族,三四百年下来,积攒人脉无数,若一旦他们发动起来,怕是就要有弹劾周县君的奏章,被送进政事堂了……” 那位陈胄陈赞画的声音不算大,但中堂内相当安静,故而一字一句蔡瑛都听得清楚——听上去似乎是在说那周本中一案。 陆洵笑了笑,道:“看来公羊氏是拼死也要护住周本中了?” 陈胄则叹了口气,回答说:“周显文一案,事实清楚明白,他即便当时不曾死在明允你的手里,县君要判他个弃市、腰斩,公羊氏也不可能站出来回护,但这周本中不一样,他并不在此案之中,且毕竟也是名士,公羊氏若是不护住他,平日里同样与他家交游的那些名士,是真的会兔死狐悲的……” “那县君准备如何做?”陆洵问。 “要等一等!左右县里这边,已经是判了斩监候,接下来无非就是彼此角力而已。一看太守那边是何态度,二看汝南周氏如何回复了……” *** 拜求几张保底月票! 另外,本书上架还早,我觉得怎么也得写到20万字左右才好上架,大家莫急,上架之前会有通知的。但不上架也得求月票啊,大家多多支持,别让数据太难看,小刀拜谢了! ------------ 第六十三章  回炉重炼 人应该是已经到齐了,陆洵很快就结束了跟陈胄之间的谈话,然后起身去了后面,过了不大会儿,就带了陆老爹陆老娘并一个可爱的小娘子一起出来。 应该就是他的那个妹妹了,叫陆温。 于是堂内又热闹了一阵子。 等热闹褪去,陆洵摆摆手示意所有人都坐下,蔡瑛也只好就在自己爹爹身边坐了,静静等待。 只见陆洵在堂内扫视一圈,然后道:“今日休沐,本不该劳动诸位,之所以还是要请诸位来,却是要给诸位送礼的。” “今日里,我要送诸位一场「初读」!” 果然如此。 尽管之前各种影影绰绰的迹象,都显示出,这有极大可能会是一场「初读」会,可此时听陆洵亲口说出,众人还是纷纷露出一副兴奋的表情。 蔡瑛眼尖,发现只有那个陈胄,脸上似乎微微有些诧异。 但很快,他脸上的诧异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不过与此同时,倒是换了大多数人都露出诧异模样了。 因为陆洵说:“这首诗,乃是之前戏作,在座诸位,应是只有我裴易兄,是知道的。诗名《咏雪》,为三星之作。” 显然,如陆洵所说,绝大部分人都没听说过他还有这样的一首诗作。 因此大家都有些诧异。 现如今外面人尽皆知的,是陆洵自写出第一首四星之诗《小池》以来,短短数日,便已经有三首代表作品。 分别是《小池》、《小松》,与《读孟尝君传》。 因其诗文双绝,都有四星之篇为代表作,故而,即便是本地名士们普遍对陆洵这个人评价不高,但在民间,他是真的已经名声大噪了。 现在看来,他的第四篇作品也已经有了。 “这人真是高产啊!” 蔡瑛心中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在过去,虽然因为出身卑微的缘故,从她父亲蔡老爹,再到她,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同上层社会、同那些文人名士们打交道,但毕竟都是修行者,诗文还是要读的,相关的说法、传说,也是了解颇多。 正常来说,一位诗人,哪怕是才力强横的四星诗人,一辈子几十年积攒下来,上星之作大约能有个一二百到二三百首,已经是了不得了。 更有绝大多数的诗人,一辈子也就几首三星或二星之作,已经可以算是名噪一时,而这类诗人,一辈子积攒下来,上星之作也难过百首。 折算四十年时间的话,每年平均也就一两首,到两三首上星之作的产出。 而这陆洵,这才前后半个月的工夫,这已经是第四首了! 绝对算得高产! 更何况,他至今为止的所有诗作,最低都是三星! “如是众生,听我一言,「天机」在如亲临!” “诗曰:《咏雪》!” 只此一句,这中堂之内,青雾顿起。 那之前便已经参加过「初读」会的,此时自然不会再感到惊讶,但蔡瑛却是生平第一次参与这样的盛会,对于身前异象,却是不由得惊讶不已。 他扭头看,自家爹爹,郑老总,并大赵小赵,一个个也都面露惊讶。 但很快,大家都赶紧闭上了眼睛。 据说,闭目默默聆听,去感受那种「文气」加体的感觉,才是最好的,能够最大程度的接受和吸纳即将灌体而入的「文气」。 “一片两片三四片, 五六七八九十片。” 帷帽之下,蔡瑛不由得睁开了眼睛,看向陆洵,心想:“这也叫诗么?” 而且是三星之诗? “千片万片无数片……” 蔡瑛甚至已经忍不住,连嘴巴都微微张开了。 她虽不曾参加过上星之作的「初读」会,但这些年来读诗读文,却也真是不少,却还不曾读到过如此简单的三星之作! “飞入梅花总不见。” 此时此刻,蔡瑛心中所有的惊讶与愕然,顿时消失无踪。 这一句真好! 她虽不会作诗,但品读赏析的能力,还是有的,在她看来,这最后一句诗眼,炼句简直是炼到了出尘之境! 忽然一下,满室青气直接打入了在场每一位与闻者体内! 即便是如陆老爹陆老娘和陆温这般不曾「开窍」者,也顿觉清气拂体,整个人顿时说不出的轻松舒适。 而蔡瑛,则是睁着眼睛感受到了人生第一次的「文气」灌体! 她想起外间关于参与「初读」会的规矩,匆忙之间想要再闭上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晚了,那「文气」已经直接灌体而入。 那是一「大功」的文气,就这么直接被打入了体内! 那种感觉,让蔡瑛瞬间感觉到自修行以来,从未有过的力量饱足的感觉。 这一刻,她反倒再次闭上了眼睛,去默默地感受那堪称海量的「文气」。 她的天赋其实不算差了,十六岁的时候,便已经成功「点星」,可惜随后就同爹爹一起,搬离了东京城,而且爹爹那里收入锐减,再没有余力为她四处购置修行的丹药了,进度不免受到了影响,可是到现在,不过两年的时间过去,她依然顺利地又积累起了一「大悟」二「小悟」。 连爹爹都说,自己的天赋远胜于他,将来未尝没有「登仙」的可能。 可即便是天赋不错,修行的进度也一直都不慢,她却依然是从来都不曾体验过一次性的就能吸纳那么多的「文气」入体! 而且……这还不是吸纳,而是被动接受! 这一刻,她不由得下意识就想: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是真的幸福啊! 他们每年都拿出大量的钱和资源,供养着众多的名士、诗人,所以他们的家中子弟,就动辄能有这样的机会,参加上星之作的「初读」。 也因此,动辄就能听说,谁家又有天赋异禀的世家子,才二十几岁,就又「登仙」了,可出身普通人家的子弟,却几乎不曾听闻此等例子。 普通人家子弟,要么就是天赋实在卓异,被某世家或某宗门看中,收做义子、赘婿、入室弟子等,以此生效忠的方式,获得接近那些世家子的待遇,从而成为人中龙凤,要么就只能甘于平凡,默默地修行。 有大天赋、大毅力者,再有一定的机遇,这才能鲤鱼跃龙门,侥幸地赶在三十岁之前,顺利「登仙」,从而成为一方人物,为自己的人生,打开光明坦途。 然而绝大部分人,即便天赋本不算差,却因为各种资源根本就供应不上,最终也只能遗憾地眼看着年限将至,最终困死在「点星」阶段。 自家爹爹不就是么? 郑老总?大赵赵宣,小赵赵壮……巡检司里哪个人不是呢? 有「初读」可与闻,真是幸福啊! 这时候,耳听得堂内已经渐次有了些动静,她终于舍得放弃继续回味那种幸福的感觉,睁开了眼睛。 此时却见,堂内众人果然是人人脸上都挂着一抹幸福的笑意。 却在这时,那陆洵居然又笑着道:“都好了?那继续吧?” 众人闻言都是一愣。 继续? 继续是什么意思? “如是众生,听我一言,「天机」在如亲临!” “诗曰:《登铜雀台歌》!” *** 继续求月票,实在是少得可怜! 大家多支持一下吧! ------------ 第六十四章  悲怆! 邺城乃魏地故都,汉末时期,魏王曹操曾受封于此,筑有铜雀台,至今遗址尚在,就在城外数里。 国朝之初,朝廷曾斥资做了一定的修复,大概复旧时模样,是邺城本地最为著名的游玩之地,外地人来此,大概都要去游玩一番。 若说本地人百分百都去过,或许会有些夸大,但若说有超过一半的人去过,却是绝对不含丝毫水分的——至少在座诸人,是绝对都去过的。 那里尤其受众多文人雅士的喜爱。 每年的中秋时节,太守还会在那里大宴宾客,一时间汇聚整个邺城的文人名士,向来都是北地最为知名的雅会之一。 便在平常时候,也经常有本地豪族在那里叠帐做宴,从城内带了一应器具过去,一帮名士们纵酒高歌。 可以说,铜雀台对于在场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绝不陌生的。 乃至于,《登铜雀台歌》这个诗名,在邺城本地的名士诗人们那里,也是几乎人人都写过好多次、用过好多次的名字了。 连上星之作都有不少。 陆洵去过铜雀台,甚至写了诗,都并不奇怪,但是……就这么就又要「初读」了么?连着来? 也不知道会是几星之诗? 为什么好像显得那么的……不够郑重呢?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霎时间,这堂内又青气顿起,且一下子就变得比刚才还要浓郁几分。 这个时候,众人都顾不得诧异了,赶紧都纷纷闭上眼睛。 还真要这么来么? 看来是一首比三星要高的诗?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轰的一下,蔡瑛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几乎控制不住要打个寒颤,当陆洵那边的最后一句念罢,她当然是顿时便得知,这竟是一首五星之诗,但与此同时,她来不及惊叹,那份量大到了一「小悟」的惊人「文气」,便已经第一时间灌体而入——霎时间,她只觉得寒毛直竖! 太多了! 太猛了! 饶是自己天赋算不错,平日里苦修旬月之所得,都难有一「小悟」,而现在,这么多的「文气」就这么随着陆洵的话语声落,直接就被打入了身体! 这一刻,即便蔡瑛向来算是冷静自持的那种性子,也是不由得差一点儿就要失控——那是一种交织着幸福感与感激、崇拜等各种复杂情绪的感觉! 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会,他居然就这么办了! 居然让自己都有份与闻! 自己于他,能帮了多大的忙?施了多大一点好处? 竟能得到如此的恩遇! 这可是一首五星之诗! 这天下间,已经多久不曾出过五星之诗了? 大约要追溯到十几年前了吧? 而我,居然能有幸参与了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 要知道,「初读」之所以重要,被世上的修行者们普遍重视,固然是因为它会一次性的给予很多「文气」,而更关键之处在于,这等于是直接获得了原作者的「讲解」,直接获得了他传递过来的对这首诗的体悟! 那是原作者的体会! 那是一首诗的本源之意! 这样的传递,对于以后继续去领悟这首诗,是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极大好处的!甚至于,如果以这首诗作为下一阶段的本源诗作的话,自己的修行速度,都会得到极大的加速! 因为得到作者的传授和讲解之后,自己已经得到了这首诗的本源之意! 那种体悟与理解的深度,绝不是通过自己的诵读,就能得到的! 而现在,自己毫无疑问获得了这首五星之诗《登铜雀台歌》的本源传授! 以后完全可以拿这首诗作为接下来的本源诗作,去进行体悟和修行了! 那会让自己的修行进度一举加快! 这一刻,感激之心与幸福之感冲击心灵,使得她几乎就要忍不住当场洒泪! 但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人,似乎就在自己的耳边大喊,“诸位,保住本心,善加体会诗意,不要浪费了!” 蔡瑛闻言当即心中猛地一个警醒,回过神来。 当下她再不敢轻忽,赶紧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迅速地进入到一种近乎入定的状态,去用心地体会这一首《登铜雀台歌》,与它所带给自己的海量「文气」——刚才一个不察,差一点就要被冲击得心境失守了! 而心境一旦失守,不但会极大地影响到这一次的「文气」吸收,同时也会对以后的修行,有着极大的妨碍。 因为那会形成心障! 还好,陆洵那句话喊的相当及时,她当即清醒过来,很快就守住了本心。 于是,一边感受着那体内的海量「文气」,一边品味着刚才的那首五星之诗,很快,就有一副画面在她的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 那是铜雀台。 一个面容英俊身形颀长的伟岸男子,此刻正站在铜雀台上,极目远眺。 时空历史之渺远沧桑,今古天地之无穷无尽。 尽皆入他之目,恸他之心。 长风猎猎,吹他衣裳。 白云苍狗,映他脸庞。 这男子负手在后,久久怅望。 虎目之中,隐隐含泪。 他似乎感受到了天地间最大的悲凉。 这悲凉,让英雄落泪。 ………… 不知不觉间,身在接近入定的状态之中,帷帽之下的蔡瑛,竟是悄然留下两行眼泪——那情,那景,那人,让她特别想要出现在那伟岸男子的身后。 哪怕只是在他身后稍稍站立片刻。 她觉得,自己甚至已经触摸到了对方内心深处那莫名的悲凉与沧桑。 但她却又清楚地知道,那悲凉,那沧桑,非世间有大心魄、大勇力、大智慧、大胸襟者,根本就不可能去触及。 这等世间伟男子,哪怕只是能在他身后伫立片刻,为他稍稍挡一挡那猎猎的寒风,便已经是自己所能做到的极致了! …………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蔡瑛终于感觉自己的心境再次稳定下来。 心绪缓缓平复。 只在内心深处留下了一抹浅浅的哀愁。 不能伴他身边的哀愁。 当然,这首诗已经进入了他的本心,凭借着原作者的「初读」之传授、传递,也得益于他及时的那一声当头棒喝,她已经深刻地领会了这首五星之诗的深旨。 她不由得在心中暗下决定,以后就用这首诗作为自己的本源之诗了! 终于缓缓地睁开眼睛。 入目之处,首先便是不远处堂中而坐的那伟岸的男子。 那张脸是如此的英俊不凡。 动人心魄。 他似乎是并没有察觉到自己注视他的目光,正自端着茶盏缓缓喝茶,一派悠闲自得的模样——大概是因为帷帽隔绝了目光的缘故。 过了好一阵子,蔡瑛终于艰难地从他身上挪开目光,四下一看,原来自己竟然是第一个稳定住心境的人——除了他的父母与妹妹之外,此刻堂内的众多「开窍」过的修行者们,还一个个都闭着眼睛呢! 几乎每个人脸上,都隐隐露出一抹悲怆的神色。 他们显然还都沉浸在那《登铜雀台歌》的苍凉悲怆的氛围之中。 于是想了想,她又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又过了好一阵子,终于,她陆续地听见有人缓缓吐息,这才又睁开眼睛。 果然,大家正在陆续地结束体悟。 不过,大家天赋不一、领悟能力亦有参差,大多数人都已经回过神来,却仍有人继续紧闭双目,于是,大家就都很默契地默不作声,等着最后几人。 *** 继续求月票啦! ------------ 第六十五章  惊倒! “此生得闻明允这一篇《登铜雀台歌》,死而无憾矣!” 待最后一个人,即年纪最幼的陆漳也终于结束了体悟,睁开了眼睛,陈胄不由得第一个开口,却是语带悲凉,感慨极深。 偏偏这个时候,大家几乎都还沉浸在这首五星雄诗的意境所带来的震撼与冲击之中,对于陈胄的这番话,全都不假思索地便缓缓点头。 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所带给与闻者的心境、情绪的冲击,所携带并馈赠给每一个与闻者的海量「文气」,都足以让一个最冷静的人,为之大惊失色。 这便是世间诗人之大。 郭芬叹了口气,也是感慨得情真意切,“世人都说,西唐国杜建杜老先生身边从者如云,其虽至今白身,西唐士林却以布衣卿相许之,便西唐国主见之,亦要降阶相迎,称为‘老先生’,而那些曾经有幸与闻其三大五星名篇「初读」之人,莫不一生追随,奉先生为圣。” “上溯千年至屈子,其投汨罗江也,数十百人从之纵身一跃!白马曹子建,虽一生郁郁不得志,身边却自始至终从者如云,纵囚于陈思,身旁从者,却不乏大仙大能,至死追随之,使得其兄曹丕,终不敢加害。” “而陶子一生,更不待言,南山之下,从之结庐而居者,几成大埠。及至身故至今,世间仍不乏门外植五株柳者……仆过去读书不深,难得其解。” “今日得闻明允这一篇《登铜雀台歌》,方知诗之大,乃包天地、括宇宙、纵今古于章句!至此,方才忽然明白,为何那么多的一时大仙,誓死也要追随屈子、追随陈思王、追随五柳先生……” 说着说着,他不由得满脸感慨。 而这一时刻,蔡瑛被他言语触动,忽然就又想起了刚才的体悟,竟是不知不觉间就又微红了眼眶——此时堂内众人,也大多一脸感慨。 即便是之前曾经与闻过《小池》这等四星之诗的「初读」的人,比如严骏、裴易等,也被方才这首五星之诗《登铜雀台歌》所带来的意境与情怀的冲击,给完全的震撼了,此时看向自己旧日同窗好友陆洵的目光,也是不由得少了许多平视,而多了几许崇敬与濡慕。 如郑飞、赵宣、赵壮等人,本就是人生第一次参与「初读」会,只经过了一首三星之诗的铺垫,就直面了如此震撼人心的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其震撼之态,其崇敬之情,更是溢于言表。 这个时候,对于郭芬的感慨,陈胄也随之深深点头,表示深刻认同,然后,他主动起身,道:“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等今日闻道矣!请陆先生受我等一拜!”说话间,他率先大礼参拜下去,众人也都跟着起身,认真地用这世间最高的礼节,毕恭毕敬地随之参拜。 蔡瑛犹豫片刻,竟放弃了女子敛衽之礼,学着众多男子一般,大礼参拜。 于女子而言,这一礼,一生本该只用两次。 出嫁时拜别父母,婚礼次日拜见公婆。 陆洵面带平静的笑容,端坐在椅子上,却是什么都没说,亦不阻止,坦然地受下了众人的这一拜。 等众人起身,纷纷入座,他才又笑了笑,说:“那……继续吧?” 众人闻言,齐齐一愣。 继续? 还继续? 这个时候,陆洵忽然缓缓站起身来,平静地开口道:“我知之,今日之事如果传扬出去,不免惊骇世间。但我自强之心,我欲诸位迅速强大起来之心,刻不能等。而我相信,诸位闻我之诗,必能守今日之秘!”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在场众人,最后,却在蔡瑛的帷帽上多停留了片刻,因为隔着帷帽,实在看不透这女子的心思,不过最终,他的目光还是很快滑走了。 “诸位,我能信诸位否?” 当下裴易第一个起身,拱手于天,“我裴易,此生定不会泄露今日之事!” 郭芬第二个紧跟着站起身来,“仆郭芬,定严守今日之事,纵双亲问及,亦绝不泄露一字一句!” 郭芳已经紧跟着站起来了,却被自家巡检司的总巡检郑飞郑老总给抢了先,“仆郑飞,此生愿为先生门下牛马走!必不泄今日之事!” 郭芬陈胄裴易都下意识地回头看他。 蔡瑛也有点小小吃惊。 只不过她的表情都被遮在帷帽之内,旁人根本就看不见罢了。 郑飞这句话一出口,甚至可以就此认定,他已经是陆洵的仆从了! 这个表态,可是非同一般的! 此时蔡瑛扭头看,果然,就连陆洵脸上都是有些吃惊的。 但微微愣了一下,他还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赶忙道:“郑兄言过了,不到此处!不到此处啊!诸位不必如此!” 顿了顿,他又道:“我已知诸位心意,我也愿信诸位,都请坐!” 于是一个个都已经站起来的人,就又纷纷都坐回去。 只剩陆洵,还卓然站立于大堂主位。 “既如此,诸位,请固守本心,听我下一首诗吧!” 众人闻言,都第一时间立刻就闭上了眼睛。 “如是众生,听我一言,「天机」在如亲临!” “诗曰:《行路难》!” 蔡瑛紧闭双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几百年前,有五星大诗人鲍照,极擅乐府体,一生写有多达十八篇《拟行路难》,其光彩辉烈,其遒劲慷慨,向来都是蔡瑛读诗时候的最爱。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最后一句落下,蔡瑛惊得几乎忍不住就要睁开眼睛——这竟是一首六星之诗! “啊!” 此时堂内忽然有人大叫出声。 蔡瑛的眼珠动了几动,最终才无比艰难地克制住自己想要睁开眼睛,去看他一眼的冲动——因为与得知这是一首六星之诗的几乎同时刻,已经有海量的、比刚才《登铜雀台歌》还要庞沛的「文气」,忽然间灌体而入! 那种对整个人身心与灵魂的冲击,实在是让人很难忍住不惊呼出声! 六星之诗啊! 那是一「小悟」有余的「文气」! 然而,甚至比这一冲击还要更大的是——他竟写出了一首六星之诗! 这世上,已经多少年不曾有过六星的新诗问世了? 几百年了。 自陶氏五柳先生与世长辞之后,这世间再无六星大诗人! 当世第一诗人,西唐杜建杜老先生,也不过只有过三篇五星之作而已! 今天,这世间又有了六星诗人了! 而这样一首伟大诗作的「初读」,自己居然也在座与闻! 这一刻,蔡瑛强迫自己保持冷静,守住本心,努力地进入那种近乎入定的状态,这才勉强控制住了几近失控的心绪。 然后,便有另外一副画面,在她面前徐缓铺开。 *** 再求几张月票!实在是少到羞于见人! ------------ 第六十六章  光明未来! 大河冰封,太行雪漫。 一俊伟男子腰挂长剑,漫步在这天地之间。 他看着面前这天下间最为雄伟的景象,噌的一声拔剑出鞘,傲对这冰封的大河,傲对这雪积的大山。 忽而,他一念心动,侧首而视。 那大河之上,竟有一艘无人小舟,于此刻破冰而下。 于是男子仰天长啸。 忽然,他一跃上了那小舟,俄尔间,风帆挂起,那小舟乘长风、破冰浪,一路向着大海的方向驶去,渐渐地消失在了天地之间。 ………… 蔡瑛忽然缓缓地叹了口气,睁开了眼睛。 看窗口阳光,应该已经是近傍晚时分了。 她下了床,略加活动,正要走出去看看老爹在忙什么,却又忽然站住。 这里是她的新闺房。 位于陆家新宅第一进院落的东侧跨院——她的老爹蔡确毕竟是陆洵亲自出面邀请过来的,因此就特意指定,把这座跨院的正房指给了他们父女居住。 东厢房那边,住了郭芬郭芳兄弟二人派来的护卫。 据说为首者是他们的一位族叔,当年曾一度有希望「登仙」的,郭氏为他做好了各种的准备,他也成功地点亮了九处「星宫」,却无奈最后还是遗憾失败了,不光实力大损,后来竟是再也没有鼓起勇气尝试。 西厢房那边,住的则是自家巡检司里的大赵小赵二人。 从这几天的情况来看,郑老总郑飞也经常过来值夜护卫,偶尔住在那里。 总之,这边的跨院里,住的都是护卫之人。 蔡瑛拿起桌子上的帷帽,小心地戴上,推开房门出去。 忽然闻到了一点酒香。 她不由得愣了一下,旋即抿嘴一笑。 走到东间门口处,敲了敲门,“爹。” “哦,瑛儿,进来!” 于是她推门进去。 蔡老爹果然正自斟自饮。 她随手就又摘了帷帽,露出那张倾国倾城的脸,“爹,您怎么又自己喝酒了!” 蔡老爹笑了笑,道:“今日不同往日,今日不是闷酒,是高兴!” 蔡瑛笑了笑,少见地没有再劝,而是主动走过去,到自家老爹的对面坐下。 又是一口下肚,蔡老爹舒畅地叹了口气,笑呵呵,对女儿说:“不曾想到啊!我这残生,竟还能得闻一首六星之诗并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初读」啊!六星之诗啊!瑛儿啊,这是要青史留名的啊!” 蔡瑛笑了笑,伸手拿起酒瓶,温柔地为他倒满了酒杯。 “说了的,不许对外泄露!”她柔声道。 蔡老爹哈哈一笑,道:“自然是不会对外泄露的,然而,十年之后呢?三十年之后呢?到时候自然就不会再有什么泄露不泄露的问题了!以陆先生之才,十年之内,必称雄宇内,到那个时候,非但不必再保守什么秘密,今日之事,反倒还会成为遍天下流传的逸事!你信不信,到那个时候,连今日在座与闻者都有谁,都会一一清楚明白地被传颂出去的!” 蔡瑛闻言笑了笑,妙目微眄,不由得就又想起了今日上午时候,那正堂之内群情激越的场面。 如果说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已经足以让每一位与闻者失去冷静,变成狂热的信徒,那么,面对一首六星之诗的「初读」,就更是没有人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了——它是那样的直击人心,那样的透人肺腑! 她记得,自己当时应该是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终于把那首《行路难》所带来的冲击给化解掉,并且深刻地领悟了诗意,得到了其深旨。 而当然,自己依然是第一个完成这些的。 随后,当众人都陆续地从那种近乎入定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她就亲眼见到了那样的一幕。 ………… “自屈曹陶之后,天下已逾六百年,不曾有过六星之诗出现了!今先生之出也,必泽被天下、辉照千古,仆陈胄,今日有幸得闻先生之《行路难》、《登铜雀台歌》,得先生之道以传,愿此生追随先生,效以犬马之力!” 那位本县县君的赞画陈胄陈先生,当时几乎要痛哭流涕,竟是再次大礼参拜,匍匐于地,顿首不止。 其他在座者,如郭芬、郭芳、严骏、裴易、郑飞、赵宣、赵壮,乃至于自己的父亲和自己,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再坐下去,大家都纷纷激动地站起身来,再次大礼参拜。 这场景,叫那不曾「开窍」的人,如陆老爹、陆老娘见了,都觉诧异惊愕,但对于身在局中的修行之人来说,却是丝毫都不会觉得奇怪的。 蔡瑛甚至笃定的知道,别看那陈胄貌似是个巧舌如簧的奸猾之人,但他今天说的那一番话,一定是每一字每一句,都发自肺腑。 因为对于一位修行者而言,能够得闻一篇六星之作的「初读」,是真的等于得到了大道的传授,并且就连此后的修炼,也有极大概率会变成一片坦途了! 一首六星之诗的「初读」和本源传授,足可以成为此后修行途中的一盏明灯,照亮所有前方的道路! 这让苦苦地挣扎在修行途中的人,能不感激涕零?能不情愿一拜再拜,乃至于心甘情愿地投身于其麾下,为其尽犬马之力? 此恩之授,如再生父母! ………… 蔡确蔡老爹再次一仰脖,又一杯倒入口中。 蔡瑛从恍惚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下意识地拿起酒瓶。 却不曾料到,蔡老爹竟是忽然抬手一拦,护住酒杯,笑呵呵地道:“不饮了,已是饮了十几杯,再饮下去,就要耽误今日晚间值夜了!” 蔡瑛愣了一下,笑笑,放下酒瓶。 “瑛儿,你方才入定,可有什么新的所得?” 蔡瑛闻言沉默片刻,才认真地回答道:“有了五星之诗的「初读」与本源加持,修行进度快到了女儿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 顿了顿,她眉眼带笑,畅想片刻,道:“今日所得三首的「初读」之「文气」,女儿已经全部炼化了,若所料不错,再有个三五日,当可以点亮第二处「星宫」了,这一次……女儿有把握,即便是没了丹药相助,也能在二十五岁之前,便尝试第一次「登仙」了!” “嗯,甚好!甚好!” 蔡老爹显然很满意,情不自禁地道:“爹爹毕竟年龄大了些,炼化速度远不如你,不过,有了这「初读」和本源的加持,你爹爹我方才的修行,竟也觉得进度变得异常的快!此后若能保持这个进度,说不定我也还有机会去点亮第四处「星宫」?哈哈……可惜年龄大了,若是退回去十年,十年就好啊……说不定你爹爹我这辈子也能有希望想一下「登仙」了……” “爹爹现在也有机会的。你现在有了一首六星之诗的本源在,已经不是寻常的修行进度,虽说年龄的大限仍在,要对抗衰老,仍是不易,但您老毕竟也还不到四十岁,若能勤加修炼,还有机会迈过那一步!” 蔡确蔡老爹缓缓点头,深吸一口气,眼神中,有着无穷的期待与希望,道:“爹爹一定会尽最大努力的!苍天佑我,眼看垂垂老矣,竟然还能有这般造化,得遇陆先生,得闻这《行路难》,若不勤加修炼,岂不愧对了这等伟大诗篇!” 说到这里,他收回渺远的目光,笑呵呵地看向女儿,正要说话,却又忽然回过神来,“你刚才说什么?爹爹刚反应过来……五星之诗?你决定要用那首《等铜雀台歌》作为修行的本源之诗么?” 蔡瑛点了点头,“正是。” 蔡老爹不由愕然,“这却是什么道理?”哪里有人会放着明明更高一阶的六星之诗不用,非要用五星之诗做修行本源的? 蔡瑛闻言低头片刻,笑了笑,无尽温婉,“没有什么道理,女儿只是喜欢那首诗!” *** 继续求几张月票啊! 月票少得可怜呜呜呜…… ------------ 第六十七章  分层理论 “大兄,咱们以后就要效忠于明允……陆先生了吗?” 带着一腔感慨与莫大的收获,郭氏兄弟在回到自家府邸之后,也都是第一时间选择了闭关。一来消化今日收获来的海量「文气」,二来巩固本心,领会深旨。 那可是一首六星之诗! 当听到最后一句落下,得知那竟是一首六星雄诗之后,他们兄弟都不约而同地确信:这就是自己以后修行时的本源之诗了! 等到下午时分,兄弟二人陆续结束了修行,郭芳就找过来,在自家大兄的书房里找到了也已经结束修行,正独自饮茶的大兄郭芬。 开口第一句,他就问出了自己最关切的问题。 当时那情形,每一个人都异常的激动,看向陆洵的时候,恍若见到圣人在世,那种自己整个人都已经被他的作品给击穿,连灵魂都为之颤栗、臣服的感觉,让每个人都亢奋到无法自持,他与大兄一样,也是都在当场就随之表态,表示以后都要忠诚地追随陆洵。 一次深深的入定醒转来,这种幸福与激动的心情稍稍消退,虽然丝毫都不后悔自己的决定,但还有另外一些疑虑,却还是浮现上来。 他们兄弟可不是什么一般二般的人家。 他们的父亲已经「登仙」,有仙人坐镇,就等于是一只脚已经迈进大族的门槛了,更何况,父亲已经加入青山宗,现在便正是青山宗内一位高阶执事。 在这种情况下,郭氏是已经隐隐与青山宗有所绑定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出于考虑到青山宗可能会有的态度,还是考虑到郭氏想要传承百年,最终迈入大族的野望,兄弟二人事实上都无权决定自己的归属。 至少也要问过父亲,并取得青山宗的谅解。 但是又很显然,不要提《行路难》高达六星,即便只是《登铜雀台歌》,也已经高达五星,他们兄弟二人都得到了这样难得的高阶诗作的「初读」与本源加持,也实在是特别想要追随陆洵。 不要以为这是什么屈尊,能追随一位六星大诗人,这完全是一种荣耀! 甚至于,哪怕陆洵之后再也没有五星六星之类的诗作诞生,追随他依然是一种荣耀,与幸福——这里面是有无比实际的利益在的。 历代以来,不要提众所周知的三位大诗人了,即便是那些位五星大诗人们,诸如左思、鲍照、谢灵运等,哪一位身边不是追随着少则数人、多则十几二十人的大仙人?甘愿为其侍从? 大诗人本身就代表着天下文运! 追随在他们身边,就意味着与天下文运紧紧相连,「登仙」还会是什么难事? 而现如今,陆洵已是几千年来天下的第四位六星大诗人——虽然他的意思是暂时并不公开,但六星就是六星,迟早有天下皆知的一天。 然而,在别人而言,说追随也就追随了,己身毫无负累,但偏偏轮到自家兄弟两个,却有些为难——郭氏的命运,还轮不到他们兄弟拿主意。 郭芬翻过一个扣着的茶杯,推过去,提壶给自己弟弟倒上一杯茶,然后才缓缓地道:“你不愿意?” 郭芳赶紧道:“我当然愿意!只是……” 郭芬笑笑,道:“只是什么?” 郭芳吭哧片刻,才道:“父亲只两个儿子,你我二人现在就代表整个郭氏,若你我二人皆成了陆氏门下,父亲那里,怕是未必会同意,再有,因为父亲的缘故,咱们现在算是青山宗的门下了,若贸然改换门庭,入了陆氏一门……” 郭芬缓缓摇头,笑道:“你呀,还是太年轻了!” 郭芳闻言愣了一愣。 郭芬已经又缓缓道:“一位六星大诗人出世,莫说什么郭氏,便曹氏又能如何?你信不信,若曹氏知道陆先生竟是写出了一首六星之诗,他家那子弟,定会排成一排,供陆先生随意拣选,看哪个顺眼,尽管摘去,充做仆役亦可!” 郭芳不由愕然,“曹……那可是曹氏!数百年世家!曹侯就不说了,上面可还有一位老太爷,据说……” 郭芬轻轻摇头,道:“所以先生不说,也要求我们不许对外透漏!” “何意?” “莫说六星,便五星之诗一出,也势必震动天下!到时候,所有的牛鬼蛇神都要扑上来了!至于曹氏,呵呵,几百年世家又如何?有机会可以追随一位六星大诗人,你以为他们不会心动?怕是那曹侯都恨不得亲自追随呢!所以先生现在低调从事,你没看懂他的意思吗?就是要先低调些,待有了些势力,再张扬也不晚!不然的话,那么些个牛鬼蛇神都缠上来了,岂不烦人?” 郭芳恍惚若有所悟。 此时,郭芬又继续道:“你我这是天赐的机缘,天下虽大,五百年才出一位六星大诗人,却如此巧合,叫你我赶上了,这便是上天赐我郭氏,最大的福泽了!这个时候,你居然还担心别的?呵呵,二芳,切不可三心二意了!” 郭芳闻言,缓缓点头。 郭芬缓缓地喝了一口茶,然后才又道:“陆先生此人,深谋远虑,而又文采盖世,翌日成就,怕还不止于六星大诗人,你我兄弟既然有幸追随在他身边,当谨记一事……记住他的字。” 这就有点模棱两可了,他的字怎么可能会记不住! 郭芳有些弄不清自己大兄想说什么。 但郭芬跟自己唯一的弟弟,显然是不准备打哑谜的,当即便认真解释道:“明允,何谓明允?明察而诚信也!何意?先生虽然没有老师,堂上椿萱俱在,却为何不请自己父亲赐字,而要自己做主取了这两个字作为自己的字?又为何当着那么多人,公然问我等这个字如何?” “这是……何意?” “这是在告诉我们,他必明察而诚信!诚信者,他有信心带着我等就此腾飞,这是他的信,明察者,他也在看着我等!” 郭芳听得瞪大了双眼。 许久之后,他才感慨道:“原来如此!我说先生怎么自己给自己取字呢,实在也是有些于理不合,却原来竟有如此深意!非大兄此言,我几不能悟!” 郭芬闻言笑了笑,忽然又道:“既然懂了,那为兄考你一句,之前陆先生曾针对《小松》,与周靖周县令,乃至汝南周氏,颇有交易,甚而还命那个路宁,代为出去交易「初读」会之与闻,但这一次,却不声不响,忽然就悄悄开了「初读」会,且一次就拿出三首诗的「初读」,更有五星六星之作……为何?” 郭芳愣了一下,才下意识地回答:“不正是大兄方才说的……”说到半途却又停下,神情有些恍然。 “什么?” “呃……大兄方才所说,先生要低调……” “非也!” “那是为何?” “先生已经主动地在做分层了!” “何意?” “意思便是,今日能有幸得以进入那间正堂与闻其「初读」的,除了他的家人弟妹之外,其余人等,都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第一批追随之人了!接下来的《小松》等作的「初读」,在他而言,反倒是可以对外面公开的了!” “呃……” “而且,真的是精心挑选。只是你我兄弟邀天之幸,都侥幸进去了而已。这大概也是因为陆先生出身贫寒,身边可用之人不多的缘故。” “……” “可即便如此,汝当明白,小小厅堂之内,却是坐了好几拨人的,彼此之前交情实在太薄,先生自然是不惧我等,但他依然很用心的网罗了几拨绝不相类的人进来,这便是隐隐有相制之意了!” “……” “从今而后,你我当往先生府上勤加走动,日日趋问才好!” “……” “至于你那书院里,能告假便告假,不便一直告假,就停了课业也罢,没什么好学的了!” “……” “你为何不说话?” “弟……弟不知道该说什么!大兄之思虑深远,弟望尘莫及!弟……弟只知道,一旦追随陆先生,之后那些本地的什么鸟名士,咱们大约就可以全都不用搭理了!送钱还是小事,主要是还要受那帮人的鸟气!” 郭芬愣了片刻,哈哈大笑。 *** 继续拜求月票! ------------ 第六十八章  古人 四月二十九日,陆洵赶在四月底,就在自己的新宅子里,正式对外举办了《小松》的「初读」会。 除了之前《行路难》「初读」时的众人悉数到齐之外,来的还有本地两个小世家的杰出子弟,并汝南周氏四人。 那两个名额,是卖出去的,卖了九千两银子。 至于周氏,尽管周本中依旧只是被羁押在县衙的大牢里,“斩监候”的判决尚未通过太守府并上报刑部,算是还没落地,但毕竟该周靖周县令办的事情,他还是很认真的去办了的,陆洵自然要信守承诺,给了第四个名额。 这一次的「初读」会,陆洵实际到手两万一千两银子。 以至于连他都不得不感慨,要真是能敞开了卖,自己很快就会成为当今天下最富有的人——超过当今四大帝国的皇室,都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事实上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三星四星的诗作问世,已经牵动世人之心,却到底还没有大的妨碍,顶多就是各大世家都很愿意跟自己做些交易罢了,互惠互利的事儿,但要是五星六星之诗一出,那事情就会迅速变化。 到那个时候,很可能局势就不是自己能轻易掌控的了。 还了郭芬六千两买宅子的钱,剩下的自然就算是剩下了,全部交给陆老娘掌管,作为家里之后的生计支出。 并且在此之后,陆洵正式邀请路宁来为自己管家。 路宁连一丁点犹豫都没有,便慨然应下。 不管是汝南周氏,还是本地那两位小世家的子弟,都还惦记着陆洵另有一首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的「初读」没办,临走之前,都是殷勤致意。 但陆洵已经决定,接下来就不卖银子了。 在世俗社会中生存,简直是一举一动都离不开银钱,但银钱这个东西,却也只能管这个用,到了一定数目之后,再多了就纯粹是数字了。 他需要一些更有用的资源。 譬如,据说汝南周氏手里掌握有十三种仙药的种植技术,这甚至是他们历经千年一直到现在都屹立不倒的核心根基之一,想要种植技术,固然人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卖的,也绝不愿意拿出来交换,但要求从他们手里交换一些成品丹药呢?总是可以聊聊的吧? 对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修行者而言,丹药都是绝对的硬通货了。 时间进入五月。 邺城这边的雅会文会,举办的越发频繁了。 各路大大小小的世家,无不召集本地的文人名士们,以各种名目来举办文会,甚至邺城之外,魏郡各地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世家们、名士们,也都纷纷赶到邺城,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文会中去。 大家都在为端午节那一日的铜雀台文会预热。 在一年而言,那是仅次于中秋节太守大宴铜雀台的一次顶级盛会了。 各家名士、诗人,都倾尽全力,把憋了半年的压箱底的诗作拿出来,希望能够崭露头角,最好能拿到高一点的星级评定。 而各路世家在这个时候,也都很愿意用心地与名士诗人们宴饮、交流、拉拢,当然,还有交易——前面大约都是铺垫,最终目的都是交易。 陆洵对此毫无感觉。 他只是从自家老娘口中得知,最近邺城的牛羊肉价格飙涨。 事实上这是每年的惯例了——真正的大族世家,自家旗下各种产业都是有的,基本上都能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根本就无需对外购买,也因此,他们的大肆宴饮,并不至于影响到市面上的牛羊肉价格,但架不住就连一些小的家族也借这个名士云集的机会,对各路名士施以拉拢,因此越是临近端午,整个邺城就越是酒肉飘香,那各类食材的价格自然是一路飞涨。 除此之外,陆洵接到了许多的请柬和拜帖。 是真的好多! 路宁那里很快就攒了好几摞。 一首四星之诗、一首三星之诗,外加一片四星之文,陆洵在短短的半个来月的时间内,就公开地拿出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就算是有些名士们非得要不承认,也架不住各路大大小小的世家们,都是眼馋的。 偏偏陆洵一向深入简出,之前又刚刚遭遇了刺杀,与各家的交情并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那这个时候,若谁能抢在第一个请他到场,自家的文会毫无疑问会马上成为整个邺城,乃至整个魏郡的焦点所在。 若他在文会上还能再写一首诗,那就真的是要一时间名动天下了。 然而,陆洵当然不去。 他每日里晨起习武,至午方歇,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修行。 这几日里,他唯一的一次外出,也只是很低调地带着保镖,去了一趟田小翠的家里,算是为田小翠的「开窍」充一下护法。 本来其实不需要,但田小翠特意打发了坠儿过来哀求,陆洵也就当是出去散散心——虽然明知道「开窍」不是坏事,田小翠也才刚刚二十一岁而已,从时间上来说,稍晚,但还没真的晚,但她的确是从一开始就很害怕这件事,只是碍于这是陆洵亲自点名要求的,她才不得不老老实实按照蔡家小娘子的要求去做。 当然,陆洵的这种深居简出,是少不了要被人嘲笑的。 尽管入室刺杀案就在不远,但随后陆洵就几乎不敢出门了,这等胆小之举,自然是成了不少本地名士口头上胆小如鼠的实证,频频拿来嘲笑。 为此,连诗作都写出了不少。 明斥、暗讽、隐喻,各种手法层出不穷。 甚至还有两首一星之作诞生。 陆洵不为所动,仍旧老老实实的窝在家里。 而外人所不知道的是,就在刺杀一事发生之后,这短短的五六日的时间里,他已经陆续的又点亮了四处「星宫」了。 有灌顶「文气」的强力加持,再经过重新的「开窍」之后,他的修炼进度一日千里,而且几乎不需要从天地之间汲取丝毫的「文气」,只凭借着炼化作诗所带来的「文气」,就已经足够了。 ………… 眼看端午将至,邺城之内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忽然有一日,繁忙熙攘的邺城南门外,来了一位中年文士。 他看上去约莫三十来岁,容颜清雅,举止从容,笑容谦和,他穿一身月白色长衫,头戴庶人帽,背后背了一个不小的长方形竹篓,已经破了几个洞,露出里面的书籍和两套替换衣服的一角。 竹篓旁挂了一把长剑,看上去更像是装饰品。 竹篓上方,还站着一只打瞌睡的鸟。 它有着青色的羽毛,喙短而黄,形若喜鹊,却小了些,头顶上是鲜艳夺目的红冠——它应该是困得不行了,此刻闭了眼睛,随着中年文士的走动,就站在竹篓上一摇一晃的,给人的感觉,似乎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 那文士随着入城的队伍,来到城门前,接受检查。 守门的士卒一看这打扮气质,就知道是赶来参加邺城的端午文会的,也不为难,不曾怎样认真搜拣,只收了五文钱的过门税,便放了进去。 只是等他过去了,却又忍不住看了一眼那竹篓旁挂的剑,不由笑笑摇头。 出门在外的人,会带上武器防身,本是正常,毕竟这天下虽然大体太平,但即便是承平如魏郡,地方阔达两千里,户口也只有千万户而已,事实上人们只是零散的聚居,而在人类的活动轨迹之外,还有大片大片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 那些地方,纵是没有盗贼聚啸,也有数不清的山精妖怪。 旅途总是凶险的。 但以此人的身形、气质而言,看见他的人都会怀疑他能不能舞得起剑来。 入城之后,那文士找了处食肆,吃了一碗汤饼填饱肚子,会了帐出门,这才叫醒了自己背后竹篓上那鸟,命它指路。 然而其实它也不知道该怎么走。 它只在飞的时候能找到地方。 于是文士无奈,只好寻了路人打听一番,这才认准了道路,直奔城北的帽儿巷而去。 约莫半个多时辰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幽静的帽儿巷,过去叩响了“赵宅”的大门,待门人打开门,他拱手,客客气气地道:“还请禀告贵主人一声,故人河东吴仿,前来拜会。” *** 再求几张月票! ------------ 第六十九章  文运 赵琦赵老相公很快就亲自迎了出来,看清眼前人模样,不由就大吃一惊,“竟真的是您?您这是……怎么竟下了山?” 那名叫吴仿的中年文士拱手一礼,“该下山时,自要下山。” 在几个仆人并管家惊讶的注视下,赵琦惊愕许久,这才缓缓敛起惊容,后退半步,毕恭毕敬地施个大礼,然而那人竟坦然受之,且面带微笑。 “一晃三十余年,我已老了,您竟还是容颜不改呀!” 等让到书房里坐下,赵老相公不由得有些感慨。 吴仿笑笑,道:“你为宋国出力颇多,现在既已知老,当重回正途!” 赵琦摆了摆手,无奈苦笑,“我不比你,老矣老矣,无能为也矣!” 吴仿闻言只做一笑,不再开口。 片刻后,赵琦又问:“您这一次,竟是为何下了山?” 吴仿淡然道:“如当年五柳先生事。” 赵琦闻言怔了一怔,旋即才回过神来,却是差一点便要失手打了茶壶,便那热水浇到手上,亦不觉痛,“世间岂有五柳先生?” 那吴仿此刻面容平静,说出话来,却淡然而却无比的肯定,“已经有了。” 赵琦愣怔片刻,这才放下手中茶壶,扯了腰间汗巾随手一擦,把茶杯端起来,恭敬地递过去的时候,眼珠转了几转,片刻后,问:“可知何人?莫非就在邺城?” “便在邺城。” “这么说,竟有六星之诗出世?” “正是如此。” “可是近日来并不曾听闻……” 话说一半,他忽然停下。 自己不曾听说过有,不代表就真没有。 对方的六道神目与谛听之术的神奇,自己又不是第一次见识到,说不得比自己亲耳听到、亲眼见到的还要更加准确! 自己亲眼见到的,或许有假,但面前之人的判断,却几乎不可能出错。 心念电转之间,他不由得想起,倒还是未必没有可能。 那年轻人前些日子遭了刺杀,几乎身死,想必如此重大的刺激之下,又有新章?要知道,他最近几乎不怎么出门的事情,在邺城文坛这边,可是传遍了。 但是,以他的年纪,刚刚十七岁…… “可知是何人了?”他试探性地问。 吴仿笑了笑,饮一口茶,道:“我却不知,不过,想来稚圭已经有了答案。” 稚圭,乃是赵琦的字。 赵琦苦笑。 又熟思半晌,若说当今的邺城,乃至魏郡,会有人有可能写出一首六星之诗的话,那么大约就有且只有一个人了。 少年负锐气,慷慨做壮歌。 但犹豫了一下,赵琦却是道:“您此来……” “来护他周全。” 似乎早已猜到赵琦的意思一般,对方开口便直奔核心。 赵琦松了口气。 想想也是如此,也只会如此。 文澜斋主人的名号,在世间知者并不算多,但是在这天下间真正有实力触摸到一定高度的人那里,却是如此的响亮。 几百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一时俊彦,曾经拜访过他。 自己在他那里,甚至连晚辈都算不上。 便是当今天下赫赫有名的几大宗门,以及那几位老仙,在他面前,似乎也应该是没有什么资格拿大。 而他应该是已经有四百年左右,不曾下山了,既然下山,就说明世间是真的又出了五柳先生那般的大才。 只有事涉天下文运,才能让他放弃山居清修。 上一次让他放弃清修下山的那个人,叫陶渊明。 而据记载,五百多年前,他曾是著名的“陈思五友”之一,并一直陪伴陈思王曹植,直到他故去,这才翩然离世,回山索居。 期间有嵇康、谢灵运、王羲之、鲍照、庾信之辈,纵名满天下,却依然不曾引得他下山。 “您此番来寻我,是要……” “借钱。” 吴仿的回答干脆利落。 赵琦倒是愣了一愣,旋即失笑,“借钱?” 吴仿道:“我欲在这人间小住一段时日,却苦于囊中羞涩,便有三二十钱,也都是前朝旧钱,锈蚀不堪用。故而,实在无钱买米做羹,只好寻你借一些。”说话间,他侧身,打开竹篓,拿出一个牛皮封覆的包裹,道:“这一份,乃是五柳遗稿,便暂压在你处,换些钱粮于我,待我寻了生计,赚些钱,再来取回。” 赵琦激动地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就要咽唾沫。 那可是五柳先生的遗稿! 对于这遍天下的每一位修行之人来说,都是无价的至宝! 若能日日观瞧、反复品味,于领会五柳先生的诗文,体察其深旨,乃至领会其诗意本源来说,都是无上之重器! 然而回归神来之后,赵琦却是连连摆手苦笑,“不必了,不必了,如此重器,若交到我手上,在我手上一旦遗失,我可赔不起!” 吴仿闻言淡淡道:“我知你是修孔孟屈子的,如今既已离了朝堂,便把经世济民之心,且放一放吧!修一修五柳的《归去来兮辞》,或许能助你再进一步!” 赵琦闻言愣住。 片刻后,他说:“您也不必借钱了,我也不必保管如此贵重之物,便请您在我府上住下如何?如此一来……” 他话未说完,吴仿已经摇头。 “不可。” “为何?” “你虽身退,心却未退。自当年陈思故去,我便立誓,此生只做一件事,便是护侍这天下文运,除此之外,余事皆非我所该问。你心未退,便仍在朝堂,我若住在你处,便不得清净。” 赵琦无言以对。 他在别人面前,或可撒谎,或可故作从容,但在这样一位亦师亦友的“古人”面前,却觉得说不出一句谎话,甚而觉得毫无必要。 于是他叹了口气,瞥一眼那依然在竹篓上打瞌睡的鸟,道:“若是如此……我改日设宴,请了他来,与你们双方做一绍介,如何?” 吴仿闻言淡然道:“不必。只借了钱来即可。我无意惊扰于他。” 片刻之后,赵琦叹了口气,道:“也罢!” 却在这时,那吴仿忽然闭上了眼睛,赵琦正要说话,见状只好停下。 足足一盏茶功夫,他才重又睁开眼睛,侧首向西南方向望了一眼,感慨道:“真奇才也!” *** 继续求月票! ------------ 第七十章  狂奔 “嘿……哈!” 枪甩一条线。 不得不说,修行上的进度,对于武技的训练,实在是助益巨大。 没有「点星」之前,陆洵只是个普通人,那时候去到蔡家练握枪,一盏茶的功夫就感觉浑身发抖,端不住了。 但「点星」之后,尤其是现在,刚刚在昨天夜里点亮了第六处「星宫」,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力气,一杆大枪端在手中,持续半个时辰,稳稳不动,胜似闲庭信步一般,而蔡确教的那些招式,看一遍基本记住,练一遍大差不差,练个两三遍,就已经有了些熟能生巧的感觉。 即便不曾「登仙」,只是「点星」,带给修行者的,便已经是身体机能上巨大的进步——理论上来说,「点星」之后,其实已经开始脱离普通人的范畴了。 只是还不到「仙」这一步质变而已。 练得熟,练得好,便越发的喜欢练,一直把蔡确传授的三十六路枪法练了十几遍,以陆洵现在的体能,都开始热的出汗,他这才停下。 据说「登仙」之后,甚至是可以自由控制是不是出汗了。 站到一个现代人的角度去看,的确是超玄幻的感觉。 “先生已经把这三十六路练得极好了,明日里,仆再把剩下那三十六路演示一遍,这七十二路枪法,先生便已尽得!” 蔡确很认真地恭维。 “哈哈,都说了,蔡师不必称我先生,便叫我明允即可。你我之间,虽无师徒名分,到底是我跟你学了这枪法,也算得半师了!” 陆洵一边把大枪放回兵器架,一遍擦着汗走过来。 蔡确闻言笑道:“话虽如此,却只是先生重情而已,在仆而言,收钱传艺,本已是天经地义,又蒙先生如此恩遇,仆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怎敢在先生面前摆大?先生以后也大可不必称呼仆蔡师了,实在是……” 陆洵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你叫你的,我叫我的!” 说完了,又问:“最近进益如何?” 蔡确本来还有话要说,一听问到这个,当即正色凛然,认真禀告道:“说来神奇,自得先生的「初读」,仆便改以那《行路难》为本源之诗,如此一来,以仆这三十余岁年纪,竟也进境飞速!若不出所料,这几日间,便可以点亮第四处「星宫」了!此皆先生之赐也!” “哈哈!如此便好!” 二人说话间出了跨院,却正好迎面撞见蔡家小娘子回来。 她依然是那般的一袭青衣,头顶带着帷帽,将整张脸及大半个上身,都笼罩在内。看见自己爹爹和陆洵一道出来,她忙往旁边避了一下,敛衽施礼。 陆洵冲她轻轻点头,“小娘子免礼。” 虽说在自己家里出现一个整天带着帷帽的人,着实会有些小小怪异,但人家毕竟是个小娘子,也不曾嫁人,非要带着帷帽,也是谁都不好说什么的,陆洵也就听之任之——不过最近几次交流,通过她,和她的老爹口中,陆洵得知,这女孩十六岁的时候,便已经点亮第一处「星宫」了,眼下应该是在准备点亮第二处了,可能跟那些有各种助力加持的世家天才不大好比,但在普通人家子弟而言,算是个小天才了。 在陆洵而言,这算是个小惊喜。 一堆人间废铁里,竟还意外地扒拉出一块合金钢。 也因此,再加上他的确是跟着蔡确学枪法,接下来还准备学剑法的关系,这么多人里,他看待这父女俩,与别个稍有不同。 回到自己的院子,他也不用热水,就直接拿凉水冲了冲身上汗,擦干了换一身干净衣裳,顿觉一身清爽,这才又重新回到他的书房里,准备继续修行。 当初穿越过来不久就定下的两个小目标,眼下都胜利在望。 眼下大院子已经有了,还差几个大老婆小老婆,不过已经有了人选,呵呵,就差点亮九处「星宫」之后尝试「登仙」了。 一旦「登仙」寿命拓展至百岁左右,再坐拥豪宅宝马,娇妻美妾,啧啧,最初的两个小目标,就算是实现了。 当然,现在看来,这个目标似乎小了些。 尤其是经由刺杀一事,使得陆洵深刻地明白,哪怕只想享有这小小的幸福生活,也要求自己必须有远超这生活水平的实力。 不过,无论怎么想,「登仙」之后,大约都是可以稍稍松口气、歇一下的时候了——还差三处「星宫」! 也快! 一首诗的事儿! 于是来到自己的书房之后,先是随手整理了一下硕大的书案,把之前自己写的文稿都收拢在一处,小心收起——据说这些手稿也是价值极高的——然后便又铺纸、压纸、研墨、提笔。 想了一会儿,他提笔写下《锦瑟》两个字。 别人的修行之苦,他也体验过,甚至体验过好几年,而且体验的还是很可能远超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修行者的那种苦苦煎熬,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已经不屑于再去弄别的,他就是写诗,然后炼化「文气」。 在其他的几乎任何诗人,哪怕是才华横溢的大诗人那里,这也是一条绝对行不通的道路,但是在他这里,却基本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甚至以他的库存来说,几年之内都不存在“才思枯竭”的忧虑。 那当然是怎么快怎么来! 写。 向前一路狂奔。 果然,这又是一首六星之诗! 随着抄出来的诗文作品越来越多,他对天地气机的评判标准,已经是越发的熟悉了,事先做出的判断,基本上八九不离十。 六星之诗,原作者可得一「彻地」,即三「顿悟」。 体内本来已经消耗炼化一空的「文气」,顿时就又充盈起来了。 于是,他吹干墨迹,自己再看一遍,哈哈一笑,把诗稿放下,回到自己现在修行专用的小榻上盘膝趺坐,深吸一口气,缓缓入定。 以他的修行速度而言,一「彻地」已经又够他炼化四五天的时间了。 而一旦炼化这些「文气」,他将点亮第七、第八及第九处「星宫」,到那时候,就已经是一脚踩到「登仙」的门槛上了。 ………… 端午节说到就到。 时人重三节,即端午、中秋、春节。 临到端午,家家都要认真庆贺一下,便衙门也都放假三日。 提前一天,与陆家父子有交情的人,都陆陆续续亲自登门来送节礼,但目前来讲,需要陆家父子亲自登门去送节礼的人家,倒是不多。 陆老爹那里姑且不说,单说陆洵这里,值得他亲自登门去送礼的,一来要位尊且年长,二来要有一定的交情,他掰着手指头数了半天,大约也就一家半。 赵琦赵老相公那里,有点拨之恩,又的确年老位尊,值得跑一趟。 县令周靖那里,虽然也是位尊,但一来年不够老,二来大家截至到现在为止,都只好算是商业合作而已,合作的再默契,交情也是了了的。 不过陆洵还是亲自跑了一趟,倒是惹得周靖颇为惊喜,因为陆洵最近是真的不出门了,居然特意亲自来送节礼,自然是看重的意思。 只是,他话里话外都在旁敲侧击,想要知道陆洵打算什么时候办《读孟尝君传》的「初读」。陆洵给他吃了颗定心丸,说是节后。 这就意味着,接下来过完了节,大家就可以谈交易了。 于是周靖很满意。 出了县衙,陆洵继续坐着马车,掉头去城北,到帽儿巷赵府送礼。 不过在路过一条大路的时候,他却命令马车在路边稍停,自己下车,留了蔡确看车,只带了裴易和赵壮,亲手拎了一小包点心,溜溜达达就往旁边一条巷子里走——前面不远处,便是福兴寺了。 远远地就看见了那卖酸梅汤的路边摊,虽是节日,他们这摊子却仍不舍得歇,而且看上去很明显比平日里生意还要好了很多。 端午节自然是祭奠屈原屈子的,跟佛家没什么关系,但偏生佛寺最喜欢凑热闹,连这样日子也一定会利用上。 所以,明日里虽然没有庙会,但依然会有数不清的人跑来庙里上香——包括陆老娘,就是一定会来的,再挤都来——那自然也有不少人为了避免拥挤,是愿意提前一天过来上香的。 所以,虽是节前,这福兴寺一带却是热闹得了不得。 那做食肆的生意,当然也是跟着水涨船高。 小姑娘顾红莲正忙里忙外的不得闲,走近了看,一头汗。 陆洵拎了点心,就面带笑容地站那里看着她。 裴易很是知趣地伸手一扯,把赵壮扯地也背过身去,两人一起看向热闹的街道。 忽然间,小娘子一扭头,看到了那站在路边笑吟吟看着自己的男子,啪嚓一声,手里的三个碗立刻全都掉到了地上。 立时碎了两个。 还有一个也摔出了一个不小的豁子。 却在这时,没等陆洵走过去,那小娘子竟是出人意料地忽然发足狂奔,只六七步的工夫,就在路旁行人惊诧的目光中,一头扑进了陆洵怀里。 *** 再求几张月票! ------------ 第七十一章  动情 “好了好了,不哭了,一会儿眼睛要哭肿了……” 这个世界的民风比起现代社会来,还是相当保守的,而且保守得不是一星半点,虽然不至于有什么丈夫死了不许改嫁,要以死守节之类的,相反,女子在自己的婚恋上,还是有一定的自主权的,可即便如此,男女大防还是有的。 大街上男女搂搂抱抱,绝对是悖逆伦常之举。 搁正常的这个年代的男子,若在大街上,便是有心仪的女子投怀送抱,也要吓得赶紧推开、躲开才是——不只是为了女子名节考虑,便他自己也是受不住世俗的目光审视与道德攻击的。 但陆洵显然不可能办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先是稳稳地接下了小娘子这一扑,然后听这小娘子在自己怀里放声大哭,就轻轻地拍她后背,柔声呵哄。 不过即便是他,被一大圈人目瞪口呆地盯着看,也是实在难熬。 关键人家老爹在那边气得转圈圈,让陆洵也是实在有点不好意思——便他都不曾想到,一个这时代的女子,竟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当街强抱! 好不容易哄得小娘子哭得没那么凶了,虽还啜泣着,陆洵已经拉起她的手,快步先离开这热闹——几十双眼睛,一个个都瞪大了瞧着你,目光里满满的都是道德审判的神采、都是好奇与震惊,实在扛不住。 然而大街上到处都是人,也实在是无处可躲。 最终只好躲进了马车里。 小娘子任由陆洵拉着一路疾走,除了啜泣外一声不吭,等上了马车,陆洵急命马车先走起来,她就又毫不避忌地扎进陆洵怀里。 “……奴、奴担心的不行,都已经打听清楚相公家中住址,几次想要过去看看相公,爹爹却说什么都拦着不让,只说是,我一个未出阁的小娘子,恁地跑去看你,白白坏了名声……奴却不想要什么名声不名声,到底是偷偷跑去了,却根本就进不得门,你家门口有好多公人来回巡视,只要是生面孔,便一再盘问,说不得还要直接拿下,是以奴等了半晌,见实在进不去,便只好又跑回来,却落了奴家爹爹好一通埋怨,却好的是,后来就听说相公并没有受伤……” 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这丫头竟是见得如此一往而情深,倒是让陆洵不由得心生怜惜——下意识地就又想起了上辈子的那个自己。 谁又不是一往而情深呢? 谁又好说,若是自己家里有矿,那一见钟情不会变成一段美满的婚姻呢? 不过命也运也罢了。 “呶,本来是要来给你爹爹送些节礼的,先套套近乎,东西倒是应该没被你挤坏,不过刚才我看见令尊的脸色,可是难看得紧。” 又安抚片刻,见她的情绪基本稳定下来,陆洵就拿出了一直抓在手里的端午节小礼包,亮给她看。 听他这么一说,那小娘子脸上倒是忽然有了些羞色,略有些不好意思地从陆洵怀里直起身来,把那小礼包看了一眼,脸色羞红地垂下了头去,“爹爹……爹爹倒是没有明说不愿意,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相公太过光彩照人,又听人说,相公的大才,在当今整个天下,都是要排前十几名的,说是什么四星大诗人什么的,日后怕不是要出将入相的……奴一贫贱人家女子,又是自小便在街头抛头露面的,便是给相公提鞋也不配……” 说到这里,她似乎是终于从刚才的激动情绪中清醒过来了,脸上露出一抹伤怀神色,默默地往一边挪动身子,悄悄离开了陆洵的怀抱。 若说半个月之前鼓起勇气送荷包那时候,虽说仍要高攀了些,但她心里觉得,还是有机会嫁过去,常伴情郎身边的。 但时至今日,这些日子里耳听得食肆里众多食客的各种讨论,她哪里还会不知,眼下的自己,便是给这位俊相公做个丫鬟,都已经是高攀了。 或许也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失落感觉,当她忽然看到陆洵竟站在不远处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时候,便忽然间什么都顾不得了,竟是连当街扑进一男子怀中这等惊世骇俗的事情,都做出来了。 只是现在经过一场大哭,又诉了衷肠之后,她的情绪已经发泄出来,才又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么的鲁莽。 “提鞋也不配?谁说的?” 这时候,陆洵竟是主动伸手,强势地一把便将她揽入怀中,“简直一派胡言!” 小娘子顾红莲被他搂在怀里,这时候倒是不见了刚才主动投怀送抱的勇气,脸上又羞又喜,心里也是有若装了十几只兔子一般,砰砰乱蹦,“可是……可是相公现在的确早已……” “那是别人看来,我自己可没觉得自己真成了什么人物了!” 陆洵大喇喇地搂着她,俯身看一眼,小姑娘家羞羞怯怯却又喜不敢露的样子着实是馋煞人,他一个没忍住,捉住小姑娘下巴,抬起她脸来,就亲了下去。 “唔……” 小娘子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她再热烈的想要追求爱情,却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娘子,却哪里见识过这个? 良久,陆洵松开她,直起身子来,笑吟吟地看着她。 小娘子早已被他给吻得浑身烘热、周身酥软,甚而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陆洵是真的很喜欢她这份大胆与热烈,如果不考虑别的,是真的打算直接把她娶过门——两人也算相识于寒微了,半个月之前,姑娘主动大胆地送荷包那时候,人家可不知道他陆洵将来会有什么光明的前途,那时候的陆洵,在大家眼中、口中,还是个有名的“憨郎君”。 然而,陆洵毕竟是清醒的。 他知道,以自己的优势而言,想要小富即安的抱着几个美娇娘过日子,却是大概率不现实的,不止是因为要保护自己和家人,就不得不继续地往上走,关键是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虽说很想要过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一直被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一点野心,却已经被唤醒了——说没有野心,只是没有机会罢了,只要有机会,谁能忍住不想做一番事业? 那么,若是自己继续往上走,要面对的情况,就只会越来越复杂,而作为自己的妻子,要负责和处理的事情,显然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即便是现在,自己很愿意明媒正娶地娶了这小娘子,婚后也应该能过得几年舒畅日子,但将来呢? 这小娘子单纯而热烈,却显然不是那种能够驾驭大场面和复杂情况的材料! 娶她做妻子,怕是将来反而会害了她。 在将来,要做自己的妻子,很可能就等于是日日坐在火炉上烘烤! 她必须得能够镇得住这火炉才行。 镇不住的话,纵是自己千般怜爱万般照顾,她也很可能会被烘烤得整日不自在——真要说这一点,娶了小寡妇田小翠,可能都比她好。 这与爱情与否不相干,这牵涉到能力和智慧。 “我可能无法娶你为妻,但若是你愿意的话……” “奴愿意。” “呃……我是说……” “哪怕给相公做丫鬟,奴都乐意!相公派人去找奴的爹爹说,奴情愿卖身,你拿些银子给奴的爹爹,毕竟他把奴养到那么大,也是不易……” 陆洵笑了笑,爱怜地摸摸她滚烫的脸颊。 小娘子虽满脸通红,但眼睛却明亮,眼神亦是坚定。 “我纳你为妾可好?” “相公说话算话?” “自然说话算话!” “那相公打算什么时候去寻奴的爹爹提这件事?” “节后如何?” “那……奴回去便告诉爹爹,今日起,奴便已经是相公的人了,就不出来抛头露面的照看食肆了,单等相公登门来接奴!” “我一定去!” 小娘子羞羞喜喜,转首看见陆洵头上簪子,抬手,轻轻抽出。 木头的,不值什么钱。 “这个给奴,来日璧还!郎若不来,有它在,亦足以赐奴一死!” *** 月票好少呜呜呜…… ------------ 第七十二章  荐师 “这性子,属实是有些刚烈啊!” 马车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停下,陆洵扶了小娘子顾红莲下车,看她一步三回头的最终走远,心里却是忍不住发出感慨。 也或者说,是这个年代的人,都普遍看重承诺。 相比起现代社会见多识广的人们,这时代的人,无论男女,都普遍更重信诺,放到爱情上,他们的爱情似乎也是更加的简单而热烈。 誓无二志,以死鸣之。 那些古代的小说和诗词里所描写的一见钟情、一诺定终身,很可能并没有任何的夸大,反而是无比写实的。 真好。 一个人,无论你厉害到什么程度,无论你坐拥怎样的财富、权势与地位,能被一个女孩子这样单纯而热烈地爱着,都应该是一种幸福吧! 谁又能拒绝这样被人爱的感觉呢! “走吧!” 久久地怅望着小娘子的身影消失处,终于,陆洵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返身上了马车。 刚才这一切,都是事先不曾预料到的插曲。 现在么,还是要去送礼的。 赵家这等门第,就算老爷子的几个儿女都不在近前,却依然是想低调也低调不了的,临近端午,往日清冷的街道,此时已是车马塞途。 无奈地只好把马车停在外围,裴易与赵壮拎了节礼,陪陆洵一路走过去。 不少衣着华贵的管家模样的人,就在赵府的门口台阶下,一边彼此寒暄着,一边等待,那想必马车里坐的就是各家派来送礼的子弟了。 这等照例的节日问候,一般肯定是见不到正主赵老相公的,他老人家也没那么容易见,但各家送礼的依然不敢怠慢,派出来的应该是有一定地位的子弟才对。 陆洵到了门前,那原本坐在门口长凳上的人忽然起身,竟是满脸堆笑迎了过来,倒是把那帮管家模样的人吓了一跳。 “见过陆公子!” 陆洵也拱手做礼,“我来看看老相公,送点节礼。” 那管家笑得满面春风,“您快里面请,老相公这会儿正读书呢!” 不须吩咐,此时自有下人接了裴易与赵壮手中的礼物,把他俩带到一旁门厅里待茶,陆洵则跟在那管家身后,迈步就往里走。 身后一帮管家们议论纷纷,“此何人哉?直入厅堂?” “我观其貌,玉质堂堂,莫非是《小池》之‘憨郎君’?” “呀!竟是陆小相公?” 把这些议论都抛在身后,一路穿厅过院,很快就见到了赵老相公。 “陆生,来来来,饮一杯茶!” 早已得到了下人禀告的赵老相公居然又迎了出来,依然是那般的亲热。 “给老相公道千秋啦!” “哈哈哈,来来来!” 这一次赵老相公居然是在他的书房里接待了陆洵,这又是更加亲近看待的一个表现了,期间还问起,最近是否有什么新作。 陆洵一直摇头。 老相公倒也没有再追问,只是听说陆洵居然自己给自己取了字,这才露出微微愕然,听到“明允”这两个字,沉吟片刻,点评道:“很是恰当!” 顿了顿,却又道:“世俗口舌杀人,明允呀,我知你现今并无师承,本是打算要为你介绍一个老师的,所以才一直不曾提起为你取字的事情,不过现在,你自己取了明允二字,倒也极好,只是说出去时,却还是要遮掩一二,倒不是畏惧时流抨击,主要是免了麻烦,否则的话,将来是要招人口舌的。” “呃……为我介绍老师?” “哈哈哈!”听出了陆洵的意思,老相公先是大笑几声,然后才耐心地解释道:“明允之才,自然不需要再有哪个老师来为你传授学问,然世俗之道,有个老师总是好的。你意下如何?” 陆洵还真是不太想要什么老师,不过能让赵老相公这么憋着主意想给介绍的,想必不是凡俗人物,而且他说的也的确在理。 到了他现在,怎么说也是四星诗人了,老师不老师的,本就不在什么传道授业了,更关键的是,有个老师,就等于有了一把保护伞。 江湖嘛! 江湖就是人情世故。 因此犹豫了一下,他还是问起,“不知您想为我介绍的老师,是哪一位先生?” “当今宰相宋廉宋子刚,如何?” “这……” 陆洵惊了一下,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找个宰相当老师,自然是好的,还有比这更好的保护伞吗? 宋廉宋子刚,东郡人士,三十岁就已经做到了大理寺卿,三十四岁就干开封府尹的强势人物,后虽然经历了谪贬,但即便是居官地方,依然被认为是“国之储相”,被称赞为“负天下之望”,天佑四年,也就是大前年,他被再次征召还朝,拜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四十四岁,便正式拜相。 而事实上,也的确就是他,才够实力、够魄力,也够声望,能够跟跟当朝的另外一位宰相,曾经历四起四落却至今屹立不倒的“奸相”周博相抗衡。 这位宋相公拜相至今不足三年,却已经在朝中掀起了先后几轮大刀阔斧的变革了,据说跟周相公周博斗得是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按照民间的朴素的评价标准来说,周博被认为是“奸臣”,而宋廉宋相公则被认为是“忠臣”——事实当然不可能那么简单,是非曲直,也根本就不可能通过这么朴素的善恶二元论来判定,但毫无疑问,这位宋相公名声很好就对了。 若能拜他为师,自然好处大大的。 “……只怕我这乡野小子,入不得宋相公法眼!” “四星之诗才,也是乡野小子么?” 陆洵无言以对,赵老相公哈哈大笑。 笑罢,老相公道:“你且放心,我已经与他去过信了,他已是答应了。” 这可真是惊喜了。 完全没想到,出来送一圈礼,先是定了个小妾回来,现在又拜了一位宰相老师,“那您的意思是?” “我稍候再补一封信去,与人提起时,你便说你这字,乃是子刚赐下的便是。如此,便可省去许多口舌,免遭流俗抨击了!” 不得不说,自从第一次遇到这位赵老相公开始,他给陆洵的感觉,始终都是充满善意的,实在是满满的长者仁爱之风范。 对于这个,陆洵自然是感念的,要不然也不会端午送礼只送一家半,就专门来了他家。 现在自然是关系更近一层。 他只是困惑,既然老爷子那么看重自己,又是找老朋友问有没有破解修炼进度慢的问题,又是不远千里地寄信去京城,为自己预作绸缪的牵线,要介绍个宰相老师给自己,可称是无微不至了,那为什么不亲自收了自己做弟子呢? 于是中午饮酒的时候,他便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老相公笑呵呵地手抚长髯,道:“不可,不可,有人会不同意的!” 至于为什么不同意,谁会不同意,他倒是打起了哑谜。 “见过陆家相公!” 酒宴结束,陆洵吃酒到有些微醺,告辞而去,却在刚出正堂没多远的一处垂花门处,迎面碰见了那有过数面之缘的“黄脸”小娘子。 倒是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这次见面,她倒是一如上次那般,表现得极为有礼貌,还敛衽行礼。 陆洵拱手还礼,“见过小娘子。” 偶然路遇之后互相见礼,随后陆洵迈步就要继续走,但这个时候,他一抬头,却忽然发现,这小娘子竟是面带笑容地看着自己。 “我自送了陆家相公出门即可,你且去吧!” 她一边毫不避忌地直勾勾盯着自己,一副眄睐含情的模样,一边却是径直开口,打发了引路的仆人。 陆洵心中一动,当即又停下了。 *** 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 (吼声震天状!) ------------ 第七十三章  烂笑话 “你最近可又作了新诗了?” “倒是不曾。” 仆人被她一句话就给打发走了,于是两人就站在垂花门一里一外,略有些奇怪地聊起了天来——一问一答。 她又问:“你以后若是有了新诗,能抄录一份派人送来么?我知你不喜欢那些文会,近日更是闭门不出,想来便作了新诗,外界亦是不知。只是我家赵爷爷极喜欢你的诗,若能第一时间看到,定是欣喜的。” 陆洵答:“老相公刚才在酒宴上已经说过此事,洵已记下。” 其实对这小娘子的印象并不算太好,关键是之前在食肆的棚子底下,她的表现委实有些恶劣了,很刁蛮又很任性的样子。 即便最近的两次相遇,包括上次的酒宴,她的表现还是比较大家闺秀的,一举一动文雅知礼,但依然没有抹去最初的不好印象。 所以就只是老老实实地回答她的问题,不愿多说什么。 “我听外面人都说,最近城里有许多的文会都邀请你,给你送了拜帖,你却一个都不曾回复。便连端午文会也不去么?我是说铜雀台那里。” “是不去的,我与那些人并无交情,他们也看我不起,去了徒增烦恼。” “那你端午节就要待在家里么?也不出门玩耍?” “呃……”小娘子你的问题有点多呀,不过还是回答她,“家母信奉佛道,尤爱礼佛,端午节日,是要奉了她老人家去上香的。” “福兴寺么?还是远明寺?” “是福兴寺。” 问题停了。 陆洵略等片刻,正要拱手施礼,准备告辞,却忽然又问起来了,“上次酒宴上,我赵爷爷给你说的那个法子,你拿去试了没?可好使么?” 上次……哦,对,当时她是在的,后来才被屏风后的那帮人给臊走了。 “好用至极。刚才已经当面向老相公道谢了。” “嗯,那便好。古来大才者,在修行上往往反倒没什么建树,却也不知为何,你得了这个法子,希望能日进千里,不负大才。” 啧啧,还是很会说话的嘛! 不过肯定是装出来的——我见过你的本来面目! “谢小娘子褒赞,洵当奋进,不负小娘子吉言。” “对了,你上次被那个周显文刺杀,我吓了一跳,跑去你家看你了,但是赵爷爷有规矩,在外面不许说自己身份,当时你家被许多做公的看管极严,我没能进去巷子,就只好回来了,后来就听说,你并没有事,这才放心。” 呦! 这倒是得领情的。 陆洵拱手施礼,“多谢小娘子记挂,我的确无事。” 又没话了。 但是看她裙角不动,显然是没有要走的意思,陆洵本要告辞,却忽然心里一动,想起那个让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忽然抬起头来,冲她看过去。 四目相对,小娘子眼神明亮欣喜,“你要说什么?” 陆洵笑笑,“当日初见,在下说了两只妖兽的事情……不是后面那个笑话,是前面,讲到那两只妖兽时,我看小娘子神色,似是知道那两只妖兽?不知道从何处听来?”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嘛!除非在自己前头还有一个穿越者。 小娘子微微地歪了一下脑袋,笑道:“那两只妖兽,倒是不曾听过,但我却知道,你说那两只妖兽的吼叫,一定是瞎编的!” 陆洵愕然,“为何?” 小娘子继续笑,“别人不知,我却知道。你那说的哪里是什么妖兽大吼大叫,那分明是两句扶桑话!你道巧是不巧,我身边有个丫鬟,正是半个扶桑人,她自幼就说那扶桑话,我后来还跟她学过十几句,是以你一说我就听懂了,什么‘雅蠛蝶’之类的,都是瞎编的,便是真有你说的那两只妖兽,也一定不会那般大吼,而且我父亲年轻时就去过扶桑国游历,他可没说那里海上有什么哥斯拉妖!我见你拿这些瞎编的故事蒙人,这才瞪你!” 卧槽! 原来是这样么! 仔细想想……好像原主的记忆里还真有那么回事,这个世界的海外,的确是有个扶桑国,不过早在东汉时期,就已经被彻底征服了,后来还一度臣服于大宋,只是最近几十年,却在大宋与南齐之间来回摇摆罢了。 但说到底,依然可以算是大宋的属国。 果然权贵人家玩得花,身边竟然还有个扶桑的丫鬟。 栽得没话说。 谁能想到在这异世界的古代的邺城,还是随随便便的一个路边摊吃一碗酸梅汤而已,居然就能碰到一个懂扶桑语的呢? 见陆洵脸上一副无奈的模样,小娘子眼中露出一抹得意的狡黠神色,笑问:“所以……那是你瞎编的,是也不是?” 陆洵叹口气,“算是吧,随口胡编。” 小娘子拿手指头刮脸,臊他,“羞也不羞!那么大个诗人,编瞎话来唬人!” “这世间瞎编的多了,又何止我一个!再说了,我算什么大诗人……”说着说着,却是连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实在也是想不到,这都能被人戳穿,不过他倒是又来了兴致,索性又问:“你叫赵老相公赵爷爷?不知令尊名讳是……” 小娘子闻言瞪眼,一脸傲娇模样,倒是又有了些当日初见时的刁蛮感觉,“呸!好大个诗人,张口就问人家家世!你不知道女孩子的家世是不能随便问的么!” 陆洵无语——家世有什么不能说的?不能说的是闺名啊之类的吧?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总不能就只称呼你小娘子吧?你姓什么,总可以说?” 小娘子眼珠一转,巧笑倩兮,“你给我说个笑话,若能逗笑我,我便告诉你!” 顿了顿,脸一红,赶紧加上一句,“不许浑说,就要干干净净的笑话!” 这个倒是还算擅长。 陆洵想了想,还真就给她讲起笑话来,前世为了哄女朋友开心,他没少从网上搜集这种烂笑话,“一只螃蟹在河底游,不小心碰到了一条鱼,那鱼很是生气,大吼,‘你是瞎吗?’,螃蟹顿觉自己无辜,便道:‘我不是虾呀,我是螃蟹呀!’” 那小娘子瞪大了眼睛,一脸懵懂地愣了片刻,随后却是忽然就意识到了这笑话的梗在哪里,不由得当时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笑着乜了陆洵一眼。 “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谐音而已!” 好傲娇的样子。 “可是你笑了呀!” 小娘子歪着脑袋想了想,虽有些无奈,似乎是在懊悔自己居然被这种谐音梗给逗笑了,但看起来还是认账的,很是遵守承诺,“那好吧,我姓周。” 姓周……倒是不知道为何住在赵老相公家里了。 要说是外孙女,也不像,外孙女不该叫赵爷爷呀! 不过,老爷子一生居官,且几乎没做过小官,光宰相就当了小二十年,门生故吏遍天下那是真的,说不得就是他某位弟子的女儿? 这年头养孩子有许多乱七八糟的说法,皇帝家孩子放到民间养大,也不稀罕,主要是怕孩子会福寿不够,容易夭折。 像赵老相公这等人物,自然是公认的福泽绵长了,有个门生故吏什么的,托个女儿给他寄养,倒也真是并不稀罕。 只是可怜了这小娘子了,说不定是从襁褓之中就被送出来…… 这么一想,倒是原谅她最初相识的刁蛮无理了。 “原来是周小娘子当面,陆洵有礼了!” 脑子里眨眼的功夫想了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他竟是很认真地拱手施礼,算是很认真地重新见面、相识。 见他如此郑重,那小娘子眼中闪过一抹喜色,便也很认真很郑重地朝陆洵敛衽还礼,“陆家相公万福!” 这才是这个年代的礼。 *** 应该是最后一天双倍月票了? 小刀拜求月票哇…… ------------ 第七十四章  撩 “这七花马果然神骏!” 蔡确一边赶着马车前行,一边不住地扭头看向拴在车辕上、跟着马车走的那匹七花马,不由得啧啧称赞。 以前是为一点小事,想要对远比自己有钱的郭氏兄弟稍加敲打,再加上家里的确地方小,养不了马,这才把这匹珍贵的七花马牵来赵老相公家中,请他代为饲养,但现在该敲打的敲打完了,家里也换了大宅子,有了专门的马厩了,当然就还是趁机牵回去自己养来的更好。 别个不说,蔡确身为原八十万禁军教头,虽然擅长的枪棒、长剑,都是步军的路数,却自认擅长相马、养马,家里的马厩现在就是他在管。 以他的自矜脾气,原本是连为私人打工都觉拉不下脸来的,收个徒弟一年都要一百两银子,但现在,他在陆家算是兼了保镖、护院、更夫、枪棒教头、马夫于一身,却丝毫不觉其辱,甘之若饴地辛劳。 赵府门前的热闹被甩在了身后。 上午接下午,前来赵府送礼、送拜帖的车马,络绎不绝。 虽然他们都是堵在正门,但陆洵等人牵了七花马从侧门出来,把七花马的缰绳往马车车辕上绑的时候,还是被那帮人给发现了。 顿时就是好多人过来搭话。 虽然都被裴易给拦下了,但还是经历了好一番闹哄,这才得以离开。 马车摇摇晃晃。 就连前宰相家门口的这青石板路,修的也不甚平整。 陆洵有些神思杳然。 眼看马车要拐弯,他下意识地撩起帘子,又往身后那赵府连绵的屋舍看了一眼——他又不是原主那傻愣愣的性子,前世的感情经历虽然不花,却也有过几段,那个女孩对自己有意思这个事情,还是很清楚地就能感知到的。 更何况还是这年代的女孩子…… 一个深宅大院里云英未嫁的小娘子,故意拦住你,把下人支开了,跟你说话,对你一再表示关切,你讲个烂笑话人家都会笑——几乎不存在丝毫误判的可能。 长得好看果然可怕。 以后自己大概不会有主动去追女孩的可能了? 但关键在于怎么选择。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既然女孩子有意,这件事就是极容易成的。 而陆洵也觉得,如果能娶了这小娘子,进一步加深同一位前宰相的亲密关系,实在是怎么算怎么都觉得合适。 虽然性子应该是刁蛮任性了些,但是……问题不大。 至少是宰相门庭出来的,知书达理没问题。 然而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功利了? 连感情问题都能这么拿来算计么? 可是又转念再一想:她喜欢自己长得帅,喜欢自己能作诗,其实不也是一种算计与度量么?跟自己喜欢她这个自小被养在赵府的身份,以及的确是相当漂亮的相貌,又有多大区别呢? 走到天边我都敢承认,我就是喜欢黑丝大姐姐和温婉小阿姨,最好是董事长那种! 所以,所谓感情,所谓算计……谁能摘得一清二楚? 左右现在自己倒是不讨厌这个小娘子了,倒是真的。 尤其是刚才那一幕——啧啧,两人相对施礼之后,可能是气氛有些过于的郑重了,她反倒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于是两人相对无言了片刻,她便转身跑开,走到不远处,却又回头,留下一个极好看的羞笑。 侧颜也很杀! 李清照真是大神啊! 别的不说,这个场景真是被她几句词说到了尽处。 脑子里这么想着,回到家中,他也顾不得蔡确等人忙活把七花马牵去马厩的事情了,径直就回了自己书房,展纸研墨,提笔就写下一首词来。 其实单就个人口味而言,他爱诗超过爱词,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读起来更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果然,预判再次正确,这是一首四星之词! 正合适。 小心地把墨迹吹干,折起,找个空白信封一装,写上一个“周”字,底下落款“知名不具”,他出了书房,到前面叫人,“易兄,再跑一趟,为我送封信如何?” ………… 第二天就是端午了。 一大早天还没亮,陆老娘就起来了,要去礼佛烧香,蔡确也主动张罗着套上了车,陆老爹竟表示要亲自护送陆老娘去上香,这下子倒是陆洵省心了。 那人挤人的地方,他又知自己长得出众,太好认了,自然是能不去就不去。 不过除了蔡确之外,还是又安排了在家的赵壮也一并护送去。 毕竟除了老爹老娘之外,连陆漳陆温也要去,一大家子人呢,蔡确还要留在外面照看车马,必须得有个人跟着,陆洵才放心。 至于他自己,现在他倒是并没有太多安危上的担心了。 这些日子关起门来用功,那么多诗砸进去了,可不是白努力的。 点亮第六处「星宫」之后,老实讲,无论力量、敏捷,还是速度之类的,其实他自己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不像是个正常人了。 多厉害不敢说,再遇上像那天晚上那样的刺杀的话,他却有绝对的把握,不会让那个摸进自己屋子的家伙活着出门! 再说了,蔡确、赵壮虽走了,家里还有个蔡小娘子呢! 别看是个小娘子,她动起手来那几下,陆洵可是见识过的,到现在可能自己身体素质已经有所超越,但论杀人之技,他知道自己距离人家小娘子的本事,还相差甚远——毕竟学武到现在也就练了不到半个月! 有她在家保护,又有什么不放心的? 而且……还有一鸡一狗呢不是? 除非是「法相」级别的仙人亲自出手来对付自己,否则没什么可怕的了。 可问题是,在外人眼里,自己现在还弱鸡的很……无论怎么想,都不至于有人会拉一位真正的仙人来出手刺杀自己吧? 好说歹说打发走了,天色才刚麻麻亮,陆洵也懒得再回去接着睡,便到了自己的书房,继续修行,炼化体内的「文气」。 如此一入定就是三个大周天。 等结束时,外面天光早已大亮,他这才又重新出来。 偌大的三进庭院里,空无一人。 倒是大黄狗,一看他出来,就急着摇了尾巴凑上来讨好。 陆洵拍拍它的头,往外溜达,却好在正院门口的一处垂花门那里,看到那大公鸡正带着它的一帮母鸡到处觅食呢。 看见陆洵,那些母鸡该干嘛干嘛,都不带搭理的,那大公鸡却是骄傲地挺了挺脖子,还来了个公鸡亮翅。 耀武扬威的。 陆洵笑笑,问它,“鸡兄,你这妻妾成群的,身子虚不虚?” 公鸡不解。 身后却有人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陆洵回头,却见是蔡家小娘子正站在不远处,手里端了小簸箕,里面放着好多瘪谷粒,想是要过来喂鸡的。 一不留神居然又对女孩子耍黄腔了。 蔡家小娘子带着帷帽,看不清表情,陆洵自己却有些不好意思——他一直都挺敬重蔡家父女的,看他两个与旁人有些不同。而蔡家父女对自己也明显是异常的恭敬,尤其蔡确,那眼神、那语气,对待自己如同对待圣人一样。 这下子……好像自己在蔡家小娘子心中的形象,要一下子破灭不少。 他略显尴尬地笑笑。 蔡家小娘子微微敛衽为礼,道:“奴听见这些鸡乱走,才知这大公鸡竟是不知怎么自己开了圈门,引了这些母鸡出来寻食,家中无人,早起应该是也不曾喂,想是它们都饿了,这便寻了东西来喂一喂。” 陆洵点头,“辛苦了。”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下一句了。 却好,这时竟有人在外敲门。 陆洵当即道:“我去应门,你且喂鸡!” 几个健步离开当地,他心头稍松,到了大门处,拉开大门,却是一愣。 迎面台阶下,一张枯黄的小脸儿笑嘻嘻的,看面色,似乎随时可能入土,但那眼神儿却是灵动而飞扬——熟得很。 她说:“你又骗人了!” *** 好像快要上架,大概明天?我也不知道,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章公众版了,不过20万字倒是已经写够了的,上架就上架吧,大家都是老熟人,不必多解释什么了。 另外,还有几个小时的工夫,双倍月票就要结束了,求大家支援一下吧,好歹试试看能不能冲进新书月票前十,去首页也露个脸不是? 小刀拜谢了! ------------ 第七十五章 观主 陆洵脸上露出笑容来,“你如何竟跑出来了?” 周小娘子傲娇地背起手,仰着小脸儿,“我如何不能出来?” 陆洵走出门来,左右一看,提前出门上香的还没回来,要出门玩耍闲逛的,则是早已出门,此时这条街巷上竟是冷清得不轻。 没有赵老相公的影子。 倒是负责上前敲门的,是一张熟面孔,正是赵家那门口的管家。 另外她身后还跟着足足五六个仆从,其中三位劲装男子,皆持刀剑,一个面色谨严的中年仆妇,一个同样黄脸的小丫头,另外居然还有一个戴了帷帽的道姑! 陆洵走下台阶。 “赵老相公不曾出来?你自己出来的?” “今日里是端午呀,赵爷爷被人请去铜雀台做评判了,今日里要有好大一场诗会呢!可惜你竟不去!” “到家里来,来!” “才不去!进你家做什么!” 小娘子继续傲娇,问:“你不是说要早起奉了你母亲去上香吗?福兴寺?我见到了你那妹子,另一个当是你弟弟,也见到了令尊令堂,为何不见你?” 原来说的是这个骗人! 陆洵哈哈大笑,“我偷懒了,不曾去。主要是担心我一出现,怕引起现场骚乱,万一闹出乱子来,须不好收拾。” “嘁!好不羞!” 说着鄙视的话,但小娘子脸上却是笑靥如花的模样,问:“你要出去玩吗?” “好啊!伴美同游,洵之幸也!” “哼!这回算你说对了!” 小娘子闻言特别高兴,虽然习惯性地傲娇了一句,脸上表情却毫无疑问出卖了她——陆洵还在想着,她居然早起跑去福兴寺挤热闹找自己? “去哪里?” “荀公潭如何?那里今天有耍龙舟的!” “怕是人太多,太挤!” “我想去!” “那……你等我片刻,我回家里告诉一声。” 陆洵关了门回去,寻到仍在喂鸡的蔡家小娘子说了一声,随后便又出来。 “赵老相公去铜雀台,你居然不跟着去瞧个热闹?” “有什么热闹可瞧的?你又不去!” “那是!少了我,那帮人能写出什么好东西来!” “嘁!”小娘子乜过来一眼,笑嘻嘻的,装腔作势,“陆生年纪不大,却爱吹嘘,非是好事!”这是学的赵老相公。 陆洵哈哈大笑。 凑过去,小声问:“那首词,看到啦?” 小娘子羞答答地笑,一歪脑袋,不理陆洵。片刻后,矫情地一板一眼道:“虽俏丽可爱,不当四星!天机亦有失量处也!” 陆洵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当初一个叫刘什么的所谓魏郡名士批评《小池》时的话?是什么……魏郡四友之一? 这个话从一个貌美小娘子口中说出来,怎么就变可爱了呢? 可惜的就是,她眼下这副容貌,实在是让这可爱减色不少。 陆洵失望地叹了口气,“也罢,既不为人所赏,以后便不写就是了!” “不行!我还想要下一首!” “唉!不写了,不写喽!平白遭人轻贱,何苦来哉!” “呸!装腔作势!” “哈哈哈!” 两人说着话,就越走越近,渐渐开始能手碰手了。 身后忽然有人咳嗽一声。 警告的意味很明显。 陆洵愕然回头,正对上那中年仆妇锐利的双目。 “你咳什么?” 与此同时,周小娘子已经沛然变色,大怒道:“你在吓唬哪个?” 那仆妇当即低了头,“奴婢……” “滚!” 同行数名仆从一看小娘子发威,吓得纷纷低头,连一个敢说话的都没有。 有意思。 看起来小娘子驭下的手段相当严厉啊! “奴婢是奉命来服侍小娘子的……” “闭嘴!我许你开口说话了?” 那仆妇当即低了头,再不敢做声。 “看你是家里来的,平日里多与你些颜面,真当自己是来管我的了?在府里时便还罢了,任你咋呼,我只不理你便是,如今却是吓唬谁?还咳嗽?回家问问你的主子,我怕她不怕!便你这狗才,也敢来喝唬我?” 小娘子雌威大发,以手戟指,“滚!现在便滚!回你的京城去!再叫我看见,必打杀你!” 那仆妇终究是害怕,噗通一声跪倒地上,“求娘子宽恕,奴婢再也不敢了!”却是并不提要走的事情。 小娘子愣了一下,随后马上就反应过来了。 她的眼神马上就锐利了起来,再无方才的刁蛮傲娇模样,无声的目光直接从几个仆从脸上扫过一遍,语调顷刻间冰冷,“怎么?我还赶不走你?” “奴婢……” “观主!” 这时候,倒是一直低调地缀在最后的道姑开口说话了,声音甜软平和,“她纵有错,先赶回府中就是了,若直接逐回京城,怕贵府中主母不要打杀了她!” 小娘子瞥她一眼,冷笑,“你在帮她说话?还是在吓唬我?” 那道姑戴了帷帽,看不清表情,却能看出,她闻言明显是愣了一下,随后赶紧低头,道:“弟子不敢!弟子自然是一切奉观主之命!” 陆洵这才忽然回过神来——哈?观主? “甚好!……田禾,张贵!” “仆在!” “既然她不肯走,这便与我拿了,捆上送回去!记住,是捆着送回去!若她那主子有只言片语问你,便照我的话回她,‘莫以我剑不利’!……去吧!” “诺!” 那两个仆从当即动手,一人拉一边,径直把那仆妇从地上扯起来,那仆妇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没敢挣扎,不过也并没有再哀求什么。 有点意思。 家里太穷,哪怕到现在,大宅住上了,但陆家也一直都没有什么下人,陆洵这倒还是第一次见人处落自己家中下人的。 果然小娘子还是很有些手腕与威严的。 那两个汉子很快就押着那仆妇走远了,小娘子怒气尤为止息,怒视许久,这才回身,再看向陆洵时,才慢慢换上笑容,“走吧?耍子去!” 陆洵笑笑,与她并肩走起来。 那个同样涂黄了脸的小丫鬟凑过去,小声说:“娘子,这般送回去的话,怕老爷要生气的?” “他才不会生我的气!只会教训那个蠢女人!” “那这秦大娘回去,会不会被直接打死呀!” “也不会!你道她刚才为何不说话了?若是方才她被我几句话吓走了,回去倒要吃一顿板子,被我捆回去,反倒是立功了!那蠢女人虽说蠢,这一点弯子还是能绕过来的!” “嘻嘻,那可太好了,我虽烦她,其实却也不想她挨打的!” “就你好人!人又傻废话又恁多!” “嘻嘻……” 两个小娘子在一旁咬耳朵,陆洵就面带微笑地听着。 很快,她就收回了精神,歪着脑袋,可可爱爱的,“你刚才都看见了,我是不是很凶?你可怕我不怕?” “莫以我剑不利!……好凶啊!” 陆洵模仿她刚才那冰冷的腔调,小娘子顿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你这人,真可恶!” “嗳?” “嗯?” “观主?什么观主?” “哎呀,知道啦,答应让她也跟出来,就没打算瞒着你,待会儿便告诉你!” “现在就说。” “我爹爹嫌我性子太过跳脱啦,不像人家那样娟娟而秀的小娘子,就为我建了一处道观,让我去修道,所以我就是观主喽!” *** 上架第一章,求正版订阅!求月票! ------------ 第七十六章 小丑 还有这操作? 稍一回想,可不,这年代的达官贵人,似乎的确是有把家中女儿,乃至姬妾送去修道的习惯,尤以西唐和大宋最喜欢这么做。 有钱的,就直接新建一个,再不然抢一个过来,直接就做观主了。 便邺城这边,其实也有不少这一类的道观的。 这一类的女道士,被称为“女冠”。 然而这其实并不是真的要奉道,实际上也是一种修行的思路——单独为某一个杰出的女儿,或姬妾,建立一个小势力的意思。 或许可以理解为现代社会的一个子公司。 或“某某事业部”。 不过,能够财大气粗到在开封城那种地方辟地为女儿建道观的,而且还很可能是子公司那种级别的道观……这小娘子的身世,怕就不是自己当初推测的那样简单了!而且看样子她怕也不是简单地被寄养在赵家那么简单! 姓周…… 陆洵对朝中其实根本不熟,周又是天下大姓,光是著名的分支就好几处,诸如汝南周氏,汾阳周氏,青州周氏等等,无不是一郡之望族,这上哪里猜去? 当今宰相周博还姓周呢! 出自著名的汾阳周氏! 猜不到就干脆不猜了! 陆洵笑着拱手,假假的客气,“原来竟还是一位观主当面,失敬失敬!” 小娘子白他一眼,巧笑倩兮不回声。 陆洵又问:“观名叫什么?可收不收男弟子?” 知道观名就好打听了,她不肯说,自己却不能一直都不知道,总要打听清楚这姑娘的身世,才好真的往下一步去考虑。 再不是当年“只要我们之间有爱情”的愣头青喽。 “收!怎么不收!别个来,当然不配,你若来,我便收你做弟子如何?” “那却不成!我已打定主意,想要拜赵老相公做老师了,改日还需你帮忙说说好话呢!如何能拜你做师父?” 小娘子愣了一下回过神来,笑着乜他,“你想也休想,我赵爷爷的弟子便年龄最小的,也都三四十岁啦!他都快二十年不收弟子了,岂会收你!” “那可不好说,赵老相公向来看我与别个不同,说不定我一提,他老人家便欣然同意呢?” 小娘子闻言不由止步,表情略有惊慌——她可不知道她的赵爷爷已经为陆洵找好了老师,而且便是当今宰相宋廉宋子刚,听陆洵说得认真,再一想,赵爷爷的确是相当的看重他,若他真提,说不定还真有可能。 “那也不行!我不同意!” 陆洵哈哈笑,“你不同意……你可能做得老相公的主?” 他眨了眨眼睛。 小娘子愣了一下,忽然就恍然大悟过来,却是气得恨不得握拳打他一拳——这也是能随便拿来开玩笑的! 只是她却忘了,倒是她先拿来打趣玩笑的。 烂俗的伦理哏。 扭头,气鼓鼓,不想理他了。 此时已经走出了坊门,外面大街上忽然一下就变得车水马龙起来。 往南去的最多。 南边城内有荀公潭,每年固定的都有龙舟大赛,大家都喜欢跑过去,看龙舟之余,向潭中投掷几个粽子喂那潭鱼,就当祭奠屈原屈子。 出了城还有著名的铜雀台。 端午这一天,邺城这边的几大世家,会联手举办一个盛大的文会,便太守都会出席,本地的名士、诗人们,也都会去,纷纷作诗,追忆屈子。 普通人在今天自然上不了铜雀台,在外围跟着看看热闹也是好的。 更有许多士子、修行者,也都喜欢过去追星,等着听那铜雀台上随时传下来的新鲜诗句。若有佳句一出,众人群起喝“彩”,往往声震数里。 更关键的是,主办方还会邀请一位真正的上仙,从众名士所作诗文中择三篇最上者,由上仙开气吐声,站在铜雀台中央大声诵之。 虽数万人云集,不免嘈杂,但上仙开口,其声足以传数里,乃至十数里。 其效果,虽然肯定不如原作者的「初读」,但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百姓而言,却仍是一次难得的沐浴仙恩的机会——据说小病立除,无病强身,便是大病,得了这等真言雄诗之沐浴,也能多活几日。 这会子其实时间已经略晚,要出城的早都走了,这些车马大概都是要奔荀公潭去的——步行者更多,毕竟停车也是个大难题。 人一多,本是缀在身后的那头戴帷帽的道姑,和那只剩一人的中年汉子,顿时就显得略略紧张了起来,目光克制而又锐利地不断在四周巡视,而且还隐隐散开,分别走在了陆洵和周小娘子的侧后方。 陆洵忽然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小娘子的手。 小娘子愣了一下,脚步略顿片刻,却最终克制住了要扭头看过来的意思,只是使劲地甩,想要挣脱。 看来并不厌恶。 陆洵干脆直接抓紧。 “别动,人太多,我怕你被挤着!再说了,你身为堂堂观主,万一有人要刺杀你呢?” 小娘子噗嗤失笑,终于忍不住半嗔半喜地扭头看过来,用力地把手挣出去,“才不会有人要刺杀我呢!我又不像你,动辄写诗就禁人家谁谁谁的!再说了……若真有人刺杀,你能护得住我么?” 陆洵张口就要吹牛,话出口之前却又愣了一下。 好像不大对。 自己忘了打听一下这小娘子什么水平了! 她出身权贵之家,这是毫无疑问的,若再天赋不错的话……都出去独立道观了,似乎应该是不会差的,那么…… 说不定小丑是我自己! “嗳?” “嗯?” “你「登仙」了没有?” “嗯。” “嗯?” “嗯。” 卧槽! 陆洵愣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 小丑真是我自己! 就这……这等样小姑娘,也就十五六岁模样,居然已经「登仙」了? 原来我最近在撩的,居然是个真正的仙人? 怪不得这小娘子一向行事嚣张,刚才处分下面仆妇,也是一副杀伐果断的模样,敢情不全是靠的身世,关键是自身的实力也已经足够硬气了! 好受打击的感觉啊! 淦! ------------ 第七十七章  夸诗 到底还是牵上了手。 就一会儿。 这小娘子的小手软滑而又温热,很好摸。 可惜后来又被甩开了。 荀公潭那里早已是人山人海,若想到一处近水的地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不过周小娘子却显然是早有准备,到了潭边不远处,那赵府的管家便带了几人直奔潭旁一处高台——那里是有官兵驻扎的,不许人靠近。 屈子乃是公认的文坛三圣,而且是成就最高的一位,在这样一个修炼的世界,他的历史地位可想而知。 每逢端午节,各地官府都是会有一些规模大小不一的祭奠活动的。 在本地,荀公潭一向就是赛龙舟、扔粽子的地方,官府的祭奠便也都在此处,一般都是由郡别驾代祭——因为屈子毕竟不是真圣人。 真圣人只有两个。 一个活着的,是当今皇上,一个故去的,是孔子。 祭奠孔子,必主官亲至,但祭奠屈子,就一般都是二把手代祭了,一把手反倒不方便亲自出面,以免搞得规格过于的高。 那潭边高台处,便是官府的祭奠之处。 这时候上面的仪式应该是已经在进行了,但那管家拿了名刺过去分说几句,随后便小跑回来,引了众人过去。 魏郡别驾是一个小老头儿,这时候正高冠博带,在那里主持祭奠仪式,陆洵和周小娘子得以进到寻常人进不来的地方,却好观赏这荀公潭一圈的热闹。 沿着堤岸有修好的护栏,又遍植柳树,几个随行人员在旁边一散开,隐隐遮蔽周围的视线,正方便两人凑在一处,不远不近地说些悄悄话。 当然,故意的抬杠拌嘴居多。 不一时,那边祭奠仪式结束,龙舟赛很快开始,岸边就开始沸腾起来,同样易容成黄脸的小丫鬟这时候就也送了粽子过来。 大家一人分几个,都往荀公潭里丢。 每年的这几日,大概是潭中鱼虾们最幸福的时候了吧。 龙舟竞赛很热闹,岸边不时响起大声的呼喝,为某只龙舟加油。 对于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这已经是一年之中都难得的消闲娱乐活动了——一般二般的有钱人家,也是养不起鼓吹的,在这个年代,无论音乐、舞蹈,都是极为奢侈高端的享受,像赛龙舟这种大概可以算是竞技体育的项目,就更是一年一度,就连有钱权贵人家,都是爱看的。 两人就在一株柳树下看着这热闹,只是聊着私底下的悄悄话,给陆洵的感觉,倒真是有了点现代社会跟女孩子出去约会的样子了。 原来她的名字叫周珺。 她的那座道观,就在开封城的正东偏南一点的一条街上,叫青玉观。 据说在开封城“女冠”们的道观中,算中等规模,包括她在内,共有三位级仙人坐镇。 她七岁的时候,第一次被送往赵家寄养,据说那时候她父亲被贬官了,但不久之后就又起复,所以那第一次持续时间很短,之后又经历了两次她父亲的贬官,每次都是把她寄养在赵相公处——因为她母亲在她四岁的时候就故去了。 一直到前年,他父亲眼见她颇有修行的天赋,就特意为她辟地,买下了好一片宅邸进行改扩建,为她建了独立的青玉观。 她是今年春天正式的。 她的是一面小黄旗。 据她说,这面小旗子能破迷障,但毕竟是静物之。 正常来讲,静物之,算是,是不好的,但仍是要比一些很无谓的活物要好,比如兔子之类。 最好的当然是虎豹鹰隼之类凶兽,因为这样的,是可以自带攻击力的,等于是多了一个天然就心意相通的帮手。 也有好的,比如兵器之类。 若是能得一把长剑为,也是上佳了。 她说,“当你到了时候,你自己会有感觉的,感觉不到,就证明还不到的时机,若是机缘不到,强行要,失败的几率就会大增。” ………… 看看将到午时,潭边的热闹正在逐渐散去。 大家都要回家去阖家团圆了。 再美好的约会,也有结束的时候,两人只好也离了荀公潭,一路往回走。 正走着,后面忽然就传来马蹄声。 有人一边驭马,一边大声喊着什么,沿着大街向前跑。 “夸诗的来了!” 不少人甚至都是当即停下脚步,专门等着那边的骑士驰来。 这也算是传统了。 端午节时分,铜雀台处众名士云集,每有佳作,必遣骑士回城,着红衣红帽红鞋,马披红花,驰行传唱,名为“夸诗”。 一般是三首。 都这会子了,不确定那边诗会是不是进行完了,但“夸诗”的人马,却是才刚刚到了城中——其实时间是算好的,必得此时,聚在荀公潭的人群都散了,正在回家,却好能让最多的人听到这“夸诗”。 等略近些,从攒动的帽子和头巾里看过去,果然就看见,那边一骑红衣奔驰过来,大声地诵读着—— “今日第一题,读书、治国、修身、养性,皆可,体裁不限。得二星诗作一篇,作诗人刘阔刘子展,诗名《读书》,诗曰—— 读书如树木,不可求骤长。 植诸空山中,日来而月往。 露叶既畅茂,烟条渐苍莽。” 那骑士纵马,一边从头再次说起这番话,一边从身前不远处跑过去了。 陆洵和周小娘子并肩而立,都品味着这首新的诗作,却好此时,两人身前不远处,应是一位读书人,甚或是修行之人,不由得发出感慨,“道理晓畅,喻体形象,果然是好诗了!” 他身旁有人道:“早便有人说过,刘子展一年不鸣,今日必大放异彩!惜乎今日里,据说那陆洵不曾去,若是二人争鸣,想必更得佳作!” 于是那人回答道:“二星其实已经很好了,只是不知道那陆洵若是去了,能否有三星,乃至四星之作!若论才力,那陆洵是真的叫人期待呀!” “也未必!此人最近闭门不出了,便端午诗会也不去,有人说他是畏惧刺杀,却也不得不说,其中未必没有畏战之意!我听说,不少名士都看他不惯!” “哈哈哈,柳兄你这就是臆测之词了!陆氏才力雄健,何来畏战之说!” 听着听着,周小娘子扭头,笑着乜了陆洵一眼。 她小声问:“错过了这番大热闹,你可后悔不后悔?” 陆洵哂笑,“这有什么可后悔的!我自有佳人相伴,不比他们来得舒服?” “呸!还以为你是什么好人,却原来是个好没脸皮的登徒子!” “好人哪知登徒子之乐?” “呸!”小娘子拿眼神儿剜他,嫌他不知羞,一路上也不知多少次,老想拉手,女孩子家的手,是能这么随便就去拉的吗? 不过转念一想,她又忍不住问:“这题目,你可有所得?” 陆洵张嘴就说,“这有何难?我不写便罢,写就至少三星四星!一首二星之诗,也好意思拿来‘夸诗’,真是……” “呸!越说越得意起来了……” 小娘子巧笑倩兮地啐他。 却在这时,人群才刚恢复行动,走了没几步,后面又传来了马蹄声。 “今日第二题,咏马,体裁限定古歌行。得二星诗作一篇,作诗人刘阔刘子展,诗名《白马篇》,诗曰—— 千里生冀北,玉鞘黄金勒。 散蹄去无已,摇头意相得。 豪气发西山,雄风擅东国。 飞鞚出秦陇,长驱绕岷僰。 承谟若有神,禀算良不惑。 瀄汨河水黄,参差嶂云黑。 安能对儿女,垂帷弄毫墨。 兼弱不称雄,后得方为特。 此心亦何已,君恩良未塞。 不许跨天山,何由报皇德。” 这骑士行得略慢,因为诗太长了,若行的快了,怕人听不全,不过即便如此,等他诵读到最后几句的时候,也是早已跑远了。 这骑士看来也是下了苦功夫背诵了的,不然那么长的诗,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容易记住。 “啧啧,很厉害嘛,两首都拿了第一?” 陆洵在那里吐槽。 问题是,两首都是二星,在他看来,实在是不怎么能上得台面。 当然,这只是视角不同的关系。 站在纵观五千年历史长河的角度,似乎就连《小池》这种,也是随手可得的普通作品而已,但是要知道,这首小诗已经是南宋大诗人杨万里一生四千多首诗作中的佼佼者了!虽不好说是什么压卷之作,却的确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 人家可是南宋的“中兴四大诗人”啊! 在当时而言,人家已经是当时已知整个世界的文坛领袖了,是在当时的文坛叱咤风云几十年的大佬!其身后留下的“诚斋体”,更是对之后的文坛影响颇大! 也就只有放眼五千年的维度去考量,才会显得他不那么值得一说了,只是个“小诗人”而已了。 反观这个世界,道理是一样的。 一个人,能在一场诗会上,连续拿出两首二星之作,是的确很厉害了。 称雄大宋,还差了点儿,称雄魏郡倒是问题不大的。 对于时人而言,能得星的,就都是好诗了。 “此拟陈思王曹子建《白马篇》之作,倒也颇得雄健气度了。” 果然就有人这么夸了起来。 陆洵笑了笑,没作声。 周小娘子又斜眼儿睨他,笑吟吟的。 等他也扭头看过来,她就问:“要不你也做几首吧?我去央求赵爷爷,让他帮你扬名去!” “我还需要扬名?”陆洵不屑反问。 周小娘子顿时笑得不行,虽说拿眼神儿剜他,神态间却又偏偏满满都是崇拜——在作诗这件事上,她倒是坚定地相信,他是真的很厉害的,这不算吹牛。 只是看不惯他的得意而已! “走啦走啦,先送你回家!这等烂诗,听得我耳朵都难受起来!” 却在这时,前面忽然有人回头,却是有人不忿地道:“这位兄台请了,便二星之诗,在你口中都是烂诗的话,请教……呃……呃……” “啊呀,这位兄台俊逸如此,莫非是那……” “哈哈哈,阁下认错人了!” 陆洵趁机一把抓起小娘子的手,拉起来就跑。 *** 求正版订阅,求月票! ------------ 对不起没有更新 / 如题。 对不起没有更新。 这本书自发书那一天起,我始终保持手里有一天到一天半,也即两章到三章的存稿,这是自《前浪》以来养成的好习惯——《前浪》就是这样,一天两更,虽然没爆发过,但稳稳拿到了所有更新周期内的全勤。 而这正是我为那本书制定的目标。 《不剑仙》也准备这样。 甚至连更新时间都基本没有没动过。 有存稿,当然不会迟到。 但是很抱歉,昨天我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今天直到现在,依然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跟成绩没什么关系,首订1800,比《前浪》的2200稍低,但我知道,对于我来说,这依然是可以当做上班一样去写的一本书,而且这份工作连续做个一到两年,几乎不存在任何问题——我熟悉的文抄公路数嘛,虽说水平有限,也写不出花来,但保住五六千均订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前浪》写那么拧巴,一百六十来万字完本的时候,就已经均订6000+了,要真是鼓起勇气写到300万字以上,均订破万还是很有希望的,那么,成长性更好的仙侠,没道理比它差。 但我还是没写出来。 说说原因。 自《不剑仙》发书至今,我遭遇到了码字生涯以来所从未遭遇过的暴力对待——说句不夸张的话,这38天,可能比过去8年都多。 就……很懵逼。 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你喷逻辑、喷故事、喷设定,甚至喷“笑嘻嘻”,我都不会有多激动,后来我几乎没再用过“笑嘻嘻”,读者是大佬,您不喜欢,我不写了不就行了? 但很多人是直接辱骂、攻击…… 不需要理由。 就是攻击。 熟悉的老读者老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我真的不爱删帖,我特别喜欢看读者的本章说、评论之类,我觉得这种接近即时的互动,才是网络的精彩好玩之处,所以,一直以来,能不删就不删,能不禁言就不禁言。 但最近这些天,我禁言了至少上百个账号,甚至可能两三百。 具体数字算不清了。 永禁。 写点文给儿子挣点奶粉钱罢了,得罪谁了? 不理解。不懂。也不太想知道了。 写不了东西。 歇几天吧,歇几天再写。 加了Q群的,加了好友的,包括有我微信的,请不要来安慰我。 我只想安静几天。 谢谢。 ------------ 第七十八章  总清算 “这刘阔实在欺人太甚!” 时间是三天之后,陆家的中堂之内,裴易愤然做声。 其他在座者,也都是一脸的不悦神色,个个面有怒色。 只不过陆洵不在,大家就算纷纷表示愤慨,暂时也只能干等着,等陆洵结束闭关出来——端午节那天,他出去玩了一个上午,但午饭过后就又闭关了。 而且事实上大家也都知道,他最近一直都在闭关,除非有特别重大的事情,否则是不会来打扰他的——大家其实也都需要闭关。 所有有份参与了当日一连三首诗「初读」的人,无不在随后的时间里,感受到了一首六星之诗加一首五星之诗「初读」的威力。 每个人都进步飞速,那大家都觉得特别爽,就当然都特别愿意抓紧时间修行。 但今天这个事情的消息一出来,却使得所有人都觉得,实在是有必要来找陆洵说一下,让他来拿个主意了。 大家并没有等太久。 陆洵很快就结束了这一次的闭关,神清气爽地出来,听说前面一大群人等着自己,大概猜到是什么事情,就溜溜达达地过来。 “嚯,诸位来的好齐啊!” 进来的时候,陆洵有些漫不经心的模样,还笑着跟大家打招呼,但是当郭芬代表大家把事情一说,却是连他都不由得马上就皱起了眉头。 “……现在街面上已经不少人在传了,只说是叔父胥吏出身,为人贪渎,公报私仇,此番周显文之父周本中一案,都是他在背后推动,罗织罪名,目的就是要报刺杀之仇……” 这一条还算好。 说我家有仇必报,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坏名声。 而且,虽说案子肯定是来自县令周靖的力量在推动,单凭自己老爹一个右曹掾,根本不可能有力量去动周本中那等名士,但身为右曹掾,老爹却肯定是这件案子中很多事情的操刀人——这么说,也并不冤枉。 被人说胥吏出身什么的,那都不叫事儿。 本来就是,还能堵住人嘴不让人说? “就连之前林英之事,也被翻出来了,说是周县令屈打好人……” 这一条也无所谓。 屈打不屈打的,随他们说去。 “……那林英已经到太守府递了状子,竟是宁肯背上越级上告的罪名,也要状告周县令与叔父徇私枉法,屈打成招……” 陆洵挑了挑眉毛。 看来真是有人给吃了定心丸啊! 不然的话,刚刚吃了教训的林英,想必是不会有胆子玩越级上告这一套的——必是有强力人物,在背后给了他什么保证了。 “……据说现在有人正在暗地里串联,已经联系了不少人,便在这两天,等攒够了人数,他们便要联名到县衙去递状纸,要告叔父在担任捕快班头期间的欺压良善、贪赃不法事,要求县令将其去职。甚至据说,若县里听而不闻,他们还会去到太守府上告……” 陆洵的脸色已经越来越难看了。 自己的老爹自己心里很清楚,他是个好人么?是。他之前做捕快也好,现在做右曹掾也好,称职么?大体称职。 但是,你要说陆老爹背地里捞没捞油水——废话,肯定捞了呀! 单纯做捕快,哪怕是做班头,每月的那一点钱粮,也就大概够一家子五口人吃饭的——还不能吃好的,管饱就行那种——他不捞点灰色收入,自己和二弟陆漳哪可能去什么松山书院?家里又怎么可能买得起大院子? 然而,你要说陆老爹欺压良善——陆洵可以确定,以自己老爹的秉性脾气,他绝对做不出那等欺压良善的事情来! 然而事实上,这些都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一番动静闹得是真不小。 看样子好像是有人要对自家爷俩总清算了。 自己毕竟年轻,没太多好咬的地方,那就奔着老爹疯狂下口。 攻击出身,攻击人品,攻击贪赃不法…… “另外……” “嗯?说呀,说!” “最近街头巷尾的传闻,都在说……说明允你霸占民女的事情……” 呦……好吧,看来自己也有可以下口的地方。 陆洵扭头看看郭芬,问:“确定这些事情,都是那刘阔在背后操控?” 郭芬应声回答道:“虽无十分把握,也有九成九。” 啧! 事情居然闹大了。 这肯定是自己当初说那一番话的时候,所不曾料到的。 只是在街上说了一句刘阔那两首诗都是“烂诗”而已,没想到被人听了去,还被人认出来了,并且很快就传扬了开去! 其实事情从前两天就已经开始发酵了。 最近自己虽然经常闭关,但一来老爹现任右曹掾,二来还有郭芬郭芳严骏裴易等人在外奔走,因此消息并不闭塞。 据说自己那个“烂诗”的评价传入刘阔耳中之后,那位年轻的名士当即就表示了异常的愤怒,并且据说郡中名士们也都很愤怒——刘阔的诗夺了魁,尚且被自己骂做“烂诗”,那他们写的那些又算什么? 就为了这一点,据说很多的外地名士,本来都是应该在端午节文会结束之后,就陆续返回家里的,也都一时不急着走了,纷纷继续举行各种聚会。 而这帮人聚会的很重要一件事,居然就是大家变着花样的抨击自己! 这帮所谓名士们的涵养,显然是未必比自己好到哪里去。 他们对自己的一首四星之作任意讥讽贬抑,是可以的,可一旦自己对他们的二星之诗贬低一下,马上就触碰到了彼辈的逆鳞。 呵! 不过动起手来,这帮人还是很歹毒的。 直接奔老爹下手,这就等于是在掘自己的老根了。 再加上一直到现在,周本中还一直都被挡在太守府,那位张诚张推官说什么都不肯松口,坚持称邺城县大兴冤狱…… 所以,事实上一直到现在,自己始终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啊! 名气老大,却一直都只有名气,没有威压。 根本没有人怕自己! 这才是从当初《小池》被一帮名士们肆意批评,再到周显文敢于刺杀,再到现在,诸如林英之辈沉渣泛起……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唉!” 听完大家所说,陆洵不由得叹了口气。 本来他最近是真的特别想低调行事的,因为他已经充分意识到了,在这个世界里,实力才是第一位的,所以,他本来的计划,是等到自己点亮了至少九处「星宫」,并顺利「寻相」,晋升「法相」级仙人之后,再来做一些事情的。 但是现在看来,人家并没有要耐心等一等自己的意思。 所以,似乎很有必要在耐心地区「寻相」之前,就先把身边的事情先清理一下了,否则的话,「寻相」期间怕是都不得安宁。 而众所周知的,「寻相」这一步,是最需要静心,来耐心寻找机缘的,一旦心思散乱,说不得要失败。 想了片刻,陆洵扭头,笑着问郭芬与郭芳兄弟二人,“伯德兄与仲德兄在上次家父被人袭击一事时,曾奋勇擒获林英……现在可敢再去把他打一顿?” 郭芬郭芳兄弟闻言齐齐一愣。 但很快,两人几乎不差前后地表态,“自然敢!” 其他人有些愣,但陆洵却已经随后就道:“那好!就劳烦二位去做一下恶人吧!打听好林英在家,直接破门,只取林英,把他给我暴打一顿!” “诺!” “呃……明允……” 陈胄陈元甲有些犹豫地道:“若是如此一来,县里可不好装作不知道,便是县里装作不知道,那刘阔也一定会想办法让县里知道的,到那个时候……” 若是搁在刚穿越过来那个时候,陆洵肯定会犹豫一下,甚至在那个时候,他连这种主意都不会想到,然而现在,陆洵已经在逐渐明白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则了,“那就烦请周县君代为敷衍几日……三日如何?” “这……倒是不难,但明允,你打算如何做?” 陆洵笑了笑,问裴易,道:“端午节那天下午,曹氏又给我下了请柬?” 裴易当即起身道:“正是。” 还说明道:“又是那位曹铨曹公子。” “答应他!” “答应他?” “就说明天中午,我会去赴宴!” “诺!” “明允这是要……” 陈胄脸上的表情,已经有点由惊转喜的意思了,显然,他很快就明白了陆洵打算通过什么方式反击。 但陆洵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倒继续吩咐道:“另外,烦请诸位各自想办法,帮我把这件事散播出去,就说我要在明天中午去曹氏赴宴!” 顿了顿,他笑着扭头,看向陈胄,“这帮名士现在是恨不得我死,死了还要扑上来咬两口肉,才算解恨。他们只要听说我会在明天中午去曹氏赴宴,想必会马上想办法,到时候也扑过去的……元甲兄,以为然否?” 陈胄拊掌而笑,“此事必然有趣!不知胄能否附骥尾,去看明允如何压服得这帮名士?” 作为听过六星之诗「初读」的人,陈胄显然对陆洵作诗的才华,是毫无怀疑的——显然也是深信,只要陆洵愿意出手,那帮所谓的魏郡名士,根本就不配跟陆洵相提并论。 “某也愿去!”郑飞赶忙道。 陆洵笑了笑,道:“都去!都去!” *** 大家好久不见。 然而还是要再见了。 给我几百字就好。 那天发出去单章之后,马上就病倒了,高烧不退。上一次发高烧,是《前浪》完本,也是写完了就病倒了,半个月才好利索。不过,那一次应该算是卸下重担松口气,这次就…… 别人年龄大了越活越通透,我可能正好相反吧。 野心小了,甚至没了,能挣够吃饭钱就知足,跟成绩相比,反倒是更在意能不能在松快愉快的氛围下干活,不想跟人抬杠置气啥的——其实当年我也这样,没啥可为自己辩解的,臭脾气。 还是尽量想写,写了一章,但是对不住,写得很烂,不过还是发出来吧,也不怕丢人了,反正不收费。 如有可能,真想把之前几章的订阅钱都返回给大家,但我知道,起点不会为我开这个先例的。个人操作又几无可能,毕竟两千来人呢,就当我这人赖皮,沾了大家两毛钱便宜吧。 写不下去了。 真诚的跟大家道歉! 对不起。 接下来如果还要写新书,可能会换马甲吧,谁都不告诉,躲个清净。 当新人的时候感觉真好,没人在意,也就没人攻击。 再次说声对不起! 大家再见。 刀一耕鞠躬致歉。